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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监督管理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2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监督管理办法

第1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管理,提高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安全监察队伍建设,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是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质检部门),依法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分为a类(专业技术类),b类(管理类)。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以下简称安全监察员)的考核、管理及培训。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a类安全监察员的培训、考核以及管理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b类安全监察员的培训、考核以及管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监察员进行管理工作。

第四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每万台(套)特种设备应配备一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每2000台(套)特种设备应配备一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每1000台(套)特种设备应配备一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其中省、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a类安全监察员配备比例应不低于30%,低于30%时,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提出增加的要求。

第五条  各类安全监察员应当经过考核,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以下简称安全监察员证)。未取得安全监察员证,不得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第六条  安全监察员考核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安全监察业务知识、行风廉政建设知识。a类安全监察员还应按承压专业和机电专业分别考核专业知识。各类安全监察员考核大纲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

第七条  安全监察员职责:

(一)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规、规章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二)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行政处罚;

(三)参与制定或者审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四)参加特种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鉴定、评审工作;

(五)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履行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其中第(三)、(四)、(五)项工作应由a类安全监察员参加。

第八条  安全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

(二)不准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准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四)不准指定特种设备安装单位;

(五)不准替行政相对人说情、包庇和纵容违法行为;

(六)不准对行政相对人刁难和打击报复;

(七)不准擅自改变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八)不准私自处理罚没财物和样品。

第九条  申领安全监察员证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a类监察员:具有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工作、检验检测工作2年或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参加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不少于120学时;

b类监察员: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工作、检验检测工作1年或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管理工作2年以上,并参加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不少于50学时。

(一)在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公务员(含按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填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申请表一式2份,提供着制式服装免冠正面1寸彩色近照3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经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后,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盖章后1份留存,1份另附1张照片报国家质检总局。

第十一条安全监察员证有效期为四年。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在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请换证。

安全监察员在安全监察员证有效期内,应当参加不少于1次的安全监察知识更新培训。换证应当通过笔试考核。

第2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在现代化生产中占有很重要的地

摘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在现代化生产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本文分析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介绍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控的内容,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减少事故,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因为特种设备危险性较大,如果使用、管理不当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特种设备主要包括电梯、起重设备、场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数量多,分布广,涉及生产、生活诸方面,是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中广泛接触且不可缺少的设备设施。国家对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十分重视,制定了一些法规、标准,加强了监察管理,有效地降低了事故损失。但由于各类特种设备的数量急剧增长,在生产制造和使用运营中安全问题很严峻,重大事故隐患大量存在,伤亡事故与设备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地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生活。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和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一、全监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在特种设备维修和管理上存在严重的片面性,侧重于追究人员的操作责任,只抓“违章”而忽视了创造本质安全。没有开展预测工作,没有进行事前的系统安全评价,工作重点是处理已发生的事故,而忽略了从使用、维修阶段就开始抓安全。

2.没有明确的目标。凭经验处理特种设备的安全问题,心中无数,盲目性大。

3.必须尽快提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素质。

4.企业对特种设备监控、预防事故及减少事故损失的措施不够完善。“

二、企业安全监控工作的程序

1.强化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

首先,实现特种设备的普查登记。特种设备较多、管理状况较好的大型企业,由各单位主管设备的领导与企业签订责任书,并积极配合管理部门进行特种设备的申报和登记工作。普查中,应坚持普查登记和检验工作相结合;普查登记与隐患治理相结合;普查登记与人员培训相结合。

(1)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特种设备档案收集齐全完整。结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实际,制定相关档案管理规定,明确特种设备档案收集归档的基本内容;设备全套图样,安装和使用说明书,强度计算书,省或市劳动部门签发的使用证、检验报告和审批意见等收集齐全。为加强对特种设备档案的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还应按照相关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规定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装总体竣工验收。验收前,档案管理人员深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了解设备安装及设备实际分布情况,向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讲解档案归档要求。为保证档案资料搜集齐全、及时、完整,企业应坚持特种设备安装单位如果不移交全部档案资料,不予其验收决算。通过制度规范和经济约束,确保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2)明确管理职责,督导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档案管理。企业应明确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直接领导责任,并把特种设备的管理纳人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内容,明确规定,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有协助档案管理人员搞好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登记和保管好档案资料的责任。使用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在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注意将每台在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及时记录反馈设备运行情况。档案管理部门采取动态管理的方式,建立健全设备检修记录、改造记录、每年的检验鉴定记录等,以不断充实特种设备档案内容,实现档案资料与运转设备的真实对应,真正使特种设备档案为设备使用、检修提供准确依据。

(3)实施特殊管理,提高档案利用率。特种设备的档案在企业的管理经营中利用率很高。为方便利用,可将特种设备档案单独组卷、分类、编号,形成条目,系统排列。亦可将特种设备档案资料汇编《特种设备档案专题目录》,包含设备名称、安装地点、制造单位、出场编号、使用证号、保管地址等内容,并将目录下发给有关单位,供档案管理人员熟悉管理范围,加强安全检查工作,使广大技术人员利用档案资料,及时处理潜在隐患,提高运行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降低事故率,保持正常的生产秩序。

2.特种设备安全监测的措施

(1)加强设计、制造与安装环节的控制。首先设计上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目前国家对客运索道与大型游乐设施已实行设计审查制度,审查由国家认可的监督检验机构承担,审查通过后,方可投入正式的制造和安装。

生产制造特种设备的单位,在人员素质、加工设备、管理水平及质量控制等方面必须达到应有的条件。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制度,只有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制造。对生产制造的特种设备,必须出具制造质量证明,对其质量和安全负责。

此外,对试制特种设备,或者制造标准(或技术规程)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部件,必须经国家认可的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提供用户使用。

对某些特种设备,如电梯、客运索道及游乐设施等,安装是制造过程的延续,只有安装完毕,调试好并经过试运行后才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因此,安装环节很重要,从事安装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必须取得安装资格证书,方可从事安装业务。安装单位必须对其安装的特种设备的质量与安全负责。

(2)加强特种设备的使用与运行管理。加强对运行中特种设备的监测,掌握设备运行参数和性能变化,及早防范突发事故。

运行中的设备检查、监测和巡视的时间、范围、项目及具体要求主要有:

①观察主机设备仪表、仪器直接反映的参数,如压力、流量、速度、温度、温升、负荷、载重量、水位、电流、电压、功率因数、频率等的变化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有没有达到极值或最低值(如水位等)。

②对主机设备和重要附件进行巡视检查,注意有无异常声响、闪烁放电、泄漏、破损等。特别要重点检查安全附件,如锅炉的液位(水位)、蒸汽压力和安全阀是否正常,起重行车吊钩及大小车行走开关的接触及线路联锁的可靠程度,蒸汽机车的制动交刹车装置有无动作,电气接地接零是否良好,空压机气缸的压力表和安全阀以及发电机组的电压表、周波表、冷凝器真空压力及系统保护装置的完好状态和灵敏性等。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车间和主管部门,遇有紧急状况,随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如发现危及人身和有可能造成重大设备事故的情况,则立即停机。设备部门对重要的安全设施,应贮存型号规格相同、质量可靠的一定数量的备件,以备紧急状态下更换。

③做好特种设备的运行记录。对关键岗位的设备,要做到在生产中每隔一定时间对主机设备的运行参数作完整的记录,每班将设备状况、有无故障、检修内容全部记录在运行日记中,班班交接。同时,要求厂环保、安全、设备、总工办与设计部门认真准备防范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做好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果断、准确、迅速地将影响范围缩小到最低程度。

④积极组织开展状态监测,使设备现场管理和事故预防手段趋于科学化和现代化。

目前,大部分厂矿企业对特种设备的检查、监测还基本停留在利用人的目测、耳听上,因而影响了设备故障检测的效果。

对关键岗位的特种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可用超声波测厚仪对炉体受燃烧部位进行材料厚度测量;对压缩机械旋转设备和大容量电动机轴承振动部位,可用超声波测振仪进行高精度、高灵敏度的测振,以判别是否超过规程规定标准并确定损坏区域;对大中型供配电变压器和输配电设施,则可应用微机多功能状态监测装置对电力系统的过电流、接地、短路、重瓦斯、过负荷、功率因数等实施24h连续跟踪监测和故障报警,并可实现准确的故障跳闸;对于起吊装卸的行车、蒸汽机车等载重量大、机械运转频繁和三班制连续生产的特种设备,则可通过对其金属材料的无损探伤检查,判别重要部位机械零部件和材料的疲劳与损伤程度是否超过标准。

通过状态监测和诊断技术的应用,可及早发现特种设备技术参数的变化,准确判断故障发生的范围和时限,为制定抢修方案,防范事故的发生提供可靠依据。

(3)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原因表现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或者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对人为因素,应通过培训教育来纠正。对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包括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才会有保证。

(4)加强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多为频繁动作的机电设备,机械部件、电器元件的性能状况及各部件间的配合如何,直接影响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因此,对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本单位没有维修保养能力,则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为维修保养,例如,电梯的使用单位(宾馆、饭店、商业大厦等),可以委托专门从事电梯维修保养业务的单位为其维修保养。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第一,一定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第二,使用单位与维修保养单位一定要签订合同,明确维修保养质量和安全责任,要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况,一旦出现故障,应保证在限定的时间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使用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要有日常运行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以备查证。

(5)实行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制度。鉴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国家对其实行安全检验制度。其目的是从第三方(既不是制造者,也不是使用者)的立场,公平、公正地进行检验,以确保其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已颁布了电梯、施工升降机、厂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等监督检验规程。文件规定,检验工作由国家授权的监督检验机构承担,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实践证明,实施安全检验已发现许多设备隐患,避免了许多事故。

(6)加强特种设备的监察管理。鉴于特种设备安全的特殊性,国家政府部门对其应加大监察管理力度。我国《安全生产法》已界定了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督的关系。各有关部门应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

三、结束语

安全工作事关重大,关系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特种设备安全是整个安全生产工作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抓好企业的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唯有如此,才能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

第3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职责

1、 在主管院领导下 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2、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 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3、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4、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5、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7、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8、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9、 负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第4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细则

我公司于2008年19日接到关于《华阴市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示范市工作》通知后于19、20两日按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

示范市使用单位达标要求细则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结果汇报如下:

一、人员档案:我公司积极参加国家索道协会组织的培训及考核。现已有5人持有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资格证、有2人持有电工操作资格证、有7人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可满足索道运行的需要,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二、质量管理:我公司通过iso9001认证、有安全管理制度、索道技术管理制度,公司组织机构严格按照质量手册中的规定设置。

三、档案管理及安全技术:建立安装、重大维修档案,并有明确的档案记录。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查记录,我们每年接受国家索检中心的检验,每天对设备进行运行前检查、运行中巡检中、运行后检查,并有相应的检查记录。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我们有自动化安全保护停车系统。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我们有维修日志记录当天的维修项目。

四、各项制度:我公司设有《安全技术委员会》、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督工作,公司各岗位有“岗位职责”、“岗位规范”并有“主驱动操作规程”、“应急驱动操作规程”和“救护驱动操作规程”等 。

五、设备定期检验:我公司每年接受国家索检中心的年度检验,每三年接受国家索检中心的全面检验连续五年我们的检验合格率为100%,无任何整改项目。我们的维修日志记录当天的维修项目,运行日志记录当天的设备运行状况。

六、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我公司每年接受国家索检中心的年度检验,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换发合格证,在旧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国家索检中心提出换证申请,确保在旧证到期前拿到下期合格证;使用登记率100%。检验合格证挂在每位游客乘索的必经之路上;清晰、完整、无损,保证每位游客都能看到.

七、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我公司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设备故障应急、救援预案并每月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每季度举行一次救援演习,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并且有培训记录。

八、警示标志:我公司在上下站进站口处均设乘索须知,明确注明安全注意事项,在吊厢内部也帖有安全注意事项。上下站站房均用红线、栏杆划分出危险区域防止游客误入。每年与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规定每个人应负责的安全区域及应承担的责任。

九、维保状况:我公司每年对设备备件供应公司实行评定,对评定合格的合格供方的备件进行采购,并签有采购合同,并对其供应备件进行抽样检查,合格后入库;采购结束后将合同存档。对设备进行定期和预防性维修,维修完毕后维修人签字确认,相关负责人检查并签字。

十、监督(验收)检验:我公司所购买设备均带有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按规定进行安装,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有资格人员负责验收出据验收报告。

十一、设备使用现场管理:我公司属于服务行业 服务就是我们的产品,对待每一位客人我们都微笑迎接、以礼相待。设备运行我们创造了连续两个黄金周,今年清明、五一、端午0停车的运营佳绩。

我公司目前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无不合格项目,各项指标均符合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市使用单位达标要求细则的要求。

陕西华山三特索道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0日

第5篇 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则

1. 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起重机械产品或者部件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起重机械的超载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自行制造或者改造本单位使用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将设计或者改造的相关资料,报所在地监督检验机构审核通过,并报所在地区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以进行制造或者改造。

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 2年。

2. 电梯

电梯是服务于规定楼层的固定式升降设备。它具有一个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的或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导轨之间。轿厢尺寸与结构型式便于乘客出入或装卸货物。目前我们所称的电梯还包含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

电梯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电梯产品或者部件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驱动主机、控制柜、安全装置等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重要的安全部件,必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电梯的使用运行安全要求有:

(l) 设置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记录电梯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先进技术,降低事故率。

(2) 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加强日常维修保这

(3) 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和电梯司机均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4) 在便于接到报警信号的位置设立电梯管理人员的岗位,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砌而内排除设备内故障,解救乘客。

(5) 住宅电梯和病床电梯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不得以无司机状态运行。

(6) 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报救,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7) 电梯机械部分发生严重腐蚀、变形、裂纹等缺陷,电气控制系统紊乱,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应报废。

3. 厂内机动车辆

厂内机动车辆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厂内机动车辆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车辆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

新增厂内机动车辆的单位,要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由安全监察机构予以验收并发给安全检验合格证。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照《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等国家标准的要求,在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进行交通安全管理。

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收回牌照。

4. 客运索道

客运索道是利用架空绳索支撑和牵引客车运送乘客的一种机械运输设备。

对新建或者改建的客运索道实行设计审核制度。设计审核工作由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审查由国家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机构承担,审核通过后,方可以投入制造和施工。

客运索道安装工程竣工后,索道站必须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运营申请。由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合格并经国家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机构对客运索道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发给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以投入正式运营。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为3年。每年要进行一次年度检验。

索道站的负责人需保证客运索道的安全运营,要熟悉所管理的客运索道的安全技术知识,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能够上岗。

索道站必须建立救护组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本索道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营救装备与急救物品。必须制定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救援演习。当索道营运过程中出现意外事件或者发生事故时,能进行紧急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及时妥善地救援、救护乘客。

索道站必须按照《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的规定,对索道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5.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在公共场所中供大众娱乐用的机械、声光电设备和其他无动力设施。包括载人、高空、高速以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类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相关人员需培训后持证上岗。

对新建或者改建危险性较大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实行设计审核制度,设计审核工作由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审查由国家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机构承担,审核通过后,方可以投入正式制造和安装。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由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在用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使用与运营单位,在设施每日投入营运前,必须进行试运行和相应的安全检查。每次运行前,操作和服务人员必须及时向游客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运行中要注意游客动态,及时制止游客的危险行为,安全注意事项必须张贴在游客易于看到的明显位置上。

设施的所有者与运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标准配备适用的救护设施和满足需要数量的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监护或者救护人员。必须制定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救援演习。当出现意外事件或者发生事故时,能进行紧急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及时妥善地救援、救护乘客。

第6篇 特种设备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传达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指示、法规和标准,督促所在单位相关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在法人的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认真做好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检验要求,配合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转让、报废等工作。

五、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使用、维护、检验等)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管理,确保持证上岗,安全运转。

六、定期检查与排查特种设备的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定,应急预案的演练等工作;负责突发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八、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台账,负责特种设备的年检、统计、上报等。

第7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规范

一、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一)设置管理机构

1、管理机构。以企业(法人)内部管理文件形式,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注明机构人员的职务及联系电话。

2、机构管理结构图。将管理机构的人员用组织结构图表示,注明各管理人员之间的管理关系以及所管理的部门及设备。

(二)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及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1、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明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若安全生产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有加盖公章的企业任命书。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有加盖公章特种设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任命书应注明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及任期,任命的管理人员应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附劳动关系证明资料)。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证书方可上岗管理。管理人员必须与企业办理聘任手续并到质监部门备案。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1、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岗位培训教育部门安全职责和制度等。

2、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特种设备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包括:安全生产负责人岗位职责,特种设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等。

(二)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

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包括: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特种设备报检制度,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制度等。

(三)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根据特种设备种类以及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快开门压力容器操作规程等。

(四)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抢险装备和救援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援演练。

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及定期检验

(一)行政许可

1、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变更。特种设备停用、注销、过户、迁移、重新启用应到质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证书方可上岗操作。作业人员必须与企业办理聘任手续并到质监部门备案。

(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1、特种设备报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特种设备的检验日期可从检验报告、合格标志查看)。

2、特种设备报检要求。起重机械报检时,必须提供保养合同、有效的作业人员证件。

3、特种设备换证。特种设备检验合格后,携带使用证、检验合格标志、检验报告、保养合同、保养单位的保养资质到质监部门办理年审换证手续。

四、安全培训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基础上,必须在本单位内对特种设备作业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节能教育。做到有安全培训计划,有培训记录、有培训考核。

五、特种设相关记录

(一)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特种设备运行记录)

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别分别印制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将设备的使用状态记录在案。

(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包括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保养记录)

根据特种设备类别分别印制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对设备维护保养做好记录。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维护保养后,维护保养人员和用户应在保养单上签名,保养单至少一式二份,用户和维护保养单位各留一份存档。并且至少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三)特种设备检查记录

根据特种设备类别印制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包括日检、月检、年检记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记录在案。

(四)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印制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当特种设备出现运行故障和事故时,详细记录故障或事故出现的原因、解决方法等。

(五)定期检验整改记录

将每次定期检验主要存在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记录在案。

(六)锅炉房记录。锅炉房要设立六种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六、特种设备档案管理

(一)统一档案盒规格

特种设备的档案盒应统一规格。档案盒侧面应注明类别,盒内要附上档案目录。档案可参照下面方法分类:

(二)档案分类

1、文件法规类。将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文件统一存放。

2、综合管理类。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管理结构图、专职兼职安全管理员任命书、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责任承诺书等统一存放。

3、特种设备总台帐类。

使用帐本或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特种设备台帐进行管理,帐物相符,能方便索引到相应的档案信息。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设备分布情况。最好有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分布图。

2)特种设备台帐。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分类登记在册。包括:注册号、使用登记证号、电梯年审情况、定期检验情况等

3)安全附件管理台帐。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分类登记在册,并标明安全附件安装所在的设备。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相关的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登记在册,并注明作业人员所操作的特种设备。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类。将每年的培训计划、培训情况、考核情况作业人员证或复印件等资料统一存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应有使用单位的聘用记录并到质监局备案,证件在有效期内。

5、应急救援类。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演练情况资料统一归档。

6、技术档案类。以一台设备一个技术档案为原则(可用多个档案盒存放),将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使用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校验报告统一存放。

7、特种设备相关记录。特种设备记录每月归档整理一次,将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检查记录、特种设备交接班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统一存放。

七、特种设备现场

(一)现场设备与台帐相符

现场设备与设备台帐以及设备布置图相一致。

(二)悬挂使用登记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可使用复印件)应置于特种设备旁边。

(三)安全标志、标识的张贴

1、机电类合格标志。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验合格标志、应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起重机检验合格标志应张贴在该设备的电源控制箱的空白处;叉车的检验合格标志应张贴在叉车的显眼位置。

2、警示标志、安全注意事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警示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应置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3、禁用标志。特种设备停用后,应将设备的电源断开,在设备显眼的地方张贴“禁止使用”的标志。

4、压力管道标志。在压力管道显眼地方,应标明管道的介质名称及介质流向。

5、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标志。纳入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对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控工作的意见》范围管理的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应在设备明显位置,标注“重点监控特种设备”。

(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的张贴

将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张贴到相应的部门、工作岗位、特种设备使用场所。

(五)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1、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在校验有效期内,并灵敏可靠;特种设备在许可条件下使用,无异常情况出现。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随身携带副证以备检查),对设备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记录(查验设备运行记录),无违章作业现象。

(六)设备环境情况

设备环境整洁通畅,符合设备的使用要求。

第8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⒈熟悉和宣传贯彻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常识。

⒉编制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并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⒊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分层次、分类别地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⒋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根据本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⒌编制常规性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日常的特种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养,按时申报并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⒍根据规定,配合有关机构做好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汇总和统计工作。

第9篇 特种设备使用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1.设计和制造

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的特种设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未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实施安全认可证制度。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

(对锅炉制造厂的锅炉产品实行出厂监督检验制度。监督检验工作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行。锅炉制造厂应缴纳检验费。)

2.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

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特种设备监察机构申请资格认可,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担认可项目的业务。该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3.使用与管理

(1)注册登记制度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2)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安全技术性能,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使用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必须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

(4)报废制度

标准或技术规程中有寿命要求的特种设备或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的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5)应急救援预案

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特性建立相适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演练,对其可行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确保当事故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真正起作用,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10篇 电站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

电站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都属于特种设备。这些特种设备的工作条件恶劣(高温、高压)、部件复杂、数量繁多,容易发生故障和事故,是影响火力发电厂运行可靠性和经济性的决定性因素。在2003年全国火电300 mw机组非计划停运事故中,电站特种设备事故约占43.8%,所以,加强电站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极为重要。

1 电站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

1.1 电站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

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核心,而特种设备的档案是其安全使用管理的基础。因此,要做好以下工作:

(1) 建立健全在役特种设备台账,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2) 对损伤严重的部件或因寿命耗尽而更换的部件,要做好设备变更登记;

(3) 定期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进行校验、试验和检修,在安全附件更换或改进后要及时进行设备变更登记。

1.2 电站特种设备“持证上岗”管理

坚持特种设备安全“持证上岗”制,即“安全合格证”管理。

(1)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主动到当地(省级)特种设备监察管理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取得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对于这些人员要建立专门的个人技能培训档案和培训计划,确保特种设备人员持证上岗。在实际工作中,要规范特种设备人员的作业行为,增强其工作责任心,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1.3 电站特种设备的延寿焊接管理

由于电力工业的特点,电站设备、零部件的延寿维护、修复工作极为重要。根据以往的运行历史、对当前时刻可能发生失效的部件进行检测、分析、评定其剩余寿命,然后根据评定的结果更换寿命耗尽的部件、修复其损伤的部位,使机组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这些措施称之为延寿维护措施。多年来,我国电站焊接工作者曾成功地修复了汽包、集箱、压力管道等重要部件,为电站延寿焊接积累了经验。随着大容量老旧机组和调峰机组数量的增多,延寿焊接工作的规模也将随之增大。电站特种设备的延寿焊接管理必须引起电力生产部门的大力关注。

1.4 电站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管理

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电力行业技术标准,做好特种设备强制性定期安全检验,同时还要结合自己设备的特点和同类型设备故障档案,确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的重点。通过定期安全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并延长特种设备的使用寿命。

1.5 电站特种设备的运行监控管理

电站特种设备的监察和控制是设备能否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而无损诊断技术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

(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评估技术和无损诊断技术,例如管道内壁氧化皮超声波测试技术和金属磁记忆技术,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

(2) 为了防止锅炉受热面爆管和炉外管道泄漏,可加装蒸汽泄漏声纳报警装置,一旦发生蒸汽泄漏,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导致设备严重受损。

(3) 对于锅炉锅筒、厚壁蒸汽管道等重要部件的超标缺陷,由于设备原因,现场无法进行消缺处理时,可加装声发射装置,监督缺陷发展情况。实际工作中,把声发射技术与温度监测、振动监测等结合起来,能全面反映特种设备的运行状态,为实现状态检修提供有力的手段。

1.6 电站特种设备的缺陷、事故管理

(1) 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电站特种设备缺陷、事故进行定期分析,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2) 加强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故障、事故统计与分析。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使电站特种设备的可靠性逐步提高。

(3) 加强同类型特种设备故障现象、故障机理和故障诊断的交流,并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数据库,建立专业分析技术档案。

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的实施与成效

2.1 电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的实施

(1) 逐步健全了特种设备档案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个人技能培训档案。在检修过程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检修管理,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变更登记制度。

(2) 采用先进的内壁氧化皮超声波测试技术,先后对1,2号锅炉高温受热面管的剩余寿命进行了计算。在此基础上,通过取样管高温力学性能试验和金相分析,确定金属组织老化和损伤情况,并且做出了剩余寿命的综合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对锅炉高温受热面进行了“再设计”,并提出了焊接延寿维修措施。对锅炉的高温受热面损伤严重的管段采用焊接的方法进行更换,保留损伤轻微的高温受热面管段。在全面实施电站焊接延寿管理后,特种设备的可靠性逐步得到提高。

(3) 针对锅炉、压力管道管座角焊缝的应力集中问题,上安电厂在河北南网率先采用先进的磁记忆检测技术对管座角焊缝的应力集中问题进行延寿技术处理,消除了设备隐患,保证了机组安全运行。

(4) 针对蒸汽管道爆漏问题,上安电厂先后加装了蒸汽泄漏声纳报警装置,避免事故扩大,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2.2 电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的成效

通过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上安电厂特种设备的非计划停运次数逐年下降,由2001年的18次故障降至2004年的5次,特种设备的可靠性逐年提高。

第11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总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山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审批颁发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总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组织制订审批公司特种设备分管领导、管理部门、有关车间、班组及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制。

3、组织建立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体系,明确分管领导,建立或指定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投入,兑现特种设备安全奖惩。

4、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相关车间、班组,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抓好生产同时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5、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特种设备技术岗位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二)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要求,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等。依法管理特种设备安全,为主要领导当好参谋。

2、全面负责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建立起本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的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3、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向职工代表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5、组织审定本企业特种设备选购计划、定期报检及检验计划、修理或改造方案、淘汰更新计划和特种设备转让事项,并督促检查其执行、完成情况。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工况,了解、掌握本企业特种设备技术状况,督促解决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每月组织对所有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

7、协调企业内部各生产使用与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有关车间和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及时解决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不断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

9、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对特种设备事故,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拿出事故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处理到位。

10、审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格和有关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上报统计报表。

11、负责组织领导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检查评比,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先进、批语落后,做到奖罚分明。

(三)动力设备部门(机修车间)职责

1、在总经理和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企业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

2、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企业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制度等,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按章办事。

3、编制特种设备选购计划,组织新设备进厂验收检查,选择安装单位,验收安装质量参,加试车等工作。

4、参与编制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工艺生产部门制定生产操作规程。

5、编制特种设备报检、检验、维修、保养等计划,并具体落实实施,检查或参与安全附件的校验工作。

6、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做到及时消除;对需要监控使用的,一定要制订监控措施;设备需修理时,应由相应资质的安装维保单位进行消除设备缺陷。

7、对特种设备的安装、日常检查、检验、改造、大修、维保等环节,做好资料的记录、收集、汇总、移交工作。

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配合安技部门及时做好设备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安全保卫部门职责

1、熟悉并执行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制度等,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违章行为。

2、制定相关人员职责,操作人员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3、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的注册登记、建卡、建档工作,并将注册标志粘贴(悬挂)在显著位置。

5、及时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编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考核计划,并积极参与实施。

7、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8、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

9、参与组织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

10、负责建立、管理特种设备台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花名册,收集特种设备各种技术资料、文件和各种原始记录等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并做好有关统计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11、组织紧急救援预案演习。

(五)政工人事部门职责

1、学习熟悉国家有关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考核规定,根据本企业生产实际需要,编制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2、建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换证考试。

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率过到100%。

(六)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分厂、车间)负责人职责

1、组织本部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制定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制订出加强使用管理、维护检修等有效措施,不断改善使用管理状况。

2、在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抓好本部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参与监督本部门使用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修理与改造、质量验收工作,积极组织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停车、卸料、置换、清扫等工作,及时安排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检校工作。

4、对特种设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随时了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状况,制定和落实消除特种设备接口密封部位的跑、冒、滴、漏的措施,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完好率。

5、协助有关部门编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并积极参与实施。

6、经常教育督促本部门有关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严禁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和不合理使用,对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与有关部门共同落实整改。

7、组织安排好本部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并经常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感。

8、督促本部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危及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行为及时加以制止并提出批语和处理意见。

9、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特种设备停用保养工作,保证停用特种设备能够处于良好的状态。

10、经常查看特种设备注册铭牌悬挂情况,防止丢失和损坏。

11、不得安排无证操作人员独立上岗操作特种设备。

12、对特种设备事故应及时上报,配合调查、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七)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3、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可靠性、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特种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8、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9、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第12篇 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如下场所:

2.1凡以本公司名义申请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基地;

2.2公司使用特种设备的生产基地,

2.3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包括施工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的项目现场。

3、编制依据

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6月1日

3.2《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6月29日

3.3《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年6月1日

4、术语和定义

4.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2特种设备的生产--含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3 起重机械--垂直升降,或垂直升降并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吨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0吨,且起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米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4 压力容器--指盛装气体或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 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 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摄氏60 0c液体的气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5 压力管道--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 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 的管道。《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6 气瓶--常温下(-400c~ 600c)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表压)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 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 0c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4.7 本质安全--通过机械的设计者,在设计阶段采取措施来消除隐患的一种实现机械安全方法。

5、管理规定

5.1 特种设备的生产

5.1.1 特种设备的生产许可和安全认可

5.1.1.1特种设备的生产许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

5.1.1.2特种设备的安全认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由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

5.1.1.3特种设备的生产应遵守特种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认可证制度,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的部门和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

5.1.1.4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使用应符合使用要求,特种设备关键部件的生产不得分包给未取得生产资质的单位。

5.1.1.5公司合同中的特种设备供货,不得与未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分包方签约或者供货。

5.1.2特种设备生产要求

5.1.2.1 特种设备生产应符合本规定3,以及其它的法规要求。

5.1.2.2 在特种设备的设计阶段应考虑该产品的本质安全。

5.1.2.3 特种设备生产过程应该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1:2000)要求控制和建立如下文件:

a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b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等管理文件;

c生产全过程的策划和质量控制文件;

d列出重点控制的关键部件清单,以及对其进行控制的加工工艺作业指导文件;

e检验、验收,以及其它质量保证文件;

f关键材料、关键部件、关键试验等的质量记录;

g产品出厂时以及具有可追溯力的档案资料。

5.1.2.4 特种设备的出厂和交付应按照国家法规要求:

a进行必要的试验;

b提供相应的随机文件;

c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2 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5.2.1 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5.2.2使用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必须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5.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法规要求,经权威部门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5.2.4 使用单位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5.2.5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5.3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5.1.1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由国家设置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5.1.2 公司系统对特种设备的监管

5.1.1.1 公司经营计划部负责公司系统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安全监督。

5.1.1.2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资格的,应填写《特种设备生产资格备案表》,并在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5.1.1.3 公司及所属涉及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的部门和单位应:

a识别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过程存在的危险源,并评价其风险;

b针对危险源制定和落实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c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培训或演练;

d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e在《季度安全质量季报》中报告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的情况。

5.1.1.4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所属部门和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5.4对施工供方特种设备使用的监督

5.4.1专业部门负责对施工供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

5.4.2 监督内容包括:

a特种设备在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的注册登记;

b现场安装验收合格;

c特种设备的定期年检;

d特种设备的档案资料;

e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书的有效行;

f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查;

g日常维护、检修的监督、检查;

h法规要求的其它内容。

5.4.3 对施工供方特种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应建立记录。

5.5 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事故处理

5.5.1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在12小时之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5.5.2 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未遂事故(事件),应在10天(日历日)之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5.5.3 无论是事故还是未遂事故都应追查发生的原因,查找和消除安全和质量隐患。

5.5.4 无论是事故还是未遂事故,均应在处理后向公司主管部门提交处理报告。

5.5.5 其它事故处理要求执行国家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6 记录表格

特种设备制造基地备案表

文件编写:经营计划部

文件审核

文件批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监督管理办法(十二篇)

第一条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管理,提高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安全监察队伍建设,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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