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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检查(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3 查看人数: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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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检查

第1篇 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着力抓好。

安全检查的目的

安全检查是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发现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作为安全管理程序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企业进行检查的目的是:识别存在及潜在的危险,确定危害的根本原因,对危害源实施监控,最终采取纠正措施,确保企业安全、健康、稳定发展。

安全检查的方式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等多种检查方式。

1.日常安全检查

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2.定期安全检查

1)季节性检查:春季防火大检查;雨季“八防”(防触电、防中暑、防工伤事故、防淹溺、防洪汛、防倒塌、防车祸、防中毒)大检查;冬季“六防”(防冻、防火灾、防爆炸、防中毒、防触电、防机械伤害)检查。

2)节日前检查:春节前、“五一”节前、国庆节前、元旦前及其它节日前的安全检查。

3.专业检查

企业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液化气系统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4.不定期检查

a)企业应在装置开工前、停工后、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b)企业应根据国际、国内同行业发生的重大事故,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管理机构、查管理制度、查现场管理、查安全培训、查安全防护措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查违章、查事故隐患等。

1.安全机构建设情况

1)查机构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规定,大力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情况。

2)查是否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部门,并成立以党政领导为主的安委会,安委会是否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对安全事宜做出反应与决定。企业的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分级是否合理,安全部门是否岗位明确、工作协调。

第2篇 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方法主要内容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高温、高压操作,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事故,造成较大的有形损失(经济、财物)和无形损失(名誉影响)。因此,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还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一、 外部环境

主动与安监局、环保局等政府部门联系、沟通,在完成政府相关部门日常任务同时,注重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良好的工作(个人)关系,及时了解政府部门出台的最新规范、规定、要求,领会其内涵,为公司新项目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二、 内部管理

1、 建立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机构

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环保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指导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环保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环保活动,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实施监督。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环保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环保问题。

建立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环保管理网络。成立以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为兼职安全环保管理员的安全管理体系。

班组长是公司管理体系中的兵头将尾,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管理等工作,具体要靠班组长去落实、完成,因此,抓好班组长建设,提高班组长素质是工作重点。

2、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完善公司现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加入安全环保职责要求,做到“一岗一责”。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公司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全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做到以法治厂,以制度管人,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遁,有法可依。

3、 教育培训

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公司内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对所有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入厂施工。

日常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工艺纪律、现场管理、行为规范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操作规程;工艺安全信息(包括化学品危险性信息:物理特性;化学特性毒性;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培训。

4、 隐患排查

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安全主管部门至少每周一次,车间班组日常检查,班组交接班时,应有安全环保方面的内容。安全管理人员经常进行巡检。

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综合性检查,主要查工艺纪律、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

专业检查,主要查特种设备、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设施、防火防爆等。

季节性检查,根据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检查。

日常检查,分车间班组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主要查工艺、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检查。

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闭环管理,即:发现隐患和问题 下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间要求、整改措施等)整改回复 整改完成情况复查 存档 。

5、 设备检维修、施工作业安全

对检修、施工等工作实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定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等,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 环保管理

工艺管理:根据产品物料平衡,对每班生产产品物料消耗进行统计、考核,提高物料利用率,减少物料消耗,不仅降低生产成本,还能从源头上减少“三废”的产生。

设备管理:加强对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设备的运转率、设备完好率和环保设施处理效果,杜绝跑、冒、滴、漏。

技术管理:做好环保监测,建立环保监测台帐,积累环保设施运行数据,定期进行分析,及时调整环保设施运行参数,为环保设施技术改造提供依据。

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如在产生废气的设备上方设置负压吸风罩;在易挥发物料储罐如二硫化碳储罐设置呼吸阀等,减少气体的无组织排放。

7、 建立企业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管理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通过安全文化建设过程,引导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促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第3篇 如何加强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如何加强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笔者认为供电供电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用创新的精神和“严、细、实”的作风开展工作。

一、“责”字当头,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1突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做好带路人

供电公司应突出强调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和考核。领导人员是安全生产的指挥者,必须切实负起安全职责,为此,供电公司首先应将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责任予以明确,以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每年年初供电公司总经理应与各基层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立下军令状,明确要求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工作进度服从安全,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严格执行领导下基层《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对各级领导人员、安监人员对现场监督、检查次数进行量化,实现电力生产中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做到各级领导人员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1.2群策群力,用广大职工的安全责任感构筑企业安全基础

供电公司应始终坚持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基层、基层保全供电公司的“三保“格局,实行一岗一责制,年初基层单位与班组、班组与班员逐级签定安全责任状,所有一线员工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应把签书活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环节,通过签书,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应充分发扬团队精神,加强职工对企业管理的参与力度,通过开展“安康杯”活动,进行 “提一条安全生产的建议”、“查一条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等系列活动, 让广大员工更广泛的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建设,从多角度改进安全管理存在不足。

1.3两个体系协调运作,共同保证企业安全目标的实现

供电公司应及时调整、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重新理顺关系,明确各自管理职责。要求保证体系进一步强化、细化,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做到“十个到位”,把管结果变为管因素、管过程;监督体系要充分发挥三级安全网络的作用,加强现场监督,做到“六个到位”。两个体系的明确分工和协调运作,可以确保在供电公司安全生产中保证体系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引导和督促作用,有效的加强电力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受控、在控”水平。

第4篇 加强钢丝绳安全管理--推进企业安全工作

钢丝绳是起重吊装、搬运作业的重要辅助工具,在企业中使用相当普遍。钢丝绳使用环境复杂多变,使用人员众多且素质参差不齐,危险因素多,危害性大。如果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极易发生人身伤害及设备事故,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一些企业在钢丝绳的安全管理中经过多年的探索,尤其是近几年现场管理整治工作中,为钢丝绳的规范化管理做了大量改进工作,如制作了正规的钢丝绳放架、标明每种钢丝绳的额定负荷等。但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有待改进,现提出了钢丝绳的安全管理办法,以确保起重作业安全。

一、钢丝绳管理现状

1.管理不规范。长期以来,使用的钢丝绳绝大部分是由使用单位自行插制,既浪费工作场地、材料和人力资源,又污损地面。同时,对使用单位来讲,钢丝绳投入使用后,由什么部门管理、多长时间检验一次、谁来检查、达到什么标准需报废等,这些都不是很清楚,由此造成不能及时发现并消除钢丝绳存在的隐患,使部分钢丝绳“带病”运转,以致引发事故。

2.钢丝绳使用人员安全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钢丝绳使用人员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不高,不仅影响着起重作业质量,而且直接涉及到使用者、所吊物件及周围其他人员、设备的安全。其表现:一是使用人员吊运中违章冒险作业;二是有些使用人员不了解钢丝绳的额定起重量,不能确定所吊物件的重心和吊挂方法及钢丝绳大小,能不能保证吊运安全无把握。

二、具体措施

1.安技管理部门必须针对钢丝绳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了《钢丝绳安全管理试行办法》。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钢丝绳的管理:

第一、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为安全使用创造条件。根据生产实际制定的《钢丝绳安全管理试行办法》规定钢丝绳由受过专门技术培训、具有相当技术经验人员统一插制,所插制的钢丝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立钢丝绳档案。包括专人负责领用和管理钢丝绳;钢丝绳配发时必须有标明钢丝绳外径、额定起重量、生产日期和领用单位的金属标牌;经过检验的使用过的钢丝绳使用时间打上色环;规定钢丝绳起重量降低及报废标准等。

第二、强化维护保养及安全监督检查。维护、保养必须专人负责,使用专用材料;安技部门加强对钢丝绳安全使用的监督检查,对各种违章起吊行为和因违章使用而造成钢丝绳未达到使用周期而报废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对使用单位和使用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2.加强钢丝绳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

在加强对钢丝绳使用人员宣传教育的同时,应着重培训他们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的提高,使他们在实际作业中不违章冒险作业,了解不同直径钢丝绳的额定负荷以及不同环境钢丝绳的选用,确定吊运物件的重心和吊挂方法,熟悉不同规格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及维护保养方法。只有使钢丝绳使用者提高了安全意识和掌握了安全技术后,才能确保在实际生产中减少起重事故,达到安全生产。

3.购置必要的专用设备

目前插制设备极为落后、很不规范,钢丝绳的切断又不符合gb - 8919 - 1996、gb - t16271 - 1996等国家标准,特别是φ40以上的钢丝绳没有专用设备无法插制,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应购置具有插制、切断、压套功能的钢丝绳专用设备,并在适当的时候配齐钢丝绳的试验设备,制定有关工艺标准,逐步完善对钢丝绳的规范管理。(王全章 覃家忠)

第5篇 安全管理理论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应用

摘 要:本文从安全管理理论的发展方向着手,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一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研究对象,总结和归纳了公司在多年来安全生产实践中的经验和作法,并应用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和原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深入的分析,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套全新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管理技术。

本文具有理论性、实用性两大特点,对加强和改进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应用现代安全理论指导生产实践和预防事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附件为word全文:安全管理理论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应用

第6篇 大唐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流程和评估质量,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与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把关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把握风险控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

第三条 坚持三年一个周期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第一年在集团公司的督导下完成企业内审、专家外审,第二年在分、子公司的监督下完成整改,第三年由分、子公司指派专家组巡视持续改进。

第四条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同步开展内审工作。

第五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结果应反映每个要素及对应流程节点的管控效果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情况。

第六条 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两措”计划,确保费用落实。

第七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指标,分、子公司应监督问题的整改,实行闭环管理。集团公司对企业外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对于企业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进行考核,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重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 管控效果评估

第九条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问题,属于重点问题。

第十条 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一)要素运行效果评估

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与流程节点管控情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果判定标准如下:

1.要素的目标和指标均没有完成或存在重点问题或风险度大于50%,该要素为失控状态。

2.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50%,该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

3.无问题的要素为受控状态。

(二)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判定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6%。

(2)失控要素数超过查评要素数的12%。

(3)风险度是否大于15%。

2.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判定为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第三章 内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内审工作的组织

(一)企业应建立内审领导组和工作组。领导组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分管生产副职担任副组长,工作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职担任组长。

(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要素内审。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

(三)工作组下设内审小组。其中,管理、人员和环境单元按要素组成内审小组;设备单元按要素和专业分出小组,每小组至少2名专业骨干。

(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a、b角。

(五)内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每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第十二条 内审培训

(一)企业应在内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组织开展内审人员培训。

(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求。

(三)培训教师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评审专家担任,采用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内审员。

第十三条 内审流程

(一)每年第四季度企业应制定下年度内审计划,确定评估项目,评估内审时间至少一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

(二)召开启动会,会议由企业党委书记主持,安全第一责任人动员,生产副职总体安排,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

(三)内审员开展评估工作,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填入内审报告的“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中,依据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内审员将“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整改建议上报要素所属单元的单元组长。

(五)单元组长汇总本单元各要素存在的问题,核查重点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本单元内审报告,按时向工作组组长提交。

(六)工作组组长组织编制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应明确专人校核、勘误,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七)召开总结会,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八)总结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生产副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以正式文件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

第十四条 内审管理要求

(一)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的项目为扣分项,不得列为不参评项。

(二)内审无问题的检查项要写出管控效果评估;扣分项必须有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指导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扣分,不得人为提升或压低分值。

(三)内审期间,工作组组长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内审工作协调会,安全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掌握内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协调解决相关事项。

(四)分、子公司要安排专人(或专家)对所属企业内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外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 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负责组织

(一)按照分、子公司年度外审计划,每年一季度,进行外审的企业与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外审合同,内容应包括:

1.外审的范围和企业类型。

2.外审专家组长,外审专家和专业分工。

3.外审时间和日程安排。

(二)根据外审企业总容量、机组数量、设备系统复杂程度,火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22人;风电和水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3人。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1.火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工、燃料、化学、环境至少1名)。

2.水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水轮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1名、自动控制1名、水工建筑1名)。

3.风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风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含直流、通讯)1名、调度自动化1名)。

(三)外审专家组组成

1.专家组长应具有总工及以上岗位履历,专家应与被外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2.专家组由专职专家和在职专家组成,原则上比例各占一半。企业分管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主任作为外审在职专家,其他由分、子公司推荐的在职人员,可参加学习评审。

3.专家年龄应严格限制在70周岁以内,并身体健康(需提供外审年度的体检证明或由外审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第十六条 外审准备工作

(一)分、子公司提前一周将接受外审企业的内审报告提交外审专家组。

(二)外审专家组长外审前,应对外审方案进行策划,方案应包括评审企业的状况、评审范围(确定不参评项)、评审时间、评审过程控制等内容,并经外审企业的上级公司批准。

(三)外审组长召开专家内部会议,明确外审计划、分配外审任务,组织外审专家学习有关文件(标准、手册、程序、相关文件)和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事故通报等。

(四)接受外审的企业根据外审方案和专家行程安排做好迎检工作,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

(五)接受外审的企业按专业一对一安排配合人员,确保外审期间资料提供及时性和外审工作连续性。

第十七条 外审流程

(一)外审启动会,由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分管生产副职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企业内审工作组组长汇报内审情况,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二)专家通过问询、文件查阅、现场取证、检验检测等方法开展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汇总编制完成的检查表和重点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单元组长。

(三)单元组长对本单元存在的问题进行确认,对要素、节点存在的偏差和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列出重点问题和对策措施建议,按时向专家组长提交本单元外审报告。

(四)专家组长组织召开专家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评审结果,协调专业间共性问题,判别问题归属要素,对照标准确认外审不符合项以及重点问题。

(五)专家组长编制总报告,对企业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判体系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偏差及应关注的不符合项,提出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六)召开总结会,外审专家组单元组长、专家组长通报外审情况,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七)外审工作结束3日内,技术服务单位应填写《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中相应内容(格式见附件1),经分、子公司完善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八)外审报告应由外审专家组长报上级公司直至分、子公司。

(九)分、子公司组织企业对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进行评价,作为今后选择专家的依据。

第十八条 外审管理要求

(一)分、子公司每年11月30日前应确定所属企业下年度外审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后统一发布。

(二)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外审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分、子公司应书面说明原因,报请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

(三)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总负责;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具体负责外审进程和专家管理工作;专家组长对外审报告质量负责,单元组长对本单元报告质量负责。对明显质量不高的专业外审报告,专家(单元)组长有权责令重新评审。

(四)任何人不得人为划定得分率。

(五)对于内、外审风险度偏差超过20%,或存在严重问题超过100项的发电企业,该企业所在的分、子公司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进行情况说明。

第十九条 对外审专家的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必须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最新法规、规程、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等,掌握外审评价方法、评审标准和依据;

2.现场外审前,认真阅读企业的内审报告,边审查边与专业配合人员交流,了解企业专业管理实际情况。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审发现的问题应准确、可追溯,提出的整改建议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外审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外审任务。

2.因私外出必须向专家组长请假。

3.外审结束,如数归还企业的评审资料。

4.遵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三)安全要求

1.认真听取专业联络员安全交底,掌握进入现场工作的安全要求。

2.必须在企业配合人员陪同下进入生产现场。

3.进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章 评审报告及问题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内、外审报告编写均应按照“四个凡事”要求,落实领导、技术、现场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检查项目与对应的标准一致、实际工作管控效果和存在问题及所违反的规定描述清楚、存在问题对应的岗位人员责任准确。

第二十一条 外审报告,按照总报告和管理单元、人员单元、设备单元、环境单元报告(即1+4)进行编写和发布。企业内审报告编制为一个综合报告进行发布和上报。内、外审报告格式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二十二条 内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要以文件形式在本企业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外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由分、子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外审企业,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 基层企业要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风险程度和“四落实”的原则列入“两措”计划、检修、技改和消缺计划,分、子公司负责监督和考核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 内、外审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在第二年(整改年)要力争达到100%;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在第三年必须完成;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整改的,企业应以文件形式提出变更或注销申请,上报分、子公司批准。

第六章 《指导手册》修订

第二十五条 内审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内审员提出对《指导手册》的修改意见,随内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六条 外审结束后,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指导手册》提出修改意见,随外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定期汇总修改意见,组织对《指导手册》修编,及时下发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水力、风力发电企业,由分、子公司按照具有完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原则来确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规模(不考虑资产归属)。

第二十九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电企业可按照对应的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和查评:

(一)50mw以下的水电厂或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的流域水力发电企业。

(二)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独立经营风力发电企业(不考虑资产归属)。

(三)天然气、太阳能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待相对应的《指导手册》编制完成后进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模板)

附件2: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报告(模板)

附件3: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总报告(模板)

附件4: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单元外审报告(模板)

第7篇 浅议新形式下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为了降低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具不完全统计,自1995年至今,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部颁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十几个,使安全生产管理法制化得已初步实现。虽然安全生产法律不断出台、制度不断完善,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仍不断发生。如哈尔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公布,2005年1-7月哈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事故七起,死亡8人。但仅笔者了解,哈市某一级建筑施工企业,2005年1-11月份,在多起安全生产事故中,造成死亡2人,“植物人”1人,够成伤残标准的多人。这些事故均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所以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次数、伤亡人数远高于主管部门统计。

现在仅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角度,结合建筑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与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如何搞好新形式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几点个人看法。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

(一)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隐患较多。

1.施工现场大量使用不合格或应按规定报废的安全帽、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等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器材不按国家规定检测、报废、更新。如1983年生产的卷扬机仍在施工现场使用。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全面、不严密、不牢固;宿舍、食堂、卫生间等生活设施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区、作业区极度脏乱差,文明施工达不到国家现行标准。

3.经济部门未在经济合同中体现安全生产费用;财务部门未设置专项安全生产费用帐户;技术人员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部多数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行为视而不见;安全隐患不按要求整改或拒绝整改。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素质差、配置未达到国家规定;“内业不完整、外业有缺陷”。

5.弄虚作假应付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平时无人管,检查前突击,查后即复原,出事钱摆平,是较为普遍、业内共知的一个“正常”现象。

6.个别领导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心存侥幸,工作中存在“事前无预防措施、事中无应急措施、事后无经验教训”;用无谓的“牺牲”换取暂期的经济效益。

(二)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1.对于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国家的法规等,到达企业后形成了“老总不看、主管老总不认真看、项目经理让别人看,安全部门看了也白看”的局面。造成了人们对建筑企业生产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司空见惯的现象。

2.分部分项工程违法分包,企业承担巨大的风险。 施工项目部均未能依法分包,将土建工程“单项或五项”分包给无任何资质的个人;特别是作业风险高、安全责任大的“脚手架”工程,也承包给资质不健全或根本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这样的分包单位,一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无施工技术人员,三是固定施工人员少,工期紧张时从社会上寻找未经专业培训的“三无”人员。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普遍,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违章指挥,项目经理或工长让塔吊在没有专职指挥、司索或“人证不符”的情况使用;架子工、电工、机械工在未经培训,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情况上岗作业。 违章作业,基础施工不按设计要求防护,没有防止坍塌措施;临时施工用电未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使用不合格或已淘汰的电闸箱,电线陈旧老化、绝缘破损,使用四芯线路,用电线路不按规范要求架设或埋设;脚手架不按规范进行防护,使用不合格或应淘汰的安全网或密目网;施工机械设备超期使用,不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与防护;

现场的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 野蛮施工,木工拆除外墙的梁、板、柱模板时,将拆除的模板直接扔在脚手架上的“平网”上,或者将“平网”解开作业结束后不恢复;室内抹地面清楼时,从楼上向楼下抛仍建筑垃圾;拆除外脚手架时,架子工直接将钢管、扣件扔在地面上。 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作业前不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或不在交底上签名;架子工等“特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接受处罚;架子工、木工不按要求进行安全防护;不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帽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有关人员不按检查要求整改安全隐患。

4.奖惩机制不完善,对违规行为无约束力。 企业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对遵章、守制与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明确的奖罚标准。在生产中发生的情况,不能及时地奖励或处罚。

第8篇 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浅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0 前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得到高度重视。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点。

煤炭工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对煤矿工业给予了高度重视。现在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产煤大国,由于煤炭开采几乎都是井下作业,属于特殊工种作业,井下条件复杂多变,时时刻刻都要与“瓦斯、煤尘、顶板、水灾、火灾”等五种自然灾害作斗争。由于我国煤矿高瓦斯矿井多,瓦斯事故时有发生,(据专家统计死亡3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中瓦斯事故比例接近70%,死亡10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中瓦斯事故达到90%以上)可见煤矿事故时刻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生产,所以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我们必须切实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实现安全生产而组织和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各种资源的过程。它利用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机能,控制来自自然界的、机械的、物质的不安全因素及人的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伤亡事故,保证职工的生命和健康,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在安全理论中把伤亡事故的致因归之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要杜绝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在安全管理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对人的管理,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把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

当前,我国煤矿企业的发展正处于一个非常时期,安全生产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我们要牢记“多出煤不出事”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伟大战略。本文就当前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状况,以及主要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加以阐述,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文中提及的不妥之处望读者多多包涵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国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我国煤炭生产的突出特征之一是点多面广,集中化程度低。2003年全国共有各类矿井28000处,平均每处矿井年产规模仅为5.86万吨。其中84户国有重点煤矿的600处矿井,平均年产规模为135万吨;国有地方煤矿为11.6万吨;乡镇煤矿仅为2.1万吨。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煤矿安全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同志,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就多达90多件、120余条。一个时期以来,党和政府相继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使煤矿安全工作得到了切实的加强和改进。据统计,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7%和0.25%。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很严峻,今年1月一11月全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9起,死亡503人,其中煤矿企业发生4起,死亡254人,分别占的比例是44.4%和50.1%;特大事故发生105起,死亡1517人,其中煤矿企业发生29起,死亡433人,所占的比例是27.6%和28.5%。尤其是河南大平煤矿“10.20”特重大瓦斯事故截至11月7 13已经有144名矿工遇难,另外4人下落不明;河北邯郸武安德盛煤矿“10.20”特大透水事故截至11月7 13 15时水位下降到+26.93m,比最高水位下降了36.94m,井下被困的29人仍下落不明,这两起事故,给我国的煤炭安全生产敲响了一个更加紧迫的警钟。从总体上看,国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事故总量过高,损失严重。2003年世界煤炭产量约50亿吨,煤矿事故死亡总数约8000人。当年我国的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5%,事故死亡人数则占近80%。2003年我国煤矿平均每人每年产煤321吨,全员效率仅为美国的2.2%、南非的8.1%;而百万吨死亡率则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今年即使控制在3以下,与世界上先进产煤国家相比,差距仍然不小。

(二)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从2001年到2004年10月底,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 88起,平均7.4天一起;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28起,平均50天一起。最近一段时间,连续发生4起特大事故。特别是郑煤集团大平矿“10.20”瓦斯事故,死亡、失踪148人,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

(三)是尘肺病危害严重,煤矿职业卫生形势严峻。煤炭行业是职业危害最严重的行业。全国煤矿目前统计的尘肺病患者为60万人。2003年,国有重点煤矿新报告尘肺病1.2万例,约占当年井下工人总数的1.5%。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没有建立报告制度。考虑到这两类煤矿的通风防尘和劳动保护条件,按其从业人员为200万人、尘肺病患病率为国有重点煤矿的一倍计算,尘肺病患者每年大约为6万人。估计全国煤矿每年新增加尘肺病患者超过7万人。此外,风湿、腰脊劳损等职业疾病,在煤矿也普遍存在。

二、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生产力发展不均衡,技术和安全保障水平比较低

我国目前既有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化大煤矿,也有各方面条件比较差的中小型矿井。2003年全国采煤机械化程度仅为45%。为数相当多的小煤矿,开采方式落后,设施设备简陋,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没有保证。经过这些年的整顿,小煤矿的技术面貌虽然有所改善,但差距仍然很大。全国58%的小煤矿仍采用巷采和手工方式开采,效率低下,伤亡事故多发。2003年小煤矿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37%,事故死亡人数则高达76%。今年前三个季度小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9起,死亡323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煤矿同类事故的73%和74%。

(二)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漏洞多

经过五十多年的开发生产,许多国有重点煤矿相继进入衰老报废高峰期。“九五”、“十五”期间新开工矿井很少。多数煤炭企业依靠老矿挖潜或者超能力生产来维持产量规模,目前国有重点煤矿超能力7700万吨,无能力矿井生产6500万吨。加上前些年煤炭市场低迷,企业经济困难,安全欠账普遍较多。截至2003年底,原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欠账仍高达164亿元,其中安全工程86亿元,安全设施设备78亿元。目前全国约有三分之一的国有煤矿存在程度不同的采掘失调和水平接续紧张问题;主要生产设备老化、超期服役的约占三分之一,隐患相当严重。直至目前,包括部分国有大矿在内的多数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仍相当薄弱,在防范伤亡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方面,仍然是缺乏把握的。

(三)高瓦斯矿井多,瓦斯灾害严重

与各主要产煤国家相比,我国的煤炭赋存条件较差。主要依靠井工开采,高瓦斯矿井多。目前全国共有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约9000多处,占矿井总数的30%左右。其中国有重点煤矿258处,占重点煤矿矿井总数的46%。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煤层瓦斯含量逐渐增加,防治难度越来越大。专家分析,采深每增加10米,温度升高1度,而且煤层压力增大,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增高。近两年,通过贯彻“十二字方针”,瓦斯防治工作有了很大进展,但差距仍然较大。特别是在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预测、监控等方面,都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对瓦斯突出矿井的界定,也存在一些认识和技术上的问题。

(四)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整体素质较差

过去一段时间,大家普遍认为煤矿安全技术落后,重体力劳动较多,招收从业人员时,只从体能方面考虑,忽视了对文化程度的要求,造成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用工制度改革,煤矿职工队伍的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大量使用农民工、农民轮换工、协议工、临时工,并且已经成为井下一线工作的主力军。据调查某矿的职工文化程度,全矿4100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约占78%,高中及以上学历的约占22%,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只占7%。对生产一线的职工而言,他们的文化程度则更低,有的甚至根本就没念过书,这些人是直接从农民中招进来的协议工、临时工、农民轮换工,这一代矿工在主人翁责任意识、敬业精神、纪律观念、技术水平、严细作风等方面,都需要加强培养和锻炼。虽然人矿时经过一定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但由于自身的文化水平低,整体素质较差,加之一部分人存在一种短期思想,所以对培训的内容掌握很少或者就无法掌握,这样在生产过程中“三违”现象相当普遍,深深地埋下了严重的人为隐患,直接威胁着安全生产。比如:在大平“10.20”矿难中死亡人数的95%都是民工。另外据统计,无论是国有煤矿还是地方乡镇小煤矿,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往往总是农民工,占97%,这些明显的事实,值得人们反思。

(五)煤炭市场供求关系导致超负荷生产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和生产国。国家安监局称现在1/3的国有煤矿生产负荷过重,这不仅增加了事故隐患,也为可持续发展带来压力,按照中国今年煤炭安全生产的最好情况的估计,每百万吨死亡为4人的话,到2023年中国因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最少死亡人数为8800多人,最多可能达到1.1万多人,而到2023年实际煤产量有可能突破22亿吨的下限。业内专家认为,在如此短时间内使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是有很大难度的,因此在市场需求的拉动下,煤炭产量规模增长势头强劲。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煤炭经济形势只是恢复性、阶段性好转,一些结构性、体制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安全与生产的矛盾将会更突出,为满足未来国民经济对能源的需求,我们要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确保生产,只有在不出事故的情况下才能谈生产、谈效益,否则就是空谈、浮夸。一旦出了伤亡事故,无论挖出多少煤,损失都将是巨大的,因此在煤炭求大于供的市场中应坚持适度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

(六)职工冒险行为突出和安全意识淡薄

从目前煤矿企业的用工制度方面来看,无论是国有还是乡镇小煤矿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工人,他们进矿的目的就是为了多苦点钱去养家糊口,这些职工的文化素质普遍低下,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对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技术不了解、不掌握,不懂得安全作业规程,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的能力较弱,并且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冒险蛮干,人为失误,安全意识淡薄,“三违”现象突出,事故隐患严重存在。

三、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1、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我国煤矿企业的业主和从业人员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我国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各企业、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从全面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

明确指导思想。我国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重要思想,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各级、各部门要按《安全生产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配足执法人员,做到依法办矿、依法治矿。同时还要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技术,努力实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2、综合治理瓦斯,严防事故发生

针对我国高瓦斯矿井多、事故灾害严重这一问题,我们要坚持以瓦斯防治为重点,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狠抓“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的贯彻落实。瓦斯事故具有破坏力强、影响巨大的特点。一旦发生,往往天塌地陷,矿毁人亡;惊天动地、牵动大局。郑煤集团大平矿“10.20”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从中央领导到普通群众,都予以高度关注。国内外舆论的反映更为强烈。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惨重损失,而且直接影响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形象,影响社会稳定大局。

瓦斯事故是有规律的,这种规律是可以认识和把握的。煤矿瓦斯的产生、聚集和爆炸,需要一定的前提和条件。只要防治工作到位,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治理瓦斯的十二字方针,反映了对瓦斯防治客观规律的认识,概括了瓦斯治理的三个最基本环节。我们要以“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为重点,开展安全专项集中整治。我们要把瓦斯看作是悬在煤矿头顶的一把利剑,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要把防治瓦斯作为头等大事,摆在煤矿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上,作为最重要的环节来抓。当前,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形势下,煤炭工业要当机立断,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综合治理瓦斯,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强调要吸取教训,采取过硬措施,做到“四个结合”,把好“三个关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别是瓦斯事故的发生。要对各类煤矿“一通三防”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排查,凡“一通三防”工作存在问题、瓦斯事故隐患严重的煤矿,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治理工作,所有“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和问题,都要建档登记,建立整改责任制,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同时,要重视加强煤矿安全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建立瓦斯事故和各类事故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3、狠抓“三违”,从源头上杜绝事故

在安全理论中把伤亡事故的致因归之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是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因为安全系统的三大要素是人、机、环境,而人是第一位的。人的因素在事故的发生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就说,事故的发生已经走入了一种“人为化”趋势。其中伤亡事故原因模式主要表现在如下:

从以上模式中可以知道:机器是人操作的,安全装置是人维护的,只有当人的操作、维护出现失误或差错时,机器、安全装置才会出现故障。因此,各类因为人和物相互作用而出现的事故,主要还是人的因素造成的事故,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大多事故的发生都是人为的结果,之所以人们说“车祸、车祸,都是人祸”也证明了这个道理。在煤矿事故中,由于其工作环境的特殊,人为因素引起的事故是举不胜举,据统计无论是国有煤矿,还是乡镇小煤矿,人为因素所引起的事故高达88.3%。对煤矿事故而言,人为事故主要表现在“三违”现象方面,职工存在侥幸心理,省能心理,利益欲望,所以要杜绝事故的发生,必须要狠反“三违”,在对人的管理上下大功夫,从源头上杜绝事故。

4、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煤矿工人工作环境艰苦恶劣,文化知识水平有限,“要钱不顾命”思想严重,安全意识淡薄,事故频繁发生。为此,要采取强有力的安全管理措施,目的也在于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笔者认为要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力度:

首先,煤矿企业应在安全管理中实行重奖重罚,因为在煤矿防保条件还不十分完善,职工技术素质还比较低的情况下,重奖重罚是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之一。

其次,强化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淄博矿务局曾总结了这方面的管理经验,他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2)狠抓班长职能转变,从体制上落实安全;(3)严格管理,从制度上保证安全;(4)狠抓薄弱环节,从措施上保证安全。

最后,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强化工人的安全意识,具体做就是新招进矿的工人,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出了事故组织安全分析会,平时一周有一次安全学习,每天都要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等,从而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要我安全”转为“我要安全”,从多方位,多角度去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5、查处隐患,落实整改

同志曾经说过“隐患胜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从一个一个的隐患中发展而来的,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导火线,一旦查出隐患,并马上落实整改,我们会把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否则,必遭灭顶之灾。所以对待隐患不要“以善小而不为”。针对这个问题,我国煤矿各企业和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分别查处矿山的危险源点、采空区以及尾矿库,还有地表塌陷区,对查处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要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

要把安全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区队和班组。班组要有兼职安全检查员。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示指令,在煤矿贯彻到底。要从建立标准体系、对标达标、考核奖惩等环节着手,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广泛开展起来,深入持久地坚持下去,尽快建成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样板矿井、样板区队和样板班组,夯实煤矿安全工作的基础。

7、贯彻“科技兴安”战略,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科技水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推动煤矿安全工作的巨大动力。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安全科技基础研究、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安全管理水平的同步提高。

煤矿企业应重视抓好煤矿安全科学技术基础研究。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故,暴露出我们在煤矿安全科学技术基础研究上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瓦斯煤尘爆炸,以及华北地区奥陶纪灰岩突水等灾害的形成与发展机理,还缺乏科学的认识,现有理论及其技术措施,还不能有效地防范瓦斯灾害等事故的重复发生。为此,要结合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整合和壮大安全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其专家学者的作用,围绕制约煤矿安全的重大基础研究课题,特别是矿井突发动力的灾害机理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提高我国煤矿安全科技理论水平。

8、做好职业卫生防护,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人们在生产劳动中常常接触到有毒有害因素,即在职业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例如:化学毒物、物理因素、生物污染、生产性粉尘等,这些有害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可对人造成有害影响,损害劳动者的健康,统称为职业危害。其内容包括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及工伤三类。对煤矿企业而言,主要是矽肺病,以及职业性耳鼻喉病。据调查煤矿矿井在井下工作面打眼放炮过程中,粉尘浓度高,另外风钻发出的噪声严重超标,天长日久必定会发生职业病害,所以为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应该加强做好职业卫生防护,确保安全生产。

9、推进人才战略

中国人世后,煤矿安全面临着许多机遇,同时面临着许多挑战,企业间的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一个企业要发展、要壮大,必须要有一支强有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高等教育改革以来,像煤矿这样艰苦的行业要想吸引人才,并留住人才是一个难点。煤炭行业应该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应该千方百计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到煤矿企业工作。笔者认为,作为一个煤矿企业,不能是“人到用时方恨少”,而是要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为人才的引进、使用、培养、提高做好工作,才能“为有源头活水来”。

四、搞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贯彻“****”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总书记强调,要以向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煤矿安全工作。全国人民和广大煤炭职工,都在盼望煤矿安全状况得到改善。我们必须发奋努力,把煤矿安全工作抓上去。搞好安全生产,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责的基本内容。煤矿安全状况的好坏,直接反映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党政班子决策指导、综合协调、宏观和微观管理煤矿安全工作的能力。提高煤矿安全工作水平,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有利于体现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当今的社会讲究的是市场经济,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邓小平同志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社会要进步,民族要繁荣,国家要富强,这些都离不开发展,发展靠什么呢在当今的国情下,发展只有靠经济,经济干上去了,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但是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对企业信誉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国家法律将对管理人员和法人代表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企业生产被中断,在这种情况下来讲发展,讲效益,岂不是荒谬。所以安全与效益是辩证统一的,安全确保效益,安全促进效益,安全是第一位的。

(三)有利于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近年来煤矿事故在全国工矿企业事故中所占比例,一直在50%左右。今年以来情况有所改善,前三个季度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工矿企业的25%和35%。这个比例仍然是相当高的。煤矿安全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全国安全工作的大局。煤矿的工作搞好了,全国的工作就取得了主动。实现我国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保障煤炭工业的协调健康发展,确保国家一次性能源的稳定生产和有效供应,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四)有利于增强国民经济建设。2003年底,全国生产矿井和在建矿井的产量为16.7亿吨(其中有安全保障能力的产量为12亿吨)。通过改造挖潜,到2023年可达到18.7亿吨;到2023年,可维持在15亿吨。有关机构分析,2023年和2023年,我国的煤炭供需缺口分别为3亿吨和8亿吨。未来7一17年内,国内煤炭市场的总体趋势是供求紧张,煤炭工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五)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党的十六大把全国人民奔小康作为会议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是奔小康不是嘴上说了算,而是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中,体现在人民的收入水平上,体现在人民的生活质量上。煤炭工业的兴旺为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创业、就业的机会。因此,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直接关系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第9篇 五大定律对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启示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关键在企业。企业只有遵从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五大管理定律”为我们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益的警示。

1 “墨菲定律”的启示: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在数理统计中,有一条重要的统计规律:假设某意外事件在一次实验中发生的概率为p ( p >;0) ,则在n 次实验中至少有一次发生的概率为: pn= 1 - (1 - p) n 。p无论多么小,当n 越来越大时, pn就越接近1。由此可见,做任何一件事情,如果客观上存在着一种错误的做法,或者存在着发生某种事故的可能性,不管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小,当重复去做这件事时,有人按照错误的做法去做,事故总会在某一时刻发生。这就是“墨菲定律”,即只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存在,不管可能性有多么小,这个事故迟早会发生的。

在起重作业中忽视起吊司索人员的信号,在检修带电设备时忘记拉下电闸,进入受限密闭空间不带空气呼吸器等情况,由于在一次作业过程中不一定酿成事故,因此,就给作业人员产生误解或者错觉。正是这种危险的错觉,麻痹了人们的安全意识,加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其结果是事故可能频繁发生。在作业过程中,我们必须防微杜渐,注意细节,培养良好、正确的作业习惯,不断开展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实现标准化作业。

安全管理的目标是杜绝事故的发生,而事故是一种不经常发生和不希望有的意外突发事件。正是由于这些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一般比较小,所以往往被人们忽视,产生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的思想,这恰恰是事故发生的主观原因。墨菲定律告诫我们,安全意识时刻不能放松,时时警钟长鸣;作业行为做到规范标准,处处防微杜渐。

2 “破窗理论”的启示: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斗曾做过这样一项试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一辆停在比较杂乱的街区,一辆停在中产阶级社区。他把前者的车牌摘掉,顶棚打开,结果不到一天就人偷走了。而停在中产阶级社区的那辆车过了一个星期仍安然无恙。后来,詹巴斗用锤子把这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它就不见了。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根据这项试验,提出了“破窗理论”。

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总会有人怀着侥幸心理去钻制度的空子,或者“无意”地破坏了制度,成为第一个“打破玻璃者”。在施工、作业现场,常常看见有人不戴安全帽,甚至在高空交叉作业中,也有人认为戴不戴安全帽无所谓。“你不戴,没人,没人管,这不暗示我也可以不戴吗”。这就是安全管理上暗示性的纵容,这“暗示性的纵容”,塑造了多少个“打破玻璃者”。有多少块“玻璃”必将被打碎。

“破窗理论”提醒我们抓安全生产必须未雨绸缪,及时修理“第一块被打碎的窗户玻璃”。任何制度都有被破坏的可能。任何管理上的疏忽都可能酿成大的祸端。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堵塞各种可能造成事故的漏洞,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不能让制度管理流于形式。细微处入手,从点滴上抓起,不能忽视预防预警工作,必须“防患于未然”。同时,对企业员工来说,要养成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摒弃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把每一个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只有人人都不去打“玻璃”,人人争做“玻璃”的守卫者,企业安全的这扇窗户才能更明亮更结实。

3 “木桶定律”的启示:齐心协力、持续改进

一只木桶能盛多少水,并不取决于最长的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劣势决定优势,劣势决定生死,这是管理学上最知名的法则“木桶定律”。其一,只有桶壁的所有木板都是一样高,木桶才能盛满水。如果有一块木板不够高,水就不可能盛满。其二,比最低木板高的所有木板的高出部分都是没有意义的,高的越多,浪费越大。其三,要想提高木桶的容量,就应该设法加高最低木板的高度,这是最有效的、也是唯一的途径。据说一个很了解“木桶理论”的人在修理自己的木桶,他将木桶的短板全部换成长板,装满水后却发现桶中的水位正在不停地下降。经仔细查找后发现,每块长板之间存在缝隙,水正从这些缝隙中慢慢流走。

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中,我们要连续不断地进行危害识别,不断地找出最短的那块木板,及时地进行修补,持之以恒地予以危害识别,通过风险控制达到安全状态。我们在补齐了短板之后,旧的问题解决了,但新的隐患还会产生。所以危害识别必须动态连贯,才能保证管理的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像一个完整的木桶,需要各个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如果团队协作出了问题,就像木板与木板之间的缝隙一样,满桶的水还会漏走。

4“热炉法则”的启示:惩前毖后、赏罚分明

当人用手去碰烧热的火炉时,就会受到“烫”的惩罚。热炉法则是指企业管理者在管理活动中制定科学严密的惩罚制度,就像滚烫灼热的火炉一样,让人望而生畏,不敢触犯,从而达到维护管理秩序的目的。热炉有四个表现特征:任何人触犯热炉都会被灼伤、任何时候触犯热炉都会被灼伤、以任何方式触犯热炉都会被灼伤、不必触犯到热炉便会感受到其危害。

大多数企业都在安全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热炉法则”启示我们在进行安全考核、处罚时要坚持这四个原则:一是无偏袒原则。安全管理制度一经公布,就对任何人都适用。只要触犯制度,绝不容偏袒,否则制度就成了一纸空文。二是时效性原则。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就应立即处罚,得到教育的目的。三是严密性原则。充分考虑到各种违章违纪的条件和因素,把考核制度做到规范、完善。不管违章者以任何方式碰到热炉,都会被灼伤,这样才能打消违章者的侥幸心理。四是警告性原则。考核、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为了维护安全生产的管理秩序。对违章者杀一儆百,警告他人,从而防止更多的违章发生。

5 “格瑞斯特定理”的启示:起于目标、赢在执行

如果把企业成功的过程比喻成修建房屋,那么杰出的策略就好比美妙的设计蓝图,而执行就好比建筑过程中的添砖加瓦,万丈高楼纵然是平地起,没有修建的过程也无法“起”。因此,策略就像企业成功的蓝图一样,为企业指出方向,而执行则使这张蓝图变为现实。由于一直以来管理思想过于强调决策的重要意义,导致在企业内部执行力的严重缺乏。

安全工作是一项最能考验执行力的工作。多年的实践证明,在安全工作上总给自己找借口的单位,安全工作肯定一团糟;在安全管理中总给自己找借口的领导,肯定是不称职的领导。执行首先依赖的是企业员工。员工的执行力是企业总体执行力提高的关键。我们不是强调要像军队那样“军令如山”,上级的指令即使是错的,下级也只能无条件服从。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等等,都离不开执行。有些企业重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而不重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往往将制度束之高阁,不当回事,以至于安全管理水平徘徊不前,难有提高。

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一是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在基层和终端得到落实。二是要抓细节,细节反映真实,细节决定成败。三是要抓持久,经常抓,反复抓,持之以恒,通过工作上“量”的积累,促成安全生产工作“质”的飞跃。

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就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观念。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短木板”、意外事件、“破玻璃”、执行力差、考核不严等现象,虽然只表现在个别人、个别时间和个别地方,且带有偶然性,但他们的存在,如同定时炸弹随时威胁着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安全工作水平。

居安思危、知危思进,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乘势而上、励精图治,牢记“五大定律”的积极启示,对企业实现长效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第10篇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好帮手

研究背景

近年来,通过开展“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2023年7月~2023年8月,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部署,针对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提出进行《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实践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课题形成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已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课题研究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提出普遍适用于我国企业定量的、科学的、体现预防为主的、用来衡量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趋势的一种现实可行的方法和手段。

众所周知,传统的安全管理等同于事故管理,围绕事故本身做文章,即“问题出发型管理”,重点在事故发生后肇因分析、吸取事故经验的被动反应、消极控制的安全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导致了安全工作落后于生产的发展,企业的安全绩效考评普遍是根据发生事故的情况来评比,造成了事故预防工作呈现被动态势。其主要缺点:

1.凭经验直观处理生产系统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表及里地深入分析、发现潜在的事故隐患少,难于彻底改善系统安全;

2.对于企业是否“安全”往往是进行定性评价,一般来讲,符合或达到国家、行业的规范和标准的,就是“安全”,否则就称“不安全”。“安全”与“不安全”缺乏定量评判的手段,往往在伤亡事故发生后才进行总结归纳,提出措施,属于事后处理型。

3.缺乏系统性,解决安全问题时总是片断和零碎地进行,导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到处堵漏洞的被动局面。

4.我国企业的安全绩效考评多数是根据发生事故(尤其是伤亡事故)多少来评比的,无法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

针对传统安全管理的弊端,在吸纳现代安全管理理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实际,运用安全定量科学的思想,课题组提出了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的概念,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对安全生产状况做出科学、综合、定量的判断,为合理分配安全资源,确定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为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行政许可等工作提供依据。

通过研究,可将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概括为:将管理学、安全系统科学、减灾防灾科学、预测预警技术及系统原理、预防原理、人本原理、事故致因理论等多学科方法和理论应用于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中,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建模、计算,用来定量化表示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和趋势的数值。其目的在于对可能发生的危险进行事先预报,提请企业负责人及全体员工注意,使企业及时、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各种不安全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及后果的严重程度,使得安全生产系统具有“报警”和“免疫”能力。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是对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的直观化表示。

预警指数系统的目标及任务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是以日常隐患排查结果和仪器仪表监测检测数据为基础,辨识和提取有效信息,分析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并予以量化,将有关信息录入《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管理系统》软件,通过软件进行统计、系数修正、计算,得出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形成直观的、动态的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的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运用预测理论,建立数学模型,对未来的安全生产趋势进行预测,形成安全生产趋势图。

2023年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和趋势图(1-26周)

目的和任务:

1.以企业日常隐患排查工作为基础,发现工作场所存在的隐患,并及时纠正,使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缺陷处于被监测、识别、诊断和干预的监控之下。

2.通过对隐患排查数据、监测信息的分析,可以确定各种信息可能造成的后果,辨明造成伤亡的严重程度如何,确定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其主要任务是应用适宜的识别指标判断可能造成的后果,此对整个预警系统的活动至关重要。

将分析得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量化,运用“事故当量”的概念,对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量化统计分析,加以系数修正,计算得出当期的安全生产预警指数,通过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曲线的升高和降低,直观反映当前安全状况是安全、注意、警告或是危险。

3.利用系统分析、信息处理、建模、预测、决策、控制等主要内容的预测理论,定量计算未来安全生产发展趋势,警示生产过程中将面临的危险程度,提请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件事故的发生。

4.根据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数值大小,对事故征兆(险肇事件)的不良趋势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矫正、预防与控制。

5.对可能造成损失的事件及时进行整改,分析规律,防范同类事件的发生。

预警指数系统的特点

定量

用数值表示隐患可能造成的结果,运用数学模型,定量化表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发展趋势。

直观

将历史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值用折线进行连接,形成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直观反映企业当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企业未来安全生产发展趋势。

实时

通过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所处图形的区域,能够实时反映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公开

将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事件和企业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发展趋势向社会、企业和员工公开发布。

预报

结合安全生产实际,运用时间序列预测法和适当的预测法,利用历史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值,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征兆进行事先预报,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进行事前预防。

无量纲

具有无量纲、相对性的特点,满足企业(行业)间、地区间的可比性。

预警指数系统的建立

领导重视  组织保障

由企业最高领导层负责并亲自参与,对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报告予以确认并公布,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监督落实整改。同时,也需要定期提交个人安全预警报告,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底考核指标。

安全管理部门全面指导各组成部门的“预警”工作,优化日常隐患排查内容,检查、汇总各部门安全预警情况报告,完成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报告。

其他组成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任命本部门的安全预警员,可以为专兼职安全员,其职责在于汇总同部门其他人员的隐患发现,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辨识,定期形成部门安全预警情况报告,上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全员参与 培训能力

安全生产预警主要依靠隐患排查来进行,强调全员参与,需做到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持续不断的安全培训、学习交流等可以提高员工发现问题的能力,互相排查和自检可以使员工发现问题,并分享自己的发现。因此,所有员工特别是安全预警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相关内容的培训。

根据不同阶段安全生产的特点,结合安全生产预警的需求,日常隐患排查的内容应包括:人员的反应、人员的位置、个人防护装备、工具与设备、作业环境、制度与操作等。

收集数据 分析判断

安全生产预警的基础是数据的收集,数据来源为两个方面:隐患排查的结果及仪器仪表监测数据。在隐患排查中,不仅要发现物的不安全状态,同时对人的行为也要加以判断,对于好的安全行为要及时表扬并记录在案,仪器仪表监测过程中不正常的数据要进行整理。通过对历史数据、即时数据的整理、分析、存储,建立安全预警数据档案。

对收集到的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已经发生的异常征兆及可能发生的连锁反应,评价事故征兆可能造成的损失。对分析的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录入软件系统,形成部门安全预警情况报告,上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分析后,得出当前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报告。

系数修正 生成图形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报告是对隐患排查数据、仪器仪表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是生成预警指数数值的基础。但最终预警指数的数值大小,还要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方面面相结合,因此要考虑对其进行系数修正。

安全生产预警修正系数是能够敏感地反映危险状况及存在问题的一系列指标,是能够体现安全生产状况客观量的综合体系。选择修正系数后,按照建立的数学模型,计算得出安全预警指数数值,并按照时间顺序,绘制图形。

预警指数图及趋势图的生成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的计算是以规定时间段内的各部门安全预警情况报告为基础,进行报告份数、演练、培训、事故、隐患整改率等系数修正,计算得到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值,并生成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根据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值,运用预测理论进行数学建模,生成安全生产趋势图。其计算过程为:

原始数据判断

各部门对隐患排查情况、监测检测数据中,运用判断指标,对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的状况或行为,分为“不安全状况”或“不安全行为”进行统计。

伤害等级判断

将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况可能导致的人员伤害分为:死亡、重伤、轻伤、无伤害等4个等级。采用“事故当量”的概念,量化可能造成的伤害等级。

统计值计算

根据原始数据的分类统计值与所对应的伤害等级,加权得出周或月伤害统计值。

系数修正

1.报告份数修正

为了消除规定时间内安全预警情况报告数量不同对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的影响,按每周(月)适合本企业的平均数来修正周(月)伤害统计值。

2.事故修正

事故的发生会造成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的升高,另外,每次事故发生后都会对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产生影响,因此,系数修正要考虑不同级别事故及事故发生后一段时期内的影响。

3.隐患整改率修正

隐患整改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因此,要根据不同的隐患整改率,进行修正。

4.培训及演练修正

●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员失误的重要途径。因此,培训能够降低企业安全风险,降低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值。不同级别的培训(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对员工的影响不同,修正值不同。

●应急演练可以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降低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降低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数值。

●考虑每次培训、演练后都会对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产生的影响。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计算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安全预警报告修正值+事故修正值+隐患排查率修正值+培训、演练修正值+其他修正值

预警指数图生成

安全生产预警组织机构每周或每月进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计算,将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生产预警指数连接后,即构成了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从而直观反映企业整体安全形势。

预警趋势图生成

运用预测理论,对历史安全生产预警指数进行整理、修正后,消除影响因素,建立数学模型,生成安全生产趋势图,直观预测企业安全生产趋势。

研究进展情况

目前,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已完成了理论研究、数学建模、软件开发等工作,现正在与部分石化行业的会员单位合作、试点。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记录

2023年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和趋势图(1-23周)

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也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将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完善优化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使得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趋势图更符合企业实际,《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管理系统》软件与企业实际结合更紧密,真正发挥其预测预警作用,成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隐患排查治理的“好帮手”。

第11篇 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激励原则

“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并重”是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用以调动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性的基本激励原则。

物质激励主要指满足职工物质利益方面需要所采取的激励,例如,奖金、奖品、增加工资、提高福利标准等;精神激励主要指满足职工的精神需要所采取的激励,例如,表扬、评先进、委以重任、提升等。这两种激励手段,从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区别,但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以安全奖金为例,它属于物质激励的范畴,职工从金钱、物质上获得利益,具有经济上的刺激作用,这仅为其外显部分。但是,有限的奖金常常成为人们估价自我价值的存在和工作绩效的大小的一种心理上满足的尺度,人们总是将其在安全生产中的贡献值与奖金分配的实现值的相对比值与他人比较,因此,在安全奖的分配中,蕴含着较大的精神激励成分。企业对职工在安全生产中贡献的肯定程度,可激发职工的成就感。以评选安全先进个人(集体)而论,它是一种精神激励的方式,通过评选活动不仅对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绩效或贡献,以社会承认的形式予以肯定,从而满足了人的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作为先进工作者(或集体),由于获得先进称号而产生荣誉感,这种荣誉感会导致积极的心理不平衡,从而形成内在“压力”,激发人的积极性。虽然,精神激励的表现形式上可有物质利益的内容,但并非一定有着必然的联系(如能通报表扬并不一定发奖品)。

从人的需要来讲,物质需要是基础,而精神需要属较高层次的需要,物质激励反映了人对物质利益需要的满足,因此,它是企业基本的激励形式;精神激励反映了人对需要追求的升华,它是不能以物质激励所能代替的,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条件逐渐丰富,人们对自尊、成就、理想的实现等精神上需要的满足欲望越来越强烈,对精神激励的要求必然显得更加突出;再者,物质奖励的作用遵循“边际效应”递减的原则,在短时期作用明显,但当达到一定程度时,激励作用就开始消退,其“边际效应”将趋向为零。而精神激励的作用一般比较持久,而且对人的激发更加深刻,但是精神激励在一定条件下也是有限的。

企业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结合起来,适时地应用多种形式的奖励方法,以丰富激励的内容,满足员工的合理需要,以使职工处于最佳激励状态,从而达到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效果。

第12篇 如何搞好多经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多经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多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头等大事,在当前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环境下,企业如不能保证安全生产,就很难在市场中站稳脚跟,由于电力系统多经企业多年来依赖主业的思想比较严重,因而缺乏在市场中独立竞争的能力,这种情况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也有着明显的表现,为强化这方面的工作,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1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多经企业普遍存在着“工活第一,效益第一”的思想,认为只要有活干,能发出工资就不错了,而把工作中的安全放到了次要的地位。这个问题表现在:平时对安全工作强调不够、按规定该设置的机构不设置、该配备的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人员不配备、日常的业务技能培训与安全教育开展得不好以及涉及安全的劳动保护、工器具、安全设施的投入不足等等,因此,造成了安全管理水平低下,事故频发。为迅速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广泛开展教育,让多经企业从领导到职工普遍认识到,安全是企业经济工作的基础,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活多少、安全与工程进度、安全与质量信誉、安全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确保生产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企业的信誉度,才能在市场的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

2强化领导,使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到实处

由于近几年多经企业的各级领导忙于寻找出路,承揽工活,疏于管理,致使规定和细则没能得到很好的落实,从而出现了管理人员不到岗或到岗后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因此,可以说是由于领导不力导致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而对这个问题,应当首先从各级领导抓起。各级领导要认真学习,掌握多经企业以及电力系统和国家有关安全的管理规定,严格按规程要求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选拔业务能力强、有高度负责精神和组织能力、敢说敢管的同志,充实到安全管理岗位,在职工群众中广泛地开展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加大劳动保护和安全设施的投入,逐级完善安全责任制,让每个职工清楚地了解自己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和如何负责,并且设专人检查和监督各项规程制度的落实情况,随时了解掌握现场的安全状况,时地做出正确的决策,把安全生产紧紧地置于指挥决策体系的把握之中,做到万无一失。

3加强班组建设,抓好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班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沿阵地,但由于人员构成、技术力量等种种因素,使多经企业的班组管理工作远远不如主业的班组管理。这种差距导致了在日常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活动质量、规程的学习与执行、施工作业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施工方法与工艺等方面存在大量的问题,一旦其中的几种不利因素偶合,就会发生事故。因此,加强班组建设,就是多经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治本之举。各企业要遵循“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培养、选拔优秀的人才担任班组长及安全员,从抓日常的安全活动开始,强化对多经职工的安全教育,不断地开展业务培训和练兵活动,分析作业中的危险点,对每项工作都要拿出详细周密的方案,在工作中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强化现场管理,严防各类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并且按照国家、网、省电力公司及本企业的规定,管理好本班组使用的外包施工队伍和临时工,把住班组作业中的每道关口,使安全在班组就得到根本的保证。

4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机制,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建立完善的和适应市场环境的管理机制,是促进多经企业安全文明生产的有效手段。经过20年的改革实践,'铁饭碗,大锅饭,推着干'等陈旧的观念和做法虽然早已没有了市场,但它们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消除。要让企业的职工树立起一种适应改革时代的紧迫感和产生一种在激烈竞争中可能被淘汰出局的危机感,就要在企业的管理中建立并完善适应市场环境的新的管理机制。目前在电力建设企业中运转的监督制约、教育激励、安全风险三项安全管理机制非常适合我们的多经企业,各企业要认真进行研究,并结合本企业的历史、现状,修改、制定和完善适合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方法,即建立安全生产的层层考核监督网络,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制订严厉的考核办法,建立全员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对于发生的事故进行大力度、深层次的分析、考核,从管理机制上让大家认识到安全生产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可喜局面。

5从严管理,常抓不懈

纵观各类事故,暴露出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要求不严,管理不严,久而久之,终酿大祸。实践证明,管理越严,管理的效果就越好,而我们多经企业的管理,恰恰就缺乏一个“严”字,组织不严密,管理不严格,考核不严厉,奖罚不严明,所以就滋生了漫不经心、马虎大意、将就凑合等不良习气,为事故埋下了隐患。因此,各企业必须在从严管理上下大功夫,制定一套从严管理的实施细则,严明纪律,严格考核。组织层层的考核网络,凡发现“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无论是否产生后果,一律视情节予以严厉的考核,以强制的手段规范职工的施工作业行为。另外安全生产是一项永无休止的工作,必须坚持不懈,长期抓,并且要不断地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绝不能一劳永逸。实践证明,凡抓住不放,在管理上一贯坚持从严的,安全形势就好,安全周期就长;凡想松口气,任其自然的,好形势就会丧失,各级领导万万不可疏忽大意,一定要坚持从严,持久地抓下去,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6需要引起重视的其它几项工作

6.1在体制改革期间,各种生产组织形式并存的情况下,各企业应明确多种经营与主业的界限,落实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绝不能形成安全管理上的空白,致使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工作疏于管理而导致事故发生。

6.2成建制实行工资剥离后仍在电力生产过程中从事生产工作的车间和班组,要纳入主业的生产管理中,不能向多种经营方面一推了之。

6.3承揽系统外工程的工作仍然要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其它相关规程要求去做,绝不能降低管理标准。

6.4对从事多经生产工作的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安全培训教育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绝不能放任自流,尤其要组织对系统内外有关事故案例的分析,以便从中吸取教训。

6.5从事多种经营工作发生的事故,应严格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界定的范畴统计上报,绝不许弄虚作假,把一些应定性为生产事故的推为非生产事故。同时,要做到“三不放过”,使责任者和群众及时受到教育,认真进行整改,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6.6加大对多种经营事故的考核力度,各企业对发生与电力生产无关的多种经营事故单位和个人的考核除不中断安全生产记录外,其它要坚持与生产事故同一标准,这样会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强化多种经营的安全管理。

第13篇 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七点要素

随着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显得愈发明显。解决生产和安全这个矛盾,需要我们用改革的精神去探索和奋斗,需要我们切实打牢企业安全工作基石。

一是以人为本,强化基层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基层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安全素质。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每年对基层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进行安全轮训、考试、考核,对考试不合格者进行免职处分和离岗培训;坚持每年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比赛、操作技术表演赛、安全趣味运动会等;坚持把班组安全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为了丰富班组安全活动的内容,不仅将有关安全的报刊下发到基层,还要发动职工踊跃为企业主办的报纸投递安全稿件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班组板报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及每日安全提示,结合企业员工年轻化、大力开展青安岗活动和安全双争活动。

二是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积极推进标准化作业,全面推行科学化安全管理。社会在进步、企业在发展,生产现场的工艺设备为满足生产的需要也必须不断的改进和完善。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因循守旧,要不断完善和改进有关的规章制度,制定出合理规范的生产操作程序,建立健全各类安全规章制度,这包括班组安全台帐、岗位事故预案、危险预知训练卡、危险源点分级管理、企业典型事故案例、联保互保措施等。使企业员工系统地掌握安全操作、安全技能、安全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多方面的知识,从而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抓好现场的查隐患、抓整改的工作。隐患险于猛虎,你不消灭它,它反过来就会伤到你。笔者这里说的隐患分为两类:一类是现场的设备、安全设施,环境存在的看得见、摸得着的隐患,这需要我们企业基层管理人员去查、去落实、去整改并发动员工积极查处身边隐患,确保生产人身、安全运行。另一类是人的思想隐患,这类隐患是属安全隐患的大敌,歼敌良方便是增强人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我们基层管理人员不但要自身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更要深入到企业员工中,定期家访、消除心中阴影、安抚体贴、暖其肺腑,对于屡教不改者以律究之,辅之以思想工作,使其轻装上阵。只要人人心中装着安全,任何险情劣境皆不足为虑也。

四是加强对现场管理的检查,不断投入财力物力,对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进行整改,用规范现场工艺设备的布局,大力推进“5s”管理即:检查、清理、清洁、整顿、素养。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抓好现场管理,人们常说人逢喜事精神爽,而笔者想说只要我们基层管理人员协同职工共同努力,为自己营造一个宽敞、整洁、明亮的作业环境,职工的心里一定是高兴的,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才不会落为一句空话。

第14篇 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

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1、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依法设立,各种证照齐全有效;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核准、许可范围;无违规转让、出租证照行为。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全面责任。其职责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直接责任;企业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领导责任。

(2)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明确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人。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与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明),持证上岗。

(2)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巡查和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商场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个小时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视。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和检查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处理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措施。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1次,并形成会议纪要和决议。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应当包括给予其行政处罚、处分的依据、种类、决定机关等内容。

(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7)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符合要求;健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明确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要求。

(8)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制定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消防控制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应明确值班人员遇到特殊情况的处置步骤和要求;明确值班记录要求。

5、安全教育培训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相关人员进行转岗、复工教育及全员安全技能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

(2)安全检查、巡查记录。检查和巡查应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消防设施、器材数量是否充足,放置是否合理,质量是否完整有效;消防标志是否完好清晰;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电梯使用、室内外重物坠落情况;旋转门安装运行是否符合行业安全规范及检查保养情况等。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并做好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记录。

(4)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的记录。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记录。

(6)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情况记录。

(7)应急预案的演练记录。年度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备案情况,演练计划制定、实施、报告情况。

(8)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

7、特种设备管理

(1)管理制度。应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保养记录。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3)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8、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设备设施

(1)警告标志。各商贸企业应设置符合要求的紧急疏散标志并保证疏散通道畅通,照明正常。在具有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辨识。

(2)安全设备。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3)一般设备。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2、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1)安全指示标志。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

(2)应急照明。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主要疏散通道和辅助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3米;辅助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2米。当一层营业厅建筑面积小于500㎡时,主要疏散通道的净宽度可为2米,其他疏散通道净宽度为1.5米。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摊位或者堆放货物。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常闭式疏散门应当能够正常开启与关闭。

消防车通道应保持24小时畅通。

(4)无购物出口。设有集中收银区的经营单位应当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1.5米,并设置明显标志。营业区域内的购物筐和购物车应当及时清理。

(5)消防中控室。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值班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应具备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管完好。

(6)消防设施与器材。消防设施与器材不得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常闭式防火门应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7)避雷系统。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1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1次。

3、电源管理

(1)用电安全制度。健全用电防火安全制度,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电气设备的采购要求;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电气设备的检查内容和要求;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

用电安全应符合安全规定,有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料及保险装置。生产、营业性用电线路与照明用电线路应分开,营业时间结束时必须切断生产、营业性用电电源。

应经常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等每年至少要全面彻底检查一次,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及时维修更换。

不准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严禁在柜台内、附属仓库、堆货场等地,安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烫斗等电热器具。

变配电室内环境整洁,设备间不应存放与运行无关的闲散器材和私人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值班室不应设置、使用寝具、灶具。变配电室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变配电室应有出入登记簿,其从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绝缘鞋。

(2)配电箱、柜。配电箱金属可开启门与框架应用裸线编织铜线连接。配电箱内开关应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名称或操作位置。配电箱内插座回路应安装漏电保护。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严禁遮挡配电箱、柜。

(3)电气线路。应采用双层绝缘的护套绝缘导线。严禁使用双绞线。导线敷设应距地1.8米以下并穿管保护。插头与插座(含移动的插座)保护接地极应有保护接地。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特种设备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专职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

特种设备应有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出记录。

5、场所环境

(1)餐饮场所操作间安全。炉火、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严禁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室内燃气管道设施;严禁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严禁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

餐饮经营单位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中餐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应当每季度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

(2)营业区域。根据营业区域内设施的承载负荷或者营业场所的核定人数控制人员进入。

(3)库房管理。经营单位的库房不得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得使用碘钨灯、超过60瓦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灯具与货物的间距不得小于0.5米。日光灯的镇流器应当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危险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6、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三违”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隐患治理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确立各部门、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明确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范围,并予以落实。

2、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制度。设立隐患治理专项资金,所提取安全费用重点用于隐患治理。

3、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

4、建立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指定专人负责、采取监控及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5、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6、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四、应急管理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配备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2、编制应急预案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内容简明、实用、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3、加强预案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变化情况,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企业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

4、开展预案演练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并做好记录。加强对演练情况的总结分析,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5、应急救援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志愿者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关键岗位的职工要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等,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品质可靠。

五、促销活动管理

1、审批备案。举办大型促销活动(3000人以上)的单位须向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场所、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了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并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安全职责。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配备了与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职安保等专业安全工作人员;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职责明确;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促销活动秩序的行为;接受公安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场地安全。能保证大型促销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保证畅通。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设施,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大型促销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临时搭建、安装、悬挂的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场所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已落实,有车辆停放、疏导措施,不得挤占、挪用停车设施,并维护安全秩序。

4、工作要求。有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理解本岗位应急救援

第15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

1 总则

1.1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安徽省境内所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1.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

1.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制度落实的各项规范措施,鼓励安全生产方面的科研、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5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义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显著成绩或抢救人民生命财产避免事故发生做出贡献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企业制度管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设立必要的职能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1.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常务领导,对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运,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安全生产标准。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承运危险货物必须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明确托、承运双方责任与义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明由托运人提供的货物名称、种类、特性、包装标准、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等。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虽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

(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产品销售额或营业额中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挪作他用。

(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具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1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

本单位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1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企业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建立安全“三金”(安全事故互助金、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赔预提金),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2.1.2 企业经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1)企业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组织制定和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业务技能、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6)组织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各种基础资料档案。

(7)组织落实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8)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不吸取教训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9)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落实安全“三金”(安全事故互助金、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赔预提金),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1.3 分管安全经理及其他经理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常务领导,对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外出不在本地时,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经理负责所属分管部门、科室、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1.4 企业所属有关部门、科室、班组的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企业部门、科室、班组的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科室、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科室、班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职责;副职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3)定期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报告分管经理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4)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5)接到发生职责范围内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企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6)做好死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2.1.5 企业安全科(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布置,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向公司领导适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安全文件。

(2)负责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终安全生产考核。

(3)负责对企业所属各单位(部门)、科室、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产生法律、法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协调处理、调查收集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有关资料,督促有关单位(部门)、科室、班组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承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和日常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编印安全生产信息。

(6)在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及时按规定上报、提供有关资料。

(7)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做好春运、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检查,做好防汛、抗旱、战备应急预案和准备工作,积极参加安全月、反三违月等活动,依法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负责收集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资料,并做好对有关资料存档工作。

(9)负责制定完善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制定完善道路运输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其它突发事件等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2.1.6 企业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经理和安全科长(部门负责人)工作,并对其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当好“安全”参谋,并对分管的安全工作承担与其职责、权限相应的责任。

(2)积极协助科长及上级领导做好宣传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3)积极协助科长及上级领导制订本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安全生产资料,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积极协助科长及上级领导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5)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6)积极协助科长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班组开展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改进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

(7)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需及时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同时报告企业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8)建立完善各种安全生产基础资料档案,如实登记运输事故台帐。

(9)办理上级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2 企业主要管理制度

2.2.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2.2.2 劳动防护制度

2.2.3 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制度及实施计划

2.2.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2.5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2.6 安全生产基金保障管理制度

2.2.7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2.2.8 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2.2.9 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2.2.10 值班制度

2.3 危货运输专用车辆管理制度

2.3.1 专用停车场管理制度

2.3.2 车辆及设施维修和检查制度

2.3.3 危险品槽车清洗消毒制度

2.3.4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2.4 危货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2.4.1 从业人员安全学习制度

2.4.2 驾驶员管理制度

2.4.3 押运员管理制度

2.4.4 驻外车辆、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2.5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5.1 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5.2 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5.3 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附录1:企业各项制度(供企业参照)

3 企业档案管理

危货运输企业应建立规范的管理档案和台帐等文本资料,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并加强档案、台帐等基础资料的管理,及时进行更新、补充,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3.1 企业主要档案

3.1.1 企业档案

由企业基本信息、规章制度文本、质量信誉考核档案构成。

(1)企业基本信息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分公司名称及所在地、从业人员数量、危货运输车辆数量等;

(2)规章制度文本内容:结合企业实际,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范企业制度管理制定的企业各项制度。

(3)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应认真按照相关表格填写,并按类将相关材料原件附后归档。

a.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分公司名称及所在地、从业人员数、危货运输车辆数量等;

b.交通责任事故情况,包括每次交通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肇事原因、驾驶人员、死伤人数及后果、事故责任认定书;

c.违章经营情况,包括每次违章经营的时间、地点、车辆、责任人、违章事实、查处机关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d.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每次服务质量投诉的投诉人、投诉内容、投诉方式、营运车辆车牌号、责任人、受理机关、曝光媒体名称、社会影响及核查处理情况;

e.国家规费缴纳情况,包括企业应缴运管费、养路费、货运附加费的金额和实际缴纳的情况;

f.企业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包括应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数量、应缴保险费用、应投保金额及实际投保的情况、承运人保险单;

g.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的情况,包括下达任务的部门、完成任务的时间、投入运力数量、完成运量及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h.企业稳定情况,包括每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时间、主要原因、事件经过、参加人数、上访部门、社会影响和处理情况;

i.企业管理情况,包括使用gps、行车记录仪等科技设备的营运车辆数量和车牌号,车辆喷涂统一标识和外观、企业服务人员统一服装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情况。

附录2: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登记表及相关表格

3.1.2 车辆技术档案

车辆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车辆技术登记表(按全省统一格式制作)

(2)专用车辆照片

(3)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4)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根据车辆运输介质制作)

(6)罐体车辆的罐体检测报告单(复印件或原件)

(7)承运人责任险保单或合同(复印件或原件)

(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9)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10)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

(11)机动车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单

(12)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13)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14)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3.1.3 从业人员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

(1)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驾驶证复印件

(4)违章记录登记表

3.2 企业主要台帐

3.2.1 车辆管理台帐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月定期对车辆管理信息进行一次更新登记,确保车辆信息准确、完整。

车辆台帐内容包括:车辆牌照号码、厂牌车型、牵引车牵引力、核定载质量、经营范围、车辆行驶证号和审验有效期、车辆道路运输证号和审验有效期、标志顶灯编号、动态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承运人责任险保险日期和有效期、罐体检测日期和有效期、二级维护记录、对应驾驶员和押运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附录3: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管理台帐

3.2.2 从业人员管理台帐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月定期对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进行一次更新登记,确保从业人员信息准确、完整。

从业人员台帐内容包括:驾驶员和押运员姓名、身份证号、驾驶证编号和有效期、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编号和有效期、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编号和有效期、对应车辆牌号码等。

附录4: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管理台帐

3.2.3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台帐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日定时对车辆动态监控信息进行一次更新登记,确保车辆动态监控信息准确、完整。

车辆动态监控台帐内容包括:监控时间、车辆牌号、车辆位置、车辆行驶速度、监控情况、处理情况等。

附录5: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台帐

3.2.4 车辆安全检查台帐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周定时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车辆安全检查台帐内容包括:监控时间、车辆牌号、车辆位置、车辆行驶速度、监控情况、处理情况等。

附录6: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安全检查台帐

3.3 企业主要制度记录

3.3.1 安全生产学习记录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学习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纪录。

安全生产学习记录内容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方式、参加人员、参加人员签名、未到人员原因、学习内容等。

附录7: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学习记录簿

3.3.2 安全生产例会记录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问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例会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加人员、参加人员签名、未到人员原因、会议内容等。

附录8: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例会记录簿

3.3.3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月至少一次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参加人员、参加人员签名、被检部门负责人签名、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意见等。

附录9: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簿

4 企业日常管理

4.1 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

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档案资料要齐全有效,及时更新,做到一车一挡,从业人员与车辆要相对固定;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台帐每季度向市级和辖区运管部门上报一次。

4.2 安全会议

企业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集体学习、发短信和宣传资料等方式);参加学习人员要签名,同时做好学习相关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4.3 培训教育

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做好有关资料存档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

4.4 安全检查

企业负责人、负有安全责任的有关部门(科室)和人员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要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督察整改效果,确保安全。企业安全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做好检查记录和存档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同时要做好隐患登记台帐和相关资料存档工作。做到有检查、有结果。

企业要做到出车前后对车辆技术状况、标志标识、应急防护设备、车辆、从业人员有关证件等进行检查,同时要求驾驶员、押运员要做好运输途中的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车辆技术状况、通讯工具、车辆安全标志标识、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等情况、专用停车场地、办公场所、基础资料档案管理等(即企业安全生产各个部位、各个环节全面检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期要进行重点检查。

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检查(15篇范文)

安全检查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着力抓好。安全检查的目的安全检查是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发现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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