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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9 15:28:21 查看人数:78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1篇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一)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见附图2),形成质量管理网络,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实施施工全过程质量监控。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全责。

在本项目加固施工中,要求全体施工人员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信誉为本、用户至上”的企业宗旨,严格执行“自检、专检和交接检”三检制度,以“精心施工、严格要求、事前控制、杜绝返工”为指导思想,确保每道施工工序、施工环节的施工质量,保证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二)质量保证措施

1、组织措施

1)安全质量部每旬组织一次质量检查,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召开一次工程质量总结分析会。项目经理部组织每月质量检查评审,奖优罚劣。整个施工过程中,做到施工操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贯穿“工前有交底、工中有检查、工后有验收”的操作管理方法。配备数名专职质检员,负责本工程的日常质量检查工作。

2)强化质量教育,增强全员创优意识

利用现场质量标语、板报、上质量课、现场分析会、观摩会等多种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使大家认识到质量第一、保证优质工程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从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信誉为本、用户至上”的观点,调动每个职工创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质量管理制度

健全组织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亲自挂帅。建立质量创优领导小组,下属施工队也设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各作业班组设兼职质检员,形成自上而下的质量管理网络。明确各级质检人员实现质量创优目标的任务、责任和权限,并赋予他们验工计价质量签证否决权。

4)坚持标准化管理,严格质量控制

施工中,做到事事有标准,事事依标准;规范施工,对标检查,按标奖罚,用标准规范作业行为。把好技术交底关,各分项工程均实行书面技术交底,做到按设计图纸、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把好操作程序和工序交接关,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工序交接检查要按标准进行。把好质量评定关,质量检查评定达不到标准的工程,坚决返工,直到达标为止。

5)坚持工艺试验制度

本标段拟采用的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等在第一次实施前,均安排试验单元进行工艺试验。坚持“一切经过试验、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原则,优选施工参数,优化资源配置。

6)坚持工艺过程三检制度

每道工序均严格进行自检、专检和交接检;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接收。

7)坚持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凡隐蔽工程项目,在内部三检合格后,按规定报请监理工程师复检,检查结果填写表格,双方签字。

8)坚持“四不施工”“三不交接”

“四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控制标志和资料未换手复核不施工;上道工序未进行三检不施工。“三不交接”即:三检无记录不交接;技术人员未签字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9)主动做好施工中的协调配合工作

与业主真诚合作,共同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尊重和服从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指导。

10)做好各种试验、检测记录,为施工提供可行的数据,按业主要求及时编制准确齐全的竣工资料。

2、技术措施

1)工程开工前组织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学习,充分了解设计要求及意图,召开开工动员大会,使所有施工者了解工程概况,施工内容,质量目标。

2)认真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选择最优施工工艺。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落实情况,确保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3)加强对进场原材料的控制,按要求进行质检,确保材料质量满足施工要求,保证施工质量。

4)植筋、粘贴纤维布、粘贴钢板等特种工艺由熟练的专业特种施工人员完成,确保施工质量。

5)质量奖罚

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规范、规程施工,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成品和设备时,各级质检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暂停施工进行整顿。制定严格、细致的质量奖罚制度,完善工程质量的激励约束机制。

六、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见附图3),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项目副经理具体分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队设兼职安全员,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人,保证项目安全目标顺利实施。

(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组织措施

1)建立安全文明管理体系,在施工现场挂置安全文明生产宣传标牌,安全文明操作规程。

2)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由专职安全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全天候负责所有安全事务,下设若干安全员,负责现场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现场安全负责人直接对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对现场进行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所有工人进场施工前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

4) 经常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关键部位时常予以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

5)生产作业区,生活区应合理布置,有条不紊,现场材料堆放有序,施工中做到落手清,工完物洁,道路畅通。

6)加强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进出道路的卫生管理工作,使员工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2、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坚持安全文明施工,上岗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各类机械设备使用前,先对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电器设备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2)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教育管理,提高其自身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

3)施工现场设置围护和施工标牌,安全标记及安全负责人姓名挂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大规定”。

4)加强现场保卫,严格执行机械安全操作规格,各种固定设备都要设置操作规程标牌,并有接地和有效的防护装置。

5)严格执行施工用电规程,电气线路、开关箱以及各种配件都必须符合规定,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并经常组织检查和维护,防止漏电,每天完工后要关闭电源,配电箱上锁。

6)对于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或上岗证后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参与工程特殊工种的施工。

7)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8)脚手架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使用。禁止钢竹、钢木混用;禁止扣件、绳索、铁丝混用。设置防护网确保施工及下方行人安全。拆除脚手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拆除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发生事故。

第2篇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问题探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今天,建筑业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工程质量稳中有升,施工安全得到有效控制。但建筑市场仍不规范,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隐患和问题,值得深讨。

一、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质量、安全自我检查、自我监督、自我控制、自我验收、自我保证、自我管理出现大幅度滑坡。

近20年来,在政府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社会监理单位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队伍却在不断萎缩、大量流失,反差很大。

上海质监系统从1984年成立时仅4人,至今发展到1000多人。监理单位从1987年仅10家,发展到今天近300家。而某大型建筑施工集团1984年时,集团质量处有22人,下属公司质量科平均每家20多人,施工队伍质量员平均每家10多人;目前该集团质量处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人员仅1人,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科少的1-2人,多的3-5人。工程队建制已撤销,现场项目部质量员仅1人。某建筑施工企业10年前工作量1亿元,质量员10人,现在工作量20亿元,质量科却只剩下1人。现场项目部:4000平方米工程是一个质量员,4万平方米工程还是一个质量员。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地位下降,从原来的独立机构,演变成现在依附于工程部的一个岗位。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企业领导最注重的是经营部门,质量、安全部门口头重要,其实不要。原来独立的质量科、安全科现在都精减为工程部内的一个岗位。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下降。原来建筑企业质量、安全科长都是质量、安全方面的权威,连企业经理也怕他;现在是一些专业技术能力差,企业内部无法安排人员被安排到质量、安全管理部门,不能胜任质量、安全工作。

建筑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存在明显缺陷。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由项目经理发放,不可能违背项目经理意志,难以实现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

建筑企业过份依赖监督机构和监理单位,有时企业内部质量、安全检查人员甚至站在监督、监理单位对立面。

为阻止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弱化,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或在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中明确各类资质等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设置与人员要求。

强调企业内部应单独设立质量、安全检查管理机构;明确规定企业专职质量、安全检查管理人员数量(按企业年产值、建筑面积或企业资质等级规定);对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提出具体要求(学历、技术职称,从事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年限,特别是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建立企业质量、安全自控有效运行机制,专职质量、安全检查人员与项目经理无经济利益关系,工资、奖金由公司发放,保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独立性;调整机制,让企业质量、安全检查管理人员成为监督机构、监理单位“眼的延伸、手的伸长、最好助手”,在施工项目现场组成三层“控制网”:第一层企业、第二层监理、第三层是监督。

二、施工现场一线劳务队伍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建筑施工现场一线操作工人、劳务队伍严重缺乏培训,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技术能力、整体素质极其低下。

随着建筑企业改制和用工制度的改革,建筑工人队伍发生了根本变化,管理层与劳务层两层分离,使建筑企业一线工人由原来的固定工自有职工,转变为现在的临时工农民工;建筑工人从原来具有1-8级技术的工人,转变为现在未经任何培训的散兵游勇,民工成为建筑工人的主力;培养技术工人摇篮的建筑工程技工学校已销声匿迹,民工对建筑工程的高风险认识不足,发生死亡事故的绝大多数是刚进工地不久的年青劳力。

建议深入研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满足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研究新时期建筑工程劳务队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充分利用协会、学校资源,建立建筑劳务培训教育基地。

培训教育按两个层面进行,一是强制性培训:建筑工程基础知识、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二是自愿性培训:技术工人等级培训(恢复建筑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工作按照分散进行、统一教材、统一管理原则进行。

建立劳务交易中心,责、权、利明确,实施有序管理。

劳务队伍实施优质优价、高级高价。对社会信誉好、质量业绩高的劳务队伍、技术等级高的技术工人给予高价格、高工资;规范劳务承发包行为,杜绝散兵游勇、闲散劳力上门推销,无合同上岗。

大力组建多工种、多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使建筑企业结构分类更趋合理,真正形成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级正三角形分布。

第3篇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管理办法

工程文件包括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甲方、乙方、监理公司、设计方来往文件;工程使用材料质量证明;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安全检验记录;施工中执行的相关的国家规范、标准、技术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指令;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等,这些文件是工程施工重要依据和质量情况的真实反映。

项目部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职工程文件管理员(资料员、安全员),及时收集、记录、归类、登记发放、归档。

一、资料员对项目部使用的相关的国家规范、标准、技术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指令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进行统一管理和保管,执行使(借)用审批程序。

二、图纸:在施工前应把所的修改变更在图纸上进行标明或更换新改的施工图,图纸使用人员在施工图纸出现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模糊的,必须及时向资料员申请更新。

三、施工前的各种技术、安全交底,经各班组签字确认后,由资料收集归档。

四、甲方、乙方、监理公司、设计公司来往文件,资料员经确认后,及时转送到相关的管理人员手中,并做好文件发放登记。

五、采购资料:每批材料进场,资料员必须向厂家索取该产品的质量证明书。向监理公司申报,办理准许使用手续。质检员对进行材料进行取样送检,检验结果交由资料员保管。

六、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检查记录,质检员严格按gbj301―9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如实对质量情况进行记录,并交监理公司确认后,由资料员归档。

七、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部门、公司及项目部的各种安全检查记录,应归时归档,并对存在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处理进行归档。安全员严格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评定,并记录归档。

八、工程满足竣工要求时,由项目经理组织公司、项目部有关人员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工程进行最终评定,资料员对需归档的质量、安全文件进行整理,整理后送业主、质监站、监理公司核查。保证验收前所有工程归档资料符合归案要求,配合竣工验收工作。

第4篇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a卷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最早提出质量管理的国家是( )

a.英国 b.日本 c.美国 d.德国

2.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工作方法是( )

a.用数据说话的方法 b.净现值法

c.pdca循环法 d.价值工程法

3.( )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a.施工单位 b.监理单位

c.设计单位 d.建设单位

4.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应( )检查。

a.随机抽样10% b.随机抽样2根

c.全数 d.随机抽样5根

5.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的最短保修期限是( )

a.2年 b.5年

c.8年 d.10年

6.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从( )之日起计算。

a.工程竣工 b.竣工验收合格

c.交付使用 d.业主入住

7.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按规定由有关单位在( )内向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a.12小时 b.24小时

c.24小时 d.72小时

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 )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c.安全第一、四不放过 d.安全第一、百年大计

9.( )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a.项目经理 b.项目负责人

c.项目专职安全员 d.企业经理

10.工人甲来到某建设单位,从事脚手架搭设工作。其从事的工作是对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该作业称为( )

a.技术作业 b.危险作业

c.高难度作业 d.特种作业

11.为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电梯、井架(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位置搭设等要求,稳定性、安全装置的要求,编制( )

a.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b.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c.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d.应急措施

12.变压器应布置在现场边缘高压线接入处,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的铁丝网护栏。

a.0.8米 b.1.2米 c.1.7米 d.2.0米

13.施工人员在正式进行本班的工作前,必须对所用的机械装置和工具进行仔细检查,下班前还必须进行班后检查,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工作,保证交接安全,此项工作属于( )

a.全面安全检查 b.经常性安全检查

c.节假日安全检查 d.专项安全检查

14.凡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施工作业时,当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 )米及以上时,该项作业即称为高处作业。

a.1米 b.2米 c.3米 d.5米

15.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 )伏。

a.24 b.36 c.110 d.220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是“三全”管理,即()

a.全过程质量管理 b.全用户质量管理 c.全企业质量管理

d.全员质量管理 e.全区域质量管理

2.工程项目质量包含()

a.工序质量 b.分项工程质量 c.分部工程质量 d.单位工程质量 e.工作质量

3.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可以分为()

a.过程控制 b.重点控制 c.事前控制 d.事中控制 e.事后控制

4.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损失的严重程度可分为()

a.重大伤亡事故 b.重大事故 c.特大伤亡事故 d.一般事故 e.质量问题

5.下列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有()

a.土方工程 b.模板工程 c.脚手架拆除 d.深基坑支护 e.防水工程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 三宝:

2. 检验批 :

3. 工程质量管理 :

4.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可以分为:

5.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四、简答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2.简述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如何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进行验收

4.抹灰工程产生空鼓和开裂有哪些原因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如何进行控制

五、论述题(每小题7.5分,共15分)

1.某工程为框架结构,由于施工工期非常紧张,未搭设外架,各楼层临边也未设防护栏杆,被责令整改。为了加快整改速度,工地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临时借用外单位的持特征作业证的架子工若干名,帮助搭设各楼层防护设施。借用人员到位后,工地立即安排开始搭设作业(该防护栏杆在半年后,由于其他作业的需要,在安全员的同意下,部分被临时拆除了),情况如下:①由于各框架柱之间净距为7米,在其间增设两根栏杆柱,并焊接固定。②设防护栏杆两道,下横杆离地高度0.5米,上横杆离地高度0.9米。③为了美观,所有栏杆统一刷丹红防锈漆一道。根据以上情况,指出该工地的错误做法。

2.某工地安全员检查架子时发现,大部分连墙件已于外墙粉刷时拆除了,架子已有变形,考虑到工程基本结束,脚手架不再需要,安全员下达了脚手架拆除的通知,要求架子工班组立即开除拆除工作,并口头交待了有关事项,特别指出了在拆除过程中要注意下方走动人员的安全,以及尽量避免影响建筑物周围地面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试分析该工地做法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c 2.c 3.d 4.c 5.b 6.b 7.b 8.a 9.d 10.d 11.b 12.c 13.b

14.b 15.b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acd 2.abcde 3.cde 4.bde 5.abcd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 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 检验批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 工程质量管理 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通信工程质量管理

书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

4.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可以分为 事前控制 事中控制 事后控制

5.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轻微事故 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

四、简答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①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②以人为核心 ③以预防为主 ④用数据说话,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 ⑤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2.简述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答:①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任务

③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④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具备相应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⑤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以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3.如何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进行验收

答:①对材料外观、尺寸、形状、数量等进行检查。

②检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③检查材料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④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对涉及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或影响主要建筑功能的材料,还应当按照有关规范或行政管理规定进行抽样复试。

4.抹灰工程产生空鼓和开裂有哪些原因

答:①基层处理不当,清理不干净;抹灰前浇水不透

②墙面平整度差,一次抹灰太厚或未分层抹灰或分层抹灰间隔时间太近

③水泥砂浆面层抹在石灰砂浆底层上

④面层抹灰或装饰抹灰的中层抹灰表面未划毛太光滑

⑤装饰抹灰前未按要求在中层砂浆上刮水泥浆以增加粘结度

⑥夏季施工砂浆失水过快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如何进行控制

答:①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②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③相关各专业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论述题(每小题7.5分,共15分)

1.答:①新工人进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作业前未经安全技术交底。

②高处作业设施的拆除不是安全员可以批准的。如果高处作业设施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③栏杆柱间距过大。规范规定栏杆柱间距不应大于2米

④上横杆离地太低。规范规定上横杆离地距离应为1.0-1.2米

⑤防护栏杆油漆颜色不正确。根据规定防护栏杆应涂刷红白相间色。

2.答:①该工地在脚手架使用期间错误的拆除了连墙件。规范规定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连墙件。

②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示标志,并派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本案不但允许人员通过,而且还进行其他作业。

③当工程完成后,必须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确认脚手架不再需要后方可拆除,脚手架拆除必须经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下达正式通知,而本案仅由安全员下达通知。

④脚手架拆除应制定拆除方案,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而本案无拆除方案,无书面交底资料。

第5篇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工作和监督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指铁道部及其受委托的铁路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法对铁路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工程建设,从事铁路工程建设活动及实施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责任主体是指参与铁路建设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参与铁路建设活动的检测、咨询等机构。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质量安全行为,是指责任主体在铁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活动。

第六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根据铁路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审核批准的设计文件等实施。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制订铁路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对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监督总站)的具体业务实行领导。

监督总站受铁道部委托具体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依据铁道部规定,在铁路局所在地设区域监督站,在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设直属监督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由监督总站直接管理。

第八条 监督总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

2.负责铁路行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指导、检查并考核监督站的工作;

3.组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掌握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动态,通报工程质量安全情况,上报工程质量安全信息,组织交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4.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对监督站提交的铁路大中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进行审查;

5.负责收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并向铁道部报告,按规定组织或参与铁路建设重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6.负责受理有关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的人民来信、来电、来访等举报;

7.负责组织监督人员培训,核发监督人员证件;

8.建立铁路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不良行为档案,并定期公布;

9.按照委托权限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0.完成铁道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区域监督站和直属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负责管辖区域内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督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制订监督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相关制度;

2.对管辖区域内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工程质量安全情况,上报工程质量安全信息,交流监督工作情况;

3.参加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出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4.及时向监督总站报告铁路建设工程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

5.组织人员培训,管理聘用人员证件;

6.受理有关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的人民来信、来电、来访等举报;

7.按照委托权限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8.定期向监督总站报告工作;

9.完成监督总站组织或指定的监督检查等任务。

第十条  监督站必须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1.岗位责任制;

2.聘用监督人员管理制度;

3.监督检查制度;

4.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报告制度;

5.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6.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举报受理制度;

7.委托监督检测管理制度;

8.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9.监督费使用管理制度;

10.廉政工作制度;

11.监督工作纪律及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监督站应配备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检测仪器等设施,保证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第十二条  监督站不得以质量安全监督的名义,从事其他非监督业务工作。

第三章  监督人员

第十三条 监督站设站长、副站长兼总工程师,监督站站长由铁路局建设管理处处长兼任的,设专职常务副站长主持监督站日常工作。

监督站领导变动,在征求监督总站意见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监督站站长、副站长从事铁路建设相关工作不应少于10年,且必须具有铁路工程系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副站长兼总工程师必须具有铁路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

第十五条 监督人员任职条件

1.具有工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连续从事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满15年;

2.从事铁路建设相关工作5年以上;

3.具有铁路工程系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熟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5.经国家或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培训并考试合格。

第十六条 监督站除兼职站长外,其他监督人员必须是专职监督人员,其中线路、桥梁、隧道、四电、房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每专业不少于1人。

第十七条 监督站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少量的监督人员。聘用的监督人员必须年龄不大于6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铁路工程系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铁路建设工程技术。

聘用人员不得与被监督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行政隶属或经济利益关系,不得从被监督的铁路公司或铁路局的项目管理机构中聘用人员。

监督站必须与聘用监督人员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其他双方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监督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应主动出示监督证件,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

第十九条 质量安全监督证管理:

1.铁道部统一颁发由铁道部印制并加盖证件专用章,以监督总站和监督站为单位统一编号的监督证;

2.监督总站负责对铁道部所发监督证进行年检,未经年检的监督证自动失效;

3.监督人员调离监督工作岗位,由监督站负责收回监督证并交回监督总站注销;

4.监督人员填写《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审批表》(附件1),经所在监督站、铁路局审核合格,加盖公章报监督总站,审查合格后颁发监督证。

5.监督证遗失应及时向监督站和监督总站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后,按有关规定补发;

6.监督证不得转借、涂改,违反规定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聘用监督人员经监督站审核合格,并报监督总站批准后,由监督站核发铁道部统一印制的临时监督证。

第二十条 监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调离监督机构:

1.违反监督程序实施监督的;

2.监督工作中存在严重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的;

3.违反监督工作纪律,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4.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

5.从事与监督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的;

6.违背廉政建设规定的;

7.其他不宜从事监督工作的情况。

第四章  监督程序

第二十一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从建设项目开工前办理监督手续开始,至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结束。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开工的同时,携带《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表》(附件2)及以下相关资料,到监督站办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1.建设项目审批文件的复印件;

2.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主要措施;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副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已审核批准的设计文件目录等。

未按规定办理监督手续的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第二十三条  监督站收到监督手续申报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规定的,下发《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附件3)。

需补充资料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发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补充资料通知单》(附件4)。

第二十四条  监督站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下达的同时,编制《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附件5),在规定的时间召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参加的监督会议,介绍监督程序、监督人员,宣读监督计划,公布监督工作纪律和举报电话(要求在主要施工现场立牌公告或列入施工现场标识牌中)等。

第二十五条 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

1.对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抽查;

2.对参建各方的有关资料进行抽查;

3.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实体工程质量、现场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抽查抽检;

4.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5.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对违法违规质量行为和质量问题、事故的调查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6.配合安全主管部门对施工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实行以抽查为主、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监督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现场签发《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现场处罚通知单》(附件6),并交付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的,监督人员应在通知单上注明。检查结束后,以《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附件7)的形式,将检查情况通知建设单位,提出监督整改要求。

第二十七条 监督站应建立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台帐,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闭合管理;对要求整改的项目,适时安排复查。对要求临时停工的项目或工点,应在停工整改完毕后进行复查,符合复工条件的,签发《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复工通知单》(附件8)。

第二十八条 国家主管部门或铁道部组织验收的铁路建设项目,监督站向验收委员会提交经监督总站审核后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附件9)。铁道部委托铁路管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铁路建设项目,监督站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并向铁道部提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第二十九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推行信息化管理。各铁路局(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应将监督站列入铁路办公信息系统。监督站要加强网络的监督信息管理,按规定及时发布、更新、报送有关信息。

第三十条  监督站应建立监督档案管理制度,按铁道部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对监督档案应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其真实、完整。监督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办理监督注册手续的相关资料及监督计划;

2.首次监督会议纪要;

3.监督检查记录等资料;

4.质量安全行为、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抽查检测资料;

5.质量安全不良行为记录;

6.质量安全问题、事故的处理和行政处罚等资料;

7.质量安全问题举报受理情况;

8.质量安全监督信息或情况通报;

9.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10.其他有关资料。

第五章  质量检测

第三十一条 监督检测是工程质量监督,以及对质量问题、事故或举报进行分析的重要手段之一,监督单位应加强对监督检测工作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监督总站负责制订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条件,定期选定并公布监督检测机构名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监督检测费用单价参考标准。

第三十三条 监督检测单位由监督站选择,签订检测合同。监督站不得设立检测机构。严禁检测机构以监督站名义出具检测结果或结论。

第三十四条 监督检测费用小于招标规模规定的,应在监督总站公布的监督检测机构名录内选择;达到国家规定招标规模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招标选择检测机构;因特殊情况需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应书面报监督总站同意。

第三十五条 监督站选择的检测机构不得与被检测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厂家、供应商等存在隶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发现检测机构与其有联系的,应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监督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具虚假检测结果的,一经发现将从监督检测机构名录删除,并记入不良质量安全行为档案。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监督费用

第三十七条 各监督站应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监督费由各监督站按照规定收取,按规定在收取当日就地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第三十八条 监督站每年应按规定时间将次年监督费收支预算报铁路局财务处审核,并抄报监督总站。

监督站日常经费由所在铁路局依据监督站支出情况和财政预算补助金额在成本支出预算中安排。设备、仪器、交通工具等必须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

第三十九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只能用于监督工作正常经费支出,如办公、检测、通讯(含监督人员移动通讯)、交通、培训、会议,购置办公设备、技术图书、检测仪器、交通工具、劳保用品,聘用监督人员聘金,以及监督工作需要且国家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允许的其他支出项目。

第四十条  监督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差旅费、福利待遇及技术职称、行政级别晋升等按所在铁路局机关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以借用方式聘用监督人员费用由监督站参考当地水平自行确定,原则上由聘用监督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发放,监督站与聘用监督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定期清算。确需由监督站负责发放的,应在协议中明确委托发放事宜。没有劳动(人事)关系单位的退休返聘人员,可由监督站负责发放。

第四十一条  为保障监督人员现场人身安全,监督站可根据工作需要为监督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二条  监督站应积极配合物价、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监督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  处罚程序

第四十三条 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规质量安全行为实施处罚。

处罚一般由负责项目监督的监督站实施,也可由监督总站实施。

第四十四条  监督工作适用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责令改正、通报、临时停工、责令返工或限期拆除、警告、限制进入铁路建设市场等。

对单位或个人的同一个违规质量安全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处罚。

第四十五条 参建单位或个人因违规质量安全行为受到处罚,其违规质量安全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规质量安全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参建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规质量安全行为的危害后果的;

2.配合铁道部或铁路监督机构查处违规质量安全行为有积极表现并取得较好效果的;

3.其他依法应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

违规质量安全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免予处罚。

第四十七条 参建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1.违规质量安全行为情节恶劣的;

2.违规质量安全行为危害后果严重的;

3.曾因相同违规质量安全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4.隐匿、销毁或伪造工程实物、资料、凭证等证据的;

5.对举报人、控告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6.拒绝或阻碍监督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7.在共同违规质量安全行为中起主导作用的;

8.已发现自己的违规质量安全行为但仍使其继续的;

9.其他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

第四十九条  监督人员询问证人和当事人时应分别进行,并告知其作伪证的法律责任。在工程实物、资料、凭证等证据可能灭失或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封存。封存时应当制作《证据封存登记清单》,并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所封存的证据做出继续封存或其他处理决定。

第五十条  铁路监督机构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当事人有陈述或申辩行为而加重处罚。

第五十一条 依照本办法给予单处警告或责令改正、临时停工处罚的,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宣布并送达。

第五十二条 铁道部依法对铁路监督机构的监督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章 考 核

第五十三条  监督总站每年度对监督站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内容包括机构设置、制度管理、人员设备配置、证件管理、监督档案、信息化管理、监督费管理以及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第五十四条  监督总站每年组织一次'全路工程质量安全优秀监督工作者'评选。监督站依据考核办法对监督人员实施考核。

本人年度考核合格,所在监督站经监督总站考核优秀或合格,所监督的建设项目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监督人员,方可参加优秀监督人员评选。

第五十五条  监督站和监督人员考核办法由监督总站起草报铁道部批准后实施。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实施本办法所采用的法律文书格式,由铁道部统一制定。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原发《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47号)同时废止。

附件:1.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审批表

2.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表

3.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

4.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补充资料通知书

5.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

6.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现场处罚通知单

7.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

8.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复工通知书

9.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第6篇 建筑工程质量及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问题及管理方法主要表现在:成本控制、工期控制、材料控制、质量控制、人工与租赁等方面。就目前现阶段中国国情以及各地方政策性法律法规对土木工程建筑的重症并重点防控是: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作为一名多年从业的工程管理人员而言,抓住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是一个合格的管理人员的必修课,也是衡量一位施工管理优秀与否的唯一标准,合格的管理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以下就是本人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一点见解。

首先,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质量问题主要出现在土石方施工、梁板柱模板施工、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施工以及屋面防水施工等方面。

1、关于土石方工程施工常见技术问题的管理与处理办法主要是在土石方开挖之前对基坑开挖进行现场勘察鉴定,对基坑的开挖防排水系统进行依次排查,对开挖土石方图纸鉴定是否与地勘、设计一致;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土石方开挖的支护措施方案检查是否合理;基坑开挖完成后,紧密衔接下一道工序。放桩过程中务必要严格测量定位桩基的标高与轴线,杜绝桩基出现错位现象。

2、建筑上部框架的梁、板、柱施工常见技术问题主要在于其模板加工的质量。对于模板工程,目前我国建筑施工普遍使用的是木模板,由于很多施工企业为了能够在材料用具上节省资金、扩大利润,往往都会对所使用木模板进行多次周转使用,导致模板受损变形严重,拼装的梁、板、柱混凝土构件模板往往都会存在封闭不严实和大幅度变形等状况。这样的情况发生都有可能会对混凝土成型构件的质量造成很大的损伤。具体针对以上梁、板、柱施工技术问题的管理应对措施可以概括为:拼装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需在之前对模板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变形和受损严重的材料禁止使用;检查已拼装好的混凝土构件模板是否存在封闭不严实,模板支架搭设不牢固的问题,有则需改;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彻底清理拼装模板内部,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混凝土构件浇筑完成后对建筑结构的梁、板、柱定位轴线及标高进行复查;构件混凝土达到成型强度和规定的拆模时间后才能进行拆模,一般拆模工作要按照“先侧模,后底模”的原则,拆模过程要注意不得损伤混凝土成型构件的棱角,保证完整度

3、钢筋施工出现技术问题常常体现在3个方面:选材材料进场、钢筋加工工艺和现场钢筋作业。钢筋选材往往都会被许多鱼目混杂的再生钢材所蒙蔽,再生钢材在其自身的抗压强度方面根本无法达到设计的要求。而钢筋加工过程同样是l项比较繁杂的工序,钢筋加工制品不合格直接会导致材料浪费和拖延施工进度。钢筋施工存在的技术问题主要是在混凝土构件中的搭接布设问题,往往会存在错位现象,影响设计的构件强度。钢筋是现代建筑结构的筋骨,对于钢筋的选材必须十分的重视,并且对钢筋进入施工现场的质量把关也要严格,需要检验相应材料的生产合格证书,待以见证取样的把关制度进行进场质量控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材料再次进行力学试验鉴定,力学特性不合格的钢筋加工制品一律不予使用。对钢筋的绑扎、焊接、搭接、布设要及时地针对其规格复核检查,必须按照设计规定的施工图纸要求对钢筋搭接的锚固长度进行校核,并做好相应的质量检查记录备案

4、混凝土施工是现代建筑施工的主导内容之一目前高层的建筑工程多为框架结构或框架剪力墙结构,混凝土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物后期的安全使用状况。现今建筑工程基本都采用便于施工的商品运输混凝土,这种混凝土出现的问题就在于它需要通过一定距离的运输到达现场,在长距离的运输过程中,混凝土长时间的搅拌有可能会导致混凝土的水灰比发生变化,而达不到实际的施工混凝土设计要求。而普遍存在的混凝土施工问题还常出现在对混凝土振捣的工作中,振捣方法不合理、漏振,混凝土构件振捣不密实可能导致其成型后出现蜂窝、麻面、孔洞等施工质量问题。关于现场混凝土施工技术问题的管理应对措旋主要通过对其现场配合比的严格控制要求进行管理,必须经过试验室多次的配合比试验,合格后方可应用施工。施工现场拌和站对于混凝土的搅拌时间要合理把握,合理调整,对于外加剂的添加也要严格控制使用。混凝土浇筑振捣过程中,振动器需垂直,直上直下,而且操作振动器时要使振动器快插慢拔,插点分布要均匀,一般为振动棒半径的8-10倍,切忌勿漏点插,上下要抽动,保持振动器运动中要层层搭扣。振动过程要尽量避免混凝土下沉,冒气泡,泛浆,表面要平坦,密实,质量要达到最好,振动时不得碰触模板。需要对大体积的混凝土构件的浇筑考虑留置施工预留缝,以防止混凝土构件成型后的变形力对混凝土构件的破坏。

5、屋面防水施工技术问题主要是出现在对防水卷材的选用上,施工使用不合格的防水卷材对于建筑工程屋面的防水性能是非常不利的。具体的施工过程中,遇到屋顶女儿墙根脚部位是屋面防水施工该严格处理的地方,其与屋面的拐角部位铺设防水卷材极容易出现结构不严密的情况,造成后期使用的漏水。一般建筑工作都会遇到以上2方面的问题,这样的情况必须要根据实际设计对防水卷材进行分层铺贴搭设,如有需要可以在已经铺贴好的防水卷材的上层,加铺一层附加卷构成加厚处理防水层。与钢筋、混凝土选材相似,对于防水卷材的选材需严格把好材料进场质量关,以证取样。

其次,安全文明施工是保证一个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的最大保障,也是体现一个良好资质的施工单位以及施工班组的必要前提。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无序的企业,能够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是非常困难的。施工管理安全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关键的第1步,它的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进展。但是,很多施工企业及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都将此置之脑后,在思想意识上就未将其重要性放在一个战略高度上进行强调,从而导致施工作业方面出现质量安全隐患。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措施,总结以下几点以供同行交流。

1、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专业技术素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国家一再强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施工安全管理原则,进场就为工人、工班组长进行“三级教育”,为了避免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建筑工程现场施工需要注意每一个细节,必要时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安全小组进行紧抓严抓,防患于未然。对于企业从业人员要求根据参与施工活动的不同,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必须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将参与施工过程作为体验锻炼的学习机会,为以后的继续从业打下素质基础。

2、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层层落实的工作建立具有针对性的现场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施工监管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工程量巨大,一般需要耗费的工期也比较长。为了能够确保整个工程施工按照既定计划进度全面推进,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建立起来,具有针对性的现场目标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健全完善的施工监管体系,而且要抓好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层层落实工作。施工安全监管体系的健全完善也是为了确保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的关键性机制,同时也是对现场施工管理的有效控制措施。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安全监管部门对现场施工的监督监管工作做得不够到位。因此,健全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体系的工作刻不容缓。同样地要抓好落实工作,以确保工程最终达到既定的预期目标。

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现场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都是紧密联系企业的兴衰成败的关键所在。文章以上内容都是针对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两方面展开的讨论和分析,旨在能够在这方面不断得到提高改善,以达到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合理可靠的技术管理保障。目前,我国作为世界屈指可数的建筑大国之一,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工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反映一个企业的效益优势,只有在两方面双管齐下,同时发挥优势才能够在建筑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要做好施工技术与现场管理,必须搞好每一个细节工作,只有提高工程施工技术水平与现场管理质量,才能够兑现施工企业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第7篇 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分别为本单位、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在生产经营单位授权范围内从事项目各项管理工作,是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人。

第二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项目部、班组、作业人员必须逐级签订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三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建立质量、安全、消防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教育培训,并取得岗位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开工前,中标单位必须及时将中标工程项目的工程概况一览表填写完整,交工程科备案,不上报或不备案的项目强行施工,如发生质量事故,应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责任。

2、实行施工组织设计层层审批制(工程处、分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工程科),不得越级报批。项目开工十五日内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及时呈报项目监理,施工方法如有变动,必须重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办理报批手续。

3、跨年度工程复(停)工、新建项目开工的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必须遵照jgj59-99及相关质量标准、规范执行,经项目部、工程处自检合格后,填写“开、复(停)工报告”,签批意见后提请公司工程科验收,检查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呈报监理。不履行该程序的工程项目不允许开、复(停)工。

4、公司、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认真履行各自的质量职责。

5、公司工程科将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属质量通病、违反强规、影响使用和安全功能的质量问题,将责成工程项目部进行停工整改,其结果报公司工程科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进行中间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节能保温)的工程项目在自检合格后,应由工程处、分公司提前三天通知工程科组织相关分部的初验工作(实体、资料),项目部自行组织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科将不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盖章。

7、项目部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中若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项目监理。

8、项目部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9、工程项目部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项目部应当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10、工程项目部的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人员监督下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1、全公司范围内推行“样板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技术员组织样板施工,经工程处、分公司组织样板鉴定,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12、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呈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分部工程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节能保温分部工程则由施工单位和公司工程科进行预检合格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预检,合格后由监理(建设)单位组织,质监部门、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工程处、工程科)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验收。

1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部应进行自检,在合格基础上,报请工程处(分公司)进行初验,公司工程科、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预检)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责任主体设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4、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工程项目部应当在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㈡土方开挖工程;

㈢模板工程;

㈣脚手架工程;

㈤拆除、爆破工程。

以上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论证、审查通过后,方能按方案进行施工。

6、建设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书面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工程施工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楼板、阳台、屋面等临边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项目部应当做好现场防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工程项目部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工程项目部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9、工程项目部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及污染,应对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围挡。

10、工程项目部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并应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1、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2、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开工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司、项目部、班组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第七条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1、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的各类建筑,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工程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3、建筑工程施工场地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项目经理、班组长、作业人员三级负责制。

4、以项目负责人为主的施工现场防火领导小组,要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各班组进行日检查,防火安全员随时检查。

5、每次防火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并明确整改的措施、期限和责任人,整改后要作整改记录。对暂时无力整改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制定临时安全防范措施,列入整改计划,并上报公安消防监督部门。

6、公司工程科及隐患排查整治小组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隐患签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7、建筑工地应与生活区、建筑材料存放区分开,各区之间应有一定的防火间距(10-30米)。

8、在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区禁止搭建其他临时设施。

9、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区禁止明火作业。

10、建筑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区的设置:

㈠存放区宜设置在季风的上风方向,以尽量避免烟囱等火星随风飘落。

㈡露天存放区,材料堆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为3-10米。

㈢露天、半露天存放区与其他建筑、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11、施工现场、建筑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区周围要经常清除垃圾、杂草、落叶等物,保持清洁。

12、建筑材料存放区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作业人员宿舍、不准住人,不准非保管人员随便进入,如确需设办公室时,必须用防火墙隔开,防火墙上不得设门窗。

13、除生活区及指定的吸烟处外,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4、电焊、氧焊、金属切割及其他明火作业,必须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操作。

15、车辆进入可燃材料堆放场地前,要经专人进行防火检查,严防将火种带入火灾易发现场。

16、有风(五级以上)天气不准在可燃建筑材料上风口明火作业。

17、施工现场、生活区、建筑材料存放区的用电线路必须分开。

电线和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电工专业证书)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和维修。

18、露天的照明电灯应有防雨措施。老化的和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电线,必须更换。

19、禁止在施工现场生活区以外的任何地方进行做饭等明火作业。

2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负荷运转。

21、工程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线路定期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发现用电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并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22、建筑施工现场、仓库、露天材料堆放,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消防给水的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供水。

23、建筑施工现场、仓库、露天材料堆放、生活区(作业人员集体宿舍、食堂)要配置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安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严禁挪作它用,消防器材设备周边一米内,严禁堆放杂物。

24、消防器材、设备要建立档案,明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寒冷季节,要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缸、消防栓、消防管网、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25、社管中心辖区所有的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内设置宿舍,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强制实施清除,场院饲草存储场所、电气线路、职工群众房前屋后煤碳、柴草堆放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必须整改,苇板厂、换气点易燃易爆单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立即拉闸停电、停止生产、营业,立即整改,直至复查合格。

第八条 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1、新购置的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前,产权单位、产权人应办理起重机械备案手续,未办理登记备案的起重机械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

2、自购起重机械的产权人应及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必须依法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

4、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5、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及其地基承载力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和设计图纸要求,项目部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设置起重机械基础,基础所使用的钢筋、水泥等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测合格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会同监理单位、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基础的配筋等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并按规定留置标养及同条件试块。

6、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应与安装、拆卸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人员共同勘察现场,对用电环境进行安全评估,起重机械安装位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㈠塔机后臂与原有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应大于0.5m,起重臂在吊物时不得覆盖原有建筑物;

㈡深基坑坑顶周边在基坑深度2倍距离范围内,严禁设置起重机械。

㈢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㈣处于低位的塔机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身的间距应大于2m,处于本位的塔机(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其垂直方向间距应大于2m。

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前,应提前三天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安装、拆卸,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拆卸施工。

8、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使用单位必须向有资质的安拆单位索取相应安装、拆卸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及起重机械安拆专项方案。

第8篇 建筑工程质量及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问题及管理方法主要表现在:成本控制、工期控制、材料控制、质量控制、人工与租赁等方面。就目前现阶段中国国情以及各地方政策性法律法规对土木工程建筑的重症并重点防控是: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作为一名多年从业的工程管理人员而言,抓住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是一个合格的管理人员的必修课,也是衡量一位施工管理优秀与否的唯一标准,合格的管理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以下就是本人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一点见解。

首先,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质量问题主要出现在土石方施工、梁板柱模板施工、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施工以及屋面防水施工等方面。

1、关于土石方工程施工常见技术问题的管理与处理办法主要是在土石方开挖之前对基坑开挖进行现场勘察鉴定,对基坑的开挖防排水系统进行依次排查,对开挖土石方图纸鉴定是否与地勘、设计一致;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土石方开挖的支护措施方案检查是否合理;基坑开挖完成后,紧密衔接下一道工序。放桩过程中务必要严格测量定位桩基的标高与轴线,杜绝桩基出现错位现象。

2、建筑上部框架的梁、板、柱施工常见技术问题主要在于其模板加工的质量。对于模板工程,目前我国建筑施工普遍使用的是木模板,由于很多施工企业为了能够在材料用具上节省资金、扩大利润,往往都会对所使用木模板进行多次周转使用,导致模板受损变形严重,拼装的梁、板、柱混凝土构件模板往往都会存在封闭不严实和大幅度变形等状况。这样的情况发生都有可能会对混凝土成型构件的质量造成很大的损伤。具体针对以上梁、板、柱施工技术问题的管理应对措施可以概括为:拼装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需在之前对模板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变形和受损严重的材料禁止使用;检查已拼装好的混凝土构件模板是否存在封闭不严实,模板支架搭设不牢固的问题,有则需改;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彻底清理拼装模板内部,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混凝土构件浇筑完成后对建筑结构的梁、板、柱定位轴线及标高进行复查;构件混凝土达到成型强度和规定的拆模时间后才能进行拆模,一般拆模工作要按照“先侧模,后底模”的原则,拆模过程要注意不得损伤混凝土成型构件的棱角,保证完整度

3、钢筋施工出现技术问题常常体现在3个方面:选材材料进场、钢筋加工工艺和现场钢筋作业。钢筋选材往往都会被许多鱼目混杂的再生钢材所蒙蔽,再生钢材在其自身的抗压强度方面根本无法达到设计的要求。而钢筋加工过程同样是l项比较繁杂的工序,钢筋加工制品不合格直接会导致材料浪费和拖延施工进度。钢筋施工存在的技术问题主要是在混凝土构件中的搭接布设问题,往往会存在错位现象,影响设计的构件强度。钢筋是现代建筑结构的筋骨,对于钢筋的选材必须十分的重视,并且对钢筋进入施工现场的质量把关也要严格,需要检验相应材料的生产合格证书,待以见证取样的把关制度进行进场质量控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材料再次进行力学试验鉴定,力学特性不合格的钢筋加工制品一律不予使用。对钢筋的绑扎、焊接、搭接、布设要及时地针对其规格复核检查,必须按照设计规定的施工图纸要求对钢筋搭接的锚固长度进行校核,并做好相应的质量检查记录备案

4、混凝土施工是现代建筑施工的主导内容之一目前高层的建筑工程多为框架结构或框架剪力墙结构,混凝土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物后期的安全使用状况。现今建筑工程基本都采用便于施工的商品运输混凝土,这种混凝土出现的问题就在于它需要通过一定距离的运输到达现场,在长距离的运输过程中,混凝土长时间的搅拌有可能会导致混凝土的水灰比发生变化,而达不到实际的施工混凝土设计要求。而普遍存在的混凝土施工问题还常出现在对混凝土振捣的工作中,振捣方法不合理、漏振,混凝土构件振捣不密实可能导致其成型后出现蜂窝、麻面、孔洞等施工质量问题。关于现场混凝土施工技术问题的管理应对措旋主要通过对其现场配合比的严格控制要求进行管理,必须经过试验室多次的配合比试验,合格后方可应用施工。施工现场拌和站对于混凝土的搅拌时间要合理把握,合理调整,对于外加剂的添加也要严格控制使用。混凝土浇筑振捣过程中,振动器需垂直,直上直下,而且操作振动器时要使振动器快插慢拔,插点分布要均匀,一般为振动棒半径的8-10倍,切忌勿漏点插,上下要抽动,保持振动器运动中要层层搭扣。振动过程要尽量避免混凝土下沉,冒气泡,泛浆,表面要平坦,密实,质量要达到最好,振动时不得碰触模板。需要对大体积的混凝土构件的浇筑考虑留置施工预留缝,以防止混凝土构件成型后的变形力对混凝土构件的破坏。

5、屋面防水施工技术问题主要是出现在对防水卷材的选用上,施工使用不合格的防水卷材对于建筑工程屋面的防水性能是非常不利的。具体的施工过程中,遇到屋顶女儿墙根脚部位是屋面防水施工该严格处理的地方,其与屋面的拐角部位铺设防水卷材极容易出现结构不严密的情况,造成后期使用的漏水。一般建筑工作都会遇到以上2方面的问题,这样的情况必须要根据实际设计对防水卷材进行分层铺贴搭设,如有需要可以在已经铺贴好的防水卷材的上层,加铺一层附加卷构成加厚处理防水层。与钢筋、混凝土选材相似,对于防水卷材的选材需严格把好材料进场质量关,以证取样。

其次,安全文明施工是保证一个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的最大保障,也是体现一个良好资质的施工单位以及施工班组的必要前提。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无序的企业,能够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是非常困难的。施工管理安全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关键的第1步,它的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进展。但是,很多施工企业及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都将此置之脑后,在思想意识上就未将其重要性放在一个战略高度上进行强调,从而导致施工作业方面出现质量安全隐患。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措施,总结以下几点以供同行交流。

1、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专业技术素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国家一再强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施工安全管理原则,进场就为工人、工班组长进行“三级教育”,为了避免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建筑工程现场施工需要注意每一个细节,必要时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安全小组进行紧抓严抓,防患于未然。对于企业从业人员要求根据参与施工活动的不同,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必须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将参与施工过程作为体验锻炼的学习机会,为以后的继续从业打下素质基础。

2、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层层落实的工作建立具有针对性的现场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施工监管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工程量巨大,一般需要耗费的工期也比较长。为了能够确保整个工程施工按照既定计划进度全面推进,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建立起来,具有针对性的现场目标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健全完善的施工监管体系,而且要抓好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层层落实工作。施工安全监管体系的健全完善也是为了确保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的关键性机制,同时也是对现场施工管理的有效控制措施。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安全监管部门对现场施工的监督监管工作做得不够到位。因此,健全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体系的工作刻不容缓。同样地要抓好落实工作,以确保工程最终达到既定的预期目标。

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现场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都是紧密联系企业的兴衰成败的关键所在。文章以上内容都是针对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两方面展开的讨论和分析,旨在能够在这方面不断得到提高改善,以达到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合理可靠的技术管理保障。目前,我国作为世界屈指可数的建筑大国之一,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工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反映一个企业的效益优势,只有在两方面双管齐下,同时发挥优势才能够在建筑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要做好施工技术与现场管理,必须搞好每一个细节工作,只有提高工程施工技术水平与现场管理质量,才能够兑现施工企业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第9篇 房地产工程质量安全奖罚管理方法

房地产公司工程质量安全奖罚管理方法

为加强企业质量,使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树立施工质量好、进度快、管理水平高的施工企业形象,处罚施工质量差、进度慢、管理水平低的施工企业,以好的企业形象带动排在中间和落后的施工企业,这此项目工程部特制定工程的质量安全奖罚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

工程部在该项目上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公司有关文件及有关规定推行奖惩机制。

对违反法律、法规、施工规范、验收规程、技术标准、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纸要求的,不按建设程序施工的各施工单位进行严格处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部工程质量奖罚办法的管理由工程部质量管理小组执行,日常事务由工程部负责。

二、奖惩办法

1、工程部组织监理部、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大检查。检查评比实行综合打分办法进行。

2、检查后对存在问题进行单楼讲评。对质量问题、进度问题、安全问题进行大会通报批评,并下达工程项目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实施由监理部监督实施。

3、根据综合打分标准,排出检查评比名次。前两名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后两名通报批评并进行罚款。罚款、奖励在大会上以现金形式支付。

(1)、通报表扬

经工程部、监理部检查评比,对施工质量好、进度快、管理水平高的施工企业,由工程部在工地例会上通报表扬,并抄送各参建单位及开发公司。

(2)、物质奖励

评比为本工程的先进施工企业:

a、参照公司《工程管理奖惩办法》(暂定)中的对施工企业的奖励标准,对单位或个人进行物质奖励。

b、用部分罚款金额对先进的施工企业或个人进行奖励。

(3)、设立落后企业上进奖,被罚的施工企业能够改善管理方法,迎头赶上,在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上有较大进步的,给予奖励。

c、通报批评

在检查评比过程中发现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存在隐患,工程进度缓慢的施工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d、经济处罚

按管理细则的规定执行,罚款金额与拨付工程进度款以一并扣除。

4、奖励资金的来源

检查评比所罚的款项均作奖励资金用。

5、在省、市、公司检查过程中受表扬的施工单位加大奖励,受批评单位加大处罚。

6、罚款由建设单位财务部代扣执行。资金管理由财务部、工程部共同实施管理。

三、对施工单位管理细则

(一)工程组织管理

1、施工单位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各种资质和岗位资格证不全的;人证不符的每项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的加重罚款,增加50%。

2、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前7天将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报关监理部进行审批,如施工单位未按期报送,每拖延一天罚款100元。

3、施工单位应积极认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资源准备、设施准备、技术组准备、监视测量准备),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开工。由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推迟开工一天罚款300元。

4、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如在施工过程中考虑到工期、质量因素确需调整、修改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部,审核其调整可行性,批准后,上报工程部批准实施。否则擅自调整、修改罚款500元。

5、施工单位由于组织上的诸如: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和物资等资源满足不了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要求,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五条规定加重处罚20%。

6、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经常在施工现场协调、解决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对现场监理工程师、工程部的工程师提出的问题和发现的隐患,必须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解决,不解决或限期没有解决完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

7、工程部、监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员、技术员、技术负责人进行专业技能审核、考评,第一次考评不合格的通报批评,第二次考评不合格的责令施工单位予以更换。

8、施工单位应对主要技术工程建立考核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形成本单位工程的支柱施工力量,开工前将该部分人员专业、工程、名单报项目管理部,以便考核检查。对不合格者的限期更换,限期内未更换的罚款100元。

9、监视测量工具必须到法定的监测单位进行检测,有检测合格证明,如未经检测用于工程上的罚款200元。施工机械设备如塔吊、龙门架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用于工程上的罚款500元,并责令停工。

10、施工过程中不服从工程部和监理部管理的施工管理人员,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罚施工单位1000元,并责令施工单位予以更换。

11、施工现场负责人玩忽职守,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制止,不汇报者罚款500元。

(二)工程质量管理

1、各分项、分部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应真实、有效,有纪录、有交底人备交底人签字。没进行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不清,按每分项工程罚款200元。

2、监理部、工程部每周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和不定期专业例会,单位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指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迟到一次罚款30元。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200元。

3、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将会议纪要落实到生产中去,如落实不认真或不落实一次罚款200元。

4、施工现场砼、砂浆的配合比牌上必须有理论配合比和当配合比的计量数,检查没有配合比牌的一次罚款100元;试块按规范规定制作,发现少做一次(一组)罚款500元;配合比必须严格计量,发现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的一次罚款200元。

5、砼、砂浆试块未按规定制作,弄虚作假,不能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隐蔽工程的在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专检合格的基础上,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未经报验、复检私自隐蔽的,罚款500元。

7、施工过程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8、施工单位不执行“三检制“,不按施工程序野蛮施工的罚款500元。

9、不执行报验制度,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检查验收确认,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罚款500元。

10、主体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不积极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留下质量隐患,影响工程转序者罚款5000元,不

允许下道工序的施工。

11、工程竣工预验收检查,监理部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必须认真仔细整改,并严格按监理部、工程管理部指定限期内处理完毕。否则罚款1000元。影响竣工验收的罚款5000元。

12、如在政府主管部门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并被勒令返工一次罚款5000元,并追究监理部有关人员责任。

13、出现质量事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瞒报者罚款1000元;出现质量事故私自处理者罚款1000元。

14、款按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做伪证者罚款1000元。

15、为推卸责任而有意谎报事故的损失和事故等级者罚款1000元。

(三)工程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和分解计划进行实施。编制甲供材料、购配件、器具等材料进场计划,上报监理部、工程部备案。监理部、工程部以此为依据进行进度检查和组织材料进场,没有备案的罚款500元。

2、未按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或分解进度计划施工的,私自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未上报,延误工期罚款500元。

3、工程进度的实施按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不得拖延。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基础工程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主体工程按楼层计算每层工期拖延一天罚款300元,整个主体工程每拖延一天罚款2000元,装饰工程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单位工程总工期拖延一天罚款5000元。

(四)工程技术、安全档案管理

1、工程技术、安全档案资料收集、编制与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同步,从工程签订合约及施工准备工作开始,直到工程竣工验收时完成工程资料的编写、归档工作。若技术档案编制未与工程同步检查,一次罚款100元。

2、技术、安全档案资料的填写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做到内容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字迹清晰、签字手续完备。否则罚款100元。

3、检查工程技术、安全档案过程中如发现资料不齐全、有后补的现象等每发现一项罚款50元。

(五)工程安全管理

1、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体系和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监督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否则罚款3000元,并限期整改,未限期整改的加重罚款50%。

2、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否则罚款3000元,并限期整改,未限期整改的加重罚款50%。

3、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察、安全活动、安全宣传工作。施工现场如没有专职安全员罚款1000元,出现安全事故罚款5000元。

4、施工区域内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牌,安全制度牌,危险地段派专人进行监护。施工现场未设安全警未牌的罚款100元,危险地段无专人监护的罚款100元。

5、工程开工前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审批,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的方案进行安全施工,违反方案施工罚款1000-5000元。

6、塔吊、龙门架安拆必备条件:

(1)塔吊、龙门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2)塔吊、龙门架安拆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批;

(3)专业安装单位必须具有法定的安装资质;

(4)施工单位和专业安装单位再交接手续上签字必须齐全。

以上条件缺一不可,每缺少一项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止安拆作业。

7、塔吊、龙门架运行时的必备条件:

(1)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修;

(2)机械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4)指挥人员的指挥哨、指挥旗必须齐备;

(5)操作室安全保护措施完善;

以上条件每缺少一项罚款100元。

8、特殊工种操作证必须真实、有效,人证相符,无证上岗或人证不符的罚款200元。

9、施工单位的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必须有试卷和记录,职工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否则每人罚款50元。

10、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未戴安全帽每人罚款100元,施工人员罚款50元。

11、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的每人罚款100元。

12、竖向孔洞短边长大于250mm均应设临时封堵,临边防护均应设临时栏杆,设置防护必须符合要求,否则一处罚款100元。

13、脚手架、模板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并检查验收,不按规定验收的,一次罚款1000元;出现坍塌事故(无人员伤亡)的罚款5000元。

14、水平安全网、竖向维护网的搭设必须符合要求,并及时清理网内的杂物,搭设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网内杂物未清理一处罚款100元。

15、所有建筑用料、废料必须用机械设备或人工搬运,不得随意抛掷,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6、施工通道必须畅通,否则罚款500元;爬梯、马道必须设置栏杆保证上下施工人员的安全,否则罚款100元。

17、总配电柜、分配电箱、电动机具等带设备,均应悬挂安全警示牌并设置必要的防护装置。否则每处罚款500元。

18、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按《jgj59-99》标准实施,配电按三相五线制,一箱、一漏、一机、一闸制,否则罚款100元。

19、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工程污染必须及时清除。如不清除或不及时清除每次罚款100元。

20、施工现场应做到:设备、材料按规格、按型号摆放整齐,标识醒目,并做好安全、防雨工作。场地、道路清洁畅通。否则罚款200元。

21、施工现场要节约用水、用电。如工地发现长流水,长明灯一次罚款50元。

22、施工现场、施工驻地及施工单位虽管辖分担区必须每天清扫,如区域发现有大便每处罚款100元。

23、施工单位做好驻地管理工作,不许随意留宿他人。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4、施工单位每周组织一次施工现场驻地卫生清扫工作。工程部组织检查排出名次。结合工程检查进行表彰。

25、动力线和照明线应分别架设,满足安全距离要求,严禁乱接乱架,否则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若不整改加重处罚。

26、各施工单位应及时维修各自负责的施工道路,要保证路基坚实,边沟排水畅通,路面无积水,无塌方现象,保证道路畅通,否则罚款500元。保持路面湿润,无扬尘,路面扬尘四起则罚款200元。

27、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库房、施工场地和易燃易爆场地必须配备满足防火需求的消防器材,否则罚款500元,

并限期整改。

28、集中宿舍的区域或其他住宿区域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统一管理,严禁喝酒、闹事。对不服从管理,滋生是非,打加斗殴的进行严肃处理,每人罚款500元,罚所在施工单位1000元。严重的交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9、集中住宿的区域,各施工单位所在的区域必须设置垃圾箱(池)和厕所,应定时定人进行消毒,符合公共卫生和环保要求。检查不达标的每次罚款500元。

30、各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检查时场地混乱、乱堆乱放,每处罚款100元。

(六)建筑材料管理

1、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的采购必须是正规厂家的产品,有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如有使用无质量保证资料材料者,视该部分工程不合格并按材料总价款12倍罚款。

2、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进场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规定的证明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复检、确认后方可使用。没报验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上,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用此材料施工的工程视为不合格。

3、需复试的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按标准取样,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取样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上,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用此材料施工的工程视为不合格。

4、对检验、复试合格的材料、构配件以及成品和半成品按规定码放整齐,并做好标识。标识不清的或没有标识的每处罚款100元。有保质期的材料进行特殊登记,与现场保持沟通,在其有效期内进行使用。过期使用材料的视为工程不合格。

5、钢材的保管:在存放区域内用砖砌成高*宽300*240的条形基础三道,将钢材按不同规格型号分类摆放。在不同规格钢材堆放处分别放置标识牌,写明型号、规格、产地和合格、不合格、待检品、待确定等状态,以防用错。否则罚款100元。

6、推行材料、成品、半成品报验认可制度,要求供货方提供的样品,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认。使用未经认可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视为工程不合格,并罚款1000元。

7、因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发生质量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和领导责任,视情节严重进行处罚。

8、不合格的地材进入工地后限24小时内运出施工现场,如果未按限期要求运出现场,每车罚款500元。

9、材料进入施工现场24小时内管理人员进行检验完毕,否则每次罚款50元。

10、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自己的材料,否则发现按材料价值的20%罚款,并将此材料清除施工现场。

11、施工单位所进的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质量证明材料和各种手续齐全,不得偷梁换柱,否则发现后,视工程质量不合格,罚款1000元。

12、材料管理人员要公正维护各方权益,不得乱用职权,以次充好,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材料管理人员清除施工项目部。

13、大宗材料按平面规划,施工先后次序的要求进行堆放整齐,各种材料要避免混乱堆放,标识不清。否则罚款500元。

四、对监理单位管理细则

1、对监理人员管理细则

监理人员要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如有下列情形者,清除监理部,并追究其或企业的经济责任和连带法律责任。

(1)监理人员按照建立合同约定认真履行自己职责。不得以职务之便串通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

(2)不得以职务之便向施工单位推销建筑产品、建筑材料及施工人员。

(3)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进行吃、拿、卡、要。

(4)不得以职务之便私自降低工程质量检查标准,中饱私囊,使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

2、监理部根据工程管理目标,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认真、仔细、审查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3日内审查完毕,并签署详细审查意见,将审查结果上报工程部会签后实施。监理部3日内未审查完成,通报批评。拖延两天后每拖延一天罚款10元。

3、监理部必须按规定要求认真、及时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的准备情况,做好详细记录。未检查或未达到开工条件开工的罚款100元。

4、监理部严格按照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组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每周在工地例会上进行通报。没检查或不报的一次罚款50元。

5、施工单位使用无质量保证资料、不合格材料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监理部负有相应管理失职责任,管理人劝退。

6、工程部定期或不定期对监理人员管理技能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劝退。

7、工程档案资料按《辽宁省建筑工程技术档案编制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监理工程师要认真进行审核签字,工程部的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资料不真实、不全和后补签字等现象,发现一项罚款50元。

8、隐蔽工程进行隐蔽检查时,监理工程师必须随叫随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每天对施工配合比进行计量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否则每次罚款10元。

第10篇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达标,使工程建设上一个新台阶,发包人有权对施工中常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奖惩。

序号出现的问题处罚
一、工程质量条列
1无质保体系或质保体系运转不正常罚款200元
2五大员证不齐全或无上岗证、或不实行管理责任罚款100-200元
3无岗位责任制、无质量承诺罚款100-200元
4无施工方案、无技术交底、无隐蔽记录(或隐蔽记录无签字)罚款200元
5不自检、不按程序报验、不按规范要求进行工序验收与交接罚款500元
6不按图或变更联系单施工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先施工,后补变更联系单,不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或变更手续不齐罚款200元
8发现图纸错误,不提请设计解答,按错误图纸施工罚款100-300元
9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质量低劣罚款2000元
10砂、石粒径或含泥量超标,使用时未彻底冲洗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1水泥、钢材、焊接接头、防水材料未经报验送检(特别是水泥安定性检查),而直接用于施工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2钢筋上有浮浆、油污、老锈等未作清理而直接使用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3焊条焊制与母材不相匹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4加气块、灰砂砖、预制板、铝合金窗(门)、水电材料、烟道等未经报验、检查,目测不符合要求,直接用于工程上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5隐蔽工程未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和签证,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违反罚款500元以上
16钢筋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7钢筋焊接不符合要求一处罚款1000元
18钢筋搭接位置错误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9钢筋保护层未按规范设置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0钢筋锚固、搭接长度、制作尺寸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一处罚款500元
21施工缝留置位置及施工程序错误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22砼、砂浆配合比不符合要求或不按规定制作试块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3砼、砂浆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罚款500-1000元
24砼振捣不密实、构件表面不平整(尤其是坡屋面现浇时)罚款100-300元
25砼漏筋、孔洞、缩颈、烂根或严重跑模一处罚款500元
26对砼缺陷擅自修补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7模板安装后不自检、不报验罚款100-200元
28使用不合格模板、拼缝较大、模板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罚款100-200元
29模板支撑不牢、底层撑杆无垫块或不平整、下挠、扭曲等罚款200-500元
30砼脱模、无拆模手续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1干砖上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2砌块砂浆饱满度不够,砌筑方法错误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3加气块上部斜砌不符合要求罚款100-200元
34构件轴线、标高、楼层层高误差超过规范要求、或控制严重失误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5楼层面、厨厕面与室内楼面标高差控制失误罚款1000元
36同一高程处、预制板面与现浇板面不在同一标高上罚款100-200元
37安装预制板时不座浆罚款100-200元
38预制板缝浇灌不符合要求,缝宽不足、不密实,未按要求施工罚款100-200元
39承重柱、构造柱主筋位移,梁柱节点加密箍间距较大,超规范超设计要求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0构造柱上端未与结构相连,同一柱上用不同型号的两种钢筋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1分布筋不弯钩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2柱端、梁底、板底夹渣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3任意打凿砼结构构件,任意修补砼缺陷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4屋面、厨厕、外墙渗水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45屋面、厨厕不做灌水试验单项罚款500元
46墙面(尤其是外墙)粉刷不平整,线条不平直(圆滑),挑板不方正、厚度不均匀等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7外墙腻子刷劣质白水泥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48外墙腻子灰完毕后不报验罚款300元
49地坪养护时间不够、空鼓、开裂、起砂一处罚款100-200元
50内墙阴阳角、墙与地坪交角不顺直一处罚款100元
51无断水线条,断水线处理较差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2阳台栏杆、女儿墙压顶外坡的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53阳台、露台坡向不合理,有积水现象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54金属栏杆用劣质扁钢、方钢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55铝合金窗等制作安装不合理,成品保护不够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6门窗洞口留置缝隙过大,洞口粉刷未成型就开始安装门窗(如铝合金门窗、分户门、单元门等)罚款100-200元
57地漏高出地面,排水管起倒坡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8给水管、落水管固定不牢,或高墙距离不合适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9落水管下口距地面高度留置不当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0室内埋在楼地面里的给水管,未用红油漆标明管子走向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1水平长度大于300的电表、水箱洞口未作钢筋砼过梁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2接线盒、开关盒安装歪斜、高度、位置不一致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3资料与工程不同步、缺省严重罚款100-200元
64工程质量较差,竣工验收时,返工及整改现象严重罚款500-2000元
二、工程进度条例
65没有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或计划与实际不符发生一次罚款300元
66例会布置的工作不完成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三、安全生产条例
67无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员无证上岗罚款100-200元
68无安全责任制或制度不健全罚款100-200元
69对工作人员不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或管理、工人安全意识差罚款100元
70无安全牌,或安全牌数量、种类不足,或挂设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
7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发现一人罚款200元
72安全棚、安全网、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3“三宝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75吊篮吊人或超载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6吊篮无限位器、保险卡、停靠装置、安全门、短绳装置等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77吊篮未与结构相连、或连接不规范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8吊篮操作人员无上岗证、或擅自脱岗、或违规操作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
79吊篮单绳起吊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0打架斗殴不听劝阻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81施工用电未实行“三相五线制”罚款200-500元
82机械传动装置未加防护罩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3电路未作三级配电二级保罚款100-500元
84闸刀内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85配电箱不合要求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6电线架设不合要求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7漏电保护器、闸刀、临时电杆等部件不符合要求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8脚手架立杆间距过大、节点设置不规范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9无剪刀撑或数量偏少、斜杆搭接不规范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90无落地杆或抛杆、或其数量不足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91脚手架未超过施工作业面或超出高度不够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2架子工人数不足或其素质较差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3跳板数量不足、或有翅头板、或其质量较差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4无安全资料或其不合要求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5存在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及时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96发生安全事故罚款1000-3000元
97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500元
四、文明施工条例
98不重视文明施工,或领导不力,或工作无起色罚款200-500元
99室内随处大便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00卫生值日期内公共厕所未清扫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01材料占道、材料堆放无序或不能做到工完场清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102施工现场未按施工图布置或布置不规范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03场地道路入口无硬化,场地、道路积水或不能保持卫生罚款100-200元
104无专用洗石子场地罚款100-200元
105排水沟、沉淀池不规范或不经常清洗罚款100元
106围墙污迹斑斑或搭设不符要求,标语不美观、字迹不清楚罚款100-200元
107厕所、食堂、办公室、宿舍等不卫生或设施不配套罚款100-200元
108无卫生值日或值日人员失职罚款100-200元
五、综合管理条例
109现场主要负责人擅自离岗查出一次罚款500-1000元
110综合管理措施或管理措施不到位罚款500-2000元
111不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管理罚款500-5000元以上
112甲方项目部提出的问题多次未解决罚款500-1000元以上
113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较低罚款100-200元以上
114工作中有明显失误,造成较坏结果和影响罚款500-1000元以上
115例会迟到一次罚款100元
116未参加例会一次罚款200元
117乱搭接电线罚款100元以上
118不与分包单位密切配合罚款100元以上
119提出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全面罚款500元以上
120停工整改罚款2000元以上

一、实施方法说明:

1、罚款由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执行,甲方监督其合理性。大量罚款由甲方、监理工程师共同商议执行,并通报甲方工程部负责人、监理总监审定;

2、每次处罚凭处罚通知单(施工单位签字认可)由甲方代表交公司财务部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若问题确实存在,而施工单位拒签,由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代表共同签字并注明“施工单位拒签”,该项问题予以双倍处罚;

3、罚金全部用于质量奖励,如有少量结余用于工程验收招待费;

4、所有奖罚每月公布一次;

5、奖罚原则:以鼓励先进为主,重点鞭策落后;

6、处罚采取先警告,再次例会批评,若第三次仍出现类似问题方才罚款。重大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处罚。

二、奖惩目的:

奖惩细则只是一种管理手段,其目的是为了使整个工程及各施工单位搞好文明施工、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图纸、规范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11篇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达标,使工程建设上一个新台阶,发包人有权对施工中常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奖惩。

序号

出现的问题

处罚

一、工程质量条列

1

无质保体系或质保体系运转不正常

罚款200元

2

五大员证不齐全或无上岗证、或不实行管理责任

罚款100-200元

3

无岗位责任制、无质量承诺

罚款100-200元

4

无施工方案、无技术交底、无隐蔽记录(或隐蔽记录无签字)

罚款200元

5

不自检、不按程序报验、不按规范要求进行工序验收与交接

罚款500元

6

不按图或变更联系单施工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

先施工,后补变更联系单,不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或变更手续不齐

罚款200元

8

发现图纸错误,不提请设计解答,按错误图纸施工

罚款100-300元

9

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质量低劣

罚款2000元

10

砂、石粒径或含泥量超标,使用时未彻底冲洗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1

水泥、钢材、焊接接头、防水材料未经报验送检(特别是水泥安定性检查),而直接用于施工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2

钢筋上有浮浆、油污、老锈等未作清理而直接使用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3

焊条焊制与母材不相匹配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4

加气块、灰砂砖、预制板、铝合金窗(门)、水电材料、烟道等未经报验、检查,目测不符合要求,直接用于工程上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5

隐蔽工程未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和签证,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违反罚款500元以上

16

钢筋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7

钢筋焊接不符合要求

一处罚款1000元

18

钢筋搭接位置错误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9

钢筋保护层未按规范设置

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0

钢筋锚固、搭接长度、制作尺寸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一处罚款500元

21

施工缝留置位置及施工程序错误

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22

砼、砂浆配合比不符合要求或不按规定制作试块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3

砼、砂浆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罚款500-1000元

24

砼振捣不密实、构件表面不平整(尤其是坡屋面现浇时)

罚款100-300元

25

砼漏筋、孔洞、缩颈、烂根或严重跑模

一处罚款500元

26

对砼缺陷擅自修补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7

模板安装后不自检、不报验

罚款100-200元

28

使用不合格模板、拼缝较大、模板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

罚款100-200元

29

模板支撑不牢、底层撑杆无垫块或不平整、下挠、扭曲等

罚款200-500元

30

砼脱模、无拆模手续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1

干砖上墙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2

砌块砂浆饱满度不够,砌筑方法错误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3

加气块上部斜砌不符合要求

罚款100-200元

34

构件轴线、标高、楼层层高误差超过规范要求、或控制严重失误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5

楼层面、厨厕面与室内楼面标高差控制失误

罚款1000元

36

同一高程处、预制板面与现浇板面不在同一标高上

罚款100-200元

37

安装预制板时不座浆

罚款100-200元

38

预制板缝浇灌不符合要求,缝宽不足、不密实,未按要求施工

罚款100-200元

39

承重柱、构造柱主筋位移,梁柱节点加密箍间距较大,超规范超设计要求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0

构造柱上端未与结构相连,同一柱上用不同型号的两种钢筋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1

分布筋不弯钩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2

柱端、梁底、板底夹渣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3

任意打凿砼结构构件,任意修补砼缺陷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4

屋面、厨厕、外墙渗水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45

屋面、厨厕不做灌水试验

单项罚款500元

46

墙面(尤其是外墙)粉刷不平整,线条不平直(圆滑),挑板不方正、厚度不均匀等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7

外墙腻子刷劣质白水泥

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48

外墙腻子灰完毕后不报验

罚款300元

49

地坪养护时间不够、空鼓、开裂、起砂

一处罚款100-200元

50

内墙阴阳角、墙与地坪交角不顺直

一处罚款100元

51

无断水线条,断水线处理较差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2

阳台栏杆、女儿墙压顶外坡的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53

阳台、露台坡向不合理,有积水现象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54

金属栏杆用劣质扁钢、方钢

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55

铝合金窗等制作安装不合理,成品保护不够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6

门窗洞口留置缝隙过大,洞口粉刷未成型就开始安装门窗(如铝合金门窗、分户门、单元门等)

罚款100-200元

57

地漏高出地面,排水管起倒坡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8

给水管、落水管固定不牢,或高墙距离不合适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9

落水管下口距地面高度留置不当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0

室内埋在楼地面里的给水管,未用红油漆标明管子走向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1

水平长度大于300的电表、水箱洞口未作钢筋砼过梁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2

接线盒、开关盒安装歪斜、高度、位置不一致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3

资料与工程不同步、缺省严重

罚款100-200元

64

工程质量较差,竣工验收时,返工及整改现象严重

罚款500-2000元

二、工程进度条例

65

没有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或计划与实际不符

发生一次罚款300元

66

例会布置的工作不完成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三、安全生产条例

67

无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员无证上岗

罚款100-200元

68

无安全责任制或制度不健全

罚款100-200元

69

对工作人员不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或管理、工人安全意识差

罚款100元

70

无安全牌,或安全牌数量、种类不足,或挂设不符合要求

罚款100元

7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发现一人罚款200元

72

安全棚、安全网、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3

“三宝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

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75

吊篮吊人或超载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6

吊篮无限位器、保险卡、停靠装置、安全门、短绳装置等

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77

吊篮未与结构相连、或连接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8

吊篮操作人员无上岗证、或擅自脱岗、或违规操作

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

79

吊篮单绳起吊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0

打架斗殴不听劝阻

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81

施工用电未实行“三相五线制”

罚款200-500元

82

机械传动装置未加防护罩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3

电路未作三级配电二级保

罚款100-500元

84

闸刀内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85

配电箱不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6

电线架设不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7

漏电保护器、闸刀、临时电杆等部件不符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8

脚手架立杆间距过大、节点设置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9

无剪刀撑或数量偏少、斜杆搭接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90

无落地杆或抛杆、或其数量不足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91

脚手架未超过施工作业面或超出高度不够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2

架子工人数不足或其素质较差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3

跳板数量不足、或有翅头板、或其质量较差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4

无安全资料或其不合要求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5

存在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及时

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96

发生安全事故

罚款1000-3000元

97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符合要求

罚款200-500元

四、文明施工条例

98

不重视文明施工,或领导不力,或工作无起色

罚款200-500元

99

室内随处大便

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00

卫生值日期内公共厕所未清扫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01

材料占道、材料堆放无序或不能做到工完场清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102

施工现场未按施工图布置或布置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03

场地道路入口无硬化,场地、道路积水或不能保持卫生

罚款100-200元

104

无专用洗石子场地

罚款100-200元

105

排水沟、沉淀池不规范或不经常清洗

罚款100元

106

围墙污迹斑斑或搭设不符要求,标语不美观、字迹不清楚

罚款100-200元

107

厕所、食堂、办公室、宿舍等不卫生或设施不配套

罚款100-200元

108

无卫生值日或值日人员失职

罚款100-200元

五、综合管理条例

109

现场主要负责人擅自离岗

查出一次罚款500-1000元

110

综合管理措施或管理措施不到位

罚款500-2000元

111

不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管理

罚款500-5000元以上

112

甲方项目部提出的问题多次未解决

罚款500-1000元以上

113

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较低

罚款100-200元以上

114

工作中有明显失误,造成较坏结果和影响

罚款500-1000元以上

115

例会迟到

一次罚款100元

116

未参加例会

一次罚款200元

117

乱搭接电线

罚款100元以上

118

不与分包单位密切配合

罚款100元以上

119

提出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全面

罚款500元以上

120

停工整改

罚款2000元以上

一、实施方法说明:

1、罚款由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执行,甲方监督其合理性。大量罚款由甲方、监理工程师共同商议执行,并通报甲方工程部负责人、监理总监审定;

2、每次处罚凭处罚通知单(施工单位签字认可)由甲方代表交公司财务部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若问题确实存在,而施工单位拒签,由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代表共同签字并注明“施工单位拒签”,该项问题予以双倍处罚;

3、罚金全部用于质量奖励,如有少量结余用于工程验收招待费;

4、所有奖罚每月公布一次;

5、奖罚原则:以鼓励先进为主,重点鞭策落后;

6、处罚采取先警告,再次例会批评,若第三次仍出现类似问题方才罚款。重大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处罚。

二、奖惩目的:

奖惩细则只是一种管理手段,其目的是为了使整个工程及各施工单位搞好文明施工、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图纸、规范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12篇 房地产项目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管理

1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

1.1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注:--应以量化指标说明,如有效投诉率等)

1.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3 质量与安全管理奖罚措施

例,仅供参考

1)质量目标奖罚措施

2栋多层住宅需达到区优质结构标准,否则罚款10万元;单体工程质量达到市优质结构标准,则奖励5万元;单体工程被评为金牛奖,则奖励10万元。

2)文明施工的目标处罚措施

工程必须获得区文明工地称号,否则罚款10万元;工程若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的称号,则奖励10万元。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和监理每周对总包进行综合评分。周得分低于70分,罚1000元。月平均得分低于70分,罚10000元。月平均得分高于90分,每月奖励10000元。

2质量与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2.1优选队伍,杜绝多层转包

1)选择承包方时,要考察承包方的成本构成、管理组织架构是否适应我们的成本控制目标是有必要的。

2)杜绝层层转包是我们选择承包商的重要指标。优选选择高效、重信誉、管理组织扁平化、管理成本低的工程公司。

3)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在一个项目按专业分工、适当拆分分包,增加甲供比例,广泛进行社会资源的整合。

4)每次投标的投标方应有足够合格的数量,保证每次投标的竞争性是很有必要的。

2.2强化过程监督

1)承建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模式、管理水平、上级公司的支持等对工程质量影响很大。

2)强调过程监管,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通过监理公司实施对承建商严格质量控制。

3)重点监管工程承包商的管理体系是否足够并有效运作,协调各方的关系,关注承建商的成本控制,评价供方的表现。

2.3利用监理的力量,强化质量及安全控制

1)监理单位是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项目部进行成本控制,项目部依据监理合同(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书)、经批准的监理规划、现行的法规和规范,对监理单位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是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是保证项目管理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

2)现场工程师要经常与监理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使其了解公司的管理思路、工作方式,尽快与项目部合拍。

3)现场工程师要树立监理单位的威信,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4沟通与支持

1)沟通活动:与主要承建商,特别是其领导层建立正确的关系,工程应获得其公司层面的支持。

2)管理与技术支持:

*设计交底;

*施工节点与细部交底;

*技术标准交底;

*施工工艺交底;

*施工组织与配合交底;

*质量控制点交底;

*样板验收交底。

3)财务支持:目前,工程承包方的注册资金都很少,通常的承包模式都是:工程先干后付款,工程承包方的资金压力是很大的,同时妨碍工程承包方组织优秀的社会资源。我们应按合同(同时合同支付条款也不要太苛刻)及时支付。

3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3.1 图纸审查制度

施工图出图前,由设计部组织,项目部配合,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重点检查其与设计指导书、设计任务书的符合性,施工做法的合理性,销售承诺的落实,对图纸上出现的问题,形成审查文件,转设计院修改后重新出图。

开工前,由项目部组织,总承包商、设计院、监理公司参加,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对设计图纸中容易忽略、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进行专项审查。

3.1.1 建筑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房屋的开间、进深、层高、平面布局等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建筑说明和装修材料表是否有错漏或交待不清。

3)平面图中分尺寸与总尺寸是否吻合,各隔间尺寸的标注及每间平面的布局,平面相互交叉关系尺寸是否交待清楚;注意轴线与柱子、墙体的关系尺寸;核查立面图中每层标高、门窗位置与平面图是否相符;注意核查剖面图中各层标高,特别是交叉层的标高以及交叉层的处理;立面图中应标明门窗的标高;结构梁、柱、板的表示等。

4)校对上电梯机房和上屋面的标高尺寸;上屋面处的平台标高要略高于屋面最上层面层标高,防止雨水倒泛;标准层以上电梯机房或屋面注意横梁是否碰头,标高要核准。

5)楼梯踏步的高宽、平台宽度不宜小于梯段宽度;封闭式剪刀楼梯两面开门;如利用剪刀楼梯间作为排烟时,必须有对外的窗户等。

6)屋面上防水、隔热、泛水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或《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要求。

7)配合设备专业,必须在建筑图上表示的开洞和预埋件是否有遗漏。尤其注意对空调留洞及冷凝水管的处理。

8)门窗表中的数量、尺寸、型号必须与平面图核对,有否遗漏或差错。

9)如有地下车库,需注意汽车入库道与自行车入库道的不同,同时要设有避免雨水进库的集水坑。

10)外阳台和卫生间的地坪比室内要低。

11)屋顶避雷装置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12)图纸必须交待的节点有无遗漏。

13)图纸中采用的标准图集,一律要注明标准图集的型号。

14)建筑节点作法是否与《现行建筑施工规范》中的规定有冲突。

3.1.2结构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结构总说明(核对地质勘察报告),校对基础部分的设计。

2)复核各类结构的尺寸是否齐全,用料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抗震要求。

3)校核所有平面中各项分尺寸和外包总尺寸以及每层结构平面的标高。

4)校对所有结构构件的设计钢筋和构造钢筋以及洞口加固钢筋,主次梁交接处须加箍或吊筋,柱与墙、扶手与墙的联接筋等是否表示完整。

5)如有悬挑构件,悬挑构件的主筋应设置在上部;悬挑构件的端头如有集中力时,悬挑主筋应下弯钩住集中力作用构件的钢筋。

6)电梯井内埋件、牛腿、缓冲器及机房的丧计是否符合制造厂提供的电梯资料。

7)各设备专业所提出的洞孔、埋件、埋管、吊钩、平台等是否表示无误。

8)楼面和梁面有高低差时,要注意高低差的尺寸与钢筋的搭接。

9)所有必须绘制的构件详图,节点详图以及特殊结构的详图有否遗漏。

10)防潮层的设置,女儿墙的压顶,砖砌阳台栏杆转角的小柱与压顶等是否设计完善。

11)构件尺寸、钢筋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比计算需要值超过太多时,要提出合理化建议;反之用料不足的要提出增补。

12)凡选用的标准构件,必须注明标准图集的型号。

13)避雷接地的设计是否符合构造及规范要求。

3.1.3给排水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校对设计说明和材料明细表,是否有错、漏。

2)校对用户提供的数据和设计供水总量是否符合规范。

3)进水管的直径应按最大用水量和扬程的高度进行设计,但要考虑人员的增多以及其他的特殊情况。

4)核对水泵房的大小以及水泵的台数是否符合工艺和规范的要求。

5)检查各层平面布置图,是否有遗漏,如卫生间和盥洗的龙头除三件套外,应加设计洗衣机和淋浴器二个头子。而厨房龙头除了生活、污水外再加过滤水的头子。

6)校对所有系统图的管径尺寸和标高。

7)校对泵房间的设计和水箱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排水管的直径按照排放量而定。校对排水管的直径、尺寸、标高及坡度;排进市政集水井的坡度不小于0.3%。

9)校对各层平面图和排水系统图,特别是位置、数量、管径、标高是否符合规范。须设置地漏的地面是否做坡度。

10)凡有穿孔及预埋套管处都须在图中表明。

11)屋面排水斗的设计和排水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2)注意变压器室下面,是否须要设置隔油池。

13)化粪池的型号和数量按排放量定。

3.1.4 煤气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煤气设计量与实际使用及煤气公司的供量三者之间是否符合要求。

2)煤气管道是否设计到厨房及浴室。

3)校对煤气管道的平面图和系统图。

4)对煤气管道特殊要求的说明是否遗漏。

5)设计应考虑煤气加热器的排气管。

3.1.5 强电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校对说明书与材料表,是否有遗漏或须补充。

2)校对用户总耗电量和设计总电量是否符合,并须所在区供电局批准。

3)进户线的方位应该离供电局距离最短的方向,节省用户的电线、电缆。

4)根据总的用电量是否要设配电间还是变电所应按规范进行设计。

5)检查每层分项的电表或配电箱的设计有否。

6)动力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

7)校对每户需用电气设备的布局(如照明、空调、电视)以及高标准装修所提出的要求是否都有设计。

8)校对所有平面图的设计。

9)校对高压及低压的配电系统图。

10)电缆沟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11)防雷系统的设计是否遗漏。

12)对建筑所须开洞、预埋的都须在图中交待清楚,并要注明标高和尺寸。

3.1.6弱电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是否设总机房,根据电话门数而定。总机房必须木地板。

2)进每户的电话线除特殊要求外,每户进一路线,设二~三个分线盒。

3)卫生间应设置一电话分线盒。

4)校对消防系统图、电话系统图、安防系统图、有线电视共用天线系统图。

3.2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总承包商在开工前,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并上报项目部和监理公司。项目部协助监理公司审查其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主要工程施工方案选择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总承包商进行修改。

3.3 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对于工程中甲供材料、甲定乙购材料,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其规格、型号、施工工艺、节点处理、成品保护方式,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封样。

不论是甲供材料设备、还是承包商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场时,都由总包按照国家规范、合同要求和样板进行检验,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还要按照要求进行见证取样试验。

未经检验合格,任何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

对检验不合格者,应将该设备材料做上标志,进行隔离,并尽快作退场处理。

3.4 战前培训制度

3.4.1战前培训对象

战前培训是指在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之前,由项目部工程组内部组织的关于该项工程施工管理要点的培训、学习制度。培训由项目部的工程经理负责组织,整个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全体参加。

需进行培训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土方工程、挡土支护工程、桩基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工程、砌体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工程、门窗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样板房及精装修工程、室外环境及绿化工程、验楼及入伙,以及其他有必要进行培训的工程。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十二篇)

(一)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见附图2),形成质量管理网络,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实施施工全过程质量监控。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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