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防护管理岗位责任制
1、 项目经理
1.1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内所使用的各种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和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负直接领导责任。
1.2负责配备一名安全防护专业管理负责人及满足施工需要合格的脚手架作业人员
1.3组织对脚手架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并监督专业工长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督作业班组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工作。
1.4领导技术术负责人做好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和对施工现场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
1.5组织安全大检查,支持安全检查员的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事故隐患。
1.6负责购置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现场。
2、技术负责人
2.1对现场内的防护设施负技术领导责任。
2.2负责施工现场内使用的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防护设施符合规定要求,在技术上给予保证。
2.3负责编制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防护设施的施工方案,并提供给作业班组长《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的文字资料。
2.4负责组织和领导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归档。
2.5协助项目经理做好脚步手架作业人员的安全三级教育和培训工作。
3、安全防护负责人
3.1负责贯彻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法规、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负直接管理责任。
3.2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责任制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3.3协助技术负责人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及各自脚手架的实施方案。
3.4协助项目经理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防护知识的教育、考核及培训工作。
3.5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脚手架的验收工作,并填写好验收单。
3.6负责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材料的检验及鉴定,及时制止伪劣产品进入现场。
3.7组织有关人员对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和防护设施进行日常的检查和整改。
3.8负责安全防护工作内业资料的建档和日常的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4、架子班组长
4.1对本班组人员生产者中的安全检查和健康负责。
4.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的工作。
4.3组织班组人员经常学习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每个人的安全生产素质。
4.4指导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5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做到不违章指挥。
4.6做好入场三级教育工作,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的安全状态,发现及时解决并同时报有关领导。
5、脚手架作业人员
5.1对现场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和防护设施负直接操作责任。
5.2负责施工现场内的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和防护设施随时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5.3负责对现场内的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和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发现有异常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5.4积极宣传安全防护知识,维护安全生产秩序,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心、互相协助、共同搞好安全防护工作。
6、一般作业人员
6.1对使用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和防护设施负直接的维护责任。
6.2作业人员在使用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和防护设施时不得随意挪动和拆改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和防护设施。如确需要改动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6.3每个作业人员都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6.4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素质。
第2篇 安全健康防护用品用具保健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换装时间和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各级管理部门和员工均有权对劳保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或举报,凡违反 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以上的处理。生产技术处每季度对物资供应处劳保台帐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印有企业标志的职员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让他人,否则,因此造成企业形象损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3.为保护职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职员在生产岗位操作时,必须规范穿戴、配齐劳动保护用品;机关、后勤工作人员参加生产现场作业或义务劳动时,必须穿戴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所需手套、口罩等根据实际情况核发,但不得超过核定标准。
4.员工退休、辞职、调离或因其它原因离开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如数回收。劳保用品管理部门要严格发放、回收手续,防止在过程中造成流失;因失职导致新、旧劳保用品流失的,予以严肃处理。
5.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了解和收集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状况,通过生产技术处向物资供应处反馈信息。
6.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物资保管人员应妥善管理劳动保护用品,防止过期、变质,对库存过期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准发放;定期统计库存情况,对缺供或积压的现象应及时报告、处理。
7.保健用品发放在每年夏季7、8、9月,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报计划到生产技术处审核,交物资供应处采购发放给员工。物资供应处负责建立发放记录台帐。
第3篇 住宅安全管理防护措施
1、安全措施
(1)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组织保证体系: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部们、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各专业负责人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织的安全保证体系。
(3)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2)班前检查制:专业工长必须督促与检查施工方、专业分公司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未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周一安全活动制,经理部每周一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作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5)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6)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
7)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8)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需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4)安全管理工作
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经理部安全负责人保管;
3)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4)在每个大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特点及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难点集中在:施工防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预留孔洞口,竖井处防坠落;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等;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现场消防等工作;塔吊安全措施等。
(5)安全检查计划:
1)开工前,由公司组织对项目部计施工现场进行开工前检查,主要检查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安全组织机构图,人员配置,人员分工,安全工作流程图等;
2)每周一,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安全全面的周检查;
3)每月初,由项目经理牵头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月检场;
4)每季节第一个月上旬,由公司主要安全领导人组织对项目进行季节安全大检查;
5)专业设备进场后(塔吊、井架、龙门架、脚手架、电气设备、大模板及支撑搭设好后),由专业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检查;
6)每天由班组长和安全巡逻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
7)放假前、后,由项目牵头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8)竣工前,由公司安全部门牵头,组织甲方、监理、设计对产品的安全功能进行全面的检查;
9)所以上述检场都要形成文字记录并落实签字制度,日常性检查必要时要开会外。其他检查都要进行会议总结。
2、临边与洞口防护
(1)临边、洞口防护布置:对临边及洞口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包括:
1)基坑周边安装栏杆;
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两侧边,设置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分隔封闭;
4)板、外墙洞口设置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
(2)临边、洞口防护措施
1)楼板间洞口边长大于1500mm时周边设防护栏杆,并兜水平安全网,防护栏杆采用直径48×3.5钢管扣接,上横杆距地1000mm,下横向联合杆距地200mm,中横杆距地600mm。
2)边长介于500-1500mm的楼板洞口,装置200×200mm间距的扣件钢管网格,钢管网上铺设钢跳板。
3)边长介于250-500mm的楼板洞口、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用木板盖板固定在洞口位置。
4)边长介于25-250mm的楼板孔口,用坚实盖板盖设,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3、现场消防
(1)消防设计: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设计防火规范》,本工程为群体性高层住宅项目,按高层一类建筑物和耐火等级一级考虑。
(2)消防措施
1)室外消防: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在基坑四周设置个消火栓及环行水管,并在基坑四周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施工现场进水管直径100mm。消火栓处
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醒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存放任何物品。
2)室内消防: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为100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层调协二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保证消防供水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3)现场消防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2)现场设有消防管道、消防栓,楼层内设有消防栓、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并做明显标识。
3)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用他用。冬季施工,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4)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房分类管理。建设工程内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5)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6)人进场要和安全教育一起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工作设消防保卫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7)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8)建立安全工作资料管理,有章可循,有准确的文字和数字档案依据可查。
9)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知识工作,并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指标的实现。
10)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班每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让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
11)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分布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12)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小于3.5m。
13)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14)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5)结构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结构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8)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气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9)施工现场的有害材料不准在现场随意焚烧,要集中起来及时处理。
4、施工脚手架
(1)施工中对使用的材料必须进行严格筛选取,必须满足施工方案规定要求,锈蚀变形严重的材料严禁使用;
(2)架子搭设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软底鞋,所有材料应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不得抛掷。
(3)架子搭设过程中,如需使用,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人,架子需做局部拆改时,须经架子工操作;
(4)脚手板必须在钢管上铺平、铺稳,并且绑牢,安全网必须与钢管绑牢。
(5)脚手架搭完后,应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6)大雨、大风之后,施工负责人组织必须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架子进行检查。
第4篇 玻璃幕墙安全防护管理
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管理
玻璃幕墙因美观、自重轻、采光好及标准化、工业化程度高等优点,自20世纪80年代起,在商场、写字楼、酒店、机场、车站等大型和高层建筑的外装饰上得到广泛应用。近年来,在个别城市偶发的因幕墙玻璃自爆或脱落造成的损物、伤人事件,危害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社会关注。造成这些安全危害的原因,除早期玻璃幕墙工程技术缺陷、材料缺陷等因素外,对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等特定环境、特定建筑的安全防护工作重视不够,玻璃幕墙维护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既有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等环节,切实加强监管,落实安全防护责任,确保玻璃幕墙质量和使用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新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措施
(一)新建玻璃幕墙要综合考虑城市景观、周边环境以及建筑性质和使用功能等因素,按照建筑安全、环保和节能等要求,合理控制玻璃幕墙的类型、形状和面积。鼓励使用轻质节能的外墙装饰材料,从源头上减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
(二)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以上建筑在二层及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在幕墙下方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也可采用挑檐、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
(四)玻璃幕墙宜采用夹层玻璃、均质钢化玻璃或超白玻璃。采用钢化玻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455的规定。
(五)新建玻璃幕墙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论证,并在竣工前进行专项验收。
三、严格落实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维护各方责任
(一)明确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明确玻璃幕墙安全维护责任,落实玻璃幕墙日常维护管理要求。玻璃幕墙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建筑物为单一业主所有的,该业主为玻璃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同所有的,各业主要共同协商确定安全维护责任人,牵头负责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维护。
(二)加强玻璃幕墙的维护检查。玻璃幕墙竣工验收1年后,施工单位应对幕墙的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安全维护责任人要按规定对既有玻璃幕墙进行专项检查。遭受冰雹、台风、雷击、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后,安全维护责任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单位,要及时对可能受损建筑的玻璃幕墙进行全面检查,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维修处理。
(三)及时鉴定玻璃幕墙安全性能。玻璃幕墙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安全维护责任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玻璃幕墙进行安全性能鉴定,需要实施改造、加固或者拆除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实施。
(四)严格规范玻璃幕墙维修加固活动。对玻璃幕墙进行结构性维修加固,不得擅自改变玻璃幕墙的结构构件,结构验算及加固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超出技术标准规定的,应进行安全性技术论证。玻璃幕墙进行结构性维修加固工程完成后,业主、安全维护责任单位或者承担日常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组织验收。
四、切实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监管工作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玻璃幕墙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工作,严格事故责任追究,督促防范措施整改到位。
(二)新建玻璃幕墙要严把质量关,加强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等环节,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于使用中的既有玻璃幕墙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性普查,建立既有幕墙信息库,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5篇 工器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
1.目的
保证施工工器具、设备状态良好、无缺陷,防止设备事故发生;保证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可靠。
2.施工机具的管理
2.1安装人员在施工中,应按施工规定选用机具,并利用施工间隙对所用机具进行检查、保养。
2.2指定专人负责机具的维修工作,以保证各种机具出于良好状态。
3.工器具、设备的日常检查
3.1对起重工器具、设备,如吊车、吊装带、手板葫芦、钢丝绳等必须在每天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
3.2板手、梯子、手持电动工器具等,每日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3.3个人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器具,如: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高处作业工具包等,每日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
4、安全防护用具管理
4.1安全防护用具应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管理。
4.2脚手架、安全防护网应经常检查加固。
第6篇 无人值守地下换热站施工建设安全防护管理问题
某公司区域热力站全部实现了无人值守智能控制,集中供热中换热站的安全可靠运行直接关系到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地下、半地下半地下换热站,其安全防护显得越来越重要。
1 地下换热站的安全隐患
由于地下换热站普遍存在空气质量较差、地面存在油脂及积水、操作通道狭窄、电缆线路维护不当等现象,这就埋下了许多安全隐患,也为安全防护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1.1 电缆及其电缆沟故障引起火灾
1.1.1 电缆短路事故引起火灾。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的短路会使短路点与电源间的阻抗突然减小,负载电流增大,瞬间将产生几万、甚至几十万安培的强大电流。短路所产生的绝大部分热量作用在导线上,成为电缆火灾的点火能。
1.1.2 电缆过载事故引发火灾。导电缆工作温度达到10小时以后趋于稳态,如果电缆中的电流超过安全载流,会导致热量无法及时散失,电缆外层的绝缘能力下降,造成漏电或短路,引燃绝缘外皮以及周围可燃物而引起火灾。
1.1.3 电缆沟内防护措施不当,产生溢出的水侵入电缆沟,使电缆长期受水侵蚀,导致电缆绝缘电阻下降,造成电缆接地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1.1.4 电缆绝缘层老化。据有关资料介绍为15~20年,绝缘层老化会使电缆的过载能力差,自燃温度点降低较多,容易造成电缆自燃。
1.1.5 施工或生产过程中,由于电缆沟盖板缺失,孔洞封堵不严等原因,导致火源(烟头、电气焊火花)或小型动物进入电缆沟,引起电缆着火。
1.1.6 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人员不熟悉、误操作,引起电缆头与主设备接口处产生强烈的弧光,从而击穿电缆,导致电缆火灾。
1.2 排水设施不畅引起水淹灾害
1.2.1 施工过程中,对地下穿墙套管封堵不严或换热站四周放水不严,直接导致地下水向换热站内渗漏。在雨季严重时,大量水溢流,造成站内换热站设备处于阴湿的环境中,长时间会导致站内动力设备锈蚀,电气设备启动时烧毁。
1.2.2 换热站内爆管及抢修过程中,由于作业面积狭窄,现场操作困难,排水不畅,易造成人员烫伤、击伤、划伤等人身伤害事故。
1.2.3 生产运行维护时,一二网水排污泄水,由于站内无排水沟或排水设施不畅,导致换热站内的水不能外排,处于水淹状态,容易引发水淹灾害及一系列事故。
1.3 通风设施不完善引发事故
1.3.1 换热站长期处于高温环境,配电间热量大量积聚,引发电缆绝缘层自燃进而引起火灾;设备间循环泵、补水泵轴承运作且用电负荷大,引起电机高热超载,导致电机烧毁。
1.3.2 站内由于保温外皮损害,保温材料释放有毒有害气体,如果换热站内未采取通风措施,
可能引发人员中毒事故。
1.3.3 地下换热站往往处于地下车库的死角,空气流通不畅,如果换热站内无通风措施,造成站内无氧气,不能保障工作人员正常的空气质量,会导致人窒息甚至死亡。
1.3.4 换热站内没有良好的通风措施,一旦换热站内发生火灾又不能很好地与外界隔离,会使火灾蔓延,事故扩大化。通风可以防止地下热力站湿度过大,防止结露损坏电气设备。
1.4其它安全隐患
1.4.1 地下换热站照度不达标。由于换热站内的照明灯具往往安装在空间顶部,站内为大管道工艺施工,空间狭小造成操作空间有阴影,不利于维修检查,容易发生撞击、碰伤等事故。
1.4.2 通讯连接不畅。地下换热站往往手机、对讲机信号质量差,不能保证正常的通讯状态,一旦事故发生,不能很好地及时处理,造成事故的扩大化。
1.4.3 设备大修不方便。换热站内缺乏吊装孔,循环泵一旦发生事故需要更换时,则不能及时进行调配,造成停供时间延长,负面影响极大。
2 地下换热站的安全隐患给企业带来的危害
地下换热站的安全隐患主要基于其本身的火灾、水淹、窒息、撞伤、停供等性能,地下换热站的危险性主要集中于设备损害、经济损失、人员伤害、企业影响四个方面。
2.1换热站火灾,不仅导致烧毁大量昂贵的电缆及其它主要电气设备装置,直接导致大面积停供,而且抢修、恢复时间长,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社会效益明显降低。
2.2换热站水淹、无通风措施都能导致站内设备报废,对人员产生伤害。
3 地下换热站的安全防护措施。
通过对我公司地下换热站危险性分析,本文将从工程的施工建设与安装维护、消防设施的配置及安全管理三个方面谈谈构建换热站的消防安全模式,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3.1 施工建设与安装维护
在换热站设计时,充分考虑到其特殊性,换热站应设两个外门,向外开。考虑到一次网高温发生泄露后可能烫伤,应在地上位置设置关断阀门井,以便换热站发生水淹时迅速关闭阀门。
根据设备负载合理选择电缆,并在工程造价允许的情况下,
留有一定的电缆富裕容量。新装和更换的电缆要选择合格的正规厂家生产的阻燃电缆。施工时尽量使用整段电缆或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避免发生电缆中间接头接地短路或爆破。电缆沟需要良好的密封盖板,电缆沟内设集水坑防止沟内积水,减缓电缆老化。
加强换热站内外洞口的封堵,严禁外水内流,避免小型动物的破坏。站内做好排水沟,并能够迅速有效的将站内积水外排。集水坑最好设置在站外,强排措施应到位。
设置良好的通风设施,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避免设备处于高温、潮湿的环境下作业。通风措施应满足换气次数的要求,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强制通风设备。站内发生火灾时应能够与外界迅速隔离。
换热站内照明灯具选用防火防、爆防、潮灯具,安装高度建议采用吊装和壁装相结合的方式,保证操作空间的能见度,并设置应急照明系统。站内工艺管道布置应合理,活动通道宽度应符合设计规范,保障人员顺利通行。
规范地下车库基站的建设,解决地下站信号质量差的问题。换热站顶板设置吊装孔,吊装支架,有利于循环泵、板换的检修和设备运输。站内设置备用水泵,以便发生事故时及时更换。
3.2 消防设施的配置
受换热站空间及工艺安装的影响,不适于安装火灾报警装置,那么如何加强换热站防火、防盗、防潮显得尤为重要。
设置有效的防火门阻燃隔断,可以有效防止电缆火灾蔓延,将火灾控制在小范围内,降低扑救难度,减少企业经济损失。
配置灭火装置。可以装设悬挂式定温式1211自动灭火器,当电缆沟内达到一定温度时,实施自动灭火功能。也可使用干粉或co2灭火器等在有限空间内进行灭火,避免火灾进一步蔓延。同时应在换热站外门口设置消火栓,一旦事故扩大,可以及时扑救。
换热站应采用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换热站为单独的防火分区,应设置消防排烟风机。站内安装除湿设备。
自控方面:站内安装水淹报警器、红外防盗器,直接将信号上传至中空室,实现实时监控。
3.3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防止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重要措施。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对于减少企业危险事故的发生有着重要意义。
加强员工电气培训,对危险部位定期进行安全巡检和维护,针对设备老化情况、运行环境进行排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维护记录。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定期组织事故预防及应急疏散演练。
加强安全管理,对换热站配电间、设备间予以监控,每天定时组织人员巡视检查,避免外部环境引发火灾。
4 案例分析
结合在某站生产实例,对其现状进行安全性分析,提出合理化的安全预防措施,为其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4.1 生产现状
在我公司某换热站,坐落于某小区地下车库内,换热站内生产运行情况为:
(1)电缆沟内采用整段电缆,直接从配电间通向设备,电缆穿镀锌钢管辐射状敷设,电缆沟采用绝缘橡胶覆盖在铁板上;
(2)站内照明为壁装防爆灯,无应急照明设备;
(3)站内循环泵为单台泵运行,补水泵为一用一备配置;
(4)配电间比设备间地面高400mm,站内大小为300mm×300mm排水沟,集水坑内设置一用一备排污泵,排水沟内有积水;
(5)设备间与车库之间外墙安装超低噪声轴流风机3台,可实现自动控制;
(6)站内设备间有co2灭火器两瓶,消防锹一把、消防水桶一个;
(7)站内一二次网进站管墙壁上有水流痕迹,雨季地下水有向站内溢流的现象;
(8)一次网管道保温有脱落现象,触摸补水泵电机,有过热现象。换热站内已安装视频监控,所有运行参数和现场情况直接上传至中控室。
4.2 安全性分析
针对目前安全生产状况,站内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甚至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建议进一步的整改措施:
(1)组织员工对电缆沟进行清理,加强电缆维护工作,配电间内安装轴流风机,避免设备在高温环境下运行。
(2)换热站内增加应急照明设备,并有应急指示灯,便于人员疏散。站内增加备用循环泵,避免造成设备抢修不及时,大面积停供,高低区机组补水泵共用槽钢基础,容易产生共振,应单独制作基础槽钢。
(3)排水沟应有坡度,坡向集水坑。沟底重新找坡,保证水外排。站内加装除湿机两台,设备间和配电间各一个。
(4)配电间设置co2灭火器两瓶、消防锹一把、消防水桶一个,并采用防火门,设备间门口设置消防栓。
(5)轴流风机外装防火阀,有效防止火灾蔓延,将事故控制在小范围内。
(6)进站管道处做柔性防水套管,防止地下水溢流。工艺管道保温修补,防止一次网烫伤。检查补水泵故障,及时维修。
第7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或假冒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关负责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条 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 向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七条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第九条 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 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可以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组织联合检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产品名录。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交易市场,为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由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8篇 设备班组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了加强醋酸车间设备班组安全工器具的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工器具的有效及合理使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参照行业标准及结合公司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规定了生产准备部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三、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帽》gb2811-2007;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2009;
四、常用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类别
4.1 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防坠器、各类防护工作服、防护镜、防毒用具、防腐蚀手套、防噪声用具等。
4.2 各类安全围栏、活动支架、安全网、围网、升降板、脚扣、梯子等。
4.3 绝缘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绝缘棒、绝缘档板、绝缘罩、绝缘夹钳、验电笔(器)、绝缘手套、橡胶绝缘靴、绝缘梯、接地线等。
五、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职责
5.1 班长的职责
5.1.1 贯彻执行公司、部门和车间的有关规定、标准,管理制度。
5.1.2 负责明确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与责任分工,设置班组安全员。
5.1.3 督促、监察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的落实。
5.1.4 负责班组安全工器具的配备计划、更新报废、借用手续的初审。
5.2 车间安全员职责
5.2.1 对班长负责,协同配合车间专职安全员工作,做好班组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5.2.2 负责班组安全工器具报废手续(以旧换新)、新增工器具申请、借用计划手续的办理,经班长初审后报送车间专责安全员。
5.2.3 建立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列出安全工器具清册,并报送车间专职安全员。
5.2.4 听从车间专职安全员安排,定期进行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
5.2.5 负责班组安全工器具的领取、验收、试验、保养工作
六、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6.1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个人配置、公用定点配置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由醋酸车间根据安全年度费用计划的规定的配置,依据公司物资采购程序提出计划,经安全生产部审查,报经营部采购,由安全生产部登记、建立台账后分发至现场定置点或个人。
6.2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保管
6.2.1 个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由个人妥善保管;班组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班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公用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由部门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6.2.2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要进行登记并建立台账,做到物账相符,定置管理。
6.2.3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分类存放,要防止受潮、霉烂、变形、受热、机械损伤,不可接触各种油类、酸碱物质,以防腐蚀。
6.2.4 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混放。
6.2.5 班组员工应熟悉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要对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和常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6.3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定期试验
6.3.1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中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6.3.2 严禁使用未经试验或已超预防性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6.3.3 在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查,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6.3.4 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放在妥当的地方,不可随意乱放,以免损坏。
6.3.5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能代替普通工具移作它用。
6.3.6 绝缘安全工器具的检查、试验见《电力安全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
6.3.7 登高工器具检查。
6.3.8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试验记录检查。
6.3.9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台账检查。
6.3.10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使用
6.3.11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使用者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操作方法,凡不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的人不准使用。
6.3.12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上的试验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
6.3.13 不论在什么场所作业都应使用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的工具。
6.3.14 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此安全工器具的要求时,不准使用。
6.3.15 使用者的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不符合《安规》规定时不准进行工作。
6.4 梯子的使用:
6.4.1 梯子使用前必须先检查后使用,梯子的结构应完整,防止梯子滑移,锁固装置应完好,固定梯子工作角度的撑杆装置应完好。
6.4.2 梯子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不允许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影响强度的缺陷。梯边(梁)不得有开裂。
6.4.3 工作时梯子必须放在固定的地平面上,地面上不得有冰雪、油、水等易滑物。
6.4.4 不得两人或多人蹬在一个梯子上工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位,不得调整梯子。
6.4.5 在梯子上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m的梯蹬上工作。最高两档不得站人工作。使用者工作点的高度不得超过梯子顶部支撑点。
6.4.6 各类金属梯不得从事升压站、电气设备小室及电气高压设备部位的检查、维护工作。
6.4.7 靠在管道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须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使用直梯、拉伸梯一定要有监护人或采取绑扎固定措施,并做好防止落物打伤下面人员的安全措施。
6.4.8 禁止把梯子架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撑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6.4.9 禁止在悬吊式的脚手架上搭放梯子进行工作。
6.4.10 梯子长度不够而将两个梯子连接使用时,须用金属卡子接紧或用铁丝绑扎牢固,绑扎不得少于3道。
6.4.11 在梯子上工作,应使用工具袋,工具和物件不得上下抛掷。
6.4.12 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得放在门前使用,必须用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6.4.13 必须在机械的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为避免转动的机械卷住工作人员的衣服,应在梯子与机械转动部分之间采取临时隔离防护措施。
6.4.14 使用任何梯子上下时,都必须面向梯子,手中不允许持带任何物件。
6.4.15 折梯(人字梯)在使用时,上部角度应以35~40°为宜。上部绞链必须牢固,并要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6.4.16 使用梯子从事高空作业时,同时执行高空作业的相关规定。
6.4.17 车间安全员每半年定期进行检查一次,使用频繁的梯子要增加定期检查次数,检查人要对被检查的梯子负责,并签注检查时间、检查人。
6.4.18梯子使用中部件损坏或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缺陷要及时联系部门安全员进行处理。
6.5 安全帽的使用:
6.5.1 各单位人员安全帽颜色、式样配置按照中国国电公司 安全设施 标志 标识标准化图册”要求配置。
6.5.2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扣带。
6.5.3 使用时不得为了透气而擅自在安全帽上开孔,降低帽体强度。
6.5.4 不得用安全帽代替其他用具(如盛水工具、工具袋、小板凳等)。
6.5.5 不得人为进行损坏、挤压,在帽上乱涂乱画。安全帽要保持清洁,帽上的污垢要及时进行清理。
6.5.6 安全帽使用中要经常检查,发现龟裂、下凹、裂痕和破损等情况要立即更换,不准继续使用。
6.5.7 凡在施工现场使用过期或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破损等缺陷的安全帽按未戴安全帽处理。
6.5.8 安全帽的使用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不许超过两年半。一般为两年更换一次,不再续用。
6.5.9 上级领导、兄弟单位来现场检查、学习、指导工作的人员,由引进单位负责办理借用手续。外包工、临时工一律不得使用更换的旧安全帽,对使用过期安全帽者,按违章处理,并禁止其进入现场工作。
七、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所列管理内容,可依据部门和车间的管理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八、本规定凡与公司规定不相符或未能涉及到部分,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醋酸车间所有。
醋酸车间
2023年1月1日
附:安全工器具编号原则
编号原则规定如下:
cs-sb-***-***
编写说明:工器具名称代号用工器具汉语拼音前大写字母。
安全工器具的编号(或工器具清单号)
第9篇 防火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备规范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1.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设施应有明显标识,并附有使用操作、检查测试说明。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生产设备的设置不得影响室内消火栓、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4)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启动备用设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5)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6)每年8-10月份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校验一次。
三、配电室防火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消防管理条例。
2、配电室内应配备规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并设专人负责。
第10篇 劳保及消防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一、安全帽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 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7)生产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9)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调换。
(10)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
(11)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无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生产现场。
二、安全带
(1)思想上必须重视安全带的作用。无数事例证明,安全带是 '救命带'。可是有少数人觉得系安全带麻烦,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别是一些小活、临时活,认为“有扎安全带的时间活都干完了”。殊不知,事故发生就在一瞬间,所以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要求系好安全带。
(2)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
(3)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采用适当强度的钢丝绳或采取其他方法。禁止把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尖税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高挂低用。将安全带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挂低用。这是一种比较安全合理的科学系挂方法。它可以使有坠落发生时的实际冲击距离减小。与之相反的是低挂高用。就是安全带拴挂在低处,而人在上面作业。这是一种很不安全的系挂方法,因为当坠落发生时,实际冲击的距离会加大,人和绳都要受到较大的冲击负荷。所以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杜绝低挂高用。
(5)安全带要拴挂在牢固的构件或物体上,要防止摆动或碰撞,绳子不能打结使用, 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
(6)安全带绳保护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绳被磨损。若发现保护套损坏或脱落,必须加上新套后再使用。
(7)安全带严禁擅自接长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长绳时必须要加缓冲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8)安全带在使用前要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安全带在使用后,要注意维护和保管。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裂断和残损等。
(9)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不要存放在潮湿的仓库中保管。
(10)安全带在使用两年后应抽验一次,频繁使用应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更换。定期或抽样试验用过的安全带,不准再继续使用。
三、防护手套
生产现场上人的一切作业,大部分都是由双手操作完成的。这就决定了手经常处在危险之中。对手的安全防护主要靠手套。
使用防护手套时,必须对工件、设备及作业情况分析之后,选择适当材料制作的,操作方便的手套,方能起到保护作用。但是对于需要精细调节的作业。戴用防护手套就不便于操作,尤其对于使用钻床、铣床和传送机旁及具有夹挤危险的部位操作人员,若使用手套,则有被机械缠住或夹住的危险。所以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员,严格禁止使用防护手套。
生产现场上常用的防护手套有下列几种:
(1)劳动保护手套。具有保护手和手臂的功能,作业人员工作时一般都使用这类手套。
(2)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要根据电压选择适当的手套,检查表面有无裂痕、发粘、发脆等缺陷,如有异常禁止使用。
(3)耐酸、耐碱手套。主要用于接触酸和碱时戴的手套。
(4)橡胶耐油手套。主要用于接触矿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种溶剂作业时戴的手套。
(5)焊工手套。电、火焊工作业时戴的防护手套,应检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无僵硬、薄档、洞眼等残缺现象,如有缺陷,不准使用。手套要有足够的长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边。
常用安全护具的检验方法
常用的安全护具必须认真进行检查、试验。安全网是否有杂物,是否被坠物损坏或被吊装物撞坏。安全帽被物体击打后,是否有裂纹等。经常对安全护具的检查按要求进行
(1)安全帽:3kg重的钢球,从5m高处垂直自由坠落冲击下不被破坏,试验时应用木头做一个半圆人头模型,将试验的安全帽内缓冲弹性带系好放在模型上。各种材料制成的安全帽试验都可用此方法。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
(2)安全带:国家规定,出厂试验是取荷重120kg的物体,从2~2.8m高架上冲击安全带,各部件无损伤即为合格。
第11篇 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立体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洞口的防护措施
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加以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没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防护设施时,须报请工地施工负责人核准后方可拆移。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它的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当在卡车后的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或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外侧落差大于2cm,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2cm的临时防护栏杆,这是为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其他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的孔洞,都应该加以盖设或作一定的防护。这些防护措施都要附在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
9)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10)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客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1)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洞口的防护措施见附图。
2、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1)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施工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模板、脚手架等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其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m。拆卸下来的物品不许堆放在楼层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
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则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保护廊。
3、临边的防护: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设安全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以分隔封闭。
⑤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①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②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
<2>;当在钢筋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面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述方法固定。
③栏杆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用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④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密,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的挡脚板或40㎝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⑤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第12篇 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管理措施
根据国家和地区法规要求,目的是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械、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3)架设机具包括用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
零部件、登高设施等。
2、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搅拌机、龙门架等施工机械设备。
3、凡是所需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具有发下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的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和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4、停用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龙门架,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机具进入施工现场时,先进行检查验收,符合检查标准的要求才能方可留场。安装完后的施工机具再进行检查验收,符合检查标准后才能使用。
6、施工机具在使用过程中,使用施工队和机电加工队应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有隐患运行。
7、机械设备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及清理,必须拉闸断。锁好电箱门,停电运转,。没有监护人或挂好“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并保证作业环境安全才能进行。
8、机械设备的作业人员,按照操作机械的安全要求,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按照本岗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交底进行操作。
9、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上报主管部门进行立项整改、抢修和更换。
10、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