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文明施工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进入工作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任何人上班前、上班中不得喝酒,工作时不准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围丝巾等,做好自身防护。
二、在生产中(工作)过程中,要坚守岗位,认真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思想要高度集中,时刻注意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
三、各种消防器材、电气设备,不得乱动电气开关盒,消防栓箱内及上部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四、消防栓、电气开关箱,电动机周围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并要保持通道畅通,操作者方便。
五、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防护接地接零,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须有防护绝缘手套配置。
六、一切电气设备的拆装、检查、修理都必须由电工进行,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乱动。
七、登高作业,在2米及其以上,必须执行登高作业的有关规定,石棉瓦、油毛毡等而建立的屋顶,未采取防护措施,不得登高。
八、各种设备必须做到轮有罩,轴有套,闸要灵,坑有盖,危险物品,危险物件,危险场地要设挡板,防护措施齐全,由于某种特殊用途查明原因,确有困难时,必须采取相似的临时防护措施。
九、一切运转中的设备部件,未等停稳前,不准用手操作,更不准拆卸揭开防护设施。
十、搬运重物,如设备、机件、工具、材料必须有一人指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好,传递机件、工具或其他物品不能扔甩,以免伤人及损坏工具设备。
十一、发生人身、火灾等事故,进行紧急救人,灭火绝对保护现场,并视事故的具体情况迅速逐级上报,在未得到主管领导部门同意前不得破坏现场或开机生产,每次事故均应拍照保存资料。
第2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一、 总则
为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杜绝违章行为,把公司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二、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与安全违章行为的考核。
三、 引用文件
重庆渝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 职责和权限
4.1 公司安委会负责监督本细则执行。
4.2 由公司各项目部负责实施,工程质安部监督执行,严格按照本细则对各项目施工单位、劳务施工班组进行考核。
五、 处罚规定
5.1 通则
5.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监查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将按本细则进行处罚。
5.1.2 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野蛮施工、冒险作业,重复性习惯性违章作业现象,第二次发现加倍处罚,第三次发现后在第二次处罚的基础上再加倍处罚,依此类推。
5.2 考核执行程序
5.2.1 工程质安部、各项目部的安全督查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较轻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应现场纠正,对不听劝阻者,应按本规定进行罚款,并加以制止。
5.2.2 安全督查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严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本规定处罚,并立即制止。
5.2.3 安全督查人员进行违章处罚时,应详实记录违章事实,附违章照片,并开具违章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送公司财务部,一份送被罚款单位,一份项目质安部或公司工程质安部留存。公司财务部收到罚款通知单后,应及时收纳或扣除罚款金额。
5.2.4 对罚款金额在1000元及以上的,由公司财务部直接从被罚款单位预留安全文明保证金中扣除;对罚款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被罚款单位在收到罚款通知单后,应在7日内将现金交缴到公司财务部,超过7日,公司财务部将按照罚款金额的双倍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5.2.5 公司财务部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处罚金应单独开户列帐管理。
5.2.6 禁止安全督查人员直接收取处罚现金现象。
六、安全文明施工与违章行为考核细则
见附件1:安全文明施工与违章行为考核细则表
七、 附则
1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为准。
2 本细则由工程质安部部负责解释。
3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支管理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是项目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施工企业一项重要管理工作。然而按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存在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与实际支出不平衡的现象。
下面分别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总结收入和支出的管理方法,实现费用支出小于或等于收入的目标。
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的管理
合同价确定阶段
合同价确定阶段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的关键阶段,此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多了,会增加投标报价,降低施工企业的投标竞争力。反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少了,会影响施工阶段此项费用的实际支出,进而导致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为了保障施工安全,支出可能会超出收入,施工企业可能会亏损。
以某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办法为例,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相应费率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算少了,工程设备费算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收入就少;反之,收入就多。
②相应费率取高了,安全文明施工费收入就多;反之,收入就少。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的过高过低都不好,对施工企业都有负面影响,因此,正确、合理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该阶段的管理重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通过计算得出的,为此,要加强对计算人员和工作程序的管理: ①人员管理上选派具有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且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及工作作风细致严谨的人员从事该项费用的计算工作;
②在程序管理上加强计算结果的审核及复查;
③安排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及工作细致严谨的专业人员,保证费率取值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的准确,防止漏算、少算、错算和多算。
施工阶段
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的管理重点应放在分析合同价调整事项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影响以及费用的调整上。
施工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分析事项的发生是否影响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变化,如果有影响,进一步计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变化值。 ②分析事项的发生是否影响到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及工程设备费的改变,如果有影响,需要及时计算出各项调整值,并据此进一步计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调整值。
③分析比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变化值和调整值,计算其差值。
④若变化值>调整值,将其差值并入合同价调整值中。现实工作中,施工企业很少考虑到这一点,造成安全文明施工费收入的减少,使施工企业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造成这种损失的原因是人为因素,是从事该项管理工作的人员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不足导致的。
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出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制定阶段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对支出起着决定性作用。
该阶段的管理目的就是要找出既满足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又要保证施工成本最低的方案。
施工单位需要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①安排专职人员长期、固定从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管理工作。
②及时收集、整理和更新所有技术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③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成本核算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出技术上满足安全施工生产要求,成本支出最少的方案。 ④对选出的初始方案进行优化,确定最优方案。
⑤对选定的最优方案,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的测算,为后续投标工程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为了方便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提高管理工作效率,施工企业应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从硬件上保证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性、方便性及高效性。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执行过程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将逐一得到落实。在此期间,会发生合同价调整事项,这些事项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可能产生影响。对有影响的,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对待,仔细分析影响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确需调整方案的,一定要通过技术经济分析,加以处理解决。
具体解决方法:
①在合同商签阶段对合同调整事项导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调整的事宜,与建设单位充分沟通协商,争取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和认可,并以合同条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好处理程序和处理办法;
②对变更的方案要进行优化,确保成本的降低。
第4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反违章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使反违章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和减少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一切施工项目。
3. 编制依据
3.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部分)(dl50091-92 1992-09-01实施)
3.2.《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原电力工业部发布1996-01-01实施)
4. 违章的分类
4.1.从事生产活动的组织与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及领导原因来区分、违章可以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和违反文明施工规定。
4.2.从事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与思想心理、习惯等因素区分,违章可分为习惯性违章和偶然性违章二类。
5. 查处违章的原则
5.1.反违章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查禁违章罚款布线遵守本规定,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杜绝“说请风”,做到事实求实严格守法。
5.2.无论因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或完全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可向有关上级领导汇报。
5.4. 对在一个月内重复违章和明知故犯的人员处以2-5倍金额的罚款,并一律下岗。
6. 常见作业性违章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将安全帽坐在屁股下,或在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2) 穿高根鞋、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进入施工现场。
(3)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4) 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5) 不服安监人员管理。
(6) 非电工私拉乱接点源。
(7) 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
(8) 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经漏电保护器。
(9) 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
(10) 值班人员未及时对现场施工照明送电,造成工作光线昏暗或照明灯不开或白天长明。
(11) 现场配电箱、盘门未关闭。
(12) 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无可靠设施。
(13) 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熔丝。
(14) 电焊机二次线、电源线、吊车电缆线过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
(15) 在金属器或坑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内。
(16) 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米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
(17) 电焊机二次接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
(18) 高处作业不扎安全带或位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
(19) 不按规定要求搭设脚手架。
高空作业时,造成高空坠物的恶性事故。
(20) 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无可靠防坠措施。
(21) 不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22) 酒后登高作业。
(23)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依坐栏杆。
(24) 高处作业时,随手扔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体。
(25) 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或空洞附近。
(26) 高处作业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坠物。
(27) 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
(28) 沿绳、脚手架立杆、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措施。
(29) 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30) 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设明显警告标识及时恢复。
(31) 上下爬梯或特殊脚手架,未经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就盲目攀登。
(32) 擅自搭、拆脚手架。
(33) 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34) 上下梯子时面目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
(35)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
(36) 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
(37) 起重机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
(38) 操作大型机械人员在驾驶室内织毛衣、看报纸杂志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39) 非起重人呀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0) 吊物捆绑、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
(41)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安全措施。
(4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清说起吊。
(43) 歪拉、斜吊。
(44)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置有不牢固物品时起吊。
(45) 氧气瓶、乙炔瓶更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措施起吊。
(46) 带棱角、刃口的物体未包、垫起吊。
(47) 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
(48) 吊钢板、管排、管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
(49)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千金绳并将吊钩升起,或未切断电源。
(50) 跨越或扶手正在运行的卷扬机等运行设备的钢丝绳。
(51) 将双链条葫芦拆成单链条使用。
(52) 操作链条葫芦时,链条打纽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芦的正下方。
(53) 无证操作、驾驶各种机械。
(54) 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
(55) 转动机构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带手套作业。
(56) 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时不戴防护眼镜。
(57)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58)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将手摸运转中的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59) 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
(60) 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穿带铁钉的鞋。
(61) 不及时关闭乙炔、氧气的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
(62) 乙炔、氧气瓶的间距小于5米,乙炔、氧气皮带混用。
(63) 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或在地板砖、风格栅等处施工未采取保护措施。
(64) 随意损坏用电设施或照明灯具。
(65) 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做他用。
(66) 压力容器、锅炉水压实验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作业。
(67) 施工现场明火取暖者。
(68) 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即对装过油的容器施焊。
(69)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未检查清理遗留物,留下火种。
(70) 打锤时带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
(71) 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或堵塞垃圾通道。
(72) 随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内、厂房室内、机械设备内等处大小便。
(73) 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理,或用箱板当脚手架使用。
(74) 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75) 施工现场未做到随做随清、一日一清。
(76) 未经施工部门同意,在厂房内任意打洞者。
7. 装置性违章
7.1. 装置性违章定义域: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定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一切状态。
7.2. 装置性违章主要指与生产有关的设备、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违章。
7.3. 装置性违章的负责人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主人或直接领导,因装置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此类人员的责任。
7.4. 常见装置性违章
(1) 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措施。
(2)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3)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
(4) 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伏。
(5) 使用220伏及以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
(6)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7)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线。
(8) 电焊机接地线与焊接搭接不符合安全规定。
(9) 锅炉房、汽机房、电焊皮线、火焊皮带、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道处无保护措施。
(10)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11)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12) 流动电源无漏电保安器或保安器失灵。
(13) 机动库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14)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
(15) 脚手架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
(16) 脚手架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17)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未装设防护栏或未社安全网。
(18)高处危险作业的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
(19)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
(20)高处作业的水平梁上未设置水平安全绳。
(21)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
(22)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全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23)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24)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
(25)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帆布为不防火。
(26)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太长时间,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拴在起重链条上。
(27)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距轨道小于1.5米。
(28)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
(29)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30)办公室、工具库、车间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杂乱。
8.指挥性违章
8.1.指挥性违章的定义域: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行为。
8.2.指挥性违章主要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及根据某项工作制定的技术规范、措施等发出的错误命令或做出决定的违章。
8.3.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因指挥性违章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违章指挥者的责任。
8.4.常见性违章行为
(1) 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的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
(2) 无视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警告,未即使消除事故隐患。
(3) 不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4) 无视规章制度建设,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
(5)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6) 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7) 专业公司未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
(8) 专业公司未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会议。
(9) 班组未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
(10) 班组未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会议。
(11) 未进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
(12) 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时反馈。
(13) 未按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或未整改。
(14) 未认真坚持“五同时”原则。
(15) 班组长(施工负责人)班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无交底记录。
(16) 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指定监护人或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17) 施工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交底,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18) 施工负责人审批者不按安规要求填写、签发工作票、作业票、安全施工作业票。
(19) 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作业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
(20) 各施工单位领导人没有及时组织对划分文明区域进行清理。
(21) 决定让设备带病运行,超出力运行。
(22) 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后不及时组织并主持对事故进调查、分析。
(23) 进行违章或事故处罚时,默认或指使有关人员降低处罚标准或免于处罚。
(24) 不充分支持安监部门、安监人员履行职责。
(25) 对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未发现、不制止、不纠正或不进行处罚和教育。
9.文明施工违章
9.1.文明施工违章定义域:指在基建施工中,不遵守《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的一切文明施工行为。
9.2.文明施工违章的责任者或上指挥者,或是管理者,或是指挥者。在事实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处罚责任者或专业公司。
9.3.常见文明施工违章
(1) 施工现场,道路要保持通畅,各主干道不准堆放设备、材料、物品。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200~400元。整改不力的多一天加罚一倍以次类推。重要违章现象从严处罚。
(2) 各施工作业点,每天下班前须进行自检,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没有做好,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200-400元。整改不力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3) 厂房、各专业工地施工区域堆放的材料设备,应按施工、安全部门划分的区域放置整齐,厂房施工区域堆放的材料设备,除大件外,必须在三天类安装完毕,否则必须撤离厂房区域,或运到指定的堆放点,已整理归堆的设备和钢结构,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新进的材料设备严格执行“三天内安装完的原则”。违反者给予整改一天的处罚,对于整改不力或重复违章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4) 外围施工的材料设备堆放必须有施工、安全部门统一规划或认可。,堆设设备要整齐,并必须离开道路边线路2.5米,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100-200元。整改不力或重复违章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5)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章罚款50元,不服从者加倍处罚。
(6) 各单位办公室、工具房及其前屋后和施工现场规定的保结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无杂物和垃圾,派水系统畅通,场地路面平整,无积水,违者给予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100-200元。整改不力屡犯者,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7) 设备的防护和隔离措施必须完善,不完善者罚款100-200元,并限期完善。
(8) 文明施工承包区,消防器材由承包单位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及时设置,专职消防员要经常巡查,确保使用器材情况良好,使用单位加强管理,不得任意损坏,违者罚款100元。
(9) 现场搭设临时建筑,要经施工、安全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违者罚款200-300元。
(10) 现场临时用电和底下埋设电缆均要有明显标志,违者罚款100-200元。
(11) 班组工具房的布设必须由施工安全部门同意规划或认可,布置要整齐,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100-200元。整改不力或重复违章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12) 施工常用共器具应由专业工地规划区域,堆放整齐,标识清楚,不影响外观形象,违者给予一天整改,另罚款100-200元。整改不力或重复违章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13) 凡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查处违章行为或违反文明施工条款,项目安监部、专业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长均负责相关连带责任,给予50-100元处罚。
(14) 凡项目安监部在施工现场查出的违章行为或违反文明施工条款,专业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班长均负相关连带责任,给予30-80元处罚。
第5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文明施工行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社会信誉,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内容
1.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1.1.2目标管理
根据公司下达的计划,由项目部具体制定包括死亡、重伤及轻伤事故发生频率,安全生产达标计划,然后再针对安全达标计划,根据工程特征按月、按季分解至各级、各部门、各主要工种。
2文明施工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2.1组织管理
1.2.2现场围挡
1.2.3封闭管理
1.2.4施工现场
1.2.5作业地点
1.2.6材料堆放
1.2.7现场住宿
1.2.8现场防火
1.2.9治安综合治理
1.2.10施工现场标牌
1.2.11办公设施
1.2.12生活设施
1.2.13保健急救
1.2.14社区服务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定方法、评定标准
2.1建筑工地安全文明评分划分
安全文明施工总分为100分,其中安全部分80分,文明施工部分20分。
2.2安全部分
2.2.1安全评分分类
安全部分评分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安全管理(满分值为10分)、脚手架(满分值为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满分值为10分)、“三宝”、“四口”防护(满分值为10分)、施工用电(满分值为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满分值为10分)、塔吊(满分值为10分)、起重吊装(满分值为5分)、施工机具(满分值为5分)。
2.2.2安全检查评分方法
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2.3安全检查考核规定
2.2.3.1 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包括自查,不定期的检查和定期检查三个部分:
1).项目部每周组织人员对其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建筑安全全面检查,并评估安全形势。
2).单位工程施工进度分别到基础完成、主体结顶(高层建筑每六层) 尾工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直属项目由工程管理部)进行检查,对单位工程的检查次数,每季不少于一次,检查采取事先不通知方式。
3).公司安全生产部对一些重点工程,窗口工程采取抽查方式。
2.2.3.2 项目部每月25日前必须将其本月自查情况,随安全统计报表一起报安全生产部(直属项目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2.2.3.3 单位工程安全状况由工程公司安全生产部考核,直属项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考核,对公司所属项目安全生产部抽查时,考核成绩以工程管理部考核为准。
2.2.3.4 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考核期内出现安全、质量、治安等重大责任事故的,其文明施工等级不得超过合格。
2.3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部分评分按公司《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建筑施工安全资料档案
3.1安全资料整理的两个原则
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资料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必须坚持以下两项原则:
3.1.1安全生产资料的内容必须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规定的内容,这些内容是安全系统工程,预防伤亡事故的措施。
3.1.2各种表格、文字材料的填写要及时、真实,不可敷衍塞责,更不允许弄虚作假。
3.2安全资料编制目录
按照《关于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资料目录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并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完善项目部各项管理规定。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济责任制
4.1总则
4.1.1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将安全、文明管理与经济进行挂钩,加大处罚力度,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责任制。
4.1.2 本办法是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和公司《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补充和细化。
4.1.3 每年年初公司与直属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生产指标、文明工地指标,将指标逐级分解到项目经理部。
4.1.4发生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 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教育群众、制定预防措施,并根据责任大小、伤害程度、经济损失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4.1.5事故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者, 责任者,领导责任者三个档次,凡存在以下表现者都要根据三种责任予以划分,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擅离职守,玩忽职守等造成安全事故者。
(2)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盲目抓生产,忽视安全,现场安全隐患多,造成安全事故者。
(3)不坚持开展安全活动,施工前不进行安全交底,职工缺乏安全意识,造成安全事故者。
(4)施工现场不按平面布置图布置,文明施工差,作业环境不安全,存在隐患又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安全事故者。
(5)塔吊、提升架、脚手架、施工用电不经验收使用,安全“四宝”不落实,“四口”和“五临边”防护不严密,施工用电不安全,架子工程搭设不符合规程等存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者。
(6)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无安全操作规程,无安全防护装置或有缺陷、带病、超负荷运转使用,造成安全事故者。
(7)安排无特殊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特殊工作操作发生安全事故者。
(8)在施工生产中或在检查中发现隐患不制止,
又不采取措施造成安全事故者。
(9)对人体有伤害的金属、化学材料和其它有害物品,未做任何标识而造成人身伤害者。
4.2工作程序
4.2.1 工程项目开工前,要制订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并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一万平方米以下工程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一万平方米以上工程配备二名专职安全员,或施工人员在200人以下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4.2.2 所有施工项目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进行项目形象策划,以提高企业品牌形象。
4.2.3 所有施工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项目,如脚手架、深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设备安拆、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工序施工前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
4.2.4 项目部每月以安全报表的形式,把项目部安全生产动态报发包公司,发包公司汇总报公司。
4.2.5 发包公司安全生产科每季度要对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依据按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对检查出问题以安全整改通知书形式下达,被通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反馈给下达部门。
4.2.6 工程管理部每半年对直属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发包公司一个项目部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安全记录。
4.2.7项目部每月检测食堂、搅拌站等污水的ph值;在场界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检测噪声值。定期抽查电锯、打桩、振捣砼、搅拌站等周围噪声值;粉尘检测以目测为主,重要封闭场所有粉尘现象可委托有关部门检测。上述数值超标要采取纠正措施。固体废气物要分门别类存放,做好标识;固废的处理要与有关部门签署协议,或记录。
4.2.8 项目部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并按有关程序处理。
4.2.9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要提交本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报告。
4.3处罚规定
4.3.1违反建筑安全施工规定、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处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或戴不符合规定的安全帽,对其本人罚款50元。
(2)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对其本人罚款100元。
(3)高处作业不搭设安全网或不按规定搭设安全网,视情节对项目部罚款300元至500元。从高空向下扔周转材料或其他物品,罚款1000元以上。
(4)施工现场机械、用电设备的漏电保护器每少一台,对项目经理部罚款200元。
(5)脚手架搭设不按规定搭设,立杆间距、横杆间距、剪刀撑等不符合规定,视具体情况对项目部罚款300元至1000元。
(6)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处,无防护栏、防护盖板、防护棚或防护不严密,视具体情况对项目部罚款200元至500元。
(7)施工用电的线路架设、开关箱、保险丝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对项目经理部罚款100元。
(8)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提升架对项目部罚款300元至500元,提升架保险限位装置不齐全、楼层卸料平台防护不严密,对项目部罚款200元至500元。
(9)施工机具各种防护、保护装置不齐全、无接零、重复接地,对项目部罚款100元至500元。
(10)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不能做到持证上岗对其本人罚款50元,对安排其从事工作的人员罚款100元。
(11)塔吊、提升架脚手架、施工用电等不经验收符合标准就使用,对项目部罚款300元至500元。
(12)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档案不健全,对项目部罚款100元至500元。
(13)对项目部的罚款,项目部可根据责任,在规定的罚款内,对有关责任者(包括劳务队、劳务分包队)进行分解处理。
(14)对违反《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99-59中的有关要求,安全检查汇总表得分达不到合格标准,视情况给予1000元至5000元罚款。
4.3.2 安全事故的处罚规定
(1)对轻伤事故的处罚规定
责任者写出书面检查,并罚款100元至500元。公司对项目罚款1000元至3000元。
(2)重伤事故的处罚规定
发生一次一人重伤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或罚款300至1000元。其他责任者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罚款。公司对项目罚款3000元。
发生二人重伤,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其他责任者给予200元至300元的罚款。公司对项目罚款5000元。
(3)对发生死亡事故的处罚规定:
发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处50000元至150000元的罚款。其他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记过和3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发包公司对项目罚款1000000元。
发生一次二人死亡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降级或记大过处分,并处以100000元至200000元的罚款。其他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处以50000元至100000元的罚款 。公司对项目罚款2000000元,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发生三人以上死亡事故,对责任者分情节给予行政撤职、降级、记大过处分; 并罚款2000000元至3000000元。情节严重,触及法律者,承担法律责任。其他责任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或罚款。公司对项目罚款4000000元。
上述事故当地劳动部门的罚款及其它费用由所在发生事故的项目部支付。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主管安全的负责人给予不少于项目罚款的10% 。
(4)其他处罚
凡在上下班途中、因公出差、工地检查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依据有关文件比照工伤处理不予处罚。因公出差游山玩水,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如:钓鱼、酗酒等)发生人身伤害事宜,公司安全部门不予处理。
(5)公司下文处罚和开据的罚款单,由发包公司和直属项目部交公司财务。发包公司下文处罚和开据的罚款单,由项目部交发包公司财务;项目部开据的罚款单;由被罚者交项目部财务。限期不交者,由公司、发包公司、项目部财务从上交费用或人工费中2倍扣除。
发包公司、项目部的罚款,用于奖励安全生产搞得好的劳务队、作业班组和安全员,发包公司由安全生产科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项目部由安全员提出,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6)对于重大安全未遂事故也要根据情节按已发生事故给予必要的处罚。
4.3.3安全生产部(科)对项目检查评分考核中,发现项目部出现违反《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状态和行为,检查人员可以随时对施工现场出现的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按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罚。若是个人违章,按照违章个人罚款额的三倍处罚项目部。对项目部罚款额的20%由项目经理支付。
4.3.4安全生产部(科)在项目部的检查考核中,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没有达到合格标准,视情况给予1000元-5000元罚款。
4.3.5公司安全生产部对项目部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罚,发包公司出现死亡事故或事故频率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要求,按公司经济责任制办法规定执行。
4.3.6安全生产部对施工现场发生的重大未遂事故,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处罚。
4.3.7 对事故隐瞒不报,从重处罚。具体额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确定。
4.3.8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发生的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罚依据经济损失和产生的后果按经济损失的5-30%酌情处罚。
4.3.9违反2.1条规定,不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罚项目部5000元,并限期配备能胜任工作的安全员。
4.4奖励规定
4.4.1创建文明工地的奖励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项目奖励1-3万元;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项目奖励0.3-1万元。
4.4.2对不能进入省级文明工地评选,但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业绩突出的工程项目,为公司赢得良好信誉的项目部,公司给予2000元-5000元的奖励。
4.4.3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安全隐患的个人和部门,公司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4.4.4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及时制止或检举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有功人员,公司给予100元-1000元的奖励;对检举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有功人员,公司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4.4.5发包公司一年内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且事故频率不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安全工作符合本责任制规定,由发包公司奖励有关人员。
连续两年以上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且事故频率不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且各项安全工作符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单位,公司给予发包公司安全主管部门1000-2000元的奖励。
6、有关本规定支持性的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9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7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5、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991年第15号令)
8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991年第13号令)
9、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19*第3号令)
10、第167号国际劳工公约《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
11、第175号国际劳工建议书--施工安全与卫生建议书
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13、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15、安全帽试验方法(gb 2812-85)
16、安全网(gb 5725-85)
17、安全带(gb 6095-85)
1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
19、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92)
2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92)条文说明
2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94)
22、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 9462-1999)
23、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gb/t 5031-94)
24、塔吊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89)
25、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 13329-91)
2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 10055-1996)
27、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gb/t 10054-1996)
2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3787-93)
2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1991年7月21日颁发)
3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
3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
3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 13955-92)
33、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 5972-86)
3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3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条文说明
39、《安全标志》(gb 2894-1996)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179-1996)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0)
高处作业吊蓝安全规则(jgj 5027-92)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
7、 附则
7.1 本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7.2 本办法自二○一四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第6篇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规定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颁发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省建设厅印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意见》,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标准仳、规范化、制度化,根据jgj59-99标准及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结合市政工程实际,特制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安全管理
1、公司和项目部、施工班组、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应健全,并装订成册,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上墙;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装订成册。设置专职安全员与兼职安全员,大型工程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2、各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及双方责任、奖惩办法。安全目标应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施工目标。
3、总分包单位之间、公司与项目部之间、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之间、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工地总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落实具体考核办法,考核宜通过表式量化,逐月对各责任班组(人)进行考核,及时兑现奖惩内容,项目经理由公司安全科考核,每季一次,项目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考核,每月一次,工人由班组长考核。
4、施工组织设计应能指导工程实际施工,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分工序分部位安全技术交底。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易燃易爆有毒作业场所、沉箱、深坑、爆破、大型预制构件吊装,水下支拆模、临时施工用电等大型特殊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由公司主要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更改方案仍按原程序审核审批后方可实施。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各工序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工序)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安全交底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并履行签字手续。
5、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法、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门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法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检查应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记录。
6、坚持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现场管理人员、新进场工人、变化工种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具体时间为公司15学时、项目部15学时、班组20学时,经考核合格,发安全教育卡,并登记在册。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人代表、分管经理、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复训与考核。
7、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工须经企业或委托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上岗证不能超期使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8、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每月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科盖章认可,重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9、建立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讲评,并作好记录。
10、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准布置平面图,并按平面图要求在相应部门挂设相关安全标志,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必须设置。各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及警戒标志。各种标志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96)。
三、文明施工
1、现场围档
施工现场实行沿工地四周设置围墙或围档,围墙或围档高度不低于1.8m;围
墙粉白,书写规范用语或挂宣传标准等。
2、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设置进出口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及五牌一图,大门宜采用铁质双扇门。建立值班制度,有专人进行值班。值班室位置适宜,便于了望和巡查。施工场地显眼位置应有施工企业标志。标志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现场人员应佩戴工作卡,凭证进出。
3、施工场地
进出口、砂石材料堆放场地、拌合站、主要设施房地面、散水、连接道等处应砼硬化,保证场内平整,道路通畅、整洁。设立排水设施,排水通畅,场内无积水,特别是便道,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区挂禁止吸烟牌,起重吊装作业处专人警戒且有警戒标志。施工场地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
4、材料堆放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图合理堆放,并应分门别类整齐堆放,悬挂标牌,标牌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材料及工具收发人员,负责收发并做好记录。建立清扫制度,落实专人,做到工完料尽,日产日清,不用的施工机具和设备也要及时出场。
5、现场临时设施
积极推广活动简易房。现场办公、食堂、宿舍、厕所、浴室应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宿舍内设统一双层铁架床和储物框,宿舍窗户要有纱窗,内外粉刷,地面硬化;宿舍内不得有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炉、电炒锅等器具。宿舍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宿舍人员名单上墙,物品放整齐、整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宿舍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用钢管、毛竹及竹片搭设简易工棚作宿舍(工期小于三个月的项目允许搭设整洁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超过二层。办公室办公能满足现场管理人员的办公需要,不得拥挤,监理与业主能独立办公,要有会议室,内外粉刷,地面硬化,简易吊顶。钢木加工要入棚(房),严禁露天加工。
6、现场防火
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防火责任制,成立消防领导小组,落实消防器材。木工棚、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应配备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车工间、油漆间等防火重点部位建立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动火要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有动火监护人员。
7、治安综合治理
5千万元以上大型项目,生活区要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落实责任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发生。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外来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方可务工,做好暂住人口登记,并经常对外来民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施工现场出现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当地公安部门。施工现场应积极设置工人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8、施工现场标牌
在大门处或场内明显位置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现场应设置宣传栏、黑板报等,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在主要施工部门含航道、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悬挂针对性醒目安全警示牌。
9、卫生设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保证供应卫生饮水。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要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食堂内外粉刷,硬化、纱门(窗),厨房灶台与墙裙贴瓷砖,食堂有卫生责任制。施工现场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厕所,并要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米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宜采用水冲式、化粪池,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孳生措施。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生活垃
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设卫生保洁员专人管理。
10、保健急救
施工现场应备有保健药箱,配备一些工地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落实工地急救人员,应经过卫生培训,掌握“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适时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11、社区服务
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控制粉尘、燥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夜间施工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见附项目部安全管理控制图一、二,项目部文明施工控制图)
四、脚手架
1、必须采用钢管搭设外墙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应设置之形登高斜道。
2、脚手片必须横向铺设,并做到层层满铺,四角绑扎牢固。
3、脚手架体内立杆距墙体小于20㎝时,底部应进行内封闭,如大于20㎝时按《细则》要求进行封闭。
4、钢管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拉结,拉结材料应统一,上、下错位,转角处应加密设置。
5、钢管脚手架四角应设置避雷、防电设施。
6、悬挑脚手架必须有计算书,悬挑梁必须采用型钢或型桁架,并通过预埋件与建筑结构固定。
五、施工用电
1、在建工程外侧与高压线小于安全操作距离的,应按标准搭设防护架,并根据外电防护要求做好防护隔离措施,搭拆架子时应采取停电措施。
2、必须正确实施三相五线制。
3、强调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设“一机一闸一保”的专用开关箱。
4、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用保护器代替隔离开关,隔离开关应安装在箱内电源侧,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负荷侧。
5、各配电箱内pe端子板必须齐全。
6、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必须使用三芯电缆。
7、凡配电线路采用电缆设置的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8、开关箱至固定用电设备的电源线用套管沿地敷设。
9、潮湿场所及地下工程的照明设备低于2.4米的必须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六、物料提升机
1、物料提升机搭设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搭好后应经安全科验收合格批准后才能投入使用;
2、吊蓝顶部应设置钢丝防护网罩,两侧应用1米高的栏杆防护。
3、架体三面防护应设二层,上层折边,二层之间间距不少于60㎝。
4、吊蓝顶部采用动活轮使用双根钢丝绳提升。
5、卸料平台开启门应定型化设置并安装在平台外侧,同时要有防止向外开启的措施。
6、卸料平台开启的支准尉撑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
7、缆风绳设置角度不符要求和设置困难时必须按标准采用与墙体预埋铁板可靠电焊焊接的刚性连接,井架高度超过30米必须采取刚性连接。
8、地锚应采用3根钢管(φ48),间隔0.5米并排设置,打入深度不少于1.7米,桩顶部用扣件钢管水平连接牢固,使其平均受力共同工作,缆风绳用花蓝螺丝与中间桩拉紧连接。
9、垂直运输机必须设置电视监控系统和通讯联络装置。架体外侧应有明显的层次标志。
10、架体顶部应设置避雷装置。
七、“三宝”使用、“四口”防护
1、安全帽分色正确佩戴;安全帽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方能使用。
2、安全网采用建设部定点产品或经过试验合格的有出厂合格证的产品。
3、安全带宜采用可卷式。
4、“四口”的防护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做到工具化、规范化;要按规定张挂针对性醒目警示牌、安装警示灯。
八、塔吊
1、塔吊的安装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安装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安装。
2、塔吊安装好后,必须经过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
3、塔吊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操作。
九、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
1、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取得建设工程安监机械核发的安全生产准用证。
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和保养责任制。
3、施工单位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凡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律不得继续使用。
第7篇 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措施
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措施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良好的秩序,改善劳动条件,项目部确定以下管理处罚规定,此规定旨在督促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准嬉耍打闹,发生吵闹、打架的罚款2000-5000元/次;
2.施工现场搞好清洁卫生,经常湿水、湿润,防止有风走尘现象维持安静环境,不准大声喧哗或故意制造噪音违者罚款100元/次;
3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处以清理工地全场卫生直至被罚人抓到下一个人接替为止。或罚款5000元/次;
4.施工现场工人要服装整齐,不许有赤膊、赤脚等不文明装束现象,违者罚款50元/次;
5.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靴鞋,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100元/次;
6、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违者罚款50元/次;
7、不准从高空向下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违者罚款500元/次;
8、现场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由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操作,且焊接作业现场要有必要的消防措施,违者100元/次;
9、无证不准操作机电设备和从事特种作业,违者罚款100元/次
10、木工作业现场与防火禁区及易燃易爆物品处,严禁私自动火,不准吸烟及明火作业,违者100元/次;
11、以上罚款由施工员开具罚款单,项目部将直接从班组工程款中扣除。
第8篇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规定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颁发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省建设厅印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意见》,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标准仳、规范化、制度化,根据jgj59-99标准及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结合市政工程实际,特制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安全管理
1、公司和项目部、施工班组、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应健全,并装订成册,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上墙;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装订成册。设置专职安全员与兼职安全员,大型工程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2、各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及双方责任、奖惩办法。安全目标应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施工目标。
3、总分包单位之间、公司与项目部之间、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之间、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工地总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落实具体考核办法,考核宜通过表式量化,逐月对各责任班组(人)进行考核,及时兑现奖惩内容,项目经理由公司安全科考核,每季一次,项目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考核,每月一次,工人由班组长考核。
4、施工组织设计应能指导工程实际施工,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分工序分部位安全技术交底。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易燃易爆有毒作业场所、沉箱、深坑、爆破、大型预制构件吊装,水下支拆模、临时施工用电等大型特殊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由公司主要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更改方案仍按原程序审核审批后方可实施。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各工序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工序)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安全交底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并履行签字手续。
5、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法、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门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法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检查应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记录。
6、坚持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现场管理人员、新进场工人、变化工种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具体时间为公司15学时、项目部15学时、班组20学时,经考核合格,发安全教育卡,并登记在册。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人代表、分管经理、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复训与考核。
7、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工须经企业或委托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上岗证不能超期使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8、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每月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科盖章认可,重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9、建立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讲评,并作好记录。
10、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准布置平面图,并按平面图要求在相应部门挂设相关安全标志,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必须设置。各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及警戒标志。各种标志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96)。
三、文明施工
1、现场围档
施工现场实行沿工地四周设置围墙或围档,围墙或围档高度不低于1.8m;围
墙粉白,书写规范用语或挂宣传标准等。
2、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设置进出口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及五牌一图,大门宜采用铁质双扇门。建立值班制度,有专人进行值班。值班室位置适宜,便于了望和巡查。施工场地显眼位置应有施工企业标志。标志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现场人员应佩戴工作卡,凭证进出。
3、施工场地
进出口、砂石材料堆放场地、拌合站、主要设施房地面、散水、连接道等处应砼硬化,保证场内平整,道路通畅、整洁。设立排水设施,排水通畅,场内无积水,特别是便道,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区挂禁止吸烟牌,起重吊装作业处专人警戒且有警戒标志。施工场地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
4、材料堆放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图合理堆放,并应分门别类整齐堆放,悬挂标牌,标牌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材料及工具收发人员,负责收发并做好记录。建立清扫制度,落实专人,做到工完料尽,日产日清,不用的施工机具和设备也要及时出场。
5、现场临时设施
积极推广活动简易房。现场办公、食堂、宿舍、厕所、浴室应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宿舍内设统一双层铁架床和储物框,宿舍窗户要有纱窗,内外粉刷,地面硬化;宿舍内不得有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炉、电炒锅等器具。宿舍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宿舍人员名单上墙,物品放整齐、整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宿舍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用钢管、毛竹及竹片搭设简易工棚作宿舍(工期小于三个月的项目允许搭设整洁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超过二层。办公室办公能满足现场管理人员的办公需要,不得拥挤,监理与业主能独立办公,要有会议室,内外粉刷,地面硬化,简易吊顶。钢木加工要入棚(房),严禁露天加工。
6、现场防火
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防火责任制,成立消防领导小组,落实消防器材。木工棚、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应配备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车工间、油漆间等防火重点部位建立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动火要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有动火监护人员。
7、治安综合治理
5千万元以上大型项目,生活区要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落实责任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发生。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外来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方可务工,做好暂住人口登记,并经常对外来民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施工现场出现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当地公安部门。施工现场应积极设置工人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8、施工现场标牌
在大门处或场内明显位置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现场应设置宣传栏、黑板报等,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在主要施工部门含航道、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悬挂针对性醒目安全警示牌。
9、卫生设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保证供应卫生饮水。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要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食堂内外粉刷,硬化、纱门(窗),厨房灶台与墙裙贴瓷砖,食堂有卫生责任制。施工现场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厕所,并要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米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宜采用水冲式、化粪池,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孳生措施。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生活垃
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设卫生保洁员专人管理。
10、保健急救
施工现场应备有保健药箱,配备一些工地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落实工地急救人员,应经过卫生培训,掌握“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适时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11、社区服务
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控制粉尘、燥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夜间施工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见附项目部安全管理控制图一、二,项目部文明施工控制图)
四、脚手架
1、必须采用钢管搭设外墙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应设置之形登高斜道。
2、脚手片必须横向铺设,并做到层层满铺,四角绑扎牢固。
3、脚手架体内立杆距墙体小于20㎝时,底部应进行内封闭,如大于20㎝时按《细则》要求进行封闭。
4、钢管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拉结,拉结材料应统一,上、下错位,转角处应加密设置。
5、钢管脚手架四角应设置避雷、防电设施。
6、悬挑脚手架必须有计算书,悬挑梁必须采用型钢或型桁架,并通过预埋件与建筑结构固定。
五、施工用电
1、在建工程外侧与高压线小于安全操作距离的,应按标准搭设防护架,并根据外电防护要求做好防护隔离措施,搭拆架子时应采取停电措施。
2、必须正确实施三相五线制。
3、强调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设“一机一闸一保”的专用开关箱。
4、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用保护器代替隔离开关,隔离开关应安装在箱内电源侧,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负荷侧。
5、各配电箱内pe端子板必须齐全。
6、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必须使用三芯电缆。
7、凡配电线路采用电缆设置的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8、开关箱至固定用电设备的电源线用套管沿地敷设。
9、潮湿场所及地下工程的照明设备低于2.4米的必须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六、物料提升机
1、物料提升机搭设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搭好后应经安全科验收合格批准后才能投入使用;
2、吊蓝顶部应设置钢丝防护网罩,两侧应用1米高的栏杆防护。
3、架体三面防护应设二层,上层折边,二层之间间距不少于60㎝。
4、吊蓝顶部采用动活轮使用双根钢丝绳提升。
5、卸料平台开启门应定型化设置并安装在平台外侧,同时要有防止向外开启的措施。
6、卸料平台开启的支准尉撑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
7、缆风绳设置角度不符要求和设置困难时必须按标准采用与墙体预埋铁板可靠电焊焊接的刚性连接,井架高度超过30米必须采取刚性连接。
8、地锚应采用3根钢管(φ48),间隔0.5米并排设置,打入深度不少于1.7米,桩顶部用扣件钢管水平连接牢固,使其平均受力共同工作,缆风绳用花蓝螺丝与中间桩拉紧连接。
9、垂直运输机必须设置电视监控系统和通讯联络装置。架体外侧应有明显的层次标志。
10、架体顶部应设置避雷装置。
七、“三宝”使用、“四口”防护
1、安全帽分色正确佩戴;安全帽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方能使用。
2、安全网采用建设部定点产品或经过试验合格的有出厂合格证的产品。
3、安全带宜采用可卷式。
4、“四口”的防护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做到工具化、规范化;要按规定张挂针对性醒目警示牌、安装警示灯。
八、塔吊
1、塔吊的安装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安装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安装。
2、塔吊安装好后,必须经过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
3、塔吊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操作。
九、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
1、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取得建设工程安监机械核发的安全生产准用证。
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和保养责任制。
3、施工单位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凡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律不得继续使用。
第9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改善工地施工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北沪蓉西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集团总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如下:
一、管理体系
1.施工现场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2.项目部需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并设立项目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
3.现场施工人员须带牌上岗,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二、施工现场管理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等进行全面的指挥、协调和控制。
(一)场地管理: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施工现场管理达标活动。
1.施工现场一图、二牌、三板须齐全。现场材料堆放、临电设施、食堂、厕所及生活区、施工区要按平面规划布置。
2.施工现场应设立统一规格和色彩的标语、标牌,尺寸大小符合有关规定。
3.施工现场围墙、大门、门垛、围档(栏)需符合有关规定。
4.施工现场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符合要求的消防通道。
5.工地食堂应清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二)施工进度管理
1.施工进度计划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特殊情况应单独再编制分部施工进度计划。
2.项目部及工程部应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等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gb/qb04-10)。
(四)施工现场材料管理执行本公司“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规定”。
(五)施工现场设备管理执行本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文件及《施工设备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六)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执行本公司技术部有关规定。
(七)人工挖孔施工现场管理执行本公司《人工挖孔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施工过程检查与监督
(一)工程处检查
1.建立并坚持检查制度。工程处必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材料管理、消防保卫、文明施工、分包等进行进行自检,每项工程应至少检查三次。检查要有记录、有分析、有总结、有整改意见。
2.施工现场主管人员要坚持“施工日志”制度。“施工日志”主要记录施工中发生的事项,包括:施工内容、施工班组、施工变更、人员调配、供应情况、质量事故(或问题)、安全事故(或问题)、上级指示、会议记录、有关检查记录等。必须坚持天天记,工程竣工后要存档备查。
3.及时办理变更、洽商。无论是甲方原因、设计原因或重大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工程变更或延缓工期,都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二)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检查
1.对每个施工现场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大检查,检查内容与项目部自检一致。
2.工程部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施工隐患,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进行评比。
四、奖励与处罚
1.奖励
(1)若该工程施工管理被总公司或指挥部评为文明工地或施工过程中推广先进施工经验,并节省大量资金的项目部,经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给予项目部该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五,作为一次性奖励。
(2)在施工过程中,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给予500-2000元奖励。
(3)在施工过程中,能及时将不安全隐患报告工程部或公司主管领导的个人给予50-100元奖励。
2.处罚
(1)施工现场被集团公司或主管领导或部门检查认定为脏、乱、差的工地,给予项目经理100-500元罚款。
(2)施工不文明、不达标的工地,给予项目经理50-200元罚款。
(3)临时用电、机械设备管理不符合集团总公司要求,不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材料不按规定堆放、标识或浪费材料严重的项目部给予100-500元罚款。
(4)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帽、胸牌,浪费粮食,随地大小便者,给予责任人10-50元罚款。
(5)在安全检查中,存在重大隐患,被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的工地,并限期整改而逾期不改的项目部,扣该工程项目部产值千分之十,并视情节给予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各500元以上罚款。
以上各项奖罚,均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第10篇 文明施工管理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施工场地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广东电网公司有关道路硬底化规定,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区道路地面应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经计算确定,其设置位置不得妨碍交通。凡有可能承载荷重的排水沟均应设盖板或敷设涵管,盖板的厚度或涵管的大小和埋设深度应经计算确定。排水沟及涵管应保持排水畅通,不积水。
4)施工现场的力能管线敷设应合理,投产后不得任意切割或移动,如需切割或移动,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5)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危险区域均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挪动或移作他用。
6)生活区与施工现场应隔开。非工作需要的人员不得在现场住宿。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服装并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的鞋,以及短袖上衣或短裤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8)从事高处、高温、粉尘、有毒、放射性物质等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从事该项工作,并定期接受身体复查。
9)凡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作业,均应设除尘、通风或净化装置,并配备足够的劳动保护用品。
10)下坑井、隧道、深沟内工作前,必须先检查其内是否积聚有可燃、有毒或可能引起窒息的气体,如有异常,必须认真排除,在确认可靠后,方可进入作业。
11)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道河道。
12)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区,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
13)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2.施工安全标识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4)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制作美观、统一。
3.施工现场标牌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
2)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施工现场应合理地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和谐文化氛围。
4.施工现场道路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坚实、平坦;站内道路应筑成环形的并与附属
建筑物的道路连通。双车道的宽度不得小于6m,单车道的宽度不得小于3.5m;在栈桥或架空管线下方的道路,其通行空间的高度不得小于5m。道路两则应有排水沟。各种器材、废料等应堆放在排水沟外侧0.5m以外。
2)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不得
小于15m,特殊情况下不得小于10m,并应有良好的瞭望条件。
3)现场道路跨越沟槽时应搭设牢固的两侧有可靠栏杆的便桥,并经
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人行便桥的宽度不得小于1m;手推车便桥的宽度不得小于1.5m;汽车便桥应经设计,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桥的两侧应设可靠的栏杆。
4)现场道路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如必须开挖,应事先征得施工管
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同意并限期修复。开挖期间必须有保证安全通行的措施。
5)现场的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时速一般不得超过10km。路面应
设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设“危险”、“禁止通行”等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运输繁忙的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5.材料、设备堆放检查要点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堆放场地应平坦、不积水,地基应坚实。
2)器材不得紧靠建筑物的墙壁堆放,应留有0.5m以上的间距,两端应封闭。
3)各类脚手杆、脚手板、紧固件以及安全设施、防护用具等均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并符合防腐、防火等要求;木杆应去皮竖放,钢管应除锈刷漆,每年或新工程开工前应进行一次检查、鉴定,合格者方可使用。
4)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及射源等应分别存放在普通仓库隔离的专用仓库内,并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汽油、酒精、油漆及其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物品应密封存放。
5)酸类及有害人体健康的物品应放在专设的库房内或场地上,并做出标记。库房应强制通风。
6)有车辆出入的仓库,其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2.5m;各材料堆之间的通道不得小于1.5m。
7)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8)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的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第11篇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我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有效性和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经分公司各部研究决定,制定并严格实施下列现场管理条例。
自公布之日起,本条例由分公司工程管理(质安)部贯彻执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对于出现工班因违反《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规定而对其进行罚款的情况,所开具的处罚单款项可结合成本、财务意见,在施工班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纳入对劳务班组考核标准,情节严重的,公司可将施工班组列入黑名单。
第二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有下列行为,按照以下相应的处罚条款执行。
1、各施工班组承包人必须于每月1日、15日在现场对工人开展安全文明教育会议,由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规定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的相关承包人罚款500元。
2、工人进场前,班组必须为工人办理工作卡,未办理工作卡的工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有特殊情况临时进入的要提前在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处登记签字后才能进入,并作“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严禁使用未成年(未满16周岁)和超龄(男工不得超60周岁,女工人不得超50周岁)的工人。
3、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卡,否则按规定罚款。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100元/人次,施工人员50元/人次,安全帽损坏、无帽带不得使用,帽带未按要求系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穿短裤、赤脚赤膊、穿有其他公司标志的服装等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对现场的电器设备及线路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进行安装,并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规定要求配置,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凡经检查发现每处罚款500元/次。
6、现场电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对无证作业人员每发现一次处1000元罚款,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负责,任何人不得乱动电器设备设施,对违章者处以每次2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规范架设及使用的(例如:电线拖地、电线搭设混乱、电线脱皮、地拖线没有插头),一经发现对工人罚款50元,对相关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8、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失手造成工伤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9、严禁高空向下抛投任何物体,每发现一次罚款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
10、对“四口”和临边防护要与施工作业同步,对已防护的设施要人人爱护,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否则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500元/次,并对已破坏和损坏的设施要及时重新整修。
11、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明火,确因工程施工需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动火,并清理施工部位下方可燃物品及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12、对现场的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毒面具设备要人人爱护,不得乱搬乱动,违者罚款500元。
13、对机械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非本机械操作人员不得动用机械。吊车吊物要由专人持证上岗指挥,任何人不得乱向吊车司机发放不安全信号,违反者将罚款500元。
14、各班组责任人及班组管理人员对现场机械、机具加工、切割要进行交底,对每栋使用机械、机具加工、切割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形式签名确认并上报项目部留底,对未申报使用机具加工、切割进行罚款,班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班组责任人罚款500元(采取一警告二罚款三加倍重罚及辞退该施工人员处理)。施工所有切割片、砂轮片、磨光片等耗材和安全带、防护镜等劳保用品必须由各班组提前填写采购申请单,由公司按照国家安全标准统一采购,按照申请单到仓库统一领取,费用由班组承担。经常检查了解机械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禁机械、机具“带病”运转、随意改动机械安全装置,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对影响公司声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5、各施工班组的垃圾必须按照现场规定的地点堆放,绝对禁止往外架上倒垃圾,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且责任施工班组负责清理该楼层外架上的所有垃圾;
16、工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班组长加罚100元;(现场指定位置设为吸烟区,放置烟头桶1个,桶内必须盛水)吸烟者必须把烟头丢入桶内,如发现未丢入桶内或乱丢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并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200元;
17、现场安全标志警示、提示牌、标语牌和机械操作规程牌,对有意损坏任意拆移的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
18、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并停止施工作业,给予开除处理。
19、不准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追逐,在施工现场乱涂、乱写、乱画,违者罚款200元,并清理好污染处;
20、严禁偷盗公司材料及物品,违者照价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负责人罚款3000元;
21、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凡施工人员内部或与外部人员发生打架,违者处罚相关班组负责人1000元,打架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2、班组仓库入户门未安装好之前晚上指定人员看管,并上报姓名、仓库位置、联系电话;(晚上睡觉不准使用蚊香,不准用电,可用手电筒)并配备灭火器,如发现未配备灭火器,责任人罚款100元;
23、临水临电必须在一楼设置总开关,晚上下班后由保安关闭水电总开关,次日上班由各班组负责打开;应落实节约用水用电,人走水关,杜绝出现水泡、水流现象,否则罚款500元。
24、现场总仓及楼层工班仓库严禁吸烟,一经发现吸烟,工人罚款200元,该班组负责人罚款500元。
25、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仓库内易燃易爆物品由管理人员指定堆放,严禁混堆混放,违者罚款5000元。
26、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堆放仓库,仓库内必须配备大型灭火器;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所用剩下油漆完工后及下班必须带回仓库,空桶当天晚上清理至楼下安全堆放,一经发现楼面上出现油漆,相关负责人罚款200元。
27、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处罚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并负责室内所有大小便的清理;如场地出现大小便而未发现当事人的,整栋每班组罚款500元;小便桶当天晚上由各施工班组清理下楼,倒入总包临时卫生间,大便位置在总包临时卫生间;
28、各栋负责清运垃圾的班组,每天施工安装后的包装纸皮、垃圾、废料必须当天清理至楼下指定垃圾堆放点,不准堆放在楼层,没按规定的罚款200元;
29、所有楼面垃圾及剩余材料必须及时清理或堆放整齐,否则项目部直接派人员清理整顿,所产生费用均在相关班组当月人工费进度款中扣除,按150元/工日计算,并取消小工每月补助费用。
30、对已成型的工序半成品、成品除进行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的管理保护外,每位工人在作业工程、工序衔接中和工具搬运过程中都要时刻加以保护,任何人不得有意损坏,一旦发现,将根据损坏轻重程度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承担修复、返工及材料的一切经济损失。
31、现场班组同班组之间存在所有问题,由班组互相协调,存在问题不协调或协调不到位,各班组罚款1000元,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施工员协调解决;
32、各班组需要石材或石膏线厂家等供应厂家配合工作的,由项目部牵头厂家负责人到场,要求厂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由相关班组进行全程监督跟踪。对有问题的厂家,但未及时把问题反映给项目部相关人员,视为没有问题,所有责任及后果由该班组负责,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3、针对后期施工,马桶、灯具、五金配件、木地板、墙纸、开关插座、户内门锁、地漏等工序在项目部未下达正式书面或口头通知之前而进行施工的,相关班组罚款1000元;
34、针对项目部对班组技术交底问题,施工之前班组必须同工人交底后再施工,如没有同工人交底施工,造成材料损失由班组赔偿,并处罚相关责任班组500元;
35、各班组必须按项目部下发的节点计划完成施工,未按节点计划完成施工的或延误工期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6、施工班组长离开现场须要填写请假条向现场施工员请假签字、然后再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能离开,发现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开的,每次罚款500元。
37、各施工班组的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不能离开现场,如工班没有指定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上班时间一定要驻守现场,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8、项目部召开施工班组工程例会时,施工班组长必须准时参加,无故缺席例会的每次罚款500元,迟到15分钟者罚款100元;施工班组长已按正常程序请假的,可由现场管理人员代为参加例会。
39、现场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对讲机通讯畅通,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呼叫5次以上而未应答的,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条 如出现施工非法操作,使用不合格机具等安全施工不达标事故,被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处罚的,一切产生费用由责任班组承担。
第四条 以上条例若出现班组集体违反行为,按该项规定的个人罚款金额5倍加罚相关班组负责人。
第五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开料、保证材料损耗致最低,如无正当理由造成工程返工或材料浪费的(按材料损耗的价格)罚款。
第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在分公司各项目施工现场管理适用;
第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实施处罚权在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八条 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发生的违反国家法规、法制的行为不在本条例管理范围内,违法者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治。
以上《条例》各班组认真贯彻落实到现场每一位施工人员,并遵守执行。且各施工班组之间相互监督,做好相关工作,由各承包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交底工作。
第12篇 配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十条
1. 责任明确:现场必须公示各参建责任单位。
2. 围蔽标准:施工现场围蔽符合规范要求。
3. 标牌齐全:施工警示标牌、标识和标线设置规范齐全。
4. 施工环保:严控施工噪音和污水排放,禁止粉尘飞扬。
5. 物料整齐:分类、整齐堆放物料;标牌清楚,走道畅通。
6. 用电可靠:施工用电机具和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且可靠接地。
7. 操作规范:按规范和流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8. 防护有效:安全防护用品配置齐全并正确使用。
9. 消防安全:现场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现场严禁吸烟。
10.现场清洁:严禁直接在路面砂浆搅拌,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投诉电话:95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