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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3 19:10:01 查看人数:4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1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消除一切事故隐患,避免事故伤害,保证施工安全,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维修工程。

第三条 建筑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基建职能部门代表企业负责具体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企业的大项目工程必须依法接受市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学习和推广施工安全先进经验及安全防护技术,促进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六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企业基建职能部门应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的地质勘探、地下管线设施资料。

第七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企业基建职能部门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八条 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九条 企业基本建设项目从设计立项到竣工验收,都要严格依法管理,做到“五个必须”:必须依照企业自身的特点进行规范设计;必须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批程序进行审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质量规定进行施工监督;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必须有关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条 企业基建职能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围设置明显标志,明确禁区,严防师生误入,确保安全。凡是企业的房屋需要拆除时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采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由企业审核。

第十二条 检查落实建筑施工单位是否严格遵守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 严格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应按标准建立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卫生等工作及各种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安全有效。

第十四条 检查落实建筑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的建筑施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五条 检查落实建筑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 检查落实建筑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标准、规范和卫生要求的安全设施以及劳动保护用品,检查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十七条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从开工之日起,在建筑施工现场周围设置明显标志,明确禁区,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其技术指标和安全生产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进行现场文明施工。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现场应建立各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指标,实行目标管理。

第二十条 检查建筑单位在施工现场的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是否遵守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第二十一条 凡在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的伤亡事故,应按规定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应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同时用严肃、认真、科学、积极的态度,处理好已发生的事故,尽量减少损失,采取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彻底的整改,使采取的预防措施,完全落实,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第2篇 建设工程深坑作业安全管理方案

现正处于高温多雨季节,深坑作业有一定的危险性,特制定如下的安全方案:

1、严禁工作人员酒后深坑作业。

2、严禁在土质疏松处进行深坑作业。

3、对深坑作业的工作同志进行体检,若体检合格适应深坑作业的方可安排深坑作业的工作。

4、严禁恶劣自然天气和高温天气进行深坑作业。

5、严禁在深坑内进行危险性较高的机械操作、电气作业和进行有毒气体排放的工作。

6、雨季过后经过安全检查允许进行深坑施工的方能施工。

7、对深坑工作人员严禁超时工作和加班工作。

8、随时安排安全人员进行安全巡查和指挥。

9、进行深坑安全预防和急救教育。

第3篇 浅谈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弊病

撇开公路建设工程生产环境恶劣、地区往往也比较偏远和工程行业流动性强和个人主观因素,客观说来,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普遍存在以下十大问题。

一、项目部安全架构,人员编制问题。

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项目部安全人员数量的严重不足。比如造价5个亿的一个标段,按要求来说应该至少配备10个专职安全员(5000万至少配备一个专职安全员),一个安全主管,然而,很多项目实际上也就配备了一两个专职安全员,加上一个主管,总共三四个人。通常情况下,这三个人管的不只是安全,还包括质量和环境管理。有的项目更狠,整个标段也就一个安全主管,俨然就是个光杆司令。好吧,就算人少了,也不一定搞不好安全吧?我觉得此言有理,但是前提是这些人应该拥有和约翰·兰博相差不远的战斗力。所以这里我还是不得不遗憾地表示搞好安全存属偶然。

二、工程运转、承包模式不利于安全管理。

搞过工程的人都知道,工程都是总包、分包、层层转包。尤其是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道路建设工程,里面参建人员鱼龙混杂,人员成分复杂程度那还是相当壮观的。有来自五湖四海的a、b、c、d、e……各种知名或不知名的大小公司,这些分包的老板下面经常又有好几个小包工头,而小包工头下面还有更小的小小包工头。有的小包工头也就管两三个人,所以经常我们以为找到分包的负责人就以为问题可以解决了,没想到人家之间根本互不相识,互不买账。还因此引出许多难以言明的让人纠结的问题,最让人头疼的是发生事故后责任承担与分摊问题。话说有次楼主得知工地上有个工人坐无证三轮车回家时在路上遭了车祸挂了,结果项目部处理此事那叫一个痛苦,因为那个人在他们的施工队里基本没人认识,后来才知道这位不幸的兄台来自当地,他们的老板手下总共就两三个人(之间好像也不认识),而且老板本人还不在工地,转来转去搞了半天才确定这人确实跟项目有点关系。劳动局全判项目部的责任,项目部自然觉得不公平,后来项目果断因为此事打了官司。

三、工程安全管理环境复杂,事故风险高,且危险源根深蒂固,极易反复。

楼主其实对公路建设所知道的专业建筑知识不甚了解,但其中的危险源,楼主确还是相当明确的。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坑洞作业、爆破作业、电焊气焊作业等等,危险作业很多,然而安全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个人劳保设施却得不到保障。而且很多问题基本每天都会重复,比如违章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无证电焊气焊,甚至违规爆破等等。相对于2023年上海发生的“11.15”大火最终确定的原因(焊工无证上岗)来说,焊工无证上岗实在是完全正常,纯属小儿科了。至于为什么没有完全遏制住这种种恶形势,一言难尽,我想借助春晚小品上的一句台词:“这事不赖我。”

四、工程参建人员普遍安全意识淡薄及安全人员安全业务素质不高。

这一项看起来有点套话的嫌疑,但这却是你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或许你知道工程安全该怎么做,但你多半不知道当所有人都不理你或懒得理你,当项目的领导都开始带头违规,当你的话被当成耳旁风而你没有任何办法时你该怎么做。归根到底,在这个领域里,安全在很多时候其实只是文件上的各种看起来外强中干的空洞的词汇,只是上面领导即将来检查时大家所喊的乖巧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口号和一条条迎风招展的横幅。从项目领导到项目员工再到下面的包工头和农民工,安全意识普遍很低,大家甚至憎恨安全。包括安全员本身,90%以上的安全员其实并不是学安全出身的,他们对于生产的认识很多时候远高于对于安全的认识,加上他们基本没有接受多少培训,于是很多安全员本身都存在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的问题,更不用说专业的安全知识。不少安全员其实就是项目部随意指定的连任命书都没有的行将退休的老师傅,而他们对于安全的见解通常是“不死人不残废就是安全”(而且他们都是兼职)。

五、安全检查、会议,问题整改困难。

为什么单单说着两项,因为这两项是所有安全工作中最重要和最能代表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好坏的指标项目。其实,安全检查和安全会议还是在坚持进行着,尤其是检查,作为安全员,基本每天都是在工地上度过的。但是安全检查和会议流于形式的确实比较多,大多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检查或开会。就算是认真检查,发现的问题却往往是重复出现的问题,导致整改之后再次复发,甚至犹如雨后春笋般重现,整改起来本就麻烦,彻底整改则属于不可能的范畴。晓得问题不想整改,而且经常复发,大的问题整改困难,还经常涉及到整改资金的落实,索性大家都不去提及。

六、制度齐全,但落实困难。

不管哪个项目部,其实他们的制度都很齐全的,但是又有几个人敢说自己的制度都得到很好的落实和贯彻了呢?一旦制度不能落实和贯彻,再完好的制度和体系又何异于一纸空文?而当作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盒制度都得不到落实,你拿什么保证工程的安全生产?拿什么保证参建人员的安全?拿什么保证你的职责范围内不出任何事故?

七、安全人员的心态问题。

注意,这里要说的不是安全人员的心态不正什么的,而是说安全人员的心态受到了环境的影响,感觉到自己的工作很难开展,职责很难履行,对项目的安全管理没什么信心。这其实不能怪他们意志不坚,更不能说他们没有责任心,正是因为他们从事安全,他们才深深地体会到自己的无力,体会到安全管理的困难,认识到安全管理的捉襟见肘的情况。正是因为他们还有深深的责任感,而安全很难管好,才会觉得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才会心怀惭愧,于是到后来,便疲倦了,麻木了。当工地上没有发生什么事故,一切正常时,有人会觉得他们可有可无,当工地上发生事故,他们就会被当做饭桶承受各种骂。此外,只罚不奖的制度也大大打击了他们的工作激情,甚至带来很多人的白眼和偏见。其实,真的不怪他们,他们只是被当做超人使用的凡人,他们只是绝大多数时候得不到任何支持的卑微的跑腿。

八、安全管理在工程中的尴尬地位。

或许很多人并不知道,穿戴和别人没什么两样,也不见得长得比别人更“屌丝”化的安全员在不少同事的眼里,他们竟然是:“吃干饭的”、“什么都不会”、“一天到晚闲逛”的一群饭桶。而且只要跟安全有关的东西,比如《安全专项方案》,其实里面涉及到技术的必须由技术人员编制,但是人家直接不管,全部推给你。当需要其他部门(尤其是技术部门)做点什么理应由他们做的东西,他们总是很忙,他们总是没有时间,甚至直接表示不搞。实在搞不懂大家明明都知道“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这个道理,却还是有那么多人认为搞安全的没什么技术含量,甚至看不起搞安全的人。号称第一的安全落到如此境地,后果该由谁买单?

九、安全大形势和工程现状、社会因素。

整个国家和社会对于安全的理解基本上都是一些皮毛的东西,落实的也大多是一些比较肤浅的东西。国家对于安全的重视还大多停留在完善并不能很好落实的体系制度而已,有的地方甚至只是为了搞形象工程,宣传横幅多,标牌多就是安全搞得好。而整个社会对于技术、对于工艺、对于进度的重视很显然远远高于对于安全的关注,也就是大家所说的“重生产,轻安全”。技术人员的工资和级别往往高于同时期通学历的安全员的现象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有的人甚至想:进度上去了,钱就大把大把的来了,至于安全,可有可无,就算死一个人,不就是几十万块钱吗?何况,只要控制得好,死人的事故是没那么容易发生的。社会的一种功利心理对于安全的腐蚀和漠视早已不是一两天以前的事了,但是有谁会站出来大喊一声并阻止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吗?或许以后有,也或许永远都没有,因为中国人口世界第一。

十、安全经费问题。

安全经费一般都是工程合同金额(总造价)的1%,看起来很少,其实已经不少了。比如说一个1亿 的工程,按标准来算,安全经费就有100万了。一般情况下,买点安全帽、安全带和制作安全类的标识标牌已经绰绰有余了。然而,我要说的是,这1%是不可能全部落到实处的。而不能全部落实,必然回导致一些或大或小的问题,因为安全工作开展的全部动力和来源就是这1%的安全经费,源泉出现问题,你能保证喝到的水没有问题吗?至于原因,真的比较复杂,个人在这里就不多说了,搞过工程安全的人都知道一二。

其实,以上所说的十大弊病并不全是工程安全管理行业里面才有,有些因素在其他很多行业也都非常顽强的存在并发展壮大着。

第4篇 某地产集团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集团“新起点、新思路、新理念、新标准”的战略精神,加强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部门职责

第一条地区公司工程部为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按集团及政府要求,确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

第二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及地区公司招投标部、合同管理部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协助部门,负责根据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完善合同条款。

第三条地区公司工程技术部、综合计划部为考核、监督部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制正常运作的推进并实施考核。

第四条集团管理中心为监督、服务、检查、考核部门,负责集团系统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推行,并实施考核。

第二章考核细则

第五条文明施工管理类

1、项目收地后一个月内,按集团建筑设计院下发的《定型产品-标准做法》中小区临时围墙标准设臵,并沿工地四周连续设臵,确保美观、整洁。未围蔽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围蔽方式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20元,工程部经理20元。

2、施工通道应尽量避开销售环境,如确因现场条件制约无法避开的,应做到销售时间内(如公休日、节假日、开盘日等)干净、整洁。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0元,工程部经理500元。

3、出入口、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加工场地、仓库地面、工地内外通道地面要求做硬化处理,并且保持道路畅通。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臵大门,大门宽不得小于5m、门面平整、油漆不脱落。大门边应设臵“五牌一图”标识牌。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5、各项目除天下盘外,工地出入口应设臵洗车槽、沉淀池、高压冲洗水枪,并正常使用。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6、材料应按总平面布局图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标牌标识清晰,建筑垃圾工完场清。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7、现场消防制度健全,各部位灭火器材配臵合理,易燃易爆物品专人管理,动火审批制度健全。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8、场地有连续排水设施、保持排水通畅,泥浆、污水、废水不得外溢,未经处理不得排入下水道和河道,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六条外脚手架类

1、外脚手架搭设应与主体施工同步,存在应设未设脚手架情况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专项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书未经审批就实施搭设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3、须按规定设臵剪刀撑,剪刀撑应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臵且角度符合要求。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平实,有排水措施,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设计要求,且立杆有底座、垫木、扫地杆。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5、脚手板满铺,无探头板,施工层设臵防护栏和挡脚板。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6、施工层以下每隔十米设臵架体内封闭措施。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7、悬挑式脚手架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牢固,悬挑梁安装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设计要求,立杆底部固定牢固。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8、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坚固,连墙件间距应符合要求,其中落地式脚手架高度7米以上要求做与建筑结构拉结。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9、卸料平台须经设计计算并符合设计要求,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结,并设臵限载标牌。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七条施工用电类

1、施工电箱缺失箱门及门锁、设臵位臵或高度不合要求、室外电箱无防雨淋措施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施工用电线缆在交通道路、施工通道等部位未设保护,随地拖放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3、施工用电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开关箱(三级电箱)内出线回路应设臵符合要求参数的漏电保护。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在施工电箱内随意挂线取电的(如裸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取电、线缆直接挂接在刀闸上取电、一个接线端子上连接的线头超过两个的情况等),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八条“三宝、四口”防护类

1、进入工地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外脚手架未挂安全网或安全网破损严重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3、高处作业(坠落高度2米及以上)未使用安全带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各施工洞口未设臵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5、临边部位未设臵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6、建筑物出入通道口应设臵符合要求的防护棚,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九条垂直运输类

1、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垂直运输机械搭设前必须有经审批的安装和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并在使用前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施工电梯、井架无每层防护安全门,或安全门在吊笼未靠站时处于开启状态的,或呼叫系统失灵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十条基坑支护类

1、基坑支护必须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超过2米深的基坑必须设臵符合安全要求的临边防护,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3、积土、料具堆放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须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并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十一条塔吊、人货梯、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十二条工地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被政府每通报一次,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一级工资处罚。工地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被政府每停工一次,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两至三级工资处罚。对于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公司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直接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第三章考核管理

第十三条工程部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形成记录;工程技术部每月组织1~2次检查,按上述规定考核工程部并督促整改。工程部、工程技术部未组织检查的,每次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1000元,公司主管领导5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部每月进行一次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比,否则每次扣罚工程技术部经理1000元,公司主管领导5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工程技术部每月5日前将安全文明施工评比结果报集团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部每月月底前完成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每月3日前交综合计划部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实施。综合计划部于每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集团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集团管理中心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每月6日前报集团董事局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其它规定

第十七条地区公司必须联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国家现行安全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要求,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伤亡、火灾、塔吊倒塌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给予地区公司相关责任人严厉处分直至开除,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公司将另行追究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之处,按国家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5篇 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

第一节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概述

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风险要具备的条件:1、存在性,即风险因素的存在性2、风险因素发生的不确定性3、风险产生损失后果

风险因素是指能产生或增加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的条件或因素。风险因素可分为以下三种:自然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

风险事件是指造成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外在原因或直接原因。建设工程风险事件是指任何影响建设工程目标实现的可能发生的事件。

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通常以货币单位来衡量。损失一般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

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类型分:纯风险、投机风险2、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技术风险。3、按风险影响分:环境风险、公司风险、市场/行业风险、项目/个体风险等。4、按风险后果分:可预测性风险、严重性风险、发生频率风险。

建设工程风险是指影响建设工程目标实现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也就是影响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实现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建设工程风险的特点:风险大、个别性、复杂性、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均有风险。

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目标:1、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2、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3、实际质量满足预期的质量的要求4、建设工程安全。

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决策、实施决策、检查五方面内容。其中,风险评价的结果包括:确定各种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和可能性:确定各种风

险事件的发生对建设工程目标影响的严重程度等。风险对策有以下四种: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

建设工程风险识别的核心工作是建设工程风险的分解,识别建设工程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及后果。建设工程风险的分解途径:目标维、时间维、结构维、因素维、环境维。建设工程风险识别方法是方法有:风险调查法、专家调查法、财务报表法、流程图法、初始清单法和经验数据法,其中,风险调查法是建设工程风险识别的重要方法。

风险评价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两大类方法。定性风险评价方法有专家打分法、层次分析法等定量风险评价方法有敏感性分析、盈亏平衡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决策树、定量风险评价法和随即网络等。在定量评价建设工程风险时,首要工作是将各种风险的发生概率、潜在损失定量化,这一工作也称为风险衡量。风险衡量一般包括:风险损失的衡量、风险概率的衡量。风险损失包括:1、投资风险2、进度风险(进度风险包括资金的时间价值、为赶上进度计划所需是额外费用、延期投入使用的收益损失)3、质量风险(质量风险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结构倒塌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复位纠偏、加固补强等补救措施和返工的费用;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损失;永久性缺陷对于建设工程使用造成的损失、第三者责任损失)4、安全风险(安全风险包括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和补偿费、财产损失包括材料、设备等财产的损毁或被盗、因引起工期延误带来的损失、为恢复建设工程正常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第三者责任损失)。风险概率的衡量的两种方法:相对比较法和概率分布法

风险对策中的损失控制可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方面工作。损失控制需形成完整的损失控制计划系统,计划系统由预防计划(也称为安全计划)、灾难计划和应急计划三部分组成。风险自留可分为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和计划性风险自留两种类型。风险转移分为非保险转移(又称为合同转移)和保险转移(工程保险)两种形式。其中,工程保险内容包括:工程物质损失、第三方财产损失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风险管理人员应考虑如下两个问题:1、风险与收益2、风险态度(个体对风险的态度可简单分为三种:风险喜好、风险厌恶和风险中立)。

第二节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目的是控制和减少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风险,实现安全目标,实现事故预防。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死亡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施工现场的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根源,因此,危险源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核心问题。

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思路是识别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相关的所有危险源等,评价出重大危险源,并以此为基础,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

对危险源安全风险的管理是一个随施工进度而动态发展、不断更新的过程。它由安全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决策、实施决策、检查等五个基本环节构成。

危险源风险管理的基本步骤主要包括: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措施计划、实施控制措施计划、检查。

施工现场业务(作业与管理)活动的分类方法:1、按施工现场场界内外的不同场所分类2、按施工阶段、工序、活动分类3、计划的和非计划的,被动工作4、确定的任务5、不经常发生的任务。

危险源的分类:1、按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分类,可分为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或有害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第一类危险源产生的根源是能量与有害物质。因此,第一类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为了防止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必须采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危险源,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方法有:隔离、个体防护、设置薄弱环节、使能量或有害物质按人们的意图释放、避难与援救措施等。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保障、人的失误(人的失误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失误两个方面)和环境因素。其中,管理失误表现在对物的管理失误、对人的管理失误、对管理工作的失误。环境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为减少第二类危险源事故发生,控制方法有:减少故障、进行故障安全设计。一起事故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危险源识别的首要任务是识别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识别第二类危险源。2、按引起的事故类型分类,可分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火灾和爆炸等。3、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可分为(1)物理性危害(2)化学性危害(3)生物性危害因素(4)心理、生理性危害(5)行为性危害因素(6)其他危害因素。4、职业病分类,职业病种类:(1)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6)职业性皮肤病(7)职业性眼病(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9)职业性肿瘤(10)其他职业病。施工现场职业病的种类:(1)粉尘(2)生产性毒物(3)噪声(4)振动(5)环境对施工人员的影响

危险源识别的方法:现场调查方法、专家调查方法、工作任务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事件树分析(事件树分析步骤:确定初始事件椗卸ò踩δ发展事件树椉蚧录分析事件树)、故障树分析(故障树分析步骤:熟悉系统椀鞑槭鹿确定顶上事件椚范勘曛调查原因事件椈龉收鲜定性分析検鹿史⑸怕比较和分析)。其中,现场调查法是主要采用的方法。现场调查方法的调查形式主要包括:(1)询问、交谈(2)现场观察(3)查阅有关记录(4)获取外部信息(5)检查表。

危险源识别应注意事项:(1)应充分了解危险源的分布(2)弄清危险源伤害的方式或途径(3)确认危险源伤害的范围(4)要特别关注重大危险源,防止遗漏(5)对危险源保持高度警觉,持续进行动态识别(6)充分发挥全体员工对危险源识别的作用,广泛听取每一个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还可征求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专家和政府主管部门等的意见。

安全风险评价是评估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全部安全风险进行评价分级,根据评价分级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控制,实现预期的建设工程安全目标。评价的前提是现有的和计划准备采取的技术及管理措施得到实施,在这种情况下的安全风险的大小。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价的方法:专家评估法、定量风险评价方法(r=∑p×q,即安全风险大小=各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发生后的潜在损失)、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d=l×e×c,即危险性分值=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安全检查表法。重大危险源的判定依据:1、严重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2、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3、曾发生过事故、且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4、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5、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方法,总分>;160分是高度危险的。

选择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的因素:1、如果可能,完全消除危险源或风险2、如果不可能消除,应努力降低风险3、利用科技进步,改善控制措施4、保护工作人员的措施5、将技术管理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6、引入安全防护措施7、使用个人防护用品8、考虑应急方案9、引入预防性监测控制措施等。

按危险源的风险量(即风险大小)确定控制措施。可忽略的:不采取措施且不必保留文件记录;可容许的: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中度的:应努力降低风险,但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并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实现降低风险的措施。在中度风险与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地评价,以更准确地确定伤害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需要改进控制措施;重大的: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为降低风险有时必须配合大量的资源,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就应采取应急措施:不容许的:只有当风险已近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就必须禁止工作。

按危险源的评价分级确定控制措施。1、对未列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一般可按现有的运行控制措施,加强管理。2、对重大危险源,应具体制定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控制措施、改善计划及相应的资金计划。可考虑的控制措施有:(1)制定目标和专项技术及管理方案(2)制定管理程序、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3)组织针对性的培训与教育(4)改进现有控制措施(5)制定应急预案(6)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与监测。

第6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考试案例题

1.2004年某业主将一栋大型剧院建筑的拆除任务,发包给吴某拆除资质的防腐保温劳务公司,由于不了解拆除作业的危险性,操作人员决定先拆混凝土梁,后拆混凝土板,操作时,现场也无安全人员在场,无安全措施。在梁拆至一半时全部楼板塌下,造成多人死亡。事后检查核实施工方法无方案,公司也没有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判断题:

(1)此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拆除作业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2)先拆梁后拆板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3)拆除作业的施工方案应先交安全员,由安全员批准后,方可施工。×

(4)拆除作业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必要情况下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某建设工程已委托某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单位。该施工单位提出由另一家施工单位作为分包,承担主体施工。所有安全责任由分包单位负责,如果有了事故也由分包单位上报,并已签订了分包合同。

判断题:

(1)主体工程可以由分包单位自主承担。×

(2)国家有规定,总包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3)此事故应由分包单位上报。×

(4)国家有规定,事故统一由建设单位上报。×

3.某小区十号楼地下室有一电气设备,该设备一次电源线长度为10.5m;接头处没有用橡皮布包扎,绝缘处磨损,电源线裸露;安装在该设备上的漏电开关内的拉杆脱落,漏电开关失灵。某工程公司在该地下室施工时,付某等3名抹灰工将该电气设备移至新操作点,移动过程中付某触电身亡。

判断题:

(1)本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上是违章操作,移动电器设备未切断电源。√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选择题:

(3)下列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是(a电工)

(4)下列关于特种作业的说法正确的是(c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4.某工程公司在一大厦广场基础工程进行护坡桩锚杆作业。当天工地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电工等有关人员不在现场。下锚杆筋笼时,班组长因故请假也不在现场,13名民工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自行作业,因钢筋笼将配电箱引出的380v电缆线磨破,使钢筋笼带电,造成5人死亡。

判断题:

(1)这起事故中造成触电伤害原因之一是民工违章作业。√

(2)这起事故中,操作人员没有违规操作的行为。×

选择题:

(3)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d,380v电缆线磨破漏电)

(4)下列对于三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的说法正确的是(c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5.某工地,焊接一肿胀水箱。焊工在完成了4/5的工作量下班后,工地负责人又安排了油漆工将焊好的部分刷上防锈漆。因场地通风不良,到第二天油漆未干。爆工上班后,未采取相应措施继续施焊,造成水箱中油漆挥发气体爆炸燃烧,焊工被烧伤。

(1)从上述案例中应吸取的主要教训是:工地负责人应严格按焊接要求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工序,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不能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2)施工现场动火前、动火过程中要严格进行环境安全检查。√

(3)施工现场油漆作业与焊接作业可同时进行。×

选择题:

(4)下列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说法正确的是(c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6.某建筑公司在月度安全检查中,发现3号工地脚手架搭设存在如下问题:a,超过24m高的脚手架没有搭设方案,b,采用的分段整体提升脚手架未经审查批准,c,部分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规格不一,d,搭设架子的基础多处出现不平整,个别立杆悬空等等。

判断题:

(1)为避免施工中引发脚手架坍塌事故伤害作业人员,脚手架立即停止使用。√

(2)上述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超过24m高的脚手架没有搭设方案,无审批手续”不影响脚手架的正常使用和施工,不属于违规行为。×

(3)上述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立杆悬空问题”属于正常现象,在搭设脚手架是是不可避免的。×

选择题:

(4)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b脚手架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7.某公司在一工地用吊篮进行外装修作业时,施工员指派一名抹灰工升吊篮,由于吊篮未挂保险钢丝绳,在上升时突然一个倒链急剧下滑,吊篮随即倾斜,由于一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从吊篮坠落死亡。

判断题:

(1)造成这一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作业时吊篮未挂保险钢丝绳和工人未系安全带。√

(2)高处作业吊篮必须设置保险锁。√

(3)作业时工人将安全带挂在吊篮升降用的钢丝绳上。×

选择题:

(4)下列关于施工员布置这项工作的说法正确的是(d抹灰工对于施工员的违章指挥可以拒绝接受)

8.某单位将新招来的一批农民工直接派到工地参加人工挖孔桩施工。其中一人挖土深度达到5m时,闻到气味,感觉头晕腿软,奋力呼叫地面同伴,由于没有系安全绳,地上的人费尽周折才把下面的人救上来,险些酿成伤亡事故。

判断题:

(1)此事件的违规之处在于,孔下作业人员未系安全绳。√

(2)由于没有造成伤亡事故,所以可以认为没有违规。×

(3)上述事件中,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即使发生了事故,也不属于施工单位的事故,可不予上报。×

9.某工地按施工进度要求正在搭设扣件式脚手架,安全员巡视检查发现新购进的扣件表面粗糙,商标模糊,向架子工询问,工人说有的扣件螺栓滑丝,有的扣件一拧,小盖口就裂了。安全员对此扣件质量发生怀疑。

判断题:

(1)对于上述情况,安全员不必作相应处理。×

(2)国家对扣件钢管脚手架使用的扣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单选题:

(3)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员处理此事,下列方法正确的是(a扣件检验不合格,将所

有扣件清除出现场,追回已使用的扣件,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追查不合格产品的来源)

第7篇 建设工程总承包模式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由此看来,建设工程中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是非常重大的,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今天,在重视经济利益的今天,总承包安全管理尤为重要,针对目前全国多数大型企业走总承包发展路线的策略,我对目前所从事总承包模式下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几点认识:

一、明确目标管理

每个项目伊始,都建立明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目标,然而目标的制订与管理确是两会事,很多项目都有大而化之的目标,如何实现很多时候都是空谈。首先我们应当从目标的分解与落实入手,切实的落实到每一个人。比如说“死亡事故为零”,那么我们在实际的运行中如何将这个目标实现,这就要求我们针对目标进行详细的分解,针对各自的施工特点制定简单而精细的执行措施,措施制定后应组织进行宣传,要使每一个作业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充分认识项目如何实现目标的各项管理方法、手段、技术等要求;其次针对目标我们要有一定的奖励机制。中国这个社会,每年都要有一定百分比的gdp增长,在现实的施工管理过程中,尤其是对作业人员的管理尤为欠缺,事儿是作业人员干出来的,如何让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规范、规程办事是我们管理的核心,奖励机制如果能很好的深入作业人员,将对我们实现目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狠抓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必须要有一个运作规范、职能健全的组织机构,才能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控制。总承包必须根据规范要求、合同要求,做到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套到位和管理制度健全三到位。承包单位也必须按照91号文的要求设置各自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同时如何抓好班组安全管理将是承包单位安全管理的核心。这样整个项目形成完好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控制。同时在项目的实际管理中,各级领导必须赋予安全管理人员较高的管理权限,确保现场各项事情能做到“5个凡事”:即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查必果。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总承包项目部全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通过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监督班组职工开展安全知识学习等多种形式,监督承包单位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规范的教育,从而不断提高职工对安全文明施工重要意义的认识,我们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前提,在施工中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要求所有职工要统一思想,增强安全工作责任心,不能只重工期,也不能只求进度,华能前董事长李小鹏曾说过:“没有安全的质量和进度是没有意义的,没有进度的质量和安全也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在项目的实际运行中,各级都应切实抓好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定期组织体系运行的监察

建立项目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生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有效途径。为保证安全管理系统有效运行,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工程项目在开工之初,首先必须着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并随着项目进程的不断变化和施工人员的不断调整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其次针对项目施工特点,必须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各项程序,同时随着工程的进展,事实针对工程特点对各项程序进行升版、颁布,逐渐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安全管理是管理科学的一项分支,它是一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承包单位密切配合及相互协作的结果,要依靠科技进步才能逐渐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再次,要将分包安全管理人员纳入总承包安全管理范围中,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的意识培训,充分调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各承包单位也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整个项目大体系有效运行。最后对于项目体系的运行,我们必须制定体系运行的监督检查程序,对自身及各承包商体系运行的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及现场施工的各项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有效的进行整改,确保现场各项隐患处于萌芽状态。

四、确保安全资金投入和使用

安全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建设部89号令执行,项目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将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能否做好的必要因素,在以总承包模式下的安全管理中,我们如何监督做好资金的投入、确认是管理的重点及难点。首先我们应制定项目安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定,实行单独管理,分阶段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其次各承包商要对工程施工有一定的预想,按照项目进度制定详细的投入计划,在审核中我们也应要有一颗清晰的头脑,结合项目施工实际确保安全费用真正的投入,为安全施工创造必要条件;再次,对各承包商上报的每一笔安全费用的支出要监督做到使用明确、票据完整、性质准确、账目清晰。

五、危险源的辨识和过程监控

各种危险源,处于各自的实际管理状态或监控状态。由于人为干预不同,即便是同一类的危险源,现实危险度也会截然不同。总承包单位在项目伊始应根据项目施工特点、结合实际从工程的基础、主体、安装、装饰等阶段编制项目危险源清单并颁布,各承包单位在各自主项开始施工前因根据总承包项目危险源清结合各自施工特点对施工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并上报总承包单位。在实际的工程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单位还应结合工程施工进展定期对项目危险源进行辨识并颁布。加强项目危险源辨识的监控,通过静态的隐患排查和动态监管工作,才能更加有效地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六、完善事故/事件应急机制

目前我国的应急管理机制还有所欠缺,随着69号令的颁布,各大企业均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管理机制,但很多时候应急管理仍然流于形式,每起事故/事件的发生均有处理措施不当的情况,或根本不知道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个别单位连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都不清楚等等,各级领导必须重视应急体系的建立、实施。首先我们应该按照aqt9002严格编制本项目应急预案,应会同多个部门进行编制、审批;其次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我们应该定期组织学习,确保每一个项目相关人员都能知道应急预案的处置流程及处置措施;再次,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应该定期组织演练,及时发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修订升版。

以上是我对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一些比较浅的认识,当然以上6点只是几方面内容,还有计划管理、安全意识的加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审批、安全内业的管理、现场管理等等,在此不予细说。随着建筑行业日趋发展的趋势,社会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关注程度将越来越高,我们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会有更多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技术的产生,项目的安全管理是我们不断学习、不断探讨、不断深入的一门综合学科。

第8篇 建设工程井架物料提升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在使用井架物料提升机(以下简称井字架)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以下简称《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等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和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使用井字架作为垂直运输设备,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施工现场井字架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拆除,必须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井字架安装与拆除前,必须根据现场环境、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和监理单位确认。

第五条 各类井字架的安装、使用和拆除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和检修制度,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上述规程和制度应以标牌形式张贴在施工现场。每台井字架的设备技术档案应放在施工现场,以备检查。

第六条 井字架安装或加高后,必须经安装班组自检,项目部和企业安全部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要做好原始记录。

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井字架验收的人员应由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第七条 负责井字架的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的持证,并经本单位聘任方可上岗。严禁其他人员擅自操作。操作控制井字架必须专人专机。

第八条 井字架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 井字架安装和使用

第九条 井字架必须具有以下安全防护装置,其性能不得低于《规范》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

(一)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装置应定型化。

(二)卸料平台防护门。卸料平台口必须设置常闭门,并应采用联锁装置(吊篮运行时自动关闭,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

(三)吊篮安全门。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应采用联锁开启装置,使升降运行时安全门自动封闭吊篮的上料口。

(四)料口防护棚。防护棚搭设必须安全、严密、可靠。

(五)限位器和紧急断电开关。摩擦式卷扬机严禁使用断电式的上极限限位器。

(六)通讯装置。井字架必须具备闭路电视系统和对讲通讯装置。司机通过闭路电视系统能清楚看到操作者进料和出料。对讲通讯装置必须是闭路双向电气通讯系统,司机应能与每一站通话。

第十条 井字架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

第十一条 井字架基础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第十二条 附墙架的设置以及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应符合井字架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附墙架与井字架架体连接严禁焊接。

第十三条 采用缆风绳固定的井字架,缆风绳的材料、规格、连接、固定等应符合井字架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条 缆风绳地锚的埋置方式、材料选用等,应根据土质情况和受力大小,经计算确定。

第十五条 井字架的架体、卷扬机、平衡锤和钢丝绳,应设置可靠围护。钢丝绳高出地面的,不得穿越通道。架体首层除进料口外,必须封闭严密,防止人员进入。

第十六条 井字架的卸料平台,不得支承在架体上。卸料平台的铺设应便于小车通行,并严禁向井字架倾斜。

第十七条 井字架操作机房应布置在视野良好的位置,并远离危险作业区。操作机房门应设锁。

第十八条 各卸料平台口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探头、超载、乘人。

第十九条 井字架应有产品标牌,并固定在架体明显处。标牌样式见附录。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现井字架不符合本规定的,应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一)井字架管理不符合第二章规定的;

(二)企业安全部门对不符合第三章规定的井字架签发验收合格证的。

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本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二〇〇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第9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特点

建筑施工现场,是建筑工人直接从事施工活动,创造使用价值的场所,是施工生产要素的集中点,其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边性,人机的流动性并存。由于人、机、料高度集中,存在着众多危险因素,这就决定了建筑现场安全管理的复杂性、多样性及持续性等。目前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的主要特点有:

(1)建设规模快速增长,施工难度加大,危险性也增大。近几年我国固定投资保持较高增长水平,建筑业总产值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建筑市场以高容量状态向前发展,专家预测这种状态至少要保持25~30年。

(2)建筑投资主体的成分日趋多元化。投资主体由原国有、集体经济成分为主变为国有、股份制、私营、外商投资、个体工商户并存的形式。一些投资主体行为不规范,投资的项目刻意逃避政府监管。

(3)工程建设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随着生产专业化,总包、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咨询、项目管理应运而生,工程建设分工更细,新的经营模式、生产方式不断涌现,一些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与当前生产状况不相适应。

(4)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低下。目前全国建筑业的3900万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比例占到80.58%,有的施工现场占到90%以上。工人的安全意识差,防护技能低,而职业技能的培训也远未达到要求。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由于施工现场的种种特点,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谨防事故的发生。建筑产品施工质量的好坏、施工进度的快慢,都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息息相关。有些施工现场管理比较差、管理比较混乱,具体表现在:施工没有进行组织设计,施工无计划性,想到哪里就干到哪里;操作无标准,不按程序进行施工;制定的规章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隐蔽工程验收不认真,形象进度表示不明确;没有具体的目标管理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脏、乱、差、野现象严重;材料堆放无序,卫生环境差,跑、冒、滴、漏,工人无良好的作业和生活环境,等等。这些现象严重地制约施工单位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生产效益的提高,从而也影响了所开发项目的经济效益。因此,只有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改变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种不合理状况,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从而保证工程建设效益的实现。

第10篇 油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庆油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结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石油天然气大庆油田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行使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能,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二章 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五条 监督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开展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监督室(组)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 监督站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1.负责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

3.负责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登记、备案及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及综合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根据施工单位申报情况,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评价及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现场检查、评价工作;

6.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黑龙江省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的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资质考核及安全员岗位资格年检工作;

7.负责对大庆油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督管理。在黑龙江省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的指导和管理下,组织大庆油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证、变更和定期年检工作。

8.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情况的收集、统计和整理,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9.协调黑龙江省及大庆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业务,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 监督室(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1.具体负责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工作。核查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资料并签署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报监督站审批;

2.具体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落实整改;

3.具体负责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检查评价工作;

4.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到监督站办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前的登记和备案手续,并负责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收集、整理辖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信息,掌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并及时上报监督站;

6.负责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

第三章 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第八条 监督站按照以下监督模式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

1.新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行业安全监督模式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接受其宏观指导和管理;

2.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其他建设工程,按照监督站制定的大庆油田专业工程安全监督模式进行监督。

第四章 安全监督工作流程

第九条 新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督流程如下:

1.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监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备案)表》及有关资料到监督站办理安全报监手续;

2.施工单位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到监督站办理审查手续;

3.监督室(组)负责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经监督站审批后,组织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开展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

4.监督室(组)负责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档案。

第十条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其他建设工程,按照监督站确定的大庆油田专业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流程进行监督。

第五章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第十一条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实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具体审查工作流程如下:

1.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到监督室(组)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监督室(组)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报监督站审批;

2.监督(室)组对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格、持证上岗情况,各项安全施工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登记、备案情况,安全措施费用到位情况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布置情况等内容。

第六章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

第十二条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实行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凡在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施工的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必须在安(拆)前到监督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持监督站颁发的备案卡方可进行安(拆)活动,在取得工程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报告及监督站签发的备案卡后方可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及使用流程如下:

1.监督站负责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的登记、备案工作。施工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前,持相关资料到监督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监督站受理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对起重机械安(拆)条件进行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生产(制造)许可证、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和设计文件;《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表》、《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静态检查表》、《大庆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核验表》、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安(拆)合同、专项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等;

3.监督站针对有关资料审查合格后,向施工单位发放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卡,施工单位持备案卡到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安装使用检测;

5.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外埠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登记备案及使用手续按照外埠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安全措施费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价

第十三条 监督站真对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措施费用实行现场评价,其评价流程如下:

1.建设工程开工后一周内,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向监督站书面提交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费用评价申请,监督站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组织阶段性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评价打分;

2.建设工程竣工后一周内,监督站出具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现场评价表,并出具安全措施费用评价联络单,作为施工单位计取安全措施费用的参照标准。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监督流程如下:

1.建设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向监督站书面提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申请和创建方案;

2.监督站收到申请书后,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组织阶段性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量化评分;

3.监督站根据现场评分结果,对项目出具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结论,作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和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依据。

第八章 安全行为和实体安全监督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监督和实体安全监督。

第十六条 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监督内容:

1.对建设单位安全行为监督:

按规定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报监情况;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拨付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情况;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的情况;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行为。

2.对施工单位安全行为监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制定情况,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提供及使用管理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实施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演练与落实情况;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和监控情况;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3.对工程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监督:

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情况;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资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审查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审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的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要求的情况;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情况;向监督站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安全隐患情况。

4.对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安全行为监督:

勘察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情况;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情况; 设计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情况;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以及提出指导意见的情况;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的情况。

5.对其他单位安全行为监督:

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提供相关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的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的资质、安全施工措施及验收调试等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测单位资质和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情况。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体监督的重点包括: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三宝”及洞口临边防护、临时用电、塔吊、施工机具、拆除作业、焊割作业和装卸搬运等。

1.脚手架搭设重点监督检查施工方案的审批、搭设前的交底、搭设完毕验收;钢管、扣件材质;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各杆件的设置、杆件搭设、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防护栏杆以及架体内的封闭;卸料平台、通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使用等内容;

2.基坑支护重点监督检查施工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及按规定审批情况;坑壁支护及其监测、坑边荷载;临边防护、人员上下通道、排水措施;土方开挖及作业环境;

3.模板工程模板重点监督检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审批及验收手续;支撑系统是否按方案搭设;施工荷载情况;模板搭设的验收;模板的存放及拆除等内容;

4.“三宝”及洞口临边防护重点监督检查“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正确使用情况;洞口临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临边)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等内容;

5.施工临时用电重点监督检查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安全电压、开关箱、现场照明、电气装置、变配电装置等内容;

6.塔吊重点监督检查验收合格证及登记备案情况;安全装置、附墙装置;指挥、操作及联络信号;安装、拆卸方案、验收、检查及维修记录等内容;

7.施工机具重点监督检查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和打桩机械等施工机具的安全状况;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等内容;

8.油田专业工程拆除作业重点监督检查拆除方案的编制和审批;施工前施工许可证和动土、动火证的办理情况;拆除前的准备工作;拆除作业和安全防护情况;

9.油田专业工程焊割作业重点监督检查作业前焊割设备、工器具和各类防护用品的完好状况;焊工资质情况;焊割作业前,动火手续办理情况;焊割作业及安全状况;

10.油田专业工程装卸搬运作业重点监督检查装卸作业防护用品和作业机具配备情况;装卸指挥、作业及安全情况。

第九章 安全监督档案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评价报告;

2.建设工程安全报监书;

3.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表;

4.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5.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6.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记录;

7.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8.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回复单;

9.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

10.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如果发生时);

11.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及声像资料等。

第十九条 按照大庆油田专业工程安全监督模式监督的建设工程项目,参照第十八条中5-11的有关内容形成监督档案。

第十章 罚 则

第二十条 未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建设工程不得开工建设,监督站发现未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工,给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监督站网站上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 监督站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行为问题和工程实体安全隐患书面责令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 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监督站,对迟报、瞒报或漏报的,监督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监督站负责解释,自2023年5月1日起实行。

第11篇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高风险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和地下工程,临近既有线及既有线施工,涉及既有高速铁路施工,地质灾害及其他高风险工点。

第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参照铁路隧道风险等级确定标准,分为低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四个级别。

风险等级评价为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的工点,统称高风险工点。

第四条 铁路建设应规避极高度风险,采取措施减少高度风险,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五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比照铁路隧道风险管理要求,制订高风险工点的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落实参建单位和人员责任,按照阶段管理目标和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 勘察设计单位是风险防范的主要责任单位,应编制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风险识别,按照规避风险原则合理选择方案,依据勘察资料、参照隧道风险管理的评估标准及评估程序,对无法规避的风险工点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风险等级建议。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建议进行论证,确定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隧道的相关资料应及时报送铁道部工管中心。

第八条 勘察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对高风险工点的风险因素作进一步识别,须调整风险等级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应按照确定的风险等级,系统制订与之匹配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产生的工程费用纳入初步设计概算;在施工设计中要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措施,提出风险防范注意事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将高风险工点的风险控制措施纳入施工图审核的范围,在组织施工图审核时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检查、优化和完善,并组织制订风险管理方案。

第十条 勘察设计单位须及时提交包括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勘察设计文件,在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做好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交底工作。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须将风险管理方案、风险控制措施等纳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将风险管理责任、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费用等纳入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是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必须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对承担任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逐一进行分析,逐条细化风险控制措施,并编制风险管理实施细则。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审定后,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三条 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应包括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程等支持性文件,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划分,人员安排、培训,现场警示、标识规划,设备器具及材料准备,现场设施布置,作业指导书清单,监控、监测及预警方案,应急预案及演练安排,过程及追溯性记录文件格式和要求等。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须按照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部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配置专用风险监测设备,对工程风险实施有效监测和管理。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须按照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编制高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高风险工点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派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须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标准,组建专业作业队和专业作业班组,配置相应机械设备,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须将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向作业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全程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施工。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须对参与高风险工点施工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是风险防范及控制的检查单位。监理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风险识别和评价,对风险监测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和专业架子队组成及培训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施全过程监理。

第二十条 对风险控制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已评估并有防范措施的工程风险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须立即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研究,确定风险等级,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 对施工过程中揭示的未纳入设计的重大潜在风险,建设单位须立即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研究,确定风险等级,补充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二条 极高度风险工点实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部主要领导安全包保制度,高风险工点实行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和项目部部门负责人跟班作业制度。

第二十三条 铁道部工管中心归口隧道工程风险管理工作,对隧道工程实施阶段的风险控制实施监督,建设单位须及时将隧道风险控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处理建议方案报工管中心;工管中心应及时组织研究,确定风险防范技术方案。建设单位按确定的技术方案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铁路建设工程抢险救援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抢险的方针,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严防次生灾害的原则,按照铁道部风险救援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铁路参建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工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以标准化管理为手段,全面、有效地进行安全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纳入建设单位考核、设计单位施工图考核和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范围。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将确定的高风险工点以及风险控制情况报铁道部建设司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12篇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问题探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今天,建筑业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工程质量稳中有升,施工安全得到有效控制。但建筑市场仍不规范,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隐患和问题,值得深讨。

一、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质量、安全自我检查、自我监督、自我控制、自我验收、自我保证、自我管理出现大幅度滑坡。

近20年来,在政府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社会监理单位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队伍却在不断萎缩、大量流失,反差很大。

上海质监系统从1984年成立时仅4人,至今发展到1000多人。监理单位从1987年仅10家,发展到今天近300家。而某大型建筑施工集团1984年时,集团质量处有22人,下属公司质量科平均每家20多人,施工队伍质量员平均每家10多人;目前该集团质量处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人员仅1人,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科少的1-2人,多的3-5人。工程队建制已撤销,现场项目部质量员仅1人。某建筑施工企业10年前工作量1亿元,质量员10人,现在工作量20亿元,质量科却只剩下1人。现场项目部:4000平方米工程是一个质量员,4万平方米工程还是一个质量员。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地位下降,从原来的独立机构,演变成现在依附于工程部的一个岗位。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企业领导最注重的是经营部门,质量、安全部门口头重要,其实不要。原来独立的质量科、安全科现在都精减为工程部内的一个岗位。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下降。原来建筑企业质量、安全科长都是质量、安全方面的权威,连企业经理也怕他;现在是一些专业技术能力差,企业内部无法安排人员被安排到质量、安全管理部门,不能胜任质量、安全工作。

建筑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存在明显缺陷。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由项目经理发放,不可能违背项目经理意志,难以实现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

建筑企业过份依赖监督机构和监理单位,有时企业内部质量、安全检查人员甚至站在监督、监理单位对立面。

为阻止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弱化,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或在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中明确各类资质等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设置与人员要求。

强调企业内部应单独设立质量、安全检查管理机构;明确规定企业专职质量、安全检查管理人员数量(按企业年产值、建筑面积或企业资质等级规定);对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提出具体要求(学历、技术职称,从事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年限,特别是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建立企业质量、安全自控有效运行机制,专职质量、安全检查人员与项目经理无经济利益关系,工资、奖金由公司发放,保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独立性;调整机制,让企业质量、安全检查管理人员成为监督机构、监理单位“眼的延伸、手的伸长、最好助手”,在施工项目现场组成三层“控制网”:第一层企业、第二层监理、第三层是监督。

二、施工现场一线劳务队伍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建筑施工现场一线操作工人、劳务队伍严重缺乏培训,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技术能力、整体素质极其低下。

随着建筑企业改制和用工制度的改革,建筑工人队伍发生了根本变化,管理层与劳务层两层分离,使建筑企业一线工人由原来的固定工自有职工,转变为现在的临时工农民工;建筑工人从原来具有1-8级技术的工人,转变为现在未经任何培训的散兵游勇,民工成为建筑工人的主力;培养技术工人摇篮的建筑工程技工学校已销声匿迹,民工对建筑工程的高风险认识不足,发生死亡事故的绝大多数是刚进工地不久的年青劳力。

建议深入研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满足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研究新时期建筑工程劳务队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充分利用协会、学校资源,建立建筑劳务培训教育基地。

培训教育按两个层面进行,一是强制性培训:建筑工程基础知识、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二是自愿性培训:技术工人等级培训(恢复建筑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工作按照分散进行、统一教材、统一管理原则进行。

建立劳务交易中心,责、权、利明确,实施有序管理。

劳务队伍实施优质优价、高级高价。对社会信誉好、质量业绩高的劳务队伍、技术等级高的技术工人给予高价格、高工资;规范劳务承发包行为,杜绝散兵游勇、闲散劳力上门推销,无合同上岗。

大力组建多工种、多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使建筑企业结构分类更趋合理,真正形成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级正三角形分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十二篇)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消除一切事故隐患,避免事故伤害,保证施工安全,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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