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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名言通(“你如读狄更斯的书,就不会不知一个浓雾笼罩的英伦三岛”,分享一个和狄更斯相关的英语逻辑问题)

发布时间:2022-08-16 10:06:04 查看人数: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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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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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狄更斯作者,狄更斯长篇小说

4、狄更斯哪部作品好,狄更斯的作品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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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读狄更斯的书,就不会不知一个浓雾笼罩的英伦三岛”,分享一个和狄更斯相关的英语逻辑问题

来自网友:有一个语法上的问题非常不解:

& # 34;去读狄更斯的作品,你永远不会知道会有一个不被大雾笼罩的不列颠群岛。"

“如果你读过狄更斯的书,你不会不知道一个浓雾笼罩的不列颠群岛。'

我觉得直译就是:如果你读了狄更斯的书,你就不会知道有一个没有浓雾的英伦小岛。

这怎么变成上面这句话了?我一点也不懂。解释......

◎我们先来看看生词:British Islesn. 英伦诸岛,不列颠诸岛

[/hfogboundadj。因雾不能跑步;雾困

◎认识作者:Dickens 查尔斯·狄更斯(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

狄更斯特别注重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生活经历,深刻反映了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他的作品对英国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代表作:《匹克威克的故事》、《雾都孤儿》、《双城记》等。

◎回到正题:首先,对于这句英文“To read Dickens you would never know there would be a British Isles that is not fogbound. ”,我们可以用之前学习考研英语长难句解析的方法进行拆分:

读狄更斯读狄更斯的书

你永远不会知道,你不会知道。

会有一个不列颠群岛有一个英格兰岛。

那不是fogbound(定语从句,修饰“一个不列颠群岛”)。它没有被浓雾笼罩。

顺下来:读狄更斯的书,你不会知道有一个没有浓雾的英伦小岛。

嗯?不是人类吧?

◎看看另一位网友的回答:这个是逻辑问题,不是英语问题。

记住,两个否定构成一个肯定。

正版翻译:

如果你读过狄更斯的书,你就会知道浓雾笼罩着不列颠群岛。

如果你读过狄更斯的书,你就会知道(肯定)浓雾笼罩着不列颠群岛。

我们来翻译一下:

如果你读狄更斯的书,会有(我不知道)没有浓雾的英伦三岛。

如果你读狄更斯的书,你会看到不列颠群岛。

好了,希望今天的分享对你的学习有新的帮助。有空记得多了解自己喜欢的知识,或者读狄更斯的书增长见识。

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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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作者,狄更斯长篇小说

圣邦和

1颗午夜之星

对于英国来说,19世纪是一个辉煌的时代,尤其是本世纪下半叶,“欧洲祖母”维多利亚上台,繁荣昌盛,“不落帝国”达到顶峰。才华横溢的人和才华横溢的明星产生了许多世界闻名的文学大师,查尔斯·狄更斯(1996)就是其中之一。

1812年2月7日,一个小生命诞生在英国南部著名海港城市朴茨茅斯的一栋旧砖房里。他就是狄更斯,后来的英国文学巨匠。狄更斯是这样写的:我出生的时候,正好是星期五的午夜,时钟直指12点。保姆和女邻居都说,这时候孩子出生,多难撞,有见鬼的天赋。

这不是一所非常宽敞的房子。人们走来走去,大人的声音和婴儿的哭声在屋里回荡,发出嗡嗡的回声。狄更斯的小说非常擅长用细腻生动的笔触描写面部表情和手脚的动作。后来有研究狄更斯的学者说:这是因为房子太小,家庭成员挤在一起,使得孩子们的视野非常有限,只能看到大人放大的脸和四肢。从心理学上讲,孩子最早的视觉印象会保留一辈子,经常会像放电影一样在脑海里瞬间再现。

孩子父亲是海军财务室的小文员,家境不怎么样。狄更斯有一个姐姐,比他大两岁,名叫弗朗西斯·伊丽莎白。后来,人们叫她范妮。范妮于1848年初死于肺结核,狄更斯非常难过。几个兄弟姐妹中,他们最合得来。他们和父亲一起去了罗切斯特的Mirtl酒店,在大桌子舞台上表演了歌舞,赢得了观众的阵阵掌声。

姐姐去世后,狄更斯为她写了一篇7000字的悼念文章,回忆了与她分享欢笑和泪水的童年。这时,他有了创作自传体小说《大卫·科波菲尔》的想法。狄更斯的挚友福斯特写了《狄更斯传》,重点讲述了狄更斯的童年生活,并引用了这篇文章。

当狄更斯10岁的时候,他的家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的父亲因为无力偿还债务而被投入债务人的监狱。因为实在活不下去了,母亲和孩子一起进了监狱。接下来的一年,狄更斯在一家鞋油作坊做童工,每天工作十个小时,只有在周日才能带一些食物去监狱与父母团聚。

狄更斯的父亲后来继承了一笔财产,然后他还清了债务,出狱了。之后狄更斯上学,但最终因为家境贫寒而辍学。总之,他的正规教育只持续了四年,他作为一个著名作家的成功是他刻苦自学的结果。

狄更斯的父亲爱读书,尤其是戏剧,是个戏剧爱好者。在家里,他总是让小狄更斯在自己喜欢的剧中扮演各种角色,然后一起探讨自己的演戏经验。他还深情地教狄更斯背诵诗歌,鼓励他开始写作。在父亲的影响下,狄更斯也养成了阅读的习惯,阅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天方夜谭》等世界名著。再大一点,他去大英博物馆阅览室伏案学习,在那里成了自考大学。从那里,他也瞥见了文学大厅的辉煌,迈出了进入房间的第一步。

当人们提到狄更斯的父亲时,他们总是用愤世嫉俗和奢侈这样的词来描述他。其实这是不公平的。如果没有老狄更斯对儿子的影响和引导,可能就不会有一个文学巨星。

狄更斯15岁开始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学徒,并担任法庭记录员。20岁时,他是一名报纸采访记者,从事下议院的报道工作。这使他有条件对英国政界进行仔细研究,看看其利弊。由于工作需要,青年狄更斯把自己的足迹印遍了伦敦的大街小巷,广泛接触社会,深入阅读世界。这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做了充分的素材积累和思想认识准备。

研究员托马斯·玛琳·狄更斯说:狄更斯非常喜欢伦敦的街道。“他总是在看一些东西,听一些东西,并对伦敦生活中所有的悲伤、快乐、荒谬和无助做出反应。这些观察成了他未来创作的源泉。”虽然狄更斯眼中的伦敦混乱不堪,但灰尘和废纸却满大街乱飞。然而,小说中的许多情节都与这个巨大的“垃圾场”有关。狄更斯将“垃圾”分类,洗出无价之宝,成为“黄金清洁工”。

1836年,狄更斯发表了《波茨随笔》,生动地描述了伦敦街头的日常经历,受到了文学界的好评。同年,他趁热打铁,发表了连载小说《匹克威克外传》,一炮而红,轰动文坛。这是一部幽默的作品,一位老先生的游记。我在小说里看到主角怒火中烧,揭露了当时英国社会的阴暗面,嬉笑怒骂,冷酷无情。

这本书出版后,许多读者认为这是一幅色彩斑斓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街头风俗画。《匹克威克外传》的成功使狄更斯增加了对生活的信心,发现了自己的才华,并下定决心从此以写作为职业。

1836年狄更斯24岁,与凯瑟琳结婚。1837年至1839年间,狄更斯和他的妻子在伦敦度过了新婚时期。在那里,他写完了《雾都孤儿》。

1842年,狄更斯访问了美国。之后,他和家人去了欧洲,在瑞士、法国和意大利生活了一段时间。他创办了名为《每日新闻》的全国性报纸,并担任主编。自1858年以来,狄更斯走遍了英国。他所到之处,都有许多崇拜者围着他,要他站在台上大声朗读自己的作品。于是,他开始了人生中一个独特的阅读旅行时代。1867年至1868年,他再次前往美国,对这个新世界中的新首都国家进行了深入观察。

1870年6月9日,已经名噪一时的狄更斯在写他的最后一部小说《埃德温·德鲁德之谜》时扑倒在写字台上,死于脑出血。狄更斯是一个勤奋的作家,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写作。他一生写作,给世人留下了14部长篇小说,许多短篇小说,游记,戏剧,散文。其中最著名的作品有《匹克威克外传》(1836)、《雾都孤儿》(1838)、《老古董店》(1841)、《董贝父子》(1848)、《大卫·科波菲尔》(1850)、《艰难时世》(1854)和《双城记》。

狄更斯去世前留下遗嘱,上面写着:“请把我的葬礼办得简单明了。不要张扬。不要在报纸上发讣告...在墓碑上用普通字体刻上我的名字就行了,不用加‘先生’和‘阁下’之类的字眼。也请朋友们不要为我建碑,不要为我写悼念文章。我的书会让人们记住我,这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后人尊重狄更斯的遗愿,葬礼从简。骨灰被埋在威斯敏斯特的诗人之角。墓碑上写着:“他是穷人、受苦者和受压迫者的同情者。”人们唯一违背作家遗愿的,就是让一块朴实无华的纪念板静静地立在疏林绿荫中,表达后人对这位伟大作家的永恒向往。

2《荒凉山庄》的凄美从伦敦出发往东南方向走去,即进入肯特郡,我们要去寻访心仪的小镇,名叫布罗德斯泰斯。肯特郡宛若半岛,看上去像可爱的小犬,探着鼻子嗅闻英吉利海峡碧波清浪的气息,那么这个小镇,就像溅到小犬鼻尖上的一粒水珠。小镇尽头的山崖,座落着城堡,顶层有一个能看到翠绿色海景的房间,狄更斯曾在这里完成名著《大卫·科波菲尔》的写作。

在英国的大岛,如果你想找一个离你最近的,也是法国比较有名的地方,英国人会告诉你是泰斯,布罗德斯。在奥维互动地图上目测,距离海峡对岸的法国土地不到100公里。站在布罗德斯的泰人崖上的人会想,如果从这里跨海建桥,或者海底可以通车,他们到法国要一个多小时。

其实连接英法的海底隧道早在1994年就开通了,全长56公里。然而,英国的起点并不在布罗德斯的泰斯,而是在小镇以北50公里的福克斯通。该隧道与法国加莱附近的科克尔相连。高速客运列车“欧洲之星”在其中川流不息。

布罗德斯泰斯是著名的海滨度假胜地,被誉为“塞尼特岛皇冠上的明珠”。站在海边,我看到帆船缓缓驶过。金色的沙滩和白如霜雪的悬崖组合成梦幻的颜色,一条小路通向树林深处。道路两旁,草长势茂,鸢尾花盛开。

布罗德斯泰斯的出名是因为这里风景优美,海底隧道的开通,但更主要的原因是这里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小镇与狄更斯有着天然的亲和力,能激发狄更斯的创作灵感,他的一些重要作品都诞生于此。

狄更斯节每年在这里举行一次。一时间,这个安静的小镇非常热闹。人们走上街头,载歌载舞,并为小镇与狄更斯的特殊历史联系而自豪。每年,镇上有一个星期以游行的方式纪念这位伟大的作家。人们举着狄更斯留着山羊胡的头像,提醒大家把这个形象和布罗德斯的泰斯美丽海景一起刻上去。

人们很容易想到狄更斯笔下的英镑。英国纸币分为:1、5、10、20、50和100。具有流通价值的纸币上印有英国君主和英国名人的肖像。狄更斯的头像曾被印上10英镑的面值。这和布罗德斯泰斯镇游行的人被“提醒”有关吗?

面对英吉利海峡的碧海,肯特郡著名的白色悬崖巍然耸立,悬崖上一座拿破仑风格的城堡十分显眼。它被称为“荒凉山庄”,与狄更斯的代表作《荒凉山庄》的书名如出一辙。

它的原名是“堡垒别墅”。早在拿破仑时代,这里就是当地要塞指挥官的住所,共有四层,六间卧室。狄更斯通常住在肯特附近的海厄姆,离荒凉山庄20英里。从1837年到1839年,狄更斯租下了堡垒别墅,在这里度过了将近两年的时间。狄更斯喜欢看海,喜欢在海里游泳,称这座城堡是他的“游泳圣地”。在这里,狄更斯写完了《大卫·科波菲尔》。

荒凉山庄俯瞰英吉利海峡。狄更斯面对海峡的卧室有一张书桌,狄更斯在书桌上写作。每到傍晚,海水退潮时,山庄就沉浸在傍晚海风的温暖氛围中。狄更斯会触景生情,思绪飘忽,开始酝酿新的小说,取名《荒凉山庄》。狄更斯于1870年去世。人们把原来的“堡垒别墅”改名为“荒凉别墅”。

3《看不见的女人》狄更斯步入作家行列之后,收入稳定,这时他想要有一个家。还在《时事晨报》上班的时候,狄更斯就已看中主编乔治·霍格斯的女儿凯瑟琳,这时他主动撩妹,展开求婚攻势。1836年,终于将20岁的凯瑟琳·霍格斯抱入婚房。

1837年,对狄更斯来说,马蹄病正盛,因为新婚燕尔的巢刚刚建好,而《匹克威克外传》出版时大获成功,忙着连载,通向光明未来的红地毯就铺在他的脚下。三月,狄更斯高兴地搬到了伦敦道提街48号的新家。他在这里生活了近三年,很多书在这里完成,很多故事在这里发生。他对所有人说,“这是我在城里的家”。

这是狄更斯在伦敦唯一的住所,现在是狄更斯博物馆。美丽的连体别墅之一。推开门,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装修风格美轮美奂,夫妻俩本该在这个安静的“港湾”享受幸福生活。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事与愿违。狄更斯变得无聊,开始不喜欢凯瑟琳。他抱怨道,“可怜的凯瑟琳和我并不般配,对此我们无能为力”。凯瑟琳出身书香门第,懂音乐,懂法语,却失去了丈夫的宠爱。1858年,狄更斯公开抛弃了他的妻子凯瑟琳,当时他46岁。

那年夏天,他在自己的杂志《Hometalk》上发表了类似的声明:“久而久之,我的家庭有内忧,困扰着我。因为涉及到神圣的隐私,我就不细说了。冷静分开的决定并不是出于愤怒和恶意,分手的原因也从未回避过孩子。”

文章补充道:“然而,这一家庭事件被刻意扭曲,可以说是完全虚假的。用最野蛮最残忍的方式——涉案的不仅是我,还有我最亲爱的无辜的人。”从文字上看,虽然是给自己造谣,但本质是一种声明,告诉人们,自己已经和妻子分居了,不对此负责。《泰晤士报》和其他报纸刊登了这一声明。

在电影《看不见的女人》中,有一个场景是狄更斯愤怒地用木板把自己的卧室分成两半。狄更斯的妻子看着他的行为,大声呼救,她的脸上充满了悲伤和绝望。她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但她没有办法哭。狄更斯夫妇虽然没有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但已经分道扬镳。

在展厅的二楼,狄更斯夫妇的卧室里还保存着狄更斯的书信,信中他向朋友们没完没了地抱怨凯瑟琳。

后人指责狄更斯是不负责任的“渣男”。凯瑟琳为他生了十个孩子,几乎每年都有。她工作很辛苦,还患上了产后抑郁症。狄更斯听不懂她的话,却说出恶毒的话,令人费解。

事实上,狄更斯的感情就像春天的柳絮一样飘忽不定。英国现代作家毛姆在《狄更斯与大卫·科波菲尔》中揭露了一个“秘密”。狄更斯婚后不久就迷上了他的妻子和妹妹玛丽。1836年,狄更斯和凯瑟琳结婚的第一年,16岁的玛丽搬进去和她的姐姐和姐夫住在一起。

现在参观狄更斯故居博物馆,还能看到狄更斯卧室隔壁的玛丽刺绣室,白墙上挂着一个少女的侧影,温柔可爱。在凯瑟琳第一次怀孕期间,狄更斯和玛丽的爱情变得深厚。这是爱情的悲剧。1837年5月的一个晚上,狄更斯和凯瑟琳一起去剧院。回家后不久,玛丽突然去世。玛丽是在狄更斯的怀里闭上眼睛的。狄更斯含着眼泪,自己把戒指戴在了玛丽的手上,一辈子都没有摘下来。

狄更斯在给朋友的信中吐露了他对玛丽的感情:“感谢上帝!她死在我怀里。她最后的话也是关于我的。”直到自己弥留之际,他仍念念不忘玛丽,真情流露:“玛丽一直在我心中,尤其是在我成功发达的时候。记住她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本质的一部分,就像心跳一样,离不开我的存在。”

玛丽死后五年,她似乎在追寻玛丽的影子,爱上了凯瑟琳的小妹妹乔治娜。尴尬的是,乔治娜很快就搬来和她一起住了,乔治娜今年刚好16岁,和玛丽搬进姐夫家的年龄一样。

乔治和玛丽的相似之处让狄更斯不时产生幻觉,在昏暗的灯光下,他发现玛丽复活了。与姐姐相比,乔治娜对狄更斯的爱更深,也从未为姐夫而结婚。后来狄更斯与凯瑟琳分居,乔治娜也没有离开狄更斯,像妻子一样照顾狄更斯和他的孩子。

玛丽死在狄更斯的怀里,狄更斯临终时躺在乔治娜的怀里。奄奄一息的狄更斯把头转向乔治娜,噘着嘴唇说了最后一句话:“好吧,就躺在地板上”。

狄更斯总是以一个积极的形象呈现给读者和社会,并尽可能地保守个人隐私。他小心翼翼地爱护羽毛,以保持英国绅士的尊严和体面。然而,另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悄然发生了。大作家厚厚的书背里藏着一个隐秘的小情人。她叫耐莉,是一名戏剧演员。她优雅地扮演了一个悲伤女人的角色,最重要的是,她看起来和笑起来都像坦南小姐。

狄更斯的《双城记》这样描述书中的主人公之一坦南小姐:“她身材苗条,金发碧眼,带着审视的神情,在她精致光滑的额头上有一种困惑、好奇、恐惧、专注,或者同时有这一切。”当狄更斯用鹅毛笔在纸上写下这一段时,他已经描绘了一个他喜欢的女人的朦胧而迷人的形象。

珍妮特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他一直在寻找的梦中情人。现在情人从梦中向他走来,她就是耐莉。狄更斯把她的美藏在金屋十年,刻意隐瞒这段隐秘的恋情,把这种“看不见的美”锁在一个烟笼里。两个人,一老一少,年龄相差很大。然而,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真可谓是风流才子之辈,美人相恋。有时耐莉为自己不明确的身份默默哭泣,而狄更斯则在各方面关心她。人们并不知道狄更斯的另一部杰作《远大前程》的灵感来源于他对耐莉的爱。

出于某种原因,狄更斯和耐莉之间的红色天鹅绒爱情在十年后松动了。那双曾经紧握的手松开了,金线编织的鸟笼打开了,美丽的金鸟在春梦初醒,飞回了大自然。为了这份爱,狄更斯苦到死。他在遗嘱中特别关照:“给耐莉小姐的1000英镑礼物”。

《雾都孤儿的哭泣》老舍先生有一篇文章《济南的冬天》,其中说到伦敦:“对于一个在北平住惯的人,像我,冬天要是不刮风,便觉得是奇迹,济南的冬天是没有风声的。对于一个刚由伦敦回来的人,像我,冬天要能看得见日光,便觉得是怪事,济南的冬天是响晴的。”

老舍住在伦敦,把它和中国的北京、济南作了比较,得出的结论是

印象:“北平多风,济南阳光明媚,伦敦多雾,冬天几乎看不到阳光。”显然,直到20世纪,伦敦仍淹没在雾霾之中,被称为“雾都”,实至名归。

狄更斯的著名小说《雾都孤儿》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30年代英国“雾都”伦敦的故事。一个漆黑的夜晚,寒风呼啸,贫民窟里传来一声呐喊。一个男婴来到了这个世界。母亲立即死去,可怜的孩子被独自留下。他叫奥利弗·狄更斯,后来被孤儿园收养。9岁时,他进入了济贫院的一个儿童车间。

辛辛苦苦,吃不饱,吃不饱的小奥利弗,恳求管家:求求你!先生,我还要一些!管家瞪大了眼睛,没有多拿一勺,反而被罚做更重的活。历经千辛万苦,奥利弗踏上了流浪之路,跌跌撞撞地走向伦敦。

当他到达伦敦时,奥利弗身无分文,举目无亲,饥肠辘辘,瘫倒在街角。这时,一个“好心”的人阿特福德站出来,说他能吃能住,并带他去见一个叫费金的人,他是盗窃集团的头目。费金·威利引诱孩子们去当扒手。奥利弗逃离了老虎,回到了狼窝。

一天,人们发现阿特福德在偷东西。机警的阿特福德逃脱了,发呆的奥利弗被当成小偷带进了警察局。书店老板出面证明奥利弗不是做坏事的人。被偷的布朗罗是个有钱人。看到奥利弗的可怜,他把他带回家。

小偷费金发现了事情的经过后,怒不可遏,想出了一个馊主意。奥利弗在给他主人买书的时候,半路把他绑回了贼巢。失主布朗罗不知道真相,对奥利弗携款潜逃感到非常失望。在《贼巢》中,费金诱骗奥利弗说出了布朗洛一家的故事,决定入室抢劫,并强迫奥利弗带路。

在抢劫过程中,奥利弗在寒冷中中弹,血流不止。费金想把他扔进河里,但托比救了他一命。金霏仍然想杀人,但善良的南希试图与布朗罗联手帮助可怜的奥利弗逃离绝地。狡猾的费金看穿了南希的意图,残忍地杀死了她。

此后,警方掌握了费金团伙的犯罪证据,并一网打尽。末日来临时,金霏和他的同伙逃命去了。逃亡中,费金被逼得走投无路,被警察抓住,难逃法律的严惩。

《雾都孤儿》的结局很出人意料。有理由说费金是奥利弗不幸的罪魁祸首。因为费金,他落入魔掌,受尽磨难,走到了死亡的边缘。而因为费金,决心救他的南希被杀了。这个费金罪大恶极。然而,后来奥利弗去监狱探望了费金,并真诚地为他向上帝祈祷。这是为什么呢?

人们说这和他信仰的基督教精神有关。狄更斯小时候,眼前看到的都是邪恶和人性的卑劣。他显然成了这种邪恶和卑鄙的牺牲品。他需要做的是挣扎和报复,让对他造成伤害的坏人得到应有的制裁。这只是符合常识而已。艾米莉写的《呼啸山庄》的主题是复仇。

狄更斯没有这样做。他看到了人性的卑鄙和邪恶。然而,他认为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条邪恶的线索,即使是他自己,只是多少。人的一切罪都可以被赦免,因为基督说:“赦免他,因为他不知道”。就这样,狄更斯原谅了费金,把起诉费金视为对社会的相互伤害。

他曾说:“我最关心的,也是我最擅长的,是唤起我可爱的同胞们对我们主的教诲的认识。我最有力的例子来自新约,所有社会危害的例子都是因为远离了新约的精神。'

克洛伊还说,狄更斯的“每一本书都有来自《圣经》诗句的明确教训,而这段诗句直接出自基督之口”。狄更斯对基督的信仰的教训是仁慈和宽容,这是基督自己说的。他原谅了费金,就是实践了基督的精神,使他得到了满足,忘记了过去的痛苦,神圣的阳光照进了他的心里。

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最喜欢的孩子”狄更斯特别钟爱《大卫·科波菲尔》,称它为“心中最宠爱的孩子”。这是狄更斯的第八部长篇小说,问世于1849年,用第一人称说故事,讲述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坎坷而精彩的一生,书中作者身世依稀可窥。

他说:我想在这里描述一下我是如何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我是如何生活的。明白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我而不是别人。这是我的传记,从我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写的。狄更斯曾经为小说的主人公取了很多名字,后来命名为“大卫·科波菲尔”,因为这个名字的缩写D.C .是作者姓名(查尔斯·狄更斯)缩写的倒置。

大卫·科波菲尔出生前,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无法忍受孤独艰难的生活,也抵挡不住与莫德斯托复婚的诱惑。他已故的父亲阴险狡诈,百般虐待大卫,他的母亲生性懦弱,迁就已故的父亲,无力保护大卫,这让大卫从小就经历了世间的一切磨难。好在家里的丫环辟果提可怜大卫,让他在最悲惨的时刻感受到了人间的一丝温暖。

大卫曾经被寄养在辟果提的哥哥辟果提家里。有一艘遇难船搁浅在雅茅斯的海边。这是辟果提的家。在大卫到来之前,辟果提收养了两个孤儿,一个是辟果提姐姐的女儿,另一个是他哥哥的儿子海姆。大卫成了辟果提带回家的第三个孤儿,善良的辟果提开了一个孤儿园。Getty工作努力,充满爱心,虽然她的新家生活简朴,但却和谐温馨。大卫在这里度过了宝贵的青春。然而,好日子总有到头的时候。不久,大卫回到了母亲身边。他感觉不到家,忍受继父的打骂成了他每天的“功课”。哪里是家,哪里无疑是地狱。

母亲去世后,大卫的生活每况愈下,继父强迫不满10岁的大卫做洗酒瓶的童工。此时的大卫已经筋疲力尽,缺衣少食,如在黑暗寒冷的小巷中爬行。正当大卫痛苦万分,无处可哭时,我的姨妈贝西小姐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她收养了大卫并送他去上学。

大卫的悲剧故事有了转机。在学校,大卫阿姨委托一位名叫威克菲尔的律师照顾他。威克菲尔是一个善良的人,大卫在这里生活得很好。他已经成长为一个英俊的年轻人,并与律师的女儿安妮特有一段恋情,这是大卫的初恋。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卫拿到了高中毕业证。他出去远足,在路上遇到了斯提福兹。

他们陪大卫去他住的雅茅斯,去拜访他童年的恩人辟果提。此时,他得知艾米丽与海姆订婚,并将很快结婚成家。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富家子弟斯提福兹引诱艾米丽和他在一起,在艾米丽和海姆结婚前夕,他们俩私奔到了国外。大卫后悔不该“引狼入室”,因为他把斯提福兹带来了。盖蒂悲痛欲绝,决心找到女儿。

大卫完成了学业,回到了伦敦。他走遍了大街小巷,对这个称霸天下的帝都既熟悉又陌生。他之所以熟悉它,是因为他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很久,对它失去了新鲜感。陌生人,因为银行,政府机关,写字楼,高楼,像怪物一样蹲在路边。

他不知道这些房子里面发生了什么,隐藏了多少财富,隐藏了多少秘密。大卫找到了一份工作,在斯本罗律师事务所当实习生。他像翠鸟一样飞进森林,想探索森林的奇妙,像小鹿一样来到河岸,想品尝山泉,像露珠一样滴落在海浪里,渴望融入浩瀚的大海。比起小时候在伦敦的大街小巷游荡,今天的意义已经不一样了。他想以一个成年人的姿态去探索和思考世界上的一切。

这时,他得知律师威克菲尔被狡猾的希普骗了,他已无计可施。由于与韦克菲尔德的经济联系,韦克菲尔德的经历也影响了她的姨妈贝西。结果她的财务状况崩溃,濒临破产。大卫非常生气和担心,想着如何向曾经照顾过自己的韦克菲尔德伸出援手。

在关键时刻,一个人出现在大卫面前。他叫米考伯,是大卫童年时的房东,希普的秘书。与大卫的角色相关,希普的良心发现,希普陷害威克菲尔并导致贝西小姐破产的邪恶阴谋被一一公之于众。希普被起诉,在大批证人面前低头认罪,最终被判终身监禁。事后,贝西小姐非常感动。他给了米考伯一大笔钱,让他在澳大利亚做生意,成功发财。

随着狄更斯年龄的增长,他逐渐爱上了一个名叫朵拉的女孩,并结婚了。然而,婚后狄更斯从未快乐过。多拉外表美丽,但内在缺乏。她只是个头脑简单的“娃娃”,不会做家务,缺乏自理能力。提到狄更斯的一生,狄更斯自己的感情经历也很不如意。小说中多拉形象的塑造显示了狄更斯对自己婚姻的思考。

据说辟果提多方奔走,终于找到了被恶毒的丈夫斯提福兹抛弃,流落伦敦街头的养女艾米丽。他将带着艾米丽登上一艘开往澳大利亚的客轮,寻求新的生活。正巧,船就要出发时,天地变色,突然刮起了暴风雨,打翻了一艘从西班牙驶来的游船。

我看到一个乘客在风浪中吊在桅杆上,奄奄一息。这时,艾米丽的前情人海姆在岸边。见此危急情况,他跳入海中救援。然而悲惨的结果是,救援失败,他自己却沉入海底。当他的尸体浮上水面时,客轮上的受害者也被海浪推上了沙滩。人们上前查看,原来那真的是艾米丽的前夫斯蒂尔福斯,他已经死于愤怒。艾米丽后来来到澳大利亚,在那里她活了下来,从未结婚。偶尔心里会想念海姆,这是梦里的安慰。

小说的主人公大卫通过不懈的努力已经成为一名著名的作家。很明显,小说作者在有意识地确认自己的真实身份。小说的情节继续延伸,用悲伤的语气描述了他的妻子多拉是如何得了重病,最后伤心地死去的。为了从丧妻的悲伤情绪中走出来,大卫出国了。

读者仍然记得小说的开头。年轻的大卫住在律师威克菲尔的家里,他的女儿安纳西彼此变得亲密无间。结果两人都在《爱情种子》里,激起了爱情的火花。没想到,时隔多年,这份珍贵的感情依然珍藏在安纳西的心中。大卫被这深深地感动了。

他与安妮鸿雁相伴,彼此分享心声。曾经熄灭的爱情火花,在一对情侣的真诚呵护下重燃。在教堂的钟声中,两颗心连在一起,结为连理。小说终于有了中国式的大团圆结局。慈爱的贝茜阿姨和善良的女仆辟果提也来到他们身边,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

狄更斯哪部作品好,狄更斯的作品经久不衰

1.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智慧的时代,这是一个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任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的春天,这是失望的冬天;人的前面什么都有,前面什么都没有;人在天堂的路上,人在走向地狱的大门。

2.如果你做事缺乏诚意,或者不愿意长期做下去,即使你有再大的本事,也不会有什么成就。

3.要获得伟大的体验,你必须具备一个要素:感受自然。仅仅得到机会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去感受它。

4.当我们得到生命时,有一个不可或缺的附加条件;我们应该勇敢地捍卫自己的生命,直到最后一刻。

5.成功就像一架梯子。“机遇”是梯子两边的长柱,“能力”是插在两根长柱之间的横杆。只有长柱没有横杆,梯子也没用。

6.宝贵的时间总是像箭一样飞逝。

7.充沛的精力和顽强的决心创造了许多奇迹。

8.重复是学习之母。

9.今天能做的事不要留到明天。拖延是时间的窃贼。抓住他!

10.对于用锋利的工具无法完成的工作,钝的工具经常会派上用场。

狄更斯流传最广的作品是什么?圣诞精神是如何传播到全世界的?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智慧的时代,这是一个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任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的春天,这是失望的冬天;人的前面什么都有,前面什么都没有;人在天堂的路上,人在走向地狱的大门。——查尔斯·狄更斯的《双城记》

说起狄更斯,你一定会想到《雾都孤儿》(1838)、《老古董店》(1841)、《董贝父子》(1848)、《大卫·科波菲尔》(1850)、《艰难时世》(1854)、《双城记》(1859)、《远大前程》(1861

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照片,图片来自网络,但狄更斯最受欢迎的作品是什么?甚至有一种说法认为这部作品深刻改变了现代圣诞节在西方世界的地位和价值,甚至“圣诞快乐”这种说法也开始流行。狄更斯本人因此被称为发明圣诞节的人。

聪明的朋友们,一定有很多人猜到了答案,而答案就是——一首圣诞颂歌。

这部中篇小说的故事情节不仅简单,而且充满了童话色彩。也非常适合孩子阅读。这里没有太大的戏剧性。有兴趣的可以买一本看看。推荐中英文版。

狄更斯写《圣诞颂歌》的特别初衷是什么?狄更斯主要是迫于经济压力才写这篇小说的。1843年,狄更斯的第五个孩子即将出生,而他已经债台高筑,他苦思冥想,要一本畅销书来缓解经济状况,最后终于决定写一个圣诞故事,就在三个月后的圣诞节出版。他动笔后,越写越入迷,完全沉浸在故事之中,他用六周的时间写完,由于激动难消,他还亲自负责书的设计和装帧,而定价则只有5先令,这是因为狄更斯希望穷人都能买得起这本书,都有机会从中感受到快乐和祝福。

圣诞颂歌的社会影响从1843年到1848年间,狄更斯几乎在每年圣诞节都发表一个与节日有关的中篇小说,其中《圣诞颂歌》具有极其特殊的地位。在《圣诞颂歌》出版的维多利亚时代,圣诞节并不为很多英国人所知。然而,书中的情节和人物在西方家喻户晓后,故事中的一些情节成了圣诞节的约定风俗,诸如家庭团聚、互换礼物、圣诞餐饮, 维多利亚女王也读过这部小说。一百多年来积聚的“人气”使其成为狄更斯的小说中最深入人心的一部。文学评论家认为,《圣诞颂歌》的发表是狄更斯的创作生涯中的重大转折点;而社会学家则相信,这部作品深刻地改变了现代圣诞节在西方世界的地位和价值,甚至“圣诞快乐”的说法也是由此而得以流行的,狄更斯本人也因此被称为“发明圣诞节”的人。

明天是圣诞节。大叔在这里祝大家圣诞快乐!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狄更斯的文字在泛黄的纸张上挑衅地看着我

终于在暑假的时候,拿起一些文学书籍,偶尔看看,就不会那么内疚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迷茫感和挫败感。买过从来没看完的书,现在觉得看不下去,或者看了一会就累了,注意力不集中。过去的精神享受变成了今天的精神劳动。

于是我盯着手中厚厚的书和发黄的纸。

我第一次接触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是一个刚开始接触文字的孩子。那时候的我有着非常纯粹的好奇心和无限的耐心,所以对维多利亚时代文学的慢节奏的接受程度要比现在高得多。那些装饰得富丽堂皇的句子,现在可能会让我不耐烦地叹气,让我觉得太黏糊糊,太邋遢,但在那个时候,这些话就像那些花里胡哨的芭比娃娃一样,吸引了一个小女孩的心。

渐渐地,这些优美的句子如艺术品般叠加在一起,营造出情节和血肉,让小女孩更加渴望投入其中。移情很快占了上风,主导了我的思想。当时我坚信,读创意词是“生命只能活一次”的唯一解药。读完一本书,就像一个人多活了一辈,因为读书让人“体验”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命运、情感、眼界和世界。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常常会惊叹于小时候那种静坐、平静的状态。现在回想起来,这个印象错得离谱——读书的时候,我的心和大脑在不停地坐过山车,经历一波又一波的惊险和刺激!不亚于我自己尝试各种体验时那颗冒险的心的满足感。所以对当时的我来说,读书是无聊的下午为自己打造的游乐园,是一种精神的逃避,是注意力的解放,是个性的实验。我原来的性格和爱好,很早就这么悄悄的显露出来了!同时,在外界看来,我永远都是那个好学又淡定的女孩。虽然也不乏溜旱冰,被大包包打了头,或者在楼道里追,踢汤桶烫了脚,甚至走路都要被班主任背,但也不是什么大麻烦。

当然,孩子在阅读时不会从宏观的社会历史角度认识到一本书的高明之处和重要性。这是一种挥之不去的意识,是我今天读书时大脑背后多年来养成的一种“本能”。我真的觉得现在读书,因为有了历史、人文、社会等各种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可以对其“意义”给予一个宏观的考量。但最有可能的是,我无法像上面提到的“小女孩”那样强烈地“体验”一本书。如今,投机已经完全压倒了纯粹的内心体验,占据了上风。然而,这些华丽而又常常结结巴巴的词语却失去了光彩,成为令人讨厌的障碍。(尤其是我看英文原版的时候,这些文字的繁文缛节更加突出。)我曾经可以带到海滩上阅读的维多利亚文学作品,即使我坐直了也不是很可读。

可能这是一个很常见的让大家产生共鸣的感觉吧?既然如此,请原谅我的大惊小怪。

(我真心希望最近能读完一部文学作品,比如狄更斯的《匹克威克外传》)

(我小时候没有严重的过敏性鼻炎,这可能是我能更集中注意力的一大原因/笑)

另一方面,对人格的探索和发现,以及阅读大量维多利亚时代的经典书籍,对我的人格塑造起到了非常潜移默化的作用。记得当时班里其他女生也在慢慢地陷入言情小说的潮流中。在这样一个性别启蒙的时刻,我读着简·奥斯汀笔下骄傲而独立的女主人公,以及《飘》或《包法利夫人》等“反英雄”女性角色,而我的大多数同龄人都在读现在叫做《马里索尔》的小说。前者涉及极其复杂多样的人性和灰色地带,后者主要是一厢情愿的满足欲望的黑、黑、白、白读物。这也导致了我从一个非黑即白的正义与邪恶的氏族角色,提前过渡到一个对人性有着模糊而灵活理解的观察者。更有甚者,这种阅读让我自己对一个女人性格的认知,与中国大众文化对女性的期待和标准大相径庭(至少埋下了种子)。我逐渐和那些女主角产生了一种联系和强烈的共鸣——她们都有着丰富的情感,独立的人格,同时又是极其坚韧执着的充满女性魅力但又富有独立人格的个体。以狄更斯的作品为例。他的是非感不是神经质的、批判性的、被准则和惯例或者“我们属于他们”的道德观念所盘踞的。他在乎的是真诚和荣耀。他似乎真的对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背叛感到震惊。我在读《大卫·科波菲尔》的时候,他对弱者的关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我看来,狄更斯塑造的最成功的人物形象是怪诞的、犀利的、有趣的、真实的、独特的。有些小说家很少注意到的人物,狄更斯刻画得很有见地,很细致。他的作品中没有人真的愚蠢可恨,但有一些自然或环境因素导致我作为读者的理解和同情。即使是一个小跟班,在狄更斯眼里,也自以为是大局的主宰。

狄更斯的作品并不是说歌曲有高低贵贱,高于一切,和言情小说完全不同。他的作品里也有低劣的连载冒险片和言情片。我曾经怀疑这位作家的一致性或内在连续性。他的文笔很高很高,但是为什么会有这种让人觉得很可怕很可笑的元素呢?直到大学四年结束,回过头来看发生的各种人和事,我才明白,生活本身就是如此的荒诞,充满了巧合,油腻,戏剧性。所以现在想想,只有认真观察和珍惜生命的人才会把那些元素揉进去。不能理解的人,还没有敞开心扉让世界和生活进来。

我喜欢这类剧对生活的幽默感,近距离让人开怀大笑,远看却让人感到凄凉和孤独。

这是很长时间以来写的第一篇文章。虽然写完之后会习惯性的开始思考论点,但还是克服了“一文一辩”的心理洁癖,让自己的思想西瓜皮滑到哪里都是。

九年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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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1812-1870),19世纪英国作家,代表作《远大前程》。匹普是个孤儿,由姐姐抚养,受雇于贵族郝薇香,并爱上了养女艾丝黛拉,她想成为一个“绅士”。小时候,一个好心救他的逃犯在国外发了财。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他巧妙地安排他去伦敦接受一流的教育,进入上流社会。然而命运并不符合皮普的希望:艾丝黛拉嫁给了另一个男人,逃犯被抓获,遗产被没收,皮普的“远大前程”瞬间烟消云散。整部小说的情节扣人心弦,感人至深,希望从萌生到幻灭的过程能引起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共鸣。许多西方评论家称赞它是狄更斯最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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