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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管理(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2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管理

第1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管理

1 ohs管理手册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写。

2 ohs管理手册经最高管理者审批后公布实施。

3 ohs管理手册的编写、标识、保管、修改换版等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 ohs管理手册的解释权归管理者代表。

第2篇 党群工作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部门职工体检安排落实情况。

(2)参与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状况,了解职工工作现状,督促相关单位/部门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工作环境。

(3)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及所组织的活动进行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参与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5)组织“安全合格班组”建设和日常监督、考核工作。

(6)负责组织落实公司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3篇 专业班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细则

1.目的

针对专业班组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方面工作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对专业施工班组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方面、员工意识和必要的劳护用品、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管理控制。

3.职责

3.1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专业班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细则

3.2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施工项目部负责与班组合同中明确相关责任;负责检查、监督班组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状况和资金投入。

4.参考文件

4.1公司《专业班组管理办法》

4.2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4.3《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规定内容

5.1 协议

5.1.1分公司/项目部在与专业班组签订的各类劳务协议中必须明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建立细目,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

5.1.2合同、协议评审时,须有分公司/项目部安全主任和环境保护负责人会签意见才能生效。

5.2专业施工班组责任

5.2.1 职业健康安全

5.2.2班组与项目部协议、合同的签订者为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5.2.3班组必须确定一人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执行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决议。

5.2.4班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部门的有关安全规范和技术标准,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2.5保证班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资源的有效投入,配置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5.2.6兼职安全员应该经常学习及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掌握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质、思想情况,做好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关心班组人员在操作中的安全与防护。

5.2.7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确保班组安全生产。对新工人做好上岗前的安全防护教育,对不熟悉安全操作的工人不能安排上岗。配合项目部搞好工人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教育合格证的发放工作。

5.2.8 班组应按规定对从事影响职业健康的人员进行职业病检查。

5.2.9经常检查本班组施工场地的安全用电和卫生情况,保持文明施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若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全力抢救,并配合项目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找出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5.2.10服从专职安全员和施工员的工作安排,认真接受整改措施。教育班组人员坚守岗位,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有权拒绝各级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

5.2.11带动班组员工,为促进安全生产,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安全日记;对班组成员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认真采纳、及时改进,以便共同搞好班组安全建设。

5.2.12班组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器)和劳动用品必须符合有关国家安全标准,符合工程项目相关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5.2.13班组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并接受项目部有关部门的考核;特种作业人员人数必须满足项目部的生产要求。

5.2.14工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学习,由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填写学习记录,主要内容有:

①小结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下月安全生产要求;

②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的工作环境和特殊作业部位等,如何采用相应预防措施。

③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和吸取教训。

5.2.15及时做好检查工作。工人每日对自己工作范围的工作环境,预防设施,使用的设备,机具、工具及防护用品进行仔细的检查。如发现工作环境存有不安全隐患,防护设施不全,设备、机具、工具及防护用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及时处理或报现场施工主管处理;并且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

5.2.16班组必须负责为本班组作业人员购买工伤社会保险,其费用由班组承担。

5.2.17在工地范围内,班组因违反条例和相关管理规定造事故的,由班组负责。

5.3环境保护

5.3.1专业班组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资源投入。

5.3.2班组要设有专(兼)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员,并报项目部批准。

5.3.3班组长在每日安排施工任务和安全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安排环境保护工作。

5.3.4在施工过程中,要自觉保护环境,禁止向水体、非施工用地倾倒各类垃圾,严禁梵烧有毒有害的化学品、油品。

5.3.5雨季施工时要充分考虑水土流失问题,做好预防工作,严格按《施工中防止水土流失的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5.3.6班组要自觉控制施工噪声,临界噪声控制应积极采用隔音、间断作业、张贴安民告示(沟通)等办法,在人口较密集的居民区临界噪音超标时,夜间应停止作业。具体要求参照《控制施工噪声的规定》要求执行

5.4检查和考核

5.4.1分公司/项目部每月对专业班组进行一次定期检查;项目部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

5.4.2项目部每月对各班组进行一次考核,形成记录,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每年年底对各班组进行一次考核,提出是否合格的考核结果,报公司工程管理部,作为公司确定合格专业班组的主要依据。

6.程序流程图

7.记录

记录按程序文件:(qp8.2-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mp8.2-5)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mp8.3-1)事件、事故、不符合控制程序、(mp8.5-1)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的表格记录。

第4篇 医疗废物管理职业安全防护要求范本

一、严格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熟悉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三、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掌握在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四、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发生, 如被刺伤或擦伤后应以碘伏处理伤口, 肌肉注射高效价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 可联合乙型肝炎疫苗, 定期进行乙型肝炎血清学检查半年至 1 年。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第5篇 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进一步促进职业卫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部门及职员。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协调、专业管理、所属部门负责、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和公司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方式。

第四条:公司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主管是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第六条:由工会、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医务人员)、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造等部门组成劳动保护监察领导小组,管理职业卫生工作。

第七条: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尘毒检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防护用品设施配置与维护费、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调查费、工伤保险、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年度职业卫生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八条:建立职业病危害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急性中毒事故时,及时向公司领导及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第九条: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窒息等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公司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第十条:公司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劳动保护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第三章 职业病危害告知

第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与新进、在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内容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人力资源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第十三条 :行政部负责提供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报告给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的部门,所在部门及时将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报告张贴到公告栏。

第四章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方式: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由医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的专家授课。

第十五条:培训内容: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维护及相关职业病防治等内容。

第十六条:培训对象: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岗位变动及临时聘用人员。

第五章 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公司工会负责全员定期体检的组织,管理干部、女员工和特殊工种人员每年一次、其他人员每两年一次,体检后的结果需告之本人。

第十八条:所有新招聘的人员,录用前必须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验。体检报告由行政部医务室审定,对体检结果不适合入职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第十九条: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离职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办理离职体检,离职体检完成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条: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第二十一条:有关职业病防治、职业病体检的档案资料均由行政部医务室负责保管。

第六章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

第二十三条:检测和评价结果,及时上报公司,向全体职工公布,并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 职业病防治和事故处理

第二十四条: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计划、部署、检查、总结,并做到持续改进,重大问题纳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

第二十五条: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在涉及职业危害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和应急措施等信息。

第二十七条:在涉及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职业危害告知卡或中文警示说明。

第二十八条: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第二十九条:为员工个人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医务人员负责指导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三十一条:行政总务应急救援的医疗设备、器具、淋浴、洗眼器等设备的维护;设备部门,负责对通风等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并保存记录。

第三十二条: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应及时告知员工本人,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

第三十三条:不得安排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证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和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四条: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公司综合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第三十五条:遵守并执行职业卫生法规、标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八章 罚 则

第三十六条:擅自拆除、故意毁坏、停用职业防护设施设备的部门或个人,除原价赔偿损失、恢复外,给予警告,并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发生急性中毒事件未及时如实按级报告的,尚未造成不良或严重后果的,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未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或未做离职前职业健康检查,即直接上岗作业或办理离职手续的,责令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补办手续外,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录用有职业病人员上岗,或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和从事其所禁忌作业的,除追究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的责任外,并处相关责任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或降职、降级、开除。

第四十条:未经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直接安排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上岗作业的,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给予警告,并根据实际上岗作业人数,每人处50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的,责令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给予警告。

第四十二条:拒不接受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为骗取从业资格,对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弄虚作假的,给予清退,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未及时提供和张贴检测和评价结果报告的,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故意毁坏安全警示标识、危害识别标识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警告、原价赔偿警示标识,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采购“三无”、劣质或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设施设备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降职、降级或开除,并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5000元以上罚款。

第四十七条:未按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给予警告,并可对责任部门或个人,每人处50元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其他职业健将防护要求的,处300元以上罚款。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公司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用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十条: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劳动保护监察领导小组,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0一二年四月六日

第6篇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1.1管理方针

葛洲坝集团公司于20**年4月通过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是:“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本合同实施中,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预防和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建立科学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善施工作业环境,依靠先进的管理方法,保证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1.2管理目标

本合同施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是:明确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责权明确,信息流畅通;相关人员依法、明确的管理程序履行各自职责和义务;使所有影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类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1)监控指标:

工伤事故率<4‰,其中重伤事故率<1‰,无死亡事故。

交通事故率<5%,无重大交通事故。

机电设备直接经济损失率<0.5‰,无重大机电事故。

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1元/人年,无重大火灾事故。

无因劳保设施与用具引起的职业健康事故。

(2)安全管理目标

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

隐患整改率>95%,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尘、毒、噪声治理合格率100%。

设备安全装置完好率100%。

事故处理结案率100%。

第7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项目部经理职责

1、对项目部e&ohs的有效运行负责;

2、负责项目部具体的e&ohs目标,指标的确定;

3、负责配合工程局e&ohs评审工作;

4、负责提供e&ohs运行必要的资源;

5、任命项目部e&ohs主管领导。

项目部环境/安全主管职责

1、协助行政正职抓好本单位e&ohs的运行工作;

2、策划和实施e&ohs,负责按确定的e&ohs方针,组织制定本单位具体的目标、指标;

3、负责配合项目部e&ohs的审核;

4、向行政正职汇报e&ohs的运行情况;

5、负责与外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工作;

6、负责协调、解决e&ohs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项目部副经理职责

1、协助行政正职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正职不在时,接替其工作;

2、对分工、分管的工作负责;

3、协助行政正职做好e&ohs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e&ohs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e&ohs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项目部总工程师职责

1、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环保和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2、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e&ohs管理;

3、主持或参与e&ohs大检查,对重大环境和安全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4、参加重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整,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

2、在安排生产计划时,应有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内容和目标;

3、负责e&ohs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置,为e&ohsms评审提供资料;

4、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与安全知识的教育,积极开展各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协调好各队(厂)之间的关系,保证e&ohsms的顺利进行;

6、在e&ohs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e&ohs运行的检查与考核工作,提出e&ohs培训要求;

7、负责对e&ohs目标、指标所涉及的内容实施定期检查和监督,负责e&ohs审核活动的协调、配合;

8、负责本单位e&ohs文件与部分支持性文件的组织编写、颁布、评审、更改及法律、法规文件的获取、确认及使用管理;

9、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部门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10、负责组织环境与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同时”制度,督促解决有关环境与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1、会同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环境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监督各单位开展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配合主管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活动;

12、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各类环境与安全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施工局环境保护与安全工作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主持本部门的全面工作,负责有关e&ohs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和文件的审定与签发;

3、监督、检查和指导各施工队、办公室的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工作,向主管经理、副经理请示汇报e&ohsms的运行情况,代表项目部行使管理职权;

4、参加重大环境与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与重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参与招(投)标工作中与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有关的合同评审;

6、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工程技术办公室职责

1、在e&ohs建立及运行中给予必要的组织协调;

2、编制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环境保护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环保,安全技术设备项目和挪用技术措施经费;

3、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并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及时改进技术存在的问题;

4、负责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和环境保护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质量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对本部门的e&ohsms负总责;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部门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3、做好项目部进厂原材料的检查、验收,对进厂原材料的质量负责;

4、根据e&ohsms的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5、做好与顾客/业主的沟通工作,与设计、监理等部门密切联系/做好工程施工的检查验收工作;

6、配合主管部门参与对特殊部位、承重平台等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

物资设备办公室职责

1、对管辖范围的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

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环境保护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新设备选型和自行设计制造生产设备时,要考虑设备的环保和安全性能;

3、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对购买的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e&ohs标准的需要;

5、管理好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储存、发放物资要符合e&ohs管理要求;

6、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经常性检查和特种设备的专业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在安装、改装、拆迁各种设备时,必须符合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7、组织制定、修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会同安全部门认真查处重大设备事故和与人身安全有关的设备事故,拟订预防措施督促落实;

8、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环境保护和安全责任系数;

9、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与安全隐患治理;

10、负责对施工区域、厂区、办公室等部位的施工废弃物进行统一回收,保证固体废弃物的统一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

经营办公室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规标准,把保护环境、维护员工健康与保证安全生产,纳入订立各种生产建设和生产维修项目合同的议事日程,使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得到法律合同的保护;

2、在签定和审定新建、改建、扩建和项目维修合同时负责审查环境保护和安全计划措施;

3、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及发展战略规划时,应有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

4、在各项工程建设项目中,为确保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可靠性留足资金;

5、对已签定了合同的生产建设和维修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环境保护及安全性监督,确保各项活动与e&ohs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6、对参加建设的外协队伍的安全生产资质,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要求,督促其按时进行审核,保证在施工期间有效;

7、及时与外协队伍签订劳动合同,对施工安全资质不全、过期等的外协队伍,不予其签订劳动合同;

财务办公室职责

1、按规划及时向工程局交纳安全保证基金,并保证返回企业的安全保证基金用于安全范围;按照e&ohsms运行的要求,为e&ohsms所需资金提供保障;

2、对e&ohsms运行中的财务指标进行考核和奖励;

3、组织本部门人员按施工局e&ohsms建立及运行要求学习e&ohs方针、手册、目标和指标等体系程序文件;

4、在编制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

5、审核各类环境因素,安全事故处理的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人事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员工的e&ohs技术教育及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2、参加重大环境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

3、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

4、把e&ohs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5、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保证与重要环境因素、危险因素岗位有关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组织做好员工的体检工作;

6、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时,应有环境保护和安全方面的条款;

7、做好员工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计划培训工作;

8、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8、按照国家规定,保证安全技术人员的配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8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1范围

为明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鼓励用人单位采用合理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原则与方法,控制其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特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任何有以下愿望的用人单位:

(1)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效地消除和尽可能降低员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可能遭受的与用人单位活动有关的风险;

(2)实施、维护并持续改进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3)保证遵循其声明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4)向社会表明其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原则;

(5)谋求外部机构对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进行认证和注册;

(6)自我评价并声明符合本规范。

规范中提出的所有要求,旨在帮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其适用的程度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活动的特点及其风险的性质和运行的复杂性。

2术语和定义

2.1事故accident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2.2审核audit

为获得证据和客观评价所确定的准则是否被满足的系统、独立和文件化的验证过程。

2.3持续改进continual improvement

不断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以全面改进用人单位职

业安全健康绩效的过程,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所有的活动领域。

2.4危害hazard

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

状态。

2.5危害辨识hazard identification

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2.6事件incident

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情。

2.7相关方interested parties

关注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8承包方contractor

在用人单位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用

人单位提供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2.9不符合non—conformance

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或工作环

境破坏的违背作业标准、惯例、程序、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

或偏差。

2.10目标objectives

在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方面,用人单位自身确定要达到的目的。

2.11职业安全健康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包括临时工、9nt)、外来人员和其

他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

2.1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ety

management systern为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

标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或相互作用的要素。

2.13用人单位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团。

21 4员工代表workers’representative

员工代表是指工会代表,即由工会或其成员指定的或推选的代表;或选举代表,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集体决议,由员工自由选举出的代表。

2.15员工的安全健康代表workers’safety and health repre— sentative

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惯例选举或指定的在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问题上代表员工利益的人。

2.16绩效performance

用人单位根据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消除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方面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注:绩效测量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活动和结果的测量。

2.17主动测量active monitoring

根据确定的标准检查危害和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以及为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进行的活动。

2.18被动测量reactive monitoring

对危害和风险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的不足,如伤亡、疾病和事件等进行检查、识别的过程。

2.19风险risk

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2.20风险评价risk assessment

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

2.21安全safety

免遭不可接受的风险的伤害。

2.22可承受的风险tolerable risk

根据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已降至用人单位可接受的风险。

3引用标准

3.1 ilo/osh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国际劳工组织

3.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3.3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3.4 ohsasl8001:1999

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素

4.1总要求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4.2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用人单位应有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以阐明整体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和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承诺。

方针应该符合下述条件:

(1)包括至少遵守现行适用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承诺;

(2)适合于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3)包括对持续改进和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承诺;

(4)确保与员工及其代表进行协商,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有要素的活动;

(5)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

(6)传达到全体员工;

(7)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8)定期进行评审,确保其对用人单位的适宜性。

4.3策划

4.3.1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的程序。程序应包括: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施。

用人单位所采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应该符合下述条件:

——依据用人单位的范围、性质和时限进行确定,以保证该方法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

——确定风险级别;

——与运行经验和所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为确定设备要求、明确培训需求和建立运行控制,提供相应信息;

——对所需控制活动的监测提供信息,以保证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风险评价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作为建立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并为持续改进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绩效提供衡量基准。用人单位所制定的风险控制计划应有助于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

用人单位应定期或及时评审和更新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信息。

4.3.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识别和获取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职业安全健康要求的程序。

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新这些信息,并应将有关信息传达给相关人员和其他相关方。

4.3.3目标

用人单位应针对其内部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如可行,目标应予以量化。

用人单位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自身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目标应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并体现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目标的重点应放在持续改进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防护措施上,以达到最佳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4.3.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用人单位应制定并保持旨在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管理方案。

方案应予以文件化,并包括下列内容:

(1)为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而规定的用人单位相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

(2)实现目标的方法、资源和时间表。

应定期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进行评审,针对用人单位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的变化,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4.4实施与运行

4.4.1机构和职责

用人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应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的最终责任,并在安全健康管理活动中起领导作用。

对用人单位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有一定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的工作人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予以传达。

用人单位应在最高管理层中任命一名成员作为管理者代表来承担特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责。管理者代表的作用、职责和权限应予以明确,以便:

(1)确保用人单位按照本规范建立、实施与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2)向最高管理者汇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绩效,以便为评审和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如果用人单位设有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则用人单位应做出有效的安排,以保证员工及其代表能全面参与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实现其对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4.4.2培训、意识和能力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使相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具备如下意识:

——遵循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与程序,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作业活动中实际和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以及改进个人行为所带来的职业安全健康效益;

——在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程序,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与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用人单位应确定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能力要求,制定并保持培训计划,以确保最高管理者和全体员工能够完成其承担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任务和职责,并根据其教育水平、工作经验和接受过的培训对其能力进行鉴定。

用人单位应定期评审培训计划,必要时予以修订以保证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培训程序中应考虑不同层次员工的职责、能力和文化程度以及所承受的风险。

4.4.3协商与交流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下列活动:

(1)接收、处理外部职业安全健康信息;

(2)交流各级职能部门间产生的职业安全健康信息;

(3)收集、处理和反馈员工及其代表所关心的职业安全健康问题。

员工及其代表有权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各项活动,并享有如下权利:

——参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实施和评审;

——参与影响作业场所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的任何变化的讨论;

——参与职业安全健康事务;

——了解职业安全健康员工代表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

员工及其代表的参与和协商计划应形成文件,并通报相关方。

4.4.4文件化

用人单位应以适当的方式(如书面或电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

(1)对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

(2)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在满足充分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应做到最小化。

4.4.5文件和资料控制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控制本规范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以满足下列要求:

(1)文件和资料易于查询;

(2)对它们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

(3)所有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具有重要作用的岗位,都能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

(4)及时将失效文件和资料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5)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或)保存信息的需要,留存的档案性文件和资料应予以适当标识。

4.4.6运行控制

用人单位应确定与所识别的风险有关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运行和活动,并应对这些活动包括维护工作加以规划,使之符合下列条件:

(1)对于缺乏程序可能导致偏离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

(2)在程序中规定运行标准;

(3)对于用人单位所购买和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标识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并将有关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和承包方,确保他们遵守用人单位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4)为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对于作业场所、工艺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它们对人的能力的适应,建立有效的管理程序。

4.4.7应急预案与响应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计划和程序,确定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并对其作出应急响应,以预防或减少与之有关的疾病和伤害。

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应该与用人单位的规模和活动的性质相适应,并符合下列要求:

(1)保证在作业场所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提供必要的信息、内部交流和协作以保护全体人员的安全健康;

(2)通知并与有关当局、近邻和应急响应部门建立联系;

(3)阐明急救和医疗救援、消防和作业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问题。

用人单位应制定评价应急预案与响应实际效果的计划和程序,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验上述程序。

4.5检查与纠正措施

4.5.1绩效测量和监测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程序,对职业安全健康绩效进行监测和测量。这些程序应满足下列要求:

(1)适用于用人单位所需的定性和定量测量;

(2)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实现程度的监测;

(3)主动测量,监测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运行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

(4)被动测量,监测事故、事件和其它不良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历史证据;

(5)充足的监测与测量数据和结果的记录,以便于随后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分析。

如果绩效测量和监测需要用到监测设备,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这类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并应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及结果的记录。

4.5.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规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以满足下列需要:

(1)处理和调查事故、事件或不符合;

(2)采取措施减少由事故、事件或不符合产生的影响;

(3)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完成;

(4)确认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这些程序应要求,通过实施前的风险评价过程对所有拟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审。

任何旨在消除实际和潜在不符合原因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针对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对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对文件化程序的更改,用人单位应遵照实施并予以记录。

4.5.3记录和记录管理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程序,用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安全健康记录以及审核和评审结果。

职业安全健康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职业安全健康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询,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并记录其保存期限。

记录应以与体系和用人单位相适应的方式保存,用来证明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4.5.4审核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的

方案和程序,目的是:

(1)判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否:

①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计划的安排,包括本规范的要求;

②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

③有效地满足用人单位的方针和目标。

(2)评审以前审核的结果;

(3)向管理者报送审核结果的信息。

用人单位的审核方案(包括时间表),应立足于用人单位活动的风险评价结果和以前审核的结果。审核程序中应包括审核的范围、频次、方法和审核人员的能力要求,以及实施审核和报告审核结果的职责和要求。

4.6管理评审

用人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应依据自己预定的时间间隔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到必需的信息,供管理者进行评价。

管理评审应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方针、目标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其他要素可能需要进行的修改。

评审工作应形成文件,并将有关结果向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相关要素的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员工及其代表通报,以便他们能采取适当措施。

第9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基本点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基本点

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基本要求所建立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一个系统化、程序化和文件化的管理体系。它强调预防为主;强调遵守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强调全过程控制,有针对性地改善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行为,以期达到对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持续改善,切实做到经济发展与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步进行,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因此,组织在建立、保持与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时,有必要遵循下列基本的共识性要求:

一个组织内可能存在若干种危害,对于不同的危害可以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但一个组织只应建立并保持一个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这个体系应覆盖该组织所处的所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情况;

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结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结构由职责和权限、组织结构、资源和人员、工作程序和技术状态管理等组成。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必须文件化。即编制与本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相适应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

坚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与管理评审。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与管理评审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可以确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各要素是否有效实施并与实现规定的目标相适应,提供减少、消除和预防各类不符合所需的客观证据,使体系不断改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客观条件。

坚持不懈地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第10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记录作用办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记录作用

记录是为已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它是重要的信息资料,为证实可追溯性以及采取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提供依据。职业安全健康记录覆盖于体系运行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因此,记录有如下功能:

(1)是体系文件的组成部分,是职业安全健康职能活动的反映和载体。

(2)是验证ohsms体系的运行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主要证据,是体系有效性的证明文件,具有可追溯性。

记录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其他方式,如电脑软件储存的资料。

(3)ohsms记录为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提供了依据。

第11篇 质保部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管理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各项安全环境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所制定的计量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 检查督促公司各部门对计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 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检测、试验所使用的设备、设施、仪器的安全管理、维护、保养、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负责编制化验人员、试验室的安全环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环境规章制度, 并认真执行。

3 负责对用于公司特种设备或安全、环保、工业卫生监测、 检测使用的仪器、仪表以及探头等进行定期检验, 督促使用单位及时维修保养,使其保持安全完好状态。

4 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查, 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做好防火工作。

5 负责组织制定检定装置(设备)的操作规程,编制计量仪器、仪表、设备检定计划并监督实施, 对超过检定周期而不采取措施的, 有权禁止使用.

6 组织开展本部门班组安全建设各项活动。积极宣传、推广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qc小组成果。

7 定期进行本部门的安全环境检查, 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

8 负责审核购置的计量、 检测设备、仪器等, 要求符合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要求。

9 落实公司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实施对委外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的安全环境管理, 做好“三同时”各项工作。

10 重视产品安全质量, 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1 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公司各项安全环境活动, 及时向安技部门反馈安全环境信息。

第12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法规,强化安全管理与监察,预防事故发生,保证全矿职工安全和健康,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全过程。

3 职责

3.1矿长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分析安全工作情况。

3.2安全副矿长对集团公司负责,落实安全监察职责,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落实安全奖惩制度。

3.3总工程师对全矿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3.4安监站具体负责全矿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3.5生产科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全面落实。

3.6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4 控制程序

4.1矿长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安排贯彻落实。

4.2各单位严格按“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相关措施组织施工或作业;负责做好事故隐患的日排查与整改工作,以消除矿井事故隐患;坚持周五职工安全教育活动,使职工了解安全形势、岗位风险、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等相应知识,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4.3安监站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每月一次检查本矿现场管理实施情况及效果,并做好记录。

4.4生产科组织现场管理活动,对各单位现场管理进行日常的指导、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4.5通修工区对全矿井下工作场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每月牵头组织全矿井下作业场所及要害部位“一通三防”安全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4.6工会负责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信息反馈,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及时按《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 相关文件

lgms/pd-22-2005《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煤安监办字【2004】24号

6 相关记录

lgms/lf-06-01《江苏天能集团公司采煤工作面(炮采、机采、综采)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lgms/lf-06-02《江苏天能集团公司裸体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lgms/lf-06-03《江苏天能集团公司锚网(索)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表》

lgms/lf-06-04《江苏天能集团公司锚喷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lgms/lf-06-05《职工安全教育活动记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管理(十二篇)

1 ohs管理手册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写。2 ohs管理手册经最高管理者审批后公布实施。3 ohs管理手册的编写、标识、保管、修改换版等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4 ohs管理手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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