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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技术保证措施(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0 07:05:40 查看人数:56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技术保证措施

第1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技术保证措施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技术保证措施

(一)场容场貌

1、工地围档:

工地四周设置连续、整齐、牢固的围档,高度不应小于1.8m,出入口设置大门,并且有门卫和门卫制度。

2、道路、地面:

地面、道路要硬化,道路坚实、平坦,并有排水措施,现场拌料、运输砂浆、砼过程中做到不漏、不洒、不剩,施工污水不准直接进入下水道。

3、材料堆放:

材料按总平面布局分类堆放有序,并且有标识,废料应及时清理掉。

4、五牌一图:五牌一图必须齐全,并且美观、整齐,在施工通道和作业面必须搭设醒目的且有针对性的警示牌。

5、现场文明气氛:

现场有宣传标语,要有黑板或报栏,内容要经常更换,工人穿戴整齐、行为文明。

6、成品保护:

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和污染成品。

(二)卫生状况

1、职工宿舍卫生:

有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值日表,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无异味,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应明显划分,睡铺须使用正规单人床,床上用品各类物品放置整齐,做到清洁美观,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加热电器。

2、食堂卫生:

食堂选址远离污染源(污水沟、厕所、垃圾箱等)30m以上距离,并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藏等场所以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灶台及周围要镶贴白色瓷砖,并有通风排烟设备,地面应铺设地砖,每天要打扫干净,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食堂内必须吊顶并刷白,食品生与熟,原料与成品,食品与杂物等要严格分开,要有防尘、防蝇、洗刷、消毒设备、食堂卫生制度有关证照齐全,炊管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和培训证、穿戴做到白衣、白帽、白口罩、文明操作。

3、办公室卫生:

办公室应有卫生值日表,窗明地净无蚊蝇,办公室用具摆设整齐,工作人员穿戴行为文明,不随地吐痰,乱弹烟灰。

4、厕所卫生:

厕所必须远离食堂30m以外,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齐全,照明通风良好,便槽必须铺设瓷砖有水冲设备和洗手池,并有专人天天负责打扫,使槽内无污垢、垃圾、无明显臭味。

5、楼面卫生:

楼层整洁,无建筑垃圾,严禁在建筑物内随地大、小便,高层建筑每施工作业层必须设置便桶并有专人清刷,工人操作点必须有良好的照明,周围必须整洁,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

(三)爱民便民及其他

1、爱民便民:要有切实可行的爱民便民措施为周围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工地周围张贴向居民、行人打招呼的标语及告示牌,不擅自夜间施工,不发生扰民事件。

2、其他:工地无闲杂人员,宿舍内不准住有职工家属和小孩,现场施工人员挂牌上岗,工地无重大盗窃事件和各种违法事件发生,工地有防火制度和防火设备,并要建立职工劳动保护台帐,现场必须有必要的保健急救条件,危险场所严禁吸烟。

(四)安全达标

1、安全管理: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治安、消防、工会及管理人员网络,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全面且具有针对性,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处理,有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安全干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脚手架:立杆要有底座和扫地杆,基础平实且有排水措施,架体稳定且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悬挑部分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并按规定设置剪刀撑,脚手满铺,并且材质要符合要求,施工层必须设置防护拦杆和挡脚板,通道和临街钢管必须油漆,通道畅通,用料平台搭设牢固。

3、三宝四口临边: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高层建筑外侧必须用合格的,取得准用证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四口'、'临边'处必须有可靠严密的防护。

4、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开关箱末端必须装设30ma或15ma0.1s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所有电缆电线必须架设,高层建筑内潮湿环境下作业的照明电压必须用安全电压。

5、小型机具:安装要有验收记录,防护装置齐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绝缘装置,不准使用平刨、电锯、电钻等多用联合机具。

6、塔吊和电梯: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司机、指挥必须有上岗证,塔吊拆装队伍必须有资质,并有安装验收记录,各种限位齐全且灵敏可靠,架体稳定保养状况良好,有维修保养记录。

7、提升井字架:架体按规范要求设计并合格,超高限位,保险装置灵敏,缆风绳必须符合要求且锚固可靠,卷扬机地锚牢固有限位装置。

第2篇 浅析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

做为一名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在开展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时发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难点是在工程主体施工结束,进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阶段的施工后期,这个阶段工种多、人员杂、场地紧、交叉作业多、文明施工乱、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维护难,土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意识下降、松懈,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阶段。

在检查中经常发现工程进入施工后期时,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有:脚手架连墙件、软硬防护被室外抹灰、幕墙等装饰、安装单位擅自拆除,使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形成高达十几米甚至数十米以上的空洞,成为高处坠落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任意拆除脚手架杆件、任意搬走脚手板、脚手架超载使用等现象时有发生,对脚手架的安全使用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施工用电管理混乱,多个施工单位合用一个配电箱,造成超负荷和线路负载不均衡;有的无插头直接用电线塞入插孔、有的使用花线、护套线作行线、电线电缆随地乱拖,有的不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保”的规定,直接从分配电箱接至用电设备,有的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超过规范规定或者失灵等,严重影响用电安全。现场用火管理混乱,在无任何遮挡的情况下随意进行气割、电焊等明火作业,甚至在明火作业区域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作业区域有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作业、人多手杂、管理无序、多人不戴安全帽作业。凡此种种,使建筑施工后期作业现场险象环生。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管理,是摆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面前的一大难题。

通过多年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从分承包情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等多个方面分析了造成施工后期安全管理难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加强管理的措施和对策。

一、造成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管理难、危险因素多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单位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肢解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土建施工单位对这些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一是没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二是无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三是建设单位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控制方面,对安全生产往往不够重视,安全意识淡薄,或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2、在施工后期,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一般较少,管理力量大部分陆续撤离施工现场,使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更为薄弱。

3、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土建单位提供的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电箱等只有使用的权利、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

4、施工现场缺乏总体协调,各参建单位各自为政、管理无序,造成现场混乱、施工隐患增多,且无人组织力量排除。

二、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加强总体协调、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

1、加强总体协调:首先,应在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统一指挥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因此,必须大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凡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应由总承包企业或建设单位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小组。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负起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的责任。 第二是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议事规则)、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三是开展日常协调管理。包括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安排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宜和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开展评比等两个方面。

通过协调会议可以解决下列问题:

1)统筹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2)加强施工平面管理,及时调整各作业区域的物料堆放与人员作业的关系,避免出现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等多种危险因素的组合现象;

3)合理进行用电规划,避免出现个别电箱超负荷或线路负载不平衡现象和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使用一个电箱而导致管理混乱;加强施工用电管理,避免出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造成用电事故;

4)协调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组织维护保养,落实维护保养经费和人员,保证使用安全。

5)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落实作业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检查落实工作,应由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各工段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协调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一是建设单位协调总承包单位应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明确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的手续和安全责任。二是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应到岗到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接受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小组的管理,贯彻协调会议精神;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项;向现场安全协调小组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和现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问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班组、操作工人讲清作业内容、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危险性和发生危险时的自救措施和报警方式。

3、强化安全监控: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现场安全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严密的监督、检查、控制,确保协调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协商解决协调会议未尽事宜和突发事件;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安全施工。有条件的,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实行远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三、建议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花大力气推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制,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为施工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除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工程而造成的安全监管盲区。目前,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较为普遍。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仅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做出了规定,对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未作规定,客观上形成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体协调管理的盲区,对现场安全管理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要确保建筑施工后期的安全生产,必须在“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和“落实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总体协调责任”这两者之间做出选择。在当前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困难较大的情况下,采取后者较为现实。政府应当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分包,谁负责协调”的原则,落实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协调责任,促使建设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使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生产安全管理走向有序、规范,实现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第3篇 住宅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技术管理措施

1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现场经理、安全总监、区域责任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分包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

3安全管理目标

我公司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自身的特点,确定工程的安全目标,并制定相应一套安全控制、安全检查、安全保障、安全责任制、安全制度等措施,并采用有效的组织方式和监控手段,确保工程的安全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网络

4安全管理

以安全生产作为标准化管理重点,严格执行《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及有关各项措施,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普通脚手架安全技术规定》、《施工现场防火规定》、《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切实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4.1安全管理内容

4.1.1施工前期安全准备

在施工开始前,组织各分包单位共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各分包在交接过程中或者交叉工作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协调。

4.1.2安全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上岗证制度,特别是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按国家、武汉市培训证明上岗。

4.1.3安全管理责任人

项目经理为负责整个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根据本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落实专职的安全管理员。

4.1.4安全技术措施

在编制正式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人员向安全人员、施工人员(包括管理和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⑴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

现场施工应达到安全条件,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按下列要求:

①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护措施。

②对于事故易发区设置专项的安全设施及醒目的警示标志

③根据季节或天气变化,调整安全防护措施。

⑵机械、机具、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①安装前按规定进行检测,合格后使用。

②使用前,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试验,合格后使用。

③使用期间,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⑶电气安全保护和防火安全

①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处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状态。

②确保用火作业符合消防要求。

⑷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中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①施工人员作业的安全要求

施工人员必须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下列安全要求操作:

a)按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b)国家劳动保护规定.

c)发现异常,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d)现场日常安全管理

建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e)其他

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评价,处罚办法,为执行安全管理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4.2安全管理的组织、制度、条例、标准及责任制体系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以及安全管理的内容要求,编制安全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条例、标准和责任制。

落实总承包的安全管理责任,成立项目施工安全部,全面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安全布置、安全监督和安全奖惩。

所有分包商进入现场,必须纳入总承包的安全管理网络,并应与总承包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

总包将根据施工不同阶段制定有关遵守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各分包单位除了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和武汉市建委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还应遵守总包制定的有关规定。制定专业分包的安全技术方案,根据总包要求,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专业防火、防盗、防冻及动用明火,临时用电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按计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责成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专业分包按总包划定的条块,认真作好材料堆放,设备和机具堆放,宿舍管理等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

审核大型设备进场、吊装的实施方案,并在安全生产、场地使用上进行协调安排。

月度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设施大检查,进行总结评比和奖惩。

组织各班组的兼职安全员进行轮流值班制,互相监督。

所有洞口、临边的安全设施在解除前,应征得总包安全部门的同意,而各分包自行建立的安全设施在解除时,也应征得各分包安全员的同意。

为了统一管理好各作业人员,将对作业人员发放通行证,所有作业人员都应持证上岗。

每个施工层面和加工区设若干灭火器,实行统一管理,组织兼职消防员,进行有关消防知识培训。

在每个施工段设消防龙头,一旦发生火警,立即启动高压泵,将水抽到所需区域。

各分包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有效的防火、防毒、防暴措施,并报总承包审批,各种危险品按规定堆放,专人管理,以防失窃。

各分包方应对自己所使用的危险品负责,并向总包提供危险品的产品说明和保管说明,便于总包监督。

为便于检查人员履行职责,安全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佩带标记,各分包单位也应有安全值日人员佩带标志上岗。

深圳市建委和劳动局规定的持证上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2.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网络图

4.2.2项目安全生产制度

4.2.3项目安全生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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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项目安全生产实施标准

4.2.5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开工前,项目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⑴项目经理:企业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权力、义务以及具体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项目经理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

⑵项目副经理:按各自分工的职责范围,合理组织施工生产,后勤保障,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范、规定、标准及上级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对危险点,重要部位制定监控措施和落实人员。

⑶项目工程师: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实施、检查和新工艺、新技术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和交底。

⑷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认真作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工地的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参加'四验收','巡查'工作及整改复查,掌握安全动态,当好项目经理参谋,负责日常安全资料整理积累工作。

⑸施工员:按各自分工的职责范围,负责对施工班组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作业环境、区域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督促班组交底要求进行施工。

⑹材料员:确保提供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物资。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合格证明书,并经常检查,将废损不能使用的物料及时清退。

⑺机管员:确保提供施工生产中所需机械设备,大型机械设备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中小型机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规定标准,方能进入现场使用。

⑻外劳务负责人:按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审查劳力队伍资格、许可证及办妥各类证件。

⑼安全监护员:负责各分工的监护区域,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发现违章及时阻止。

4.3安全管理流程及控制

安全管理既包括安全控制和安全保证,也包括安全方针、安全策划、安全改进等内容。

10.4.3.1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流程

施工过程安全控制流程图

4.3.2材料的安全保管控制

安全设施包括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采购,同一般材料采购质量工作流程,并须记录安全用品验收台帐。

4.3.3专业分包的安全控制

1)根据进度计划和资源使用计划编制分包计划。其中安全控制作为主要的内容之一。

2)指定分包应配专人分管安全及消防工作,完善并健全安全,消防管理各种台帐,强化安全消防管理软件资料工作。对分包工程落实相关的安全、消防技术措施。

3)分包所有作业人员,进场前及施工过程中都须作好安全教育工作,作好分步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尤其是指定分包商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要进行针对性教育,督促所属员工遵守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各项规定。

4)指定分包有义务保护现场各项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如施工脚手架、临边护栏及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栽。

5)各分包必须接受总承包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各项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分包的整改工作若不能达到有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或不能及时达到管理要求的),总承包可以协助分包予以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分包承担。

6)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复印件汇总后报总承包。

7)重大伤亡事故,及时报总承包,立即组织抢救及保护现场。

8)分包商的所属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类违章作业,总承包方将依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或有关规定予以劝阻、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停工整改直至清退出场。

4.3.4施工现场的安全过程控制

1)施工人员进场安全交底。

2)工种操作交底。

3)分步分项安全交底。

4)安全监控培训、交底、监控。

5)安全设施交接、验收管理记录。

6)特殊工种人员名7)册管理。

4.3.5安全的检查、检验控制

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部颁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执行。建筑施工现场每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做好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和考评打分记录,同时作好日检查记录,及时掌握现场的安全状况。

在各类安全检查过程中,针对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在立即整改的同时,下达重大事故隐患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和督促整改,对复查时没有按要求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隐患整改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在整改期限内及时反馈隐患整改信息。

在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中,还要虚心听取甲方和监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和甲方、监理联合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同时,对检查有记录整理入册,对设施、设备的验收也要有记录,包括各类脚手架、井架、塔吊,对施工升降机还要附检测机构的检测记录。

4.3.6安全事故隐患的控制

事故隐患的评审、纠正措施、预防措施、违章记录、事故档案。

4.3.7动火作业管理

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前要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进行,并抄送监理单位备案。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4.3.8教育和培训

安全教育工作是整个安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使全体职工、外包队民工增长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促进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

⑴外包队民工,在进场前要办理有关合法的劳务用工手续,经劳资等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入场教育。

⑵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要进行七天脱产的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⑶职工、外包队民工入场教育合格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使安全教育工作处在受控状态。

⑷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职工每半月要进行一次,外包队民工每周进行一次,受教育面要达100%,不留死角。

⑸严格执行班前教育制度,除对职工、外包队民工进行文字安全技术交底外,班组长还应根据当天作业环境,对班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教育,作到班中检查班后总结。

⑹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使职工、外包队民工从中受到健康、有益的安全教育。

4.3.9安全资料的记录

⑴工程概况及安全生产须知。

⑵管理职责:管理目标,体系结构图,职能职责要素分解。

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各类管理制度:责任制、各种管理制度、体系文件、保证计划审核记录。

⑷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商资格评定、业绩评定、合格供应商名录、安全用品验收台帐,各类安全用品的合格证、质保书,不合格品评审记录通知。

⑸分包方管理:劳务专业分包的资格评审、分包方业绩评定、合格分包方名录、现场分包队伍名录、安全协议书及其他附件。

⑹现场安全控制:安保计划,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劳保,技术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对分包方进场安全总交底。分步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控记录,安全设施管理交接验收记录。

⑺安全检查记录:现场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各类检查)、设施、设备验收记录(各类脚手架、塔吊、井架、升降机)。

⑻事故隐患控制:事故隐患评审记录、纠正、预防措施实施计划表(附情况跟踪)、遵章守纪、违章处理记录、事故记录。

⑼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同时,开展针对性,经常性安全教育、班组周安全学习讲评及时记录。

5施工过程总体安全措施

5.1施工阶段支撑、脚手架的防护措施

1)基础

a.支撑、实地脚手架基础采用槽钢或方木垫块,并绑扎扫地杆;

b.各类金属脚手架应加设接地装置。

2)材质

a.钢管、脚铁、扣件、螺栓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b.不准使用锈蚀、弯瘪、滑牙和有裂缝的金属杆件;

c.不准使用枯脆、单径、破损散边的竹笆;

d.不准使用锈蚀铁丝做拉接和绑扎辅料

3)纵距、横距和步距

a.脚手架纵向距1.8m;

b.脚手架横向距1.05m;满堂脚手架不得大于1.8m;

c.脚手架小横干里端距墙10cm,外端挑出25cm;

d.阴阳墙角处里立杆距墙的尽端不得大于30cm。

4)软硬拉接

a.一般情况下设置硬拉接,软拉接必须配合顶撑使用,高度大于24m以上的双排架必须使用刚性拉接;

b.各类拉接、支撑点应符合规范要求;

c.设置予埋硬拉接处,砼强度应达到设计标准;

d.硬拉接与脚手架里立杆连接不得采用电焊连接。

5)竹笆及护栏

a.作业层必须满铺竹笆,绑扎牢固;

b.竹笆铺设时,应设置40cm踢脚笆、围护笆或不低于1m的小眼安全网。

6)登高设施

b斜道(直上、之字形):走人斜道坡度宜1:3,运料斜道宜1:6。并应加设防滑措施;

c斜道应设置不小于3.5㎡的平台;

d斜道纵向距外侧及横向两终端应设置剪刀撑;

e登高挂梯不得设置在脚手架通道中间;

f登高挂梯架子纵向外侧应设置剪刀撑;

g斜道坡度两侧应设两道防护栏杆;

h斜道平台、登高平台临边应设竹笆防护。

7)验收

a支撑、脚手架应有分部、分段按施工进度的书面验收;

b各种脚手架应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c扣件扭力矩,应按规范要求测试、抽点验收。

5.2施工阶段洞口防护

2)预留洞口小于500×500的,用木板覆盖固定;

3)预留洞口小于1500×1500的,防护上部采用木板覆盖固定,下焊接间距200的钢筋网;

4)预留洞口大于1500×1500的防护采用钢管扣件脚手架栏杆,铺设竹笆。

5.3施工阶段的平网张设

5)主要施工出入口或临近道路交通边设置平网,平网张设宽度大于2m,外高内低,挑网钢管斜撑每隔3m放置一根,采取下撑下拉形式。

6)平网网绳齐全,里口与结构相连,网与网拼接严密。

7)拆模时,在框架四周用小眼安全网封闭,并张设牢固方能拆模。

5.4施工阶段井道、管道的防护措施

4)井道及其他管道必须设防护栅,洞口大的,按'施工阶段洞口的防护'处理,并用平网张设。

5)井道及其他管道需搭设脚手架的,均按外脚手要求搭设。

5.5施工通道防护棚、护线架

1)井架进出口及建筑物底层主要出入口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

2)防护棚必须经验收,挂牌使用。

3)施工区域,公用管线距离施工近的,需搭设护线架。搭设要求按公用事业规定的要求进行。

5.6临边、楼梯的防护

5)结构临边口、楼层临边设上下二道扶栏,护栏总高度1.8m,密目网围挡,并用红白双色油漆做醒目标识。

6)井架通道两侧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搭设符合标准。

7)通道必须采用脚手板,固定可靠,防护栏杆用φ48脚手架管,并用1.2m竹笆封闭。

8)楼层通道口必须设安全门,随时关闭。

9)楼梯防护必须符合安全防护标准。

5.7施工阶段围挡封闭

工程结构、装修施工阶段外墙采用双排外脚手架,立面全面实施围挡封闭,作业层围挡封闭高度1.5m以上,封闭采用密目安全网。

5.8小型施工机械的管理

1)搅拌机及砂浆机

b必须搭设防雨操作棚,机体架设安装坚实平稳。

c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必须安全可靠、有效。

d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e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f搅拌机操作杆必须装有保险装置,进料斗必须有挂钩及挂链。

g搅拌机拉铲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h砂浆机筒体防护棚齐全,出料应配备圆盘式手转盘。

2)木工平(压)刨

a外露传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装置。

b刨面必须有靠山。

c平刨刀刃处必须有护手防护装置。

d压刨设有刀口防回弹装置。

e必须单独接地或接零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3)木工圆锯

a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和安全防护挡板及月牙罩。

b圆锯要设松口刀(分料器)。

c操作必须使用单向电动开关。

d必须单独接地或接零保护,e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4)手持电动工具

a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

b防护罩壳齐全有效。

c外壳必须有效接地或接零。

d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5)电焊机

a有可靠防雨措施。

b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应使用线鼻子。

c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d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6)乙炔发生器

a与明火距离应大于10m。

b必须装有回火防止器。

c应有保险链、防爆膜,保险装置必须灵活可靠,使用合理。

7)气瓶

e各类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

f乙炔瓶与氧气瓶距离应大于5m。

g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设有回火防止器。

h批管应用夹头紧固。

i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8)水泵

b电源线不得破损。

c有良好的接零保护装置。

d应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

5.9施工机械管理

5.9.1施工机械的资料管理

必须建立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使用台帐,该项工作也是现场施工管理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安全运行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台帐应有下列几项内容。

a.大型施工机械的施工组织设计资料,b.包括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和拆卸的技术方案和安全作业的措施。

c.机械设备d.租赁使用协议书或合同e.书。

f.机械设备g.安全生产的(出租与承租双方)责任协议书。

h.大型施工机械设备i.安装调试完毕的验收书。

j.特殊工种人员(机组机操工、驾驶员、起重工和指k.挥员)的登记名l.册。

m.机组人员上岗操作的安全技术交底书。

n.机械设备o.定期检查资料和设备p.隐患整改单和整改记录。

q.设备r.运行记录。

5.9.2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g为保证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安全运行,首先是机械设备方面应完好的提供给现场使用,带病的机械及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h现场应负责为机械设备进场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条件,并消除对机械设备作业妨碍或不安全因素,夜间作业必须充足的照明。

i机械设备进入现场的作业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操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书面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则。

5.9.3机械设备安装与起用

f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位置应与现场的场布图所示意的位置相符,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如限于条件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可靠安全保护措施后作业。

g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根据原厂规定,按技术方案,由专业队伍操作,并有技术和安全人员监护。

h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调试、试运转和安装作业负责人、机组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会同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在设备明显处挂'验收合格'牌,'机械性能'牌方可投入施工生产运行。

5.9.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

k机械设备的专业操作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佩带胸卡。严禁酒后操作,在岗时不得随意离开操作岗位,如需人员离机,必须切断设备的总电源开关,锁好闸箱,以防他人误操作。

l机组人员应定期作好机械设备的注油润滑维护保养工作,并作好例保记录、安全上岗记录、运行台时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10塔式起重机

⑴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坚实,其承载能力和基础埋设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和原生产厂的规定。塔身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原厂规定。起重机的变幅小车前后部位配置前后限位,吊钩高度限位和力矩限制器,回转的制动器勾头保险等安全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

⑵塔机的专用配电开关箱,宜固定在塔机旁,便于操作。塔机供电电缆应无接头和被压、轧、破损现象,且禁用铁丝将电缆绑扎在塔身。塔身应设有保护接地和避雷接地保护。

⑶班前应对塔机的起重、变幅、回转机构的制动器、限位、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塔机'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可靠,在使用过程中,除进行定期检测外,雨后要立即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班后应将吊钩提升至臂杆顶端2-3m处,切断塔机总电源。

5.11起重机的绳索、吊具和制动器

⑴起重机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悬挂零星物件、材料,必须用吊笼、吊斗或钢丝绳绑扎牢固,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表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夹角不得小于30度。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砼构件和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⑵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方可使用。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

⑶钢丝绳采用编结固结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小于30c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钢丝。采用绳卡固结时,数量不得小于3个,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匹配。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长度不小于140mm。绳卡滑鞍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须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

钢丝绳直径(mm)10以下10-2022-2728-3636-40

最少绳卡数34567

绳卡间距(mm)

⑷每班作业前,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使原来钢丝绳的名义直径减少7%时或在规定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达到下表规定时应予更换。(注:d=绳径)

钢丝绳结构形式钢丝绳长度范围钢丝绳号

6*19+16*37+16*61+118*19+1

交捻6d

30d

顺捻6d5101518

30d

⑸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更换:

1)表面有裂纹。

2)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10%。

4)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直径3-5%。

5)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到1.5~2mm时(大直径取大值,小直径取小值)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均应更换。

5.12群塔运行管理安全防护措施

⑴首次立塔高度必须按顶升控制高度要求,一次顶升到位,未顶升到位的塔吊不得进行吊装作业,二次顶升时应保持塔间高差,由高塔开始顶升,顺序进行,由工程部设专人监护。

⑵各塔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与建筑物做好附着,附着杆长度及与建筑物的连接由各单位按设计图加工。

⑶控制大臂回转区域,禁止空载、负载作360度回转(如果有现成的产品,每塔增设大臂回转限制器),避免大臂在场外马路上空回转。同时规定吊钩负载不越出场区范围。

⑷沿中山路大街行人便道搭设遮盖严实的防护棚。

⑸用对讲机代替口哨指挥,用不同频率区别信号。

⑹塔吊使用前必须执行验收制度,经公司工程、安全部门验收后,逐级签字,责任到人。再上报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机械检测中心管理部门验收。

⑺塔吊安装前应由安装单位进行方案交底,设置防护区域,并对塔吊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有问题的部件,应及时更换,各种部件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准立塔。

⑻建立指挥上岗证制度,所有塔吊指挥必须提前进行培训,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⑼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实行交接班记录手续。

⑽塔吊使用过程中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

⑾每塔应设一根避雷接地线,接地电阻≯4ω。

5.13其他

施工场地任何人不准擅自拆除施工场地的脚手、安全防护设施和现场安全标志。如需要拆除,须由项目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商议后,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由有关工种进行操作。

各施工班组不准因施工不便等原因随意割除结构中的钢筋,工程上的模板,支撑杆件,脚手等防护措施,作好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6不同施工阶段的具体安全措施

6.1基础阶段的施工安全措施

⑴基坑顶周边防护栏杆的搭设必须稳定、牢固。

⑵材料选用φ48钢管、扣件连接,紧固力矩4.5-5kg.m。

10.6.2结构阶段的施工安全措施

6.2.1钢筋施工

⑴钢筋断料、配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⑵搬运钢筋应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器设备,防止碰撞发生触电事故。

6.2.2模板施工

⑴支模拆模时,操作架不得使用腐烂、跷裂、暗伤的木质脚手板,亦不得使用50×100mm的木方做脚手板。

⑵不准在脚手架上堆放大量模板等材料,并严禁将模板支撑在脚手架上。

⑶支撑模板时,木工应保管好随身带的工具,如中途间歇就将搭头及支撑钉牢,拆模间歇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坠落伤人。

⑷拆模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有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6.2.3砼施工

使用震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震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及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6.3装饰阶段的施工安全措施

⑴高空作业须佩带安全带,严禁不宜登高的人登高作业。

⑵大面积施工时,照明及电器设备必须按防火等级规定进行安装。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时不得吸烟。

⑶在光滑地面操作时,梯子下要绑布或胶条。

⑷油漆仓库严禁明火如内,须配备灭火机,不准装碘钨灯。

⑸搬运玻璃要戴手套或用布,用纸垫住边口锐利部分。

7施工中用电的安全措施

7.1施工用电的一般规定

⑴现场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⑵配电箱必须设置总开关,同时作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

⑶照明与动力用电严禁混用,插座上标明设备使用名称。

⑷电缆线及支线架设必须架空或埋地,严禁在基坑边护身栏杆上或脚手架上挂设电缆,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料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架空敷设必须采用绝缘子,不准直接绑扎在金属构架上,严禁用金属裸线绑扎。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间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⑸移动电箱内动力与照明严禁合置,应分箱设置。

⑹楼层通道和地下室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地下室施工用电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上报审批后才能进行。

⑺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电线电气设备设施必须有专业电工经常检查整理整理,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保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电力线和设备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所有电气设备和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装置有效的二级漏电保护开关。十分潮湿的场所必须使用安全电压,设置醒目的电器安全标志,无有效的安全措施的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电线和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安装部门会同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使用。经常对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教育,未经考核合格的电工、机工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每日收工和节假日前必须拔掉保险丝、切断电源。

7.2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⑴电缆线沿围墙一周用绝缘子架空,隔20-40m设一个100a的施工电箱。

⑵大楼内临时施工用电由管道井架设线架用绝缘子固定接入,在每个施工段配置一施工电箱。

⑶电缆的接头不许埋设和架空,必须接入接线盒并附在墙上。接线盒内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⑷配电箱必须设两级以上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国家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所使用的配电箱必须是符合jgj46-88规范要求的标准电箱。配电箱电气装置必须作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⑸开关箱的电源线长度不得大于30m,并与其控制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⑹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编号,箱内电器完好匹配。

⑺接地:工作接地的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并由电工每月检测一次作好原始记录。

⑻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

⑼所有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⑽除塔吊以外,所有的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装置二级漏电保护器。

⑾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地下室固定照明要全面布置,照明电压不得大于36v,并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⑿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花线、塑料胶质线做拖线箱的电源线,严禁使用木质的拖线箱、板及民用塑壳拖线板。

8施工中其他安全措施

8.1消防管理措施

⑴现场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员、班组防火员。

⑵层层签定消防责任书,把消防责任书落实到重点防火班组、重点工作岗位。

⑶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统一由消防干部负责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临警好用并作好书面记录。

⑷一般临时设施,每100m2配备2只九升灭火器,临时木工间、油漆间等每25m2配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⑸划分动火区域,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并明确一、二、三级动火作业手续,落实好防火监护人员。

⑹电焊工在动用明火时必须随身带好'二证'(操作证和动火证),'一器'(灭火器)、'一监护'(监护人职责交底书)

⑺气割作业场所必须清除易燃物品,乙炔气和氧气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距离不得小于5m。

⑻施工现场配置独立的4寸消防水管和独立电源的消防水泵。

消防管理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⑼建立灭火施救方案,在自救同时及时报警。

8.2防汛防台措施

台风期间,每天不少于2人专项值班,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及时抢救。加强对电线、脚手架、活动房等的加固。

特殊注意点:

3)雷雨天气,应停止高空露天操作,防止雷击伤人。

4)严禁乱拖乱拉电线,使用电焊、气割设备及动用明火应有动火证,严禁违章。每天收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切割电源,严禁不懂机电人员乱开、乱动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十不烧'制度。

5)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不滑时再开展工作。

6)防护架须设剪刀撑和防风设施,防止倒塌。

8.3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根据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等具体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关于施工过程的应急措施。

3)治安管理:施工人员如发生打架斗殴、流血事件,应立即制止,失去控制时打110报警。

4)停电处理:为确保砼浇捣顺利进行,现场准备柴油发电机。并在砼浇捣前预先考虑好施工缝的留设位置,以备浇注过程突遇大雨造成的停工。

5)消防:消防水泵的电源,要由专用电线单独供电,并尽可能直接入市电网,不受现场火灾停电的影响。消防用水应设专用管线并保证有足够的水压。施工现场、楼层内、生活区按规定设置灭火器和消防水龙头,发生火灾立即切断电源,疏散人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品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拨打119电话,组织好消防车的进出。

8.4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施工时,应详细阅读、熟悉地下管线图纸等资料,并把保护地下管线措施方案作为重点写入。

2)建立项目部的兼职管线保护员组成的地下管线监护体系,把保护措施、加固方案落到实处。

3)施工过程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详细资料不符或直接危及管线安全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业主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未有结论前,不得擅自处理。

4)在沟槽开挖前必须挖好样洞,尤其在路头和居民进出口的通道处样洞应加密,摸清周围管线实际走向,埋深,管名等分布情况,对于地下管线情况不明的地段应当采取人工进行沟槽开挖,严禁机械盲目开挖。

5)管线挖出后,通知业主和公用管线单位派人监护,共同商量,决定具体加固措施,重要管线必须派人监护、跟踪观测。

5)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置措施

a)工地负责人应临危不乱,一方面向有关管线单位反映,要求组织抢险,另一方面,立即报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

b)保护事故现场,把事故地点用湖蓝或红白带围起来,组织临时纠察队,维护好现场交通和附近居民、厂家安全,防止危害行人和事故扩大。

c)施工单位领导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主动配合公用管线单位全力以赴,投入抢险任务,现场办公应尽量缩短时间,使管线抢修尽快恢复,减少国家损失。

d)事故原因,e)按照'三不f)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g)分清事故责任,h)提出整改措施,i)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第4篇 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若干问题

人类为了生活和生产的需要,自古迄今无时不在进行各种工程建设。建筑业固有的特点决定了其管理难度较大,且具有危险性。据统计,建筑业的生产事故频率、灾害率要高于全国各行业的平均水平,每年建筑业生产事故伤亡人数占全国生产事故总伤亡人数的25%。频繁和严重的伤亡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影响了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切实可行的现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1、现代安全管理原理

现代安全管理原理是在传统管理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它应用现代科学知识与工程技术去研究、分析在生产系统和作业中各个环节固有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安全性及可靠性评价,进而采取有效的对策进行控制,以消除隐患,有效地对系统进行安全预测、预报和预防,以获得最佳安全生产效果,现代安全管理示意图,如图1所示。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

建筑施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各种因素相互交错,管理难度大,容易出现安全事故。施工安全管理必不可少,其目的是减少事故,促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技术上的,有管理上的;有直接原因,有间接原因;有人的不安全状态,有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偶然性,又有必然

性。而且,这些原因又在不断变化。因此,施工安全管理是个整体的动态的概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2.1安全管理系统要素

构成安全管理的三大要素是人、机、环境,因此将安全管理系统分为三个子系统。这三者之间既有相关性,又各自独立,只有这三个子系统互相协调才能达到整体功能的最优。

2.2安全管理系统模式

安全施工系统模式如图2所示。工指令、操作规程是法令、规章制度对人的约束;安全技术水平是社会实践的体现;环境干扰是周围因素对人的作用,而心理行为是来自人自身的影响。

2.3安全管理系统的内容

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分析、评价及安全事故控制技术。

2.3.1安全分析

这是预测和防止事故的前提,是对安全系统的基本要素及其功能、操作、环境、可靠性等指标,以及系统的潜在危险进行分析和测定。分析是评价的基础,只有分析正确,才能得到准确的评价。分析要从人员、环境、技术和设备几方面着手:

(1)在施工作业中人是起关键作用的主体,各种指令由人发出、接收、执行,因此,做好人员的管理是实现安全管理的中心环节。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根据人员的个体心理、年龄、教育程度、社会经济背景、安全意识、疲劳程度等因素进行。

(2)环境分析主要针对的是工作环境。工作环境不良,容易造成分心、烦恼、紧张、反应力差等。不安全的工作环境因素主要有通风不良、噪音过大、物料储放不当等几方面。

(3)至于机械与设备,其设计与安全装置对于施工安全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3.2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评价

可以从数量上说明分析对象的安全程度,使人们得出可供比较的概念。它能够准确地提示系统存在的危险性,对危险进行大致的分类,并针对系统的缺陷采取相应的措施,完善规章制度。评价的主要指标有:人的生物节律、人的精力、人的条件失误率、人的意识状态可靠系统、设备故障率,以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等。

第5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部。

第二章安全施工管理

第一条 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条 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对本工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 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时填报施工安全管理资料。

第四条 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作业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

第六条 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教育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准上岗作业。

第七条 对变换工种的工人要进行换岗教育,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填写教育记录。

第八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除按规定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九条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十条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不得穿高跟鞋、拖鞋、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不得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不得追打嬉闹;不得任意拆除和挪动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和安全标志等。

第十一条 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由班组长全面负责,并合理安排操作面,做好安全交底。班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检查督促本班安装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班组要认真执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活动,召开班前安全会,做好活动记录。

第十三条 班组要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解决的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不准隐瞒不报、虚报和迟报。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要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国家、省规范统一要求的安全标志、标牌。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第十八条 施工材料、构件、机具要堆放整齐,并挂定型化的标牌。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品种、进厂时间等。废料、垃圾要有固定存放地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

第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禁止随意吸烟,吸烟应到指定地点。

第二十二条 严禁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

第二十三条 现场办公室内应悬挂岗位责任制,并采用印刷体文字,镶嵌在玻璃镜框内。

第二十四条 宿舍及办公室用电必须安全。

第二十五条 应经常保持宿舍及办公室周围的环境卫生和安全。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二十六条 高处作业需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需经常进行检查,有异常损伤、裂痕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申报更换。

第二十八条 凡在2米及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上的

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第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均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第三十条 各类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第三十一条 操作者应熟知机械、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二条 施工机具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第三十三条 操作人员离开用电设备时,应拉闸断电,锁好闸箱。

第三十四条 使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应安装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地。并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第三十五条 电焊机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多台焊机接零装置应有单独的接线端子板,不得跨接。

第三十六条 电焊机的手柄、压力拉柄、夹具应灵活。绝缘良好,操作人员脚下应设木制平台,并做好防火档板。

第三十七条 电焊机开关箱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并应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二次触电保护器。

第三十八条 焊接场所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大于5米,并应穿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 电焊机焊把、把线应绝缘良好,把线长度不大于30米,接头要包扎良好,并不得超过3米。

第四十条 电焊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进行焊接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露天作业时,电焊机须有防雨设施。

第四十一条 气割作业时,氧气-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距离不足时应有隔离措施。

第四十二条 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不得平放,应配有支撑架。

第四十三条 气瓶存放地点应有明显标志,有防晒、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四条 气瓶的防震圈、防护帽应齐全。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项目施工队认真遵照执行。若有违背,公司将视情况,酌情给予处罚。同时公司还将对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隐患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6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措施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安全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等四个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①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

②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

③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安全伤害指标控制在2‰以下。

2、杜绝死亡、火灾、交通、设备等重大事故。

3、使员工有共同理想及奋斗目标。

4、工地达到市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分公司经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以分公司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上对分公司经理负责。

5、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6、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7、分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且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的防治知识教育。

4、要定期培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五、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外排脚手架、高支模、施工临时用电等大型特殊工种,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2、采用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必须要有针对性和具体化。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场地周边环境等,从防治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

4、各级正副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5、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

6、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否则,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追究责任,如果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编制人与审批人的责任。

7、根据需要必须修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按原编制与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8、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9、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10、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交底。

六、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2、工地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对该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3、班组班前、班后岗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须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5、各级安全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须检查安全生产。

6、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路线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7、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8、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七、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在工程施工中,认真执行东莞市建委《关于建筑工地规范使用“三宝”的通知》和国家“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规范”、以及广东省广州市颁布的有关防雨、防滑、防雷、防暑降温和防毒等安全措施。

2、对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实行入场教育及上岗教育,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均进行考核、持证上岗。

3、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4、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特殊脚手架,在支搭、拆装前,要由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6、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铺满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

7、严格按照安全要求搞好“四边、五临边”防护。

八、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4、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适当奖励,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以予处罚。

九、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必须坚持进行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

2、严格组织班组的班前安全交底。针对当班内容、作业环境、作业特点、作业人员素质组织班前交底。

3、班前交底活动情况的检查,每工班不小于二次,工后进行讲评。

4、班前交底活动考核与经济挂钩,未参加交底活动的个人,扣减当日工资的20%,未进行班前交底活动的班组,扣减全班组工资总额的10%。

十、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十一、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必须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和领导、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防范措施和隐患没有消除不放过。

2、发生轻伤事故,工地要组织人员按四不放过处理整改,并于当天上报分公司。

3、发生重伤事故工地,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分公司,保护好现场,施工队组人员调查,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在12小时内上报总公司。

4、发生重大作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工地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分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分公司立即上报主管机关,劳动局、检察院、总工会等上级组织等候处理,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

5、各种事故均必须填写伤亡事故记录表,重大事故必须在20天内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并上报。

6、对事故责任者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7、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的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做好工伤事故档案资料保管工作。

9、对事故要分明责任,严肃处理。

十二、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项目经理部安排一或两人(资料员、安全员)负责记录、整理、收集安全生产资料,建立档案。

3、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要经常检查了解指导资料整理建档工作。

十三、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分公司根据承建项目的施工情况,安排适量的款额购置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之需要。

2、实行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管理每日自检制度。每天由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进行全面自检,凡违反施工现场劳动规定的要求及时指出并整改。由施工员在当天的施工日志上做出自检记录。

3、分公司定期自检。每月由分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带队,到施工现场检查,对于不符合劳保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期、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复查工作。

十四、消防管理制度

1、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若干人。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7、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1、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2、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凡经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安全生产”的规定

序号项目内容

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账,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施工组织设计、分部(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殊作业持证上岗、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遵章守纪、工伤事故处理、施工现场与安全标志、外包制与外包工管理、有关合同和协议

2“三宝”使用和“四口”临边防护设施必须达标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和安全带使用;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

3脚手架设施达到检查标准并有验收使用手续包括外脚手架、爬架、挂脚手、挑排脚手、吊脚手等,每周检查一次,及时整改,治理隐患

4施工临时用电管理达标推行三相五线制,设专业人员管理,对建筑工程与高压线的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变配电装置、熔丝、低压干线架设等必须达到规范标准

5井字架及龙门架验收合格并挂牌使用验收要求安全装置灵敏、可靠,保险标牌信号醒目,架体稳固,井架安全防护、卷扬机、吊索绳卡等符合规范

6大型施工机械达标和安全使用塔吊、各类吊机必须达到市颁标准,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其驾驶员、指挥员持证上岗,每天有动作记录;塔吊的三保险、五限位齐全、灵敏可靠,其它各项符合规定

7中小型机械完好和安全使用保持完好状态,传动和刀口防护和接零接地达标,操作人员按其使用要求持有效证上岗

8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有具体的安全防护实施计划,实施楼层安全监控的具体做法,楼层安全监控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胸卡.

第7篇 浅谈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

摘要建筑施工企业是安全管理的主体,管理的主要对象就是农村转来的劳务工,管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加强工人主动防护意识和被动防护措施,从而保证施工安全。通过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本文浅谈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当前一些地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工人安全思想认识淡薄,凭经验、侥幸心理蛮干,而忽视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考虑生产过程中经常变化的复杂因素,放松警惕,容易引发事故;二是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现场工地上虽配备了一定比例的专职安全员,但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差,没有真正履行职责、起到巡查纠错的作用;三是个别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土建单位提供的脚手架、井架、电箱等只有使用权利,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四是现在不少建设单位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外墙保湿、防水施工、门窗安装、地暖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这些分包单位由于人员少,工程量不大往往不按要求设置专职安全员,工人在工作中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突出,而土建单位对这些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单位无法管理,造成安全管理混乱;五是各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各自为政,安全责任不明确,造成现场混乱、隐患较多,且无人予以整改落实,普遍隐患存在如:脚手架连墙件被室内外抹灰,幕墙等装饰安装单位擅自拆除,任意搬走脚手板,脚手架超载使用等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用电管理混乱,多个施工单位合用一个配电箱,造成超负荷和线路负载不均匀。有的无插头直接用电线塞入插孔,电线、电缆随地乱拖,有的不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的规定,直接从分箱接至用电设备。有的漏电保护器失灵,严重影响用电安全。现场用火管理混乱,在无任何遮挡的情况下随意气割、电焊,甚至在明火作业区存放易燃易爆品。在同一立体作业区有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作业,人多手杂,管理无序,多人不带安全帽作业。

那么,面对上述问题,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呢?

一、抓好安全教育

1.安全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安全教育我们喊了许多年,也有不少规定,而建筑劳务市场的现状就像一个多嘴的漏斗,不同环节的流转是自由的和多向的。首先,所有的安全教育都忽视了一个现实情况,在蓬勃发展的建筑业,普遍反映“劳务工荒”,供求市场的失衡注定上述的教育变成一种形式。其次,目前劳务工的安全教育由企业买单,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就严重冲击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往往是为了应付政府的监管才不得不去做,变调的目的注定不会收到好的效果。再次,农民工走入建筑业,对建筑安全的风险知之甚少,思想上的轻视造成主观上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漠视。第四,安全教育的形式单一,内容浮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2.安全教育实施措施。针对这种现状,应彻底改变安全教育的现状,实行分级负责分级教育。(1)政府应勇于挑起对农民工的安全基础教育的责任。农民工应有一个准入制度的约束,从农民工转化为建筑工人也应有一个过程。输出劳务的当地政府作为受益者理应负起这个责任,对输出劳务进行初级培训教育。建设主管部门应负起监管和指导的责任,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了解建筑业的安全风险;二是掌握防范安全风险的基本技能,达到初级滤网和规范的作用。(2)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把零散的农民工纳入有序的劳务公司,对劳务公司进行资质评定、资格评审。通过劳务公司使得劳务工达到第2级的安全教育,使劳务工掌握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政策法规等。(3)建筑施工企业在招募劳务工或选择劳务公司后,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强化工程特点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具体作业安全要求。(4)改进安全教育的形式,利用多媒体技术和平面宣传手段相结合的多种形式,起到主动自我防护的目的,并认识到伤害别人的严重后果。

二、建立安全预警机制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不同的项目特点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分析安全风险,作出评估,下达安全预警书到不同的项目。其次,每个项目要根据企业下达的安全预警书进行具体化,并做安全防护和重点管理。

1.分层规划安全平面防护图。图中标明“四口”防护位置、临边防护位置,并以颜色区分防护的重要性。现场按照平面图进行防护,并做出安全标识和警示。

2.建立安全动态防护和检查制度。项目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安全防护需要,防护的重点和措施也不同。在同一施工阶段安全防护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安装与装饰工程施工时,随着工序的穿插,往往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这就要及时跟进恢复。

3.根据动态防护的特点,要求项目安全员的检查必须是动态的。应根据动态防护平面图进行定时检查、记录和跟踪落实。

三、严格市场准入,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对于安全事故的分类及处理,国家有明文规定,但安全事故仍然高居不下,究其原因就是市场准入的门槛太低了。通过对安全事故的统计,发现现在项目施工时在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上不能实现同步。建筑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压低造价是主要的手段。固定的生产成本是必需的,只能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中压榨,这就影响了生产中安全措施费的投入,使得安全防护不到位,不仅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而且如果事故发生了也不能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如何在实施中不变样、不流于形式。首先,建设主管部门要保证安全防护费用的投入,并从源头抓建设单位。在项目报建时,按照规模、类型、投资额等计算出安全防护费并上缴到政府主管部门,等到项目施工承包企业确定后,再返到施工承包企业,并监督施工企业的投入。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仅仅靠施工企业是不够的。应通过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主动防护意识,并保证安全防护投入和措施的到位,才能从根本上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8篇 建筑工程安全目标管理

一、伤亡控制指标

1、绝对制止有死亡现象,既不允许发生人身伤亡。

2、轻伤控制在3%以内。

3、重伤控制在1‰以内。

二、安全目标管理,实现措施

为保证安全生产,开工前必须先建立完整、全面、管理力度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安全员和项目经理一起对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线施工项目以项目经理为首安全员、技术员、工 长、质检员、班 长、生产工人组成树枝状的安全保证体系,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使安全生产责任真实落实到个人,技术员同项目经理要认真组织编写,施工组给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切实落实。

对该项目的年度安全生产及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定目标,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完成目标,使安全生产有目的、有依据、有控制方向,项目与企业签订安全经济承包合同。保证目标的实现。

第9篇 建筑工程质量及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问题及管理方法主要表现在:成本控制、工期控制、材料控制、质量控制、人工与租赁等方面。就目前现阶段中国国情以及各地方政策性法律法规对土木工程建筑的重症并重点防控是: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作为一名多年从业的工程管理人员而言,抓住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是一个合格的管理人员的必修课,也是衡量一位施工管理优秀与否的唯一标准,合格的管理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以下就是本人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一点见解。

首先,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质量问题主要出现在土石方施工、梁板柱模板施工、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施工以及屋面防水施工等方面。

1、关于土石方工程施工常见技术问题的管理与处理办法主要是在土石方开挖之前对基坑开挖进行现场勘察鉴定,对基坑的开挖防排水系统进行依次排查,对开挖土石方图纸鉴定是否与地勘、设计一致;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土石方开挖的支护措施方案检查是否合理;基坑开挖完成后,紧密衔接下一道工序。放桩过程中务必要严格测量定位桩基的标高与轴线,杜绝桩基出现错位现象。

2、建筑上部框架的梁、板、柱施工常见技术问题主要在于其模板加工的质量。对于模板工程,目前我国建筑施工普遍使用的是木模板,由于很多施工企业为了能够在材料用具上节省资金、扩大利润,往往都会对所使用木模板进行多次周转使用,导致模板受损变形严重,拼装的梁、板、柱混凝土构件模板往往都会存在封闭不严实和大幅度变形等状况。这样的情况发生都有可能会对混凝土成型构件的质量造成很大的损伤。具体针对以上梁、板、柱施工技术问题的管理应对措施可以概括为:拼装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需在之前对模板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变形和受损严重的材料禁止使用;检查已拼装好的混凝土构件模板是否存在封闭不严实,模板支架搭设不牢固的问题,有则需改;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彻底清理拼装模板内部,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混凝土构件浇筑完成后对建筑结构的梁、板、柱定位轴线及标高进行复查;构件混凝土达到成型强度和规定的拆模时间后才能进行拆模,一般拆模工作要按照“先侧模,后底模”的原则,拆模过程要注意不得损伤混凝土成型构件的棱角,保证完整度

3、钢筋施工出现技术问题常常体现在3个方面:选材材料进场、钢筋加工工艺和现场钢筋作业。钢筋选材往往都会被许多鱼目混杂的再生钢材所蒙蔽,再生钢材在其自身的抗压强度方面根本无法达到设计的要求。而钢筋加工过程同样是l项比较繁杂的工序,钢筋加工制品不合格直接会导致材料浪费和拖延施工进度。钢筋施工存在的技术问题主要是在混凝土构件中的搭接布设问题,往往会存在错位现象,影响设计的构件强度。钢筋是现代建筑结构的筋骨,对于钢筋的选材必须十分的重视,并且对钢筋进入施工现场的质量把关也要严格,需要检验相应材料的生产合格证书,待以见证取样的把关制度进行进场质量控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材料再次进行力学试验鉴定,力学特性不合格的钢筋加工制品一律不予使用。对钢筋的绑扎、焊接、搭接、布设要及时地针对其规格复核检查,必须按照设计规定的施工图纸要求对钢筋搭接的锚固长度进行校核,并做好相应的质量检查记录备案

4、混凝土施工是现代建筑施工的主导内容之一目前高层的建筑工程多为框架结构或框架剪力墙结构,混凝土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物后期的安全使用状况。现今建筑工程基本都采用便于施工的商品运输混凝土,这种混凝土出现的问题就在于它需要通过一定距离的运输到达现场,在长距离的运输过程中,混凝土长时间的搅拌有可能会导致混凝土的水灰比发生变化,而达不到实际的施工混凝土设计要求。而普遍存在的混凝土施工问题还常出现在对混凝土振捣的工作中,振捣方法不合理、漏振,混凝土构件振捣不密实可能导致其成型后出现蜂窝、麻面、孔洞等施工质量问题。关于现场混凝土施工技术问题的管理应对措旋主要通过对其现场配合比的严格控制要求进行管理,必须经过试验室多次的配合比试验,合格后方可应用施工。施工现场拌和站对于混凝土的搅拌时间要合理把握,合理调整,对于外加剂的添加也要严格控制使用。混凝土浇筑振捣过程中,振动器需垂直,直上直下,而且操作振动器时要使振动器快插慢拔,插点分布要均匀,一般为振动棒半径的8-10倍,切忌勿漏点插,上下要抽动,保持振动器运动中要层层搭扣。振动过程要尽量避免混凝土下沉,冒气泡,泛浆,表面要平坦,密实,质量要达到最好,振动时不得碰触模板。需要对大体积的混凝土构件的浇筑考虑留置施工预留缝,以防止混凝土构件成型后的变形力对混凝土构件的破坏。

5、屋面防水施工技术问题主要是出现在对防水卷材的选用上,施工使用不合格的防水卷材对于建筑工程屋面的防水性能是非常不利的。具体的施工过程中,遇到屋顶女儿墙根脚部位是屋面防水施工该严格处理的地方,其与屋面的拐角部位铺设防水卷材极容易出现结构不严密的情况,造成后期使用的漏水。一般建筑工作都会遇到以上2方面的问题,这样的情况必须要根据实际设计对防水卷材进行分层铺贴搭设,如有需要可以在已经铺贴好的防水卷材的上层,加铺一层附加卷构成加厚处理防水层。与钢筋、混凝土选材相似,对于防水卷材的选材需严格把好材料进场质量关,以证取样。

其次,安全文明施工是保证一个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的最大保障,也是体现一个良好资质的施工单位以及施工班组的必要前提。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无序的企业,能够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是非常困难的。施工管理安全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关键的第1步,它的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进展。但是,很多施工企业及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都将此置之脑后,在思想意识上就未将其重要性放在一个战略高度上进行强调,从而导致施工作业方面出现质量安全隐患。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措施,总结以下几点以供同行交流。

1、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专业技术素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国家一再强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施工安全管理原则,进场就为工人、工班组长进行“三级教育”,为了避免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建筑工程现场施工需要注意每一个细节,必要时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安全小组进行紧抓严抓,防患于未然。对于企业从业人员要求根据参与施工活动的不同,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必须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将参与施工过程作为体验锻炼的学习机会,为以后的继续从业打下素质基础。

2、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层层落实的工作建立具有针对性的现场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施工监管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工程量巨大,一般需要耗费的工期也比较长。为了能够确保整个工程施工按照既定计划进度全面推进,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建立起来,具有针对性的现场目标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健全完善的施工监管体系,而且要抓好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层层落实工作。施工安全监管体系的健全完善也是为了确保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的关键性机制,同时也是对现场施工管理的有效控制措施。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安全监管部门对现场施工的监督监管工作做得不够到位。因此,健全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体系的工作刻不容缓。同样地要抓好落实工作,以确保工程最终达到既定的预期目标。

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现场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都是紧密联系企业的兴衰成败的关键所在。文章以上内容都是针对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两方面展开的讨论和分析,旨在能够在这方面不断得到提高改善,以达到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合理可靠的技术管理保障。目前,我国作为世界屈指可数的建筑大国之一,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工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反映一个企业的效益优势,只有在两方面双管齐下,同时发挥优势才能够在建筑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要做好施工技术与现场管理,必须搞好每一个细节工作,只有提高工程施工技术水平与现场管理质量,才能够兑现施工企业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第10篇 建筑工程十大高危作业危险及安全管理措施

一、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一)钢结构安装登高

钢结构安装和吊装时,作业人员除配备一般的高处作业防护用品外,对不同的钢结构构件的施工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

1.钢柱安装登高,可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钢柱以及梁等构件施工所需的直爬梯及其它登高用具等,都要在构件制作图上绘出并附加说明,使用的操作平台要设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00mm。

2.登高安装钢梁时,可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须在梁面上行走时,梁面护栏横杆可用钢索等,如用绳,绳的自然下垂度应不大于其长度的1/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也可用钢管扣件做护栏,但其下端应采取稳定的锚固措施。

3.在钢屋架上下弦从事登高作业时,对于三角形屋架需在屋脊处,梯形屋架需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用的梯架。其材质可用钢管、钢筋、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应不大于30cm,毛竹的稍径不宜小于70mm。屋架吊装以前,应事先在上弦处设置栏杆柱和横杆做防护设施,并在左右梁下弦之间张挂安全平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二)悬空作业

1.在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或无可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作业。因此,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需要建立可靠的立足点,并视具体情况,配备防护栏杆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悬空作业中所使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盘、吊笼、平台等设备,产品要购置经过试验、鉴定的合格品,投入使用前要加以检查和认证,使用后要妥善保管。悬空作业在施工现场较为常见,主要有构件吊装、悬空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捣以及门窗安装等多种作业。

(三)构件吊装与管道安装

1.构件吊装

钢结构吊装,尽可能先在地面上组装构件,尽量避免减少在悬空状态下进行的作业,同时还要预先搭设好在高处进行的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安全防护设施,并随构件同时起吊就位。对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也应该予以考虑落实。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在吊装前,也要搭设好进行悬空作业所需要的安全设施。

2.管道安装

安装管道时,可设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不得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尤其是横向的管道,尽管看起来表面是平的,但并不具有承载施工人员重量的能力,稍不留意就会发生危险,所以决不可以站立或依靠,要严格加以禁止。

(四)钢筋绑扎

进行钢筋绑扎和安装钢筋骨架的高处作业,都要搭设操作平台和挂安全网。悬空大梁的钢筋绑扎,施工人员要站在支架脚手板或操作平台上进行作业。绑扎柱或墙的钢筋,不能在钢筋骨架上站立或攀登上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还需在柱的周围搭设操作用的台架。3m以下的钢筋可在地面上绑扎,然后整体吊立。

(五)混凝土浇捣

浇捣离地面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棚和小平台等,需搭设操作平台。操作人员不能站在模板或撑杆件上操作。浇筑拱形结构,要从结构两边的端部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要将下口先行封闭,然后搭设脚手架以防止人员坠落。

(六)悬空门窗作业

安装门窗樘、扇,进行油漆及进行安装玻璃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樘子或阳台栏板上作业。当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尚未达到其应有的强度时,不准手拉门、窗进行攀登。另外,安装外门窗时,作业人员一定要先行系好安全带,将保险钩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牢固的物体上,并设专人进行监护,以防脱钩酿成事故。

二、交叉施工作业管理

(一)引用国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中对交叉作业有以下要求:

第5.2.1条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第5.2.2条  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第5.2.3条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第5.2.4条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第5.2.5条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二)交叉作业的其他管理要求

一)交叉作业的定义

正在进行的作业对其他作业造成安全危害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施工作业均称为交叉作业。

二)管理措施

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交叉作业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统一协调指挥,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职责、管理范围和内容,指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联系人,在施工时进行的协调配合工作要做好书面记录,并经双方责任人签字存档。

2.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3.脚手架作业必须考虑交叉作业影响,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封闭,外侧每10m分段设置安全平网,防止物件坠落,禁止在防护栏杆、平台等构件的下方休息、逗留。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其他劳保用品,作业用的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脚手架搭设中或未验收合格前,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区,脚手架拆除时外侧要拉警戒线,指定防护责任人。拆除影响区内禁止人员进入。

4.进行吊装作业前要通知吊装影响范围内的人员撤离,并对特殊部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指挥协调。

5.明火作业时下方和周边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审批动火作业证,做好消防安全措施,打磨作业时前方不得有人员和易燃物。

6.在高压线下方作业时,必须满足相关规定的安全距离,当安全距离不够时必须采取安全隔离措施。

三、动火作业

1.易燃易爆有害物质

①将动火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

②储罐动火,清除易燃物,罐内盛满清水或惰性气体保护。

③设备内通(氮气、水蒸气)保护。

④塔内动火,将石棉布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

⑤进入受限空间动火,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

2.火星窜入其它设备或易燃物侵入动火设备

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道并加盲板、块隔断,挂牌,并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

3.动火点周围有易燃物

①清除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清除易燃后予封闭。

②电缆沟动火,清除沟内易燃气体、液体,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4.泄漏电流(感应电)危害

电焊回路线应搭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它设备搭接,禁止穿越下水道(井)。

5.火星飞溅

①高处动火办理《高处作业证》,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

②注意火星飞溅方向,用水冲淋火星落点。

6.气瓶间距不足或放置不当

①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地点之间均不小于10m。

②气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溶解乙炔气瓶禁止卧放。

7.电、气焊工具有缺陷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8.作业过程中,易燃物外泄

动火过程中,遇有跑料、串料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止动火。

9.通风不良

①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应遮盖,密封下水漏斗,清除油污,附近不得有用溶剂等易燃物质的清洗作业。

②采用局部强制通风;

10.未定时监测

①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②做采样点应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至动火结束。

③动火过程中,中断动火时,现场不得留有余火,重新动火前应认真检查现场条件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不得动火。

11.监护不当

①监火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工况变化,并坚守现场。

②监火人随时扑灭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作业,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12.应急设施不足或措施不当

①动火现场备有灭火工具(如蒸汽管、水管、灭火器、砂子、铁铣等)。

②固定泡沫灭火系统进行预启动状态。

13.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下釜、高处、抽堵盲板、管道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14.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级动火作业证》。

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隔绝不可靠

①与该设备连接的物料、蒸汽、氮气管线使用盲板隔断,并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

②拆除相关管线

2.机械伤害

办理设备停电手续,切断设备动力电源,挂“禁止合闸”警示牌,专人监护。

3.置换不合格

置换完毕后,取样分析至合格。

4.氧气不足

设备内氧含量达18~21%。

5.通风不良

①打开设备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

②采用强制通风。

③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

④采用管道空气送风,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严禁通入氧气补氧。

⑤设备内温度需适宜人员作业。

6.未定时监测

①作业前30min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设备。

②采样点应有代表性。

③作业中应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

7.触电危害

①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风作业应小于等于12v。

②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8.防护措施不当

①在有缺氧、有毒环境中,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②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③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扒渣服 耐酸靴 耐酸手套 护目镜。

9.通道不畅

设备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10.监护不当

①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②监护人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不得脱离岗位;

③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11.应急设施不足或措施不当

①设备外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

②设备内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12.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动火、高处、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13.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

14.设备内遗留异物

设备内作业结束后,认真检查设备内外,不得遗留工具及其它物品。

五、临时用电作业

1.违章作业

①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电气安全作业证。

②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③所有临时用电线路,不得采用裸线。

④临时用电线路架空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2.电缆损坏

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设深度大于0.7 米。

3.配电盘、配电箱短路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

4.防止设施损坏

①临时用电设施应有漏电保护器。

②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应符合要求。

5.防止火灾爆炸

所使用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须达到相应的防爆要求。

6.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

六、封路作业

1.标识不明,信息沟通不畅,影响交通,引发事故

①作业前,施工单位在断路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②交管部门审批《断路作业证》后,立即通知调度等有关部门。

2.作业期间,无适当安全措施或不到位,引发交通事故或人员伤害事故

①断路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警示红灯

②在断路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巡检员,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公路的随时畅通。

③在断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不得随意乱堆施工材料。

3.作业结束后,现场清理不彻底,阻碍交通,能上能引发事故

①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志、围栏、警告牌、警示红灯,报交管部门。

②交管部门到现场检查核实后,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4.变更未经审批,引发事故

①断路作业应按《断路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作业证》,严禁擅自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②在《断路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

5.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高处、动土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6.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断路作业证》。

七、爆破作业

1.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主管部门批准后的专项施工方案作业。

2.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3.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房内加工。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屑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踩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5.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6.装药要用术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熔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7.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体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光灯照明。

8.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人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9.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起爆器应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插入起爆器或接线盒内。

(2)同一路电爆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n以内。

(3)接线前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接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

(4)装药时,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5)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3m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1.5m以外。

(6)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10%。

10.水下爆破应遵守下列要求:

(1)水下爆破一般采用裸露药包法和炮眼法。炸药应选用没有变质和防水性能好的,如果选用其他炸药,必须采取严密的防水措施。

(2)水下爆破应采用电力起爆。除遵守上述电力爆破有关要求外,其电雷管脚线和电力主线都要做到防水、绝缘。

(3)水下钻眼时,应使用带有套管的钻眼机。装药及爆破时,要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立警戒标志和值勤人员,必要时应封航。

(4)装药时,要按顺序进行,一般先上游后下游依次对号人孔,以免潜水员挂断起爆电线。

(5)装药及爆破时,潜水员及炮工不得携带对讲机和手电筒上船,施工现场亦应切断一切自源。

(6)水下裸露爆破。一定要将药包固定在爆破点上,严防潜水员返回时把药包挂起来。爆破时,装药的船应移向上游。

1l.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索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12.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点炮数目不得超过15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爆炸之后20min前进人工作面。

13.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400m;炮眼法(浅眼莹)、荮壶法不得小于200m。

14.坑道内两个邻近工作面之间的厚度小于20m时,一方起爆另一方工作人员应全部撤离工作面。

15.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16.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袭用即发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5minl如使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15min。

(2)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3)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在距离原炮眼60cm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4)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八、基坑开挖

1.管线、电缆破坏,造成事故

①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②电信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③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④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抓斗等机械工具。

⑤已按施工方案图划线施工

⑥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调度、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2.发生坍塌

①多人同时挖土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②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地脚的办法,挖出的土方不准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③开挖没有边坡的沟、坑等必须设支撑,开挖前,设法排除地表水,当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时,要采取排水措施。

④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⑤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出现中毒

①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②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器具。

③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边坡。

4.造成坠落

①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②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普通灯b防爆灯。

③作业人员上下时要铺设跳板。

5.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高处、断路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6.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动土作业证》。

九、起重吊装作业

1.无证操作

吊装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指挥混乱

非紧急意外情况下,现场专人统一指挥,信号明确。

3.无警戒线或警示标志

有完善的吊装方案,划定警戒线,设置安全标志,禁止非施工人员入内。

4.作业条件不良

①夜间作业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

②遇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象条件,须停止作业。

5.未严格执行吊装作业“十不吊”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负荷或物件重量不明不吊;

③斜拉重物不吊;

④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不吊;

⑤重物下站人不吊;

⑥重物埋在地下不吊;

⑦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吊;

⑧棱刃物件没有放垫措施不吊;

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⑩重物超过人头不吊。

6.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①吊装过程中如需阻断道路交通,应办理《断路作业证》。

②吊装现场,作业人员登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应办理《高处作业证》。

③涉及其他危险作业须办理相关作业证。

十、盲板抽堵作业

1.盲板有缺陷  盲板材质要适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盲板应有一个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应选用与之相配的垫片。

2.危险有害物质(能量)突出

①在拆装盲板前,应将管道压力泄至常压或微正压;

②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目板作业;

③气体温度应小于60℃;

④作业人员严禁正对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可能突出的方向,作好个人防护。

3.明火及其它火源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使用防爆灯具;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4.操作失误

①抽堵多个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

②每个抽堵盲板处应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5.通风不良

①将门窗打开,加强自然通风;

②采用局部强制通风。

6.监护不当

①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②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工况变化。

7.应急不足

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应到现场,作好应急准备。

8.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动火、受限空间、高处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9.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

第11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征地线范围内连续砌筑180围墙,高2米,并保证围墙牢固整齐;设立门卫及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佩带工作证。

2、现场挂设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3、材料和设施堆放在围墙内,且离开围墙与生活设施分隔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砌池围筑,杆料立杆设栏块料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高于2米。

4、现场电动机械必须接地、接零,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必须有箱有锁中途停电或下班时,必须关闸断源,关箱加锁;电动机械出故障,必须断电源,停机修理,不准在运行中排障,机械更不准带病运行;非经安排操作机电的人员不准擅自乱动一切机电设备。

5、二层以上的建筑物须支搭安全网,在施工中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受力均匀;加强对建筑物楼层临边、框架结构梁边、施工作业层柱子边等的防护管理,搭设防护栏。

6、现场安全措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都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需要确实需移动时,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

7、现场加工机械使用需注意:机械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介机、刨机操作人员不能对正刨碟转动方向站立,并不能用手送料到机械工作部位;

8、施工前编制用电施工方案,用电线路架空5米沿场地周围布置。

9、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响外抛掷。

第12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

第二章 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承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做。

(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施工单位的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需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和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明火动用的审批手续。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一)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标志。如:在显著位置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三)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标志。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检查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是否已经对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进行了清除,并配备了灭火器具;

(五)对施工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进行审查;

(六)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终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施工单位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施工单位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准确率低于80%的。

第九条 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危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内容的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火灾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门。

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

第三章 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m之外。

(二)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设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保证临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第十三条 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必须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

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第十四条 施工人员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电器设备(包括取暖设备、电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宿舍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线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选择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第十六条 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十七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一)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

(二)在动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三)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

员安全构成威胁;

(八)散落的火星对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构成威胁;

(九)按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

第十八条 电气焊、切割的弧火花点必须距氧气瓶、乙炔瓶、油类等危险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落实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第十九条 工程施工中使用带有挥发性的易燃材料时,施工现场应良好的通风条件,周围禁止明火。如施工现场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的,应安装通风设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时设立醒目标志。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随处吸烟、流动吸烟。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第二十二条 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建造临时危险物品仓库;使用量较少的,应设临时存放点,并设专人保管。仓库保管员应按当天用量发往施工现场,并做好登记。

油漆、稀料等危险物品临时存放点应设置在施工作业区以外安全合适的地点,临时存放点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临时存放点内危险物品的存放量不应超过100kg,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临时存放,统一处理。

第四章 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 在我公司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标准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万元;工程项目造价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1万元至5万元;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万元至10万元。工程竣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条 对于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违章建设施工的,安全部将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对建设单位进行同等资金的处罚。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技术保证措施(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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