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介绍
通风管理
1、工作面风量按措施要求由通风工区进行调整并定期检测,风速不宜过大,保证做到既能有效排放瓦斯,又不会造成煤尘飞扬。
2、工作面风流中各种有害气体浓度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工作面温度不得超过26℃。
4、进入采区的所有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经过风门必须做到“过一道,关一道”,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更不得撞坏。
5、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检,严禁空班漏检,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
6、巷道扩散通风不大于5m,否则进入施工前要检查瓦斯,且必须采用局扇通风。
第2篇 局部通风机现场管理措施
1.局部通风机要有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要填明使用单位、使用地点、局扇型号、功率、工作面需要风量、局扇吸风量、风筒节数、维修人、司机等,管理人员必须挂牌留名,牌板内容齐全、司机牌规范。有人工作地点由该迎头当班组长为兼职司机,一名兼职司机只能负责一套局部通风机管理;无人工作的地点要安排专职司机管理,司机要执行现场交接班,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发生。否则每项罚款100元,并按违章处理;无人管理的按停头考核。
2.局部通风机要保证连续可靠、稳定运转,不得随意停开,严禁无计划停风;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局部通风机时,必须提前办理批准手续,并不得造成瓦斯积存,如因情况特殊可能造成瓦斯积存时,要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和排放措施。否则按事故分析处理,对责任者严肃处理。
3.在局部通风机处悬挂“严禁无计划停开局扇”牌板,巷道门子口悬挂“局扇停风危险,立即停电撤人”牌板。牌板清洁、悬挂规范。否则每缺少一块罚款100元。
4.通修队对局部通风机实行牌板管理,井下与地面牌板必须相符,其内容包括:使用地点、局扇功率、型号、风筒节数、管理人等。
5.局部通风机必须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制度,由各使用单位落实检查维修人员。发现运转异常,要立即准备局扇及时更换。掘进工作面的双局扇、双电源,必须每个班试验一次,保证能自动切换。发现风机出现异常或不能自动切换,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者记违章。
6.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配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通风。
7.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使用铁质分风器。局部通风机与铁质分风器之间用风筒短节相连通,铁质分风器与风筒短节规格必须一致。
8.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动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9.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电气设备的电源。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
10.加强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管理,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现场备有记录本,有记录备查。无记录、记录不全、不按规定实验的,每次罚款100元,并按违章处理。
11.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时,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有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12.上井局部通风机交矿机修厂进行检查维修。领用的局部通风机必须确保完好。领用局部通风机不完好每次罚款300元,对单位扣月度考核3分。
13.局部通风机的设备和供电管理由机电科具体负责,出现问题,机电科要组织专业人员参加处理和分析考核。
第3篇 陈兴远煤矿局部通风机安装、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局部通风机安装、移动管理工作,提高局部通风机装备和管理水平,杜绝由于局部通风机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局部通风机安装、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经机电科检查验收,试运转合格后方可入井;
2、局部通风机运送过程中,必须使用吊链起吊,轻拿轻放,防止局部通风机在运送过程中受损;
3、安装局部通风机时,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
4、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且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不得低于0.25m/s;
5、局部通风机的安装方式应尽可能采用上、下并排安装方式,上方局部通风机采用吊挂方法安装,下方局部通风机采用支垫方法安装,两台局部通风机垂直间距不得小于100mm且上方局部通风机风筒不得影响下方局部通风机吸风口的畅通;
6、局部通风机安装时,如巷道内有轨道时,局部通风机距离轨道不得小于50cm,采用支垫方式安装时,局部通风机离地高度不得低于30cm;
7、安装局部通风机时,局部通风机必须坚持选择“大功率风机、大直径风筒、大供风量”的三大原则,确保工作面瓦斯不超限,巷道风速达到规定要求;
8、局部通风机安装时,必须装备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和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实现“三专两闭锁”,且安装的两台局部通风机必须能力相同,功率相互匹配,保证两台局部通风机供风量一致;
9、安装局部通风机时,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2m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必须使吸风口前风流保持畅通无阻,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要避开尘源,消音器吸风口应加装防护罩;
10、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时,局部通风机的风筒切换裤衩不得漏风,不得扭曲变形和挤压;
11、正压风筒末端要直对工作面,在岩巷掘进时风筒口距工作面不超过10米,煤巷不超过5米,上山、下山不超过3米
12、局部通风机安装时,必须有一名通风科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指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3、局部通风机安装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且现场必须有安监人员督察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14、安装局部通风机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将施工地点顶板及巷道两帮的活矸、活石挑落,以防砸落伤人;
15、局部通风机安装结束后,必须实现挂牌管理,管理牌上应详细标明地点、型号等项目,严禁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
16、局部通风机安装结束后,每天必须对自动切换装置进行一次切换,并做好切换记录,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并进行维修,保证其完好;
17、局部通风机的风电闭锁装置必须保证,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
18、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19、局部通风机恢复运转时,不得自行启动,必须由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时,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先检查瓦斯,只有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20、局部通风机安装、移动必须作到“三定、三汇报”。定开完工时间,定负责人,定专项安全措施;开工前、作业过程中、完工后必须电话汇报调度;
21、局部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停风区域必须撤人,设置警戒、悬挂警标。
22、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管理,在无人工作通风的独头巷道口应钉制栅栏,以防局部通风机发生意外,停止运转时人员误入;
23、施工过程中杜绝一切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4、未及之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管理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
第4篇 春节放假期间局部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公司放假安排,为保证井下局部通风安全,经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领导共同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局部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望各单位在放假期间(1月25日至1月30日)严格按以下措施执行,其它时间按正常局部通风管理执行。
一、放假前最后一班,各局部通风工作面派专人检查风筒对接、吊挂情况,保证风筒对接严密、吊挂牢固可靠,风筒必须接至距迎头不大于5米处,瓦斯探头严格按相应作业规程要求吊挂。
二、放假前最后一班班末,切断局部通风工作面出风口至迎头范围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并立即挂上停电牌,禁止任何人复电。
三、切断电源后,在出风口挡挂金属网,禁止人员进入。
四、放假期间,瓦斯员按检查区域范围负责该区域内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的巡视工作,发现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做好相应记录,并指定瓦斯员在局部通风机开关上挂停电牌,严禁任何人复电通风。
五、瓦斯员按检查区域范围,在各局部通风工作面出风口检查瓦斯,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重点检查,出现瓦斯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做好相应记录。
六、放假期间,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风机,即风机正常运转时,严禁停风机;风机停止运转时,严禁随意开风机,需请示调度室。
七、复工时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任何局部通风工作面,瓦斯员、安监员不在现场,严禁复电复工。
(二)复工前的确认、瓦斯排放工作由当天公司值班领导负责监督落实。调度室负责向当天公司值班领导提供放假期间井下局部通风机不正常运转情况,值班领导根据提供情况重点监督局部通风不正常工作面的瓦斯排放工作。
(三)放假期间局部通风正常的工作面,由瓦斯员携带瓦斯检测仪等仪器和现场班长共同进入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确认工作面迎头至出风口范围瓦斯、一氧化碳、氧气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等都符合规程要求后,现场班长方可通知送电复工。
(四)放假期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工作面,要严格按以下方法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1、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队具体负责,并派负责瓦斯、通风的管理人员到现场统一指挥。安质科派安监员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负责截人和回风流中的断电工作,并派管理人员到现场协助通风队排放瓦斯。
2、排放前,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停止作业,所有通往此范围的巷道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或设专人警戒(专人警戒位置要在新鲜风流中)禁止与处理瓦斯无关人员进入。 排放瓦斯前的切断电源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并在变电硐室设专人看管。
3、排放瓦斯之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供电没备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0.5%,确保局扇不发生循环风时,才可进行排放瓦斯。并在出风口吊挂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4、以上所有工作完成后,在出风口处断开风筒,启动风机,将风筒对接不大于三分之一往里供风,由瓦检员在出风口处检测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当两者浓度均不超过1.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中规定,并且稳定20分钟后,可将风筒口对口范围扩大到二分之一,然后按同样方法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将风筒全部对接,达要求并稳定30分钟后,方可由瓦检员和现场班长两人共同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确认工作面迎头至出风口范围瓦斯、一氧化碳、氧气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等都符合规程要求后,由班长安排电工打开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开关盖进行瓦斯检查,确认没问题后,班长方可通知送电复工。
5、按上述4方法排放瓦斯时,出口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中规定时,立即缩小风筒对接减少往里供风量,如采用该方法上述气体浓度还超过规定时,应立即停止供风,由瓦检员(携带相应仪器)和班长两人前后相距5米,从外口开始进入检查气体浓度,每次检查10米范围,当该10米范围氧气浓度不低于18%、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中规定时,断开该10米范围处的风筒,按上述4方法进行排放,稳定5分钟后依次每10米一个循环按同样方法进行排放。
6、瓦检员(携带相应仪器)和班长按上述5要求进入检查气体浓度,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8%或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中规定时,应立即停止检查并撤出停风区域,汇报公司值班领导,请求矿山救护队负责排放。
7、其它严格执行《一通三防十五项管理制度》中“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的相应要求。
八、开掘单位管技人员、通风队管技人员、通风队瓦检员、调度室调度员、复工当天值班领导等要求认真学习本措施,复工当班班前会认真贯彻到各开掘单位职工,并由安质科监督落实。
九、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及公司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技术科
2009.1.13
第5篇 局部通风安全管理措施
1、掘进巷或独巷超过6m必须采用全负压或局扇(局部通风机)通风。
2、局扇安装、拆除实行申请报告制度。安装前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所需供风量填写安装申请单,拆除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同意。
3、局扇安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局扇及开关安装在距送风工作面回风口10m以外的新鲜风流中,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大于0.3m。
②、局扇安装地点的巷道风量必须大于局扇吸入风量,严禁局扇拉循环风。
③、局扇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停止运转时自动切断该局扇送风独巷内的一切电源。
4、局扇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①风筒敷设必须吊挂平直,风筒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
②风筒末端距迎头不超过5m,风量满足《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③风筒拐弯必须缓慢拐弯,不准拐急弯,异径风筒连接必须先大后小。
5、局扇由瓦检员负责进行挂牌管理,除瓦检员、矿技术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一台局扇只能向一个掘进面送风。
6、使用过程中的局扇不论停工与否,不得停风。因故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停风区的人员立即撤出,瓦检员立即将局扇开关和独巷内所有电源开关断电后打到“零位”,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 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
7、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通风设施的范围:密闭、风门、隔风墙、调节风窗 、风桥、风帘、栅栏、风筒。
(2)、通风设施的建立、改变、拆除必须有专门设计或措施。
(3)、为采掘服务和使用一年以上的通风设施,必须按永久通风设施设置和管理,其余的按临时性通风设施设置和管理。
(4)、通风设施的质量必须符合煤炭部《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的规定,并且符合以下规定:
①、通风设施的掏槽深度:防火门墙(密闭)不少于0.03m,基它不小于0.2m,同时见硬底、帮,并与煤岩接实。
②、通风设施的厚度:密闭(墙)及风门墙垛不小于0.5m,木板墙、木板风门墙垛不少于0.02m,风门门扇不
③、调节风量窗应设在设施的上方中部,受巷道限制时可设在一侧;风量不得有管线通过,人行及通车巷道设调节风窗时,必须设两道相同断面面积的风窗。
④、主要进回风之间、采区进回风之间必须设置永久风门或永久隔风墙,设风门时还须设反向风门,同时两道正向风门必须进行联锁。
⑤、栅栏的设置:所有密闭前、停风区域、瓦斯超限区域、“一通三防”禁区入口处(风门代替时必须钉门)均必须设置栅栏,栅栏高度不低于1.8m,网格不小于0.2m,且牢固可靠。
⑥、采面结束后和报废井巷都应该及时密闭。采面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完成永久性封闭,报废井巷必须在5天内完成永久性封闭。
8、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
①、生产班负责对工作范围及相邻的通风设施管好、用好。
②、设专职人员负责通风设施的设置、维护、改变、拆除,任何人不得损坏通风设施或擅自改变通风设施的状态;严禁同时打开一组的两道风门。
③、失去作用的通风设施应及时拆除,损坏的通风设施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
④、矿井对损坏或盗窃通风设施的责任者及管理、使用班组进行经济处罚,根据设施损坏或盗窃的具体情况,经矿领导批准,对其责任者或管理、使用班组进行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罚款列入矿安全奖励基金,赔偿费用列入材料费之中。
9、对举报损坏(或盗窃)通风设施有功的人员,由矿在安全基金中列支给予奖励30~50元。
第6篇 井通风设施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矿井通风设施是矿井构成通风系统的一部份(包括风门、密闭、风桥、调节风窗等),它是保证矿井从进风至回风的全部线路和行人安全畅通而设置的通风构筑物。为了加强通风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制定以下通风设施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1、矿井应尽可能采用并联通风系统,并使各条风路的阻力接近相等。在通风系统中尽量少设置风门、风桥、调节风窗等通风构筑物,以减少漏风和风阻。
2、通风设施的位置应设在顶板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并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通风设施的措施必须按“通风设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通风设施竣工后,要组织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合格。
4、风门(墙垛砌筑与密闭相同)作为设在不允许风流通过,但需行人或行车的巷道内,其结构要求严密、漏风量少。
5、构筑的风门不得少于两道,并装有正反向风门。正向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且风门之间进行联锁,保证不能同时打开,行人的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6、风门墙垛用不燃砖(石)材料彻筑;墙垛周边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2m,要见硬顶硬帮,并与煤岩接实严密(抹有0.2m的裙边)不漏风。
7、风门前后各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淤泥和积水等;有积水时要设反水池或u形反水管导水。
8、采空区、旧巷(盲巷)、火区以及进回风大巷之间的联巷等,都必须设密闭,以防止风流短路引起自然发火或有害气体扩散等。
9、永久密闭墙要用砖(石)材料建筑,接实严密,墙无裂缝,无漏风,墙体厚度0.3m—0.5m以上。
10、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不得与密闭内的连通。密闭周边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3m(掏槽时不准放炮,只能用锤、钎、镐施工),周边要抹有不小于0.2的裙边。
11、每道密闭前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游泥和积水等。如有积水或流水时,应装设u形管或反水池放水。
12、每道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及牌板,统一编号,并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明位置关系。
13、在进风巷与回风巷平面相遇地点,必须设置风桥,构成立体交叉风路,使进风与回风分开,互不相混。要视所需通过的风量大小及服务年限合理设置相应的风桥和断面。
14、各类风桥除要用不燃性材料构建外,风桥中不准安设风门,但必须有0.8m2以上的通风空间以满足危急时过人。
15、风桥在使用过程中要符合漏风率不大于2%,通风阻力在150pa以内,风速小于10m/s。
16、在风网中若一个风路的风量不足,而另一个风路的风量有余,则应安设风窗调节,达到需风量的调配。调节风窗应设在风门或风墙上方,利用可调节面积的小窗口达到风量调节。保证生产安全。
17、通风设施要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清楚,现场实行挂牌管理。要做好通风设施的日常检查,重点是风门和密闭墙的检查,发现漏风严重或瓦斯等有害气体变化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8、做好矿井测风,掌握配风数据及风速情况;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的需要随时测风,检查工作面风量、风速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必要的调节;掘进巷道贯通时及时做好通风设施和风量的调整。
第7篇 通风区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危险源:
1.未检查随身携带的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的完好情况
2.未按要求对光学瓦检仪及辅助工具进行检查
3.未对光学瓦检仪进行换气、调零
4.工作地点环境不完好(顶、帮)
5.未按规定行走,违章跨越、靠近运转的设备
6.局部通风机拉循环风
7.空班、漏检、脱岗、假检及记录不完善
8.瓦斯浓度超限
9.未检查有害气体浓度
10.未按规定进入盲巷
11.未断电、撤人,未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12.未及时断电、撤人、设警标等,未向调度中心汇报
13.未排放瓦斯或排放不及时
14.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到位
15.恢复通风前未检测瓦斯及有害气体
16.排放瓦斯
17.排放瓦斯不彻底,盲目恢复正常通风
18.未检查有害气体或检查不到位
19.作业地点有害气体超限
管理标准:
1.瓦检员入井前必须开机检查便携仪器的电量和读数,若发现电量不足,读数误差超过0.1%,立即更换。
2.瓦检员入井前必须对光学瓦检仪的电路、气路、光路、药品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后方可入井。
3.瓦检员入井前必须检查探仗、胶管、手册是否齐全。
4.瓦检员必须将光学瓦检仪斜跨在腰部,防止碰撞。
5.入井后瓦检员必须在主要进风巷进行换气,而后将测微刻度盘手轮打到零位,转动刻度盘,使光谱中一条预定的黑色条纹与零位重合,并盖好护盖。
6.瓦检员检查瓦斯中,必须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7.要与运转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跨越运输设备时要走行人过桥。
9.通风系统稳定,设施完好。
10.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11.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5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或障碍物。
12.配风量必需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13.瓦检员每班对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ch4、co2的浓度至少检查三次,对 h2s 检查一次,对综采面上隅角 ch4、co2.气体浓度检测三次、对co、o2和温度检测一次,对盘区回风巷、机电硐室、变电所、移动变电站的 ch4、co2浓度每班检查一次,栅栏每7天检查一次。
14.瓦检员必须严格遵守检查次数和检查间隔时间,检查间隔时间均匀,并及时汇报,严禁在半班内完成全部检查次数。
15.每次检查完毕后,瓦检员必须及时填写原始手册及牌板,做到“三对口”,杜绝空班、漏检、假检。
16.在拆除密闭前,瓦检员必须检查并确认密闭内的ch4、co2浓度均不大于1.5%和氧气浓度不低于18%,co浓度未达到24ppm后,方可监督拆除密闭。
17.瓦检员在拆除密闭过程中,必须对作业地点的有害气体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将便携式ch4、co、o2检测仪悬挂在作业地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8.检查较长的盲巷有害气体时,必须由两名辅助队员进行检查,并佩带氧气呼吸器。
19.检查一般性盲巷的有害气体时,必须两人进行,瓦检员在前,安检员在后,相距4~6m。
20.瓦检员进入盲巷内检查ch4和co2时,按要求携带便携式o2鉴定仪,边走边检查。当ch4、co2浓度达到3%或o2浓度低于18%,立即停止前进并退出。及时汇报调度中心和通风调度。
21.主要通风机突然停风时,主扇司机必须立即通知调度中心,由调度中心通知相关单位切断停风地点电源,责令停风区所有工作人员撤到地面。
22.局部通风机突然停风时,瓦检员必须责令停风区工作人员撤至全负压巷道内,并切断电源,及时向调度中心汇报,同时在停风区入口设置警标、栅栏。
23.采掘工作面及其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工作。
24.采掘工作面及作业地点、电气设备附近20m以内风流中ch4浓度达到1.5%时,瓦检员必须责令带班班长立即切断电源撤出所有人员,同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25.在排放瓦斯过程中,瓦检员必须检查并确认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与全负压风流混合处ch4和co2浓度都不超过1.0%方可停止排放。
26.瓦斯排放结束后,瓦检员必须检查确认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局部瓦斯积聚不超过0.5m3,浓度不超过3.0%,方可通知送电,恢复生产。
27.在检测到综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0%时,立即断电、撤人、设警标,同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28.停止生产,在上隅角吊挂引风帘排放瓦斯。
29.在排放瓦斯过程中,瓦检员必须检测并确认综采面回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0%,方可停止排放。
30.排放之前必须将回风流中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31.在瓦斯排放结束后,瓦检员检测并确认回风流、上隅角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co2浓度不超过1.5%方可送电恢复生产。
32.恢复通风前,瓦检员必须检查并确认临时停风地点、局部通风机及供电设备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0.5%后,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否则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33.瓦检员必须检查确认停风区内瓦斯浓度,向调度中心汇报。
34.制定排放措施,由总工批准,通风区区长的指挥下,按照排放措施进行排放。
35.瓦检员在施工通风设施前,必须检查并确认施工地点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施工。
管理措施:
1.通风区技术员每季对瓦检员进行一次操作使用培训,每年对瓦检员至少进行一次业务知识的培训及实践操作考核。
2.便携仪标校组每天对便携仪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便携仪不完好,立即更换。
3.通风区、通风科管理人员对光学瓦检仪进行检查,每发现一次光学瓦检仪和辅助工具不完好不准确,对瓦检员进行处罚。
4.瓦检员必须对光学瓦检仪妥善保管使用。
5.通风科、通风区管理人员随机对瓦检员换气、调零操作进行抽查,每发现一次换气、调零操作不符合要求,对瓦检员进行处罚。
6.加强培训教育,提高瓦检员的自主保安意识。
7.安监员、安检员严格监督检查,发现瓦检员有违章行为,立即制止并处罚。
8.瓦检员要巡回检查局部通风机、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防止挡风墙损坏,风门打开,发生风流短路。
9.随时检查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
10.通风检查人员下井随时检查通风设施,发现破坏通风设施,敞开两组风门的要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调度中心。
11.通风区技术员每年对瓦检员至少进行一次业务知识的培训及实践操作考核。
12.通风检查人员随机对瓦检员操作进行检查,每发现一次空班、假班、漏检、脱岗,对瓦检员严肃处理。
13.拆除永久密闭必须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并报总工程师批准。
14.制定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无措施严禁排放。
15.在拆除密闭过程中,通风区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16.通风区技术员每年对瓦检员和辅助救护队员进行一次专业培训。
17.瓦检员在进入盲巷前必须携带完好的便携式ch4、o2、co检测仪和光学瓦检仪。
18.安检员对瓦检员进入盲巷检查有害气体进行监督,当发现ch4、co2浓度超过3%,o2浓度低于18%,立即撤到盲巷口。
19.井下安检员、瓦检员通知生产单位停电、撤人、设置警戒,并把情况及时汇报调度中心。
20.安检员、瓦检员立即采取停止作业、断电、撤人等措施。
21.排放瓦斯小组在瓦斯超限时,应立即组织按措施排放,若未排放或不及时排放,要严肃追查处理。
22.通风区技术员每年对瓦检员、排放瓦斯成员进行一次业务知识培训和排放瓦斯程序操作培训。
23.安监员、安检员对瓦检员检测工作进行监督,发现未按规定检查,擅自通知送电,立即制止。
24.安检员、瓦检员必须责令班长立即组织断电、撤人,并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25.瓦检员检查发现瓦斯超限,应立即按规定进行排放,并向调度中心汇报。
26.通风区管理人员、安检员对瓦检员检测综采工作面回风流中ch4和co2浓度进行监督,对未检测擅自通知送电恢复生产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7.通风区管理人员、安检员对瓦检员检查临时停风地点、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操作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28.措施要有编制人、审批人的签字。
29.明确排放方法,禁止采用“大处理”或“一风吹”。
30.明确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
31.撤出受排放瓦斯影响的所有人员。
32.排放过程中不断的检查瓦斯,只有在1.0%浓度以下时,才准恢复正常通风。
33.安监员、安检员对瓦检员检测工作进行监督,发现未按规定检查,对瓦检员进行相应处罚。
第8篇 通风瓦斯管理技术措施
白芨沟井通风方式是以人行井、主井、副井、辅助运输平硐、南二运上为进风井,中央回风井回风的中央边界式通风系统,通风系统稳定、安全可靠,不存在不符合要求的串联通风、角联通风、采空区通风。矿井通风困难时期核定需风量为9885m3/min,主要通风机更换完毕后进行通风系统调整,调整完毕后主要通风机供给风量可满足生产需求。主要通风机工作参数见下表。
项目
参数
通风机台数(台)
2
风机型号
fbcd-№29
电机额定功率(kw)
2×450
风机额定风量(m3/min)
9000~15120
额定负压(pa)
1600~3400
井下在使用的永久风门15组,其中电控自动风门5组、木制永久风门9组,所有木制风门设置了反向风门并全部实现闭锁,安设了风门语音传感器,实现语音报警功能。
0102102工作面通风系统为u型、上行通风,根据工作面初采期间瓦斯涌出情况,工作面风量设计计算如下:
依据神宁办(2022)80号《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风量计算细则(2023年新修订稿)》相关要求,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的计算,应按工作面气象条件、瓦斯涌出量、二氧化碳涌出量、车辆、人员和爆破后有害气体产生量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其中最大值作为该采煤工作面设计风量。
1.按气象条件计算需要风量:
q采=60×70%×v采i×s采i×k采高×k采面长,m3/min
=60×70%×1×[(4.33+5.12)×3.0/2-2]×1.2×1.4
=859 m3/min
2.按照瓦斯涌出量计算需要风量:
q采=100×q采i×kch4/0.8 ,m3/min
=100×15×1.3/0.8 = 2437m3/min
3.按照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需要风量:
q采=67×q采i×kco2,m3/min
=67×0.8×1.5 = 80.4 m3/min
4.按炸药量计算需风量:
0102102工作面为机械化综采工作面,不进行此步计算。
5.按工作人员数量计算需风量
q采≥4×n,m3/min
=4×90 = 360m3/min
6.按胶轮车排放一氧化碳量计算
工作面运、回顺不行驶胶轮车,不需进行此步计算。
7.按采煤工作面风速进行验算:
1)验算最小风量
q采≥60×0.25 s采i(最大),m3/min
= 60×0.25×15.92=239 m3/min
2)验算最大风量、
q采≤60×4.0 s采i(最小),m3/min
= 60×4×13.15=3156 m3/min
因此,取最大值2437m3/min为0102102综采工作面的设计风量。
第9篇 x庄煤业回风立井瓦斯抽放管路安装期间矿井通风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扇工作方式为抽出式,矿井总回风量为6520m3∕min,回风井安装两台同等能力的fbcdz-no26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功率2×185kw,2023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确定为高瓦斯矿井,需安装瓦斯抽采系统。现井下瓦斯抽采管路已安装完毕,需从风井延接抽采管路至抽放泵站,施工期间需将主扇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为了保证施工期间通风安全管理,制定本措施:
一、成立临时指挥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部门负责人: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兼办公室主任。
二、主扇风机调整ⅰ级电机运行状态
矿井目前回风立井风速为8.6m/s,为确保瓦斯抽采管路施工安全,需降低回风立井风速,经矿研究决定将主扇定为ⅰ级电机运行。
三、主扇风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时间
施工日期,从施工之日起延续6天。
四、更换防爆盖需停主扇风机程序如下
(一)、更换前准备工作
1、用厚度2.5mm的刚板、型号为h-200长度4.5米的工字钢及10号槽钢,焊接成两个半圆形临时防爆盖,封闭回风井上口。
2、停风时间按照调度室通知执行。
3、主扇停止前1小时瓦检人员、通风员检查井下有害气体情况及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好各处设施减少漏风, 并汇报调度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调度。
4、瓦检员从掘进工作面撤离前必须将掘进工作面迎头终端压风管路阀门打开。
5、主扇停止前1小时,调度室通知井下各作业场所由各单位跟班干部带领班组人员统一上井,上井后并汇报调度室,由安监部在井上口清点人数。
6、在主扇停止前机运队检查井下供电系统,检查完毕汇报调度室后确定除停送电人员在现场其它人员全部上井后由机电矿长下达命令逐级开始停电,停电先后顺序为:采掘工作面→采区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停电完成后机运队人员必须全部上井并汇报矿调度室。
7、调度室核查井下人员全部撤离后汇报临时小组组长,由组长下达停止风机运转指令。
(二)更换期间
1、风机停止运转后,主扇司机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停风记录,同时要求机运队与通风队立即把风硐风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停机后必须将主风机开关打停止位置。具体由机运部和通风部分管负责人现场监管,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2、机运队及通风队协助施工队迅速更换防爆盖,新的临时防爆盖四周要盖严密,更换后立即汇报调度室。
3、由安监部指派安全管理人员在副立井及主斜井上口把关,防止人员误入。
4、瓦检员必须对主井、副井风流中气体连续监测,如发现有害气体浓度有升高趋势,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如果瓦斯浓度接近0.8%时立即停止回风井上口作业,恢复负压通风。
5、必须加强副立井、主斜井区域内巡逻工作,严禁一切烟火及火源进入副立井、主斜井口20米范围内。
6、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蓄电池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供电。
五、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
(一)调整前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之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对主扇及其配套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主扇方可进行启动。
2、机运工区要在调整前详细检查主扇供电系统,确保主扇供电安全、可靠;并保证通讯线路完好、电话畅通。
(二)调整期间
1、调整期间,值班矿领导、机电部、通风部、安监部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监督指导,确保安全施工。
2、调整期间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加强调度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3、调度室负责通知机运部、通风部安排人员检查风井口临时封闭、风硐风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矿长通知主扇司机进行启动主扇ⅰ级电机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矿救护队及瓦检员下井检查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和通风设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报调度室。
4、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检查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当工作面、各机电峒室、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均小于0.5%,方可恢复送电,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各送电地点在恢复送电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
5、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6米内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局扇运行送风,未经瓦斯员同意不得送电。
6、在瓦斯超过3% 时按照3级瓦斯排放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后,测风人员要全程对矿井各用风地点风量进行测定,如发现出现微风区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尤其保证综采面用风量不小于900m3/min。
8、井下所有用风地点保证通风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风井安装工程。
9、回风井管路安装期间,保持风机ⅰ级电机运行。
六、抽放管路安装完毕后恢复原有的防爆盖
1、回风立井内抽放管路安装完成后,防爆盖恢复原来工作状态时,具体操作程序如下:井下撤人→全井下停止供电→停主扇风机→更换防爆盖→恢复通风→检查矿井巷道内的瓦斯情况→恢复井下供电→开启局部通风机→井下用风地点全面测风。
七、保障措施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前主扇风机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烟火及火源的存在。
2、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要负责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工作,必须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要详细汇报沿途通风设施状况,局扇运行状况,并随时向通风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气体、风流等情况。
3、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在井下巡检时,随时关注巷道内风量变化,一旦出现无风或风速明显减少时,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人员和通风值班室汇报,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各单位将井下留守人员撤至主要进风大巷。
4、通风队在主扇风机调为ⅰ级电机启动状态期间要确保监控系统灵敏、可靠,数据准确传输。
5、监测监控巡检人员,对监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6、调度监控值班人员,时刻观察井下各个地点瓦斯监测情况,发现有异常时,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室,调度室值班人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处理,确保瓦斯不超限。
7、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在施工时要保持风道口干净不得留有任何杂物,以免影响主扇运转。
8、在施工期间,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要盖好临时防爆盖。
9、在施工期间,通风队每班安排一名瓦检员,在回风立井下口要用便携仪连续的检测瓦斯,用光学仪器半小时检查一次瓦斯,发现瓦斯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停止回风立井内一切工作,待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0、施工完成后,瓦斯管路安装人员清理现场恢复好设施安全撤离后,通知调度室及通风工区值班室。
11、恢复正常后,测风员对矿井进行全面测风,并将测风数据报指挥组,如各测点风量均符合规定,则由指挥组、调度室组织恢复正常生产,否则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如主扇ⅰ级电机启动期间出现意外情况,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2023年邓家庄煤业应急救援预案》各项要求执行落实。
13、本措施未尽事宜均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10篇 工作面回收期间的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出架通道时,工长、班长必须按规定携带瓦斯报警仪及co、氧气两用监测仪。
2. 在工作面回撤支架期间,通风区安排专职瓦检员每班四次对以下
地点的ch4、co2、co、浓度进行检查,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主副绞车硐室,支架回收作业地点回风流。如发现任何地点的ch4%≥1%或co2%≥1.5%或co%≥0.0024%时必须停止工作,撤离人员,在回风巷巷口设置栅栏警戒,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3.回收支架期间,在作业地点回风流中距顶不大于200mm,距帮不小于300mm处,挂设一台瓦斯氧气两用仪,报警值准确调整为ch4%=1%,要起到连续监测的作用。如仪器发出报警声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在巷口设置栅栏,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4.在收尾期间,运转车间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注氮设备,确保注氮设备能正常运转。
5.监控室在整个收尾期间必须定期检查维修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每7天对井下工作面各探头校正一次,确保该系统运转正常。
6.收尾期间,通风区必须每天派人检查工作面束管监测管路系统和注氮系统,每三天全面检查井下所有束管和注氮管路系统,确保管路畅通和严密。
7.收尾期间,必须加强上隅角管理,在上隅角前设置警示标志,任人员严禁在上隅角区逗留。
8.收尾期间,如上隅角co浓度达到0.0024% 且有不断上升趋势时,必须经总工程师及矿其它领导研究决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进行全封闭注氮。决定全封闭注氮时,由通风部门另行编制专项措施。
9.工作面机巷封闭,工作面实行正压通风后,必须由专职瓦检员进入工作面迎头检查,只有在有害气体浓度均不超限,氧气浓度符合规定时,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10.工作面实现正压通风后,由矿上设专人负责局扇和风筒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局扇发生停风且不能迅速恢复通风时,必须立即通知作业现场停止工作,迅速在巷口设置栅栏、警标,汇报矿调度和有关领导后安排处理。
11.回收支架期间,作业人员严禁进入距风筒出风口5m以外的区域。
第11篇 煤矿主扇突然停电停风井下通风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凡因主扇突然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井下停风,必须严格执行以下通风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 一旦井下停风,瓦检员必须立即向值班矿领导汇报。
2、 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3、 采煤工作面的人员必须立即撤到运输巷车场。
4、 瓦斯检查员立即检查运输巷车场、主要运输大巷的瓦斯浓度,凡停风达到10min,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地面。
5、 井下恢复供风时,必须由瓦斯员首先检查瓦斯,救护队员戴机在提升室待命,各掘进工作面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由瓦检员现场排放,超过3%时,必须由救护队员执行瓦斯排放措施。排放瓦斯,采用限量排放法,严禁一风吹,在排放瓦斯的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系统内的供电。
6、 瓦斯排放后必须全面检查原积聚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确保瓦斯、二氧化碳,符合规定且没有变化,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7、 瓦斯排放结束,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人员方能入井上岗并按章作业。
审 批 栏
安全措施名称: 主扇突然停电停风井下通风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编 制: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总工程 师:
矿 长:
审批意见
安全措施贯彻栏
贯彻时间:
贯彻人:
主持人:
学习人员签字:
第12篇 通风及瓦斯安全管理措施
1、必须按掘进装备系统化一类标准,安设“三专两闭锁”,安设瓦斯断电仪,设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实现不间断供风,。
2、风筒应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严禁超过5m,风筒出风口风量不得低于计算风量。工作面要存有4m、6m、的风筒短节,以保证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不超限。
3、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挂牌管理,任何人不准随意停开风机。
4、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5、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6、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co2浓度不超过1.5%时且符合以上开启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7、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co2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或co2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严格落实以下几项安全措施:
1)、排放瓦斯由班组长组织瓦斯检查员、机电检修工、通风工共同完成,班组长负领导责任,机电检修工负责局扇运行和停送电的管理,通风工负责完成控制风流的任务。
2)、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不超过0.8%和co2浓度都不得超过1.5%。
3)、工作面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
4)、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co2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定排瓦斯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5)、因瓦斯浓度超限而切断电源的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经瓦检员检查核准,方可人工复电。
8、风筒应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5m,风筒出风口风量不得低于计算风量。
9、风筒必须逢环必挂,有破必补,而且吊挂时要做到靠帮靠顶平直,不得挤压和破坏风筒。风筒接头要顺接,使用双反边,并且用铁丝在中间捆紧,做到牢固可靠,防止脱节。要有专人经常检查风筒吊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发现矿车擦风筒要及时处理,必要时进行落道或串棚。
11、禁止任何人进入无风或打有栏杆挂有警示标志的巷道内,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严禁使用风镐落煤。
12、1109车场的两道正反向风门必须经常关闭,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在行人和过车时必须过一道风门关闭后再打开另一道风门。反向风门应常闭,掘进工作面放炮或发现异常情况需要撤人时,最后一个撤出的人必须将反向风门关闭(由班组长和瓦检员负责落实),两道正向风门装闭锁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