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会议管理办法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本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等例会,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会议,以及在重要来访或外事活动过程中组织的全所性会议。
不包括本所及所属各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会议。
第四条会议的管理部门为所办公室,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协作安排。
第二章 会议召开原则
第五条本所及各部门召开会议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精简。大力压缩会议,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逐步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传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
(二)高效。召开会议应具备必要性,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
(三)务实。把工作重点放在科研、开发、管理和生产等重要部位,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可采取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节约。会议要厉行节约,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
第三章会议安排
第六条本所例行会议均列入例会制度,要求按照例行会议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组织召开。
第七条本所临时组织的会议,涉及本所有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应给予积极配合,保证会议所需材料、设备、器材、场地及时安排到位。
第八条本所各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会议,均须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提前7天报送所办公室列入会议计划。所办公室负责于每周星期五将全所各类会议统筹安排,编制会议安排表,印发到会议参加人员。
第九条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将会议主持者、议题、议程、与时间、地点安排报送所办公室,由所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十条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日期、地点或会议内容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3天报送所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所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打乱或更改正常会议计划。
第十一条凡需要所领导参加的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请示分管所领导,按分管所领导指示办理。
第十二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所办公室有权合并召开。对于准备不充分,或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所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第十三条不定期会议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各部门会议不应安排在全所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部门会议服从全所会议,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四章会议管理
第十四条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布置会场、做好报到签到等工作。
第十五条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所党组会议由所人事劳资处负责记录,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由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各部门召集的全所性专业会议由各部门派专人负责记录;全所性的行政事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记录。
第十六条会议原始记录应由会议主持人和主要与会人员签字认可。
第十七条会议形成决议或决定事项需要所属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或全所职工知晓的,可编制会议纪要,及时印发各部门。
第十八条会议材料的归档:各级会议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纪要、简报、照片、录像、领导讲话和题词等均应及时整理,按时归档。
第五条 会议纪律
第十九条与会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和传呼机打到振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会前另行通知)。
(二)会议须限时召开,无特殊情况应按时结束。发言应确定时间,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严禁偏离主题,延误会议进程。
(三)会议内容如有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实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 xx市xx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市**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 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国税发[****]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区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长专题会议、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专业会议、部门专题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决定、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办法和措施;
3、制定区局年度工作计划;
4、学习税收政策,讨论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定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6、讨论决定局属各单位请示区局的重要事项;
7、分析税收工作形势;
8、互通重要工作情况;
9、审定召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10、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五)局长办公会议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六)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二、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2、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贯彻措施;
3、研究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方案;
4、初审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5、制定区局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
6、通报经济和税收形势;
7、听取局属各单位的阶段和专题工作汇报及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协调工作关系;
8、审议内部工作制度;
9、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10、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确定。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局务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报告,并指定人员代替出席。
(七)局务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三、局长专题会议
(一)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主持。
(三)局长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部署专题性工作。
(四)局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局长专题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
(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总结全年税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税收收入计划;
3、表彰区局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交流工作经验;
5、讨论局长主题报告;
6、研究新一年税收工作要点;
7、讨论研究其他有关重要工作。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五)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五、专业会议
(一)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分管局长、 区局承办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区局领导召集和主持。
(三)专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专业性工作。
(四)专业会议分专业每年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专业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六、部门专题会议
(一)部门专题会议由区局承办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部门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负责人主持。
(三)部门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布置部门重要工作。
(四)部门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部门专题会议由有关部门承办。
七、有关要求
(一)会议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能够精简的会议要精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
(二)会议实行审批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审批;局长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局长签批;专业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审定,局长签批;部门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长审批。
(三)记录纪要
1、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2、局长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专业会议由各承办单位记录,会议结束后,应将全套会议材料送办公室归档。
(四)会议办理
1、经批准的会议,由承办单位起草会议通知,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领导签发;
2、会议上局领导讲话的书面稿由承办单位起草,需要上网发布的,可先送办公室核稿,再报讲话领导审定。如涉及较为重大的内容,应由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审定;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的上网发布、会议材料的文印和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会议承办单位负责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的起草、人员的组织、会议文件分装、发放以及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
5、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场的联系和车辆安排以及会议的食宿等工作。未经审批的会议,机关服务中心不得列支会议经费。
(五)会议地点
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区局召开,需要在局外召开的,应报局长审批。
(六)本办法适用于区局机关。
第3篇 某大学会议管理办法
大学会议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各类会议的组织与管理,做好统筹和协调工作,确保会议质量和效率,使会议的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安排的原则
会议安排遵循精简高效、急缓有序和力求节约的原则进行。会议召开应确有必要,主题鲜明,准备充分,注重实效;能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并尽可能缩短会议时间,合理安排与会人员;部门职责范围内或分管校领导权限内可以决定的事项,尽量不组织会议研究。
二、会议类型及负责部门
(一)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领导务虚会、校领导工作工作会议等由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
(二)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大型综合性会议,由校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
(三)各种专题性、业务性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牵头组织会务,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四)各部门和单位内部召开的各种会议,由各部门和单位自行组织。
(五)为解决紧迫问题和突发事件所召开的会议,由主持会议的校领导指定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其他部门和单位予以配合。
三、会议召集的基本程序
(一)确定会议中心议题
全校综合性会议议题一般由校领导或校办公会确定;业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各部门在确定会议中心议题时,要本着集中、精简的原则进行安排,确保会议达到预期目的。
(二)确定会议议程、日程、主持人和与会人员名单
全校综合性会议议程、日程、主持人和与会校领导名单,由校办公室根据校党政主要领导意见进行安排与协调;各种业务会议,除安排分管校领导和必须出席的校领导外,一般不邀请其他校领导参加。各部门、单位出席人数应控制在最低限度,应选派最有代表性的人员出席,一般情况下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必同时出席同一个业务性、专题性会议。
(三)履行会议报批手续
由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全校业务性会议、专题性会议、承办的校外会议、需要安排在校外召开的会议,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由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各类规模较大的会议或者重要会议,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必要时报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需使用学校公共会议场所(包括:体育馆、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图书馆会议室与接待室、行政楼六楼会议室)的,应提前一周填写《z医科大学学术报告厅、体育馆使用申请单》,以便统筹安排,并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四)会议通知
学校党委和行政召开的会议及大型综合性会议,由校办公室根据会议决定或校领导指示负责会议通知;各类专题性、业务性会议,由负责组织的职能部门做好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含以下要素:会议内容、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和会议要求等。
校办公室每周一上午根据校领导安排,制定一周会议安排,未纳入一周安排的会议,一般不作临时安排。
(五)会场布置
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场布置,相关部门予以协助。会场布置包括:会标、主席台、会场座次、席卡、音响、多媒体投影、鲜花、茶水及分会场准备等,具体视会议的规模和重要程度而定。
大型会议、重要会议,会标及主席台领导或来宾座次方案,应提前与校办公室沟通。
校办公室要加强对大型会议、重要会议筹备与召开过程的指导与协调。
(六)会场服务
大型的重要会议,主办单位必须安排签到,内容重要且需要一段时间斟酌的材料,应提前两天发给会议代表;其它会议材料可在会前发放。
特别重要的会议还应制发会议证件,安排录音录像、摄影照相、新闻报道、合影留念、礼仪服务、安全保卫等。
(七)会后工作
会议组织部门和单位应根据会议精神,尽快将校领导和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整理成文稿,必要时草拟会议纪要,送校办公室按程序制文;重要会议,需将全套会议材料整理后送学校档案馆存档;会议的决议、决定,由会议组织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四、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应按要求出席会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必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请假,并在获准情况下,安排其他人员出席。
(二)出席会议的人员,一般应提前5-10分钟到达会场,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期间,应关闭移动电话或将其置于振动、静音状态,并不得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三)与会者发言必须提前做好准备,紧扣主题,重点突出,内容精炼。
(四)凡涉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按保密要求办事,妥善保管会议文件,需要退回的文件要及时退回。
(五)凡属学校部门在校内外召开的会议,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明确责任人。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4篇 中心学会议纪要管理办法
北中大学会议纪要管理办法
会议纪要是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的公文 ,是会后进一步部署安排工作、检查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为提高会议精神传达的准确性,做好会议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23年)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中大学会议纪要管理办法》。
一、会议纪要的分类
按照会议的性质分类,学校会议纪要主要包括校党委会议纪要、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务虚会议纪要、专门组织机构会议纪要、基层组织重要工作会议纪要、专题工作会议纪要等。
二、会议纪要的起草
(一)校党委会议纪要、校长办公会议纪要、校务虚会议纪要由党办校办负责起草;
(二)学校专门组织机构会议纪要由专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
(三)学校专题工作会议纪要由会议召集单位负责起草;
(四)其他会议纪要由会议召开单位负责起草。
三、会议纪要的要素
会议纪要主要由红色套头、文号、制文时间、签发人、标题、基本信息、正文、结尾、页码等要素组成。
1.红色套头。会议纪要红色套头格式为:“单位名称+会议纪要”或“单位名称+会议名称+会议纪要”。使用红色分隔线作为红色套头的底部。
2.文号。会议纪要的文号由年份、序号组成,使用阿拉伯数字全称标出。
3.制文时间。会议纪要制文时间是纪要印制成文的时间标注,可以在红色套头红色分隔线上方左侧体现,由年、月、日组成。
4.签发人。会议纪要的签发人是纪要的最终审核人,可以在红头套头红色分隔线上方右侧体现。纪要形成后,如需在一定范围内发送,则由责任领导签发后完成印发。
5.标题。会议纪要的标题主要有2种形式:一是“会议+纪要”;二是“关于+会议主题+纪要”。
6.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列席人等,可以简要罗列,亦可简明叙述。
7.正文。写明会议的主要精神或议定事项。是纪要的核心部分,体现会议的决议、决定、意见、措施、要求等等。
8.结尾。指对会议的总结、评价、倡议、希望或主持人的要求等等,撰写会议纪要时,根据实际情况,作为可选性内容。
9.页码。纪要页码顺序号。通常要标注页码。
四、会议纪要的格式
会议纪要的成文格式按照学校党发〔2012〕11号文件中转发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
五、会议纪要的形成时限
各类会议纪要应在会议结束的2天内完成。
六、会议纪要的印发
会议纪要形成后,如需在一定范围内印发,则按照公文发文处理流程办理后予以印发;如不需印发,则印制后做好存档工作。
七、会议纪要的存档
1.会议纪要在纪要起草单位存档。
2.存档单位每年应向校档案馆移交上一年度的会议纪要。
八、本办法由党办校办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5篇 会议室租赁管理办法规定
关于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1】
为方便学院各部门使用会议室,充分发挥学院办公室有效管理和协调的职能,特制定本办法,
请各部门参照执行。从即日起试行。
一般会议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一 、会前准备阶段:学院各部门在使用会议室前,须提前向院办预定并详细说明使用时间、会议室(大或小),需要进行设备调试的请提前半个小时,以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
二、会中服务阶段:开会时,如有任何需要,可与办公室取得联系。由办公室进行协调。
三、会后整理阶段:请各部门在用完会议室后,安排人员检查电源是否拔掉,桌椅是否摆放整齐(爱护公共环境,人人有责),随身带的物品是否拿好。以确保下个会议的顺利召开。
注:本办法解释权归院办,如有不妥之处,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或直接与院办联系,谢谢支持!
会议室纪律管理规定【2】
为了合理安排和利用会议室,提高会议的质量,体现联营体会议的严肃性,整顿会风,从而真正发挥会议的效能,特制定会议室纪律管理规定:
一、进入会议室必须着装整洁。
二、在会议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三、办会部门在使用会议室的过程中,必须爱护公物,保持会议室的整洁,用完后所有设备放置原位。不得擅自开关电器设备,以免损坏。
四、会议室内所使用设备、工具、办公用品未征得单位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会议室或作为他用。
五、会议室禁止吸烟,与会人员要讲究公共卫生。
六、与会人员需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离会,有事必须在会前向办会组织者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会议。
七、会议期间,凡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特殊情况须报告办会组织者)、不得开“小会”、不得看阅与会议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得干“私活”。
八、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集中精力开会,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手机、传呼机一律关闭或调为震动状态。
九、与议题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十、凡与会人员不得带小孩或无关人员参加会议。
十一、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不向会议无关人员谈论会议讨论情况。
综合管理部
二○**年九月
第6篇 某师范大学会议室管理办法
师范大学会议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楼会议室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障使用过程中设施的完好无损,更好地为学校的各类会议、学术活动等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楼会议室按照使用功能,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并进行管理。凡使用**楼会议室的部门和单位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楼会议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由学校委托相关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安排会议室专管员负责会议室的具体管理与维护,包括使用、资产、保洁等各项管理。会议室钥匙由会议室专管员负责专门保管和使用,不得借用。
第三条**楼会议室的使用须通过校园网登陆“会议室报告厅管理平台”(网址:*****)预订。若部门和单位活动与学校重要会议或活动冲突时,优先安排校级重要活动。物业服务公司在收到“会议室报告厅管理平台”会议室预订信息后,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审核。
第四条物业服务公司须做好会议室的清洁、卫生及会议室内设施安全运行的管理。禁止在会议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废纸、饮料瓶等。服务人员要随时检查会议室内的家具、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及时整理、清扫会议室、接待室,保持地面、墙面及设施的清洁;会前十分钟要开门、开窗、通风、送电,遇到炎热天气要提前开空调;会后及时清扫,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五条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和单位,要自觉维护室内整洁,不得乱贴乱挂,不得乱扔垃圾,不得踩踏翻越桌凳,不得随地吐痰;必须爱护并妥善保管室内各类设备设施;室内多媒体设施、音响、灯光等设备由物业服务部门安排专业人员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不得随意挪动或改变原有布置,若确实需要调整布置,须征得会议室专管员同意方能进行。
第六条物业服务公司须积极协助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会议室布置工作。会议用茶水(物业部门负责提供热水)、杯子、水果、花卉、横幅、仪器(除投影仪及话筒外的仪器)等由会议召集单位负责准备。会议室使用完后,使用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电源开关和门窗关好,并通知会议室专管员检查和锁门。会议室专管员应及时检查室内各类设备设施是否完好,一旦发现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并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第七条会议室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若发生设施和物品损坏或丢失,使用部门和单位必须立即报告会议室专管员,并负责赔偿或修复,否则,物业服务公司将不再接收该部门和单位的会议预订。若因物业服务公司在日常的管理和维护不到位,造成设施和物品损坏或丢失,则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全部赔偿或修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八条物业公司若因管理或保洁不到位,出现地面或墙面及桌椅等污损现象,但在管理部门提出后能积极并及时整改,将根据其整改情况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若在管理部门提出后不能及时整改,学校有权立即终止其该楼当年所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并在今后学校物业服务招标中不再邀请该物业公司参加。
第九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7篇 部门会议管理规定办法
机关单位会议制度1
为规范机关会议管理,充分发挥会议在领导决策、推动工作、传递信息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议效率,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以下是制度内容。
一、党组会议制度
依据本办《党组工作规则》执行。
二、主任办公会制度
1、会议人员由管理办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组成,秘书科长、负责主任秘书工作的同志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根据议题应参会的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主持,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二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部署全年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3)讨论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报告、工作汇报、请示以及印发的重要文件;
(4)讨论和审议有关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的相关管理办法、措施等;
(5)讨论研究管理办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财务支出事项;
(6)研究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考评和表彰、奖励等事项;
(7)临聘人员的吸收和辞退;
(8)研究讨论中心管理办行政、事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9)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的议题,由各科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
各科室如有需上会的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提出报告,经同意后,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将议题和有关材料送交秘书科汇总,报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编排议程。
5、各科室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情况、资料、数据要准确无误,要有自己的明确意见,一般不临时动议。
6、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科负责会务准备工作,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周例会制度
1、参会人员为管理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当月值班领导主持召开。
2、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周一上午9:30分为固定会议时间,遇有其他事项需要调整例会时间时,由值班领导确定,秘书科负责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点评机关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明确本周工作重点;
(2)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
(3)通报管理办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作出的重大决定;
(4)听取管理办阶段性(或专项工作检查、调研)情况汇报。
4、会议内容由各科室负责提供,秘书科负责汇总,报值班领导审定。
5、各科室提交会议传达、学习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文件、资料要及时提供,周工作报表必须于周五下午3点以前报秘书科汇总。
6、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准备,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明确的事项由各科负责落实,落实情况列入督查。
四、科务会制度
1、科务会由各科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科长主持;管理办分管领导参加所分管科室的科务会议,并根据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2、科务会每周召开二次,分别于周一上午周例会之后和周五上午召开,遇有其他工作不能按时召开,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调整。
3、科务会主要内容
(1)对管理办提出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工作目标明确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2)汇总本周完成的主要工作,提出下周工作重点;
(3)对本科完成工作情况进行逐一分析,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4)组织学习与科室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以及专业知识。
4、科务会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健全会务档案,重点工作要有案可查。
五、系统工作会议制度
1、系统工作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会议确定,管理办主任主持,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参加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是否参会;管理办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2、系统工作会议原则上半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的最后一周召开,年底结合总结表彰大会召开,遇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需要部署时,可临时增加。
3、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县(市、区)行政服务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汇报;
(2)听取县(市、区)对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4)总结上半年系统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4、会议议程由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各科室负责提供会议素材,秘书科汇总,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任审定后,由秘书科下发会议通知。
5、管理办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与保障工作。
六、总结表彰大会
1、总结表彰大会,由管理办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召开。
各县(市、区)分管领导、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市本级窗口单位领导、窗口首席代表、分中心负责人和管理办领导、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持,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到会作重要讲话。
2、会议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春节前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和部署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年度工作;
(2)表彰奖励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4)市政府领导讲话。
4、会议材料由管理办统一安排,各科室负责准备,分管领导负责把关,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
5、会务工作由秘书科牵头组织,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加强企业管理,更好地完成公司的统一目标,建立、健全有序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灵活性和规范工作行为,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全体员工
三、内容
第一条 会议种类
公司月度工作例会、公司周度工作例会、公司的季度会议、公司年度会议、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各部门月度工作例会、各部门周度工作例会、各部门每日工作例会。
第二条 会议具体安排
第三条 会议流程
1、会前准备:
包括议题、主持人、记录人、将要下发的文件、有准备发言,对会议进程的预测和对策。
议题:不要多于三个。
主持人: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不同层级会议)
记录人由主持人委派,即各部门文员,总经理会议有总经理秘书,行政例会有行政秘书。
将下发的文件要做到准确,有错误在会前要经过修改。
文件要按照与会人数复印,不要造成开会中途文件准备不全。
要预先考虑到保密程序。
2、会议通知:
根据会前准备拟定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名称、议题、时间、地点、参加人需带资料,以及通知发放方法和途径。
3、会议纪要
由记录人整理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只记决议,不记讨论过程,个别重要语句可记。
会议纪要一定要有执行人和完成时间。
会议纪要整理后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如果是连续性会议(如例会),会议上要总结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4、会议流程
第四条 会议管理
1、公司的重要会议由行政部负责计划、布置和管理,实施前必须考虑周详,确定方案,并制定出每个操作步骤,会议结束后,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及时清理会议室,使会议室保持整洁。
2、各类会议的与会人员应主动参与相关会议。
3、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
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须在会议前1天内通知行政部或各部门负责人。
5、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参加会议,须在会议前1小时内通知行政部或各部门负责人。
6、若无故3次不参加会议者,取消其参加会议的资格。
7、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以免影响决议实施。
8、与会人员按公司规定及时提交周工作报告、月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及考核报告,并纳入公司对各部门负责人及各级员工的绩效考核中。
9、各类会议均需要做出会议纪要。
第五条 附则
1、会议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实施。
2、会议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其他规章制度中如有与此相违背的条款,以此为标准,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3、生效日期: 20**年 月 日。
四、附件
1、附件一: 《周工作计划与总结工作考核表》 2、附件二: 《月(或季)工作计划与总结工作考核表》 3、附件三: 《周工作会议纪录表》 4、附件三: 《月工作会议记录表》
第8篇 区人民医院会议室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会议室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医院的各种会议室、学术报告厅等。
二、会议室由医院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学术厅由科教科负责管理。各科室使用会议室需提前与院办或科教科预约,告知会议名称、使用时间、人数等相关信息,以便统一安排。
三、遵照谁先预约谁优先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使用。
四、各使用科室要保持会议室整洁,爱护财产。
第9篇 医科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
明昆医科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明昆医科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议召开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三条 各单位应当将会议费纳入预算,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
第二章 会议分类、审批和规模
第四条 会议分类
学校会议分为三类:一是以学校名义召开的,要求学校各相关单位、部门、直属及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单位等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二是学校及校内各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校级以上的学术会议、研讨会议、工作会议;三是学校内部召开的各类工作会、学术会、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第五条 会议审批
第一、二类会议,组织单位应当在上一年度编制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会议召开前一个月,由组织单位填写《明昆医科大学会议申请单》(详见附件),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后根据工作性质由党办或校办统筹协调适时召开;第三类会议,学校层面的由党办、校办根据工作需要,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适时召开;各学院、部门层面的,由各学院、部门负责领导批准后适时召开。
如遇上级临时安排召开的第一、二类会议,应由组织单位填写《明昆医科大学会议申请单》,并落实经费来源,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后根据工作性质由党办或校办统筹协调适时召开。
第六条 会期和规模
第一类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参会人数一般不超过150人。第二类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参会人数根据会议内容确定。第三类会议,学校层面的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参会人数不超过150人;各学院、部门层面召开的会议,会期不得超过半天,人数不超过80人。
第一、二类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
第三章 会议形式及场所
第七条 改进会议形式,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能以文件、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传达或部署的,不召开会议。内容相近、时间靠近、参会人员相同的会议合并或接续召开。
第八条 学校各类会议原则上在学校召开,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
第四章 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支付
第九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
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参会驾驶员不安排食宿,发生的费用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
第十条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第一类会议
200
(按外地参会人员计算)
120
30
350
第二类会议
150
120
30
300
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会议主办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第三类会议,不单独核定综合定额费用,原则上不报销住宿、交通费用。其他费用直接在主办单位的运转费或专项经费中开支,餐费按学校工作餐管理规定处理,评审专家的评审费用按人事处专家评审费的标准发放。
第十一条 会议经费管理
会议费用实行预算管理。第一、二类会议,不论经费由学校专项安排还是单位从自己掌握的运转经费或其他经费中安排,办会单位都必须在每年年末申报下年度预算时单独申报会议费预算。会议费预算经批准后,方可报销费用。
会议费预算由校级专项安排的,费用实行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收回学校;会议费预算由各学院、部门从本学院、部门的运转经费或其他经费中自行安排的,费用实行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可调剂用于单位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各学院、部门常规业务工作或每年定期召开的会议,自行组织召开的以会代训培训班、座谈会、研讨会、表彰会等其他会议,学校一律不安排专项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第十三条 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就餐地点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计财处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 召开会议不得报销下列费用。
购买文件包、笔、笔记本、洗漱用品、纪念品、礼品、土特产的费用;摆放鲜花、植物、小食品、香烟及设置气球拱门、制作背景板、悬挂欢迎布标、安排茶歇的费用;会议举办地的参会代表住宿费用;因提高用餐、住宿标准产生的费用;超出规定人数的会议人员、超过会期产生的费用;参会代表洗衣、长途电话、游览、娱乐、健身费用;以保障会务为由,添置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用品产生的费用。
第十五条 第一、三类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学校各类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五章 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 监审处的主要职责
参与制定或修订学校会议费管理办法,负责对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学校党办、校办的主要职责
制定或修订会议费管理办法,负责对各单位会议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计财处的主要职责
参与制定或修订学校会议费管理办法;对会议费的支付结算实施动态监控;按规定对会议计划和会议费预算进行目标控制管理,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内部会议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按规定每年向上级部门报备并公示学校上一年度会议费开支情况,接受上级审计部门对学校会议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各学院、部门的主要职责
制定会议计划,申报会议费预算,加强对本单位会议费使用的内控管理,按规定报送会议年度计划和总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召开会议及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从承接会议的就餐地点提取现金及报销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严禁“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按照其他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未经批准召开会议的;
(二)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的;
(三)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的;
(四)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
(五)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的;
(六)其他违反本规定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学校纪委、监审处会同计财处等部门责令整改并追回资金,并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相应处分,如行为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举办的国际会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直属附属医院会议费管理规定,可结合本办法自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10篇 政务中心会议费管理办法
市政务服务中心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节约会议经费开支,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管理,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z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z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三条 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第四条 办(局)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应当报经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
第五条一般开到县(市)区的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0%以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需开到乡(镇)的会议,参会人员控制在200人以内,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0%以内。
第六条 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的定点饭店召开,按照政府采购协议价格结算费用。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办(局)会议场所。
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
参会人员以在城区内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城区外召开。
第八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
前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
第九条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在单位部门预算经费中列支。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
单位:元/人天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130 110 40 280
第十条 会议费由办(局)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不得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不得宴请与会人员,不得发放纪念品及物品。
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各类表彰会应以精神奖励为主,不得发放奖金或奖品。有国家政策规定需要发放奖金或奖品的,其奖励数额和标准,须报经市委或市政府批准。
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第十一条 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办公室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 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十三条 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办(局)内部公示,按规定要求公开的应向社会公开。
第十四条 每年2月底前,将办(局)上年度会议计划和执行情况(包括会议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等)报市财政局,并抄送市监察局。
第十五条 办公室负责编制办(局)年度会议计划和会议审批管理;负责安排会议预算并按规定管理、使用会议费,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内部会议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按规定报送会议年度报告,加强对办(局)会议费使用的内控管理。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计划外召开会议的;
(二)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的;
(三)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报销会议费的;
(四)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
(五)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追回资金,并经报批后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如行为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11篇 会议纪律管理办法
会议纪律管理办法【1】
为了合理安排和利用会议室,提高会议的质量,体现联营体会议的严肃性,整顿会风,从而真正发挥会议的效能,特制定会议室纪律管理办法:
一、进入会议室必须着装整洁。
二、在会议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三、办会部门在使用会议室的过程中,必须爱护公物,保持会议室的整洁,用完后所有设备放置原位。不得擅自开关电器设备,以免损坏。
四、会议室内所使用设备、工具、办公用品未征得单位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会议室或作为他用。
五、会议室禁止吸烟,与会人员要讲究公共卫生。
六、与会人员需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离会,有事必须在会前向办会组织者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会议。
七、会议期间,凡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特殊情况须报告办会组织者)、不得开“小会”、不得看阅与会议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得干“私活”。
八、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集中精力开会,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手机、传呼机一律关闭或调为震动状态。
九、与议题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十、凡与会人员不得带小孩或无关人员参加会议。
十一、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不向会议无关人员谈论会议讨论情况。
会议纪律规定【2】
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府系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对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务活动和会议纪律规定如下:
一、自治州人民政府日常召开的各类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州长办公会议和各类专题会议,各县市、各部门、各参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会议任务的完成。
二、州人民政府召开的全体会议,政府组成人员和列席单位的正职必须到会,因故需派副职到会的应事前向政府秘书长报告。常务会议、州长办公会议,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由正职或主管副职领导参加,代表本单位发表意见并贯彻落实会议确定事项。
州人民政府召开的常务会议,与会议内容有关的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应按时列席会议。严禁与会议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各部门、各单位应提前半天将参会人员名单报政府办公室,由会议工作人员汇总后,于会前报会议主持人。要求到会的领导不在家需由其他领导参加会议,以及参会领导需带助手的,均应提前同会议组织者联系。
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列席人员向秘书长请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中断参加会议处理其他事务。参加会议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由工作人员安排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入座。
四、出席、列席州人民政府会议人员的发言必须坚持时限,具体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不超过10分钟。
五、提交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州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凡涉及面广、需要协调的,会前应由分管副州长负责协调或委托分管的副秘书长协调,在各方面意见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再上会,并向会议如实汇报协调情况,以提高会议质量。
六、以州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州性各类会议,凡需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正职领导参加的,必须经自治州州长或常务副州长批准,具体由州人民政府秘书长负责把关。
由分管副州长召开的专业会议,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由主管领导参加。受分管副州长委托,由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或办公室召开的专业会议,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七、凡各县市、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召开的专业会议,一般不要邀请州领导出席。对涉及面广,确需州领导出席、讲话的会议,必须按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由主办单位提前七至十天提出具体方案,报州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各县市、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不要直接向州领导发送请柬、通知。
八、州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决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对会议确定需办理的事项,承办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负责,安排专人办理。办理结果须书面形式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政府,重要事项要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政府。
九、各县市、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举办的对内对外有较大影响的各类活动,需请州领导出席时,可请州人民政府一位分管领导同志出席,主办单位提前五至七天向州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报州长或常务副州长确定。邀请一律采用书面打印的邀请书。严禁一会多请,一事多请。
十、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集中精力开会,不得会客,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手机、传呼机一律关闭。
加强学习培训及会议纪律管理规定【3】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的整体素质,提高员工学习培训的质量,严格学习会议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参加某地行组织学习培训或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得迟到、早退,违者一次扣发岗位工资10元。
二、因公务不能参加者,须有分管行长签字的请假条,提前向某地行办公室备案,非公务请假一次扣除岗位工资20元。网点员工请假,须有网点主任批准的请假条,并经行级领导签字确认后,递交办公室备案,非公务请假一次扣除岗位工资20元。
三、未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发岗位工资50元。
四、某地行组织学习培训或会议期间,应保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会场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一经发现扣除岗位工资10元;损坏公共设施者,按原价进行赔偿。
五、参加某地行组织学习培训或会议人员要关闭通讯工具,保持会场内安静。如有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扰乱会场纪律者,会后要进行全行公示,并扣发岗位工资20元。
六、某地行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学习培训或会议期间的考勤和组织工作,负责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进行登记。
七、参加某地行会议人员要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某地行规定在网点召开的会议要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纪录,某地行办公室要对各单位及个人的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比。·
八、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建材城商场会议管理办法
装饰城商场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条 商场会议分为各部门内部例会、商场管理人员会议及商场全员大会,会议召开前须做好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内容并准备好有关的会议资料、文件;
第二条 组织召开各类会议,主持人应提前一天以上发出通知,以便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
第三条 会议出席者应准时到会,如因特殊原因确无法参加,应事先向组织者请假;
第四条 各类会议应坚持讲效益、开短会原则。发言者须做到言简意赅,既不讲题外话但又要畅所欲言,以使会议起到预期效果;
第五条 会议如需延期、合并或扩大出席对象,主持者应在作出变更决定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六条 参会人员应在会议召开前安排适当人员做好来访客人和来电记录,以便会后通知当事人处理。如无特殊情况,会议召开期间非参会人不得进入会场找人、谈事。如遇急事须参会人亲自处理时,应先征得会议召集者的允许,由其通知相关人员离开会场,尽量不影响会议进程与发言,保证会议正常进行;
第七条 形成决议、决定的会议要有文稿和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可借阅;
第八条 与会者需遵守会场纪律,在阐明自己观点的同时应尊重他人发言;
第九条 会场内参会者的bp机、手机应调至振动或暂时关闭,已保证会议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