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当前,我国正处于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城市化加速时期,建筑业规模逐年加大,其从业人员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建设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总述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运用多种学科的理论和办法从各个不同学科的侧面,研究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造成个体伤害的有害因素,从而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随着建设工程个性化的加强,高层,超高层。地下建筑工程的涌现,工程结构、施工工艺的复杂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的广泛应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带来了新挑战。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传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也将受到挑战。政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企业的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安全技术的研究与运用,探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安全中介机构与安全咨询、工程保险等,从多角度、多层次地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监控。
安全生产是涉及劳动者权益,社会稳定协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市场竞争的头等大事,通过完善立法,加强监督,增加收入,科技进步,综合治理等手段,促进安全生产。
二.建筑施工企业当前对安全生产责任的态度
当前仍有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从我国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看,其原因涉及到经济管理技术,教育。包括违规设计、违章指挥、和作业,无安全技术措施,未作安全技术交底,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责任不明确,应急救援机制不健全等,并且绝大多数事故是违章所致,事故的根源在于广大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知识及管理能力,未系统地进行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教育与培训。
三、责任到位,国家重视安全生产的措施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志强调,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法律法规中规定,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等所需的资金的投入,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延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珍惜生命的情感观,安全效益的经济观,预防为主的科学观。
第2篇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
一、质量与安全在施工中的意义
(一)、引言
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建筑行业占据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房屋建设工程所占的比例较大,多位民用,商业,工业等形式建筑。其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对于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阶段常见的质量与安全问题
近几年来,在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频繁出现各类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如房屋倒塌倾斜,天花板渗漏,墙面起壳起砂裂缝等等,其主要原因是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影响建筑的整体作用性能和安全性能,为今后的使用留下安全隐患。由此可见,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并不是单纯的管理问题,而是国内建筑行业的整体现象,也客观损害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形象,对于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是极其不利的。
二、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的是由建设生产特点决定的。工程及其生产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产品的固定性,生产流动性
2)生产的多样性,生产的单位性
3)产品型体庞大,高投入,生产周期长,具有风险性
4)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
(二)、建筑工程质量存在比较常见的问题
1、工程设计质量不高。
目前,很多工程设计对质量控制不够重视。很多的业主为了省设计费,没有聘请专业设计院设计房屋,而是请一些“炒更”设计人员设计。这样,部分工程的设计文件不齐全,工程结构设计计算书和图纸不吻合,部分工程的抗震概念设计不周全,结构体系和构造措施不尽合理,构件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比如,在屋面防水的设计中,带女儿墙的屋面发现有局部泛水檐高度不够;也有伸缩缝出屋面墙压顶设计不合理;自由排水的屋面上檐部不做铁皮泛水檐,而且防水卷材没有探出挑檐的边沿等,这些都是渗漏的隐患。
2、施工过程通病普遍。
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工序与工序,工种与工种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前道工序留下的隐患,后道工序施工者不但不及时处理,甚至蓄意隐蔽。施工管理混乱,如预制空心楼板吊装后不经拨正就进行灌缝。所用混凝土的碎粒石粒不加控制,造成天棚和地面开裂。施工现场成品和半成品乱堆乱放,随意损坏,严重的影响整体工程质量。
3、建筑工程质量粗糙
建筑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工程质量主要存在屋面漏水,厨房、窗户和外墙渗水,抹灰脱落,外观粗糙马虎,表面横不平、竖不直、凹凸不平、线条弯曲、缺棱少角、框洞不周正不对称等问题,影响了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这些通病是近年来最困扰建筑工程的常见和多见病,也是建筑界普遍关注的质量问题。
4、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颁布实施既明确率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也明确了施工企业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中的操作程序和规范。但一些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在施工活动中违反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甚至偷工减料,由此造成施工质量低劣,质量安全事故不断发生。
5、专业知识不足
近些年开发企业发展迅猛,难免造成良莠不齐的现象。有的开发商仓促上马,主要负责人专业知识不足,工程管理部门临时组合,力量薄弱,素质不高,对一个开发项目从一开始就力不从心;有的开发商不懂得工程监理的重要性,不愿聘请专业监理公司来监理开发项目;有的开发商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的思想严重,质量意识浅薄,没有把质量安全管理放在应有的位置上,过分依赖施工企业,自己又不深入现场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实际上使工程质量处于放任自由状态;有的开发商经营思想不端正,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理解片面,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甚至不惜以降低质量标准来追求利润最大化。
6、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由于国家基本建设规模加大和商品房开发量加大,施工企业急速膨胀,有的施工单位无论是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还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挂靠公司。他们凭借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揽到了开发项目,但他们难以创造出高质量的房屋。一些设计、施工单位经营思想不正,利用自己的牌号大量转包开发项目,有的项目甚至多次转包、分包或者肢解的七零八落。同时,有的施工单位人员波动大,队伍稳定性差。有的以包代管导致技术力量和工程质量都滑坡。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要求
个别监理单位为了寻求经济利益挂靠高级资质承接监理任务,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人员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未进行严格审查,没有严格执行有效地监理;有的项目监理机构甚至为按规定程序组织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层层转包,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有些工程施工图纸未经审查便开始施工,边施工边设计,盲目追究施工进度,留下很多质量隐患。验收作为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卡,最初由政府监管部门把关,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后,工程质量由业主负责,开发企业在验收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一些质量监督部门监督不力,部分工程质量监督中存有不廉洁行为,一些地方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收受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的好处后徇私舞弊,公私不分。竣工验收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许多地方的劣质工程或危房竟也被评为优良工程或合格工程。
8、原材料的质量不达标
一些施工企业为省工钱赶进度,为了追求利益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不到位: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改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者掺杂部分石粉;二是沙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起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施工。这些做法导致的问题是混凝土强度不够,取样打压后,不符要求,用在基础上易诱发桩基偏位,基础下坠,用于顶部时易发生顶部开裂渗漏现象。
三、质量控制系统
(一)、事前质量控制:
在施工前进行质量控制。
1.审查各承包单位的资质。
2.对工程所需材料、构件、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3.对永久性生产设备和装置,按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组织采购或订货。
4.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含有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措施。
5.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应审查其技术鉴定。
6.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和高程水准点。
7.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事中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
1.完善的工序控制。
2.严格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工作
3.重点检查重要部位和专业过程。
4.对完成的分部分项过程按照相应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
5.审查设计图纸变更和图纸修改。
6.组织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知质量情况
(三)、事后质量控制:
在施工完工后进行质量控制。
1.按规定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2.组织联运文件。
3.审核质量验收报告及有关技术性文件/
4.审核竣工图。
5.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四、质量控制
(一)、经理部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而言,首先要做的是经理部根据公司确定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而且要使企业质量验收标准高于国家验收标准。严把材料质量关甲方采购的材料和乙方采购的材料都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保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确保主体结构质量。主体结构的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每个职工的生命安全;重视装饰质量。在施工装饰阶段,一定要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在装饰水准上要高人一筹,要有创新和特色;抓好关键部位施工。例如地下一层、顶层、屋面卫生间以及楼梯走道都是关键部位。越是人们不常去的地方或者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既是施工的难点,又是检查的重点,更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质量控制点重点控制对象
1、 人的行为
2、 物的状态
3、 材料的质量与性能
4、 关键的操作
5、 施工技术参数
6、 施工顺序
7、 技术间歇
8、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9、 产品质量不稳定、不合格率较高及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序
10、 易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施工方法
11、 特殊地基或特种结构
12、 常见的质量通病:渗水、渗漏、起壳、起砂、裂缝等(需预防)
五、安全控制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要从安全做保证。在质量控制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控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两大永恒的主题。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就是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项目工程要实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工期、成本、安全、质量等综合目标管理,为此,则需要对与实现效益相关的生产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是施工生产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施工过程必须把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的重要任务。
(一)、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并监督实施情况。
2.安全交底必须有针对性:认真交代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具,公共防护措施,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3.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交底和被交底双方签字,严禁代签。
(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
1.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带安全帽,超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告牌。
2.所有机电设备实行专人负责操作,并持证上岗,非业人员不得用电器设备。供电设备要遮盖严实,经常检修,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3.现场施工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布置及架设,并定期对闸刀开关、插座及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进行常规的安全检查。用电按三相五线制架设的规定,现场用电线路及电器安设由持证电工安装,无证人员不得操作。现场的所有用电设备须安设漏电保护器,并在每班前由持证电工进行检验。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对现场消防器材的管理,消防器材需配备齐全,其安放位置应符合消防要求;定期检查,必要时更换灭火器的药品,保证消防器材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三)、安全检查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必须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按检查标准评定,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并会同监理单位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
2.施工过程中出现六级以上大雨、风、大雾、雪等恶劣天气,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检查,遇到影响施工作业的异常天气应停止施工。
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存档。
(四)、安全教育培训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形成书面记录。
5.项目负责人每周应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安全会议应总结本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对下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并形成会议记录。
(五)、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等493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于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上报主管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3.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信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
4.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每月上报安全事故情况。
5.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责任领导人不处理不放过。)
六、结束语
只有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以及人才管理等主要因素有机的结合起来,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才能抓实。只有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以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市场竞争的砝码;以加强成本管理,不断降低施工成本;以抓好人才管理,才能在当今电力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环境中扬帆远航
第3篇 建筑工程施工机具安全管理措施7
建筑工程施工机具安全管理措施(七)
圆锯的安全使用:
1操作前应检查机械是否完好,电器开关等是否良好,熔丝是否符合规格,并检查锯片是否有断和裂现象,并装好防护罩,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时,操作者应站在锯片左的位置,不应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3锯片上方必须安装防护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尺10-15cm外,安装弧分料器。
4送料不要用力过猛,木料拿平,不要摆动或抬高压低。
5料到尽头不得用手推按,以防锯片伤手指。如系两人操作,下手应待木料出剧台150mm后,方可去接拉。
6锯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
7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后处理。
8如发现锯齿连续断齿达两个以上,应进行打磨,减少第三齿的继续损坏。
9当锯片出现裂纹,长度不超过20mm,应在裂纹末端冲止裂孔。
搅拌机的安全使用:
1搅拌机应设置在平坦的位置上,用方木垫起前后轮轴,使轮胎搁高架空,以免在开动时发生走动。
2搅拌机应实施二级漏电保护,上班前电源接通后,必须仔细检查,经空车试转认为合格,方可使用。试运转是应检查拌筒转速是否合适,一般情况下,空车速度比重车(装料后)稍快2-3转,如相差较多,应调整动轮与转动轮的比例。
3拌筒的旋转方向应符合箭头指示方向,如不符时,应更正电机接线。
4检查传动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有无损坏,轨道滑轮是否良好,周围有无障碍及各部位的润滑情况等。
5开机后,经常注意搅拌机各部件的运转是否正常。停机时,经常检查搅拌机叶片是否打弯、螺丝有否打落或松动。
6当混凝土搅拌完毕或预计停歇1小时以上,初将余料出净外,应用石子和清水倒入搅拌机筒内,开机转动,把粘在料筒上的砂浆冲洗干净后全部卸出。料筒内不得有积水,以免料筒和叶片生锈。同时还应清理搅拌筒外积灰,使机械保持清洁完好。
7下班后及停机不用时,应拉闸断电,并锁好开关箱,以确保安全。
塔吊的安全使用:
1塔吊必须安装电铃,限位和保险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2塔吊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一般技术性试验,无负荷试验、静载试验、动载试验,经上级主管部位及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线路、建筑物以及物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多塔作业应密切注意保持塔吊之间的操作距离,任意两台塔吊之间任何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米。
5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和吊钩升降动作前,必须鸣声示意。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担任信号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作业。
7塔吊操作人员必须非常熟练“十不吊”规定,并认真执行“十不吊”规定。
第4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程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当前,我国正处于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城市化加速时期,建筑业规模逐年加大,其从业人员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建设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总述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运用多种学科的理论和办法从各个不同学科的侧面,研究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造成个体伤害的有害因素,从而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随着建设工程个性化的加强,高层,超高层。地下建筑工程的涌现,工程结构、施工工艺的复杂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的广泛应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带来了新挑战。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传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也将受到挑战。政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企业的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安全技术的研究与运用,探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安全中介机构与安全咨询、工程保险等,从多角度、多层次地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监控。
安全生产是涉及劳动者权益,社会稳定协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市场竞争的头等大事,通过完善立法,加强监督,增加收入,科技进步,综合治理等手段,促进安全生产。
二.建筑施工企业当前对安全生产责任的态度
当前仍有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从我国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看,其原因涉及到经济管理技术,教育。包括违规设计、违章指挥、和作业,无安全技术措施,未作安全技术交底,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责任不明确,应急救援机制不健全等,并且绝大多数事故是违章所致,事故的根源在于广大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知识及管理能力,未系统地进行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教育与培训。
三、责任到位,国家重视安全生产的措施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志强调,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法律法规中规定,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等所需的资金的投入,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延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珍惜生命的情感观,安全效益的经济观,预防为主的科学观。
第5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
第二章 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承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做。
(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施工单位的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需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和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明火动用的审批手续。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一)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标志。如:在显著位置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三)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标志。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检查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是否已经对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进行了清除,并配备了灭火器具;
(五)对施工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进行审查;
(六)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终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施工单位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施工单位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准确率低于80%的。
第九条 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危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内容的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火灾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门。
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
第三章 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m之外。
(二)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设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保证临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第十三条 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必须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
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第十四条 施工人员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电器设备(包括取暖设备、电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宿舍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线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选择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第十六条 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十七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一)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
(二)在动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三)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
员安全构成威胁;
(八)散落的火星对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构成威胁;
(九)按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
第十八条 电气焊、切割的弧火花点必须距氧气瓶、乙炔瓶、油类等危险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落实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第十九条 工程施工中使用带有挥发性的易燃材料时,施工现场应良好的通风条件,周围禁止明火。如施工现场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的,应安装通风设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时设立醒目标志。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随处吸烟、流动吸烟。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第二十二条 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建造临时危险物品仓库;使用量较少的,应设临时存放点,并设专人保管。仓库保管员应按当天用量发往施工现场,并做好登记。
油漆、稀料等危险物品临时存放点应设置在施工作业区以外安全合适的地点,临时存放点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临时存放点内危险物品的存放量不应超过100kg,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临时存放,统一处理。
第四章 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 在我公司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标准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万元;工程项目造价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1万元至5万元;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万元至10万元。工程竣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条 对于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违章建设施工的,安全部将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对建设单位进行同等资金的处罚。
第6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控制是对某种具体的因素的约束与限制,是管理范围内的重要部分。
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安全管理措施带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1)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3)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与训练
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的失误。安全教育、训练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进行安全教育、训练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1)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2)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颠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3)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4)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5)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的目的与方式。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进行安全教育、训练,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正确、认真的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
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1)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实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二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熟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止劳动资格。
(2)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10天组织一次较合适。
(3)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划为一个训练阶段。
(4)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教育。
(5)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地适应变化,减少人的失误。
(6)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1)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2)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的操作方法的习惯。
(3)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4)告诉受教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5)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5、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三、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1)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主,是对项目经理至操作人员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2)各级生产组织者,应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3)对安全管理的检查,主要是:
安全生产是否提到议事日程上,各级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 '五同时'。
业务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在位、在岗。
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
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
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
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
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规则,是否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组织
(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规模、时间、原则、处理、报偿全面落实。
(2)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3)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3、安全检查的准备
(1)思想准备。发动全员开展自检,自检与制度检查结合,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使全员在发现危险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险因素中受到教育,从安全检查中受到锻练。
(2)业务准备。确定安全检查目的、步骤、方法。成立检查组,安排检查日程。分析事故资料,确定检查重点,把精力侧重于事故多发部位和工种的检查。 规范检查记录用表,使安全检查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4、安全检查方法。常用的有一般检查方法和安全检查表法。
(1)一般方法。常采用看、听、嗅、问、测、验、析等方法。
看: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物和实际操作,看记录和资料等。
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映、听意见或批评,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响声或承重物发出的微弱声等。
嗅:对挥发物、腐蚀物、有毒气体进行辨别。
问:评影响安全问题,详细询问,寻根究底。
查:查明问题、查对数据、查清原因,追查责任。
测:测量、测试、监测。
验:进行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析:分析安全事故的隐患、原因。
(2)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原始的、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它通过事先拟定的安全检查明细表或清单,对安全生产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
安全检查表通常包括检查项目、内容、回答问题、存在间题、改进措施、检查措施、检查人等内容。
5、安全检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指列入安全管理活动计划,有较一致时间间隔的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施工项目自检宜控制在10~15天。班组必须坚持日检。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按规定要求确定日程。
(2)突击性安全检查。指无固定检查周期,对特别部门、特殊设备、小区域的安全检查,属于突击性安全检查。
(3)特殊检查。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的设备、新采用的工艺、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以'发现危险因素'为专题的安全检查,叫特殊安全检查。
特殊安全检查还包括,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电气、照明设备,通风设备,有毒有害物的储运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
6、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处理、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伤害,实现安全生产。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环节,在于认真的整改,真正的、确确实实的把危险因素消除。对于一些由于种种原因而一时不能消除的危险因素,应逐项分析,寻求解决办法,安排整改计划,尽快予以消除。
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必须坚持'三定'和'不推不拖',不使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
“三定”指的是对检查后发现的危险因素的消除态度。三定即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限定消除危险因素的整改时间。在解决具体的危险因素时,凡借用自己的力量能够解决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坚决的组织整改。自己解决有困难时,应积极主动寻找解决的办法,争取外界支援以尽快整改。不把整改的责任推给上级,也不拖延整改时间,以尽量快的速度,把危险因素消除。
四、作业标准化
在操作者产生的不安全行为中,由于不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为了干的快些而省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骤,坚持自己的操作习惯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人的行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
1、制定作业标准,是实施作业标准化的首要条件
(1)采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者三结合的方式,根据操作的具体条件制定作业标准。坚持反复实践、反复修订后加以确定的原则。
(2)作业标准要明确规定操作程序、步骤。怎样操作、操作质量标准、操作的阶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状态等,都要做出具体规定。
(3)尽量使操作简单化、专业化,尽量减少使用工具、夹具次数,以降低操作者熟练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使作业标准尽量减轻操作者的精神负担。
(4)作业标准必须符合生产和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不能把作业标准通用化。不同作业条件的作业标准应有所区别。
2、作业标准必须考虑到人的身体运动特点和规律、作业场地布置、使用工具设备、操作幅度等,应符合人机学的要求。
(1)人的身体运动时,尽量避开不自然的姿势和重心的经常移动,动作要有连贯性、自然节奏强。如,不出现运动方向的急剧变化;动作不受限制;尽量减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数;肢体动作尽量小。
(2)作业场地布置必须考虑行进道路、照明、通风的合理分配,机、料具位置固定,作业方便。要求:
1)人力移动物体,尽量限于水平移动;
2) 把机械的操作部分,安排在正常操作范围之内,防止增加操作者的精神和体力的负担;
3) 尽量利用重力作用移动物体;
4)操作台、座椅的高度从与操作要求、人的身体条件匹配。
(3)使用工具与设备
1) 尽可能使用专用工具代替徒手操作;
2) 操纵操作杆或手把时,尽量使人身体不必过大移动,与手的接触面积,以适合手握时的自然状态为宜。
3、反复训练,达标报偿
(1)训练要讲求方法和程序,宜以讲解示范为先,符合重点突出、交待透彻的要求。
(2)边训练边作业,巡检纠正偏向。
(3)先达标、先评价、先报偿,不强求一致。多次纠正偏向,仍不能克服习惯操作、操作不标准的,应得到负报偿。
五、生产技术与安全技术的统一
生产技术工作是通过完善生产工艺过程、完备生产设备、规范工艺操作,发挥技术的作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包含了安全技术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全部职能和作用。两者的实施目标虽各有侧重,但工作目的完全统一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实现效益这一共同的基点上。生产技术、安全技术的统一,体现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具体的落实'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管理原则。具体表现在:
1、施工生产进行之前,考虑产品的特点、规模、质量,生产环境,自然条件等。摸清生产人员流动规律,能源供给状况,机械设备的配置条件,需要的临时设施规模,以及物料供应、储放、运输等条件。完成生产因素的合理匹配计算,完成施工设计和现场布置。
施工设计和现场布置,经过审查、批准,即成为施工现场中生产因素流动与动态控制的唯一依据。
2、施工项目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进行之前,针对工程具体情况与生产因素的流动特点,完成作业或操作方案。这将为分部、分项工程的实施,提供具体的作业或操作规范。方案完成后,为使操作人员充分理解方案的全部内容,减少实际操作中的失误,避免操作时的事故伤害。要把方案的设计思想、内容与要求,向作业人员进行充分的交底。
交底既是安全知识教育的过程,同时,也确定了安全技能训练的时机和目标。
3、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预防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工艺过程顺利实施去认识,生产技术工作中应纳入如下的安全管理职责:
(1)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教育,规范人的行为,使操作者获得完善的、自动化的操作行为,减少操作中的人的失误。
(2)参加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从中充分了解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存在的环节和部位、发生与发展、危害性质与程度。摸索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的规律和方法。提高对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能力。
(3)严把设备、设施用前验收关,不准有危险状态的设备、设施盲目投入运行,预防人、机运动轨迹交叉而发生的伤害事故。
六、正确对待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事故是违背人们意愿,且又不希望发生的事件。一旦发生事故,不能以违背人们意愿为理由,予以否定。关键在于对事故的发生要有正确认识,并用严肃、认真、科学、积极的态度,处理好已发生的事故,尽量减少损失。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发生事故后,以严肃、科学的态度去认识事故、实事求是的按照规定、要求报告。不隐瞒、不虚报,不避重就轻是对待事故科学、严肃态度的表现。
2、积极抢救负伤人员的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利于调查清楚事故原因,从事故中找到生产因素控制的差距。
3、分析事故,弄清发生过程,找出造成事故的人、物、环境状态方面的原因。分清造成事故的安全责任,总结生产因素管理方面的教训。
4、以事故为例、召开事故分析会进行安全教育。使所有生产部位、过程中的操作人员,从事故中看到危害,激励他们的安全生产动机。从而在操作中自觉的实行安全行为,主动的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5、采取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彻底的整改,使采取的预防措施完全落实。经过验收,证明危险因素已完全消除时,再恢复施工作业。
6、未造成伤害的事故,习惯的称为未遂事故。未遂事故就是已发生的,违背人们意愿的事件,只是未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然而其危险后果是隐藏在人们心理上的严重创伤,其影响作用时间更长久。
未遂事故同样暴露安全管理的缺陷、生产因素状态控制的薄弱。因此,未遂事故要如同已经发生的事故一样对待,调查、分析、处理妥当。
七、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
1、安全生产意识淡漠是最大隐患
不论你是大学毕业生、职业学校的毕业生,还是协作施工单位负责人及作业人员,当你跨入企业的大门,走进施工现场,成为项目的施工参建人员时,就应懂得要搞好工程施工必须有铁的纪律,不管是管理人员还是作业人员都必须遵纪守法,必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在施工人员中,管理人员比较年轻,缺乏工作实践,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较差,认为最重要的是学技术,掌握生产技术才是硬本领,而对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则很不重视。而在施工作业人员中,文化素质不高,缺乏系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比较差,有些人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伤亡事故离自已十分遥远,不会落到自己头上,但是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是最大的隐患。
2、未经培训上岗,无知酿成悲剧。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招聘了职工后,不进行必要的三级安全教育。职工未经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培训上岗,缺乏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冒险蛮干,违章作业,一旦发生事故,则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不知采取什么措施是正确的,头脑中一片空白,往往因此酿成悲剧。
3、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事故
(1)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全体员工上至经理,下至每名工人以及协作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尤其是新工人更应该注意。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该是比较齐全的,但往往宣传、贯彻、落实不够,人员执行不力,往往因此而酿成了工伤事故,使自已受到伤害,或者伤害他人,或者被他人伤害。
(2)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落实到部门、工区、班组,必须落实到作业现场及每一个作业岗位。如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劳动环境就会存在以下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结构不合安全要求。
3)强度不够。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
4)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带“病”或超负荷运转。
5)维修、调整不当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
6)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
7)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①照明光线环境不良,照度不足,作业场地烟尘弥漫,视物不清,或光线过强;②通风不良;③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杂乱,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4、违反劳动纪律酿成血的教训
一支不受铁的纪律约束的队伍,是一支没有战斗力的队伍。一个不以严格的纪律要求员工队伍的企业,是一个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血的教训一再告诉我们,一名不遵守劳动纪律的职工,往往就是一起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违反劳动纪律的主要表现如下:
(1) 上班前饮酒,甚至上班时饮酒。
(2) 上班无故迟到,下班早退溜号。
(3) 工作时间开玩笑,嬉戏打闹。
(4) 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
(5) 在禁烟区随意吸烟,乱扔烟头。
(6) 不坚守岗位,随意串岗聊天。
(7) 业余生活无规律,上班时无精打采。
(8) 工作时不全神贯注,思想走神开小差。
(9) 上夜班时偷偷睡觉。
(10)不服从上级正确调度指挥,自作主张随意更改规章。
(11)无视纪律,自由散漫,上班时间吊儿郎当。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十分危险
安全操作规程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实践中,以血的代价换来的科学经验总结,是工人在生产操作中不得违反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员工在生产劳动中如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后果将十分危险,轻则受伤,重则丧命。对此,每个员工都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第7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征地线范围内连续砌筑180围墙,高2米,并保证围墙牢固整齐;设立门卫及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佩带工作证。
2、现场挂设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3、材料和设施堆放在围墙内,且离开围墙与生活设施分隔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砌池围筑,杆料立杆设栏块料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高于2米。
4、现场电动机械必须接地、接零,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必须有箱有锁中途停电或下班时,必须关闸断源,关箱加锁;电动机械出故障,必须断电源,停机修理,不准在运行中排障,机械更不准带病运行;非经安排操作机电的人员不准擅自乱动一切机电设备。
5、二层以上的建筑物须支搭安全网,在施工中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受力均匀;加强对建筑物楼层临边、框架结构梁边、施工作业层柱子边等的防护管理,搭设防护栏。
6、现场安全措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都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需要确实需移动时,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
7、现场加工机械使用需注意:机械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介机、刨机操作人员不能对正刨碟转动方向站立,并不能用手送料到机械工作部位;
8、施工前编制用电施工方案,用电线路架空5米沿场地周围布置。
9、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响外抛掷。
第8篇 对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的思考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强化质量管理的同时,建立了与生产管理同步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提高公众社会形象和控制职业伤害给企业带来的损失。wto的最基本原则是“公平竞争”,其中也包含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一方面要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形成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达到提高优质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目的;另一方面,工程项目要实现安全保证,应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实现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保证在于夯实安全管理的基础和注重安全管理的全过程。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在于夯实基础
1.1把握建筑施工项目的基本特点
工程项目是建筑企业的施工对象。所谓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就是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活动,通过对生产因素的具体控制,使生产因素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事故,从而保证施工项目的正常运行。建筑企业进行安全管理,就是要全面了解施工项目的特点,从中找出可能产生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把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落实到工程项目上。建筑工程属于高危行业,其特点:一是产品固定。在连续一定的时间内需要在有限的场地集中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变化频繁;二是露天及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作量的70%,高处作业约占90%,致使现场易受自然环境因素影响,并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三是使用大型施工机械和设备较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容易产生机械伤害;四是生产工艺和方法多样,而且,随着工程的进展,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及危害和风险也随着变化。
而建筑施工的另一特点是施工工序是以班组为单位,班组是施工中最基本的元素,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因此应当正确认识班组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的作用。
1.2以人为本,正确认识班组在安全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安全管理以人为本,以调动人们自觉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为根本,这就是人本原理。诚然,一切管理活动的核心是人,人既是管理的主体(管理者),同时也是管理的客体(被管理者),企业管理的核心是管理人,安全管理的核心也是管理人。因此,应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在企业中人群最多、安全工作相对而言难度较大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个企业的群体是由管理人员和工人组成的。班组是最基层的单位,也是公司相对人群最密集的地方,同时也是安全生产最薄弱的环节,因此,以人为本就要把安全生产管理放在最基层,放在班组。让每一个工人明确安全工作事关自己、家庭、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安全工作,是每一个员工的应尽的责任,从而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这是被多年经验和教训所证实的。
制定规章制度是预防事故的基础性工程。通过文字的表达,创造一种良好的安全人文氛围和协调的人机环境关系,对人的观念、意识、态度、行为的形成产生从无形到有形的影响,对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控制作用,杜绝事故的发生。分析表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人的因素是最突出的问题,解决人的安全意识和素质问题,需要强有力的规章制度作支持,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的生命安全,就要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理念的宣传,使员工在心理、思想和行为上形成自我安全意识和环境氛围;同时,要加强安全知识、规则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宣传,使“严守规程”成为全体员工的基本素养,使“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成为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基本理念。要以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切入点,加大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的力度。
2安全生产的重点在于过程安全管理
质量管理的过程是指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过程是质量管理研究的基本对象,因此必须对每个过程特别是关键过程加以pdca循环管理。在安全管理活动中,将pdca循环作为过程进行管理。这个过程就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策划、实施、检查、整改。
2.1安全生产管理过程的策划
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是安全管理过程策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对一个单位、一个施工项目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对各方面危险因素的多少及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以明确反事故斗争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实现超前控制,减少和消灭事故。也就是在项目开工前,对所在工程的危险源进行认真的查找、辨识,并进行危害风险评价,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这样改变过去《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千篇一律的编写模式,公司针对施工工程的特点,把危险源分析到位,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在施工过程中,要善于发现危险源和隐患的苗头,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让事故发生。公司领导靠前指挥,把注意力集中到事关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的重大问题上,重视安全方面的治本措施。
一句话,安全评估就是对施工过程中的人、机、料、环和管理等环节方面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评估。我们要按照要求,对安全隐患的认知做到超前认识,对危险源因素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我们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施工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做好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策划,以期取得较好的效果。
2.2安全生产管理过程的实施
施工项目的管理是全方位的,要求项目经营者对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文明施工等,都要纳入正规化、标准化管理,这样才能使施工项目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顺利地进行。施工项目的成功管理不仅对项目、对企业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成功的管理,能促进项目和企业的发展,能推动建筑市场不断前进。安全管理的主要精力应放在最薄弱的环节上,就是放在施工班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上。因此,我们应在每个项目部配备安全员,其职责就是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成因,人、物和环境因素的作用是事故的根本原因,从对人和物的管理方面,去分析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我们要把安全重点放在重点项目,帮助重点项目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内业的建档工作,重点进行安全检查,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强化检查督促结合起来。从而切实地把基层、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
2.3安全生产管理过程的检查
“事未至而预图,则处常有余;事既至而后计,则应之常不足。”防患于未然,是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和永恒的主题。安全检查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步骤。在施工项目对设备、管理等方面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公司施工安全工作小组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打分,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变以往定性的安全检查为定量的安全评估,对公司安全生产现实情况进行定量分析;公司根据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举一反三再行排查整改,然后再组织进行复查。公司在自查--整改--评估--整改--复查--再整改的评价循环中,通过对施工设备的整治、制度的健全、管理的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
2.4安全生产管理过程的整改
隐患是一种不安全行为的结果,隐患处理是对这种结果的处理。如果导致隐患的原因不排除,事故还会发生。近年来建筑施工事故频发就是明证。隐患难以避免的认识也由此产生。“隐患难免论”并没有揭示事故的本质,恰恰是对隐患本质的有意回避,以致使隐患时而存在,更让人觉得不可避免。如此这般,恶性循环,隐患再多也会被看成是一种常态。一旦事故成了常态,我们的工作就陷入被动局面。在安全检查中,有些建筑施工隐患时而出现,消之不去,这个工地整改好了,下一个工地又会出现,就是这个道理。而只有由隐患酿成事故,头脑才会清醒。然而事故是最好的老师。事故发生后,我们要摒弃事故不可避免的怪论,真正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同时要把事故作为教育的案例,经常敲起警钟。在班前安全活动中,要让“三违人员”现身说法;在安全培训中,要把事故作为专题内容,分析事故的原因,总结事故的教训。
3结束语
建筑施工行业被国家列为高危行业之一,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时时绷紧,切不可等闲视之。我们在强调物质基础作用的同时,强调以人为本和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我们一定要把安全工作的重点前移至施工现场,使安全管理扎根于基层班组,把安全隐患的整改列入安全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事实证明,只要夯实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注重于安全生产管理的全过程,把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紧紧地结合起来,就能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9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1;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一般范围见附件2。
第四条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气候和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编制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等在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清单名录和安全管理措施。清单名录中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出现的施工阶段、潜在的危险因素、防控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清单名录应经责任人签字。
第五条 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动的,应将变更或变动后增加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第六条 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第七条 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应当逐一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
在办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当提交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安全管理技术力量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经总包施工单位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第八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按照《湖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湘建建〔2009〕304号)的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以及修改完善、重新编制和重新组织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3。
第九条 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安全防护方案及相应保证措施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具体安全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应当形成书面交底签字记录。
第十条 应当指定专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施工人员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停工措施,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一条 应当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对其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建立管理台帐,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 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相应管理人员)每星期开展一次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的检查,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到位。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总包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组织整改到位。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针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每天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个人检查、评估工作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报告,并作出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分包施工单位应当参加总包施工单位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
第10篇 建筑工程施工机具安全管理措施
圆锯的安全使用:
1操作前应检查机械是否完好,电器开关等是否良好,熔丝是否符合规格,并检查锯片是否有断和裂现象,并装好防护罩,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时,操作者应站在锯片左的位置,不应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3锯片上方必须安装防护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尺10-15cm外,安装弧分料器。
4送料不要用力过猛,木料拿平,不要摆动或抬高压低。
5料到尽头不得用手推按,以防锯片伤手指。如系两人操作,下手应待木料出剧台150mm后,方可去接拉。
6锯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
7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后处理。
8如发现锯齿连续断齿达两个以上,应进行打磨,减少第三齿的继续损坏。
9当锯片出现裂纹,长度不超过20mm,应在裂纹末端冲止裂孔。
搅拌机的安全使用:
1搅拌机应设置在平坦的位置上,用方木垫起前后轮轴,使轮胎搁高架空,以免在开动时发生走动。
2搅拌机应实施二级漏电保护,上班前电源接通后,必须仔细检查,经空车试转认为合格,方可使用。试运转是应检查拌筒转速是否合适,一般情况下,空车速度比重车(装料后)稍快2-3转,如相差较多,应调整动轮与转动轮的比例。
3拌筒的旋转方向应符合箭头指示方向,如不符时,应更正电机接线。
4检查传动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有无损坏,轨道滑轮是否良好,周围有无障碍及各部位的润滑情况等。
5开机后,经常注意搅拌机各部件的运转是否正常。停机时,经常检查搅拌机叶片是否打弯、螺丝有否打落或松动。
6当混凝土搅拌完毕或预计停歇1小时以上,初将余料出净外,应用石子和清水倒入搅拌机筒内,开机转动,把粘在料筒上的砂浆冲洗干净后全部卸出。料筒内不得有积水,以免料筒和叶片生锈。同时还应清理搅拌筒外积灰,使机械保持清洁完好。
7下班后及停机不用时,应拉闸断电,并锁好开关箱,以确保安全。
塔吊的安全使用:
1塔吊必须安装电铃,限位和保险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2塔吊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一般技术性试验,无负荷试验、静载试验、动载试验,经上级主管部位及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线路、建筑物以及物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多塔作业应密切注意保持塔吊之间的操作距离,任意两台塔吊之间任何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米。
5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和吊钩升降动作前,必须鸣声示意。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担任信号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作业。
7塔吊操作人员必须非常熟练“十不吊”规定,并认真执行“十不吊”规定。
第11篇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当前,我国正处于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城市化加速时期,建筑业规模逐年加大,其从业人员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建设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总述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运用多种学科的理论和办法从各个不同学科的侧面,研究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造成个体伤害的有害因素,从而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随着建设工程个性化的加强,高层,超高层。地下建筑工程的涌现,工程结构、施工工艺的复杂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的广泛应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带来了新挑战。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传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也将受到挑战。政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企业的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安全技术的研究与运用,探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安全中介机构与安全咨询、工程保险等,从多角度、多层次地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监控。
安全生产是涉及劳动者权益,社会稳定协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市场竞争的头等大事,通过完善立法,加强监督,增加收入,科技进步,综合治理等手段,促进安全生产。
二.建筑施工企业当前对安全生产责任的态度
当前仍有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从我国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看,其原因涉及到经济管理技术,教育。包括违规设计、违章指挥、和作业,无安全技术措施,未作安全技术交底,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责任不明确,应急救援机制不健全等,并且绝大多数事故是违章所致,事故的根源在于广大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知识及管理能力,未系统地进行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教育与培训。
三、责任到位,国家重视安全生产的措施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志强调,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法律法规中规定,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等所需的资金的投入,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延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珍惜生命的情感观,安全效益的经济观,预防为主的科学观。
第12篇 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规范
一、质量与安全在施工中的意义
(一)、引言
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建筑行业占据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房屋建设工程所占的比例较大,多位民用,商业,工业等形式建筑。其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对于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阶段常见的质量与安全问题
近几年来,在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频繁出现各类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如房屋倒塌倾斜,天花板渗漏,墙面起壳起砂裂缝等等,其主要原因是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影响建筑的整体作用性能和安全性能,为今后的使用留下安全隐患。由此可见,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并不是单纯的管理问题,而是国内建筑行业的整体现象,也客观损害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形象,对于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是极其不利的。
二、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的是由建设生产特点决定的。工程及其生产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产品的固定性,生产流动性
2)生产的多样性,生产的单位性
3)产品型体庞大,高投入,生产周期长,具有风险性
4)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
(二)、建筑工程质量存在比较常见的问题
1、工程设计质量不高。
目前,很多工程设计对质量控制不够重视。很多的业主为了省设计费,没有聘请专业设计院设计房屋,而是请一些“炒更”设计人员设计。这样,部分工程的设计文件不齐全,工程结构设计计算书和图纸不吻合,部分工程的抗震概念设计不周全,结构体系和构造措施不尽合理,构件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比如,在屋面防水的设计中,带女儿墙的屋面发现有局部泛水檐高度不够;也有伸缩缝出屋面墙压顶设计不合理;自由排水的屋面上檐部不做铁皮泛水檐,而且防水卷材没有探出挑檐的边沿等,这些都是渗漏的隐患。
2、施工过程通病普遍。
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工序与工序,工种与工种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前道工序留下的隐患,后道工序施工者不但不及时处理,甚至蓄意隐蔽。施工管理混乱,如预制空心楼板吊装后不经拨正就进行灌缝。所用混凝土的碎粒石粒不加控制,造成天棚和地面开裂。施工现场成品和半成品乱堆乱放,随意损坏,严重的影响整体工程质量。
3、建筑工程质量粗糙
建筑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工程质量主要存在屋面漏水,厨房、窗户和外墙渗水,抹灰脱落,外观粗糙马虎,表面横不平、竖不直、凹凸不平、线条弯曲、缺棱少角、框洞不周正不对称等问题,影响了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这些通病是近年来最困扰建筑工程的常见和多见病,也是建筑界普遍关注的质量问题。
4、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颁布实施既明确率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也明确了施工企业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中的操作程序和规范。但一些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在施工活动中违反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甚至偷工减料,由此造成施工质量低劣,质量安全事故不断发生。
5、专业知识不足
近些年开发企业发展迅猛,难免造成良莠不齐的现象。有的开发商仓促上马,主要负责人专业知识不足,工程管理部门临时组合,力量薄弱,素质不高,对一个开发项目从一开始就力不从心;有的开发商不懂得工程监理的重要性,不愿聘请专业监理公司来监理开发项目;有的开发商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的思想严重,质量意识浅薄,没有把质量安全管理放在应有的位置上,过分依赖施工企业,自己又不深入现场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实际上使工程质量处于放任自由状态;有的开发商经营思想不端正,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理解片面,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甚至不惜以降低质量标准来追求利润最大化。
6、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由于国家基本建设规模加大和商品房开发量加大,施工企业急速膨胀,有的施工单位无论是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还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挂靠公司。他们凭借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揽到了开发项目,但他们难以创造出高质量的房屋。一些设计、施工单位经营思想不正,利用自己的牌号大量转包开发项目,有的项目甚至多次转包、分包或者肢解的七零八落。同时,有的施工单位人员波动大,队伍稳定性差。有的以包代管导致技术力量和工程质量都滑坡。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要求
个别监理单位为了寻求经济利益挂靠高级资质承接监理任务,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人员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未进行严格审查,没有严格执行有效地监理;有的项目监理机构甚至为按规定程序组织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层层转包,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有些工程施工图纸未经审查便开始施工,边施工边设计,盲目追究施工进度,留下很多质量隐患。验收作为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卡,最初由政府监管部门把关,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后,工程质量由业主负责,开发企业在验收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一些质量监督部门监督不力,部分工程质量监督中存有不廉洁行为,一些地方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收受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的好处后徇私舞弊,公私不分。竣工验收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许多地方的劣质工程或危房竟也被评为优良工程或合格工程。
8、原材料的质量不达标
一些施工企业为省工钱赶进度,为了追求利益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不到位: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改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者掺杂部分石粉;二是沙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起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施工。这些做法导致的问题是混凝土强度不够,取样打压后,不符要求,用在基础上易诱发桩基偏位,基础下坠,用于顶部时易发生顶部开裂渗漏现象。
三、质量控制系统
(一)、事前质量控制:
在施工前进行质量控制。
1.审查各承包单位的资质。
2.对工程所需材料、构件、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3.对永久性生产设备和装置,按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组织采购或订货。
4.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含有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措施。
5.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应审查其技术鉴定。
6.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和高程水准点。
7.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事中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
1.完善的工序控制。
2.严格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工作
3.重点检查重要部位和专业过程。
4.对完成的分部分项过程按照相应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
5.审查设计图纸变更和图纸修改。
6.组织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知质量情况
(三)、事后质量控制:
在施工完工后进行质量控制。
1.按规定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2.组织联运文件。
3.审核质量验收报告及有关技术性文件/
4.审核竣工图。
5.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四、质量控制
(一)、经理部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而言,首先要做的是经理部根据公司确定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而且要使企业质量验收标准高于国家验收标准。严把材料质量关甲方采购的材料和乙方采购的材料都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保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确保主体结构质量。主体结构的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每个职工的生命安全;重视装饰质量。在施工装饰阶段,一定要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在装饰水准上要高人一筹,要有创新和特色;抓好关键部位施工。例如地下一层、顶层、屋面卫生间以及楼梯走道都是关键部位。越是人们不常去的地方或者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既是施工的难点,又是检查的重点,更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质量控制点重点控制对象
1、人的行为
2、物的状态
3、材料的质量与性能
4、关键的操作
5、施工技术参数
6、施工顺序
7、技术间歇
8、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9、产品质量不稳定、不合格率较高及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序
10、 易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施工方法
11、 特殊地基或特种结构
12、 常见的质量通病:渗水、渗漏、起壳、起砂、裂缝等(需预防)
五、安全控制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要从安全做保证。在质量控制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控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两大永恒的主题。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就是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项目工程要实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工期、成本、安全、质量等综合目标管理,为此,则需要对与实现效益相关的生产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是施工生产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施工过程必须把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的重要任务。
(一)、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并监督实施情况。
2.安全交底必须有针对性:认真交代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具,公共防护措施,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3.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交底和被交底双方签字,严禁代签。
(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
1.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带安全帽,超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告牌。
2.所有机电设备实行专人负责操作,并持证上岗,非业人员不得用电器设备。供电设备要遮盖严实,经常检修,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3.现场施工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布置及架设,并定期对闸刀开关、插座及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进行常规的安全检查。用电按三相五线制架设的规定,现场用电线路及电器安设由持证电工安装,无证人员不得操作。现场的所有用电设备须安设漏电保护器,并在每班前由持证电工进行检验。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对现场消防器材的管理,消防器材需配备齐全,其安放位置应符合消防要求;定期检查,必要时更换灭火器的药品,保证消防器材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三)、安全检查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必须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按检查标准评定,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并会同监理单位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
2.施工过程中出现六级以上大雨、风、大雾、雪等恶劣天气,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检查,遇到影响施工作业的异常天气应停止施工。
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存档。
(四)、安全教育培训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形成书面记录。
5.项目负责人每周应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安全会议应总结本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对下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并形成会议记录。
(五)、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等493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于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上报主管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3.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信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
4.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每月上报安全事故情况。
5.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责任领导人不处理不放过。)
六、结束语
只有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以及人才管理等主要因素有机的结合起来,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才能抓实。只有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以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市场竞争的砝码;以加强成本管理,不断降低施工成本;以抓好人才管理,才能在当今电力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环境中扬帆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