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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四阶段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5 11:58:05 查看人数:49

安全生产管理四阶段法

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四阶段法

在6s管理中,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人、物和可控的环境施加影响,降低三者诱发事故的概率,从而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管理四阶段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1.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安全生产管理中一旦出现意外情况,首先要考虑事故发生的原因,这是安全管理四阶段法的第一阶段,要注意做到以下6点:仔细观察事故状况、主动询问、检查记录、通知事故的危险、找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次要原因并深入挖掘事故的主要原因等,以此为戒,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研究和制定对策

在此阶段,要找出原因与原因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措施、对策时,也要注意向有经验的人请教,从多方面考虑对策,保证对策符合企业的方针、规章和标准;同时,为了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制定第二套对策也是很有必要的。

在制定对策时,要深入现场,根据现场实际编制针对性强的措施,以此来保证操作的安全,如加强安全教育、请求工程修改、加强监督检查、修改工程或工艺流程、调整或更换作业人员、加强法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开展科学研究等。

3.实施对策

在研究和制定对策后,要立即将对策转化为实际行动,将对策付诸实施。实施对策首先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的任务,确定其能否独立完成,能否激发其工作动力和目标;其次要界定职责,把每项任务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和相关作业人员,并确定该工作任务是否需要向上级汇报、是否需要上级协助等。企业领导、安全工程师、车间主任及工段长、班长等管理人员必须重视此项步骤,且负有直接责任。

4.阶段检查结果

在实施对策后,要定期进行阶段性检查,做到经常检查。经常检查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通过对生产过程中影响正常生产的各种物与人的因素(如机械、设备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研究,一旦发现存在事故隐患,一定要切实地排除隐患,着力解决问题,在隐患解除后再进一步检查是否有新隐患产生。

在进行阶段检查时,要制定安全检查表,并把检查责任落实到各级、各类作业人员,严格考核和奖惩,做到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第2篇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有安全技术措施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复杂的项目还要编制专题安全技术方案,经审查报批方可实施。主要有文明施工、施工防火、施工用电、钻孔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各种施工机械等。

(2)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资料(作业指导或操作细则)。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签字手续,保存资料,并按交底规定进行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且登记造册,作为安全检查资料附件。

(4)实行机械安全管理和安装验收制度。

各种施工机械、机具和电器设备,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验收,才准使用;在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作,特种设备要经劳动部门验收、发准用证。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有施工设计方案,按规定检查验收。并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

(6)临时用电应落实四项措施:

1)防止触电措施;

2)防止漏电措施;

3)实行安全电压措施;

4)实行三五线制。

(7)所有接地和重复接地电阻值,经检验符合规范要求,每季度测一次,作好记录。

(8)各类脚手架、井架、便桥等,要经过设计计算,按施工图纸安装。经验收合格后使用,要定人定期检查,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作好记录。

(9)对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工程爆破,地表沉降及建筑物保护等要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经会审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开工。

(10)做好安全网、围蔽、盖板、护栏等,各种安全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11)对于运输、提升、供电、通风、照明、给排水系统及专用设备等都要经过严格计算,设计、安装、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还要专人检查,维修、保养,确保使用安全。

第3篇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总则

1.1 为加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公司各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的开展,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2本管理标准适用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施工现场。

1.3本管理标准作为总分包施工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4本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将作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1.5 本管理标准实施期间为施工单位进场至施工单位将合同工程内容全部移交给建设单位的全过程。

2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1 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且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协调、领导责任。

2.2 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含20人)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配合单位的安全事宜。

2.3 监理单位应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数量。

2.4 总包单位应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总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3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5027-9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钢管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规定

4.1合同中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在合同中单列,并做到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将严格监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4.2项目部根据施工过程中的过程抽查、半月检查及月度质量大检查情况对施工单位奖罚进行月度统计,台帐管理,每月的奖罚与月度工程进度挂钩。

5安全检查规定

5.1检查时间

1)每周由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

2)由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在每月的10日—15日、25日—30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

3)公司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每月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考核评估。

5.2 检查内容

半月安全检查主要针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进行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5.3 参加人员

监理单位安全员、各施工方安全员、各施工方项目安全负责人、各栋号监理、建设单位人员。

5.4 检查评价及考核

1)每次检查按照《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专用表》对各总包单位进行汇总评分,评分由项目监理部整理,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认可。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危险源、不安全作业环境、不安全作业行为”按照本办法第7条对应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对汇总评分总分低于80分的判定为不合格,对责任总包单位处罚2000元/次,汇总评分总分高于95分(含95分)的判定为优良,对责任总包单位奖励2000元/次,汇总评分总分在80分—95分之间的判定为合格,无奖罚。同时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对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整改期限为一日)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按照罚款标准执行处罚。

2)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每月综合检查安全文明单项得分倒数第一名且分数低于80分的施工现场,对施工责任方罚款1000.00—2000.00元,非总包单位直接责任,根据总包合同,可同时处以总包单位和责任单位同额罚款。

6事故调查和处理规定

6.1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否则,处罚10000.00-100000.00元。

6.2要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

6.4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建设单位对责任施工单位罚款5000.00—20000.00元;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建设单位对责任施工单位罚款10000.00元-100000.00元;发生一起火灾或爆炸事故(不管有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设单位对责任施工单位罚款5000.00—20000.00元,若责任施工单位为分包单位,总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并行罚款2000.00—10000.00元。

7奖励

7.1 建设单位鼓励总包单位施工项目部加强项目管理,做到精细化管理。因此建设单位主张“奖优罚劣”,所有奖励均以现金形式直接奖到项目部,所有罚款均从工程款中扣除。

7.2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组织的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且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30%;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每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的奖励当次或前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

7.3 连续2次项目半月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2次累计罚款少于3000.00元)且排名第一(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30%;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连续2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3000.00元)的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

7.4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每月安全检查考核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文明单项得分达到90分的,对全项目各总包单位进行奖励,项目半月检查连续2次第一名的总包单位奖励2000.00元;排名第二的总包单位奖励1000.00元;排名第三以后的总包单位各奖励500.00元,此奖金来源为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建设单位留存部分。

7.5若同时获得多项奖励,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7.6对总包单位负责实施的合同工程内容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死亡或火灾、中毒致死事故,在工程全部移交建设单位后,根据工程规模和难易程度,建设单位一次性奖励总包单位20000.00—100000.00元。

8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8.1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按附录“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布置施工场地。

8.2 总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加强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包括对分包单位(含甲方分包单位)的管理。

8.3每次安全检查的同时一并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的评判标准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内的相关要求。

8.4 检查中查出文明施工未达到要求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施工现场

道路畅通,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泥浆、污废水不直接排放,设置吸烟处、无随意吸烟,场地清爽、洁净

100元/处

2

材料堆放

按平面布局堆放,堆放整齐,挂牌,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堆放整齐并挂牌,工完场地清

100元/处

3

现场住宿

办公、生活、作业区明显划分,在建工程内无住宿,周围环境安全、卫生,防煤气中毒、蚊虫叮咬措施有效

200元/次

4

现场防火

灭火器材配置合理,消防措施建立,高层消防水源满足要求,动火经监理审批并设人监护

100元/处

5

标识标牌

按规范设置,安全标语有警示作用,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有效利用

50元/处

6

生活设施

厕所卫生,无随地便溺,食堂卫生,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9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9.1 总包单位应严格控制重大危险点(源)出现安全隐患。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重大危险点(源)未达到安全要求,将进行单项处罚,处罚金额为100.00元——1000.00元

9.1.1施工机械、工具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机械安拆方案报审

施工机械在安拆前必须上报安拆方案

100.00元

2

按照报审方案施工

大中型施工机械必须按报审的方案施工

1000.00元

3

机械经验收

所有大中型机械必须按规定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1000.00元

4

机械限位齐全

机械必须按照要求设置齐全的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动作必须灵敏有效。

1000.00元

5

机械有保护装置

机械机具按规定配备必要的保护装置。

1000.00元

6

施工电梯、塔吊、门架、物料提升机

垂直度偏差小于3‰。塔吊作业面有指挥信号员。

1000.00元

9.1.2 施工临时用电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临电方案

总包进场15日内应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临时用电方案。

100.00元

2

临电方案实施

临电搭设必须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临电方案实施。

500.00元

3

电源线路按方案施工

所有电源配线应为3相5线制(tn-s系统)。

100.00元/处

4

电箱符合规范

所有配电箱应绘制箱体系统图,并依照系统图配置回路。配电箱完整,并在箱门标示所属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00.00元/箱

5

熔丝符合规范

依照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安全熔断要求的保险丝,严禁使用铜丝、钢丝等替代。

500.00元/处

6

电气设备接地接零

带电机的设备如卷扬机、升降机或用电瞬间负荷大的设备都必须重复接地。

100.00元/处

7

动力照明分开

施工现场配电必须将动力电与照明用电分开设置。

100.00元/处

8

手持电动工具配移动电箱

操作人员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置专用移动配电箱。

100.00元/处

9

施工用电两级保护

施工用电体系必须严格依照用电的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施,分级管理。

200.00元/处

10

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所有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对焊机、电焊机等都必须设置专用配电箱,并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漏电开关完好。

200.00元/处

11

安全电源系统

在地下室等潮湿危险环境必须使用安全供电系统。

500.00元

12

焊机

焊机应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

100.00元/处

13

橡皮护导电缆

临时用电必须使用橡皮护导电缆。

300.00元/处

14

临电规范搭设

项目现场(含生活区)临时用电应规范搭设,严禁私拉乱接。

100.00元/处

9.1.3基坑、挖孔桩

9.1.3.1挖孔桩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护壁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作护壁,一护到底。第一节护壁必须高出自然地坪30cm,壁厚不小于20cm,桩小于1.2 米的,平均壁厚不应小10cm;桩径大于1.2 米的,壁厚要适当增加。

500元/处

2

桩周边防护

为防止孔口地面作业人员掉入桩孔内,在无人施工时必须将孔口予以封闭。必须在孔口设1 米左右高的护栏。

100元/处

3

桩周边堆土

挖孔运到地面的土石应暂堆在距孔口边缘1 米以外,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 米,并应及时运走。

100元/处

4

毒气检测

作业前应用毒害气体检测仪对孔内气体进行检测

100元/处

5

通风要求

孔径小于1000mm、孔深超过5 米以后,应先通风,风量要足,不应小于25l/s。

300元/处

9.1.3.2基坑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基坑施工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200元/处

2

基坑周边排水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排水设施,并排水顺畅。

200元/处

3

基坑周边防护

基坑开挖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1.2米高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100元/米

4

基坑周边堆土

槽、坑、沟边l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设备。

500元/处

9.1.4外脚手架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脚手架方案的提交

总包单位必须在外脚手架搭设前一月内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脚手架搭设方案。

500.00元/栋

2

脚手架的搭设

脚手架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实施。

1000.00元/栋

3

脚手架实施过程的监控

脚手架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组件必须符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

200.00元/处

4

外挑工字钢规格符合要求

必须严格依照审批通过的外架方案实施。

1000.00元/处

5

外架卸料平台搭建

必须严格依照外架体系和卸料平台方案进行实施。

500.00元/处

6

模板支撑体系及外架卸料平台的验收

模板支撑体系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砼浇筑。外架卸料平台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才能投入使用。

500.00元/次

7

外架堆放材料

必须及时运转外架堆放的材料,严禁长时间堆放材料(1个工作日内),严禁超载,未固定材料必须当日从外架运走。

500.00元/处

8

防护棚

高层建筑每十五层必须增设挑出外架4米的双层硬防护架,8-14层的建筑必须设置一道。

1000.00元/栋

9.2 总包单位应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 ,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以下不安全作业环境,将进行单项处罚,处罚金额(100.00——1000.00元)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脚手架使用前需经验收

脚手架有验收合格记录和标示,验收合格标示必须挂在搭设区间上,标明荷载数据、验收责任人、联系方式。

500.00元/栋

2

脚手架安全网不低于施工面

外架脚手架必须高于施工作业面1.2米。

200.00元/栋/次

3

脚手架铺脚手板

外墙作业区域必须满铺脚手扳。

200.00元/栋/次

4

密目网张挂严密

外架密目网必须张挂严密牢靠。

100.00元/处

5

满堂架与外架相连

内架体系与外架体系严禁相连。

100.00元/处

6

外架定期巡检记录

必须建立外架的定期巡检记录和维护记录,

100.00元/次

7

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

严禁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

1000.00元/处

9

施工安全通道

施工安全通道要求标示醒目、双层硬防护,高层外挑从外墙处至少6米。

200.00元/处

10

临边、洞口

临边、洞口防护必须按要求防护。

100.00元/处

11

各类加工区

施工现场的各类加工区必须配置灭火器、操作规程、加工区标示等,位于总平上的加工区必须设置双层硬防护。

200.00元/处

12

气瓶

氧气、乙炔存放、运输、使用时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范。

100.00元/次

9.3总包单位应进行教育并严控施工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以下不安全行为,将进行单项处罚,处罚金额(50.00——500.00元)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三宝使用

总包进场一月内必须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品牌及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500.00元

现场人员必须佩带、使用经审查合格的品牌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50.00元/个(处)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按照规定正确设置安全网。

50.00元/人

2

酒后上班作业

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

100.00元/人次

3

打架斗殴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

100.00元/人次

4

无证上岗

施工现场特殊工种要求持证上岗。

500.00元/人

5

在高空抛物

施工现场严禁在高空抛、扔材料和物件。

200.00元/次

6

焊工作业时配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焊工作业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100.00元/人次

7

穿戴不规范服装进入施工现场

穿高跟鞋、拖鞋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0.00元/次

10罚款和教育规定

10.1罚款责任相联性规定

处罚金额责任主体单一的由责任主体自行承担;当责任主体不单一时,主要责任主体单位承担对应处罚金额;连带责任主体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主体单位处罚金额的30%。如:分包单位为了便于施工拆除了总包单位做好的防护、或擅自接电等,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包单位承担管理、监督不当的连带责任,处罚金额为分包单位处罚金额的30%。

10.2安全教育规定

1)各工种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举行有监理参加的安全教育会议,每半月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强化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代人对安全教育记录签字。违反要求处罚200元/次。

2)每次处罚2000元以下的被罚款单位或个人,总包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责任单位必须书面汇报教育心得。

3)每次处罚2000——5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必须停工半天,内部学习整顿,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4)每次处罚5000元一1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所在的标段必须停工1天,由标段所在的总包单位组织内部学习、整改,并向监理、甲方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5)每次处罚10000元——100000元的罚款,全项目停工2天,全项目进行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整改完毕后经复检合格后方可复工。甲方保留对责任单位的工期索赔权力。

第4篇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是一种使用工作笼(吊笼)沿导轨架作垂直(或倾斜)运动用来运送人员和物料的机械升降机。sc型齿条传动升降机是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使用最普及的升降机。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市场蓬勃兴起,全国各地出现了越来越多地高层建筑,升降机由于能够垂直方向层层停靠,人货双用,广泛地被运用到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如何确保即载人又载货的升降机的安全使用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一、近期的一些背景情况

2008年10月份至12月份短短的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先后发生了3起升降机坠落事故,分别是:四川成都“10.15”较大安全事故,造成7死1伤;福建霞蒲“10.30”重大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湖南长沙“12.27”重大安全事故,造成18死1伤。这些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给人民的生命和国家的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

2008年1月28日建设部发布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规定》明确开始实施时间为2008年6月1日,《规定》全面地、系统地规定了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规定》了有2个特点:一是明确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方面的安全职责;二是详细明确地规定了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罚手段。《规定》的发布与实施说明建设主管部门的对于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建筑升降机)安全生产的重视,而如何将《规定》落到实处,如何调动各方力量,让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尤其是建筑升降机的安全生产提上一个新的台阶,还仁道致远。

二、升降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工作

借《规定》的颁布与实施的机会,开展对升降机安全生产的多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我们都知道工人进工地都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升降机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也可以采用“三级安全宣传”。

第一层次是建设主管部门的宣传工作,主管部门的宣传工作带有强制性、全面性的特点;采取的手段也有多样性:如继续再教育、岗位培训、安全大检查、工程相关手续的办理等等,都可以对升降机安全生产的进行宣传,让从事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各人员都意识到升降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第二层次的宣传工作是从事工程建设的各主体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机械检测单位、安装与拆卸单位、租赁单位。他们是《规定》落实到位的主要力量,第一层次的宣传工作是广而粗的,本层次的宣传工作是具体而详细的。他们可以抽出更大地精力、人力、物力开展宣传工作。他们的宣传工作也可以结合一些手段,例如:升降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所属项目部及相关人员考核的重点内容、企业资金统筹安排的倾向、专项安全检查等等。

第三层次是施工现场项目部的宣传工作,他们是《规定》落实到位的关键。他们的宣传的对象就是升降机安全生产的实施者,包括各种特种作业工人,安全员,监理人员等等一线力量。应该以项目经理与总监为首,调动可以调动的力量,对升降机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常抓不懈。

三、升降机安全专项方案编审及落实

1) 专项方案的编审:现在要求每个项目的升降机都须要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并进行审批,做到这一点不难。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专项方案的针对性不强,一个施工单位所属的不同的项目,其方案经常是大同小异,没有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2) 专项方案的落实:方案的落实到位是对升降机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很多安全隐患甚至安全事故都是因为未严格按专项方案执行,例如升降机的自由高度太大,安装拆卸时没在地面设置警戒区,双笼升降机一吊笼在维修另一吊笼却在运行,超载等等。

四、抓好升降机关键部件的检测验收及日常保养维护工作

防坠安全器是施工升降机上重要的一个部件,升降机就是因为配备了防坠安全器,大大提高了安全系数,才可以做到即载物又载人。《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jgl21—2000)规定,“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只能在有效的检验期限内使用。安全器的有效的检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安全器无论使用与否,在有效检验期满后都必须重新进行检验标定。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的寿命为5年。”一般情况下很多地区把要求都有所提高,一般把检验期限提到每年一次,不论使用与否,到检验周期必须检验,出厂五年不管其好坏都强制报废。另外还要求升降机在使用中的必须每三个月就要进行一次坠落试验,以检验防坠安全器的性能。坠落试验的要求是很明确的,但真正落实情况不是很理想。防坠安全器好坏在日常运行中是无法确定的,只有通过送检和定期试验两种途径才能判断。只有确保升降机在日常运行中防坠安全器的性能,才能做到将恶性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

升降机的安全开关都是根据安全需要设计的,设有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和防松绳开关。一些工地上为了省事将一些限位开关人为取消和短接或损坏后不及时修复,就等于取消了这几道安全防线,种下了事故隐患。例:吊笼上各门亦均有限位开关,当任何一门有异常开启时,吊笼均不能启动或立即停止运行,吊笼要装载长东西,吊笼内放不下需伸出吊笼外,而人为取消门限位或顶门限位,这种违章作业是拿人生命开玩笑的,为了避免事故隐患的发生,应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升降机维护和操作人员定期检查各种安全开关的安全可靠性,杜绝事故的发生。

升降机的附墙杆件用来使轨道架与建筑物附着连接,以保证轨道架的稳定性。《规定》要求“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附墙杆件应按照厂家出厂说明书要求的材质、规格设置,不应任意更改。附着杆间距应符合说明书要求,一般为6m一道;附着杆的连接方式及紧固方式应按说明书要求执行,不应随意变更。安全检查过程中经常会发现,存在着用钢筋代替螺栓,钢筋两端分别焊个钢筋头代替锣帽、现场自制附墙杆未经计算未经原厂家认可等等现象。这种做法是必须禁止的。

五、做好升降机的安全使用工作

做好升降机的日常的正常使用工作是保障升降机安全生产的关键要素之一,主要是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减少直至杜绝特种作业人员的违章作业;升降机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与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规定》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这一点明确了建筑工地上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从发证到日常的监管及证书的复审都归口到建设主管部门,这样有利于建设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动态地监管。

1)建设主管部门把好发证关,从严发证。特种作业人员由于其从事工作的特殊性,其违章作业可能对自己、甚至到他人产生重大危害的后果。从严发证,让一些不合适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人员,绝之门外。

2)建立并完善对特种作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特别是违章作业:包括政府监管、监理单位的监管及施工单位的管理。

3)做好继续再教育,加强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避免违章作业的发生。原来建筑行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发证机关比较混乱,有劳动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电力公司,唯独没有建设主管部门的;发证部门与日常监管部门的脱节,对于日常的培训与再继续教育工作带来了难度,归口统一以后,有利于主管部门抽调本行业的专家有针对性的对他们进行培训及强制性的继续再教育。

4)做好操作证的复审及动态管理工作;对于那些安全意识淡薄,不合格不称职的人员进行强制性再教育,对于少数的屡教不改的人员坚决淘汰。此项工作不仅要主管部门下狠心,下大力气;更需要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大力配合,毕竟主管部门受人力物力的限制,很难做到面面俱到,而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行为更加地了解。

第5篇 安全环保文明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明生产现场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突显安全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安全网络体系的支撑作用,进而强化装备部生产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装备部业务范畴内以及相关联的外协单位。

3、职责

综合科代表装备部对生产单位安全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原则

4.1本考核办法主要以责任人为主体,但对于单位行为,责任主体为单位集体;

4.2安全管理过程中处罚的所有金额由部办公室设为独立安全基金管理,奖励可从此处进行发放。

5、内容

5.1奖励

5.1.1装备部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由综合科按川钒钛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奖励标准规定,将考核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业务部门审定后实施奖励。

5.1.2装备部继续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工作竞赛。凡当年在安全生产工作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个人,车间在年终予以表彰奖励。

5.1.3在各检(抢)修工程中,对及时排除事故险情,消除各作业部位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由综合科报请装备部主管领导予以加奖。

5.1.4装备部当年杜绝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在年终总结表彰时,对装备部安委会成员和各车间行政正职予以一次性奖励。

5.1.5凡当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装备部在评选安全先进个人、先进生产(工作)者或晋升工资时,予以优先考虑。

5.1.6以季度为周期,车间未发生任何事故及违章情况的,由综合科上报装备部主管领导后,对车间安全员及车间主任给予奖励。

5.2文明生产、定置管理检查考核

有下列不合格情形,考核车间100-200元/项,若引发安全事故者加倍考核。

5.2.1生产现场、休息室、储物间的卫生情况。

5.2.2备品备件挂牌、摆放情况。

5.2.3抢、检修项目施工期间及施工后现场卫生情况。

5.2.4《安全管理作业文件》当中的其他文明生产相关规定。

5.3安全管理违章处罚

5.3.1无安全协议、安全措施、开工通知单、多单位联合施工平面图或未组织员工学习所订安全协议、措施,就催促员工进场作业的,处罚责任人500 元。

5.3.2承担突击性抢修(抢险)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实施前,未及时会同甲方人员向检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制订(含草签)安全协议、措施的,处罚责任人500元。

5.3.3开工前虽订有安全协议、措施,经实施发现不能确保作业者的人身安全时,有关管理人员必须及时修订,并落实好各项临时性防范措施。凡因安全协议、措施不落实导致的各类事故,处罚责任人500元。

5.3.4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实施期间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与管理有关的人身、设备、交通、火灾事故(含险肇事故),处罚责任人500元。

5.3.5经各级安全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定验收人)原则进行整改。凡在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应下发“停工通知书”停工整改,并处罚责任人300元。

5.3.6各临时或固定作业场所出现的“三违”行为(含各种粗犷型危险作业方式),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视而不见、见而不管者,每出现一次处罚300 元;对“三违”人员处罚200元。

5.3.7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含班组长),每出现一次违章指挥,处罚500元。作业者拒绝执行违章指令遭到报复的,公司加倍处罚违章指挥责任人。

5.3.8在各检(抢)修工程中,凡因管理原因造成水、电、风、气接点失误,导致人身伤亡(险肇事故)的,处罚责任人500 元。

5.3.9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方面,未经公司主管业务部门、主管经理和川钒钛安环处审查同意,擅自扩大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含低值易耗品)发放范围与标准的处罚责任人300元。

5.3.10车间(工段)无正当理由未组织周一安全活动,每缺一个活动日处罚责任人200 元。

5.3.11班组长未针对当班检修(施工)任务召开班前会,就催促员工进入现场作业的。处罚责任人200 元;活动与记录不同步,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 元;公司下发到班组的安全生产通报与安排,班组从收文之日起三日内未组织员工学习和实施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 100 元;川钒钛和机制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未及时向员工传达贯彻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 100 - 300 元(以班组活动记录为准)。

5.3.12对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必须按川钒钛相关要求和机制公司规定的内容进行,并经严格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未经教育或虽经教育不合格就安排下一级教育或上岗作业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300元。

5.3.13对装备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办证和复审换证工作,必须严格按gb5306 - 85 规定实施。凡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考试不合格就安排上岗者,处罚责任人300元;管理人员未按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复审换证的,处罚责任人 200元;持证者本人不按期参加复审换证的,处罚 200元。

5.3.14装备部安全监督检查时,在考核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安全活动“四件事”(即: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检查、违章违纪及隐患登记)和开好班前会的“四句要领”(即:针对当班生产任务,讲具体安全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互保对子)时,被考核者答对不足 80 %的,处罚 100 元;拒绝考核者处罚300 元。

5.3.15装备部综合科在查处“三违”人员和事故责任人时,凡管理人员(含班组长)为其“说情”者,处罚300 元。

5.3.16发生事故(含微伤和险肇事故)隐瞒不报者,处罚责任人500 元。

5.3.17不服从安全人员管理、不听劝阻、野蛮作业、拒不执行安全管理人员指令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单位1000元。

5.4违章作业处罚

5.4.1发生一般及其以上违章作业(含重大险肇事故责任人),无论哪一级查处的,都必须停工对其进行安全态度、安全责任、安全技术、安全生产共同守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目标等内容的教育,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三违”人员在停工接受安全生产再教育期间,不论工资高低,每人每天发给30 元生活费。

5.4.2发生轻微违章(指员工进入作业现场所戴安全帽未系绳、考核一般安全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答对不足80 %和未按时参加周一的安全活动等),处罚责任人100元。

5.4.3发生一般违章(指员工在生产检修中,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协议和措施,出现了危险作业方式或导致了物的不安全状态)、一般险肇(指可能发生一般人身伤害事故,一般设备、火灾、交通事故而尚未造成),对责任人处罚200 元。

5.4.4发生严重违章(指员工在生产检修中,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和施工安全协议、措施的行为)、重大险肇事故(指可能造成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火灾事故而尚未造成),对责任人处罚300 元。

5.5重复违章处罚

5.5.1当年内再次发生一般违章或一般险肇事故,处罚责任人200 元。

5.5.2当年内出现第三次违章或险肇事故,无论其违章性质轻重,一律按下岗处理。

5.6事故处罚

5.6.1工亡事故考核

发生工亡事故,参照《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安全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考核。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须接受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并接受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5.6.2发生重伤事故考核

定义:事故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身体部位功能无法恢复,未造成死亡的。

发生重伤事故,参照《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安全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考核。

5.6.3发生轻伤事故考核

定义:救治费用在4000元以上,不属于重伤事故定义范围内的。

轻伤事故指标全年控制在11人以内,其中:炼铁维保车间:≤2人,炼钢维保车间≤2人,轧钢维保车间≤2人,炉料维保车间≤3人,动力能源维保车间≤1人,机修车间≤1人。

发生轻伤事故,在全年指标范围内的,处罚第一责任人500元/次.人、分管负责人400元/次.人、事故责任人200元/次.人、车间安全员200元/次.人、工段长300元/次.人、班长200元/次.人、其他连带责任人酌情进行考核。超出全年轻伤指标的在上述基础上加倍处罚。事故发生单位应做好信息公示,使被扣款班组员工知晓、理解。

5.6.4发生轻微伤事故的考核

定义:事故救治费用在4000元以下(不含4000元),不属于轻伤事故定义范围内的。

发生轻微伤事故,处罚第一责任人200元/次.人、分管负责人200元/次.人、事故责任人100元/次.人、车间安全员100元/次.人、工段长100元/次.人、班长100元/次.人,轻微伤不列入装备部事故指标考核。

5.6.5重大险肇事故

定义: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的但未形成人身伤亡不良后果,情节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事故。

发生重大险肇事故的,处罚第一责任人800元/次.人、分管负责人500元/次.人、事故责任人200元/次.人、车间安全元200元/次.人、工段长300元/次.人、班长200元/次.人。(发生一般险肇事故的,在此基础上减半考核)

5.6.6对隐瞒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发生事故(含险肇事故)隐瞒、拖延不报,故意破坏或仿造事故现场的,须接受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并接受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5.6.7事故报告流程

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员应立即口头报装备部综合科,在24小时内向综合科进行书面申报,需提交工伤事故报告(工伤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纠正预防措施),由装备部综合科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经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装备部办公室进行工伤申报。

5.7其它处罚

5.7.1凡川钒钛生产部安全环保科来我部门查处的违章人员,已将责任和罚款落实到人头的,本部门不再处罚;责成装备部处罚的,仍按本标准有关规定处罚。

5.7.2凡装备部员工,进入临时或固定作业场所,无论领导安排工作任务与否,

未按规定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具)者,处罚100 元。

5.7.3堵塞施工安全通道或未按综合科指定的时间、地点,倒运备品(件)和清除各作业部位的废物,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或影响了厂容厂貌者,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300元。

5.7.4川钒钛生产部安全环保科进行厂容厂貌检查,每扣装备部厂容厂貌一次,扣责任单位奖金300 元。

5.8违章处罚管理

5.8.1无论哪一级查处的违章,均由“三违”人员所在单位书面上报装备部综合科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并建立台账。凡属装备部查处的“三违”人员,综合科将处罚通知单报送装备部办公室,在当月工资中体现,划入安全基金。自查“三违”人员罚金由本单位建档,由办公室单独立帐管理。二级单位的罚金一律用于安全生产奖。装备部综合科要定期检查罚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8.2对“三违”人员的经济处罚,罚金必须落实到责任人,不准集体分摊。凡未将罚金落实到责任人的,装备部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5.8.3出现的交通违章、肇事,比照本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5.9报告和记录

5.9.1检查与考核

(a)综合科每月全面检查考核一次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b)大中修期间每天分别由各级安全、工程管理人员检查考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5.9.2接受川钒钛公司生产部安环科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a)由综合科在每月第一周的安全例会上通报检查考核情况。

(b)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由综合科书面呈报主管经理审批后执行,

并存档备查。

5.10指令

5.10.1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按500元/次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10.2对于在安全检查过程中不配合检查、敷衍应付的个人,按200元/次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注:以上考核项目中凡涉及相应管理人员的,将对相应的管理人员作连带责任考核。

6、安全基金

装备部安全环保文明生产工作中的过程考核、事故处罚等全部纳入安全考核基金。每月或季度提取40%用于当月或季度奖励,其中20%奖励综合科安全管理;20%奖励无轻伤及以上事故的车间安全员,由综合科依据各车间安全环保文明生产管理难度及成效予以适当激励。剩余款项累计用于年度安全环保文明生产激励。

第6篇 生产用气体钢瓶安全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气体钢瓶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气体钢瓶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46 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 职责

2.1 物资部门负责生产用气体钢瓶的管理,负责气瓶的送装、保管、发放和回收。负责气瓶的标识及附件配置和定期检验。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气瓶使用期间的管理。

2.3安监部负责生产用气瓶的安全监督。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气瓶的标识:

3.2本公司共有五种气体钢瓶,分别装氧气、二氧化碳、乙炔。

3.3 气瓶颜色及喷涂标准,见下表:

序号

钢瓶内气体名称

瓶体颜色

喷字颜色

1

氧气

天蓝色

黑色

2

二氧化碳

灰色

黑色

3

乙炔

白色

红色

氩气瓶

灰色

绿色

氮气

黑色

黄色

3.2 气瓶的要求

3.2.1 进入本公司的气瓶上必须有进入本公司的气瓶上必须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规定的钢印代号,否则不能进厂使用。

3.2.2 进入本公司的气瓶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的气瓶,试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接收气瓶时,应检查印在瓶上的试验日期、试验机构的鉴定。

3.2.3 气瓶的外部观察,无严重腐蚀或严重的机械损伤,有明显正确的漆色和标志,而且安全装置齐全。

3.2.4 气瓶的瓶帽及套圈应齐全,气瓶上必须装有两道防震圈。

3.2.5气瓶颜色及喷字颜色应按公司统一规定,上部应印制统一的“丰鹤发电公司”字样。气瓶在保管、使用中,严禁改变气瓶的颜色和标志,以防止误充气。

3.3 气瓶的入库验收、保管、发放、使用和回收

3.3.1本公司所用气瓶由物资部门统一购买,并负责质量验收和保管。

3.3.2气瓶应在专用库房存放,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由物质部定期检查库房安全防护措施及设施合乎要求,存放的气瓶必须有一定的富裕量,不能影响生产使用。

3.3.3运行使用的气瓶,用完后由运行人员做好记号,及时通知物质部门回收。检修使用的气瓶,由使用单位及时回收,交至物资部门。

3.3.4生产现场用气瓶存放地点应有醒目的存放标示牌,标明空瓶和有气瓶。

3.3.5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氧气、乙炔瓶使用中保持8米的安全距离,乙炔瓶不能平放在地上。

3.3.5现场使用气瓶时,应注意保持瓶体清洁,避免粘上污物、特别是油污,不得乱涂乱画,更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志。

3.3.6 运行用二氧化碳气体,要提前报计划,以便有充足的富裕量。

3.3.7 气瓶库房内应分类摆放,标志明显。空瓶和充满气的瓶应分开。

3.3.8气瓶的使用要求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规定执行。

4 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安监部进行检查与考核。

4.2违反本标准中的任意一项,扣50—500元。

第7篇 中建五局安全生产管理奖罚规定

中建六局安全生产管理奖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先进,督促落后,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工程局《项目管理手册》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程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局对全局各单位、项目、部门及个人的奖罚,局属各单位可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工程局设立专项安全基金账户,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项目、部门及个人。

第四条基金的来源,一是工程局注入部分资金,二是将各类违章罚款纳入基金。

第五条工程局每年对所属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确定年度安全优胜单位和部门;每年由各单位上报符合本奖励规定的项目及个人,上报工程局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对项目的处罚在检查期间或检查后直接下达处罚单,对单位的处罚由局安全生产管理部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工程局安全生产管理部是本规定的奖罚确认主体,工程局财务资金部是奖罚执行主体。

第二章奖励

第八条安全优胜单位奖

本年度内未发生重伤事故及死亡事故,所属项目在安全检查中无重大安全隐患,无重大违规行为,未受到重大投诉,完成年初制定的创建文明工地预定指标,奖励2000元。

第九条安全优胜项目奖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受控,文明施工整洁有序,在各级安全检查中评价良好,获得市级文明工地,未发生安全事故,奖励1000元。

第十条安全优胜部门奖每年在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奖励1000元。

第十一条安全优胜个人奖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个人,给予奖励1000元。

第十二条安全革新成就奖

推广先进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先进、科学的安全施工技术,促进施工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取得了突出成绩的单位或项目,给与奖励1000元。

第三章处罚

第十三条施工队伍进入现场,必须审查其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签订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施工资质不符、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的,责令整改,罚款500元。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及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或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佩带胸卡,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教育上岗的,责令整改,每发现一人罚款20元。

第十五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针对性不强、交底不全面、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未履行当事人签字手续的,责令整改,罚款500元。

第十六条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或执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反此项规定的,责令整改,罚款500元。

第十七条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安全例会无记录,记录在册的隐患没有按时整改,事故隐患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的,罚款500元。

第十八条分包作业队伍应按以下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人数50人以下的,应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应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持证上岗并佩带明显标志,违反此项规定的,罚款500元。

第十九条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持证上岗,1万平米以下的项目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1-5万平米的项目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米以上的大型项目应设置安全总监,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员,并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组成安全监督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违反此项规定的,罚款500元。

第二十条脚手架、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经主管部门和监理审批后,方可施工,超过5米的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还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违反此规定,责令立即整改,罚款1000元。

第二十一条脚手架、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未按标准及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每项罚款1000元。

第二十二条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证书过期的,每发现一人罚款200元。

第二十三条无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布置图,现场未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安全标志的,责令整改,罚款200元。

第二十四条现场市区主要路段未设置高于2.5米的围挡、一般路段未设置高于1.8米的围挡,或围挡不连续、不封闭;进出口未设置大门,无门卫和门卫管理制度的,每项罚款200元。

第二十五条施工道路不畅通,无排水设施、排水不畅通,现场有积水,材料堆放混乱,易燃易爆品未分类存放的,责令整改,罚款500元。

第二十六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违者一经发现,每人罚款20元,现场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视为管理缺陷,罚款500元。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系好安全带,违反此规定每人罚款100元。

第二十八条采购进场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钢管、扣件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违反此规定罚款500元。

第二十九条'四口'、临边无防护或不按规定标准防护,达不到严密、牢固的,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

第三十条每班必须配备一名以上持证电气专业人员,负责现场中的电气安装、监督检查、维护,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违反此项规定,罚款500元。

第三十一条现场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漏电保护器、配电线路、外电防护等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的,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或屡次违反规范的,罚款1000元。

第三十二条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安拆单位资质不符,无安拆方案或方案未审批而擅自施工的,责令立即停工整改,逾期不整改,每项罚款1000元。

第三十三条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证件不齐,未办理验收、检验、备案手续,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罚款1000元。

第三十四条大型机械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无运转、检修、保养记录等,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元。

第三十五条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的各楼层卸料台口必须设置统一的安全门,发现未按规定安装安全门,或有安全门未关闭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第三十六条司机无证上岗,违章操作,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缺失或失灵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罚款1000元。

第三十七条各类小型机械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防护设施不齐全,责令停止使用,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罚款500元。

第三十八条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区防火制度不健全,防火责任制未落实到人,消防器材、设备、材料存放、维护、管理不当或消防措施不符合要求,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罚款1000元。

第三十九条现场临建未办理消防验收,作业区与办公区、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隔开的,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罚款1000元。

第四十条明火作业无审批手续,动火无监护人和监护措施,责令整改,罚款1000元。

第四十一条食堂、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无卫生责任制,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食堂内存放煤气罐,责令其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每项罚款500元。 第四十二条在建工程内住宿,民工生活区内各类供电线路混乱,未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冬季民工宿舍内使用电炉、电褥,无安全取暖措施或采用明火取暖的,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罚款1000元。

第四十三条因施工扰民受到重大投诉,安全不达标、施工现场混乱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罚款5000元。

第四十四条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工整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不及时反馈的,罚款1000元,整改不彻底、反馈的内容不真实,罚款2000元,工程局或政府部门提出隐患整改,逾期不改的,或虚假回复,仍违规施工的,罚款5000元。

第四十五条发生重伤事故,项目负有主要责任的,罚款5000元,单位负有责任的,罚款5000元;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对项目和单位各罚款10000元。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项目和单位,加倍处罚。

第四十六条以上各类罚款,由局安全生产管理部下达处罚单

,三日内无陈述和申辩的,或陈述和申辩的理由经主管领导和部门裁决,不能改变处罚决定的,责任单位必须将罚款于一周内交到局财务资金部,存入专项安全基金账户,逾期不缴纳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由局财务资金部对责任单位直接扣除。

第四十七条奖罚款项在局财务部门设立专项管理台账,局安全生产管理部建立安全奖罚台帐,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罚款只能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励,不得挪用。

第四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奖罚的补充规定并报局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

第四十九条发生死亡事故,情节严重的,除进行罚款外,还将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本规定由局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8篇 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河口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望江花园”项目工程部

3.职责:监理公司负责落实日常的管理工作,项目工程部巡查并执行处罚规定。

4.1安全管理

若存在以下安全隐患,每项罚款500~2000元。

4.1.1开工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专项方案应包括:外脚手架搭拆方案;塔吊、井架安拆方案;施工用电方案;高支模方案;土方开挖及深基坑支护方案;各项方案需经监理机构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各专项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编制内容。没有专项方案的每一项罚款处理;有方案没有审批的每一项罚款处理。

4.1.2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应提交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经监理机构审查并报劳动部门验收取得准用证。没有经过劳动部门验收和准用证不得使用,违者罚款处理。

4.1.3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处理。

4.1.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上岗证的罚款处理。

4.1.5新员工入场施工单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并将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记录报监理机构。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每次罚款处理。

4.1.6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的每人罚款处理。

4.1.7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未系者每人罚款处理。

4.1.8严禁在施工现场穿拖鞋、裙子和赤膊施工。违反者将每人罚款处理。

4.1.9非特种作业人员不许攀爬井架,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0施工用井架不许搭乘人员上下,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1四口及五临边应做好防护,不合格每处罚款处理。

4.1.12严禁在施工现场喝酒、赌博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如施工确实需要使用明火,需向甲方工程部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4严禁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旁吸烟,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5施工现场应有防火措施、设置防火器材和工具并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6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没有标牌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7在建工程外侧应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并应超过施工高度1.5米,安全网应是安全监管部门准用产品。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8外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硬化并设扫地杆和排水设施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9建筑物内严禁利用门窗框、栏杆、楼梯扶手等搭设脚手架,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0建筑物应设置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上下人行通道,没有通道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1施工现场的塔吊、井架必须安装保险装置、避雷装置和通讯装置,未安装的每台罚款处理。

4.1.22卷扬机钢丝绳要经常检查,发现钢丝绳有老化、锈蚀、缺油等现象要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罚款处理。

4.1.23搅拌机作业平台应当稳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应达到使用安全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每项罚款处理。

4.1.24电锯应设置防护罩和防护挡板,防护罩和防护挡板缺一项罚款处理。

4.1.25楼层卸料平台要设置防护门,地面进料口要搭设防护棚。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6施工机械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7配电箱应采用一机一闸,门、锁、防雨措施齐全,配线整齐。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8电线电缆过道应有保护,电杆上要有横项、绝缘子,不得将电线架于脚手架上。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9电线电缆不得有老化、破皮、绝缘差的现象。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0潮湿作业及手持灯应当使用36v安全电压,未使用36v安全电压的每处罚款处理。

4.1.31施工和生活照明用电线路乱接、乱拉、无插头,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元处理。

4.1.32保险丝与机械设备容量应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3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保护措施,故意隐瞒不报和措施不得力的罚款处理。

4.2文明施工的管理,

若存在以下不文明施工现象,每项罚款500~1500元。

4.2.1施工现场入口处应挂五牌二图,无五牌二图或内容不全的每处罚款处理。

4.2.2开工前应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安排围墙、办公生活区、工程材料、构配件、加工场、塔吊、井架、施工电梯、施工道路、洗车槽、临时水电线路、通讯线路等的平面位置,经甲方和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按图布置,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改,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更改。没有平面图或平面图没有经过审批罚款处理,没有按图布置的每处罚款处理。

4.2.3施工现场应当封闭管理,入口设置洗车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洗枪,

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在洗车槽内清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排水应经沉淀后才能排出,违者罚款处理。

4.2.4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当畅通,场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2.5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垃圾池,施工和生活垃圾分别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出现脏、乱、差的,并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处理。

4.2.7施工现场应设置厕所。不设厕所或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处理。

4.2.8施工现场应有防尘防噪音措施,夜间未经许可不得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的物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9市政道路上禁止行驶履带式机械,如确需通过,经市政主管同意并采取措施方可通过。违者每次罚款处理,并承担修复费用。

4.2.10禁止在人行道与环境铺装面上行驶任何机动车辆,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11不得在水泥路面上、楼地面上堆放砂浆和混凝土,应使用灰槽。天花、墙面抹灰时铺彩条布保护地面。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2在楼层施工时要做到工完场清,垃圾要清运干净,机械、工具排放整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3不得从高空、门窗洞口倾倒垃圾、杂物等,违者每次罚款。

4.2.14不得在现场和楼内随意大小便,在墙面上乱写乱画,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处理。

第9篇 钢筋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钢筋作业相对的安全风险较小往往使人忽视对它的安全管理工作,反之如果我们不加以重视和管理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我们更该加强对该工作的安全管理。

1、在对8mm——10mm圆盘钢筋下料拉伸取直时作业人员应检查夹具和钢丝绳的状况是否良好。在工作操作过程中上夹具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相互呼应保持高度的精神状态,做好防护工作,以防夹具松弛,钢筋弹出发生安全事故。

2、半成品弯曲加工使用机械时,一定严格按照该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不可违章蛮干,用弯曲机弯曲较粗较长的钢筋时,需要他人或多人协助时弯曲机操作人员每次起动机械时要提醒大家步调一致,协助人员思想要高度集中,不得嬉戏打闹和干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

3、使用切断机时切断机起动后,严禁在刀口前测量尺寸和标记以防伤手。

4、切断机切断钢筋时,严禁短于300mm进行切断,切断钢筋时,严禁用手在切断口处取料。

5、切断钢筋时严禁多根同时切,切断钢筋的直径不能大于刀头伸缩的20%。

6、切断机的使用应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7、钢筋工在绑扎梁体时不得穿高跟鞋,上下模板时应从模板端部上下模板,绑扎完钢筋后所剩的钢筋和工具不得随意扔下,人员下模板时,应有秩序,不得拥挤、争抢以免发生坠落事故。

8、钢筋工在现场施工时,作业负责人应环顾四周,观察其它施工工序,对本工序是否存有安全隐患,如果有的话必须通过协商后决定是否能继续工作,否则,就要从安全角度考虑停止本工序工作。

第10篇 投资管理处安全生产职责

2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

23.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23.3做好公司的投资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监察等方面工作,加强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3.4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费用落到实处;

23.5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职工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23.6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要求;

第11篇 危化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2*15)

1.既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a.防灾减灾工作b.安全生产应急管理c.防汛抗旱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

a.实施监督b.签订安全责任书c.定期组织演练

3. 在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现场,疏散人员可通过旗帜、树枝或利用手帕等迅速辨明风向,并向()撤离。

a.上风向或侧风向b.下风向或侧风向c.低洼处

4.以下哪种情况不宜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

a.触电后停止呼吸的b.高处坠落后停止呼吸的

c.化氢中毒停止呼吸的

5. 如果是遇湿易燃物品发生火灾,禁止用()灭火。

a.水、泡沫灭火器b.干粉灭火器c.沙土

6. 当被烧伤时,正确的急救方法应该是()。

a.以最快的速度用冷水冲洗烧伤部位b.立即用嘴吹灼伤部位

c.包扎后去医院诊治

7. 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

a、安全教育制度 b、安全检查制度c、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d、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a、在8小时内b、在4小时内c、在1小时内d、立即

9.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

a.方针b.方向c.范围d.关键

10.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

a.生产工艺 b.设备设施c.人员d.作业环境

11. 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

a、领导批准后可以执行 b、拒绝执行

c、有条件的执行 d、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可以执行

12. 人本原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包括三个原则,下列不包括在人本原理中的原则是()。

a.激励原则b.动力原则

c.能级原则d.安全第一原则

13. 以下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是()

a、炸药 b、亚硝酸钠c、漂白粉d、氯化钠

14.在火灾中,由于毒性造成人员伤亡的罪魁祸首是(),火灾中约有一半的人员死亡是由它造成的,另一半由直接烧伤、爆炸压力及其他有毒气体引起。

a cob co2

c sod cl2

15.下列属于机械伤害的是()。

a 物体打击 b车辆撞伤

c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d机械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

二.多项选择题(3*10)

1. 安全标志分为()。

a禁止标志 b指令标志c警告标志

d 提示标志e.限制标识

2. 依据事故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下列安全对策中,主要着眼于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有()。

a.采用新材料b.设备隐患整改c.安全管理措施

d.安全教育培训e.构建安全文化

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大致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种。事中监督管理方式主要包括().

a.日常的监督检查 b.安全大检查c.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d.许可证审批 e.事故调查处理

4. 为防止人体接触漏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时发生触电事故,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是()。

a、穿好绝缘鞋 b、电焊手套c、保护接地d、保护接零

5. 灭火剂的选用原则,正确的是: ()

a、灭火的有效性b、对设备的影响c、对人体的影响。

d、灭火器的数量e、灭火器的等级

6.检修前的准备工作有:()

a.设置检修指挥部 b.制定检修方案c.检修前进行安全教育

d.检修前检查 e.现场措施布置

7. 生产性粉尘来源十分广泛,以下属于生产性粉尘的是。()

a .煤矿开采时所产生的粉尘b.煤炭燃烧时所产生的烟尘

c.熔炼黄铜时产生的烟尘 d.皮物、棉织物处理时产生的粉尘

e 清扫马路产生的扬尘

8. 消防四会内容是()

a会火灾事故认定标准b会报火警

c会使用消防器材 d会扑救初期火灾e会逃生

9.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指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a、同时安排b、同时设计

c、同时施工d、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 安全评价是一个行为过程,该过程包括()。

a.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b.评价危险程度

c.确定危险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 d.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三.判断题(1*10)

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2.劳动保护的对象首先是保护从事生产的劳动者。()

3. 安全技术措施是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实现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等生产条件本质安全的措施。()

4. 企业中对人身有害或污染劳动环境的设备无法改造时,交罚款后可以允许继续使用。()

5. 事故的发生是完全没有规律的偶然事件。()

6. 为了防止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到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按工作特点配套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可适当的向职工收取一定的费用。()

7. 险情严重时,职工无权停止作业,必须请示主管领导。()

8. 对可能触到的裸露电线,应在检修工作开始前拉开电源和上锁,并将该线挂上地线接地。()

9.危险是不可避免的,风险时刻存在。()

10.静电只有在带电体绝缘时才会存在。()

四.填空题(1*10)

1.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_______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律责任。

2安全生产五要素:安全文化、安全法规、_________、安全科技、__________.

3.《安全生产法》规定,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当从业人员超过______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对违反安规并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_____或_____________处分。

5.创伤急救时,遇有开放性骨折,并伴有大量出血,应先___,后____。

五.论述题(20)

纸浆车间主任发现纸浆池內浆液发黑绿,决定排浆清洗浆池,当时在场有4位工人。用鈇棍在池底部通洞排液,由于铁棍受卡阻而拔不出,刘某从顶部下池,刚到池底即感呼吸困难,浑身乏力,急忙爬上。並对他人说不能下去,但工人周某不信,再下池,沒走几步,大叫一声倒下,其余2人即下池救周某,然即也跌入池底。闻讯而来的孙某也下去救人。经抡救1人脱险,3人中毒死亡。

分析该事故产生的原因,事故性质是属于哪一类如何追究事故的责任,应如何开展整改措施

第12篇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体现“以人为本”, 树立“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企业经营理念,特制定本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员工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是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是工程达标投产的重要内容。努力创造一个施工组织周密、区域功能合理、现场整洁、安全设施完善、标志明显、劳动纪律严明、施工人员遵章守纪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就是严格贯彻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公司在工程施工中将大力倡导安全文明施工,致力于全面推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使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形成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化、安全文明设施标准化、现场施工条理化、现场物资堆放定置化、成品保护经常化,创建一流的施工现场,树立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良好形象。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3 职责:

3.1 公司安委会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

3.2 公司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3 公司安委会会同工会对本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 adss 在输电线路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1 施工准备阶段

4.1.1 施工前必须对工程进行认真调查,并有工程调查报告,工程调查完后三天内须将调查报告报送公司工程部存档。

4.1.2 施工组织设计(措施)中,必须具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专门章(节),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按要求对所承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实行具体管理、监督、指导、检查、评比,并负责对不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整改。

4.1.3 工地材料站应设在交通、通讯方便的位置,消防、防盗设施应齐全完善。

4.1.4 库房和堆放场地应清洁整齐,有安全标志牌、警示牌。材料堆放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并有明显的标识。

4.1.5 不合格的设备、材料要分开堆放和保管,并有明确标示,防止混用。

4.1.6 项目部驻地、施工队驻点、临时材料、机具库房应清洁卫生、整齐。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领用手续要齐全。

4.1.7 各工序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

4.1.8 项目开工前,项目部要与施工队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合同。

4.1.9 施工队长必须将施工队签订的集体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合同内容向施工人员宣讲,并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合同内容进行工作。

4.2 施工阶段

4.2.1 各项施工应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人力资源、安全设施的落实。

4.2.2 各项施工必须按施工图和施工措施进行,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2.3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进行,必须进行技术、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并形成记录。

4.2.4 施工场地布置合理,材料堆放必须整齐,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不能阻塞施工通道。

4.2.5 施工现场需设有明显工作区域,应挂牌施工,并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闲杂人员严禁进人施工区域内。

4.2.6 施工人员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衣着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4.2.7 施工队应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做到有有目的、有要求、有记录。要经常进行“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文明、交技术)。

4.2.8 现场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票内容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

4.2.9 特殊作业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2.10 在林区施工时,所有可能引起失火的火种、火源一律不允许带入施工现场。施工全过程应保证每基塔位没有施工垃圾(包括烟头、烟盒和塑料制品等)。

4.2.11场地必须设置安全围绳和安全宣传、安全标识牌。

4.2.12 严禁用扳手、钢丝钳代替榔头使用,严禁用白棕绳代替钢丝绳或安全绳使用。

4.2.13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器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4.2.14 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使用后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机具的完好和外观清洁。

4.2.15重要的架线跨越(公路、铁路、带电跨越电力线、通讯光缆线)施工、特殊施工项目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工程部审批。

4.2.16 架线所使用的施工机具要进行保养和检查并形成记录,张牵机等主要施工机具现场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在张力场及牵引场使用中的绞磨、滑车、绳索、地锚及其他起重机械、工器具要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4.2.17 张力场及牵引场要设置安全围绳和安全宣传、安全标识牌。

4.2.18 工序完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3 施工驻地

4.3.1 施工驻地(含项目部、施工队、合同工)及宿舍,须派专人每天进行清扫,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排水畅通,室内整齐有序,无垃圾,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应摆放整齐。

4.3.2 禁止私拉临时电源线,取暖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生活用的电源线应布局安全、合理、美观。

4.3.3 严禁赌博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4.3.4 现场项目部要求岗位职责、组织机构、形象进度表、晴雨表、工程路径图等上墙。

4.3.5 安全管理台帐、安全会议(活动)记录、工程技术文件、规程、规定、上级有关文件应摆放整齐齐全,以备各级部门检查。

4.3.6 厨房应清洁卫生,炊具应干净且须清毒,不提供生冷和霉烂变质的食物,炊事员须体检,持健康证。

4.3.7 施工驻地厕所卫生应清洁,并应有专人负责打扫。

4.4.2 试运前,应对全线进行清场检查,拆除搭设的临时接地线。

4.4.3 试运时相序标志和防护标志安装应正确、齐全、醒目。

5 过程:

5.1 管理、检查与考核

5.1.1 安全文明施工必须实行全过程、全员、全方位管理。

5.1.2 公司对安全文明施工实施宏观管理、监督、检查、指导、评比。在开工条件审查中,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工程结束后,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检查总结。

5.1.3 施工项目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管理机构要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正常开展。

5.1.4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安全文明施工负全责;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施工队负责人对自己责任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工会对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负直接管理责任。

5.1.5 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单位(项目部),由公司安检部门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单位(项目部),安检部门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5.1.6 监督检查的依据是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施工细则。

5.1.7 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评比每年进行一次。凡年度内发生一次人身重伤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则取消评比资格,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给予处罚。

5.1.9 经考核评比获优秀安全文明施工单位称号的,按公司责任制及有关管理规定给予奖励。

6 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2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四阶段法(十二篇)

在6s管理中,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人、物和可控的环境施加影响,降低三者诱发事故的概率,从而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管理四阶段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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