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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管理之我见(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4

电力安全管理之我见

第1篇 电力安全管理之我见

任何机体或组织都要生存和发展,而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安全。安全上出了问题,就意味着生存危机,发展更无从谈起。电力行业对安全的重视程度相对较高,原因有三:一是电力生产较复杂;二是电力生产关系到国计民生,国脉之所系;三是电力行业处于垄断地位,责任重大。安全大检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双达标、创一流等措施的实行,极大地遏制了生产不安全行为。

但是,每隔一段时间,人员责任性的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还会发生,甚至有增无减,预防事故的发生、开创电力工业持续安全生产的新局面,仍然任重道远。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就指出“:我们相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我们的努力,所有事故都应当可以预防,任何隐患都应当可以控制。”据此,本文试图探讨问题存在的症结,寻求解决的办法。

1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

每当事故发生,我们在事故通报、事故处理意见中看到的基本上是这样的文字“:各单位务必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作业人员、运行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增强责任心,杜绝误操作事故,发扬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确保安全”“、反违章力度不够,对现场的违章行为缺少有效的监督和稽查手段,致使违章现象屡禁不止。”“、规章制度没有落实,对职工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抓得不细、不实,反映出领导的安全意识不强。”“、事故暴露出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反映出安全监护不到位,反违章活动流于形式,未认真开展”等等。

从中不难看出,对于事故的原因,认为:第一是管理不严,制度未落实,第二是,监督不力,稽查不到位;第三是,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业务素质不高,有章不循。针对原因,采用的对策就是;(1)加强管理,做到严、细、实;(2)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3)加强监督,制止违章。

应该说,电力系统的各级领导对安全是非常重视的,领导最担心的就是安全出问题。安全系统工程理论特别强调“管理”,认为安全管理缺陷是根本性的事故隐患,领导是搞管理的,领导最怕的评语是管理能力差。安全出差错,就是管理水平不高。因此,领导抓安全是不遗余力的,该开的安全生产会都开,该搞的安全大检查都搞,该投入的都投入,能想到的办法全都使用了。

但人员责任性事故还是屡屡发生,有些事故是明显不该发生的,诸如跑错位置、强行开锁、不按规程操作等习惯性违章,其实就是心里少了安全意识。那么,究竟为什么总是缺乏安全意识呢为什么管理层的安全紧迫感和巨大压力总是传递不下去,深入不到职工的内心呢究其原囚,就看责任人要负的责任重不重。没有责任,当然不必用心;责任不大,可以抱侥幸之心;责任重大,不得不用心。现行的规章制度,唯一涉及到具体人员责任的只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它以《安全生产责任书》来具体体现,其核心内容是安全风险金,附加一些离岗、待岗若干月的条款。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不折不扣地落实了,但未能引起人们的高度警觉,因为它大不了扣点钱,并不危及人们的饭碗。如果不用心就会丢掉饭碗,谁还敢漫不经心、盲目蛮干呢那些本不该发生的悲剧,只要当事人稍加留意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现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双达标、创一流、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都只能对设备和环境起到作用,只能增加管理者的压力,并不能从根本上约束职工的行为。正如《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所言“:在实践巾我们发现,安全性评价在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方面成效显著,而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虽有一定的作用,但不尽人意,还要进行新的探索。”电力部门不能有效制约“人的不安全行为”,除了认识上存在问题外,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国有垄断企业、终身制、铁饭碗,这些都使得企业在用人上难以灵活机动。因此,在安全问题上,不加大处罚力度,不打破铁饭碗.不废除终身制,压力就不可能一传到底,就不可能杜绝违章现象“,明显不该发生”的事故也不可能消除。同时,不解决具体人员责任感的问题,创一流、双达标、安全性评价等一系列活动在安全上的投入与收效将是不相称的。但是,这需要相应的配套措施、明确的责任划分和令人信服的仲裁机制。

第2篇 电力线路建设安全管理

输电线路建设是建筑安装行业中比较特殊的一项, 就其施工本身而言,并没有很高的技术要求, 但是, 就这简单的“五根线”, 涉及的范围却是非常广泛的, 受到外部制约的因素也很多, 施工安全管理的难度比变电站、火电厂等围墙内的电气安装更大。安全文明施工作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于电力线路建设具有其独特的要求和特点。

一、电力线路建设安全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坚持以法施工的原则。把安全管理提升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实施。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省公司等相关安全生产文件, 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要正确处理安全与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 发生安全事故, 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规坚决果断地进行处理。

坚持把人的工作放在首位。输电线路施工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保障电网安全和机械设备免受损坏。安全管理的内容是对项目中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 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工程者必须抓安全。建立项目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遵循“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管理的重点是控制、预防, 即严防死守, 堵塞一切管理漏洞, 同时还要主动出击, 认真研究安全管理的科学方法, 做到事前预防。动员全体施工人员抓安全。安全管理与工程所有人员有关, 涉及项目活动的方方面面, 涉及项目的全过程及一切生产要素。要坚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四全”动态管理。

二、电力线路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的方法及程序

确立安全目标。施工企业在接到施工任务之后,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业主、建设方的工程总体目标, 制订切实可行的项目安全目标, 并层层分解至施工队和每个员工, 使人人都负有安全职责,所有施工人员都有可量化的安全考核指标。组织安全策划。接到施工任务后, 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管理成员详细查阅施工设计文件及图纸, 对工程概况、线路途径等情况有一个较全面的认识, 包括线路基本工程量、基础型式、材料数量、导地线特性, 地形地质、气候条件, 跨越物等, 分析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进行危险点辨识。然后, 规划安全目标, 确定安全技术措施。根据业主工期要求, 考虑投入人员、设备、施工耗材的数量和规格,以及用于安全文明施工资金的投入比例。建立安全保证体系。依据d l5009.2- 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和o h sm 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根据建设方和本工程的安全目标, 项目部应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要制定和完善《安全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文件, 同时制定《安全目标保证措施》、《奖罚办法》等相关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见机构图) 。项目经理是单位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项目总工对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的技术工作负全责; 安监工程师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施工队队长对本队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施工班长对基础浇制、铁塔组立、架线施工等每个作业点的安全施工负全责。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项目部应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和密度, 重点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和反习惯性违章; 发现违章, 及时处理。安监工程师到各个施工点日常巡视; 项目总工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 现场解决; 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大检查, 发现问题, 要求安监部组织施工队整改。监理部、建设方、上级安监部门等组织的安全检查要高度重视,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应及时整改并向上级反馈。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单项工程, 项目部应据此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如:《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施工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施工措施与作业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奖惩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站班会制度》、《安全监护制度》等细化的各种安全管理文件, 并组织落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是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为确保每一名职工和外聘工都能够理解并执行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要领和安全注意事项, 要针对外聘工流动性大的特点, 采取全天候、全员交底方法, 工程开工之初,在项目部集中培训骨干的基础上, 到施工队驻地整体交底, 按员工到达工地先后顺序, 多次补交底, “开小灶”, 力争使项目部技术人员与施工一线班组的员工当面沟通, 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还要针对施工中的问题, 做好现场培训工作。

三、线路建设安全施工管理

架空送电线路的施工安装,一般分为四个大工序:基础施工、杆塔组立、架线施工和收尾工程。

1、基础施工

(1)基坑开挖

除桩式基础及岩石基础外,钢筋混凝土杆基础、现浇混凝土基础和装配式基础,在安装前都要进行基坑的开挖。送电线路的基坑开挖有两个特点:①点多量大,每条送电线路的长度都较长,土石方开挖量大(高压送电线路长度往往在百公里以上,土石方开挖量可达数千、甚至几万立方米),而且机械化水平低、劳动繁重;②施工条件比较复杂,施工多为露天作业,土又是一种天然物质,成分十分复杂,施工直接受地区、气候、水文、地形和地质等条件的影响。

(2)开挖方法

基坑开挖的方法随杆塔所处地区的土壤地质情况而异,主要有人力开挖、机械开挖和爆破等方法。人力开挖应用很广,大部分基坑采用此方法开挖。对一般土壤,可按一定的坡度直接挖掘。对于泥水坑或流砂坑,视地下水渗透的快慢,可用人力一边排水一边挖方。如地下水涌上较快,人力来不及排水时,可采用抽水机排水。同时,为防止坑壁塌方,应采用挡土板支承坑壁。

对于土方量较大的基坑(如大跨越铁塔基坑),可以采用机械开挖的方法,一般用挖土机或铲土机开挖,这样施工速度快,可节省人力,降低劳动强度。在基础施工中,遇有岩石、冻土或坚实土层可以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即用人力或机械的方法打眼,装入炸药爆破开挖。其爆破施工顺序是选定炮眼位置、打眼、填炸药、填塞炮泥、起爆。

(3)现场混凝土基础施工

现浇混凝土基础是送电线路杆塔基础的主要类型之一,这类基础的施工在基础施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现场浇制的混凝土基础,有纯混凝土(大块混凝土)基础和钢筋混凝土基础两种。施工的主要程序为:基坑开挖、支模板、钢筋骨架加工和安放(钢筋混凝土基础)、搅拌及浇注混凝土、养护、拆除模板、回填土。

(4)装配式基础施工

杆塔的装配式基础是将基础分解成若干构件,在工厂中制造后运至杆塔位置,挖坑埋置而组装成的杆塔基础。在基础施工中,采用装配式结构可缩短施工工期,减少现场施工的劳动量,克服施工季节性的限制。同时,混凝土件比现场浇制容易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便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便于统一配料,减少材料的消耗。装配式基础主要包括有电杆用的底盘、卡盘和拉线盘(通常简称为三盘),以及铁塔用的钢筋混凝土、金属基础等。由于混凝土构件重量较重,搬运困难,一般铁塔的混凝土构件装配式基础,多用于交通方便及缺砂、石地区。对于高山交通运输困难的塔位,可采用金属构件装配式基础。对于混凝土杆,由于底盘、卡盘、拉线盘的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在线路上得到了广泛应用。

2、杆塔施工

线路杆塔具有高、大、重的特点,杆塔组立是送电线路施工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组立杆塔的施工方法比较多,不同类型的杆塔可采用不同的方法,即使同一类型的杆塔也可采用不同的方法。这些施工方法基本上可分为整体组立和分解组立两大类。整体组立杆塔的优点是绝大部分组装工作可在地面进行,高空作业量小,施工比较安全方便,适合流水作业,速度快。其缺点是整体份量较重,需相应配备重型工器具,施工时占地面积较大。分解组立杆塔的优点是工具比较简单,施工地形基本不受限制。其缺点是进度较慢,高空作业工作量大,安全性较差。在施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整体组立杆塔。

组装是杆塔起立前按照组装图,装置杆塔本体及横担铁件、金具、绝缘子等关键是熟悉图纸,组装前应先核对杆塔编号、杆段尺寸及其编号、穿钉位置及方向是否与图纸规定符合,然后根据杆身排列方向,确定装置的正确方式,横担的安装方向及位置等。除严格依照图纸尺寸位置进行安装外,还要注意图纸上装置有无其他特殊规定,角钢安装时注意正反面标记。穿钉方向等均应按图施工,不能随意改变。装置后若发现误差,要作好记录。个别部件因加工尺寸不符,无法进行安装时,应记下杆号部位、部件名称及编号、应改正的详细尺寸,必要时画出草图,以便重新加工。对于双杠杆,组装前要反复测量上下根开距离,并测量两杆间的对角线。等高双杆的对角线应相等,不等高双杆的根端必须在同一水平。

第3篇 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唐公司)所属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切实做到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可控在控,根据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龙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做到程序化、规范化,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龙唐公司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稳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大唐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系指:长期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大唐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系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国家、大唐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范围见大唐集团公司发布的《发电厂构成重大危险源目录》。

第四条 按照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重大危险源等级按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及危害程度分为四级:

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特大人身事故或特大设备事故的危险源,危险性大小7000≤d 值、并且 d1≤30 的危险源。

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重大人身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的危险源,危险性大小5000≤d<7000、并且 30<d1≤50 的危险源。

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人身事故或设备事故的危险源,危险性大小3000≤d<5000、并且50<d1≤70的危险源。

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人身伤害或设备异常的危险源,危险性大小d<3000、并且70<d1 的危险源。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龙唐公司系统范围内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监督,龙唐公司安全生产部作为龙唐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领导机构,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第七条 所属单位要成立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机构。

第八条 龙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各项规定和相关要求。

(二)督促所属单位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估、存在问题整改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组织所属单位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实施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资金,对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三)督促所属单位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及演练,并组织实施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四)每年结合春、秋检活动对所属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五)督促所属单位对国家级重大危险源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聘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估部门对其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安全评估的结论制定整改计划,使其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第九条 所属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和龙唐公司有关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和相关要求。

(二)按照龙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每年第一季度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自查评估工作,做好本单位所属重大危险源的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提出《安全评估报告》。

(三)按照龙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上报有关数据、报表、报告,同时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四)制定、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五)及时如实汇报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出现的故障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责任到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 登记和评估

第十条 龙唐公司和所属各单位要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龙唐公司要及时跟踪和监督所属单位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情况。各所属单位将重大危险源台帐、评估报告、整改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计划报龙唐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后留存备案。

第十一条 各所属单位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报告》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备案,并逐级抄报龙唐公司和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工作如地方政府没有特殊要求,可由本单位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 所属单位每年第一季度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自查评估工作,提出《安全评估报告》,并上报龙唐公司。《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三)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

(四)重大危险源等级;

(五)安全对策措施;

(六)应急救援措施;

(七)评估结论与建议。

《安全评估报告》要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第十三条 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本规定及时上报地方政府和龙唐公司。

第十四条 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应及时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到当地政府备案,并逐级上报龙唐公司和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第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评估办法

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工作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关键环节,龙唐公司按照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对重大危险源评估要求,统一规范所属各单位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评估方法如下: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重大危险源评价主要依据各类设备、设施、危险物质安全技术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规范,以及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在反事故措施方面的要求、标准。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必须广泛查找资料,使评价依据准确,引用标准最新,更具有权威性。参考文献如下:

1.易燃易爆类危险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典型消防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工业防火与防爆》、《重大危险源辨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 电气设备、设施类危险源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电力典型消防规程》、《工业防火与防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

3. 压力容器类危险源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4. 有毒有害物质类危险源

《职业性接触毒性危害程度分级》。

5. 起重、交通、运输类危险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施工机械使用安全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对某一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应将该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描述清楚。包括重大危险源的概况、地理位置、人员情况、管理机制、周边环境、建筑状况、应急能力等。描述应包含以下内容:

1. 重大危险源铭牌与参数表

2. 对设备或设施的描述

1)现场平面图;

2)周围环境(厂房、道路、办公场所、人员聚集场所);

3)结构设计材料(有关安全的材料);

4)结构设计数据(压力、温度、容积);

5)基础结构(稳固);

6)紧急情况通道及标识;

7)事故时人员疏散通道及标识。

3. 对生产过程的描述

1)设施的技术目的;

2)生产过程的基本原理(主要工序、物理和化学反应、操作及存储、循环及废料管理);

3)作业条件(使用过程及与安全有关的数据如:压力、温度、电压、高度等);

第4篇 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高压试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围栏网维护试验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试验室良好环境条件。

第二条 安全规定

(一) 高压试验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二) 从事高压试验室(包括户外高压试验场)试验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

(三) 高压试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压试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试验设备和试品性能,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内容。

(四) 新参加高压试验的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的高压试验工作,但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

(五) 从事高压试验室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

(六) 从事高压试验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七) 应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八) 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备。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高压试验室(场)应保持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确保测量准确和人身安全,接地电阻不超过0.5欧,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与被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之间应有可靠的金属性连接,试验室(场)内所有的金属构架,固定的金属安全屏蔽遮(栅)栏均必须与接地网有牢固的连接,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第四条 为了保证接地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每6年应至少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并检查接地点的连通状态。

第五条 精密、贵重仪器、标准物质、仪表库应长期保持干燥状态,并有专人维护干燥设备的使用,保持干燥设备长期运行。定期对充电型仪器仪表进行充放电,保持仪器功能正常使用。

第六条 试验室应保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通风设备完备。通往试验区域的门与试验电源联锁装置应定期检查,使之正常发挥作用。定期检查试验场的电源开关紧急按钮,确保在发生危急情况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第七条 试验室(场)内功能分区标示清晰。通道内布置整洁,不许随意堆放杂物。试验室周围应留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第八条 高压试验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遮拦、标示牌、安全信号灯、警铃。控制室(控制台)应铺橡胶、绝缘垫等。

第九条 根据试验室的性质和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线、防烫伤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并配备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进行试验检查、更新,确保器具发挥作用。

第十条 试验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做好缺陷处理记录,不准试验设备带缺陷强行投入试验。试验室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定期维修。

第十一条 高压试验室建立各项技术档案的管理(包括图档、使用说明),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应做好登记记录,仪器借用应履行完整手续。

第十二条 电气计量装置应具有有效的检定合格证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试验室电气计量装置、仪器、仪表等进行校对、检定,确保试验测量准确可靠。

第十三条 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对易燃、易爆或放电后可能产生毒性物质的设备应做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第十四条 试验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绪异常时不得参加试验工作。

第5篇 电力业内网安全管理发展趋势解决方案

电力行业的内网结构复杂、应用系统众多,网络和应用系统的运维消耗了管理人员相当的精力。然而,根据统计发现,企业内网和应用系统发生故障的原因很少是由于网络设备和应用系统自身的问题,更多的是因为企业内网的其它安全因素导致,如病毒爆发、资源滥用、恶意接入、用户误操作等。而这些安全因素,则几乎全部来源于用户终端计算机。因此,企业内网和应用系统的维护管理不是独立的,应该从内网安全管理的全局出发,从事故发生的根源开始,对内网安全进行通盘考虑。

近年来,电力行业信息化>发展迅速,无论是发电企业 业>还是电网 公司,企业内部网络和各类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建设已经逐步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措施逐渐成熟。可以说,电力行业的信息化已经从“建设时期”进入了“维护和管理时期”。如何使信息化“建设时期”的投入转化为企业真正的生产力,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是当前电力行业各企业普遍关心并努力解决的问题之一。

内网安全管理面临的问题

当前电力行业内网安全管理面临不少问题,其中如何有效地对内网终端计算机进行管理,困扰了相当多的it管理人员。这些问题可分为如下几类:

1) 终端计算机的安全加固

尽管多数电力企业对终端计算机的安全加固已经采取了部分安全措施,例如安装了防病毒软件和个人防火墙软件,甚至部署了漏洞扫描系统定期对终端计算机进行漏洞扫描,督促用户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但是,这些努力措施却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首先,企业管理者不能保证所有的终端用户都安装了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其次,即便安装了这些防护软件,用户也常常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及时更新病毒库,也不知道如何正确配置防火墙策略;另外,系统漏洞扫描虽然可以获得终端计算机的补丁缺失情况,但是却缺乏有效的补丁安装手段。所有这些因素,均导致终端计算机的安全无法保障。

2) 终端计算机的接入控制

电力行业企业一般来说都属于大中型企业,内网计算机数量众多。it管理人员很难统计内网计算机的确切数量,也无法区分哪些是内网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哪些是外来的非授权使用的计算机。这种状况下,很难控制外来人员随意的计算机接入。很容易导致企业内网机密信息的泄漏,往往等泄密事件发生了,却还无法判断到底是哪一个环节出了差错。

另外,对于内网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任何一台感染了病毒和木马,it管理人员也无法及时定位和自动阻断该计算机的破坏行为。往往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才能判断和定位该计算机,然后再通过手动的方式断网。对安全强度差的终端计算机缺乏有效的安全状态检测和内网接入控制,是it管理人员比较头疼的问题之一。

3) 终端计算机的行为监控

在电力行业中,内网的建设和使用的确为企业提供了效率增长的工具,但是部分企业却发现恰恰正是由于内网的使用,反而导致部分员工的工作效率成倍下降。这主要是由于这些员工经常利用终端计算机进行与业务无关的互联网访问、文件下载、网络聊天、玩计算机游戏。看电影等。首先,这些用户行为给企业造成了生产力损失,降低了工作效率;其次,员工对互联网的过渡访问会占用企业极大的网络带宽,给正常用户的网络使用造成冲击;另外,上网会增加终端计算机感染病毒和木马的可能性,给内网带来新的安全隐患 和风险。因此,如何规范员工的终端计算机使用,并对其行为进行控制,给it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课题。

4) 终端计算机的配置管理

对于电力行业庞大的企业网络和众多的终端计算机,依靠传统的资产登记管理办法,根本无法做到对计算机配置信息的准确掌握,对计算机配置的变化也无法及时跟踪。例如,要准确掌握每台计算机的软硬件配置信息,通过手工方式将是非常耗时和繁琐的工作。要想实时并准确地掌握内网终端计算机的配置状况与配置变更状况,必须通过技术手段和工具来辅助实现,才能有效节省成本和资源,提高内网管理的效率。

5) 终端计算机的远程维护

对于网络规模普遍较大的电力企业来说,终端计算机的数量众多,it管理人员无法实时掌握每台终端计算机的运行状态。当终端计算机出现故障需要维护时,it管理人员如果采用现场维护的方式,一方面增加了人力成本,另外由于人力资源有限,也无法保证维护的及时性。如何实时监视终端计算机的运行状况,并且方便地对终端计算机进行远程维护,是it管理人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内网安全管理解决方案

针对以上几类it管理人员面临的终端计算机管理问题,随着近年来网络安全焦点从互联网向企业内网的转移,电力行业部分企业也采取了一些终端管理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随着企业信息化水平和it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提升,电力行业对内网终端计算机的管理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符合本行业特点的内网安全管理解决方案。在探索内网安全管理解决方案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需求趋势。

1) 安全加固解决方案

对终端计算机的安全加固可采取的措施有:补丁管理、防病毒软件监测、主机防火墙。这些措施均增强了终端计算机的安全性和健壮性。

补丁管理

通过补丁管理,能够对内网终端计算机缺失补丁进行定期检测和自动安装与更新,保证系统与软件缺陷一经发现便可及时修补。通过补丁分发管理,大大减少了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漏洞被利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同时,it管理人员还可以实时统计当前各终端计算机的补丁缺失情况、补丁安装情况以及补丁安装的进度等,得到全网的终端计算机补丁安装快照。方便了对补丁分发过程的监控。

防病毒软件监测

通过防病毒软件监测,可以判断终端计算机是否安装了防病毒软件、防病毒软件运行是否正常以及病毒库是否保持最新等情况。如果以上几条不满足设定的策略要求,监测系统可以向it管理人员发送报警信息。另外,监测系统还可阻断终端计算机的内网接入和内网访问,确保易被感染的终端计算机无法使用内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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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某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标准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以下简称“企业”)***电场(以下简称“电厂”)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及管理方式等内容。

1.2本标准适用于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q/hb—g—08.l01—2009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

q/hb—g—08.l02—2009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标准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3术语和定义

3.1电力设施:电力设施是指输电、变电、配电、通信等设施及有关辅助设施。包括处于运行、备用、检修状态和正在建设的电力设施。

3.2运行人员:是指风电场从事运行工作的专业生产人员。

3.3检修部门:是指风电企业从事风电场管辖设备检修、维护的部门或班组,包括外委检修单位。

3.4检修人员:是指从事检修维护工作的专业生产人员。

4总则

4.1为加强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建立起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形势的护线长效机制,促进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4.2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电力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人民群众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3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

4.4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风场、班组。

5 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区

5.1发电厂设施保护范围:

5.1.1发电厂内与发、变电生产有关的设施;

5.1.2发电厂外各种专用管道(沟)、水、井、泵站、道路、避雷针、消防设施、安全保卫设施及附属设施。

5.1.3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及相关附件,风力发电机组基础、风力发电机组平台及沉降观测点。

5.2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5.2.1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视检修专用道路,标志牌及附属设施;

5.2.2电力电缆线路:架空、地下电力电缆的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沟、电缆井、盖板、人孔、标志牌及附属设施;

5.2.3电力线路上的断路器、刀闸、避雷针、互感器、计量仪表装置、箱式变电站及附属设施;

5.2.4架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 5米

35~110千伏 10米

154~330千伏 15米

500千伏 20米

6.机构及职责

6.1应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管理部门,并设置相关工作岗位,配置相应的专职人员,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体系。

6.2公司运维部是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安监室负责公司系统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法律保障。

6.3安监室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

6.3.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6.3.2制定和修订公司系统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

6.3.3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日常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制定工作,对公司系统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6.3.4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活动。

6.4安监室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

6.4.1宣传和贯彻国家和公司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6.4.2建立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组织体系。明确本单位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参加同级政府成立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6.4.3制定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责任和工作规则;负责制定本单位各类电力(故障)事故的应急预案,并采取有效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提高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水平;

6.5风电场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

6.5.1宣传和贯彻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6.5.2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信息台帐,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分类统计、分析总结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情况;

6.5.3定期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和总结;

6.5.4积极研发、采用和推广实用、有效的电力设施保护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和新工艺等;

6.5.5负责对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专业的培训工作;

6.5.6协助和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及群众护线工作。

7管理内容及方法

7.1组织管理:

7.1.1公司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加各级政府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履行领导小组布置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定期汇报电力企业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制。 公司运行维护单位要明确工作要求,形成有效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制,使出现的各类电力设施方面问题都有责任部门负责。

7.1.2要建立和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制度、规程和标准,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费来源和取费标准,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纳入公司预算管理,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标准可依,要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生产管理工作中,定期研究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并将对策和措施纳入到公司的工作计划;要建立电力设施安全信息的报告制度,确保有关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7.1.3要建立防止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的预警机制,通过研究和分析,总结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规律,做到防范关口前移,提高防范工作的预见性。

7.1.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区段,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电力设施的巡视检查处理制度、标准和工作规程,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提高巡视、清理工作质量,实现对威胁电力设施安全危险因素的可控、在控。

7.1.5安监室要将电力设施遭受外力破坏的处理预案纳入到风电场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中,使事故抢修人员具备快速修复电力设施的能力,备品备件齐全。

7.1.6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建立警企联防、群众护线的机制,提高巡线护线质量和时效性,加大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力度。

7.1.7发现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应向当事人提出整改通知书,当事人逾期未整改的,应及时报告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并配合处理。

7.1.8发现或接到电力设施遭受破坏、盗窃,应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现场收取物证、照像、录像等取证工作,保护好现场,现场抓获肇事者时应及时扭送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查和取证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从事危害电力设施安全行为,制止无效时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电力主管部门。

7.2技术管理:

7.2.1电力设施应依法安装、配齐有关警告、警示牌等标志。

7.2.2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外力破坏、防盗的技术措施。

7.2.3控制室、升压站等安全保卫的重点部位应制定严格的出入人员检查制度,装设安全报警、监控系统;

7.2.4架空线路杆塔应采用防卸螺栓、防攀爬、防撞等措施;电缆走廊上应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防止违章开挖;电缆隧道、沟道井盖应采取防盗措施;

7.2.5室外电力设备应装设围墙、栅栏,室内变电站应装设大门,根据情况设置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等保卫、报警措施,防止不法分子非法闯入:

7.2.5.1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升压站。

7.2.5.1.2外来参观人员,学习人员须取得风场领导同意告知危险点后,在运行人员的带领下方可参观学习。

7.2.5.1.3凡进站人员应履行登记手续,遵从风电场管理制度,严禁流动吸烟,进入设备区必须戴安全帽,注意人身及设备安全。

7.2.5.1.4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生产区域,不得擅自摄像。

7.2.5.1.5新建风场等电力设施的技术防范措施应与电力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

8信息报送

8.1公司要建立电力设施安全情况的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8.1.1发生电力设施特大、重大事件(案件)情况;

8.1.2发生冲击、围攻、哄抢、破坏、盗窃线路、生涯站、箱式变压器、风机基础、风机设备、控制室和电力工程工地的事件;

8.2每年定期编制年度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

8.3信息报送要求:信息要客观、准确、及时。报送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电力设施的损坏情况、对外停电影响和处理情况。

9检查与考核

9.1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监室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9.2考核标准执行电厂《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中的有关部分。

10相关/支持性文件

q/hn-2.5520.03.005-2022文件控制管理标准

q/hn-2.5520.03.006-2022记录控制管理标准

q/hn-2.5520.03.027-2022设备维护检修管理标准

q/hn-2.5520.03.029-2022设备技术台账管理标准

q/hn-2.5520.03.034-2022运行管理标准

q/hn-2.5520.03.048-2022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

11报告与记录

序号

编号

名称

保存地点

保存期

1

q/hn-2.5520.03.028-r01

电力设施管理记录

风电场

长期

2

q/hn-2.5520.03.028-r02

年度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结

运行维护部、风电场

三年

12附录

附录a:电力设施管理记录

第7篇 电力企业班组安全管理

班组是落实安全生产的最基层组织,只有抓好班组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才会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笔者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谈一点对班组安全管理的认识、体会和建议。

1 班组安全管理重在“以人为本”

人、设备和环境是安全生产的3个要素,而人是这3者中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是唯一能思维,并可改变其他2者的主体。人的安全素质直接关系到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所以必须提高班组员工的安全意识,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进而步入“我会安全”的境地。

2 坚持不懈地抓好班组反习惯性违章工作

许多事故都是由违章引起的,而班组又是习惯性违章的高发区。因此,要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班组就必须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本班组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及易发生习惯性违章的环节,并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制定出适合班组特点的预防习惯性违章的实施细则,使大家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同时还要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恶习作斗争。

3 班长和安全员要真正负起安全责任

班长是班组的核心,负责组织班组的安全工作,是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安排落实工作任务时,班长要把安全理念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做到工作前有安全制度和组织措施,工作中有安全检查和违章纠正,工作后有安全总结和安全考评。为此,班长必须正确理解并严格执行上级管理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做到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从本班人员和设备存在的具体问题中,找出关键环节,不断调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重点,及时消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安全员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要与时俱进,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对安全管理要常抓不懈,对安全检查要认真及时,对违章行为要坚决制止、纠正。还要做好班组各种安全记录。

如果一个班组有了注意安全工作的班长,再有了敢于负责的安全员,班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就会增强,班组的违章和事故就会杜绝,班组的各项工作就能健康地开展并如期完成。

4 精心组织好班组安全活动

班组的安全活动是提高班组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组织安全活动必须做到四要,即一要联系实际,二要目的明确,三要重点突出,四要精心组织。只有这样才能使安全活动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要开展好安全日活动。班长和安全员对安全日活动的内容、目的、方式要做到心中有数,早计划巧安排。班员要在活动中说看法、谈感受。要通过安全日活动找出本班组安全工作的不足,从而完善班组的安全工作制度。

(2)要坚持每天开好班前会和班后会。班前会要做到三查(查衣着、查安全用具、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班后会做好三评(评任务完成情况、评工作中的安全情况、评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经验总结。

5 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实践班组安全文化

班组员工必须接受各种安全教育,定期参加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培养和提高员工的安全与文化素质,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在不断学习中,在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的潜移默化中,逐步形成。班组应定期组织有关安全文化的专题讨论,让大家交流心得体会;应举办安全知识问答、每周安全知识一题等活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定期组织班组员工到其他兄弟班组进行安全文化交流。通过这些活动使班组员工进一步认识安全文化在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大家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和实践的自觉性。

6 岗位安全职责分明,作业安全措施落实

让每位班组员工熟悉各种安全规程,并把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放在第一位。各项工作务必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监督。同时也要让工作班成员在工作中认识到不能过分依赖工作负责人,只有人人都能时刻保持头脑的冷静,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认识到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只有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把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前提条件,才能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7 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每位班组员工都要回答3个问题:我是谁?我是干什么的?我怎么去干?从而明确自己的职责,增强自己的安全责任感,以主人翁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工作中要做到先想后干,想清楚再干,想不清楚不干。

8 构建和谐、平安班组

要关心班组成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形成互相关爱、和睦相处的人际关系;要让每个人都积极参与班组的安全生产事务,共同营造班组的和谐氛围;要让每个人都能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养成遵章守纪的好习惯,共同构筑牢固的安全屏障。平安既是一种期盼,也是一种责任,让大家一起努力构建平安班组。

9 让每位班员做快乐员工

现在电力企业班组员工的工作压力非常大。为了缓解这种压力,就要创造条件,让大家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快乐地干好本职工作,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在不断进步的过程中感到自豪和快乐。有条件的班组可以每年组织员工到外地疗养,以释放压力。让每一个人都做快乐员工,让每一个人都能快乐地工作。

第8篇 风险管理在电力安全客理中的运用

风险管理是指通过识别、衡量、分析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控制风险,用经济合理的方法来综合处置风险,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

风险管理的全面开展,对发电企业管理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使传统的管理模式得以改进,从而让发电企业的管理更加科学、系统。现就风险管理对电力企业某些管理环节的作用和影响进行探讨。

1风险管理对安全管理的促进

风险管理的应用将使安全管理更科学、更全面、更系统、更规范、更有针对性,从而使企业的安全基础更加牢固。

多年来,电力企业在总结事故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了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法。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下形成了以行政正职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级安全网。建立、健全了安措与反措计划、两票管理、个人防护用品规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紧急救灾预案等一系列安全保证制度。为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建立了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活动、隐患整改、事故演练、监察违章作业等落实、检查、监督和评价体系。

采用现代风险管理后,将会进一步对固有的体系进行有效整合,传统管理系统中的合理成分不仅不会被丢弃,而且会在系统化的风险管理基础上得到继承和发展,使安全管理更加科学、系统。

1.1根据危险源确定预防目标和“两措”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但在落实中,一直处于消灭隐患的认识层面上。对隐患的查找和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一般都以本单位或者同行业的事故经验总结为依据。

风险管理则强调超前控制,即在工作之前就对工作环境和场所中可能产生的事故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检查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力争将可能的事故消除在产生之前。对事故的预测不是仅仅凭借经验和事故总结,而是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区域划分下,根据不同的区域特点,运用现代风险评估技术多角度、全方位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评价它的风险程度,制定对应级别的控制措施。这样就更加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原则,使预防目标和手段更加科学。

安措与反措计划是基于以往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而提出的预防计划,以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内容为重点来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应对方案。

25项反措是对电力系统已发生的重大事故的经验教训的总结和改进措施,而风险管理活动中的危险源查找很大一部分也是依据同类企业的事故教训。因此25项重大事故无一例外地将成为25项重大危险源。其中的措施也是其相对应的风险管理内容。由于对重大事故的认识是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就不能排除在这25项重大事故之外还会有更大或同样大的事故隐患存在。全面、科学、系统的危险源查找与风险评估,将会提前发现这些尚没有发现的事故隐患,并可按照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将两措计划做得更加全面彻底。同时,用风险管理技术对25项反措进行分析,可使25项反措更加贴近本单位的实际,避免以往由于机组类型不同、企业管理模式不同而产生的25项反措不能够得到具体落实的情况。

1.2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完善安全保证制度

对于两票管理、起重设施及电动工器具管理、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紧急救灾预案等一系列安全保证制度,经过风险评估后会发现风险与防护制度不一定对应,这将给更进一步丰富安全保证制度的内容提供科学的、有针对性的依据。

经过风险评估后,也会发现有的风险仅仅靠防护不能够满足要求,如对岩棉保温靠口罩不一定起到防护作用,需要更换新型材料;对抗燃油危害的保护手段只从避免皮肤接触角度进行不一定完善。对高风险低对策的保证制度,需要根据风险评估情况采取替代、改进等处理方法,或者利用修改技术规程、修订工艺标准等措施进行风险预防。

根据风险评估对原安全保证制度一一对应进行评价,根据逐项评价结果检查保证和防护制度更加系统、有效,以真正达到预防的目的。

另外,在将安全保证制度和具体风险对照检查的过程中也将发现,抽象与笼统的缺点使制度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变差,并淡化了人们的风险意识。同时也会发现一些没有实际风险控制作用,而依据人们心理习惯、片面观点制定的安全保证制度。

1.3安全大检查的内容和方式

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在活动形式和检查内容上,都基本上形成了固定的模式,是电力系统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形成的一种预防事故的方法。但是在风险管理中,这种季节性检查的内容不是固定的。首先,各企业的地理位置不同,决定了它面临不同的季节性自然侵害的区别,如南方企业也许没有必要防冻,但防汛是主要问题,而沿海企业防台风则是重点。在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估过程中,不同的企业会发现在季节安全大检查中需要增加不同的检查项目,如北方电厂防风沙、防枯水,黄河流域电厂防凌汛,南方丘陵地区电厂在雨季防泥石流等。另外,不同地域的电厂其季节性风险发生的时间是不同的,如北方的汛期和南方的汛期不可能一致,所以这种以超前控制为目的的预防性检查时间也因电厂不同而不同。

对安全管理的检查1年2次也不一定合理,对应高度风险的管理制度也许需要1个月检查1次,而对应于低风险的也许2年1次就够了。检查的时间间隔太短不利于整改,间隔太长不能够即时发现问题,因此检查间隔应以该管理制度的风险级别的不同而不同。可见,安全检查的内容与形式要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控制措施等风险管理基础上,依据不同电厂、不同项目来确定。

1.4安全管理责任制

管理的关键是执行,执行的前提是建立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保证。电力安全责任制以行政正职为核心,形成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网,并对每一级的责任和目标都做出详细的规定,形成具体的安全职责。同时建立“月安全生产责任制汇报制度”,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由各单位行政正职向企业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级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使之达到“可控、在控”。

风险管理中有对风险控制的各种措施,也有对风险进行过程控制的具体活动,当然也需要有保证这些措施有效执行的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管理责任制不同的是:

(1)安全管理基本上是按照事故级别以区域、机构进行划分的责任制,而风险管理是按照风险评估后的风险等以风险项目为基础划分的项目责任制为主,区域责任制为辅;

(2)在安全管理的责任制落实上,各基层单位分别按照不同的安全目标将异常、未遂控制在班组,障碍控制在部门,事故控制在企业。这是一种以发生目标事故为责任的事后管理。

风险管理的项目责任制则根据风险值的高低进行分级管理,风险高的项目由企业一把手和安委会控制。依此类推,由部门、班组、专责员工去控制。发生危险失控后根据风险级别进行不同的处理,日常则根据风险级别以不同的周期分别用口头、书面、会议、正式报告等不同的形式向上级汇报。同样是吸烟,在泵房和制氢站会由于对应的风险级别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关注、处理;同样是暖气泄漏,在普厂房和在蓄电池室应当由不同级别的人群去过问。这种责任制的落实方式不仅是为了提高管理效率,更重要的是体现了社会分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人有责。特别是使安全管理无一遗漏,使所有危险源的管理都能落到实处,确保了各项保证制度和检查、评价、监察制度的有效实施。

2应用风险管理的前提和难点

2.1风险管理要求做到全面、系统

风险管理贯穿于管理的各个领域,做不到全面就意味着管理有漏洞,就不能实现预防为主的目的。全面意味着全员参与,如危险源的辨识过程要有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否则将是主观的、片面的、低层次的,从而使风险管理流于形式。

在风险评估的过程中,评估小组成员所代表的专业、行业、阶层要全,切忌少部分人甚至个人去评价。因为这样的评估结果不具有实用价值,而且难以形成本企业风险评估的统一标准,无法进行高低风险通盘考虑、分级处理。风险管理的手段要求全面,不同级别风险应有不同的管理手段。

所谓“系统”就是要求所有领域、环节的所有风险管理均应执行评估、管理,管理措施执行后再评估、责任落实、检查、改进等环节。避免为应付评审而草草开场,没有统一计划而简单的按部门划分任务,造成谁发现、谁执行、谁检查的情况,从而出现检查人与执行人不分以及工作过程没有反馈,工作结束后束之高阁的无序与混乱现象。“系统”还体现在风险管理和生产管理有效结合、互相作用,将各管理部分在科学分类的前提下有机结合,形成一个整体,使电力企业的生产真正实现风险预控。

2.2风险管理要求能够实现持续改进

在全面和系统的基础上,采用各种手段不断对危险进行控制、改进,在风险得到监控、降低后可以重新评估。出现隐患、未遂、事件、事故后要及时检查管理制度的漏洞,如果发生风险管理外的事件,就要及时补充风险管理系统,结合pdca循环使管理得到持续改进。

信息技术为风险管理及时进行信息的前馈和反馈,为实现风险管理持续改进提供了一个平台。利用信息技术建立行业、集团、地区及设备用户内部的安全信息,并实现交流与共享,将有助于发现新的危险源,及时对风险进行补充评估,检查风险控制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可有效地促进风险管理工作。

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带动了风险分析技术的发展,使风险分析技术逐步达到定量评估阶段。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变了管理的单向性、滞后性和封闭性,从而为风险管理进入电力生产管理提供了舞台。

第9篇 电力安全与应急管理

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科技工业园区内,目前总装机容量为2×(180mw+60mw)pg9171e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于2006年8月正式投产运营。主燃料采用洁净能源天然气(lng),属国家鼓励的洁净环保热电-联产能源企业。东莞热电地处东莞市负荷中心,主要承担地区电网调峰任务,对缓解东莞地区的电力紧缺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建厂以来, 东莞热电一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随着不断加大对安全环保的投入,加强对职工整体素质的培训和提高, 大大地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公司员工一直致力于创建洁净环保的、标准化管理的一流燃气轮机电厂而奋斗着。

但是各种自然灾害、电网系统的稳定性、人为疏忽或误操作、设备技术缺陷、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疏忽等因素的影响,每时每刻都在威胁到电厂的安全形势。当事故或灾害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时候,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抵御事故风险或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关键。为真正确保电力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要求我们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更重要的是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做好对各类突发事故的预防措施,并完善组织机构准备、预案准备、人员物资准备、技术装备准备,提高预防事故灾难及减少损失的能力。一旦事故发生,能够迅速组织开展有力、有效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电力设备设施损坏和社会影响。

因此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既是企业持续安全发展的内在要求, 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外部要求。为了有效应对各类生产突发事件,不断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东莞热电近年来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结合地域环境和燃机电厂特点,对全厂安全生产方面的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特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和严重自然灾害等制订各专项处置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加强应急工作的领导是核心。

根据中电投集团公司和中电新能源公司的相关要求, 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 东莞热电积极布置、加强应急预案体系的完善与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办公室。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应急抢险分队,即第一应急抢险分队(常备基干分队)、第二应急抢险分队(抢险支援分队)、第三应急抢险分队(后勤保障分队)分别由保安和义务消防队、生产技术骨干员工、行政后勤人员组成。在《东莞热电综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明确规定了应急领导小组的管理工作职责。应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副总任副组长,组员由各部门经理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组织机构由相关部门组成。应急领导小组平时负责重大应急管理工作措施决策,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领导和决策指挥。应急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预案编制、预案演练和开展应急宣传与培训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主要承担应急人力和物力的调集和抢险救援、跟踪应急处置进展以及应急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不断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是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首要条件。

中电投集团和中电新能源公司一直重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制度建设工作,发布了《集团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和一系列应急工作管理规定,明确了应急管理工作的依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明确了预案体系构成。东莞热电按照集团公司总体预案要求, 发动广大职工参与预案的编制,针对电力安全生产过程可能出现突发事件, 按人身伤亡、自然灾害、公用系统、火灾与交通、公共卫生等5部分编写, 其中综合与专项预案共20余项。《东莞热电重大事故应急管理规定》明确了工作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事故分级、应急预警和控制、分级响应、应急保障、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和救援物资的定期检查、奖励与责任追究、应急救援预案的持续改进等具体内容。专项预案规定了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危急事件预防、危急事件汇报及启动、危急事件应对及善后处理。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并最终定稿,完善了应急预案, 建立了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

三、加强隐患排查,注重应急预防是基础。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着眼于预防,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于未然, 做好危急事件管理。东莞热电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监控系统、励磁系统、调速系统、继 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系统和全厂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情况;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措施落实情况;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测、使用和维护情况等;热控、电气保护逻辑是否完善合理;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和储存情况;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等方面的检查。

四、开展安全性评价是控制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手段。

2023年由生产副总经理亲自组织部门和相关专业专工对照《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规范》进行了综合性安全评价,查出问题77项, 重点问题5项: 比如#1燃机三级动叶存在一片叶冠错位、#2汽机汽缸中压缸后段中分面有漏汽现象、#1炉部分管箱管道存在严重腐蚀等严重安全隐患等。公司安委会非常重视查出的隐患缺陷,对各类隐患安全整改项目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有计划(定人、定时、定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利用机组大小修和技改机会,逐项完成所有整治项目。提高了设备的健康水平和安全管理理水平。重视季节性安全大检查也是隐患排查的重要手段,是发电企业每年例行的重要工作。每年“春检”领导小组会根据季节特点和设备运行状况详细部署检查重点和要求,依照制定的“防雷、防雨、防台防涝、防火防爆、防交通安全检查提纲”进行详细检查,实行边检查边治理,以达到排查各类隐患的目的。然而有些隐蔽性和未能及时整改的隐患仍对安全生产造成威胁,如: 2008年6月, 由于保护配置不合理,因#2凝结水泵电机电缆短路而导致厂用380v ia段进线3111开关越级跳闸造成非计划停运事故,2008年9月, 由于防雷设计不合理致使感应雷的窜入导致化水系统故障,除盐水泵无法运行的故障,2023年3月,因系统外部故障导致#2发电机复压过流保护误动等等。事实证明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健全,是对安全生产造成威胁的重要因素, 应加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五、加强预案演练工作,是检验、评价和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重要手段。

根据重大事故应急响应的需求,东莞热电应急救援办公室定期组织进行重大事故的演练,结合每年重大事故的演练或演习中存在问题,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修改和完善,确保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可行。通过组织预案演练活动,强化应急保障,增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可操性,检验应急指挥机构协调能力,提高了全厂员工对突发事件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应急救援办公室多次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安排每年9月组织了全厂范围内的消防应急演练; 6月份进行厂用电事故中断保机组安全应急预案演练,通过不定期抽查模拟不同类型火灾事故演练,校验了全厂停电后如何保主设备安全和快速启动以及消防响应能力;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和反事故演习等活动, 达到了宣传教育目的,同时发现了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

六、结束语

加强电力应急工作管理,不断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确保职工安全健康和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力保障电力安全供给,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是我们每一位电力工作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只有确实落实好应急管理工作才能使电力生产安全得到保障。

第10篇 某铁矿电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规、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并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行安全;

3、负责电力装置工程,安全措施的审查及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保管;

4、负责对参与本单位承装、承修电力工程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核;

5、负责临时用电计划的审核、批准与监督、检查;

6、负责单位员工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

7、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

8、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第11篇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借鉴国际上工业发达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通常做法,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用于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规定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电力(葛洲坝)集团公司、水利水电总公司、安能公司、水电流域开发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从事水电、火电、送变电建设的施工企业;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全资、控股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项目法人、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第四条 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作。

第五条 企业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六条 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健与环境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七条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目 标

第八条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五种事故:

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重大火灾事故;

4、特大交通事故;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九条 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十条 水电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十一条 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

1、企业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专业工地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

3、班组控制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

第十二条 水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

1、企业控制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特大事故;

2、工程项目部控制人身重伤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

3、作业队控制人身轻伤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

第十三条 电力建设各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及所属的专业工地、班组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施工目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十四条 企业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各级行政副职及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是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十六条 电力公司总经理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公司基建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情况分析会,听取基建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督促所属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奖金。

5、保证基建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的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第十七条 电力公司基建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本公司基建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定期听取基建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基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审定基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基建安全大检查;部署基建安全工作。

5、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6、组织或参加基建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门职责:

1、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2、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3、督促项目法人、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4、在安排基建施工任务或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时,必须组织审查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奖罚条款。

5、必须按原电力工业部和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6、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7、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查工作。

8、参加基建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 施工企业(包括火电、送变电公司,水电工程局,下同)行政正职、主管施工副职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行政正职主持本企业安全委员会工作,直接领导本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并对本企业及下属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4、审定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企业安全工作例会,部署企业安全工作。

5、审批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6、确保企业及下属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奖金。

7、组织并主持企业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二十条 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编制并审核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4、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确定本企业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模式和编制标准。组织编制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审查、审批程序。负责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对其针对性、适用性及有效性负责。

5、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6、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参加企业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分局、工程处)经理(局长、主任)职责:

1、主持本单位安全施工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保证本单位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6、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7、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8、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分局、工程处)主管施工副经理(副局长、副主任)职责:

1、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4、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6、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8、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分局、工程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含附录a的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不包括送变电项目);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6、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二十四条 专业工地(队)主任、队长(副主任、副队长)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本工地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3、提出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工地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4、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负责对本工地职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6、主持本工地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7、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8、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9、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 专业工地(队)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工地(队)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3、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不包括送变电项目)。

4、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组(施工队)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

5、组织编制本工地(队)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6、负责组织本工地(队)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8、参加本工地(队)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9、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 班组长职责:

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4、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8、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1、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第二十七条 班组(施工队)技术员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送变电公司的班组技术员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查)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第二十八条 施工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二十九条 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

4、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6、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7、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 经营计划管理部门职责:

 1、负责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负责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同时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3、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4、在工程施工实行施工任务单时,施工任务单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签字,不得签发。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5、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方可签约。

6、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7、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应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预留5~10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8、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第三十一条 施工机械(机具)管理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机具)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3、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4、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第三十二条 人事、劳资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工程局(分公司、分局、工程处)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2、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3、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4、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的提取和建立。

5、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

6、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7、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第三十三条 保卫部门职责:

1、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

2、负责对爆破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领退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医务部门职责:

1、负责职工的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者和职业病者,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负责工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护,并负责组织鉴定伤情。

3、负责宣传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并协助专业工地设置急救设备。

4、负责夏季防暑降温药品的供应。

第三十五条 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

1、材料设备供应部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2、财务部门应负责按照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防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并及时承付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

3、教育培训部门应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技术培训计划,并在进行职工技术考核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第12篇 电力机械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程及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依据《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实施细则》制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按期限整改”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西安电力机械厂各部门、车间、控股公司及多经单位。

第二章 定义与分级

第五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电网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缺失。

第六条 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

(一)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隐患。

(二)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重伤事故,一般电网和设备事故的事故隐患。

第七条 电力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的关系。超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的消缺周期仍未消除的设备危急缺陷和严重缺陷,即确定为事故隐患。根据其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评估为重大或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第八条 被判定为事故隐患的设备缺陷,应继续按照我厂现有设备缺陷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并消除,同时纳入本细则规定的事故隐患管理流程,实行分级督办,做到闭环管理。

第九条 “事故”界定,人身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判定;电网和电力设备事故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判定;交通、消防及煤矿等非电力生产事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判定。

第十条 事故隐患划分为输电、变电、调度及二次系统、发电、配电、电网规划、信息、施工机具、交通、消防、其他共十一大类进行统计,每一类均包含设备、系统、管理及其它隐患。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 根据“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要求,我厂建立厂部、部门(控股公司、车间、多经单位)、班组组成的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分级负责事故隐患的闭环管理。

第十二条 事故隐患所在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三条 厂安全监察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已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总结评估,并汇总、编制本单位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监督、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及生产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归口负责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通报各部门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是本专业事故隐患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专业(或辖区)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闭环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 安全监察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政府部门、陕西省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和文件要求,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在专业(或辖区)范围内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评估、核定各部门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审查批准治理方案,监督、协调治理方案实施,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

(三)督促、指导、检查各部门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各部门在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针对共性、苗头性、倾向性事故隐患,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治理活动。

(四)汇总、统计、分析全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要求向省公司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六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落实上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好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的工作要求。

第十七条 生产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结合日常工作和专项行动排查本部门的生产作业现场、设备及设施、所管理人员,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和缺陷、缺失进行排查,实施预评估。

(二)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独立完成治理人员违章、管理违章和缺陷的消除工作,并实施闭环管理;对需协调和相关部门配合完成的事故隐患和设备缺陷,及时向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部汇报。

(三)根据本部门安排,负责事故隐患和缺陷的控制监测、治理等相关工作,包括编制、实施一般事故隐患的控制措施、治理方案,实施一般事故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工作。

(四)了解、掌握本部门所管理的事故隐患治理进度,及时销号。

第十八条 各部门将发包、出租的生产经营项目、工程项目、场所和设备,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章 排查治理

第十九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纳入各级日常工作中,按照“(排查)发现-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见附件1)。

第二十条 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结合各部门、各专业的常规工作、专项工作和监督检查活动进行,其主要工作方式有:生产设备运行方式分析;各类安全性评价、电网设备评估;各级春秋季安全大检查、专项督查;设备的日常巡视、检修预试;已发生事故、障碍、异常、违章的原因分析。

第二十一条 部门对于本部门发现的事故隐患和缺陷应立即进行预评估和界定,对属本部门独立完成治理的人员违章、管理违章和设备缺陷,纳入缺陷管理流程,立即安排治理并消除,实施闭环管理;对需厂部协调和相关部门配合完成的事故隐患和缺陷,分别填写缺陷汇报表和一般(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见附件2、附件3),及时向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汇报。

第二十二条 各职能管理部门对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和缺陷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界定评估,如属设备缺陷即纳入缺陷管理流程;如属一般事故隐患即纳入本部门事故隐患管理流程,安排治理(控制),实施闭环管理。并将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填写好“评估”和“治理”意见1份)送安全监察部门备案;如属重大事故隐患,经分管领导签名后,应按照专业分类,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立即报告(24小时内)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由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核定。

安全监察部每月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隐患(包括本单位发现的、各项专业检查发现的、上级检查发现和核定的)进行一次总结评估,审定、汇总“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按照十一类和重大、一般进行分类编号,整理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填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览表”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汇总、编制下发事故隐患治理计划。

第二十三条 事故隐患治理应结合年度基建、技改、大修、专项活动等进行,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应统一列入投资计划和综合计划。

第二十四条 未能按治理计划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分级负责重新进行评估,评估后仍为事故隐患的需重新填写“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重新编号,原有编号销除,重新制定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并进行整改。

第二十五条 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后,隐患所在部门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申请验收。厂安全监察部组织对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结果进行验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果验收由安全监察部上报省公司组织进行。验收后填写“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应有书面验收报告。事故隐患治理结果验收应在提出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六条 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验收报告定稿后,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应在三日内抄送厂安监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对所负责的、已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销号,整理相关资料,妥善存档,同时汇报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和安全监察部。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应建立事故隐患预警通告机制。因检修、故障等使电网运行方式变化而引起的事故隐患风险,应由相应调度部门发布预警通告,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

第五章 事故隐患信息管理和报送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安全员负责事故隐患的汇总、统计、分析、数据录入、信息报送等工作。

第三十条 事故隐患信息报送执行零报告制度。

第三十一条 安全监察部、各部门应建立事故隐患管理数据库,做到“一患一档”。

事故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简题、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整改完成情况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治理方案、验收报告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第三十二条 部门对新排查发现的、需上报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填写“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报厂有关职能部门(24小时内);每月对本部门负责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并以书面形式报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部备查;建立完善本部门事故隐患数据库和档案。

第三十三条 厂安全监察部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上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览表”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报送省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建立完善本厂事故隐患数据库和档案。

第三十四条 安全监察部应在月度、季度安全例会上和厂务扩大会上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第三十五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察部应按相关规定向省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督办机制

第三十六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执行上级对下级监督,同级间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监督的督办机制。

第三十七条 安全监察部、各部门分别对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指定专人管理、督促整改。

第三十八条 安全监察部根据掌握的事故隐患信息情况,以《安全监督通知书》形式进行督办。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第七章 考 核

第三十九条 各部门应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范围。

第四十条 对发现、举报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第四十一条 在年度内,厂部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经核实后给予表扬奖励。

第四十二条 对瞒报事故隐患,或因工作不力延误消除事故隐患并导致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按《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从严处罚。厂部将对事故隐患治理不力的单位,追究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电力安全管理之我见(十二篇)

任何机体或组织都要生存和发展,而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安全。安全上出了问题,就意味着生存危机,发展更无从谈起。电力行业对安全的重视程度相对较高,原因有三:一是电力生产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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