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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7 07:01:46 查看人数:26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1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安全生产,更好的提高我处经济效益,共同至力于公司发展,为此,安全措施必须进一步规范管理。 工程建设的关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与“质量第一”是并存的,安全是为了质量服务,质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证,安全也是质量的特点之一,抓住质量与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施工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一、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组织和管理

1.1安全生产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高效、优质的建成本处工程项目。其安全目标为:无人身重伤及其以上事故;无等级火警事故及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无汽车行驶责任重大事故;无施工安全事故。

1.2安全生产责任制

处长对本处工程项目安全负责。在其领导下,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操作工人,逐级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管理人员坚持安全生产“五到位”原则,即:健全机构到位、批阅文件到位、深入现场到位、检查到位、处理问题到位;并实施“四全”管理制度,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

1.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确保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顺利实施,由处长领导各项目处的安全工作。加强对起重机械、施工塔吊、上下升降电梯、悬臂施工挂篮等的安全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要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工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防雷击等有关安全规则及环卫要求。火工房、仓库、油库的设置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投入必须的安全设施,为参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施工环境。施工技术难点工序、新技术、新工艺和高空、起重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人组织实施。做好安全用电工作。工地的电力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统一架设及管理,闸箱、开关应防雨且安全牢固,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锁”,做到经常维修,保持良好状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设施及电力线路不得使用。非专业电工严禁随意接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各项目处每星期一次,工班一日一次。检查时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填入检查记录表中。重大问题,要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采取相应对策,限期整改落实,并进行复查。

2、保证安全的主要措施

为杜绝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把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安全措施如下:

2.1 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1)支线架设

a、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量电箱上进线加设滴水弯。

b、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c、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铺设,并用绝缘胶固定。

d、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并作标志。

e、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进行绝缘处理,架设净空满足相应要求,施工现场架线规划进行,满足走线清楚,接线方便,节约用线,使用安全。

(2)现场照明

a、现场一般均采用220v电压照明。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b、照明导线应有绝缘胶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钢管脚手支架上。

c、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d、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架空线

a、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b、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胶,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并加设绝缘胶。

c、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2.2爆炸安全管理措施

(1)爆破工作要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或简明的炮眼布置说明书,以及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每个爆破工点指定人员负责炮位选择,进行药量计算和安全警戒工作。

(2)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本工程项目严禁使用新爆破人员担任爆破工作。

(3)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建立台帐,严格审批制度,防止多领少用,私藏余料,杜绝流失和被盗。

(4)进行爆破作业要严格控制用药量,禁止无证人员参加爆破作业,并按规定的警戒距离、时间,设置安全警戒人员。爆破在施工前要制定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全过程施工作业。

(5)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gb13349-92),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采用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建立爆破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与布置实施各项爆破工作。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检查实施,做到安全制度化。定期召开安全评议会,抓事故苗头,杜绝事故发生。建立爆破器材库管岗位责任制: 负责指定仓库建立完善管理细则:督促检查爆破的器材保管员(发放员)的工作;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爆破器材;督促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爆破器材保管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作业资质的人员予以拒绝;爆破器材库选点远离居民点,炸药与雷管分开存放,并设危险标志,非有关人员勿进;警戒与信号;爆破工作开始前,确定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标志。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听到和看到。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装药时无关人员全部撤离至炸区范围以外。使用木质棍装药,装药后保证堵塞质量。对大型爆破作业,施爆前两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安全防护工作会议,请有关单位参加,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爆破后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安全评估。

2.3高空、运输、机械操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机械必须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安全限位装置必须安全有效,操限吊装设备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吊装安全。

起重机严禁超载吊装,满载工作时,左右回转范围不得超过90°,禁止横吊,以免倾翻。

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按程序操作,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严禁机械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2—5m为一级管理,由专业工长负责;5—15m为二级管理,由施工负责人负责;处长对该工程的高处作业 安全技术负责。安全防护措施应由负责人组织验收,因工作把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操作人员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立杆间距、杆件联系、剪力撑安设要按规定执行,立杆底设垫块,在适当位置按照安全操作要求设置安全网和拦杆挡板,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并按照后支先拆、从上到下的原则进行;

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强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2.4施工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1)爆破施工时,控制爆破规模及爆破方向,防止对周围的民房破坏,以及危及不地居民的生命安全。

(2)支架的搭设应对基础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承载力能够满足支架受力要求,并随时对支架进行观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挂篮的安装、行走、使用、拆除必须按照制定的挂篮操作规程进行实施,随时对挂篮的节点、构件、焊缝进行安全检查。

(4)箱梁的悬臂浇筑对称进行,偏载大小应不大于设计规定要求。

(5)机械使用、用电等遵守相应安全操作规范进行。

2.5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工程开工前参加本工程的全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殊途同归=规定。

(2)制定分项更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进行技术交底和讲解,并结合本项目各阶段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重点进行教育和宣传。

(3)各项目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讲课活动;作业班组每天班前进行安全操作讲话。

(4)对特殊工种,如:爆破工、起重工、电工、电焊工、各种机械操作司机等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二、夏冬季节安全管理

由于夏冬季节天气对作业人员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必须进行一些特殊的管理措施,夏季施工必须做好防洪、防泥石流、防雷电的准备工作,备用物资、防护措施、防护人员等工作,建立、建全防汛抢险机构图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且必须做到时时检查,有备无患。冬季施工必须做好防雪、防冻工作。时时检查防冻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是否配戴好。

第2篇 输电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管理要求

1、按照业主电网建设安全管理及施工合同中各施工单位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2、各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人要认真负起安全责任,在施工全过程切实贯彻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管理目标和部颁《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进度和质量的关系。必须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证质量,促进度,创效益。

3、牢固树立'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层层抓安全、人人管安全”的思想。结合施工段的具体情况,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监督机构,完善预防安全事故措施,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宣传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监护到位,使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经常组织职工和临时工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检查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工作票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护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编审及交底制度、劳保用品管理使用制度、森林防火制度等。

5、重点防范的安全事故是:塌方、物体打击、高空坠落、触电、倒塔、跑线、跨越架倒倾、火灾及交通事故等。

6、切实加强对临时用工的管理,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将临时用工纳入管理范围进行安全管理。做到全过程、全员、全方位进行管理,保证施工安全。

7、把好工序过程的安全关,未经培训考试合格者严禁上岗,无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施工,不经过技术交底不准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工器具不准使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警戒围栏,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软底鞋,设安全监护人。

8、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垂直交叉作业(包括基坑内作业)等,必须写专题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作好施工工序的过程控制,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掏挖式基础基坑开挖时,设专人监护;基坑内作业时工作平台跳板及模板支撑木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禁止在支撑木上行走。

9、立塔、起吊和组装铁塔时,指挥和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任何情况下无特殊措施不准拆除临时拉线。高空作业应防止掉东西,作业下方不准逗留人。

10、临近运行电力线立塔须有专项措施。临近 (平行接近)运行电力线架线须做好接地并防止摆动,附件安装及装跳线须做好接地以防感应电伤人。

11、跨越架须安全可靠。对带电跨越作业须有专项安全措施,引绳越过架体及带电体附近作业时必须由有经验的技工实施操作,施工单位领导或安全负责人必须在场监护。

12、放紧线时压接管和旋转器过滑轮须设专人监护,防止卡住,出现故障处理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外角侧。压线临锚设置应牢固,升空操作应缓慢。

13、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必须搞临时用电施工组织措施,由专人负责管理。配电箱要加装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及设施 (包括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器)须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

14、切实抓好预防森林火灾工作。防止森林火灾人人有责,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各施工单位要制定预防森林火灾和驻地防火的防范措施报我监理部。

15、切实抓好安全行车管理。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精力不集中驾驶、抢道行车、超速行驶及开快车、无照驾驶、车辆带病行驶等不安全行为。雨天更要谨慎驾驶。非专业司机不准驾驶。

16、要认真执行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执行规定》,成立消防、治安领导小组,紧紧依靠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工地消防及治安保卫工作。防火、防盗,在工具房、材料库、加工间及生活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安全警示标示。

17、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防患未然。安全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总结、边整改,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18、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安全监督,重大、特殊的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申报,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19、监理部在施工过程中的各主要阶段,将配合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届时将另行通知。

第3篇 基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1、所有上岗人员体检率100%,参建人员达到其所在岗位规定的健康标准。

2、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教育作业人员严格遵守。

3、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分包单位负责人不得安排其作业。

4、以书面形式按工种、分部分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双方签字。

5、进入现场的设备、机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前进行逐台逐项的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6、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7、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明火作业的管理程序。

8、加强生活卫生管理,对食堂工作人员作好卫生知识培训,并作好食堂人员的体检验证。

9、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劳保,高空作业操作者要系好安全带。

10、必须作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11、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材料堆放整齐,设有标识,特殊地段设安全警示牌。

12、生活区必须保持清洁卫生,设置垃圾桶、定期清理,食堂卫生要做到饮食洁净,防止疾病和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

13、生活区电气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得私搭乱接。

14、桩的进场码放控制措施

(1)、桩的码放场地的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要求。

(2)、桩必须有防滚木楔。

(3)、桩的码放高度不能超过8层。

(4)、桩的两个支点垫木位置在桩两侧的0.21桩长处。

15、桩机安装就位控制措施

(1)、打桩机的安装与拆卸指定专门的专业人员指挥。

(2)、安装场地的范围除应保证桩机本身所要求的空间外,还应满足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卸货以及起重机进出场地和吊装部件的需要。

(3)、场地应平整,承载力应满足吊装需要。

(4)、吊装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驾驶、开带病车。

(5)、吊装前认真检查索具及钢丝绳的完好无损,认真检查吊点位置是否正确。

(6)、起重机作业时,应专人指挥,现场设置警戒区,严禁有人在吊车起重臂半径作业范围内经过和停留,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7)、桩机安装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统一指挥,避免发生因配合不当造成的机械伤害。

(8)、电气线路安装要符合安全用电规程,采用'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设备接零保护不得使用工作零线代替。

(9)、合闸前,认真检查电线线路以及漏保、开关箱、插座和配电盘等接线设施是否存在问题,如有问题,及时修理和更换;

(10)、合闸和拉闸时一定要先关掉用电设备,严禁带负荷拉(合)闸。

16、压桩控制措施

(1)、压桩前,认真检查电线线路以及漏保、开关箱、插座和配电盘等接线设施是否存在问题,如有问题,及时修理和更换。

(2)、吊桩时确保捆绑牢靠,卷扬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圈数至少为4圈。

(3)、吊桩时,吊车周围严禁站人,人员尽量远离起吊的桩段。

(4)、压桩前,必须确认起重机的吊钩已脱离吊装工具,桩机上应加足够的配重。

(5)、压桩时操作配合人员手足严禁进入压桩台与机身间隙。

(6)、一定要在规定的吊臂举升角内起吊额定的重量,以免吊臂超负载。

(7)、停机超过4小时,必须空载运行3分钟,无异常现象方可进行工作。

(8)、两台液压泵电机的起动必须相隔8-12秒以上。

(9)、机身升降过程中,应尽量保持水平,以防止四个升降液压缸伸缩程度不一,(相差不得超过100mm)而造成损伤机件事故。

(10)、当停止压桩,有人在夹桩箱下作业时,务必将压桩支撑台上的两个保险销转动后推出插入夹桩箱旁的保险槽中。开始压桩后将保险销抽回,并向相反方向传动。

(11)、压桩过程中随时检查桩的垂直度与机身的水平情况。

(12)、作业时随时检查油压,油温是否正常。(压桩油压最大24.8mpa,起重机油压最大16mpa,油温35-55度之间),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

(13)、停止作业时,要切断电源,锁好机门。

(14)、工作前一定要检查配重梁与每个悬臂间螺杆联接的松紧,确保联接可靠。

(15)、压桩时严格按照压桩操作规程操作;严格控制液压压力,保证液压压力小于额定压力。

(16)、浮机时严禁操作起重机,除驾驶室操作人员外,其它人员立即离开桩机及其下方,并与桩机保持2-3米的距离。

(17)、压桩时不宜用桩机拔桩,必须进行时,须先分析确认拔桩力小于66吨,以免发生桩机倾覆。

(18)、合闸和拉闸时一定要先关掉用电设备,严禁带负荷拉(合)闸;

(19)、操作转换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先释压后转换;

17、桩机移位控制措施

(1)、认真检查电线线路以及漏保、开关箱、插座和配电盘等接线设施是否存在问题,如有问题,及时修理和更换。

(2)、移动打桩机时,要用正确的方法拖动电缆,防止拉坏绝缘皮造成漏电。

(3)、行走的短船与长船必须落在较平整的地面上,中间不允许有小面积的坚硬物体。

(4)、设备移动时,严禁碾压电缆,设在地面上的电缆要有保护措施。

(5)、合闸和拉闸时一定要先关掉用电设备,严禁带负荷拉(合)闸。

(6)、在打桩机移位时严格按照打桩机操作规程操作,防止桩机发生倾覆。

(7)、每次转换工地时,要确保使每个安装升降油缸悬臂的大铰座上加固大螺杆的大螺母尽量旋紧。

18、接桩控制措施

(1)、作业前认真检查电线线路以及漏保、开关箱、插座和配电盘等接线设施是否存在问题,如有问题,及时修理和更换;

(2)、合闸和拉闸时一定要先关掉用电设备,严禁带负荷拉(合)闸;

(3)、严禁疲劳驾驶,酒后作业;严禁开带病车辆及设备;吊车要由专业的专人指挥;

(4)、吊装前,先检查夹具、索具及其它设备是否完好无损,否则必须及时修理和更换,夹桩时,认真检查夹具是否夹牢桩头,以防桩体摆动和脱落;

(5)、接桩时绝对不允许随便扳动手柄,以免桩落下伤人;

(6)、焊桩时操作人员一定要劳保穿戴整齐,并严格按电焊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受到灼伤和辐射伤害。

19、桩机检(维)修控制措施

(1)、打桩用所有设备必须设专人定期保养,并做好记录。

(2)、检修桩机时,必须先将桩机的长短船完全落地并进行断电后,再进行检修。起重机检修时,应将起重动臂缩回,起重臂平放,支撑在配重块或其它垫块上。

(3)、电机没有完全停机时不能捆扎或维修泄露的管接头;电机没有完全停机时不能用手感查找泄漏口。

(4)、维修电气系统时,一定要按照电工规则进行电气系统维修并且安排有资格电工维修,严格遵循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5)、进行焊接维修时,首先断开设备上的所有电器电源开关;周围环境不能存有易燃易爆物品。

(6)、进行焊接维修时,电流不能从长船经升降油缸传递到其它部位,不能从其它部位经升降油缸传递到长船,电流不能经油缸传递,油缸的缸桶与活塞杆之间不能有电流通过;

(7)、焊接部件时,不能通过搭接物传导电流,应将焊接电流直接引导部件上。

(8)、在油缸附近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将油缸活塞杆伸出缸筒的部分用石棉布包扎起来,防止发生火灾。

20、打桩工程雨季施工措施

(1)、在打桩工程施工前,先制定详细的、完备的雨季施工方案;

(2)、在打桩工程施工前,先进行场地平整、压实、道路硬化工作,以便桩机的行进;

(3)、在场地的四周做好排水系统,且并作好雨后的疏导工作,以便雨水顺利地排出场地,减少因雨季原因影响的工期延误;

(4)、桩机临时用电要符合临时用电规范:电缆线不超负荷;配 电箱符合规范要求,在必要的地方(电焊机)用塑料布或其它防御设施进行覆盖,用来防雨,避免因潮湿漏电、短路等事故情况;

(5)、在中雨以上天气,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不进行基桩施工;

(6)、风力在5级以上的大风天气也不进行基桩施工。

第4篇 景观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景观工程施工工程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重庆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景观工程施工图反映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工程项目期限

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重庆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以上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消防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监察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察和指导。

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按期限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

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有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受,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重庆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电焊、气焊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一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理及高压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地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股)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重庆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对现场所有因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所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及安全指标均由乙方承担。

21、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使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对照执行。

22、本协议同工程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

第5篇 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规范

一、质量与安全在施工中的意义

(一)、引言

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建筑行业占据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房屋建设工程所占的比例较大,多位民用,商业,工业等形式建筑。其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对于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阶段常见的质量与安全问题

近几年来,在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频繁出现各类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如房屋倒塌倾斜,天花板渗漏,墙面起壳起砂裂缝等等,其主要原因是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影响建筑的整体作用性能和安全性能,为今后的使用留下安全隐患。由此可见,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并不是单纯的管理问题,而是国内建筑行业的整体现象,也客观损害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形象,对于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是极其不利的。

二、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的是由建设生产特点决定的。工程及其生产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产品的固定性,生产流动性

2)生产的多样性,生产的单位性

3)产品型体庞大,高投入,生产周期长,具有风险性

4)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

(二)、建筑工程质量存在比较常见的问题

1、工程设计质量不高。

目前,很多工程设计对质量控制不够重视。很多的业主为了省设计费,没有聘请专业设计院设计房屋,而是请一些“炒更”设计人员设计。这样,部分工程的设计文件不齐全,工程结构设计计算书和图纸不吻合,部分工程的抗震概念设计不周全,结构体系和构造措施不尽合理,构件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比如,在屋面防水的设计中,带女儿墙的屋面发现有局部泛水檐高度不够;也有伸缩缝出屋面墙压顶设计不合理;自由排水的屋面上檐部不做铁皮泛水檐,而且防水卷材没有探出挑檐的边沿等,这些都是渗漏的隐患。

2、施工过程通病普遍。

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工序与工序,工种与工种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前道工序留下的隐患,后道工序施工者不但不及时处理,甚至蓄意隐蔽。施工管理混乱,如预制空心楼板吊装后不经拨正就进行灌缝。所用混凝土的碎粒石粒不加控制,造成天棚和地面开裂。施工现场成品和半成品乱堆乱放,随意损坏,严重的影响整体工程质量。

3、建筑工程质量粗糙

建筑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工程质量主要存在屋面漏水,厨房、窗户和外墙渗水,抹灰脱落,外观粗糙马虎,表面横不平、竖不直、凹凸不平、线条弯曲、缺棱少角、框洞不周正不对称等问题,影响了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这些通病是近年来最困扰建筑工程的常见和多见病,也是建筑界普遍关注的质量问题。

4、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颁布实施既明确率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也明确了施工企业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中的操作程序和规范。但一些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在施工活动中违反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甚至偷工减料,由此造成施工质量低劣,质量安全事故不断发生。

5、专业知识不足

近些年开发企业发展迅猛,难免造成良莠不齐的现象。有的开发商仓促上马,主要负责人专业知识不足,工程管理部门临时组合,力量薄弱,素质不高,对一个开发项目从一开始就力不从心;有的开发商不懂得工程监理的重要性,不愿聘请专业监理公司来监理开发项目;有的开发商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的思想严重,质量意识浅薄,没有把质量安全管理放在应有的位置上,过分依赖施工企业,自己又不深入现场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实际上使工程质量处于放任自由状态;有的开发商经营思想不端正,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理解片面,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甚至不惜以降低质量标准来追求利润最大化。

6、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由于国家基本建设规模加大和商品房开发量加大,施工企业急速膨胀,有的施工单位无论是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还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挂靠公司。他们凭借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揽到了开发项目,但他们难以创造出高质量的房屋。一些设计、施工单位经营思想不正,利用自己的牌号大量转包开发项目,有的项目甚至多次转包、分包或者肢解的七零八落。同时,有的施工单位人员波动大,队伍稳定性差。有的以包代管导致技术力量和工程质量都滑坡。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要求

个别监理单位为了寻求经济利益挂靠高级资质承接监理任务,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人员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未进行严格审查,没有严格执行有效地监理;有的项目监理机构甚至为按规定程序组织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层层转包,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有些工程施工图纸未经审查便开始施工,边施工边设计,盲目追究施工进度,留下很多质量隐患。验收作为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卡,最初由政府监管部门把关,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后,工程质量由业主负责,开发企业在验收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一些质量监督部门监督不力,部分工程质量监督中存有不廉洁行为,一些地方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收受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的好处后徇私舞弊,公私不分。竣工验收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许多地方的劣质工程或危房竟也被评为优良工程或合格工程。

8、原材料的质量不达标

一些施工企业为省工钱赶进度,为了追求利益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不到位: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改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者掺杂部分石粉;二是沙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起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施工。这些做法导致的问题是混凝土强度不够,取样打压后,不符要求,用在基础上易诱发桩基偏位,基础下坠,用于顶部时易发生顶部开裂渗漏现象。

三、质量控制系统

(一)、事前质量控制:

在施工前进行质量控制。

1.审查各承包单位的资质。

2.对工程所需材料、构件、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3.对永久性生产设备和装置,按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组织采购或订货。

4.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含有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措施。

5.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应审查其技术鉴定。

6.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和高程水准点。

7.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事中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

1.完善的工序控制。

2.严格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工作

3.重点检查重要部位和专业过程。

4.对完成的分部分项过程按照相应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

5.审查设计图纸变更和图纸修改。

6.组织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知质量情况

(三)、事后质量控制:

在施工完工后进行质量控制。

1.按规定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2.组织联运文件。

3.审核质量验收报告及有关技术性文件/

4.审核竣工图。

5.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四、质量控制

(一)、经理部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而言,首先要做的是经理部根据公司确定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而且要使企业质量验收标准高于国家验收标准。严把材料质量关甲方采购的材料和乙方采购的材料都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保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确保主体结构质量。主体结构的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每个职工的生命安全;重视装饰质量。在施工装饰阶段,一定要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在装饰水准上要高人一筹,要有创新和特色;抓好关键部位施工。例如地下一层、顶层、屋面卫生间以及楼梯走道都是关键部位。越是人们不常去的地方或者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既是施工的难点,又是检查的重点,更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质量控制点重点控制对象

1、人的行为

2、物的状态

3、材料的质量与性能

4、关键的操作

5、施工技术参数

6、施工顺序

7、技术间歇

8、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9、产品质量不稳定、不合格率较高及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序

10、 易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施工方法

11、 特殊地基或特种结构

12、 常见的质量通病:渗水、渗漏、起壳、起砂、裂缝等(需预防)

五、安全控制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要从安全做保证。在质量控制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控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两大永恒的主题。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就是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项目工程要实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工期、成本、安全、质量等综合目标管理,为此,则需要对与实现效益相关的生产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是施工生产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施工过程必须把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的重要任务。

(一)、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并监督实施情况。

2.安全交底必须有针对性:认真交代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具,公共防护措施,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3.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交底和被交底双方签字,严禁代签。

(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

1.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带安全帽,超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告牌。

2.所有机电设备实行专人负责操作,并持证上岗,非业人员不得用电器设备。供电设备要遮盖严实,经常检修,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3.现场施工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布置及架设,并定期对闸刀开关、插座及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进行常规的安全检查。用电按三相五线制架设的规定,现场用电线路及电器安设由持证电工安装,无证人员不得操作。现场的所有用电设备须安设漏电保护器,并在每班前由持证电工进行检验。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对现场消防器材的管理,消防器材需配备齐全,其安放位置应符合消防要求;定期检查,必要时更换灭火器的药品,保证消防器材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三)、安全检查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必须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按检查标准评定,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并会同监理单位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

2.施工过程中出现六级以上大雨、风、大雾、雪等恶劣天气,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检查,遇到影响施工作业的异常天气应停止施工。

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存档。

(四)、安全教育培训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形成书面记录。

5.项目负责人每周应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安全会议应总结本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对下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并形成会议记录。

(五)、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等493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于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上报主管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3.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信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

4.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每月上报安全事故情况。

5.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责任领导人不处理不放过。)

六、结束语

只有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以及人才管理等主要因素有机的结合起来,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才能抓实。只有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以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市场竞争的砝码;以加强成本管理,不断降低施工成本;以抓好人才管理,才能在当今电力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环境中扬帆远航

第6篇 对今后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和探讨

1)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首先,使项目部每个成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水利工程中能否重视安全生产,施工单位管理层领导和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的态度起很关键的作用,为此施工单可以位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奖励制度:若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则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或扣工地补助等等;若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则执行相应的奖励措施,以此来激发从项目管理层到项目执行层狠抓安全的自觉性。其次,针对民工普遍文化层次较低来说,在他们进驻工地前,先从作业场所防护、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检查等方面进行教育、指导,切实提高民工对安全的警惕性。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教育。从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安全生产负责人,从班组长到各具体操作工人,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制定的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应既有通用性又有针对性,并且可操作性要强。制度一旦制定,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安全生产,而且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教育。

3)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过程各环节进行安全管理监控。每个工程投标时都会同时撰写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应包含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工程的施工特点、交通情况、天气状况等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这样可以在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的技术防护措施,提前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安全事故。

4)严格加强总包或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认证和施工队伍组建时的安全管理。在工程施工中,选择总包或劳务分包单位时,一定要选择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件齐全并能保证到位的施工企业;组建施工队伍或施工班组时,要选择技术过硬、安全质量意识强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还要按照行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5)完善相应工程招投标制度和法规。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可按照一定的标准酌情扣减标书得分,相应项目经理在一年内不得参加任何投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视不同情形在一定时期内给予暂停投标(一票否决制)或降低资质等级等处分;而对于连续几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作为对于施工企业优质管理成果的肯定,在参加以后的工程投标时,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商务标评标时增加企业安全生产评分权值。

6)运用先进的科技成果,减少人为的操作失误。由于当前水利工程施工中,许多施工机械较为传统,施工方法比较落后,难免发生很多人为的错误。通过采用高科技含量的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改进传统落后的施工工艺,减少手工操作,增加机械作业,这样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安全因素,同时有效的避免了人的不安全行为。

第7篇 浅析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些电力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导致发生人员伤亡、电网破坏和设备损失的安全事故。下面就如何搞好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出对策意见。

一、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培训

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方可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经培训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任职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新从业人员要进行公司、工区、班组三级培训。转岗人员与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的使用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岗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

(二)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电力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电力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要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坚持以人为本,防范施工安全事故。

(三)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职能部门、各级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将安全职责具体详细落实到部门、班组和个人,落实到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项目负责人对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四)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主要由于这些施工单位没有认真贯彻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要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制定详细准确的施工安全方案、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奖惩分明。坚决与违章、麻痹和不负责任的不良习惯做斗争。

二、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力工程施工安全事故

电力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有基坑支护与降水作业,土方开挖作业,脚手架作业,临边作业,高空作业,模板作业,起重吊装及其他施工机械设备作业,施工用电作业等。造成施工中易发生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起重伤害等事故。

第8篇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思路及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领导到制度,从检查落实到责任目标,应形成完整的规范。施工单位和开发商(业主)、监理公司要从工程的安全角度加强调控。①注重管理法规制度建设。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细则,如《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规定》(23条禁令)和《扬尘控制八项标准》《民工宿舍冬季取暖标准》,将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法规化;②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从项目负责到工段头目,层层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实施不同的责任负责制。到工地围挡、临建设施、控制扬尘、材料堆放、施工道路、冬季取暖和生活区管理都有章可循,施工现场全面实行标准电闸箱(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规范和提升用电设备安全性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监督申报、全过程监督和安全施工评价。特别对质量安全事故,对事故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同时给予处罚。并通过限制市场准人的手段对违规公司进行强力约束,促使各级领导抓好安全工作。

2、抓全员教育,提高安全施工意识

为使企业管理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农民工安全防护意识施工企业应加大培训力度,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应包括:

(1)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即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

(2)作业队安全教育内容,即了解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机械设备和电器使用、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学习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了解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3)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即了解本班组作业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纪律;学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了解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包括:(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2)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3)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3、依据工程现状,加大施工安全检查力度

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应该突出重点,随时检查,防止隐患。特别做好以下的检查:

(1)重点检查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外跨电梯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超高脚手架的搭设和密目安全网的挂设。(2)施工用电的检查。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和一闸多机,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3)深基坑施工和建筑工地禁止使用不合格钢管、扣件,新购进钢管、扣件一律实行交易备案制。(4)冬季民工住宿采暖的检查。只允许采用集中住宿基地、连接燃气管道、室外标准炉具、单独敷设电暖气四种取暖方式。(5)高处防护密目网封闭化的检查。

4、 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防范措施

现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走向成熟,走向国际的重要标志之一。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强化。

(1)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中心,强化安全标准实施,形成严格执行强制性安全标准、自觉自愿执行安全标准的新局面。其举措是:大力推行建筑行业强制性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坚决执行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抓好安全标准的宣传工作。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安全生产标准水平,增强安全标准适应市场的能力。其举措是:加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引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使安全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以安全目标管理为主线,采取一系列相应措施去努力实现这一目标。其举措是:重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总之,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机制,控制为实现安全目标全过程的活动。

总之建筑工程只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才能真正做好建筑施工的安全工作。

第9篇 基建工程施工升降机安全防护管理要点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长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升降机安装与使用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参加电厂基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

本标准适用于齿轮齿条式、钢丝绳式和混合式施工升降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梯、矿井提升机、无导轨架的升降平台。

本标准不适用于额定起重量不小于500kg的强制式、曳引式和液压直顶式简易升降机。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055-2007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gbt l0054-2005  施工升降机

db 42-2007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

jgj 160-2008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术语和定义

施工升降机

用吊笼载人、载物沿导轨做上下运输的施工机械。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

采用齿轮齿条传动的施工升降机。

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

采用钢丝绳提升的施工升降机。

混合式施工升降机

一个吊笼采用齿轮齿条传动,另一个吊笼采用钢丝绳提升的施工升降机。

货用施工升降机

用于运载货物,禁止运载人员的施工升降机。

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

用于运载人员及货物的施工升降机。

导轨架

用以支撑和引导吊笼、对重等装置运行的金属构架。

底架

用来安装施工升降机导轨架及围栏等构件的机架。

地面防护围栏

地面上包围吊笼的防护围栏。

附墙架

按一定间距连接导轨架与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结构,从而支撑导轨架的构件。

吊笼

用来运载人员或货物的笼形部件,以及用来运载物料的带有侧护栏的平台或斗状容器的总称。

天轮

导轨架顶部的滑轮总成。

层站

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结构上供吊笼停靠和人货出入的地点。

层门

层站上通往吊笼的可封闭的门。

层站栏杆

层站上通往吊笼出入口的栏杆。

施工升降机的一般要求

施工升降机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t10054-2005《施工升降机》中5.1.1~5.1.3的要求。

对垂直安装的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表4.2的规定。对倾斜式或曲线式导轨架的齿轮齿条施工升降机,其导轨架正面的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表4.2的规定。

表4.2安装垂直度公差值

导轨架架设高度 h(m)h≤7070100150h>;200
垂直度公差值(mm)不大于导轨架架

设高度的1/1000

≤70≤90≤110≤130

人货两用或额定载重量400kg以上的货用施工升降机,其底架上应设置吊笼和对重用的缓冲器。

施工升降机上的电动机及电气元件(电子元器件部分除外)、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的对地绝缘电阻应符合《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的要求。

在进行安装、拆卸和维修时,若在吊笼顶部进行控制操作,则其他操作装置均不应起作用,但吊笼的安全装置仍起保护作用。

在施工升降机底部(防护围栏)易于观察的位置固定标牌;货用施工升降机必须有不允许载人的明显标志。

传动系统齿轮与齿条,滚轮运转应平稳,不应有冲击,振动及异常响声。

上一页12下一页物料提升机

卷扬机

卷扬机应符合以下规定:

卷扬机不得用于运送人员;

露天作业的卷扬机应有防雨措施;

卷扬机安装地点应平整,与基础或底架的连接应牢固,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卷扬机用于起吊重物时,应安装上升行程限位开关且灵敏可靠,根据施工情况,如使用超载保护、超速保护、下降行程限位开关时,应保证其灵敏可靠;

外露传动部位防护罩应齐全完好;

短路和过载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装置工作应灵敏可靠;

滑轮与钢丝绳应匹配;

严禁使用倒顺开关作为物料提升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升降机基础应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条件下的全部载荷;

基础周围应有排水措施。

附墙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悬高高度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附墙架的材质应与架体相同,不应采用木质和竹竿等做附墙架;

附墙架与物料提升机架体之间及建筑物之间应采用刚性连接;附墙架及架体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缆风绳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提升机无法用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

提升机高度在20m及以下时,缆风绳不应少于1组,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缆风绳不应少于2组;

高架提升机不应使用缆风绳。

安全防护装置

施工升降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工作可靠有效。

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必须灵敏有效,动作可靠,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安全装置一般应符合下列规定:

吊笼(篮)停留时不应有下滑,在空中再启动上升时,不应有瞬时下滑;

sc型升降机的每个吊笼上应装有渐进式安全器,其制动距离应为0.25-1.2m,不应采用瞬时式安全器;

吊笼门升降应自如,连锁性能应良好,只有当吊笼门完全关闭后,吊笼才能启动;

人货两用升降机和额定载重在400kg以上的货用升降机,其底座上应安装吊笼和对重的缓冲装置;

断绳保护装置应完好,反应应灵敏,动作应可靠;

sc型升降机均应设置一对以上防坠安全钩。

限位开关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升降机应设置自动复位型的上、下限位开关;

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当提升速度小于0.8m/s时,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触发限位开关后,留有的上部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8m;当提升速度大于0.8m/s时,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触发限位开关后,上部安全距离应能满足下式的计算值:

l=1.8+0.1v2

式中:l――上部安全距离(m);

v――提升速度(m/s);

下限位开关安装位置应能保证吊笼额定载荷下降时触板触发该开关,使吊笼制停,此时触板离触发下极限开关还应有一定行程。

极限开关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极限开关应能切断总电源;

非自动复位型的极限开关,其动作后必须手动复位后才能使吊笼重新启动;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上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行程距离:ss型升降机为0.5m;sc型升降机为0.15m;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笼碰到缓冲器之前,下极限开关应首先动作。

施工升降机运动部件与建筑物和固定施工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25m。

施工升降机附近有架空线路时,应满足最小安全距离的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防护围栏

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地面防护围栏。

地面防护围栏可采用实体板、冲孔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制作。网孔的孔眼或开口应符合表6.6.2的规定。

表6.6.2地面防护围栏的网孔孔眼或开口尺寸(单位为㎜)

与相近运动部件的间隙(a)孔眼或开口的尺寸(b)
a≤22b≤10
22≤a≤50b≤13
50≤a≤100b≤25
注:若孔眼或开口是长方形,则其宽度不应大于表内所列最大数值,其长度可大于表内所列最大数值

地面防护围栏的任一25000mm2的方形或圆形面积上,应能承受350n的水平力而不产生永久变形。

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8m。对于钢丝绳式的货用施工升降机,其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5m。

围栏登机门应装有机械锁止装置和电气安全开关,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登机门才能开启,且在门开启后吊笼不能起动。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围栏登机门应装有电气安全开关,是吊笼只有在围栏登机门关好后才能起动。

当附件或操作箱位于施工升降机防护围栏内时,应另设置隔离区域,并安装锁紧门。

停层防护

一般要求

各停层处应设置层门。

层门不应突出到吊笼的升降通道上。

层门应保证在关闭时人员不能进出。

层门可采用实体板、冲孔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制作,网孔门的孔眼或开口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承载性能应符合规定。

层门不得向吊笼运行通道一侧开启,实体板的层门上应在视线位置设置观察窗,窗的面积不应小于25000mm2。

全高度层门开启后的净高度不应小于2.0m。在特殊情况下,当进入建筑物的入口高度小于2.0m时,则允许降低层门框架高度,但净高度不应小于1.8m。

高度降低的层门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1m的护栏,护栏的中间高度应设横杆,踢脚板高度不小于100mm。侧面护栏与吊栏的距离应为100mm~200mm。

水平滑动层门和垂直滑动层门应在相应的上下边或两侧设置导向装置,其运动应有挡块限位。

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机械传动层门的开、关过程应由吊笼内乘员操作,不得受吊笼运动的直接控制。

层门应与吊笼电气或机械联锁。只有在吊笼底板离某一登机平台的垂直距离±0.25m以内时,该平台的层门方可打开。

层门锁止装置应安装牢固,紧固件应有防松装置。

层门锁止装置及其附件的安装位置应设在人员不易碰触之处。层门锁止装置应加防护罩,且维修方便。

升降机各楼层安全出入口防护应符合jgj 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见附录a)。

物料提升机的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后,停靠装置应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承受所有载荷;

断绳保护装置应能使满载断绳时,吊篮的滑落行程不大于1m;

吊篮安全门应采用机电连锁装置,当门打开时,吊笼不应工作;

上料口防护宽度应大于提升机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应大于5m;应能承受100n/m2均布荷载;

上极限位器安装位置为:到天梁最低处的距离不应小于3m;

非自动复位型紧急停电开关安装位置应能使司机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但工作照明不应断电;

信号装置:由司机控制的音响信号,各楼层装卸人员应都能听到;

高架提升机(30m以上)除具有低架提升机所有安全装置外,还应有下列安全装置:

下极限限位器:应满足在吊篮碰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能够动作,吊笼停止下降;

缓冲器:应采用弹簧或弹性实体;

超载限制器:当超过额定载荷时,应能切断起升控制电源。

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应挂立网。

当提升高度超过相邻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设置避雷装置,所连接的pe线应作重复接地。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按《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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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第11篇 工程施工塔吊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工程施工塔吊运行的安全管理措施

(1)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4)轻车让重车。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5)客塔让主塔。以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机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6)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2)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准吊'的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拉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明时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准吊。

(3)运行控制

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整该频率。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3)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6)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

(4)安全措施

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设立沉降观测点,观测点设在塔身四角(每角一点共四点)。观测次数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沉降观测。随时了解塔基沉降情况,以便对险情进行预测措施。

2)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已确认的相关方案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队长负责统一指导,并要求技术安全员在场监护。

3)塔吊安装后,在空载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

4)塔吊设专用临时配电箱,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5)塔吊使用前,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6)塔吊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

7)当各塔使用时,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8)塔吊的大臂和吊钩,在非工作状态时锁扣打开,大臂转到顺风方向,吊钩提升到离杆顶端2~3m处。

9)必须加强对塔吊机械的保养工作,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得违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塔吊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之中。

10)气候恶劣时(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雪、大雾),应停止吊装作业。

11)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塔机安全,各塔机需确保驾驶室内在工作时间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12)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13)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14)起重工要严格十不吊操作规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固。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现象。

15)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合法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并定期进行复检。

16)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吊运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须用卡环。设备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17)旋转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18)塔机作业前应进行空载或试吊,确认无故障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要有足够的安全高度,作业面与吊钩之间不小于10m的安全距离。

19)塔机停止操作后,应选择回转时无障碍物及大臂顺风停机。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绝对禁止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顺风转动。应将吊钩及小跑车收回。钩绳盘索在扁担上,防止起重臂随风转动时与临近塔吊或其他物体碰撞。

20)信号工要正确佩带安全帽、袖标。哨音响亮准确,旗语规范到位。严禁兼任挂钩工作。

21)安装、运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信号指挥旗、哨、通讯工具)的正确使用规定。

22)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砼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23)塔吊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使用中,应定期进行监测。

24)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对2008工程建设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测的有关事项通知》(2005安监总站第5号)的要求,塔吊等大型机械使用前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2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征地线范围内连续砌筑180围墙,高2米,并保证围墙牢固整齐;设立门卫及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佩带工作证。

2、现场挂设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3、材料和设施堆放在围墙内,且离开围墙与生活设施分隔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砌池围筑,杆料立杆设栏块料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高于2米。

4、现场电动机械必须接地、接零,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必须有箱有锁中途停电或下班时,必须关闸断源,关箱加锁;电动机械出故障,必须断电源,停机修理,不准在运行中排障,机械更不准带病运行;非经安排操作机电的人员不准擅自乱动一切机电设备。

5、二层以上的建筑物须支搭安全网,在施工中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受力均匀;加强对建筑物楼层临边、框架结构梁边、施工作业层柱子边等的防护管理,搭设防护栏。

6、现场安全措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都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需要确实需移动时,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

7、现场加工机械使用需注意:机械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介机、刨机操作人员不能对正刨碟转动方向站立,并不能用手送料到机械工作部位;

8、施工前编制用电施工方案,用电线路架空5米沿场地周围布置。

9、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响外抛掷。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十二篇)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安全生产,更好的提高我处经济效益,共同至力于公司发展,为此,安全措施必须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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