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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7 20:08:01 查看人数:91

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第1篇 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我公司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提高安全技术人员素质,我公司建立了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一、技术管理范围

(一)制定生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地质勘探、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及矿区配套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管理。

(三)地质勘探及储量管理。

(四)矿井采区接替工程管理。

(五)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管理。

(六)工程质量管理。

(七)机电设备管理。

(八)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的安全技术管理。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总工程师:王树军

副组长:通风助理:王建军 机电科科长:张军峰

安全科科长:秦* 调度室主任:赵中胜

总工办主任:马广俊 信息中心主任:郭广庆

地测科副科长:申利军

职业安全卫生科:王建军(兼)

成员:各基层队技术员

设立采掘生产技术、矿井“一通三防”、地质测量、水害防治、职业危害防治和工程设计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和工作人员。

三、 安全技术管理职责

(一)总工程师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政府部门和公司的有关决定和规定。2.组织制定本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指标的技术措施。3.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亲临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4.负责组织编制本公司技术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注重技术队伍建设,指导技术人员的知识学习和技术培训工作。5.负责委托编制矿井地质勘探计划和设计、地质报告。6.负责提出并组织研究解决本矿资源合理开发、采掘平衡、合理集中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等重大技术问题。 7.负责组织研究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制定防治水、火、瓦斯、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灾害预防环境保护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 8.负责组织技术攻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9.积极推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保证各种技术管理制度的实施。10.各科室领导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各项分管工作。

(二)通风助理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工作,分管通风安全方面的技术工作,对矿井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技术负责。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各级地方政府颁发的法令、指令、决定等。3.负责通风安全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的科学管理,管好用好通风安全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提高利用率、完好率,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效用。4.负责拟订、审查矿井通风安全技术文件和有关措施,参加矿井灾害事故的抢救,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追查、分析, 提出改进措施。5.负责组织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矿井灾害预防和 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日常生产中的重大通风安全技术问题,从通风安全技术上保证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6.负责矿井通风安全工作的标准化建设,拟订通风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参加矿井安全大检查、安全办公会,经常分析矿井安全生产状况,掌握事故动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7.对通风安全方面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的配置、调 动、奖惩提出意见,对通风安全方面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对各类“一通三防”事故进行追查,并提出处理意见。8.组织检查安全技措工程的进展和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安全技措工程的验收。9.对辅助救护队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矿井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演习。10.矿井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总工程师制定并实施抢险救灾方案。

(三)机电科科长职责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工作,负责机电技术管理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3.做好本专业安全规划、安全目标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策划与制定工作。4.分管供电、机电设备、运输管理工作,对供电、机电设备、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落实供电、机电设备、运输技术管理工作。5.建立健全供电、机电设备管理体系及其安全指标考核体系,落实各级机电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对井下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淘汰和没有“ma”标志设备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整改。6.做好本专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督促指导各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7.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方案,对重大机电、运输问题,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攻关研究、制定方案。8.建立和完善安全科技机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难题,加强现场技术管理。 9.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各大生产系统存在的重大隐患,制定出防范措施。10.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要亲临现场,执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抢救,协调抢救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

(四)安全科科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2.做好安全规划、安全目标的策划与制定,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规划、安全目标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使企业安全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3.做好内部安全指标考核体系的策划与制定,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修改和贯彻落实。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强化内部安全管理。6.监督检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考核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内部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推广新的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方面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使用情况。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9.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要亲临现场,监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协助抢险指挥部制定方案。10.每月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研究分析安全形式动态。

(五)调度室主任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2.做好本专业安全规划、安全目标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策划与制定工作。3.分管采、掘生产管理工作,对采、掘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落实现场生产技术管理工作。4.负责推广使用安全生产方面的采掘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5.研究解决本专业的安全生产难题,加强采掘生产现场 安全管理。6.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要亲临现场,执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抢救,协调抢救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7.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各大生产系统存在的重大隐患,制定出防范措施。

(六)总工办主任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2.组织制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负责矿井采煤、掘进等专业技术管理工作。3.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煤炭生产方面的战略规划和重大 措施计划并上报。审核矿井采区设计、采掘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 4.组织编制公司煤矿基建、改扩建、矿区配套工程建设、安全技术改造、勘探工程等项目计划的编制、初审、上报工作;编制、上报年度维简等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年度生产计划。5.负责组织矿井水平接替计划的初审、上报;组织、协调重大生产技术、装备、工艺的创新研究和推广应用。6.负责组织公司生产技术核心指标的统计、上报工作。 7.组织审查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8.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要亲临现场,监督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的实施,协助抢险指挥部制定方案。9.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七)信息中心主任职责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总体规划、年度工作安排、矿规矿纪和上级部门对“三大” 系统、通讯系统、工业电视系统、信息系统的有关规定要求。2.负责“三大”系统、通讯系统的管理、运行、维修、监控数据上传、人员培训等工作,组织编制公司信息管理远景规划、年度推进方案、规划和预算工作。3.负责处理、协调科内外日常事务、签审各类记录、报表、并按程序上报。4.检查、监督、落实“三大”系统、通讯系统、工业电视系统、信息化管理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解决问题。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各类情况和报表。6.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职工技术培训考核工作。7.负责组织中心人员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和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8.负责组织中心人员积极学习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员工自身素质。

(八)地测科副科长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搞好地测科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和传达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布置的工作,负责组织全科室人员及时完成地测科的各项本职业务和上级布置的其它任务。对全科的行政工作负主要责任。2.负责组织开展井上下各项测量工作,对测量作业安全生产、测量成果质量负主要责任。3.负责安排对井上下矿井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察、观测、记录,对水情、地质、采空区、旧空巷和巷道贯通等情况的预测预报及时审核下发落实。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防治水图件及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等各种防治水基础台账。对各种图件、台账、报表内容人准确性、可靠性负主要责任。4.负责组织编制探放水设计,负责安排探放水队进行各项探放水作业,对设计数据质量与探放水作业效果质量负管理责任。5.负责安排人员参与开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工作质量负主要责任。6.负责组织落实对周边小煤窑的监测工作,消除小煤窑对矿井的威胁。7. 负责本科室外出资料的审批、审查工作,对上报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主要责任。8.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地测工作质量事故的追查和处理,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科室业务技术学习和政治学习会议,提高素质,杜绝技术事故和人身事故,对本科室各种事故负主要责任。9.负责向矿领导和上级部门进行工作汇报,对本科室各项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负主要责任。

(九)职业安全卫生科

1.负责职业安全卫生的日常工作。2.具体负责职业安全卫生的建档工作。3.协调各部门共同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4.综合管理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第2篇 试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防护措施浅析

随着国际形势不断发展变化,我国从进入wto后为适应国际形势更好地发展壮大。党中央人民政府把安全工作推上了新的台阶,“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成为安全生产的主题,党和国家领导人每年亲自到煤炭安全生产的第一线视察指导工作。由此可以看出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煤炭安全生产的重视,同时也看出煤炭安全生产也是他们的一块心病。我认为煤炭安全生产最主要的环节是现代煤矿安全管理,主要是对人、设备和矿井自然环境的安全防护管理。其中,对人的管理是核心,因为人的因素是主导、管理因素是关键、物的因素是基础、环境因素是条件。在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中,应由事后追查为主转变为事前预防为主,按照人的心理规律和客观规律制订安全预防措施,引入和运用心理科学这个手段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管理服务,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全新的安全管理体系。

1 煤矿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煤矿安全与生产是相互依存关系,安全是伴随着生产而言的,没有生产就没有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不安全就不能更好地生产。但在实际工作中,对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还比较普遍,造成事故几率也会增加。在当前煤炭市场较好的形势下,煤矿的各级领导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把安全生产的方针落到实处,落实到现场,才能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运行过程是指人-环境-安全行为-安全状态-人的反复循环,其中,人是安全生产运行中的核心因素。安全管理就是要着重研究和控制在生产活动中自由度极大的人,这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基础和保证。煤矿发生事故,除了环境和设备诱发的因素外,更多的是人为事故,即责任事故。要克服人为事故的发生,必须要运用安全心理学的原理,培养训练员工养成自我控制的素质,从而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出现,避免事故的发生。

2 安全意识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安全意识在安全防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首先,对自已所处的工作环境及工作方式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一定的认识;其次,对于隐患有一定的防范措施;最后,这些意识始终在人的大脑里跟随。在进入工作场所后,这些意识就不断地提醒自己,从而消除人为的不安全因素。安全意识对客观事物属性的认知程度如何,对人的行为有直接的影响和制约作用。要让安全驻足于人的意识中,必须依靠安全教育培训和对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只有清晰地感知到井下的客观环境,才能为排除不安全隐患奠定认识基础。同时,只有矿工意识到不安全隐患才能在行为上、技术上做到预防,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3 煤矿安全文化的建设

“安全文化”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指导和约束企业整体安全行为及员工安全行为的价值理念。首先,要明确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建设煤矿安全文化的最终目的,是有效控制和最大化降低安全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煤矿安全文化的目标应定位于“使人们牢固树立安全观”。其次,要明确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原则。根据实践经验,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原则应确定为“以人为本、坚持和树立安全发展思想观、将安全文化这一看似抽象的概念转化为有实用价值的指标”。最后,构建煤矿安全文化的运行机制和落实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安全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使人们对安全文化的内容、目标、重点、原则、方针及其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的作用和意义有系统的了解。制订安全文化的建设规划,不断总结,逐步形成有煤矿特色的安全准则、安全理念和安全管理模式。把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对人的观念、意识、态度、行为等有形与无形的安全氛围的影响,达到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有效控制。

4 推行精细化管理

推行精细化管理,进而提高职工的质量标准化意识、管理人员科学管理意识。这样一来职工与管理人员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增大,学标准、干标准活的思想意识普遍形成,职工的素质和工作积极性逐步提高,促进企业的发展。

首先,在生产管理上推行精细化管理矿及各基层单位制订精细化管理文件,在全矿范围内形成精细化管理体系。精细化体系文件的建立是管理控制体系形成的体现,是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方法、活动、程序等内容的体系整理和总结,使安全生产管理的所有活动,都能得到充分而有效的控制。科学的体系文件建立,使基层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在生产中“有法可依”有了工作的标准,减少了以往在安全生产中的随意性,杜绝盲目蛮干,做到正规上岗,上标准岗。精细化管理的推行在管理上实现层次化、制度化,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使各项工作协调配合,实现预定的目标。

其次,在环境上推行精细化管理对生产环境特别是井下生产环境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狠抓工程质量管理,狠惩“三违”,切实有效地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方针,为煤矿的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最后,在外部环境上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力度,以粘贴标语、广播、电视、座谈、走访等各种形式大力广泛地唱响安全文化,为企业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要安全”的安全氛围。

5 加强安全心理培训

通过培训来提高矿工的素质,但强调思想素质、技术素质和身体素质,往往忽视了心理素质。虽然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不可少,但都要受心理素质的制约,必须要以心理素质作为共同基础。实践证明,在紧张、危险的工作环境中,心理素质强会激发斗志、振奋精神、增强信心,员工的技术素质就会得到更好地发挥,处理好险情,保证安全生产。

矿工安全心理和安全态度的形成,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一个自觉学习的过程。对矿工进行安全心理培训,就是要运用心理学这个手段,建立矿工安全心理模型,形成安全心理定势,提高安全心理容量,从而使员工在生产中能够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做出适应性的反应,用心理指导行为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矿工安全心理培训是一个新内容、新任务。培训工作要采取逐步展开的方式,内容从简到繁,方式由易到难,做到经常化、渐进式,有计划、有步骤、有程序的进行。通过培训使员工自觉地控制心理活动,指导好自己的工作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大力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采掘工艺和安全基础设施的投入,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更是非常必要的。总之,实现煤矿的安全生产长治久安,任重而道远,只有建立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全员的整体素质和安全意识,煤矿的安全工作才能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建立安全生产的管理机制,以人为本,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从而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第3篇 煤矿安全管理新体系探讨

目前和今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煤炭将一直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高耗能、低效率的经济增长方式,造成煤炭消费需求的大量增加。一方面是企业强烈的超产冲动,近乎失控的超产幅度;另一方面,是大量的安全欠帐,脆弱的安全基础,两方面的矛盾必然导致事故、甚至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煤矿等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深层次原因正在于此。国外,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相当一部分煤矿企业的管理者已经由重技术转向重管理,而我国由于煤矿企业发展水平的限制,目前大多企业仍然处在重技术、轻管理的状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煤矿管理工作也将是我国煤矿企业的核心工作。在目前阶段,当煤炭需求量不断攀升,当煤矿企业竞相提升产出、增加收益的时候,作为煤矿企业管理者,应该如何规避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管理?2008年“黑色九月”的几起重特大煤矿安全责任事故说明形势依然严峻,血的教训警示我们管理者煤矿安全管理要继续深入、具体、强化。惨痛的教训迫切要求各煤矿管理者必须以创建和完善“科技型”矿井和“一流的质量标准化矿井,一流的稳产、高效矿井,一流的信息、数字化矿井和一流的现代文化文明煤矿”为目标,通过各方面努力,坚决杜绝各类煤矿事故的发生,创建煤矿安全生产新格局,最终形成独具特色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新体系。要达到这个目标,可以从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入手。

1 转变经营理念

煤矿经营管理要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创新要从理念抓起,新理念才有新境界。要充分利用煤矿自身优势、制订发展目标、细划发展步骤、统筹发展规划,不断创新思路和创新观念,积极引导企业由原先的橄榄型管理(olivary management model)向哑铃型管理(dumbbell management model)转变,精干生产环节,强化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同时,号召及要求全矿干部职工,拓展“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理论,树立全新的市场竞争观念,不断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动性。坚持一切工作从实际出发,因时、因势、因地制宜,进行开放性思维,提高思维过程的开放度和兼容量,彻底使企业摆脱“故步自封”的狭隘局面,创造出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一些新方法、新经验和新模式,寻找出一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可行的新路子。

2 坚持科技兴矿,加强校企合作

充分肯定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第一构成要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大力实施科技兴矿战略,不断加大技术引进和装备投入力度,加大对矿井提升、通风、供电、排水等重要环节的技术改造力度。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全力推进,对井上、下进行了全面、彻底地技术改造。全面深化升级全矿井的质量标准水平,进一步改善员工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最终形成生态型、园林式、科技型、本质安全型现代化的质量标准化矿井。煤矿企业在促进“产学研”良性循环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要大力支持科技孵化器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现代高校是科技力量荟萃之地,既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和输送各级各类高等专业人才的教育中心,也是广泛开展科技研究与开发的科研中心。总之,煤矿企业要抓住发展机遇,拓宽高校、企业间的科研合作与成果共享渠道,深入共享知识成果。

3 搞好质量标准化建设

除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外,要从本矿实际出发,用从严从细的管理方针来建设标准化矿井。对每个工程、每项工作都要制定出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各项工作有标准、件件事情有要求。对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所有干部职工必须实事求是,做到工作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不凭老经验办事,要时时处处严要求从严从细抓达标,不断巩固“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效益”的成果;对工程质量的检查,要做到班班验收、周周检查、旬旬复核,并随时随地进行实地抽查,真正做到对照标准不含糊,执行制度不迁就,彻底杜绝徇私、不合格现象的发生,确保所有工程质量的“精、优、细”。

第4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方针

第一讲

第一课安全第一要牢记珍惜生命最重要

咱们煤矿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它的作业环境差,经常受到瓦斯、水、火、粉尘、顶板等自然灾害的威胁。

因此,安全生产是咱们煤矿的第一重要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是国家的主人,这和旧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旧社会,*统治者只顾压榨劳动人民的血汗,完全不顾劳动人民的死活。煤矿的条件就更差了,事故不断发生。解放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用大量的资金改善安全生产的条件,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根本的改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安全第一的方针得到进一步的贯彻和落实,政府和企业把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第一位的工作来抓,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煤矿职工的关怀,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我们每个煤矿职工的共同责任。我们必须以高度的主人翁态度,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当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的时候,就要暂时停止生产,把不安全因素排除后再生产。我们在生产过程中决不能怕麻烦、图省事、马虎凑合。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煤矿的各种规程办事,不能想么干就怎么干,严禁违章作业。此外,还要努力学习煤矿基本知识,练就过硬的生产本领,提高自己同自然灾害做斗争的能力。

安全第一是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业领导和职工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生产与安全发生了矛盾的时候,安全是第一位的。要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努力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生产经营的各项指标。安全第一是衡量煤矿安全的硬性指标,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声产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要不断地查找隐患,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虽然在生产经营中还不可能完全杜绝事故的发生,但只要思想重视,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运用安全原理和方法,预防措施得当,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可以大为减少。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就很难落实;坚持安全第一,才能自觉地或科学地预防,达到预期目的;反之,只有坚持预防为主,才能减少事故、消灭隐患,才能做到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贯彻落实好这个方针,对于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科学管理、搞好安全,促进生产和效益的提高,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重大的意义。

第一讲走进煤矿

第二课安全技术先学会三大规程要知晓

新进矿的井下工人首先要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这是必不可少的。培训的时间要达到规定的标准,包括一定时间的急救知识教育和井下参观、现场实习,熟悉和了解在井下工作最基本的安全知识。新工人培训并考试合格后,还要随同有经验的老工人一起工作四个月,继续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经考核合格,证明完全掌握了本工种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后,才能在井下独立工作。如果要是换了工种,或者从这个矿井调到那个矿井去工作的话,在担任新工作以前,都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熟悉新环境并学习有关的安全知识。

有人认为煤矿生产是粗拉活,其实,煤矿生产是一门很复杂的技术,每个煤矿职工都要在生产实践中不断认识和掌握井下瓦斯、粉尘、水、火、顶板等自然规律和防止各种灾害的技能,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因此,学习安全技术就成为每个井下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

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法规,是煤炭工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法规的具体规定,是必须遵守的准则。人人都要认真学习和掌握三大规程,像对待国家其他法规一样,自觉地严格地遵守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违章作业。同时还要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如果有人不遵守纪律,不执行规程,就应该批评和制止。不听劝阻造成后果的,就该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在这里说说《煤矿安全规程》。这个《规程》是2001年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的,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规程》以《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原有的《煤矿安全规程》、《小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煤矿安全规程》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导向,以生产实践为基础,向世界先进水平靠近,具有权威科学、实用、全面和可操作性的特点,是煤矿必须遵守的规程。

《规程》共有四编751条。第一编总则,规定煤矿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章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第二编井工部分。规定开采、“一通三防”管理、提升运输、机电管理,以及爆破作业涉及的安全生产行为标准。第三编是露天开采部分。第四编职业危害,规定必须作好职业危害的预防与管理工作和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该《规程》是第七次修订本,是我国煤矿安全管理方面最全面、最具体、最权威的一部基本规程,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化。

作业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是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规程。我们在生产中必须按照规程作业和操作,才能保证安全生产和生产的质量。这三个规程是我们安全生产的护身符,必须认真执行。

第一讲走进煤矿

第三课下井之前准备好事无巨细都重要

每个人在入井前,一定要吃饱睡好,这样可以体力充沛,精神集中。人井之前,绝对不能喝酒。喝了酒以后,人往往会神志昏沉,精神不集中,工作中就会出现差错。所以,入井前喝了酒的人是不准下井的。

口袋里装的香烟、火柴或者其他引火物品,下井前都要取出来,不能带到井下。因为在井下吸烟能引起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有的矿井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所以在井下是绝对禁止吸烟的。

工作服和鞋袜穿着要整齐利索,不可袒胸露背,也不要把衣服披在肩上,这样容易被转动的机器咬着而发生意外。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以免摩擦产生静电。如果在工作地点有淋水还要穿上雨衣。脖子上最好围条毛巾,既可擦汗,又能避免煤渣掉进衣服里面去。

入井一定要戴好安全帽和携带自救器,不戴安全帽和没带自救器的人,是不准入井的。入井的人要了解和熟悉发生事故时的自救措施。

工作中要用的小工具,入井前都要检查一遍,是否带全,不要忘在井上,以免影响工作。锋利的工具,要套上防护套,防备伤人。

矿灯是煤矿工人的眼睛,每个下井的人都要佩带一盏矿灯。不戴矿灯的人是不准下井的。

矿灯由灯头、灯线和电池盒子三部分组成。领到矿灯以后,一定要检查一下所领的矿灯是否完好。检查的内容是:

一、灯头有没有破伤,灯圈是不是松动,灯头玻璃有没有破裂;

二、电池盒子有没有破裂或漏液的现象;

三、灯线外皮有没有破损的地方,灯线同灯头和电池的接线牢不牢,接触好不好;

四、灯锁锁好没有,是不是松动;

五、灯头上的开关是不是完好可靠,灯光亮不亮。

如果检查后,发现有上面所说的任何一种毛病,都要交回灯房换一盏完好明亮的。不完好的矿灯在井下不但起不到照明作用,影响走路和生产,甚至还可能由此引起重大事故。

领到了矿灯,经过检查,确定没有问题,就要佩带好,不要提在手里。在井下绝对禁止任何人打开电池盒子盖或拧开灯头。因为矿灯的电池盒子和灯头是锁死的,只有用专用工具才能打开。如果自己强行打开,势必损坏矿灯,而且会产生电火花引起重大事故。如果矿灯在井下熄灭或损坏了,绝对不准在井下打开电池盒或拧开灯头进行修理,也不要敲打灯头和电池盒子,可以等到有人升井时,跟他一起生井去灯房调换,或者打电话给矿井调度室请求派人送一盏好灯下去。

下班以后,一定要马上把灯交回灯房,以便及时检修和充电,第二天再用。切不可把灯带回家或锁在自己的更衣箱里。

第一讲走进煤矿

第四课乘罐乘车下井去乘坐规矩要知道

我们下井要乘罐笼或者人车,所以我们要了解乘坐的一些知识。

我们先来说罐笼。罐笼是运送人员上下井和提升煤炭、矸石、材料、设备的专用设备,是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和人员安全出入井的关键装备。任何人上下井乘坐罐笼,都要遵守规则,服从井口管理人员的指挥,按顺序上下,不可拥挤或打闹。

无论在什么时候,没有得到井口管理员或把钩工人的许可,不准进出罐笼,尤其是在已经发出了信号以后,或者没有发出停车信号、罐笼没有停稳以前,千万不要争抢上下,否则是很危险的。

罐笼每次乘载的人数是有规定限额的。如果已经满员,就要等下一次再上,切不可强挤抢上。

当罐笼里已经装了物料或推进矿车时,不管装的物料有多少,矿车里有没有装东西,都不准再搭乘人员。双层或多层罐笼,人员和物料要分层运送,已经装了物料的那一层就不准再乘人。

在罐笼升降过程中,要站立稳当,手要握住扶手。不要把头和手脚或携带的工具、物料伸到外面去,也不要在罐笼内互相打闹,更不准向井筒抛扔任何东西。

在建井期间,还没有安装罐笼时,可以乘吊桶上下井。乘吊桶时,更要注意安全,每个人都要佩带好保险带。任何人都不准坐在吊桶边缘上。要等吊桶停稳和盖门关闭以后,才可以上下吊桶。

我们再来说人车。在斜井上下井,只准乘坐专门的人车或乘坐采用钢丝绳牵引的胶带运输机。在平巷中,要乘坐专门运送人员的人车或者由矿车组成的单独列车,不要乘坐卸式或侧卸式矿车、物料车和平板车。因为这些车的安全装置不齐,不适宜人员乘坐。

上下车时不要拥挤。车没停稳,或者已经发出了开车信号,都不准上下车,更不准在列车行进中跳上跳下,否则很容易发生事故的。

一辆车坐几个人是有规定的。如果车内已经满员,就要自觉等下一趟车,不要再硬挤进去,更不能扒蹲在车外面。

使用架线电机车的矿井,车上面都有一根架空线,那是带电的,上下车的时候,以及在列车行进中,不要脱掉安全帽,身体和随身携带的工具都不能碰上架线,否则有触电的危险。

如果你乘坐的是用空矿车组成的列车,由于这种车的安全设备不全,乘坐时要做到:

一、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

二、人体及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三、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四、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厢之间搭乘;

五、严禁超员乘坐;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六、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不论乘坐什么车,在开动以后,无论什么东西掉落下去,都不要马上去抢捡,否则是很危险的。

第一讲走进煤矿

第五课井下行走须留心防灾路线要记牢

井下的来往车辆很多,巷道的宽度有限,行走一定要注意安全。

为了防止巷道中来往的车辆伤人,在运输大巷的一侧,都设有人行道。不要在轨道中间行走,也不要随便横穿电车轨道、绞车道,否则容易发生危险。如果一定要横穿,就要看清前后来往的车辆,要在没有车辆通过的时候才能横越穿过,特别在跨越钢丝绳的时候,更要多加小心,防止绊倒或被钢丝绳打着。在人行道宽度不够的巷道里行走,在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躲避,等车辆过去了再走。

带式输送机和刮板输送机不论是否开动,都不能在上面行走,不然,很容易摔倒或夹住腿脚。

任何人不准从立井和斜井的井底穿过,要从绕道绕过去。巷道口钉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说明里面积聚了有害气体,人员进去有中毒和窒息的危险,所以这些地方都是不能进去的。

在巷道顶部有人进行维修工作时,要先同上面的人联系好,请他们暂时停止工作,然后再通过。溜煤眼和下料眼内不准行人,也不要在溜煤眼的放煤口停留,防止被滚落下来的块煤打伤。钻杆、铁锹等长工具都要拿在手里,不要抗在肩上,避免伤人或碰坏电灯、电缆等。在有架线电机车行驶的巷道里行走时,尤其要注意不能让工具碰到架空线,否则会有触电的危险。在绞车道行走时,要先停车后行人。不管在哪里都不要双腿骑钢丝绳行走。

根据煤矿井下的特殊工作条件,为了在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所有人员都能及时安全地撤到地面上来。每个煤矿都设有能行人的通到地面的安全出口。井下各开采水平之间和各个采区都有两个以上的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到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安全出口是矿井中一项很重要的安全设施。在井下工作的人都要熟悉本矿井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各条巷道通向安全出口的路线。每隔一定时期,或者井巷出口有改变时,都要再熟悉一次各个主要井巷和出口。煤矿井巷很多,工作场所分散,为了使每个人都能在一旦发生了重大事故时迅速撤到安全地点,每个矿井还预先对每个工作地区选定了最近的撤退路线。这条最近最安全的路线叫避灾路线。每个在井下工作的人都要像熟悉井巷安全出口一样熟悉这条路线。在这些避灾路线中,自井下通到地面的各个主要巷道里,以及在巷道拐弯的地方和巷道的相互交叉点,都挂有路标,路标上画着箭头,指明安全出口的方向,并写名安全出口的距离,沿着安全出口的方向走去,就可以出井,路标的作用很大,人人都要爱护它。

每个矿井都至少有两个通到地面的出口,如果都是立井,则在每个井筒中还要装有梯子间,当一旦井下发生了重大灾害事故,提升设备受到破坏,人员可以从梯子间攀登出去。攀登梯子时要按顺序,不要惊慌、拥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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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井下信号要明白机电设备要认识

井下各个工作环节都设有用声和光表示的各种工作信号和安全信号。信号是保证工作联系和安全生产所必须的手段。

每个矿井的各种信号都是有规定的。提升和运输,一般都用红绿灯和电铃来做信号。红灯表示危险,看到红灯就要暂时停下;绿灯表示安全,可以通过。电铃的长短不同表示不同的信号,还有用拉绳打钟做信号的,也有用传话筒发出信号的。此外还有发生灾害事故的报警信号,瓦斯报警断电仪发出的瓦斯超限警报,设备启动或停止的联络信号,等等。每个下井职工听到或看到这些信号,要遵照信号的规定,听从信号的指挥,有时还必须迅速停止工作,躲避到安全的地点去。

每个人都必须熟悉本矿规定的各种信号,在井下行走或工作时,要时时注意来自各方的信号,根据不同的信号,采取不同的行动,不可粗心大意,否则就会发生危险。

信号设备关系到每个井下人员的切身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秩序,所以人人都要加以爱护,不要随意拨弄和损坏它们。如果发现信号失灵或不起作用时,就要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派人修复。

信号是指挥生产和确保安全的重要手段,只有被指定的人员才可以发送信号,其他人都不能擅自发送。

机电设备是煤矿生产中不可缺少的装备,也是煤矿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煤矿井下的设备很多,分采掘机械、电气设备、运输设备、通风设备等大类。具体的有采煤机、掘进机、各种运输机、绞车、风机、水泵、电动机、开关、电缆等。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还有一整套液压支架和大小不同的管路。随着煤矿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各种机电设备还会逐渐增多。机电设备由指定的司机操作。不是指定的司机,切不要开动、停止或拨弄,否则不但会损坏这些设备,妨碍正常工作,甚至可能引起重大事故。机电峒室是个重要的地方,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不是工作人员不能随便进去。每个工人对自己所管理和操作的设备都应当会使用,会管理,会检查毛病,会排除故障,做到用好、管好、维护好,任何机点设备发生了故障,只能由该设备的司机本人或专职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修理。如果需要在井下打开设备外壳进行检查和维修时,必须先切掉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任何人都不准在井下带电检修设备。如见到有人带电检修时,要坚决制止。

井下有很多电缆,大家都要很好爱护,不要碰坏它。否则可能会造成短路,发生危险甚至瓦斯爆炸事故。电缆本是悬挂在巷道两帮上的,如果见到电缆掉落到地上,就要立即向机电人员报告,及时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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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课手拉手来交接班敲帮问顶不能忘

煤矿井下的情况是时常变化的,特别是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天天都在向前推进,会时常出现新的情况。所以,每次到工作岗位后,在开始工作前,首先要把情况特别是安全方面的情况问清楚,不了解情况就盲目开始工作是不安全的。

要掌握工作地点的情况,就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井下所有人员都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没有固定工作地点的工种,也要在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双方都必须用团结友爱和对同志对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把本班的工作情况、安全情况、可能会发生危险的地方,详细地告诉接班的人。特别是在回采和掘进工作面工作的人,更要把工作面顶板变化情况、支护情况和瓦斯情况想接班的人交代清楚,交代清楚才能离开。接班的人除了认真考虑交班人的意见外,还应该主动询问上一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并根据交班交代的情况,在开始工作前,先把工作地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处理完,做到在安全条件下生产,顺利完成本班任务。

不论交班的人还是接班的人,都应该主动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尽量在本班处理完,不给下一班留下隐患和麻烦,班和班之间要互相创造安全生产的条件,互相打好基础,纠正和克服自顾自的本位主义倾向。

过去,在井下发生的一些事故,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由于不重视交接班,情况不明而造成的。我们应该接受这个教训,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井下的工作条件和地面是完全不同的。在矿井里,我们的头顶上和两帮都是煤或岩石,悬空饿石块,随时都会从顶上掉下来。所以,工作地点一定要有完好的支架,把顶部和两帮的石头和煤都支撑好。否则,煤和石块就会垮落下来,这就是煤矿经常遇到的冒顶和片帮。因此。每个在井下人,必须以高度的注意力,及时注视工作地点的顶板和两帮的情况,发现了问题就及时处理,防止发生冒顶和片帮事故。

冒顶和片帮是有预兆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广大煤矿工人通过长期的生产实践,摸索和总结出了一套简单而又行之有效的检查和管理顶班、防止事故发生的可靠方法,每个井下工人都应该学会和掌握这些方法。

检查顶板和两帮的最简单而又最可靠的方法就是敲帮问顶。敲帮问顶的方法是:站在安全的地方,用手镐由轻而重地敲打顶板和煤帮,发出“空空”或“嗡嗡”表示顶板石块或煤帮有立即掉下来的危险,就要马上用长把工具把悬空的石块或煤块撬下来。敲的时候如果是发出清脆的声音,也还不能断定顶板就没有问题,还需要用手指紧贴顶板,再用镐轻轻打几次。如果手指感到有些震动,说明顶板石块已经脱离了整体,有冒落的危险。就应该立即在这里补设顶子,把顶板支撑好,使它不致冒落。如果声音清脆又没有震动感,说明顶板没有脱离,是安全的。

第一讲走进煤矿

第八课工作面上学问多矿井通风先搞清

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是煤矿生产的最前线。在这里,人员多、设备集中、声音大、工作空间狭窄,工作和行走都受到限制。所以,思想要集中,处处要留心。如果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发生意外。在工作面,除了要注意敲帮问顶和周围的支护情况外,还要做到:

1、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要靠煤帮走,也不要在刮板输送机上走,也不要在没有顶子或指甲的地方站立;

2、要注意避开采煤机的滚筒和牵引链,防止碰伤。在采用放炮落煤的工作面工作,要随时注意放炮信号,听从放炮员的信号指挥;

3、要按照规格把支柱打正打牢。放炮打倒的或工作中碰倒的柱子,要立即重新支好;

4、不要拨弄工作面的采掘设备和输送机械。工具不要乱摔乱放;

5、不要把大设备放在刮板输送机上搬运。在用刮板输送机运送支护材料时,一定要照下面的方法去做:材料放入刮板输送机时,要先放前端,再放后端;从刮板输送机上取出材料时,要先取后端,再拉出前端;

6、使用综合机械化设备的工作面,在液压支架上有许多开关手柄,不是移架工不可随意拨弄,要注意保护油管和柱体;

7、不要在工作面互相打闹,也不能钻到采空区中去休息。

没有新鲜空气,人就不能生存。在井下,不但人员呼吸需要新鲜的空气,从煤层和岩石散发出来的有害气体也需要新鲜的空气来吹散。新鲜空气还起着调节温度和湿度、改善劳动环境的作用。所以,在煤矿井下,新鲜空气是非常宝贵的。

井下的新鲜空气是靠安装在地面井口的主要通风设备送到各个工作地点的。同时,又靠他们把污浊的空气和有害气体抽排到井上来的。可见,这些通风设备对于保证矿井安全有多么重要的作用。党和政府十分关心矿工的安全和健康,明文规定所有矿井都必须采用机械通风,禁止采用自然通风的方法;还规定了每个人必须保证的最低风量和为了吹散井下有害气体所需要的最少的风量标准;以及规定了井巷中允许的风流速度和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矿井的通风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

为了把新鲜的空气按不同需要分送到各个工作地点,井下根据需要安装有局部通风机,设置了风墙、风门、风桥和风障等。在有的巷道里还安装了调节风窗,用它来调节风量。此外,还在一些地点设置了通风瓦斯记录牌、危险警告牌等。这些都是很重要的通风设备和设施,大家都要认真爱护,不能随便损坏和拆除。调节风窗上的木板不可随意搬动。每次通过风门的时候,一定要随手把门关好,切不可把邻近的两到风门同时打开,那样就会让新鲜空气白白跑掉,工作面就得不到足够的新鲜空气了。

通风的好坏,对安全生产有着直接的关系,每个人都有责任维护井下的正常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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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课局部通风专人管认清瓦斯真面目

在大多数掘进工作面,仅靠装在地面的通风机是不能得到充足的新鲜空气的。这就需要在这些工作面的适当地方安装局部通风机,并采用抗静电和阻燃的风筒与它连接,把风送到工作地点。局部通风机和风筒是井下最重要的通风设备,大家必须爱护。局部通风机担负着昼夜不停地向掘进工作面送风的重要任务,所以,每台局部通风机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且规定了严格的要求:第一,它必须保持经常运转,无论正常生产或交接班时,都不能停风;第二,要保证供给工作面足够的风量;第三,风筒要吊挂在巷道一侧的顶部,不能有漏风,也不能被车刮或炮崩;第四,如果因停电、检修等原因停风时,工作面里一切设备的电源都能随之切断和闭锁;第五,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并不产生循环风等等。大家在井下,都要留心观察局部通风机的运转是否符合以上要求,同时做到:

1、不经允许,不可擅自开动或停止它;

2、在巷道里架棚、推车或搬运设备时,不要刮坏风筒,看到风筒有损坏就要报告;

3、开动着的局部通风机,风叶转动很快,不能把手伸进去,也不可把木棒等东西塞进去;

4、一旦风机停了,就要切断电源,并离开工作面;

有些巷道在巷道口设置了栅栏,挂了危险警告牌,表示里面积聚了有害气体,禁止人员进入,也不许拆毁栅栏,摘掉警告牌。

煤是由古代的植物变质生成的。在成煤的过程中,也产生了很多对人体有害的气体。在煤矿井下,把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统称为瓦斯。有时单指甲烷。在开采过程中,这些有害气体就会放散出来,有时会达到很高的浓度。如果不注意就会引起燃烧、爆炸或使人窒息,造成事故。但只要懂得了它的性质,掌握了治理的科学方法,认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办事,也就不会发生危险。

瓦斯是煤矿井下的有害气体中,最常见、含量最大的一种气体。瓦斯是一种看不见、闻不着、尝不出气味的气体,但它能引起燃烧爆炸和窒息。当空气中瓦斯的浓度在5%以下和超过16%时,遇到火就能爆炸;而当浓度在9.5%时,发生的爆炸力最强,破坏性也最大。瓦斯爆炸是煤矿井下的严重灾害之一。此外,空气中有了瓦斯,就会降低氧气的含量,瓦斯达到一定浓度,人就会感到气憋气短,呼吸困难,含量再大时,还会把人憋死。因此,我们对瓦斯要特别注意。第一,不能让瓦斯积聚,第二,井下绝对禁止明火作业和在工作产生火花。

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很多,主要是加强矿井通风,保证井下有足够的风量。同时,要经常检查和掌握井下各个地区的通风和瓦斯涌出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而防止井下火源的主要措施就是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放炮时采用煤矿许用炸药和防爆型放炮器;还要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以及管好井下火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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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瓦斯管理是大事有害气体莫轻视

瓦斯是从煤层和岩石层中放散出来的。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层或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定为瓦斯矿井。根据放出瓦斯的多少和放出的形式的不同,我们把矿井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和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井三个等级。各级瓦斯矿井在供给风量、机电设备的选用、安全管理等方面各有不同的要求。除规程规定的特殊要求以外,不论在哪一个等级的矿井中,都必须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做好矿井通风工作,合理分配风量,决不能使瓦斯积聚。当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规程规定或一个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规程规定,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以及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应采取措施抽放瓦斯;

2、做好机电设备的管理,彻底消灭井下电气发火和其他一切明火

3、要按规定定时对井下各个地点进行瓦斯检查,特别是在工作面装药放炮前后,一定要认真检查瓦斯含量。如果超过规定,就要立即处理。只有等瓦斯浓度降到规定限度以下时,才能装药和放炮;

4、工作面停了风,就要自动停止工作;

5、不进入设有栅栏的巷道内。

只要做到这些,瓦斯爆炸和窒息事故就可以避免。

瓦斯,既是一种有害气体,也是一种宝贵的资源。现在我国已经有很多煤矿采用专门设备,把瓦斯从地下抽到地面。还有不少煤矿利用瓦斯发电、制造炭黑、甲醛等化工产品,做到了化害为利,物尽其用。

在煤矿井下,除了甲烷以外,还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氧化氮等有害气体。

一氧化碳是一种很毒的气体。空气中只要含有万分之五的一氧化碳,一小时内就可以使人中毒。如果含量到了千分之五,短时间内就可以使人中毒死亡。井下一氧化碳的主要来源是煤炭的自燃。在自然发火区域附近工作的人,要特别注意巷道内通风瓦斯记录牌上的检查记载。在井下发生了火灾或瓦斯、煤尘爆炸以后,也能产生大量高浓度的一氧化碳。在激光内下遇到这种不幸灾害时,就要很快撤到新鲜风流中去,切不要在灾变地点的下风停留

二氧化碳没有毒性,但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很高时,人就会感到呼吸困难,甚至把人憋死。井下二氧化碳的主要来源是坑木的氧化腐烂,也有煤层或岩层本身含有大量二氧化碳,它比空气重,常在老塘、水仓等巷到底部积存。因此,在这些地方工作要特别留意。

硫化氢在老巷特别多,有臭鸡蛋味,很毒,浓度高了,也会使人中毒死亡。它还有可燃性和爆炸性。所以在井下闻到臭鸡蛋味时,要迅速退出,并向调度室或领导报告。

氧化氮是一种黄褐色的有强烈刺激性的毒气。它主要是炸药爆炸后生成的。所以在采用打眼放炮作业的工作面,在每次放炮以后,一定要等炮烟吹散了才能进入工作面,不要一听到炮响就顶着炮烟进入工作面,这样容易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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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课煤与瓦斯会突出井下放炮有说道

有些矿井在采掘过程中,会突然从煤层中喷出大量的煤炭和瓦斯,这种突然喷出现象叫做煤与瓦斯突出。只要发生过一次煤与瓦斯突出,该矿井即定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即定为突出煤层。

煤与瓦斯突出是地层压力和煤层里的瓦斯压力共同作用的结果,一般在矿井开采到深部才会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有很大的破坏力,还由于它在短时间内有大量高浓度的瓦斯喷出来,如果遇到火花就会爆炸,所以,对它要特别重视。但是在发生突出之前,一般都是有预兆的。如煤层里发出劈裂声,工作面压力增大,打钻时夹钻、顶钻、喷钻等,这些征兆不一定同时出现,不同的矿井出现的预兆也不完全一样,在有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工作的人,都要了解和熟悉本矿井发生瓦斯突出前的预兆。当发现这些预兆时,就要立刻报告,如果情况严重,可立即停止作业,迅速迎着风流撤出来。然后向调度报告。我国煤矿通过长期的实践,已经积累了很多预防突出的好经验,如开采解放层、采用大直径超前钻孔、水力冲孔、前探支架和震动放炮等。有突出危险的矿井里,各项安全要求特别是对火源的控制比一般的瓦斯矿井更加严格,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发生火花的现象存在。机电设备必须全部是防爆型的。对这些规定也是人人必须熟知和自觉遵守的。

在井下掘进巷道和采煤,有的用机器。有的用打眼放炮,所以爆炸材料在煤矿是一种很重要的材料。爆炸材料是雷管和炸药的总称,是易爆物品,使用和处置不当,就会发生爆炸。因此,爆炸材料只能由经过专门训练、懂得爆炸材料性能和使用爆炸材料的人员运送、保管和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携带和使用爆炸材料,也不准进入爆炸材料库,不准和带有爆炸材料的人一起乘罐笼或同坐人车。

放炮员必须把炸药和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炮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炮药箱要放在离开机器和电气设备并且支架完好的地方。每次放炮时都要把炮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地方,任何人看到放炮员不这样做时,都应该向他提出批评,并让他改正。

任何人在井下拾到没有爆炸的或残留的炸药或雷管,都要交给放炮员,或送到爆炸材料库处理。

放炮前后,放炮员都要用口哨发出信号。放炮信号有三种,即预告信号、放炮信号和解除信号,在听到预告信号后,所有在放炮区域内的人都要自动避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去。没有听到解除信号,不准从安全地点出来,更不准越过警戒线进入放炮区域。任何人在行进中,接近放炮警戒区是,都要听从警戒人员的劝告,不要强行进入放炮区域内。只有在放炮地点经过通风,吹散了炮烟,检查了瓦斯和顶板,放炮员发出了解除信号后,才能回到工作面去。恢复工作前,首先要敲帮问顶,检查顶板和支架。被崩倒、崩坏的支架要及时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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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课井下防火要注意防水也是大事情

煤矿井下有很多坑木、电缆和几设备,这些东西,有的容易燃烧,有的本身就能发火。采没时丢弃在井下的浮煤,时间长了也会自燃。放炮时留下的残药还会燃烧。如果平时对这些问题放松警惕,就会引起火灾。所以在井下要十分注意防火。

煤矿井下火灾有两大类,一类是由煤的自燃引起的,叫内因火灾;另一类是外部明火引燃了可燃物引起的,叫外因火灾。遗留在井下的浮煤是自然发火的祸根。所以,在采煤时,一定要把工作面的浮煤清理干净。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并很快密闭,密闭的质量要好,做到不漏风。自然发火严重的矿井,还可以采取灌浆防火或采用阻化剂防火等措施,以防止煤的自燃。煤炭自燃是有预兆的,如果局部温度升高,工作面有雾气或煤油气味,回风中出现一氧化碳等。如果发现了这些预兆,就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有少数不遵守规定,把烟火带到井下;电缆被砸坏了,也不及时修补,造成漏电失火;还有的放炮员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残药燃烧,从而在一些矿井引起了本可以避免的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损失。我们一定要接受这些事故教训,严肃纪律,严格操作,绝不让井下产生任何一点火花,这样井下外因火灾就可以杜绝了。

井下火灾一般都是由小火蔓延成灾的,所以任何人在井下发现了火点,除了要马上报告外,还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把火点扑灭。

在煤矿生产中,随着工作面推进,经过爆破震动或顶板冒落,上下岩层受到破坏,会有一部分地面雨水和地下水流入井下,这些正常流出的水,用水泵把它排到地面去,就不会造成灾害。但有时候因为水文地质情况不明,或者工作中的疏忽大意,会造成老巷的积水突然涌出,地面的洪水倒灌到井下;巷道与特大含水曾接通;顶板和地面的河流、湖泊、水库塌透等现象,以至淹没矿井造成严重灾害。防治水害就是要防止这些威胁矿井安全的意外情况。防治水害是煤矿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除了在设计矿井、布置巷道的时候要慎重周密选择井口位置外,在积水区和地面的河流湖泊下采煤要留安全煤柱外,还要在雨季前组织力量休整排水沟,筑好防水堤、塞填地面裂缝,以减少地面雨水漏到井下。特别重要的是当掘进巷道接近可疑积水区域时,一定要采取探水措施,先探后掘。积水区域探明了以后,把水放出来再掘进;或者修改设计,改变掘进方向,避开危险区域,决不能弄不清情况就盲目掘进

透水以前,都是有预兆的,如工作面底板压力增大,有淋头水,煤帮挂水珠,煤层里有嘶嘶的响声,有水从钻眼中流出来等等。每个井下职工都要知道这些透水预兆。如果发现了这些预兆,就要自动停止工作,并向调度室报告。

井下如果一旦发生了透水事故,就要用最快的方法通知附近所有人迅速、沉着地向高处撤退。透水以后,有时会有大量有害气体从积水区放出来,对此也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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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课注意防尘免受害学会使用自救器

在井下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粉尘是煤尘和岩尘的总称),在空气中飞扬。这样粉尘中含有一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东西叫二氧化硅,吸进了肺里,吸得多了,时间长了,就会引起硅肺病。硅肺病是一种对煤矿危害很大的职业病,它能夺去工人的劳动能力,给精神和生活上带来很大痛苦。另外,有的矿井煤尘还有爆炸危险,煤尘和瓦斯混合在一起爆炸时,破坏力更大。所以,同粉尘做斗争,防止粉尘危害,是煤矿职工的一项任务。

粉尘的危害是可以减少和防止的。《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粉尘防治作出了规定,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洒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这就从根本制度上作了保证。

防止粉尘的办法很多,广大煤矿职工在实践中创造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如坚持用湿式打眼;在采煤机割煤和液压支架移动时喷雾洒水;放炮时用水炮泥充填炮眼;放炮后用水冲洗巷道顶帮;在装煤装矸以前充分洒水;在容易积存煤尘的地方经常冲洗和清扫;在有粉尘飞扬的地方设喷雾、水幕等。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还要在一些巷道里设置水棚或岩粉棚,并在容易积存煤尘的地方撒布岩粉。近几年来,很多煤矿采用了煤层注水新工艺,有的矿井还试验了净化通风。这些对防尘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应该坚持使用。

防尘工作这么重要,我们又有这么多有效的防尘方法,只要人人重视它,就一定能把这项工作搞好。

自救器是一种用于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等重大事故时,防止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的保护器具。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自救器有过滤式和隔离式两种。过滤式自救器实际上是一种小型的防毒面具。它只能吸收空气中的一氧化碳,不能自身产生氧气。隔离式自救器是一种小型的氧气呼吸器,它利用自就器内部配备的化学药品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氧气,供给佩带的人呼吸。自救器对激光内下工人来说,是一件极重要的装备。《煤矿安全规程》第20条规定:“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有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则应佩带隔离式自救器。

为什么入井人员都要随身携带自救器呢道理很简单,这就是因为煤矿井下条件复杂,受各种灾害的威胁大,尽管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保证措施,在安全上能够掌握住主动权。但为了防备万一,在一旦发生了意外事故时,也能够使大家安全撤离灾区,避免事故扩大,所以给井下工人配备了自救器。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煤矿工人的关怀和爱护。

自救器可以发给个人保管、定期更换检查。也可以在下班时一起交回。第二天下井时再领。不论怎样发放和保管,每个人领用自救器时都要仔细检查自救器的盒子有没有损坏的地方,锁封装置是不是完好。如果发现有毛病就要换一个好的。领到后,一定要倍加爱护,不要碰坏,更不能打开自救器。自救器一经打开,就失效不能用了。

第一讲走进煤矿

第十四课自救互救都要会现场扶伤贵在急

煤矿井下是我们同自然进行面对面斗争的现场,尽管在整个生产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但为了做到万无一失,每个矿井还是制定了一整套抢险救灾、处理事故的防范措施,以便做到有备无患,时时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一旦井下发生了重大灾害事故,每个井下人员首先要积极自救。灾区人员在接到事故警报后,就要戴好自救器,在班长或老工人的带领下沿着避灾路线有秩序地撤出来。处在事故地点回风方向的人员要从最近处撤到进风巷道内。假如巷道破坏很严重,又不知道在撤退路线中是否安全畅通时,就要设法选择顶板坚固、没有有害气体通过、有水或离水较近的地方去暂时躲避,安静而耐心的等待救护。同时要时刻注意附近情况的变化,发现有危险时,就要换地方。在避灾过程中,要控制矿灯的使用,还要定时敲打铁道或管子,发出呼救信号,或派人出去侦察出井路线。侦察探险工作只能选派有经验而又熟悉巷道的老工人担任,并至少要有两人同行。

避灾中,人人都要发扬互助的精神和先人后己的风格,发现有人受伤要及时救治。对年老体弱的工友更要格外照顾。食品要尽量节约,并优先分配给受伤的人。

在避在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不管遇到什么情况,一定要沉着,不要惊慌,要守纪律,听从避灾领导人的指挥,有组织地撤退,不可单独行动,也不要乱喊乱叫。

虽然我们天天都在讲安全第一,强调按规程操作,但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并不能杜绝,以至矿井重大灾害还不断发生。人命关天,灾害事故发生后,抢救现场受伤人员是首先的。《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设立医疗站,对遇险人员进行急救”。

进行井下现场急救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减轻伤员痛苦,防止伤情恶化,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挽救濒临死亡人员的生命。有资料介绍,现场急救搞得好,可减少20%上的死亡。人员受伤害后,两分钟内进行急救的成功率可达70%,4到5分钟内进行急救的成功率可达45%,如果拖延了时间,15分钟以后进行急救的成功率便很少了,因此,在井下现场做好急救工作,关系到伤员的生命安危和健康的恢复,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一件大事。在急救时,对有开放性伤口或有创面的伤远应该及时进行妥善包扎,常用的有绷带包扎法、三角巾包扎法、毛巾包扎法等。井下常遇到的外伤是头部和四肢外伤,因为任何外伤都会流血,急性出血超过800到1000毫升,就有生命危险。所以争取时间为伤员及时有效地止血十分重要,常用的有压迫法、加压包扎法和止血带法。为了使现场抢救更为及时、有效,井下各班组都应该培养不脱产的保健员,掌握急救技术,以备不时之需,我们每一个下井的人员懂得一些急救的知识,也是大有用处的。

第一讲走进煤矿

第十五课法律法规是靠山学法懂法靠自己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劳动保护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的20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企业也相应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例如《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一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通过贯彻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是煤矿生产的保障。因此,煤矿职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掌握熟悉,坚决执行。这样才能有利于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因为违法违章造成的责任事故,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就要受到处罚,如果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构成了犯罪,还要追究刑事责任。为此,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学法、懂法、执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并切实行使依法获得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拒绝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全我,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同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遵守法规,服从管理,佩带和使用劳保用品,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只有有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保障和职工的自觉行动,安全生产才能得以实现。

第5篇 如何加强煤矿机电安全工作管理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负着对煤炭工业企业系统的人、财、物和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之发挥最高效益的全部活动。按照现代化煤矿机电技术的发展,科技能力不断提升,加强煤炭企业机电安全工作管理已迫在眉睫。如何加强煤矿机电安全工作管理?必须认真分析当前机电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并制定出科学的、具有实效的措施加以实施,就能够确保煤矿机电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一、现代煤矿机电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机电安全工作认识不足。

主要是一部分机电管理人员没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对待机电管理工作,在机电设备安装、管理、检修等重要环节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使施工标准有所下降,给机电安全管理埋下隐患。部分机电维护人员思想跟不上,不注重自身能力的提高,在缺乏必要的监督条件下,工作起来很容易留下安全隐患。

(二)、机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机电安全管理制度设计不够全面,执行力不够。从设备的选型到安装运作,每个环节都有相关的部门去负责,出现问题容易相互推诿,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对机电人员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责任不明确,奖罚力度不够。只有人与设备的有机结合,才能确人与设备的安全。

(三)、机电设备隐患较多。

机电设备更新速度较快,但并不能够淘汰掉所有的落后的机电设备。一些老旧设备缺乏足够的安全性,保护系统不够完善。井筒设备在高强度的提升压力下,设备的安全可靠性随之下降。以及新的大型设备的投入运行,给供电设备、线路的安全运行都提出更高的要求。电器设备的失爆现象等隐患依然存在。

(四)、机电队伍素质不过硬,学习的热情不够高。

这个问题是机电安全管理中比较突出一个问题,由于企业的性质决定了机电管理队伍没有高学历,高能力的人才。在他们中很多都是高中毕业,根本没有经过机电方面系统的学习,更没有机电管理与应用的经验,实践性严重不足。对于弄不懂的问题,不能够及时的、虚心的向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学习,缺乏主动性。

(五)、机电培训收效甚微,考核力度不够。

按照每年机电培训计划,机电队伍都应是一个实力过硬的队伍。两年一次的市煤炭中心培训,一年一次的煤矿集中培训,都是不错学习机会。但是,由于实践性不强,通过枯燥的理论学习根本无法调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所有收效甚微。

二、加强煤矿机电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强化人员管理,提高机电管理水平。

突出管理重点,强调以'人'做为管理的重点。首先是矿领导加强机电安全管理,学习先进的机电安全管理方法,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由上向下的加以推行。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让技术过硬的技术人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施行奖罚分明制度。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煤矿之间的技术交流,学习人家的技术经验,取长补短。

(二)、加强机电设备的统一管理。

设备从选型、购置、验收、实验、安装、维护、修理一直到报废施行全过程跟踪,记录,进行设备全过程管理,不留下任何的死角。制定相应的机电设备跟踪管理制度,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谁的问题处理谁。监督检查部门赋予明确的监督检查的内容,给予你相应的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加强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机电队伍。

加强机电设备标准化建设,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加快煤矿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按照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尽快淘汰落后的设备和生产工艺,是实现设备运转的重要保证。一是认真坚持设备检修制度和设备检修标准,认真做好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落实,对重要的设备设施重点监督和防范。二是所有的机电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必须持证上岗。三是加强机电维修队长的学习和考核。要求维修队长对自己管辖的每一名队员进行指导和考核,施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6篇 煤矿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确保####煤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矿招用的外包施工队是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经济独立核算,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资质的施工队伍。

第二条  矿对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负有统一协调、监督指导的管理责任。并将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外包施工队作业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其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安全管理纳入正常的安全监督管理之中。将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如实告知外包施工队伍,对发包工程项目进行技术交底,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  与外包施工队建立较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形成固定的劳务基地,且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队,并坚持同类型作业只使用一个外包队的原则,对不服从石家坡煤矿安全管理的外来施工队伍和劳务用工,有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立即终止合同或辞退,限期退出施工现场并不再重新录用,并严禁外来施工队伍将承包工程项目进行二次转包。

第四条  矿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招用的外包施工队进行安全施工资质审查登记。严禁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  外包施工队应具备以下安全施工资质证明: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印章)。

2、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3、外包施工队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4、外包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安全操作证(正本)复印件。

5、外包施工队伍按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

第六条 矿对聘用的劳务用工和施工队及时进行入矿前三级安全教育,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日常安全生产教育与考试。

第七条 矿聘用符合下列规定的劳务用工:

1、年满18周岁,不超过50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外包施工队主要负责人是外来施工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加强对聘用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和有关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并建立记录,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事故整改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文明施工,保持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第八条 外包施工队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进行危险源的辩识,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同施工人员划分班组及班组安全员组建情况,报矿安全部门审核备案。矿安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外包施工队和劳务工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及时传达施工安全情况和安全要求。外包施工队在施工方面必须接受矿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主动向矿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九条 外包施工队发生轻伤、重伤事故由外来施工队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伤者工伤待遇;发生死亡及死亡以上事故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矿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部门,并会同当地安监、公安部门、工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第十条 矿对外包施工队及使用劳务用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纳入矿安全管理考核之中,对外包施工队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的规定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依据《安全奖惩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节 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外包施工队发生各类事故,根据矿相关安全教育制度的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对新入矿的员工必须接受矿、工区(车间)、队(组)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于72小时。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第三条  承包施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组织员工参加项目部每周两次的安全活动及安全学习。队(组)班前会上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使每个员工懂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自我防范,做到三不伤害;全年所属员工在岗安全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第四条  调换工种人员必须到项目部接受安全教育,再经过队(组)安全教育,项目部记录在案后,才能上岗作业;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参加安全技术学习。

第五条  离岗15天以上的员工必须经过项目部、队(组)的安全教育,方能安排工作。

第六条  队(组)安全教育内容:

(1)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违章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措施;

(3)安全、消防、环保装置及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使用办法。

(4)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救护知识。

第七条  处罚

(1)矿将对外包施工队员工的安全教育列为本单位职工教育计划的内容,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复岗、转岗等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情况登记台帐,并建立外包施工队班组建设台帐。

(2)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安排员工上岗的,一经查实,一次给予外包施工队500元/人·次的处罚,年内出现三次,不再允许其承包工程。

第三节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了及时报告和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规范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管理,促进我项目安全工作,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人身安全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的定义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是指在本项目生产、工作区域范围内,非本项目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条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范围

1、在矿生产、工作区域中发生的与生产、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均作统计上报;

2、所有与矿承包的工程,在施工承包工程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必须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向矿上报,并向地方安全管理部门上报;

3、外包施工队员工不在本矿生产、生活区域发生的伤亡事故不作统计上报;

4、项目外任何单位、集体、个人承包工程,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向地方安全管理部门上报。

第四条  外包施工队员工伤亡事故报告

1、轻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或逐级报告矿安全部门,并由发生事故单位(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在一个星期内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报送安全部门;

2、炮烟中毒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发生后,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矿安全部门;

3、重伤、死亡事故发生后,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年龄、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和原因,以最快的形式报告矿安全部门,矿安全部门接到报告后再通知相关人员。

第五条  事故现场的保护

事故发生后,现场相关人员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份物品时,应做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

第六条  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1、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发生后,都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

2、轻伤事故、重伤事故的隐患由外包施工队组织,安全部门参与进行调查分析,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报一份给矿安全部门备案;

第七条  发生伤亡事故的处罚规定

外包施工队在承包项目施工期间,凡发生伤亡事故均按照《安全奖惩办法》进行处罚。并将罚款列为安全专项奖励基金。

第八条  事故档案管理

1、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登记表;

2、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3、现场调查笔录及现场图纸、照片;

4、人证、物证材料;

5、经济损失计算单;

6、死亡证明书;

7、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8、事故结案报告及上级批复文件等。

第九条  上述规定若与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伤亡事故统计上报的规定发生矛盾时,按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包队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国矿山安全法》及石家坡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石家坡煤矿外来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本办法作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包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第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石家坡煤矿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第六条  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承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三证齐全,即“经营执照,安全管理资质证,经营项目资质证”,并经审查和验证,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管资质证,方能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七条  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矿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及新进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认真核实登记人员的籍贯、身份证号码、简历等情况,建立员工档案,做好登记台帐,按矿上的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

第八条  各外包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第九条  各外包施工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驻地代表人依法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条  各外包施工队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和会议,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所在安全部门或向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必须立即制止。

第十一条  所有外包施工队员工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合同》要求,遵守和执行我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落实责任和安全措施,接受矿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  各外包施工队必须服从矿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合同化、法制化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矿查获外包施工队员工违反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比照矿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第一次违章,现场批评教育,并罚款100元;第二次违章,进行安全教育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200元;第三次违章,责令外包施工队负责人辞退此人员。

第十四条  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矿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二倍处罚外包施工队负责人。

第十五条  外包施工队员工凡故意破坏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按原价二倍赔偿,若数额巨大,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外包施工队法人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保证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

2、服从石家坡煤矿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上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安全管理;

3、对工程施工中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负责,保证资金投入,及时整改隐患;

4、依法为所用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5、组织所用员工参加我矿实施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取证,保证所用员工持有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

6、保证设施、设备完好,达到我矿设施、设备管理的规范、标准要求。

7、配备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劳动保护用品。

8、对员工实行日常安全教育。

9、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十七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抵触,以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为准。

第五节  安全奖惩办法

××煤矿与各外包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矿建单位缴纳安全风险金10万元、土建5万元、安装5万元,从工程款中扣除,对出现安全问题的,按以下规定考核追究:

(1)发生重伤1人次事故,对施工单位罚款5万元。

(2)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每人次对施工单位罚款20万元,罚没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下月重交)。

(3)外包施工队在承包项目一年累计发生工亡事故3人以上(含3人),自动解除当年的工程承包合同,下年也不准再签合同。

(4)发生瓦斯、煤尘、水、火、机电、提升运输等重大侥幸事故,按死亡事故进行追究处罚。

(5)全年考核指标完成,将剩余的风险金返还给施工单位。

第7篇 实现非煤矿山管理多样化触动员工安全神经

从近年来我国非煤矿山事故调查分析报告结果看,非煤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员工“三违”行为引起的。“三违”现象已成为严重威胁员工生命安全,影响企业形象和制约企业发展的顽疾。

分析

意识淡薄是根源

安全意识淡薄是习惯性“三违”产生的主要根源。存在侥幸心理的员工认为不是每次违章作业都出事故,不是每起违章作业事故都发生在自己身上;一些员工认为自己有一定的经验和技术,图省事、怕麻烦,急于完成任务下班,从而简化、合并工作步骤;还有个别老员工,自认为工作经验丰富,嘴上讲得头头是道,可在实际工作中却明知故犯。他们是习惯性“三违”的主要人员,也是安全防范的重点。

产生“三违”行为的心理因素主要包括:一是现场作业人员表现出来的侥幸心理、习惯心理、“随大流”心理和麻痹心理;二是现场指挥人员表现出来的放纵心理、逞强心理;三是现场监督人员表现出来的同情心理、不负责任心理和避重就轻心理。

目前非煤矿山企业对“三违”人员的管理,多采取经济处罚与安全教育再“回炉”相结合的方式。这种方式,虽然能让“三违”人员暂时从处罚中吸取教训,但并没能让他们真正认识到“三违”行为会对自身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若对“三违”人员处理轻了,只管用一阵子,收不到良好的效果;若处罚重了,“三违”人员又容易产生逆反心理,造成管理人员和员工间的隔阂,不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做法

疏堵结合是关键

“三违”的外在表现是行为,根子在思想。根治“三违”的关键,仅靠出重拳、严惩罚的“堵”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做好“疏”的工作。要疏堵结合,增强“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全面推行人本管理,努力实现安全管理的多样化。

领导重视,全员参与。企业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和“只有不到位的管理,没有抓不好的安全”的理念,坚持“宁愿牺牲生产任务、经济效益,也不能牺牲安全”的原则,以杜绝“三违”行为为重点,加强先进安全文化建设。

从思想上进行突破。企业应针对“三违”人员的不同违章心理进行疏导,从分析“三违”行为产生的原因入手,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增强其安全意识。遇到一些员工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被动接受管理,甚至想方设法逃避管理的情况,企业还可借助舆论引导、亲情感化、群监网络等教育途径,使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三违”的严重后果,自觉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教育。根据员工的不同特点实施不同的培训教育,培训教育的方式,不能仅满足于“文件发了、会开了、精神传达了”,更应与时俱进,讲究方法,注重针对性、有效性。

推行人本管理,努力实现安全管理的多样化。目前一些非煤矿山企业采取处罚金返还、安全担保、风险抵押、安全帮教等多种管理方式,员工还可以自主选择处罚方式,这些做法值得推广和借鉴,真正触动员工的“安全神经”。

第8篇 澳大利亚煤矿安全管理及安全措施

采矿工业组织及其职能

澳大利亚联邦各州都设有一些从事矿工安全和福利工作的政府组织,其业务职能从制定法规、组织实施到政策研究。这些组织包括:属于政府机构的有昆士兰州矿山能源部、昆士兰州矿山安全试验与研究服务局、新南威尔士州矿物资源部、昆士兰州联合煤炭局、西澳大利亚州矿物能源部及澳大利亚工业、科学和资源部;属于工业部门的机构有昆士兰州采矿委员会、新南威尔士州矿物委员会、西澳大利亚州矿山局、澳大利亚矿物委员会及澳大利亚煤炭学会研究计划部。

根据有关法规条款的规定,联合煤炭局的主要职能是:为煤炭工业职工提供职业安全和工作条件改善的服务,包括提供预防性医疗服务、监察职工的健康状况和对有关健康问题开展调研;收集、分类和公布事故,以及其他与煤炭工业职工健康与安全有关的数据;负责向煤矿总监察长或联邦部长和州部长报告有关煤炭工业职工安全的问题;根据国际开发援助计划,提供煤炭生产和利用课程;促进煤炭工业职工福利事业的发展;制定和实施有关煤炭工业职工健康与安全培训方面的标准;对煤矿粉尘实施监督管理;收集、分类和公布与煤炭工业有关的统计数据。

矿物资源部在对煤矿安全实施管理过程中还采取鼓励职工参与工作地点安全与健康决策的政策,同时,在新规程指导下开展煤矿安全与健康系统开发的咨询业务。

煤矿安全现状

澳大利亚煤炭工业安全状况一直保持世界最高水平。澳大利亚井工矿的主要事故是煤层自燃、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近20年来发生最多的是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为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各煤矿都制定了完整的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计划,加强煤矿管理。对煤层瓦斯采取预抽放措施。煤矿灭火采取以氮气灭火为主。

最新研究成果表明,在缩短每周工作天数的同时把工作班的时间增至12小时对矿工有很大的益处。目前昆士兰州采矿工业最普遍采用的工作班时间是12小时。另外,缩短每周工作天数的好处还有,矿工能够有更多的时间与家人在一起,进而促进家庭生活的稳定与和谐。

工作环境管理

1.粉尘控制和监控

煤矿粉尘监测系统由各州负责。在新南威尔士州,煤矿粉尘监测是由联合煤炭局负责的。在昆士兰州,则由矿山能源部和矿山安全试验与研究服务局负责。

成立于1954年的联合煤炭局负责粉尘控制方法的改进、发布粉尘防治方面的信息和培训矿工掌握防治粉尘技术。采用的粉尘取样仪器有两种:一种是常流量取样器,另一种是瞬时粉尘检测器。

井下呼吸性粉尘规定值是每立方米空气取样的呼吸性粉尘含量为3毫克。对含石英的呼吸性粉尘规定值是每立方米空气取样0.15毫克。在正常情况下,对连续采煤机生产班的空气取样每年一次。长壁工作面生产班的空气取样每年两次。煤矿其他工作现场的空气取样每年一次,包括对钻眼工、井下运输等,以及露天矿、地面选煤厂装载和破碎设备。

如果采集的粉尘样品浓度超过规定的最高值,则需要在相同的作业环境中重新取样。如果重新采集的粉尘样品浓度仍超限,监察部门便向煤矿下达书面通知,要求煤矿按规定时间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

为控制煤矿粉尘浓度,澳大利亚采取了各种措施,使煤矿粉尘浓度大大降低。但还应注意到,在过去的15年中,澳大利亚煤矿生产发生了两项重大变化,一是长壁综采工作面个数翻了一番,二是长壁综采工作面平均日产量从4000吨增加到8000吨以上。这说明长壁综采工作面在提高煤炭产量的同时,也增加了粉尘生产量。

2.职业噪音

国家对职业接触噪音规定的标准是超过8小时的平均日接触噪音值为85分贝。一项在新南威尔士州井工煤矿噪音的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人员中,接触噪音超过平均日接触噪音值85分贝的人员占80%。为此,新南威尔士州政府采用了一种听力保护装置,使矿工听力损失索赔案件数量急剧下降。1996年,该州颁布了《工作场所噪音管理和听力保护实施规程》。规程适用于包括煤矿在内的所有工作场所。 (武 威)

第9篇 煤矿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

本文从经济管理的角度审视安全行为,以经济手段强化安全管理,以行政手段落实安全责任制,营造安全环境,实现安全生产,探讨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

一、安全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特殊的经济行为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效益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中心任务。 安全生产作为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应处于首位,也就是“安全第一”。很多矿井仅仅把“安全第一”理解为生产工作的前提,是一项单纯的安全生产行为,而事实上,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与经济紧密相联,也是企业效益好坏的重要因素。煤矿发生安全事故,不仅是工人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失,更重要的是,因用于伤亡职工的费用、财产损失、停产损失、资源损失等,将给企业造成额外的经济负担,从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据不完全统计,煤矿发生死亡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约30万元/人,重伤事故者的经济损失远远超过死亡事故损失,而且呈逐年增长的势头。显然,安全虽然不能直接创造产值,但安全在煤矿经济效益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不仅仅是生产行为,更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行为。

二、确保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客观要求

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法律、社会、经济、行政等手段常抓不懈。增加安全投资无疑是一项尽快控制和扭转事故多发的重要经济措施。安全投资是指投入安全活动的一切人力、物力、财力的总和,包括企业用于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新技术的应用、设备的安全改造、劳动保护保健、防灾救灾准备等方面的费用。安全投资的增加,不仅可以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防灾、救灾能力,奠定安全生产的基础,更重要的是可以改善劳动条件,实现本质安全化。重视并合理地进行安全投资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创造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安全投资的经济效益之所以不被人们充分认识,是因为这种效益具有隐形性和滞后性。它不表现在产值的增加,而体现在事故经济损失的减少。在煤矿安全生产的实践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和认识到安全投资的增加可以使事故的经济损失大幅度下降,表面上看起来好象增加了生产成本,没有直接产生利润,降低了经济效益,实质上这种安全投资的结果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可达投资额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企业要提高其经济效益,就必须把一定量的资金追加到安全投入中去。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与安全投资、管理水平、装备、职工素质等相关,如果说从安全生产的深远影响,从全社会和企业未来的发展考虑,从经济管理的观点看安全投入同样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基于这样的认识,仙亭矿在安全投入上坚持“什么投资都能省 ,唯有安全投资不能省”的原则,加大安全投入,而且把投入由堵漏型变成预防型。坚持按照生产部署,对能预见到的问题提前投入安全设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等出现事故后,才开始进行亡羊补牢式的投入。

第10篇 煤矿用防爆高压变频器安全标志管理方案

前言

随着电气传动技术尤其是变频调速技术的发展,具备无级调速、节约能源、降低生产成本等诸多优点的高压变频器,受到煤矿用户和高压变频器生产企业的高度关注。但目前尚无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也缺乏相关检验条件,严重制约着防爆高压变频器产品在煤矿井下的使用和安全标志管理。

为适应煤矿井下的迫切需要,安标国家中心于2023年5月30日组织召开了煤矿用高压变频器技术研讨会,就相关防爆安全、电磁兼容、安全保护以及产品在井下安全使用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专家组出具了《关于煤矿用高压防爆变频器安全标志管理的专家意见》。其后一年多时间内,安标国家中心又组织有关机构及专家对高压变频器产品的安全要求、检测检验条件、方法及判别准则做了进一步探索,使高压变频器产品检验技术手段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基本具备了安全标志审核发放所要求的条件。2023年7月28日,安标国家中心在山东青岛再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专家论证。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矿用新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22〕148号)精神,结合煤矿用防爆高压变频器产品的特点,制订本方案。

1 适用范围

煤矿用防爆高压变频器产品(额定电压3.3kv及以上)的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工作。

2 认证模式

按新产品程序进行认证,认证模式为“技术审查+产品安全性能检验”。

3 认证依据

《煤矿用防爆高压交流变频器通用安全要求(试行)》。

4 认证申请

4.1申请人

申请人应为从事矿用变频器产品研制开发、能够承担产品主体责任的法人机构,并满足以下要求:

(1)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2)10名以上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电气及机械专业技术人员;

(3)具备矿用变频器3年以上研制和生产经验;

(4)具备高压变频器综合加载实验台(装置)及产品企业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验能力。

4.2 申请材料

4.2.1 申请人基本信息

详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平台的相关说明。

4.2.2 产品技术文件

4.2.2.1 产品标准

申请人应制定产品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符合gb/t1.1以及《煤矿用防爆高压交流变频器通用安全要求(试行)》的相关要求。

4.2.2.2 产品图纸

产品图纸应清晰反映出产品的组成、结构、安全点等,产品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技术要求等应与企业标准一致。

(1)与防爆型式有关的产品总图、结构图及电气原理图。隔爆型产品应提交与隔爆结构有关的全部图纸及电气原理图;本安型产品应提交产品总图、涉及本安性能的全部图纸、电气原理图、pcb板图等;

(2)与防爆高压变频器安全性能(安全保护、冷却系统等)有关的图纸。

4.2.2.3 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

申请人应根据产品实际组成,提交申办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参见表1),并将产品的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全部纳入受控管理,以确保产品安全性能。

表1 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

序号

零部件(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材质)

生产单位

安标编号(或其它认证编号)

有效期

受控类别

1

隔爆外壳

c

2

滤波器

c

3

电抗器

c

4

变频器

c

5

6

4.2.2.4 产品使用说明书

应符合gb/t 9969和gb 3836的有关规定。除应包含产品执行标准、用途和使用环境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结构和性能概述、接线图、防爆标志、使用和维护须知以及警示语句(如“断电××分钟后方可开盖”、“本安系统不得随意变更产品配置”等)等内容外,还应包括高压变频器在井下试运行中的相关安全事项,主要包括:

(1)产品在井下试运行期间,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责部门及人员,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2)高压变频器在井下试运阶段出现异常温升、噪声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并及时通知产品生产企业。

(3)若高压变频器试运行期间出现对周围电气设备、通信线路产生严重干扰的情况,应停止设备运行,并查明原因。

(4)煤矿用防爆高压变频器前端必须加装高压配电装置。

4.2.3 产品自评估报告

对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用防爆高压交流变频器通用安全要求(试行)》等有关规定,能否确保在煤矿井下安全使用等进行自评估,对产品企业标准的编制(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的确定依据等)进行说明,并对自评估结论负责。

4.2.4 申请产品信息

申请时应注明申请台数和产品出厂编号。

上述文件资料应通过安全标志申办平台()提交。

5 初审、受理

安标国家中心接到矿用新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合格后受理。

鉴于前期对煤矿用防爆高压变频器产品安全性能已经进行较充分的研究讨论,不再组织专家论证工作。但产品采用特殊原理、结构、工艺或材料,可能涉及重要安全问题时,应组织专家专门论证。

6 技术审查

依据《煤矿用防爆高压交流变频器通用安全要求(试行)》,对申办产品的技术文件实施技术审查,出具技术审查报告。

7 安全性能检验

7.1 检验原则

从申请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台进行检验,其它产品逐一核查其结构、组成部件等是否与抽取的样品一致。

7.2 检验方式

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或其授权委托的机构实施检验。检验样品由申请人送样。

7.3 检验依据

《煤矿用防爆高压交流变频器通用安全要求(试行)》及企业标准。对规定的参数及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对目前国内暂无检验条件的项目(如电磁敏感度等),由申请人保证,并在有关文件中注明。

8 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安标国家中心根据技术审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进行综合审查,符合安全标志发放条件的,向申请人发放准许工业性试验的安全标志。

9 认证时限

按现行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各环节优先安排。

10 持证要求

持证人应遵循以下要求:

(1)在进行工业性试验之前,矿用新产品生产单位和承担工业性试验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报矿用新产品工业性试验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2)产品在矿山井下进行工业性试验时,持证人应向安标国家中心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试验矿井名称,变频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厂编号及安全标志编号等;

(3)工业性试验中发现安全问题,或《煤矿用防爆高压交流变频器通用安全要求(试行)》存在不尽完善、合理之处时,及时通告安标国家中心。

11 其它

矿用新产品工业性试验完成后,矿用新产品生产单位可向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提出申请,对矿用新产品的安全适用性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的矿用新产品,在相关标准未颁布实施前,如果继续扩大试验范围,可向安标国家中心提出批次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申请。经对其实施与已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一致性审核和必要的检验后,发放批次产品的安全标志。

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颁布实施后,矿用新产品生产单位应根据相关标准要求,重新申办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对已取得矿用新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其安全性能不满足新颁布标准要求的,必须停止使用。

第11篇 浅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大的方面涉及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小的方面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如何有效地减少了各类事故发生,建立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必须特别注意,处理好多种关系问题。

一、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在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上,有些人将它们对立起来,视为一对矛盾,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和片面的。安全与生产之所以不是一对矛盾,就是因为它们根本不是对立着的双方,安全与生产是相互依存关系,安全是伴随着生产而言的,没有生产谈何有安全。但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不安全就不能生产。人们常说:“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就是这个道理。在认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上,我们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用对立统一的观点分析,既要承认安全与生产存在着本质的必然联系,又要承认安全与生产之间存在着区别,正确理解与掌握安全生产的辩证关系,反对形而上学,只见局部、不见整体观点,杜绝把安全与生产完全割裂丌来的片面孤立的思想,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必须克服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为天,安全至上,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到实处,落实到井上井下的全方位、全过程。

二、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就煤矿整体工作而言,经济效益是中心,这是企业全部工作的目的和归宿,但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安全不能生产。煤矿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煤矿的效益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煤矿的效益主要来自于煤炭生产,如果没有安全保证,煤矿企业的效益就是一句空话。事实上,一个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如何,必然会影响企业的效益。企业发生事故总要或多或少造成经济损失,还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去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这本身就是直接的经济损失。此外,由于工亡事故的影响,职工人心不稳,出勤难以保证,生产难以进行,这也是无法估量的损失。由此可见,安全生产对煤矿至关重要。但是也应看到,安全毕竟不完全等于经济效益,安全上去了并不等于经济效益就能提高。事实证明,效益与安全是煤矿企业的两项根本性任务,企业领导必须坚持两手抓,要以安全保效益,以效益促安全,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厚此薄彼。

三、偶然与必然的关系

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常有人以偶然两字来分析和解释各种事故。比如,若发生死亡事故,便以事出偶然来开脱,这种偶然显然不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对搞好安全生产是十分有害的。认真分析煤矿发生的各类事故,我们都可以得出一个共同结论。任何一起看似偶然的事故,其背后都可以找到隐藏着的必须规律。每一起事故的发生,尽管有各种偶然因素,但终究是“三违加隐患造成了事故”的结果。无论分析追查哪起伤亡事故,都能找到发生事故的必须根源。看似偶然的事故,其实都有其必然性。安全工作不同于其它工作,它来不得半点的马虎和粗心大意。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从基础工作入手,狠抓管理,从严要求,从严把关,从严考核,从严奖惩。只要坚持严字当头,认真强化安全管理,能逐步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杜绝事故的偶然而走向成功的必然。

四、突击与持久的关系

安全生产涉及到井上井下,方方面面,有些工作需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击完成。同时,还要注意日常巩固,避免一阵风,走过场行为。这就需要持之以恒,做扎实细致的工作。在安全生产实践山,注重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集中抓打开工作新局面,通过经常抓使工作深入持久,不断巩固发展。如每年5月丌展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一年一个主题,一年一个重点,通过短短的一月时间集中优势兵力,打好突击战。在此基础上抓巩固,求提高,达到以周促月,以月促年的目的。这里的关键问题是要处理好突击与持久的关系。在这方面,我们有经验,也有教训。为什么事故安全教育坚持不好,收效甚微,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只重视社会突击战,忽视持久战。很多煤矿往往是文件一到,上下号召,声势浩大,过后了事。事故安全教育是一项基础工作,仅靠“突击”一下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它需树立“持久战”的思想,从制度、纪律、时间、形式、教育等方面逐步建立一套考核机制,惟有如此,才能搞好这项工作。在安全生产,我们要处理好突击与持久的关系,用突击来巩固持久,以持久来检查突击,把突击与持久恰当地运用到安全生产活动。

五、硬件与软件的关系

安全生产中的硬件与软件是指装备与管理两个方面。搞好安全生产没有先进的装备不行,这是安全生产中的硬件。随着井下采掘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硬件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综采综掘机械化已经在安全生产中显示出它的优越性,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硬件水平的提高,为了搞好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抓好硬件的同时,我们也要注重狠抓软件建设,强化安全管理,狠抓职工培训,促进职工队伍安全素质的提高,把硬件与软件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成为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但也必须看到,同样的装备,同样的条件上,同在一个矿生产,有些班队平安无事,有些班组则发生事故。其原因就是没有处理好硬件与软件的关系。实践证明,硬件仅仅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在抓好硬件的同时,不能放松软件建设。必须坚持“装备、培训、管理”并重的原则。

六、爱护与袒护的关系

爱护与袒护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有原则上的区别。然而,在安全生产中由于有些领导对爱护的认识有偏差,往往错把袒护当爱护,这样,必须给安全生产带来负面效应。在安全产中,各级领导担负着重要的使命和职责,领导干部爱护下属既是领导工作的需要,也是安全生产的需要。如何才是爱护下属呢各级领导要把对下属的爱护全部体现到安全管理中。寓爱于严,严要求、严检查、严监督、严管理、严追查、严处理才是真爱护。对于下属发生的违章行为和责任事故不姑息、不迁就,该教育就教育,该追查就追查,该处罚就处罚,该撤职就撤职。这样才是真正的关心下属,爱护下属。而在安全生产方面,确有少数领导干部错把袒护当爱护,他们把严格要求同爱护下属对立起来,一味地讨好、迁就下属,结果帮了倒忙。对下属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果袒护,表面看来是关心爱护,实际上是害了下属,往往导致事故的发生。

七、情治与严治的关系

情和严只是两个字,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就难了。在安全生产中,许多单位恰恰在情和严的问题上处理不好,使自己陷入被动的处境。究其原因,问题就出布他们处理情和严的关系上。情和严,也可视作一个对立的统一体,情应该出于严治之中,严应该立姜堰情治之上:两者是不应分离的。而在安全工作中,有些人往往处理不好两者关系,以致顾此失彼,易走极端。有的一味强调情治,使管理失去严肃性和权威性,甚至放任自流,弄得松松垮垮,无章可循,不可收拾。有的一味强调严治,使管理变成一堆冷冰冰的条文,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没有思想和感情的沟通,管理自然达不到目的。在如何处理情治与严治的问题上,要做到适可有度,恰到好处,情中有严,严中有情,只有这样,才能搞好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八、大事与小事的关系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安全工作中的大事与小事的关系,是量变与质变的具体体现,搞好安全工作重点要抓好预防工作,而要搞好预防工作就要化解量变,防止质变。各类事故,往往源于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这就促使我们运探究大与小的关系。以小为大,就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知道,不排除小隐患就可能变成大隐患;不解决小问题就可能变成大问题;不处理小事故就可能变成大事故。而以大为小,往往由小变大,积小成巨,最后导致事故的发生。事故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无小事。谁忽视小事、放松小事,谁就会受到惩罚、吃苦头。一定要妥善处理大事与小事的关系,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然,由小变大,最后诱发大事故的发生,是很难搞好安全生产的。

九、独唱与合唱的关系

如果把安全生产看作一首歌,那么就有独唱与合唱之分了,要唱好安全生产这首歌,既需要独唱,也需要合唱。只有把独唱与合唱融为一体,才能达到最佳效果。然而在安全生产中,有些人认为搞好安全生产是安监部门的事,与其他部门无关,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安监部门作为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它在安全生产中起着领唱作用。在它的带动下,经过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共同唱好安全生产这首歌。安全工作涉及到采、掘、机、运、通各个专业,也涉及党、政、工、团、妇方方面面,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要搞好它,离开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专业都是不行的。搞好安全生产,不只是安监部门的事,而是全体部门的事,不只是安监员的职责,而是全体职工的职责。我们要处理奸独唱与合唱的关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让他们积极投入到安全生产活动中去,齐心协力唱好安全生产这首歌。总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项动态的管理工作,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必须牢牢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穿整个生产实践中,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先安全后生产,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工作作原则,抓安全促生产,使企业获得最大的政治、经济效益,并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来保障安全生产,我们的煤矿企业才能达到少出事故和不出重特大事故的目标。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12篇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施工地点现场悬挂与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一致的的爆破图表。工作面实际施工的炮眼个数和装药量均不得超过爆破图表规定的数量。如工作面岩性发生变化,需要增加炮眼数量和装药量的,必须及时变更爆破图表。

2、施工底部两排炮眼前,迎头2米(中深孔爆破的3米)范围的积矸必须清理至实茬实底以下100mm;装药前迎头2m范围内无浮矸、无积水。

3、工作面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

(1)、掘进工作面开窝时,未按《规程》规定安齐“一通三防”等安全设施的。

(2)、局扇发生循环风或风筒到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的。

(3)、采掘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4)、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5)、在放炮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的。

(6)、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7)、工作面风量不足的。

所有炮眼必须完好,并进行扫眼,变形的炮眼严禁装药。工作面各类不用的钻孔及孔洞必须用炮泥充填,充填深度不小于最大炮眼深度的1.5倍。

4、装药前水泡泥、炮泥和彩带要准备充足,装药工必须具备放炮助手资格证。

5、装药时工作面20范围设置装药警戒,与装炮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装炮警戒线以内的,严禁从事其它与装药无关的工作。

6、装药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泥”规定。应将座底泥先放在炮眼口摆放好,装好座底泥后再装药。取炮头时必须同时带一个水泡泥,水炮泥外炮眼剩余部分必须用封泥要填满捣实,封泥长度必须不小于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

7、装药过程中,装药工必须一手拉住雷管脚线末端一手拿炮棍,轻轻将炮头送入眼内,防止捣坏雷管脚线外皮或捣断脚线。炮头必须和眼内炸药密接。

8、底部两排炮眼及周边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下山掘进底部三排炮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特殊情况下所有炮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彩带必须绑在底部药卷上,并使彩带露出眼口长度不得少于200mm)。

9、《工作面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工作面炮眼连线方式。所有雷管脚线必须悬空,不得与工作面煤(岩)壁接触,有淋水地点,必须对脚线接头用防水胶布进行包裹。工作面装药结束后,由放炮员和经过培训的班队长共同进行连线。连线结束后由放炮员负责进行连线情况检查,并测试爆破网络全电阻,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放炮。否则,必须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详细记录异常炮眼编号和位置,并在脚线上设置彩带进行标志。

10、放炮警戒距离必须大于措施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在警戒地点设置警戒标志。每次放炮前,工作面班长必须对放炮警戒距离进行确认。

11、放炮前,施工单位班长必须按措施规定亲自安排警戒人进行警戒,所有放炮警戒地点必须按规定执行“人 牌 网”三警戒。对于独头巷道单个放炮警戒位置的,必须由班长负责亲自安设警戒;对于巷道贯通放炮警戒或巷道有多处放炮警戒的,班长必须安排警戒人和信息反馈人员共同设置放炮警戒,警戒人设置好警戒后,信息反馈人必须确认警戒范围内没有人员后,立即返回放炮员放炮位置,将警戒情况当面反馈给班长。班长、警戒人员和信息反馈人员必须共同在放炮员的放炮记录手册上签字确认。

12、放炮前,班组长负责安排人员对放炮前后20m范围内洒水灭尘和警戒范围内瓦斯传感器进行保护工作。放炮员和班长必须最后离开迎头,并打开放炮喷雾。

13、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放炮前,放炮员必须向调度所汇报放炮警戒设置和爆破网络是否正常等情况;测气员汇报工作面装药前、放炮前瓦斯情况和通风情况。确认正常后,调度所负责通知信息中心监控机房值班人员发命令切断放炮地点的连锁电源,监控机房值班人员完成后汇报调度所,并做好记录。调度所通知施工班长下达放炮命令。

14、放炮结束并等待规定时间后,由班长、放炮员和测气员共同进入迎头进行验炮。每次放炮必须坚持二次验炮制度。

(1)、第一次验炮:放炮后及时验积矸以上部分巷道内是否落炮或残药,积矸上是否有残药、残管,如有残药等情况必须及时收集入箱。确认无落炮等安全隐患后,方可结束验炮工作。放炮员在迎头10米范围内挂“上部已验,可以作业”牌,并向调度所汇报,调度所通知信息中心监控机房值班人员发命令恢复工作面连锁电源。放炮员通知施工队班长安排专人至各警戒点撤除警戒,并进行确认。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作业。否则,必须先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后,按措施规定要求处理落炮。待落炮处理结束后,再次验炮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处理落炮的过程中,放炮警戒不能撤除。

(2)、第二次验炮:工作面支护完毕,施工单位必须将迎头炮眼长度范围内积矸出完见实茬实底,再进行全断面验炮。确保没有落炮等安全隐患。放炮员在迎头10米范围内挂“下部已验,可以作业”牌。验炮结束确认安全后,由放炮员汇报调度所,施工单位方可打下部炮眼。

15、放炮后,如发现落炮,放炮员必须应立即汇报调度所及通风队,通风队立即安排放炮班副班长以上干部赶到现场,现场指导处理落炮。落炮未处理完前,不得从事其它工作。

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十二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我公司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提高安全技术人员素质,我公司建立了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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