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脚手架、支模架安全管理
1.制定架子规范管理标准文件。
2.认真编制好架子工程组织方案、技术措施及指导性文件。
3.搭设人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及带病,穿硬底鞋上班。
4.架子工必须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加强外架子在施工中日常检查及其它防止措施。a.严禁超载;b.及时验收挂牌,定时检查;c.加强外架子的立面围护;d.加强斜支架的连接与锚固;e.连墙拉接点严格按规定间距设置;f.加强对操作不当的管理,及时搞好落手清工作;g.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清理易燃杂物,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有审批手续。
6.在班组施工前必须进行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要求交底,才可施工。
7.架子上任何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擅自拆除。
第2篇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技术交底5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技术交底(五)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年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jgj130―2001第8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3篇 悬挑式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概况
融汇半岛十一期c标段(3#~7#楼b车库)工程88771.73㎡,其中:3#楼地上26层住宅建筑面积16049.33㎡,4#、5#楼地上26层住宅建筑面积分别为16049.49㎡,6#楼地上26层住宅建筑面积16985.01㎡,7#楼地上21层住宅建筑面积14821.74㎡,防空地下室层建筑面积8816.67㎡。 ±0.000以上结构高度最高约为85.95m。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抗震等级三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基础设计等级甲级,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二、脚手架搭设方案选择
3#楼~7#楼采用落地式双排扣件钢管脚手架;
三、安全管理措施
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在使用期间必须派专人对脚手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脚手架的验收、使用及安全管理
(1)把好验收关。搭设过程中的架子,每搭设一个施工层高度(3层)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与搭设班组、工长进行内部检查,经施工、监理、业主和安监站复检合格悬挂合格证后方可上人使用。架子未经检查、验收,除架子工外,严禁其他人员攀登。验收合格的架子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需局部拆改时,要经安全负责人同意,由架子工操作。
(2)施工负责人必须按脚手架方案的要求,拟定书面操作要求,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必须严格按操作要求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3)基础、卸荷措施和脚手架、分段完成后,应分层由制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施工、使用等有关人员,按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合格后方可继续搭设使用。
(4)使用按2kn/m2考虑,因此架子上不准堆放成批材料,零星材料(如:预埋线管、盒)可适当堆放。
(5)外架底部挂设一道水平防护网并在其上铺设第一道竹跳水平防护层,以后每10米铺设一道竹跳防护层,外侧满挂安全立网,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6)脚手架搭好后要派专人管理,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改动,不得任意解掉架子与柱或其他连墙件连接的拉杆和扣件。
(7)脚手架上不准有任何活动材料,如扣件、飞脚手板、活动钢管、钢筋、小钢模,一经发现应及时清除。
(8)雨后要检查脚手架的稳定情况,发现钢丝绳松动应及时调紧钢丝绳,保持钢丝绳的均匀受力。
(9)在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和大雨天气下不得进行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前要有防滑措施。
(10)外架实行外挂立网全封闭。外挂安全网要与架子拉平,网边系牢,两网接头严密,不准随风飘。
(1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泵送混凝土输送管等支撑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12)外墙装饰时,作业层应用7厚竹胶板固定在扶手栏杆和立杆上做作业层垂直封闭并随作业层下降。
(13)搭设及拆除脚手架时,为保证行人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对出入建筑物的人员通道及靠生产区入口施工围墙外的人行道,搭设双层水平防护棚(如图所示)。
(14)钢管架应设置避雷针,分置于主楼外架四角立杆之上,并联通大横杆,形成避雷网络,并检测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2.脚手架的管理
(1)脚手架的外立面必须保持整洁、美观;安全网应绑扎牢固,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随意拆除;若需拆除时,必须在项目安全员的指导下进行,完成工作后及时恢复。
(2)发现有破损的安全网应及时更换。
(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清洗泵管时不得将管口对着安全网,以免水泥浆留在安全网上,影响美观。
(4)水平防护层上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
3.人员素质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岁,两眼视力均不低于1.0,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高血压、心脏病、颠痫、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等疾病,无妨碍登高架设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本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和作业中玩笑戏闹。
(3)明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无可靠防护2米以上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工具要放在工具套内。
(4)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教育,考试、体检合格,持证上岗,任何人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5)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高处作业地面环境要整洁,不能杂乱无章,乱摆乱放,所用工具要全部清点回收,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掉落伤人。
4.劳动用品(三宝)要求
(1)安全帽
1)安全帽必须使用建设部认证的厂家供货,无合格证的安全帽禁止使用。
2)安全帽必须具有抗冲击、抗侧压力、绝缘、耐穿刺等性能,使用中必须正确佩戴。
(2)安全带
1)采购安全带必须要有劳动保护研究所认可合格的产品。
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架子工除外),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网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要选择在牢固构件上悬挂。
3)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1)安全网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gb5725—85的规定。规格为1.8m×6m,颜色为绿色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场时要做防火试验。
2)安全网在存放使用中,不得受有机化学物质污染或与其他可能引起磨损的物品相混,当发现污染应进行冲洗,洗后自然干燥,使用中要防止电焊火花掉在网上。
3)安全网拆除后要洗净捆好,放在通风、遮光、隔热的地方,禁止使用
钩子搬运。
5、脚手架拆除
(1)、拆除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处理直至满足要求。
(2)、拆除时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不得上下同时作业;最后拆除钢丝绳和悬挑槽钢。
(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得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4)、拆架时派专人在现场值勤,并用黄带划出警戒区,以确保其下人员的安全。
(5)、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拉杆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6)、脚手架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7)、拆下的钢管、扣件等应及时清理,并分规格、按品种堆放整齐、尽快回库。
(8)、拆除中途不应换人,以免后来者因不了解情况而发生危险。当不得不换人时,操作者必须向接替人员认真对搭、拆的进程和本处的工作情况做详细的报告,接替者完全明了后方可下架。
第4篇 脚手架安全质量管理措施
脚手架的安全质量管理措施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戴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戴,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雾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质量检查
6.1 脚手架及其地基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验收:
①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②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③ 每搭设完一杆(6m 高)后。
④ 达到设计高度后。
⑤ 遇有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区开冻后。
⑥ 停用超过一个月。
6.2 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① 施工规范
② 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③ 技术交底文件
6.3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①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②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③ 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④ 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⑤ 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⑥ 是否超载。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①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
② 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齐全。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拦和警戒标志,并派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第5篇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技术交底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验,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jcj130—2001第8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人内。
第6篇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jgj130-2001第8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①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②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1988)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第7篇 某工程脚手架安全管理标准
1目的
因工作需要,在施工场所搭设了形态各异的脚手架,目的是满足工作人员高处安全作业,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为规范*******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脚手架安全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脚手架安全管理。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1.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dl 5009.1-2002;
3.1.3 《中国*******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3.1.4 《火力发电厂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
3.1相关子系统
3.2.1安健环管理;
3.2.2档案管理;
3.2.3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业术语定义(略)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为本标准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本标准,指定专人维护标准并保证标准执行的有效性。
5.2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片,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6 执行标准
6.1搭设脚手架的专业人员、凡上脚手架施工的人员,除务必熟悉遵守:《热机安规》第十三章、《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第七章的有关规定外,广大施工、搭设架子的专业人员还必须遵守本标准。
6.2搭设脚手架的专业人员,必须经医生进行体检,无不宜登高作业的病况。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搭设脚手架必须严格遵守《安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专业人员搭设前必须对所用材料进行详细检查、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已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凡青嫩、枯脆、白麻、虫蛀的竹片脚手板,严禁使用。
6.4搭设特殊形式的脚手架或超重脚手架必须经有关领导或技术人员批准后方可实施。
6.5脚手架搭设后,施工负责人与搭脚手架负责人双方应再次进行详细检查,看是否符合规定,各卡口是否坚固,竹跳板是否符合要求。否则,要求返工或加固。如搭设人员拒不返工或加固,施工人员可以拒绝施工,同时汇报有关领导,或安全委员会进行协调,直到脚手架符合规定为止。
6.6在带电设备区、高温高压设备等影响人身或设备安全等区域搭设脚手架时,施工单位的领导应安排熟悉设备的专业人员担任监护工作,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6.7对搭设验收后的脚手架,应挂好标示牌,每天上架施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班成员应检查脚手架、竹跳板是否绑牢,金属管架接头铰链螺栓是否拧紧,外侧、斜道和平台的栏杆是否牢固,查出问题及时处理。
6.8在架子上下层同时工作时,应采取严密牢固的隔离措施,防止落物伤人。上下层施工人员应加强联系,互相尊重,及时提醒安全注意事项,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6.9搭设后的脚手架上严禁挂临时照明(导线用塑料或花线接的220v照明)。
6.10 搭设脚手架人员工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或防坠器,正方应设安全网(未做实验的安全带严禁使用)。
6.11 拆除脚手架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是。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第8篇 挂脚手架安全管理
挂脚手架安全管理
挂脚手架是采用型钢焊制成定型刚架,用挂钩等措施挂在建筑结构内埋设的钩环或预留洞中空设的挂钩螺栓,随结构施工往上逐层提升。挂脚手架制作简单、用料少,主要用于多层建筑的外墙粉刷、勾缝等作业,但由于稳定性差,如使用不当易发生事故。
(一)施工方案
1、使用挂脚手架应视工程情况编制施工方案。挂脚手架设计的关键是悬挂点,对预埋钢筋环或采用穿墙螺栓方法都必须有足够强度和使用安全。由于外挂脚和架对建筑结构附加了较大的外荷载,所以也要验算建筑结构的强度和稳定。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应按2kn/m均布荷载试压不少于4小时,对悬挂点及挂架的焊接情况进行检查。
2、施工方案应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其设计计算及施工详图应经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制作组装
1、架体选材及规格必须按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应按设计要求选用焊条、焊缝并按规范规定检验。
2、悬挂点的具体作法及要求应有施工详图和制作要求,施工现场要对所有悬挂点逐个检验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使用。
3、由于挂脚手架脚手板的支承点即为挂架,所以挂脚手架间距不得大于2m,否则脚手板跨度过大承受荷载后,变形大容易发生断裂事故。
(三)材质
1、使用钢材及焊条应有材质证明书。重复使用的钢架应认真检查,往往因拆除时,钢架从高处往下扔,造成局部开焊或变形,必须修复合格后再使用。
2、钢材应经防锈处理,经检查发现锈蚀者,在确认不影响材质时方可继续使用。
(四)脚手板
1、铺设脚手板时,首先检查挂脚手架切实挂牢后才可进行。脚手板必须使用5cm厚木板,不得使用竹脚手板。应该认真挑选无枯节、腐朽韧性好的木板,板必须长出支点20cm以上。
2、脚手板要铺满铺严,沿长度方向搭接后与脚手架绑扎牢固。
3、禁止出现探头板,当遇拐角处应将挂架子用立网封闭,把探头板封在外面;或另采用可靠措施,将脚手板通长交错铺严,避免探头板。
(五)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进场塔设前,应由施工负责人确定专人按施工方案质量要求逐片检验,对不合符的挂架进行修复,修复后仍不合格者应报废处理。
2、正式使用前,先按要求进行荷载试验,确认脚手架符合设计要求。
3、对检验和试验都应有正式格式和内容要求的文字资料,并由负责人签字。
4、正式搭设或使用前,应由施工负责人进行详细交底并进行检查,防止发生事故。
(六)荷载
1、挂脚手架属工具式脚手架,施工荷载为1kn/m,不能超载使用。
2、一般每跨不大于2m,作业人员不超过2人,也不能有过多存料,避免荷载集中。
(七)架体防护
1、每片挂脚手架外侧应同时装有立杆,用以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其下部设置挡脚板。
2、挂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封闭,脚手架下部的建筑如有门窗等洞口时,也应进行防护。
3、脚手板底部应设置防护层,防止作业层发生坠落事故。可采用平网紧贴脚手板底部兜严,或同时采用密目网与平网双层网兜严,防止落人落物。
(八)安装人员
1、挂脚手架的安装与拆除作业较危险,必须选用有经验的架子工和参加专门培训挂脚手架作业的人员,防止工作中发生事故。
2、在挂架手架及铺设脚手板时,由于底部无平网防护,作业人员必须系牢安全带。
第9篇 脚手架拆除作业安全管理交底
交底人: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1、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脚手架拆除作业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主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安全操作规程。
3、作业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作业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作业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各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安徽省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5、脚手架拆除的具体要求
5、1脚手架的拆除应按管理制度履行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5、2脚手架拆除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置警戒区域,并设置专人监控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入内;
5、3拆架子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按“高处作业规范”要求体检,配备劳防用品方允许上架作业;
5、4拆除顺序应遵守由上而下、先打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并按一步一清原则依次进行,严格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5、5拆除立杆要先抱住立杆再拆开最后两个扣,拆除大横杆、斜撑、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然后托住中间再解端头扣;
5、6连墙杆应随拆除进度逐层拆除,拆抛撑前,应用临时撑支住,然后才能拆抛撑;
5、7大片架子拆除后,所预留的斜道、上料平台、通道等,应在大片架子拆除前先进行加固,以便拆除后能确保其完整、安全稳定。
5、8拆架子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5、9拆除过程中遇到有井架、物料提升机缆风绳或扶墙连接件,应谨慎处理,禁止碰断或随意解除。
5、10脚手架拆除前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发的脚手架拆除令,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拆除工作。
被交底人: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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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庆油田分公司水电厂(以下简称水电厂)所辖生产生活区域等施工作业中的有关脚手架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依据《长庆油田分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脚手架是一种临时搭设的、可供人员在其上施工、承载建筑、设备和物料的平台。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水电厂所属各单位(包括厂监管的多元经济单位)及承揽水电厂施工任务承包商的任何金属(木)脚手架作业活动,包括搭建、拆卸、移动、提升、改建和使用脚手架作业。
第二章 脚手架作业管理要求
第四条 脚手架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应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应有许可票见附件),并详细说明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 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或基层单位负责人组织生产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识别脚手架作业对生产区域的具体影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第六条 由施工单位编写脚手架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等级划分逐级办理作业许可票,批准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进行脚手架作业。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具有脚手架作业相关资质;脚手架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具有相应资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允许进行脚手架作业。
第八条 凡是没有办理作业许可手续、没有落实作业安全措施、未设现场作业监护人以及脚手架作业方案有重大变动且未经批准的,一律禁止作业。作业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条 脚手架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hse控制措施,并组织作业方案与hse控制措施的专门培训,使作业相关人员充分理解和熟知脚手架搭设作业技术要求、存在危害。hse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
2、风险评估结果(如工作前安全分析);
3、安全工作方案:脚手架作业安全方案,应具体描述脚手架作业中如何最大限度保障周围工艺设备和容器、工艺管线、电力线、危险区域等的安全,如何消除相互的影响。必要时应提供示意图;
4、个人防护装备;
5、其他相关资料。
工作前安全分析时应考虑但不限于:
--高处作业;
--现场存在的电力线或工艺设备和容器;
--危险区域划分;
--作业环境;
--邻近工作人员的相互影响;
--脚手架基础或邻近区域挖掘作业的影响;
--气候的影响。
第十一条 脚手架管理实行绿色和红色标识:
绿色表示脚手架已经过检查且符合设计要求,可以使用;
红色表示脚手架不合格、正在搭设或待拆除,除搭设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攀爬和使用。
第三章 脚手架的搭建、拆除、移动、改装
第十二条 脚手架的搭设、拆除、移动、改装等作业应在作业技术负责人现场指导下进行。
第十三条 作业中,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工具袋等装备。
第十四条 脚手架应正确设置、使用防坠落装置,每一作业层的架体应设置完整可靠的台面、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使用特殊防护设施时应在作业负责人指导下进行。
第十五条 脚手板除了用作铺设脚手架外不可它用。
第十六条 脚手架的支撑脚应可靠、牢固,能够承载许用最大载荷。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第十七条 当脚手架的高度超过其最小基础尺寸的4倍时,应在其顶部采取防倾覆的措施。
第十八条 脚手架搭设作业当日不能完成的,在收工前应进行检查,并采取临时性加固措施。
第十九条 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措施等执行jgj46标准。
第二十条 遇有六级及以上强风、浓雾、大雪及雷雨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脚手架搭设作业,正在使用的脚手架应以红色挂牌替换绿色挂牌。雨雪过后,应把架面上的积雪、积水清除掉,避免发生滑跌。大风过后,应对脚手架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
第二十一条 脚手架作业过程中禁止高空抛物、禁止上下同时拆卸。杆件尚未牢固时,禁止中途停止作业,禁止携带物品上下脚手架,所有物品应使用绳索或其他传送设施传递。
第四章 脚手架的检查
第二十二条 脚手架搭设期间遇有下列情况时,作业负责人应根据脚手架检查清单逐项检查确认,并根据结果设置警示牌:
--分段搭设的脚手架,在每段搭设完成后;
--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
脚手架检查清单参见附录a,脚手架警示牌参见附录b。
第二十三条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有下列情况时,作业负责人应检查脚手架,并根据检查结果设置警示牌:
--遇有大雨、大雪、大风(六级及以上)、寒冷地区解冻后;
--每一班次作业开始之前;
--作业平台上施加载荷前;
--脚手架改动后;
--每隔7~10天。
第二十四条 检查发现脚手架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重新设置绿色警示牌。检查依据包括《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第五章 隔离与防护
第二十五条 在脚手架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应根据需求设置安全通道和隔离区,隔离区应设置警戒标志,禁止在安全通道上堆放物品材料。
第二十六条 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脚手架上不得放置任何活动部件,如扣件、活动钢管、钢筋、工器具等。
第二十七条 超出避雷装置保护范围的大型脚手架应按相关标准设置避雷装置。
第六章 脚手架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 脚手架的使用
1、脚手架的使用者都要接受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作业规程、作业危害、安全防护措施等。
2、脚手架的使用者要按照工作前安全分析,主动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3、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使用者应通过安全爬梯(斜道)上下脚手架。脚手架横杆不可用作爬梯,按照爬梯设计的除外。
5、脚手架上的载荷不允许超过其容许的最大工作载荷。
6、脚手架无扶手、腰杆和完整的踏板时,脚手架的使用者需使用防坠落保护措施。
7、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8、在脚手架上进行动火作业时,同时执行水电厂动火相关规定。
9、脚手板材料应为木板或竹架板,脚手板放置在脚手架上后,两头应用直径不低于5mm的铁丝捆绑,防止负重后翻板。
第七章 脚手架材料
第二十九条 脚手架材料包括钢管、门架、扣件和脚手板等,质量要符合国家脚手架技术规范要求。厂业务主管部门或总包单位应在施工作业单位入场前对其脚手架材料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对脚手架厂商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审验。重复使用的脚手架钢管、门架和扣件等材料的形状尺寸、性能应满足脚手架技术规范要求,严禁使用裂缝、变形、滑丝和锈蚀的脚手架材料。脚手板材料应符合作业方案中对承载力的要求,严禁使用腐朽的脚手板。
第三十条 在入库前和使用前应对脚手架材料和部件进行检查,任何有缺陷的部件应及时修复或销毁,在销毁前应附上标签避免误用。
第三十一条 应妥善保管脚手架部件,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的地方,禁止在上面堆放重物,防止损坏,使用期间应定期检查。
第三十二条 脚手架部件的检查结果应附在脚手架的相关资料中。
第八章 脚手架作业许可票管理
第三十三条 脚手架作业实行三级审批管理。凡在本细则规定范围内的脚手架作业前,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作业区域所属基层单位办理许可票,经业务主管部门或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审查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勘察,合格后按照等级划分签发脚手架作业许可票。
对搭设高度5米及以下的脚手架作业,实行一级审批。要求施工单位报施工作业所在区域的基层单位审批签发。
对于搭设高度5米至15米的脚手架作业,实行二级审批。要求施工单位在基层单位审批后,报厂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签发。
对于搭设高度15米及以上的脚手架作业,实行三级审批。要求施工单位在基层单位和业务部门审批完后,报厂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第三十四条 脚手架作业结束后,申请人和许可人(或其授权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关闭脚手架作业许可。
第九章 安全职责
第三十五条 厂主管部门职责
根据厂业务部门职能职责,由各业务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脚手架许可手续审批和日常管理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合理安排施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管安全”的要求;及时组织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环保措施;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和考核。
第三十六条 质量安全环保科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督促对业务主管部门、施工单位落实作业许可制度和现场安全环保措施;督促业务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和属地管理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环保责任及安全措施;并对作业许可制度、脚手架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施工作业审查及许可人职责:
1、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相关信息和特殊要求;
2、核实安全措施,提供挖掘作业安全的必要条件;
3、批准或取消挖掘作业许可票;
4、对挖掘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第三十八条 基层单位职责:
1、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安全作业的现场条件;
2、负责向施工单位明确施工现场的危险点源和危险状况;
3、负责配合施工单位制定脚手架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范、操作规程,落实作业许可,负责现场监护;
5、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维护好各种安全、消防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工艺设备、设施。
第三十九条 施工单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油田公司相关规定;
2、负责制定切实可靠的作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经批准后严格组织施工;
3、在施工作业前组织安全教育,使施工作业人员熟悉掌握和执行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要求、规定;
4、自觉维护生产单位的安全、消防、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
5、负责对施工作业队伍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施工作业前、施工中发现隐患、险情及问题,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置。如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险,并立即报告生产单位。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是指施工单位脚手架搭建现场负责人,其安全责任如下:
1、对脚手架现场作业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对脚手架作业的现场指导;
3、负责脚手架搭建期间的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设置绿色或红色警示牌;
4、负责办理作业许可票,督促作业人等履行安全职责,落实作业许可票、作业方案和预案中各自的安全措施,并互相检查,确认落实后方准作业;
5、作业前,负责人必须对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技术交底;
6、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有批评教育、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有权停止施工,险情排除后方可重新作业。
第四十一条 现场监管人员安全职责
1、现场监管人由基层单位或监理公司指派,对作业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
2、现场监管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生产实践经验,并经过严格的培训;
3、现场监管人必须全面了解作业区域环境状况,熟悉工艺设备运行状况,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救护器具及消防器材;
4、现场监管人在接到作业许可票后,应逐项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确认后方准作业,当发现作业部位与作业许可票不相符合,或者安全措施不落实时,有权制止作业;
5、现场监管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6、作业过程中,现场监管人发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监护人必须对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的行为严格监督,发现有违反作业许可票、作业方案的行为,应先停止其作业,监督其整改后,方准许继续作业;
7、现场监管人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存在后,在作业许可票上签字,并对作业过程中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进行记录注明后方可撤离。
第四十二条 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职责:
1、作业人是施工具体操作者,对作业负直接责任,必须遵守生产单位的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2、脚手架作业人必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持证上岗;
3、作业人必须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
4、作业人在作业前,必须核准作业方案,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接到作业指令后,必须在作业(技术)负责人、监护人均在场情况下,方可作业;
5、作业人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经负责人、监护人确认隐患整改完毕后方能继续作业;
6、作业人应按规定摆放作业设备和工具,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由规划计划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施工脚手架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jgj130-2001《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2、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3、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4、脚手架的构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严禁在钢管上打洞,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痕、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符合标准由专职架设工进行搭设,搭设完毕,必须有专人验收挂牌后方准起用。
5、作业层上的施工负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沙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安全网必须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6、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角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7、剪刀撑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距离不应小于100m。
8、门式脚手架用于模板支撑时,负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及《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j214)中的有关规定取值,并进行负载组合。
9、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雾和雨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扫除积雪。
10、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①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衔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
②地基是否积水,座底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③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④高度在24米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要求;
⑤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⑥是否超载。
11、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格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扫地杆和连墙杆。
12、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如要进行挖掘作业应报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业。
13、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4、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护。
15、搭设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第12篇 脚手架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范
1、拆模板时要防止模板、木枋、支顶等跌落,脚手架要垫衬防护;
2、脚手架安装前,所有配件均要涂上防锈漆。
3、模板的支撑严禁以脚手架作为支承点。
4、拆下的门架及其配件要进行保养和维修。而后分类堆放,堆放场地应平整,底面设置枕木垫衬且有良好的排水,上面设有遮雨设备;严禁在脚手架上堆存材料、构件等杂物。
5、为了在拆除门架式脚手架时,不因使用过久连结处锈蚀而咬死,故在连接销插入门架前宜涂上黄油。
6、定期安排专人对脚手架进行维护检查;管件、扣件、绑扎件发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更换、紧固或者进行安全处理。
7、脚手架的安全爬梯、密目网、马道要定期检查维护清扫,严防杂物坠落。
8、安全警示标识要保持清洁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