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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03 18:28:11 查看人数:35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

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

经理(厂长)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建立的是以经理(厂长)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经理(厂长)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他对企业的人员、物资、资金等各方面均在最高指挥权和调度权。因此,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二、企业分级管理

分级管理就是把企业从上至下分为若干个安全生产管理层次,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有效地实现全面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层次与企业规模有关。一般企业的管理层次可分为三层:总公司(公司)、车间(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班组。无论何种规模企业,安全管理层次都可归纳为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

决策层主要起决策、指挥作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建立健全安全机构、配备人员;保证安全资金和物资投入;为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场所。

管理层主要对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管理,贯彻落实企业生产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操作层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防止事故发生。操作层是安全生产的基础环节。

第2篇 隧道管理所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上级规定和要求,定期向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汇报检查执行情况。

2、 在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管理所所辖范围内与工作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所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3、 协助上级制定和完善管理所的各项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在会议讨论通过后,具体负责实施。

4、 按照公司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管理所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向公司反映管理所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 根据本管理所的实际提出安全生产建设意见,按规定向公司上报管理所的安措计划于安全隐患检查情况、活动开展情况。

6、 组织召开管理所安全工作会议,定期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生产需要配备各类人员。

7、 协助领导编制、审查设备大、中、小修计划,根据检修项目确定检修时间,组织人员具体实施,根据设备维护、检修任务临时调配人员。

8、 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管理所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技术培训和检查。

9、 参与负责管理所的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并处理事故,按规定填报报表。

10、 严格劳动纪律,杜绝“三违”,对不安全的隐患及时汇报并监督整改。

11、 完成上级规定的其他安全事项。

第3篇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范本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管理中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

2. 引用标准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7.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9.12.26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gb/t 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1997.5.25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文2004.01.19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国家安监管管二字[2005]11号

3. 总裁职责

3.1 对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主持制定、批准和颁布公司安全生产、环境方针。

3.3 指定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者代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体系配置适宜的组织结构、人员、财力和物力;确定安全生产、环境管理目标,批准重大安全、环保措施(项目),责成财务部门落实安全环保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3.4 经常听取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者代表有关安全生产、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汇报,定期主持管理评审,以全面检查和评价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方针、目标、指标以及其他要素是否需要加以修正。

3.5 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与程序文件、企业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签发。

3.6 组织重大伤亡、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四不放过”。决定重大安全、环保奖惩事宜。

4. 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者代表(生产副总裁、制造部长)职责

4.1 协助总裁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主要责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安技环保处(以下简称安技处)工作。

4.1.1 责成总裁办公室(以下简称总裁办)确认、收集适用本公司经营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安全、环境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传达或提供查询。

4.2 审核有关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标准、规定和安全、环保工作规划及技术措施计划(项目),责成安技处根据安全生产、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进行运行;对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指令有关部门实施,并责成安技处督促、检查、考核实施情况。

4.3 定期向总裁汇报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状况;定期听取安技处工作汇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讨论和决策重大安全、环保事项。

4.4 责成安技处定期组织对公司危险因素、重要危险因素、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和潜在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进行确认和评价,并予以审定,颁布。

4.4.1定期组织安全、环境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并予以审定、颁布,并责成安技处督促、检查、考核实施情况。

4.4.2 责成有关部门做好确保安全、环境管理正常运行所需的教育培训、信息传递、文件编制、控制和记录工作。

4.4.3 责成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工作以及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的监测、监查、监督工作以及不符合纠正与预防工作。

4.4.4 定期主持组织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向最高管理层及总裁汇报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为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4.5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及专业性安全、环保检查,并责成安技处督促、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责成各部门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实施管理。

4.6 组织领导公司各类事故、紧急状态应急准备及反应领导小组的工作并担任组长,在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行使调度、指挥职责。

4.7 组织和参加重大伤亡、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四不放过”。

4.8 每年向“职代会”提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对“职代会”有关提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将解决方案予以通报。

5. 副总裁职责

5.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方针,对分管公司有关方面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5.2 在审定各类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施工方案时,应使之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在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有关技术规程、制度时,应规定安全、环保技术规程和制度;在规划实施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及有关项目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时,应贯彻“三同时”的规定。

5.3 责成分管方面的有关部门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实施管理,保证机械设备、动力设备、基建设施和物品达到本质安全;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防范措施。

5.4 责成分管方面的有关部门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有关标准和有关体系要素的要求实施和运行,并对重要部位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5.5 组织或参加分管方面的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四不放过”。

6. 正副部长职责

6.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方针,对分管方面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6.2 组织对本部的安全生产、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分解,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6.3 采用和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要督促本部所属部门努力减少原材料、能源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消耗,并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制度。

6.4 责成本部所属部门按安全、环境管理标准要求做好各自职能范围内的运行控制,监测、监查、监督工作以及不符合纠正和预防工作。

6.5 责成本部所属部门做好确保安全、环境管理正常运行所需的培训、信息交流、文件编制、控制和记录工作。

6.6 责成本部所属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和反应工作,在潜在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时,能作出迅速、有效的反应。

6.7 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工作; 责成本部所属部门认真参与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内审工作,对体系的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发表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6.8 责成本部所属部门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有关标准和有关体系要素的要求实施和运行,并对重要部位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6.9 责成所属相关部门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实施管理,保证机械设备、动力设备、基建实施和相关物品的本质安全,并进行检查、持续改进。

7. 正副总工程师(含专职总师)职责

7.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方针,对分管方面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7.2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环境方针,组织所辖领域内公司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编制。

7.3 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促进本岗位所辖领域的清洁生产。

7.4 根据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标推要求,审批公司安全、环境管理有关文件;在审批新工艺时,应包括安全和环保内容和措施要求。

7.5 参加由于工艺、技术原因造成的严重不符合项或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8. 总会计师职责

8.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方针,根据公司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组织编制及审定有关的财务计划。

8.2 在组织开展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过程中,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资源、减少排污、提高经济效益。

8.3 参与公司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制订,对有关财务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方案。

8.4 在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四新”项目的财务结算时,应检查“三同时”执行情况。

9. 正副总经济师职责

9.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方针,组织编制分管方面的公司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9.2 组织编制年度经营计划时,将安全、环境管理方案的编制列为一顼重要内容。

9.3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安全、环境管理方案和安全、环保技术顼目。

10. 总裁办公室主任职责

10.1 协助总裁制订安全生产、环境方针。

10.2 协助总裁及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环境组织机构和职责的配置工作。

10.3 会同安技处编制适宜于公司危险、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及其文本的发放、更新。

10.4 会同安技处组织检查各部门安全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分解、落实情况并对实施考核。

10.5 协同安技处、质量保证部(以下简称质保部)、供应处、产品服务处及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环境信息交流工作。

10.6 负责安全、环境管理标准的编制与控制的归口管理。

10.7 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协助公司“应急准备与反应领导小组”组长及有关部门及时作出正确反应并参与指挥,以最大限度、及时地控制可能造成的危害。

10.8 负责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文件转批工作,起草职代会总裁工作报告时须将安全、环保工作列入主要内容,协助总裁组织节假日安全检查,负责厂区主干道的定置管理。

10.9 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顼重要内容严格考核。

10.10 配合安全、环境职能部门为完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工作。

11. 安技环保处正副处长职责

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归口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11.1.1 负责制订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企业标准和操作规程;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含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工作计划;负责对全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归口负责全公司工伤事故管理、统计,组织和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1.2 归口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实施、运行工作。

11.2.1 根据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制订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程序,负责公司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并指导部门确定各自的危险因素、环境因素清单。

11.2.2 根据重要危险因素、重要环境因素与优先项,编制公司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认真落实分解到部门的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11.2.3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需要提出教育培训要求,协助教育培训处编制有关的培训规划与计划并督促实施。

11.2.4 会同总裁办、质保部等部门收集、整理安全、环境信息,并负责公司内外安全、环境信息的汇总、分析和交流。

11.2.5 根据企业管理标准要求负责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策划,会同总裁办、质保部组织各职能部门制(修)订有关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并负责安全、环境管理资料及记录的归口管理。

11.2.6 总体指导各职能部门对重要危险因素、重要环境因素的运行控制。

11.2.7 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计划,配合管理者代表组织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内审人员定期开展管理体系审核,为公司进行管理评审提供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报告。

11.2.8 会同人事等部门对工伤、职业病、职业中毒等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做好对工伤、职业病认定的上报工作。

11.2.9 配合其他安全、环境职能部门完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中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工作。

11.3 定期组织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和活动

11.3.1 定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专项大检查;对事故隐患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不符合项签发整改通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并根据企业有关标准督促部门遵照实施并予以记录。

11.3.2 负责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宣传和八种安全教育工作。

11.3.3 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认真执行“三同时”、“四新”及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情况,以及“五同时”执行情况。

11.3.4 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基础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规律,预测、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11.3.5 负责废水、废气和噪声和尘点、毒点的监测,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的控制情况进行监查,协同总裁办对安全生产、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实况进行监督。

11.3.6 合理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组织和控制劳防用品、保健费的配置发放。

11.4 主持和参与各类事故“应急准备及反应领导小组”的领导工作并担任常务副组长,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作出正确反应并参与指挥;指导各有关部门应急(包括指导部门制定相关预案),对组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评审,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修订。

12. 人事处正副处长职责

1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归口负责全公司各级人员在劳动人事方面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12.1.1 对新聘的中层以上干部,及时通知安技处进行教育;新招收的职工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用工制度的要求,及时通知安技处进行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种应及时通知安技处。

12.1.2 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对变换工种人员和伤病人员复工进行教育。

12.1.3 认真做好职业病和从事特种作业、有毒有害、高处、高温作业禁忌症人员的岗位调离(安排)工作。

12.1.4 会同安全、卫生等部门对工伤、职业病、职业中毒等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做好工伤、职业病等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上报工作。

12.2 签定劳务合同时,须包括安全、环保内容和条款。

12.3 重视对干部安全、环保工作的考察,在考核干部业绩时应有安全、环保工作的要求。

13. 保卫处正副处长职责

13.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分管方面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13.1.1 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的安全、环境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把收集的信息传递给安技处。

13.1.2 负责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负责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以及专职消防队的管理;会同安技处对一、二级禁火区域动火申请的审批,督促动火部门落实安全、环保措施。

13.1.3 定期开展防火重点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对火灾事故实施预案处理,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

13.1.4 负责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防火安全标志的设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理;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审批。

13.2 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协助公司“应急准备与反应领导小组”组长及有关部门及时作出正确反应并参与指挥,以最大限度、及时地控制可能造成的危害。

13.2.1 配合其他安全、环境职能部门完成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中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工作。

14. 质量保证部正副部长职责

14.1 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例入全面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14.2.1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的安全、环境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把所收集的信息传递给安技处。

14.2.2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的编制、修订及其文本的归口管理。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有关工作。

14.2.3 负责本部门所辖的安全、环境管理控制,对本部门所辖范围运行控制中发生的不符合项开具不符合报告,并对该不符合项采取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

14.2.4 配合其他安全、环境职能部门完成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中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工作。

15.经营(销售)、计划部门正副处长职责

15.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分管方面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15.1.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环境方针、标准、制度,负责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和考核工作。

15.2 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的安全、环境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把收集的信息传递给安技处。

15.3 负责产品外协件的安全、环境管理控制,并对承包方与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而产生的不符合项,所采取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

15.4 负责物资采购供应、废旧物质回收、处置中的安全、环境管理控制,并对因供方或承包方控制不当造成的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

15.5 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应急准备与反应所需的物资供应;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理;负责有关化学危险品、剧毒物品的采购及审批。

15.6 对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作出正确反应,对照有关预案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可能造成的危害。

15.7 配合安全、环境职能部门完成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中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工作。

16. 教育培训处正副处长职责

16.1 对分管方面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16.2 根据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需要及安技处提出的培训要求制定安全、环境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予以实施,并保存培训记录。

16.3 配合安全、环境职能部门完成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中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工作。

17.工艺、设计、技术部门正副处(所)长职责

17.1 对分管方面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17.2 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产品开发研究过程及工艺过程中减少产品对原材料、能源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消耗,降低热耗、能耗、振动与噪声,促进公司的文明生产。

17.3 配合安全、环境职能部门完成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中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工作。

18.基建装备处正副处长职责

18.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分管方面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18.2 认真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的环境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把所收集的信息传递给安技处。

18.3 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环境技术规程和要求,会同安全环保部门鉴定鉴证,方可投入使用。

18.4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顼目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审批规定。

18.5 负责所辖范围的安全、环境管理控制,对所辖范围运行控制中产生的不符合项开出不符合报告,并对该不符合项采用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

18.6 对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作出正确反应,协助公司“应急准备及反应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及时作出正确反应并参与指挥,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可能造成的危害。

18.7 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确保设备、设施处于安全完好状态;加强对特种设备、危险性设备、动力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工厂区域电网接电和防雷接地的检查和测试。

18.8 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的安全、环境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把所收集的信息传递给安技处。

18.9 配合安全、环境职能部门完成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中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工作。

19.生产车间正副主任职责

19.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分管方面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19.1.1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环境方针、标推、制度,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19.1.2 明确部门行政领导在分管方面的安全、环保工作责任,设立安全值日主任,安全值日主任对分管时间内安全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

19.1.4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企业标准对本部门重要危险因素、环境因素和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迸行控制或预防。

19.1.5 明确部门内各岗位,特别是从事可能发生重大危险、重大环境影响的岗位的安全、环境职责,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各类教育培训工作。

19.1.6 对安全、环保体系运行中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项要及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查找原因,若涉及标准或操作规程的应报告有关部门及时评审。

19.2 健全部门安全、环保组织,每月召开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安全员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环保问题;合理安排生产任务,认真执行“五同时”,组织好各类安全、环保检查活动,组织好部门安全、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和工作。

19.2.1 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确保设备、设施处于安全完好状态;加强对特种设备、危险性设备、电力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部门安全技术、环保措施项目,并按程序上报、批准、实施。

19.2.2 组织生产时,做到劳逸结合;对患有职业病、禁忌症的人员合理安排工作,不得从事禁忌作业,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9.2.3 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作出正确反应,上报公司“应急准备及反应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及时作出正确反应: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可能造成的危害。

19.2.4 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会同安全、工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落实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

19.3 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的安全、环境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把所收集的信息传递给安技处。

19.4 配合其他安全、环境职能部门完成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中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工作。

20. 卫生部门负责人职责(委托管理)

20.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分管方面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20.1.1 参与对职业病、职业中毒的防治工作,建立职业健康安全档案以及负责对职业病、中暑、中毒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工作。

20.1.2 定期组织对有毒有害、特种作业、接触粉尘、高温、高处作业人员的体检,对患禁忌症人员书面报告人事处和所在部门,提出调离岗位建议,并报安技处备案。

20.1.3 协同安全部门负责做好矽肺病员的定期体检和治疗工作。

20.2 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组织抢救伤员:对重大工伤须随车进行救护。

20.3 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堂、饮料供应站进行卫生检查和测定。

20.4 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的安全、环境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把所收集的信息传递给安技处。

20.5 配合其他安全、环境职能部门完成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中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工作。

21. 生产处及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责

2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分管方面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21.2 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的安全、环境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把所收集的信息传递给安技处。

21.3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环境方针、标准、制度,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21.4 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作出正确反应,上报公司“应急准备及反应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可能造成的危害。

21.5 配合其他安全、环境职能部门完成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中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工作。

21.6 在组织生产调度时,应将安全工作列入会议主要内容,落实“五同时”。

22. 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22.1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环境方针、标准、制度,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协助本部门领导做好安全环保工作。

22.2 接受安技处的业务领导,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环保工作和任务。

22.2.1 负责做好本部门各项安全环保教育工作,指导班组做好安全环保工作和安全活动,督促本部门职工遵守企业安全环保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2.2.2 做好各类安全环保检查以及落实各项安全、环保专项检查工作;对安全、环保管理运行中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项要及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和有关记录。

22.2.3 认真做好本部门安全、环保工作记录和安全生产台帐以及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运行记录。

22.2.4 严格掌握劳防用品、保健用品发放标准,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22.2.5 协助领导督促本部门安全技术、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的实施和落实公司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在本部门的实施。

22.3 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作出正确反应,上报公司和部门“应急准备及反应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及时作出正确反应:并协助部门领导组织救援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可能造成的危害。

22.3.1 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协助部门领导会同安全、工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落实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

22.3.2 协助部门领导对本部门所辖范围的安全、环境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把所收集的信息传递给安技处。

23. 正副工段长、职能组长、班组长职责

23.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公司安全、环境方针、标准、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分管方面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23.1.1 负责做好本工段、班组各项安全环保教育工作,指导工段、班组做好安全环保工作和安全活动以及“五同时”工作,督促本工段、班组职工遵守企业安全环保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1.2 做好各类安全环保检查以及落实各项安全、环保专项检查工作;对安全、环保管理运行中涉及本工段、班组的不符合项要及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

23.1.3 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作出正确反应,立即上报部门“应急准备及反应领导小组”或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可能造成的危害。

23.1.4 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协助部门领导、安全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落实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

23.2 认真做好定置管理和现场管理,开展工段、班组安全值日;认真做好本工段、班组设备、设施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处于安全完好状态。

23.2.1 负责本工段、班组所辖范围的安全、环境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把所收集的信息传递给部门和安技处。

23.2.2 配合做好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中与本工段、班组职能相关的工作。

24. 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24.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公司安全、环境方针、标准、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产品、工艺装备、建筑等设计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4.2 制订工艺守则、纪律时须包括安全、环保的内容和要求。

24.3 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进行可靠性试验时,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4.4 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造成影响的安全、环境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并及时把所收集的信息传递给有关部门和安技处。

25. 生产工人职责

25.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公司安全、环境方针、标准、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劳动纪律、工艺纪律。

25.2 积极参加安全、环保活动,接受安全、环保教育;认真对生产岗位、作业环境进行检查;认真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25.3 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作出正确反应,立即上报部门“应急准备及反应领导小组”或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可能造成的危害。

25.3.1 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履行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义务,并协助部门领导、安全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落实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

25.4 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有权拒绝,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特别情况时应履行向本部门领导和安全部门报告的义务;对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工作有建议权。

25.5 对安全、环保管理运行中涉及本岗位的不符合顼要及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

25.6 对能够给公司安全、环保工作造成影响的安全、环境信息有义务收集、整理,并通过有关途径及时把所收集的信息传递给有关部门和安技处。

第4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措施

目前,电力企业在安全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好的成绩,但与电网的发展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还存在许多问题,正处于要前进一步都较困难的局面中。

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分析

安全管理的方法得当是保证安全管理效能的重要因素。近年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论管理对象、管理过程还是管理方法,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从管理对象的角度:由近代的事故管理发展到现代的隐患管理。早期,人们把安全管理等同于事故管理,仅仅围绕事故本身作文章,安全管理的效果有限;只有强化了隐患控制,消除危险,事故的预防才能有效。

从管理过程的角度:由早期的事故后管理发展到强化超前和预防型管理。随着安全管理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安全管理是人类预防事故的三大对策之一。科学的管理要协调安全系统中的人、机、环诸因素,它不仅是对技术的一种补充,更是对生产人员、生产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与协调。

从管理方法的角度:由传统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以及常规的监督检查等手段,发展到现代的法治手段、科学手段和文化手段;从基本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展到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技巧与方法。

二、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分析

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是由电力生产、电力基本建设、电力多种经营的客观规律和生产特性及社会作用决定的。随着电力工业迅速发展、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加快,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更加突出,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电力安全生产影响各行各业和社会稳定。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具有社会公用事业性质的行业。它为各行各业提供电力,为人民的日常生活提供电力,如果供电中断,特别是电网事故造成大面积停电,将使各行各业的生产停顿或瘫痪,有的还会产生一系列次生事故,带来一系列次生灾害。另外,供电中断或大面积停电,会给社会和人民生活秩序带来混乱,甚至造成社会灾难,造成极坏的政治影响。因此,电力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人心和社会的稳定。

②电力安全生产影响电力企业本身。安全是电力生产的基础,如果一个电厂经常发生事故,就不可能做到满发稳发和文明生产,如果系统经常发生事故,系统中的发电厂和变电站都不能正常运行,使电力生产和输配电处于混乱状态,因此电力企业本身需要安全生产。

③电力生产的特点需要安全生产。由发电厂生产的电能经升压变电站、输电线路、降压变电站、配电线路送到用户,组成了产、供、销统一的庞大的整体。由于电能尚不能大规模储存,因此,产、供、销是同时进行的,电力的生产、输送、使用一次性同时完成并随时处于平衡。电力生产的这些内在特点决定了电力生产的发、供、用必须有极高的可靠性和连续性,任何一个环节发生事故,都可能带来连锁反应,造成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大面积停电,甚至造成全网崩溃的灾难性事故。因此,电能生产的内在特点需要安全生产。

三、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1、在依法保护设施、安全监督上措施不力,致使安全管理力度不够①欠缺依法治企。有线电视线、通讯线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项目法人与设计、监理、施工方签订的协议不规范等现象普遍存在。②安全监督不严。由于供电企业安全监察部门人员少,专业知识欠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经常被一些非生产性事务缠绕,习惯于事故后的调查和责任追究。③近年来,供电企业农村电力设施发生被窃、破坏的情况比较多。窃电给社会和电力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

2、安全思想意识模糊,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目前,电力生产企业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存在以下问题:①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②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③主管部门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3、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忧。尤其是一些供电所的登高作业器具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

4、不严格执行《安规》,经常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些临时性工作,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造成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人身触电死亡事故等等。

四、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措施

首先,要看清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的本质。安全管理能力首先是一种企业能力,具有企业能力的属性,是企业在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积累的各种知识与技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由企业掌控的各类资源决定,企业拥有的资源及其组合情况形成了不同的安全管理能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动态变化的,它随着企业的成长而不断增长。此外,企业能力作为一种累积的知识与技能,知识与技能的难言属性使得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具有特异性和不可模仿性,这构成了企业竞争能力的基础。

其次,可具体通过增加员工安全知识与技能的能力、优化设备安全性能的能力、提高物料安全水平的能力、改善安全制度的能力、监测环境安全状况的能力5个方面的内容,来实现安全系统效能的综合性能的改善。积极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稳步推行现场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作业。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以及检修、变更、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竣工后,要组织验收,要确保竣工的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特别是电力线路的线间距离、交跨距离、对地距离要符合规定。做好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并及时消除设备的运行缺陷,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要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保证体系和电力企业“综合安全管理模式和机制”。

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和命运,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电力企业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还需要不断进行探索、巩固和创新。

“清华大学生产企业董事长领导力再造高级研修班”作为清华北京院领导力长期生产管理研究和培训实践的结晶,融合了现代企业管理的系统化知识和高效生产管理实践的专业化内容,为广大致力于提升生产运营效率与管理能力的企业高层提供了一套清晰的战略思考框架和极具实用性的操作工具,从而帮助企业实现运营效率与管理能力的提升。

第5篇 风电场生产现场孔洞沟盖板井盖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现场作业环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生产现场孔洞、沟盖板的安全管理。

3.责任划分

3.1一值负责电缆隧道、电气设备室内井、坑、孔洞、变电站电缆沟道、孔洞的管理维护。

3.2二值负责全厂沟道的水泥盖板、室外的井、坑、孔洞的管理维护。

4.管理规定

4.1生产场所所有孔洞、沟道必须敷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盖板应承受一定的重量不变形。

4.2严禁在生产厂房、工作场所设备检查孔洞或沟道盖板上覆盖胶皮或物品。

4.3在工作中如需将盖板打开或取下时,必须先设临时遮栏。

4.4在检修工作中需将地面沟道盖板揭开时,应设临时人行通道,工作完毕立即恢复原状。

4.5在检修工作中临时打开的沟道穿越道路时,必须在穿越道路的两侧设安全围栏。

4.6临时打开的孔洞、沟道盖板夜间无法恢复原状时,必须安装现场照明。

5 考核办法

5.1应办未办理申请票进行工作,按未办理工作票进行处罚。

5.2其它的违章行为按习惯性违章进行考核。

附加说明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规定由风电场制定并解释。

第6篇 运输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在科长的领导下,开展运输技术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提升运输各项管理规定,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运输专业知识。

第二条 依照法规和技术管理规范,严标准、严要求抓好现场施工质量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查出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以确保全矿提升运输安全。

第三条 不断深入现场,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协助机电主管认真审查各单位编制的运输施工措施,搞好监督工作。

第四条 负责专业管理范围的业务日常学习,不断提高职工提升运输业务水平。

第五条 负责对运输专业施工工艺和职工正规操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六条 根据矿隐患排查制度要求,负责组织运输专业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对全矿生产运输系统存在的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开好隐患排查专业会。

第七条 负责全矿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在现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八条 负责设备管理组周、月工作总结,对组内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计划。

第九条 负责全矿运输系统图定期更新工作。

第十条 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7篇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纵向管理体系

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和安全监控部门作为公司一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监控机构,负责对现场制定的管理制度和运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通过严肃有效的行政管理,使项目经理部始终处于正常良好的运行状态。施工现场成立的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设立项目副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由他们统一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落实工作。各生产班组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兼职安全员,配合专职安全员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项目经理:xxx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专职安全员:xxx

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xxx

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

2横向管理体系

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和各下属施工单位都参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服务与管理工作,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全过程安全管理网络

作业中监督

熟悉安全措施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

上道工序进行安全设施移交施工机具使用前的检查

搭设下道工序所必需的安全设施

作业前检查

工长、班组长对操作者的指导

班组间相互监督、指导安全员监督、指导

移交后整理

安全巡视检查

安全早巡视

安全回检查

安全周检查

安全月检查

每月安全会议

结算前检查

作业后工完场清作业后安全设施整搭设站

整理现场后,对下道工序交接

向项目移交场地

安全移交

第8篇 某管理处安全生产办主任职责

1、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排下,负责全线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执行。

2 、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审查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及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制度,落实承包人、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 、审查承包人施工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的实施。

5 、督促监理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 、配合部门组织承包人、监理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考核,协助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7 、实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出现紧急险情应立即要求停止作业,并及时上报。

8、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作业现场,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

9、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查找安全隐患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第9篇 班组管理如何服务安全生产

企业的发展在管理,而管理的关键在班组。班组既是企业完成生产任务的执行者,也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企业班组管理的核心在于如何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搞好安全生产。

如何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责任感,将每位职工的工作热情引领到班组建设中来,从而推进区队建设是值得企业探讨的课题。针对这一课题,很多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摸索出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

打造安全和谐区队 探索班组管理模式

探索企业班组管理新模式是打造安全和谐班组的目标定位。为此,企业可以以创建“标杆工程”、“亮点工程”活动为突破口,以充分发挥职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为目的,实施“班组自主管理”创建活动,变被动强制管理为主动自我管理,实现班组自我发现问题,自我解决问题,自我创新发展;实现班组自我管理、自我创新、自我评估;个人自我评定、自我展现、自我学习、自查隐患,促进安全生产。

一个班组的管理不是班长一个人的事情,也不是一两个人所能管理好的事,只有全员共同参与才能管理出成效。基层工会小组要及时与班组骨干和班长交流沟通、约束、监督班长行使权力,无论大小事都要经过民主商议。这样,班组职工会感觉到自身价值在管理上的体现,才会积极参与班组民主管理,才会在民主管理会上畅所欲言,道出自己的建议,推进班组建设的进程。

推行班组自主管理 实现安全重心下移

打造安全和谐班组关键是将安全管理重心下移。为此,企业应该认真剖析班组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本着抓安全先抓班组安全管理的原则,以“重育、善用、严管”作为班组建设的切入点,将那些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员工调整到班组管理工作岗位上,夯实生产一线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他们在现场安全管理中的核心作用,调动班组长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还要充分体现职工是安全管理的主体,让职工的安全职责归位,树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干、自己的安全自己管”的理念,调动职工管安全、抓安全的主观能动性,提升班组现场安全程度,将安全工作的重心落实到班组和现场,确保整个企业安全管理的效果。

细化班组考核内容 增强职工责任意识

实施班组自主管理重在建立班组考核机制。比如,山东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华丰煤矿采煤项目部在这个方面就建立了以“安全、生产任务、工程质量、经营管理、创新管理、职工培训”等内容的考核机制,将各项管理责任细化分解到班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确保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该矿成立开展自主管理班组创建领导小组,由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安监员为成员,文书负责抓活动的考核、检查和落实。取得旬第一名的班组,班组长、包班、及工人次旬的联责扣罚全免,并奖励本班组1000元,奖励包班、班组长各150元;连续两旬被评为自主管理的班组,奖励本班组2000元,奖励包班、班组长各300元。他们这样的做法就把全班组员工捆绑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调动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可以借鉴。

从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企业开展自主管理班组活动,可以使干部真正认识到,要抓安全质量,重在班组管理,抓好班组就是抓住了安全生产。同时,班组自主管理也可以解决上管下不管、上急下不急,工作不到位等令单位领导头痛的问题,在运作中各班组和职工可以依据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上实现自我管理、自律自治,增强班组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班组自主管理可以使职工思想理念、安全态度、工程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在思想理念上职工的安全责任心得到了加强,实现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并自觉地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潜移默化地融入到了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增强执行力。所以企业一定要抓好班组管理,为实现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第10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排查整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发生,保障分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3 参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暂行办法》

《分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4 总则

4.1本办法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区域、工作场所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设备、装置、设施、生产系统等方面的缺陷和问题。

4.2 事故隐患管理实行事故隐患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4.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 隐患排查

5.1 各管理处、子公司、监控指挥中心是识别、评估和整改事故隐患的责任主体,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必须组织整改,各单位主要领导是事故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5.1.1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分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经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2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实行各单位自查、分公司相关部门组织检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办法。分公司下属各单位每年至少向分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汇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工作二次,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5.3 各单位组织集中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评估、论证和登记、建档。督促存在事故隐患的基层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5.4 各管理处、子公司、监控指挥中心要成立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事故隐患及时排查和妥善治理,直至事故隐患消除。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4.1 及时掌握事故隐患情况。负责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前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以及相关的协调工作;

5.4.2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救援预案,并上报分公司和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备案;

5.4.3 建立事故隐患立项、销项整改制度,组织事故隐患的调查和评估,编制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建立各类事故隐患动态台帐,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5.4.4 进行安全教育,适时组织演练并及时修订完善事故隐患应急处置和救援预案,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5.4.5 负责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5.4.6 组织调配救援设施、设备和人员疏散演习,保证抢险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提高人员的自救能力。

5.5 分公司要加强对事故隐患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各下属单位承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事故隐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6分公司相关部门应当会同各级工会组织督促并协助各下属单位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5.7 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人身安全的,分公司应当责令事故隐患单位从危险区域撤离工作人员,暂时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6 隐患评估与报告

6.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划分为四个等级。

6.1.1可能造成一次死亡5人及以上;或死亡与中毒(重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一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和社会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事故隐患为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1.2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不含3人);或死亡与中毒(重伤)超过10人,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1.3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2人;或造成死亡与中毒(重伤)超过5人,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为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1.4其他为一般事故隐患。

6.2 分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日常管理、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制度,随时发现和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难以立即消除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及险情报告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向分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同时告知岗位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一经发现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业整改。

6.2.1分公司员工有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义务;分公司要建立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发现、报告事故隐患。

6.3 各管理处、子公司、监控指挥中心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制定、落实监控措施。监控措施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6.3.1保证存在事故隐患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转的条件;

6.3.2对生产装置、设施监测检查的要求;

6.3.3潜在的危害及影响,以及防范控制措施;

6.3.4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6.3.5明确监控程序、责任分工和落实监控人员。

6.4 分公司对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6.4.1设备设施的缺陷及严重程度;

6.4.2事故隐患状态及可能变化情况;

6.4.3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人员暴露的频率和密度;

6.4.4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可能造成的损失;

6.4.5事故隐患监控措施的可行性。

6.5 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隐患由分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评估,报分公司安委会确认及备案;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隐患及社会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较大事故隐患由分公司安委会组织评估,报集团分公司安全管理部确认及备案。

6.6 事故隐患评估确认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6.6.1根据调查报告,负有评估确认职责的各单位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小组经初步审查,应当将事故隐患情况的相关资料书面呈报分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6.6.2 负责事故隐患评估确认的分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及时审查相关资料,并进行事故隐患现场核查,组织相关部门集体研究,确认事故隐患。

6.6.3 分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在确认事故隐患过程中遇到疑难技术问题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6.6.4 经确认为事故隐患的,向事故隐患单位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属于重大事故以上隐患的,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上报集团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6.6.5 事故隐患确认工作的相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6.7 分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及各单位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小组在研究确认事故隐患时,如有必要,可以邀请当地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加。

6.8 经确认存在事故隐患的各单位要编写书面事故隐患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6.8.1 事故隐患类别;

6.8.2 事故隐患等级;

6.8.3 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6.8.4 隐患整改的目标或效果要求;

6.8.5 事故隐患整改建议;

6.8.6 整改资金及来源;

6.8.7 其他保障措施。

7 隐患整改

7.1事故隐患整改应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7.2 根据事故隐患评估结果,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由分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或下属各单位组织实施,分公司安委会备案,分公司有关部门督察;特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由分公司安委会组织实施,报集团公司备案,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督察。

7.3 各事故隐患单位应当认真执行事先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对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7.4 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7.4.1事故隐患类别;

7.4.2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7.4.3整改内容、措施和目标;

7.4.4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7.4.5实施整改方案的时间安排及人员组织。

7.4.6隐患整改过程中安全措施;

7.4.7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

7.4.8其他与隐患整改工作相关的事项和说明。

7.5事故隐患整改实行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

7.5.1对因危害程度高、整改资金较大,或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可向分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报告。由分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评估,进行协调,研究落实整改渠道。

7.6对因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停业或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各事故单位在完成事故隐患整改后,应及时报分公司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审查验收。经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7.7分公司和下属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级别实行分级督察。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

7.7.1 事故隐患监控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7.7.2 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7.7.3 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的形象进度;

7.7.4 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情况。

8 奖励与处罚

8.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列入分公司及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

8.2 对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在隐患监控、整改工作中成绩突出,避免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人员,分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8.3 事故隐患单位的员工不服从单位管理,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隐患的,依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置;造成重大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4 分公司本部及下属各管理处、子公司、监控指挥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分公司安委会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和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8.4.1未按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评估、监督和管理制度;

8.4.2未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8.4.3未按照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

8.4.4对存在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迟报;

8.4.5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8.4.6对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未及时进行整改或逾期未改致使安全事故发生。

8.5 对分公司下属单位不依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资金投入,致使其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公司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9附则

9.1 本办法由分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9.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浅谈机械行业安全生产细节管理重要性与对策

机械企业要搞好安全生产,仅仅制订管理机制细则和各类安全操作规程是不够的,还需要重视更深层的细节管理,并关注细节的持续改进和完善及有效的持之以恒的执行。安全虽不是细节,但是失去细节便是失去了安全,重视安全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踏实做事的心境。踏实做事的心境可以让安全管理从细节入手,让企业在安全的基础上迅速发展。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如何有效认识到安全细节管理的重要性?如何抓住安全生产细节管理?本人长期接触安全生产,现将本人经验与大家分享。

一、安全生产细节管理的重要性

我们先看某机械制造厂短时间内发生的连续三起工伤事故:

2023年8月11日,该厂热轧操作工魏某在从锯床料架搬运短圆棒至定心机料架放置时,由于放置速度过快,导致短圆棒砸伤其左手中指,后诊断为指尖部位粉碎性骨折。

2023年10月3日,该厂调度员金某通过行车将规格为168的中间产品卸车至热挤车间进行切割,在调运时,右手扶管段,吊绳突然收紧,右手拇指被收紧的管子夹到,被诊断为右手拇指指尖骨折。

2023年10月25日,该厂电焊工黄某焊接物料,因物料特殊形状,黄某焊接至门式起重器轨道旁,起重机操作工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进行调运,黄某被驶来的行车运行电机挡板击中右小腿,后诊断为右小腿骨头断裂。

以上三起工伤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为:新员工、老员工每年进行过安全教育培训,各车间都有专职安全员,各操作岗位详细张贴各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各班组长每日两次安全巡查。那么试问,在企业各安全管理看似正常的情况下,为何会短时间连续出现多起简单工伤事故??

深究事故原因有很多,但是根本的原因就是员工对安全细节意识还不够,在生产操作中忽视了细节生产,第一起事故如果在放置时速度慢一点,眼睛看准一点就不会砸伤指尖,第二起事故如果在扶管时不把手放进调运绳内就不会因为绳紧而受到伤害,第三起事故如果电焊工选地点焊时仔细留意下周边环境,行车操作员操作时在确认下周边人员情况,也不会发生这起事故。由此可见,安全虽不是细节,但是失去细节便是失去了安全。因此,安全生产管理需要关注对细节进行完善。

同时,按照海因里希的理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重点在“小事件”的防止,对小事件进行更精细地划分和管理变得非常重要。

下面就以某集团机械企业为例,探讨该企业的安全细节管理。该集团企业从事生产不锈钢管,在近两年内无任何工伤事故发生,在冶金机械行业中属于少有,现挑出有关该企业管理的方法,供大家借鉴。

现场管理部分:该企业在应对厂内机驾限速5公里以下管理方法中,以轮胎标注黄线为办法,当黄线在车轮转动情况下看不清时便代表了超速;在各工种操作区间,明确划出工作区域白线,非本工作作业人员严禁进入,这样一来限定了单一工种自由工作区,二来禁止了多工种交叉作业区,避免工种误伤;在钢板类“冲、剪、切”加工工艺中,张贴对应工种事故案列,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现,在员工工作卡的背面以事故树为原型列出了各工种员工可能的出现的误操作。各车间安全员把发现的安全问题集中起来发布到集团内媒体发布平台,每日进行播报。

宣传教育培训部分:每周各分管车间厂长、主任带队进行1-2次安全巡查,巡查各车间、员工是否很好的执行安全操作规章、之前安全员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完成;每月各班组以小范围形式展开安全教育会,教育会上各员工操作某一个流程或者动作,全员讨论有哪些违规,可能危险是什么,应该如何操作。

二、安全细节管理的对策

要规范和完善企业管理体制细则。我们知道,企业生产区大量使用各原料、毛坯部件,生产制造加工过程繁简不一,机械生产设备繁多,员工操作素质安全意识参差不齐,在操作时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因此,一个企业如果连管理体制细则都不完善,很难令人相信它在复杂的生产中能保障安全生产。所以,企业的首要目标是制定出规范和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细则,科学且极具保障性的安全生产制度、各类规范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公平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奖罚制度并给予不折不扣的执行。最终目的让每一个员工去熟练掌握其中的细则并认真参照执行。同时,安全生产管理还必须与时俱进,务实创新,在企业生产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建立完整详细的安全生产活动台帐。这个完善的管理体制细则平台既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又是众多细节的主体。

要创建全员学习型企业、强化岗位管理、培养具备与现代化快速生产相适应的各项基本素质。企业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好员工的技能学习,并通过定期岗位技术比武或岗位操作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提高员工的岗位安全操作技术及突发事故的正确应变能力;要巩固强化岗位管理,使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自觉积极的加强巡检,严格控制工艺指标,维持最佳工艺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各部门要定期举行应急预案演习,以检验员工面对突发事故的应变措施和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的能力;要巩固强化班组的月安全学习,并坚持在学习中积极讨论每个具体的案例,吸取别人的教训,让安全警钟在每个员工心中长鸣。此外,还要培养员工做到学一行,专一行,爱一行的爱岗敬业及安全质量细节意识的企业文化思想,发动员工积极查找岗位隐患并献计献策,切实营造企业关注安全生产与细节的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多种教育形式和工具,将安全生产与细节的知识深深地植入员工的脑海中,变员工被动地要我讲安全为主动的我要讲安全;要积极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活动:如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安全月活动、安全质量细节标准化活动,通过这一系列活动,让安全思想及理念时刻扎根在每个员工心中;要充分利用一系列宣传教育举措,深入广泛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增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的法制意识。这些细节的完善,健全了企业管理体制细则,更加夯实了安全生产的基础。

企业管理层要高度关注管理体制细则与突发工伤事故应急预案及其细节的可操作性。对于机械企业来讲,生产一般都是在高温、空间拥堵、噪声等特殊条件下进行的,多数易使员工心理失常产生误操作,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往往牵动全局。因此,企业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并研究管理机制各环节及其细节有无隐形断链、安全生产章程及操作规程是否被有效执行、突发事故时的应急预案及其细节决策之间的可操作性是否正确,因为任何安全操作规程没有被严格执行或发生工伤事故时应急决策失误,归根到底也是由于细节缺失或不到位造成的。

第12篇 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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