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管理、文明、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
1、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公司、项目部和施工作业层三级安全保证体系。 本工程由项目经理担任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长,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担任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副组长。项目作业层各班组长、施工员为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兼职安全员),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对项目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精心安排施工,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1.2、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2.1、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项目施工安全的主要责任人。
1.2.2、合理安排施工生产,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1.3、项目安全员安全职责
1.3.1、项目安全员是项目施工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1.3.2、负责本项目所管辖工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对项目经理负责。
1.3.3、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保证措施的实施,严格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3.4、深入工地勤巡、勤检,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排除隐患的有力措施,对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要坚决制止或即令停工。
1.3.5、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按规定上报,保护好现场,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督促将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及时上报上级。
2、安全保证措施
2.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技术负责人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各作业点应有安全监督岗。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具体的安全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
2.3、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对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按其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进行教育,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认真落实。
2.4、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
2.5、确保必需的安全设施投入、购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配套设施,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2.6、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
2.7、工程施工中如发生死亡事故,或其他恶性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向主管上级、驻地监理报告,严肃事故处理、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和防止事故危害复延的有效措施。
2.8、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资料或有作业指导书(或操作细则)。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签字手续,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质安员负责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作业。
2.9、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机械工、电工等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按规定到有关主管部门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土方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年检合格行车证和驾驶证。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方能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2.10、施工现场应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计划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必须经验收,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才准投入使用。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都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要进行登记存档,按期复验。机械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以及安全运作。
2.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的要求进行设计、验收和检查。临时用电还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表,要有变更记录,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
2.12、临时用电应落实三项技术措施:第一,防止误触带电体的措施;第二,防止漏电措施;第三,实行安全电压措施。所有接地和重复接地电阻值,经检验应符合规范要求。每月复测一次,切实做好记录。
2.13、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必须悬挂按照gb22893-82 《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还应设红灯示警。
2.14、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地有效地进行,经过培训考核,发给安全教育合格证。
2.15、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含民工)、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含民工)新进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
2.16、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号文执行,必须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2.17、为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防患于未然,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实施周期性的、专业性的安全检查,以及每周的安全巡检。安全检查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为主,应结合季节和工地特点,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防治事故进行安排。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要评比记分。
2.18、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或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主持、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参加。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验证、销项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2.19、安全检查应与完善和修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应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起来,并和经济挂钩,严明奖惩。
3、主要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3.1、土方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3.1.1、每天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生产中,司机要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1.2、在挖方取土时,应注意不同土质土体的稳定性,防止土体滑落。
3.1.3、运输车辆要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时减速鸣笛,运土车辆倒车时,应有人指挥,制动器齐全并功能良好。
3.1.4、严禁外来闲杂人员出现在作业区,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胸卡和安全帽,不赤膊,不赤脚。
3.1.5、施工现场的危险地段,应设置警示牌,并设置防护栏,安全隐患未消除,不得撤弃。
3.2土方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3.2.1、本工程施工机械较多,需加强管理,临时工程要考虑施工机械停放和修理,加强机械检修维护。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3.2.2、严禁上班前和作业时间饮酒。
3.2.3、各种机械视其工作性质、机械性能的不同搭设防尘、防雨、防砸或防噪声工作棚,并分别悬挂使用规则牌。
3.3、制定确保畅安措施
在项目部设立专门的畅安小组,项目经理兼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协调畅安工作,任命专职副组长,配备组员若干人执勤,指挥挖土机械、运输车辆行车路线,保证通车秩序。主动与交通部门联系,争取执法部门对日常工作支持,在遇到纠纷时获得交通部门的援助。
4、其他安全保证措施
4.1、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外来人员不准随意进入。
4.2、加强对民工队伍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制定治安消防协议。
4.3、现场必须配备齐全消防器材、配备专业消防人员。
4.4、易燃、易爆、剧毒物及其它污染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文明、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管理小组,加强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的堆放,管线布置和场内运输等工作的协调与控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现场场容实行分片包干,划分管理区域,规定职责范围,队长班组长分别为所管辖片区和操作点的负责人,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制定奖罚制度,切实落实执行文明施工细则及奖罚制度。
5.1、施工管理目标
创建文明环境良好的工地。
5.2、环境保证措施内容
5.2.1场容场貌
(1)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目标为合理、有序,便于操作,做到“两通三无五必须”,现场要求布置合理,物料堆放有序,场容场貌亮丽。在施工现场,工地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结构、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和施工队总代表人的姓名、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2)施工现场布置合理、整洁,按规章设置分隔设施,为保证施工现场内道路平坦、通畅,工地的主干便道及各种通道均作一次性地面硬化,经常清理建筑垃圾,每周安排一至二次清扫和整理现场,现场有切实可行临时排水措施,建筑垃圾的弃渣不可随意倒入河道和污染水源,必须指定地点堆放或填入低洼处并用好土覆盖,以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3)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排水工程,避免因施工造成水土流失。
(4)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在工地佩带胸卡上岗,持证上岗及佩带卡率达100%,戴好安全帽。
(5)工程竣工后,拆除工硼、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和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场清。
(6)定期开展“5s”活动,即整洁、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创造良好的施工现场环境。
5.2. 2、卫生防疫
(1)工地环境卫生应纳入施工计划,达到干净、整齐、简洁、美观的目标,张贴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语和区包干图,并落实卫生专职人员和保洁人员制订卫生责任制。严格制定本工程的卫生值日制度,遵守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人人遵守“七不”文明规范。
(2)每周开展一次检查活动,增加职工卫生意识,养成个人卫生习惯、注意饮食、饮水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工地保证开水供应,严禁用生水,茶水桶内清洁无垢。
(3)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厕所布置合理,通风明亮,达到无积灰、无蛛网、无痰迹、无纸屑、实行卫生值日制。
(4)宿舍内工具、工作服、鞋等应定点集中堆放,保持整洁。床上生活用具堆放整齐,床下不随意堆放杂物。
(5)食堂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堂管理制度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台和地上无油腻,食堂备有加盖的垃圾袋,定期消毒,采取防尘、灭蝇、除鼠措施,定期喷药,控制四害孳生。
5.3、防火管理
5.3.1、项目部成立防火、防盗治保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每个班组指定一名兼职治保人员负责治安管理,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职防火干部和专职消防员,建立防火档案正确填写。
5.3.2、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定出教育训练计划和管理办法。
5.3.3、施工现场配备防火、消防设施,工地作业危险区设置防火知牌,重点单位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
5.3.4、仓库严禁吸烟,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5.3.5、工地严禁使用电炉,禁止自砌土灶烧煮食物,未经同意不得使用电热器,灵敏可靠。
5.3.6、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5.3.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
5.3.8、施工现场应有专供消防用太平桶、灭火机等器材,并保证这些部位道路畅通。
5.4、综合治理
5.4.1、加强工地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落实有关制度,责任到人。
5.4.2、对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建立档案卡片,项目部与施工作业组签订综合治理协议书,并作为签订生产合同的附件,严格执行。
5.4.3、所用民工必须证件齐全,严格登记,签定正式劳务合同,严禁使用无证盲流人员。
5.4.4、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制、规章纪律、安全和“四防”教育,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防火工作交底,落实防范措施,减少事故发生。
5.4.5、在工地现场严禁赌博偷盗材料和施工工具、设备等,不准用公物制作私人用具。
5.4.6、不准打架斗殴和聚众闹事,严禁流氓活动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5.4.7、联系施工区所属的派出所和工纠大队,共同搞好治安联防、消防工作。
5.4.8、定期主动召开与附近单位和农户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工程建设有关意见,保证工程文明施工,使工程成为爱民工程、便民工程。要按时缴纳治安保证金,认真落实各项治安管理职能。
5.5、环境保护措施
5.5.1、编制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编制一份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审批通过。其内容包括:
(1)施工弃渣的利用和堆放
(2)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3)防止饮用水污染措施
(4)施工活动中的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等治理措施。
(5)完工后的场地清理
5.5.2、保护好施工及周边环境。
(1)污水排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按合同或监理工程师指定择地排放。所有排入河流的生活及施工废水必须严格处理,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排放。
(2)施工废水必须经过沉淀处理,达到排放后才能排放,沉淀池应经常清理。
(3)施工弃土和垃圾严格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地点堆放或掩埋。
第2篇 发电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生产管理责任意识,提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运行维护水平和检修质量,全面提升竞争软实力和公司形象,规范安全生产作业程序及有效的做好现场改善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保护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与公司有合同约定的承包方。
第三条 指导思想
按照集团公司“一五五”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提升管理、提升效益”工作要求,结合创建星级企业的具体标准,通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升公司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
第四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现场为主,重视渗漏治理。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立足于生产现场,将设备无渗漏治理作为重点内容,强化现场设备设施整治,消除现场跑冒滴漏,确保现场安全文明面貌焕然一新。
(二)坚持常态机制,重视缺陷管理。将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融入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常态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制度和管理体系,同时将现场安全文明生产问题视为缺陷来进行管控,形成闭环管理。
(三)坚持标本兼治,重视本质安全。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应从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各方面加以规范,既要治标也要治本,通过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人员行为,消除设备隐患,避免作业风险,完善管理流程,实现本质安全要求。
(四)坚持质量优先,重视检修管理。设备检修标准化要坚持pdca循环方法,从检修准备开始,制定各项计划和具体措施,做好施工、验收管理和修后评估工作,实现检修管理规范、高效,保证检修安全、质量和工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成立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机构、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负责标准化实施方案和整改计划的审批;负责标准化建设总体协调;负责对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对阶段性工作做出评价及要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中,根据职责分工、分管范围履行责任。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书记,生产副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总会计
师,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
成 员:运行副总师、检修副总师、副总经济师,安全环保
部、生技部、计划部、财务部、燃料部、政工部、
保卫部及物资供应部主任,检修公司副总经理及各
生产单位经理、党支部书记
第六条 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标准化实施方案和整改计划;负责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负责标准化建设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督促各生产单位按照整改计划开展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实施工作;负责实施过程中质量和进度控制,并提出考核意见;负责进行现场安全文明生产隐患及不符合项检查;负责方案实施中遇到问题的协调解决。
主 任:安全环保部主任
副主任:安全环保部副主任、生技部检修副主任
成 员:安全环保部和生技部专业主管、专责
第七条 检修作业标准化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标准化实施方案和整改计划;负责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负责标准化建设检查和考核工作。
主 任:生技部主任
副主任:生技部检修、运行副主任及安全环保部副主任
成 员:各分公司经理,安全环保部和生技部专业主管、专责
第八条 成立各分公司标准化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问题自查及整改;负责按照公司标准化建设整改计划制定本单位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细化分解整改计划项目,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负责。
组 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副经理
成 员:专工、班长和技术员
第三章 标准化建设方针
第九条 确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针,方针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公司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现状符合。
(二)体现对遵守本标准及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的承诺。
(三)体现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绩效持续保持及改进的承诺。
(四)明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治理及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方向。
(五)内容清晰明确,能使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理解。
第十条 方针使用
(一)以正式文件下发,实施并保持。
(二)传达到每位员工及有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并使其认识到在安全文明生产中,应履行及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三)在管理评审时期评审方针的适宜性,以确保其与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持续改进方向相适应。
第三章 管理者代表及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为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者代表。
第十二条 管理者代表职责
(一)按照集团公司《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二)确保公司内所有岗位和人员执行集团公司《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要求。
(三)自查评结束后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治理情况,并为公司持续改进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依据。
第四章 标准化自查评
第十三条 自查评机制
(一)每年开展二次标准化建设自查评工作。
(二)规定策划和实施自查评及报告评定结果、保存相关记录的职责和要求。
(三)确定自查评准则、范围、和方法。
(四)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自查评方案,方案应与当前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现状相适应。
第十四条 自查评小组成员包括: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师,安全环保部、生技部、保卫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各生产单位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自查评要求:在评估期间考虑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和评定标准的所有“组织管理与机制、现场安全标准化及设施配置、现场卫生及作业环境、设备无渗漏”4个方面、123个适用要素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评工作。检查、判定安全文明生产治理、自查评工作是否符合预定安排和集团公司《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要求;是否得到了恰当的实施和保持。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自查评结果。
第十六条 跟进行动:每次自查评后公布报告。在报告中明确问题与不足,并制定、落实进行纠正与预防所采取的措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知道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跟踪及检查整改措施的进展。
第五章 管理评审与持续改进
第十七条 管理评审形式
(一)管理评审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末进行。
(二)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开展,以管理总结分析会的形式。
(三)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师及,安全环保部、生技部、保卫部负责人及各生产单位经理参加。
第十八条 管理评审要求
(一)分析、讨论年度自查评开展情况及进行年度标准化建设工作管理总结。
(二)分析、总结公司目标、指标的实现程度。
(三)分析、总结公司治理措施管控及绩效保持状况。
(四)上一年度管理评审的后续整治、改进措施的执行及完成情况。
(五)提出并布置改进建议。
第十九条 管理评审跟进行动
(一)公布评审报告。
(二)在报告中明确为实现通过标准化建设验评、保持及持续改进安全文明生产的承诺而作出的,与方针、目标、指标以及其他改进有关的管理决策和行动。
(三)跟踪及检查决策和行动的进展。
第六章 标准化建设执行标准
第二十条 执行《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和《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
第二十一条 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集团公司有明确规定的优先执行相关标准。
第二十二条 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时,要确认执行的标准为最新版本。
第七章 文明生产常规工作
第二十三条 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
(一)负责制定公司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
(二)负责监督检查公司文明生产的落实情况,对治理不力的给予考核。
第二十四条 生产技术部
(一)是公司文明生产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本办法,并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负责落实公司文明生产所需要的资金及物资。
第二十五条 各生产单位
(一)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本办法。
(二)负责制定本单位设备及区域内卫生清理周期,并组织各班组认真执行。
(三)定期开展本单位文明生产检查活动,监督保洁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二十六条 文明生产管理要求
(一)生产技术部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布置文明生产工作,并提供所需要的物资,在检查验收的同时要对文明生产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设备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二)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对生产现场和施工现场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
(三)责任单位要加强设备、设施的治理,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等现象,并定期组织设备卫生的清理工作。
(四)责任单位对外包施工项目要指派专人进行文明生产的监督检查,施工区域应符合本办法要求。
(五)设备检修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应严格执行文明生产验收单进行文明生产验收,合格后在工作票上进行签字确认。
(六)文明生产治理应本着“谁污染 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治理,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由管辖区域内的责任单位进行治理。
第二十七条 安全文明生产专项检查、常规监督检查、不符合项整改、巡检维护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依据集团公司《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及《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相关要求进行。
第二十八条 月度文明生产考核
(一)依据《***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考核。
(二)月度考核经公司绩效办公室审核后兑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文明生产管理规定》(**规章〔2022〕314号)同时废止。
第九章 支持性文件
1.关于下发《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和《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的通知(国电集生〔2022〕54号)
2.关于下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的通知(国电集生〔2022〕55号)
3.《***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试行)》(**规章〔2022〕353号)
4.《***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系统考核细则》(**规章〔2022〕335号)
第3篇 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铝业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规范化与标准化管理水平,规范员工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应于铝业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组织机构
(一)成立铝业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常务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副 组 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经营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行政副总经理 工会主席
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
成 员: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主任 生产技术部主任 监察部主任 办公室主任 人力资源部主任 财务部主任 计划部主任 政治工作部主任 工会办公室主任 营销中心主任 采购中心主任 电解一厂副厂长(主持工作)电解二厂厂长 电解三厂厂长 电解四厂厂长 铸造厂厂长 阳极组装厂厂长 净化厂厂长 动力厂厂长 维修厂厂长 运输部主任 仓储部主任 质检部主任 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齐邦劳务公司经理
职责:
1.铝业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的最高机构,对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具有领导职责。
2.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标准及奖惩办法。
3.负责组织开展铝业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活动。
4.负责组织讨论、决定安全文明生产的重大奖惩事宜。
5.负责组织编制铝业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通用标准。
(二)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办公室,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以下简称:安环部)
主 任: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主任
副主任:生产技术部副主任
成 员: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成员、生产技术部安全主管
职责:
1.负责制定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标准及奖惩办法。
2.负责编制铝业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通用标准。
3.负责协调解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及其它问题。
4.负责开展铝业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及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对铝业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进行检查、统计及考核。
6.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各生产单位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
7.参与讨论决定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奖惩事宜。
第四条 职责
(一)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
1.负责贯彻中电投集团公司及蒙东能源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铝业公司实际制定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标准,明确管理职责。
2.负责监督铝业公司及各单位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检查与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安全文明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生产技术部
1.负责贯彻落实中电投集团及蒙东能源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相关工作要求,是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的归口管理部门,执行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
2.是铝业公司工业卫生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铝业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检查活动,并进行通报与考核。
3.负责依据“铝业公司工业卫生检查考核标准”每月对厂房内卫生、设备卫生、工业卫生进行检查、考核。
4. 负责铝业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治理工作,组织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三)综合服务中心
1.是铝业公司环境卫生的主管部门,负责依据“铝业公司环境卫生管理执行标准”,每月对铝业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 负责铝业公司厂区及办公楼卫生保洁工作。
(四)所属各单位
铝业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小组,全面开展各项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工作。
第三章 内容、要求与程序
第五条 文明生产标准内容
(一)员工行为管理执行标准
1.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行政纪律、劳动纪律和技术纪律”;语言、举止文明,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
2.按规定佩戴胸卡,坚守岗位,秩序井然,不在生产和工作场所戏闹。
3.不在规定的无烟场所吸烟,不在生产现场和楼梯、走廊、值班室等公共场所流动吸烟,不大声喧哗。
4.管理人员必须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深入一线,优质高效地开展管理活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
5.生产值班人员交接班要全面细致;监盘坐姿端正,注意力集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
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准上岗工作,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7.生产(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按照“三无”(无油迹、无积水、无积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存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路不乱放、杂物不乱丢)和“工完料净场地清”的要求进行施工。
8.服务行业职工在工作中做到热情、礼貌、周到、卫生。
9.生产(施工)单位在接待领导或外来人员时,值班负责人要主动向领导或外来人员介绍自己姓名、职务、当值人员、设备情况及主要生产指标、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等。
10.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到整齐规范,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1.设置、使用临时电源严格按规程规定布线、装设插座或刀闸;装设合格的漏电保护器;远离电、火焊作业区和热体;电源线通过步梯、平台不阻碍正常通行;横过道路部分应装设在硬质套管中;架空线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5米,跨越道路时不低于6米。
12.从事电气作业必须穿绝缘鞋,并戴线手套;电气作业前必须清楚设备标志和带电与不带电区域,严禁移动或越过遮栏和随意扩大工作范围。
1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尤其是使用角磨机、无齿锯、砂轮机前,必须检查砂轮片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裂纹等缺陷,并严格按规定要求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4.起重作业设专人指挥和专人监护;各种起重设备及工具按有关规定经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起重设备电源箱上锁;同一作业地点多组起重作业必须使用旗势,或使用对讲机联系。
15.电焊作业使用的电焊机外壳要有良好的接地,导线连接部分要可靠并包有绝缘。进行高处焊割作业、立体交叉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隔离措施,或设专人监护,电、火焊作业结束,认真检查是否遗留火种。
16.进行氧气、乙炔作业,作业前和作业后必须认真检查联箱各分门、活接、总门以及乙炔联箱防爆膜是否漏气;严禁在氧气、乙炔联箱附近动火。使用氧气、乙炔瓶作业放置距离不得小于8米,要垂直放置并进行固定。
17.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其毒害性,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作业环境周围要布控可靠措施,包括人员疏散、通风等。
18.进入油站、危险化学品库房等重要场所严禁带火种,手机要关机、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值班人员要按要求逐项进行检查。
(二)工业卫生管理执行标准
1.有明确的卫生责任区域划分范围,无卫生死角。生产场地清洁,无杂物,不乱堆放设备、材料。
2.备品备件、工器具实行定置管理,物放有序,标记齐全。
3.生产(施工)场所通道通畅,宽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生产(施工)场所必须设置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照明设施。
5. 在运行设备卫生见本色,要达到无污垢、无锈迹、无杂物、无尘土、无积油,设备标牌齐全、清晰、端正、完好。
6.容器、管道保温完整,颜色正确,介质流向、色环标志清楚,无腐蚀、无变形。
7.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沟道、孔洞盖板整齐平整,遮栏、护罩齐全;楼道、平台、栏杆和扶梯齐全完整,作业时打开的沟道、孔洞盖板必须按有关标准设置围栏。
8.消除设备及机具漏泄。达到无漏煤、漏灰、漏烟、漏风、漏油、漏粉、漏水、漏汽(气)的标准。
9.厂区、厂房环境整洁,场地绿化,无杂草丛生;厂房建筑外观整洁完整。屋面、墙壁不漏水,天沟及落水管排水畅通;门窗及玻璃完整明亮,无积水、积尘、积油、积垢、无蛛网、无杂物;明沟、暗沟畅通清洁,排水良好。
10.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场所的粉尘、室温以及气(烟尘)、水的排放和噪声质量达到国家环境、劳动保护有关规定要求。
11.电气设备设施必须严格按规定保证接地装置齐全有效、布线规范安全、各种护罩完好。继电器室、电源室、开关室、电缆室电缆孔洞全部用防火材料封堵,室内无杂物,防止小动物进入措施可靠。
12.电缆沟、电解槽下部沟道等地下设施无积水,无垃圾杂物,防火阻隔符合规定,盖板封堵措施可靠。
13.设备附属设施完好,无扭曲变形现象,所有连接为焊接、螺丝紧固或铆接,连接处无松动现象。
14.油区专用消防系统完好,油罐体无变形,管道、各种阀门无渗漏,进出油管和排污阀上锁,透气管、排气阀保证畅通,油罐周围无杂草、积水,装卸油车辆做好静电接地。
15.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和储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的罐口要加盖密封;废弃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必须按环保要求和有关规定销毁。
16.生产(施工)作业场所、设备、管道、道路、安全重点部位、厂房、库房都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标识、标线。做到标志清晰,颜色、图形符合标准。
17.生产(施工)场所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从数量上和完好状态上满足消防需要。
18.生产管理台帐、记录和各种原始数据记录准确、及时、完整、清洁、无涂改、文字工整。
19.检修间工作台摆放有序,无乱放设备及零部件,地面无纸屑、痰迹、油泥污迹。
20.仓库清洁整齐,布置合理。备品、配件分类堆放,编号齐全,标签完整清洁,料架无积灰。
21.设备周围地面经常保持整洁,无积油、积水、垃圾等杂物。
22.注油孔封闭完好,孔周围无油污,油泵、油箱、油池和冷却箱应清洁无杂物,油壶、油枪、油杯、油线和油毡保持齐全、清洁。
23.设备及附属管道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24.设备控制系统良好,设备无灰尘、无碰伤、不漏油、不漏水、不漏电、不漏气,控制线路整齐,无裸露的用电开关、电线等。
25.设施管道、阀门、窗户、操作台、楼梯扶手等要清洁,各种管线、设备、操作室等固定设施,布局整齐美观、便于操作监控。
26.停运设备(连续15天以上不运行)要按要求清理好设备自身卫生及设备周边卫生后,用塑料布遮盖好封存。
27.厂房地面无积尘、无油污、无垃圾杂物,内墙面无积尘、无油污、无乱涂乱划迹象,窗台上无灰尘、无杂物,窗户完好,墙角、设备周边及底下无垃圾杂物,厂房门口内外无垃圾杂物,辖区内连廊地面、内墙、窗台无垃圾杂物,水池洁净无饭渣等杂物,无长流水,下水畅通,车间现场不得有烟头、痰迹、纸屑等垃圾物和蜘蛛网。
28.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时,应对施工现场与生产现场进行分隔,保证生产现场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环境。
29.电气设施,高温、高压设施,易燃易爆设施,消防设施以及其他涉及到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器械和设施,都应有防护装置和醒目的警示标志,各种标志标线醒目、规范。
30.不用的物品及废品、不属于该单位的东西(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必须从现场清除。任何人把不属于本车间的东西放置于该车间所管区域,必须得到该单位的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同意,不属于该单位的东西一旦放置于该单位所管区域,并且不按定置管理放置,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该单位管理人员承担;对不常用的物品和工器具,要分类存放;偶尔使用的物品,集中存放;经常使用的工具等,要存放有序,放置在工作区内,各类工器具分型号规格、统一存放。
32. 生产需要的物品,定置摆放,做到物各有位,物在其位,摆放整齐,不得参差不齐和超越范围。
33.清洁用的器具放置于隐蔽的方位。
34.现场物资要有标识说明,挂牌和标识,做到清晰明了,物品用完即还、取用方便,各种零星物件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入库(柜)。
35.生产现场各种标识牌完整,要在其应该在的位置上。
36.通道保持畅通,任何杂物和产品不得占用通道。
37.不合格品与合格品严格区分,标志要明显。
38.工作结束后工器具、量具按定置管理要求摆放在相应箱架上,不得乱放。设备维修人员在完成维修作业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及时恢复移动过的标牌标识。
39.箱、架、车等应摆放在相应位置,摆放端正,不得乱停、乱放。
40.工作完后必须清擦设备,保证设备干净无积灰,对周边的卫生进行清理和清扫,保持地面清洁。
41.不在通道上作业,通道上无物料、车辆、杂物等。
42.工作现场不晾晒任何衣物、鞋、袜等。
43.一切与现场无关的东西,清理出现场,不在现场存放。
(三)环境卫生管理执行标准
1、卫生清洁要求:各部门严格按本标准执行。保持地面、墙面、门窗、灯具、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办公器具日常清洁整齐、无灰尘、无损坏。
2、员工个人行为要求:爱护公共财产,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使用时不许乱写乱画。办公桌面各种资料、工具等摆放整齐美观。文明使用卫生间,及时冲洗。严禁往水池和便池内倒茶叶剩饭等杂物。
3、室内卫生管理标准:
(1)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2)地面清洁无污垢,墙壁无尘无蜘蛛网,窗明几净,办公用具摆放整齐。
(3)办公室内不准存放垃圾,更不准将室内垃圾推到走廊。
(4)办公楼走廊卫生由物业部负责包括灭火器和宣传画等。
(5)卫生间洁净无异味,无苍蝇。
(6)不准常流水,保证排水畅通。
4、室外卫生管理标准:
(1)厂区院内严禁吸烟,所辖区域无暴露垃圾,无烟头、无积水、无积雪。
(2)物品摆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
(3)氧化铝、碳块等怕潮物资要离地堆放并苫好苫布。
(4)物资倒运后,由倒运单位负责现场卫生。
(5)阳极拖车要将碳块清理干净,不准将垃圾洒落到地面。
(6)室外垃圾由综合服务中心统一清运到垃圾场。垃圾场卫生由仓储部负责,回收的物资要分类存放。
(7)施工现场本着“一工程一清理”的原则由施工单位负责。
4、仓库和油库:
(1)物品要分类摆放整齐, 卡物相符。
(2)物资存放要隔墙离地。
(3)地面无灰尘,物品无灰尘,无油污,无鼠迹,消防设施齐全无尘土。
(四)办公场所
1.控制室、值班室、休息室、办公室达到“五净”(门窗、桌椅、地面、箱柜、墙壁干净)、“五整齐”(桌椅、箱柜、桌面用品、上墙图表、柜桌内物品整齐)。
2.水房、淋浴间、厕所清洁无异味,无积水和杂物。
3.楼梯、走廊无杂物、无痰迹、无乱写乱画,照明充足。
4.生产及办公区域不饲养小动物。
5.生产及办公场所无长流水、长明灯。
第六条 检查与考核
(一)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与生产任务应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标准包括:员工行为、生产设备设施、生产(施工)作业场所、办公场所等方面。
(三)安全文明生产的检查考核工作以各单位自查自纠为主,安环部应每周组织一次抽查或联合检查,并依据“铝业公司安全奖惩办法”相关规定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纳入月度考核。
(四)各单位要强化安全文明生产治理工作,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治理计划、治理资金等各项治理措施,以达到标准要求。
(五)各单位安全文明生产小组负责依据“铝业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铝业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通用标准”、“铝业公司安全奖惩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标准”、“考核标准”,并报铝业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公室备案。
(六)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验收时,接收责任单位必须参加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的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收。
(七)外包工程及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由承包方进行管理,并接受铝业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办法由铝业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及《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文明生产管理标准(试行)》中环境卫生管理执行标准、工业卫生检查考核标准、员工行为管理执行标准废止。
第五章 支持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4.《蒙东能源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
5.《铝业公司安全工作规定》
6.《铝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7.《铝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章 附件
1.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流程
第4篇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用电是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本工程的施工用电从指定电源引下来后,设有专门总配电箱,总配电箱设有接地和总漏电保护器,由总配电箱至各施工机械的分配电箱之间采用三相五线的埋地电缆,分配电箱里再设各分级漏电保护器,这样布设即可达到三级保护。
2、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
(1)因场地狭小,分路供电,采用电缆供电。
(2)人员责任:配电箱设专职电工管理,专职电工均有电工操作证。
(3)全系统均采用tn-s制供电,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做好现场照明的使用安全。
(4)具体措施
1)在总配电箱各分路各配自动空气开关1台,并按各分路负载大小调定整定电流值。
2)各回路从总配电到分配电箱段全部采用五芯绝缘电缆穿铁管埋地敷设,从分箱到专门箱,根据现场条件,能采用埋设电缆的尽量采用埋设电缆,以避免不必要的干扰和损坏,利于组织文明施工。
3)照明部份,现场照明总体采用管形镝灯,为避免镝灯触发器因突然送电而损坏,每台镝灯均专设一个电箱,钥匙专人保管,为避免因动力设备故障引起漏电保护器动作而使现场照明失电,镝灯电源必须从总配电箱进线端引出。所有带金属外壳的灯具均采用3芯线供电。
(5)系统采用tn-s制供电,为保障系统正常工作,要求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采用不同颜色的导线,以示严格的区分。在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处,配电线路中间处,配电线路末端处,做防雷接地的电器设备处(塔吊等),必须设置重复接地点。
(6)接地要求:
电阻值:工作接地≤4ω,保护接地≤4ω,重复接地≤10ω;
防雷接地≤30ω,重复接地十防雷接地≤10ω
(7)接地体选择
1)首先可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其次采用人工接地体,接地体选择φ≥8mm园钢,扁钢厚≥4mm,截面≥48mm2,角钢厚≥3.5mm。垂直接地体长度2~3米,相邻接地体间距≥2倍长度,垂直接地体理设根数≥2根,园钢管直径为φ≥48mm,钢管壁厚为≯3.5mm。
2)接地线与接地极的连接宜用焊接,扁钢搭焊长度为宽度的2倍,且最少有三个棱边施焊,园钢搭接长度宜为直径的6倍,所采用扁钢的截面不小于100mm2,厚度≥4mm。
(8)漏电保护器在安装使用中应注意:
1)所有的漏电保护器必须选购推荐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
2)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和负荷侧不能随便颠倒做法。
3)漏电保护器不能作相间短路或两相触电保护。
4)漏电保护器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其工作可靠性和灵敏性,发现不合要求的必须立即更换。保护器的规格指数(额定电流,保护动作电流,反应时间)必须与所保护的负载相匹配。
5)漏电保护器不得做为负荷起动开关使用,一般要求垂直安装,并要求防雨、防溅、防尘、防振。
6)配电箱、开关箱应保持通风干燥、光线好,周围无杂物,无易燃易爆物,道路畅通,并有良好的防雨防潮设施。
3、用电安全管理
(1)项目部设专业机电管理员,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应专项接受安全用电和防火知识教育。同时在用电设备、开关箱等处挂设醒目的安全用电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无证操作,排除故障需切断电源,派专人看护,挂标志牌(或上锁),做好电器故障检修记录。
(2)严格执行一机一闸制度,开关箱上锁,箱内控制开关应标明分路或被控制设备的名称。
(3)熔断器必须与所保护的电器(负载)相应匹配,不许用非熔断体代替熔断丝(保险丝),保险丝的安装必须符合规定做法。
(4)各用电线路必须做到安装配置、层次分明,走向明晰、固定,一目了然,严禁乱拉乱拖乱搭,严禁使用电炉。
(5)用电线路及电器应经常检查、维护、保养验收。若发现有裸露的电线及损坏的电器开关等均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各控制电器及配线必须与所控制的负载相匹配,不得小马拉重车造成线路超载构成安全隐患,也应避免大马拉小车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照明与动力采用分设开关箱,若同箱必须分路分闸,照明漏电保护采用单项回路。
(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胶鞋,并做好其他规定的防护措施。
(8)潜水泵工作时,周围水面范围内水下不得有人工作。
(9)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由施工员有针对性的对操作班组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0)工地当班电工每天班前班后要对用电线路系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填写值班日记,交接班记录。工地每星期组织一次有电工、安全员、机管员、施工员及分管安全的工地领导等人员参加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整改反馈记录等。
(11)电气产品使用上做到'二把关'。第一采购关,做到不采购无产品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无使用说明的'三无'产品;第二进场安装验收关,不使用'三无'产品,安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5篇 z文明小区管理处居家安全实施方案
为促进安全社区建设,使安全社区建设取得实效,成为切实保障居民基本权利、关心弱势群体,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造福百姓的一项民生工程,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本小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区域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社区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切入点,用“大安全”的概念整合资源,指导建设安全社区,有效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本质安全保障水平,改善民生,促进安全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组长:彭连启小区经理
成员:李振花家委员主任(小区治安主管)
朱永锋小区维修主管
陈晓娟小区环卫绿化主管
田东华接待员
赵秀凤环卫绿化班班长
潘永喜综合维修班班长
杨世友居民代表
李艳 志愿者代表
三、创建目标:
1、以保障本小区居民安全为宗旨,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因地制宜,努力形成社区主导、全员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2、整合辖区资源,协调社区内外一切为我所用的力量,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3、建立健全伤害预防网络,最大限度降低社区居民伤害风险、减少伤害发生、减轻各类意外事故和伤害引起的负担,真正做好所有人和类别事故、伤害的预防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08年9月):制定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启动创建工作。
(二)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9月-10月)适时召开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大会。在社区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宣传安全社区“持续改进,促进事故和伤害预防”理念,推广安全社区建设标准,树立公众科学、健康生活的观念,强化自我防范伤害、事故的意识,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
(三)调研准备阶段(2008年11月-12月)主要对社区居家安全现状展开调研,召开安全会议,部署任务,讨论具体问题,研究具体措施。
(四)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月-10月)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安全社区评定指标》,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进行整改。
(五)验收阶段(2023年11月-12月)总结“安全社区”创建以来的经验和主要成果。
(六)巩固及参评阶段(2023年后):各创建单位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进行运行、巩固创建成果,参加“全国安全社区”的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二)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必须落实责任,专人负责,在选人用人、健全制度及工作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整合辖区内各类资源,广泛动员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创建工作,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氛围,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将相关部门开展的创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交通安全社区”、“消防安全社区”、“平安和谐校园”等活动结合起来,共同建设“安全社区”。
(四)提供物资保障。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必要保障,持续推进“安全社区”软硬件建设。
(五)确保任务完成。在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中,要根据试点工作目标、标准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总结好的做法,加强相互间交流,充实完善现行标准制度和规定,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创建“安全社区”任务地圆满完成。
文明小区管理处
二○○八年九月八日
第6篇 公司管道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安全生产
1、安全管理
1.1项目部要设立以项目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1.2按工程项目规模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单项造价5000万以下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针对分包单位:专业分包至少1人,劳务分包的工程50人以下的至少1人,50-200人的至少2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项目部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及施工安全措施所需费用的投入。
1.3项目部要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做到项目部安全员每日巡检,项目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及时整改。
1.4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的实施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作、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5严格执行《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6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电工、电焊工、施工机械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7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新的岗位前,必须登记造册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8夜间作业,必须保证作业区有足够的照明;在重点危险部位及路段,夜间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灯、警示牌等警示标志;夜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作业,保证精力充沛;夜间作业前,应严格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利作业条件的,必须停止作业;加大夜班的跟踪巡查力度,尤其是危险施工区域;施工车辆夜间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严防倒车伤人等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夜间作业的用电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操作用电,严禁私自乱拉 乱接电线。
2、安全防护
2.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前必须按批次批量检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2.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槽)边堆放的弃土、材料、机具等与基坑边距离不少于1.2m,大中型机械设备与基坑(槽)边距离应根据施工方案、基坑壁支护情况计算确定。弃土堆置高度不得高于1.5m。基坑(槽)施工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排水、降水和隔渗措施。基坑(槽)的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钢管搭设并使用安全网封闭。
2.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低压配电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现场应使用标准配电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并按规范接线。
2.4施工现场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2.5吊车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2.6施工机具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安全措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电焊机一次侧进线处必须有防护罩,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保护接零及装设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严禁用石油液化气替代乙炔、氧气进行相关施工。
2.7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小于15ma×0.1s的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2.8距地下管线1.5米(燃气管线2米)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开挖,应用人工开挖。管道暴露后应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通知有关管线单位处理。
2.9管线工程施工路段,必须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设置各类醒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车辆导向标志,在交通繁忙的复杂路段必须配备专人执勤指挥,并设置带有反光标识围挡、警示地锥等警示标志。
二、文明施工
1.1市政管线工程开挖区域必须设置连续围档,围挡要坚固、平稳、严密、整洁、美观,并做好警示标志,施工完成必须尽快按要求对路面及人行道进行恢复。围挡材料应采用金属材质或装配式活动板材,不得使用塑料布、土工布、纺织布。
1.2工程造价100万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规格要求不小于0.8×1.2m,字迹端正,张挂牢固;工程造价100万以下的工程(含抢修),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注明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1.3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有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危险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作业应设警示红灯。
1.4不得在工地现场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5施工现场应作到工完场地清。当天不能及时回填、清运的渣土应用防尘网覆盖。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应该密封、掩盖,不得沿途抛散、遗漏污染市容。
1.6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的噪声和震动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施工现场应在规定时间(7:00-12:00,14:00-22:00)内施工,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因特殊工序需要连续施工的,应按要求申报并告示周边居民。有特殊要求的(如中、高考期间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1.7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统一着装并佩戴上岗证,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1.8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施工现场不同的作业条件,配备数量足够、型号正确、质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档案。
该管理规范未尽事宜,参见《关于下发平顶山市豫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23年11月13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22。
第7篇 安全环保文明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明生产现场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突显安全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安全网络体系的支撑作用,进而强化装备部生产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装备部业务范畴内以及相关联的外协单位。
3、职责
综合科代表装备部对生产单位安全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原则
4.1本考核办法主要以责任人为主体,但对于单位行为,责任主体为单位集体;
4.2安全管理过程中处罚的所有金额由部办公室设为独立安全基金管理,奖励可从此处进行发放。
5、内容
5.1奖励
5.1.1装备部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由综合科按川钒钛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奖励标准规定,将考核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业务部门审定后实施奖励。
5.1.2装备部继续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工作竞赛。凡当年在安全生产工作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个人,车间在年终予以表彰奖励。
5.1.3在各检(抢)修工程中,对及时排除事故险情,消除各作业部位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由综合科报请装备部主管领导予以加奖。
5.1.4装备部当年杜绝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在年终总结表彰时,对装备部安委会成员和各车间行政正职予以一次性奖励。
5.1.5凡当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装备部在评选安全先进个人、先进生产(工作)者或晋升工资时,予以优先考虑。
5.1.6以季度为周期,车间未发生任何事故及违章情况的,由综合科上报装备部主管领导后,对车间安全员及车间主任给予奖励。
5.2文明生产、定置管理检查考核
有下列不合格情形,考核车间100-200元/项,若引发安全事故者加倍考核。
5.2.1生产现场、休息室、储物间的卫生情况。
5.2.2备品备件挂牌、摆放情况。
5.2.3抢、检修项目施工期间及施工后现场卫生情况。
5.2.4《安全管理作业文件》当中的其他文明生产相关规定。
5.3安全管理违章处罚
5.3.1无安全协议、安全措施、开工通知单、多单位联合施工平面图或未组织员工学习所订安全协议、措施,就催促员工进场作业的,处罚责任人500 元。
5.3.2承担突击性抢修(抢险)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实施前,未及时会同甲方人员向检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制订(含草签)安全协议、措施的,处罚责任人500元。
5.3.3开工前虽订有安全协议、措施,经实施发现不能确保作业者的人身安全时,有关管理人员必须及时修订,并落实好各项临时性防范措施。凡因安全协议、措施不落实导致的各类事故,处罚责任人500元。
5.3.4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实施期间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与管理有关的人身、设备、交通、火灾事故(含险肇事故),处罚责任人500元。
5.3.5经各级安全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定验收人)原则进行整改。凡在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应下发“停工通知书”停工整改,并处罚责任人300元。
5.3.6各临时或固定作业场所出现的“三违”行为(含各种粗犷型危险作业方式),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视而不见、见而不管者,每出现一次处罚300 元;对“三违”人员处罚200元。
5.3.7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含班组长),每出现一次违章指挥,处罚500元。作业者拒绝执行违章指令遭到报复的,公司加倍处罚违章指挥责任人。
5.3.8在各检(抢)修工程中,凡因管理原因造成水、电、风、气接点失误,导致人身伤亡(险肇事故)的,处罚责任人500 元。
5.3.9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方面,未经公司主管业务部门、主管经理和川钒钛安环处审查同意,擅自扩大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含低值易耗品)发放范围与标准的处罚责任人300元。
5.3.10车间(工段)无正当理由未组织周一安全活动,每缺一个活动日处罚责任人200 元。
5.3.11班组长未针对当班检修(施工)任务召开班前会,就催促员工进入现场作业的。处罚责任人200 元;活动与记录不同步,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 元;公司下发到班组的安全生产通报与安排,班组从收文之日起三日内未组织员工学习和实施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 100 元;川钒钛和机制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未及时向员工传达贯彻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 100 - 300 元(以班组活动记录为准)。
5.3.12对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必须按川钒钛相关要求和机制公司规定的内容进行,并经严格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未经教育或虽经教育不合格就安排下一级教育或上岗作业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300元。
5.3.13对装备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办证和复审换证工作,必须严格按gb5306 - 85 规定实施。凡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考试不合格就安排上岗者,处罚责任人300元;管理人员未按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复审换证的,处罚责任人 200元;持证者本人不按期参加复审换证的,处罚 200元。
5.3.14装备部安全监督检查时,在考核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安全活动“四件事”(即: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检查、违章违纪及隐患登记)和开好班前会的“四句要领”(即:针对当班生产任务,讲具体安全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互保对子)时,被考核者答对不足 80 %的,处罚 100 元;拒绝考核者处罚300 元。
5.3.15装备部综合科在查处“三违”人员和事故责任人时,凡管理人员(含班组长)为其“说情”者,处罚300 元。
5.3.16发生事故(含微伤和险肇事故)隐瞒不报者,处罚责任人500 元。
5.3.17不服从安全人员管理、不听劝阻、野蛮作业、拒不执行安全管理人员指令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单位1000元。
5.4违章作业处罚
5.4.1发生一般及其以上违章作业(含重大险肇事故责任人),无论哪一级查处的,都必须停工对其进行安全态度、安全责任、安全技术、安全生产共同守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目标等内容的教育,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三违”人员在停工接受安全生产再教育期间,不论工资高低,每人每天发给30 元生活费。
5.4.2发生轻微违章(指员工进入作业现场所戴安全帽未系绳、考核一般安全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答对不足80 %和未按时参加周一的安全活动等),处罚责任人100元。
5.4.3发生一般违章(指员工在生产检修中,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协议和措施,出现了危险作业方式或导致了物的不安全状态)、一般险肇(指可能发生一般人身伤害事故,一般设备、火灾、交通事故而尚未造成),对责任人处罚200 元。
5.4.4发生严重违章(指员工在生产检修中,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和施工安全协议、措施的行为)、重大险肇事故(指可能造成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火灾事故而尚未造成),对责任人处罚300 元。
5.5重复违章处罚
5.5.1当年内再次发生一般违章或一般险肇事故,处罚责任人200 元。
5.5.2当年内出现第三次违章或险肇事故,无论其违章性质轻重,一律按下岗处理。
5.6事故处罚
5.6.1工亡事故考核
发生工亡事故,参照《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安全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考核。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须接受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并接受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5.6.2发生重伤事故考核
定义:事故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身体部位功能无法恢复,未造成死亡的。
发生重伤事故,参照《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安全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考核。
5.6.3发生轻伤事故考核
定义:救治费用在4000元以上,不属于重伤事故定义范围内的。
轻伤事故指标全年控制在11人以内,其中:炼铁维保车间:≤2人,炼钢维保车间≤2人,轧钢维保车间≤2人,炉料维保车间≤3人,动力能源维保车间≤1人,机修车间≤1人。
发生轻伤事故,在全年指标范围内的,处罚第一责任人500元/次.人、分管负责人400元/次.人、事故责任人200元/次.人、车间安全员200元/次.人、工段长300元/次.人、班长200元/次.人、其他连带责任人酌情进行考核。超出全年轻伤指标的在上述基础上加倍处罚。事故发生单位应做好信息公示,使被扣款班组员工知晓、理解。
5.6.4发生轻微伤事故的考核
定义:事故救治费用在4000元以下(不含4000元),不属于轻伤事故定义范围内的。
发生轻微伤事故,处罚第一责任人200元/次.人、分管负责人200元/次.人、事故责任人100元/次.人、车间安全员100元/次.人、工段长100元/次.人、班长100元/次.人,轻微伤不列入装备部事故指标考核。
5.6.5重大险肇事故
定义: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的但未形成人身伤亡不良后果,情节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事故。
发生重大险肇事故的,处罚第一责任人800元/次.人、分管负责人500元/次.人、事故责任人200元/次.人、车间安全元200元/次.人、工段长300元/次.人、班长200元/次.人。(发生一般险肇事故的,在此基础上减半考核)
5.6.6对隐瞒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发生事故(含险肇事故)隐瞒、拖延不报,故意破坏或仿造事故现场的,须接受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并接受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5.6.7事故报告流程
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员应立即口头报装备部综合科,在24小时内向综合科进行书面申报,需提交工伤事故报告(工伤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纠正预防措施),由装备部综合科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经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装备部办公室进行工伤申报。
5.7其它处罚
5.7.1凡川钒钛生产部安全环保科来我部门查处的违章人员,已将责任和罚款落实到人头的,本部门不再处罚;责成装备部处罚的,仍按本标准有关规定处罚。
5.7.2凡装备部员工,进入临时或固定作业场所,无论领导安排工作任务与否,
未按规定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具)者,处罚100 元。
5.7.3堵塞施工安全通道或未按综合科指定的时间、地点,倒运备品(件)和清除各作业部位的废物,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或影响了厂容厂貌者,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300元。
5.7.4川钒钛生产部安全环保科进行厂容厂貌检查,每扣装备部厂容厂貌一次,扣责任单位奖金300 元。
5.8违章处罚管理
5.8.1无论哪一级查处的违章,均由“三违”人员所在单位书面上报装备部综合科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并建立台账。凡属装备部查处的“三违”人员,综合科将处罚通知单报送装备部办公室,在当月工资中体现,划入安全基金。自查“三违”人员罚金由本单位建档,由办公室单独立帐管理。二级单位的罚金一律用于安全生产奖。装备部综合科要定期检查罚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8.2对“三违”人员的经济处罚,罚金必须落实到责任人,不准集体分摊。凡未将罚金落实到责任人的,装备部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5.8.3出现的交通违章、肇事,比照本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5.9报告和记录
5.9.1检查与考核
(a)综合科每月全面检查考核一次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b)大中修期间每天分别由各级安全、工程管理人员检查考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5.9.2接受川钒钛公司生产部安环科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a)由综合科在每月第一周的安全例会上通报检查考核情况。
(b)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由综合科书面呈报主管经理审批后执行,
并存档备查。
5.10指令
5.10.1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按500元/次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10.2对于在安全检查过程中不配合检查、敷衍应付的个人,按200元/次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注:以上考核项目中凡涉及相应管理人员的,将对相应的管理人员作连带责任考核。
6、安全基金
装备部安全环保文明生产工作中的过程考核、事故处罚等全部纳入安全考核基金。每月或季度提取40%用于当月或季度奖励,其中20%奖励综合科安全管理;20%奖励无轻伤及以上事故的车间安全员,由综合科依据各车间安全环保文明生产管理难度及成效予以适当激励。剩余款项累计用于年度安全环保文明生产激励。
第8篇 精装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目的
用于指导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全力遏制和防止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恶性事故,防范于未然。净化现场环境,创建安全、文明、环保工地。
适用范围:用于瑞尔国际大酒店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一、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a、各施工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公司和管理人员、公司和班组、班组和工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b、各施工单位和班组的分承包经济合同中应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处罚措施。
c、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各施工现场和主要工作区域。
d、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各区域的安全生产。
e、定期进行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f、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切实作好安全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安值日、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g、各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必须按照国家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措施,并由主管部门会签。
二、目标管理
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文明施工指标)。
2、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班组长和工人。
3、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细则,并按考核制度定期考核。
4、工程开工前,甲方和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工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管理协议,同时还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
三、施工组织设计
1、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施工前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
3、对于特殊工程,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
4、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全部施工工序,力求精致、全面具体、真正能做到有效实施和预防事故。
5、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编制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和周边环境和条件的实际情况,熟悉安全法规、标准。
6、各项目经理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员、班组长和工人进行交底。
7、针对季节特点和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防火要求,项目部应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应急、防火方案和安全措施。,编制的方案必须适用于本施工现场。
四、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1、针对各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并以书面形式对班组长和工人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五、安全检查
1、各施工单位进行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甲方和监理部门。
2、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检查记录要详细、认真。特别对隐患记录必须要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性程度的部位处理意见。
3、事故隐患整改必须落实到人,并由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
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应派专人落实并限定时间完成。
5、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漏电保护器的完好和有效。
6、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撞、挤压电线,造成电线外皮破碎剥落,导致触电事故,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破损的要及时修理,如果破损达到2处以上必须更换。
7、雨季作业应加强电器设备的防雨和接地检查,以防止漏电事故。
8、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技术规程》,每月至少全面检修一次,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9、电动机械及工具,应该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范设置。
10、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保护装置。
11、各施工单位作业层要对四口五临边进行有效防护,未经相关单位和人员同意,严禁私自拆除。
六、安全教育
1建立完善的三级教育制度,从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4各方面进行教育。
2建立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同时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卡。
3安全教育内容为:安全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现场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建立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变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应按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进行安全教育。
5每个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施工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安全培训。
7现场专兼职安全员按月、季、年度进行工作考评,考评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8根据施工特点进行“五抓紧”安全教育
a、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
b、工程接近尾声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
c、施工条件好,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
d、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
e、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9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均应进行入场安全生产的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同时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
10、时刻想到安全,不断提高防火意识。
k、溶剂、化工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要加强管理,建立严格收发制度,对人员领用材料时要严格管制,对用完的材料及时收回各库房。
七、班前活动
建立班前活动制度,并有详细的班前记录。
八、特种作业
1、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特种作业部门培训合格并领的上岗证后再进行作业,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必须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逐一核实必须人证相符。
2、电气焊工动火作业前,必须接受防火安全技术交底,明确责任、相互监督、安全作业,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员。
3、所有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证,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实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器、监护人)和动火审批手续,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节假日应提高一个等级,并应落实防火措施,办理动火审批的时候必须注明动火人和监护人,甲方和监理进行核实。
4、严格实行动火证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为1天,二级动火为3天、三级动火证为7天,电焊工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灭火器。
5、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要落实防护措施。
6、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清除周边易燃、易爆物,并落实防护措施,严防火花,焊渣、切割熔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工作。
7、施工现场进入装修阶段,施工现场严禁烟火、明活作业动火证签发高一级别,严格落实防护措施,作业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
8、各库房必须设置灭火器并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种类合适的消防器材,落实专人加强管理,施工现场临时库房的五金、水暖材料禁止与易燃、易爆材料混放,禁止将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和材料同放一室、一库,库房保持整洁有序。
九、工伤事故
1、工伤事故的处理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重大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单位。
2、工伤事故的分析按规定处理,事故调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工人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十、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设置规范、醒目、整齐的标牌和安全警示牌。
2、库房必须设置防火标志、足量的灭火器、库房责任人及库房管理制度。
3、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工作区域责任牌。
十一、文明施工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胸卡,与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
a、施工现场保持完整、整洁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清。
b、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必须保持道路畅通,作业现场要做到落手清。建筑垃圾及时规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废水、无散落材料。
c、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保证安全。
d、施工现场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专人清洁、检查应有严格的处罚措施。
e、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
f、开展文明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应文明规范。
g、加强班组建设,有良好的班荣班貌。
h、加强工地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目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有效到位。
十二、现场宿舍
1、施工作业区应该和办公、宿舍区分开设置。
2、宿舍内、施工现场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电饭锅、水乌龟等),宿舍内用电线路严禁私拉乱接。
3、宿舍内应整洁干净、无异味、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4、宿舍区、公共区域应有专人每天清扫以及不定时安全巡逻,保证宿舍区域周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十三、现场防火、消防
1、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器材(保证灭火器适用)。
2、灭火器材应按不同场所和防火要求合理配置。
3、工地实行动火审批和动火监护制度。
4、在作业区应根据工作性、工作范围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对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以及危险作业区域要重点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专人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5、现场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在室内和室外游动抽烟。
6、对操作中可能引起火花的,应有控制和隔离措施,在操作现场,要对作业面进行检查,彻底熄灭火源和熔渣,消除火灾隐患。
7、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严禁在易燃材料周围使用碘钨灯。
8、化工原料堆放处严禁任何动火作业。
9、消防工作是本项目现在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电工和各专业班组长组成。
10、施工区域每100平方米配置灭过器2只,防火重点部位每25平方米配置1只种类适合的灭火器。
11、现场施工人员有责任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任何人不准挪用,防止随意摆放、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准埋压、圈占、堵塞安全通道。
12、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清除、制止火灾事故发生或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扑救并挽回重大损失或避免人员伤亡的,给与奖励。
13、严格遵守消防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14、对各种火灾隐患已经发现但未采取整改和补救措施,多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将给与严重的处罚。对违章冒险作业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现场保卫措施
1、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避免发生偷盗事件。
2、做好现场物品保管和防盗工作,对贵重材料、小型生产工具等要实行专人专管,责任带到人,材料、设备出入现场必须有收发领用手续和出门证明。
3、加强施工人员的法制教育,进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禁在工地内赌博、偷盗,严禁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发现上述情况是各施工单位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
4、下班前要实行点名制度,下班后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再进入施工现场。
十五、环境保护
1、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不和扰民,保障简述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2、建筑垃圾必须堆放在制定位置专用容器内,不得随意丢放,严禁随意凌空高抛、洒,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降尘。
3、严禁在生活区、作业区焚烧建筑垃圾。
4、油漆等有刺激气味的材料应密封、隔离放置。
十六、“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1、每个登高、临边、架体上(两米以上)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系挂方式:高挂低用。
2、安全带配备齐全,并符合国家标准。
3、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等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
5、阳台、楼层边、屋面等也必须要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
十七:施工用电
1、配电箱和开关箱
a、配电箱必须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设置。
b、末级配电箱内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要每天检查,一旦失灵及时更换,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应符合规定要求。
c、电箱内必须设置隔离开关,并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
d、电箱安装要牢固,安装高度要统一,露天设置要有防雨措施,电箱内不得堆放杂物,应有便利的通道。
e、配电箱内多路配置时要有标志,电箱内应张贴线路图和检查记录。
f、配电箱一律选用标准箱,挂设高度1.4米,箱前和两侧1米内不准堆放杂物,门锁应有效,配电箱统一编号,并由检查记录,每10天一次,按规定做好重复保护接地。
2、现场照明
a、照明专用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b、灯具金属外壳应做好接零保护。
c、现场照明宜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灯具,对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就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和混合的卤钨灯。
d、配电线路、现场施工用电的机械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保护装置。
e、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等作业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作业安装,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用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直接用导电材料绑扎在金属架上、不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代替保险丝,防止引发电器火灾。
3、配电线路
a、电线老化、破皮应及时更换的包扎,线路过道应有保护措施。
b、电缆线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照明线除外),不得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的安装方法,动力和照明必须分开设置。
4、电器装置
a、闸具、熔断器参数应与设备匹配,安装必须符合要求。
b、每一台电动机械的开关箱,装设过载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设置隔离开关。
4、施工机具
1)、手动机具
a、手动机具传动安全保险装置必须齐全。
b、应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装置,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禁止电缆裸插。
2)、电焊机
a、应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
b、焊把线接头不得超过三处,电缆线不绝缘、老化的不准使用。
c、应有自动开关。
3)、氧气乙炔瓶
a、各种气瓶要有色标。
b、工作时氧气和乙炔瓶必须严格管理,瓶与瓶之间距离必须大于5米,据明火必须大于10米,要有隔离措施(库房内必须分开堆放,严禁集中堆放,瓶上要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
c、工作前必须要检查氧气、乙炔管有无破损和漏气现象。
d、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有监护人。
e、乙炔瓶必须设置回火装置。
f、工作完成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并按规定放置。
第9篇 地下室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 文明施工措施:
1.1 场容场貌管理
a、在施工整体布置上狠下功夫,使其外貌内景都能符合代表公司、上海市的文明水平,充分体现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的先进水平。
b、施工现场布置设置,设备应按场布图规定搭设,并随施工的不同阶段及时更换场布图牌和合理调整现场临时布置。
c、为保证施工现场内道路平坦、畅通,工地的主干道、施工便道及工种通道应作一次性规划,场地内的施工道路实行硬化,浇筑厚度不小于150mm的路面,实施硬地法施工,主干道道路都需硬化。
d、建筑物四周宜浇筑砼散水坡,散水坡侧设排水沟。保持场地平整,不积水,无散落的'五头'及散物。
e、建立场地排水系统、主要道路、施工便道堆场等一侧须搭设排水沟,排水沟上设铸铁盖板。
f、 工地实行高围墙封闭施工。
1.2 材料堆放管理
a、砂石料分别堆放,底脚随用随清,灰池砌筑符合标准,布局合理,安全整洁,做到灰不外溢,渣不乱倒。
b、对钢筋、竹笆、扣件、钢脚手管等材料,运到现场应分类集中堆放,分别插挂标牌。
1.3 现场砂浆搅拌系统的场容管理:
a、现场搅拌系统应在装饰阶段中合理布局,交通便利地布置堆场和仓库等。
b、砂的堆放,应砌筑挡料墙。
c、现场内应设水泥库,袋转、散装不混放,设专人管理。做到分类插挂标牌,记载齐全、正确,牌物帐三者相符。
1.4 临时设施
为了保障施工生产,便于施工管理。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合理布置临时设施。
a、设置一定数量、宽畅整洁的办公室。
b、设置与生活区域的临时设施。
a.职工食堂及相关配套设施。
b.工地有临时保健室。
c.厕所。
d.开水间和茶水亭,还应在出入口位置相应设置门
c、为保障施工生产,需设置如下施工用房。
a.临时配电间、电工间、机修间。
b.五金仓库、材料仓库等。
c. 氧气、乙炔仓库,按规范要求建造,必须用砖墙等防火材料围护,并设铁门及防火盖板。
d.试块养护室。
e.危险品仓库。
2 生活卫生管理:
2.1生活卫生应纳入总体规划,落实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
2.2施工现场须设置茶水筒,做到有盖加水配杯子,有消毒设备。
3.3食堂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保持整齐清洁,严禁交叉污染。食堂排水应设沉淀池和隔油窨井。
3.4工地有男女厕所落实专人管理,保持清洁无害,定期抽粪。
3.5工地应有临时保健时或巡回医疗点,定期服务,关心职工健康。
3.6临时专人负责生活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洁,协调好市容检查部门,地区公务所有关工作,不因施工而市容环境卫生。
3.7落实专人负责各公用部位、楼层楼面、道路的清扫和卫生保洁工作。
3.8卫生垃圾须随时处理,集中加以遮挡。
4 交通畅通保证:
为确保车辆安全进出工地,特别是各种建筑材料车辆进出场,应做 好与本地区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以维护好施工阶段现场与外界的交通持续。在车辆进出时派专人(保安)负责指挥交通,做到不因工程施工而造成马路上社会车辆的堵塞。
5 文明建设措施:
a、开展文明教育,施工人员均遵守上海市民'七不'规范。
b、加强班组建设,有三上岗一讲评的安全记录,有良好的班容班貌。项目部给施工班组提供一定的活动场所,提高班组整体素质。
c、加强工地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目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重点要害部位防范设施有效到位。
d、施工现场的外包队伍人员组织情况明了,建立档案卡片,与分包队伍签订治安防火协议书,对外包队伍人员加强法制教育。
e、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工地有专人负责协调与周围居民、所在地居委会、市政交通、环卫等单位的横向关系,定期主动召开会议,听取他们对工程建设的有关建议,保证工程文明施工,使工程成为爱民工程、便民工程。
第10篇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卡控措施
1.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齐全,管理机构健全,责任到人,并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2.现场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爆破工、机械司机、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
3.施工用电必须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4.施工现场(项目指挥部和项目部)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定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5.重要工程现场必须设置标明工程名称、工程概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平面布置图、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的公告牌。
6.路基施工过程中,必须定期对施工路段和主要便道进行洒水,确保现场道路不扬尘。
第11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第三条 各工程处、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章 责任分解
第五条 项目部是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项目内部承包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由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并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项目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各项目部承担直接责任。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应做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第八条 各工程处、项目部应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和安全性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第九条 项目部须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99)和《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生产评估实施办法》等要求,开展安全达标活动,争创“示范”工地。非建筑工程类项目参照执行。
第十条 大型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起重及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以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由于其他原因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做好现场防护工作。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规定要求。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装配式活动房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四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极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建立档案台帐,对过期的设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十六条 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七条 积极采用安全安全性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重视、尊重和保障每个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利益,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领域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质量工作标准,积极开展安全指令标准化活动,建立各岗位、各道工序的安全质量责任制和完整的安全生产台帐。
第十九条 项目部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制度,为本项目施工人员交纳保险费。保险单交公司安全部门存档。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漏电保护系统要灵敏可靠,施工临时用电应有持证的专业电工管理。严禁班组和个人私拉乱接;施工机械用电应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制度。
第二十一条 脚手架搭设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搭设,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进行审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模板安装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模板的支撑系统应经设计计算,并经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应按规定使用好“三宝”。做好楼层临边、通道口、楼梯口、坑道口及道路管网坑边和施工临时道路临边的防护,重要部位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二十四条 龙门架应使用有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架体安装拆除应有专项方案,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二十五条 基础的地下施工应有支护方案,针对性要强,超过5米的要有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专家论证及上级审批;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现场临边应有防护。基槽开挖安全边坡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 塔吊安装和拆除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安装,并应向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安装完毕后应经过专业部门的检测,合格后方准使用,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车。
第12篇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机械管理
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2.施工现场的木工机械、钢筋机械、混凝土机械、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3.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4.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5.圆锯应设单项开关,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 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严禁使用圆锯和平刨合一的机床。
6.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
7.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8.蛙式打夯机管理: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9.卷扬机管理:主要用于提升架。固定卷扬机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10.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将料斗升起,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11.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