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要点
要在总结往年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 以“安全第一、 质量优先” 为指导, 在安全生产、 质量控制、 文明施工等方面组织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 确保建设任务圆满顺利完成。要使结果精彩, 过程更要精彩, 围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我们的做法如下:
3、 以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为方针, 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是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如何保证安全管理措施到位, 如何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有效实施, 如何将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一线, 将安全生产管理关口前移,是当前我们亟待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1) 深化网格化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无死角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工地现场平面划分为5个区域:生活区域、 ⅰ区、 ⅱ区、 ⅲ区、 ⅳ区; 立面从地下二层开始, 至 6 层, 共分为 8 个层次: 地下二层、 地下一层、 地上一层~六层。以项目经理为主要负责人, 每个区域都指定专人负责, 每个专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了约 30 个人左右的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进行网格化管理的总体协调和运作。如果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须配备 3个以上的安全员, 现配备的安全员远远大于国家有关规定, 从点到面全面覆盖现场施工区域, 确保现场的安全受控状态的面覆盖到最大化。工程业主还特意从东方明珠、国际会议中心抽调三名资深安全工作人员,作为安全工作小组成员, 共同参与对现
场安全工作的管理, 强化了安全监管力度。
专职安全人员对单元网格的日常巡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处置结果以及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 由工作小组组织及时处置。定期组织召开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 (每月一次) , 每周一次由总承包、监理、 专业分包等参加集体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过后第一时间召开讲评会, 针对违规情况开出整改通知单。加强信息沟通, 加强处理力度, 加快整改时效, 以降低事故发生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减少轻伤事故。通过现场的网格化精细管理, 及时发现并处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 本工程开工至今基本无重大事故发生, 施工现场安全在受控状态。
(2) 签订 “安全、 质量、 文明管理守则” , 加强分包单位行为控制
通过对往年的总结,项目部组织安全、技术、施工等相关部门,正在编写 “安全、 质量、文明管理守则”,意在规范各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其中包括进场队伍的资质审核、 材料报审及检验制度,进场机械、工具的检修及规范操作程序, 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各分部分项的验收移交制度,各重点防范部位的特殊作业规定, 现场防火安全责任制,施工人员文明及集体宿舍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针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质量、安全、文明行为的管理规程。并在“守则” 中明确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及个人所采取的相应处罚措施。在分包单位进场之前,将“守则”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一同签署。从各分包单位管理层开始抓起、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质量责任。
(3) 重点防范, 严防死守, 防堵结合
对于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制度和安全例会制度, 每周由安全领导小组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 将检查出的问题在例会上共同讨论处理办法, 限期整改, 坚决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各重点防范部位、工序, 做到分包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总承包加强监督检查, 杜绝违章作业的现象的发生, 必要时可在法律、 政策
的许可范围内, 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
根据现场实际及以往经验总结, 对于以下几点做重点防范:
u 钢结构、 幕墙焊接防火: 现场钢结构及幕墙的高空焊接是一大消防隐患, 为此要求现场所有高空焊接点配备必要的挡风及借火盆外,在焊接前将焊接点下方所有建筑垃圾和易燃物移除, 并进行统一存放。焊接时由安全监护对焊接点下方附近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 整顿后方可继续施工。在此基础上, 安全领导小组每天早上8: 00 及下午13: 00 组织的2 次现场巡查, 对现场安全做全面检查及评估。
u 宿舍区防火:对于宿舍擅自使用电器事例,一经发现, 严格按公司规定罚款 5500 元,在食堂门口张贴告示予以通告,作为警示教育。并通报其所在分包队伍, 对其严肃处理。
u 精装修用电安全: 今年,工程即将进入安装、精装修全面展开的阶段, 健全的安 全管理规章制度是确保安全施工的先决条件, 但是严格的监督和惩戒措施更是保障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执行的必要手段。尤其精装修阶段的用电安全需要严格控制。装修阶段要求装修单位使用统一、 合格接线箱, 严禁胡乱私接。现场接线做好漏电、 接地保护, 杜绝漏电隐患。对各种电动小型工具,在检收合格后方可在现场使用, 严禁使用已损坏电动工具。各种易燃品,如油漆等,定点存放, 杜绝明火, 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现场做好落手清工作。安全领导小组在装修阶段将进一步加大监控力度, 不让任何隐患过夜。
(4) 提高施工人员自身安全意识, 是实现安全目标的根本要素
确保安全目标实现的前提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 树立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的思想。 人员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 难点。 对分包、 班组、 农民工开展安全教育, 贯彻宣传各类法规、 通知和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 处理有关安全问题。建立民工夜校, 活动室, 通过技能培训、 安全教育、 安全事例讲解、 宣传栏宣教等措施, 提高施工人员文化水准和安全意识, 从根本要素 “人” 的方面,
确立 “安全第一” 的重要性。工程的安全生产涉及到每个人,要搞好安全生产也只有依靠大家, 让施工人员参与各种安全活动过程, 尊重他们, 信任他们。通过各种活动,形成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的归属感、 认同感。完成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 最终到“我会安全” 的质的转变。
(5) 人员健康不忽视,作业环境是保障
现场作业人员的健康也是安全生产的一部分。为此, 制订了地下室临时通风、 排水专项方案。在地下二层的空间内, 布置了 8 台大功率风机, 确保现场空气的流通, 最大限度减小粉尘污染, 为施工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作业环境。同时地下二层空间的排水则利用排水泵及建筑原有排水系统, 力争做到地面无积水。今年, 项目部还将对人员的安全健康保障做进一步细化, 针对不同阶段不同工种做好职业健康保护工作。
二、 以 “创建观摩工程” 为契机, 提高综合治理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世博演艺中心工程创建文明工地, 项目部以“创建双观摩工程”为契机, 以 “以人为本、 科学策划、 严格要求、长效管理”为工作指导, 继续抓好施工现场 “五有” , 着力提高 “四有内涵” , 从而加强食品为卫生安全与现场宿舍的管理、 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管理的科学化、 标准化、 规范化、 制度化建设, 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1)文明施工措施的全面落实
创建 “文明工地” 首先以提高文明施工意识为先行, 让施工班组的所有人员都深知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其次要求施工班组在每天上班前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技术交底, 随后开始工作。在完成每一道施工工序后,及时做好前一道工序的落手清工作,各种材料必须按不同阶段场布图布置的要求,分别按类别区域堆放整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在材料进场方面我们按各单位、 按工种、 按区域划分、要求各分包单位按各自划分的区域进行施工,做到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相互促进。第三在文明施工建设中, 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合理布局, 包括机械停放的位置, 材料堆放必须按规范要求布置, 加强对施工排水的管理,杜绝将泥浆或杂物冲入下水道,保证施工场地的整洁及下水道的通畅, 确保文明工地的各项措施的落实。
(2)加强生活区宿舍 “物业式”管理
作为现场标化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部针对难点、 勇于探索、 积极寻求适应现场宿舍的管理方式及其考核机制,在实施过程中落实责任、措施、 加大管理力度。
★严格按照集团标准及要求,做好设施配备。为每一位农民工宿舍提供生活必需品 (铁床、 台子、椅子) , 配备能存放个人物品的储藏柜。
★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制定宿舍管理制度, 贴在民工宿舍门口。住宿人员须与项目部签订 《工地工人宿舍住宿协议》 , 并提供身份证、 居住证等小五证。
★加强保洁管理考核, 组成办公区、生活区物业管理保洁队,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定时做好生活区浴室、 厕所、 公共部位的打扫,保持项目施工现场整洁卫生。
第2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及改进措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建筑行业投资机制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股份制企业和私有企业异军突起,特别近些年来,住房改革取得了飞速发展,一批以商品房开发为主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运而生,商品房建设如火如荼,使得建筑业迅猛发展,广大农民工加入了建筑工人的行列,因此,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对于建筑施工行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这主要是因为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底线”,它关系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立。
一、现行施工单位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随着国家经济制度的改革、基建投资的不断加大,建筑业日趋繁荣,个体建筑业迅猛发展,使得施工企业和施工队伍都满足不了庞大的建筑市场的需求。于是,很多施工企业管理机制发生了根本的改变,逐渐过渡到由私人承包商(即建筑包工头)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的模式,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向包工头收取一定的挂靠管理费。有些施工企业甚至对这些“包工头” 缺乏必要的管理,“包工头” 则为了获取最大的利润,对工程安全保证措施的投入不断减少甚至几乎没有,这种对安全存有一定侥幸心理的做法为安全事故的产生埋下了隐患。再次,“包工头” 缺乏对工人的教育培训,常常是有了一个工程项目之后临时组建施工班组,工人队伍中不乏刚从农田里劳作完的 “农民工”,他们从未接受建筑职业的培训,安全保护意识极其低下,对安全操作规范了解甚少,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产品, 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二、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具有如下特征:
(1)缺乏适合市场经济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
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仍然较多依赖于政府机构,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监管效率低下,而由政府主导的安全管理出现了很多管理漏洞,各参建单位又缺乏安全管理自觉性,因此致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很不到位,急需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的形成。
(2)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滞后, 管理出现真空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国有建筑企业改制, 脱离了行业行政管理的束缚, 成为了市场中独立的行为主体。与此相适应, 由建设部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国家建筑安全专项监督职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的职能,与建筑安全密切相关的劳动保护产品及特殊工种的操作技能认定的权威部门又在劳动监管部门。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交叉不清,在监管过程中出现了管理的真空。
(3)建设单位为追求成本最低化,违规发包或肢解分包的现象严重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投资者,出于单纯对经济利益的考虑,将建筑工程的勘查、 设计、施工、监理发包给不够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甚至非法的个体承包商,以求降低成本。 由于这种模式很容易出现层层分包的现象, 导致最底层的实际承包者对施工管理不严格、 安全培训不到位和安全投入不足或基本没有,以此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金额开支, 导致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不断出现。
(4)勘察、设计单位主要的安全问题
勘察、设计单位由于直接向建设单位承揽业务,在关系和利益的驱动下, 往往在勘察、 设计过程中不按规范要求进行,压缩作业时间或降低勘察设计标准,致使勘察设计成果存在缺陷;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竞争,很多取得勘察、设计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并没有对项目进行设计,甚至对项目一无所知,完全交与没有任何资格的勘察、设计人员设计,他们仅仅负责在勘察、设计成果上签字并使用注册章而已。这样出具的成果经常在细节上存在一定的缺陷,不能保证建筑物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5)工程监理市场混乱,监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监理单位监管不严。目前我国的监理市场非常混乱,监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由于市场的竞争,监理取费严重低于标准,迫使监理单位雇员时考虑工资成本,招聘一些素质和专业技能均不高的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在工作中并不能起监管指导作用。另外,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查,甚至仅仅为了能尽快取得施工许可证审批不切实际、粗制滥造的方案。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没有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认真监理,或者在赶工期的情况下向甲乙双方妥协,对未完全达到安全施工条件而强行施工的现象监管不力,发现事故隐患时,也不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改和消除;
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对策
(1)施工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建筑安全技术明显落后,已不能适应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特别是脚手架、模板、塔吊等机械设备的科技含量很低,几十年一贯使用传统陈旧的材料和机械设备。发达国家已实现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而我们仍处在手工操作阶段,与其相比差距很大。我们必须加强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集中力量解决安全生产发展的重大和关键性技术问题。同时还应在建筑科研单位或大专科研院校设立安全技术研究机构,形成一批专门从事建筑安全技术研究的专家队伍,使建筑业的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良性轨道上来从而实现生产的本质安全化,或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的安全性。如,对于火灾的防范,可以采用防火工程、消防技术等技术措施;对于尘毒危害,可以采用通风工程、防毒技术、个体防护等技术措施;对于电气事故,可以采取能量限制、绝缘、释放等技术方法;对于爆炸事故,可以采取改良爆炸器材、改进炸药等技术措施等。
第3篇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用电是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本工程的施工用电从指定电源引下来后,设有专门总配电箱,总配电箱设有接地和总漏电保护器,由总配电箱至各施工机械的分配电箱之间采用三相五线的埋地电缆,分配电箱里再设各分级漏电保护器,这样布设即可达到三级保护。
2、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
(1)因场地狭小,分路供电,采用电缆供电。
(2)人员责任:配电箱设专职电工管理,专职电工均有电工操作证。
(3)全系统均采用tn-s制供电,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做好现场照明的使用安全。
(4)具体措施
1)在总配电箱各分路各配自动空气开关1台,并按各分路负载大小调定整定电流值。
2)各回路从总配电到分配电箱段全部采用五芯绝缘电缆穿铁管埋地敷设,从分箱到专门箱,根据现场条件,能采用埋设电缆的尽量采用埋设电缆,以避免不必要的干扰和损坏,利于组织文明施工。
3)照明部份,现场照明总体采用管形镝灯,为避免镝灯触发器因突然送电而损坏,每台镝灯均专设一个电箱,钥匙专人保管,为避免因动力设备故障引起漏电保护器动作而使现场照明失电,镝灯电源必须从总配电箱进线端引出。所有带金属外壳的灯具均采用3芯线供电。
(5)系统采用tn-s制供电,为保障系统正常工作,要求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采用不同颜色的导线,以示严格的区分。在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处,配电线路中间处,配电线路末端处,做防雷接地的电器设备处(塔吊等),必须设置重复接地点。
(6)接地要求:
电阻值:工作接地≤4ω,保护接地≤4ω,重复接地≤10ω;
防雷接地≤30ω,重复接地十防雷接地≤10ω
(7)接地体选择
1)首先可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其次采用人工接地体,接地体选择φ≥8mm园钢,扁钢厚≥4mm,截面≥48mm2,角钢厚≥3.5mm。垂直接地体长度2~3米,相邻接地体间距≥2倍长度,垂直接地体理设根数≥2根,园钢管直径为φ≥48mm,钢管壁厚为≯3.5mm。
2)接地线与接地极的连接宜用焊接,扁钢搭焊长度为宽度的2倍,且最少有三个棱边施焊,园钢搭接长度宜为直径的6倍,所采用扁钢的截面不小于100mm2,厚度≥4mm。
(8)漏电保护器在安装使用中应注意:
1)所有的漏电保护器必须选购推荐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
2)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和负荷侧不能随便颠倒做法。
3)漏电保护器不能作相间短路或两相触电保护。
4)漏电保护器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其工作可靠性和灵敏性,发现不合要求的必须立即更换。保护器的规格指数(额定电流,保护动作电流,反应时间)必须与所保护的负载相匹配。
5)漏电保护器不得做为负荷起动开关使用,一般要求垂直安装,并要求防雨、防溅、防尘、防振。
6)配电箱、开关箱应保持通风干燥、光线好,周围无杂物,无易燃易爆物,道路畅通,并有良好的防雨防潮设施。
3、用电安全管理
(1)项目部设专业机电管理员,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应专项接受安全用电和防火知识教育。同时在用电设备、开关箱等处挂设醒目的安全用电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无证操作,排除故障需切断电源,派专人看护,挂标志牌(或上锁),做好电器故障检修记录。
(2)严格执行一机一闸制度,开关箱上锁,箱内控制开关应标明分路或被控制设备的名称。
(3)熔断器必须与所保护的电器(负载)相应匹配,不许用非熔断体代替熔断丝(保险丝),保险丝的安装必须符合规定做法。
(4)各用电线路必须做到安装配置、层次分明,走向明晰、固定,一目了然,严禁乱拉乱拖乱搭,严禁使用电炉。
(5)用电线路及电器应经常检查、维护、保养验收。若发现有裸露的电线及损坏的电器开关等均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各控制电器及配线必须与所控制的负载相匹配,不得小马拉重车造成线路超载构成安全隐患,也应避免大马拉小车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照明与动力采用分设开关箱,若同箱必须分路分闸,照明漏电保护采用单项回路。
(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胶鞋,并做好其他规定的防护措施。
(8)潜水泵工作时,周围水面范围内水下不得有人工作。
(9)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由施工员有针对性的对操作班组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0)工地当班电工每天班前班后要对用电线路系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填写值班日记,交接班记录。工地每星期组织一次有电工、安全员、机管员、施工员及分管安全的工地领导等人员参加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整改反馈记录等。
(11)电气产品使用上做到'二把关'。第一采购关,做到不采购无产品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无使用说明的'三无'产品;第二进场安装验收关,不使用'三无'产品,安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规章
一、参加施工人员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坚持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二、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光脚;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三、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挪用搬动要随时采用加固措施。
四、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纹、疏松或支撑晃动要随时采用加固措施。
五、操作机械要紧袖口,女工发辫挽入帽内。
六、各类动力机械的座必须牢固,转动危险部位要安装防护装置,工作前先检查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七、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接地并设单一开关。
八、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时应将起臂落下,起重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电线距离最少不得小于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 一千伏以下 | 1—20千伏 | 35—110千伏 | 150千伏 | 220千伏 |
允许与输电线路最近距离(米) | 1.5 | 2 | 4 | 5 | 6 |
九、高空作业使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禁止抛掷。
十、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不带底和带钉鞋。
十一、遇到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的施工。
十二、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上行走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电话装置,并专人负责。
十三、暴雨大风天气要检查工地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坏倒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及时排除。
十四、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作业的场地应加强通风降温措施。
十五、冬季施工取暖应符合环保要求,并制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5篇 煤矿企业优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应如何加强
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如何克服一切不安全因素的永恒主题,是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的基本保证,煤矿企业要改善和优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状态,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形成安全生产管理良性循环机制,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控制和减少安全隐患和不利的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因素,确保长效久治和持续改进的各项制度落实,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才能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笔者在煤矿工作了二十五年,担任过掘进队队长、生产技术部部长,现任黄陵矿业集团公司驻黄陵一号煤矿安全监察处处长,就如何优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探讨。
一、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办事,建立长效管理体制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定期、不定期和各专项安全检查。
煤矿企业的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对企业的安全负全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度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煤矿企业要和区队主管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对职工也要签订相关协议。对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处分直致追究刑事责任。
二、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促进和实施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企业领导重视是关键。要使安全达标从“要我达标”的被动性转变为“我要达标”的主动性,不仅要是全员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标准管理的重要性,不仅要靠自我调节和观念转变来增强安全意识;更需要企业领导的果断决策和精心策划。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是:
1、企业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安全考核,奖罚分明,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
2、针对各工程的性质和安全风险大小,落实安全生产所需辅助运输与经费,做到专车专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严格把关并加以控制。
3、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措施,各类井下特殊作业或专项工程施工前安技措的编制和审批,从源头上抓起,保证安全措施的落实。
4、把好六个关口。一是加强教育与培训,对新进煤矿的职工由矿、区队、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入矿工作,同时与班组签定“师带徒”协议,做到每人持证上岗,“教育领先,交底在前”的原则。二是班前会关口,开好班前安全会,强调安全操作规程,使安全意识在职工心中脑中,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每班班前会要对职工进行每日一题的安全技术操作培训、考试的同时,发现职工为“不安全人员”不得入井作业。三是入升井关口,入升井人员必须遵守先检身再考勤的清点人数制度,使每个入井人员自身先安全。四是施工现场“三员签字”与“四位一体”制度的逐条落实关口。五是安全检查关口,企业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和开展“零点行动”活动,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六是安全宣传关口,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如安全知识竞赛、百日安全活动等,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和职工安全素质均得以提升。
第6篇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会议制度,检查制度,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专项方案,应急预案。
1、审查施工单位现场设置
(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通讯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照有关安全的规程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便电所、发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暴、防震的要求;
(4)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并不的擅自拆除;
(5)施工现场的沟、坑、水塘等边缘应设置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路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6)生产生活房屋应按防火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近距,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房不小于1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压器、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
(7)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便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8)工地上较高的建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搭架、龙门架等,均应加设避雷专职;
(9)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2、 审核施工单位有关的安全生产文件
(1)安全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3)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及管理情况;
(4)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2)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3)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4)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发包人审批认可;
(5)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6)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审核专项施工方案
(1)高处作业:
a 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 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2)脚手架工程:
a 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 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 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 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 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3)塔式起重机:
a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 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 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 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 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4)临时用电:
a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第7篇 铁路既有线施工手续及安全管理
既有线施工在施工流程上手续比较繁琐,在施工过程控制上要求比较严格,条条框框比较多,施工过程中,风险点较多,安全责任较大,稍不留神,就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针对前期征求意见,几个项目对本项施工比较关注,由于既有线施工政策性变化大,既有线施工老的做法必须要与新办法结合。我也有幸参与了松陶项目既有线施工,就以近期正在施工的松陶项目既有线施工为模型来讲解,供大家参考。感谢佟锋部长提供材料。
营业线施工首先阅读《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铁路既有线施工的一些概念
营业线和既有线,实际上是因为施工而引出的概念,通常,营业线是指铁路客货运输对外公布营业的线路,而在实际中,铁路线路,不完全是客货运输对外公布营业的线路,还有部分实际在运行,但并不对外公布的线路,比如军事运输的线路、临管运行的线路、场间联络线,因此就引入了既有线的概念,只要是正常运输生产中,已经和路网并轨开通,铁路机车车辆在正常运行的线路,都称作既有线,既有线的概念已拓展到了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及专用铁路。
繁忙干线:系指京哈(不含沈山线)、京沪、京广、京九(含广州至深圳段)、陇海、沪昆(不含株洲至昆明段)线及客运专线。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时间规定如下: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或接触网集中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是指为防止外来因素对铁路运行的干扰,减少铁路运输安全隐患,在铁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对影响铁路运输安全行为进行限制而设置的特定区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不涉及土地权属问题,在此区域内,禁止从事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但并不改变土地的权属关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桥梁外侧起算:(1)城市市区≥8米;(2)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10米;(3)村镇居民居住区≥12米;(4)其他地区≥15米。
2、铁路既有线施工的一些要求
参与既有线施工的所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都必须参加并通过由各铁路路局组织的既有线施工培训,持证上岗。
既有线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且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必须是施工单位的在职职工,必须参加并通过由各铁路路局组织的既有线施工培训,持证上岗。
既有线施工必须提前1个月到路局报批施工计划,并严格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既有线施工一般都涉及到对既有线既有设施,如通信、信号、电力电缆的排迁或保护,这就要求这些设备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所谓施工配合单位)必须派人到现场防护,路局一般规定,施工配合单位现场防护人员未到场并签字确认的情况下不允许施工,否则,出现事故,施工单位要负全责。
既有线施工其他要求参照各铁路局会下发相关文件。
3、铁路既有线施工的一般流程
(1)、现场调查
项目进场后,组织项目部有关技术人员全面熟悉核对设计文件,充分了解设计意图,核对地形及地质资料,复核线路中线并引测坐标控制点和水准点。根据设计文件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主要调查内容为:既有线线路运行情况、既有线线路类型、既有线都有哪些设施、施工段线路与既有线路的位置关系、重点调查既有线路通信、信号、电缆的走向,对有可能影响施工的地下电缆及管线报请有关部门排迁,施工前不能确定的管线,进行挖十字探沟,确定管线的走向。在调查过程中要形成详细的调查报告,以备在进行方案编制时使用。
(2)、既有线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报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报批工作的质量是将来与各站段签订安全协议、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月度施工计划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写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a方案必须与现场实际高度相符,现场位置关系、标高、里程必须精确,因为这些数据关联到既有线的限界限高要求。既有线的相关要求铁路局会下发相应的文件,必须对照这些文件,采取相对应的防护措施,否则,在签订安全协议时会卡壳碰壁,走回头路,这将可能导致当月的施工计划报不上,耽误下月的施工。
b方案的编制依据必须包含所有路局下发的关于既有线施工的管理要求文件,采取的防护措施、施工工艺、现场施工组织、使用的机械设备型号、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路局相关文件要求,且要有可操作性,并经过与各站段协商经得后者的同意,否则现场施工时,实行不了,耽误施工。
c在计算施工工期时,必须把所有可能影响到工期落实不了的因素考虑周全,留有合理余地,但不能夸大工期,否则会影响到后期施工计划的上报。
d方案在编制过程中,一定要群策群力,大家相互讨论,对照路局下发的所有相关文件前后对照,力求做到前后策应,经得起反复推敲。编制完成以后,先组织内部评审,内部通过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一般情况下,业主会召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路局各站段的人员到某一地方统一对方案进行评审,在评审会上,施工单位要准备好汇报材料和需要与各方协调沟通的问题,在会上直接解决。建设单位如果不主动组织召开这样的会议的话,施工单位也可以请求建设单位召开。通过各单位评审后的方案,基本就是现场实施方案了,轻意不要改动,否则在签订安全协议时会遇到麻烦,容易反复。
第8篇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施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是指前款所列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
第三条 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市和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采取先进、科学的安全施工技术,推广先进的安全防护设施,促进施工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第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七条 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施工安全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章 安全责任
第八条 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后,应当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未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不得承揽建设工程。
第十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十一条 拆除房屋及构筑物,建设单位或者拆迁人应当选择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对建设施工用地设置符合规定的实体围档。临近主干道和市容景观道路的建设施工用地的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路段的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米。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施工单位应当对与施工现场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用、电力、通讯等设施进行安全防护。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项目经理是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由各施工单位分别负责,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取得职业证书后,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岗位。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章 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后10日内,报请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继续施工。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与施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技术人员。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按照规定独立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下列施工作业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一)基础施工和地下工程施工;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以及模板工程;
(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脚手架、架设机具的拆装和起重吊装作业;
(四)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
(五)其他危险作业。
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第9篇 土方开挖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土方开挖施工安全管理
1、在土方施工阶段,边坡的防塌是难点,除要有科学的计算依据,良好的施工质量外,还应派专人进行基坑监测,出现不良现象及时处理防止发生坍塌事故。
2、边坡开挖工程中,要时刻注意边坡的稳定性,在雨后要仔细观察土壤情况,如发现有裂缝、鼓包、滑动等现象,要及时排除险情后方可施工。
3、基坑周边1m范围内严禁堆放重物。
4、基坑周边搭设防护栏(单排),1.2m高,刷黄黑相间警告色。
5、现场应保证足够照明。现场电气设备均作漏电保护装置,配电线采用三相五线制。
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7、施工前应查明现场地下障碍物,在有地下电缆、管线处做出明显标志,严禁在电缆1m范围内进行作业。
8、当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需进入机械回转半径内时,必须停止机械回转,机上、机下人员应密切配合。
9、反铲作业时,挖机履带应距工作面边缘至少保持1~1.5m安全距离。
10、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进行回转、行走等动作。
11、装车时,铲斗不得碰撞汽车。
12、本设计按地面施工荷载20kpa设计,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地面超载,特殊情况应及时与设计人员联系
13、施工现场配备大型的照明设备以供夜间挖土施工使用。
第10篇 生产房施工安全防护技术管理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健全施工制度的综合管理,使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措施:
1、本工程由于在**东侧施工,距离站场较近,必须严格遵守《路局关于站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的规定》,施工人员活动区域只限于施工地段。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佩戴施工胸牌,以便于与闲杂人员区分。施工现场看守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防闲杂人员从施工地段进入站场内。施工现场必须材料管理,严禁发生材料被盗、丢失而导致行车事件的发生。分公司现场管理人员要高度负责,杜绝各类不良事件的发生。
2、施工间隙,严防施工人员走出施工区域,到车站站场附近闲逛、散步、休息,对于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现场人员有权立即清理出施工队伍。并应随时做好安全巡查,发现有施工场内有闲杂人员,立即劝其离开,若不听劝阻可直接向公安部门汇报,请求解决。以确保施工区域的治安稳定和站场治安秩序有序可控。
2.现场安全防护、管理人员负责施工项目的施工安全、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总体协调,必要时可向分公司负责人和公司项目监理、总监报告。现场人员应每天做好施工日志,记录每天时间、气象、施工进度、施工具体情况、领导检查情况、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使用情况、施工存在问题(或发生、发现的情况)、措施、处理结果,如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3..施工人员每天应做到列队点名,现场安全防护人员每天上班前应宣讲安全,采用举例子、讲道理等多种教育形势讲安全,并做好记录,班中检查违章和安全隐患,在施工日志中要记录如何纠正和解决问题和落实,并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当日收工后清点施工人数,坚持开安全小结会,以“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当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落实做到有始有终。
4、施工前应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施工安全措施,严格纪律、落实责任,强力执行《300条安全关键卡死制度》及《防止从业人员伤亡措施》,加强现场作业控制,进一步加强施工机具、材料堆放和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不断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认真抓好落实,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加强每天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5、严格执行安全三班制度,加强安全员现场监控与防范力度,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还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安全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预案以确保安全。同时应加强施工人员的技术纪律教育,严格标准化作业程序,规范施工人员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劳动和组织纪律,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应加强现场巡回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登记上报并应采取措施,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6、施工中应严格执行拆除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拆除程序,必须站在稳固的结构上进行。基础开挖作业必须和电务、铁通等部门共同勘察后,确认地下有无电缆等设备存在,经过人工探槽方可确定,探槽期间必须轻挖轻刨小心挖掘,以防挖伤、挖断电缆设备。高空、屋面作业严禁有恐高迹症的人员登高,电工作业工具要绝对绝缘可靠,配电箱处必须有“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各种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其安全操作规范,并纳入工程考核。
7、上下梯凳作业时,必须设有专人防护,施工现场注意进退的车辆,杜绝车辆伤害。加强防暑工作,及时安排好作息时间,确保施工人员充分休息,精力充沛。严禁任何现场人员班前、班中饮酒。对于饮酒立即强力停止其工作,等候公司处理。
8、对项目的安全质量关键点要重点检查,在现场检查中促进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和防滑鞋,现场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规定着装,对现场不安全因素和存在隐患,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或责令停工整改,有权发放安全整改通知书和罚款单,并将有关情况汇报上级管理部门。对于某个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有权勒令其返工和现场监督。施工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
9、坚持文明生产,加强检查工程质量的力度,精心施工,确保各项质量达到规定标准,达不到设计的标准和要求,必须返工。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除搞好防护外,对施工中存在的违章违纪要坚决制止。
10、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并悬挂在醒目位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须佩戴安全帽和胸牌,施工现场的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11、特种作业工人经专业培训合格后,要求持证上岗。参加施工人员要熟知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
12、严禁携带笨重工具及材料登高作业。文明施工,应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确保施工现场干净卫生。现场所用电线路应将线头包扎绝缘,防止发生触电事故。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不得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进行作业,应视具体情况铺设安全通道或拴挂安全带。
13、施工现场项目安全员,必须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设施安全的使用,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项目安全员,密切注意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提出消除隐患方案。安全备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使用。
14、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与施工人员同吃同住,不得擅自脱岗。下班后,必须等施工人员离开,工地看护员吃完饭返回后,方可离开。上班前,现场管理人员不到场,施工人员不得施工,防止安全管理失控。现场防护管理人员应提前到达现场,有事必须提前请假,在补位人员到达后方可离开。
15、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等及时修复,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现场管理人员应做好监控和防护工作。
1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施工中不得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不懂电器设备不得玩弄电器,不得乱接乱挂电线,严禁酒后作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不得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木工棚和仓库等禁烟场所内严禁吸烟。
17、自本措施下达后,所有参与现场管理和施工人员必须签认,在工程中务必认真落实。违者公司将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后果自负!
**建筑领工区
**年**月**日
第11篇 工程施工现场起重机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及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设备管理规定
按照《三门峡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在市行政区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和龙门架、外用电台等施工升降机必须具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注册编号。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按照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厂家及产品型号,定期发布设备使用电机名录及设备淘汰名录,使用单位应依照名录选择生产厂家和选用相应型号设备。
2、安装拆卸管理规定
①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必须由取得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装拆资质证书,并在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登记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外埠装拆施工企业必须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登记。
②安装拆卸前必须到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改制登记手续,提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书》、《三门峡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技术档案》装拆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装拆施工合同、装拆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等原件等材料,经审查合格准许施工。安装施工完毕应立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经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持检测合格报告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办理准用证方可使用。准用标志应固定在设备本体醒目位置。
3、从业人员
从事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安装拆卸的指挥、作业人员及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岗位教育培训,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作业。
(二)进场报验
1、设备选用
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净化选购或租用设备。
①自购设备要求
购置设备时应查阅该设备是否具有中文使用说明书、设计文件、生产制造许可证、起重设备产品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维修上门等随机文件,并对照沈阳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名录,确定是否为准用设备。
②租赁设备要求
租用设备应查验出租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并查验租用设备有无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颁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注册编号。
2、进场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应当组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会同监理、销售或出租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查验设备相关随机文件与实际是否相符;产品标牌等标志是否齐全,附属设备、备件等专业工具与制造厂的装箱是否相符。并按照关键严格标准和技术规范重点对设备装配质量的可靠性、润滑部位润滑情况、连接部位紧固程度、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三)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要求
1、基础施工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应满足设计和使用出厂使用说明要求,能可靠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载;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周边有排水沟或抽水设备,5平方以内无积水,基础与周边无杂物,无特殊情况基础表面应高出现场地面200毫米。
施工升降机基础如无设计要求的,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卷扬机应安装在坚实平整的位置上,远离危险作业区,基座应平整牢固,周围排水通畅,地锚设置可靠,并搭设工作棚。工作棚位置因保证操作人员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可用5公分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不小于600毫米;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图、地耐力试验报告、基础所用材料复试单、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等隐蔽记录及监理验收手续等验收记录应立即立备档备查。
2、安全拆卸施工
①安全拆卸施工前,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与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装拆单位和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监护。
②装拆作业前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⑴基础符合技术要求。
⑵对装拆舍不得各机关、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聚集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
⑶装拆自升式塔机,应对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等进行检查。
⑷对装拆人员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⑸检查装拆设备作业配备中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确保状态良好,技术性能满足装拆作业需要。
⑹装拆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具备作业条件。
⑺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达到要求。
③装拆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④指挥人员应熟悉装拆方案,遵守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加装拆作业的人员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
⑤装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发现异常情况和疑难问题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
⑥塔式起重机装拆塔身起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升降作用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系统,专人装拆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⑵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⑶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⑷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应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圈
第12篇 铁路营运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
三、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四、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二、施工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项目部各架子队应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审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协调并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3、施工结束后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旱灾行全面总结。
二、施工现场由项目部明确施工负责人,明确施工作业,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工班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照完成施工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多个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三、施工计划的编制
施工计划分为年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日计划。项目部的年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编制,并由局指挥部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经审核后,按照计划组织施工。
四、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
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项目部提出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部门批准,由项目部安排施工。
五、施工登销记程序
一、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车站值班员应及时与列车调度员联系,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令。
二、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六、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一、确保施工安全是头等大事。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二、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实施工安全措施。
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权成的铁路交通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七、加强劳务工的管理
一、参加营业线施工(包括营业线维修)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营业线施工的轨道、桥隧、信号、接触网等技术复杂、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由于对劳务工使用管理不严造成路交通事故的,列施工单位责任事故,追究施工单位领导及带班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