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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办法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8

物资管理办法范本

第1篇 物资管理办法范本

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 公司的生产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金额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均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范围。

第二条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采用预计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4%的计算方法分类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财务部应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时计算各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及净值。

第三条 公司如需添置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事先填制物品申购单,经总经理审批后交至财务部备案。财务事后根据物品申购单和发票入账。

第四条 财务部应按每台固定资产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卡,明细卡一式二份,由财务部和办公室各执一份。明细卡应注明固定资产的名称、原值、年折旧率、使用年限、使用时间、使用地点、保管人(或领用人)、主要附属设备等有关资料,并由保管人(或领用人)签字。

第五条 为便于管理,财务部应按资产类型及时对每台固定资产进行编号,贴上标签,并将有关资料交由办公室备案。年末由财务部协同办公室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

第六条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地点如发生变化,办公室应及时通知财务部,会同更正有关备案资料,保证帐、卡、物一致。

第七条 固定资产如发生外借,出租,出售,赠与情况,必须由办公室事先经总经批准,报财务备案或核销。

第八条 固定资产如发生报废,盘盈,盘亏或毁损时,财务都应会同办公室查明原因,并由办公室出具情况说明或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签字后,财务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九条 公司的生产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金额低于2000元均列入低值易耗品范围。

第十条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采用一次摊销法。

第十一条 公司如需添置低值易耗品,经办人应按申购物品流程办理。

第十二条 财务部设立低值易耗品辅助帐,并由领用人(或保管人)签字。

第十三条 领用人(或保管人)发生变更,办公室应通知财务部,并由领用人至财务部签字。

第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如发生遗失,损坏,报废等情况,领用人(保管人)应及时上报办公室,财务部应会同办公室查明原因,并由办公室出具情况说明或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签字后,财务部做相应处理。

第2篇 海龙供电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海市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工作,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废旧物资是指在电力建设、大修技改工程中以及日常生产工作中,经淘汰或更换下来的设备、材料等物资。废旧物资包括报废物资和利旧物资。报废物资指由于逾龄使用、技术落后或严重损坏等原因,经技术鉴定后须报废的物资。利旧物资指由于各种原因需拆除,但经整理、修复、保养后可再次使用的物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 废旧物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废旧物资管理,是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公司、厂及各部门成本管理的一项综合性工作,为加强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成立公司以及所属各单位两级废旧物资回收领导机构。

(一) 成立供电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发展策划部,财务部,监察审计部,生产技术部、物资公司、物业公司、调度所、信息中心。

(二) 公司辖属各公司成立由经理(厂长)、生产技术、财务、物资供应等管理部门组成的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并在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 废旧物资管理职责

第五条、 发展策划部是废旧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审批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制度和工作流程;

2.审批物资公司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组织(或委托)采取招标或拍卖等形式集中处置报废物资;

3.协调废旧物资管理、处置中的有关问题;

4.配合监察部门对废旧物资管理、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财务部是废旧物资的价值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核定利旧物资的账面价值;

2.参加报废物资的资产报废审核工作;

3.审核物资公司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协助发展策划部制定报废物资的招标标底或拍卖底价;

4.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核定报废物资的资产损失并办理有关手续;

5.督促使用保管部门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调整资产台帐、卡片,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物业公司、调度所、信息中心是各自管理范围废旧物资的实物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负责审查设计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提报的废旧物资回收计划。

2.负责报废物资的技术鉴定工作;

3.负责办理报废物资的资产报废审批手续

4.负责审批利旧物资的修复使用方案,指导使用保管部门进行修复再利用;

5.审核使用保管部门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协助发展策划部制定报废物资集中处置的招标标底或拍卖底价。

第八条、 公司属各单位的职责是:

1.负责向实物管理部门提报本单位废旧物资报废计划。

2、按照实物管理部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要求,回收、整理废旧物资并上交物资公司。

3.提出废旧物资初步处理意见。需修复的制定修复方案报实物管理部门审批后组织修复;

4、及时调整资产卡片副本及台帐,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九条 物资公司是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部门,职责是

1、按照实物管理部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回收废旧物资;

2.负责建立废旧物资专库,做好废旧物资的整理、分类、建帐、储存、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3.定期向发展策划部汇总上报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

4.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回收报废物资的变现残值并交财务部门入账。

5、及时办理废旧物资出入库手续,保证废旧物资出入库信息记录清晰,帐、卡、物相符

第十条、监察审计部负责对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废旧物资回收和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施工和事故缺陷处理、大修改造等工程更换下来的物资(设备),如:

变压器、高压开关、高低压开关柜、互感器、、电容器、电池、电线电缆、铁塔、电杆、电力铁件、电力金具、各类绝缘子、低压开关、刀闸、配电屏、电表箱等。

各类工器具,仪器仪表、电能表等

生活电器,办公桌、椅、柜,沙发、电话机、传真机、碎纸机等

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等。

报废车辆。

电力施工的剩余物资、生产、基建、维修工程中的边角余料、各种包装材料等。

第十二条物资公司是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部门,应设废旧物资专库,要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明细帐,并进行分类,办理入库、出库手续,使废旧物资的回收与管理达到规范化。

第十三条属于公司资产的废旧物资,各有关单位要将各种原因产生的废旧物资如实、无条件地上交物资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擅自变卖和处理废旧物资。

第十四条电力工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

1、 设计部门负责全公司电力工程废旧物资回收计划的编制,在编制废旧物资回收计划时要初步判定报废物资和可利旧物资,并在废旧物资回收计划中注明。

2、 生产技术部审核设计部门编制的废旧物资回收计划,组织进行技术鉴定,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最后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

3、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应按照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将拆除的物资分类整理后,足量上交物资公司仓库。要保证拆下来的主设备及配套附属设备的完整性,不能出现以少充多、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情况,确保废旧物资的完整。

4、 废旧物资回收清单标注为可利旧的物资,施工单位要保证设备的完好、完整,并做好运输工作,严防物资在回收过程和运输过程中毁损和流失。

5、 物资公司回收各施工单位上交的废旧物资并办理入库手续,并根据报表要求填写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会同工程决算一并报呈公司经理审批后,报送审计部门。二、三份由物资公司、财务部门按本管理办法办理各自手续和帐目处理。

6、 施工单位工程决算时,必须附带物资公司开具的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否则不得办理决算和审计手续。

7、 审计部门应根据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的废旧物资清单和施工单位报送的废旧物资入库明细表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的不扣减工程结算金额,施工单位不如实提供入库废旧物资明细表的,按全额扣减工程结算金额。

第十五条报废车辆由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其它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

1、 其它废旧物资由使用保管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废旧物资明细表》报该项物资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实物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电力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工器具、计量器具等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办公桌、椅、柜、生活电器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电话机等通讯器材应由调度所负责)

2、 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最后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发。一式四份,实物管理单位、财务部、废旧物资物资申请部门、物资公司各一份。

3、 废旧物资申请部门按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将报废物资于3日内送交物资公司并办理入库手续。

4、 物资公司做好废旧物资的整理分类、建帐、储存、保管、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利旧物资管理

第十七条 利旧物资的管理流程(见附件一):

1.设计部门、使用保管部门根据废旧物资的实际情况,初步判定为利旧物资;如初步判定为报废物资,则转入报废物资管理流程。

2. 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然后下达利旧物资回收清单

3、施工单位拆除退回利旧物资,使用保管部门上交利旧物资。

3.物资公司回收物资,同时做好物资的运输、储存、保管工作。

4.使用保管部门制定整理修复方案,填报物资利旧修复申请表(附件二)。

5.实物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若审核不通过则转入报废物资管理流程。

6.使用保管部门组织整理、修复。

7.实物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8.财务部核实账面价值(净值+整理修复费用)。

9.物资公司根据价值管理部门核实的账面价值,重新建账建卡,实物登记备用。

第十八条利旧物资的回收、运输、储存、保管等日常管理费用和修理费用纳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九条 经整修后利旧物资的调拨、转出和再利用,按照《龙海市供电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报废物资管理

第二十条下述情况下,物资可作报废处理:

(一)运行日久,其主要结构、机件陈旧,损坏严重,经鉴定再给予大修也不能符合生产要求;或虽然能修复但费用太大,修复后可使用的年限不长,效率不高,在经济上不可行。

(二)腐蚀严重,继续使用将会发生事故,又无法修复。

(三)严重污染环境,无法修治。

(四)淘汰产品,无零配件供应,不能利用和修复;国家规定强制淘汰报废;技术落后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五)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运行。

(六)进口设备不能国产化,无零配件供应,不能修复,无法使用。

(七)因运营方式改变全部或部分拆除,且无法再安装使用。

(八)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毁损,无法修复。

第二十一条报废物资的管理流程(见附件四):

1、设计部门、使用保管部门根据废旧物资的实际情况,初步判定为报废物资;如初步判定为利旧物资,则转入利旧物资管理流程。

2、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

3、物资公司汇总已办理资产报废手续的报废物资,填报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见附件五);

4、发展策划部组织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集中处置报废物资,确定处置单位。

5、财务部门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核定报废物资的资产损失并办理有关手续;

6、物资公司回收报废物资的变现残值,按照财务制度及时入帐,使用管理部门及时调整资产卡片副本及台帐,保证帐、卡、物相符。

7、施工单位拆除物资,使用保管部门或物资公司与处置单位办理实物交割。

第二十二条 所有报废物资的处置必须由物资公司统一汇总,报公司招标中心,按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要求招标或拍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公司废旧物资,否则按公司经济责任考核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 条 报废物资的处置后形成变现收入必须全额入企业财务帐,严禁转入三产、关联企业,或形成帐外资金,各单位负责将处置结果报公司发展策划部备案(见附件六)。

第七 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废旧物资管理的实施细则,落实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各工作环节的衔接和有效运作。

第二十五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办理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处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发展策划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 物资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加强项目部物资管理,降低物耗,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提高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物资管理办法。

1.2 本规定适用于***局***港***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2、物资部管理制度

2.1 物资部设零星材料库、工具库、钢材堆场、水泥库、周转材料库、电线电缆库,要求库容整洁、堆场无杂草,上盖、下垫,标记鲜明。

2.2 物资人员要坚决执行经理的指令,面向工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要把好价格关、质量关、收料关、发料关。

2.3 物资人员必须做到经济手续清楚完整,不准索贿、受贿、收取回扣,如遇供货方按规定给的回扣必须公开上交,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奖励。

2.4 物资部实行计划采购,每月25日汇总各班组(工段)提出的采购生产计划,编制下月的采购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并向业主报送下月主要物资申请计划。计划一式叁份。

2.5 物资实行计划供应。定额核销,工程用材料实行限额领料,生产部门对材料、器材爱护使用,节约有奖,超耗找原因,甚至罚款(扣月奖),按项目部有关文件执行。

2.6 采购员按计划采购,不购无计划的材料,购料付款一般用支票,少用现金,不带空白支票外出。

3、材料管理制度

3.1 材料申请计划

3.1.1 单项或分部工程开工前必须提出主要材料总用量和材料进行的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各班组提出下月的主要材料计划,一般计划需提前七天送交物资部,紧急计划需提前一天,除此之外一般不受理计划。

3.1.2 班组、部门的材料计划,申请计划,要求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清楚,数量准确,必要情况须补充卸货地点。若因名称、规格、数量有误造成浪费积压,视情节扣月奖或工资。

3.1.3 班组、部门的材料申请计划必须经过主管生产的经理签字方有效。

3.1.4 物资部汇总申请计划后,确定购买计划,报主管领导审定后方可进行采购工作。

3.2 材料领用制度

3.2.1 由组长、工段长、部长指定的负责人领料。领料人必须填清用途。经用料主管签字后,领料人员督促保管员填上实发数字。

3.2.2 领料人要注意节约,用多少领多少,分斤破两,有回收价值的包装品,必须交回仓库。

3.2.3 工程用材料、钢材、木材,水泥由单项主管签发材料限额领料单,辅助材料由工长、技术人员签发领料单。

3.2.4 严禁盗用主管签名领用材料。

3.3 材料验收制度

3.3.1 对收料单或送货单或材料计划,开包、开箱、过磅、计数,核对好名称、规格、数量,并进行检查。

3.3.2 对技术含量较高的大型设备要求会同技术员一同参与验收。

4、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4.1 严格执行贮存程序文件及《标识管理办法》以及仓库岗位责任制,做到库容整洁、消防安全,收发及时准确,存放布局合理。

4.2 物资验收

4.2.1 严格执行进货验收程序文件,进库物资应根据有关凭证(物资计划、送料单、质量证明等),进行认真验收。

4.2.2 质量验收:要检查外观质量、校对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资料不全只做暂先点收处理。

4.2.3 数量验收:根据交货情况,可按数量交货,计重的可按实重计算,亦可用检尺理论换算。

4.2.4 到库物资应做到随到随验收,同时填写收料日记,待签证收料单后,及时做料帐登记。

4.2.5 验收中,如发现数量、质量与进库凭证不符,该料应单独存放,不得发放,做好记录,应查明情况,落实责任,向供货方或报请领导处理。

4.3 物资出库

4.3.1 仓库发料凭领料单、调拔单、销售单等发料,不得“白条顶库”发料凭证各须填写清楚,签字、盖章齐全,写明工号或用途任何人不得涂改发料凭证。

4.3.2 发料时领发人当面点交质量和数量,同时低值易耗品(工具类)应上个人保管卡,以旧换新的就及时回收。

4.3.3 各基层班组及分包单位,均应指定领料凭证,审批人和专职领料员,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物资部门存档,物资仓库据以发料。

4.3.4 对未经正式验收入库,无凭证,代保管的物资均不得发放动用,特殊情况请示领导批准。

4.4 保管保养

4.4.1 按贮存程序文件执行,注意改善仓库保管条件,严格遵守防火、防盗规定,对易燃、危险、剧毒品和腐蚀性物资,必须专库保管,对时效物资:电焊条、油漆等应掌握时效。

4.4.2 库存物资标识应符合要求及可追溯性管理,做到帐、卡、物、资金四相符,库存物资坚持“五五化”、“四号定位“。

4.4.3 库存物资按物资仓库管理规范,做到经常保养,坚持永续盘点及清仓查库工作。

4.5 物资退库

4.5.1 退回仓库的物资凭退料单验收入库,登记记帐。

4.5.2 物资仓库同时建立节约库,管理废旧物资的回收,修旧利废,做好物资节约,再生利用的统计记录。上报有关报表,以利考核,表彰和奖励。

4.5.3 做好料帐登记,及各类物资明细帐,掌握收、发、存资金动态,金额必须与财务相符。物资收发凭证、帐册报表等资料是重要的物资质量受控文件,经济档案和历史资料,应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5、物资现场管理

5.1 施工现场材料在项目施工中所耗物资成本中占相当大的比例。搞好现场材料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对于降低物耗,节约工程成本将起重要作用。

5.2 验收

5.2.1 进场材料应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所指定的地点,分品种、规格,有序地摆放,严格按露天仓库物资管理规范进行。

5.2.2 严格验收制度,所有大宗材料必须过磅、点数或检尺验收,对不同材料按照不同要求,核对材质证明单、合格证等并认真做好收料日记,确保进场材料数量准确,质量符合要求。

5.2.3 及时通知试验室,配合试验人员,严格按照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复检。

5.3 保管

5.3.1 经常检查现场材料现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防雨、防潮、防爆、防盗、防台、防冻、防锈、防腐等工作。

5.3.2 现场管理员应对现场库存材料数量和下一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心中有数,与物资主管和采购员密切联系,掌握合理的库存量储备。

5.3.3 对现场无人看管的材料,随时跟踪管理。凡进入施工现场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做到专料专用,未经物资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及允许,一律不得擅自挪用。

5.3.4 随时检查生产班组、分包单位对在用周转材料和大型施工用料的保管、保养以及回收整理工作,防止损坏和丢失。

5.3.5 按照项目质量管理办法,做好现场材料的标识工作,符合《二航局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5.4 发放

5.4.1 按照先进先出,先急后缓的原则,严格按照计划限额发放,建立收、发存、节超台帐,加强预控管理,做好核销工作。

5.4.2 按照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每项发料单上必须注明该材料材质证编号以及使用构件的名称和编号,搞好材料质量使用过程管理。

5.5 回收

5.5.1 及时组织做好现场施工余料,废旧材料的回收、清理工作。

5.5.2 严格按照《项目部废旧材料回收管理办法》执行。工程竣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周转材料、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

6.1 周转材料、在用低值易耗品同在库物资一样管理,建帐,建卡,做到帐物相符,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保管、保养,完工后负责回收、退库的直接使用岗位责任制。

6.2 周转材料的管理

6.2.1 周转材料由物资现场管理员设立周转材料的管理台帐,详细登记,周转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使用部门责任人、领用时间、退缴入库时间,并签定记录退缴材料的质量状态。

6.2.2 领用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应做到专料专用,合理使用,精心管理,一般情况严禁对其打洞、钻孔、电焊、氧割,或以长截短。工序转用时,应立即拆卸、保养整理,随时按现场规定地点堆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并做好标识。

6.2.3 周转材料使用成本由物资现场管理员每月25日填制周转材料摊销表,向财务报送。周转材料按月分期摊销办法:设摊销期为n个月,预留余值为y元。周转材料按月分期摊销=(周转材料原值-y)/n

6.2.4 周转材料的退库回收质量鉴定分为:完好、小修(调平,调直,找正)中修(补洞,磨平)大修(改制)及报废。

6.2.5 对使用管理的好、坏报请领导予以奖励或处罚。

6.3 低值易耗品管理

6.3.1 低值易耗品的范围:各类专用工具、量具、刃具、磨具、仪器仪表。

6.3.2 低值易耗品由仓库保管员设立“工具保管卡”,负责收发,登卡退缴,回收管理。

6.3.3 工具使用按工作性质,集体共用,个人使用的工作需要分别掌握,一律按责任人登记上卡,以旧换新,实施管理。

6.3.4 工具应合理使用,精心保管,如发生丢失、损坏,

6.3.5 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成本,按一次摊销。

7、劳保用品的管理

劳保用品原则上只对本项目部职工发放,由安监部提供花名册,各部门、各工段、班组指派专人领取和发放。

7.1 劳保服、劳保鞋、安全帽、救生衣等一次性领取的劳保用品由各人自

己保管,如有丢失,或严重损坏者可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证从仓库补领,根据其原值从工资单中扣除。如确因公而损坏可按正规程序报损换新,原则上不予扣款。

7.2 对于配套作业的单位职工领取劳保用品,需由安监部提具名单,报项目领导审批才行。

7.3 肥皂、洗衣粉、卫生纸等生活劳保用品,每月发放一次,标准40元/人月。

7.4 电气焊眼镜、镜片、面罩等工作劳保用品,以旧换新。

7.5 电气焊工每人每月定期发放帆布手套和电焊手套各一双,其他一线职工每人每月或领一双线手套外,其余一概不发放手套。

7.6电筒定量,每月每付电筒配电池六节(两节电筒配电池四池)。

8、燃油料的管理

8.1 物资部设油库,油库远离生活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和防火措施。

8.2 对于汽油之类的油料,物资部应选好定点加油站,并签好合同,司机按合同规定程序加油,长途另行考虑。

8.3 燃油料的管理由物资部同相关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控制,腾空的燃油料桶应及时退回油库,便于物资部的操作。

8.4 运输车辆按吨、公里核实,工程机械按台班计算耗油数,对于节约和超额者实行奖惩措施,差距过大者要查明原因,据实处理。

8.5 燃油料进出库建立专门台帐。

9、材料标识管理

9.1 物资分部负责进入施工现场原材料的标识实施统一管理。

9.2 标识的方式:物资的标识主要采用文字挂牌和记录的方式,由物资仓库保管员和现场保管员负责具体实施。

9.3 材料标识的内容:

①.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②.供产单位 到货日期 数量

③.检验状态

9.4 材料标识的可溯性转移:由材料保管员在材料领用单上详细注明该材料的材质证编号及使用的工程构件名称、部位及编号。

9.5 标识的制作:由物资部按规范提出要求,经项目部领导审批,统一制作。

10、废旧材料回收管理

10.1 项目部施工余料、废旧材料的回收利用,是施工企业增产节约,减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此项工作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10.2 由项目部物资部门设立施工余料、废旧材料管理台帐,定期进行现场清点。对能再生利用的做好统计记录,计算利用数量和价值。

10.3 对不能利用的废材,由技术部门、工地现场主管、物资部门共同鉴定,出具书面鉴定报告。

10.4 对确定处理的废旧材料,由项目部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销售价格,报项目部领导,经同意后,签定对外销售合同。

10.5 废材处理的计量,由项目部分管领导、财务和物资部门各派一人共同执行,并办理相关文字手续。

10.6 工程竣工,对废旧材料进行统计、清点、计算出废、余料的数量与库存量的比例,以利考核。

10.7 奖惩措施:

10.7.1 对废、旧材再利用有突出贡献者,项目部可对有关人员予以50元/吨奖励。

10.7.2 对废材管理、处理有突出贡献者,可予以50-500元奖励。

10.7.3 对私自处理,违规操作者将予以50-500元罚款。

11、附则:

本办法由***局***港***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部负责解释。

第4篇 餐饮企业商品物资和材料管理办法

商品物资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商品物资材料的管理,做到账实相符,保证会计核算质量,加强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对所有经营的存货一律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由实体统一到公司总库领用的制度,价格核算上实行随行就市。原则上长途采购的原材料采购成本由公司采购部制单员重新核定后拨入实体,商品价格原则上由公司采购部在原采购成本的基础上加价5%后拨入各实体。

第三条 物料及库存商品的盘点:月末(25日)结账前,由各仓库保管员、厨房核算员对库存进行盘点,并写出盘点报告,资产会计负责监盘,对出现的账实不一致现象,要查找原因,当月处理完毕。

第四条 燃料盘点:月末(25日)结账前,由各实体资产会计、保管及使用部门进行现场估算盘点。

第五条 水电表计量:月末(25日)结账前,由工程部负责抄各水电表数,并将结果报财务部门。

第六条 原材料管理规定:

(一) 领用:各实体在领用原材料时,必须做到数量准确,价格能随货同行,各实体原材料保管员、厨房人员验收时必须核对数量,对出现的误差及时更正,并当场签字认可,不准代签。

(二) 库存:公司采购部仓库和各实体的原材料,每月末结账前必须进行一次清库盘点,所有原材料都要过称计量。对冷库内原材料要清理到库外进行过称。公司采购部仓库盘点时,由资产会计监督,保证盘点表的真实正确,并与财务账面核对。如出现积压的原材料直接记入成本,而不再作为库存。

(三) 厨房各班组厨师长每周六晚和每月25日晚营业结束后要安排人对本班组现存原材料进行盘点,对所有原材料都要过称计量,盘点时由资产会计监盘。确保盘点正确。

(四) 厨房经理和厨师长要做好原材料的日常监督,对冷库、厨房内部仓库的钥匙要明确责任人,对出现的损失、变质由责任人赔偿,分管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

(五) 高档原材料从总库领用后要特殊管理,如干货类要由保管人建立收发记录,发出要经过膳食经理的审批,收发记录要报实体财务存档管理。

(六) 海鲜池养殖员对贵重海鲜要建账管理,及时登记收发记录,收货时要有厨房经理或厨师长签字,发出数量及时办理签字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对出现的海鲜死亡及时冷藏或协调处理,每月资产会计要进行盘点,核对盈亏,各店海鲜池每月允许有500元的合理损耗,超过合理损耗要追究责任。

(七) 各实体财务在核算周、月饮食成本率时必须根据真实的原材料盘点表,不能随意变更、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严肃处理。

(八) 各实体膳食经理、厨师长、主配和保管人员要学习成本控制的相关知识,做好成本预算并认真执行以上规定,做好监督控制。

第七条 商品管理规定:

(一) 公司商品实行协议采购制度,对没有采购协议的商品各实体一律不准销售。同时对两个月内滞销的商品,将不再销售。由采购部每月负责统计各实体滞销商品的种类、数量、金额及供应商,并通过财务部上报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退货后,由采购部商品保管员负责在10日内联系客户给予全部清退。

(二) 商品盘点:公司总库由公司资产会计每月监盘一次;各实体仓库每月由实体资产会计监盘,对库房内出现因商品过期而造成的损失,由该保管员负责赔偿并做违纪处理;吧台在售商品由财务稽核员不定期抽查,各商品员要对所保管商品的保质期及时检查,因个人原因而超过保质期的商品,由该商品员负责赔偿。

(三) 商品促销:各实体按公司统一规定的商品销售政策推销。各实体吧台商品员及服务人员不允许擅自为客户推销商品,更不允许接受客户赠送的礼品,如果发现上述事件,将对商品保管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当事人严肃处罚。

(四) 商品外借:各实体库房、吧台一律不准对内部员工外借商品,购买可以,但必须以现金结算,不准还商品。对于因外借商品而出现的后果,由商品保管员或收银员全部负责。吧台之间因货源不足需借用商品,须有收银员的亲自签名,由商品保管员办理调拨手续。

第5篇 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公用物资管理办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为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学院学生宿舍公用物资的使用效益,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合院国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学院学生宿舍公用物资的使用效益,现结全

一、学生宿舍公用物资管理及配置

(一)宿舍公用物资管理。学生宿舍公用物资由学院后勤处统一标准配置,学工部负责管理。后勤处与学生宿舍生活老师签订公用物资移交明细表,生活老师将宿舍公用物资明细表发放至每位学生,并完善相关手续。

(二)学生宿舍公用物资配置。寝室入户门、落地推拉门、卫生间门、塑钢窗、墙壁、室内地砖、阳台地砖、学生公寓木床、上下铺铁床、灯具、开关、插座、电风扇、冷热水表、电表、供水设施、洗漱台、大便器、桌子凳子、窗帘、晾衣杆等。

二、学生宿舍公用物资维修

学生宿舍公用物资正常损耗由学院维修,凡人为损坏由使用人赔偿。

(一)公用物资报修流程(责任部门:学工部)

学生(发现公用物资损坏)→生活老师(报修登记)→后勤处专管人员(核实鉴定报修公用物资)→维修人员(填写报修派工单)→生活老师(正常损耗,通知维修人员;人为损坏,通知使用人缴费)→学生(根据有偿维修单到财务处交费,尔后将交费单据交生活老师)→维修人员(凭派工单和交费单据实施维修)→生活老师和学生(核实维修结果并签字)→后勤处专管人员验收签字。

(二)缴费方式(责任部门:财务处)

1. 缴费地点:学院财务处b105室。

2. 缴费时间: 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8:20-12:00、14:30-16:30、19:00-20:00。

3. 待学院网络缴费系统开通后,实行24小时网上缴费。

(三)维修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后勤处)

学生宿舍公用物资维修,视情况分为日常维修和紧急维修。

1. 日常维修:物业公司将组织人员1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任务。

2. 紧急维修:物业公司组织人员及时抢修。

三、公物类型及收费标准(见附件)

附件:学生宿舍公用物资赔偿标准

第6篇 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监督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采购租赁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工作力度,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规避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是指集团公司各级各类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包括:工程物资、工程机械、专用设备、工程及行政用车、周转材料、机械配件等的采购(租赁),集团公司、工程公司机关金额较大的一次性大宗物资的采购(租赁)。

第二条 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租赁)监督主体是指:集团公司、工程公司纪委及工程项目纪工委。纪检监察组织依照法律和规定,对管理范围内的物资设备采购(租赁)管理进行监督。

第三条 为更好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各业务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应主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在物资设备采购(租赁)运作时,业务部门要提前向纪检监察组织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告知其基本情况,包括物资设备名称、种类、运作方式、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纪检监察组织在接到业务部门通知后,及时安排监督人员参与。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并认真把关。

第四条 参与采购决策

监督人员要参与本级年度购置计划、自建项目计划的论证,监督是否按实际需要申报购置计划,是否按购置计划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并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计划与实际采购不相符,以“变通”手段采购等问题;特殊情况下的计划外采购是否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独家代理、专利、专有等特殊产品采购的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备查资料是否齐全。

第五条 参与市场调查

(一)供应商资格审查。监督是否按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考察程序是否合规。

(二)供应商业绩考核。监督是否对供应商进行动态量化考核,供应商是否有履约能力,是否列入“黑名单”。

(三)采购价格审查。通过调查采购价格的确定过程和相关资料,监督采购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超出采购指导价格,调查供应商数量是否达到评估价格要求。

第六条 参与采购招标

(一)采购方式。通过了解采购物资设备的种类、市场供应情况和交货期要求,监督采购方式的选择是否正确、合理,大宗、重要物资采购方式是否经过集体审定。

(二)招标程序。监督招标前有无组织技术交流,标底测算是否合理,招标程序是否规范、严谨,评委组成是否合规,评分标准是否合理,是否按评标标准确定中标人。招投标项目在开标时,监督人员必须在开标现场监督开标运作全过程。确认各投标方代表是否到场,当场在各投标方代表的监督下,亲自检查各标书的密封情况,同时监督开封,在公认合理无异议的情况下,各投标方代表在开标结果表上签字,监督人员作为公证人签字证明此开标结果有效。

(三)询比价采购。通过查阅询价记录、询价书等相关资料,监督询比价程序是否规范,询比价资料是否齐全,询价书内容是否正规、完整,供应商的报价书内容和密封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相应的技术协议,询比价结果是否客观公正。

选择其它采购方式的,通过了解相关的采购管理规定和程序,监督是否按规定审批和办理相应的采购手续。

第七条 参与合同过程监控

(一)审批与签订。监督是否按规定审批和签订合同,有无越级、越权审批、签订的现象,合同中标人和实际签约人是否一致,合同是否为集团公司统一范本,合同条款是否存在法律隐患。

(二)过程控制。监督是否跟踪合同履行过程,异常情况有无书面报告和解决方案,是否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供应商的责任,变更合同的审批手续是否规范,有无签订合同变更协议。

(三)采购物资设备验收。监督物资设备入库是否严格执行了质量、数量验收制度;对技术要求高、大批量或资金额度大的物资设备是否组织了由物资、技术等专业部门及使用单位参加的联合验收并实行验收签字手续。

(四)不合格物资设备处理。监督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物资设备是否办理让步接受、退货、索赔等事宜。

(五)货款结算。通过查阅合同、付款计划、付款凭据等相关资料,监督物资设备采购资金的使用是否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财务规定;付款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额付款、提前结算、长期占用等问题、供应商质量保证金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第八条 参与物资设备处理

(一)积压物资处理。通过查阅库存结构报表等相关资料,监督是否按规定开展库存动态分析,对大额积压物资形成的原因和责任是否分析清楚,是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废旧物资设备处理。监督是否建立了废旧物资回收制度;报废物资是否认真执行了报批手续;是否建立并认真执行废旧物资处理制度;在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是否有私设“小金库”、损公肥私等行为。

第九条 三个重点

纪检监察组织在实施监督过程中,要重点监督采购、租赁和废旧物资处理三个环节。纪委负责监督工程机械、工程和行政车辆的采购管理。项目纪工委主要负责监督工程用主材、地材、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和单台价格5万元以下的设备以及二、三类料的采购;工程机械、工程和行政车辆、小型机具、周转材料的租赁;废旧物资、周转材料、5万元以下废旧设备和小型机具的处理。

第十条 一项措施

为确保各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集团公司各类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合同(协议)上要设立纪检监察组织意见一栏,纪检监察负责人必须签字。无项目纪工委书记或其授权人签字,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不得签字,不得加盖公章;无公司纪委书记或其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不得签字,不得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意见。一般问题责成自行整改,严重问题的由纪检监察组织立案查处。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级及所属各单位。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7篇 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 凡利用学校资金进行的物资设备采购活动,均适合本办法。

第二条 仪器设备采购5万元以上

(含5万元)的,要先经论证是否立项

(论证组由学校基建维修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临时指定),批准立项后再由学校基建维修采购招标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公开招投标或货比三家等形式。招投标的,标书交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管并在会上统一拆封,否则无效;货比三家的,其程序参照

第三条 办理。论证中如有半数参加论证的同志不同意,不得提交领导小组讨论;个别持不同意见的,可在论证书上表明意见,供领导小组讨论时参考。

第三条 物资设备批量采购总价在1万元以上的,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用户提出申请

(如属两个以上单位使用或管理的,均应有意见并签字);

2.主管部门意见;3.审计、财务部门审核;

4.校分管领导审批;5.上网公布信息

(7天以上);

6.有关部门组织洽谈和选定厂家

(必须要有审计和财务部门参加);7.实地考察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8.签定合同;9.实施过程监督和验收签字

(审计、主管部门、用户)。

第四条 物资设备批量采购总价在2千元以上的,办理程序为:用户参与、校分管领导审批、签订合同。

第五条 采购的技术专用仪器设备验收时要有用户签字,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等由学校仓库仓管员验收。

第六条 在进行物资设备采购活动中,达到

第二条 限额需要公开招投标的,由领导小组指定成立项目工作组,具体负责操作和开展业务工作。

第七条 项目工作组在公开招投标过程中的所需费用,学校投入的项目,在项目经费中支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办理。

第八条 项目工作组在工作全部结束后,主办单位要形成书面总结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 不属

第一条 经费开支范围的物资设备采购活动,可参照本程序办理。

上述第

二、

三、 四条工作结束,要在网上公示结果10天后,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签字,财务处方能报销。

第十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某某房地产集团全国性材料物资计划管理及考核办法

根据集团公司战略部署,为确保销售持续性、工程建设连续性,保证全国性材料物资的及时供应,强化材料计划管理及责任意识,特制订本办法。

一、材料计划类型

(一)年度材料计划:根据集团年度工程开发建设计划或重大节点计划,测算的年度材料需求量。

(二)三月材料计划:根据工程开发建设计划,每月申报的从下下个月起连续三个月预计要求到货的材料需求量。

(三)月度实际用料计划:根据工程开发建设计划,每月申报的要求下月到货材料需求量。

二、材料计划申报、审批流程

(一)年度材料计划:由材料公司负责编制,在集团年度工程开发建设计划或重大节点计划下发后15天内编制完毕。

(二)三月材料计划:由地区公司工程部负责编制,于每月12日前提交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于每月15日前完成审核后提交集团管理中心;集团管理中心每月20日前完成审批后提交材料公司;材料公司于每月25日前整理汇总后提交供货单位备料。

(三)月度实际用料计划:由地区公司工程部编制下月计划并于每月1日前提交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于每月3日前完成审核并经主管工程公司领导审批后提交集团管理中心;集团管理中心于每月5日前完成审批后提交材料公司;材料公司于每月10日前下发下月订单至供货单位。

三、考核规定

(一)材料计划及时性考核

未按时提交材料计划,每次扣罚地区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工程部计划编制人、负责人和工程技术部计划审核人、负责人30%月浮动工资。

(二)材料计划准确性考核

1、月度实际用料计划考核:

每月3日后补报的材料计划,根据补报项数(同批次申报的同一编码的材料视为一项)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

(1)单个项目补报项数在31-50项范围内的,扣罚该项目工程部计划编制人、负责人30%月浮动工资;地区所有项目补报平均项数在31-50项范围内的,扣罚该地区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工程技术部计划审核人、负责人30%月浮动工资。

(2)单个项目补报项数在51-100项范围内的,扣罚该项目工程部计划编制人、负责人40%月浮动工资;地区所有项目补报平均项数在51-100项范围内的,扣罚该地区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工程技术部计划审核人、负责人40%月浮动工资。

(3)单个项目补报项数101项及以上的,扣罚该项目工程部计划编制人、负责人50%月浮动工资;地区所有项目补报平均项数101项及以上的,扣罚该地区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工程技术部计划审核人、负责人50%月浮动工资。

2、三月材料计划考核:

三月材料计划的准确性按季度进行考核,准确率须达到90%,每个季度第一个月对上一季度进行考核。根据该季度每月实际用料计划中同一编码材料申报的总量对比三月用料计划申报的总量,计算出该编码材料的准确率,并汇总计算出三月材料计划准确率。

(1)单个项目三月材料计划准确率在90%以上的,每超过1%奖励该项目工程部计划编制人、负责人3%月浮动工资;地区所有项目三月材料计划准确率平均在90%以上的,每超过1%奖励该地区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工程技术部计划审核人、负责人3%月浮动工资。

(2)单个项目三月材料计划准确率低于90%的,每低1%扣罚该项目工程部计划编制人、负责人3%月浮动工资;地区所有项目三月材料计划准确率平均低于90%的,每低1%扣罚该地区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工程技术部计划审核人、负责人3%月浮动工资。

(三)其他重点考核:

因材料计划申报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的,每次扣罚工程部计划编制人、负责人及工程技术部计划审核人、负责人10%月浮动工资。四、属于集团节点计划调整、设计方案变更、材料品牌调整等原因产生的补报材料计划不纳入考核范围。

五、非工程类物资计划不纳入地区公司材料计划考核范围。

六、本办法由集团管理中心、材料设备公司共同负责考核。考核结果由集团管理中心分别于每月最后一日及每季度最后一日12:00前提交给各地区公司,各地区公司须于次月2日前确认完毕,集团管理中心汇总后于次月3日前报集团公司领导。

七、本办法由集团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9篇 s公司积压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推动公司积压物资的处理,加强对积压物资的管

理,以达物尽其用,货畅其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积压物资的管理,不包括固定资产设备。

第二章定 义

第三条 积压物资:是指在财务账上体现的因制造计划调整、设计变更、工艺变更、定额不准、采购计划不当、产品转型等原因造成质量(型号、规格、材质、效能)不合标准或超储(战略储备除外)多余的没有使用过的物资,按下述条件进行界定:

(一)一年以上无动态的物资。

(二)有动态,但一年内的总用量小于当前库存数量,并且近期没有使用计划物资。

(三)因业联更改不再使用的物资。

(四)质量(规格、型号、材质、效能)不合格的物资。

(五)有保质期要求、并且已经或即将失效的物资(如漆、胶等)。

(六)因仓储管理条件限制导致使物质陈腐、劣化、变质的物资。

(七)因制造计划、材料定额、采购计划变更和最小采购量造成的多余库存物资。

(八) 产品转型造成的专用物资的剩余部分。

第四条为便于积压物资的管理,对积压物资的状态进行分类,分类代码如下:

*质量合格而且在预期一年内能用上的积压物资。

y质量合格而且预期两年以内不用或用不完的积压物资。

z质量(规格、型号、材质、效能)不合格的积压物资。

第10篇 杭瑜学校物资采购、项目维修的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流程

(一)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及调试)和一般用品包括范围

一、固定资产包括:

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含800元);

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含500元),耐用时间为一年以上的;

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

单价低于500元,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非批量物品。

二、一般用品包括:

单价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使用时间不到一年或容易损耗的物品。

具体资产类别由总务处确定

(二)采购、核报流程

一、固定资产采购、核报流程(书面固定格式表)

1.由使用部门(人)填写《固定资产使用/申购表》,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分管校长;

2.分管校长向有关部门(总务处或经管负责人)核实同类设备使用情况后决定内部调派或新购资产;

3.如决定新购的物品,总务处及时联系使用部门(人)共同进行市场询价;

4.较大购买项目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询价方案,主管财务校长最后确定落实;

5.使用部门(人)及总务处共同进行市场采购及资产接收工作,并将固定资产发票、清单附件及《固定资产使用/申购表》及时登记校产;

6.财务根据以上单据核报。

二、一般用品(包括办公、体育、实验等消耗品)采购流程

1.使用部门(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

2.价格在200元以内的物品由分管校长批准后购买,超过200元的再经主管财务校长批准后购买;

3.使用部门(人)联系总务处共同进行市场询价采购,并做好用品采购耗用登记工作。

专项工程及维修、养护工程

(一)专项工程与维修、养护工程范围

(不含校内人员自行维修养护)

一、专项工程包括:

需要安装、调试后才能运行使用的固定资产购置;

房屋改扩建、水电、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

供电、供水、道路、雨污水管道等工程项目。

二、维修、养护工程包括:

针对校园环境、器材设施的局部维修、维护、整修;

房屋建筑局部维修、整修;

校园绿化养护。

(二)执行、核报流程

一、预算大(等)于10万元及1-10万的专项工程、维修项目

1.计划由总务处填写《专项工程/维修项目计划书》,说明需要购置安装的设施设备系统或所需施工、维修项目清单,估计价格(可参考以往工作量,或咨询专业单位),实施时间段等主要内容;

2.批准专项工程/维修项目计划书报分管、主管校长审批;

3.造价预算聘请咨询服务公司进行预算估价,确定标底;

4.定项报学校工作例会讨论方案、具体落实安排等;

5.招标通过后的计划书由总务处联系咨询服务公司代理制作招标文件。大于(等于)10万元的项目必须进行市场公开招投标,按不低于3家单位分别报价、接近者中标的要求确定施工单位。1-10万的项目可通过内部议标的办法,学校组织不低于3家单位分别报价的办法确定施工单位;

6.合同合同文本经学校组织会审通过后签订;

7.施工在确定时间段内总务处负责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如有超出合同范围的增加工程,应及时汇报主管,办理签证、补充协议等相关手续;

8.审计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报出工程决算及相关资料,由总务处交审计事务所审定。

二、预算低于1万元的专项工程、零星维修项目

1.由使用部门或总务处向主管校长请示批准;

2.由使用部门(人)及总务处多方比价后组织实施;

3.按次及时核报,不宜混合多项目同时结报。

第11篇 报废物资管理办法模版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用,明确报废物资处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是指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库存积压物资、废旧管材管件以及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其他物资。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各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相应的废旧物资的识别、初步鉴定、报废物资的收集统计和交库工作。

2、使用部门、采供部、财务部负责欲报废物资的联合鉴定。

3、物资采供部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整理、分类、建档和保管,并配合财务部销售处理。

第四条报废物资的认定

1、维修抢险、改线作业中拆回的废旧材料(设备)无法利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2、消耗性材料,超过使用标准,不能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3、工具类物品,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4、有价值的包装物品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第五条 报废物品的回收、保管、处理

1、所有报废物品由公司采供部统一回收。

2、各部门材料管理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保管统计,定期向采供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单》,采供部经理要及时对交回的报废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入库、建档,并于每月底向分管副总和财务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采供部依据规定做出处理。

3、在回收各类物品前,采供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鉴定,以免对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

4、执行交旧领新的物资(工具类)交旧时还需在综合管理部填写《交旧领新登记单》交采供部保管。

保管按一对一原则登记交旧领新台账,并办理领新手续。

5、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交回旧物品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据借用手续,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提前领用,但领用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旧手续,否则采供部有权在下一次领用物资时,拒绝领用。

6、对工程项目余留物资、原库存积压的物资不能再利用的, 由采供部结合财务部估价后按报废材料处理。

7、对新增设备、 新增项目等没有旧品可交的,或无法完全交旧的,必须提前报分管领导批准。

8、各类废旧物资报废后,如确认无外卖价值后,采供部必须记录其处理情况(处理日期、去向等)。

9、采供部对回收的各类报废物资要及时处理(外卖等),避免损耗、贬值或因大量堆积造成混乱,同时不得无故拒绝接收报废物资。

第六条修旧利废制度

1、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修旧利废管理细则及修旧利废奖罚办法,作为部门管理的考核依据。

2、对鉴定为可修复、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应组织专业人员内修或外修。

3、对申请报废的物资由申请部门填写《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报物资采供部,会同财务部现场鉴定确认。

4、确定报废的各类物资,使用部门必须在当月月底前办理完与采供部的交接手续。

第七条报废物资的审批

1、各部门废旧物资必须经过各专业人员确认,部门经理核实后,报公司物资采供部复检回收。

2、专业人员(必要时可调其他单位专业人员参加)对拟报废物资进行复检鉴定,确认不可修复利用后,由分管副总批准报废。

3、物资采供部编制报废物资明细清单及价值表,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实施报废。

4、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物品,其报废管理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八条 执行交旧领新制度的物资类别包括: 焊割器材、常用手工具、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 液压弯管机、液压工具、砂轮、仪表、设备类 、备件类(单价百元以上)等。

第九条 本规定从二

第12篇 万科物业绿化部物资仓库管理办法

vk物业绿化部物资、仓库管理办法

1、 目的规范绿化物资、仓库管理,减化流程,提高效率。

2、 范围适用于绿化部物资及仓库管理

3、 职责部门/岗位工 作 内 容相关职能部门/分管总助/总经理负责权限内物资的审核、审批部门经理负责权限内物资的审核、审批,过程行为的监控项目负责人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物资的管理、监控物资申请人负责合理申请物资班长(仓管员)负责对物资、仓库的管理

4、 定义工程物资:包括绿化苗木及工程用辅材(包括绿化给水工程管材、配件以及土方、陶粒、蘑菇肥、绑绳、竹竿等一次性消耗用品);农资物资:包括农药、化肥、垃圾袋、动力燃油;设备工具:包括了单价在200元以下或以上的园林动力机械设备、常用工具等物资;劳保用品:各类劳动保用品;主仓库:有一定规模空间、承担集中申购任务的仓库;小仓库:储存一些常用工具或不常用物资的小型仓库;危险品仓库:储存有农药化肥、燃油的仓库。

5、 方法和过程控制

5.1 物资申请

5.1.1 物资申请应结合工作的实际需要依《绿化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与《采购管理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多购而引发产品变质与浪费,采购人员应会同用料人员充分沟通后、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性价比报批采购。

5.2 物资入库及验收工程物资农资物资劳保用品由绿化部施工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按申请标准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给予签名确认,除燃油与土方以外的物资须同时填写《绿化苗木(物资)采购验收单》,作为报销依据,不须填写《进仓单》,验收人员对数量进行核对,对质量进行监控,如发现数量不符或质量不达标,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员进行更换、补充或退货处理设备工具仓库管理员负责验收,填写《绿化苗木(物资)采购验收单》。200元以上的填写《资产情况审核单》。

5.2 物资出库、回收工程物资根据工作量有计划进行分批采购,即买即用,不填写《物资领(借)用单》当于未用完的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死亡劳保用品发放个人的填写《物资领(借)用单》直接领用,日常工作用的不再办理领借用手续集中采购按季度进行。农资物资尽量减少储存时间,对农药化肥实行专人管理、按需当天发放,当天使用,工作结束后仓管员将剩余物资及时回收入库,按单位填写《物资领(借)用单》,采购用量不超过一季度。燃油即买即用,不办理领借用手续农药、肥料、燃油等应设专用仓库存放,如无专用仓库,须将农药放入储物柜并上锁管理,每月检查进行盘点设备工具200以上须填写《物资领(借)用单》,并完善归还记录仓管员每天下班前须对实物进行核实,日常进行监控,每月盘点。日常用工具实行以旧换新200以下不需办理领借用手续,上下班由仓管员监督发放回收剩余苗木、辅料回收剩余苗木将根据需要在部门内部进行调配使用,或送至苗圃进行假植管理;剩余工程辅材(陶粒、竹竿、蘑菇肥等)由各项目养护组负责回收、保管回收后的辅料可直接由养护组调配使用,也可作为工程组重复利用物资,节约成本

5.3 绿化仓库管理要求

5.3.1 根据绿化部项目分散,各项目出现多仓库或各片区出现多个仓库的现象,制定特殊之管理办法。

5.3.2 物资的申请及入库采用《物资存储及管理程序》,对部门特殊之处采用如下的办法。

5.3 .

2.1 大项目及各片区共用的仓库应列明各仓库的位置、存放物品类型、主仓库位置报部门列表备案。各小仓库从属于主仓库,对主仓库及危险品仓库配备灭火器材。

5.3.3 .各仓库要求主仓库负责统筹物资的申请、发放、报费、每月盘点涵盖小仓库工作、监督小仓库的日常运作。小仓库只存放日常用工具或不常用物资,200元以上物资办理领借用手续日常用工具或物资统一到主仓库办理领用手续,不作盘点手续,以旧换新。如存有易燃物品的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品仓库农药、肥料、汽油等危险品单独设立仓库存放,如无条件单独存放,农药须用储物柜上锁存储,汽油不能作为常备物资存储于仓库,使用后有剩余的少量汽油应将油罐密封存放于指定位置。化学肥料应存放于干燥的地方,必要时进行防潮处理。农药、化肥库存量以满足使用需求为标准,不宜过多存储。

6. 相关文件vkwy

7.5.5 -z01 《物资存储及管理程序》

7. 记录表格vkwy

7.5.5 -z01-f2 《物资领(借)用单》vkwy

7.5.1 -j01-06-f2《绿化苗木(物资)采购验收单》

物资管理办法范本(十二篇)

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 固定资产管理第一条 公司的生产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金额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均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范围。第二条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采用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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