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设施安全附件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正常、有效,保证生产和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公司所有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处:对集团范围内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通知相关公司及时解决、处理;
3.2 治安保卫处:负责集团范围内所有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备、监督检查和维护工作,保证所有消防设施的可靠运行。
3.3 基建处:负责部分相关安全设施的施工与安装,在施工工程中应严格按照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
3.4 计量科:负责集团范围内所有检测设施的校验与监督工作,应确保每一个检测设施都应在其检测期内正常可靠地工作;
3.5 所属公司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全面工作,对本部门所属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正常、可靠运行负责;
3.6 所属公司电仪车间:负责与安全有关的所有电气仪表及防爆电器等的安装、调试和检验工作,并应保证能可靠运行;
3.7 安全环保科:对全公司范围内所有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保证每一个安全附件和每一处安全设施均能正常使用,负责建立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台帐;同时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3.8 供应科:负责安全附件及劳保护品等安全设施的购买,并应对所购置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负责;
3.9 设备科:负责安全附件及相关安全设施的安装、调试,保证安全设施的有效、可靠运行,使其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3.10 技术科:负责安全附件及相关安全设施的参数、性能是否匹配等方面的技术审批工作;
4 程序
4.1 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主要内容:
4.1.1 安全设施主要内容:
4.1.1.1 预防事故设施
① 检测设施:包括压力计、真空计、温度计、液位计、流量计等各种检测报警设施;分析仪器;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检测报警等设施。
② 组份控制设施:包括气体、液体物料组份控制设施;以及防止助燃物混入、掺入惰性气体等设施。
③ 防护设施:包括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设施、限速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防静电设施、防雷设施、防噪声设施、防暑降温设施、通风除尘排毒设施以及防辐射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防护栏(网)等。
④ 电气防爆设施:各种防爆电机、防爆仪表、防爆通讯器材、防爆工器具等。
⑤ 个体防护器材:头、眼、耳、手、面部、呼吸、脚、全身防护器具等。
⑥ 安全标志、标识。
4.1.1.2 控制事故设施
① 泄压设施: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放空阀(放空管)、回流阀、逆止阀、减压阀等,低压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排气设施、吸收设施等。
② 紧急处理设施:包括紧急切断/投用电源、紧急切断阀、紧急分流、紧急排放及紧急吸收设施、紧急冷却、紧急通入惰性气体、紧急加入反应抑制剂、仪表联锁等设施;自动控制及紧急停车系统(如sis、esd、fsc系统);火炬排放设施。
4.1.1.3减少事故影响设施
① 防止火灾蔓延设施:包括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火墙、防爆墙、蒸汽幕、水幕、防火门等;
② 灭火设施:包括自动水喷淋设施、消火栓、泡沫灭火设施、惰性气体灭火设施、蒸气灭火设施,高压水枪和水炮、消防车、消防水收集处理设施、消防水管网及稳(临时)高压系统,消防站等。
③ 紧急个体处置逃生设施: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
④ 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工程抢险装备、应急救援现场医疗抢救装备。
⑤ 避难设施:安全避难所(带空呼系统)、避难信号、逃生及避难指示标志、避难安全通道等。
4.1.2 安全附件的主要内容
安全附件主要包括:安全阀、爆破片、易熔塞、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紧急切断阀、减压阀等。
4.2 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配备
4.2.1 所有需购买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附件均有所属公司供应部门统一购买,所属公司供应部门应对所购买物品的质量和可靠性负责,保证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所需的条件及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
4.2.2 罐区围堰、防火墙、防爆墙等由基建处和所属公司基建科负责建立,基建部门对整个施工建设过程负责,应对此类安全设施的质量、可靠性和有效性负责;
4.2.3 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安装部门对整个安装过程负责,在正常运行的过程中还应对此类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负责;
4.2.4 各车间、部门对本部门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全面负责,应保证本部门内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配备数量和质量能够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能够保证本部门、车间的生产及人身安全;
4.2.5 集团范围内所有消防设施和设备由治安保卫处和所属公司治安保卫科统一管理,并由其负责统一配备,配备数量和分布应满足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标准规范要求。
4.3 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日常管理
4.3.1 所属公司各车间、部门对本部门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正常运行负责,应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保证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具体见《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4.3.2 所属公司电仪车间对本公司内所有电气仪表及所有防爆电器的维护检修工作负责。
4.3.3 计量科应根据相应计量设施的检验周期,对集团范围内检测设施的监督检验工作负责,保证每一计量检测器具都在有效检验期内有效使用。
4.3.4 所属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检查本公司内所有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各归口管理部门,及时解决,具体检查方法见《检查监督管理程序》。
4.3.5 治安保卫处建立消防设施检查制度,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具体见《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泵房管理制度》。
4.4 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更新与报废
4.4.1 所有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应根据其各自的使用或有效周期进行更新、更换,具体更换工作由设施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所属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
4.4.2 有超过使用年限或设施、设备本身损坏,不能满足正常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采取报废措施,在报废的同时应配备新的同种类型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所属公司安全环保科对整个报废工作进行监督;
4.4.3 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报废必须确保不污染环境。
5 相关文件
5.1 《检查监督管理程序》 dy/ehs-p-11-2008;
5.2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dy/ehs-spg-ah-04-1;
5.3 《消防管理制度》 dy/ehs-spg-za-01-1;
5.4 《消防泵房管理制度》 dy/ehs-spg-za-02-1;
5.5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gb 50016-2006。
6 记录
6.1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帐
6.2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台帐
6.3 安全设施管理台帐
第2篇 刮板输送机安全防护设施安装使用管理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矿井采掘工作面各型号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及其防护设施的安装使用管理。
二、刮板输送机安装完好标准
(一)机头安装
1、刮板输送机机头架安装必须采用稳固的压柱(综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除外)进行固定。
2、压柱采用直径不小于180mm的圆松木,垂直(角度不小于80°)支设在刮板输送机底座和巷道顶板上,压柱上应采用细钢丝绳固定牢固并在顶板生根,两根压柱相互连锁。
3、驱动装置连接牢靠,转动灵活,无卡阻和杂音;各传动部位按要求加注润滑油脂,减速器齿轮箱用润滑油标号及容量符合设计标准,保持润滑良好。
4、液力偶合器必须添加适当的传动液,液位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完好齐全。
5、机头压柱要求统一刷红白相间防锈漆,间距为300mm。
(二)机尾安装
1、刮板输送机机尾架安装可采用地锚或压柱固定;地锚采用φ20的高强锚杆,全长锚固;用规格为6×19-φ15.5的钢丝绳或φ18×64链条拉紧,每根钢丝绳上至少上4个绳卡子,绳卡子间距100mm;压柱采用直径不小于180mm的圆松木或采用可调方式的压柱,垂直支设在刮板输送机底座两侧和巷道顶板上,压柱上应采用细钢丝绳固定牢固并在顶板生根,两根压柱相互连锁。
机尾压柱要求统一刷红白相间防锈漆,间距为300mm。
(三)中间部分安装
1、整机安装达到平、直、稳、牢标准:
1.1平:刮板输送机整机铺设要平,坡度变化平缓。机头架下底板平整硬实,必要时必须用道木垫平、垫实、牢固。中部槽搭接端头靠紧,过渡平缓无台阶。相邻两节中部槽接口处在垂直方向的弯曲度不大于3°。机道底板应平整,无积煤等杂物,中部槽槽帮整体暴露在巷道地板上。
1.2直:输送机整机铺设呈直线,无严重扭曲,直线变化平缓。相邻中部槽水平弯曲度不大于3°(综采工作面刮板运输机
水平弯曲度不大于1.5°)。
1.3稳:刮板输送机铺设稳固,落地坚实,运行平稳、无晃动。
1.4牢:机头架、机尾架安装稳固的压柱。
2、sgw-40t系列刮板输送机的刮板和链条的连接螺栓头朝着刮板链运行方向的一侧。
3、综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采用标准e型螺栓和防松螺母连接,螺栓头长度统一,不高出刮板平面。
4、刮板链松紧适度,链条在机头链轮下部有2~3个松弛环为宜。
5、刮板运行平稳,无刮卡、飘链现象,刮板无明显歪斜,链条、刮板在机头、机尾链轮上无卡阻、跳链现象。链轮无损伤,链轮承托水平圆环链的平面最大磨损:节距小于或等于64mm时不大于6mm;节距大于或等于86mm时不大于8mm。
6、分链器、压链器、护板完整紧固,无变形,运转时无卡碰现象。抱轴板磨损不大于原厚度的20%,压链器厚度磨损不大于10mm。紧链机构部件齐全完整,操作灵活,安全可靠。
7、溜槽及连接件无开焊断裂,对角变形不大于6mm;中板和底板无漏洞。
8、链条组装合格,运转中刮板不跑斜(跑斜不超过一个链环长度为合格),松紧合适,链条正反方向运行无卡组现象。圆环链伸长变形不得超过设计长度的3%。
9、零部件外观完好,几何形状正常,无严重变形、开裂、锈蚀、磨损现象,各部位连接螺栓符合技术要求,连接紧固可靠。
(四)电气部分安装
1、刮板输送机机头必须设置配电点,电气设备要集中放置。
2、电气开关和小型电器分别按要求上架、上板,摆放位置无淋水,有足够行人和检修空间,电缆悬挂整齐、规范。
3、电气开关、电缆选型符合设计要求,各种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各种保护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
4、控制信号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机头硐室段巷道安装防爆照明灯具。
5、通讯信号系统完善、布置合理、声光兼备、清晰可靠。
(五)其它要求
1、驱动装置电机、减速机等周围环境保持清洁,无积煤、
无积水、无淋水。有足够的行人或检修空间,行人侧有不小于700mm的空间。
2、根据生产需要,机头部位要加装挡煤板和缓冲装置,槽帮安装的挡煤板高度不小于250mm,且固定牢靠,不洒煤不漏矸。刮板输送机靠巷道一侧布置时,靠巷帮侧可以不安装档煤板。
3、刮板输送机与另外一台刮板输送机或皮带机前后搭接时,搭接重合长度不小于500mm,搭接高度(卸载链轮下沿至下部设备机架表面)不小于300mm,不大于500mm。
4、按规范要求安装各种护罩、护栏和行人过桥。
5、喷雾洒水装置安装位置、数量符合相关要求。
6、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完善齐全,集中规范悬挂。
7、设备及巷道内环境卫生清洁,无漏油、无漏水、无污垢,机头、机尾前后20m内无淤泥、杂物,备品、备件及材料码放整齐。
三、机尾护罩制作安装标准
1、采掘工作面安设的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装机尾护罩。炮掘
工作面迎头刮板输送机无法安装机尾护罩的必须采取确保安全
的防护措施并编写到《作业规程》中,严格执行。
2、机尾护罩框架采用∠30×3角铁、中间采用厚度不小于8 mm的钢板制作或采用φ10 mm圆钢焊接,间距为50 mm×50mm,其规格为:750 mm×500 mm×650mm。
3、机尾护罩安装后距机尾架上部不小于200mm,两侧距机尾槽帮不大于100mm,后端距刮板输送机机尾架不小于200mm。
4、机尾护罩要刷防锈漆,颜色与刮板输送机机身一致。
四、过桥制作安设标准
(一)过桥制作标准
1.各单位使用的过桥必须按照统一标准加工制作,具体标准见
附图2-1和附图2-2。
2、过桥制作完毕后要求统一刷天蓝色防锈漆。
(二)过桥安装标准
1、刮板输送机搭接在带式输送机上时,在搭接点后15m范围内设置设1个过桥,在刮板输送机头向后不大于15米处设1个过桥。
2、带式输送机搭接刮板输送机上时,在刮板输送机机尾前方15m范围内设置1个过桥。
3、刮板输送机与刮板输送机搭接时(综采工作面输送机除外),在搭接点5m范围内设置1个过桥。
五、使用管理制度
(一)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刮板输送机必须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安装,设备安装完工并调试合格后,3天内安装单位必须提交自检报告和验收申请。
2、相关科室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在24h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3、设备验收时,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设计及安装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验收。
4、设备验收时存在的问题,使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否则严禁运行设备。
5、设备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人员要填写设备验收单并发至使用单位,设备方能投入正常使用。
(二)设备检查检修制度
1、使用单位要制订刮板输送机的月度检修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2、使用单位配备足够的检修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修,检修后检修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机电科管理人员及区队长每周对刮板输送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刮板输送机检修人员每天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刮板输送机司机班中应对所操作维护的设备进行不少于2次的巡回检查。
4、设备操作维护人员应对机电设备的完好情况、压柱、护罩等安全设施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
5、刮板输送机开关整定值应严格按照机电科给定设计执行,检修维护人员每天应检查1次保护使用情况,严禁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
6、刮板输送机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
7、驱动装置外露部分、机尾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防护栏,每班检查一次其完好情况。
(三)设备操作、运行管理制度
1、操作司机必须人员固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
2、刮板输送机机头应悬挂《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等管理牌板。
3、每部设备应设置有交接班记录、检查检修记录并由相关人员认真填写。
4、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坚持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必须将设备运转情况、现场遗留问题及注意事项等交接清楚并及时、完整、准确的填写交接班记录。
5、刮板输送机运转期间出现重大机械、电气故障或其它异常问题时,应立即停机,及时将情况向队跟(值)班人员和矿调度室汇报,并针对所发现问题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
6、驱动装置的电机、减速机运转正常、无异常响声,减速机中油脂清洁,油量适当。
7、液力偶合器严格按照传动功率的大小加注合格、适量的传动介质,双电机驱动时液力偶合器的充液量要保持均衡,避免电机出力不均而损坏。严禁用其它液体代替传动介质。易熔塞和防爆片严禁使用其它物品代替。
8、刮板输送机启动前司机必须发出信号,向工作人员示警,然后点动或预警两次,如果转动方向正确,又无其它情况,方可正式启动。
9、刮板输送机应尽可能在空载状态下停机,在生产过程中,要控制好煤量,避免因堆煤压死刮板输送机,若刮板输送机发生死车时,正倒车均不得超过2次。
10、严禁在溜槽内行走或乘坐刮板输送机。禁止用刮板输送机运送设备和各种物料,特殊情况必须运输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1、推溜时要平稳推进,若发现推移困难时,应停止作业,检查原因并处理,不得强行推移。推溜时避免刮板输送机推移后出现急弯,防止溜槽错口而发生断链事故。
12、工作面过断层期间,打眼数量、间距、装药量、爆破次数严格执行过断层措施的有关规定。在进行爆破时,必须对设备、管路、电缆等采取保护措施。
13、工作面出矸期间,严禁大块矸石从采煤机底部强行通过。
14、当班司机应负责设备及环境卫生的清理,做到动态达标。
第3篇 供电设施防雷的安全管理
供电设施遭雷击时,上百万伏的高压会沿着导线传播,击穿供电线路上的供电和用电设备,还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防雷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根据国家的防雷标准安装好防雷器具。二是管好防雷器具,保证雷雨季节防雷器具正常工作。
1、变配电所的防雷器具
变配电所属于一级防雷建筑物,按照规定变配电所应装避雷针。避雷针由三部分组成:伸向高空的金属物叫接闪器,埋入大地的金属物体叫接地体,连接接闪器和接地体的是引下线。遭雷击时,避雷针可将雷电流迅速引入地下,避免其他设备受损。为防止雷电波沿导线传入配电所,在高压进线和低压出线上安装阀式避雷器。阀式避雷器在正常电压时呈现很高的电阻对电路工作无影响,当遇雷电的高压时呈现低阻,通过引下线和接地体将雷电流引入大地。
2、变配电所防雷器具的管理
避雷器具的管理较简单。每年雷雨季节前由变配电室的值班电工,进行一次避雷针、避雷器和接地体装置的试验、测量和维修,保证避雷器具良好运行。
第4篇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所属安全、环保、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以下简称安全防护设备)的管理,防止生产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使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厂《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工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防护设备是指:配置在作业环境中或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设备安全、环保、职业危害防护作用的所有装置和设备。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厂属各单位。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生产运行部动力站负责全厂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安装调试及维修等工作,建立完善管理台帐,与安全环保质量部共同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实际配置情况、使用效果以及更新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五条 安全环保质量部、研究所负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工厂存在安全、环保、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规划配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负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调研及选型。按照国家规定应定期进行校准、检验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由安全环保质量部负责按规定联系具备资质单位进行校准、检验,并建立台帐进行管理。其中按规定应当定期进行校准、检验的配电房项目、防雷击防护设施,由生产运行部动力站负责送检及台帐管理。
第六条 物资公司按照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选型要求,负责组织招标办对安全防护设备供货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并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在购置防护设备设施产品时,应当审查产品检测报告是否达标等资料,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资料存挡。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达标检测报告的防护设备设施产品。
第七条 新购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到达工厂后,由生产运行部动力站组织物资公司、安全环保质量部、研究所、党政办公室、使用单位有关人员,按要求进行验收,同时应检查、核对生产厂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有效,并做好相应记录交党政办公室入档管理。
第八条 各使用单位是本单位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购置计划申请、使用、检查及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负责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制订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编制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报生产运行部组织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三章配备范围及安全技术要求
第九条 各类设备应根据其可能产生风险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与设备同时购置、安装、验收、投入使用。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均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要求。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或进行技术改造单位,应按“三同时”原则,配备必要的防毒、除尘、通风、隔热、降温、降噪、减振、消防以及防护栏、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备,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相关部门或单位在组织制订、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时,应根据需要增设、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第十二条 生产作业区
(一)凡生产作业区易发生伤害事故的设备,应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或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二)安全防护设备或防护措施应保证设备在工作状态下防止操作人员的身体任一部分进入危险区,或进入危险区时保证设备不能运转(行)或作紧急制动。
(三)机械加工设备应单独或同时采用密闭罩、屏障、联锁、自动、手动、紧急停车、限位、防止误操作、警告或警报等防护装置。
第十三条 可动零部件
(一)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易造成伤害事故的运动部件应尽可能采用封闭、隔离、限位、限速或防逆转等防护装置。
(二)以操作人员所站立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以内的各种传动装置必须设置防护装置,高度在2m以上的物料传输或带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装置。
(三)为避免挤压伤害,直线运动部件之间或直线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安全标准及要求。
(四)机械加工设备根据需要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五)机械加工设备必须对可能因超负荷发生损坏的部件设置超负荷保险装置。
第十四条 工作位置
(一)生产设备上供人员作业的工作位置应安全可靠。其工作空间应保证操作人员的头、臂、手、腿、足在正常作业中有充分的活动余地。危险作业点应留有足够的退避空间。
(二)机械加工设备的工作位置应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梯台、通道必须防滑、防高处坠落,必要时设置踏板和栏杆。通道、梯台和栏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三)机械加工设备应设有安全电压的局部照明装置。
第十五条 紧急开关
若存在下列情况的可能性之一时,生产设备则必须配置紧急开关:
1.发生事故或出现设备功能紊乱时,不能迅速通过停车开
关来终止危险的运行;
2.不能通过一个开关迅速中断若干个能造成危险的运动单元;
3.由于切断某个单元会导致其他危险;
4.在操纵台处不能看到所控制的全貌。
第十六条 高速旋转与易飞出物
运动部位的紧固件或被加工物料应有防松脱装置,产生飞溅物的生产设备应安装安全防护挡板、网、罩等装置。
第十七条 过冷与过热
若生产设备的灼热或过冷部位可能造成危险,则必须配置防接触屏蔽和警告标志。
第十八条 粉尘和毒物
(一)凡工艺过程中能产生粉尘、有害气体和其他毒物的生产设备,应尽量采用自动加料、自动卸料和密闭装置,并应设置吸收、净化、排放装置或能与净化、排放系统联接的接口,以保证工作场所和排放的有害物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二)尘毒作业场所和产生粉尘、金属蒸汽和挥发易溶性溢出等设备的开口部位应采用除尘、通风、排风装置;急性中毒气体的作业场所应采用事故通风及联锁自动报警等装置;易燃易爆气体部位应采用阻火和泄爆等装置。
(三)对于有毒、有害物质的密闭系统,应避免跑、冒、滴、漏。必要时,应配置监测、报警装置,设计、安装可靠的事故处理装置及应急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噪声和振动
能产生噪声和振动的各类生产设备,应明确噪声、振动指标限值,对固有强噪声、强振动设备,宜设置隔离或遥控装置。如超过规定限值,应配备防噪声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适当减少员工接触噪声、振动的时间。
第二十条 防火防爆
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设备或作业区域,应按使用条件和环境的需要,根据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不同性质,应采用密闭、隔离、通风、上锁挂签、静电消除、防爆泄压、安全标志等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 电气装置
生产设备的电气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要求。
第二十二条 其他有害物质
生产设备产生烟雾、闪光、辐射、激光等有害物质的,应采用屏蔽、监测、报警和联锁等处理及防护装置,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第二十三条 安全防护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应结构简单、布局合理,不得有锐利的边缘和突缘;
(二)应具有足够的可靠性,在规定的寿命期限内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腐蚀性和抗疲劳性;
(三)在操作者接近可动零部件并有可能发生危险的紧急情况下,设备应不能启动或能立即自动停机、制动;
(四)使操作者触及不到运转中的可动零部件;
(五)避免在安全防护装置和可动零部件之间产生接触危险;
(六)安全防护装置应便于调节、检查和维修,并不得成为危险源;
(七)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可靠性指标要求。
第二十四条 购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应查验设备的醒目位置是否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安全防护设备经安装、调试后,需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根据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需要,在进行危险作业、设备维修、非常规作业等特殊情况下,应配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备及措施。
第二十六条 生产设备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应设有安全标志或涂有安全色,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提示操作人员注意。安全标志和安全色执行国家标准规范。
第四章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安全防护设备使用单位应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随主体生产设备同时启动,按规定做好运转记录。
第二十八条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各使用单位,应落实管理责任人,组织员工进行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操作规程、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培训,指导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第二十九条 设备设施操作者应按照厂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具备“三好”、“四会”、“四项要求”、“五项制度”的基本技能和意识,在开机前应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 各单位设备员、安全员和操作人员应在日常巡查时对防护设备设施完好性和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
第三十一条 各使用单位设备员要建立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第三十二条 依据有关标准或规定,需对安全防护设备定期校准、检验的,使用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环保质量部,实施校准、检验。经校准、检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应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
第三十三条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未按规定程序报批,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拆卸、拆除、报废、停用或闲置不用。
第五章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第三十四条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由操作者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一)班前认真检查设备,按规定做好设备的点检工作和润滑工作。
(二)班中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三)班后做好设备清扫、润滑工作。
第三十五条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故障管理。
(一)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经确认不能自行修复的,应通知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二)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必须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停止或限量排放污染物。
第六章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报废与更新、技术资料挡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不能满足职业危害防护设计要求、不能保证处理后作业点排放达标且无法修复的应予以报废。
第三十七条 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报废,按照厂《设备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 安全防护设备报废后,应当按照厂《设备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及时进行更新。
第三十九 安全防护设备技术资料档案管理,按照厂《设备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第七章 应急措施
第四十条 安全防护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需要对故障停机制定应急措施,以便安全防护设备故障停机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一条 当安全防护设备出现故障停机时,使用单位应立即实施响应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必要时应停产检修,防止出现事故、事件。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生产运行部、安全环保质量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检查包括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备、使用、维护保养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予以解决,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生产、安全等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不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整改的,依据工厂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给予处罚,造成事故的按规定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成压厂发〔2022〕15号)《成都压缩机厂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5篇 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 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安全管理
安全是人类关注的热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游乐设施的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和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展会组委会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所有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要求各游乐设备参展经营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游乐设备参展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与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全面负责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安全。各游乐设备参展经营单位负责人要与各级、各岗位的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机组、落实到人。
2、各级负责人要熟悉国家大型游乐设施有关法规、规范及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知识,并督促、组织定期检查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
3、各游乐设备参展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贯彻执行组委会的《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规范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人员管理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安全巡查制度、自检与定期报检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习制度等。
4、各游乐设备参展经营单位要任命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必须履行游乐设施安全运营责任书中规定的职责。
二、人员管理
1、持证上岗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7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应持证作业的人员包括:从事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装和维修人员
2、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组织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和操作、服务与维修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操作、服务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培训应突出实用性和操作性。
三、档案管理
大型游乐设施必须逐台建立技术档案,由各游乐设备参展经营单位妥善保存。技术档案的内容至少包括:
(1) 大型游乐设施注册登记表;
(2) 大型游乐设施随机出厂文件;
(3) 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改造、维修技术文件;
(4) 大型游乐设施运行、维护保养、设备故障与事故处理记录;
(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证书管理记录;
(6) 监督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
四、设备安全运行管理
1、各游乐设备参展经营单位应当将大型游乐设施的乘客须知和警示标志置于大型游乐设施入口处或其它显著位置。乘客须知应有中文标注,警示标志必须醒目、字迹清晰。
2、各游乐设备参展经营单位或其委托的维修保养单位必须针对每台游乐设备的特点逐台制定月检、日检表,月检应当检查各类重要部件、焊缝和安全保护装置,日检应当重点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安全带、安全压杠、锁紧装置、吊挂装置、保险装置等是否可靠,电气控制是否正常、可靠。检查记录,必须存档备查。
3、游乐设备参展经营单位在每日投入运营前必须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作好相应记录。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4、游乐设备参展经营单位在没有取得维护保养资格之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第二部分 游乐设施安全运营要求
一、保证游客游乐安全
1、在游乐活动未开始前,服务员应对游客进行游乐设备乘客须知要求的宣讲。
2、注意观察游客的身体状态,如遇游客身体不适或不符合乘坐要求的,服务员要耐心劝解,说服游客禁坐。
3、当游客进入乘座物(舱)时,服务员应向乘座游乐设备的游客进行安全知识讲解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扣紧、牢固。
4、游艺机在运行中,操作员不得擅自离岗,应集中精力密切注视乘客是否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举止,如发现应及时制止。
5、设备运转时有乘客大声惊呼产生恐惧,操作员应按操作程序,立即按下急停按钮,等设备停稳后,将惊恐乘客安全接到站台进行安抚。
二、保证员工的安全
1、已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持证上岗,无证的人员,不得操作、维修游乐设备、设施。
2、员工在高空作业时,需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着装要符合安全的要求。
3、电工维修作业包括高、低压电气运行维修;电、气焊工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时,须穿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鞋)劳动保护用品,破损、失效要及时更换。
4、工作区域内保持清洁,不得有碍安全的物品及杂物存留现场,确保安全作业。
5、员工要高度重视安全,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克服麻痹思想。
三、保证游乐设备的安全
1、设备的防护罩、防护屏、载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器、限速器、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静电接地设施、传动设备、锁闭设施、电气过载保护等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有效;
2、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通讯设备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防火门及活动式防火分隔设施;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系统必须运行正常;
3、游乐设施场所、公共区域均应设置安全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4、室内游艺厅的安全设施、走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标志设在明显易看到的位置。应急照明要起作用,疏散门要易开便捷。残疾人安全通道不得有杂物,保持畅通,残疾人使用的设施要完好无损。
第三部分 游乐设施的操作服务要求
操作服务人员对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再加上熟练的操作技术,就会减少安全事故。游乐设备参展经营单位要选择那些思想觉悟高,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担任操作人员。要在操作人员上岗前,在理论和实际知识两个方面严格的培训、实习和考核。在工作中操作服务人员要做到:
1.服务标准化
(1) 仪表仪容
1) 上岗着工作服,服饰整洁,佩戴服务标牌。
2)端庄大方,处事稳重,反应敏捷,谙熟礼仪,精神饱满,表情自然,和蔼亲切。
(2)举止
举止文明,姿态端庄。坚守岗位,站立服务,不离岗,不串岗。
(3)语言
1)语言文明礼貌,简明、通俗、清晰。
2)讲普通话,能用外语为外宾服务。
3)应有“称呼”服务,用礼貌的称谓称呼游客。
(4)态度
1)礼貌待客,微笑服务,热情亲切,真诚友好,耐心周到,主动服务。
2) 对客人不分种族、国籍、民族、宗教信仰、贫富、亲疏,一视同仁,以礼待人。
3) 尊重游客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不损害民族尊严。
4) 有问必答。回答问题迅速、准确。如对客人提出的问题不能解决时,应耐心解释。
(5) 技能
1) 上岗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岗位培训。
2) 在岗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2. 旅游职业道德
游乐设备参展经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旅游职业道德规范,做到文明礼貌,优质服务,保护游客和企业的合法利益。
旅游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是:
热情友好宾客至上真诚公道信誉第一
文明礼貌优质服务不卑不亢一视同仁
团结合作顾全大局遵纪守法提高技能
第四部分 游艺机游乐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游乐设施的操作是直接关系到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为避免游乐设施在运行中由于操作不当或操作程序不规范,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游艺机、游乐设施操作规程如下:
1、游艺机在运营前安全检查
(1)安全带、安全杠、把手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损坏情况。
(2)座舱门开关是否灵活、关牢,保险装置是否起作用。
(3)关键位置的销轴、焊缝有无明显变形,开裂或其他异常情况。
(4)螺栓卡板等防松紧固件有无松动及脱落现象。
(5)限位开关有无失灵情况。
(6)各润滑点是否润滑良好。
(7)电线有无断头裸露现象。
(8)接地极连接是否良好。
(9)制动装置是否起作用。
(10)液压系统安全装置是否完好,系统有无渗漏现象。
(11)按实际工况空载运行二次以上,确认一切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运营。
2、引导游客乘坐游乐设备
(1)劝阻游客不要抢上,游乐设施未停稳前不要抢下,抢上抢下都容易跌倒摔伤。
(2)有人翻越安全栅栏时要进行劝阻。翻越栅栏容易摔伤,易出安全事故。
(3)不准超员乘坐。遇到此种情况时,服务人员要进行说服劝阻,超员时操作人员不要开机。
(4)不准幼儿乘坐的游乐设施,要劝阻家长不要抱幼儿乘坐。
(5)劝阻乘客不要围长围巾乘坐游乐设施。留长辫的女乘客要戴上帽子或手绢将辫子包好,以防围巾或辫子与运行的游乐设施绞在一起发生安全事故。
第6篇 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工作标准
一、按照消防规范要求,企业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照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三、标识名称及作用
1.公共设施的标识
(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在火灾情况下可做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区域的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烟标识,在企业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是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
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2)消火栓的标识,在企业内所有消火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3)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4)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房,防火楼内梯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正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人员顺利疏散。
(5)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房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消防机房的标识
(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小区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以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控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2)消火栓的标识,在企业内所有消火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3)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4)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房,防火楼内梯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正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人员顺利疏散。
(5)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房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消防机房的标识
(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小区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以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控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4.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1)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2)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3)消防设备故障维修标识。
(4)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6)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第7篇 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管理办法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以及确保各作业人员及时佩戴各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项目机物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购置:项目机物部编制需求计划,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三、验收:
1.批量材料:由分管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材料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三、保管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四、发放领用
1.基本原则是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但劳动保护用品非正常损耗且属于个人责任的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2.各消防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一经发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就要及时更换。
3.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焊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完好无缺,一旦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4.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应定期(按月或季度)发放。
第8篇 浅谈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 概 述
随着电力工程建设施工的进行,对电力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不断加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需要,是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国家法制的需要,是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的需要。因此,客观上都要求我们必须对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思考和研究。通过对一些安全事故的深入了解和认识,就以最基本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为着眼点,来探讨电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 电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要点及措施
2.1 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保证体系
(1)在安全组织机构方面,项目施工班子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2)在制度方面,要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安全岗位责任制,从管理层到工作层,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项目经理要定期组织项目成员对岗位责任制进行学习、落实。同时形成安全值班、检查、例会等制度,检查、记录现场隐患,研究安全生产对策。
(3)项目部要根据工程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确定现场管理要达到的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安全伤亡目标、安全经费投入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创建国家及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目标等,使现场安全管理有一个明确的工作方向,同时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人。
(4)安全保证体系十分重要的一环是生产决策指挥系统。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组织安排各项工作时,要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对这项工作安全负责的原则。也就是说在组织进行某项工作时,不仅提出任务和工作质量要求,且必须有保证工作安全的各项安全措施,并对工作的安全负责,不要形成生产决策指挥系统只管布置工作任务,工作安全靠监督体系去监督检查的局面。
2.2 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1)具有针对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单位工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根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和标准,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确保施工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亡或机械事故,从而为企业风险经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每个工程项目无论是构筑物设计,还是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设备以及建设场地的自然条件和场界条件,均具有其自身特点。 因此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针对电建项目的自身特点和条件,从安全管理、施工方法与作业环境、劳动组织、临边防护、“三宝”和“四口”防护,大型设备的安装使用及拆除、临时用电、架设工具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一般化和口号化,从而达到预防为主,消除施工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的目的。
(2)体现全面性。在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时,首先要明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程序、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及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等,其次要针对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自身特点和条件,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制定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如根据基坑深度和地质资料等,制定保证土石方边坡稳定的技术措施;“三宝”、“四口”防护,高空作业安全要求,临边防护措施;编制大型机械设备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拆除方案;制定中小型机械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使用防护措施;制定防火、防毒、防爆、防雷及职业卫生安全方案和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方案,以及季节性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现场周围通行道路及居民防护隔离等措施;只有从安全组织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两个方面,全面具体地分析其不安全因素,制定全面安全防范措施,才能真正预防事故的发生。
(3)符合规范性。国家规范、各省市规范、行业规范等陆续颁布实施,同时对“三宝”、“四口”防护、临边防护、职业卫生等方面也提出了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了安全技术管理,为此,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遵循这些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制定规范化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报主管部门审查,安监、监理等部门监督落实。
2.3 强化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企业的安全目标和其它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要通过班组来落实,因此搞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社会信誉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班组负责人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安全作业,班前对所使用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施工工地及班组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记录。 班组负责人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要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与遵章守纪教育,检查进行安全自查与工序交接互检,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9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使安全设施设备随时处于灵敏有效的完好状态。特制定公司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
3.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定义:
3.1安全设施是指永久性的安全装置,如消防管道、消防栓、安全标志、标识等。
3.2安全设备指安全生产所配置的设备,如消防抽水泵,机器设备的安全连锁装置、防护罩、盖、挡板(包括设备的接地与接零),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灭火系统、灭火器材,视频监控系统,压力容器上的压力表、安全阀、减压阀、排污阀等,安全工器具(如:配电用的绝缘手套及靴,接地线、高压验电笔(器)及绝缘棒、绝缘垫。)等也属于安全设备。
4.管理细则:
4.1公司必须树立高度的消防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消防方面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方面的资金投入。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更新安全设施,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
4.2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是有资质企业生产的产品。
4.3公司内的安全设施设备,由生产部负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设施设备台账及管理卡,按照分类编号管理入账,做到定期盘点,帐、卡、物相符。
4.3公司各部门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保持消防设施器随时处于灵敏有效的良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报生产部。
4.5消防设备、设施不能随意移动、转借或损坏,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6消防水泵每季度必须定期启动一次,检验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效,发现消防水带老化、泄漏时要及时更换。
4.7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按气象部门要求每年定期监测,保证接地电阻满足要求。
4.8配电用的绝缘手套及靴,接地线、高压验电笔(器)及绝缘棒、绝缘垫,必需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
4.9 对消防监控设施要进行常规保养、维护,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4.10。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挪作它用。
4.11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完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第10篇 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
1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2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3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4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
1) 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静态管理信息,以及目前使用地点、使用状态、使用责任人、检测、日常维修保养等动态管理信息;
2) 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5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6 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第11篇 工厂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工厂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1.各种消防设施、应由技术部人员和消防员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随时保证其性能良好。
2.各种消防设施,在非火警情况下,非消防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不得移动或挪作他用,更不得损坏。
3.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由安全保卫部门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4.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各走道应保持畅通。
5.各部门要对所辖区域的灭火器和消防设备加强清擦,防止污垢堵塞灭火器喷口。
6.安全保卫部派专人经常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及时教育,对不听制止或造成设备损坏,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第12篇 环境设施安全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1.2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定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1.1.3 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进行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1.1.4 制定“三废”治理和噪声防治等措施规范,并检查执行情况;
1.1.5 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使用;
1.1.6 负责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
1.1.7 负责组织外来基建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雇用。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发生事故按合同处理;
1.1.8 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1.1.9 负责对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并督促有关单位使环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1.1.10 编制公司基础、排污和环保等相关制度和标准文件,并对公司的基础设施、排污设施和环保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1.1.11 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由专人负责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