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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层安全教育内容(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58

企业管理层安全教育内容

第1篇 企业管理层安全教育内容

企业管理层主要是指企业中的中层和基层管理部门的领导及其干部。他们既要服从企业决策层的管理,又要管理基层的生产和经营人员,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是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忠实贯彻者和执行者。他们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态度、投入程度等取着决定性的作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与企业领导的安全认识有密切的关系。企业领导的安全认识教育就是要端正领导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决策素质,从企业管理的最高层确立安全生产的应有地位。他们的安全文化素质对整个企业的形象具有重要影响。

1.企业管理层的安全教育知识体系

企业管理层包括中层管理干部和基层管理者。对他们的要求各不一样。

(1)企业中层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知识体系:企业中层管理干部除必须具备的生产知识外,在安全方面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技能:①应具有多学科的安全技术知识。作为一位中层领导还涉及企业管理,劳动者的管理。所以应该具有企业安全管理、劳动保护、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知识。②推动安全工作前进的方法。中层干部必须不断学习推动安全工作前进的方法,如:利益驱动法、需求拉动法、科技推动法、精神鼓动法、检查促动法、奖罚激励法等。③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体系。④安全系统理论、现代安全管理、安全决策技术、安全生产规律、安全生产基本理论和安全规程

(2)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知识体系:企业的基层管理者,特别是班组长,也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文化素质。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最小单位,是生产经营任务的直接完成者。“上面千条线,班组一根针”,企业的各项制度、生产指令和经营管理活动都要通过班组来落实,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班组里的带头人班组长的安全文化素质的提高表现在:①较多的安全技术技能,掌握与自己工作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了解有关事故案例;②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与自己工作有关的操作技能,不仅自己操作可靠,还要帮助班内同志避免失误。

2.企业管理层的安全教育目标

(1)企业中层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目标:中层管理干部通过教育,具备多学科的安全技术知识、推动安全工作前进的方法和一系列的安全法规、制度外,还具备以下安全文化素质:①有关心职工安全健康的仁爱之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牢固,珍惜职工生命,爱护职工健康,善良公正,体恤下属;②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决不违章指挥;③有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能力。如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逻辑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写作表达能力、说服教育能力等。

(2)班组长的安全教育考核目标:班组长通过教育具备较多的安全技术技能、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还要具备以下安全文化素质:①强烈的班组安全需求--珍惜生命,爱护健康,把安全作为班组活动的价值取向,不仅自己不违章操作,而且能够抵制违章指挥;②深刻的安全生产意识--深悟“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含义,并把它作为规范自己和全班同志行为的准则;③自觉的遵章守纪习惯--不仅知道与自己工作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劳动纪律,而且能够自觉遵守,模范执行,长年坚持;④勤奋的履行工作职责--班前开会作危险预警讲话,班中生产进行巡回安全检查,班后交班有安全注意事项;⑤机敏的处置异常的能力--如果遇到异常情况,能够机敏果断地采取补救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尽力减少事故损失;⑥高尚的舍己救人品德--如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在危难时刻自救、救人或舍己救人,发扬互帮互爱精神。

3. 公司管理层的安全教育方法

对公司管理层中的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方法可以采取岗位资格认证安全教育、定期的安全再教育、研讨法和发现法。使用统一教材,统一时间,分散自学与集中教授相结合,集中辅导考试;抓好干部的任职资格安全教育,进行一年一度的安全教育,并进行考试、建档;对基层管理人员主要采用讲授法、谈话法、参观法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公司每年对班组长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培训,由公司企管部门组织实施,教育部门配合,安全部门负责授课、考试、建档。

第2篇 医用氧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医用氧气态生产企业应选址在远离人员居住区的地方,需要由具有医药化工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依据《氧气站设计规范》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液氧储罐与充装厂房的距离需大于12米,液氧储罐与办公楼及住宿生活楼距离大于20米,相邻储罐的距离大于较大储罐的半径。

多数医用氧生产企业在生产医用氧的同时还生产工业氧、氩气等其他工业气体,所以医用氧生产车间需使用实体墙或其它措施与工业氧生产车间隔离开,最好不要使用地标线(因为使用地标线时员工有时会把工业氧瓶与医用氧瓶混淆),医用氧生产区用于存储空瓶和不同阶段产品的气瓶的区域面积应适应生产能力(旧版gmp认证时很多企业的储存空瓶和不同阶段产品的气瓶区域都是一个形式)。

医用氧生产企业最好是从具有医用液氧生产资质的企业采购原料药,具有医用液氧生产资质企业的医用液氧槽车是专用的,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运输过程的污染。对购入的医用液氧进行全检,检验合格后才能卸车,因医用液氧储槽和工业液氧储槽的卸液接口是一种型号,为避免卸错储槽需要对医用液氧储槽的卸液接口进行加锁管理,开锁需要qa确认。

生产设施:低温液氧泵最好安装三道保护装置,一是温度联锁,即当气化器出口的温度低于安全值时(安全值是指气化器能把液氧完全气化时的温度值)能自动停机,二是加装压力联锁,即当充装压力超过允许充装的最高压力时能自动停机,三是加装急停按钮,即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可以在充装控制台处可以对低温泵进行停机。

充装管道需进行静电接地,在充装控制阀门与低温泵之间的管道可以使用304不锈钢管或铜管,在充装控制阀之后的管道最好是使用铜管,因为铜管更不容易聚集静电。

充装排组的充装头数每组最好不要少于20个,现在很多医用氧生产企业的充装排组的充装头数每组在15个以下,这样每组充装时只能充装15瓶医用氧,因为低温泵最好是在中高速的转速下运行时的性能是最佳的,每组的充装头太少时,充装的时间不能保证达到30分钟,充装时间达不到30分钟以上时,容易出安全事故。

医用氧生产前需对充装管道进行置换,对管道内的气体纯度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充装,充装过程中用激光测温仪逐瓶检测瓶温,瓶温没有上升或上升较小的钢瓶可能是瓶阀没有打开,瓶温太高的钢瓶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所以当发现瓶温高于正常值时需停机确认没有危险后再进行充装。充装后的医用氧瓶要进行检漏,有泄漏的为不合格品,生产后的医用氧储存在36℃以下,所以储存医用氧满瓶的仓库需要有测温仪器和控制温度的措施。

第3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电力生产的特点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安全生产在电力企业中的重要性。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新中国的电力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与总结,已形成了一整套则规范的管理模式与制度,并且还在不断地探索新的理论和新的方法。然而,电力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人员责任事故仍屡禁不止。

因此,电力企业必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化水平,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系统帮助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方案,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并对各级和个人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动态管理和评估分析。

2、安全组织机构管理

帮助企业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系统实施对企业的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同事,系统对企业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管理。

3、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实现安全生产投入动态管理和使用效益评估分析。

4、 安全法规与制度管理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

系统帮助企业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能够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帮助企业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高效的传达给从业人员。

帮助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4.2规章制度管理

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及时、高效的传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危险点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4.3操作规程管理

帮助企业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通过系统快速、准确、高效的分发到相关岗位。

4.4评估管理

帮助企业每年定期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评估后的新版本资料能够准确的、及时传达给对应部门和相关人员。

4.5修订管理

帮助企业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帮助企业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帮助企业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5、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5.1教育培训管理

帮助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帮助企业建立分层次、分对象、分岗位、分工种、有针对性地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体系,提高安全培训和教育投入的效益。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对企业的的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管理,对人员资格证书进行动态管理,对证书有效性进行动态预警。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帮助企业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包括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的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以及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管理,以及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动态管理。

5.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帮助企业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帮助企业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5.5安全文化建设管理

帮助企业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帮助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帮助企业注重企业文化的引导作用,在坚持“重惩处”的同时,坚持“管理、伦理、法理”并重的人性化教育,实行自主管理、民主管理。公司领导深入班组,与一线职工座谈讨论,组织“车间一把手谈安全”、“我为企业安全献一计”等活动;工会组织召开职工家属座谈会,生产车间开展 “双无”(党员身边无违章、党员身边无事故)建功活动,实施异常、障碍“说清楚”和公示制度。帮助企业编写《安全文化手册》、《“三德”规范》,拍摄《心系安全 甘做卫士》录像片等手段,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构筑求真务实、争先创优、恪尽职守的工作风气和安全氛围,使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有了很大提高,逐渐形成了全员抓安全的“大安全”格局。

6、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帮助企业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帮助企业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所有设备的基本情况及安全管理台账,保证其安全运行。帮助企业对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帮助企业编制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设备设施的拆除、挪用或弃置、检维修、复原等过程实施动态管理。系统帮助企业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①、以缺陷管理为中心加强设备管理。要应用好红外测温及成熟的在线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

②、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合理安排输变配电设备检修计划,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加强设备检修管理,稳步推进输变配电设备状态检修,建立健全输电线路设备状态评估办法。

③、改善设备性能。增加和完善保证安全的技术手段,加快老旧变电站、输电线路的改造,提高电网输送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提高供电可靠性。

④、加强监测与跟踪。对一时难以消除的设备隐患,加强监测和跟踪,制定完善的应对预案,采取果断措施,不能存在有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⑤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根据电网迎峰度夏、防洪、防汛等特殊时期保供电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电网设备各个时期的运行管理,对重要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定期巡视,重点检查。

6.3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管理

对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等环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实施动态管理。

帮助企业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帮助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对组织实施过程进行动态管理。

7、作业安全管理

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管理

帮助企业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7.2作业行为管理

帮助企业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虽然企业安全生产机制已比较健全,各级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加强,但是,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部分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滞后于安全生产的新形势,部分生产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作业的自我控制能力不强,造成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提倡“从我做起,决不违章”,营造创建“无违章企业”的良好氛围;坚持推行规范化管理,实施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开展“三个明白、三个严格、一个视同”(即明白检修任务,明白危险点,明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三大措施管理,严格查禁违章,严格责任追究;不明白工作任务、危险点和安全防范措施都视同违章)活动。

7.3警示标志管理

帮助企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帮助企业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7.4相关方管理

帮助企业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帮助企业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帮助企业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线路施工、检修、急修的大部分工作由外包队伍所承担,部分外包队伍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不高,人员技术素质低,流动大,违章作业习以为常。个别车间重用工、轻管理,甚至对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就登杆干活的无证人员全然不知。为规范对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建立了一个有效运转的管理机构,及时修订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标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和“与正式职工同等管理”的原则,采取现场考评、安全教育和严管重罚相结合的方法,由安质部负责组织对施工单位的“三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资质证书)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及施工现场负责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安规考试;审查并建立外包工、临时工安全管理档案,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施工单位凭《安全审查考核合格证》进场,施工现场负责人凭《安全考核上岗证》上岗。对重大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安全考评,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的优劣以及现场施工操作过程等进行安全评价、打分、记录,使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形成闭式循环,不断得到加强。

7.5变更管理

帮助企业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8.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

8.1隐患排查管理

帮助企业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对人、机、环境及安全管理本质安全化进行量化评估,全面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对查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是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改善施工作业环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电网安全供电的重要措施。安全性评价“贵在真实,重在整改”。因此,电力企业要加大对查评问题的整改图谋,要结合大修、改造项目,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费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加强监视、采取措施,确保可控、在控。同时,要与春季、迎峰度夏、秋夏、冬季安全大检查相结合,并进行持续改进,实现动态、长效管理。

帮助企业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帮助企业隐患排查前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帮助企业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管理。

8.2隐患治理

帮助企业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理方案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8.3预测预警

帮助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9.危险点监控管理

9.1辨识与评估

帮助企业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危险点辨识与安全评估。

危险点的分类:危险点一般可分为静态和动态两大类。作业环境和设备系统方面存在的危险点多属静态危险点。这类危险点大多是由于涉及不完善或制造和安装检修质量不良造成的,比较明显直观,不整改无法消除,并对施工作业产生长期影响。行为方面的危险点多属动态危险点。这类危险点一般不够明显,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外部条件的变化才出现。

危险点不应局限在人身安全方面,应该做到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并重。危险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是静态危险点,在此时是危险点,在彼时不一定是危险点;有的此时不时危险点,在彼时由于条件的变化可能成为危险点。动态危险点更是如此。所以对危险点的控制应是动态的。应该不断调整控制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危险点的变化规律及时加以捕捉,适时地准确进行控制。

9.2登记建档与备案

帮助企业当对确认的危险点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9.3在线监控与管理

帮助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点动态监控和预警体系,对危险点建立在线安全监测与预警系统,提高企业运行的本质安全化水平。

10职业健康管理

10.1职业健康管理

帮助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帮助企业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帮助企业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帮助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帮助企业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10.3职业危害申报

帮助企业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11应急管理与救援

11.1应急机构和队伍管理

帮助企业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帮助企业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11.2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

帮助企业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实现企业预案的数字化管理,对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处置方案实现分类、分级管理。

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管理

帮助企业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管理台账,并实现物资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情况的动态管理,确保其完好、可靠。

11.4应急演练管理

帮助企业定制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制定演练计划并实施计划管理,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和事故模拟仿真技术,开发和实现电力企业各类重大事故灾难的桌面推演,实现企业应急演练模式的变革,提高演练效果。

11.5事故处置与救援

企业发生事故后,辅助企业科学的启动相关级别的应急预案,生成相关应急方案,辅助企业科学的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降低事故的损失。

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

12.1事故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后,能够通过系统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并对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进行记录管理。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后,系统帮助快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查明的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归档管理。系统帮助事故调查组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对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进行管理,并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并归档。

帮助企业实施对事故和未遂要按照“事故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照《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肃处理。倡导“安全生产得之于严、失之于宽”,营造“从严要求,从严考核”的安全管理氛围。

13标准化考评管理

13.1绩效评定

帮助企业每年定期(如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在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评定后生成正式文件,并可打印报送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13.2持续改进

帮助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对所有改进过程及文档进行记录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第4篇 企业运营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精神,落实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指导基层单位的生产工作,禁止“三超”现象,严禁“三违”行为。

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隐患和险情时,要及时正确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协助公司对各生产安全环保工程实施情况和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及责任考核。

5、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环保工作考核汇总,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和向全公司通报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6、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含金物料及危险化学品跟踪监管到位,特别是要加强现场监管。杜绝含金物料遗失、遗漏和危险化学品的泄露。

7、按照规定处理分析化验废水、固体废弃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8、做好硫酸、盐酸等危险品的储存,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储存、使用台账,确保危险品无流失。

9、参加安全环保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环保动态。

10、把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11、在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时,必须要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12、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原则。

第5篇 安全管理与企业管理

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事故是人们在有目的的行动过程中,突然出现的违反人的意志的、致使该行动暂时或永远停止的事件。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一方面给受害者本人及其亲友带来痛苦和不幸,也给企业生产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安全与生产密不可分。安全性是企业生产系统的主要特性之一。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以实现安全生产、避免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安全管理,与企业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密切关联、互相渗透。一般来说,企业的安全状况是整个综合管理水平的反映,并且,在企业其他各项管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理论、原则、方法,也基本上适用于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除了具有企业其他各项管理的共同特征外,由它自身的任务决定了还具有独自的特征。即:安全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它必须遵从伤亡事故预防的基本原理和原则。

第6篇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劳动安全管理

文明和谐的劳动安全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如何“以人为本”、在施工过程中克服不安全因素、达到安全生产的一门科学。为了改善和优化劳动安全管理状态,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减少劳动安全风险,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使企业劳动安全生产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笔者以为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促进和实施劳动安全管理,领导重视是关键,全员参与是基础。施工单位每年都要安全贯标,经过内审和外审,就是要使全员了解和认识安全贯标管理的重要性,靠自我调节和转变观念来增强安全意识。

1、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目标责任制,使项目领导明确安全目标,充分履行项目领导是工程项目劳动生产安全管理责任人应负的权利和义务;设立专职和兼职安全员,佩带红袖章,发放一定的岗位津贴,同时,制订年度安全达标目标,对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业绩考核,奖罚分明,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

2、在劳动安全宣传、教育、设备等方面,项目领导要舍得花钱,大力投入,针对各项工程的性质和安全风险大小,落实安全所需的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绝不挪用。比如在隧道,特大、特高桥等施工中,安全设备一定要投入到位,确保劳动人员的安全。

3、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职责。各专项方案编制和审批,从源头上抓起,保证安全措施落实。加强教育与培训,作业人员由公司、项目部、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应遵循“一线操作工人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做到每人持证上岗,教育领先,交底在前”的原则。

二、劳动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预防措施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和警告。有的人不按规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装置等:如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漏电,忘记关闭设备等。预防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每个操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成为遵章守纪的职工。

2、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加油、修理、调整、焊接等。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条件下,对运行的机械、装置,对带电的设备,对受压容器,对加热物,对装有危险的物体等进行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是不允许的。预防措施:严禁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加油等,做到停机处理各类故障和杂物;严格执行受压容器、加热物和危险物品的操作管理制度,防止受压容器爆炸、加热体灼烫和危险物品外溢,以防伤及自身或他人。

3、造成安全危险状态。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等,安全装置调整错误等。预防措施:对安全装置要在操作前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有效时方可进行生产作业。在正常的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因人们的不安全意识而造成某种危险状态,从而埋下事故的隐患,导致他人或自身受到伤害。针对这种状态,除了要开展对员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外,有关部门还必须进行检查,员工之间也要进行互查,消除人们的不安全意识,杜绝危险状态的产生。

4、使用劳动保护用具、防护服装方面的缺陷。有的不穿安全防护用品,有的光着上身或穿短袖施工,有的操纵带有旋转零件的设备时戴手套等。预防措施:为提高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效果,除了合理发放和正确使用外,还应教育员工爱护公物,妥善保养,杜绝乱用乱丢现象,防止损坏遗失。特别是专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一定要按照用品的养护要求有专人保管,正确选择,以免变质,老化、失效,造成了事故。

三、影响劳动安全的心理因素识别

1、自我表现心理的特点。这种心理在一些新员工、青年员工身上表现的较为突出。他们表现的很自信,很有把握,在别人面前喜欢表现自已的能力。但有的员工不懂装懂,盲目操作,有的一知半解充内行,冒险作业。自我表现的心理导致乱摸乱动机械设备,这种心理一定要克服,如果不及时加以纠正或制止是很危险的。

2、饶幸心理的特点。完成一些操作,往往可以采取几种不同的方法,有些安全操作方法往往较为复杂。而存在饶幸心理的人从图省事出发,常把安全操作方法视为多余的,理由是“别的操作方法也不一定出事故”。于是,对明明要注意的安全事项他不去注意,明令严禁的操作方法他照样去做。

3、逆反、反常心理的特点。这种心理状况常常表现在被管理与管理者的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持这种心态的员工往往气大于理,常常是“你要我这样干,我偏要那样做”。在存在逆反心理的情况下工作,极易导致事故发生。人的情绪的形成通常受到生理、家庭、社会多方面因素剌激影响。反映这种心态的现象很多,例如:夫妻吵架后上班的职工,多数心情急躁或闷闷不乐,有孩子生病的家,牵肠挂肚的员工在岗位上会心神不定等。员工在反常心理状态得不到缓解的情况下工作,是很容易出事故的

四、加强企业劳动安全管理与从业人员自律相结合

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严格的安全管理固然可以大大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也会使被管理者产生依赖思想,自我防护意识淡化。因此在加强劳动安全管理的同时,应强调劳动者保护自已和他人安全的义务非常重要。《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享有安全生产保障的同时也有各项义务,如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等。施工现场仅靠几个安全员管理安全是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现场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把专业的职能管理与职工的自我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控制自身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实现各岗位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协调配合;广大职工自觉遵守纪律,共同保障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劳动安全维系着你我他,维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我们要贯彻“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方针,从劳动保护角度管理好安全,向安全要效益,实现施工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7篇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对策

一、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分析

1、非煤矿山总量

截至 2007 年底,全国共有非煤矿山 94753 座,其中:金属矿山 8395 座,非金属矿山 83431 座,其他矿山 2927 座。2007 年,全国共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6087 座,另有 8919 座在建矿山。

2、事故基本情况

据统计,2007 年,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861 起、死亡 2188 人,同比分别减少 11 起、89 人,下降0.6%和 3.9%。其中发生一次死亡 3-9 人的重大事故 79 起、死亡 301 人,同比分别增加 4 起、25 人,上升 5.3%和 9.1%;发生一次死亡 10-29 人的特大事故 2 起、死亡 46 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 19 人、上升 70.4%;未发生一次死亡30 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非煤矿山伤亡事故总量过大,重大、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3、广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

2006 年,全区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18 起,死亡 138 人(全年控制指标 137 人),其中:持证矿山事故 107起、死亡 122 人,非法采矿事故 11 起、死亡 16 人;地下矿山事故 53 起、死亡 63 人,露天矿山事故 65 起、死亡 75 人;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事故 4 起、死亡 12 人。事故总量排在全国第七位。

2007 年,广西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63 起,死亡 167 人(全年控制指标 133 人),同比分别上升 42.9%和31.5%。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事故 4 起、死亡 12 人。事故总量排在全国第二位。其中,柳州、桂林、钦州、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等 8 个市死亡人数已突破全年控制指标。采石场事故居高不下。根据最近三年事故统计,广西小型采石场(含建筑型材开采)2004 年死亡人数达 97 人、2005 年死亡 90 人、2006 年死亡 64 人,采石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约占全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 50- 60%,采石场事故已构成广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主体。坍塌事故成为非煤矿山“第一杀手”。2004 年至 2006 年,全区露天矿山坍塌事故分别死亡 77 人、67 人和 44 人,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44.4%和 29.7%,约占全区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事故分析

1、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

从全国范围看:1 月、2 月重大事故最少,3 月份以后开始逐月增加,8 月份达到最多。1 月、4 月、8 月、9 月、11 月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5 月、6 月、10 月、12 月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 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持平;3 月、7 月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

2、从事故发生地区分析

2007 年 79 起重大事故,发生在云南、贵州、四川等 21 个省(区),其中:云南、贵州、四川、湖南 4 省共发生重大事故 33起,死亡 132 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 41.8%和43.9%。11 个地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海南、西藏、重庆、青海、宁夏、新疆兵团)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云南、贵州、四川、湖南等 10 省(区)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陕西、广西、安徽、辽宁、山西、新疆 6 省(区)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

3、从经济类型分析

79 起重大事故中,有 52 起发生在私营企业,共造成 207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 65.8%和 68.8%;有 14 起发生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共造成 48 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 17.7%和 15.9%;有 6 起发生在集体企业,共造成 20 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 7.6%和 6.6%。此外,非法开采造成的事故仍占一定比例,共有 7 起重大事故是由于非法开采导致的,共造成 26 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 8.9%和 8.6%。

4、从行业分析

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最多的是非金属矿,共发生 34起,死亡 134 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 43%和44.5%;其次是有色金属矿,共发生 31 起,死亡 117 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 39.2%和 38.9%。

5、从事故类别分析

重大事故主要集中在坍塌、中毒窒息、冒顶片帮等 3 类事故,共发生 53 起,死亡 201 人,分别占重大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 67.1%和 66.8%。其中坍塌事故 28 起,死亡 107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 35.4%和 30.5%。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中毒窒息、放炮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另外,2007 年还发生重大事故 2 起,死亡 46 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 9 人。其中:内蒙古包头市壕赖沟铁矿“1.17”重大透水事故死亡29 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西洋鼎洋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11.25”溃坝事故死亡 17 人。

第8篇 从班组的安全管理看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

关键词:企业 安全管理 文化建设

班组是企业最基层的生产组织,也正因为如此,各种设备事故、人身事故的发生均与班组人员有关。无疑,搞好企业的班组安全管理,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对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具有重大的意义。安全文化是广大职工在安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习惯和行为准则,是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创建企业安全文化的目的,就是把安全管理提升到文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也就是要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为主要任务,以预防事故为主要目的。通过创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对全体员工的观念、意识、行为等形成从无形到有形的影响,培养自律互助型员工,从而减少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并通过建立和完善安全文化管理机制,使全体员工在正确的安全理念和价值观的引导下,自觉投身到设备诊治和安全文化建设的活动中,努力创造安全环境,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安全文明生产的目标。

一、安全文化是一种企业共同的行为习惯

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员工对待安全的集体意识,这种意识的特征就表现为一种企业共同的行为习惯。每个企业的成长经历和所处环境不同,往往会形成独具个性的行为习惯。其中有些行为习惯是安全的、科学的、规范的,有些习惯却是不规范的、不合理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一个人的行为习惯是个人素养的重要体现,一个企业共同的行为习惯是集体综合素质的体现,习惯左右命运,素质决定未来。我们只有充分了解企业的个性,实施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才能事半功倍,把企业带上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平安之路。而以获取最大效益为企业的最终目的,最大效益的取得必须以企业的安全生产为基础;明确安全职责,理顺关系,各负其责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班长是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又是班组的安全管理、完成生产任务的核心人物,这就决定了班长在管好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好安全,否则在生产中发生不安全现象乃至事故,班长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但是,是否只要有了班长这个第一责任人就可以把一个班的安全工作都包下来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班组在完成生产任务时往往要分成几个工作小组,而班长不可能同时负责多个工作面,这就需要由这些组长来负责。在实际作业中,这些组长即为工作负责人,他们经常工作在生产第一线,是班组生产的基本骨干、中坚力量,班长的工作实际是由这些组长来保证的,而他们的工作则由组员来保证。这就形成在一个班组中,要有各自的职责,既要有班长的职责,又要有组长(工作负责人)的职责,也要有班员的职责。如果人人都各有其责,人人都各负其责,班组的安全基础就能夯实,班组的安全工作就会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二、安全文化与安全教育

提高每个班员的安全素质,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一个人的安全素质,是一个人的安全知识、安全行为、安全思想的综合体现。应该说,班组人员通过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知识的学习之后,对各种规程、制度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使职工具备了一定的安全素质,但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各种新技术、新设备的不断涌现,班员急需提高技术素质。一些发达国家对企业员工的素质提高是非常肯花大力气,出大价钱的。事实证明,这种使员工综合能力提高的投资其回报是十分显著的,这对我们是很有启发的。

文化与教育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文化只有通过宣传和教育才能传播、继承、积累和发展,才能发扬光大。而教育又依赖文化来启发、激励、开发人的头脑,增长知识和技能来实现教育的目的。

企业要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气氛,形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生产、生活活动的根本思维准则,使职工在一种新的价值观念指导下,自觉地去履行对安全生产的职责与义务。而这一切的建立与形成,都要通过安全教育的媒介和手段来达到。实际上,安全教育就是安全文化的应用形式与传播方式,通过安全教育手段,才能使企业安全文化与安全生产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职工获取安全文化科技知识,一靠安全教育培训,二靠生产实践积累。而生产实践是一个漫长的并且要付出很大代价(甚至生命)的过程,安全教育则能够用较短的时间,最小的代价使职工获得系统的、全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经验,使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思维、安全技能、安全习俗等整体安全文化素质达到与生产相适应的水平。

因此,培育和建设安全文化,树立和认同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和科学的安全行为准则,是实现安全生产活动的基础。加强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又是形成、完善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途径。

三、安全文化建设步骤

在安全文化的建设实践过程中,我们不断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实现新突破,求真务实,紧紧抓住“习惯养成”这条主线,认真组织实施了“理念倡导、培训教育、行为规范、环境建设、制度创新”五个步骤。

通过对“安全、健康、文明”这一理念的大力倡导,激活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思想,大家对安全以及安全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全体职工的安全观得到了升华和统一,为安全文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四、确采用激励机制,奖惩分明

行为科学家认为:“人的需要产生动机,动机支配行为,行为导向目标。”因此,在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中,正确使用激励机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目前,企业在安全生产中采用的就是奖惩激励方式。例如,评选先进、树立安全标兵,对违章者曝光、以至下岗处罚等等,但奖和惩两种激励方法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及不同的使用效果。笔者认为,应该突出重奖重罚,奖罚分明。对安全生产做出重大贡献者,长期保持安全生产良好状态的班组,就应该得到重奖,在给予精神奖励的同时,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这样就会鼓舞士气,奖励一个,带动一片,取得良好的效。而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甚至酿成事故的责任者,则应依据责任大小、认识态度,给予严肃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处罚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摆事实、讲道理,使被批评、被扣罚、被曝光者心服口服,达到既教育本人,又教育大家的目的。

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持之以恒,不断完善的系统工程。弘扬和倡导安全文化,是具有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的新举措,也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安全生产的主体是人,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就在于教育人、培养人,整体提高人的安全文化素质。不言而喻,安全教育是建设企业安全文化的有效途径。也是企业文化的重要领域,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与自身的科技实力、人才优势、文化与教育是血肉相依的。

第9篇 试论如何做好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参照相关企业的安全运行管理经验,探索拟定一套适合本企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摒弃原有的老化的、陈旧的、不适应企业发展的管理模式。

关键词:试论 企业 安全 管理

安全关系到个人家庭的幸福,职工队伍的稳定、和谐;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和命运,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安全生产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安全文化是人的意识在安全方面的反应,要使企业健康、稳定、持续、有序的发展,就需要不断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多元化、全方位做好此项工作。

一、严抓企业安全制度建设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一种下发管理制度多,集结成册少;现用先抓多,统一管理少的现状,制约着企业的稳定、有序发展。应从多方面入手,踏实工作,全面做好规章制度的制定、集结、贯彻、落实工作。

(一)、不断健全各类规章制度

企业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应该不断根据国家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和相应可参照的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走依法治企安全长效之路。企业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规定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教育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监察制度、奖惩制度,以及职业健康监护、女工保护规定等,并定期检查。要用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做到安全监管有章可循。同时要采取措施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关心、各负其责、共同保障”的良性循环。

(二)、制定现场工作规范

严密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安全管理是企业永恒发展不变的主题,从事企业生产工作的每位员工,必须以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去对待。平时要加大推广标准化作业的力度,参照国家电力公司《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编制导则》、《现场标准化指导书范本》要求,以及其他行业的相关技术规范,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类现场安全措施规范化设置要求,并在运用中不断修改完善,以彻底解决现场安全措施不规范、安全用具使用不规范、安全围栏设置不牢固等不能完全保证生产现场安全的问题。“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永远不再是只停留在纸面意义上的表面文章。

抓制度建设,促进安全生产日常管理规范化。制定完善《安全管理评先考核细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两票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将安全生产纳入规范化管理。开展规范化建设,从基层班组、车间抓起,从而带动整体安全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此外,还要积极结合国内现行的管理制度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特点的管理体系,从而不断提升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作业条件,提高员工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降低企业风险,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

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又一个重要方面;是企业长效、稳定发展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是企业能否顺利形成“人人抓安全”良好氛围的首要前提,需要从基础做起,不断探索、努力前行的重点工作。

1、安全文化的定义:就个人而言,我认为安全文化是:“一个单位的安全文化是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观、态度、想法、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产物。它决定于保障安全管理上的承诺、工作作风和精通程度。具有良好安全文化的单位有如下特征:相互信任基础上的信息交流、共享安全的重要思路、对预防措施效能的相互信任。”

2、安全文化的功能:安全文化是人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在企业的生产及经济活动中为保护人的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的文化。安全文化的功能就在于将企业的全体人员塑造成具有现代化的安全观念和现代专业安全文化知识的生产力。企业具有掌握专业安全文化的生产力,才可能实现安全生产良性循环。

安全文化具体功能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①、规范人的行为。②、组织、协调安全管理。③、使企业进入有序发展的良性状态。

3、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实践经验证明,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离不开员工的认识,离不开员工的努力,离不开员工的奋斗。而企业安全文化,既可以肯定员工的价值观念,也可以改变员工的价值观念。因此,企业必须重视安全文化的建设。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人,一定要体现出“以人为本”。其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观念文化。国际社会时刻在强调要尊重人权,而人的安全权、生命权、健康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因此要从人权观、发展观、人本观的高度去认识生命与健康的价值。安全社会是小康的前提,唯有社会公共安全得到保障,才能称得上是小康。只有观念树正了,安全意识才能得到加强。

②、行为文化。任何人都时刻生活在人造的技术环境中,随时处在易燃、易爆、有毒••••••等构成的客观危险环境之中。但危险并未意味着事故,前提是:各种行为都要以严格遵守相应的技术规范作为指导。

③、制度文化。“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无法则乱,家无规则散。目前《电力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各行各业都有着自己的安全法规,但这些规定在一些部门却如同摆设。日常工作,熟视无睹,任由发展;发生问题又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致使这种违章违纪行为屡禁不止,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杜绝,完全可以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

④、物态文化。高效的物质防护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物态文化不良,事故迟早要发生。物质防护是一种“超前防范”措施,通过它可将事故的发生,减小到最低。

从企业安全文化的所具有的功能不难看出,企业安全文化是解决意外伤亡事故的一个关键因素。企业安全文化的传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是预防和减少意外伤亡事故的灵丹妙药。同时,企业安全文化也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只有当员工具有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才能理顺。企业安全文化是将管理的诸要素啮合而成现代安全管理的结构,只有将企业安全文化渗透在管理的每一细节要素中,才能把诸要素合成一个整体,使安全管理系统发挥出整体功能。

三、认真落实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管理素质

人生来就有求生的本能和安全的需要,但岗位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不与生俱来。而人的安全意识强弱、技能的高低又直接决定着安全生产的具体过程和结果。《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以人为本”真正成为了一个企业永恒发展的主题。企业也只有通过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来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人的安全素质,使人人都懂得安全、会安全,才能确保安全生产。

除了传统的强制性安全教育外,企业还要更多地利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要使职工在提高安全意识的同时,能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以促进职工自主保安全,遵章守纪。

培训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这项工作抓的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全体职工的安全基本知识掌握的扎实不扎实,安全管理素质有没有提高,安全观念牢不牢固的问题。安全培训不能不分主次地抓,要分层次、分对象、分岗位、分工种、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

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认真学习安全管理知识,同时还要重点跟踪监督各安全网点有没有制定和落实安全培训计划,对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好的单位要进行严格考核。对流于形式,不负责任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要时做出大幅度的处罚力度。同时,对于工作出色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重奖。

2、各安全网络要重点抓好国家、地区、企业各项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培训加深各级管理人员对政策法规的理解、掌握和应用。

3、班组要重点对在岗职工和外来人员进行安全基本常识、如何做好危险点分析、如何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何做好安全措施、如何杜绝违章现象等方面进行培训。基层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落实,所制定的安全培训计划要实用,便于实施,不流于形式,要通过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促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有整体的提高,从而适应生产建设的需要。

四、抓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设备健康水平是安全生产的硬件基础,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全运行,许多事故的发生都直接和设备存在缺陷密不可分。

1、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

①、以缺陷管理为中心加强设备管理。要应用好红外测温及成熟的在线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随时掌握设备运行工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

②、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合理安排设备检修计划,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加强设备检修管理,及时引进先进检测手段,稳步提升设备检修水平,建立健全设备状态考核评估方案。

③、改善设备性能。增加和完善保证安全的技术手段,加快老旧设备的改造,提高设备输送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保障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

④、加强监测与跟踪。对一时难以消除的设备隐患,加强监测和跟踪,制定完善的应对预案,采取果断措施,不能存在有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⑤、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以电力行业为例,应根据电网迎峰、防洪、防汛等特殊时期保供电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电网设备各个时期的运行管理,对重要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定期巡视,重点检查。

2、危险点的分析与控制

危险点的分类:危险点一般可分为静态和动态两大类。作业环境和设备系统方面存在的危险点多属静态危险点。这类危险点大多是由于涉及不完善或制造和安装检修质量不良造成的,比较明显直观,不整改无法消除,并对施工作业产生长期影响。行为方面的危险点多属动态危险点。这类危险点一般不够明显,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外部条件的变化才出现。

危险点不应局限在人身安全方面,应该做到人身和设备安全并重。危险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是静态危险点,在此时是危险点,在彼时不一定是危险点;有的此时不时危险点,在彼时由于条件的变化可能成为危险点。动态危险点更是如此。所以对危险点的控制应是动态的。应该不断调整控制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危险点的变化规律及时加以捕捉,适时地准确进行控制。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安全工作是一项周期性长,难度系数大,参与面广的系统工作。安全工作是维系企业安全、稳定、高效、迅捷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本质性工作。不断完善企业安全长效机制、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将是企业永恒不变,没有终结的工作。

第10篇 企业安全管理方法与艺术—法律方法

一、法律方法的涵义和特点

一般地说,企业安全管理中的法律方法是指运用立法、司法和遵纪守法教育等手段,规范和监督企业及其职工的安全行为,以使安全管理目标顺利实现。与其他管理方法相比,法律方法有以下特点。

1.严肃性

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必须严格地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一旦制定和颁布后,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可因人而异,滥加修改,必须保持它的严肃性。司法工作是严肃的行为,它必须通过严格的执法活动来维护法律的尊严。

2.  规范性

安全生产法律是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从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出发,用准确、严密、简洁的法律语言,明确规定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应该做而没有做或不应该做而做了,就要受到一定的惩罚。这样,安全生产法律就为企业和职工规定了安全行为准则并要求人们必须遵守。这种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规则在法学上叫做法律规范。安全管理中的法律方法就是利用这些法律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由此可见,规范性是法律方法的主要特点。

3.强制性

法律不仅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而且还要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否则,法律就只能是一纸空文。国家法律一经颁布,就要用国家机器作为实施的保证,违法犯罪就要受到应有的制裁。

安全生产中的法律方法,既然是以法律为手段,必然也要有同样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一方面表现为对违法犯罪者给予处罚和制裁,另一方面也表现为对于人们安全行为的强制约束。

4.预防性

国家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事后对于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应有的惩罚,更重要的还在于事前对人们起到指导和教育的作用,使人们自觉遵法、守法从而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法律方法的这种指导性、教育性和预防性,具有普遍的意义,而且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说,不管他权力多大、地位多高,只要是不依法办事,不遵守法律规范,都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二、法律方法运用的主要形式

1.  立法

立法,也即法的制定,主要是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一般说,做好立法工作应主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必须明确确立立法机构和立法权限。对此,各个国家由于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的不同各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此外,为了使各地、各部门能因地制宜地贯彻宪法和法律,宪法还赋予各地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等的权力。其次,必须严格确定立法程序,一般地说,立法要先后经过法律草案提出、对法律草案进行审议讨论、法律草案通过、法律的公布4个阶段。最后,要不断建立健全法律体系。一个国家的法律,实际上是由各种不同的法律组成的一个完整、统一的法律体系。为了使社会各行各业、各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必须要通过立法机关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2.  司法

司法,亦即执法,主要是解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问题。司法工作主要由国家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来担负。司法机关“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通过司法制裁,强制执行法规,停止违法活动,恢复正常程序,达到维护法律尊严,教育人民的目的。司法制裁分为经济制裁和刑事制裁两类。经济制裁包括强制执行付给违约金和罚款,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刑事制裁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因违反刑法而采取的处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

3.仲裁

仲裁,也称公断,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某一问题上争执不休,自身不能解决时,同意选定第三者(具有中立地位的机关)对争论的事项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的、一般带有终局性的裁决的过程。仲裁虽然是在国家司法权以外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形式,但它也要依法办事,仲裁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从广义上说,仲裁具有司法的性质,从而也属法律方法的运用形式。

仲裁通常可以分3种类型:一是行政仲裁或称国家机关仲裁,其仲裁的内容主要是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二是社会团体仲裁,其经常开展的业务是涉外经济仲裁;三是个人仲裁,主要进行个人之间纠纷的仲裁。各种不同类型的仲裁都要根据所担负的仲裁任务,制定严密的仲裁程序和规则。包括争议案件的受理、仲裁员的产生及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所拥有的权限、仲裁审理方式、申诉人和被诉人及其他参加者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仲裁裁决的组成及其执行等内容。

仲裁既然区别于司法机关的审判,又区别于一般的民间调解,所以它具有依法解决那些不必一定由司法机关审判的纠纷案件的功能。实行仲裁制度,可以减轻法院的办案压力,同时又有利于纠纷的及时、妥善的解决,有利于促进争执双方的团结、和解,有利于各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的及时疏通。由于仲裁的上述特殊优越性,就决定了它应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常用的一种法律形式。

4.教育

对于法律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是法律方法所采取的一种重要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法律宣传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强化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遵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为此,它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法律的事前引导和预防的功能,而且还有利于及时揭露违法犯罪行为。引进法律宣传教育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要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法律方法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法律方法的优缺点

法律方法的优点如下。

①法律方法适宜于处理某些共性的问题,使管理规范化、程序化,使企业安全管理者从大量日常管理事务堆中解脱出来,把精力放在非程序性的、例外事件的处理上。

②法律规范的制定,使得权利与义务明确,赏罚分明,从而使得各个组织系统的安全管理能方便地有根有据地进行。

③法律方法的预防性及后果可预测性的特点,使得人们会自觉地遵纪守法,使得安全管理系统有一种自动调节的功能,不必经常进行大量的调解工作。

法律方法的缺点如下。

①缺乏灵活性和弹性,不便于处理特殊的问题和及时处理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②由于法律方法具有强制性,处理不好会不利于调动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11篇 班组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石

班组作为企业最小的组织细胞,既是企业的基层生产单位,更是企业做好安全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一个企业要在安全生产中做到“长治久安”,就必须扎扎实实搞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如果不注重班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无异于建造空中楼阁,根本经不起风浪的考验。

要切实将班组安全管理落到实处,一个班组长首先必须是一个安全员,是喊话筒。要不断利用班前班后会和安全活动日等一切学习、教育机会,对班组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的强化学习。班组长作为最基层的管理者,在生产和安全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车间乃至公司的重要指示和信息都是通过班组长传达到职工,这就是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因此,我认为班组长有责任大到公司、车间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小到班组内部的有关检修措施、操作注意事项等,不厌其烦的告告职工,必要的时候要做好学习记录,将因倒班或休息而没有参加学习和开会的职工的名字记录下来,并及时告之,有时一个内容要讲四至五次才能使班组职工全部知晓,只有这样才能杜绝班组安全管理出现漏洞。

其次,班组长在安排工作时,特别在安排非正常工作时,例如设备检修过程中的下罐作业、登高作业、动火作业以及检修有毒有害容器或者管路时,必须将有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考虑仔细、详尽,在布置工作的时候,要清晰、明了的告诉操作你的意图,这项工作应该怎么做,不能怎么做,要注意什么样的问题,万一出现了意外情况该怎么处理,诸如此类的问题一定要讲清楚,以避免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事故的发生。不能笼统的一句“你要注意安全,别出事情”就万事大吉。

再次,在班组安全管理中,还要善于听取和借鉴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记得在一次检修冷凝器过程中,因为动火地点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原料,能不动火就尽量不动火,可是怎么办?一时也想不出来好办法。这时,一个经验丰富的师傅想出来一个简单的办法,给需要电焊的冷凝器固定架子加了“四条可以拆卸的腿”,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同时也减少了出现安全问题的可能性,通过这件事情,我更加认识到了学习和借鉴的重要性。

总之,班组安全管理是一件复杂的工作,班组长只有善于学习,勤于思考,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才能将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为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第12篇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监督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企业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第六条【基本条件】企业应当至少具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一岗一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岗位与职责相匹配,权限与职责相匹配。

第八条【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并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

(二)领导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需要;

(四)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消除事故隐患;

(六)确定具备资格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七)批准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考核机制】企业应当建立保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考核机制,对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予以奖惩。

第十条【领导值班带班】企业应当建立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值班制度。领导干部日常情况下要坚持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值班时应当在厂区内,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并处置异常生产情况及突发事件等安全生产问题;领导干部在特殊作业和特殊时段下要做到现场带班。在新建项目投产、装置开停车、重大工艺调整、特级动火等作业时,单位负责人要现场带班;在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夜间等特殊时段进行非常规作业时,领导干部也要现场带班,及时发现、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不足5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条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中,应至少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生产或技术岗位从业经历。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具有2年以上化工行业生产或技术岗位从业经历。

第十三条【劳动协议】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协议。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将安全生产保障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协议中应当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不得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四条【制度建设】企业应至少制定、完善下列安全生产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4、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6、风险识别及评价制度;

7、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8、变更管理制度;

9、特殊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包括动火、进入受限空间、设备检维修、盲板抽堵、吊装、高处、动土、断路、临时用电等;

10、应急管理制度;

11、开停车管理制度;

1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3、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装卸、包装等;

15、承包商管理制度;

16、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17、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定期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度;

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9、单位负责人值班带班制度;

20、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和特点,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相关管理制度;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制度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每3年至少评审和修订一次,并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应当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十七条【重大事项报告】企业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对装置长时间停车及准备恢复生产(停车半年以上)、重大事故隐患、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和泄漏等涉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报告其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必须每年至少报告一次。

第十八条【安全警示】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 3047)的要求,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的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个体防护】企业必须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和《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aq/t 3048)等标准,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检查、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或者未经法定认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代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第二十条【应急装备】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光气、氨气、硫化氢、一氧化碳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应配备两套以上空气呼吸器,还应当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组)并配备相应的处置、应急救援及防护器材。

第二十一条【事故管理】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企业应当对未遂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查清原因,提出并落实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第二十二条【租赁要求】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作业场所、装置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企业出租生产经营项目、作业场所、装置设备的,必须满足外部安全距离相关规定,并不得降低其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十三条【废弃处置】关闭、搬迁企业按规定要求制定处置方案,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拆除装置、设备,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未经处理不得出租、转让其厂房、装置设施等。

第二十四条【生产条件】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五条【新工艺】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新开发的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禁止在生产装置上进行新工艺的中试和工业化试验;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应当通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第二十六条【新改扩建项目】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或者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不得进行施工和试生产。

第二十七条【设计管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单位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要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 3033)及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要求,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选择成熟、可靠的工艺路线、设备设施,配备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第二十八条【“两重点一重大”管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大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资质甲级。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

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

第三章 过程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信息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全面收集生产过程涉及的化学品危险性、工艺和设备等方面的全部安全生产信息,并纳入档案管理,同时,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明确提出生产过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条【风险管理】企业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风险管理要求,明确生产过程风险辨识范围、方法、频次和责任人员,定期开展所有生产工艺装置和岗位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对于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要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等方法进行全面的风险辨识和危害分析,每三年进行一次。企业发生事故或涉及重大变更管理内容时,要及时进行风险分析。

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参照国际相关标准,确定本企业可接受的风险标准。

第三十一条【装置运行管理】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产品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包括:本岗位工作任务与目的、工艺指标、工艺操作方法、正常开停车程序、异常工况及其处置、紧急停车程序和处理方法、可能发生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方法、操作过程安全注意事项、设备巡回检查的规定、本岗位有毒有害物质容许浓度、职业防护、消防器具的使用等。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当涵盖企业所有操作岗位,各项规程应有岗位操作人员参与编制,其内容和深度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符合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技术负责人审定并签发,发放到相关岗位。

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明确操作规程编写、审查、批准、分发、使用、控制、修改及废止的程序和职责。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产品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编制所有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使用、培训和考核应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企业要制定开停车安全条件检查确认制度。在正常开停车、紧急停车后的开车前,都要进行安全条件检查确认。开停车前,企业要进行风险辨识分析,制定开停车方案,编制安全措施和开停车步骤确认表。

第三十二条【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并完善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新装置投用前的安全操作培训。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从事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作业人员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并有1年以上的跟班实习操作经历,有独立操作能力。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应与岗位设置相匹配。

第三十三条【试生产安全管理】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要求,严格遵守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加强试生产安全管理。企业要明确试生产安全管理职责,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总体试生产方案和联动试车方案、投料试车方案、异常工况处置方案等。

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试生产前的“三查四定”(三查: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四定:整改工作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系统吹扫冲洗、气密试验、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对参加试生产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三十四条【设备设施管理】企业要建立并严格落实设备台账管理、装置泄漏监(检)测管理、电气安全管理和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企业要开展设备预防性维修,关键设备要装备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动设备管理,编制动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动设备始终具备规定的工况条件。

企业要编制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等管理制度,制定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制度。企业应定期开展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检查确认。

开展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企业要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安全仪表功能(sif)及其相应的功能安全要求或安全完整性等级(sil)。企业要按照《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gb/t21109)和《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t50770)的要求,设计、安装、管理和维护安全仪表系统。

第三十五条【作业管理】企业要规范动火、进入受限空间、设备检维修、盲板抽堵、吊装、高处、动土、断路、临时用电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批内容和流程。实施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确认安全条件。危险作业审批人员要在现场检查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明确监护人。

第三十六条【承包商管理】企业选择承包商时,要严格审查承包商有关资质,定期评估承包商安全生产业绩。企业要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凭证入厂,禁止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厂,并要妥善保存承包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前,企业要与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企业要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

第三十七条【变更管理】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变更管理的范围和内容,建立变更管理制度。企业要严格变更管理,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结束后,企业主管部门应对变更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并形成报告,载入变更管理档案,并及时更新安全生产信息。

第三十八条【应急管理】企业要建立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在内的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各类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企业制定的预案要与周边社区、周边企业和地方政府的预案相互衔接,并按规定报当地政府备案。企业要建立应急响应系统,明确组成人员和职责,要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企业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并及时补充和更新。应急预案要定期演练和完善。

第三十九条【事故和事件管理】企业要制定安全事件管理制度,建立未遂事故和事件报告激励机制。企业完成事故(事件)调查后,要及时落实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内部分析交流,吸取事故(事件)教训。要重视外部事故信息收集工作,认真吸取同类企业、装置的事故教训。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执法计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按照企业分级分类情况,确定具体企业的检查频次。每次检查前,还应根据被检查企业的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具体内容。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管辖区域内企业至少每年检查一次,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管辖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至少每年检查一次,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管辖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按不低于30%的比例至少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可采用明察、暗访的方式结合进行。

第四十一条【配备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进入生产现场的执法检查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确保执法检查人员人身安全。

第四十二条【园区监管】新建化工企业、周边距离不足和城区内的化工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化工园区(或集中区)。进入园区企业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对于已建成投用的园区每3年要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不得与化工企业混建在同一园区内。

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应设置或指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协调解决园区内企业之间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人员处罚】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企业未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或者未明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的;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相应职责的;

(三)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两重点一重大”岗位操作人员未达到相应的任职条件的;

(五)企业未建立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值班制度的,或者带班值班负责人未履行现场带班值班职责的;

(六)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定期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

第四十四条【规章制度处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或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一)企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或者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修订的;

(二)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关于劳务派遣及签订协议有关规定的;

(三)企业未建立重大事项报告机制的,或者应报告的事项,出现不报、谎报、迟报的;

(四)企业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或者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第四十五条【设备仪表处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或者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一)企业未建立落实设备设施台账的;

(二)企业未开展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登记评估的;

(三)未定期对电源系统进行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或者未检查确认就启用长期停用的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

第四十六条【试生产及工艺处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试)生产,并处3万元罚款:

(一)超出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的;

(二)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三)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的,未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的;

(四)新开发的生产工艺未进行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就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第四十七条【建设项目处罚】企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或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进行施工或者试生产的,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试生产,并限期整改。对已动工建设的,且不能恢复原状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特种作业处罚】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者从业经历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设计处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罚款:

(一)建设项目未经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

(二)制造和使用的非标设备未经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制作、安装的,或者检查、日常维护、检验检测未存入设备档案的。

第五十条【作业、承包商、变更处罚】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出租发包处罚】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作业场所、装置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3万元罚款。

第五十二条【关闭搬迁处罚】企业关闭、搬迁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的;

(二)未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拆除装置、设备的;

(三)出租、转让未经处置厂房、装置设施的。

第五十三条【衔接条款】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依照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其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人数应当计入本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

第五十五条【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指对企业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第五十六条【化工企业】本规定所指的化工企业是《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规定的行业类型的企业。

第五十七条【地方细则】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企业所属关系、规模大小、危险程度、安全生产状况等实际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并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第五十八条【实施时间】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企业管理层安全教育内容(十二篇)

企业管理层主要是指企业中的中层和基层管理部门的领导及其干部。他们既要服从企业决策层的管理,又要管理基层的生产和经营人员,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是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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