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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要点(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2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要点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要点

一、 安全生产管理

1、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进场工人安全教育。

2、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出入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每个临时用电设施。

3、 持证上岗:塔吊司机、卷扬机操作人员、施工电梯司机、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电工、焊工。

4、 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工地出入口应符合交通管理要求;施工可能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的防范措施。

二、 基坑施工

1、 基坑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 基坑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3、 深度超过2m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应设有专用通道或登高设施。

4、 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应有降水措施。

5、 对地质较差、深度较大的基坑、坑壁支护应有专项方案或措施。

6、 对毗邻基坑的建筑物、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等应有防范措施。

7、 基坑上下周边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

8、 未经验算或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在坑边堆土、存放材料或机械设备、通行车辆。

9、 进场施工机械应经查验,司机须持证上岗,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

三、 脚手架

1、 须有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搭前进行交底,搭后组织验收。

2、 钢管脚手架应统一管径、扣件连接,严禁钢木混用、铁丝绑扎。

3、 立杆应有垫木或底座基础,并有排水系统。

4、 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立杆有纵横扫地杆。

5、 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m,水平每隔7m,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6、 外脚手架距电力架空线间距:电压<1kv为4m,1-10kv为6m。

7、 脚手板应满铺,板厚在5cm以上,探头板应捆牢。

8、 工作层外侧应有18cm高的挡脚板,要绑1m高的防护栏杆。

9、 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斜道上设有防滑装置。

10、 架体出入口和紧邻架体的通道,应在其上设置防护棚。

11、 卸料平台不准与脚手架连接,并有限定荷载标牌。

12、 钢管脚手架四角应设置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

四、 模板及支撑体系

1、 须有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2、 对大跨度、大高度、大荷载模板及支撑体系施工方案应附有支撑体系验算计算书。

3、 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48×3.5mm;方木宜用100×100mm,不得有腐朽占断面的1/3以上。

4、 制模施工是在2m以上高处时,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可靠的作业环境。

5、 模板及支撑系统施工完毕,应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五、 施工用电

1、 施工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用电平面布置规定执行。

2、 施工用电干、支线架设高度应符合:架空线高度大于4m,电缆高度大于2.5m(或埋地大于0.2m)

3、 施工照明应有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接零,室内灯高大于2.5m,室外灯高大于3m,行灯使用安全电压。

4、 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tn-s系统;配电室应有示警牌、配备灭火器、绝缘垫、绝缘手套等用品。

5、 动力开关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6、 用电开关箱应统一编号,安装位置适当,周围无杂物,箱体下边高出地面60cm,箱内闸具齐全,熔断丝匹配。

7、 用电设备、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 施工用电统一管理,用电必须办理手续,严禁擅自乱接乱拉临时用电。

9、 施工用电管理人员和接电、送电、架线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六、 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1、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 2m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 在建工程外侧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卸料平台两侧栏杆自上而下加挂立网;每两层楼面四周挂平网;操作层下<10m有平网;洞口边长>;1.5m四周有防护栏杆,洞口下挂平网;电梯井内每隔两层<10m一道平网。

4、 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应有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5、 阳台、洞口、通道、楼梯、楼层、屋面等临边有防护(上栏杆1-1.5m,下栏杆0.5-0.6m)

6、 通道及出入口上有防护棚。

七、 龙门架及井架

1、 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办理准用手续和产品备案。

2、 吊盘有安全门,二侧有挡板。

3、 吊盘停靠装置牢固可靠,并有超高限位装置。

揽风绳竖向每20m设一组,钢丝绳>;9.3mm,45°-60°角设地锚。

4、 卷扬机要有地锚,固定可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并搭卷扬机操作棚。

5、 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可靠,外包密目安全网。

6、 架体应有避雷装置。

八、 塔吊

1、 塔吊安拆必须使用具有资质、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和专业安装人员。

2、 塔吊验收须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后方可使用。

3、 塔吊安拆应有方案,并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 力矩、重量限制器、回转、变幅、行走、超高限位器以及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等有效、可靠。

5、 塔吊与塔吊、塔吊与建筑物、塔吊与架空线路之间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6、 塔吊应有接地、接零、漏电保护装置。

7、 塔吊司机,指挥营持证上岗。

九、 室外施工电梯

1、 施工电梯应有专项方案,应由专业安拆人员安装。

2、 施工电梯须经市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验收,并颁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3、 电梯吊箱超高限位器有效、可靠,严禁超载。

4、 电梯底层四周设置防护围网,底层出入口上部应搭设防护棚。

5、 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6、 电梯操作室与各楼层须设置信号联系装置。

十、 各类施工机械

1、 打桩机

打桩机出厂证、准用证有效;设备完好,配置齐全,不准带病作业;超高限位装置有效可靠;作业区上空无高压线;电源线路无破损,有专用电开关箱;机上控制系统有效可靠;钢丝绳防锈、润滑良好;操作人员持证作业;机上挂有安全操作规程。

2、 木工机械(平刨机、圆盘锯)

安装验收手续;平刨机护手安全装置;圆盘锯防护挡板、锯盘护罩;传动防护罩;每台

机械有专用开关电箱,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3、 钢筋机械(剪切机、成型机、冷拉、调直机、对焊机)

安装验收手续;传动部分有防护罩;搭设防护棚;冷拉、对焊作业区设有防护;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4、 砼、砂浆搅拌机

安装验收手续;操作手柄保险装置;料斗保险挂钩;传动部分防护罩;设有专用开

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5、 电焊机

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焊把线接头不超过三处;线路绝缘良好,不得有破皮、漏电

现象;焊机配有防雨罩;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外壳有可靠接地、防漏措施。

6、潜水泵及手持电动工具

设备工具检验完好,绝缘良好,设有专用开关电箱,有接零装置,漏电保护器。

第2篇 我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施工活动中,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要素的具体状态进行控制,使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使项目的效益目标得到实现。然而,目前我国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项目经理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更有甚者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彻底整改。

1.2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略知皮毛,既无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职责。

1.3项目部经理素质普遍偏低,安全管理水平差

建筑施工要求每个项目都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的的项目经理主持,然而实际上有不少工程是挂靠的,工程项目部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管理人员并不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用电、封闭作业、临边防护大都不符合规范,没有形成制度,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

1.4安全教育不落实

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不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多数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

2 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2.1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可能影响公司和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

2.2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a.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b.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c.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2.3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

(1)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教育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此要做到:

a.抓好骨干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对班组长、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b.强化生产运行岗位安全工作的技术培训。c.抓常规培训,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逐步提高员工的技术操作水平。

(2)抓好特殊工种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临时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用人单位和安检部门必须重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临时工的安全素质。

(3)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推行超前防范,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4)努力营造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采取正面教育和寓教于乐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2.4通过深入理论研究使建筑安全管理科学化

目前,发达国家的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已经进行的相当深入,并且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建筑安全理论研究仍比较薄弱,以至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未能科学化,随意性大,成效低。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重视理论研究,使理论结合实践,指导时间,从而使安全管理走上科学化的道路。

下面将对预防和控制事故的管理对策进行详细分析。

3 施工现场事故控制管理对策

3.1事故控制

事故控制是指在事故发生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并竭力减少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在事故发生后减少人员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事故控制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尽量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二是在事故发生之后努力减轻损失的程度。事故预防和事故抑制是事故控制的基本技术,前者是事故发生前的控制措施,后者主要侧重于事故发生时和事故发生后的控制措施。

事故预防是指采取各种预防性手段最大限度的消除或减小可能引起事故的各种潜在因素。事故预防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为工程物理法,其理论依据是哈顿的能量释放说,主要侧重于防范事故发生的物质因素,该方法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防止危险因素产生;减少己存在的危险因素;隔离危险因素存在的时间和空间;用障碍物隔离危险因素;改善危险因素的基本性质;加强风险单位防护能力等;另一种为人的行为法,其理论依据是海因里希的事故因果连锁论,主要侧重于规范引发事故的人的行为;该方式采取的措施包括:进行思想教育,加强技术培训,不在危险因素附近无故停留等。

事故抑制是指在事故正在发生或者已经结束的时候,采取各种手段来减少损失的程度,并采取事故后的救助措施。在损失发生后,可采取的控制损失措施为:预防新的危险源的产生;减少构成危险源的因素;防止已存在的危险扩散;降低危险扩散的速度,限制危险空间;在时间和空间上将危险和保护的对象隔离;借助物质障碍将危险与被保护对象隔离;增强被保护对象抵抗风险的能力;迅速处理环境危险已经造成的危害。本文重点分析了事故抑制管理措施。

3.2施工现场进行事故抑制的管理

施工现场进行事故抑制按照时间范围可分为两个部分: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

(1)事故发生时的处理。

在施工现场出现事故时,要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各方面的管理人员、领导要尽快赶到现场,进行事故的紧急处理。这时候进行的事故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组织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地点,迅速抢救伤员,疏散其他人员,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人员伤亡无谓增加;保护好施工现场,要求施工现场各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等保持事故结束时的状态,以备将来的事故调查取证;及时的和公安、消防、卫生防疫和安全监察等政府部门联系,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必要的支持;向企业负责人及时通报事故的发展动态,借助企业的力量妥善处理事故。

(2)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笔录、现场拍照、现场绘图等手段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然后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工作,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分析出事故的全部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人,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为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编制事故预防措施,在措施中将改善劳动条件、作业环境和提高技术水平放在首位;对广大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教育,使他们吸取教训,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对于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要妥善救治,并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安置。

(安全文化网)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探讨

作者:蒙建明 文章来源:安全文化网 更新时间:2009-8-24

摘要:本文从六个方面探讨了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激励等管理手段,以人为本,以责任制度为约束,加强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才可以、安全和文明的施工生产。

关键词: 安全 施工施工 责任制 监管

0 引言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可以说是个老大难的问题。由于建筑施工的不安全因素相对较多,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事故。几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施工工伤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的统计数字告诉我们,建筑施工的安全势态仍然非常严峻。然而,施工安全问题同其它一切事物一样,具有客观规律,它客观地寓于整个施工活动之中。既然如此,自然也可对它分析了解,掌握它的规律,采取组织和技术措施对它进行预控,以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

1 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根据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社会举报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1.2 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中,一方面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规定,把安全监督申报与建筑施工许可证的颁发紧密地联系起来,对未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未建立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未根据现场特点制定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承诺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对已办理安全监督的建设项目,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检、年检)以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企业做到领导到位、意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努力降低工伤事故率。

2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建筑施人员安全防护能力

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宣传车、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事故单位、安全检查不合格单位、安全管理薄弱单位有关责任人和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定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3 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防范和减少施工现场多发性事故发生

3.1 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契机,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针对各个时期安全生产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整治任务目标,适时地提出整治工作要求。如在防止“五大伤害”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中,以安全防护产品、设施的整治为突破口,因地制宜、推广先进、科学、符合国标、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取得了很好效果。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在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巡检的基础上不定期地对专项整治薄弱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督查,并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检查与自查、检查与专项整治、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追究相结合,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3.2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对无视生产工人安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现场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加大惩戒力度,依法对它们进行行政处罚,真正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敢碰硬。真正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4 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改变施工现场“脏、乱、差”的现象

及时发现创文明工地的典型,认真总结经验,并经常组织各企业到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参观交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使全市建筑工地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轨道。彻底改变施工现场“脏、乱、差”的现象

5 完善政府建筑安全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5.1 建立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用专款专用制度。必须建立为安全生产提供费用的保障机制,在工程施工招投标时,安全费用不得进入竞价,不得压缩。在施工中,监理、建设等单位及有关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做到安全费用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2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由于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更少,经费来源得不到保证,建筑安全监督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也不容乐观,目前除少数一、二级企业设有安全科,配备专职安全员,其他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基本上都是兼职的,主要是为了被动地应付检查,不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这样导致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松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无人抓,安全技术台帐无人理,使安全生产成为“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累赘”。

5.3 改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一是采用动态跟踪抽查与专人定点负责制相结合的方法。在办理安监手续时,为该工地指定一名安监员,负责对该工地的安全监督交底、平时技术指导及监督现场安全教育与防护措施的实施。对该工地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水平的评定,则由站领导带队进行动态跟踪抽查。这种一人定点服务,集体动态打分评定的方法,既解决了工地现场安全员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指导培养了企业、项目部的安全员,又确保了安全检查的公正公平,廉洁执法。

6 加强后期安全监督管理

工程建设进入后期,项目管理人员、作业工人思想的放松,分包施工队伍的进入,预留洞口和临边的防护、脚手架拉结点被拆除,脚手片被抽掉等等,人的不安全思想和物的不安全因素的重合,事故发生几率自然就高了。有些拟创省、市文明标化的工地,在初期管理严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较高,但到了后期,特别是检查验收以后,疏于管理,同样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所以要经常回过头去看看,对建筑施工安全实行前、中、后期全程监督管理。

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观念,着力在建立和完善事故防范机制及长效管理机制,把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的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家庭的幸福。“以人为本,以责任制度为约束,加强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安全保底线”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3篇 电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面对电力建设施工中连续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作为电力建设的一分子——技术员,深感责任的重大。如何提高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电力建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开展工作的首要问题。下面就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1、重视安全

安全工作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只要有人在工作就存着安全问题。它不分地表还是坑下,不分大单位还是小单位。也就是说安全工作的普遍性要求领导心中要时刻装着安全。要把安全工作当成份内之事,给予高度重视。领导的重视着重体现在:责任,把安全问题纳入议事日程;意识,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敏感;落实,发现问题就要紧抓不放;督查,要经常亲临现场检查安全;引导,要善于用典型来抓安全,从正反两方面来加以引导、启发。从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来看,领导不重视或重视不够或作风漂浮的单位,事故发生的频率总要高些。反之,领导重视了,就能起到一个表率作用,就能带动职工重视安全,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2、落实到位

事故的发生尽管有许多不同的客观原因,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在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走马观花看现场,拿着记录抓落实,因此,要反复强调:抓落实要在基层、在现场、在作业面、在职工群众中。这是抓安全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只有狠抓落实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3、提高职工素质

这是一个与现场作业人员相关的命题,领导者的素质在此关联不大。许多事故的发生,与一线职工的自身素质不高有着密切关系。一线职工素质好,往往就可以避免很多事故的发生。反之,本可以避免的事故也就发生了。如:未到时间看回头炮,导致事故的发生就是典型的事例。这是操作人员自身素质问题。他的素质高,分析问题的能力也就强,就不会发生问题。对此,安全部门要加强培训,提高一线职工的安全素质,规范操作。

4、强化职工意识

一个企业的安全工作能否做好,首先要看全体职工有没有较强的意识。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安全意识与事故的发生是成反比的。安全意识强事故发生就少,否则,就多。这也就是说提高一线职工的安全意识是抓好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因此,抓基层打基础,抓纪律反违章,抓现场除隐患,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百年大计,是减少伤亡的根本措施。比如前面提到的看回头炮导致事故发生一例,是素质问题又是安全意识问题。如果职工的安全意识强,他在看回头炮时,想一想,如果炮突然响了怎么办?那他也就不会看回头炮了。

5、加强考核

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挽救、爱护职工,避免事故发生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手段。事先考核如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目的是为了增强安全意识。个人的安全是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这样可以由他律变为自律,能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事后考核如召开事故分析会,违反那一条就要严肃处理,毫不含糊。同时,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引起职工的高度重视。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把个别事故变为搞好安全生产的宝贵财富。

6、主动管理

管理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同样,安全也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对于安全的管理也存在着主动管理与被动管理的问题,两种管理在安全上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主动管理就是严格管理,就是真抓实干,从身边的点滴小事抓起,不放过每一个可疑的环节,堵塞了事故的源头,也就避免了事故的发生。被动管理就是应付管理,给上级领导看的。形式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晴蜓点水,没有触及到实质问题,结果是自食苦果。

7、营造安全氛围

有关部门做过统计,得出结论是:氛围与事故成反比。从历年来的实践经验看,抓安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静悄悄,一种是轰烈烈。静悄悄的是动员全体职工群众来参与。从安全生产周到安全生产月到“百日无事故竞赛”的全面展开,这几个时段均是事故发生高峰期。针对这几个不同时期的共同特点――安全事故高发期,有必要展开声势浩大的全民抓安全活动,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真正形成一种强大的群众舆论监督氛围。这种良好的氛围对各单位重视安全、抓好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8、做好预防工作,事前控制为主

安全和生产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不可避免也不可回避,要正确对待。要在组织生产的同时组织抓安全。但在现实中,抓安全又存在着两种抓法:一种是事前抓,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抓;一种是事故发生后、手忙脚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抓。两种抓法结果大相径庭。任何事故的发生,事前都有征兆,发现了苗头要及时整改。因此,我们一定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危险点辩识分析工作,并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时刻处于“在控和可控”状态。学会在事前抓安全,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发生。

9、结束语

保证电力建设中的安全,是所有电力建设人员的神圣职责。我们要创新监管手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新形势下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遏制建设施工事故发生,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以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能真正得到控制。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规程

脚手架斜道

说明:

1、上人斜道应横平竖直并分布均匀,楼梯步距应保持一致,横杆外露长度应保持一致且不得超过100mm。

2、斜道坡度应保持在300~450,斜道应满铺脚手板。

3、上人斜道宽度一般为1m,休息平台宽度为1m,坡度(高:长)为1:3,运送材料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6为宜。上人斜道两侧应设置双道防护栏杆和踢脚板(上道栏杆高度950mm。下道栏杆高度450mm,踢脚板高度180mm,栏杆和踢脚板表面刷黄黑警示色油漆)。

4、斜道外侧挂密目安全网封闭。斜道的侧立面应设置剪刀撑。

5、斜道的基础与外脚手架基础方法一致,斜道的连墙件设置方法按照开口型脚手架要求设置。

高处作业吊篮

说明:

1、必须使用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有出厂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完毕后经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2、安装后、每次提升(或下降)和上人作业前,必须对有关技术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齐全、要有针对性,交底双方签字。

3、安装后、每次提升(或下降)后企业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应认真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责任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4、吊篮长度不得超过6m。吊篮配重臂与悬挑臂长度宜为2:1,悬挑部分应保证吊篮能沿建筑垂直上下,并与建筑物外立面保持150-200mm的距离。

5、吊篮受力钢丝绳、保险钢丝绳与电缆应保持运动一致,不得打弯打结,电缆最多不超过1个接头。

6、电缆升降必须使用独立保险绳,绳径不小于12.5mm。

7、吊篮使用中必须悬挂限载标牌。

8、每具吊篮一般2~3人进行操作,严禁超过3人。

基坑支护、防护

说明:

1、基坑开挖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对基坑周边环境、土质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委论证后,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

2、基坑开挖应按规定要求放坡,不具备放坡条件的要根据现场情况,对坑壁进行加固与支护。

3、深基坑的加固与支护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基坑内应搭设上下通道,以满足作业人员通行。作业人员在作业施工时应有安全立足点,禁止垂直交叉作业。

4、基坑内及基坑周边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满足施工、防汛要求。

5、基坑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距基坑边1.2m范围内严禁堆放土石方、料具等荷载较重的物料。基坑周边原有建筑物、公共设施等必须设置观测点,专人负责,及时观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模板工程

说明:

1、施工单位应编制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过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2、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严格按照审查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模板支撑材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禁止使用竹木材料作为支撑杆件。

4、立杆底部应设置垫板,并按规定设置扫地杆,立杆间距、横杆步距、剪刀撑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施工荷载不得超过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要求,严禁集中超载堆料。

6、模板叠放高度不得超过1.6m,大模板存放必须有防倾倒措施。

7、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必须达到规定设计强度要求,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时必须划定警戒区域,设置监护人。

“三宝”使用

说明:

1、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必须戴好安全帽。

(2)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帽》gb2811-1989。

(3)应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准使用缺衬、无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2、安全网

(1)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产品。

(2)密目式安全网应符合国家标准《密目式安全网》gb16909-97,安全网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97。

3、安全带

(1)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3)安全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85。

预留洞口防护(≤500mm、500-1500mm)

说明:

1、≤500mm预留洞口防护

(1)采用洞口内楔紧木枋,上面铺钉木板形式进行防护。

(2)盖板上刷黄黑警示色油漆。

2、500~1500mm预留洞口防护

(1)利用钢管扣件在洞口上紧靠洞口边搭设井字形平台,平台上每隔一定距离铺设木枋,在木枋上铺钉木板形式进行防护。

(2)盖板上刷黄黑警示色油漆,并用红油漆标识“禁止移动”。

预留洞口防护(≥1500mm)

说明:

1、主体结构施工时,利用钢管扣件在洞口上搭设井字形平台,平台上铺设硬质材料(竹跳板或木枋模板)进行防护。洞口四周搭设防护栏杆(采取双道栏杆形式,下道栏杆离地500mm,上道栏杆离地1100mm,立杆高度1200mm),在栏杆外侧张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装及装修施工时,洞口四周搭设防护栏杆(采取三道栏杆形式,下道栏杆离地50mm,中道栏杆离地500mm,上道栏杆离地1100mm,立杆高度1200mm),在栏杆外侧张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牌。

3、防护栏杆距离洞口边不得小于200mm。

4、栏杆表面刷黄黑警示色油漆。

电梯井安全防护

说明:

1、电梯井门洞口安装1800mm高工具式防护门。防护门底部安装180mm高木质踢脚板,防护门外侧张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牌。

2、电梯井内水平防护采用在井洞内用钢管搭设防护平台,上面满铺竹跳板(主体施工阶段)或兜挂安全平网(装修施工阶段)形式进行防护。水平防护的位置根据楼层层高设置,层高≥6m每层电梯井设置水平防护,层高<6m每隔一层电梯井设置一道水平防护。

3、钢管平台搭设方法:在电梯井砼模板支设时,在井的四个角预埋φ60pvc管,模板拆除后,将钢管插入预埋的pvc管里面,然后搭设防护平台。

楼层临边防护

说明:

1、临街面

(1)防护采用钢管扣件搭设。

(2)防护采用三道栏杆形式,扫地杆离地面高度50mm,中道栏杆离地500mm,上道栏杆离地1100mm,立杆高度1200mm,立杆间距2000mm。

(3)钢管表面涂刷黄黑警示色油漆。栏杆内侧张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牌。

2、非临街面

(1)当临边窗台高度低于0.8m,外侧高差大于2m时,要按照要求搭设防护栏杆。

(2)防护采用钢管扣件搭设。

(3)防护采用双道栏杆形式,上杆栏杆离地高度为1100mm,下杆离地高度为500mm,立杆高度1200mm,立杆间距2000mm。

(4)钢管表面涂刷黄黑警示色油漆。栏杆内侧张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牌。

楼梯临边防护

说明:

1、楼梯及休息平台临边处搭设防护栏杆。

2、防护栏杆采用双道护栏形式,下道栏杆离楼梯面高度450mm,上道栏杆离楼梯面高度950mm。

3、有条件项目设置定型化防护栏杆,立杆用预埋件或采用φ12膨胀螺栓固定。

4、钢管表面涂刷黄黑警示色油漆。

施工电梯平台临边防护

说明:

1、施工电梯平台出口处安装1800mm高立开式金属防护门,采用工具式防护门,安装在电梯平台出口处。

2、平台两侧安装离平台面5000mm和1100mm高度要求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平台外侧设置踢脚板,架体内侧满挂密目安全网封闭。

3、施工电梯平台脚手架两侧设置斜撑及临边防护栏杆,每层楼应设置连墙件和八字撑,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采取卸荷措施。

4、钢管表面刷黄色油漆。

施工电梯平台临边防护

说明:

1、施工电梯平台出口处安装1800mm高立开式金属防护门,采用工具式防护门,安装在电梯平台出口处。

2、平台两侧安装离平台面500mm和1100mm高度要求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平台外侧设置踢脚板,架体内侧满挂密目安全网封闭。

3、施工电梯平台脚手架必须严格安装施工方案的要求搭设。

安全通道棚

说明:

1、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必须设置安全通道防护棚,安全通道棚用钢管扣件搭设。

2、防护棚宽度应略宽于通道口,长度根据建筑物高度确定,高度在15m以下的建筑物,通道棚长度≥3m;高度在15m~30m的建筑物,通道棚长度≥4m;高度超过30m的建筑物,通道棚长度≥5m,铜牌长度从外脚手架外排立杆开始计算。

3、防护棚顶部可采用50mm的木板或相当于50mm厚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当采用竹芭等强度交底的其他材料时,应采用双层防护棚,层间距为0.5m。安全通道两侧采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4、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安全通道防护棚:物料提升机进料口、外用电梯地面进料口以及其他需要搭设的位置。

5、安全通道棚正立面可设置安全标语或警示标识牌。

6、安全通道棚两侧标语可参考“安全标语”内容选择。

安全通道棚

说明:

1、安全通道棚立杆应高出顶棚500mm,在顶棚超高部分两侧张挂密目安全网和180mm高踢脚板(踢脚板要求同外脚手架踢脚板),安全网和踢脚板设置在立杆内侧。

2、用于汽车通过的安全通道,宽×高宜大于4000×4000mm。

3、用于走人的安全通道,宽×高宜大于3500×4000mm。

悬挑式卸料平台安全防护

说明:

1、卸料平台的制作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设计计算后方可实施。

2、卸料平台应采用型钢焊接成主框架,主挑梁必须与建筑结构连接,两侧应分别设置前后两道斜拉钢丝绳。

3、钢丝绳直径应根据计算确定,绳卡数量、间距按照规范设置。

4、卸料平台每次安装后均应进行验收,并作好记录。

5、卸料平台底部应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固。

6、卸料平台两侧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其立杆与主挑梁焊接固定,外侧设置内开式活动防护门。

7、防护栏杆内侧应采用竹胶板封闭,并挂设限载标志牌。

移动式操作平台

说明:

1、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宜超过10m2,高度不宜超过5m。

2、移动式操作平台的轮子应足以承重整个平台的重量,装设止动装置。

3、操作平台四周应设置1000mm~1200mm高双道护身栏杆。

塔吊

说明:

1、塔吊安装、使用管理应符合《武汉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武建[2006]238号)的规定。

2、塔吊装拆单位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装拆单位要编制装拆施工方案,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报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产权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后组织实施。

4、塔吊安装完毕,安装单位必须进行自检,由安装、使用、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各方技术负责人签字出具合格证明。

5、塔吊产权单位应当在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办理起起重机械 安装、使用的登记手续,领取登记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6、塔员工、塔吊指挥工必须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作业。

7、塔吊基础混凝土必须做强度试压,取得试压强度合格报告书。

8、拆装过程中,应划出警戒区域,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必须进行全过程监控。

9、多台塔吊作业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并采取有效的防碰撞措施。

10、塔吊安全保险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塔吊

说明:

1、塔吊安装、使用管理应符合《武汉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武建[2006]238号)的规定。

2、塔吊装拆单位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塔吊安装完毕,安装单位必须进行自检,由安装、使用、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各方技术负责人签字出具合格证明。

4、塔吊产权单位应当在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办理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的登记手续,领取登记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5、拆装过程中,应划出警戒区域,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必须进行全过程监控。

6、塔吊各类安全保险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7、塔吊避雷装置与接地装置保持良好。

起重吊装

说明:

1、起重吊装工程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划定危险作业范围,设置警示标志,设专人全过程监护。

2、吊装前应对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险装置、钢丝绳、索具、卡扣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并按规定试车。

3、被吊物件必须合理存放,确保稳固安全。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有可靠立足点。结构吊装时,应设置移动式区间安全平网。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设施

落地式外脚手架基础

说明:

1、落地式外脚手架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2、落地式外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夯实、硬化,并有排水措施,立杆底部应设置木脚手板或钢底座。

3、落地式外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地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外脚手架里面防护

说明:

1、脚手架外立面应满挂密目安全网做全封闭,临街面应采取硬质立面封闭。

2、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外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3、高度在24m以下的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低至顶连续设置。两组间隔距离不得大于15m。

4、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5、脚手架剪刀撑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不得超过7根(即6跨),剪刀撑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m,且不少于2只扣件紧固。剪刀撑表面刷黄黑警示色油漆。

6、脚手架每步架体均应设置拦腰杆,外排立杆和大横杆表面应刷黄色油漆,每隔一组或二组剪刀撑设置一道180mm高踢脚板(具体尺寸见图示),固定在立杆内侧,踢脚板表面刷黄黑警示色油漆。

7、踢脚板材质应用硬质材料制作,严禁使用彩条布。

脚手架

说明:

1、纵向水平杆的构造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才有对接扣件连接。

2、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3、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表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a

45°

50°

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7

6

5

(2)高度在24m一下的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3)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脚手架

说明:

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2、脚手架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

(3)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4)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跨)。

(5)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6)连墙件表面应刷红色油漆。

3、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脚手板的铺设每间隔12m应满铺一道,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4、脚手板四角应用φ1.2mm镀锌钢丝固定在小横杆上。

外脚手架水平防护

说明:

1、脚手架外立面应满挂密目安全网做全封闭,临街面应采取硬质防护立面封闭。

2、架体内底层、施工层必须采取硬质水平防护,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m设水平安全网,操作层下设安全网。安全网必须兜挂至建筑物结构。

3、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0m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悬挑式脚手架底座

说明:

1、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梁必须选用不小于14号的工字钢,其型号必须经过设计计算确定。

2、悬挑梁上表面应加焊钢筋以固定立杆,每道悬挑梁均应加设斜拉钢丝绳。落于结构上的锚固段应是悬挑段的1.5倍,且必须采取两道锚固,每段悬挑高度不大于18m。

3、脚手架基础应按规范要求沿纵横方向设置扫地杆,在横杆上方沿脚手架长度方向铺设木枋,并满铺木板进行防护。

4、脚手架底座立杆内侧应设置180mm高踢脚板。

整体提升脚手架

说明:

1、必须使用通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通过的产品,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安装前,安装单位应请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整体提升脚手架的设计方案进行论证。

2、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自检。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代表、总监、施工单位和安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验收组,共同进行验收、签字,出具验收意见。

3、经过项目建设各方的共同验收合格,并在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特种设备监督与技术科办理登记后方可使用。

4、每次升降前后,施工、安装、监理单位必须对安全装置、保险设施、提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作业使用。

5、脚手架主框架必须在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钢挑架与墙体应连接牢固。

6、必须设置防坠落、防倾斜装置,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7、架体升降时必须有两处与建筑物连接点,架体上不准站人,必须设置高差和荷载的同步装置。不得使用手拉葫芦(倒链)作为提升设备。

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升级时,应设专人对脚手 架作业区域进行监护。

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

说明:

1、架体结构

要有定型主框架,其节点上的杆件应焊接或螺栓连接,两主框架之间距离不得超过8m,其底部用定型的支撑框架连接,支撑框架的节点处的各杆也就是焊接或螺栓连接,主框架间脚手架子立杆应支撑在支撑框架上,如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要遵守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架体上悬臂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1/3,且不能超过4.5m。

2、防坠落、导向防倾斜装置

架体上必须设置防坠落装置,防坠落装置必须有两处以上与建筑物连接,并不得设置在架体升降用的附着式支撑上,且灵敏可靠。架体上还要设置防止倾斜的防倾装置。

3、架体防护

架体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临街工程的临街面应做硬质立面封闭,架体底部与建筑物间的空隙要用硬质防护封闭严密。操作前要设置防止倾斜的倾装置。

4、附着支撑

架体主框架要与其覆盖的每个楼层进行连接,连接构件要经过设计计算。升降所用钢挑梁要经过设计计算,并与建筑物牢固连接。工作状态时,架体底部要有支托和斜拉等装置。

5、分段验收

每次提升下降前后必须经过检查验收确认无误方可操作,检查要有记录,资料要齐全。

第5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具备以下消防安全条件

(一)施工现场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建筑工地周围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登高作业要求,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材料堆场应满足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要求;建筑物内应设置标明疏散楼梯间和安全出口的临时醒目标志,视情安装楼梯间和安全出口的临时应急照明。

(二)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施工现场应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保证管网压力和流量,应随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三)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救生绳和简易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员工宿舍区与明火作业区、生活用火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员工宿舍内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五)建筑外墙搭建的脚手架、围护网等所用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下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要求。

二、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三、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以下消防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整改措施。施工单位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等。

五、加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罚500-3000元。

2、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责任制执行,处罚项目承包人2000元。

3、分包工程中无安全生产指标,处罚分包责任人2000元。

4、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悬挂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5、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6、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不作为,处罚500元。

7、 施工现场未建立13本台帐的罚款2000元;建立不全和填写不及时的罚款500元。

以上条文如违反除接受处罚外,并责令项目部立即整改完善。

第二条、目标管理:

1、项目部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指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处罚2000元。

2、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或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处罚项目部1000元。

3、考核办法未落实或抓落实力度不够,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预防措施、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的,处罚项目部20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无人签字或代签字,处罚按相应管理制度文件处理。

3、按规定就编制专项安全方案而未编制,处罚项目部2000元。

4、应编制的应急预案,而未编制的,处罚项目部1000元。

5、应急预案未作演练、培训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四条、安全技术交底:

1、项目无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处罚2000元。

2、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的,处罚500-1000元。

第五条、安全检查:

1、项目部无安全检查制度,处罚2000元。

2、安全检查无记录处罚1000元。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处罚1000元。

4、对重大危险隐患已书面提出而未如期完成,处罚2000元。

以上条文如有违反必须执行处罚,并责令现场立即整改。

第六条、安全教育:

1、无安全教育制度,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处罚2000元。

2、无具体教育内容或变换工种时而未进行安全教育的,处罚200-1000元。

3、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的,处罚2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操作证上岗的,处罚100元。

5、工伤档案未建立的,处罚200元。

第7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交底

第一条施工现场所有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喝酒,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

第三条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第四条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

第五条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各种安全标志及警示牌,关于安全的固定性大幅标语,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

第六条凡属施工现场设的各种标语、标志及警示牌不准擅自拆动。

第七条施工现场必须挂出机械操作规程牌。

第八条大风、大雨过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要修理加固,排除危险。

第九条 木料堆放要整齐。木工棚的刨渣、锯末要经常清理,木工棚内严禁熬胶、吸烟、有明火。

第十二条 要进行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的各类材料、成品、半成品,要堆放整齐,施工垃圾要及时清理,保证道路畅通和现场清洁。

第十三条 不是电工和机械操作人员,严禁私自摸电和触动机械。

第十四条 对以上规定要严格遵守,不得违犯。

交底人:

接收人:

地点:

时间: 年 月日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奖励规定

1、发现一处用电重大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每次奖励2000元。

2、人身安全和行车设备、影响列车运行及时汇报处理,防止事故发生的,每次奖励2000元。

3、杜绝违章指挥、野蛮作业、简化作业标准的奖励100元。

4、高空作业落实“三安”标准,监控到位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2000元。

5、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操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奖励2000元。

6、不按安全技术交底、配合比、偷工减料造成安全质量隐患的发现并及时整改的奖励200元。

7、安全技术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安全质量隐患,杜绝其发生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奖励200元。

8、提出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质量建议,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奖励500元。

9、以上条款应由副经理、安全总监落实认可后,进行奖励。

10、项目部对于能有效开展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在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任劳任怨、大胆管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施工员和技术员给予奖励;

1.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从施工员中评出“安全管理标兵”2名,奖励1000元/人。

2.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每月从专职技术员中评出“质量管理标兵”5名,奖励500元/人;

3.处罚:项目部对管理人员违反下述安全质量处罚条款的,在当月月度安全质量考核奖励中不予考虑。

11、各施工作业队根据单元工程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项目部各部门每月末对作业队进行综合考评一次。对于考核评比得分前三名者进行奖励,其中第一名奖励5千元,第二名奖励3千元,第三名奖励2千元。奖励分配由作业队根据本部管理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及岗位进行全额分配,禁止挪用。

12、对满足下列条件,为企业安全、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办公会给予500—3000元特殊奖励:

1.受业主、监理表扬的单位和个人;

2.在抢险救灾及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积极、突出,有效减轻灾情、减少经济损失的;

第9篇 施工现场龙门架的安全管理

龙门架和井架统称物料提升机,是建筑工地常用的垂直运输机械。特别是龙门架提升机,在我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应用得非常普遍,当时的垂直运输基本上靠它来完成,七十年代以后,由于行走式塔机的出现,龙门架相对使用减少,特别是八、九十年代,由于塔机的普遍使用,龙门架就使用得愈来愈少,但九十年代后期以来,由于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承包制以后工程进行独立核算,项目开始算细帐,一台塔机的台班费比龙门架台班费高出约10余倍,所以各工程在使用中一般都是工程主体一结束就将塔机拆除而重新安装一台龙门架来完成工程中少量的垂直运输问题.因而龙门架的使用又重新普遍兴起。

龙门架和塔机一样是比较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一种设备,根据建设部2001年统计: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安拆塔机时发生安全事故死亡85人,而在安拆龙门架时发生安全事故死亡93人,龙门架安装拆卸比塔机安拆发生的安全事故死亡还多8人。故龙门架的安拆、使用的安全问题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要搞好龙门架的安全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龙门架购置的安全管理

l.购置龙门架时必须购置具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而且必须是经过检验测试鉴定合格的产品。也就是购置的龙门架应有生产许可证、鉴定证书及合格证。

2.购置的龙门架必须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cj88—92)。(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要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含安拆方法、使用要求、地基图、电气原理图及配件图等)和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产品编号、出厂日期和生产厂家)。

3.购置的龙门架必须要有全部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吊栏安全门、上极限限位器、紧急断电开关、断绳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超载限位器;高层龙门架还必须有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和通讯装置)。装置配套不齐全不得购置。

二、龙门架的安装、拆卸的安全管理

1.龙门架是一种起重机械,所以龙门架的安装拆卸必须要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专级证书》的单位进行,拆装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取得《起重机械设备拆装与使用人员资格证》和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拆装。

2.拆装前应根据现场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龙门架的拆装方案,对拆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定指挥人员作业人员分工,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安全技术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

3.安装作业前应对龙门架进行全面检查。

①金属结构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②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提升机构是否完整良好。

③电气设备是否齐全可靠。

④基础做法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⑤地锚的位置、附墙架连接埋件的位置是否正确和埋设是否牢靠。

⑥提升架的架体和缆风结是否靠近和跨越架空输电线路,必须靠近时应保证最小安全距离,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见《规范》表8.l.3)。

4.架体的安装

①安装架体时,应先将地梁与基础连接牢固。每安装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应采取临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并进行校正,在确认稳定时,方可继续作业。

②安装龙门架时,两边立柱应交替进行,每安装2节,除将单肢柱进行临时固定外,尚应将两立柱横向连接成一体。

③架体各连接点的螺栓必须紧固,螺栓应符合孔径要求,严禁扩孔或开孔,更不得漏装和以铅丝代替。

④龙门架附墙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⑤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用铅丝绑扎。

⑥当龙门架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高层龙门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⑦龙门架的缆风绳应设置在顶部,若中间设置临时缆风绳时,应在此位置将架体两立柱做横向连接.不得分别牵拉立柱的单肢。缆风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ф9.3mm,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其下端应与地锚连接不得拴在树木、电杆或堆放物构件等物上。

⑧地锚采用木单桩时,圆木直径不小于ф200mm,埋深不少于1.7m,并在桩前上方和后下方设两根横挡木。采用脚手架钢管(ф48)或角钢 (∟75×75×6)时,不少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人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防滑装置措施。

5.卷扬机的安装

①卷扬机的机座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卷扬机位置应尽量远离危险作业区,应搭设卷扬机操作棚,操作棚顶部应能承受2 5kn/m2的静载荷。

②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与卷筒轴心垂直否则应设置辅助导向滑轮,并用地锚、钢丝绳拴牢。

③提升钢丝绳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须穿越主干道时应挖沟槽并加保护措施。严禁在钢丝绳穿行的区域堆放物料,防止磨损钢丝绳和影响机操工的视线。

6.安装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新提升机,架体的垂直度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l.5‰;多次使用过的提升机,其偏差不应超3‰,并不得超过200mm。

②导轨接点截面错位不大于1.5mm。

③吊篮导靴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控制在5~10mm以内。

7.龙门架的拆卸

①必须遵守分段拆除程序:拆除钢丝绳、吊栏及附属设施、增设必要的临时支撑或缆风绳、拆除天梁、拆除架体柱。

②拆除作业中必须作好稳定和防高外坠落事故。

a.拆除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遇雷雨天气或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中断作业时,要临时采取加固措施,保证稳定性。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

b.在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

c.分节拆除龙门架时,在拆除天梁前,首先把下面立柱进行加固稳定。在每拆除上一节前,应先对两立柱加以稳定,防止在拆除后,下面有过大位移。

d.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物,应将所需放下物件捆绑后用绳子系下。高处作业人员,不准酒后上架,应按规定佩戴工具袋,必须穿防滑鞋,戴好安全帽,拴好安全带。

三、龙门架使用安全管理

1.龙门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了解龙门架的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的人员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龙门架除出厂时必须的安全装置齐全外,安装验收合格后施工现场必须在龙门架前搭设防物棚和安全门,每层楼也必须设有安全门,必须设置围栏防止有人进入吊篮下方。

3.严禁攀登龙门架立柱,严禁任何人乘吊篮上下或作业。

4.龙门架前必须掛有安全操作规程,龙门架的额定载重量以及操作人员姓名和检验验收合格准用牌。

5.操作人员每天作业前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和润滑及试运行工作,填好日检表和交接班记录。

6.龙门架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维修、保养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7.作业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与他人谈笑聊天。操作人员临时离开,必须将吊篮降至地面,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

8. 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并填写好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四、龙门架的安全检查

1.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由操作工每天在班前进行,在确认龙门架提升机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检查内容如下:

①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或附墙架是否牢靠,有无变动。

②对架体的主要联接点、传动系统、制动器、滑轮、钢丝绳、安全装置和电气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及故障应立即排除,严禁带病运行。

③检查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架体上不允许牵拉与龙门架无关的物体,防止架体变形。

④空载提升吊栏,做一次上下运行并碰撞高度限位器和下限位器,确认符合规定要求。

⑤加负荷至额定载重量将吊篮提升离地面2.5m高,停机5分钟,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架体的稳定性,确认正常,方可进行作业。

2.安装完毕后的检查验收。

3.不定期检查,其内容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表3.0.9(略)。

第10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更好的贯彻上级消防法规、法令的相关要求,加强项目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项目**年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哈尔滨市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gb50656-2022

四、区域划分:

首层大堂、-1层小餐厅和27层以上的精装修部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精装单位全面负责,总包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裙楼和3~26层的简装修部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总包全面负责。

五、组织机构:

(一)**单位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二)总包单位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成立项目义务消防队:

队 长:**

副队长:**

队 员: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工人各10名

(四)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责部门;

3.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隐患整改的落实工作;

5.管好辖区的消防设施,所有消防器材的购置、配备、保养、维修工作,均由物资部负责,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无损和正常运行;

6.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检查和监督工作由项目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安全部进行协助和参与执行;

7.接到消防事故报警后,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义务消防队和相关人员立即展开救援;

8.因救援需要或为防止事故继续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救援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查清现场情况,做好相应标记和记录,并绘制示意图纸。

9.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六、主要内容:

根据我项目现阶段施工作业具体情况,确定消防安全管理重点为:明火作业、临时用电、装饰装修、仓库管理和食堂管理。

(一)明火作业:

现阶段,我项目明火作业主要有电气焊施工、防水(喷灯)施工。为保障项目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我总包单位配备专职旁站看火人2名,消防安全巡查员10名。

1.电气焊作业:

1.1电气焊作业前,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总包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1.2电气焊操作工必须是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培训通过,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3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开具《动火证》,若动火部位在**单位所负责区域范围内,则动火人需到**单位的项目部开具《动火证》,若动火部位在总包单位所负责区域范围内,则动火人需到总包单位安全部门开具《动火证》,动火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将《动火证》和本人的电焊工《操作证》一起在作业过程中随身携带,以备随时检查;《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每焊割一次应申请一次;

1.4电焊机启用前,必须由专业的电工进行接电,并对电焊机自身的安全情况予以检查,在确认电焊机和接电均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由专职的电工对电气线路进行安全巡查,并留有巡查记录;

1.5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将动火点周围10m范围内的可燃物品和材料清理干净,禁止与木工、油漆、防水灯等易燃操作施工进行同部位、同时间的交叉作业。

1.6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动火点处设置专职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中途不得离岗,并至少配备2具4kg的灭火器和消防专用水;

1.7电气焊作业结束后或每日下班前,必须对动火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气源,在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动火区域;

1.8进行室外电气焊作业时,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9若电气焊为高空作业时,除做到上述1.1~1.5条要求外,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配挂安全带,必须配备适合作业条件的接火斗或防火布,防止焊花、焊水四溅,引起火灾;

1.10进行气焊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的摆放间距不得小于5米,作业点与两瓶间距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必须立向放置,不得倒地;

1.11进行电焊作业时,每台电焊机必须配备专用的三级开关箱,电焊机一次电源线不得超过3m,电焊机把现长度不得超过30m,接头不得多于3个。

2.防水(喷灯)施工:

2.1防水(喷灯)作业前,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项目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2.2责任工长对施工人员进行作业前的教育培训,了解掌握防水(喷灯)材料的性能、特点及灭火常识,并做到“三落实”,即: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2.3施工时应划定警戒区,悬挂明显防水(喷灯)作业标识,警戒区内禁止烟火,禁止存有一切易燃材料;

2.4在施工作业区域内设置足量的、灵敏有效的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看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2.5若在密闭的空间或室内进行防水(喷灯)作业时,必须设置排风设备,保持通风良好,设置防爆照明设备,电源线不得裸露,保证充足照明。

(二)临时用电:

1.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项目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2.从事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3.临时电线的接驳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杜绝虚接、虚连,防止打火现象的发生;

4.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塑料线,禁止超负荷用电;

5.电源线路应采用绝缘方式悬吊或穿管保护,严禁将带电线路拖地使用,并防止带电线路浸水,严禁将带电线路在金属物上拖拉、缠挂;

6.不得在配电箱内放置杂物,配电箱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材料;

7.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灭火,严禁用水或其他导电性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三)装修施工:

装修施工分为**精装修施工和自施部分简装施工。

1.**精装修施工:

1.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

1.2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使工人熟练掌握扑灭初起火情的技能;

1.3在各施工作业层和重点防火部位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4各施工作业层易燃材料堆放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周围10m范围内禁止有明火作业,并在材料堆放区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

1.5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1.6电气焊作业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电气焊作业的第1条执行;

1.7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临时用电的第(二)条执行;

1.8木工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8.1木工作业由木工班组长负责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班组作业人员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扑灭初起火情技能;

1.8.2使用机械设备的电源接驳工作严格按照上述1.7条的规定执行;

1.8.3木工作业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相关处罚规定予以罚款处理;

1.8.4木工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8.5按相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8.6木工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8.7木工仓库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仓库管理的第(四)条执行。

1.9油漆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9.1油漆作业由油漆班组长负责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班组作业人员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扑灭初起火情技能;

1.9.2油漆作业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相关处罚规定予以罚款处理;

1.9.3油漆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9.4油漆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9.5油漆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9.6油漆仓库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仓库管理的第(四)条执行。

2、自施部分简装施工:

自施部分简装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上述**精装修执行。

(四)仓库管理: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库房应用不燃或阻燃材料搭建,库房内和库房外10m范围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库房内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进行保护。

4.库房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碘钨灯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进行照明和取暖;

5.库房内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布局合理;

6.库房内的消防道路保持畅通,材料设备分门别类码放整齐;

7.库房内不准住人或兼做休息室,仓库负责人需离开仓库时,必须切断库房内所有电源;

8.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作业,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五)食堂管理:

1.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分包单位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食堂内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碘钨灯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进行照明和取暖;

4.食堂内至少配备两具齐全、有效的干粉灭火器,食堂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

5.食堂内使用煤气做饭必须有专人看管,使用前检查煤气罐是否漏气,如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禁止打开火源,使用完毕后,关闭煤气罐总阀,做到“人走、火灭、气关”,保障消防安全;

6.食堂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宿舍管理

1.宿舍内禁止做饭;禁止存放和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等大功率做饭设备;

2.宿舍内禁止存放和使用油汀式电暖气、电褥子、碘钨灯等其他取暖和照明设施;

3.宿舍内禁止存有苯板、橡塑保温板、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4.工人生活所需热水由各单位自行统一提供;宿舍内禁止存放和使用电加热棒、电热水壶等其他烧水电器;

5.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将无插头的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将无插头的电线与有插头的电线缠绕在一起后共同插入插座内;宿舍内的照明、插座等设施如有损坏应立即上报我项目部,我项目部将安排专业人员统一进行维修;

6.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头和火柴棒,烟头要随手熄灭放在烟缸或水桶内;

7.宿舍实行早八晚五限电措施,居住人员禁止恶意破坏配电柜和配电箱;

8.对我项目部日常检查工作不予以配合或影响正常检查秩序的人员,我项目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该人进行相应处理或清场。

七、检查整改

1.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主要有自检自查、巡逻检查、定期检查、联合检查、夜间检查等形式。

2.消防安全的自检自查、巡逻检查和夜间检查应每天进行,并有记录;

3.定期消防检查和联合检查时,受检单位派人参加,并主动提供现场消防情况及相关资料,检查完毕后受检单位负责人应在检查隐患记录上签字;

4.各单位对各级消防检查中发出的《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做到定人、定措施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5.隐患整改完毕后,应有回执,由《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的发出单位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八、救援措施:

(一)灭火的基本方法:

根据物资燃烧的原理可把灭火的基本方法归纳为四种,即:冷却灭火法、窒息灭火法、隔离灭火法和抑制灭火法。火场上具体采取什么方法灭火,应根据燃烧物质状态,燃烧特点和火场情况以及灭火器材装备的性能来确定。

1.冷却灭火法:

冷却灭火法的灭火剂主要是水。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可燃物体上,将可燃物温度降低到物体的燃点以下,使之停止燃烧,这是一种常见的灭火方法;火场上除了用冷却方法直接灭火外,还可以用水冷却尚未燃烧的可燃物质,防止其达到燃点而燃烧,可以用水冷却建筑物件、生产装置或容器,以防止其受热变形或发生爆炸。

2.隔离灭火法:

隔离灭火法是将燃烧物与附近可燃物隔离或疏散到安全地点,从而使燃烧停止。隔离灭火法比较适于扑灭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火灾。

3.窒息灭火法:

窒息灭火法即采用石棉被、湿麻袋、湿棉被、沙土、泡沫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的氧含量,使燃烧物质缺乏或断绝氧气而熄灭。种种方法适于扑救封闭式的空间、生产设备装置和容器内的火灾。

4.抑制灭火法:

抑制灭火法是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参与燃烧反应,终止燃烧链反应而使燃烧反应停止。要有足够的灭火剂喷射在燃烧区,使用灭火剂参与阻止燃烧反应,在采取燃烧措施时,要同时采取必要的冷却降温措施,防止复燃。

(二)初起火灾的扑救:

1.初起火灾的扑救比较容易,但必须扑救及时、方法得当,合理正确地使用灭火器材,就能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以减少损失。

2.扑救初起的火灾,扑救的基本对策与原则是一致的,无论是义务消防人员或是一般群众,在扑救初起的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3.先控制后消灭是指对于不能立即扑救的火灾,首先要控制火势的蔓延和扩大,在具备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全面扑救。

4.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在扑救初起火灾时,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火场情况,区别重点与一般,对事关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资和人员先抢救,后抢救一般物资。

(三)电气火灾的扑救:

电气火灾主要是由电器线路和设备本身及其引燃周围可燃物两种。电气火灾的处置重点是防止人员触电伤亡,同时尽快将火势控制住在行灭火,具体做法有:

1.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2.遇到电线落地情形时,要划定危险区域并有专人看管,以免触电伤亡。

3.迅速切断电源,一时找不到总闸时,要剪断电线。

4.正确选用灭火剂进行灭火,电气火灾禁止使用水进行灭火。

(四)一般火灾的扑救:

1.一般明火的扑灭,主要依靠水进行,在风天或缺水的情况下,措施不力,往往会造成火灾的蔓延和扩大。

2.以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为主,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

3. 使用有限的水冷却要害部位,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4. 利用覆盖物来保护邻近的建筑或场所,使其免遭火烧。

5. 扑打飞火防止火灾的蔓延和扩大。

6. 若经过初期扑救,火势未见减小,仍然继续扩大和蔓延时,应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进行求援。

九、值班值守:

(一) 值班值守人员职责:

1.在值班值守期间,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和上报处理;

2.在值班值守期间,充分掌握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施工作业区域和单位,做好有关消防安全交底工作,做好消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对重点消防部位实行旁站监督;

3.值班值守人员应24小时在岗,保证通讯畅通,不得离岗、脱岗、玩忽职守,因故离开岗位要向主管领导请假,安排替班人员;

4.值班值守人员将本班所做的工作,仍然存在和已解决的问题、接班仍需注意和继续解决的问题等,认真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认真填写好《安全值班交接班记录》,详见下表;

5.凡属于值班值守工作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没有做到而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由当班值班人员负责,如属于应由上一班移交却没做移交的问题,并由此而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则由上一班值班人员负责。

(二)苏州金螳螂精装单位和总包单位分别根据自家单位所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具体施工安排情况安排专人进行各自负责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值守工作,并填写《消防安全值班值守记录表》如下:

第11篇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②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舱护。

③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④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⑤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⑥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⑦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⑧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12篇 机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一)项目部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以及各级领导、各级职能科室、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对安全工作应负的相应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

主要职责是:

——确定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机构各级的管理贵任和权利,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进行安全生产的宜传教育工作。

——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性评价,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资任制的落实

(一)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并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机械设备、设施验收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二)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参加并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批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工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三)工长(施工员)对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向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四)安全员负责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五)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要主动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制定落实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分承包方的劳务队长或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做好班前教育,并履行签字手续,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到每个职工身上。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要点(十二篇)

一、 安全生产管理1、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进场工人安全教育。2、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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