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电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党委书记搞好安全工作,同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配合其他领导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2、协助党委书记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教育培训班,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3、协助党委书记具体抓好全处共产党员安全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各共产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查找问题,为不断完善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提供好的建议和意见;定时协助召集好每月一次的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例会。
4、关心群众生活,接待职工来访,作好稳定工作,及时解决职工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协助党委书记具体抓好本部门各种人事档案和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以及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并具体抓好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的检查考核。
6、协助党委书记具体抓好本部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的制定、落实,督促指导基层单位修订完善共产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考核制度和落实,努力建设“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通风员,个个都负安全责”的长效机制。
第2篇 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安全促生产
陶二矿针对当前机电设备和机电管理模式不断更新、职工适应与掌握操作、维修新技术的能力亟待提高的状况,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高专业水平,实现机电设备零事故,促进了矿井安全生产的健康、和谐发展。
该矿针对四季度时间紧、任务重的生产形势,有调度室、设备组牵头,建立机电设备动态管理档案,对所有的 设备进行摸底,并实行编码定置管理,做到名称、地点、运行状态、负责人四明了。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对机电设备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每周进行一次机电隐患大排查,对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排查、治理、复查闭环管理,确保了设备完好和各类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加强了机电设备管理,提高了设备的开机率。
要求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懂得加强机电设备管理thldl的性能,会操作、会保养、会判断、会排障,从而保证了 生产机电话设备安全运行。实行包机到人,加强维修、保养及维护工作,消除'跑、冒、滴、漏'现象,保证了每台设备无病作业,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并严格落实机电设备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人为造成机电设备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罚。同时,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双述'活动,组织职工分批分工种学业务、学技术。为保证培训质量,该矿邀请设备生产厂家来人对职工进行技能培训,使职工熟悉掌握设备性能、技术参数 及操作要求,进一步了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目前,该矿机电设备开机率98%,设备完好率99.5%,采掘头面机电事故率比去年同期下降30%,实现了机电万吨无事故的最好记录。
陶二矿针对当前机电设备和机电管理模式不断更新、职工适应与掌握操作、维修新技术的能力亟待提高的状况,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高专业水平,实现机电设备零事故,促进了矿井安全生产的健康、和谐发展。 该矿针对四季度时间紧、任务重的生产形势,有调度室、设备组牵头,建立机电设备动态管理档案,对所有的设备进行摸底,并实行编码定置管理,做到名称、地点、运行状态、负责人四明了。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对机电设备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每周进行一次机电隐患大排查,对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排查、治理、复查闭环管理,确保了设备完好和各类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加强了机电设备管理,提高了设备的开机率。 要求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懂得加强机电设备管理thldl的性能,会操作、会保养、会判断、会排障,从而保证了生产机电话设备安全运行。实行包机到人,加强维修、保养及维护工作,消除'跑、冒、滴、漏'现象,保证了每台设备无病作业,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并严格落实机电设备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人为造成机电设备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罚。同时,按照'用什麽学什麽、缺什麽补什麽'的原则,结合'双述'活动,组织职工分批分工种学业务、 学技术。为保证培训质量,该矿邀请设备生产厂家来人对职工进行技能培训,使职工熟悉掌握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及操作要求,进一步了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目前,该矿机电设备开机率98%,设备完好率99.5%,采掘头面机电事故率比去年同期下降30%,实现了机电万吨无事故的最好记录。
第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管理员
1、项目部机电管理负责人是本工程项目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中施工用电与机械设备组织设施部门,对项目环境/安全管理负机电管理直接责任 。
2、贯彻落实各项环境/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各项管理规定,主持项目部机电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项目环境/安全管理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和相关管理规定的有关施工用电与机械设备部分的具体落实。
3、参加施工组织设施及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与技术交底,执行各项技术措施,验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如有不适用情况,应及时提出予以完善。
4、落实各项施工任务安排,组织施工用电与机械设备的安装、维护及拆除及各项系统调试测试,保证各项设施及装置的有效使用,监督操作人员的规范操作。
5、维护电工与机修工应认真执行本职内的系统安装、维护及拆除工作,认真执行巡视制度,做好日常巡检工作,及时消除系统环境/危害因素。
6、贯彻执行“管现场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施工任务安排中,及时监督各项环境/安全施工用电与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使用,确保安全。
7、参加各级管理部门及项目部各类检查验收工作,落实施工中的环境/安全不符合情况的整改。
8、认真整理本职内的相关环境/安全体系记录,并及时移交资料室。
9、掌握项目部环境/安全管理中施工用电与机械设备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10、参加事故应急、调查、分析、处理,落实事故处理中有关仓库管理的整改要求。
11、监督人与责任人:
施工负责人:
机电管理负责人:
维护电工:
机修工:
第4篇 如何加强煤矿机电安全工作管理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负着对煤炭工业企业系统的人、财、物和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之发挥最高效益的全部活动。按照现代化煤矿机电技术的发展,科技能力不断提升,加强煤炭企业机电安全工作管理已迫在眉睫。如何加强煤矿机电安全工作管理?必须认真分析当前机电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并制定出科学的、具有实效的措施加以实施,就能够确保煤矿机电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一、现代煤矿机电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机电安全工作认识不足。
主要是一部分机电管理人员没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对待机电管理工作,在机电设备安装、管理、检修等重要环节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使施工标准有所下降,给机电安全管理埋下隐患。部分机电维护人员思想跟不上,不注重自身能力的提高,在缺乏必要的监督条件下,工作起来很容易留下安全隐患。
(二)、机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机电安全管理制度设计不够全面,执行力不够。从设备的选型到安装运作,每个环节都有相关的部门去负责,出现问题容易相互推诿,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对机电人员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责任不明确,奖罚力度不够。只有人与设备的有机结合,才能确人与设备的安全。
(三)、机电设备隐患较多。
机电设备更新速度较快,但并不能够淘汰掉所有的落后的机电设备。一些老旧设备缺乏足够的安全性,保护系统不够完善。井筒设备在高强度的提升压力下,设备的安全可靠性随之下降。以及新的大型设备的投入运行,给供电设备、线路的安全运行都提出更高的要求。电器设备的失爆现象等隐患依然存在。
(四)、机电队伍素质不过硬,学习的热情不够高。
这个问题是机电安全管理中比较突出一个问题,由于企业的性质决定了机电管理队伍没有高学历,高能力的人才。在他们中很多都是高中毕业,根本没有经过机电方面系统的学习,更没有机电管理与应用的经验,实践性严重不足。对于弄不懂的问题,不能够及时的、虚心的向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学习,缺乏主动性。
(五)、机电培训收效甚微,考核力度不够。
按照每年机电培训计划,机电队伍都应是一个实力过硬的队伍。两年一次的市煤炭中心培训,一年一次的煤矿集中培训,都是不错学习机会。但是,由于实践性不强,通过枯燥的理论学习根本无法调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所有收效甚微。
二、加强煤矿机电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强化人员管理,提高机电管理水平。
突出管理重点,强调以'人'做为管理的重点。首先是矿领导加强机电安全管理,学习先进的机电安全管理方法,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由上向下的加以推行。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让技术过硬的技术人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施行奖罚分明制度。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煤矿之间的技术交流,学习人家的技术经验,取长补短。
(二)、加强机电设备的统一管理。
设备从选型、购置、验收、实验、安装、维护、修理一直到报废施行全过程跟踪,记录,进行设备全过程管理,不留下任何的死角。制定相应的机电设备跟踪管理制度,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谁的问题处理谁。监督检查部门赋予明确的监督检查的内容,给予你相应的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加强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机电队伍。
加强机电设备标准化建设,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加快煤矿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按照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尽快淘汰落后的设备和生产工艺,是实现设备运转的重要保证。一是认真坚持设备检修制度和设备检修标准,认真做好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落实,对重要的设备设施重点监督和防范。二是所有的机电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必须持证上岗。三是加强机电维修队长的学习和考核。要求维修队长对自己管辖的每一名队员进行指导和考核,施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5篇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根据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无违章工地”活动实施细则》及安装分局沅水项目部多年的实际管理经验,特制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现洪江工地成为“安全无违章工地”的目标,努力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培育自觉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和管理素质,克服责任性和技术性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保证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
1.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
实行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全面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各级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坚持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做到安全,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不定期限检查,凡事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劳动,将安全生产纳入强制性目标管理,逐步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张燕滨
副组长:付辅忠 朱贵江 戴作友
日常常规负责:朱贵江
小组成员:李平亚 王旭荣 李 涛 刘建陵 陈 刚 徐小明 唐作禄
专职安全员:李平亚(佩带安全员袖章)
兼职安全员:王旭荣 李 涛 刘建陵 陈 刚
1.3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构成情况
项目经理
生产副经理 安全监督员 总工程师
电气班 起重班 电焊班 机械班 物资办 综合办
1.4 安全管理措施
1.4.1 安全教育
a)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无违章工地”活动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规程,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b) 坚持开展一年一度的安全月活动,每月一次或多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制度。
c) 对安全工作做到奖惩严明,并贯彻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原则,对安全生产作出成绩和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人应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单位和个人依据事故轻重给予处罚。
d) 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第6篇 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技术规程,结合本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负责到货设备数量、质量验收以及验收单的填写。
3、深入一线及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搞好完好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填写三定表,同时要落实解决。
4、认真做好全矿机电设备调配、检修、安装回收工作。
5、要及时上报设备新增、大修、报废等计划,随时了解和掌握计划执行情况。
6、制定各类油脂润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7、严格执行设备收、发、放手续,做到数量清,情况明。
8、加强设备基础管理,完善设备管理制度。
9、及时填写和上报各种设备统计报表。
第7篇 机电现场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建立矿、使用单位的设备、电缆、小型电气台帐,并根据实际及时调整eam系统内的设备台帐。
二、负责全矿运转设备的日常检查,各种内业记录资料的检查。
三、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现场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经常检查设备使用情况,督促基层单位管好、用好设备。
四、根据生产需要及时提报设备的安装验收和回收通知。
五、发生机电事故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追查。
六、负责提供机电设备的大修、停产检修和计划检修的有关情况及意见。
七、掌握全矿4mm2及以上电缆的库存、使用情况,根据井上下生产实际供电系统的需要,负责使用单位电缆的发放(单据)、回收通知(包括验收),以及需修复电缆的鉴定,并提交有关库存、使用、修复报告。
八、负责系统安装工程的验收、移交。
第8篇 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格式怎样的
1、 电工必须了解、熟悉各机电设备的性能、电气原理和操作规程,清楚设备的各指示仪表和信号灯的显示内容,电气设备的检修只准由电工进行。
2、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失爆的电气设备要立即处理或更换。不符合要求不得继续使用。
3、 设备的接地保护装置必须完好齐全,检漏继电器等漏电保护装置要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4、 所有电气设备都要外观清洁,放置整齐,无倾斜,表面无灰尘。
5、 井下测量电气设备或电缆电阻时,必须有瓦检员现场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6、 送电时发现检漏继电器或过流继电器动作时,严禁强行送电、必须查明原因处理后进行。
7、 各岗位司机在开机前要仔细检查设备各部件的完好情况,必须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运转,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8、 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机电设备,严禁非本机司机操作人员操作设备,各工种司机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
9、 所有用水设备必须坚持“开机先开水、停机关水”的原则。严禁无水作业和停机不停水。
10、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8%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查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有可靠地防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11、 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电气设备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⑶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 <>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 <>,并穿电工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良好的绝缘。
12、 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
13、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14、 掘进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5、 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水平差想适应;
(2) 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⑶ 电缆主线心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16、 敷设电缆(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
(1) 电缆必须悬挂: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2) 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⑶ 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4) 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17、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铺设时,必须铺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18、 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其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2) 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19、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20、 各硐室内的捡漏继电器必须加锁,使用中的捡漏继电器要按规定进行电容电流的补偿调整,严格执行日检和远方试验制度。
21、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必须挂牌,工作前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
22、 使用中的电缆必须按规程要求吊挂,严禁用铁丝吊挂。
23、 工作面电气设备要加强管理和维修,爆破时要撤出40m以外。
24、 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风电闭锁等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停电时,待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人工送电。
25、 各地区操作信号打点器都必须使用防爆按钮。
26、 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按时进行注油、检查维修、以保证设备良好运转。
27、 电气设备与道轨之间的安全间隙不得小于0.7m。
28、 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不得使用明火、明电照明。
29、 井下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__ di)、煤安标志(ma)。
30、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高压,不超过10000v。
(2) 低压,不超过1140v。
⑶ 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4) 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5)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31、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2、 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 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 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⑶ 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 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5) 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3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
2、 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
1.5 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34、 放炮前井下非本质型电源必须停电,井下回风流中除通风监测设备用电外,其它所有非本质型电器设备必须全部停电,揭煤前要将所有的电气设备检查一遍,杜绝电气失爆,检查试验、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35、 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各种电气设备的保护必须齐全,并灵敏可靠。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
第9篇 煤矿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 电工必须了解、熟悉各机电设备的性能、电气原理和操作规程,清楚设备的各指示仪表和信号灯的显示内容,电气设备的检修只准由电工进行。
(2) 电气设备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上一级电源,闭锁并挂牌,设专人看管,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在完成检修和搬迁后确认安全后方可送电。
(3)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失爆的电气设备要立即处理或更换。不符合要求不得继续使用。
(4) 设备的接地保护装置必须完好齐全,检漏继电器等漏电保护装置要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5) 所有电气设备都要外观清洁,放置整齐,无倾斜,表面无灰尘。
(6) 井下测量电气设备或电缆电阻时,必须有瓦检员现场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7) 送电时发现检漏继电器或过流继电器动作时,严禁强行送电、必须查明原因处理后进行。
(8) 检修电气设备需停电时,必须由检修电钳工亲自操作并锁死,挂牌作业,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9) 严禁带电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电器设备检修时必须采取“先验电、后放电”的原则,且工作环境的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
(10) 各岗位司机在开机前要仔细检查设备各部件的完好情况,必须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运转,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11) 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机电设备,严禁非本机司机操作人员操作设备,各工种司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
(12) 所有用水设备必须坚持“开机先开水、停机关水”的原则。严禁无水作业和停机不停水。
第10篇 机电仪厂计划、统计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负责员工劳保用品和安全设施器具的月度申报工作,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负责将全厂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投资项目及时列入计划;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11篇 机电技术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机电设备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标准,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行;
2、负责全矿机电设备检修、安装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实施及机电设计工作;决;
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对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研究解,参加机电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4、参加安全活动日和安全质量大检查及整改工作;
5、抓好机电设备安装和维修质量,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
第12篇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结合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各单位可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三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建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第四条 从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施工技术、机电设备人员等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针对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和安全评价,学习和掌握相关技术、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编制相应的管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对起重吊装、脚手架、管沟开挖等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对特殊工种上岗人员如:电工、电气焊、起重、机操和无损探伤检测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位适任证书核验,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施工机械、特种车辆等设备进场前,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状态检查,并经项目部自检和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七条 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电气安装规范,并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
第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规定的安全电压。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以保证施工现场及其相邻区域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搭建和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物料、停放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应严格分区隔离保管易燃易爆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其设立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区域及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并加设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及震动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和靠近。道路须保持平整、通畅,弯道处应设交通安全标志。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及时购置和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新。严禁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施工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第三章 作业现场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办公区、生活区要与生产作业区明确分隔,在现场明显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牌,危险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 施工场所应按有关规定及标准在工地周围设置围档、围墙,围档要坚固,围墙要稳定。
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所有人员均应签到,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结构复杂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分项工程,应组织典型施工,主办技术人员应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交接双方均应签认,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坑及沟、坎、井、孔、洞等特殊的地形地物,均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条 向基础上安放设备,垫板尚未取出前,手指应放在垫板的两侧,严禁放在垫板的上、下方,垫板必须垫平、垫实、垫稳。对于头重脚轻及其他容易倾倒的设备和构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垫实撑牢,并应设防护栏和安全标志牌。
第二十一条 安装吊顶内线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铺设脚手板;有触电危险的照明设施应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第二十二条 从事剔槽、打洞作业的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锤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第二十三条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沙子必须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上下要错开,不得在同一立面进行交叉作业。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第二十四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第二十五条 进行设备内部检查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