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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通则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1 16:52:01 查看人数:1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通则范本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通则范本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洞室、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业主及监理单位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2、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3、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4、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5、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6、行人、车辆等较为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

7、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对方整齐,表式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8、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9、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

10、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11、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12、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13、各种气瓶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14、工程应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5、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16、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17、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第2篇 浅淡桥梁施工现场技术管理与安全管理措施

1 技术管理措施

1. 1 脚手架安全措施

1)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安放稳妥整齐,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条。

2) 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坚固。不得使用铅丝和麻绳连接钢脚手架。

3) 脚手架要设置栏杆,敷设安全设施并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行。

4) 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分不得与模板相连。

5) 脚手架高度在 10 ~ 15m 时应设置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 45° ~60°,缆风绳的地锚应注意保护。

6) 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和撑木固定稳妥、牢固、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 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或护栏,应按从上到下顺序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架、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1. 2 缆索吊装施工安全措施

1)吊装前应做严密的准备工作,对地龙、索塔、缆车、滑车、动力、机具等设施进行全面验收检查是否符合高处作业等要求。

2)设立统一指挥系统,并组织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要组织专门培训。

3)准备工作就绪之后,要组织吊装人员运行技术交底,并进行试运转和超载荷试吊。

4) 牵引卷扬机启动要缓慢,进行速度要平稳;构件在吊运时,起重卷扬机要协调配合,控制好构件在空中的位置,起重卷扬机不得突然起升或下降,避免产生过大弹跳。构件就位时,作业人员要等构件稳定后再进行操作。

5)重物起吊之后,吊点下方及运行线路下方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6) 在受力钢丝绳三角区内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7) 用于吊运材料、工具及构件的缆绳跑车,不得运送人员。

8)登高操作人员应携带工具袋,不得将安全带挂在主索、扣索、缆风绳等上面。

1. 3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1)高处作业所使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两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交口)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应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或有专人负责。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5)禁止上下交叉作业,若无法错开时,应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架空钢丝绳上有节头、卡子、滑车等障碍时,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翻越。

7)高处作业人员须穿软底轻质鞋,所需材料事先准备齐全,工具事先放在工具袋内,拴稳挂牢。

8)人工倒运钢丝绳上高空,中间休息时要用卡子卡死下滑部位,防止钢绳受力滑动伤人。

9) 搭设脚手架,铺设走道板,禁止搭空头板,走道板要满铺,随铺随钉。

10) 高处作业工作平台外侧应设置防护栏,并挂好安全网。

11) 在大风大雾等不良天气或视线不清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1. 4 门架超重运输安全措施

1) 门架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移动式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等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2)门架就位后应放其前后牵引索,用木楔楔紧平车轮子,以免门架受力滑动;门架顶平车就位按规定捆好构件,重物高度应提升到可能遇到障碍的 0. 5m 以上。

3)门架中心距离与重物两吊点应相互一致,以免门架偏心受力造成事故。

4) 门架顶横移轨道两端,应设置制动枕木。

5) 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稳地操作控制器;需作向后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6) 取掉平车掩木开始牵引,操作中应注意平缓稳定,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行进速度控制在 5m/min以内,防止重物惯性摆动。

7) 门架拆除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 5 模板安装及拆除安全措施

1)在基坑内支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有无塌方迹象,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吊点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方距地面 1m 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3)向基坑内吊运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牢靠,基坑内操作人员要避开吊运材料。

4)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使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应先固定底部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或倾覆。

5)高处作业时应将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6)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接触脚手架。

7) 使用斧锤须顾及四周上下安全,防止伤及他人。

8)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9) 拆除模板禁止双层作业。3m 以上模板在拆除

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缓慢送下。

2 安全管理措施

1) 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流程科学组织施工 严格各工序衔接,严格操作规程,严禁各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 完善安全检查制度 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检查,各级安全监督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真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证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使事故的损失最小化。

4) 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开工前进行系统安全教育,开工后抓好“三工”教育和定期培训。通过安全竞赛、现场安全标语、图片等形式,增强全员安全生产自觉性,时时处处注意安全,把安全生产工作直正落到实处。

5) 加强持证上岗管理 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主要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操作,杜绝违法违章作业。

6) 加强安全防护 设置安全防护标志。桥梁作业要设立安全栏杆、安全网,个人要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脚手架,脚手板要搭设牢固。

7)搞好施工疏导及现场标识 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危险地段设危险标志和缓行标志,配备足够的交通值勤人员,组织好过往行人及车辆,确保人员车辆的安全。

8)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项目经理部、工程队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设专职安全员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定期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9)搞好现场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保障人身、机械和器材的安全。尤其是上公路的机动车辆限速行驶,不侵道不抢行,做到文明礼让,弯道鸣笛,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 结束语

桥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桥梁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系统科学,安全管理的对象是施工过程中所有员工、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因此是一种动态的管理。只有更好地做好桥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才能更好为企业提高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

第3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

第二章 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承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做。

(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施工单位的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需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和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明火动用的审批手续。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一)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标志。如:在显著位置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三)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标志。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检查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是否已经对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进行了清除,并配备了灭火器具;

(五)对施工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进行审查;

(六)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终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施工单位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施工单位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准确率低于80%的。

第九条 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危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内容的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火灾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门。

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

第三章 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m之外。

(二)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设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保证临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第十三条 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必须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

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第十四条 施工人员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电器设备(包括取暖设备、电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宿舍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线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选择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第十六条 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十七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一)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

(二)在动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三)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

员安全构成威胁;

(八)散落的火星对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构成威胁;

(九)按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

第十八条 电气焊、切割的弧火花点必须距氧气瓶、乙炔瓶、油类等危险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落实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第十九条 工程施工中使用带有挥发性的易燃材料时,施工现场应良好的通风条件,周围禁止明火。如施工现场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的,应安装通风设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时设立醒目标志。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随处吸烟、流动吸烟。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第二十二条 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建造临时危险物品仓库;使用量较少的,应设临时存放点,并设专人保管。仓库保管员应按当天用量发往施工现场,并做好登记。

油漆、稀料等危险物品临时存放点应设置在施工作业区以外安全合适的地点,临时存放点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临时存放点内危险物品的存放量不应超过100kg,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临时存放,统一处理。

第四章 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 在我公司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标准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万元;工程项目造价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1万元至5万元;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万元至10万元。工程竣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条 对于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违章建设施工的,安全部将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对建设单位进行同等资金的处罚。

第4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要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中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在给城市带来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安全问题。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因施工人员复杂,工程工期紧,作业环境差,施工过程危险源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偏底。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高空坠落、坠物伤人、触电、土方坍塌、机械倾覆等,酿成人员伤亡,给施工企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和财产损失。纵观其原因,一方面是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弱化,尤其是施工现场管理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责任不落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常识,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问题越来越引起重视,如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进行有效控制,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1、 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

按照建筑规范规定建筑工程分为低、中、高层建筑。工程施工中根据不同类型建筑,其施工现场管理各有不同,比如在高层建筑工程,其工程特点是: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施工机械多,工种交叉作业多,施工过程危险源多,施工单位多,用火用电多等特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较多,如高空坠落、坠物伤人、触电、土方坍塌等。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严峻,事故的危机充斥于安全的管理之中,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2.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项目经理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更有甚者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彻底整改。

2.2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略知皮毛,既无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职责。

2.3 信贷调控效果显现,资金来源进一步呈现多元化

建筑施工要求每个项目都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的的项目经理主持,然而实际上有不少工程是挂靠的,工程项目部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管理人员并不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用电、封闭作业、临边防护大都不符合规范没有形成制度,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

2.4安全教育不落实

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不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多数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

3、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所谓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就是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施工的全部过程,通过对生产因素的具体控制,使生产因素的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事故,从而保证施工项目的正常运行。

3.1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坚持安全管理的原则,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步,管生产必须抓安全,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安全工作不是少数人和安全机构的事,而是一切与生产有关的人共同的事,缺乏全员的参与,安全管理就不会有生机,效果也不会明显。因此生产活动中对安全工作必须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

3.2建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施工劳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程的要求。

3.3建立施工安全组织和制度保证体系

建筑施工安全应设置专职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班组安全员)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保证体系的项目组成:

岗位管理:安全生产组织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认证制度;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外协单位和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措施管理:安全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的总结和评价制度。

投入和物资管理: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编制、审核、办理及使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工具和设施的供应、维修、报废管理制度。

第5篇 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管理

(1 ) 建立健全符合施工生产实际的供电、用电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等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2 ) 建立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电工、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用电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生产供电、用电安装验收、运行监督检查、新技术推广、事故处理、电工考核审验、奖罚等工作。

(3 ) 定期对供电、用电线路、电气设备运行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和设备、器材、仪表检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 ) 实施供电线路、电气设备检修、拆除工作票,专项安全措施和监护制度。

(5 ) 供电用电线路、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工器具、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6 ) 做好全体员工的日常用电教育和电工的技术技能培训、考核、审验工作,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路和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线路安装。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及针对性措施

公司目前施工产值屡创新高,施工项目点多面广作业类别复杂,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技能意识参差不齐,从而造成现场安全管理存在较多问题。现就常见问题列举如下并提出针对性措施供大家参考。

一、施工现场三区分离及临建布置

存在问题: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区之间没有明显的分隔;生活区的临建没有考虑解决取暖、防暑降温和使用安全电压之间的矛盾。

解决措施:场地空间充裕时,可考虑使用围挡、场区内硬化道路作为办公区与施工区之间的分隔;场地空间不充裕时,使用刷黄黑色油漆的脚手管搭设1.2米高的栏杆并悬挂明显警示标志作为分隔;生活区一定要用围挡与施工区、办公区分开。在搭设生活区临建之前,就规划好集中在一起的几间房间敷设220v的供电线路,供分包单位员工正常用电需要;其余房间均使用36v安全电压,临建内所有供电线路均穿pvc管进行保护。生活区的取暖建议采用锅炉集中供暖方式,如采用空调或电暖气等方式取暖,则应根据人员作业班次休息时间安排宿舍,对取暖用电线路单独敷设并设控制开关,分时供电。生活区集中设置垃圾箱,定期清运生活垃圾;设排水暗沟,按照地方政府或业主方要求将生活污水排放到指定地点或管网。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编制

存在问题:目标指标与工程不适应;安全措施中制度管理性措施较齐全,针对工程特点的技术性措施和专项方案不齐全;没有进行危险源的预辨识。

解决措施:根据工程大小重要程度制定合理的目标指标;建立健全本项目工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安全责任制及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和落实检查制度、安全信息沟通及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等。对施工现场结合工程内容进行危险源的预辨识,并对辨识出的危险源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控制,形成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深基坑、脚手架、起重吊装、临时用电等制定专项方案。

三、安全技术交底

存在问题:安全技术交底没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没有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进行,没有交到作业层。

应根据“人、机、料、法、环”等五方面来进行,“人”:操作人员应持有哪些证件、穿戴哪些劳动防护用品;“机”:使用何种机械设备及相应安全操作规程;“料”:使用哪些设施料及原料,材料本身是否具有易燃易爆易散落的特性,现场堆放码放层数高度有无要求;“法”: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的特殊要求;“环”:对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要求。

四、分包方的管理

存在问题:分包单位安全许可证真实性有效性得不到保证。入场教育没有随人员动态变化进行,教育的实施效果不好。作业过程中违章作业的情况时有发生。

解决措施:所有分包单位必须在建设部安全许可证查询系统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查询到安全许可证内容与分包单位提供的证件原件完全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对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建立动态登记制度,随入场随教育,未经教育人员不得入场作业,教育后要采取考试的方式验证教育效果。在安全管理协议中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对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正确使用。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层,参加交底的人员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交底的内容进行施工。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存在问题:安全责任落实不彻底,责任分解不具体;安全职责履行好坏与本人切身利益不挂钩。

解决措施: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要全部签订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及岗位责任制,制定考核制度,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定期考核,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与个人的工资奖金挂钩。

六、安全队伍建设

存在问题:缺乏足够的有经验有责任心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解决措施: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待遇,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员进入安全管理岗位;重视三类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更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知识、技能和意识;从有经验的与安全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施工员、机务员以及电工中选择责任心强的进行培养,充实到安全管理队伍。

第7篇 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方法

针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围广、原因多、突发性强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消除侥幸心理,保证防患于未然,从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制,健全安全制度,狠抓落实到人到点等方面,着力构建确保安全生产的体系,这样施工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这对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降低施工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一个高危险、事故多发的行业。同时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工作环境多变性都决定施工现场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结合笔者工作经验,针对施工企业作为直接的操作者存在的问题,谈一谈如何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加强,已成为我国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特别这几年,房地产的直接产物——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一直稳定在6%以上,仅次于工业、农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居第四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建筑业起步晚、基础差,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落后,再加上一线作业人员素质较差,往往忽视安全措施,安全生产形势一直较为严峻,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居高不下。根据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23年第一季度全国大部分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有所下降,发生重大事故15起,死亡202人,同比减少10起、157人,分别下降40.0%和43.7%,但是建筑施工发生2起死亡23人事故,同比增加1起、13人;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总数的19.18%和19.60%。

2.施工安全事故频发存在的原因

造成施工安全事频发人的因素最重要。

2.1有些领导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识不足,不能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是安全让步,没有把安全当首要大事来抓,现场安全标语只是摆设而以。项目责任人存在急功近利思想,只求在近期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对安全生产心存侥幸。安全经费投入不足,每一个工程,在预算时都规定有一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但在实际操作中,安全文明经费经常被削减,没有按规定购买发放安全保护用品,或者发放的保护用品质量低劣,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如安全帽安全性能达不要求。

2.2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安全素质差,对国家安全规范、标准不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少,造成对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如:施工现场还存在用电不规范,在高空线路或设备边不设围栏或防护网,电器设备未进行有效的接地接零,没有必需的漏电保护装置,电线、电缆破皮、老化、乱拉乱扯,管理混乱造成漏电等。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对消防设备不熟悉,发生火灾,就手足无措。

2.3施工队伍缺乏技能培训和经验积累,整体素质低。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业大量投资建设,促使建筑队伍迅速壮大,大量没有经过系统培训的民工涌进,而民工的安全技术知识较差,对安全操作知识也非常肤浅、不系统,因此缺乏自我防护意识。常常由于自身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2.4对设备的不安全性认识不足。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定期安检跟不上,重使用,轻管理,抱着对防护装置,或弃而不用,或不经修复就使用,机械设备老化,该报废的不报废,能用就用的心态。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特别是剪刀撑,扫地杆不按照规范搭设,没有检查脚手板是否腐烂。钢管经过多年使用后,处于金属疲劳的钢管易产生变形和弯曲,扣件合格率低。安全网破损没有及时修复。另外违规行为是塔吊坍塌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一是塔吊安装、拆卸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违章从事特种作业;二是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不够,缺失监理;三是非法使用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检验,设备存在缺陷和隐患;四是从业人员没按规程进行维修保养,无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安全防护不到位。

第8篇 浅谈加油站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加油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安全管理是工程建设永恒的话题。加油站建设中的安全事故频发,警示我们安全管理绝不能放松,但在当前加油站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存在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措施不明确,检查制度不具体。

1.2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安全管理人员未设专人,多为项目经理兼职,对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不能够做到充分落实,使安全管理制度流域形式,也存在专职安全员安全知识不全面,安全意识不强,造成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及时发现。

1.3安全教育制度未落实

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及时、不全面,加之从业人员本身素质良莠不齐,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现象严重,更需要施工单位强化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2 安全管理问题存在的原因

2.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是安全施工发生的主要原因。人的行为受大脑支配,在施工人员的意识里,存在麻痹思想或侥幸心理,不认为违章作业会产生危害,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施工作业是穿拖鞋等现象时有发生,往往是这种违章作业行为产生不可挽回的事故。

2.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足

有些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流于形式,规章制度不健全,无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未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对安全管理投入不足,未创造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未配备基本的安全防火用品,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缺乏全面的安全管理知识等,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3安全教育不到位

施工作业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教育难度大,是很多施工单位不能真正落实安全三级教育制度,再加上施工工期紧,作业劳动量大,施工单位更不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在安全教育上,很多人未经培训就上岗,导致施工人员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护意识差,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3 加强加油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3.1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

由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编制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制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经由内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上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放置在工程现场随时备查。

3.2明确工程现场管理责任人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指定库站经理为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员,施工单位应当指定现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并应将其姓名及授权事项进行相互书面通知和备案。施工现场加油站经理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经由第一责任人将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上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协调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根据授权、监理职责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事项。

3.3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严格按照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工程现场安全禁令,明确进工地必须戴安全帽,施工中途不许取下安全帽,上班时间不许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放置到位,禁止嬉戏打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也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的作用,张贴安全作业注意事项,采取正面教育的方式,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4结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保障,如何倡导安全生产文化,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着重在“管理”两字。

第9篇 施工现场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项目部施工现场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考核办法

根据公司整体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制定本(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杜绝重伤以上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以内: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优目标:

①安全达标:本施工现场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得分均在分以上,达到**水平;

②文明施工:按《标准》中'文明施工'检查达到**分以上,达到水平。

3、直接经济损失控制指标:本施工现场全年施工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图

责任目标实现责任目标相关责任人

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设备员材料员瓦工班组长木工班组长钢筋班组长电工保卫班组长后勤组长

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

2、安全达标△△△△△△△△△△△

3、文明施工△△△△△△△△△

4、评先创优△△△△△△△△△

5、设备完好△△△△△

6、安全教育△△△△△△

7、持证上岗△△△△△△

△表示分布到责任人的分项管理目标 考核办法:(自定)

①考核依据以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目标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等。

②考核时间:每月考核一次

③考核对象:所有相关责任人

④考核人员: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⑤考核记录:以1-3项目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记录为记录,同安全生产责任考评一并进行。

第10篇 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安全监督管理不容忽视

物料提升机是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一种输送物料的垂直运输设备。因其构造简单、制作容易,安装、拆卸和使用方便,价格低,是一各投资少,见效快的设备机具,因此在一些中小型建筑工地作为主要的垂直运输设备被广泛使用,近几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物料提升机的安全监督管理却相对滞后,其使用状况不容乐观,安全事故不断发生。据统计,近几年发生的起重机设备安全事故中,由物料提升机引起的约占30%,因此,加强对物料提升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已刻不容缓。目前物料提升机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 制造方面

1.1 物料提升机生产环节管理薄弱。目前,国家、行业、地方均没有设计、制造物料提升机产品的标准依据。现行的物料提升机多种多样,安全装置参差不齐,安全性能指标各异,在设计和制造上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和安全隐患。现行物料提升机是非标准产品,未纳入国家生产许可证产品之列,也没有任何部门对其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多数产品是施工企业自制和小型生产厂家制造,生产厂缺少基本生产技术、设备,工装落后,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标准,无法保证其产品质量。

1.2 架体金属结构稳定性差。多数物料提升机的制造,没有正规的设计计算,在用料、截面尺寸、形状等方面均不符合gbj17《钢结构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整机结构的刚度和强度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架体多数不是由标准节连接组成,而是由单根杆件现场逐件组装而成。杆件间的联接使用普通螺栓,不能形成稳定结构,在负荷力作用下易造成扭曲变形,甚至倾翻。

1.3 安全装置不齐全。物料提升机的安全装置一般有: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上下极限限位器,超载限位器,吊笼安全门,缓冲装置等。目前,由于使用的物料提升机存在着装置不全,安全性能差等问题,导致了物料提升机安全事故不断发生,成为安全施工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隐患。

2 安装方面

目前施工现场的物料提升机安装人员参差不齐,没有专业安装队伍,大多数由施工现场的架子工安装。由于这些人员不是专业安装,没有经过安装培训,不懂标准和规范要求,同时也缺少必要的安装经验和熟练程度,在安装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急需规范这方面的管理。

2.1 未及时安装附墙装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提升机附墙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附墙后立柱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宜大于6m。当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大于9m时,应及时加设一道附墙装置,而在实际安装过程中经常是安装完后再加附墙装置,出现在安装过程中架体倾斜倒塌事故。另外,附墙装置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附墙架严禁连接在脚手架上。

2.2 卷扬机安装位置不恰当。卷场机稳装的位置按照要求应该满足“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的要求,同时卷扬机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由于施工现场比较狭窄,很多施工现场卷扬机与物料提升机安装距离达不到这一要求,经常由于距离太近而出现钢丝绳缠绕错叠和脱离卷筒现象。另外这也不利于司机操作,司机在卷扬机处操作会出现吊篮挡住视线,对吊篮的停靠位置掌握不准。司机离卷扬太远,不能随时检查发现卷扬机工作情况,极易发生事故。

2.3 进料口防护棚搭设不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不搭设防护棚或防护棚搭设的强度,即防坠落物的冲击能力不足,另外就是防护棚搭设的面积不够。规范规定:物料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以防止物体打击事故,防护棚使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厚木板强度的其它材料。防护棚搭设要求是低架前后3m,高架5m左右,宽防止人员从侧面进入。

2.4 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卸料平台搭设稳固与否直接影响到操作工人的安全,这也是井架高空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严格要求来说,卸料平台应该做成独立式平台,即该平台的搭设只能是单独从地面立杆搭起或采用与建筑物拉结的形式,不能与脚手架连在一起,以免影响脚手架的稳固。

2.5 不安装超高限位器。超高限位器是为防止意外情况下电源不能断开吊篮仍继续上升,造成卷扬机仍继续运行拉断钢丝绳或拉翻物料提升机。

2.6 无立网或立网防护不全。物料提升机安装完后,在其外面应搭设脚手架并张挂立网全封闭防护,以免从运行的吊篮内落物伤人。

2.7 四门安装不全。物料提升机四门包括进料口防护门,卸料平台防护门和吊篮前门、后门,现在施工现场的物料提升机大多数只有吊篮前门,而缺少其它三门。为了使用安全,施工现场应保证四门齐全且正常使用。

3 使用方面

现在物料提升机使用环节的管理还很薄弱,正确使用和操作物料提升机非常重要。由于建筑工人安全意识普遍还很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也往往造成一些事故的发生。

3.1 无专业司机。现在物料提升机司机普遍未经过培训,无上岗证,不是专业司机,况且司机也不固定,经常更换,这给物料提升机的管理带来很大隐患。由于不了解物料提升机的使用情况,再加上不能及时维修保养,设备会经常出现缺陷影响使用,甚至造成事故发生。

3.2 随意拆除或不使用安全保护装置。比如安全停靠装置,超高限位器,安全防护栏门等,

物料提升机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发生事故时的第一道防护线,当发生误操作或违章作业时可以及时发生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因此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拆除。现在施工现场对安全停靠装置的使用还不了解,安全停靠装置是井架运行至各楼层位置装卸物料时,将吊笼牢固地固定在立柱上,防止吊笼上下摆动及侧向摆动,影响操作人员作业。

3.3 物料放置不规范。物料在吊笼内应均匀放置,不得超出吊笼外,当物料在吊笼中放置时,应采取安全措施,排除运行障碍,并制定防坠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和人员攀越吊笼上下。

3.4 信号不好,由于物料提升机司机在地面操作,不象施工升降机那样司机在吊笼内操作,因此司机对物料提升机吊笼内操作人员的操作不能准确掌握,经常出现停不准或人未出来,吊笼已运行现象,存在很大隐患。

物料提升机由于原理简单,构造也不复杂,因此人们往往容易忽视其安全。为了更好地加强对物料提升机的安全监督管理,首先应加强对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同时使用单位应购买符合要求的物料提升机;另一方面,必须加强设备的安装资质管理;最后就是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操作工人的技术水平.

第11篇 施工现场塔吊安全管理现状

塔吊的安全性能要求非常高,对建筑施工的生产进度产生着较大的影响。大多数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对塔吊的管理是非常重视的,加强对作业人员及塔吊的装拆、操作、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取得的效果也是明显的。塔吊产权单位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对塔吊的购置、养护、维修、报废等环节开展了科学的管理,有效地保证了塔吊的安全性能。但是,有的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吊,由于产权单位和租赁使用单位在管理上,没有切实履行双方责、权、利的职责,致使塔吊存在安全隐患,有的还造成事故的发生。具体表现在:

一是塔吊设备本身的安全性能下降。塔吊产权单位尤其是一些个人购置的塔吊,没有对塔吊进行有效的技术管理,只重视出租获取经济效益,不重视对塔吊的维修、保养,导致有的塔吊安全保险、防护装置失灵,有的架体结构性能降低;没有建立塔吊的技术档案,对塔吊的原始资料、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维修日期和部位没有详细记录,根本不考虑塔吊的淘汰。

二是塔吊的操作管理混乱。塔吊的产权单位不设置操作司机,由租赁使用单位安排司机,施工现场塔吊司机经常变动,有的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对设备的性能、情况不熟悉,缺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施工现场缺少信号指挥人员,有的乱指挥,谁使用塔吊谁就是指挥,导致安全事故隐患。

三是塔吊拆装队伍的素质底。有的装拆单位技术力量底,持证作业人员不足,有的是临时召集的;有的拆装单位借用安装资质,塔吊装拆无方案、无交底;由于塔吊生产厂家多,产品规格型号多种多样,一些装拆人员对塔吊的装拆安全技术不熟悉,有的拆装人员无证作业。

第12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办法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

1、违章是指各项施工生产活动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预防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有可能对人身、机械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现象,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2、本处罚制度不仅适用于分公司对项目检查的处罚,同时适用于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和劳务班组的检查处罚。

二、违章行为分为管理性违章、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等。

1、管理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2、作业性违章:指在工程施工中,职工个人不遵守工程建设相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及不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等一切不安全行为,其主要责任是个人;

3、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工程建设相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其主要责任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管理人员或直接领导;

4、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乃至施工负责人,违反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其主要责任人是指挥者本人。

附件一:典型违章分类

附件二:习惯性违章表现形式

附件一:典型违章分类

(一)一类违章

序号违章表现
1塔吊、门吊、大型脚手架无安(拆)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
2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3重大特殊作业无施工方案、安全措施。
4大型起重机械无保护、警示装置或擅自解除保护、警示装置。
5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6停电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7六级及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进行高空露天作业。
8在高处平台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跨越栏杆。
9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防坠落装置。
10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二)二类违章

序号违章表现
1起重作业时,无专人指挥或多人指挥。
2吊装物绑扎、吊装方法不当。
3安全网布置不到位、绑扎不牢固。
4管道沟、基坑等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5在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逗留和通过。
6交叉作业无安全防范措施。
7吊装工器具超负荷使用或带缺陷使用。
8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
9重点防火区无防火设施。
10施工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1擅自更改已审批的专项方案或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三)三类违章

序号违章表现
1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2临时电源布置不规范,私拉乱接。
3操作人员不按规程操作,非操作人员操作施工机械。
4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5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6排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整改。
7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8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9机械设备的转动部分无防护装置。
10超高、超限的设备、物资堆放无固定措施。
11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和超越安全警戒线。

附件二:习惯性违章表现形式

(一)作业性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违章表现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帽带。
2穿高跟鞋,穿露脚趾、脚跟的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短袖衫或裸背、长发披肩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4随意拖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将安全设施挪作他用。
5不召开班前会,不组织周安全活动,无记录,无内容。
6不进行安全检查,不参加安全例会。
7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无危及生命和财产的特殊情况,砸撬配电箱或开关箱门锁。
9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
10非电气工作人员修理电气设备。
11带电区不设安全围栏和悬挂安全警示。
12对电气设备进行耐压实验不设警戒绳。
13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14闸刀型电源开关带负荷拉闸。
15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16电源进出线未从配电箱底部通过而从门框外通过的。
17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机、木工机械等)未装漏电保护器,操作蛙式打夯机、磨石子机时不戴绝缘手套。
18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排水的坑、池内工作或在周围进行清淤、挖土等作业。
19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使用ⅰ类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
20值班人员未及时对现场施工照明停送电,造成工作场所光线昏暗或照明灯不亮或白天开长明灯。
21现场配电箱、开关箱门未关闭。
22用单相三孔电源插座代替三相电源插座使用。
23用电设施引接电源时先接电源进线端,后接负荷端。
24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熔丝。
25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过道路、通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
26流动电源箱、开关箱至固定配电箱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
27电源线未使用橡胶软电缆。
28在带电设备附近有可能造成触电的位置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
29在金属容器内或管道内或坑、井、沟、槽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沟、槽内。
30在电源盘柜、电缆周围2米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
31电焊机二次线接头裸露,未包扎绝缘。
32将未从供气阀上卸下的氧、乙炔气胶管及焊、割炬放入管道、容器、箱罐或工具箱内。

序号违章表现
33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设备、物件。
34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或放在地上,或作照明用。
35电焊二次线接在轨道上或用钢筋、型钢随意搭接作为焊接引线。
36氧、乙炔气软管接头处未用抱箍和金属丝作为固定。
37使用紫铜管作为乙炔气软管接头。
38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进行焊接或切割。
39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安全带,在垂直攀登或高处作业活动范围较大时,未使用攀登自锁器或速差自控器。
40高处作业时抛掷物件。
41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高处堆放的物品无防坠落措施。
42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边或孔洞附近,无防坠落措施。
43高处作业切断、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出高处落物。
44造成高处落物的责任者。
45在高处作业场所追跑、打闹、打架等,在作业现场躺卧休息。
46高处作业使用撬棍双手施压双脚悬空。
47沿绳、脚手架立杆、栏杆、设备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48攀爬高结构立柱、斜撑或横梁、大径管道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49在高处平台、孔洞边沿、安全网内休息。
50无视安全标志或监护人的警告,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51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稳定物上工作。
52不按规定顺序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53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时不按规定设明显警告标志并及时恢复。
54擅自搭、拆脚手架。
55脚手架不验收随意使用。
56未经同意随意拆割架杆。
57非专业架子工搭、拆大型、承重脚手架。
58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已损坏的梯子,或梯角无防滑措施。
59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工作。
60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61无防坠落措施站在水泥瓦、油毡、苇席、彩钢板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62凭借栏杆、脚手架起吊重物。
63搭乘载货吊笼。
64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如操作和指挥起重机械、从事司索、焊接、切割、电工、冲剪等作业和机动车辆驾驶。
65起重作业时未明确专人指挥或未使用规定的、有效地指挥联络信号。
66机械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67吊物绑扎,吊装方法不当。
68未经审批起吊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物件。
69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起吊。
70在吊车吊着的重物上进行加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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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表现

71

起重机歪拉、斜吊物件。

72

起吊作业时不听从指挥。

73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置物时进行起吊作业。

74

无安全措施起吊氧、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75

起吊物件时在钢丝绳与物件棱角、刃口接触处未采取保护措施。

76

起吊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物件。

77

起吊钢板、管子、毛竹、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方式。

78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未设置牢固的溜绳。

79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千斤绳并将吊钩升起,或未切断电源。

80

塔吊、龙门吊使用完毕后未将全部夹轨钳夹紧。

81

跨越或手扶正在运行的卷扬机钢丝绳。

82

将链条葫芦的起重链拆成单股使用。

83

操作链条葫芦时,站在葫芦的正下方。

84

钢丝绳相互套挂连接使用,未用卸卡连接的。

85

直接用链条葫芦的起重链捆绑起吊物件

86

以栏杆、脚手架、平台、运行的管道和设备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

87

吊运物件时不事先招呼人员对物件避让,而从人头上越过。

88

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

89

机动车在厂内超速行驶。

90

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

91

货运车辆人货混装。

92

非起重司机操作起重机械。

93

起重司机在操作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4

起重机械违反规程不打支腿起吊重物

95

起重机械在工作时,司机擅自离开操作室。

96

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97

施工机械、机动车辆未经审批手续超铭牌使用。

98

机动车辆装运设备时未绑扎牢固。

99

钻床车床等旋转加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

100

使用砂轮机、车、铣、钻床等机械或进行气焊、气割、敲电焊药渣时不戴防护眼镜。

101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102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103

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

104

施工电梯运行时不关闭电梯门或层间门。

105

敲打电梯、平台、联络电讯器材的。

106

无视施工电梯限载规定,强行进入。

107

在易燃、易爆区域未经批准动用明火或穿带铁钉的鞋;在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或流动吸烟,在禁火区发现烟头。序号

违章表现

108

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排气管未加设灭火罩。

109

不关闭氧气、乙炔气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

110

氧气、乙炔同车运输。

111

乙炔瓶卧放使用,氧气、乙炔放置距离不够。

112

氧气、乙炔同放置在工具房或住房内。

113

氧气、乙炔气胶管混用。

114

高处焊接、切割作业,对下方的设备、设施未进行保护或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115

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

116

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或随意取用消防水。

117

压力容器或锅炉水压试验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工作。

118

施工现场用明火取暖。

119

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盛装易燃易爆气体的容器施焊。

120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火种遗留物。

121

打锤时戴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

122

用包装箱板当脚手板使用。用不稳定物当脚手架使用或站在不稳定物上作业。

123

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124

高处拆模未按《安规》要求进行,用钢模板做脚手架板。

125

未经工程管理部门同意,在厂房结构上任意打洞、开孔者。

126

未采取措施对盛装过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施焊。

127

在金属容器内等受限空间施焊时,容器外或受限空间外未设专人监护。

128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129

计量柜不上锁、动力柜后门不上锁。

130

电焊线、气焊软管、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

131

随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内、厂房内、机械设备等处大小便。

132

闸门熔丝与闸刀不相匹配。

133

电源线接头处未使用绝缘胶带包裹,没有防止拉开的措施。

134

电源线未使用双层绝缘的软橡胶电缆,用单层绝缘的塑料线、花线、护套线等做移动电源线。

135

电源线、电焊线、氧—乙炔软管相互交织在一起或与气瓶交织在一起。

136

碘钨灯的金属支架,未采取接地保护。

137

用碘钨灯或普通灯具作移动照明或固定照明灯具吊挂高度低于2.5米。

138

工(机)具库发出的电动工器具、机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39

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140

通往高处作业地点未设爬梯、斜道等安全通道。

141

未经设计自行在设备或结构上焊型钢并当作脚手架用。

142

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无防尘、毒或通风措施。

143

锅炉房、汽机房各层氧气、乙炔气集中布置点无防火措施。

144

氧气、乙炔气管道阀门漏气。

145

氧气、乙炔表计损坏后还在继续使用,乙炔气瓶卧放或气瓶无防倾倒措施,气瓶夏季无防晒措施。

146

因堆物、存放设备和设置机械等导致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序号

违章表现

147

进行沥青冷底子油作业时通风不良,或施工完毕(中断)后24小时内,其作业区周围30米内有明火。

148

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遮布不是防火阻燃布。

149

在办公室、工具间、休息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50

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时,未将葫芦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吊物上加保险绳。

151

对吊起的重物进行加工时,未采取支承措施。

152

小型施工机械停用一周后,再用时未进行检验。

153

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防护罩,设在通道上无防护措施。

154

电焊线、电源线、卷扬机钢丝绳、氧乙炔软管设在路口、楼梯、通道处无安全措施,妨碍通行。

155

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

156

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品,距轨道小于1.5米。

157

施工前对所有工器具不检查或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者。

158

检修转动机械部位不挂警示牌者或切断电源且闸刀不挂警示牌者。

159

非本工种人员动用电、火、焊作业。

160

违章作业不服从安监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或刁难、辱骂安监人员者。

161

焊接热处理场所不设围栏警示牌。

162

随意损坏现场的安全标志。

163

使用砂轮机在正面用力打磨工件者。

164

使用裸露电焊线与钢丝绳接触。

165

在管道联箱内存放工具和材料。

166

闸刀接线后不装好保护罩。

167

使用破损的保护罩、插座。

168

工具间、住房内使用碘钨灯照明。

169

电源线直接绑在钢梁等金属构架上。

170

无关人员进入起重机操作室。

171

施工电梯超载使用。

172

电焊、气割作业不带皮手套和防护镜。

173

氧气、乙炔皮管横穿马路、铁轨无防压措施。

174

焊工施焊时不穿戴劳保防护服、绝缘鞋。

175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同时进行电焊、气割。

176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不设通风设施、不设专人监护。

177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完毕后不及时将割矩、焊矩移出作业面。

178

焊条进入热处理时,操作人员擅自离岗。

179

对周围违章作业人不加制止者。

180

闸刀和电线裸露,乱拉乱接及不合理使用临时电源者。

181

开挖沟槽、坑基、井坑时不设安全坡或固壁支撑。

182

起重机械作业完毕后不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者。

183

在起重吊物下停留或通行者。

184

破坏别人的劳动成果,随意破环安全措施。

185

乙炔瓶无回火防止器。

186

作业人员不走安全通道,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

187

按规定须使用接地的用电施工机具未装接地线。

188

随意损坏用电设施或照明灯具。

189

施工现场随意用明火取暖,且不采取防范措施。

190

对消防器材不定期检查的。

上一页123下一页(二)装置性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违章表现
1电动机械、配电箱柜外壳无接地保护或接地保护不规范、多台用电设备串联接地。
2现场低压配电开关盘柜内护盖、开关把手不安全或损坏、导电部分裸露。
3电器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
4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5电焊机一侧、二侧接线板损坏、无可靠的接线柱。
6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
7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8用电设备电源柱头裸露无防护措施。
9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等受限空间或潮湿的地方使用行灯电压大于12伏。
10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11配电箱、开关箱未使用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失灵。
12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13流动电源盘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
14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盘、刀闸、电源板。
15电器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安规定定期试验。
16租用的工器具、机械无出租方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17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就使用。
18脚手架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版未绑扎牢。
19竹木脚手架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20高出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或未装设防护立网。
21施工现场、高出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或孔洞盖板、围栏上无安全警示标识。
22高处作业下方未搭设分层安全网或防护设施。
23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
24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示红灯。
25夜间高处作业照明不足。
26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和安全界线隔离。
27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
28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
29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要求,无警示标识。
30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
31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更换,或工作完毕后不及时回收。
32消防水压力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及龙头。
33不安要求布设消防器材。
34消防器材过期失效。
35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电焊机一侧、二侧接线板损坏、无可靠的接线柱。
36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37起重机械制动装置、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
38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起重工器具未按规定要求定期检查。
39悬挑式脚手架未经设计,明确其承载能力。
40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栏、安全警示的。

(三)指挥性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违章表现
1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
2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
3开工手续不全,专项方案、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未按规定编制和审核。
4将主要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外包队伍。
5未签分包合同先行安排施工。
6不顾员工身体状况,强令工人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
7经批准的专项方案、施工方案或安全措施有较严重的错误或缺陷,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写者负直接责任。
8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9作业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履行全员交底、签字确认制度。
10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11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12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
13违章指挥、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态下施工。
14对工人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15未按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各类安全检查。
16对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违章不及时制止、纠正、处罚和教育。
17不认真吸收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隐患重复发生。
18未按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或未整改。
1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应论证的方案未进行论证。
2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未指定监护人。
21安排或默认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坠落措施。
22安排或默认工作地点风力达到五级时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或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进行起吊作业,或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见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
23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办理动火证,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24安排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当,以致施工中危及到工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
25安排或默认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
26凡需设监护人的工作未设监护人或虽设监护人,但人员不到位。
27擅自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
28安排或默认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
29进行违章或事故处罚时,默认或指使有关人员降低处罚标准或免于处罚。
30无视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1不服从现场安监人员管理、监理及业主方管理。
32在易燃物品及主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33未对所辖范围的文明施工责任区域进行划分和管理。
34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后,不及时组织并主持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35未组织对起重、电气、安全工器具检测检验和建立管理台帐,现场使用无标志的三类工器具。
36施工项目不编制安全措施而施工。
37同意在起重机械作业安全装置不良时施工。
38班组会安全技术交底没有进行作业区域危险点和风险控制措施。

(四)文明施工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违章表现
1在施工道路以及主干道路上堆放设备、材料、物品。
2各施工作业点每天下班前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在施工现场的禁烟区内吸烟以及施工时游流动吸烟。
4现场施工用电电缆和地下埋设电缆没有明显标志。
5施工场地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6责任区域无围护设施。
7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做他用。
8随意堵塞消防通道。
9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
10施工现场自行车、摩托车不停放在指定区域,随意乱放。
11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理,或用箱板当脚手板使用。
12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防护棚顶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13未经设计、监理同意,在构筑物内任意凿洞者。
14高空拆模未按要求进行,运到地面的模板,堆放杂乱。
15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
16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包装物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
17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18办公室、工具房、食堂、宿舍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
19对焊条头未进行回收。
20扬尘较大,不采取措施或未定时对现场道路洒水,。
21违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在现场或设备及容器内大小便。

(五)二次污染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违章表现
1起重用钢丝绳、脚手架管等物件在已完工工作面拖拉。
2材料设备在装、运、卸、放置过程中对自身及环境造成损害。
3完工后,钢丝绳、铅丝、包装材料未及时清理。
4油漆、粉刷等作业未采取防滴、漏措施,造成环境污染。
5污染或损坏油漆、粉刷好的设备、物件或墙面。
6经批准在设备、物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完工后未对焊口、焊缝表面进行清理。
7搅拌混凝土等施工材料未与地面隔离。
8使用消防设施后,残余物未及时清理。
9电焊作业焊渣不清除。
10腐蚀药品(酸、碱等)管理使用不当。
11在设备及物件上乱涂乱画。
12使用梯子是可能造成墙面等物件损坏。
13排放污水未正确引向下水道和窨井。
14未经清理进行构件、设备安装。
15任意倾倒工业及生活垃圾。
16车辆行驶或停留时压塌排水沟道、地下构件和损害不承压路面。
17履带式机械在混凝土道路上行驶对路面未采取保护措施。
18清扫地面时造成墙面、设备污染。
19机械设备安装、检修、保养时、污垢油水对其它物件和环境造成污染。

三、查处违章的主要原则

1、反违章坚持重在预防的原则,查禁违章罚款必须遵守本制度,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执法;

2、对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以及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3、施工中制定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领导不重视,产生的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但作为下属,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也应负同等责任;

4、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发现违章后,均有权向违章人员、现场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二),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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