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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13 20:06:06 查看人数:61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管理处党委副书记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管理处党委副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党委书记搞好安全工作,同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配合其他领导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2、协助党委书记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教育培训班,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3、协助党委书记具体抓好全处共产党员安全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各共产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查找问题,为不断完善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提供好的建议和意见;定时协助召集好每月一次的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例会。

4、关心群众生活,接待职工来访,作好稳定工作,及时解决职工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协助党委书记具体抓好本部门各种人事档案和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以及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并具体抓好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的检查考核。

6、协助党委书记具体抓好本部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的制定、落实,督促指导基层单位修订完善共产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考核制度和落实,努力建设“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通风员,个个都负安全责”的长效机制。

第2篇 加强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供电措施:

1)掘进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供电和风电、瓦斯电闭锁。

2)电气设备继电保护,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3)过电压保护及短路电流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4)下井及井下电缆的保护,要符合相关规定。

5)各级配电电压及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保护要符合规定要求。

6)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保护要符合要求。

7)局部通风机的风、电、瓦斯闭锁及供电保护。

2、电缆的选择及电缆的敷设的措施:

1)井下动力电缆采用专用矿用电缆。

2)井下各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橡套铜芯电缆。

3)照明电源采用阻燃的矿用橡套电缆。

4)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井下严禁采用铝包电缆。

5)电缆敷设:在水平向导和副斜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

6)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扯驰度,悬挂高度高于矿车。

7)悬挂点间距为3m ,电缆如与压风管,供水管,排水管在同一侧应挂在管道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8)电缆连接: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要用与电气设备的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9)电缆线芯使用齿形电压电板(卡抓)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10)不同型电缆之间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11)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侵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3、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和触电事故的措施:

1)防止矿井突然停电的措施,必须使用双回路电源,一路断电立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本矿井已经实现双回路供电,矿井自备的380kw发电机组以备应急之用,并按正常情况检修好。

2)防止电火花事故的措施:

①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鉴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②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物品碰穿,以及注意因电缆受潮、老化等。

③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要及时检修,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④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带电搬移电气设备。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使用防爆验电笔验检,无电后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都应闭锁,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 送电”牌子,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和送电。

⑤建立矿井管理制度,每盏灯都应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矿灯必须保持完好,严禁发出失爆矿灯。严禁用等人员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矿灯。

⑥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⑦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以确保供电安全。

3、防止井下电气着火的措施:

变电所和供电线路设有可靠的避雷装置,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以及火灾等灾害。

4、触电事故的措施:

1)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其带动的机器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防止碰触发生危险。

2)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或加锁。

3)井下交流36v以上的电气设备,都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并构成接地网,127v 线路应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四)井下防雷事故的措施

1、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系统必须具有防雷保护。

2、井上下应装设防雷电装置,已经安装完成。

3、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装置。

4、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5、电器设备和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一块。

6、采区变电所和装有电气设备的峒室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7、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因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8、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第3篇 煤矿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 电工必须了解、熟悉各机电设备的性能、电气原理和操作规程,清楚设备的各指示仪表和信号灯的显示内容,电气设备的检修只准由电工进行。

(2) 电气设备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上一级电源,闭锁并挂牌,设专人看管,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在完成检修和搬迁后确认安全后方可送电。

(3)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失爆的电气设备要立即处理或更换。不符合要求不得继续使用。

(4) 设备的接地保护装置必须完好齐全,检漏继电器等漏电保护装置要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5) 所有电气设备都要外观清洁,放置整齐,无倾斜,表面无灰尘。

(6) 井下测量电气设备或电缆电阻时,必须有瓦检员现场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7) 送电时发现检漏继电器或过流继电器动作时,严禁强行送电、必须查明原因处理后进行。

(8) 检修电气设备需停电时,必须由检修电钳工亲自操作并锁死,挂牌作业,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9) 严禁带电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电器设备检修时必须采取“先验电、后放电”的原则,且工作环境的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

(10) 各岗位司机在开机前要仔细检查设备各部件的完好情况,必须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运转,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11) 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机电设备,严禁非本机司机操作人员操作设备,各工种司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

(12) 所有用水设备必须坚持“开机先开水、停机关水”的原则。严禁无水作业和停机不停水。

第4篇 厂房机电安装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厂房机电安装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严格按照*****市建委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和要求、*****市有关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根据oshm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本企业《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要求管理现场,建立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措施和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1安全管理体系

1.1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成员为组员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消防领导小组,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的领导监督下,项目形成安全管理的纵横网络。项目经理部配置专职安全员1名,超过50人的分包队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的分包队伍必须有兼职安全员,专门负责各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1.2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2)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主持整个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

(3)项目各专业工程师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计划和组织落实;

(4)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对所属各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5)项目各专业工长是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安全管理制度

2.1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2安全学习制度

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3安全技术交底制

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2.4安全检查制

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2.5持证上岗制

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2.6安全隐患停工制

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7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共同协商制订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3.1合理布置安全标志

进场后,配合土建总承包方根据工程特点、现场环境及《安全色标》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在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品存放仓库、配电房周围设置护栏、盖板和警示灯等防护设施和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棚设置显眼的易于识别的安全标志牌,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不得随意移动和拆除。

3.2配合土建分阶段安全防护重点措施

3.2.1预埋阶段的防护

边长1.50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搭设高度为1.2m,用密目网封闭,洞口下设兜网。

楼梯处临边部位用钢管搭设防护栏杆,高度1.2m,立杆间距3m,横杆两道,处于0.6m、1.2m处,用密目网封闭围护。

3.2.2安装阶段的防护措施

随时检查各种洞口临边的防护措施情况,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警示标志,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在洞口上下施工需设警戒区,派专人看守。

当施工作业易产生可燃、有毒气体时,需保证屋内通风良好,或配备强制通风设施。

3.3临时用电和施工机具

3.3.1使用电动工具前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电保护,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3.3.2电焊机上应设防雨盖,下设防潮垫,一、二次电源接头处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且长度不超过30m,一次电源采用橡胶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长度不大于3m,焊把线必须采用铜芯橡皮绝缘导线。

3.3.3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3.3.4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熔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且开关箱上锁编号,有专人负责。

3.4雨季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

(1)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加锁,并设专人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有效。

(2)做好电器设备的防雨工作,各种露天电器设备必备有防雨罩,并由电工专门管理,防止漏电触电。

(3)上人跑道必须设防滑条,雨后必须对上人跑道及操作平台等进行检查。

(4)做到整个施工现场的排水畅通,雨后及时清除积水,保持整个施工现场的整洁。

3.5卫生和急救措施

为确保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在施工现场设有医务室,备有医疗人员和急救措施以及附近的急救中心的联系电话,并经常与当地卫生保健部门取得联系,为预防传染病和其他福利做出必要的安排,积极宣传酒精饮料和毒品等危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4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在施工生产全过程中配合土建总承包方认真贯彻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在我项目不出现消防、伤亡事故。

4.1建立消防保卫管理体系

在施工的全过程,建立以项目经理牵头,行政部及安全部主抓,其它部门配合的管理体系,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对每位员工进行消防保卫方面的教育培训,做到每个人在思想上的重视。

4.2消防保证措施: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的职责,组建消防小组,负责日常的消防工作。

(2)配合土建总承包方建立

防火责任制,加强工人的消防教育。

(3)施工现场不允许吸烟,生活、办公区设置吸烟处,除特殊批准外,不允许使用电炉,并且在生活区、办公区及现场设足够消防器材。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有专用仓库存放,在存放处挂明显警示牌,对于此类材料严格执行限额领材料制度。

(5)加强对电气焊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5篇 浅谈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与维护

由于煤矿生产条件和生产环节的复杂性,这对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据统计:在我国煤矿的固定资产总额当中,有55%-65%是机电设备和设施,所花费的工资、能耗、油脂、配件、维修费用等的总和要占煤炭生产成本的40%以上。传统的机电设备管理方法已不能够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因此,应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化,提高机电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行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建立质量监控与检修体系,加快机电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一、 煤矿安全管理和维护措施

1、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机电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都属于特殊工种岗位,要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首先要提高设备维修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的责任心。同样的设备、同样的使用环境,有责任心和没有责任心的人员操作设备,其效果大不一样。有责任心的人员操作设备时,能够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经常清理设备周围及设备上的粉尘,保持设备清洁,经常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一旦发现有异常现象能及时停机,叫维护人员到现场检查维修,及时排除故障隐患。严格执行设备维修人员及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与经济利益挂钩,把各种管理措施进行量化管理,每个月由矿机电管理职能部门对维修人员及操作人员所管辖的设备责任范围进行检查验收,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的给予奖励,设备完好率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处罚。对设备的维修与使用执行动态管理,机电管理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监督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一旦检查出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不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而引起设备损坏的,追究使用单位和操作者的责任。

2 、进行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 技术改造是企业走向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先进的科技装备是是煤矿企业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生产装备水平和新工艺水平,提高产业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之一。我们要想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就必须尽可能的依靠科学进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本着少投入,多技改的原则价大更新改造的力度,充分发挥广大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率。依靠科技进步,保证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要大力采用先进的新工艺、新装备。还要成立qc小组,对技术难题进行攻关,鼓励职工进行小改小革,解决生产中的一些问题,不断推进零缺陷管理的进程。

3、 建立质量监控与检修体系 先在设计方面,一定要坚持标准化设计,做到全面系统规范,在设计环节上不留任何隐患。其次在设备配件购置过程中,要把好购进设备质量关,在购买过程中要辨别真伪,严把采购质量关。再者对设备的到货把好验收关,必要时应进行拆机检查,性能测试后方能下井使用。在安装方面,要坚持把好基础质量关,把好分阶段性验收安装质量关。对于安装的关键工序,要坚持阶段性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要把好调试质量关。

在检修方面,在每次停产检修前,都要制订严格、细致的停产检修计划,编写每个项目的检修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经机电、安全等部门的主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安排队组、职能部门进行项目跟班,重点项目坚持分管矿领导、机电副总进行现场跟班,检修结束后跟班人员要现场盯着进行试运转,不合格的不能进行验收、签字,保证了每一项目的检修质量;同时为了确保检修质量,增强检修人员的责任心,完善了设备检修质量时限责任制,保证了每一台设备的检修质量,促进了机电设备完好、安全运转,降低了机电事故率。

4、 加快机电管理信息化建设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在各生产环节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设备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全公司煤炭生产能否正确进行。因此,对机电设备进行系统的综合信息管理至关重要,即对设备选型、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保养、更新改造一直到报废进行过程的信息管理,选好、用好、维护好设备又成为设备综合信息管理的关键。我们建议煤矿企业要逐步建立所有设备的检修、保养档案制度。细化和加强设备的强制保养工作,认真落实包机责任制。并与经济挂钩,与行政处罚结合起来。逐步完善大宗材料和设备的跟踪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设备运行档案,逐步建立设备万吨和百万吨产量的材料、配件消耗档案。通过万吨和百万吨材料、配件消耗,为设备选型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同时,可以得出对设备基础管理和强制保养、检修等工作做的是否到位,对设备的使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技术要求。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并从中找出管理上的漏洞与死角。

二、 管理制度化

1、 制定设备更新计划 多年来,有相当一部分机电设备长期处于超期服役,给机电设备安全的管理带来不少困难。建议在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要抓紧对一些重要设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一些电气设备进行更新,提高其技术先进性以及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性,果断地报废一批安全功能差的旧设备、老设备。这就必须从企业制度上人手,制定设备更新计划,保证急需更新的一些设备的投入。

2、 完善规章制度 首先我们要依照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要求,结合我们生产现场实际,制定有关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标准,设备巡回检修检查制度,各机电工、操作工种岗位制,并吊挂到生产现场,督促贯彻执行,从而对设备的管理做到制度化、科学化。

3、 提高机电队伍的整体素质 先进的技术装备需要高技能、高技术、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否则再先进的技术装备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效力。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和自身工作的需要,我认为抓机电管理首先应从提高机电技术队伍的素质做起。机电管理的决策层如同战场的指挥官,应树立超前思维观念和创新思维观念,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要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用新的思维观念去观察本企业机电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敢于突破旧框框,在批判中继承,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要转变观念,只有转变观念,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才能走出一条向机电管理要效益的路子。

以提高矿井机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为中心,以“管理、装备、培训”为原则,以标准化统揽工作全局,以经济杠杆为手段,扎扎实实地搞好煤矿机电管理和维护工作,消除机电事故隐患,确保矿井机电系统安全、可靠、高效,加大对机电设备的管理,加快用新技术、新的管理理念来减少机电事故的发生,从而为煤矿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提高我国煤炭工业发展水平。

第6篇 机电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交接班制度。

2、溜子司机必须现场交接班,不交接一次罚10分。(交接内容:尖锨、卫生良好、电机减速箱无浮煤、风扇无埋压、运转正常、减速箱是否缺油、各部件螺丝是否齐全、是否缺刮板、刮板是否缺螺丝,记录要填写清楚)。

3、卫生区清理不合格一次罚10分,不清罚20分。

4、当班运转情况要填写清楚,一次不填写罚5分,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不汇报隐瞒事故罚20分。

5、当班出现事故后,下班后要分析事故原因,不分析罚10分,查找出原因,以便今后工作,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

6、运转后减速箱坏影响生产,罚司机20分。交接班时没有发现减速箱缺油,造成坏减速箱,加倍罚款,罚40分,如上个班次缺油没出现,由下个班次发现,罚上个班次司机10分,奖下个班次司机5分。

7、现场交接班时发现零部件不齐全、完整、紧固一件时,扣1分。

8、全月包机无事故每人奖50分。

9、三八制维护负责当班设备巡回检查、事故处理,严禁兼开溜子。

10、当班出现事故按平均罚款分配机电维护。

11、发现问题及时向队长汇报,队长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者罚队长50分,处理不及时者罚队长30分。

12、跟班区长负责现场设备交接及现场监督,监督不及时、处理不及时影响生产罚跟班区长10.00元。

13、机电大班必须保证现场零配件供应,否则缺1件罚1分。

14、机电大班负有现场设备安装、检查、维修工作,出现事故时,按包机制度考核责任落实人。

第7篇 机电科设备资产管理技术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设备资产进行建档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及时办理设备调入调出手续,对机电设备资产做到帐、卡、物三对口。

(2)对管辖范围内的现场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定期进行隐患排查。

(3)认真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4)负责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的负荷调整、负荷审批及采掘设备的改造设计、安装工作。

(5)负责过流、短路保护的计算整定和风电闭锁、漏电继电器、电煤钻综保、照明综保及其他各类保护的试验和使用情况。

(6)扎实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定期组织质量标准化检查。参与事故分析调查,制订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7)经常深入岗位,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切实掌握运行状况,提出改善状态意见,使其达到经济合理、运行安全。

(8)完成科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8篇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根据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无违章工地”活动实施细则》及安装分局沅水项目部多年的实际管理经验,特制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现洪江工地成为“安全无违章工地”的目标,努力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培育自觉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和管理素质,克服责任性和技术性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保证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

1.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

实行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全面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各级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坚持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做到安全,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不定期限检查,凡事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劳动,将安全生产纳入强制性目标管理,逐步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张燕滨

副组长:付辅忠 朱贵江 戴作友

日常常规负责:朱贵江

小组成员:李平亚 王旭荣 李  涛 刘建陵 陈  刚 徐小明 唐作禄

专职安全员:李平亚(佩带安全员袖章)

兼职安全员:王旭荣 李  涛 刘建陵 陈  刚

1.3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构成情况

项目经理

生产副经理     安全监督员      总工程师

电气班    起重班    电焊班    机械班    物资办    综合办

1.4  安全管理措施

1.4.1 安全教育

a)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无违章工地”活动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规程,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b)  坚持开展一年一度的安全月活动,每月一次或多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制度。

c)  对安全工作做到奖惩严明,并贯彻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原则,对安全生产作出成绩和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人应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单位和个人依据事故轻重给予处罚。

d) 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第9篇 煤矿机电与运输提升安全管理

第一节 煤矿供电系统及安全要求

一.煤矿企业对供电的要求

⒈供电可靠

⒉供电安全

⒊供电质量要好

⒋供电经济

二.煤矿供电系统分级

⒈一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会造成人身伤亡或重要设备损坏,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均为一级用户。如煤矿主要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副井提升机等,这类用户采用不同母线的双回路电源进行供电,以保证有一回路供电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另一回路仍能继续供电。

⒉二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较大数量的减产或较大经济损失者。如煤矿集中提煤设备、地面空气压缩机、采区变电站等,对这类用户一般采用双回路供电或环形线路供电。

⒊三级用户:凡不属于一、二级用户的,均为三级用户,这类用户突然停电对生产没有直接影响。如煤矿井口机修厂等。这类用户的供电,只设一回路供电。

三.矿井供电必须符合的要求

1.矿井必须是双回路供电。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2.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3.矿井的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路运行时另一路必须带点备用。

4.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5.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6.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开采主排水泵和下山的采区水泵房供电线路,必须双回路供电。

7.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 、抽放瓦斯泵必须双回路供电。

8.严禁井下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9.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高压,不超过10kv。

②低压,不超过1140v。

③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④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⑤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10.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等级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11.硐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

12.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启动器控制。

13.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14.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15.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16.矿井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17.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18.井上、下必须设防雷电装置。

四.对采区变电所及变电硐室的有关要求

1.采取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3.机电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

4.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5.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表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第二节 矿井电网保护

一.过电流保护

1.过电流是指电器设备或电缆的实际工作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值。过电流会使设备绝缘老化、绝缘降低、破损,降低设备的使用寿命、烧毁电气设备、引发电气火灾,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常见过电流现象有短路、断相、过负荷。

2、过电流保护包括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断相保护。

3、短路保护包括熔断保护和继电保护,熔断保护用于各种启动器,继电保护用于馈电开关。熔断保护中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继电保护严格按规定整定及效验。

二.漏电保护

1.井下漏电的性质

①集中性漏电占85%以上。

②分散性漏电

2.漏电的危害

漏电会导致人体触电,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提前引爆点雷管,引起电气火灾。

3.对漏电保护装置的要求

①安全性。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整个矿井安全。

②可靠性。灵敏可靠、不拒动、不误动、并有自检功能。

③选择性。切除漏电故障部分、非故障部分继续运行。

④灵敏性。对临界漏电故障具有较强的反应能力。

⑤全面性。指漏电保护范围应覆盖整个供电系统,没有死区。

三.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是指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将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及构架等与大地作良好的电气连接,设置保护接地,可有效防止因设备外壳带电引起人体触电事故。

保护范围。电压在36v以上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屏蔽护套必须有保护接地。

3.应装设局部接地极的地点

①采区变电所。

②移动变电站。

③低压配电点或有三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④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

⑤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⑥高压电缆接线盒。

第三节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

一.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5.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装设遮拦、挂标识牌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的规定

1、非专职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三.检修、搬迁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应遵守的规定。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用与电源电压想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点,房子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点。

四.井下用好、管好电缆的基本要求

1.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用。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连接。

3.合格悬挂,不埋压、不淋水。

4.采区应使用分相屏蔽阻燃电缆,严禁使用铝芯电缆。

5.盘圈、盘“8”字形电缆不得送电使用。(采掘机组除外。)

五.机电系统违章行为

1.违反停送电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不挂牌、不闭锁。

2.使用失爆的电气设备。

3.对计划大范围停电检修或高压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无停电措施就施工。

4.电工高压作业人员无人监护。

5.多种电气设备无标牌或标牌与实际不符。

6.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强行送电。

7.防爆电气设备不经检查并签发合格证就入井使用。

8.机电设备运行检查及交接班记录滞后填写。

9.局部通风机不实行“三专”  (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掘进工作面动力设备不实行“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或虽然有但失灵。

10.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11.非检修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12.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13.井下供电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14.煤电钻未安设综合保护装置。

第四节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1、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标志

1.矿用电气设备的类型

①矿用防爆型:是按国家标准gb3836.1-2000生产的专供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

②矿用一般型。是只能用于井下无瓦斯、煤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非防爆型电气设备。

2、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种类

种类:共10种。常用的种类有隔爆型(d),本安型(ia、ib),特殊型(s),以及复合型的隔爆兼本安、特殊兼本安。

3、标志

ex  -防爆电气设备的总标志

ky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标志

ⅰ  -为煤矿井下用防爆电气设备

ma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例: exdⅰ、 exibⅰ、 exsⅰ、 exdibⅰ、

exs ibⅰ。

4、防爆电气设备的入井检查项目

①产品合格证

②“ma”标志

③检查合格后发本矿的防爆合格证。

即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是一证一标志,入井后检查是二证一标志。

5、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现象

①隔爆外壳严重变形。或出现裂纹、焊缝开焊、连接螺丝不全、螺口损坏或拧入深度少于规定值。

②隔爆面锈蚀严重,隔爆间隙超过规定值,有凹坑、连接螺丝没压紧。

③电缆进、出线不使用密封圈或使用不合格密封圈,未使用的喇叭口不使用规定的挡板封堵。

④电气设备内部随意增加电气元件。

⑤螺栓松动、缺少弹簧垫使隔爆间隙超过规定值。

第五节 煤矿运输提升的安全管理

一、提升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安全检查要点:

(一)提升系统的检查

1、对所安装的提升设备,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2、投入运行的提升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检查和试验结果必须写成书面报告,对所发现的缺陷,必须提出改变措施。

(二)提升容器的安全运行

1、立井中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

2、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

3、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0.18平方米 。

4、罐笼每层内1次能容纳的人数应明确规定。超过规定人数时把钩工必须制止。

5、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应在井口公布。

6、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或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带乘人间的箕斗,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7、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75m/s2,最大速度不得超过12m/s。

(三)提升信号及信号把钩工

1.井口和井底系统必须有把钩工。

①人员上下井时,必须遵守乘罐制度,听从把钩工指挥。

②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罐笼。

③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2、提升信号装置

①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提升司机的信号装置。

②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提升司机台之间,必须装设直通电话。

③1套提升装置服务几个生产水平使用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四)提升钢丝绳

1、提升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更换:

①专为升降人员用的钢丝绳<7时。

②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7时,升降物料<6时。

③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5时。

2、钢丝绳的检验周期

①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

②升降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12个月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3、单绳缠绕式提升装置所用钢丝绳安全系数最低值要求:

①专为升降人员用时安全系数为9。

②专为升降人员和物料用时安全系数为9。

③专为升降物料用时,安全系数为6.5。

4、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规定

①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

②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若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 % 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③在用钢丝绳的定期检验,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如果不合格钢丝绳的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 %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五)提升装置

1、天轮到滚筒上的钢丝绳的最大内、外偏角都不得超过1°30′。

2、各种提升装置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的规定:

①立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为1层;专为升降物料的为2层。

②倾斜井巷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物料的为2层,升降物料的为3层。

③建井期间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为2层。

3、提升装置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

①、防止过卷装置

②、防止过速装置

③、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④、限速装置

⑤、深度指示器

⑥、闸间隙保护装置

⑦、松绳保护装置

⑧、满仓保护装置

⑨、减速功能保护装置

(六)煤矿安全规程对倾斜井巷提升的有关规定。

1、斜井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减速度的要求:

①升降人员时的速度,不得超过5m/s。

②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不得超0.5m/s2

③用矿车升降物料时,速度不得超过5m/s。

④用箕斗升降物料时,速度不得超过7m/s。

⑤当铺设固定道床并采用≥38kg/m钢轨时,速度不得超过9m/s。

2、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巷,垂深超过50m时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3、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

4、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二、带式输送机安全运行及安全检查要点:

1、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

2、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3、必须装设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4、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保护。

5、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

①输送带张紧力下降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②在机头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接触的防护栏。

6、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7、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8、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式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

9、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20米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材料支护。

三、电机车运输的安全运行及安全检查要点。

1、瓦斯矿井中使用机车运输的规定:

1、低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可使用架线电机车,但巷道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在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如果使用架线电机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沿煤层或穿过煤层的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支护.

②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的回风流,不得进入有架线的巷道中.

③采用碳素滑板或其它能减少电火花的集电器。

④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如果在全风压通风的主要风巷内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2、采用电机车运输时,应遵守的规定:

①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③2机车或2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④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1次。运输物料时不得超过40 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3、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应遵守的规定

1、每班发车前,因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

2、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

3、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

4、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破材料的规定

①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果用同一列车运输,炸药与电雷管用空车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米。

②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5、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的规定:

①在行人的巷道内、车场内不小于2米;不行人的巷道内不小于1.9米。

②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区域不小于2.2米

③在地面或工业场地内不小于2.2米

6、电机车架空线与巷道顶或棚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2米

四、刮板输送机安全运行

1.启动前必须发出信号,示警后断续启动。

2.防止强行启动。

3.用刮板输送机运送支柱、木料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刮板输送机每隔15m装设一个急停按钮。

5.运转中发现断链、刮板变形、机头吊链、溜槽拉坏、出现异常声音和温度过高等事故,立即停机检查,防止事故扩大。

6.输送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五、掘进机的安全使用

1、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2、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3、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4、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5、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6、掘进机停止工作和维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7、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截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第10篇 瓦斯隧道机电设备管理安全措施

⑴不准在洞内拆卸和修理设备。

⑵瓦斯工区使用的光电测距仪及其他有电源的仪器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当采用非防爆型时,在仪器设备20m范围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⑶安装后的机电设备,必须经过外观、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⑷机电设备重点检查专用供电线、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瓦斯浓度超限与供电的闭锁情况。供电线路应无明接头,接头连接应牢固、紧密不松散,有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齐全。

⑸瓦斯隧道使用的机电设备,在使用期间,要经常检查。

⑹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⑺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限制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米。

⑻所有洞内照明一律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⑼为防止洞内施工机械摩擦火花和机械磨擦、冲击热源引起的瓦斯隐患,洞内施工机械应采取如下措施:①在机械磨擦发热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装置;②对机械动力传动部位或机构可能产生磨擦热处,要及时润滑、保养、清除污物,严防异物进入;③在机械磨擦部件金属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属铭,使之外表面形成的磨擦火花难以引燃瓦斯;④在铝合金表面涂丙烯酸甲基酯等涂料,以防磨擦火花的发生。

第11篇 如何加强煤矿机电安全工作管理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负着对煤炭工业企业系统的人、财、物和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之发挥最高效益的全部活动。按照现代化煤矿机电技术的发展,科技能力不断提升,加强煤炭企业机电安全工作管理已迫在眉睫。如何加强煤矿机电安全工作管理?必须认真分析当前机电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并制定出科学的、具有实效的措施加以实施,就能够确保煤矿机电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一、现代煤矿机电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机电安全工作认识不足。

主要是一部分机电管理人员没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对待机电管理工作,在机电设备安装、管理、检修等重要环节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使施工标准有所下降,给机电安全管理埋下隐患。部分机电维护人员思想跟不上,不注重自身能力的提高,在缺乏必要的监督条件下,工作起来很容易留下安全隐患。

(二)、机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机电安全管理制度设计不够全面,执行力不够。从设备的选型到安装运作,每个环节都有相关的部门去负责,出现问题容易相互推诿,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对机电人员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责任不明确,奖罚力度不够。只有人与设备的有机结合,才能确人与设备的安全。

(三)、机电设备隐患较多。

机电设备更新速度较快,但并不能够淘汰掉所有的落后的机电设备。一些老旧设备缺乏足够的安全性,保护系统不够完善。井筒设备在高强度的提升压力下,设备的安全可靠性随之下降。以及新的大型设备的投入运行,给供电设备、线路的安全运行都提出更高的要求。电器设备的失爆现象等隐患依然存在。

(四)、机电队伍素质不过硬,学习的热情不够高。

这个问题是机电安全管理中比较突出一个问题,由于企业的性质决定了机电管理队伍没有高学历,高能力的人才。在他们中很多都是高中毕业,根本没有经过机电方面系统的学习,更没有机电管理与应用的经验,实践性严重不足。对于弄不懂的问题,不能够及时的、虚心的向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学习,缺乏主动性。

(五)、机电培训收效甚微,考核力度不够。

按照每年机电培训计划,机电队伍都应是一个实力过硬的队伍。两年一次的市煤炭中心培训,一年一次的煤矿集中培训,都是不错学习机会。但是,由于实践性不强,通过枯燥的理论学习根本无法调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所有收效甚微。

二、加强煤矿机电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强化人员管理,提高机电管理水平。

突出管理重点,强调以'人'做为管理的重点。首先是矿领导加强机电安全管理,学习先进的机电安全管理方法,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由上向下的加以推行。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让技术过硬的技术人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施行奖罚分明制度。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煤矿之间的技术交流,学习人家的技术经验,取长补短。

(二)、加强机电设备的统一管理。

设备从选型、购置、验收、实验、安装、维护、修理一直到报废施行全过程跟踪,记录,进行设备全过程管理,不留下任何的死角。制定相应的机电设备跟踪管理制度,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谁的问题处理谁。监督检查部门赋予明确的监督检查的内容,给予你相应的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加强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机电队伍。

加强机电设备标准化建设,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加快煤矿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按照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尽快淘汰落后的设备和生产工艺,是实现设备运转的重要保证。一是认真坚持设备检修制度和设备检修标准,认真做好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落实,对重要的设备设施重点监督和防范。二是所有的机电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必须持证上岗。三是加强机电维修队长的学习和考核。要求维修队长对自己管辖的每一名队员进行指导和考核,施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12篇 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应熟悉全矿的机电设备数量、现状和使用情况。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使用、租用、调拔及设备台帐、卡片和牌板的管理工作,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3条 参与编制设备购置计划,负责组织对新增设备的验收、编号和入帐工作。

第4条 对检修的设备进行修前鉴定和修后质量验收,办理设备交接事宜。

第5条 负责检查、监督、考核各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提出奖罚意见。

第6条 新购进的设备严格按照《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验收,对无“生产许可证”,无“安全许可证”,无“防爆检验合格证”(防爆设备)的设备不予以验收。

第7条 参加机电事故分析,及时编制设备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报表,并按时上报。

第8条 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责任追究

第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给予机电科设备管理组人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职工和犯人或强令职工犯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职工和犯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0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科设备管理组人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1条 对煤矿的机电设备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使用、调拨和新设备的验收工作,因管理漏洞导致煤矿使用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或对现场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检查不及时,由此造成的后果,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主要责任。

第15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6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十二篇)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党委书记搞好安全工作,同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配合其他领导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2、协助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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