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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介绍(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5 查看人数:41

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介绍

第1篇 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介绍

通风管理

1、工作面风量按措施要求由通风工区进行调整并定期检测,风速不宜过大,保证做到既能有效排放瓦斯,又不会造成煤尘飞扬。

2、工作面风流中各种有害气体浓度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工作面温度不得超过26℃。

4、进入采区的所有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经过风门必须做到“过一道,关一道”,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更不得撞坏。

5、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检,严禁空班漏检,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

6、巷道扩散通风不大于5m,否则进入施工前要检查瓦斯,且必须采用局扇通风。

第2篇 通风及瓦斯安全管理措施

1、必须按掘进装备系统化一类标准,安设“三专两闭锁”,安设瓦斯断电仪,设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实现不间断供风,。

2、风筒应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严禁超过5m,风筒出风口风量不得低于计算风量。工作面要存有4m、6m、的风筒短节,以保证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不超限。

3、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挂牌管理,任何人不准随意停开风机。

4、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5、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6、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co2浓度不超过1.5%时且符合以上开启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7、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co2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或co2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严格落实以下几项安全措施:

1)、排放瓦斯由班组长组织瓦斯检查员、机电检修工、通风工共同完成,班组长负领导责任,机电检修工负责局扇运行和停送电的管理,通风工负责完成控制风流的任务。

2)、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不超过0.8%和co2浓度都不得超过1.5%。

3)、工作面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

4)、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co2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定排瓦斯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5)、因瓦斯浓度超限而切断电源的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经瓦检员检查核准,方可人工复电。

8、风筒应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5m,风筒出风口风量不得低于计算风量。

9、风筒必须逢环必挂,有破必补,而且吊挂时要做到靠帮靠顶平直,不得挤压和破坏风筒。风筒接头要顺接,使用双反边,并且用铁丝在中间捆紧,做到牢固可靠,防止脱节。要有专人经常检查风筒吊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发现矿车擦风筒要及时处理,必要时进行落道或串棚。

11、禁止任何人进入无风或打有栏杆挂有警示标志的巷道内,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严禁使用风镐落煤。

12、1109车场的两道正反向风门必须经常关闭,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在行人和过车时必须过一道风门关闭后再打开另一道风门。反向风门应常闭,掘进工作面放炮或发现异常情况需要撤人时,最后一个撤出的人必须将反向风门关闭(由班组长和瓦检员负责落实),两道正向风门装闭锁设施。

第3篇 采区水仓通风的安全管理措施

采区水泵房主副水仓采用封闭式设计,即水泵房硐室通过配水井与水仓直接相连,主副水仓同时满仓时不能实现全负压通风,给采区水仓的检查与清挖带来一定安全隐患。

为了保证采区水泵房主副水仓通风系统与清淤工作的安全,特制订本措施。

一、通风管理

采区水泵房投入运行后,主副水仓蓄水采用单仓蓄水的形式,根据水仓淤积情况交替使用,主副水仓采用预埋管与采区水泵房连通,保持水仓全风压通风。

通风科测风员每旬对采区水仓风速、风量进行测定并保证风速、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井下发生停风时,采区水泵房司机要及时停止水泵运行,关好水仓防水闸门撤至地点,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二、 瓦斯管理

瓦斯员每班对主副水仓进行瓦斯巡回检查,并公布瓦斯。

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在主副水仓清淤时,如发现瓦斯浓度达0.5%,立即停止作业向调度室汇报,由通风科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三、防灭火管理

一旦采区水仓出现火灾,人员应设法扑救,并组织其他人员撤离,切断采区水仓等其他受威胁区域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四、安全管理

主副水仓的沉淀池前五米,设栅栏门,揭示警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五、施工管理

机运一队定期清挖水仓时,需向调度室、通风科提出施工申请,经审查统一后方可进行作业。

六、其他

对于采区水泵房水仓日常安全管理未述及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第4篇 井通风设施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矿井通风设施是矿井构成通风系统的一部份(包括风门、密闭、风桥、调节风窗等),它是保证矿井从进风至回风的全部线路和行人安全畅通而设置的通风构筑物。为了加强通风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制定以下通风设施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1、矿井应尽可能采用并联通风系统,并使各条风路的阻力接近相等。在通风系统中尽量少设置风门、风桥、调节风窗等通风构筑物,以减少漏风和风阻。

2、通风设施的位置应设在顶板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并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通风设施的措施必须按“通风设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通风设施竣工后,要组织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合格。

4、风门(墙垛砌筑与密闭相同)作为设在不允许风流通过,但需行人或行车的巷道内,其结构要求严密、漏风量少。

5、构筑的风门不得少于两道,并装有正反向风门。正向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且风门之间进行联锁,保证不能同时打开,行人的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6、风门墙垛用不燃砖(石)材料彻筑;墙垛周边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2m,要见硬顶硬帮,并与煤岩接实严密(抹有0.2m的裙边)不漏风。

7、风门前后各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淤泥和积水等;有积水时要设反水池或u形反水管导水。

8、采空区、旧巷(盲巷)、火区以及进回风大巷之间的联巷等,都必须设密闭,以防止风流短路引起自然发火或有害气体扩散等。

9、永久密闭墙要用砖(石)材料建筑,接实严密,墙无裂缝,无漏风,墙体厚度0.3m—0.5m以上。

10、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不得与密闭内的连通。密闭周边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3m(掏槽时不准放炮,只能用锤、钎、镐施工),周边要抹有不小于0.2的裙边。

11、每道密闭前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游泥和积水等。如有积水或流水时,应装设u形管或反水池放水。

12、每道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及牌板,统一编号,并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明位置关系。

13、在进风巷与回风巷平面相遇地点,必须设置风桥,构成立体交叉风路,使进风与回风分开,互不相混。要视所需通过的风量大小及服务年限合理设置相应的风桥和断面。

14、各类风桥除要用不燃性材料构建外,风桥中不准安设风门,但必须有0.8m2以上的通风空间以满足危急时过人。

15、风桥在使用过程中要符合漏风率不大于2%,通风阻力在150pa以内,风速小于10m/s。

16、在风网中若一个风路的风量不足,而另一个风路的风量有余,则应安设风窗调节,达到需风量的调配。调节风窗应设在风门或风墙上方,利用可调节面积的小窗口达到风量调节。保证生产安全。

17、通风设施要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清楚,现场实行挂牌管理。要做好通风设施的日常检查,重点是风门和密闭墙的检查,发现漏风严重或瓦斯等有害气体变化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8、做好矿井测风,掌握配风数据及风速情况;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的需要随时测风,检查工作面风量、风速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必要的调节;掘进巷道贯通时及时做好通风设施和风量的调整。

第5篇 通风系统管理技术措施

1.0102102综采工作面设计风量为2437m3/min,在该工作面正式生产前进行矿井通风系统调整,确保工作面实际配风量满足设计要求。

2.该工作面按照重点瓦斯管理区进行管理,测风员每三天对工作面风量进行一次测定,保证工作面风量、风速满足要求,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3.综采队加强对工作面上、下出口及两巷维护,确保巷道通风断面不小于巷道2/3设计断面积。

4.健全通风设施检查、维护、使用管理制度;井下所有在用风门必须全部实现闭锁,装设开关传感器及声光语音报警装置,地面机房实施监控,设置反向风门(自动风门除外)。

5.通风一队加强通风设施日常管理,按规定要求对井下010202辅助运输通路、1665辅助运输通路,010201回撤通路、南四底大巷等地点的自动风门每天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对其他地点的风门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对井下各地点的调量窗、挡风墙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维护,保证通风设施完好使用。

6.0102102综采工作面回采后,加强山顶地表裂隙的充填,减小外部漏风对综采工作面通风系统的影响。

第6篇 春节放假期间局部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公司放假安排,为保证井下局部通风安全,经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领导共同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局部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望各单位在放假期间(1月25日至1月30日)严格按以下措施执行,其它时间按正常局部通风管理执行。

一、放假前最后一班,各局部通风工作面派专人检查风筒对接、吊挂情况,保证风筒对接严密、吊挂牢固可靠,风筒必须接至距迎头不大于5米处,瓦斯探头严格按相应作业规程要求吊挂。

二、放假前最后一班班末,切断局部通风工作面出风口至迎头范围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并立即挂上停电牌,禁止任何人复电。

三、切断电源后,在出风口挡挂金属网,禁止人员进入。

四、放假期间,瓦斯员按检查区域范围负责该区域内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的巡视工作,发现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做好相应记录,并指定瓦斯员在局部通风机开关上挂停电牌,严禁任何人复电通风。

五、瓦斯员按检查区域范围,在各局部通风工作面出风口检查瓦斯,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重点检查,出现瓦斯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做好相应记录。

六、放假期间,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风机,即风机正常运转时,严禁停风机;风机停止运转时,严禁随意开风机,需请示调度室。

七、复工时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任何局部通风工作面,瓦斯员、安监员不在现场,严禁复电复工。

(二)复工前的确认、瓦斯排放工作由当天公司值班领导负责监督落实。调度室负责向当天公司值班领导提供放假期间井下局部通风机不正常运转情况,值班领导根据提供情况重点监督局部通风不正常工作面的瓦斯排放工作。

(三)放假期间局部通风正常的工作面,由瓦斯员携带瓦斯检测仪等仪器和现场班长共同进入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确认工作面迎头至出风口范围瓦斯、一氧化碳、氧气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等都符合规程要求后,现场班长方可通知送电复工。

(四)放假期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工作面,要严格按以下方法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1、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队具体负责,并派负责瓦斯、通风的管理人员到现场统一指挥。安质科派安监员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负责截人和回风流中的断电工作,并派管理人员到现场协助通风队排放瓦斯。

2、排放前,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停止作业,所有通往此范围的巷道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或设专人警戒(专人警戒位置要在新鲜风流中)禁止与处理瓦斯无关人员进入。 排放瓦斯前的切断电源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并在变电硐室设专人看管。

3、排放瓦斯之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供电没备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0.5%,确保局扇不发生循环风时,才可进行排放瓦斯。并在出风口吊挂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4、以上所有工作完成后,在出风口处断开风筒,启动风机,将风筒对接不大于三分之一往里供风,由瓦检员在出风口处检测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当两者浓度均不超过1.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中规定,并且稳定20分钟后,可将风筒口对口范围扩大到二分之一,然后按同样方法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将风筒全部对接,达要求并稳定30分钟后,方可由瓦检员和现场班长两人共同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确认工作面迎头至出风口范围瓦斯、一氧化碳、氧气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等都符合规程要求后,由班长安排电工打开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开关盖进行瓦斯检查,确认没问题后,班长方可通知送电复工。

5、按上述4方法排放瓦斯时,出口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中规定时,立即缩小风筒对接减少往里供风量,如采用该方法上述气体浓度还超过规定时,应立即停止供风,由瓦检员(携带相应仪器)和班长两人前后相距5米,从外口开始进入检查气体浓度,每次检查10米范围,当该10米范围氧气浓度不低于18%、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中规定时,断开该10米范围处的风筒,按上述4方法进行排放,稳定5分钟后依次每10米一个循环按同样方法进行排放。

6、瓦检员(携带相应仪器)和班长按上述5要求进入检查气体浓度,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8%或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中规定时,应立即停止检查并撤出停风区域,汇报公司值班领导,请求矿山救护队负责排放。

7、其它严格执行《一通三防十五项管理制度》中“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的相应要求。

八、开掘单位管技人员、通风队管技人员、通风队瓦检员、调度室调度员、复工当天值班领导等要求认真学习本措施,复工当班班前会认真贯彻到各开掘单位职工,并由安质科监督落实。

九、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及公司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技术科

2009.1.13

第7篇 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矿各科室、部门:

为加强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的管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现针对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请生产部门认真组织采煤员工认真学习,按此执行,并请各科室部门认真督促,安全通风部门认真监管。

一、采煤工作面管理

1、采煤工作面上、下风口必须畅通,严禁机械设备横放风口,阻塞通风。

2、采煤工作面上、下风口宽度不得小于2.4m,不得超过3.2m,高度不得低于0.65m,且工作面上、下风口20m范围内遇顶板破碎,柱距不得大于0.9m。

3、采煤工作面严格执行π梁支护,严禁“和尚”顶子,π梁两端头一端指向煤壁,一端指向采空区,严禁指向两川口。

4、工作面必须做到“三直”、“一宽”、“一净”、“两畅通”。

三直:煤壁直、溜子直、支柱直。

一宽:工作面最大宽度3.20m,最小宽度2.40m。

一净:工作面,风巷内流砂,流炭收净。

两畅通:工作面上、下风口畅通。

5、工作面两风口遇放顶时,放顶段必须使用铰接梁或工钢支护,严禁铁木混掺。

6、机窝放炮,除严格执行放炮管理规定外,炮眼深度不得小于0.60m,每孔装药不能大于1/2筒炸药,炮泥必须装满填实,严禁放巴炮、糊炮,凡因放炮崩倒,崩斜的支柱、风障,导风管必须及时恢复。

7、放炮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8、回风巷内的超前支护必须随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及时回撤,未及时回撤导致尾巷不能及时封闭,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丢失支柱必须经矿带班领导或现场安全员确认。

9、工作面上、下风口的工作面内必须砌筑宽度不小于1.50m的砂墙,且封棚塞紧、砂块不够时,可用砂袋、碹块,确保进风不进入采空区,不进入回风尾巷。

10、对拉工作面两机头错距不大于5m。

11、机头、机尾压机支柱严禁使用液压支柱掺设。

二、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管理

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是指对拉采面后一机头与运输巷溜子尾轮不超6m的巷道。

1、进风巷尾巷超6m,必须及时回撤运输巷溜子设备以及此巷道内的支护材料,并按以下办法对尾巷进行处理。

(1)有风进入尾巷:用砂块、碹块、砖块或砂袋对尾巷进行全面封闭确保进风不进入尾巷。

(2)无风进入尾巷:尾巷密闭前瓦斯浓度不超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1.5%,可设置移动栅栏,在移动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设风障,将尾巷封闭,并随每次设备回撤辗动。

2、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每班进行三次瓦斯检查。

3、采煤小组作业时,在运输巷溜子尾轮上方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邦不小于200mm处吊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4、进风尾巷段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限时,上、下工作面和运输巷溜子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三、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报废风巷》的管理

报废风巷:是指随采随丢,不为下一步开采服务的巷道。

1、报废风巷必须随工作面推进,以采煤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为界,对风巷进行全断面封闭,严禁采空区瓦斯进入采煤回风巷。

2、封闭材料为砂块、砂块不足时可采用砖块,碹块或砂袋砌筑,对回风巷进行全断面封闭,且封棚塞紧,密闭墙沿回风巷倾斜砌筑,避免隅角瓦斯积聚。

3、密闭内无瓦斯进入回风巷,密闭前0.5m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可在密闭前设置活动栅栏,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风障将尾巷封闭,并随工作面推进辗动。瓦斯超限采用风障,导风管不能处理时,必须对巷道全断面封闭一次,以此类推。

4、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进行每班三次的瓦斯检查。

5、栅栏或密闭处瓦斯超限达到1%时,工作面溜子停止运行,20m范围内停止打眼放炮,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四、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共用风巷》的管理

采煤工作面共用风巷:是指随采随护,为下一步开采继续服务的巷道。

1、采煤工作面下风口工作面内砌砂墙或碹块,必须砌进工作面大于0.3m处,避免采空区垮落时顶板压力堆垮共用风巷,为下一步护巷增大投入。

2、采煤工作面下风口采用碹块支护时,碹块间距不大于1.2m,碹块间必须用砂块封堵严密,且封棚塞紧,避免采空区瓦斯进入回风巷。

3、共用风巷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回风巷内瓦斯不超限,以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在风巷内设置活动栅栏,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风障将巷道全面封闭,并随工作面推进辗动。

②风巷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可在回风巷中设置永久挡风帘,必要时砌筑砂墙或砖墙将巷道全断面封闭。

4、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每班进行三次瓦斯检查。

五、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

1、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2、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流,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及其进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流,进行处理。

4、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6、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规定

①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

采煤工作机头:进风尾巷,工作面,隅角,回风

②检查次数:瓦斯每班3次,二氧化碳2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煤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由矿安全部门决定。

7、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生产现场手上交按班,严禁“漏检”、“假检”。

六、采煤工作面安全监控设备安装设置管理

1、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应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2、采煤工作面隅角,工作面,回风应该设置甲烷传感器。

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

4、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按规定。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工作面煤壁5-10m处理,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隅角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隅角内,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回风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处,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处,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0.0024%,温度传感器报警浓度30c。

七、隅角瓦斯处理方法

1、风障引导风流法:在采煤工作面内沿煤壁或出口斜牵一风障至隅角,把风流引向隅角将瓦斯冲淡。

2、风筒(管)导风法:在采煤工作面内沿煤壁设置风筒(管)至隅角,把风流引向隅角将瓦斯冲淡。

3、将硬质风筒设置在密闭或栅栏内,将瓦斯引入采区回风巷。

八、责任划分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尾巷的密闭、栅栏、风障由采煤队负责砌筑设置,安全员、瓦斯员共同协助管理。安监科、通风科全面监管。

2、采煤工作面监测监控各类传感器由机电科负责安设,并按规定调效、现场安全员、瓦斯员监管。

3、对瓦斯超限区域内的风障、栅栏等设施损坏的恢复,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严禁违章作业。

四川弘鑫矿业有限公司荣县新胜煤矿总工办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抄报:矿长、副矿长

第8篇 x庄煤业回风立井瓦斯抽放管路安装期间矿井通风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扇工作方式为抽出式,矿井总回风量为6520m3∕min,回风井安装两台同等能力的fbcdz-no26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功率2×185kw,2023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确定为高瓦斯矿井,需安装瓦斯抽采系统。现井下瓦斯抽采管路已安装完毕,需从风井延接抽采管路至抽放泵站,施工期间需将主扇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为了保证施工期间通风安全管理,制定本措施:

一、成立临时指挥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部门负责人: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兼办公室主任。

二、主扇风机调整ⅰ级电机运行状态

矿井目前回风立井风速为8.6m/s,为确保瓦斯抽采管路施工安全,需降低回风立井风速,经矿研究决定将主扇定为ⅰ级电机运行。

三、主扇风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时间

施工日期,从施工之日起延续6天。

四、更换防爆盖需停主扇风机程序如下

(一)、更换前准备工作

1、用厚度2.5mm的刚板、型号为h-200长度4.5米的工字钢及10号槽钢,焊接成两个半圆形临时防爆盖,封闭回风井上口。

2、停风时间按照调度室通知执行。

3、主扇停止前1小时瓦检人员、通风员检查井下有害气体情况及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好各处设施减少漏风, 并汇报调度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调度。

4、瓦检员从掘进工作面撤离前必须将掘进工作面迎头终端压风管路阀门打开。

5、主扇停止前1小时,调度室通知井下各作业场所由各单位跟班干部带领班组人员统一上井,上井后并汇报调度室,由安监部在井上口清点人数。

6、在主扇停止前机运队检查井下供电系统,检查完毕汇报调度室后确定除停送电人员在现场其它人员全部上井后由机电矿长下达命令逐级开始停电,停电先后顺序为:采掘工作面→采区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停电完成后机运队人员必须全部上井并汇报矿调度室。

7、调度室核查井下人员全部撤离后汇报临时小组组长,由组长下达停止风机运转指令。

(二)更换期间

1、风机停止运转后,主扇司机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停风记录,同时要求机运队与通风队立即把风硐风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停机后必须将主风机开关打停止位置。具体由机运部和通风部分管负责人现场监管,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2、机运队及通风队协助施工队迅速更换防爆盖,新的临时防爆盖四周要盖严密,更换后立即汇报调度室。

3、由安监部指派安全管理人员在副立井及主斜井上口把关,防止人员误入。

4、瓦检员必须对主井、副井风流中气体连续监测,如发现有害气体浓度有升高趋势,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如果瓦斯浓度接近0.8%时立即停止回风井上口作业,恢复负压通风。

5、必须加强副立井、主斜井区域内巡逻工作,严禁一切烟火及火源进入副立井、主斜井口20米范围内。

6、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蓄电池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供电。

五、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

(一)调整前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之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对主扇及其配套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主扇方可进行启动。

2、机运工区要在调整前详细检查主扇供电系统,确保主扇供电安全、可靠;并保证通讯线路完好、电话畅通。

(二)调整期间

1、调整期间,值班矿领导、机电部、通风部、安监部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监督指导,确保安全施工。

2、调整期间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加强调度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3、调度室负责通知机运部、通风部安排人员检查风井口临时封闭、风硐风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矿长通知主扇司机进行启动主扇ⅰ级电机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矿救护队及瓦检员下井检查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和通风设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报调度室。

4、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检查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当工作面、各机电峒室、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均小于0.5%,方可恢复送电,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各送电地点在恢复送电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

5、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6米内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局扇运行送风,未经瓦斯员同意不得送电。

6、在瓦斯超过3% 时按照3级瓦斯排放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后,测风人员要全程对矿井各用风地点风量进行测定,如发现出现微风区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尤其保证综采面用风量不小于900m3/min。

8、井下所有用风地点保证通风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风井安装工程。

9、回风井管路安装期间,保持风机ⅰ级电机运行。

六、抽放管路安装完毕后恢复原有的防爆盖

1、回风立井内抽放管路安装完成后,防爆盖恢复原来工作状态时,具体操作程序如下:井下撤人→全井下停止供电→停主扇风机→更换防爆盖→恢复通风→检查矿井巷道内的瓦斯情况→恢复井下供电→开启局部通风机→井下用风地点全面测风。

七、保障措施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前主扇风机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烟火及火源的存在。

2、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要负责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工作,必须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要详细汇报沿途通风设施状况,局扇运行状况,并随时向通风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气体、风流等情况。

3、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在井下巡检时,随时关注巷道内风量变化,一旦出现无风或风速明显减少时,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人员和通风值班室汇报,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各单位将井下留守人员撤至主要进风大巷。

4、通风队在主扇风机调为ⅰ级电机启动状态期间要确保监控系统灵敏、可靠,数据准确传输。

5、监测监控巡检人员,对监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6、调度监控值班人员,时刻观察井下各个地点瓦斯监测情况,发现有异常时,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室,调度室值班人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处理,确保瓦斯不超限。

7、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在施工时要保持风道口干净不得留有任何杂物,以免影响主扇运转。

8、在施工期间,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要盖好临时防爆盖。

9、在施工期间,通风队每班安排一名瓦检员,在回风立井下口要用便携仪连续的检测瓦斯,用光学仪器半小时检查一次瓦斯,发现瓦斯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停止回风立井内一切工作,待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0、施工完成后,瓦斯管路安装人员清理现场恢复好设施安全撤离后,通知调度室及通风工区值班室。

11、恢复正常后,测风员对矿井进行全面测风,并将测风数据报指挥组,如各测点风量均符合规定,则由指挥组、调度室组织恢复正常生产,否则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如主扇ⅰ级电机启动期间出现意外情况,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2023年邓家庄煤业应急救援预案》各项要求执行落实。

13、本措施未尽事宜均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9篇 陈兴远煤矿局部通风机安装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局部通风机安装、移动管理工作,提高局部通风机装备和管理水平,杜绝由于局部通风机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局部通风机安装、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经机电科检查验收,试运转合格后方可入井;

2、局部通风机运送过程中,必须使用吊链起吊,轻拿轻放,防止局部通风机在运送过程中受损;

3、安装局部通风机时,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

4、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且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不得低于0.25m/s;

5、局部通风机的安装方式应尽可能采用上、下并排安装方式,上方局部通风机采用吊挂方法安装,下方局部通风机采用支垫方法安装,两台局部通风机垂直间距不得小于100mm且上方局部通风机风筒不得影响下方局部通风机吸风口的畅通;

6、局部通风机安装时,如巷道内有轨道时,局部通风机距离轨道不得小于50cm,采用支垫方式安装时,局部通风机离地高度不得低于30cm;

7、安装局部通风机时,局部通风机必须坚持选择“大功率风机、大直径风筒、大供风量”的三大原则,确保工作面瓦斯不超限,巷道风速达到规定要求;

8、局部通风机安装时,必须装备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和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实现“三专两闭锁”,且安装的两台局部通风机必须能力相同,功率相互匹配,保证两台局部通风机供风量一致;

9、安装局部通风机时,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2m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必须使吸风口前风流保持畅通无阻,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要避开尘源,消音器吸风口应加装防护罩;

10、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时,局部通风机的风筒切换裤衩不得漏风,不得扭曲变形和挤压;

11、正压风筒末端要直对工作面,在岩巷掘进时风筒口距工作面不超过10米,煤巷不超过5米,上山、下山不超过3米

12、局部通风机安装时,必须有一名通风科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指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3、局部通风机安装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且现场必须有安监人员督察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14、安装局部通风机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将施工地点顶板及巷道两帮的活矸、活石挑落,以防砸落伤人;

15、局部通风机安装结束后,必须实现挂牌管理,管理牌上应详细标明地点、型号等项目,严禁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

16、局部通风机安装结束后,每天必须对自动切换装置进行一次切换,并做好切换记录,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并进行维修,保证其完好;

17、局部通风机的风电闭锁装置必须保证,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

18、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19、局部通风机恢复运转时,不得自行启动,必须由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时,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先检查瓦斯,只有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20、局部通风机安装、移动必须作到“三定、三汇报”。定开完工时间,定负责人,定专项安全措施;开工前、作业过程中、完工后必须电话汇报调度;

21、局部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停风区域必须撤人,设置警戒、悬挂警标。

22、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管理,在无人工作通风的独头巷道口应钉制栅栏,以防局部通风机发生意外,停止运转时人员误入;

23、施工过程中杜绝一切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4、未及之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管理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

第10篇 局部通风机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巷道应实行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通风方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局部通风机各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巷口不得小于10m。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不发生循环风。

3、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4、使用局部通风的掘进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

5、临时停工地点,不得俘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棚栏,挂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报矿调度室。

6、通风设备必须安全,吸风口应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应有绝缘垫、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7、风筒出口的风量必须保证每分钟在80m3/min以上。

8、井下爆破材料库,井下变电硐室和井下机电硐室通风必须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11篇 通风系统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独立、可靠,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2、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连续运转,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备用通风机要保证能在10min内启动。主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独立通风。相邻采掘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困难时,在制定安全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禁止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串进掘进工作面。

对于本条规定的串联通风,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

4、矿井必须实行“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杜绝微风、无风作业。

5、巷道贯通前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6、矿井必须备有矿井通风系统图。图中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及局部通风机安装的地点。通防管理部按月绘制通风系统图,并随井下采掘变化情况及时填补。

7、矿井水平设计和采区设计,必须有相应的通风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随同采区设计一并报恒源公司审批。

8、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通风阻力测定。在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矿井或一翼通风系统后,都必须重新进行通风阻力测定。

9、矿井必须有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改变一个采区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10、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系统后,方可回采。

11、矿井的每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12、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可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其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并制订安全措施,报恒源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3、杜绝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采煤工作面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现象。

14、井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井下采区变电所、及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15、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布置通风设施,优化通风网络,避免角联通风,使整个通风系统达到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要求。

16、矿井的开拓开采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均衡布置采掘工作面,从而使风量合理分配,提高风量利用率,降低通风能耗。

17、采掘工作面料场要码放整齐,并限量存放,减少小于或等于90°的拐弯巷道,使风流畅通,降低矿井风阻。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的2/3;综采(放)工作面向外20m范围内的上下风巷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3/4,其他采煤工作面(掩护支架除外)向外20m上下风巷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2/3。采用沿空留巷和y型、h型通风的回采工作面必须一次采全高,沿空留巷巷道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3/4。

煤层倾角大于12°的采煤工作面运用下行通风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满足工作面风速不低于1m/s。

18、严格控制采区采掘工作面个数:

1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同时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作业。

1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同时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作业。

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再布置另一个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第12篇 通风瓦斯管理技术措施

白芨沟井通风方式是以人行井、主井、副井、辅助运输平硐、南二运上为进风井,中央回风井回风的中央边界式通风系统,通风系统稳定、安全可靠,不存在不符合要求的串联通风、角联通风、采空区通风。矿井通风困难时期核定需风量为9885m3/min,主要通风机更换完毕后进行通风系统调整,调整完毕后主要通风机供给风量可满足生产需求。主要通风机工作参数见下表。

项目

参数

通风机台数(台)

2

风机型号

fbcd-№29

电机额定功率(kw)

2×450

风机额定风量(m3/min)

9000~15120

额定负压(pa)

1600~3400

井下在使用的永久风门15组,其中电控自动风门5组、木制永久风门9组,所有木制风门设置了反向风门并全部实现闭锁,安设了风门语音传感器,实现语音报警功能。

0102102工作面通风系统为u型、上行通风,根据工作面初采期间瓦斯涌出情况,工作面风量设计计算如下:

依据神宁办(2022)80号《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风量计算细则(2023年新修订稿)》相关要求,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的计算,应按工作面气象条件、瓦斯涌出量、二氧化碳涌出量、车辆、人员和爆破后有害气体产生量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其中最大值作为该采煤工作面设计风量。

1.按气象条件计算需要风量:

q采=60×70%×v采i×s采i×k采高×k采面长,m3/min

=60×70%×1×[(4.33+5.12)×3.0/2-2]×1.2×1.4

=859 m3/min

2.按照瓦斯涌出量计算需要风量:

q采=100×q采i×kch4/0.8 ,m3/min

=100×15×1.3/0.8 = 2437m3/min

3.按照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需要风量:

q采=67×q采i×kco2,m3/min

=67×0.8×1.5 = 80.4 m3/min

4.按炸药量计算需风量:

0102102工作面为机械化综采工作面,不进行此步计算。

5.按工作人员数量计算需风量

q采≥4×n,m3/min

=4×90 = 360m3/min

6.按胶轮车排放一氧化碳量计算

工作面运、回顺不行驶胶轮车,不需进行此步计算。

7.按采煤工作面风速进行验算:

1)验算最小风量

q采≥60×0.25 s采i(最大),m3/min

= 60×0.25×15.92=239 m3/min

2)验算最大风量、

q采≤60×4.0 s采i(最小),m3/min

= 60×4×13.15=3156 m3/min

因此,取最大值2437m3/min为0102102综采工作面的设计风量。

第13篇 采掘工作面通风瓦斯安全管理措施

(一)通风

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若无独立通风系统要实行串联通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且串入另一采掘面的进风中ch4和co2浓度均不得超过0.5%。

2、每旬对各用风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风量配备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3、主扇因故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通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停止井下工作,切断井下所有电源,工作人员全部撤出地面。

4、长度大于6m的独头巷道,必须应用局扇送风,否则必须按盲巷处理。

5、井下所有地点必须通风,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6、控制风流的设施必须牢固可靠,确保风流畅通,任何人发现井下的设施损坏应立即向矿长(生产矿长)或技术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处理。

(二)、局部通风管理

1、掘进巷或独巷超过6m必须采用全负压或局扇(局部通风机)通风。

2、局扇安装、拆除实行申请报告制度。安装前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所需供风量填写安装申请单,拆除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同意。

3、局扇安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局扇及开关安装在距送风工作面回风口10m以外的新鲜风流中,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大于0.3m。

②、局扇安装地点的巷道风量必须大于局扇吸入风量,严禁局扇拉循环风。

③局扇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停止运转时自动切断该局扇送风独巷内的一切电源。

4、局扇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①风筒敷设必须吊挂平直,风筒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

②风筒末端距迎头不超过5m,风量满足《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③风筒拐弯必须缓慢拐弯,不准拐急弯,异径风筒连接必须先大后小。

5、局扇由瓦检员负责进行挂牌管理,除瓦检员、矿技术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一台局扇只能向一个掘进面送风。

6、使用过程中的局扇不论停工与否,不得停风。因故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停风区的人员立即撤出,瓦检员立即将局扇开关和独巷内所有电源开关断电后打到“零位”,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 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

(三)通风设施管理

1、通风设施的范围:密闭、风门、隔风墙、调节风窗 、风桥、风帘、栅栏、风筒。

2、通风设施的建立、改变、拆除必须有专门设计或措施。

3、为采掘服务和使用一年以上的通风设施,必须按永久通风设施设置和管理,其余的按临时性通风设施设置和管理。

4、通风设施的质量必须符合煤炭部《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的规定,并且符合以下规定:

①、通风设施的掏槽深度:防火门墙(密闭)不少于0.03m,基它不小于0.2m,同时见硬底、帮,并与煤岩接实。

②、通风设施的厚度:密闭(墙)及风门墙垛不小于0.5m,木板墙、木板风门墙垛不少于0.02m,风门门扇不

③、调节风量窗应设在设施的上方中部,受巷道限制时可设在一侧;风量不得有管线通过,人行及通车巷道设调节风窗时,必须设两道相同断面面积的风窗。

④、主要进回风之间、采区进回风之间必须设置永久风门或永久隔风墙,设风门时还须设反向风门,同时两道正向风门必须进行联锁。

⑤、栅栏的设置:所有密闭前、停风区域、瓦斯超限区域、“一通三防”禁区入口处(风门代替时必须钉门)均必须设置栅栏,栅栏高度不低于1.8m,网格不小于0.2m,且牢固可靠。

⑥、采面结束后和报废井巷都应该及时密闭。采面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完成永久性封闭,报废井巷必须在5天内完成永久性封闭。

5、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

①、生产班负责对工作范围及相邻的通风设施管好、用好。

②、设专职人员负责通风设施的设置、维护、改变、拆除,任何人不得损坏通风设施或擅自改变通风设施的状态;严禁同时打开一组的两道风门。

③、失去作用的通风设施应及时拆除,损坏的通风设施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

④、矿井对损坏或盗窃通风设施的责任者及管理、使用班组进行经济处罚,根据设施损坏或盗窃的具体情况,经矿领导批准,对其责任者或管理、使用班组进行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罚款列入矿安全奖励基金,赔偿费用列入材料费之中。

6、对举报损坏(或盗窃)通风设施有功的人员,由矿在安全基金中列支给予奖励30~50元。

二、瓦斯防治管理

为防止发生重大瓦斯事故,必须强化矿井瓦斯防治管理,为此,特制定瓦斯防止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与管理

1、瓦检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2、瓦检员所带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

3、瓦检员必须按矿技术负责人编制的巡回检查计划图表检查,检查地点、次数、路线、时间符合规定。

4、下列地点必须设点挂牌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①、采煤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隅角、回风、进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

②、掘进工作面:局扇进风、掘进头、回风、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

③、高冒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密闭与栅栏处。

④、风井总回风、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地点。

5、瓦检员在日常检查瓦斯和co2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不准用便携式瓦检器进行检测,就瓦斯和co2检测次数、周期做如下规定:

①、采煤工作面:进风(每班2次间隔3小时),工作面(每班3次,间隔2小时),上隅角(每班3次,间隔2小时),回风(每班3次,间隔2小时),进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每班3次,间隔2小时)。

②、掘进工作面:局扇进风(每班2次,间隔3小时),若是被串联的进风(每班3次,间隔2.5小时),掘进头(每班3次,间隔2.5小时),回风(每班3次,间隔3小时),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每班3次,间隔2.5小时)。

③、高冒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地点(随时出现随时检测);密闭每周检测一次,原则规定是周二的中班进行,栅栏每天检测一次,规定早班进行。

④、风井总回风(每班3次,间隔2.5小时),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处(每班3次,间隔2.5小时)。

6、瓦斯检查不得发生空班、漏检、少检、假检,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瓦检员必须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

7、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积聚必须按《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瓦斯积聚。停电停风区域必须先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矿领导和技术负责人汇报。

8、任何人不得进入瓦斯浓度大于3%,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的地点,否则,必须采取专门措施。

9、井下放炮地点,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

10、通风瓦斯日报每日矿长、技术负责人必须审阅签字。

11、井下瓦斯排放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瓦斯排放

1、局扇因故停风或启封密闭需要排放瓦斯时,都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有组织进行排放。

2、排放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排放回风系统内必须撤人、断电、警戒。撤人及警戒位置,断电范围必须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②排放回风流与全负压风流汇合处瓦斯浓度不大于1.5%;

③、排放时必须控制风量,严禁“一风吹”,并在措施中明确控制风量方法。

④、排放结束后,巷内各处瓦斯均低于1.0%时,方可向巷道内送电并恢复作业。

3、组织排放时由矿领导现场负责,排放前由矿技术负责人进行排班。

4、巷内瓦斯浓度小于3%时可由瓦检员自行排放,超过3%必须进行组织排放,排放瓦斯时严禁局扇拉循环风。

5、全矿停风时排放瓦斯顺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

(三)、盲巷管理

1、井下凡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且未通风的独头巷道,长度超过6m均作为盲巷处理。

2、盲巷内瓦斯浓度不超过3%或其他有害气体不超过《规程》规定时,可设置栅栏并揭示警标,否则必须进行密闭。栅栏、密闭位置应设在距巷口小于2m处。栅栏设置应封闭全断面,栅栏孔规格不得大于200×200mm,质量牢固可靠。

3、处理盲巷时,密闭前5m内必须切断所有电线和铁道,防止杂电流引入盲巷。

4、盲巷必须设禁止牌,检查牌,同时建立台帐,填入采掘工程平面图与通风系统图中。

5、密闭每天检查一次,栅栏每班检查一次,栅栏内的巷道每周检查一次。发现密闭,栅栏损坏或有瓦斯积聚等问题时,必须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理。

6、进入设置栅栏的盲巷内检查时,不得进入瓦斯浓度达到3%或其它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的区段,并有专门措施,栅栏内盲巷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或ch4浓度大于3%时必须立即密闭。

7、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第14篇 工作面回收期间的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出架通道时,工长、班长必须按规定携带瓦斯报警仪及co、氧气两用监测仪。

2. 在工作面回撤支架期间,通风区安排专职瓦检员每班四次对以下

地点的ch4、co2、co、浓度进行检查,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主副绞车硐室,支架回收作业地点回风流。如发现任何地点的ch4%≥1%或co2%≥1.5%或co%≥0.0024%时必须停止工作,撤离人员,在回风巷巷口设置栅栏警戒,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3.回收支架期间,在作业地点回风流中距顶不大于200mm,距帮不小于300mm处,挂设一台瓦斯氧气两用仪,报警值准确调整为ch4%=1%,要起到连续监测的作用。如仪器发出报警声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在巷口设置栅栏,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4.在收尾期间,运转车间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注氮设备,确保注氮设备能正常运转。

5.监控室在整个收尾期间必须定期检查维修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每7天对井下工作面各探头校正一次,确保该系统运转正常。

6.收尾期间,通风区必须每天派人检查工作面束管监测管路系统和注氮系统,每三天全面检查井下所有束管和注氮管路系统,确保管路畅通和严密。

7.收尾期间,必须加强上隅角管理,在上隅角前设置警示标志,任人员严禁在上隅角区逗留。

8.收尾期间,如上隅角co浓度达到0.0024% 且有不断上升趋势时,必须经总工程师及矿其它领导研究决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进行全封闭注氮。决定全封闭注氮时,由通风部门另行编制专项措施。

9.工作面机巷封闭,工作面实行正压通风后,必须由专职瓦检员进入工作面迎头检查,只有在有害气体浓度均不超限,氧气浓度符合规定时,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10.工作面实现正压通风后,由矿上设专人负责局扇和风筒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局扇发生停风且不能迅速恢复通风时,必须立即通知作业现场停止工作,迅速在巷口设置栅栏、警标,汇报矿调度和有关领导后安排处理。

11.回收支架期间,作业人员严禁进入距风筒出风口5m以外的区域。

第15篇 煤矿局部停风安全技术措施和局部通风机的管理

一、风机安设:

1、符合《安全规程》第128条等规定。

2、风机应有0.3米以上高的支架,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分有衬垫。

二、管理和安全措施:

1、由班组安全员管理通风设施,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工作,保证正常运行。

2、采用反边或罗圈接头法连接风筒,及时修补或更换破损风筒防止漏风;风筒要每个吊环逐段吊挂平直、风筒拐弯处要缓慢拐弯,也可设弯头平缓过渡,要拉紧拉稳,风筒出风口到齐头小于4米,要保证风量充足。工作面附近要有40米长的备用风筒。

3、临时停工不准停风,因检修等原因停风要设栅栏,揭示警标,撤人停电,严格按盲巷管理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复工时由安全员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以后,如有瓦斯超限现象,按规定排放处理瓦斯以后方可作业。

4、因一次爆破时消耗的炸药量较大,需风量也大,所以延长通风时间至30分钟后,安全员和班长方可先进入检查通风和瓦斯等安全情况,符合要求后方准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工作。

5、爆破时,在风筒靠近工作面的前端,可设置一向下侧宽不小于40厘米防护板,也可设置3-4米或更长的一段铁风筒,随工作面推进向前移动,以防崩坏胶皮风筒。

四川恒鼎实业有限公司原料部技术科

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介绍(15篇范文)

通风管理1、工作面风量按措施要求由通风工区进行调整并定期检测,风速不宜过大,保证做到既能有效排放瓦斯,又不会造成煤尘飞扬。2、工作面风流中各种有害气体浓度不得超过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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