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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42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第1篇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对企业法人代表人和厂长、经理主要应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基本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其目的主要是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自觉性;使他们懂得并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方法;促使他们关心、重视安全生产,积极作出安全管理工作;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并能积极支持安技部门的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条件。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2)对技术干部的教育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在落实“三同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五新工作中他们应承担的责任;

3)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4)系统安生工程知识;

5)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

以前,一般工程技术人员不直接参加生产,不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往往缺乏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的迫切性,因此对他们的安全教育是个薄弱环节,事实证明,工程技术人员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在产品的设计、研制阶段,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试用阶段,如能找出存在的危险,预先采取措施加以预防或消除,就可为安全生产创造极为有利的条件。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对行政管理干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以及他们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目的是使他们提高责任感和自觉性,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

第2篇 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措施

近几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领域事故频频发生,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

安全事故主要集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人和触电。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是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形作业有关,还与近年来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有关。以下谈谈发生事故原因几种情况。

1、施工人员素质低

目前我国建筑从业人员65%是民工,这些民工从农村进入城市,从农民转为工人,他们的知识结构,工作方式,习惯意识等,还不能适应建筑业的特殊工作条件和环境,他们普遍来经过基本培训和教育,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导致自己或他人发生安全事故。

2、法制不健全

目前建筑市场较为混乱,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下,偷工减料,安全意识谈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另一方面,我国的法制不健全,跟不上形热发展的需要,对安全事故查处不利。

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野蛮施工

非机械动力工擅自操作机械,造成机毁人亡。非电工乱拉扯电线,不通过漏电开关,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开关不起作用,造成触电身亡。电工在接线时,不将电闸关闭,带电操作,造成触电身亡。民工不戴安全帽,穿拖鞋上脚手脚进行操作作业,不小心失足,造成坠落死亡。民工在绑脚手架和支外墙模板加固时,不系安全带,加上临边防护不严,时有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高空拆架拆摸,架杆、模板往地上扔,扔不下就用脚踹,脚蹬空随之坠落。为抢工程进度,进行大规模施工,强令民工连续作业,造成民工疲劳过度,操作时注意不集中,头昏眼花不慎坠楼而亡。

4、材料机具质量不合格

塔机吊钩失灵,吊斗失控落下,砸伤地面施工人员,塔臂组装螺栓强度不够,以小代大,抗剪能力削弱,螺栓被剪切断,造成塔臂失控,扯断钢索落下,砸伤地面工作人员。安全网质量差,不能有效拦截高空坠物,造成地面人员伤亡。

5、防护设施不全

临边不搭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搭设低于施工作业层面高度,作业面没有实行全封闭。有的电梯井口无护栏,电梯井内不隔层设置防护。预留洞口,采光井,通风口不设防护盖,造成坠落事故发生。

针对以上分析,为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

施工企业一般都有安全组织机构,但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参与各方对安全管理的具体分工,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对大型项目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总负责人,并配以合理的班子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档案。实行单位领导对全施工现场负责,专职安全员对部位负责,班组长,班组安全和施工技术员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负责的“四负责”制度。

2、规范建筑业分包及完善安全法

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一个项目,严禁业主方肢解分包,严禁多次转包,加强总承包商对分包的管理。加强安全法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民工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施工企业在目前已有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适合本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的补充完善,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加强安全教育

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实现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①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②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③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必须定期进行体验;④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励的处罚;⑤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4、加强安全技术管理与协调

工程中标后,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要有施工技术员编写的书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向工人交代,特别是高空、有毒作业,必须有相应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急救处理方法。每日有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对当天工作操作工序提出的安全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加强条条、条块、块块之间的协调配合。

5、加强现场安全监督

企业应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企业对违章指挥、操作,冒险作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规范项目的施工安全行为。安全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对人员的伤害,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人,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在施工作业面上设固定的安全管理员,对危险性大的脚手架,起重机搭设和拆除,机械设备吊装,用电设备工作,基础土方开挖等进行监督和控制。建筑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动态的管理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情况瞬息万变,可变性大,必须持之以恒的抓,否则各项规章制度将无法落实到实处,随时都将可能发生突发事故。

6、运用科研成果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通过加大科学技术的投入含量,用于减少和弥补人为的错误,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改变传统落后的施工工艺,努力做建筑企业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解放生产力,变手工操作为机械作业,变高空作业为地面操作,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全因素。掌握并运用人机工程学和安全心理学的科研成果,调整好施工操作人员的心理,生理特征和状况,避免员工在情绪低落时出现失常行为,有效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进程,它包括安全组织和安全意识,企业只有综合利用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加强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而且这些制度要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使之与新的施工技术相配套。同时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生产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并经常性的开展和利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建筑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第3篇 大唐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流程和评估质量,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与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把关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把握风险控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

第三条 坚持三年一个周期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第一年在集团公司的督导下完成企业内审、专家外审,第二年在分、子公司的监督下完成整改,第三年由分、子公司指派专家组巡视持续改进。

第四条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同步开展内审工作。

第五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结果应反映每个要素及对应流程节点的管控效果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情况。

第六条 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两措”计划,确保费用落实。

第七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指标,分、子公司应监督问题的整改,实行闭环管理。集团公司对企业外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对于企业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进行考核,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重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 管控效果评估

第九条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问题,属于重点问题。

第十条 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一)要素运行效果评估

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与流程节点管控情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果判定标准如下:

1.要素的目标和指标均没有完成或存在重点问题或风险度大于50%,该要素为失控状态。

2.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50%,该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

3.无问题的要素为受控状态。

(二)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判定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6%。

(2)失控要素数超过查评要素数的12%。

(3)风险度是否大于15%。

2.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判定为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第三章 内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内审工作的组织

(一)企业应建立内审领导组和工作组。领导组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分管生产副职担任副组长,工作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职担任组长。

(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要素内审。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

(三)工作组下设内审小组。其中,管理、人员和环境单元按要素组成内审小组;设备单元按要素和专业分出小组,每小组至少2名专业骨干。

(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a、b角。

(五)内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每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第十二条 内审培训

(一)企业应在内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组织开展内审人员培训。

(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求。

(三)培训教师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评审专家担任,采用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内审员。

第十三条 内审流程

(一)每年第四季度企业应制定下年度内审计划,确定评估项目,评估内审时间至少一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

(二)召开启动会,会议由企业党委书记主持,安全第一责任人动员,生产副职总体安排,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

(三)内审员开展评估工作,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填入内审报告的“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中,依据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内审员将“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整改建议上报要素所属单元的单元组长。

(五)单元组长汇总本单元各要素存在的问题,核查重点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本单元内审报告,按时向工作组组长提交。

(六)工作组组长组织编制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应明确专人校核、勘误,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七)召开总结会,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八)总结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生产副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以正式文件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

第十四条 内审管理要求

(一)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的项目为扣分项,不得列为不参评项。

(二)内审无问题的检查项要写出管控效果评估;扣分项必须有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指导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扣分,不得人为提升或压低分值。

(三)内审期间,工作组组长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内审工作协调会,安全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掌握内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协调解决相关事项。

(四)分、子公司要安排专人(或专家)对所属企业内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外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 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负责组织

(一)按照分、子公司年度外审计划,每年一季度,进行外审的企业与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外审合同,内容应包括:

1.外审的范围和企业类型。

2.外审专家组长,外审专家和专业分工。

3.外审时间和日程安排。

(二)根据外审企业总容量、机组数量、设备系统复杂程度,火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22人;风电和水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3人。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1.火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工、燃料、化学、环境至少1名)。

2.水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水轮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1名、自动控制1名、水工建筑1名)。

3.风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风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含直流、通讯)1名、调度自动化1名)。

(三)外审专家组组成

1.专家组长应具有总工及以上岗位履历,专家应与被外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2.专家组由专职专家和在职专家组成,原则上比例各占一半。企业分管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主任作为外审在职专家,其他由分、子公司推荐的在职人员,可参加学习评审。

3.专家年龄应严格限制在70周岁以内,并身体健康(需提供外审年度的体检证明或由外审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第十六条 外审准备工作

(一)分、子公司提前一周将接受外审企业的内审报告提交外审专家组。

(二)外审专家组长外审前,应对外审方案进行策划,方案应包括评审企业的状况、评审范围(确定不参评项)、评审时间、评审过程控制等内容,并经外审企业的上级公司批准。

(三)外审组长召开专家内部会议,明确外审计划、分配外审任务,组织外审专家学习有关文件(标准、手册、程序、相关文件)和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事故通报等。

(四)接受外审的企业根据外审方案和专家行程安排做好迎检工作,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

(五)接受外审的企业按专业一对一安排配合人员,确保外审期间资料提供及时性和外审工作连续性。

第十七条 外审流程

(一)外审启动会,由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分管生产副职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企业内审工作组组长汇报内审情况,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二)专家通过问询、文件查阅、现场取证、检验检测等方法开展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汇总编制完成的检查表和重点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单元组长。

(三)单元组长对本单元存在的问题进行确认,对要素、节点存在的偏差和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列出重点问题和对策措施建议,按时向专家组长提交本单元外审报告。

(四)专家组长组织召开专家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评审结果,协调专业间共性问题,判别问题归属要素,对照标准确认外审不符合项以及重点问题。

(五)专家组长编制总报告,对企业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判体系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偏差及应关注的不符合项,提出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六)召开总结会,外审专家组单元组长、专家组长通报外审情况,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七)外审工作结束3日内,技术服务单位应填写《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中相应内容(格式见附件1),经分、子公司完善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八)外审报告应由外审专家组长报上级公司直至分、子公司。

(九)分、子公司组织企业对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进行评价,作为今后选择专家的依据。

第十八条 外审管理要求

(一)分、子公司每年11月30日前应确定所属企业下年度外审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后统一发布。

(二)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外审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分、子公司应书面说明原因,报请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

(三)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总负责;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具体负责外审进程和专家管理工作;专家组长对外审报告质量负责,单元组长对本单元报告质量负责。对明显质量不高的专业外审报告,专家(单元)组长有权责令重新评审。

(四)任何人不得人为划定得分率。

(五)对于内、外审风险度偏差超过20%,或存在严重问题超过100项的发电企业,该企业所在的分、子公司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进行情况说明。

第十九条 对外审专家的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必须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最新法规、规程、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等,掌握外审评价方法、评审标准和依据;

2.现场外审前,认真阅读企业的内审报告,边审查边与专业配合人员交流,了解企业专业管理实际情况。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审发现的问题应准确、可追溯,提出的整改建议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外审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外审任务。

2.因私外出必须向专家组长请假。

3.外审结束,如数归还企业的评审资料。

4.遵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三)安全要求

1.认真听取专业联络员安全交底,掌握进入现场工作的安全要求。

2.必须在企业配合人员陪同下进入生产现场。

3.进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章 评审报告及问题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内、外审报告编写均应按照“四个凡事”要求,落实领导、技术、现场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检查项目与对应的标准一致、实际工作管控效果和存在问题及所违反的规定描述清楚、存在问题对应的岗位人员责任准确。

第二十一条 外审报告,按照总报告和管理单元、人员单元、设备单元、环境单元报告(即1+4)进行编写和发布。企业内审报告编制为一个综合报告进行发布和上报。内、外审报告格式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二十二条 内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要以文件形式在本企业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外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由分、子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外审企业,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 基层企业要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风险程度和“四落实”的原则列入“两措”计划、检修、技改和消缺计划,分、子公司负责监督和考核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 内、外审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在第二年(整改年)要力争达到100%;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在第三年必须完成;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整改的,企业应以文件形式提出变更或注销申请,上报分、子公司批准。

第六章 《指导手册》修订

第二十五条 内审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内审员提出对《指导手册》的修改意见,随内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六条 外审结束后,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指导手册》提出修改意见,随外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定期汇总修改意见,组织对《指导手册》修编,及时下发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水力、风力发电企业,由分、子公司按照具有完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原则来确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规模(不考虑资产归属)。

第二十九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电企业可按照对应的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和查评:

(一)50mw以下的水电厂或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的流域水力发电企业。

(二)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独立经营风力发电企业(不考虑资产归属)。

(三)天然气、太阳能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待相对应的《指导手册》编制完成后进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模板)

附件2: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报告(模板)

附件3: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总报告(模板)

附件4: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单元外审报告(模板)

第4篇 企业设备安全管理的内容体系

1.设备安全管理目的

设备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在设备寿命周期的全过程中,采用各种技术措施,如设计阶段采取安全设计,提高防护标准,使用维修阶段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改造、改善维修等;组织措施,如安全教育、事故分析处理、安全考核审查等,消除一切使机械设备遭受损坏、人身健康与安全受到威胁和环境遭到污染的因素或现象,避免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经济效益。

2.分类

机械设备所引发的事故包括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事故,具体分为:

(1) 机械设备本身遭到不正常破坏,无人员伤害的单纯机械事故;

(2)由于机械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的其他性质的灾害,例如火灾、停电、停产等;

(3)由于机械设备发生事故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

(4)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机械设备本身不一定发生事故)而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职业病,以及对环境的污染等。

从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运行角度出发 设备的安全管理范围应包括上述4种事故类型,但从企业内部常规的管理业务分工出发,上述4种事故类型通常由不同部门分别或协助管理。一般第(1) 类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单独管理;第(2)、(3) 类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与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管理,其中设备管理部门侧重于设备损坏方面的管理,而安全管理部门则侧重于人员伤亡及引发的其它灾害(如火灾)方面的管理;第 (4)类事故,由于机械设备未受到任何损坏,也不需要任何用于修复的直接费用开支,由安全管理部门管理。

3.内容体系

设备的安全管理内容体系可按纵向和横向展开。纵向展开实际就是面向设备整个使用过程的管理,包括设备选购与安装调试的安全管理、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设备维修保养、报废的安全管理、设备安全档案管理等。横向展开就是面向不同设备类型对象的安全管理,如机械类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燃烧爆炸危险设施的安全管理等。

第5篇 企业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健康、安全与环保的法规、标准,把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纳入企业管理中。

(2)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及发展战蝺规划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和目标 。

(3)在各项工程建设项目中,为确保安全全设施及设备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留足资金。

(4)参与对基建工程、生产维修项目、扩建、改造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

(5)严格审查产品外销的安全运营手续,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销售设施、设备、地点、人员和制度,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6)在进行企业基层单位达标评定中,把安全工作列为首要评定条件。

第6篇 石化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入场内严禁带烟火,场内严禁吸烟,场内严禁私自动用取火用具。

第二条在工作岗位上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不得乱走乱串互相打闹,未经领导允许,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第三条上班前六小时和工作中严禁饮酒,倒班员工每天保证八小时睡眠。

第四条非岗位人员不准擅自触动和操作,不得在岗位上任意逗留。

第五条对不熟悉的物料严禁尝试,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品带入办公室或公共场所。

第六条不得随意进入设备或下水井等内,以防中毒窒息。

第七条在组织任何临时工作前,必须先采取措施,并对操作者进行安全教育。

第八条凡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各种车俩,未经安全检查和批准,一律不得入内,否则严肃处理。

第九条易燃易爆得操作场所和仓库周围,不准堆放与生产无关得可燃物杂物等,要有一定安全距离。

第十条严禁使用汽油溶剂擦洗衣物、车辆、工具和设备。

第十一条场内严禁穿铁钉子鞋。

第十二条转动设备岗位女工工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发辫不许露外面。

第十三条凡生产岗位人员和进入生产岗位人员豆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服装和鞋,否则不允许进入生产岗位。

第十四条严禁在生产区域内用黑色金属工具和石块等硬物敲打设备管道等。

第十五条生产岗位库房等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经常保持完好有效,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挪用。

第十六条未经批准和办理手续,严禁做任何技术试验和设备改装。

第十七条联轴节转动皮带轮等旋转部位,应安装防护罩或挡板,严禁用手触摸及维修正在转动的设备,所有设备和管道上的安全措施不准私自拆除和调试。

第十八条凡操作电气设备必须擦干手,没有经批准得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第十九条两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蹬梯子作业时将梯子绑牢,或设专人扶持,严禁采取抛、扔方法传递物件,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

第二十条凡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穿戴劳动保护服装,不准穿凉鞋等。

第二十一条 严禁在没有防护措施得高空作业场所和起重物件下通行。

第二十二条 各种废料、设备等严禁随地乱扔乱放,应放在制定地点。

第二十三条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机动车辆时未停稳不准上和下,不准扒车,骑自行车严禁带人或扶机动车辆行驶。

第二十四条 雷雨天严禁靠近大树、电线杆、高大建筑物和避雷针。

第二十五条 凡大雷雨天气,各种可燃气体,禁止对空排放,轻质油物料和液化气体停止装车和脱水,停止做可燃气体、轻质油物料、液化气体得分析采样工作。

第二十六条 凡来厂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由接待人员领路,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岗位上参观学习不得妨碍岗位操作人员的正常操作,装置停工检修期间一律不接待参观人员。

第二十七条 严禁带小孩入厂和到各生产岗位,严禁爬越围墙。

第二十八条 每周五定为全公司统一的“安全活动日”,组织学习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检查本单位事故隐患和事故分析等,时间必须保证,特殊情况只能串用,不能占用。

第7篇 如何抓好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近几年,正是国家基础工程建设的高峰期,铁路客运专线、高速公路改扩建、市政地铁的建设为我们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也有所上升,不但给施工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企业的声誉也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如何抓好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笔者结合本职工作,谈几点想法。

一、抓安全必须领导重视,亲自上手。在抓安全管理方面,铁路局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施工单位借鉴。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领导重视,亲自抓安全。2006年我们单位在陇海线拓石火车站进行更换道岔作业时,在慢行期间做施工准备,干活的民工多卸了混凝土枕上的4个螺帽,这件看起来貌似很小的事,却是危及行车安全的大隐患,铁路局的副局长非常重视,“小事大抓”,在全铁路局下发安全通报,并对我们项目部罚款4000元。通过这件所谓的“小事”,对我们的震动和教育很大,特别是路局领导亲自抓安全,对我们起到了表率作用,也促使我们在以后的施工中对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管理不断加强。

作为施工单位的行政一把手,经营管理的担子重、责任大,事无巨细都得过问都得去抓,特别是面对对外开发这个关系到企业“有没有饭吃”的重点,更是牵涉到很大的精力,这就造成了对安全管理的关注度不够,工作安排多,亲自抓的少。从深层次分析,领导干部亲自抓安全不到位,还是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第一的思想树得不牢的表现。第一管理者对安全重视的程度,决定着一个单位安全管理的高度与深度,因此,领导重视,亲自抓安全,对于一个单位的安全状况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抓安全必须不断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施工企业目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是比较完善的,并随着新的施工领域的扩展不断地在完善。公司在近几年就新建立了诸如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工程质量责任制、质量检查制度等,2007年至2008年还陆续下发了《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责任体系》文件,明确了全公司每个工点、每道工序的责任人,真正实现了责任到人,为安全生产提供制度保证。

但是,有了完善的制度,并不等于就此消灭了安全事故。大多发生的事故,绝大部分是责任事故,而这些责任事故最主要的特点就是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在事故面前,往往制度显得那么无力,原因就在于对制度和规章的执行力不够。强化执行力是保证制度和规章真正起到作用的关键环节,是责任到位的具体体现。要强化执行力,首先要强化规章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使人不敢“越雷池一步”;二要强化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与实用性,使人能遵章会遵章;三是强化规章制度的程序性与统一性,使人在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中始终处于规章制度的约束与规范之下,这样才能使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落到实处。

三、抓安全必须强化全员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了明确的规定。一个单位在这方面做得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就牢固,效果就会好,我们单位就在这方面尝到了甜头。在强化全员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上,我们一是每年初把安全管理作为1号文件下发,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当年的安全控制目标,熟知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牢记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二是根据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点和薄弱环节,详细编制职工年度安全技能培训计划,并将计划做到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受训人员落实,同时,对防护员、安检员、质检员、材料员、项目经理等重点人员,实行认证资格与岗位实际操作的双重培训,使之“证”与“能”相符,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促使他们自觉地提高安全生产的业务技能。三是在既有线要点、桥梁铺架等关键施工之前,抓好管理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岗前培训,做到预防为主;四是抓好全员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的氛围营造,抓住“全国安全月”、施工生产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会战等时机,开展安全生产擂台赛、安全知识竞赛等有效活动,同时,把工会、团组织开展的“青年安全双岗”、“职工群众安全监督员”等活动纳入到安全管理中,使安全管理有层次,全覆盖地进行。

第8篇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目标管理

安全目标管理,是通过目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把“以作业技术为中心”和“以人的因素为中心”的2种管理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人和目标的实现紧密地扣在一起,激发各级责任者为实现目标而自觉地采取措施,来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目标管理的目的在于通过层层设定目标,建立起完整的、纵横方向的目标联锁体系,通过目标的层层展开,措施计划的层层落实,保证企业安全工作总目标的实现。

从管理过程上讲,安全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有目标的设定、目标的实施、目标成果的检查与评价3个部分。

1 目标体系设定

目标设定是安全目标管理的核心。设定的目标是否得当,关系着安全管理的成效,影响着职工参加管理的积极性。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

1.1 目标设定的依据

(1) 国家与上级管理部门的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要求。

(2) 电力系统及本单位的中长期劳动保护规划。

(3) 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统计资料与数据。

(4) 单位的安全工作和施工现场劳动条件的现状与问题。

(5) 单位的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

1.2 目标设定的原则

(1) 突出重点。目标应切实体现本单位安全生产上的关键问题,集中控制发生频率高、后果严重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分项目标要少而精,以免影响对关键问题的控制。

(2) 目标先进。所谓先进,一是指要相对高于本单位前一阶段的指标;二是指标要尽可能高于国内同行业的平均水平。

(3) 目标可行。所谓可行,是指目标必须切合实际,要结合本单位的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参照本单位历年来的安全生产统计资料,通过分析论证,确定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先进目标。

(4) 尽可能量化。目标要尽可能做到具体、量化。这既有利于检查、评比和控制,又有利于调动职工实现目标的积极性。对于有些难于量化的目标,也应尽量规定具体要求。

(5) 目标的综合性。 施工单位制定的总目标,既要保证上级指标的完成,又要兼顾各个管理环节、部门并为职工所能接受和实现。为使决策成为最佳的目标方案,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6) 激励先进。在制定目标时,特别要注意激励先进人物,使之能突破所制定的目标,为下一年度制定新目标提供实践经验。

(7) 目标与措施的对应性。目标必须有措施作保证,目标与措施必须相对应,否则,就失去了安全目标管理的科学性。

1.3 目标设定的内容

目标设定的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保证措施两部分。这里的目标是指职工在计划期内预计完成的劳动安全与健康工作成果。如工伤事故率、降低事故严重度、职业病发病率、尘毒作业点达标率、提高隐患整改率以及全员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比例等,都可以作为阶段目标的项目。 所谓保证措施,是指保证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计划。

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目标管理表格(卡片)。其项目有:

(1) 目标要求及实现的问题和现状;

(2) 主要措施(包括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措施进度、责任者;

(3) 检查时间、检查者;

(4) 总结和处理(评价)。

目标管理表格(卡片)具有简单明了、便于确认、便于检查、便于管理等优点,同时又是纵向(上下级)和横向(同级的车间或班组)相互沟通、协调、对话的主要依据。

1.4 目标展开

总目标设定以后,必须按层次逐级进行目标的分解落实,使目标越来越具体。这种对总目标的逐级分解或细分称为目标展开。目标展开的目的在于最后形成完整的纵横方向的目标网络体系。

单位中各级目标的作用和地位是有区别的,一般愈是上层,其目标愈带有战略性、指导性和概括性;愈是下层,其目标愈带有战术性,其内容愈加具体。目标展开的方法,一是按目标设定的程序图所规定的层次级进行;二是把上一级的措施作为下一级的基础目标。

2 目标实施的管理

目标实施的管理是指在落实保证措施计划,促使目标实现的过程中所进行的管理活动。目标实施的管理,主要实行以各级目标责任者的自主管理或自我控制为主,同时辅之以上级的组织、指挥、控制与协调。

在目标体系建立以后,各级目标的实现,主要依靠各级目标责任者根据设定的目标,在实施相应的保证措施计划过程中,围绕有关薄弱环节主动进行各种自我控制活动来完成。这种主动的自我控制活动,通常称之为自主管理。自主管理应遵照以下基本原则:

(1) 以实现既定目标为目的;

(2) 在不违背单位基本制度的前提下,不强调目标责任者对目标实施过程采取统一的格式;

(3) 鼓励目标责任者在管理技术和专业上创新;

(4) 具有共同目标或相关的责任者,要主动协调关系,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5) 遇有影响目标实施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请示协助解决;

(6) 目标实施的进程及效果,要按月作好记录,并进行分析评价,不断修正措施计划。

3 目标实施结果的检查与评价

3.1 目标实施结果的检查

安全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都要进行检查。检查的方式有自我检查和上级检查2种。自我检查可以随时进行;上级检查一般在目标完成后或者在月、季、年终工作总结时进行。检查要实事求是地坚持既定目标的标准,以便为后来的目标评价打下良好基础。

3.2 目标实施结果的评价及步骤

在一个循环周期结束后,必须对目标执行结果进行评价,使达标者更加增强信心,未达标者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推进安全目标管理不断深入。

(1) 评价内容。一般包括:各执行层次对目标完成的情况、存在的各类问题、目标管理的思路和办法的优劣等。

(2) 评价步骤。一般先由目标执行者对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评价方法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自我评定,对完成目标所实施的方案、进度、手段、条件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其次是上级指导,上级以检查结果和目标卡为依据,在协商、讨论的基础上,对目标执行者进行指导。正确评价其结果,找出成功经验,指出挫折原因。评价结果作为奖惩依据,并要切实兑现,使安全目标管理具有持久性和严肃性。

4 搞好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

(1) 企业领导对安全目标管理要有比较深刻的理解,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好企业的总体目标,并亲自参与全过程的管理,负责对目标实施进行指挥、组织、监督和协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加强对中、基层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认识和技能,加强对他们的监督检查;要对全体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安全目标管理的认识;要普及安全目标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技术,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安全目标管理中的智慧和热情。

(2) 企业要有完善的、系统的安全基础工作。因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企业安全目标制定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企业必须要有历年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分析数据等资料。只有建立和健全了这方面的基础工作,才能把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

(3) 安全目标管理必须全员参加。 由于安全目标管理是以目标责任者的“自主管理”(自我控制)为主,实行全员、全过程参与,并通过目标的层层分解、措施的层层落实来实现的。所以,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将企业的全体职工都严密地、科学地组织在目标体系内。没有广大职工参加,安全目标管理就失去其真正意义。

(4) 要责、权、利相结合。企业在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时,要明确职工在目标管理上的职责,赋予他们相应的管理权,还要给予他们应得的利益。责、权、利的有机结合,就能调动广大职工在安全目标管理上的积极性和持久性。

(5) 处理好安全目标管理与其它基本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关系。安全目标管理是企业劳动保护管理的“纲”,是一定时期内企业劳动保护管理的集中体现,安全目标管理在开展活动、实现安全目标的过程中,要依靠和发挥各种基本劳动保护管理方法的作用。例如:要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教育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管理等基本劳动保护管理的作用。 不能以为有了安全目标管理就可以代替各种行之有效的基本劳动保护管理方法。

安全目标管理是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改革的结果。通过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必将推动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实现长周期安全文明施工。

第9篇 企业安全管理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一、安全发展战略的制定

企业安全管理者的战略观念是否深刻而有远见,首先必须通过文字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战略方案和文件来表现,并据此进行评价和衡量。

1.安全发展战略的制定

企业安全发展战略的制定过程是一项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思维的过程,也是立足现实解决实际问题的论证过程。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发展战略的必备条件有:第一,尽可能有详尽的资料,具体包括安全装备现状、环境情况、科技力量、人员素质等资料。第二,制定安全生产发展战略的组织,应有专门的、常设性的战略机构,负责经常收集战略资料,拟定和修改战略方案,研究安全管理系统各局部的发展战略。这一专门组织应由企业主要领导者和专家组成。

安全发展战略的一般制定程序包括:

①由企业领导者提出安全生产发展战略的基本方向和基本要求;

②由专门安全战略机构提出两种以上总体发展战略草案和分战略构想;

③由各部门、各单位和专门安全战略机构的专业小组根据分战略构想拟定分战略草案;

④组织专家、职工讨论、论证、修订战略草案;

⑤企业领导机关会同战略机构评估、选择最优的战略方案;

⑥立法机关对安全生产发展战略方案进行审查、批准确认。

2.安全发展战略方案的构成

安全发展战略方案是指经过立法机关批准的,以文字表现的总体战略、分战略及有关战略资料的文件体系。企业安全生产发展战略方案一般包括3个部分:

(1)总体战略方案  具体可分为:

①概况;

②战略指导思想;

③战略目标;

④战略方针;

⑤战略重点;

⑥战略步骤;

⑦战略措施。

第10篇 发电企业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安全监管体系、工作机制(政府综合管理,电监会依法监管,企业各负其责)的逐步确立,对发电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市场条件下,企业的生产活动不再仅仅是由一个组织来完成,企业的安全管理也不再是单纯的内部管理。安全生产仅仅靠现场“死看硬守”和奉献精神是不够的,要改进安全管理的方式。

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是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电厂安全运行,有时会因一个项目或一个环节处理不当,轻则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重则导致重大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事故,影响发电厂整体经营绩效和社会形象。

1发电厂外包项目及其特点

新建发电厂按照“新厂新办法”不设检修队伍,机组大小修一般发包给电力检修公司。除计划性检修外,一些专业性要求高或要求特别资质的检修和维护项目也会选择外包;技能要求较低的简单重复作业如现场保洁、发电厂建筑物土建、油漆和管道保温的维护等一般也选择外包;有些电厂还将整个输煤系统外包,以减少支出,降低发电成本。归纳起来,发电企业外包项目主要有:(1)机组计划性检修;(2)重大抢修、技改及新建等项目;(3)常年外包项目,如设备运维外委(消防系统、翻车机维护等)、技术服务和劳务项目。

这些外包项目的共同点为:(1)以合同的形式完成委托项目,在安全职责的划分和风险承担方面,与传统的、一个企业内部的工作管理要求不同;(2)法律法规对这种方式给予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如资质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协议的签订等;(3)以经济杠杆作为促进和加强外委项目安全管理的动力机制,承担风险的大小与获得利益的多少及专业技能优势地位联系在一起;(4)重视人的价值成为安全管理的突出中心,不再有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5)项目目标、工作内容和实现过程虽然不同,但其评价形式是相同的。

此外,具体项目的个性特点也十分突出,如发电机组计划性检修,对合同工期要求严格,且多主体、多工种协同作业,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对资质有特别要求的外包项目和一些特殊的服务项目的安全管理各有侧重,如劳务项目中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内容安排、禁止事项和应急预案的告知等。

2外包项目安全管理要素和具体要求

2.1法律约束——资质审查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法》规定,2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并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统一协调、管理之责;不作为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些法律约束条件可归纳为以下3点,即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相应资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统一协调管理之责。

2.1.1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安全条件和资质审查流于形式,对不同类

别的外包项目应当审查的内容不清楚,甚至以经营资质的审查代替安全资质审查,部分单位对安全资质审查职责不明确,以合同管理部门代行安全资质审查;在审查内容上,以安全资质审查代替安全条件审查;在审查手续上,对承包单位应当提交的文本形式要求不明晰、不备案,一旦追索责任,证据材料没有说服力。

(2)在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上,对安全措施的

规定缺乏针对性,职责划分不清,发包方往往以自己的强势地位规定了考核处罚等不平等条款,有些职责划分背离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实质是无效条款。

(3)发包单位对统一检查、协调和管理之责把握不准,越俎代庖。

2.1.2改进建议

发电企业应当指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和资质的审查,以是否通过安全条件和资质的审查作为承包(或参与招标)的入门条件。要求特殊资质的外委项目,如消防系统维护、特种设备检修维护、技术服务项目等,应明确检验检测和试验项目等。对外委劳务项目,应特别审查拟承包单位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劳务输出。安全条件的审查包括:承包单位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和安全用具是否满足要求;承包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的素质是否符合要求,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要审查其上岗证在审验有效期内;安全组织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安全运行情况等。在审查手续上,应当要求承包方提供安全资质等材料的原件进行比对,建立专门台账备案,并规定备案材料的保存时间等。在安全协议的签订上,对安全责任的划分不能违背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2.2市场约束——安全责任约定及保证金的收取

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当具备市场意识、风险意识。虽然,《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企业外包项目过程的安全责任划分作出规定,但毕竟是一个原则要求,对外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责任,承发包双方应当而且必须在事前作出约定。市场意识的缺失往往导致外包项目安全管理上的盲动或懈怠,带来安全风险和经济损失的后果。

2.2.1发电企业存在的问题

(1)“以包代管”。在形式上表现为以兜底的责任条款规定“由承包单位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的后果由承包方负责”,强调结果的考核和处罚,忽视过程管理和控制;向承包方收取一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以考核扣款代替管理和弥补损失,其结果总是事与愿违。

(2)“一管到底”。发电企业不加区分地行使批准、审查之职,如特殊资质和专业公司提出的安全措施和维护程序,没有过程控制资质能力却擅行批准之职,等于将结果责任承担在自己名下。

2.2.2改进建议

约定管理责任的划分和风险承担责任,发电企业不能因为发包方的优势地位而“以包代管”或“一管到底”,应当遵循市场风险的承担原则,识别外包项目安全管理各自特点和要求,做好管结果和管过程的有效结合。

2.3技术约束——安全交底或危险点分析

大部分外包单位对工作场所、区域的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无从知晓,这需要发电企业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向外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的前提条件,是外包项目安全管理的必要措施,是发电企业应尽的职责。

2.3.1存在的问题

(1)发包方没有把向承包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作为外包安全管理的必要过程;

(2)安全交底没有针对性;

(3)文本形式单一,没有交底的签字记录。

2.3.2改进建议

根据外包项目性质,借鉴危险点预控管理方

法,对外包项目的系统和场所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安全措施,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来预防或消除危险的发生。在无法消除危险或危险难以预防的情况下,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无法消除、预防、减弱危险时,将人员、系统与有害因素隔离;当操作失误或设备运行达到危险状态时,通过联锁来终止危险、危害的发生;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设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和声光警示装置。危险点控制措施应制成书面文本,并应当有承包方签字确认。

2.4过程约束——现场管理

无论外包项目类型和性质如何,现场管理都是外包安全管理的重点。严格的资质审查、详尽的安全责任划分、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都是建立在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对现场的有效管理来实现的。

目前存在的问题有:

(1)重资质审查和结果考核,轻过程监督和协调;

(2)对承包方施工过程的变化没有作出及时调整、控制,如承包方人员配备不到位或达不到协议要求,对承包方提供材料、机具没有履行相应的检测和检查程序,忽视“返包”(未经认可,私自协商由发包方班组或个人提供劳务和材料)控制等。

(3)发电企业安全监督人员不固定,无规范的

检查——通知——执行——考核程序。

对此,要确立过程决定结果的管理理念,提高监督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针对不同外包项目制定检查控制的重点,制定完备的检查程序,根据现场实际变化做好安全措施的修订和执行。

2.5个性约束——常年外委项目常态管理

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要求具有共通性,除了要满足外包项目的法律约束、市场约束和技术约束,还要根据外包项目各自安全管理要求做好相应安全管理工作。对常年外委项目而言,要建立常态管理制度,将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本企业安全管理中去,如:要求承包方参加发电企业安全例会、对安全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对整改项目进行监督等。常年外委项目的合同续签时,应重新履行资质审查手续。对设备制造厂关联企业的维护项目,要重视备件的更换程序和验证。对外委劳务项目,特别应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禁止外委劳务人员超出协议规定范围提供劳务,要向外委劳务人员告知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紧急情况的处理。鉴于承发包的市场地位,营造和谐的管理氛围也是外委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做到:识别市场条件下安全管理风险,把握法律约束条件,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认识和实践能力,这也是新时期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第11篇 机电企业的安全管理

“安全是前提,质量是重点,成本是主线,现场是基础,改善是手段,体系是保证”,这是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多年来生产管理的要则。公司始终把安全工作定位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前提,从安全质量标准化人手,加强安全管理力度,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加大整改资金投入,落实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不断使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化,作业环境规范化,设备设施安全化。

一、抓安全创建,促全面整改

企业的安全工作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何为安全,何为不安全,仅凭事故频率的高低是不能准确说明问题的。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去衡量,只靠几句空洞的口号去要求,只能使企业的安全工作流于形式。

我们认为原国家机械行业在全国率先推行开展的“安全性评价”工作,是使企业的安全管理走上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变人治为科学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公司在98年积极主动开展了安全性评价活动,创建了国家机械行业的“安全级”企业。在通过“安全级”企业以后,左延安董事长又及时提出了创建“特级安全级”企业的新目标。我公司是一个老企业,厂房、设备设施陈旧,虽然经过多次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和创建“安全级”企业的整改,与“特级安全级”的要求相差甚远。但公司领导信念坚定,江汽人有勇于战胜困难的优良传统。为顺利实现创建“特级安全级”企业,公司的安评创特工作采取的是“走出去,请进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制定了四个阶段的推进计划。在“创特”工作进程中,共进行了三次安全评价大检查,两次内审,两次专家咨询和四次pdca循环整改,下发整改计划八期,整改不合格项及隐患1200余项。各单位对公司下达整改工作计划再分解,再自查,举一反三,重新编制本部门整改工作计划,责任到人,认真实施。通过两年的努力,2000年公司又通过了“特级安全级”企业的评审认证。

两次安全级创建工作使企业不断完成了各类安全软件资料,图表,制度、规程、档案的规范化、系统化整改;公司的安全管理实现了“一切以管理制度为依据,法律法规为准则”的制度化管理,一改过去“人治大于法治”的传统安全管理习惯;重新修订,补充、编制和完善的53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08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基本涵盖了公司所需要的安全管理内容;通过对员工的系统培训,规范了员工们的安全行为,全员的安全素质得到了极大提高;在硬件上,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性通过全面整改,已发生质的变化。安评创特使企业的设备设施经过多次安评检查与达标整改,淘汰更新了安全性差又无法达标整改的老的设备设施;对一些危险性大的危房予以爆破拆除;所有外租又无法管理的工业气瓶全部进行了更新自备;工业和民用锅炉及锅炉辅助设施进行了重大整改。公司重大危险源,如电力系统,防雷系统,压力容器及空压机系统,油库及化工库和所有的电气、机械设备设施在安评创特的整改中焕然一新,全部达到了特级安全标准的要求。对公司内所有有毒有害作业和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作业现场进行了全面的达标整改,作业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2003年3月公司又主动邀请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安评专家对公司安全状况进行评审,再次通过了“特级安评”的复审,又完成各类不符合项的整改232项,使公司的安全工作在保持和持续改进的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二、抓安全工作,从基础做起

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基础工作。抓安全工作必须抓系统管理,而系统管理体现在基础管理之中。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以《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为指南,重点抓了:

1.强化安全教育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而要抓住这个重点,最有效的方法是从抓安全教育人手。通过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员工自觉遵章守纪的安全行为意识和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公司重点抓了“新职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复训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中层干部安全教育”,“公司领导层安全法规学习”,“劳动卫生教育”和“全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新人厂职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和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上岗的安全管理规定。班组长全部经过了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知识轮训。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已列入公司日常安全教育计划之中并全面实施。除安全部门和公司培训中心不断开展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之外,公司工会与安全部门经常联手开展各种安全竞赛活动。坚持每3年一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知识大赛”,特种作业工种人员“安全技术操作比赛”等。寓教于乐的安全教育形式,不仅激发了员工学习安全知识的热情,同时收到了极好的教育效果。企业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辅以严格的安全管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情况已很少见了。

2.狠抓隐患整改

企业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事故隐患是产生事故的又一重要因素,当人的不安全行为通过各种安全教育和加强安全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之后,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作业环境的不良因素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另一重要原因。治理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不良作业环境的工作对于一个老企业来讲是艰巨的,我们一改过去传统的安全大检查为定期的专项安全技术大检查、各专业总结对互查,强化了公司安全部门的日常安全巡查和各单位“首长安全值班制”的安全自查自检管理,使公司的各级安全检查工作做细做实。对在各种安全检查中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及时下发整改计划,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达标。

隐患整改首先从抓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三同时”做起,以往的教训使我们深深体会到,有许多重大的事故隐患甚至是很难根除的重大隐患,绝大部分是由于技术改造项目设计之初“三同时”审核不细,施工过程中“三同时”检查不严,验收过程中不坚持原则而遗留下来的。这些遗留隐患的危害性比后期产生的隐患要大得多,整改难度也大得多,有些成了不治之症,投人生产后带来的危害也是巨大的。多年来,公司坚持重视“三同时”的管理工作,强化了源头隐患的督促整改,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作业环境的先天不足情况已大大减少。

第12篇 浅谈重大机械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一、鞍钢重大喷爆事故概述

安全生产工作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并直接关系到广大员工的生命健康。今年年初,辽宁鞍钢发生的喷爆事故造成13人死亡,这为重大机械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也让同类企业不得不认真反思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023年2月20日 23时30分,位于辽宁省鞍山市的鞍钢集团公司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铸造车间,在浇铸一大型铸钢件时,砂型型腔喷爆,发生重大事故,致13人死亡,17人受伤。

二、由鞍钢重大喷爆事故分析企业自身安全管理不足和问题

任何一起的事故的发生,都有其偶然性和必然性,这起事故也不例外,但是我们必须上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才能更好地吸取事故的深刻教训。当前重大机械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存在以下不足和问题:

1、安全理念不够新。有的企业安全理念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进行创新更新,导致一些员工对传统的、陈旧的安全理念有冲突情绪,从而指导具体工作。

2、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企业安全制度、安全标准比较多比较全,每年也会签订安全责任书,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现象还很多,如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没有有针对性地开展反事故演习、演练;一些岗位如,吊车、电焊、叉车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无特种作业证等。

3、安全意识不够强。最主要的表现是习惯性违章,有的企业、岗位还普遍存在,有普遍性、反复性、顽固性等特点。还有一些主要负责人对习惯性违章存在模糊认识,认为自己有经验,盲目蛮干,带头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4、隐患整改不及时。有的企业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理,特别是对一些现场存在的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抓形式、表面的多,抓具体、实际的少,如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给安全生产管理留下隐患。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安全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因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树立'安全管理、以人为本、 综合治理'的理念,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好三基工作,建立三个体系。重点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基层、基本的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监察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安全网格管理,各级各类人员,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对标先进企业,整改存在不足。在安全理念上,要向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的企业学习和借鉴,以对标先进、寻找差距,弥补自身不足,形成齐抓共管、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针对排查出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做到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3、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相关事故案例等安全知识,开展安全月、安全岗、安全标兵等竞赛活动,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培训班、安全交流研讨会,引导广大员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员工安全意识,筑起安全生产的牢固大堤。

4、建立应急预案,提高安全技能。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突发性事件时采取的措施。企业要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针对性地建立应急预案,并加强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可以通过组织岗位安全练兵、应急抢险演练等方式,促进岗位员工学习预案,参加应急演练,从而提高自己的安全技能,当岗位发生应急情况时,能够从容应对、忙而不乱。

此外,企业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激励机制、强化各专业之间的协同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正常有序。

总之,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必须用更先进的理念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才能确保一方平安,才能推进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十二篇)

(1)对企业法人代表人和厂长、经理主要应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基本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其目的主要是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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