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旋挖钻孔桩: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旋挖钻孔桩成孔后带来的安全隐患,为加强班组作业人员的管理,项目部制定以下管理措施,请遵照执行,违者予以处罚。
一、施工现场旋挖钻孔桩的防护要求:
1.旋挖钻机作业时的防护要求;开钻2米后必须先加装护筒后再继续下钻,并对作业周围危险区域进行防护。
2.中途临时停钻的防护要求;临时停钻时必须树立警示标示,如人员机械中途离开作业区域必须对未成型的桩口进行遮盖或围挡防护。
3.成孔后的防护要求;成孔后按交底要求用焊接钢筋方笼或钢管围栏,小孔用木板遮盖严实;当天未下钢筋笼浇筑混泥土的过夜桩必须防护严实、牢固,不允许用警示带随意防护。
凡违反或不按上述要求正确防护的,项目部检查中发现一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处罚款200元/次,如拒不整改将视情对该机停钻。
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一般性违规的管理;凡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的按规定处以30元/次的罚款(管理人员处罚加倍),如发现现场管理人员在场不提醒身边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的,管理人员将同罚。
第2篇 防突安全管理日常应对措施
一、突出简介
在煤矿井下由于地应力和瓦斯(二氧化碳)的共同作用,在极短的时间内,破碎的煤和瓦斯由煤体内或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动力现象,称为煤与瓦斯突出。
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采掘工作面的煤壁将遭到破坏,大量的煤与瓦斯将从煤层内部以极快的速度向巷道或采掘空间喷出,充塞巷道,煤层中会形成孔洞。同时由于伴随有强大的冲击力,巷道设施会被摧毁,通风系统会被破坏,甚至发生风流逆转,还可能造成人员窒息和发生瓦斯爆炸、燃烧及煤流埋人事故。
煤与瓦斯突出的分类,按动力现象的力学特征可分为突出、压出和倾出;按突出强度可分为小型突出(强度小于100t)、中型突出(强度等于或大于100t、小于500t)、大型突出(强度等于或大于500t、小于1000t)和特大型突出(强度等于或大于1000t)。
1、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及规律
(1)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绝大多数的煤与瓦斯突出在突出发生前都有预兆,没有预兆的突出是极少数的。突出的预兆可分为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
1)有声预兆。
①响煤炮。由于各矿区、各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条件、采掘方法、瓦斯及煤质特征的不同,所以预兆声音的大小、间隔时间、在煤体深处发出的响声种类也不同。有的像炒豆似的噼噼啪啪声,有的像鞭炮声,有的像机关枪连射声,有的似跑车一样的闷雷、嘈杂、沙沙声、嗡嗡声以及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
②其他声音预兆。发生突出前,因压力突然增大,支架会出现嘎嘎响、劈裂折断声,煤岩壁会开裂,打钻时会喷煤、喷瓦斯等。
2)无声预兆。
①煤层结构构造方面表现为: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变暗淡、无光泽,煤层干燥和煤尘增大,煤层受挤压褶曲变粉碎,厚度变大、倾角变陡。
②地压显现方面表现为:压力增大,使支架变形,煤壁外鼓、片帮、掉渣,顶底板出现凸起台阶、断层、波状鼓起,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击,炮眼变形装不进药,打眼时垮孔、顶夹钻等。
其他方面的预兆有: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空气气味异常、闷人,有时变热。
上述突出预兆并非每次突出时都同时出现,而是出现一种或几种。当发现有突出的预兆时,现场人员要立即按避灾路线撤离。撤离时每个人都必须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同时要将发生突出的地点、预兆情况以及人员撤离情况向调度室汇报;立即切断突出地点及回风流中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撤离现场要关闭反向风门,并在突出区域或瓦斯流区域内设置栅栏,以防人员进入。当确定不能撤离突出的灾区时,要进入就近的避难硐室,关好铁门,打开供气阀,做好自救。
二、煤与瓦斯突出的一般规律。
国内外煤与瓦斯突出的统计资料表明,煤与瓦斯突出的发生有以下规律:
1)地压是发动突出的主要动力。
①突出的危险性随着煤层埋藏深度的增加而增大。
②采掘工作形成的集中应力区是突出密集区。
③突出危险区集中在地质构造带呈带状分布。
④产生强裂震动的采掘作业可能诱发突出。
⑤受煤自重的影响,上山掘进工作面发生突出的次数多,强度小;下山掘进工作面发生的次数少,强度稍大。
2)瓦斯是抛出煤体完成突出过程的主要动力。
①突出危险煤层的瓦斯压力一般在0.7~1.0mpa,同一煤层中瓦斯压力越高的区域,突出的危险性越大。
②突出危险煤层的瓦斯含量和开采时的瓦斯涌出量都在10m3/t以上。突出发生时,吨煤瓦斯喷出量是煤层瓦斯含量的几倍至几百倍。
③突出气体的种类主要是甲烷,个别矿井突出二氧化碳,突出瓦斯中含有少量重烃类气体。
3)煤的物理力学性质决定突出发生、发展的难易。
①突出的次数和强度随着煤层厚度,特别是软分层厚度的增加而增多,突出最严重的煤层一般是最厚的主采煤层。
②突出危险性随着煤层倾角的增大而增加。
③突出煤层的特点是强度低,手捻能成粉末,煤层结构软硬相间。
三、防突安全管理日常应对措施
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实践中,我国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防突措施,习惯上称为“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即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在日常防突安全管理上,管理完善、监督到位是煤矿日常防突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明确各类防突人员的安全职责,强化防突意识,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水平及技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意识以及他们对防突知识的掌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防突监管力度等都及为至关重要,如何把握防突水平与能力的提高,找出防突工作的虚假应付的手段,杜绝安全与防突工作发生矛盾时,煤矿违规作业、侥幸作业,将是今后小煤矿相当一段时间内的防突工作重点。
(1)突出危险性预测。
突出危险性预测是综合防突的第一个重要环节。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可采取防突措施,并对其防突效果进行检验。确定措施有效时,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采掘作业。当预测无突出危险时,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直接进行采掘作业。突出预测可分为以下两类:
①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预测是预测矿井、煤层和煤层区域的突出危险性。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突出矿井的煤层应划分为突出煤层和非突出煤层。突出煤层经区域预测,可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域和突出威胁区域。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方法有单项指标法、瓦斯地质统计法和综合指标法等。
②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在突出危险区域内,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依据预测结果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突出威胁工作面。在突出威胁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方法,有综事指标法、钻屑指标法、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r值指标法等。
本阶段主要应采取如下安全管理应对措施 1、预防仪器的合格性和安全性。2、防突临界值的预设及仪器的正确操作。3、钻孔的正确布置及眼位的正确选择。4、操作人员的正确及正规操作以及数据的真实可靠性。5、现场安全指挥及监督人员的监督可靠性及对预测知识、预测仪器的掌握程度。6、通风部门、总工程师、矿长、法人代表的监督可靠性及对预测知识、预测仪器的掌握程度。7、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可靠性及对预测知识、预测仪器的掌握程度、违规处罚处理的程度。8、广大职工及群众团体的监督程度。
(2)防治突出的措施。
1)区域性防突措施。
目前采用的区域性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预抽煤层瓦斯和煤体注水。
①开采保护层。在突出矿井中,在煤层群中首先开采的并能使相邻的突出煤层消除突出危险的煤层叫保护层,后开采的具有突出危险的煤层叫被保护层。位于被保护区上部的保护层叫上保护层,位于被保护区下部的保护层叫下保护层。开采保护层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之一。保护层开采后,被保护层中对应区域内的煤体被充分卸压,导致煤层和围岩中积蓄的弹性能被释放,减弱了发动突出的主要动力;煤体卸压后会产生大量裂隙,使煤层的透气性增加,造成瓦斯潜能的释放,减弱了完成突出过程的主要动力;高压瓦斯的大量释放,使煤层瓦斯的含量降低,导致煤体强度增加,煤的坚固性系数可提高一倍以上,这就增大了突出的阻力。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必然导致被保护层突出危险的消失。开采保护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保护层保护作用的有效范围,应根据矿井实际考察结果或参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确定。
②预抽煤层瓦斯。开采保护层时,已有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应同时抽放被保护层的瓦斯。单一煤层和无保护层可开采的突出危险煤层,经试验预抽瓦斯有效果时,也必须采用抽放瓦斯的措施。煤层抽放瓦斯后,大量高压瓦斯的排放导致瓦斯潜能的释放,减弱了完成突出过程的主要动力。一方面大量瓦斯的排放,直接导致煤体强度的增大,增加了突出的阻力;另一方面,大量瓦斯的排放又导致了煤体的卸压,释放了积蓄在煤体和围岩中的弹性能,减弱了发动突出的主要动力。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消除了突出的危险。
③煤体注水。压力水进入煤层可以破碎工作面附近的煤体。水进入煤层内部的裂缝和孔隙后,可使原始煤体湿润,改变煤的力学性质,增加了煤的可塑性和柔性,降低了煤的弹性,使煤体疏松;减小了煤体内部的应力集中和瓦斯放散初速度,应力颁变得比较均匀,使集中应力峰值移入煤体深处,巷道工作面前方应力集中系数减小,在采掘过程中煤体弹性能的释放变得比较缓慢;水进入煤体后封闭了瓦斯的流动的通道,并将瓦斯向煤体内部挤压,提高了煤体承受压力的能力(煤的微孔直径越小,承受压力的能力越大),降低了瓦斯破碎煤体的可能性;此外,水浸入煤体的微孔隙后使瓦斯难于排放。综上所述,煤体注水能较有效地起到防止突出的作用。
2)局部防突措施。
①石门揭煤防治突出措施。石门和其他岩石井巷揭穿突出危险煤层时的防突出措施中,除抽放瓦斯外,还有水力冲孔、排放钻孔、水力冲刷、金属骨架等。
·水力冲孔。当石门揭煤打钻出现喷煤、喷瓦斯的自喷现象时,可采用水力冲孔措施进行揭煤。即以岩柱或煤柱作屏障,在向煤层打钻的同时送入一定压力的水(水压一般大于3mpa),部分地破坏煤体可造成应力的不平衡,导致小规模喷孔的发生和发展,喷出的煤、水和瓦斯可通过管道输送到远离工作面的地方进行分离。
·排放钻孔。排放钻孔是在石门掘至离煤层垂距5~8m处,向突出危险煤层沿倾斜和走向均匀地布置2~3圈钻孔,控制范围达到石门周边外3~5m,形成足够的卸压并排放瓦斯范围,在设计要求的范围内,瓦斯压力全部降到0.74mpa以下。这一措施适用于不同厚度和倾角的突出煤层,对瓦斯压力较高的煤层,也有较好的防突效果。
·水力冲刷。水力冲刷是利用高压水枪冲刷石门工作面前方煤体,形成超前孔洞,使煤体得到卸压并排放瓦斯,以消防石门揭煤时的突出危险性。水力冲刷的主要问题是冲刷出的煤和瓦斯就地排放,形成了工作地点不安全的环境。
·金属骨架。金属骨架是用于石门揭煤的一种超前支架。在距煤层2~3m时,在工作面上部和两侧周边打钻孔,钻孔要穿透煤层全厚并进入岩层0.5m,单排孔间距一般不大于0.2m,双排孔间距一般不大于0.3m,然后在钻孔中插入长度大于孔深0.5m以上的钢管或钢轨,将其尾部固定架牢,形成一个整体护架。金属骨架措施的防突作用:一是钻孔卸压;二是钻孔排瓦斯;三是保护煤体。主要作用是保护煤体,增大突出的阻力。
②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巷道,可以采用预抽瓦斯、水力冲孔、超前钻孔、深孔松动爆破、深孔控制卸压爆破、卸压槽和前探支架等防治突出措施。
·超前钻孔(包括大直径钻孔)。适用于煤层透气性较好、钻孔的有效影响半径大于0.7m、煤质稍硬的突出煤层。钻孔长度不得小于10m,钻孔超前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排放钻孔的控制范围,应包括巷道断面和巷道断面轮廓线外四周不小于2m的范围。超前钻孔的直径一般为75~120mm,地质条件变化剧烈地带也可采用42mm直径的钻孔。
·深孔松动爆破。深孔松动爆破是在工作面前方打若干个一定深度的炮眼,通过爆破使周围煤体破碎,使应力集中带向煤体深部推移,达到卸压和排放瓦斯的目的。该措施适用于煤质较硬、突出强度较小的煤层。深孔松动爆破的孔径为42mm,孔长不得小于8m,超前距不得小于5m。深孔松动爆破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1.5~2m的范围内。
·深孔控制卸压爆破。与一般深孔松动爆破相比,深孔控制卸压爆破有两个特点:一是将爆破孔长度由8~10m增加到20~25m;二是在爆破孔附近打不装药的控制孔,以增大卸压和排放瓦斯的效果。
·卸压槽。卸压槽是近年来推广应用的一种预防煤与瓦斯突出和冲击地压的方法。它是沿巷道两帮预先切割出一定宽度的缝槽,保持一定的超前距,使巷道前方一段距离内的煤体与煤层母体部分脱离,在卸压槽的保护范围内掘进,可以避免突出或冲击地压的发生。
·前探支架。前探支架一般是向工作面前方打钻孔,孔内插入钢管和钢轨,其长度为两次掘进长度再加0.5m。掘进每循环一次,打一排钻孔,形成两排钻孔交替前进,钻孔间距为0.2~0.3m。
③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对于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应以区域性措施为主。因为采煤工作面范围大,又是采煤场所,任何局部防突措施都将中断采煤作业,影响生产。当由于某种原因未采取区域防突措施时或在区域防突措施失效的区段,可采用排放钻孔、松动爆破、注水湿润煤体、大直径钻孔、预抽瓦斯等局部防突措施,并应尽可能地采用刨煤机或浅截深滚筒式采煤机采煤。
·松动爆破。松动爆破适用于煤质较硬、围岩稳定性较好的煤层。沿工作面每隔2~3m打一个孔深度不小于3m的松动爆破孔,每孔装药不得大于0.5kg,超前距离不得小于2m。
·浅孔注水。浅孔注水湿润煤体可用于煤质较硬的突出危险煤层,沿工作面每隔2~3m打一个深度不小于3m的注水孔,注水压力不得低于8mpa,最小超前距不得小于2m。注水开始后发现水由煤壁或相邻注水钻孔中流出时即可停止注水。
本阶段的安全管理应对措施主要有
1、防突措施的施工工艺、施工参数、施工方法的合理可靠性以及其与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的适应性.2、现场施工参数的掌握、施工质量的完成以及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3、现场监督的有效性,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跟踪管理指导的有效性。4、矿级技术管理部门对现场施工数据的反馈以及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实时调整的时效性。5、通风部门、总工程师、矿长、法人代表对防突措施的实施工作日常监管。6、煤矿行业管理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服务及监控能力、违规处罚处理的程度。7广大职工及群众团体的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工作监督程度。
(3)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对防治突出采取的措施进行效果检验,相当于对已经采取了防突措施的采掘工作面,在原来预测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突出危险性预测。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在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之后,还要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采掘作业。如果经检验证实措施无效,则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并经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
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方法与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方法基本相同。
本阶段主要应采取如下安全管理应对措施
1、预防仪器的合格性和安全性。2、防突临界值的预设及仪器的正确操作。3、钻孔的正确布置及眼位的正确选择。4、操作人员的正确及正规操作与及数据的真实可靠性。5、现场安全指挥及监督人员的监督可靠性及对效果检验知识、效检仪器的掌握程度。6、效检孔与预测孔、措施孔的关系及对措施的有效检验。7、通风部门、总工程师、矿长、法人代表的监督可靠性及对效检知识、效检仪器的掌握程度。8、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可靠性及对效检知识、效检仪器的掌握程度、违规处罚处理的程度。9、广大职工及群众团体的监督程度。
(4)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石门揭穿煤层时的震动爆破、采掘工作面的远距离爆破、挡拦、反向风门、自救器、避难所和压风自救系统等内容。
1)震动爆破。
震动爆破的实质是一种诱导突出的安全措施。它是通过多打眼、多装药、一次爆破,使随地应力的含高压瓦斯的煤体在强大的震动力作用下突然暴露,给突出创造有利条件。由于爆破前人员已撤到安全地点,所以即使诱导突出也不会伤人。在突出危险煤层厚度小于0.3m或瓦斯压力小于0.74mpa的煤层中,可直接采用震动爆破揭穿煤层;在严重突出危险煤层中,还必须采取其他防突措施。震动爆破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其进风侧应设置两道坚固的反向风门,回风系统严禁人员通行或作业并停电。如果震动爆破未能一次揭穿煤层,在掘进剩余部分时,仍必须采取预防突出的措施。
2)远距离爆破。
在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爆破作业时,必须采用远距离爆破。远距离爆破的操纵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或避难所内,距工作面的距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得小于300m。远距离爆破时,爆破工操纵爆破的地点,应配备压风自救系统或自救器。回风系统的采掘工作面以及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爆破30min后,方可由救护队进入工作面检查。
3)挡拦设施。
挡拉设施是限制突出强度的一种有效方法。挡拦可用金属、矸石或木垛等构成。挡拦距工作面的距离,可根据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
4)反向风门。
突出危险区设置反向风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反向风门必须设在石门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以控制突出时的瓦斯沿着进风道进入进风系统。
②反向风门必须牢固,并须设两道。风门墙垛可用砖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性质确定,但不得少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少于0.8m。门框和门扇可采用坚实的木质结构,门框厚度不得小于100mm,门扇厚度不得小于50mm。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③爆破时风门必须关闭,对通过门垛的风筒,必须设有隔断装置。爆破后,矿山救护队有关人员进入检查时,必须把风门打开顶牢。
④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
5)自救器。
进入有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每天下井前与升井后,必须对自救器进行称重和气密性检查,以保持仪器性能良好。
6)井下避难所和压风自救系统。
突出危险矿井应在井下设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根据具体情况,可设置其中之一或混合设置。避难所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避难所应设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爆破工操作爆破的地点,避难所的数量及其距采掘工作面的距离,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
②避难所必须设向外开启的严密的隔离门,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m,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同时避难的最多人数确定,但每人占用面积不得少于0.5㎡。避难所内支护必须保持良好,并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
③避难所内必须设有供给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3m3/min。如果用压缩空气供风时,应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
④避难所内应根据避难最多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压风自救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压风自救系统安调在井下压缩空气的管路上。
②压风自救系统应设置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以及回风巷有人作业处。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
③每组压风自救系统一般可供5~8人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少于0.1m3/min。
本阶段主要应采取如下安全管理应对措施
1、安全防护设施的位置合理性及规范性。2、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管理。3、安全防护设施的正常待用及正常使用。4安全防护设施的跟踪管理。5、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6、现场安全监督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使用、管理、维护的有效监督。7、通风部门及矿级领导对安全防护设施的合理布置、调整、检查的有效性。8、矿井调整通风系统、安全防护设施调整的前瞻性及调整的合理性。9煤矿行业管理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服务及监控能力.
四、《规程》对采掘工作面防突的规定
(1)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一次煤(岩)与瓦斯突出,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即为突出煤层。突出矿井及突出煤层的确定,由煤矿企业提出报告,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授权单位鉴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3)开采突出煤层时,每个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工,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工作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矿调度室。
(4)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爆破落煤前,所有不装药的炮眼、孔都应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充填深度应不小于爆破孔深度的1.5倍。
(5)井巷揭穿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
(6)突出矿井的人员入井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五、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检查
(1)区域性防突措施的检查。
①预抽瓦斯。当突出煤层的透气性系数大于或等于0.001md时,应采取预抽瓦斯措施,如果没有采取就不合格。计算煤层瓦斯预抽率是否大于25%,大于25%为合格,小于25%为不合格。
②开采保护层。检查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距离是否满足要求;保护层的保护范围是否满足规定;开采保护层是否按规定批准;开采保护层时,采空区是否留有煤柱,如果非留煤柱不可时,是否按规定批准。
③效果检验。预抽煤层瓦斯或开采保护层以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主要检查4个指标:煤的破坏类型、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煤层瓦斯压力。其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就说明突出的危险依然存在,还需要重新采取措施。
(2)突出煤层中施工的检查。
①突出煤层中施工的通风系统的现场检查。突出煤层施工中应具备独立回风系统,在检查中,发现突出煤层施工的回风进入其他采掘区域时,要立即停止工作,并追究责任。
②突出矿井巷道布置的现场检查,如果不合乎要求,要通知有关部门立即整改。
(3)局部防突措施的检查。
①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的检查项目。在石门工作面距突出煤层10m以内是否有防突出的专门设计和措施,如果没有设计和措施应立即停止石门掘进;石门是否布置在地质构造复杂的破坏地带,检查时可以根据巷道布置地地质资料对照检查。石门与突出煤层中已掘巷道贯通时,该巷道应超过石门贯通位置5m以上,并保持正常通风;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专门设计的内容的检查;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时,震动性爆破的规定和专门设计的检查。不管采取哪种防突措施,都必须进行效果的检查,如果检验结果中4项指标有1项达不到要求,不能揭穿突出煤层。
②煤巷掘进的防突措施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有煤巷掘进的专门防突措施;是否报技术负责人批准;是否布置两个相向的工作面同时掘进;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
③管理措施的检查。管理措施包括组织领导、人事安排、经费、管理制度、图纸资料台帐以及培训等内容。
④综合防突措施的检查。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止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培训及发证等。
六、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质量标准化检查表
检查
项目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得分
评分办法
六、
防
治
煤
(岩)
与
瓦
斯
(二
氧
化
岩
突
出)
1、开采解放层,瓦斯抽放
20
2、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作业的工作面,按《规程》进行预测预报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
10
一个工作面未预测扣5分
3、根据预测预报结果和《规程》要求,采掘工作面按批准的防治突出措施进行作业
查防突措施、图纸、记录等有关资料及现场抽查
20
一个采掘面不符合标准,该小项不得分
4、对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后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效果检验
现场抽查、查阅有关资料
10
一个采掘工作面未进行效果检验,该项不得分
5、在突出煤层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程》要求有经批准的防护措施
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资料
20
有一个采掘面不符合标准扣5分
6、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专门的防突机构,有专门的防突施工队伍,人员配备和管理符合规定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
10
无专门机构,该项不得分;资料不全或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扣5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
7、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必须采取经县级以上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探测突出煤层的有关参数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
10
未采取措施的该小项不得分
合计
100
第3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各施工项目经理部:
为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公路工程施工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措施,请各施工单位参照执行。
1、 各施工单位从事交通建设活动,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2、 各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吊装起重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 各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4、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所管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安全生产行为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无漏洞。
5、 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6、 各施工单位不得采用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下属或分包施工人员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材料、产品、安全防护工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等。
7、 各施工单位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管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
9、 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或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拌合场,临时用电设施,隧道洞口,基坑沿边,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10、 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换,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防护。
11、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2、 新进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入新的施工现场或者转入新的岗位前,施工单位应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3、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滦平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4篇 天然气加气站安全管理措施
一、天然气加气站概述
根据站区现场或附近是否有管线天然气,天然气加气站分为常规站、母站和子站。
常规站建在有天然气管线通过的地方,从天然气管线直接取气,天然气经过脱硫、脱水等工艺,进入压缩机进行压缩,然后进入储气瓶组储存或通过加气机给车辆加气。
通常常规站加气量在600~1000m3/h之间。
母站建在临近天然气管线的地方,从天然气管线直接取气,经过脱硫、脱水等工艺,进入压缩机压缩,然后进入储气瓶组储存或通过加气机给子站车或车辆加气。
通常母站加气量2500~4000m3/h之间。
子站建在加气站周围没有天然气管线的地方,通过子站转运车将从母站运来的天然气给天然气汽车加气,一般还需配置小型增压器和地面瓶组。
为提高转运车的取气率,用增压器将转运车内的低压气体升压后,转存在地面瓶组内或直接给天然气汽车加气。
子母站方式适合在城市人口密集、天然气管线布局不普遍的地方。
《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cjj 84—2022)规定,根据加气站储气装置容积vn的大小,天然气加气站可分为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如表6-5所示.
表6-
5 天然气加气站分级
级别
储气装置总容积/m3
级别
储气装置总容积/m3水容积
标准状态下体积
水容积
标准状态下体积
一级站
123.000n≤4000
三级站
v≤6
vn≤1500
二级站
6
1500n≤3000
根据加气所需时间,加气站分为快充站和慢充站。
慢充站主要由充气阀、压力表、软管和连接器组成,只配有少量甚至没有高压存储容器。
慢充站通常在晚上对车辆加气,压缩机将天然气压缩后送入通往每辆汽车的分配管中,再经加气机进入汽车燃料罐,燃料罐加满后自动停止加气。
这种配置很经济,而且具有很高的可靠性。
加气时间随压缩机排量、加气汽车数量及燃料罐的容量不同而变化。
快充站是加气速度很快的加气站,由于车载燃料罐容积大小不等,加气时间通常为3~10min。
为实现快速加气,站区一般都配有高压容器预先存储气体,弥补压缩机排量不足的影响,储气容器通常采用高、中、低三组asme瓶组,即阶式(casecade)储气瓶组。
公共加气站多属于这种类型。
二、加气站选址
加气站的建设目前有两个标准可参照执行,一是行业标准《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cjj 84—2022),一是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22)。
这两个规范各有侧重,是建设加气站的主要标准。
加气站选址时应符合城市规划、防火要求和环境保护,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
一般加气站宜设置在工厂和居民区全年最大风向频率的下风侧,并选择在通风良好的地点。
加气站的储罐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的国家规范和标准。
在规划城市加气站网络时,必须与当地燃气汽车的发展、燃气供应等规划相适应。
此外,还需考虑加气站与整个网络间的关系,如加气站的间距;
若是油气合一站,还要考虑与原加油站网络合理匹配等。
它的规划布点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 尽量避开重要公共建筑、居民区、工业区
重要公共建筑和涉及国计民生的其他重要建、构筑物主要是指省级和省级以上的机关办公楼、电子计算中心、通讯中心、文物古迹以及体育馆、影剧院、大型商场、宾馆、车站、机场大楼等;
居住区涉及民用建筑和明火;
工业区涉及危险物料的储存和使用。
加气站属易燃易爆场所,一旦引发事故,将会造成很大损失。
2. 综合利用土地
在城市中心及边缘区域建加气站,土地资源十分宝贵,合理利用土地是城市建设节约用地的一个基本准则。
加气站占地面积较少(一般二级站用地规模在2022m2左右),布置灵活,同等规模的地块做为其他用途往往难度较大,而用作建加气站却十分适宜。
因此,加气站选择要因地制宜,可以选择由河流、绿地、公路、高架等大型交通设施等切割形成的边角地带,亦可充分利用废弃地仓库、工厂用地等。
3. 交通流量大
车辆通过频率过低,加气站将难以生存。
因此市中心区域、过境交通道路边、高速公路路边等地段是加气站布点的最佳选择,大型公共汽车停车库(场)、专业运输公司也可就近设置专用加气站。
根据经验,如果加气站进出口布置是由一个方向道路进站,而由不同方向的道路出站,站内交通线路组织最为顺畅,占地面积最为经济(大约可节约30%的占地面积),亦可吸引两个不同交通流向的交通车辆,同时该地域一般视野开阔,具有无形的广告效应,因此城市道路交叉口地带往往成为加气站首选的站址。
但是处于城市道路交叉口的地段地价较高,运营成本会上升,进出站的地方往往会加剧城市交通的拥堵,而且城市公共汽车站点为方便换乘,一般也设置在交叉口附近,加气站的进出口处理不好,就会影响乘客候车,所以建站标准中规定不宜将站址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4. 合理确定最优服务半径
城市加气站的规划布点要总体均衡分布,必须考虑服务半径问题。
根据一般人的心理习惯,人们总是选择就近加气,没有特殊原因不会特地去选择某一个地方加气,因此任一加气站的主要客户总是某一特定道路上的交通车辆。
如果同一区域内加气站布置过密,服务半径交叉,将不利于加气站的销售经营,造成重复建设。
服务半径过大,就会形成若干地方的盲点。
当然服务半径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应综合考虑交通频率、交通量、交通流向等因素,不同的区域要分别对待经综合考虑后再加以确定。
加气站与加油站都是为汽车加注燃料的场所,在站址的选择上,应满足与加油站相同的要避开土质疏松地区及泄洪道等,以免增加工程造价,加大施工难度及施工时间。
加气站与加油站加注的介质不同,设计时执行的标准也不同,在选址时除应注意上述要求外,还应注意以下三点。
(1) 加气站应有可靠的水源,最好靠近城市消防水加气站是一个独立的整体,除需满足饮用、洗手、擦地等少量生活用水外,还应油间断的生产用水。
《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cjj 84—2022)中规定,对地上罐应设固定喷淋装置,喷淋时喷淋水要求覆盖全罐。
加气站必须设消火拴,地上罐与消火栓的距离为30~50m,消火栓与地下罐的距离为20~45m。
二级站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5l/s,三级站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因此必须有水量充足的可靠水源。
若离城市消防水源近,可用城市消防水作为加气站的消防水,大大减少投资,加快建设速度;
若离城市消防水较远或供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应设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
(2) 应有可靠的电力资源加气站分为储存区和经营区两部分。
储存区需要用电的设备有卸车泵、充装泵、加气机、消防泵等。
经营区的照明设备、电器仪表(如可燃气体报警器)等都需要有不间断的电源保证,以便加气站能够正常经营,同时保证消防系统能随时投入使用。
(3) 应避免在地下有建筑物的地方建站为了防止窝气,形成火灾、爆炸隐患,加气站内不能有人防或其他地下通道,也不得有井、巷、坑、穴等。
对设置的水沟、水井、管沟必须密封以防窝气、聚集,引起火灾。
三、压缩天然气加压站
压缩天然气(cng)加压站也称加气母站,cng通常是指压缩到20~25mpa的高压天然气,cng约为标准状态下同质量天然气体积的1/250~1/300。
加气母站的任务是使充装气瓶转运车或售给cng汽车的cng达到汽车用cng的技术指标,并且不得超压过量充装;
保证气瓶转运车或cng汽车的压力容器在该城镇地理区域极端环境温度下安全运行,即该压力容器工作压力始终在允许的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温度补偿后)以下。
由压缩机组将天然气管线中的天然气压力由0.6~0.8mpa或0.8~1.0mpa压缩到2
6.6mpa。
车载气瓶或子站车的天然气压力为20.7mpa。
一般规定该压力容器充满
加气母站一般以充装气瓶转运车为主,以售气为辅;
或者只充装气瓶转运车而不向cng汽车售气。
1. cng加气母站的工艺流程
加气母站主要由以下几个系统组成:
① 调压计量系统;
② 净化和干燥系统;
③ 压缩系统;
④ 储气系统;
⑤ 控制系统(自动保护、停机及顺序充气等);
⑥ cng售气系统。
图6-1加气站流程示意简图。
(1) 调压计量调压计量系统由进气控制阀、滤清器、调压阀、流量计和安全阀组成。
从天然气管道来的天然气通过进气控制阀、滤清器后进入调压阀,将天然气压力调至天然气压缩机需要的进气压力,然后进入压缩机加压。
(2) 净化和干燥由于cng从高压气瓶到发动机的过程中要经过几次减压,减压过程中会出现局部低温,因而对于作为汽车燃料的天然气需要比管道天然气更严格的气质标准,以避免天然气的高压、低温或腐蚀造成水和烃类的凝结聚集,使材料失效或管道堵塞而影响正常工作。
这就要求对进入加气站的天然气在压缩前和压缩后进行净化和干燥处理,即脱硫、脱烃和脱水。
(3) 压缩压缩系统包括:进气缓冲罐、压缩机主机、润滑系统、冷却系统等。
缓冲罐可减轻进气压力波动给机组带来的振动,避免对机组零部件造成损害;
润滑和冷却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天然气在最终排气压力(25mpa)下正常运行和温度不超过设计要求。
(4) 储气加气站的储气容器一般采用储气瓶组。
储气瓶宜按运行压力分高、中、低三级设置,各级瓶组应自成系统,由顺序控制盘进行充气和售气的自动控制。
低压系统先将cng汽车内置气瓶压力升至1ompa,中压系统再将其继续升至13mpa,高压系统最终将其升高至cng汽车储气瓶最高工作压力20mpa。
(5) 控制控制系统包括电源控制、压缩机运行控制、储气控制和售气控制。
(6) 售气售气系统由售气机和其气路系统组成。
当向气瓶转运车(或)cng汽车上的气瓶充气时,来自加气站储气瓶组的高压天然气流经加气柱(或售气机)的质量流量计,流量计传感器产生的脉冲信号,经变送器(检测器)传送给电子装置(微电脑装置),再由电脑识别传送来的脉冲信号进行计量、计价和显示。
售气机气路系统负责完成对售气过程的顺序控制和售气结束后自动 电磁阀。
2. 加气母站的主要设备
(1) 天然气压缩机压缩机是cng加气站的关键设备,加气站的压缩机与一般压缩机相比,其排气量小,但压缩比高。
压缩机性能好坏直接影响加气站的稳定运行。
目前,国内外压缩机生产厂家均有定型产品,如何选型,需综合比较并根据用户的要求进行选择。
(2) 储气装置目前,站内高压储气方式主要有三种:小储气瓶组、大容积储气瓶、地下储气井。
小储气瓶组是指用储气瓶(60l或80l)用管线串联成组储气,其特点是投资少,每立方水容积投资(包括连接管线)约2万元,且利于储气瓶容积按高、中、低压1:2:3的比例分组;
缺点是接口多,安装复杂,占地大,压力容器年检时很麻烦。
大容积储气瓶储气的特点是安装方便,接口少,即泄露点少,工艺管线简单,占地较储气瓶组小,压力容器年检较储气瓶组简单。
但其投资较高(每立方水容积投资国内约
4.5万元,国外约为
1.2万美元)。
地下储气井是利用钻井套管制作的深100m左右的地下储气装置。
其优点是占地小,地上连接管线简单。
缺点是施工较困难,投资大(每立方水容积投资约
6.5万元)。
(3) 加气岛及加气柱加气岛、加气柱是给气瓶转运车及cng汽车上的气瓶充气的场所。
一般设在采用非燃烧材料筑成的罩棚内,罩棚有效高度不应小于
4.5m,罩棚与加气柱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0m;
加气岛略高出车位地坪0.15~0.2m,其宽度不小于
1.2m,其端部与罩棚支柱净距不应小于0.6m。
加气柱设施应根据地区环境、温度条件建设,应设有截止阀、泄压阀、拉断阀、加气软管、加气嘴(枪)和计量表(压力一温度补偿式流量计),其进气管道上应设止回阀。
拉断阀在外力作用下分开后,两端应自行密封。
加气柱充装cng的额定压力为20mpa,计量准确度不应小于1.0级,最小计量分度值为0.1kg。
(4) 气瓶转运车 cng子站的气瓶转运车的气瓶组,与加压、加气站内储气装置的气瓶组一样有几种形式,但管束式大气瓶转运车用得较多。
气瓶转运车一般由框架管束储气瓶组、运输半挂拖车底盘和牵引车三部分组成,实际上其本身就是cng子站的气源。
常用管束气瓶组有7管、8管和13管等几种组合。
(5) 压缩机入口过滤器压缩机入口过滤器下部采用椭圆形封头,上部采用快开盲板便于滤芯更换。
支座为腿式支座。
容器类别为ⅰ类。
压缩机入口过滤器内装设过滤元件,过滤元件具有除尘效率高、阻力小、过滤比表面积大、耐腐蚀等优点,能有效滤除天然气中的粉尘、液滴,对粒径大于1~3μm的液滴其捕集率可达99%,对粒径大于5μm的液滴其捕集率可达9
9.9%,保证了工艺要求。
为便于拆卸、更换滤管减轻劳动强度在过滤器上部采用快开盲板结构。
其几何尺寸一般为dn300m、h2950m(立式)。
(6) 管线连接系统站内压缩后的天然气管线具有压力高、管径小的特点,因此对该管线采用卡套连接的方式。
国外生产卡套的厂家较多,在中国用得较多的是美国几家公司的产品,其外径在ф10~ф22之间。
国内也有厂家生产,例如乐山长江仪表厂,但国内卡套在外径较大(一般大于14mm)时,密封性较差。
压缩后的天然气管线设计压力为30mpa。
(7) 控制系统加气母站的控制系统对于其正常运行非常重要,一个自动化程度高、功能完善的控制系统可以极大提高加气站的工作效率,保证加气站的安全、可靠运转。
加气母站的控制系统主要有电源控制、压缩机运行控制、储气系统的优先控制、售气控制。
压缩机运行控制及售气机的售气控制一般分别由压缩机及售气机厂家配套供应,国外压缩机控制系统一般包括储气系统的优先充气控制,也有的不包括,而通过顺序程控盘来实现;
国内压缩机控制系统无储气系统的优先充气控制,其储气系统的优先充气控制均通过顺序程控盘来实现。
(8) 各类仪表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使仪表品种统一,减少备品备件品种,为仪表的维护提供方便。
所有仪表均为隔爆型,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① 温度仪表温度检测可选用结构简单、维护量小、无漂移的隔爆型号钼电阻(pt100),精度a级,所有铂电阻配安装套管。
② 压力仪表压力检测全部选用智能压力变送器。
③ 流量仪表天然气出加气母站和进加气母站流量检测可选用涡街流量计,并进行温、压补偿,加气枪入口流量检测选用高压涡街流量计并进行温、压补偿。
④ 紧急切断阀考虑到进站气的露点比较低,可以用天然气作气源,因此进站紧急切断阀可选用气动球阀。
⑤ 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与报警对可能出现可燃气体的压缩机组、加气区、储罐区进行监测,选用可燃气体报警器对可燃气体进行检测,浓度超标时进行报警,提示操作人员及时处理。
⑥ 火灾探测与报警车库内设感温、感烟探测器,信号传到火灾联动控制器。
3. 加气母站的安全管理与防护
① 安全间距方面
a. 储气瓶组、放散管管口和加气柱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b. 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与天然气储配站合建时,站内的天然气储罐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6的规定。
表6-
6 天然气储罐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 单位:m
储罐总容积/m3
≤50000
>50000
气瓶车固定车位最大储气容积/m3
≤10000
>10000~≤30000
12.0
15.0
15.020.0
注:1. 气瓶车固定车位最大储气容积(m3)为固定车位储气的各气瓶车总几何容积(m3)与其最高储v气压力(绝对压力102kpa)乘积之和,并除以压缩因子。
2. 天然气储罐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除符合本表规定外,还不应小于较大罐直径。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与天然气储配站的合建站,当天然气储罐区设置检修用集中放散装置时,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外、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
7、表6-8的规定。
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9的规定。
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10的规定。
② 为了在偶发事故时能及时切断气源,避免次生灾害产生,应在进站天然气管道上设置手动快速切断阀,一般设于阀井内,若母站从城镇高、中压输配管道上取气时,还应在紧急切断阀后再设安全阀,并选用全启封闭弹簧式,其开启压力为站外输配系统允许最高压力的0.9倍。
③ 站内每个储气瓶均应设安全阀、截止阀及紧急放散管。
各瓶组应设压力表(压力传感器)和超压报警器。
④ 站内压缩机前的缓冲罐和各级出口均应设置安全阀。
表6-
7 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项目
防火间距/m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
民用建筑25甲、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场25室外变配电站3.0
甲、乙类物品库房,甲、乙类生产厂房25其他厂房20
铁路(中心线)
40
公路、道路(路边)
高速、ⅰ、ⅱ级、城市快速路
15其他
10
架空电力线(中心线)
>380v2.0倍杆高
≤380v
1.5倍杆高
架空通信线(中心线)
国家ⅰ、ⅱ级
1.5倍杆高
其他
1.5倍杆高
表6-
8 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项目
防火间距/m
项目
防火间距/m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
控制室、配电间、汽车库、机修间和其他辅助建筑25办公生活建筑25
燃气锅炉房25可燃气体储气罐20
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取水口20
室外变配电站3.0
站内道路(路边)2调压间、压缩机间、计量间及工艺装置区20
站区围墙2表6-
9 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单位:m
项目
气瓶车固定车位最大储气容积/m3>4500~≤10000
>10000~≤30000
明火、散发火花的地点,室外变、配电站25.03.0.0
重要公共建筑
50.0
60.0
民用建筑25.03.0.0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放,甲类物品库房25.03.0.0
其他建筑
耐火等级
一、二级
15.020.0
三级20.025.0
四级25.03.0.0
铁路(中心线)
40.0
公路、道路(路边)
高速,ⅰ、ⅱ级、城市快递20.0
其他
15.0
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
1.5倍杆高
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
ⅰ、ⅱ级20.0
其他
1.5倍杆高
注:气瓶车在固定车位储气总几何容积不大于18m3,且最大储气容积不大于4500m3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规定。
表6-10 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单位:m
名称
气瓶车固定车位最大储气容积/m3>4500~≤10000
>10000~≤30000
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25.03.0.0
压缩机室、调压室、计量室
10.0
12.0
变、配电室、仪表室、燃气热水炉室、值班室、门卫
15.020.0
办公生活建筑20.025.0
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取水口20.0
站内道路(路边)
主要
10.0
次要
5.0
围墙
6.0
10.0
注:1. 变、配电室、仪表室、燃气热水炉室、值班室、门卫等用房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二级”规定。
2. 露天的燃气工艺装置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间距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3. 气瓶车固定车位储气总几何容积不大于18m3,且最大储气容积不大于4500m3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规定。
⑤ 站内的泄压装置应具备足够的泄压能力。
泄放气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泄放量较小的气体(如仪表泄气)可排入大气;
设有放散管时,放散管宜垂直向上,管口高出设备平台不应小于2m,且应高出所在地面5m;
b. 泄放量大于2m3,泄放次数平均每小时2~3次以上的操作排放,应设专用回收罐;
c. 泄放量大于500m3的高压气体,如储气瓶组放气、火灾或紧急检修设备时排放系统内气体等,应通过放散管迅速排放。
⑥ 天然气放散管宜按不同压力级别系统分别设置放散管。
放散管应设置在室外安全区域内,宜高于建筑2m,高出所在地面5m,与封闭或半敞开建筑物门窗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2.5m,安全阀放散管口应设防雨罩。
并应符合表6-11的规定,与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表6-12的要求。
⑦ 站内的设备及管道,凡经增压、输送、储存需显示压力的地方;
均应设压力测点,各压力表量程范围为2倍工作压力,准确度不应低于
1.5级,并设有拆卸压力表用安全泄压孔。
⑧ 站内调压箱、压缩机组、变配电间、储气装置和加气岛等危险场所应设置天然气检漏报警探头。
检漏警报装置的安装与使用应符合现行国标《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gb 3836的相关规定并集中设置,并与本站供电系统(不包括消防泵)连锁和配置不间断电源。
⑨ 加气母站根据工艺参数的检测和控制调节自动化程度不同,应明示全流程设备、仪表、动力的配置外,还要标出
一、二次仪表、遥控调节、参数记录或累计、报警与连锁装置的设置点及其功能。
⑩ 加气母站供电负荷等级为三级,流程上的信息系统应设置应急电源。
供电电源宜采用6/1okv外接电源,供电系统宜设单独的计量装置;
低压配电装置允许设在加压加气站的站房内,其配电装置所在的房门、窗口均应与生产工艺操作装置保持大于6m的净距;
站内各操作间和营业室均应设置事故照明,其连续照明时间不少于20min;
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照明,可选用非防爆型灯具,但罩棚下的灯具应选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节能型灯具。
表6-11 储气瓶组、放散管管口和加气柱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单位:m
项目
名称
储气瓶组、脱水装置
放散管管口
加气柱、压缩机
重要公共建筑物
100
100
100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2520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一类保护物3.02520
二类保护物2020
14三类保护物
18
15
12站外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及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2525
18其他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18
18
13室外变配电站2525
18铁路3.03.022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12
10
6次干路、支路
10
8
5架空通信线
国家
一、二级
1.5倍杆高
1.5倍杆高
不应跨越加气站
一般
1.0倍杆高
1.0倍杆高
架空电力线
(电压>380v)
1.5倍杆高
1.5倍杆高
不应跨越加气站
(电压≤380v)
1.5倍杆高
1.0倍杆高
注:1.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 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他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及施工规范》(gb 50516—2022)的规定。
3. 加压站的撬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按本表相应设备的防火距离确定。
4. 压缩天然气工艺设备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照城市道路确定;
高速、ⅰ、ⅱ级公路按照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ⅳ级公路按照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表6-12 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 单位:m
设施名称
储气瓶组
压缩机间
调压间
脱硫干燥装置
加气柱(机)
站房
其他建、构筑物
燃油、
气热水炉
变配电间
道路
站区围墙
储气瓶组
1.53.
3.5
6
510
14
6
43.压缩机间
—
4
54
510
12
622调压间
—
56
510
12
622脱硫干燥装置
—
55
10
12
623.加气柱(机)
—
58
12
6
—
—
站房
—
6
—
—
—
—
其他建、构筑物
—
5—
—
—
燃油、气热水炉
5—
—
变配电间
—
—
—
道路
—
—
站区围墙
—
注:1. 压缩天然气加压站内压缩机间、调压器、变配电间与储气装置的距离不能满足上表的规定时,可采用防火墙,其防火间距不限。
2.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系指根据需要设置的汽车洗车房、加润滑油间、零售油品间、小商品便利店等。
3. 其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
4. 压缩天然气站的撬装设备与站内其他设施的防火距离应按本表相应设备的防火间距要求。
四、压缩天然气加气子站
(一) 加气子站基本流程
加气子站系统流程是将cng转运车上的气经接气柱接受后,在子站配置的plc自控系指令下,经调压阀到洗涤罐,再经压缩机升压后,经分配阀到地面瓶组,再通过分配阀加气机给车辆加气。
压缩机在整个流程中完成将转运车上的气体升压的任务。
加气子站是cng供应系统中仅供cng汽车加气(售气)的站,可根据城镇管理和道路规划要求进行布点。
在经营内容和形式上可以只供cng,称为cng加气站,或者在城镇原有的加油(汽、柴油)站的基础上扩建cng加气系统称为油气合建站,或者新建既能加油又能加气的油气合建站。
加气子站与加压母站不同之处在于其气源压力很高(气瓶转运车额定压力为20mpa),也不需要对天然气再进行预处理。
对负荷不均匀的快充加气系统,除了可配置容量和级数较少的多级压缩机外,在加气作业快速、精确、安全和高效方面有很高的要求。
图6-2为某加气子站工艺流程简图。
按上述流程,首先必须将站内卸气柱的卡套软管快速接头与气瓶转运车的卸气主控阀接好。
经优先/顺序控制盘选择启动顺序控制阀,在压缩机、储气装置和加气机之间形成以下四种流程。
(1) 气瓶转运车—加气机(计量)—充车载气瓶。
(2) 气瓶转运车—压缩机—加气机(计量)—充车载气瓶。
(3) 储气装置—加气机(计量)—充车载气瓶。
(4) 气瓶转运车+压缩机—储气装置。
控制盘通过一系列气动阀或电动阀不断地切换,控制着储气装置瓶组的取气顺序和压缩机的自动启闭。
随着cng汽车车载气瓶一辆接一辆地取气,站上储气装置中被利用的某瓶组的压力就不断下降,直至两者压力平衡时则按高效充气顺序原则把车载气瓶切换到更高一级的瓶组来取气,依次逐级阶式启充转移储气装置中各瓶组的气体。
当加气负荷很大时,可以启动压缩机直接向车载气瓶补气。
这样以低、中、高压瓶组顺序取气优先级和压缩机补气为最后优先级的系统流程,可以提高气瓶利用率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压缩机频繁启动。
加油和压缩天然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见表6-13.
表6-13 加油和压缩天然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级别
油品储罐容积/m3
压缩天然气储气设施总容积/m3总容积
单罐容积
一级
60~100
≤50
≤12一细
≤60
≤30
注:柴油罐答积司折半计人入油罐总答积。
为有利于节约城市用地、有利于经营管理,也有利于燃气汽车的发展,规范中允许汽车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
不同级别的加气站与加油站合建时,应分别按其等级划分规定来确定各自的级别,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
压缩天然气(cng)的储气设施主要是起缓冲作用的,储气设施容量大,使用经济,操作也方便。
但为了控制加气站的风险度,避免过大的投资,规定在城市建成区的加气站储气设施总容积不能超过16m3,油气合建站的储气总容积则不能超过12m3.
(二) 天然气汽车加气过程
(1) 将接地把钳牢固地夹在转运车尾部接地卡板上。
(2) 打开转运车尾部阀箱内的刹车装置,将加气软管对准转运车上加气口插上,检查是否接牢。
(3) 缓慢打开转运车上加气口的主阀门。
(4) 缓慢打开转运车上的各个瓶组阀门。
(5) 打开接气柱上的球阀,加气开始。
(6) 注意车上压力表、温度表(不可超过60℃)的读数。
(7) 加气完毕后,记录加气情况。
(8) 转运车上的各个瓶组阀门。
(9) 转运车上加气口的主阀门。
(10) 打开接气柱上的进气阀,打开接气柱上的放空阀,直至压力表读数为0。
(11) 接气柱上的放空阀,拔下快装接头。
(12) 将接地把钳从转运车尾部接地卡板上撤去。
(13) 待汽车司机签字后,发出转运车离开指令。
(三) 转运车在子站卸气过程
转运车司机将车就位后,摇起拖车支撑臂,断开牵引头与拖车的连线(制动、指示灯等),而后驾驶牵引车头离开。
加气工必须在加气机停机、地面瓶组充满、压缩机停止运转后,方能更换转运车,转运车部气过程如下。
(1) 将接地把钳牢固地夹在转运车尾部接地卡板上。
(2) 打开转运车尾部阀箱内的刹车装置,将加气软管对准转运车上加气口插上,检查是否接牢。
(3) 打开转运车上加气口的主阀门。
(4) 缓慢打开转运车上的各个瓶组阀门。
(5) 过约1min后,打开接气柱上的主阀门。
(6) 卸气、加气开始。
(7) 等压力低至4~5mpa时,停止向加气机加气,待压缩机停机后, 转运车上的各个瓶组阀门。
(8) 转运车上加气口的主阀门。
第5篇 高层住宅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管理体系
安居工程高层住宅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管理体系
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把施工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行之有效地贯彻到各个环节中去。同时安全工作的特点又体现在它是一项需要持之以衡地、需要全员参加的复杂的系统工作。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安全生产目标
达到五无目标,即'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伤人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无中毒事故'。
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面的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领导公司开展安全教育,贯彻宣传各类法规,通知和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制订各类管理条例,每周对各项目工程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评比,处理有关较大的安全问题。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并设专职安全员,主要职责是负责进行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贯彻上级精神,每天检查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每周召开工程安全会议一次。制订具体的安全规程和违章处理措施,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1次。各作业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带领各班组认真操作,对每个工人耐心指导,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并及时向工地安全管理小组汇报工作。
三、安全检查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工程处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四、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组织切合实际的作业程序,正确严格地执行和运用施工及安全规范。对进场的工人进行摸底测试,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各专业班组认真钻研设计图纸进行技术交底,认真学习和深刻体会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安全规范。经过培训交底达到合格的职工才允许上岗操作,为安全工作顺利圆满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主持。同时在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前,由专职安全员做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带领施工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第6篇 炸药库房安全管理措施怎么写
1 炸药库房、雷管库房的建立应在远离施工区,选择安全、僻静的地域建设。
2 炸药、雷管库房必须24小时有专人看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
3. 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手续和贮存、发放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做到入库数量确实,出库票物相符,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4 对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严格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6 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
7 库管人员严禁将变质或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炸药、过期雷管和受潮的导火索发给使用单位。
8 库管员在发放爆炸物品时,必须按照入库的顺序,执行先入先用的原则。
9 各施工队在领用爆炸物品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工程部在审批签字时,各工队必须提交爆破设计,爆破设计中应明确孔位、数量、爆破时间、部位等具体要素,否则不予签字;
后勤部凭爆破设计开出库单,库房保管人员接出库单进行发放,出库单上应有开票人、领料人、发货人三方签字,开票单应字迹清楚,不得模糊,如有疑问,库管人员查清后方可发货。
10 各工队必须设专职领料人员,非专职人员前来领取时,库管员不得发放火工材料;
领取炸药的爆破员(炮工)必须持证并携带火工材料领用单,方可领取炸药,进入库房内,所有人员必须 移动通讯工具(手机、对讲机、喊话器或无线电发射频之类通讯设施,严禁携带气体打火机);
火工材料在送往施工现场途中,严禁炸药、雷管和人在同一辆车上,必须分类运输;
领料人员专职押送。
第7篇 机电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2
机电、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链伤人。接链条时,避免链条扭花。
g、严禁人员乘坐刮板机和跨越正在运转的刮板机,严禁用链板机打运材料,严禁人员在溜槽、中行走。
h、及时清理机头,机尾和两侧的浮货。成巷段链板机应安设挡煤板。
3、绞车管理措施
(1)绞车使用前必须安装齐全可靠的声光信号,并保证工作时信号清晰。
(2)绞车使用前应检查地锚螺丝、挡绳板、闸皮、钢丝绳及绳头等构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绞车司机应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绞车启动应慢。
(3)矿车运输时,矿车之间、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钢丝绳鼻子必须有护绳环并插接。
(4)绞车信号硐室施工在巷道左帮,净宽3.0m、净深3.0m、净高2.9m,采用钢带锚网、喷浆联合支护,喷厚100mm。绞车应按照尺寸型号挖基础,浇砼来安装,各螺丝要紧固有效。且必须养护一星期后方可使用。
(5)巷道左帮每隔40米施工一躲避硐。规格为:直墙半圆拱型断面,躲避硐宽2m、高2.4m、深2m,采用钢带锚网喷联合支护,喷浆厚度80mm。躲避硐中安装压风自救装置。硐中严禁放任何杂物、工具、设备等。
(6)绞车及钢丝绳验算:
根据施工提料需要,对 f48探巷jd-4.0绞车进行绞车验算。
牵引力计算公式:
fma*=n(w物重+w车重)×(sinα+u1cosα)+w绳重×((sinα+u2cosα)
其中:n――绞车所提车辆数 α――为斜巷最大坡度
u1――为车轮与轨道之间的摩擦系数,u1――0.007~0.02,一般取0.015
u2――为钢丝绳与地辊之间的摩擦系数,一般u2=0.2
w绳重=每米钢丝绳的重量×所需钢丝绳的长度
f48探巷选用jd-4.0绞车,18.5mm的钢丝绳,公称抗拉强度1570mpa,钢丝绳最小破断力总和为21.914吨。巷道长度850m,最大角度15°。预计提升两辆重车,牵引力计算:
fma*=w两辆重车×(sinθ+u1cosθ)+w绳×(sinθ+u2cosθ)
=7.78×1000×(sin15°+0.015cos15°)+(121.8÷100)×850×(sin15°+0.2cos15°)
=2595.9千克≈2.6吨<4吨
故绞车可以选用jd-4.0的绞车,斜巷提升安全系数大于6.5。21.914÷2.6=8.4>6.5,
故钢丝绳可以选用直径为φ18.5mm
根据以上计算,所选绞车及钢丝绳型号满足提升要求。
(7)绞车及钢丝绳选型:
根据牵引力选用绞车,确定钢丝绳。e121301胶带顺槽外段最大坡度5°,根据jd-2.5绞车容绳量设计绞车一次服务巷道施工长度不超过400米,预计提升两辆重车,计划选用钢丝绳直径为φ18.5mm,公称抗拉强度1570mpa,钢丝绳最小破断力总和为21.914吨。牵引力计算:
fma*=w两辆重车×(sinθ+u1cosθ)+w绳×(sinθ+u2cosθ)
=7.78×1000×(sin5°+0.015cos5°)+(121.8÷100)×400×(sin5°+0.2cos5°)
=932.49(千克)≈0.93吨<2.5吨
故绞车可以选用jd-40kw的绞车,斜巷提升安全系数大于6.5。21.914÷0.93=23.56>6.5,
故钢丝绳可以选用直径为φ18.5mm
根据以上计算,所选绞车及钢丝绳型号满足掘进施工提升要求。
(7)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斜巷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严禁蹬钩上下。
(9)绞车必须带电操作,严禁放飞车放大滑。
(10)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斜巷悬车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即用锚链锁道:用锚链锁住前轮(上轮),每车必锁,并且绞车司机不得离开绞车,并闸死滚筒,严禁摘钩头处理。处理斜巷中矿车、叉车等掉道时,必须在掉道地点下方施工2根戗柱。严禁摘钩头拿道,严禁动力复轨。拿道人员严禁站在车辆两侧及下方,且掉道地点下方不得有人作业或逗留。
(11)开车前必须对绞车的所有情况进行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只有确认安全后方可开车。
(12)斜巷提升材料(叉车提升长料或超出矿车的材料)要用锚链或棕绳捆绑牢固,以防打运中窜料。
(13)斜巷提升必须使用保险绳、标准防脱插销,保险绳长度应符合核定提升车辆总长度。提升物料时,物料严禁超宽、超高、超重。
(15)临时轨道铺设轨距0.9m,轨枕间距为1m。采用30kg/m的钢轨铺设,构件齐全,紧固有效。道接头下增设道板。
(
第8篇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管理办法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经费及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管理
2、管理职责
(1)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本企业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汇总、审核、上报审批并督促检查实施。
(2)公司、项目管理部(分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费用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平�纳入资金保障计划。
(3)施工现场和生产场所安全隐患的整改项目由各项目管理部(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和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本基层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并报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备案。
(4)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安全设施及消防、保安设施由其所属基层单位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所属基层单位负责按“三同时”规定组织实施和管理。
3、管理要求
3.1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范围
3.1.1保障职业安全健康的技术措施
以预防伤亡事故和改善有害职工健康的劳动条件,职业病预防为目的采取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如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安全警示标志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消除噪声等措施。
3.1.2减轻劳动强度等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3.1.3辅助措施
为保障职工劳动卫生条件,施工现场设置的“五小设施”、遮阳棚、茶水供应等(符合文明工地创建的要求)。
3.1.4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以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有关宣传教育、培训考核、仪器、教材、设施和场所等。
3.1.5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措施(如应急救援预案物资准备、演练培训等)。
3.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3.2.1项目管理部、分公司、厂、站的安全管理部门于每年三季度将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报送。
3.2.2凡构成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都应有工程设计、预算和决算。
3.2.3公司全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质量安全管理部审核、统一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报公司经理批准立项。
3.2.4施工现场、生产场所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整改项目必需资金的。由项目管理部(分公司)安全部门会同项目经理部经理及相关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符合项目进行评价、审定,找出原因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项目管理部(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实施,同时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备案。
3.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容
3.3.1编制措施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编制单位和工作场所(工地);
2)措施名称;
3)措施内容与目的;
4)经费预算及来源;
5)负责设计、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6)措施使用方法及预期效果
3.4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3.4.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由工程管理部计划、财务管理部门按规定渠道和比例计划安排优先予以落实。
3.4.2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统一掌握控制,并参与实施后的验收。
3.4.3费用在5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掌握控制,并参与实施后的验收。
3.4.4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或者临时隐患整改措施费用由项目经理部掌握控制,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参与实施后的验收并备案。
3.4.5严格贯彻“三同时”规定
1)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严格做到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按“三同时”原则完善。
4、检查与考核
4.1由公司安全主管经理组织,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与考核。
4.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成绩显著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4.3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或者造成重大事故和严重经济损失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9篇 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安全事故、职业危害、环境污染,针对生活工作环境、施工过程中已知的或潜在的危险因素采取的方法。
第三条 各单位总工程师是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人,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管理的责任单位,项目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单位。
第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原则
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环境资料、设计文件、安全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
第五条 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是在危险因素辨识清楚的基础上,运用技术方法对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确定施工方法、程序和资源配置。
第六条 合法合规性原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为前提。
第七条 可行性原则:在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充分结合现有的施工能力、设备、人员素质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条 可操作性原则:安全技术措施应做到对象明确、目的清楚、简单明了、易于操作。
第九条 先进性原则: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设备、工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及编制方法
第十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介:简要介绍安全技术措施要解决的对象;
(二)编制依据:技术文件、标准、合同;
(三)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方法、工作流程和资源配置。
(四)注意事项: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五)检查标准。
第十一条 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
(一)土石方明挖工程、地下工程、斜井工程、竖井工程;
(二)爆破工程;
(三)大型排架和高栈桥工程;
(四)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五)高处临空、临水施工工程,高边坡施工工程;
(六)两层以上交叉和系统性电气作业、起重吊装作业;
(七)大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拆除工程;
(八)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使用;
(九)预防自然灾害(防泥石流、防台风、防雷击、防地震、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等)的措施;
(十)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程项目。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程序
第十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流程(见下图)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流程图
第十三条 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一)收集施工项目所处的施工环境资料、工程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并开展查勘现场。
(二)收集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工艺、同类技术文件。
(三)开展危险因素辨识、确定评价资料。
第十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一)根据工程情况、工期要求、现场环境开展平面规划。对具有危险性的临时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布置并明确标识。
(二)现场勘察,确定影响作业安全的环境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危险因素。
(三)根据设计文件、工期要求、施工环境、作业流程,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分析工艺流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五)根据施工设备状况和使用条件(使用时间较长、工作环境特殊),制定防止超负荷运行、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的措施。
(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特点,规定作业程序,规范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
(七)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按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验-修订完善的模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执行
第十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项目经理批准,并报监理批准后执行。
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安全技术措施应由编制部门进行修订。
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应向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八条 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流程组织实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并记录。
第10篇 软基处理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为保证软基项目部软基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由于我项目部软基处理项目工点多、桩机分散比较远,这就造成了现场管理不到位,各工点存在施工安全事故隐患;为积极配合三局指挥部全面抓好软基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在我队所施工管辖段内无安全事故发生;特做出以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桩机施工安全管理
1、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成立以贾珍波为组长,赵道勇、李胜、曾超为组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对施工各个环节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施工现场电缆线路完好,线路接头包扎必须达到绝缘要求,经常检查线路是否有破损情况,发现后及时处理。
3、各电源线均为三相四线制,电气控制柜的地线必须靠接地,在工地要装有漏电保护装置,以保护机器和人身安全。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主机操作手应熟悉桩机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持证上岗,并具有对突发事故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严禁无证人员擅自开机作业。
6、桩机夜间施工要保证桩机周围照明清晰,严禁桩机操作手疲劳操作、酒后操作、无证或非操作人员操作桩机施工。
7、桩机在施工作业行走时,必须有专人看管,确保桩机的稳定性,严禁桩机失稳倾覆情况的发生。
8、每天桩机施工前或交接班时坚持由主机手组织工人对自己所操作的桩机进行全面检查:
①机架的稳定性,螺栓是否牢固,轴承是否润滑完好;
②拉接斜杆接头、锚杆是否完好;
③桩机转盘是否运行正常;
④行走液压系统是否完好,四腿伸缩灵敏。
9、随时注意观察主机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不正常的振动、晃动、移位等现象,停机及时检查处理。
10、桩机靠近既有线施工时,派专职安全员现场看守,随时观察桩机的稳定情况,并在火车通过时停机施工,待火车经过后才开始作业。
11、为防止施工误碰既有接触网或其它带电部件,桩机作业时必须保证距既有线接触网至少2米的安全距离,并设置安全限界绳及标识,施工机械只允许在安全限界绳远离线路侧使用。
12、桩机作业周围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严禁闲人进入。
13、遇有大雨、雪、雾和六级以上强风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
14、下班后桩机停放应远离既有线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风措施。
二、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1、队部施工人员严禁私自下河洗澡,严禁在施工后台蓄水池内洗澡;
2、未经各机组负责人允许严禁私自外出,外出车辆、人员需注意自身安全。
3、严禁队部人员及与地方老百姓发生冲突,打架斗殴;
4、加强各食堂食物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5、天气炎热应随时准备降温防暑药品。
三、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或违反《国家安全施工生产条例》的集体及个人,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自己承担其经济赔偿责任,违规操作及盲目施工造成特大安全事故的将追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四、各队部现场及机组负责人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
第11篇 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时安全管理措施
1.停电停风包括:有计划的停电检修和按要求挪局部通风机造成的有计划停风;因局部通风机烧坏、私自停电检修和供电故障等造成的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时,必须编制停风措施,按措施执行;出现无计划停风按事故分析处理。
2.发生停电停风的掘进工作面,要立即撤除人员,切断巷道内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各种电气全部将闭锁打到停止位置。施工单位在巷道门子口打好栅栏、设置“禁止入内”的警标(现场有瓦斯检查员或安监员时由瓦斯检查员或安监员协助设置,无瓦斯检查员或安监员时,各单位自己设置),并安排专人警戒,禁止人员进入。停电停风后不及时撤人,停风区中电气设备不打闭锁,责任者按违章从严处理,扣单位月度考核分5分。
3.有计划的停电检修造成的有计划停风,必须按计划措施落实实施,恢复通风后必须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瓦斯检查员或安监员负责通知调度室、安监科、通防科和通修队(准备队)。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现场瓦斯检查员或安监员和班组长要立即向通防调度和矿调度指挥室、安监科汇报,有关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查明停电停风原因,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不汇报,按隐瞒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4.局部通风机在恢复供风前,必须首先有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检查时由外向里逐步进行。瓦斯浓度超过0.8%、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立即汇报调度室、安监处和通修队(准备队)。通防专业组和通修队组织人员到现场研究处理。
5.检查气体工作规定如下:
(1)对于不超过1小时的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检查气体现场有瓦斯检查员的,由瓦斯检查员和施工单位的班组长两人用光学瓦斯检测仪、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和测氧仪共同进行;工作面现场无瓦斯检查员的,由安监员和施工单位的班组长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共同进行,两人缺一不可。
(2)瓦斯异常区、分层开采和沿空掘进工作面、贯通老巷和采空区掘进工作面、以及超过1小时的其他掘进工作面地点停风后的气体检查必须由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两人用光学瓦斯检测仪、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和测氧仪共同进行,安监员进行监护。
(3)检查气体时必须至少2人同行,并且两人前后间隔4~6米,有瓦斯检查员时瓦斯检查员在前,没有时班组长在前,检查时两人要时时叫应好,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或身体有异常感觉时立即撤出、严禁进入,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安监科和通修队,并安排通防专业人员下井进行处理。
6.局部通风机恢复供风要求
(1)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专门措施,由矿山救护队负责排放。
(3)严禁出现不经过对瓦斯、二氧化碳检查,私自开启局部通风机向停风区供风现象。否则不检查气体情况或不按规定进行处理的,责任者按严重违章处理,并按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7.送电要求:
(1)停风后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符合规定,局部通风机恢复供风后,由外向里逐台给电气设备送电。
(2)瓦斯异常区出现供电故障超过0.5小时,所属变电所内的供电开关全部停电闭锁,只有当停风区中的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经检查符合规定,征得调度室同意后方可供电。
8.通修工区接到调度室或单位的停风通知后,要积极联系瓦斯检查员或派专人到地点,协助单位检查瓦斯、供风,接通知后不采取措施处理的,一次扣区队月度考核分5分,责任者按违章处理。出现事故的,从严分析处理。
二、风筒管理
(一)每月初由使用单位根据计划将风筒由供应科领用,各单位使用风筒时必须开据领料单到通风科交存根。
(二)使用单位要安排专人对风筒进行管理,风筒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保证风筒质量的完好。现场风筒质量管理包括接头反压边、贴号、吊挂、修补、卫生等内容,对于风筒管理混乱、不认真管理的除记违章外,一处(次)罚款50—100元。造成迎头风量达不到规定的,按停头处理。
(三)掘进工作面迎头20米范围内必须使用抗崩风筒,风筒吊挂逢环必挂,并要靠帮,做到平、直、紧、无挤压,避免被刮破、挤扁、崩破等。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0.1米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迎头20米除外),无反接头,要反压边。分风器不漏风倒风,风筒卫生保持清洁,不得有浮尘。风筒内不得有积水。工作面迎头不按规定使用抗崩风筒的罚款200元。
(四)风筒正接头方法:后方一节风筒接头插入前方一节风筒内。
(五)反压边方法:先将后方一节风筒的压边布向前翻过,盖住接头,再将前方一节风筒的压边布向后翻过,使之盖住已反过的后方风筒的压边布。反压边的宽度以10厘米为最佳。
(六)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所有风筒必须自局扇开始编号管理(迎头3节除外),使用直径10厘米的圆形编号,编号规范统一。残采掘进工作面必须编号到主残采机巷。
(七)风筒口距掘进迎头的距离:工作面不大于5米,供风距离400米以上不大于5米。超过规定除记违章外,停止工作立即处理。
(八)风筒过风门时必须用铁风筒,不得直接过风门。否则对责任单位每处罚款100元。
(九)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风,如需停风时,必须提前办理停风计划,按规定执行。在正常工作中,如果风筒突然断开、大破口,影响到正常供风时,必须及时对影响地点停电撤人,汇报调度室,并尽快修复、更换。在更换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有害气体积聚情况。更换完毕后要及时汇报调度室和通修工区。否则对责任者记违章并按停头处理。
(十)工作面贯通或停工后,风筒由使用单位及时撤除,区队保留按全岩每头3节、全煤8节的备用风筒,其余一律上交。不能私自多存,以保证全矿风筒的正常周转使用。否则每多存一节罚款100元。
(十一)撤除独头巷道内风筒时,不得停风,要由里向外依次撤除。不按规定执行,按停止作业处理。
(十二)风筒不得乱扔乱放,不用的要叠放好,集中排放整齐;严禁损坏或作为他用;井下无法修补的风筒,及时上交通修队修补,井下待修风筒不超3节;施工完毕地点必须全部撤除。否则乱扔乱放一节罚款50元,丢弃或损坏风筒每节罚款300元。各单位上交的风筒,通修队要认真检查,不能用的按报废处理。
(十三)通修队要认真做好上井风筒的修补工作,凡上井风筒必须及时冲洗、凉晒、修补完好。有破口的风筒严禁下井,否则每节罚款50元。
(十四)启封巷道的风筒由准备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因风筒原因影响启封工作进行的,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十五)正在供风的地点更换施工单位时,由调度室一并办理风筒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后交通修队。
(十六)风筒消耗规定:煤巷百米一节,岩巷百米两节,瓦斯异常区煤巷百米两节(铁质分风器损坏或丢失一个罚款1000元、三通和弯头按半个计算)。根据单位当月进尺和风筒数量计算出超耗数,按每节300元进行罚款考核。
(十七)通修队建立各使用单位的风筒管理台帐,并负责落实。内容包括:各使用单位的收发数量,交接转账数量,现场使用数量,备用数量,消耗数量等,数据要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者罚款200元,性质严重者研究处理。
(十八)由通修队每月25日对各单位井下的风筒数量进行核实,各单位风筒管理人员25日到通修队进行核对,每月27日报生产技术科和通防科。不及时进行核对的,每次罚款200元。通防科审核完后报通防副总。
第12篇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安全规程。现场电器设备要有防漏电措施,非电工不得安装、操作电器设备。
2、过道电缆采用硬质护套埋地并作标记。
3、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4、工地采用低压照明,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架子上。
5、电箱内开关及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灰、无杂物、固定牢固。
6、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符合规定。
7、电箱内应设漏电保护器,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
8、配电箱、开关箱应符合要求,统一编号,有门、锁、色标。
9、配电箱要有防护栏、防雨防砸棚,每个箱子上锁并设专人负责。
10、配电箱的电缆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现象。
11、各种电器设备有测试、检测记录,现场要达到三级配电、三级漏电保护,现场要有专人负责,各种制度要健全。
12、所有电器设备,一律安装漏电保护器,设备和线路必须良好,各种电动设备必须接零、接地,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13、支线沿墙或柱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14、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照明设备,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低压电,地下室潮湿部位的照明也要采用低压照明,电器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线,电器设备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带防护用具和绝缘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