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力管理部门安全责任制
(1)贯彻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规、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并按有关规程一、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行安全。
(3)负责电力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
(4)负责对参与本单位承装、承修电力工程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核。
(5)负责辖区临时用电计划的审核和、批准与监督、检查。
(6)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及教育。
(7)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
(8)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第2篇 论电力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安全的本质是生命、安全的理念是责任”,作为一名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基层安全管理人员,任何正确看待安全责任是顺利开展工作的关键。现阶段施工企业都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项目部也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配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制止习惯性违章取到很好效果,安全管理部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日常工作中也会遇到一些安全责任不清、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的现象,更有一些项目负责人将安全工作看作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情,将安全责任全部转嫁到安全管理部门身上,在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总结时对安全工作随意指责,仿佛是事不关已的样子。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了?这就是我们对安全责任没有正确定位造成的。《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安全生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从《安全生产法》规定我们能清楚的看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但由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作为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责任人,对工程建设全面负责,由于工程项目部的临时性,很多工程项目在一、两年就会结束,这样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组建就有很能大的偶然性了,项目部领导有优先选择管理人员的权利,安全管理部门就会面临着如何与项目负责人沟通的问题。特别是在电力项目建设过程中,大型工程项目建设期间会组建项目安全委员会,由参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任安全主任及副主任,安委会下设安监部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安监部门由参建单位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监部门也就是电力项目建设主要安全管理工作。在例行的安全会议上听到这样的观点,“施工管理的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我们安全管理的是监督体系”,这个观点是对〈电力安规〉第四章的“安全监督”的错误理解。〈电力安规〉第四章、第36条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内部实行安全监督制度。母公司对子公司、上级对下级进行安全监督。”;第37条规定:“安全监督机构及其安全监督人员行驶安全监督职能。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机构的资质及人员的资格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现时情况是电力建设项目安委会的主任、副主任都是工程项目建设的直接负责人,他们考虑更多的是工程进度和投资(特别是现在各个电厂都想创造电建工期最短的奇迹),日常安全工作由安监部门来负责,变成了下设的安监部门来对安委会(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实行监督,在许多工程项目的安全例会上,都会听到安全部门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状态不满意而发牢骚,但问题却很难解决,而有些项目的安委会就变成对安全部门的批判会。
第3篇 文山电力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各级安全监察人员是代表上级行使安全监察职能。应定期向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报告本单位的安全情况。
2、负责监察本单位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监察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两措和上级有关安全指示的落实情况。
3、负责监察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重点负责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用具定期试验工作。
4、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5、定期或不定期总结分析本单位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和带有倾向性的安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6、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应向有关单位(部门、班站)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限期整改。
7、参加或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事故调查,并监督对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8、做好本单位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审查上报;按上级规定时间汇报本单位安全情况。
9、及时用通报、快报等形式进行事故反馈,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10、经常下基层检查生产、运行、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作业。
11、组织编制本单位大型检修、施工工作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12、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与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13、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指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14、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15、结合现场安全实际,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推进安全技术进步。
16、各单位要根据以上要求,详细制订各级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4篇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门安全施工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责任。
2. 督促与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
正常的安全施工秩序,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施工的重大问题。
3. 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4. 协助电力公司总工程师指导与帮助施工企业的技术系统认真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5. 在安排基建工程任务以及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
6. 必须按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措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7. 在组织或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确定工程主要施工单位时,必须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8. 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参加基建安全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参加职工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5篇 电力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方案
1、总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网安全运行,强化人员行为规范化,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制定安全目标并按期按时按量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2、使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吕梁主网电网各级生产单位运行、设备管理、调度等工作的安全考核。
3、实施方案
3.1、不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3.1.1、每年年初配合安全监察部,完成对全部生产管理、运行、检修人员进行安规培训,并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上岗。
3.1.2、对新规程、文件、制度及时进行学习培训,并编制分公司实施细则。
3.1.3、规范生产现场行为,对大型技改、大修工程,要求编制作业指导书来指导工作。
3.2、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3.2.1、各生产班组要对所运行维护的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特殊天气及运行状况要安排特巡,对发现的缺陷及时进行消除。
3.2.2、加强对带病设备的监察,制定应急措施。
3.2.3、严格执行新设备投产验收工作,保证设备无缺陷移交。
3.2.4、加强设备的动态管理,按照要求对设备进行周期性检修。
3.2.5、按时完成所辖输变电设备的评级工作并上报。
3.3、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
3.3.1、严格执行各项电网运行控制要求,禁止超稳定极限值运行。电网一次设备故障后,应按照故障后方式电网运行控制的要求,尽快将相关设备的潮流(或发电机出力、电压等)控制在规定值以内。须按照电网运行控制要求进行控制的设备,应通过调度机构ems系统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并应有越限告警功能。
3.3.2、严肃调度纪律,加强调度管理,调度人员要熟悉电网的运行、潮流分配以及重大检修工作,防止误调事故发生。
3.3.3、制定电网应急预案,对电网黑启动方案要进行学习,有条件的要进行模拟演习。
3.4、不发生人员恶性误操作事故
3.4.1、加强运行人员安规两票的培训考核力度,对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4.2、加强无防装置的管理,对于存在缺陷的要及时进行完善。
3.4.3、加强变电站接锁钥匙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审批手续。
3.4.4、运行人员操作要进行全过程录音,对于无录音的视为违规操作。
3.4.5、对于大型操作,按照上级要求,相关管理人员要到现场进行把关协调。
3.4.6、各级管理人员按时对两票进行抽查,并按照要求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6篇 项目电力、机械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对机电、起重设备、所用气瓶、受压容器、各种中小型机具的安全运行负责,并认真贯彻执行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2.对所管的机电设备起重设备、受压容器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要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要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3.对机电、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并签发作业合格证,制止无证从事上述工作。
4.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
5.负责现场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给工人使用。所用一切机电设备等要符合安全要求,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
6.对违章作业人员和发生机电、动力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要参加由于机械、动力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措施。
第7篇 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作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生产安全管理,保证电力职工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力工业部及省以上电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电网经营企业”),不仅要对直属发电厂进行安全管理,对中外合资、合作以及其他各种类型合资、独资建设、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也要纳入电网安全管理范围,对电力生产的安全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所有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及其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和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颁布的电力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及与安全技术有关的标准。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网经营企业,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及其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
第二章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第五条 电力工业部及电网经营企业对并入其所管辖、经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行使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六条 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应遵循的一般原则为:凡涉及职工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涉及重大、特大事故的管理内容,由电网经营企业实行统一监督、归口管理;对于不涉及职工安全及电网安全的管理内容,由上网电厂及其所有者和经营者自行管理。
第七条 电网经营企业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为:
1.组织对影响电网安全、稳定的重大设备事故进行调查;根据情况组织或参加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
2.对拟建、在建、运行的电厂涉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指导监督;对电站锅炉进行检验、登记。监督《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执行,归口统计、上报事故报告。
3.传达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电力生产企业参加各种安全专业会议、安全检查或安全性评价,及时向企业通报事故信息。
4.对并网电厂制订落实反事故措施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
5.对在电力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电力生产企业进行表彰或奖励。
第八条 并网电厂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并网电厂安全管理机构业务上接受电网经营企业的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
第九条 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应按《电力法》规定,制定电厂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并为保障电力安全生产提供组织和资金保障。
第十条 并网电厂应积极参加电网经营企业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流等安全活动。
第十一条 并网电厂必须接受对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反事故措施的落实;应按规定按时上报或抄报事故有关的报告、报表。
第三章 事 故 调 查
第十二条 由于并网电厂原因引发或造成扩大的电网运行事故和重大、特大人身或设备事故,应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的程序和内容组织调查组调查;并网电厂及有关方面要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由电网经营企业代管电厂的人身、设备重大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般由代管单位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组织调查,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可根据情况参加。
第十四条 非电网经营企业直接管理的一般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可根据情况由并网电厂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电网经营企业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第十五条 末构成职工人身死亡,末涉及电网安全,未构成重大、特大性质的事故,由并网电厂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自行调查、处理,电网经营企业的电力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第四章 事故统计、报告
第十六条 并网电厂在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特大事故后(含当时不能认定,有可能构成的),应在24小时内向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并网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应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规定向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上报。
第十八条 电力工业部归口管理的公司(如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等)所经营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应同时抄报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
第十九条 电网经营企业代管的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按对直属企业管理方式统计、上报和考核。
第二十条 事故报告、报表应及时、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 电网经营企业对并网电厂的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进行监督评价,如有违反《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条款的事故定性,有权重新认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公用发电厂是指由电网经营企业统一调度并且所发电量以送入电网销售为主的各类电厂。
第二十三条 电网经营企业可依据本规定对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内容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电力工业部备案;上报备案时间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 电网经营企业在与并网运行公用发电厂签订的上网协议中应依据本规定明确有关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内容和范围,并对并网电厂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事故有相应的考核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电力工业部。
第8篇 某市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保证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有效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工器具的规范管理,参照各类标准及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规范了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市电力公司下属发、供电、基建、修追、试验等单位(含多经,农电及外来施工队伍等),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管理细则。
2. 安全工器具分类
2.1电气绝缘器具
绝缘工器具包括:高压验电器、高压绝缘棒、绝缘鞋(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夹钳、绝缘台,绝缘罩,绝缘挡板、携带型接地线等。
2.2安全防护器具
防护器具包括:防护眼镜,安全帽、安全带、腰绳、绝缘布、耐酸工作服、耐酸手套,防毒面具,防护面罩、临时遮拦、遮拦绳(网)等。以及登高用梯子、脚扣、踩板等。
2.3安全标示牌
安全标示牌包括:设备标示牌、各种警告牌、拉线护套、警示标志等。
3. 管理规定
3.1市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是管理全公司安全工器具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管理规定、制度,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定,对执行规定和制度的情况可分别给予处罚和奖励。
3.2各单位应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细则,明确管理分工、责任和工作接口,实施全过程管理。
3.3各单位安监部门是管理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3口部门,安监部门设专责人(或兼职),负责安全工器具的具体管理工作.
3.4安监部门及其专责人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每年的“安措”计划,报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批准并监督执行,完成率达100%。根据计划进行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监督检查安全工具的试验、保管、使用和报废。
3.5应指定本单位各类安全工具的电气、机械试验部门,统一安排、管理试验工作。要完善试验手段,满足试验要求。
3.6购置安全工具的资金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每年从更新改造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并优先予以安排。
3.7车间(班组、队)管理职责
3.7.1车间(班组、队)应制定安全工具管理职责、分工和二作标准。
3.7.2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专责人,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等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
3.7.3车间(班组、队)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并抄报各单位安监部门。
3.7.4班组公用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个人工具自行保管。使用前按照规定对工具进行检查,无异常方可使用。
3.8工作考核
3.8. 1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及管理细则应明确分工。责任、工作接口和标准,有关人员必须以规定及细则为准工作到位.
3.8.2安全工器具管理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考核对应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4.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4.1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应由各单位安监部门以及各车间(班组.队)安监人员进行调研和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厂家、型号,按规定的渠道订货。
4.2购置安全工器具必须是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部门公布认定合格的产品。所购产品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1)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入网证。
(2)产品许可证
(3)产品的检测报告或鉴定合格证书
(4)出厂试验合格证
(5)产品的使用说明书
新购进的产品到货后,需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5. 安全工器具的配置
5.1安全工器具的配置由各单位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安排计划。
5.2各车间(班组。队)安监员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申报配置计划,领用、发放.建档建卡等工作.
5.3安全工器具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配置,可参考附表一、二。检修班组安全工器具配置由各单位自定,但必须能够满足检修工作及事故抢修时的需要。
6.安全工器具的试验
6.1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试验责任部门,应按照标准进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工作。各车间安全员应按照工具试验周期规定,安排到指定部门进行本车间的工具试验。试验标准以《安规》规定为准。
6.2安全工器具经试验合格后,必须及时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试验合格证上必须有试验人员签字及下次试验时间(按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制作“试验合格证”标签)。对能够分拆开的器具,必须在能够分拆开的每一个部件上贴“试验合格证”。每件工具均要有试验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使用部门保管,一份由试验部门存档,试验报告保存两个试验周期。
6,3使用中或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试验合格,未经试验及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禁止使用。
第9篇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中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摘 要〕 针对电力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人员责任事故屡禁不止的现状,提出了安全管理工作应关注的几个问题: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文化的建设,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重视查评问题的整改,提高电网和设备健康水平;制订应急预案,减少事故危害;通过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关键词〕 安全管理;安全意识;技能培训;事故预案
电力生产的特点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安全生产在电力企业中的重要性。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新中国的电力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与总结,已形成了一整套系统而规范的管理模式与制度,并且还在不断地探索新的理论和新的方法。然而,电力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人员责任事故仍屡禁不止。针对这种情况,笔者通过对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分析,提出目前安全管理中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
各级领导和人员,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行动上要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事故统计分析表明,在人员责任事故中,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引发的约占80%。因此,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应成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这就要求:
(1) 健全、完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责任。目前,电力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往往对企业领导、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安全责任有明确的规定,而对职能部门的各个岗位、班组及个人的安全责任没有详细的规定。因此,要根据每个岗位在生产中所承担的安全责任,修订、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将安全目标和安全责任分解到班组、落实到个人,确保安全生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
(2) 定期检查各级人员,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并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安全生产的实践证明,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在各级领导,核心在主要负责人。因此,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真正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主要精力放在本单位的安全工作上,放在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上,放在安全目标的完成上,从而形成“一级对一级考核、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机制;
(3) 坚持从严管理、从严要求、从严考核。对事故和未遂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照《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肃处理。倡导“安全生产得之于严、失之于宽”,营造“从严要求,从严考核”的安全管理氛围。
2 建设安全文化,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安全生产的主体是人,安全生产的实现要靠人来完成。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安全文化的建设,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观念、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解决安全工作深层次的问题。这就要求:
(1) 坚持把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企业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为员工提供良好的教育和发展机会,创造心情舒畅、关系顺畅的软环境和工作条件完备的硬环境;
(2) 引导、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的法律意识,始终牢记“事故源于隐患,隐患出自违章”的经验总结,规范工作行为;
(3) 加强安全警示教育,树立安全生产榜样,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忧患意识和做好安全工作的信心,不仅要通过企业内外事故的剖析,而且要建立电力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室,展示恶性事故发生现场及当事人的照片,用血的教训来唤起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同时,要及时对安全生产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分析、总结并推广他们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先进安全文化的建设,非一朝一夕可成,需要不断地实践、不断地总结、不断地完善。
3 加大培训力度,尽快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
在电网不断发展、技术不断更新的形势下,作业人员安全技能的提高已迫在眉睫。根据电力企业目前作业人员的文化水平、技术素质情况,以及常规培训侧重理论和考证培训的现状,应加大现场作业技能的培训力度,尽快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在这方面应当做到:
(1) 实行岗位竞争和绩效考核,通过加深忧患意识和竞争压力,促使作业人员刻苦学习、勤奋工作。通过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不断积累知识、增加才干、提高技能;
(2) 加强脱产培训和现场实践,为作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培训环境。要克服以往培训内容大众化的弊病,根据各专业、各工种的不同特点进行区别培训。要注重现场实践的培训,增加培训的实用性。最重要的是,要严格培训结业的考试考核,防止考试考核人人过关,使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并促使被培训人员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学习上,放在安全技能的提高上,切实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
4 重视查评整改,提高电网和设备的健康水平
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对人、机、环境及安全管理本质安全化进行量化评估,全面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对查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是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改善施工作业环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电网安全供电的重要措施。安全性评价“贵在真实,重在整改”。因此,电力企业要加大对查评问题的整改力度,要结合大修、改造项目,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费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加强监视、采取措施,确保可控、在控。同时,要与春季、迎峰度夏、秋季、冬季安全大检查相结合,并进行持续改进,实现动态、长效管理。
5 以新的理论和方法来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电网在壮大,技术在发展,改革在深化,安全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更应创新。近年来,安全管理的理论、方法有了很大的发展,如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安全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作业、设备评估等。这些理论和方法,在安全生产中起了重要作用。今后还应对现已使用的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加以总结、完善,并研究和学习更新的理论和方法。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一项系统工程,安全生产中出现问题不是靠一二个先进理论就能解决的。因此,电力企业仍须坚持已有的有效管理方法,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以各单位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发挥好安全生产保障和监督体系的作用,不断用先进的安全理论和方法来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6 制订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预防为主”,即超前做好预防工作,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但在实际工作中,事故仍不断发生,究其原因,一是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不尽相同,有的还很低;二是电网设备的运行状况不一样,有的隐患还未被掌握;三是外力破坏事故防不胜防。因此,电力企业应树立风险忧患意识,制订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把问题设想得复杂些,后果设想得严重些,措施考虑得周全些。
7 注重调查研究,不断调整管理思路和工作方法
基层班组和施工现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也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因此,安全管理的思路和工作方法要随着基层班组的构成和施工现场的变化而调整,以达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工作有效。电力企业分布在全国各地,由于地理环境、地域文化、人员素质的差异,各电力企业在安全生产的管理方法、现场施工的作业习惯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因此,需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倾听一线职工的意见,归纳总结基层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地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10篇 浅谈地电力企业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卓有成效地抓好安全生产,减少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是地电企业的首要工作。笔者就地方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六到位'谈点认识。
一、安全教育到位 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据统计,地电行业发生的安全事故,除不可抗力外,绝大多数与人的因素有关。因此,必须把安全教育工作做到位,使职工从被动的'要我讲安全'转变为'我要做好安全'。其方法一般有:①正面教育。通过树立先进典型,以先进事迹为样板,使职工自觉增强安全责任心。②反面教育。以常见事故案例为教材,使职工牢记血的教训,时刻引以为戒。③奖励教育。对在工作中认真负责、遵章守纪、制止'三违'行为、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隐患、避免人身伤亡和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要大力宣传、表彰,并给予重奖、重用。要奖得职工心动,受到激励。④处罚教育。对因工作失职、自由散漫、麻痹大意或由于'三违'造成事故者,要严格按照企业制度、行业规定和国家法律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要使职工感到罚得心痛,触动灵魂。
二、技术培训到位 1.对于新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岗前技术培训,合格后才能跟班见习。技术培训教育工作是否到位,关键在班组。班组业务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构造、原理、技术状况,操作技术要领,故障巡查分析判断,设备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等。 2.定期开展全员培训。企业要利用春、秋两季工作量相对少一些的时机分期分批进行职工业务技术培训,使每个职工每年有一至两次参加培训的机会。每期培训时间至少不低于10天。此外每年还应进行一次《安规》自学闭卷统考,对不合格者停岗学习,补考合格后方可重新上班。 3.培养技术人才。技术人才是企业的希望,也是安全生产的需要。随着新技术的推广,也需要懂新技术的人才,老职工要知识更新。除开展业务培训外,还应采取请进来施教、派出去学习的方法,提高全体员工技术业务水平。员工技术水平高了,事故自然就减少了。
三、组织到位 企业一把手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一是要成立以法人代表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二是设立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监、职教、生技、调度、用电等职能科室要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在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布置下抓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行政办公室、财务等科室要积极配合,保证安全生产的宣传到位、经费到位。三是所站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所、站、班组要确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责任到位 责任到人,是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的关键。第一责任人要与各所站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提出具体措施,确定奖惩办法。所、站与各班组,班组与职工应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真正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位,人人有压力,保证安全生产工作不落空。
五、管理到位 管理到位就是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为前提,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三不工作'(不安全不工作、不排除隐患不工作、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工作)和'三不放过'(事故责任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达到安全无事故的目的。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以规程制度来规范、约束人的行为。二是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如岗位练兵、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分析控制等。三是加强运行设备的巡视检查、维护管理和更新改造,确保设备健康运行。
六、督查到位 加强监督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一个企业如果只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是不够的,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监督检查,促进工作的落实。首先必须从组织领导、职工思想、业务素质、防范措施、规程规范及制度执行、设备隐患处理、险危位置预防控制等大的方面人手,根据不同工作内容和不同安全技术要求,实行逐项考核。地电企业一般每季应对下属所站,进行一次正常检查,雷雨季节、防汛抗旱、冬雪期间、节假日前均应进行检查;所站除对各班组、人员、设备、设施在特殊时期、特殊气候情况下的安全检查外,正常检查每月不应少于二次;班组对每个岗位职工及设备的安全检查每星期不应少于一次。检查要制度化,有记录、有总结、有奖惩,要通报存在问题,明确限期整改措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和设备隐患,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领导重视,全体职工参与。笔者认为,只要做到以上'六到位',就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控制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增产增效。
第11篇 浅谈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应用越来越广泛,与此同时,为了在安全、优质、高效中满足市场需求,集团公司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的同时,还建立了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效强化机制,作为一名下属公司的主管生产副经理,我在骄傲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想要得到不断的提升,就需要在实际工作中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刻的分析,有针对性的拿出解决方案,为此,我就多年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所发现的问题谈以下浅见: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督管理意识不强 。就公司现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分析来看,其监督管理意识不强的思想问题存在于其中,致使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问题的频现,有的甚至直接导致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比如说,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管理者习惯性的、被动的、针对一些问题进行监督管理,即当问题出现的时候才进行一系列的监督和管理,而没有在问题发生前进行预防性的管理,引发这种行为的最终原因就是其监督管理超前意识不强,没有忧患意识,这一问题,直接导致在日常施工中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中的危险点考虑不周全,防范措施不全面,不利于总结、落实和完善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使公司安全问题受到了严重威胁,从而引发一些安全生产事件。
二是监督管理过程中人员的监管力度不足、责任心不强。在生产工作中,安全监督行为的严谨程度,直接影响到安全是否到位,而制定完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流程,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在当今市场经济社会中,各类客户的用电需求越来越多、越来越精细化,势必导致我们电力工作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要求日趋复杂,我们也迫切需要更为先进的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与之相配合。只有强调和巩固对各类生产、运行的监管内容的领会程度,才能提高监管人员自身对各种危险点发展的判断力,从而促进地电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
从目前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整体水平来看,其在整个管理监督过程中没有呈现出人对不断发展、充实的各类监管要求完全掌握的完整性和可扩充性的状态,这种状态导致了安全监督管理措施落实的不到位。比如说未监督到基层工作人员的对事故、事件的真实推演工作,没有进行精密的设计和构建,缺乏规范化的指导和设计并让所有的监管人员熟知其中的道理,也没有根据施工计划或在市场导向性的前提下,进行过监督和管理的深层推演,极大的不利于公司现行的安全生产,直接导致基层安全监督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能时,无法准确判断事件的发展轨迹,更无法在第一时间及时制止基层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最终导致人身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是监督管理工作缺乏战略化。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即安全生产缺乏战略化的全盘监督管理,没有做到360度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在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忽视了人对制度化的规范和制度上的规章的执行力,同时也导致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现象的出现,严重的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在电力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过程中,我们需要在思想上做好进一步的落实和完善战略化方案的准备,使电力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能够与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
针对以上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刻不容缓,只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丰富安全生产的监察内容,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的监察力度,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进步。
二、优化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意识,对于目前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来说是一种突破,尤其是针对公司目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来说,不仅要强化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还要具有较强的监督管理超前意识,要将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来,即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使安全生产管理意识与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结合,并不断的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手段,提升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在问题出现之前就能够从主观上引发注意并进行干预和纠正,最终保证安全、可靠,从而促进监督管理工作的完善。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针对公司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面对不断出现的新趋势、新问题,缺乏对应贴切的、合理的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这一问题,急需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只有在完善的规章制度基础上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这样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能够更好的发挥优势作用。在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要突出的体现规划、制定对应监管要求过程的优势,即针对目前不断变化的市场供电需求,统计其所需要的技术要求、工作要求、标准要求等为基础,根据现阶段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来完善监督制度,从而体现出监管制度的严密性和时代性的特点,进一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强化责任监督管理。在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的落实和完善电力行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体现出人的责任意识,在整个管理的过程中突出这种责任意识,最终将会带动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全面的发展和完善。要明确责任,即将监督和管理工作这一责任的形式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身上,这样就能使集体的责任层层具体分解,也能使得每一个监督和管理者能够重视自己的责任,这样就能更好的带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更好的体现。当然在强化监督管理责任的同时,也要强化过程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体现出责任意识,带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总之,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我们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保持积极的、持续的、切合实际的工作态度,对安全生产进行不断探索和总结,借以寻求一条科学的、完善的监督管理道路,只有这样,才会使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发挥优势作用,提升我们电力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保障性,降低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用保障安全的行为,为集团公司的良好发展奠定基础。
第12篇 电力施工安全管理
1 安全第一 全员重视
当前,电力企业正处在深化体制改革的历史时期,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安全工作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只要有人在工作就存着安全问题。它不分地表还是坑下,不分大单位还是小单位。也就是说安全工作的普遍性要求领导心中要时刻装着安全。要把安全工作当成份内之事,给予高度重视。领导的重视着重体现在:责任,把安全问题纳入议事日程;意识,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敏感;落实,发现问题就要紧抓不放;督查,要经常亲临现场检查安全;引导,要善于用典型来抓安全,从正反两方面来加以引导、启发。从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来看,领导不重视或重视不够或作风漂浮的单位,事故发生的频率总要高些。反之,领导重视了,就能起到一个表率作用,就能带动职工重视安全,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安全工作的普遍性也要求企业员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离开了基层的安全工作,一切上层工作都失去了意义。
2 预防为主防范杜绝
安全和生产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不可避免也不可回避,要正确对待。要在组织生产的同时组织抓安全。事前准备,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抓;任何事故的发生,事前都有征兆,发现了苗头要及时整改。因此,我们一定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危险点辩识分析工作,并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时刻处于“在控和可控”状态。学会在事前抓安全,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发生。预防为主要各级行政正职或安全员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要求职工学好技术本领、树立起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学会如何做、怎样做才安全。
预防为主就是未雨绸缪,认真做好事故预想,制定好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预防为主就是要警钟长鸣。要在思想上经常提醒“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安全监察人员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查隐患,查漏洞,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经常敲响安全生产警钟。
预防为主既要讲意识,又要讲行为、措施。要坚持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要坚持做好例行安全工作,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监察及安全网例会、安全检查、安全简报都是预防为主的具体内容与做法。
3 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事故的发生尽管有许多不同的客观原因,但有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在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走马观花看现场,拿着记录抓落实,因此,要反复强调:抓落实要在基层、在现场、在作业面、在职工群众中。这是抓安全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只有狠抓落实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于安全问题,主动管理,严格管理,真抓实干,从身边的点滴小事抓起,不放过每一个可疑的环节,堵塞事故的源头,避免事故的发生。不能做样子,给上级领导看的。形式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晴蜒点水,没有触及到实质问题,结果是自食苦果。
落实首先要健全完善强化安全责任机制。电力企业应该从上到下都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人人都懂得自己的安全责任,形成安全工作有人做,安全工作有人管,对安全生产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彻底消除安全死角,清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量化、细化、具体化。
其次要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考核机制。要从公司的实际出发,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不同级别的领导干部和员工分别由相应的上级部门领导进行考核。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按月度和季度进行。考核工作一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考核面前一视同仁、考核结果要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要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安全生产工作也需要制订安全生产监督奖罚办法。对于安全责任落实得好、安全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安全责任落实差,安全工作搞得差的部门给予处罚,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领导要给予重奖,对于经常发生事故的部门和领导或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的部门和领导要给予重罚。在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中,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督奖罚办法,奖要奖得让别人眼红,罚要罚得让本人心痛,通过奖罚机制,把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最后,要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凡是发生的各类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追查和处理。在分析、追查各类事故中,首先要从各级领导责任查起,在查清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查分析各类管理干部和专工的安全责任。
4 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意识
许多事故的发生,与一线职工的自身素质不高有着密切关系。一线职工素质好,往往就可以避免很多事故的发生。反之,本可以避免的事故也就发生了。如:未到时间看回头炮,导致事故的发生就是典型的事例。这是操作人员自身素质问题。他的素质高,分析问题的能力也就强,就不会发生问题。对此,安全部门要加强培训,提高一线职工的安全素质,规范操作。
一个企业的安全工作能否做好,首先要看全体职工有没有较强的意识。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安全意识与事故的发生是成反比的。安全意识强事故发生就少,否则,就多。这也就是说提高一线职工的安全意识是抓好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因此,抓基层打基础,抓纪律反违章,抓现场除隐患,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百年大计,是减少伤亡的根本措施。比如前面提到的看回头炮导致事故发生一例,是素质问题又是安全意识问题。如果职工的安全意识强,他在看回头炮时,想一想,如果炮突然响了怎么办那他也就不会看回头炮了。
5 加强考核
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挽救、爱护职工,避免事故发生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手段。事先考核如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目的是为了增强安全意识。个人的安全是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这样可以由他律变为自律,能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事后考核如召开事故分析会,违反那一条就要严肃处理,毫不含糊。同时,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引起职工的高度重视。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把个别事故变为搞好安全生产的宝贵财富。
6 杜绝习惯违章,构建安全理念
习惯性违章本身不是小事,而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事。有的员工认为,“戴不戴安全帽,扎不扎安全带,只是小事一桩,不必小题大做”,因而对严格管理有反感,事实上,这些“小事”直接关系到个人的生命安危。在作业中违反安全规程的操作方式,往往成为事故的直接诱因,不仅危及人身安全,而且危及设备安全,妨碍电力生产。因此,违章无小事,一切习惯性违章行为,都要切实加以纠正。习惯性违章是有章不循、明知故犯的行为。行为者往往既熟知安全规程,又懂得其做法的危害性,但在实际行动中,不顾规程和危害,按自己认为可行的方式办事,这就严重地削弱了安全规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习惯性违章是反复出现的违章行为,消极影响很大,特别是发生在老工人和领导者身上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将会造成潜移默化的消极影响。有的新员工看到老工人不按规程的规定随意作业,既省事又没事,也会跟着这么做;有的员工看到领导也有章不循,随意指挥,就会跟着学、照着做。这样一代传一代,使习惯性违章影响面之宽、影响力之长、所造成的危害之大,是不可低估的。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由于人们看得多了习以为常了,根本没把它当回事,久而久之,对那些不正确的行为习惯失去了警惕。
我们要清楚认识“安全生产源于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和使命感,听就听清,走就走到,说就说全,干就干实”的安全理念,深化安全运作意识,让安全理念成为每个员工的行为习惯。理念教育是行为养成的前提,让人接受一种理念不容易,再使它转化为行为习惯更有难度。所以,要把出发点放在行为养成上,用安全理念规范日常安全行为的自觉性。要进一步提高员工、群众的安全意识,“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让习惯变得更规范”,将强制性的安全生产变成员工的自觉自愿的自律行为。那么当这种行为变成一种习惯了,就不会有不安全的行为。
把安全理念转化为一种行为习惯,还要逐步确立起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当安全生产成为一种习惯,那么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
7 营造安全氛围
有关部门做过统计,得出结论是:氛围与事故成反比。从历年来的实践经验看,抓安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静悄悄,一种是轰烈烈。静悄悄的是动员全体职工群众来参与。从安全生产周到安全生产月到“百日无事故竞赛”的全面展开,这几个时段均是事故发生高峰期。针对这几个不同时期的共同特点一一安全事故高发期,有必要展开声势浩大的全民抓安全活动,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真正形成一种强大的群众舆论监督氛围。这种良好的氛围对各单位重视安全、抓好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8 结束语
综上所述,保证电力建设中的安全,是所有电力建设人员的神圣职责,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能真正得到控制。不但为企业职工带来了生活的幸福,而且保证了企业效益和企业的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