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1脚手架在搭设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审批签字后才能实施。
2脚手架的材质
2.1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长度以4—6m和1.5—2.0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2扣件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2.3木脚手板必须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杆的不得使用。板的端头10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绕2—3圈。
3立杆基础
3.1在脚手架搭设前,应对立杆基础制定针对性的处理方案,使立杆基础具有一定的承载力。
3.2在进行脚手架基础处理时,应对脚手架四周进行排水处理。
3.330m以上的脚手架,其内立杆(双排脚手)多处于墙基回填土之上,除要求回填土分层夯实外,立杆底部搁置在垫木上。
3.4垫木:用长2.0—2.5m、宽0.2m、厚0.05—0.06m 的木板垂直于墙面或用长小于4m木板平行于墙面。
3.530m以下脚手架,可采用分层夯实,道木支垫,或铺20 cm厚道渣垫层后铺砼预制块或水泥砌块。
3.6离地面20cm内必须设立扫地杆,保证底部立杆的整体稳定性。
4架体与建筑物的拉接
4.1连墙杆一般应设置在框架梁或搂板附近等具有较好的抗水平作用力的结构部位。
4.2每高4.5m、水平4.5m必须设置一道连墙杆。
4.3连墙杆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未经工地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
5防护栏杆及踢脚板或立网:
5.1在施工操作层必须设置一道高度1.2米的防护栏杆,踢脚板可加设一道低栏杆(距脚手板0.2—0.4m)代替或用立(围)代替。
6施工层脚手板
6.1施工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脚手板采用木脚手板或竹脚手板,脚手板不得有探头,悬伸长度在10cm以内,脚手板搭接长度不少于20cm,3米板必须放置在3根小横杆上、4米脚手板必须设置4根小横杆。
6.2在脚手架全高高度内,铺板不得多于6层,作业层不得超过3层或根据高度计算。
7安全网的设置
7.1在非标层处,距离地面3米处张挂首层安全网,然后每隔一层增加一层固定安全网。
7.2随施工层上升的安全网,即施工操作层下方必须张挂安全网。
7.3标准层必须采取全封闭施工,挂阻燃绿色密目安全网。
8剪刀撑的设置
8.130米以下的脚手架在两端设置,中间每隔12—15米设一道剪刀撑,应联系3—4根立杆,角度以45—60度为宜。
8.230m以上脚手架、沿脚手架两端和转角处,每7根设一道,且每方架子不少于三道。相邻两排剪刀撑之间每隔10-15m加设一组长剪刀撑,斜杆除两端外,中间应增设2-4个扣接点。
8.3剪刀撑应沿墙高连续布置。
9脚手架的宽度(结构施工满堂脚手架由计算确定)
9.1双排脚手架里立杆离墙面距离0.35-0.5m。
9.2双排脚手架的宽度为1.0—1.2m
10立杆间距
10.1主体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装饰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8m。
10.2立杆垂直度不大于高度的1/200,
10.3相邻两立杆接头应上下错开50cm-100cm,力求做到接头不在同一步内(包括内外排立杆之间)。
11大横杆间距
11.1主体和装饰不大于1.8m。
11.2同一步内,纵向水平高低差不得超过5cm,里外(包括上下)两根大横杆接头应错开50cm-100cm,力求做到接头不在同一步(跨)内。
12小横杆间距
12.1钢管扣件砌筑或装修脚手架,使用3m-4m的脚手板,每档必须均布放置在三根—四根小横杆上(间距1.3m左右)。
13荷载
13.1脚手架不超过270kg/m2;集中荷载不超过150kg。
13.2装饰脚手架使用荷载不超过200kg/m2,内脚手架使用荷载不超过250kg/m2。
14杆件搭接
14.1钢管脚手架必须用扣件搭接。
14.2剪刀撑钢管对接不得使用对接扣件,应用旋转扣件连接,对接处不得小于1米,确保三个旋转扣件。
14.3各杆件相交伸出的端头,均不大于10cm,以防杆件滑脱。
15斜道
15.1斜道应设上下通道(跑跳)、板满铺;有栏杆(围网),有踏步坎,绑扎应牢固,下设安全网,其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
15.2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cm,拐弯平台不小于6m2。
16脚手架的分段验收
16.1脚手架搭设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有关人员在施工前后均应督促检查,作好检查验收记录。
16.2结构施工中的脚手架,应随搂层的增高层对脚手架进行分段验收,有关责任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字,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严禁施工作业。
17脚手架的拆除
17.1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应站在稳固部位或搁设脚手板。
17.2拆除脚手架时,操作者应系安全带。
17.3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立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17.4拆除脚手架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17.5拆下的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17.6从事拆除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时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
17.7楼板、脚手架上不要堆放大量拆除下来的材料,避免超载。
第2篇 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维护-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2.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载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4.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施工作业。
5.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
1)交叉支撑,水平架;
2)连墙件;
3)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
4)栏杆。
6.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交叉支撑或连墙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叉支撑只能在门架一侧局部拆除,临时拆除后,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下层面应满铺水平架或脚手板。作业完成后,房地产e网 应立即恢复拆除的交叉支撑;拆除时间较长时,还应加设扶手或安全网;
2)只能拆除个别连墙件,在拆除前、后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在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不得在竖向或水平向同时拆除两个及两个以上连墙件。
7.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8.临街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
9.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11.对脚手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对高层脚手架应定期作门架立杆基础沉降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
12.拆下的门架及配件应清除杆件及螺纹上的沾污物,并按jgj128—2000附录a的规定分类检验和维修,按品种、规格分类整理存放,妥善保管。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3篇 管道局脚手架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管道局脚手架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发生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结合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均是金属脚手架作业活动,包括搭建、拆卸、移动、提升、改建和使用脚手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道局所属各单位、直属机构、各工程施工项目部及为局服务的分包商。
第四条 术语和定义
(一)脚手架:一种临时搭建的、可供人员在其上施工、承载建筑设备和物料的平台。
(二)安全爬梯(斜道):附着在脚手架或建筑物上的供人员行走和运送材料的通道,分为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
(三)技术负责人:熟悉脚手架标准,经过脚手架搭设专业培训取得资质,能够识别脚手架作业中的风险,并经过授权的人员。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脚手架作业管理程序或实施细则;施工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培训、监督和考核;安全部门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六条 员工接受脚手架作业培训,执行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参与脚手架作业的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 脚手架作业单位
(一)脚手架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取得资质的技术负责人批准。
(二)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作业。
(四)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搭建过程中全程进行监督检查。
(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八条 作业人员
(一)按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二)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脚手架作业。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九条 基本要求
(一)脚手架搭设作业单位应具有脚手架作业相关资质。脚手架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具有相应资质。
(二)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允许进行脚手架作业。
(三)脚手架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应办理作业许可证,脚手架作业许可证见附件。
(四)设计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方案交底,使作业人员了解脚手架搭设作业技术要求、存在危害,确保作业人员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五)脚手架作业前应进行工作安全分析,具体执行《管道局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办法》。工作前安全分析时应考虑但不限于:
--高处作业;
--现场存在的电力线或工艺设备;
--危险区域划分;
--作业环境;
--邻近工作人员的相互影响;
--脚手架基础或邻近区域挖掘作业的影响;
--气候的影响。
(六)脚手架管理实行绿色和红色标识:
--绿色表示脚手架已经过检查且符合设计要求,可以使用;
--红色表示脚手架不合格、正在搭设或待拆除,除搭设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攀爬和使用。
第十条 脚手架的搭建、拆除、移动、改装
(一)脚手架的搭建、拆除、移动、改装作业应在作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现场指导下进行。
(二)作业中,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工具袋等装备。
(三)脚手架应正确设置、使用防坠落装置,每一作业层的架体应设置完整可靠的台面、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使用特殊防护设施时应在作业技术负责人指导下进行。
(四)脚手板必须满铺,搭接长度必须满足标准和方案的要求。脚手板除了用做铺设脚手架外不可它用。
(五)脚手架的支撑脚应可靠、牢固,能够承载许用最大载荷。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六)当脚手架的高度超过其最小基础尺寸的4倍时,应在其顶部采取防倾覆的措施。
(七)脚手架搭设作业当日不能完成的,在收工前应进行检查,并采取临时性加固措施。
(八)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措施等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标准。
(九)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大雪及雷雨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脚手架搭设作业,正在使用中的脚手架应以红色挂牌替换绿色挂牌。雨雪过后,应把架面上的积雪、积水清除掉,避免发生滑跌。大风过后,应对脚手架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
(十)脚手架作业过程中禁止高空抛物、上下同时拆卸。杆件尚未绑稳时,禁止中途停止作业。
(十一)禁止携带物品上下脚手架,所有物品应使用绳索或其他传送设施传递。
第十一条 脚手架的检查
(一)脚手架搭设期间遇下列情况时,搭设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根据脚手架检查清单逐项检查确认,并根据检查结果设置警示牌:
--分段搭设的脚手架,在每段搭设完成后;
--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
脚手架检查清单参见附录a,脚手架警示牌参见附录b。
(二)脚手架使用期间遇下列情况时,技术负责人应检查脚手架,并根据检查结果设置警示牌:
--遇有大雨、六级以上(含六级)风后,寒冷地区解冻后;
--每一班次作业开始之前;
--作业平台上施加载荷前;
--脚手架改动后;
--每隔7~10天。
(三)检查发现脚手架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重新设置绿色警示牌。
第十二条 隔离与防护
(一)在脚手架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应根据需求设置安全通道和隔离区,隔离区应设置警戒标志,禁止在安全通道上堆放物品材料。
(二)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脚手架上不得放置任何活动部件,如扣件、活动钢管、钢筋、工器具等。
(三)超出避雷装置保护范围的大型脚手架应按相关标准设避雷装置。
第十三条 脚手架的使用
(一)脚手架的使用者都应接受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作业规程、作业危害、安全防护措施等。
(二)脚手架的使用者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三)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四)使用者应通过安全爬梯(斜道)上下脚手架。脚手架横杆不可用作爬梯,除非其按照爬梯设计。
(五)脚手架上的载荷不允许超过其容许的最大工作载荷。
(六)脚手架无扶手、腰杆和完整的踏板时,脚手架的使用者需使用防坠落保护设施。
(七)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八)在脚手架上进行动火作业时,同时执行《管道局动火作业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脚手架材料
(一)脚手架材料(如钢管、门架、扣件和脚手板等)应有厂商的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重复使用的脚手架钢管、门架和扣件等材料的形状尺寸、性能应满足脚手架技术规范要求,严禁使用裂缝、变形、滑丝和锈蚀的脚手架材料。脚手板材料应符合作业方案中对承载力的要求,严禁使用腐朽(蚀)的脚手板。
(二)在入库前和使用前应对脚手架材料和部件进行检查,任何有缺陷的部件应及时修复或销毁,在销毁前应附上标签避免误用。
(三)应妥善保管脚手架部件,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的地方,禁止在上面堆放重物,防止损坏。
(四)木制脚手板应定期进行承载试验。承载试验应综合考虑用途、使用年限、安装环境和储存条件等因素。
(五)脚手架部件的检查结果和脚手板试验信息应附在脚手架的相关资料中。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局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应在管道局范围内进行沟通。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脚手架安全质量管理措施
脚手架的安全质量管理措施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戴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戴,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雾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质量检查
6.1 脚手架及其地基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验收:
①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②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③ 每搭设完一杆(6m 高)后。
④ 达到设计高度后。
⑤ 遇有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区开冻后。
⑥ 停用超过一个月。
6.2 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① 施工规范
② 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③ 技术交底文件
6.3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①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②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③ 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④ 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⑤ 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⑥ 是否超载。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①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
② 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齐全。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拦和警戒标志,并派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第5篇 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管理
悬挑式脚手架一般两种:一种是每层一挑,将立杆底部顶在楼板、梁或墙体等建筑部位,向外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设横杆、铺脚手板形成施工层,施工一个层高,待转入上层后,再重新搭设脚手架,提供上一层施工;另外一种是多层悬挑,将全高的脚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设高度不超过25m,利用悬挑梁或悬挑架作脚手架基础分段悬挑分段搭设脚手架,利用此种方法可以搭设超过50m以上的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悬挑脚手架在搭设之前,应制定搭设方案并绘制施工图指导施工。对于多层悬挑的脚手架,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其内容包括:悬挑梁或悬挑架的选材及搭设方法,悬挑梁的强度、刚度、抗倾覆验算,与建筑结构连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脚手架立杆与悬挑梁的连接等。悬挑架的节点应该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作法。其计算书及施工方案应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2、施工方案应对立杆的稳定措施、悬挑梁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大样说谎图指导施工。
(二)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1、单层悬挑的脚手架的稳定关键在斜挑立杆的稳定与否,施工中往往将斜 立杆连接在支模的立柱上,这种作法不允许。必须采取措施与建筑结构连接,确保荷载传给建筑结构承担。
2、多层悬挑可采用悬挑梁或悬挑架。悬挑梁尾端固定在钢筋混凝土楼板上,另一端悬挑出楼板。悬挑梁按立杆间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脚手架立杆插入固定,然后绑扫地杆;也可采用悬挑架结构,将一段高度的脚手架荷载全部传给底部的悬挑架承担,悬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刚性框架,可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但节点必须是螺栓连接或焊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连接,悬挑架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法经计算确定。
3、无论是单层悬挑还是多层悬挑,其立杆的底部必须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确保底部不发生位移。
4、多层悬挑每段搭设的脚手架,应该按照一般落地脚手架搭设规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与建筑结构拉接,以保证架体的稳定。
(三)脚手板
1、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脚手板,板与板之间紧靠,脚手板平接或搭接应符合要求,板面应平稳,板与小横杆放置牢靠。
2、脚手板的材质及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不允许出现探头板。
(四)荷载
1、悬挑脚手架施工荷载一般可按装饰架2kn/m计算,有特殊要求时,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中不准超载使用。
2、在悬挑架上不准存放大量材料、过重的设备,施工人员作业时,尺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空滑车做垂直运输。
(五)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之前,施工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搭设后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检查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要对检查情况、整改结果填写记录内容,并有签字。
(六)杆件间距
1、立杆间距必须按施工方案规定,需要加大时必须修改方案,立直的倾斜角度也不准随意改变。
2、单层悬挑脚手架的立杆,应该按1. 5~ 1.8m步距设置大横杆,并按落地式脚手架作业层的要求设置小横杆。
3、多层悬挑每段脚手架的搭设要求按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及剪刀的规定进行。
(七)架体防护
1、悬挑脚手架的作业层外侧,应按照临边防护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人、物的坠落。
2、架体外侧用密目网封严。
(1)单层悬挑架包括防护栏杆及斜立杆部分,全部用密目网封严。
(2)多层悬挑架上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网封严。
(八)层间防护
1、按照规定作业层下应有一道防护层,防止作业层人及物的坠落。
(1)单层悬挑架一般只搭设一层脚手板为作业层,故须在紧贴脚手板下部挂一道平网作防护层,当在脚手板下挂平网有困难时,也可沿外挑斜立杆的密目网里侧斜挂一道平网,作为人员坠落的防护层。
(2)多层悬挑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业层下部的防护,还应在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墙体缝隙过大时增加防护,防止人及物的坠落。
2、安全网作防护层必须封挂严密牢靠,密目网用于立网防护,水平防护时必须采用平网,不准用立网代替平网。
(九)脚手架材质
脚手架材质要求同落地式脚手架,杆件、扣件、脚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悬挑梁、悬挑架的用材、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应有试验报告资料。
第6篇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1 范围与应用领域
1.1 目的
为控制脚手架作业风险,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1.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大港石化公司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1.3 应用领域
本程序应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钢管脚手架作业,包括搭建、拆卸、移动、提升、改建和使用。
2 参考文件
jgj 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59-1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大港石化公司 《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大港石化公司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大港石化公司 《工作安全分析管理程序》
3 定义
3.1 架设技术负责人
是指经过脚手架搭设专业培训,且应满足下列要求的人:
a)熟悉脚手架相关标准;
b) 能够识别脚手架作业中潜在的危险;
c) 经授权签发并设置警示牌。
3.2 作业人员
是指经过脚手架搭设专业培训并取得资质,能进行脚手架搭设作业的人。
3.3 脚手架
一种临时搭建的、可供人员在其上施工、承载建筑设备和物料的平台。
3.4 脚手架作业
是指脚手架的架设、拆除、改装作业。
3.4 斜道
附着在脚手架或建筑物上的、供人员和运送材料用的通道,分为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
4 职责
4.1 企管法规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程序。
4.2 机动设备处负责脚手架作业的业务管理。
4.3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脚手架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4.4 工程管理部负责新改扩建项目施工现场脚手架作业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4.5 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与本程序相关的培训。
4.6 各相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5 管理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脚手架搭设作业单位的人员应具有脚手架作业相关资质。
5.1.2 脚手架作业人员的健康条件应符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要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允许进行脚手架作业。
5.1.3 作业单位应于作业前,将脚手架作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交项目主管部门(机动设备处、工程管理部)备查。
5.1.4 高度超过24米的脚手架,作业单位应编制脚手架作业技术方案;高度超过50米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计算,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机动设备处、工程管理部)审查批准。
5.1.5 脚手架作业前应进行工作安全分析,具体执行《工作安全分析管理程序》。工作安全分析时应至少考虑以下方面:
5.1.5.1 高处作业;
5.1.5.2 现场存在的电力线或工艺设备;
5.1.5.3 危险区域划分;
5.1.5.4 作业环境;
5.1.5.5 邻近工作人员的相互影响;
5.1.5.6 脚手架基础或邻近区域挖掘作业的影响;
5.1.5.7 气候的影响。
5.1.6 脚手架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具体执行《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5.1.7 脚手架管理采用绿色和红色警示牌的方式进行目视化标识(详见附录b):
5.1.7.1 挂绿色“脚手架准用牌”表示脚手架已经过检查且符合设计要求,可以使用;
5.1.7.2 挂红色“脚手架禁用牌”表示脚手架不合格、正在搭设或待拆除,除搭设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攀爬和使用。
5.2 脚手架材料的基本要求
5.2.1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φ48×3.5或φ51×3钢管,且同一脚手架中严禁混用。
5.2.2 钢脚手板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
5.2.3 木脚手板宽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竹脚手板及腐朽的木制脚手板不得使用。
5.2.4 扣件应无裂缝、无变形,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5.3 脚手架作业的要求
5.3.1 脚手架作业应在架设技术负责人现场指导下进行。
5.3.2 在脚手架作业中,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工具袋等个人安全防护装备。
5.3.3 脚手架作业时,地面应设警戒带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5.3.4 严禁携带物品(工具、材料等)上下脚手架,所有物品应使用绳索传递。
5.3.5 脚手架作业当日不能完成的,在收工前应进行检查,并采取临时性加固措施。
5.3.6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大雪及雷雨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脚手架搭设作业。正在使用中的脚手架应以红色挂牌替换绿色挂牌。雨雪过后,应把架面上的积雪、积水清除掉,避免发生滑跌。大风过后,应对脚手架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
5.3.7 脚手架作业过程中严禁高空抛物,严禁上下同时拆卸,杆件尚未绑稳,严禁中途停止作业。
5.3.8 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110220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6.08.01015
5.3.9 钢脚手架设置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下表规定安装防雷装置。
地区年平均雷暴日(d)机械设备高度(m)
≤15≥50
>15,<40≥32
≥40,<90≥20
≥90及雷害特别严重地区≥12
5.3.10 在生产区域进行脚手架作业时,应提前做好防护措施,避免杆件、材料意外损坏装置设施。
5.4 结构的一般安全要求
5.4.1 脚手架必须设置安全爬梯或斜道供使用人员上下。
5.4.2 脚手架必须在每根立杆底部设置底座或垫板,并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5.4.3 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5.4.4 作业层脚手板必须按脚手架宽度铺满、铺稳,捆扎牢固,单排脚手架脚手板与墙面的间隙不应大于200mm,必要时需在其下方设置防护层。
5.4.5 脚手架作业层外侧,应设置双层护栏和踢脚板,且均应搭设在立杆的内侧。上护栏高度应为1.2米,中护栏可居中设置,踢脚板高度不小于180mm。若作业层内侧距墙面距离大于200mm时,也应设置双层护栏和踢脚板。
5.4.6 当脚手架高度超过底部最小边长的四倍时,应采取防倾覆的固定措施(采用封闭式脚手架、使用连墙件或抛撑)。
5.5 检查
5.5.1 脚手架搭设过程中或完成后,架设技术负责人应根据脚手架检查清单(见附录a)逐项检查确认:
5.5.1.1 分段搭设的脚手架,在每段搭设完成后;
5.5.1.2 每搭设完10~13米高度后;
5.5.1.3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
脚手架检查合格交付使用前,必须在斜道或爬梯入口悬挂绿色警示牌。
5.5.2 脚手架使用期间,若出现以下情况,架设技术负责人应检查脚手架,并根据检查结果设置警示牌:
5.5.2.1 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雨、寒冷地区开冻后;
5.5.2.2 作业平台上施加载荷前;
5.5.2.3 脚手架改动后或对其安全性产生怀疑时;
5.5.2.4 使用期间每隔7~10天。
5.5.3 检查中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重新设置绿色警示牌。
5.5.4 属地单位应对脚手架作业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环保处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监督整改。
5.6 隔离与防护
5.6.1 在脚手架作业过程中应根据需求设置安全通道和隔离区,隔离区应张挂醒目警示标志,禁止在安全通道上堆放物品材料。
5.6.2 建筑用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脚手架上不得放置任何活动部件,如扣件、活动钢管、钢筋、工器具等。
5.6.3 超出相邻避雷装置保护范围的大型脚手架,应按相关标准设避雷装置(参见5.3.9)。
5.7 使用
5.7.1 所有使用脚手架的员工都应经过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脚手架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护措施等。
5.7.2 使用者应通过安全爬梯或斜道上下脚手架,脚手架横杆不可用作爬梯,除非其按照爬梯设计。
5.7.3 脚手架上的载荷不允许超过其最大容许的工作载荷。
5.7.4 严禁将脚手架用来悬挂起重设备。
5.7.5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
5.7.6 使用者只能在工作平台内作业,不得架高作业。当工作平台高度超过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5.7.7 脚手架在移动过程中禁止站人,并应将材料工具清理干净。
6 管理系统
6.1 资源支持
大港石化公司现有资源是协助实施本程序的可利用的资源。
6.2 管理记录
企管法规处保留本程序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
6.3 审核要求
按hse管理体系审核方案的要求进行。
6.4 复核与更新
本程序应定期评审和必要时的修订,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之日起不超过3年。
6.5 偏离管理
本程序所发生的偏离应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偏离应书面记载,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逾期应重新申报。
6.6 培训和沟通
本程序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培训和沟通。相关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6.7 解释
本程序由企管法规处负责解释。
第7篇 某某工程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某工程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基本要求:
1)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必须编写施工方案,必须进行设计计算,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要经过总工程师审批。
2)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前必须有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要有文字记录。
3)脚手架施工的人员资质、机具和材料要经过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对照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进行认定,不符合的不允许使用。
4)脚手架的搭设、拆除过程应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
5)脚手架搭设完成,使用前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试验和验收。
6)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执行。
(2)材料、构配件质量要求:
1)脚手架杆材质:
①钢筋材持一般应使用q235钢材(在有可靠数据情况下也可使用其他材质,但必须审批手续齐全),外径48mm、壁厚不小于3.0mm的焊接钢管,小横杆长度2.1-2.3m为宜,立杆、大横杆的长度4-4.5m为宜(不超过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内。锈蚀、变形超过规定的禁止使用。也可选用新型优质钢管材。
②脚手架塔设必须选用同一种材,不得使用不同材质混搭。
2)脚手板:
木脚手板应选用厚5cm,非脆性木材(如桦木、杨木等)无腐朽、劈裂板。
3)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挑架和吊篮脚手架的吊篮平台,可选用型钢制作,其节点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允许使用钢管扣件连接方法组装。
4)所有的安全装置必须有产品鉴定证书、制造厂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证明书,在现场还应进行检验和试验。
(3)主要构造和施工要求: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横距、步距、允许搭设高度、连墙件的布置、杆件及脚手板搭接等构造要求,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2)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①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土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
②塔设高度超过5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50cm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木支垫。
3)脚手架的外侧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密目网必须用合乎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每个环扣间隔)系牢在脚手杆上。
4)施工层外侧要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挡脚板。
5)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否则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一层连墙杆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撑在垫块或垫板上。
6)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②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③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墙件。
④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7)施工方案应对立杆的稳定措施、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大样详图指导施工。
8)脚手板:
①铺设脚手板时,首先检查脚手架切实挂牢后才可进行。脚手板必须使用5cm厚木板,不得使用竹脚手板。板必须长出支点20cm以上。
②脚手板要铺满铺严,沿长度方向搭接后与脚手架绑扎牢固。
③禁止出现探头板。
第8篇 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规程
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公司成立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z
成员:zz等。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脚手架搭设、拆除由zz全负责给作业班组作技术交底,日常的安全检查由zz及各班组长一起进行,发现违章作业,必须立即制止,并进行纠正,对于不听指挥的人,应立即驱逐出场。
针对特殊部位的安全检查,项目部报请建设、监理、质安站一起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检查记录,待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每周五下午为安全学习和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组长带头,项目部及班组参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任落实到人进行整改完成后,复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公司坚持每月对施工现场的安保考核,坚持开展安全巡查、日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大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模式,要进一步从深度上解决检查和整改的问题,做到检查确认、存在问题确认、整改确认、复查确认。各施工现场要立足自查自改,从管理上、教育培训上、防范措施上建成积极防范、控制有效、应急充分的安全防控体系。
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重视对基层安全员和施工现场基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组织开展安全员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教育培训,督促指导施工现场自主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内外的经验交流和学习活动。
第9篇 脚手架安全管理实践探讨综述
根据施工现场实习经验并查阅相关资料可以发现:近年来,建筑安全事故层出不穷。脚手架安全事故位居施工现场总体安全事故前列。目前脚手架施工中仍存在着脚手架材料不合格、施工技术不过关、安全监督局于形式等相关问题,这些都是诱发脚手架事故的因素。一些不法商只顾经济利益而忽视建筑材料质量,对职工进行较少安全技能培训导致事故的发生频繁。我国虽已借鉴国内外经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管理,但仍有待于完善。
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建筑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脚手架作为施工的必备工具与人的安全紧密联系。人的安全是建筑生产的大前提,因此及时更正建筑安全技术管理模式中的种种弊端刻不容缓。
我们应该对以往发生过的脚手架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具体研究,找出危险源和潜在不安全因素,采取适宜的管理模式。
1 国外脚手架安全管理研究现状
在安全管理界几个堪称典范的国家-英国,由事故导致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达到项目总成本的3%至6%;而据美国在1996年的一项研究表明:美国由工程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占到其总成本的7.9%至15%。就如何来降低该领域的工程事故发生率,这是世界各国应该关注的焦点和应该迫切等待解决的问题。
在美国的一家建筑安全软件公司委托伊利诺斯大学,开发了各种关于安全管理的相关软件,它强大的数据库信息为用户提供了安全管理的全部信息,比如各种事故信息、建筑施工规章制等,用户通过注册,使用其开发的安全绩效评价软件、安全施工监控软件等来进行脚手架施工现场的安全评价、危险源辨识并制定安全管理计划,进而预防现场施工事故的发生。可以发现,整合项目管理理论、安全管理理论,运用信息化和it工具,来实现科学的安全管理。可见要开展安全管理实践,这是当今全世界建筑安全管理的发展趋势。在研发安全管理技术和构建安全管理体系方面,it技术和信息化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手段。发达国家在研究这方面已经历经近15年时间,累积了大量丰富的经验,并仍在继续发展着。如何将gis和虚拟现实和3d模型等先进的信息化工具运用到建筑安全管理中,实现更为智能化得安全管理,这是目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研究的热点,将成为一种时代潮流。
美国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主要包括国家监督、企业负责、保险制约以及行业资讯四个方面。美国建筑施工现场有许多有特点的安全设施。可见美国人从设计、加工预制构件阶段就考虑了施工阶段防止人身事故。美国的安全检查还采用“突袭制”有效的抑制了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1962年4月,美国公布了第一个有关系统安全的说明书,运用到建设工程施工领域的安全管理,安全系统工程产生之后,各种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的系统方法不断涌现。1961年,美国贝尔电话研究所创造了事故树分析(fta)方法。20世纪60年代中期,英国成功开发了概率风险评价(pra)技术。1964年,美国道(dow)化学公司开发了用于化工装置安全评价的“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其他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的系统方法也不断出现。常见的定性分析方法有: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危险性可操作性研究分析法、作业危害分析法、因果分析图法等。常见的定量分析方法有事件树分析方法、事故树分析方法、系统可靠性分析方法等。措施。建筑工地的安全标志不多,但所有危险设备如带电设备都有危险警告,这些都对现场脚手架安全管理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日本早在50年代已大量开始应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到了50年代中期,应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己占主导地位,但由于不断的发生了严重伤亡事故,在一年内伤亡人数已达到近2856人。因此,脚手架的生产施工安全问题足以引起政府有关部门重视。但据日本建设工业会得介绍,近十多年来,日本并没有因脚手架质量的问题而产生伤亡事故。
日本,除了生产厂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先进之外,更关键的是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制和权威的质量监控机构。日本各种模板、脚手架产品标准均由工业会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每年还组织标准培训班或各种研讨会。我们不妨借鉴其经验,以达到有效控制和避免我国脚手架质量事故的发生。日本由于不断提高脚手架的技术水平,加强对脚手架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监督管理,不仅为施工工人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也保证了脚手架的安全。据日本板社工业会介绍,近十多年内。日本没有因脚手架质量问题产生伤亡事故,目前,在脚手架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等方面,我国与日本还是有较大差距,因此,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新型脚手架,提高脚手架技术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生产、租赁和施工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脚手架的施工安全。
第10篇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脚手架作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庆油田分公司水电厂(以下简称水电厂)所辖生产生活区域等施工作业中的有关脚手架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依据《长庆油田分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脚手架是一种临时搭设的、可供人员在其上施工、承载建筑、设备和物料的平台。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水电厂所属各单位(包括厂监管的多元经济单位)及承揽水电厂施工任务承包商的任何金属(木)脚手架作业活动,包括搭建、拆卸、移动、提升、改建和使用脚手架作业。
第二章 脚手架作业管理要求
第四条 脚手架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应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应有许可票见附件),并详细说明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 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或基层单位负责人组织生产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识别脚手架作业对生产区域的具体影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第六条 由施工单位编写脚手架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等级划分逐级办理作业许可票,批准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进行脚手架作业。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具有脚手架作业相关资质;脚手架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具有相应资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允许进行脚手架作业。
第八条 凡是没有办理作业许可手续、没有落实作业安全措施、未设现场作业监护人以及脚手架作业方案有重大变动且未经批准的,一律禁止作业。作业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条 脚手架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hse控制措施,并组织作业方案与hse控制措施的专门培训,使作业相关人员充分理解和熟知脚手架搭设作业技术要求、存在危害。hse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
2、风险评估结果(如工作前安全分析);
3、安全工作方案:脚手架作业安全方案,应具体描述脚手架作业中如何最大限度保障周围工艺设备和容器、工艺管线、电力线、危险区域等的安全,如何消除相互的影响。必要时应提供示意图;
4、个人防护装备;
5、其他相关资料。
工作前安全分析时应考虑但不限于:
--高处作业;
--现场存在的电力线或工艺设备和容器;
--危险区域划分;
--作业环境;
--邻近工作人员的相互影响;
--脚手架基础或邻近区域挖掘作业的影响;
--气候的影响。
第十一条 脚手架管理实行绿色和红色标识:
绿色表示脚手架已经过检查且符合设计要求,可以使用;
红色表示脚手架不合格、正在搭设或待拆除,除搭设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攀爬和使用。
第三章 脚手架的搭建、拆除、移动、改装
第十二条 脚手架的搭设、拆除、移动、改装等作业应在作业技术负责人现场指导下进行。
第十三条 作业中,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工具袋等装备。
第十四条 脚手架应正确设置、使用防坠落装置,每一作业层的架体应设置完整可靠的台面、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使用特殊防护设施时应在作业负责人指导下进行。
第十五条 脚手板除了用作铺设脚手架外不可它用。
第十六条 脚手架的支撑脚应可靠、牢固,能够承载许用最大载荷。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第十七条 当脚手架的高度超过其最小基础尺寸的4倍时,应在其顶部采取防倾覆的措施。
第十八条 脚手架搭设作业当日不能完成的,在收工前应进行检查,并采取临时性加固措施。
第十九条 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措施等执行jgj46标准。
第二十条 遇有六级及以上强风、浓雾、大雪及雷雨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脚手架搭设作业,正在使用的脚手架应以红色挂牌替换绿色挂牌。雨雪过后,应把架面上的积雪、积水清除掉,避免发生滑跌。大风过后,应对脚手架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
第二十一条 脚手架作业过程中禁止高空抛物、禁止上下同时拆卸。杆件尚未牢固时,禁止中途停止作业,禁止携带物品上下脚手架,所有物品应使用绳索或其他传送设施传递。
第四章 脚手架的检查
第二十二条 脚手架搭设期间遇有下列情况时,作业负责人应根据脚手架检查清单逐项检查确认,并根据结果设置警示牌:
--分段搭设的脚手架,在每段搭设完成后;
--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
脚手架检查清单参见附录a,脚手架警示牌参见附录b。
第二十三条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有下列情况时,作业负责人应检查脚手架,并根据检查结果设置警示牌:
--遇有大雨、大雪、大风(六级及以上)、寒冷地区解冻后;
--每一班次作业开始之前;
--作业平台上施加载荷前;
--脚手架改动后;
--每隔7~10天。
第二十四条 检查发现脚手架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重新设置绿色警示牌。检查依据包括《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第五章 隔离与防护
第二十五条 在脚手架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应根据需求设置安全通道和隔离区,隔离区应设置警戒标志,禁止在安全通道上堆放物品材料。
第二十六条 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脚手架上不得放置任何活动部件,如扣件、活动钢管、钢筋、工器具等。
第二十七条 超出避雷装置保护范围的大型脚手架应按相关标准设置避雷装置。
第六章 脚手架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 脚手架的使用
1、脚手架的使用者都要接受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作业规程、作业危害、安全防护措施等。
2、脚手架的使用者要按照工作前安全分析,主动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3、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使用者应通过安全爬梯(斜道)上下脚手架。脚手架横杆不可用作爬梯,按照爬梯设计的除外。
5、脚手架上的载荷不允许超过其容许的最大工作载荷。
6、脚手架无扶手、腰杆和完整的踏板时,脚手架的使用者需使用防坠落保护措施。
7、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8、在脚手架上进行动火作业时,同时执行水电厂动火相关规定。
9、脚手板材料应为木板或竹架板,脚手板放置在脚手架上后,两头应用直径不低于5mm的铁丝捆绑,防止负重后翻板。
第七章 脚手架材料
第二十九条 脚手架材料包括钢管、门架、扣件和脚手板等,质量要符合国家脚手架技术规范要求。厂业务主管部门或总包单位应在施工作业单位入场前对其脚手架材料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对脚手架厂商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审验。重复使用的脚手架钢管、门架和扣件等材料的形状尺寸、性能应满足脚手架技术规范要求,严禁使用裂缝、变形、滑丝和锈蚀的脚手架材料。脚手板材料应符合作业方案中对承载力的要求,严禁使用腐朽的脚手板。
第三十条 在入库前和使用前应对脚手架材料和部件进行检查,任何有缺陷的部件应及时修复或销毁,在销毁前应附上标签避免误用。
第三十一条 应妥善保管脚手架部件,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的地方,禁止在上面堆放重物,防止损坏,使用期间应定期检查。
第三十二条 脚手架部件的检查结果应附在脚手架的相关资料中。
第八章 脚手架作业许可票管理
第三十三条 脚手架作业实行三级审批管理。凡在本细则规定范围内的脚手架作业前,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作业区域所属基层单位办理许可票,经业务主管部门或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审查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勘察,合格后按照等级划分签发脚手架作业许可票。
对搭设高度5米及以下的脚手架作业,实行一级审批。要求施工单位报施工作业所在区域的基层单位审批签发。
对于搭设高度5米至15米的脚手架作业,实行二级审批。要求施工单位在基层单位审批后,报厂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签发。
对于搭设高度15米及以上的脚手架作业,实行三级审批。要求施工单位在基层单位和业务部门审批完后,报厂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第三十四条 脚手架作业结束后,申请人和许可人(或其授权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关闭脚手架作业许可。
第九章 安全职责
第三十五条 厂主管部门职责
根据厂业务部门职能职责,由各业务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脚手架许可手续审批和日常管理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合理安排施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管安全”的要求;及时组织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环保措施;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和考核。
第三十六条 质量安全环保科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督促对业务主管部门、施工单位落实作业许可制度和现场安全环保措施;督促业务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和属地管理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环保责任及安全措施;并对作业许可制度、脚手架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施工作业审查及许可人职责:
1、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相关信息和特殊要求;
2、核实安全措施,提供挖掘作业安全的必要条件;
3、批准或取消挖掘作业许可票;
4、对挖掘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第三十八条 基层单位职责:
1、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安全作业的现场条件;
2、负责向施工单位明确施工现场的危险点源和危险状况;
3、负责配合施工单位制定脚手架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范、操作规程,落实作业许可,负责现场监护;
5、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维护好各种安全、消防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工艺设备、设施。
第三十九条 施工单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油田公司相关规定;
2、负责制定切实可靠的作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经批准后严格组织施工;
3、在施工作业前组织安全教育,使施工作业人员熟悉掌握和执行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要求、规定;
4、自觉维护生产单位的安全、消防、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
5、负责对施工作业队伍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施工作业前、施工中发现隐患、险情及问题,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置。如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险,并立即报告生产单位。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是指施工单位脚手架搭建现场负责人,其安全责任如下:
1、对脚手架现场作业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对脚手架作业的现场指导;
3、负责脚手架搭建期间的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设置绿色或红色警示牌;
4、负责办理作业许可票,督促作业人等履行安全职责,落实作业许可票、作业方案和预案中各自的安全措施,并互相检查,确认落实后方准作业;
5、作业前,负责人必须对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技术交底;
6、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有批评教育、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有权停止施工,险情排除后方可重新作业。
第四十一条 现场监管人员安全职责
1、现场监管人由基层单位或监理公司指派,对作业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
2、现场监管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生产实践经验,并经过严格的培训;
3、现场监管人必须全面了解作业区域环境状况,熟悉工艺设备运行状况,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救护器具及消防器材;
4、现场监管人在接到作业许可票后,应逐项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确认后方准作业,当发现作业部位与作业许可票不相符合,或者安全措施不落实时,有权制止作业;
5、现场监管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6、作业过程中,现场监管人发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监护人必须对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的行为严格监督,发现有违反作业许可票、作业方案的行为,应先停止其作业,监督其整改后,方准许继续作业;
7、现场监管人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存在后,在作业许可票上签字,并对作业过程中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进行记录注明后方可撤离。
第四十二条 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职责:
1、作业人是施工具体操作者,对作业负直接责任,必须遵守生产单位的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2、脚手架作业人必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持证上岗;
3、作业人必须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
4、作业人在作业前,必须核准作业方案,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接到作业指令后,必须在作业(技术)负责人、监护人均在场情况下,方可作业;
5、作业人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经负责人、监护人确认隐患整改完毕后方能继续作业;
6、作业人应按规定摆放作业设备和工具,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由规划计划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门型脚手架安全管理
门型脚手架安全管理
门型脚手架也称门式钢管脚手架,门型架使用首先组成基本单元,其主要部件包括门型框架、交叉支撑和水平梁架等,门架立杆的竖直方向采用连接棒和锁臂接高,纵向使用交叉支撑连接门架立杆,在架顶水平面使用挂扣式脚手板或水平梁架。这些基本组合单元相互连接,逐层叠高,左右伸展,再设置水平加固件、剪刀撑及连墙杆等,便构成整体门型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门架的选型应根据建筑物的形状、高度和作业条件确定,并绘制搭设构造及节点详图。
2、脚手架搭设高度一般限定在45m以下。高度在20m以下,可同时四层作业;高度在35m以下可同时三层作业;高度在45m以下可同时两层作业。当降低施工荷载并缩小连墙杆的间距后,脚手架搭设高度可增至到60m。
3、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60m时,应进行设计计算,采用分段搭设方法进行。其设计计算应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二)架体基础
1、立杆基础应平整夯实。
(1)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原土夯实,其上垫5cm厚木板。
(2)搭设高度在25~45m时,原土夯实,其上铺15cm厚道渣夯实,再铺木板或槽钢。
(3)搭设设计超过45m时,应对基础进行设计计算确定。
2、底步门架下端纵横设置扫地杆,用于调整和减少门架的不均匀沉降。
(三)架体稳定
1、门架的内外侧均应设交叉支撑,其尺寸应与门架间距相匹配,并与门架立杆锁牢。
(1)连墙件的设置:架高45m以下时,垂直≤6m,每两层设一处,水平≤8m;架高45~60m时,垂直≤4m(每层设一处),水平≤6m,并应符合规范规定。
(2)水平架的设置要求:架高45m以下时,每两步门架设置一道;架高45~60m时,水平架应每步门架设置一道。(当采用挂扣式脚手板时,可不设置水平架)。
2、连墙件的设置应按规定间距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漏设。连墙件应采用刚性作法,其承载力不小于10kn,,靠近门架横梁设置。脚手架转角处及一字型或非闭合的脚手架两端应增设连墙件。
3、剪刀撑设置要求:
(1)脚手架高超过20m,应在脚手架外侧每隔4步设置一道,并形成水平闭合圈。剪刀撑沿脚手架高度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2)剪刀撑宽度为4~8m,与地面夹角45~60。
(3)剪刀撑接长采和搭接,搭接长度应≥50cm,用两个扣件扣牢。
4、脚手架搭设应与主体高度相适应,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点二步以上(或自由高度≤4m)。脚手架随搭设随校正垂直度,沿墙面纵向垂直偏差应≤h/600及50mm(h为脚手架高度)。应该严格控制首层门加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门架立杆在两个方向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内,顶部水平偏差控制在5mm以内。安装门架时,上下站架立杆对齐,对中偏差不应大于3mm。
(四)杆件、锁件
1、不同产品的门架与零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上下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加固件、剪刀撑及连墙件的安装必须与脚手架同步进行。
2、门型架内外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由于施工要求需要拆除内侧交叉支撑时,应在门架单元上、下设置水平架,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交叉支撑以保证架体稳定。
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间进行,搭完一部架后,应检查调整水平度及垂直度。各部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五)脚手板
1、作业层应连续满铺挂扣式脚手板,脚手板搭钩应与门架横梁扣紧,用滑动挡板锁牢。
2、当采用其他一般脚手板时,应将脚手板与门架横杆用铅丝绑牢,严禁出现探头板。并沿脚手架高度每步设置一道水平加固杆或设置水平架,加强脚手架的稳定。
(六)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施工负责人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交底,并确定指挥人员。
2、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对脚手架检查验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凡不符合规的应立即整改,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测数据进行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
(七)架体防护
1、作业层外侧应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作业人员坠落和脚手板上物料滚落。
2、脚手架的外侧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密目网必须使用合科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每个环间隔)系牢在脚手杆上。
(八)材质
1、门架及其配件的规格、质量应符合《门式钢管脚手架》jgj76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产品标志。
2、门架平面外弯曲应≤4mm、可轻微锈蚀、立杆中一中间距差±5mm,其他配件弯曲应≤3mm、无裂纹、可轻微锈蚀者为合格,或按规范规定标准检验。
3、一般质量检查可按不同情况分为甲、乙、丙三类。
甲类:有轻微变形、损伤、锈蚀,经简单处理后,重新油漆保养可继续使用。
乙类:有一定轻度损伤、变形和锈蚀,但经矫直、平整、更换部件、修复、除锈油漆等,可继续使用。
丙类:主要受力杆件变形较严重、锈蚀面积达50%以上、有片状剥落、不能修复和经性能试验不满足要求的,应报废处理。
(九)荷载
1、门型脚手架施工何载:结构架3kn/m,装饰架2kn/m。施工中脚手架堆料数量和作业人员不应超过规定。
2、避免集中堆料和较重设备,防止脚手架变形和脚手板断裂。
3、脚手架上同时有两个以上作业层时,在一个架距内作业层的施工均布荷载总和不得超过5kn/m。
(十)通道
1、禁止在脚手架外侧任意攀登,不但易发生人身事故,同时由于交叉支撑本身刚度差,产生变形后影响脚手架的正常使用。
2、门型架有钢制梯配件,专门为提供作业人员上下使用,由钢梯梁、踏板、搭钩等组成。钢梯挂扣在相邻上下两步门架的横杆上,用防滑脱挡板与横杆锁扣牢固。
第12篇 工字钢悬挑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1 脚手架的安全设施
* 使用时严格控制使用荷载,应小于3kn/m2,同一段施工小于二步。
*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操作规程,所用的材料堆放平衡,工具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料严禁抛掷。
* 在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施工程序,不要图快或颠倒操作程序。
* 作业人员无牢靠立足点时,应系好安全带,搭设作业平台。
* 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非固定的构件上行走,严禁在连接体或支撑件上上下攀登。
* 正确使用梯子,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底必须有防滑措施,直立梯子工作以75°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一个梯子作业,人字梯二片应用绳拉牢。
* 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证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登高搭、拆,酒后人员禁止登高作业。
1.1 安全网
* 垂直设置
随着工程施工进度,外脚手架外侧满挂安全密目网,安全网封严,与外脚手架固定牢靠。
* 水平设置
根据水平安全网的构造及搭设要求搭设水平设置的安全网。
* 首层网支搭
首层水平网是防止人、物坠落的主要安全网,支搭必须紧固、可靠。在首层沿建筑物外侧设架手架,将立杆埋入土中500mm,支搭网宽度为6m。满足以下要求
*紧固可靠,受力后不变形;
*网底和网周围空间不准有脚手杆,以免入坠落时碰上钢管;
*水平网下面不准堆放材料,保持足够的空间。
* 随层网支搭
在作业层下一步架上搭设一道水平网,以防止作业层人员坠落,随层网将随作业层上升面上升。
1.2 脚手架的防电避雷措施
*采用避雷针与大横杆连通、接地线与整栋建筑物楼层内避雷系统连成一体的措施。
*共设置4根避雷针,避雷针采用φ12镀锌钢筋制作,高度不小于1m,设置在脚手架四周立杆上,并将所有最上层大横杆全部连通,形成避雷网络。
*接地线采用40×4的镀锌扁钢,将立杆与整栋建筑物楼层内避雷系统连成一体。接地线的连接应保证接触牢靠,与立杆连接时应用2道螺栓卡箍连接,螺丝加弹簧垫圈一方松动并保证接触面不小于10mm2,并将表面油漆及氧化层清除,露出金属光泽并涂以中性凡士林。
*接地线与建筑物楼层内避雷系统的设置按脚手架的长度不超过50m设置一个,位置不得选在人们经常走到的地方以避免跨步电压的危害,防止接地线遭机械伤害。两者的连接采用焊接,焊接长度应大于2倍的扁钢宽度。焊完后再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定电阻,要求冲击电阻不大于10欧姆。同时应注意检查与其它金属物或埋地电缆之间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小于3m)以免发生击穿事故。
2 安全管理制度
* 施工证件
所有架子工必须具备《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北京市安全资格上岗证》(接受相应三级安全教育)等准许施工证件。
* 施工手续
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架子的搭设必须由架子工来完成。架子工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且须持证上岗。
* 安全注意事项
*施工时必须戴好安全帽,正确使用并系好安全带,穿具有安全性的防滑胶底鞋。外架下部应划警戒区并设围栏。
*脚手架必须随着楼层的施工要求搭设,搭设时避开立体交叉作业,并严格按施工方案及相应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控制好立杆的垂直度,横杆水平以确保节点符合要求。
*在架子的搭设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操作规程施工,严禁非法操作。
*架子搭设质量和安全的验收,应按照企业规定的建筑外架验收标准和程序进行。
*脚手架必须经过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操作架上严禁堆放不必要的施工材料,只为施工人员支拆模板用。
*严格避免以下违章作业:
(1)利用脚手架吊运重物;
(2)作业人员攀登架子上下
(3)在架子上拉结、支撑模板等;
(4)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和连墙杆;
(5)起吊构件和器材时碰撞和扯动脚手架。
*架子拆除时,应由架子工负责拆除工作,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
*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天气下停止在脚手架上作业,雨雪后上架操作要有防滑措施。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
*收工前应清理架面,将材料堆放整齐,垃圾清扫运走,必须将多余材料、物品移至室内。在任何情况下,严禁自架上向架下抛掷材料、物品和倾倒垃圾。
*施工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地基及脚手架的变化情况,大风雪后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要观察有无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在脚手架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架子四角应设避雷装置,防止脚手架受雷击损坏。
*架子拆除时,应由架子工负责拆除工作,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除,在脚手架拆卸后,紧贴柱子的外皮做安装防护栏杆,栏杆高1.5m,上、下两道横杆,立杆间距2.1m,安装安全绿网以做防护。
*其它未述要求按照有关架子安全技术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