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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控制措施(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5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控制措施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技术安全管理

一般规定及要求:

在国力爬架的安装搭设及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以满足工程建设要求为基本出发点,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加强爬架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1)厂方现场管理:

4.2.1组织措施:施工现场派专人负责技术安全管理。

其职责如下:

1.监控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主持制订安全技术整改措施,协调各方关系,保障爬架安全施工。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订的施工技术措施,及时处理爬架作业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3.认真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及时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为确保爬架安全升降,必须经常检查工人定岗、定位、遵章操作等情况。

4.现场搭设的升降脚手架,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万一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4.2.2技术措施

严格遵守建设部建建[2000]230号《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爬架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地方规范、标准等。修改方案或增减措施,须经甲、乙双方认可后,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3)用户现场管理:

a、坚持一切为工程着想的原则,互通讯息,密切配合。

b、指定专职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协调工作。

c、用户负责搭设爬架安装所需要的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必须能承受爬架安装时的竖向荷载且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应满足架体安装精度要求,任意两点间的高差最大值不应大于20mm。

d、为厂方提供现场使用的垂直运输设施、电气焊设备、专用配电柜,以及安全围护材料(如安全网、脚手板)等。

e、负责穿墙螺栓预留孔的留设工作,预留孔中心偏差应小于15mm。

f、工程结构施工时,应保证梁、柱、剪力墙等的模板及支撑与爬架内排立杆之间有不小于200mm的间隙,以免影响爬架升降,在支模过程中,不得将爬架作为支撑架。

g、用户应严格将施工活荷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工况下 或 ;升降工况下 ,且不允许使用动荷载。

h、用户负责预留爬架与建筑结构正式避雷引下线的连接位置,每层均必须留设不少于四处,厂方负责爬架各架体之间的具体连接。

i、其他未详之处,按双方所签合同及国家、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执行。

3、安全技术交底和升降验收制度

爬架在安装搭设及升降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检查验收等工作,且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无签字或签字不全者无效。

4、防坠措施

该工程国力爬架主要采用二道安全防坠措施:

采用我公司研制生产的具有专利权的专用防坠器,专利号为:zl 97 2 15658.5,

并且每榀爬架配置防坠销。

第2篇 某某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某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总则:

1)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并根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区及我集团公司具体情况,特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规程。

2)在执行本规程的同时,还应遵守执行现行国家及有关专业的规定'标准'规范或规程。

(2)施工现场变压器及配电装置:

1)应靠近电源,交通运输方便。接近负荷中心,无灰尘、无蒸气、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变压器的引线与电缆连接时,电缆及起终端头,均不应与变压器外壳直接接触。

4)采用箱式变电站供电时,其外壳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接地系统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装有仪表和继电器的箱门,必须与壳体可靠的连接。

(3)施工现场配电设备装置的要求:

1)现场临时配电柜,必须安装在房屋内或遮风挡雨有门的临时工棚内,并应有良好的光照、通风、防雨、防潮、防火措施。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有锁。

2)配电柜正面操作维护通道,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后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配电装置顶端距天棚的距离不小于0.5m。

3)配电柜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并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容量的大小配置安装电控设备,尽量做到三相平衡。

4)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的原则,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5)手动开关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v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v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载控制。

(4)施工现场外电线路安全距离:

1)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距离(见表1),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见下表),在达到本规定的同时,也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具体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kv)1以下1-1035-110154-220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2)如果由于施工现场地形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则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栏、栅栏,以及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外电线路与遮栏、栅栏之间的最小距离,应根据外电线路电压等选择(见下表),如果施工现场无法保证下表中所给数据,外电线路与遮栏、栅栏之间的最小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1-

线路边线至栅栏的安全距离(cm)室内82.58587.

室外

线路边线至网状遮栏安全距离(cm)室内17.52022.

室外

(5)电缆敷设:

1)电缆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室外电缆直埋时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下0.2m处,必须设防护套。

3)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4)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桷皮心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直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5)在建建筑内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洞口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尚墙或门口,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1.8m。

(6)配电箱安全技术要求:

1)施工现场的配箱应分组设置,既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连接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管理。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箱须分开设置,如需在同一配电箱内设置时,动力与照明电路应分路设置。

4)配电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不得装在易受外来物体撞击和强烈振动、液体侵溅、热源烧烤的场所,距离建工程较近处设立。

5)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和通道,配电箱下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应采用铁板或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内的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然后整体固定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工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宜大于0.5米,小于1.5米。

(7)电器装置的选择: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备的所有大小配电箱的开关箱都必须是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定型产品,施工现场不得自行装配。

2)配电箱、工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器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5)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本规定中的要求。36v或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6)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家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动作电流和额定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8)配电箱

、开关箱中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9)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8)临时、移动和手持电气设备:

1)一般规定:施工现场中所有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②用电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保护。

③每一台用电设备或搬运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有电源隔离开关。

④建立和执行所选用专人专机责任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2)手持电气设备:

①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零。

②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③狭窄场所(地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工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有人监护。

④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焊接机械设备:

①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②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③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④焊接机械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接地线宜采用多股铜芯软线,当相线截面小于16mm2时接地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如大于16mm2时取16mm2。

4)起重机械:

①起重机设备电气安装应符合国家gb50256-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gb5144-8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范》中的要求。

②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③塔式起重机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应作环形电气连接。道轨的接头处,应做电气连接,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

④起重机械的供电电缆其长度和质量应符合工作技术要求。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身高30m时,塔顶和塔臂端部装设红色信号灯。

⑤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升降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⑥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井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9)施工现场的接地、防雷及漏电保护:

1)接地保护:

①当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线路时,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简称pe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②当施工现场与外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应采用tt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③一次侧由50v以上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50v以下电压器,如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变压器,此时二次侧不得接地。采用普通变压器,应将二次侧中性线或一个相线就近直接接地。

④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设开关或熔断器。

⑤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⑥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⑦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两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⑧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2)防雷:

①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应采用独立的接地系统,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欧姆。

②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的井子架、脚手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上人电梯、烟囱、水塔等设施,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

③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m至2m。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防雷线的连接。

3)保护接零:

①正常情况下,施工现场的电机、变压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分、部分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架、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电器装置的金属外壳、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及靠近带电部门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必须装设保护零线。

②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场的电器具、插头等也必须装设保护接零系统。

③现场电工应经常检查保护接零线路及漏电保护器系统,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保护接零系统都能安全工作。

4)施工现场照明:

①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

②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③一般场所宜选择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特殊场应

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熔断保护器。

5)下列特殊场所所应使用安全照明电器:

①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湿、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原电压应不大于36v.、

②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③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6)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①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②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③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④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⑤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漏电保护器。

⑥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⑦螺口灯的相线应与中心触头相连接,零线应接在与螺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⑧临设工程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米。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米,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米。

第3篇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带使用的管理规定

1、凡在离地面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均视为高处作业;

2、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安全带应有双保险,同时系挂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体上(如隔离开关支持绝缘子、瓷横担、未经固定的转动横担、线路支柱绝缘子、避雷器支柱绝缘子)。

3、安全带严谨采用低挂高用的形式,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拉设安全绳(满足强调的钢丝绳或尼龙绳),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如在台架最上层的中间作业,安全带无法挂在电杆上,挂在台架上又不能满足高挂低用原则,此时应在作业上方两条杆之间拉设一条安全绳,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

4、上下杆塔或者在杆塔上作业移动过程中,不得失去安全带的保护;

5、登杆塔前应检查安全带绳带有无变质破损现象,检查有无试验合格标签及合格标签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

第4篇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安全管理

1.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

(1)设置原则。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施工现场的照明配电宜与动力配电分别设置,各自自成独立配电系统,以不致因动力停电或电气故障而影响照明。

(2)位置选择与环境条件。总配电箱是施工现场配电系统的总枢纽,其装设位置应考虑便于电源引入、靠近负荷中心、减少配电线路、缩短配电距离等因素综合确定。

分配电箱则应设置在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开关箱与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的距离应不大于3m。

配电箱、开关箱的周围环境应保障箱内开关电器正常、可靠地工作。

除此以外,配电箱、开关箱周围的空间条件,则应保证足够的工作场地和通道,不应放置有碍操作、维修和对电气线路有操作损伤的杂物,不应有灌木、杂草丛生。

2.配电箱与开关箱的电器选择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能保证在正常或故障情况下可靠地分断电路,在漏电的情况下可靠地使漏电设备脱离电源,在维修时有明确可见的电源分断点。为此,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电器选择应遵循下述各项原则:

(1)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使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

(2)装有隔离电源的开关电器。

(3)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路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

(4)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

(5)配电箱、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一般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a.s。),并有合适的分级配合。但总配电箱(或配电室)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最高应限制在30ma·s以内。

第5篇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一、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系统

定义:保护接地是指将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金属外壳与大地连接,接地电阻值一般应小于4ω。保护接零: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根据保护零线(pe线)是否与工作零线(n线)分开,保护接零供电系统又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本文重点论述一般施工现场均采用的三相五线制系统,即tn-s系统。

要点:

1.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引出。

2.同一供电系统内不得同时采用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两种方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门,人体可能接触到的金属支撑、底座、架体,电气保护管及其配件等均应与保护零线做牢固电气连接。

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定义:“三级配电”是指配电箱应分级设置,即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用来接设备,形成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主要针对漏电保护器而言,除在末级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内再设置一级漏电保护器,形成两级保护。

要点:

1.两级漏电保护器的参数相匹配,可按如下方法选择:分配电箱可选100~200ma,但不得超过30ma*s的限值;开关箱处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用于潮湿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空气开关不能用作隔离开关,必须选用肉眼可以辨别分断点的开关。

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定义:所谓“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就是指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单独使用各自专用的一个开关电器、一个漏电保护器,严禁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要点:

1.箱内开关应贴上标有用电设备编号及名称的标签。

2.箱内接线端子应牢固压接,严禁虚接。

四、电器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同一级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照明线路宜接在动力开关上侧。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的外壳均作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电阻值都不得大于10ω。

五、安全电压

定义:安全电压是不致危及人身安全的电压。我国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即为防止因触电造成人身直接伤害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等级,一般分为42v、36v、24v、12v、6v.安全电压应根据使用环境、人员和使用方式等因素选用。

要点:

1.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作业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建议在施工现场的职工临时宿舍内尤其是金属板材的临建宿舍内的照明电源电压采用36v。

4.照明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式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六、外电防护

定义:所谓外电防护,主要是指针对不为该施工现场专用的已经存在的配电线路、设施所进行的防护措施。当因场地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要点:

1.对于外电架空线路,当在其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且随外电线路电压等级的增加,安全距离相应增大。

2.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的正下方施工、建造临建、堆放材料及构件等。

3.对于现场内的变压器等设施应用木、竹板及杆件等进行遮拦,并悬挂警示牌等,保证防护设施坚固、稳定。

4.塔吊等起重机械吊运物料、构件等不得在外电线路、设施正上方行走,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七、日常维护与检查

对现场的用电设备、供电设施、线路等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要点:

1.持证上岗,用电设备、闸箱等的接线、日常维护检查均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作好巡视、维修记录,严禁无证上岗。

2.定期对用电设备、供电线路、设施等的绝缘进行检测,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进行维修或更换。

3.定期对供电系统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4.大风、雨雪,前后对整个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及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再投入使用。

八、临电系统的验收与档案管理

要点:

1.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后方可施工。

2.临时用电系统在施工完成后要经过编制人、项目经理、审批人及专职电工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要履行签字手续。

3.建立完善的用电档案,并设专人管理,主要包括: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接地电阻绝缘电阻遥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等。

第6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档。高层和临街的建筑施工,应当采用密目网或者其他装置进行遮护。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

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应当隔开。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临时住所和饮食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

(二)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用电作业应当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二)用火作业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应当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

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对影响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或者改善的建议;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和检举、控告。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建筑生产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7篇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公路工程建设属高危行业,正在修建新的公路、高速公路遍布全国,安全生产事故屡见不鲜,究其主要原因无非是没有投入足够的资源(资金、设备与人力)用于减少事故。在资金成为挠头事后,我们只有通过一系列施工规程和安全预防措施,促进建立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减少由于施工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达到降低施工区域安全事故的目的。

首先是工程开工前期工作不容忽视。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切合实际地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针对性强,防止一般性口号化的条文,编制人员必须深入现场,制定出切实可行,以预防为主的安全技术方案。应该明白: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施工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并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企业的安技员应保持稳定,不宜轻易调动换岗;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保用品,要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检,以免失灵或失效,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注重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全体参建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其次是抓好施工前各项的工作。施工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图,平面布置图经确定后,就要按图布置临时设施,不得随意更改,临时设施布置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活,文明施工的条件。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施工现场内的沟、坑、水塘等应设安全护拦。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路段应设有专人指挥交通。在注重施工测量安全和施工场内道路安全的同时,施工现场用电绝不能掉以轻心,施工现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在维修检查时,原则上必须停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大型桥梁施工预制现场,应有备用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

再次是注意特殊季节和工序的现场管理工作。一是雨季施工,在做好防洪排涝工作的同时,施工人员要提前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工作,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防雨棚。二是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措施,有条件的宜搭设凉棚,供应冷饮,准备防暑药品等。三是夜间施工,现场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场地临近道路时应设围挡,并设置警告及指路标志。四是特殊工序作业,大型吊装工程,应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安全措施,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钢丝绳必须具备可靠的安全系数。五是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设有牢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疾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六是施工机械运行与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每次上路前必须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性能完好,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则。

总之,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只有在投入足够的安全经费、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通过行之有效的各种科学技术手段和相应的预防措施,方能将安全生产事故降低到最低点。

第8篇 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1)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工作;

(2)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制度,确定岗位防火职责;

(3)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开展防火知识培训和宣传,按工程进度落实相应的消防措施;

(4)检查落实施工现场宿舍和临时办公房的防火措施;

(5)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2.施工管理

(1)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图,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施工单位应当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材,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4)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使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序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焊工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开具用火证,设置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具。5级(含5级)以上风力应停止室外电、气焊切割作业。

(5)建筑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6)施工现场要由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及演练。

(7)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8)建筑工地工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灭火器应当加强保养,确保处于备用状态。

宿舍不得设置于在建建筑工程内,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不得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

(9)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其性质专库分类储存。库房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搭设,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10)建筑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厨房,有专人管理灶火。液化石油气钢瓶放置、使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规范

(1 ) 建立健全符合施工生产实际的供电、用电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等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2 ) 建立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电工、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用电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生产供电、用电安装验收、运行监督检查、新技术推广、事故处理、电工考核审验、奖罚等工作。

(3 ) 定期对供电、用电线路、电气设备运行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和设备、器材、仪表检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 ) 实施供电线路、电气设备检修、拆除工作票,专项安全措施和监护制度。

(5 ) 供电用电线路、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工器具、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6 ) 做好全体员工的日常用电教育和电工的技术技能培训、考核、审验工作,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路和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线路安装。

第10篇 如何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控制和管理

[摘要]工程建设行业是一个安全高风险的行业,而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是施工中潜在性危险点最多的危险源,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容易被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所忽视,很可能酿成人身触电伤亡,设备损坏和火灾等恶性事故。为此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等强制性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用电管理,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1施工用电存在潜在性危险的原因分析

由于电力在使用过程中,不容易被人们意识到或能够及时发现,并又有一定危险性的因素,而安全用电知识往往不可能普及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和每一个管理人员,特别是普工、临时工、农民工等等。随着技术进步,原来手动操作的工机具,都被电动工机具所代替,以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从大型的起吊机具,到手提式的电动工具,有固定的电动机械和移动的电动机具,电焊、照明等等,处处都要使用电力。如电力使用不当,立即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如漏电就可能造成人身触电(电击)伤亡,短路造成设备损坏或火灾等恶性事故。

由于施工管理人员对以上潜在性危险认识不足或存在侥幸心理、麻痹大意、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等原因是用电事故发生的根源。施工现场的不文明施工,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和作业人员素质不够是导致用电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施工现场的供用电设施一般比较简陋,使用期限短,而且随施工的进展,供用电设施和用电负荷也在不断的变动,有时因工程需要而经常要搬迁,改变原有接线和供电方式,降低了安全用电的可靠性。

2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管理

2.1对于施工单位使用的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用电量在50kw及以上的临时施工用电,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要求编写保证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以及提供主要用电设备的名称和技术参数。

2.2施工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或专业电工),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或专业电工)的职责。

2.3施工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2.4施工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责任人。

2.5施工用电单位的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人员(专业电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2.6施工单位为保证作业人员的人生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配备一些必要的安全用具和措施,加强一般作业人员安全用电知识的培训和施工前用电安全交底,一般作业人员禁止乱动电气设备。

2.7施工单位应加强用电负荷的控制和管理,以防止过负荷造成设备损坏,甚至酿成火灾。

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存在极大的潜在性危险源和不确定的危险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控制,将危险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对于明显的危险点可以通过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但对潜在性的危险点则必须通过科学技术措施加以防范,具体要求做法如下:

3.1施工现场的变电设施和配电设施

一般施工现场均设置专用的配电变压器或小型变电所及相应的配电设施,这些变配电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和《规范》的要求。对于这些变、配电设施的操作,检修等工作的安全措施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各条规定。

3.2施工现场的架空配电线路及电缆线路

施工现场的供电线路由架空配电线路和电缆线路组成,安装应符合《规程》和《规范》要求。但由于某些施工单位投入不足和管理不力,临时性用电,乱拉乱接现象屡见不鲜,电缆线路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随地敷设,任其车辆碾压,为图方便用铁丝绑扎电缆,甚至将电缆接头浸泡在水中等等,都造成事故的隐患。

施工现场的开挖和回填较为普遍,不文明施工给直埋的电缆线路构成很大的威胁,将电力电缆挖出、挖断时有发生。为此施工单位、工程承包单位以及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共同关注,做好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避免施工现场电力电缆的人为损坏,要求直埋的电缆距离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并应盖砖保护,过马路应穿钢管保护,沿线应有表示牌。

3.3供用电设备的接地保护

用电设备外壳的可靠接地,是防止漏电伤人的有效技术措施。一般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简写为tn-s系统),为此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也就是将保护“接地”和工作“接零”彻底分开,以确保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安全可靠接地。另一种目前普遍采用的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简写为tt系统)此供电方式采用三相四线制。为确保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金属外壳绝对不允许接在工作零线(n线)上以防止工作零线断线,中性点位移造成电气设备外壳带电,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就地打临时接地桩或直接接到系统的接地网上,作为重复接地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自然体接地,要求接地电阻小于10ω,保证可靠接地。

3.4防雷保护

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独立井字架、脚手架,正在施工中的建筑物如烟囱、水塔、冷却塔、大棚等,施工机械如塔式和门式起重机等大型机具,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防雷保护装置应有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距离建筑物和系统接地网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根据以上要求,本项目部在专题会议上要求对冷却塔施工中的中心塔吊和曲线电梯等大型起重机械的接地,用扁钢直接与专用集中接地装置连接,以保证可靠接地。

3.5常用电气设备

施工现场的常用电设备一般比较简陋,而且在各个工地上重复使用。从严格意义上的完好率比较低,所以必须加强对施工单位供、用电设备电气性能的监管,严禁带故障运行。

3.5.1对于配电箱和开关箱要求有较好的密封性、基本防尘、不漏水、操作方便、外壳接地可靠、进出电缆排列整齐无破损。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箱内的接触器、刀闸、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漏电保护开关必须能正确动作,并在校验周期以内使用。表计、指示灯指示正确。

3.5.2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断器的熔断电流必须与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最大负荷电流相匹配。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或者以大代小。

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对i类电气设备(如手持的电动工具)应选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接地线或保护零线连接。

3.5.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极为普遍,如使用不当,极有可能造成人员因电击而伤亡,为此必须加强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定期测量绝缘电阻,并在试验周期以内使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并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相配合,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装设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并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因故离开现场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软电缆,移动时不得手持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3.5.4电焊机是施工单位最普遍的用电设备,而且使用环境相对较差,如因使用和维护不当,电焊机内部绝缘损坏,电源的高压电穿到低压侧,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为此电焊机必须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不得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定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电阻值,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电焊机一次测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其长度不宜大于5m,电焊把钳绝缘必须良好,二次侧引出线宜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m。

3.5.5起重机械是施工单位的大型施工机具,使用不当可能造成重大事故,为此,起重机械新装或异地安装后,必须通过当地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起重机械电气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塔式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要求。

轨道式起重机的电源电缆和自动卷线装置(电缆卷筒),应有专人检查和维护,保障正常运行。

起重机械上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

轨道式起重机的轨道同时起到设备接地和防雷接地的作用,为此轨道两端应各设一组接地装置,当轨道较长时,每隔20m应加装一组接地装置,轨道接头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起重机械在机上或地面附近应有电源开关或紧急停机按钮,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可及时切断电源。

3.6特殊环境里的安全用电

在易燃、易爆、腐蚀和特别潮湿的特殊环境里用电作业比正常环境里危险性大得多。为此,需要采取对应的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的电气设备。

在易燃、易爆的环境里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需要填写“动火工作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腐蚀环境下,应选用防腐型的电气设备,并具有较好的密封性。户外线路和配电装置应选用耐污型绝缘子,电缆不宜有中间接头。

在特别潮湿环境里用电作业,极易发生漏电、触电事故,为此应避免雨天露天用电作业,如一定要作业必须做好防雨措施,保证用电设备不受潮。严禁将破损或有接头的电缆浸泡在水中,架空敷设,临时或移动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要有防雨措施,并可靠接地。

3.7照明

施工现场的照明均为临时照明,相对固定的时间随施工时间而定,容易发生乱拉乱接现象,必须督促施工单位规范安装,专人负责及时维修。

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压不得超过36v;(2)在金属容器和金属管道内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12v;(3)行灯应有保护罩;(4)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5)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6)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的一、二次侧均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7)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

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用聚光灯、碘钨灯取暖和烘烤易燃物品。

[结束语]

由于施工用电点多面广,并具有潜在性危险,在施工现场从管理人员到具体作业人员时时刻刻都要重视施工用电的安全。加强安全用电知识的普及、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关键,增加资金的投入是安全用电的根本保证。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993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 中国电力出版社2002

第11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归档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和湖南省建设厅有关安全生产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必须有以下内容:

一、安全管理综合资料

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2、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3、安全管理网络图

4、安全协议

5、安全检查制度

6、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7、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8、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0、安全例会制度

11、设备管理制度

12、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专人负责)

13、安全用品采购计划、领用、报废台帐

14、危化品管理制度

15、门卫制度

16、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

17、食堂卫生责任制

18、节能减排措施

19、宿舍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20、宿舍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21、消防措施、制度(灭火器材设置位置)

22、防粉尘、防噪音措施

23、季节施工专项措施

1~23项单独成册

24、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单独成册)

25、所有施工机具安装后验收记录、设备台帐

26、大型机构设备产品合格证及检测合格书(塔吊、物料提升机、龙门吊、行车等要经当地安全技术监督局验收,发给验收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25、26机械设备验收资料单独成册)

27、脚手架及分段验收记录(量化)(单独成册)

28、模板安装验收记录(单独成册)

29、危险因素调查表

30、危险源清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危险源辨识)

31、重大危险源清单(29、30、31单独成册)

32、环境因素调查表

33、环境因素清单

34、重大环境因素清单(31、32、33单独成册)

3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单独成册)

3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坍塌、防触电、防高坠、防火灾)(单独成册)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单独成册)

1、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分公司(项目)经理

2)、分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3)、分公司(项目)安全员安全职责

4)、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

5)、项目班组长安全职责

6)、项目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7)、项目各部门职责

2、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后,在以后的各阶段中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并考核。(可制表)

3、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4、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管理人员考核情况(可制表)

三、目标管理(单独成册)

1、目标制定

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

1)、伤亡控制指标:根据单位总体目标制定(年初签定的合同)。

2)、安全达标目标:要有具体目标(合格、优良)。

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目标和指标。

4)、环境保护目标:污水、噪声排放达标。

2、目标分解

对已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人。

责任人签名。

3、目标考核

安全管理目标执行的如何,有具体的责任分析和考核办法,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执行情况与经济挂勾,每月有考核结果并记录(可制表)。

四、施工组织设计(单独成册)

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员、施工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三类及三类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审批,上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三类以上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编制后,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及相关部门会审,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类工程:檐高≥20米,跨度≥24米;

二类工程:檐高≥12米,跨度≥15米;

三类工程:檐高<12米,跨度<15米;

2、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要编制专项安全方案。专项安全方案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批(或需专家论证的方案)。

3、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中属于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工程。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① 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②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③ 悬挑式脚手架;

④ 门式脚手架;

⑤ 挂脚手架;

⑥ 吊篮脚手架;

⑦ 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

建筑暮墙的安装施工;

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6米以上的边坡施工;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9)、高层(超过十层、超过24米)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者,要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0)季节施工专项方案。

11)雷击高发区防雷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同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含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2的模板支撑系统。

3、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挑架、爬架或高度大于24m的落地式脚手架的搭设工程。

4、大型设备吊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易燃易爆特殊工程、大型设备试验、试车等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由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

五、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由施工技术人员进行讲解)并履行签字手续。

2、分部分项工程(按施工工序或专业分):

拆除工程、人工挖孔桩(编制单独的施工技术安全方案)、土方工程(机械挖土方、人工挖土方)、模板工程(大型模板编制方案,模板安装、模板拆除)、钢筋工程(钢筋加工、钢筋焊接、钢筋绑扎与安装)、混凝土工程(混凝土搅拌、混凝土运输、混凝土浇捣、养护)、砖石砌筑工程、预制构件安装、门窗工程(木门窗制安、塑钢窗安装)、脚手架工程、地面工程、抹灰工程、贴面砖、屋面工程(屋面瓦安装、卷材防水工程)、各种施工机械使用、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大型设备安装、压力容器制作安装、结构吊装等。

六、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应由生产经理或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组织的有关技术、安全、施工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生产经理或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的安全问题,不能替代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

3、安全检查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并对照安全技术措施提出的具体要求检查。凡不符合规定的和存在隐患的问题,均应进行登记,并定整改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验收人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闭环,并做好检查情况记录。

5、对有关上级来工地检查中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通知单所列项目,要如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登记和反馈。

七、安全教育

1、培训时间:

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对安全教育工作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并认真执行,有专人负责监督。

3、新入厂工人必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项目教育的内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教育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工人变换工种,应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进行教育和考核应有记录资料。

安全教育讲解员和受教育人员必须每人签名字(万一不会写字的也可以按手印)。

对安全教育制度中规定的定期教育执行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并做好记录。

4、湖南省在建工程开工前开办农民工学校、竣工验收时必须有该项资料。

八、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安全活动是行之有效的措施,班前安全活动内容,针对各班组专业特点和作业条件进行,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替代安全活动内容,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九、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塔吊司机、司索指挥、电梯司机、卷扬机操作)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特种作业定点培训机构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厂矿企业内起重机械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签发,全国通用。

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作业,由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发证(湖南省建设厅要求)。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

5、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每两年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1 次复审,未按期复审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视为无证上岗。

6、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并记录工种、合格证号码,有效期限等。

十、工伤事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1、伤亡事故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2、施工现场凡发生轻伤、重伤、死亡及多人险肇事故均应进行登记,并逐级上报。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上报的部门有当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工会、检察院等单位。

3、发生的各类事故均应组织调查和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工作。发生轻伤和险肇事故时,应把工地自己组织调查情况和吸取教训及处理结果进行登记。重伤以上事故,按上级有关调查处理规定程序进行登记。

3、事故发生后,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按规定建立符合要求的工伤事故档案,每月28日前向安全环保部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和《二十三冶建设公司项目安全情况综合月报表》并督促财务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投入报表》。

十一、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悬挂符合gb2894-1996《安全标志》的安全色,并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当多层建筑各层标志不一致时,可按各层列表或绘制分层布置图。安全标志布置图应有绘制人签名,并经项目经理审批。

2、安全色标应有专人管理,作业条件变化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安全色标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标挂,不可以全部并挂排列流于形式。

3、施工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

五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

一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按地区要求增加: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安全管理资料必须随时建档,不能写回忆录。

4、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十二、各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所要求的相关资料。

对于新工人从事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的安全基本知识教育的内容是: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米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向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机械作业(电梯司机 司索指挥 塔吊司机 卷扬机操作工)、架子工、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特种作业定点培训学校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了《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技术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料、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操作者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要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圆钉要及时拔除。

17、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坠落伤人。

18、工具用好扣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9、不准在井架内穿行;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杂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

20、脚手架上霜、雪、泥要及时清扫。

21、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探头板。

22、脚手架超载危险:砌筑脚手架施工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3kn,即在脚手架上堆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皮砖高;20孔多孔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四皮高;非承重三孔砖不得超过单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许二排脚手架上同时堆放。

23、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挂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绑扎。

24、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25、高处: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要每年体格检查一次。

1)在平台、屋檐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要停止室外作业。

5)夜间施工必须要有足够的照明。

29、危险因素调查表;

30、危险源清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危险源辨识)

31、重大危险源清单

32、环境因素调查表

33、环境因素清单

34、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3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12篇 施工现场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项目部施工现场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考核办法

根据公司整体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制定本(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杜绝重伤以上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以内: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优目标:

①安全达标:本施工现场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得分均在分以上,达到**水平;

②文明施工:按《标准》中'文明施工'检查达到**分以上,达到水平。

3、直接经济损失控制指标:本施工现场全年施工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图

责任目标实现责任目标相关责任人

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设备员材料员瓦工班组长木工班组长钢筋班组长电工保卫班组长后勤组长

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

2、安全达标△△△△△△△△△△△

3、文明施工△△△△△△△△△

4、评先创优△△△△△△△△△

5、设备完好△△△△△

6、安全教育△△△△△△

7、持证上岗△△△△△△

△表示分布到责任人的分项管理目标 考核办法:(自定)

①考核依据以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目标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等。

②考核时间:每月考核一次

③考核对象:所有相关责任人

④考核人员: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⑤考核记录:以1-3项目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记录为记录,同安全生产责任考评一并进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控制措施(十二篇)

1、施工现场技术安全管理一般规定及要求:在国力爬架的安装搭设及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以满足工程建设要求为基本出发点,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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