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执行公司安排的审核任务,及时向相关人员反馈审核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积极配合解决问题;
2.在审核工作中坚持审核原则,遵守审核员的行为规范和公司的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3.及时完成审核资料的准备、与客户在审核前的沟通、督促客户整改不符合项、根据认证决定工作人员的意见修改和完善审核资料等工作;
4.及时完成公司安排的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
5.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现场见证工作;
6.在审核中了解客户需求并向相关部门反馈;
7.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有关培训工作;
8.提供与审核相关的工作及公司其他各项工作的建议;
9.主动学习,持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审核技能,为受审核方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审核工作质量。
职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信息安全、密码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应用、人工智能、计算数学与应用数学、自动化、通信、电气等相关的专业学历;
3.已获得信息安全领域专业注册资格;
4.至少2年与信息安全有关的管理、技术研究与开发服务、测评、教学、标准制定等工作;
5.国家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中规定的各级别审核员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个人素质;
6.尊重和维护公司的形象、声誉和利益;
7.自我激励,自我完善,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8.能满足经常性出差需要。
第2篇 交通管理员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交通管理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环保科交通管理岗位的工作。
2 职责
2.1责任
2.1.1 在公司主管副经理和安全环保科管理员的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交通管理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1.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中油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交通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及规章制度。
2.1.3负责安全环保科交通管理工作的筹划、管理方法的研究与改进。
2.1.4负责交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管理工作。
2.1.5负责与公司交通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横向协调,共同做好交通管理工作,为基层单位提供业务指导、服务,为联系点单位出谋划策,做好服务。
2.2权限
2.2.1对公司各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员违章行车有权纠正、制止和科罚。
2.2.2对重大交通事故有权提出科理意见。
2.2.3有权检查各单位交通安全活动情况。
3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3.1 熟练掌握国家及中油集团公司有关交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2 掌握本公司车辆及交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3 掌握本公司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及各部门的工作特点。
3.4 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分析、科理、决策问题的能力。
3.5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 具备电子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2负责公司范围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和科理。
4.3负责公司交通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4.4负责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年度教育计划及考核和总结工作。
4.5检查各单位考核制度落实情况及考核和总结工作。
4.6定期分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4.7负责公司机动车驾驶员档案建立和完善工作。
4.8负责公司机动车辆的区内监理工作。
4.9负责公司内增驾人员的审批及办理内驾证工作。
4.10组织协调公司内机动车车辆年、季度检查工作。
5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全环保科科长按本标准及有关考核办法检查考核。
第3篇 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职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运用已学过知识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综合训练;是学生素质与工程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是学生毕业资格论证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能力,提高分析和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培养学生调查研究、利用文献、综合分析、设计计算、试验研究、数据处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经济分析、绘图、撰写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等方面的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安排
1、根据各专业的性质和特点,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安排在毕业实习前进行,集中时间不少于2周;
2、各系应在规定毕业实习的前一学期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课题安排和指导教师。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管理。各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分工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一)教务处的职责
1、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
2、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3、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4、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5、组织评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6、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二)系的职责
1、组织有关教研室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拟定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
2、负责审核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及指导教师资格。
3、负责确定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4、组织本系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及中期检查工作;
5、组织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6、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管理。
(三)专业教研室的职责
1、贯彻执行校、系两级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定;
2、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等文件;
3、根据选题原则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并报系审核;
4、按照指导教师的条件,提出指导教师名单并报系审核;
5、组织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检查任务书填写情况;
6、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组织对学生的日常管理;
7、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进行工作考核,并记载工作量。对于不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教师,应暂停或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并报系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拟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9、组织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及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工作;
10、归档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要求
(一)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工程技术知识,一般应由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聘请外单位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指导时,教研室要派专人联系并协助指导,掌握教学进度及要求。
2、指导教师负责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经系批准后,要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3、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查阅、开题报告、调研实习、方案制定、实验研究、上机运算、论文撰写、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要严格掌握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标准。
4、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定期按进度计划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认真和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及时帮助和教育。
5、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坚持教书育人,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6、指导教师必须保证指导时间,与学生面谈每周不少于2次(4学时)。
7、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要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须经系同意,教务处批准,并应委托其他教师代为指导。
8、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一般情况下,副教授以上的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15人,讲师不超过10人。学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在同一地有5人以上者,学校一般应选派教师随同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具有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学生方能进入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
2、学生要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严禁抄袭他人毕业设计(论文)和已发表的成果,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按作弊处理。
4、学生要尊敬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请教,主动并定期(每周至少2次)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
5、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要严格遵守纪律,服从领导,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
6、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校同意提前实习且手续齐全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可以在校内完成,也可以在实习单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应遵守作息时间,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还要注意遵守所在单位和当地的规章制度。学生如遇事(病)须请假。请假1天,须经指导教师批准;请假2天,须经相关专业教研室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含3天),须经系主任批准。未经批准缺席缺勤,擅自停止工作者,按旷课论处,旷课累计6天以上(含6天)或请假累计18天以上(含18天)者,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7、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要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材料,材料不全者不能参加答辩,如果丢失,要及时办理补发手续。毕业论文一式五份,其中学校、系、图书馆各存档一份,指导教师留存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
8、除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验、教学设备、教师指导等经费由学校负担外,有关文具、用纸(包括论文、文摘卡片、稿纸等)、复印、文稿打印、调研交通费等一般由学生自理。其他未涉及的费用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
9、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学生应完成不少于五千字的毕业设计论文。
五、答辩委员会
1、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整个专业的答辩工作,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对有争议的成绩进行裁决,最终决定每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各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系主任担任,也可请指定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委员一般为5~7人,由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应由本校在职教师担任,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也可以聘请校外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学生多、工作量大的系,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在答辩委员会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每组须设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秘书可由答辩小组成员兼任。
3、各系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名单,应在答辩前十五天报教务处审核。
4、答辩小组负责评定学生答辩成绩。答辩工作全部完毕后,将评定的答辩成绩及相关报表在两天内报系答辩委员会,经系答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汇总报教务处,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六、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选题应遵循的原则:
①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及基本业务要求;
②难度适中;
③能反映专业主干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④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学校的教学要求;
2、选题确定程序:选题工作于毕业设计(论文)的前一个学期进行,报题一律填写由教务处统一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经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学生在学校选题计划之外自选课题,须经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查,并报系主任批准。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必须更改时,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以系为单位填好选题计划表报送教务处备案。
3、当多名学生合作完成同一课题时,每位学生应有相对独立的任务和相应单独完成的部分。
七、课题任务书
1、毕业论文课题任务书是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每个学生都必须有自己的课题任务书。
2、课题任务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填写,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并报系主任审批同意后,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下达给每个学生。学生以课题任务书为指导进行课题研究。
八、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教学检查
(一)开题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经确定,指导教师给学生下达任务书,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开题。开题通过后才能正式获得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开题检查不合格者,必须在一周内重做。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的第二至三周进行开题。开题答辩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主持,开题检查的要求为:
1、学生是否充分理解了课题的内容和要求。
2、学生是否按任务书的要求进行了文献资料的搜集与查阅。
3、学生的工作计划是否可行。
4、是否具备课题要求的试验(实习)条件。
(二)中期检查
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的过程中,各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系的中期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给予警告并帮助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纠正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与管理工作进行抽查。中期检查的要求为:
1、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能否克服所遇到的困难。
2、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的表现。
3、教师工作是否负责,指导是否到位。
九、答辩资格审查
1、答辩前两周,学生应将整理装订成册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送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审阅并写出评语后交答辩小组,由组长召集小组人员或其他专家评阅,并给出评审意见和成绩,交答辩小组后方可进行答辩。
2、属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①未完成毕业论文教学规定最低要求者;
②成果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③成果在文字部分或设计部分不满足任务书所规定的最低要求者;
④旷课时间累计达两周及以上者;
⑤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3、答辩前,系答辩委员会应公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出场次序、时间及地点。
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1、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20分钟,除了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应考核有关的基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答辩评分和评阅教师评分三部分组成,各部分评分所占的比例为40%、40%和20%。分项评定成绩时,按百分制记分,单项评分一般不得超过95分。若指导教师评分与评阅教师评分差值超过15分,则应经答辩委员会讨论评分。总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时,折合成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获得优秀成绩的人数不超过15%,获得及格和不及格成绩的人数不少于15%(占进入毕业设计的人数)。
3、对答辩不及格的学生需要进行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时间安排在两个月以后一年以内进行。
十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资料保管及知识产权管理
1、毕业设计(论文)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其知识产权属于学校。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图纸、文档资料、试验记载、原始数据、计算数据、调研记录、程序、音像磁带、磁盘、图片、设计手稿、打印本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等)学生均不得带走,由指导教师收回,统一由系指定单位保管或销毁。要十分注意发掘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经济效益,努力使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并按有关法规进行成果的有偿服务和转让。
2、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寄出校外发表。成果转让工作须征得系和教务处同意,学生不得私自转让。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要组织各专业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4、各系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每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应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收齐,登记造册编号归档,以便学校进行质量监控评价和各级检查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课题简介,任务书,成果及答辩记录,评审表,成绩登记表应保留5年。
5、各系要进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遴选工作,并报送参加各级学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科研成果评奖。
十二、经费
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需要的经费,由各系从教学经费列支,分别按下列方式使用:
1、资料费。由学校分配给各系的毕业实习费中支付,由各系掌握使用。
2、调研费。属于科研任务课题,调研费由科研任务的经费中支付;属于结合生产任务的课题,调研费由有关提出任务的单位支付;属于为毕业设计(论文)而安排的设计课题、实验研究课题,调研费由毕业实习费中支付。
3、实验设备费。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一般不单独添置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凡与科研项目结合的课题,其所需实验仪器设备由所在科研经费支付,与实验室建设任务结合的课题,其所需的实验仪器设备由实验室建设经费中支付。
4、实验费。属于科研任务的课题,实验费由科研任务经费中支付;属于生产任务的课题,实验费由有关提出任务的单位支付。
十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学科研部负责解释。各系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教学科研部审批后实施。
第4篇 供应商质量管理工程师sqe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能:
1、sqe负责保障供应商所供原材料的质量,在进料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客户抱怨等,只要是由于供应商供货物料质量缺陷引发的,都要及时反馈供应商要求其改善;
2、sqe负责追踪确认供应商的改善报告(8d)及实施效果,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审核检查;
3、sqe负责制定进货检验部门(iqc)的检验规范及检验计划,并适时对检验员进行培训指导;
4、sqe可以参与供应商初始样品的评估放行工作;
5、sqe每个月或每个季度,对现有供应商的质量状况进行统计评分,对评分较低的供应商提出限期改善要求; 6、sqe参与新供应商开发与审核,与采购、研发部门一起对新供应商进行考核打分,确定其是否可以成为合格
职位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汽车、电子、机械等相关专业;
2、3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知识基础扎实,有新能源、锂电类质量管理经验,熟悉行业内相关质量标准者优先;
3、接受过质量管理相关培训,熟悉iso9001和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
4、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发现并解决问题;具备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5、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第5篇 服装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为确保所使用的测量仪器的精准度,满足各阶段检验与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内用于产品质量判定的全部量规、仪器设备。
3.职责
3.1使用部门负责量规仪器设备之申购、使用。
3.2质管部负责量规仪器设备之汇总记录,定期内校或送检。
4.工作程序
4.1量规仪器申购
4.1.1各部门依工作需要,提出量规仪器设备申请报设备部,制定设备购置计划,具体依《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4.1.2新购量规仪器交货时,由设备部及质管部对量规仪器做验收,验收时应参考国家或国际标准之校验仪器方法,或要求厂商交提供合法之校验证明。
4.1.3验收合格之量规仪器设备,由质管部记录在'量规仪器一览表',确定检验周期后,即可交由使用部门正常使用。
4.2校验方式
4.2.1内部校验:由公司内部训练合格之校验人员执行校验,其检验系统应依据国家或国际计量标准。
4.2.2送外校验:由国家认可的校验单位或仪器设备的供应商执行校验,其校验系统应依据国家或国际标准。
4.3校验分类管理
校验技术员依据量规仪器设备之使用状况及精准度要求确定内部校验或送外校验,并记录于'量规仪器一览表'。
4.4内校流程
4.4.1校验技术员根据校验周期通知使用部门送校。
4.4.2软尺验证方法
将标准钢尺平放于平台上,被验证软尺测量点起始刻度与标准钢尺0刻度重合,软尺抹平即可,在软尺英寸和厘米两面总长度范围内取12″、24″、36″三个测量点,和30cm、60cm、90cm三个测量点与标准钢尺读值比对数值差异,任何一个测量点相对数值偏差不超过±0.5%为合格。计算公式如下:
(被测量点读数-标准钢尺读数)÷标准钢尺读数×100%
4.4.3直尺、木尺等验证方式与软尺相同。
4.4.4电子秤验证方法
将电子秤置于水平台面上,秤盘内不可放置物品,将电子秤读数校正为零,置50g、100g、500g三个标准砝码于电子秤上读取数值测算误差。计算公式:
误差值=(电子秤读数-标准砝码值)÷标准砝码值×100%。
测量误差值与标准值此对偏差不超过±1%为合格。
4.4.5磅秤验证方式与电子秤相同。
4.5外校流程
外校机构之仪器校验人员在所校验之仪器、量具上贴校验状况标签,并附校验报告。
4.6校验记录及判定
4.6.1量规仪器校验的结果,必须记录于'量规仪校设备年度校验周期表',校验合格者,贴'校验合格标签';校验不合格者,贴'暂停使用'标签。
4.6.2校验不合格的量规仪器,视具体情况作送修、重校或报废处理,由质管部统一依《设备管理程序》处理。对于单位价值很小之量具如软尺、木尺、直尺则由质管部验证后,不合格量具由仓库予以记录、回收、更换。
4.6.3布仓验布机验证:
布仓验布机由质检科每三个月校验一次,方法如下:
找一块30-50码之间,弹力很小的布(如全棉牛仔布、斜纹棉布)用验布机量过后,再用软尺(验证合格)测量,(过码机读数-软尺读数)÷软尺读数×100%,在±1%之内为合格,如不合格即此验布机不能使用,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品控设备验证记录中。
4.6.4量规仪器于有效期内损坏,经修理后必须再校验判定。
4.6.5检验员验证时发现某一度量工具误差超过验证标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质管部主管及时清理现场,对使用超标测量工具制作的半成品进行标识。质管部主管及生产总监需对有关工具所引起的品质问题作出评估,由质管部主管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
4.6.6未实施纠正时,误测半成品视为不合格暂存,已流出的误测半成品,质管部主管须通知检查人员特别留意尺寸问题。
4.6.7误将超标测量工具测量成品,一经发现,需将未出货之该批成品再作一次成品质量检查。
4.7量规仪器在使用或搬运中需十分小心,避免重摔或碰撞,以免造成损坏,若有损坏等异常,需重新校验判定,以维护其数据精准度。
4.8量规仪器使用部门,必须认真妥善做好量规仪器之保管工作。标准钢尺、砝码应封好,存放在质管部,仅可用于校对。标准钢尺、砝码每年需外校一次。质管部应保存其外校记录。
4.9量规仪器编码原则:
标准砝码编号50以(qc-std-002)表示
标准砝码编号100g以(qc-std-003)表示
标准砝码编号500g以(qc-std-004)表示
直尺编号以 (qc-ok-1***)表示,编号以'1'开头
软尺编号以 (qc-ok-2***)表示,编号以'2'开头
木尺编号以 (qc-ok-3***)表示,编号以'3'开头
磅秤、电子秤编号以 (qc-ok-4***)表示,编号以'4'开头
标准钢尺编号以(qc-std-001) 表示
5.相关文件
5.1《采购控制程序》
5.2《设备管理程序》
6.记录
6.1《量规仪器校验设备一览表》
6.2《量规仪校设备年度检验周期表》
6.3《量校标签一、二》
6.4《量规仪器验证记录》
附件:量校标签
(1)校验合格标签(内校)
校 验 合 格
量仪编号:校验者:
校验日期:
有效日期:
(2)暂停使用标签
暂 停 使 用
量仪编号:
校验者:
第6篇 机采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煤矿企业要积极发展采煤机械化,开展各种复杂条件下机械化开采技术研究,坚持机械化开采优先的原则。
第二条 生产矿井应通过发展采煤机械化,促进采煤工作面综合单产提高,优化矿井生产布局,实现集约化生产。
第三条 采煤工作面设备按照“支护安全可靠、能力匹配合理”的选型要求合理配套,实现安全高效开采。
第四条 采用机采工艺的工作面必须按要求编制机采工作面设计。机采工作面设计以采区设计为依据,由矿技术中心部门编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 机采工作面设计内容
㈠设计的依据
⒈批准的工作面地质报告及相关地质资料。
⒉经批准的采区设计及补充资料。
⒊邻近工作面或邻近采区类似工作面地质、矿压等技术资料及生产情况。
⒊相邻采区或邻近工作面实见瓦斯、自然发火、地质、水文地质情况、矿压资料及生产情况。
㈡设计说明书
基本条件:工作面参数选择合理;工艺先进,设备选型与配套科学;生产系统正规、可靠,有利于高产高效;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工程统筹考虑。
具体内容如下:
⒈工作面地质概况:
⑴工作面位置、范围、标高及周边采动情况。
⑵井上下对照关系及回采影响。
⑶煤层赋存情况,包括煤层产状、煤厚、煤的硬度、煤层结构、煤层稳定性、煤种、煤质等。
⑷顶底板情况:岩性、厚度等。
⑸地质构造与水文地质情况。
⑹其它开采技术条件说明,主要包括:预计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煤尘爆炸危险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地温等。
⑺储量。
⒉回采工艺的选择:
依据开采技术条件、现有技术和管理水平,合理选择回采工艺,并确定支架型号。
⒊巷道布置
说明巷道设计的主要依据、巷道开窝位置(座标)、施工方位、巷道层位、巷道设计长度(平距)等,并将有关参数在工作面设计图纸上标注。(综放工作面两巷及切眼严格跟底设计施工)
⒋巷道断面及支护设计
⑴综合考虑通风、运输、行人及设备安装、巷道变形,以及煤层顶底板条件等因素,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确定巷道及峒室断面、支护方式、支护参数。
⑵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 要按《集团公司巷道锚杆支护管理规定》编制锚杆支护设计。
⑶切眼设计。切眼位置(平面位置及层位)应考虑资源回收及回采工艺的要求;切眼方位应根据煤层倾角合理确定,设计坡度应满足设备的安装及运行需要;巷道断面根据综采设备参数合理确定。切眼支护方式须做专项设计,支护强度满足顶板管理的要求。
⒌主要设备选型与配备
说明设备选型的依据,并列表说明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地点等,需要着重介绍的设备列出其主要技术特征。
⒍生产系统说明与分析:
说明构成运煤、通风、辅动运输(运料、进出支架)、供(排)水等系统的巷道顺序。供电系统在供电设计中详细说明。根据各系统巷道、设备等情况,进行系统能力分析,对于进架路线沿途巷道进行校验,满足解体或整架运输要求。
⒎“一通三防”工程
在高瓦斯、有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等煤层条件下采用机采工艺,按专项设计及批复意见为依据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⒏防治水工程
根据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条件、专项设计及批复意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⒐避灾路线
说明避水灾、火灾、瓦斯和煤尘爆炸等灾害的路线。
⒑施工组织设计
说明巷道施工顺序、施工队伍安排、形成工作面工期及具备安装条件的时间。“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程要纳入施工组织统筹考虑。
⒒其它要说明的问题
对上述各项之外,有必要说明的问题(如:设备列车的存放位置、空间尺寸、支护形式、移动方式等)进行进一步阐述。
㈢供电设计说明书
⒈供电系统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细则》、《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国家煤炭有关技术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集团公司颁布的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⒉供电系统力求简单、负荷分配合理,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和维护,满足生产、通风、排水等安全生产需要。
⒊编制照明设计,包括照明灯的型号、数量,布置方式及照明综保的选择等内容。根据工作面供电系统及机电设备要求进行,确保系统安全、正常运转。
㈣图纸
⒈井上下对照图(1:2000),图纸要能反映开采影响范围内的地面情况。
⒉工作面设计平面图(1:1000)
图幅要能反映生产系统的构成情况。要标明有关巷道(峒室)名称及设计巷道的有关参数,设计巷道与已有巷道要有区别。绘齐地质内容,煤层底板等高线清晰。
⒊工作面设计剖面图
剖面图可与平面图绘制在同一图纸上。回采范围沿走向(分里、中、外段)倾斜剖面不少于3个,在剖面图上标明构造情况、工作面斜长及巷道空间关系,比例1:1000。
⒋巷道断面图
巷道(峒室)断面图要标明巷道规格、支护参数。比例1:50。本图可与设计平(剖)面图绘制在同一图上。
⒌工作面生产系统及避灾路线图
本图在工作面设计平面图上加绘。按规定的图例,对运煤、运料(进出支架)、通风、防尘供水、灌浆、安全监测等系统及避灾路线进行标注。
⒍机电设备配置图
本图在工作面设计平面图上加绘。根据设备选择及设备安设位置,按规定的图例(见附件),标注主要设备布置情况(输送机符号标注在机头位置),并在符号旁标明型号、数量、输送机铺设长度等。
⒎供电系统图
按供电设计要求绘制。
第六条 机采工作面必须严格按设计及审批意见组织施工,变更设计应经矿总工同意执行。
第七条 机采工作面巷道及安全工程竣工后,由矿长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安装完毕后,由生产矿长现场组织验收合格后,由集团组织验收合格方可进行试生产。
第八条 试生产前,必须做好三项工作:设备检查、单机调试和联合试运转。
㈠机电设备按选型设计要求配备,不得任意更改。按规定设置照明、通讯及闭锁装置。
㈡机采液压支架的零部件必须齐全、完好,立柱、千斤顶和阀组应联结牢固、密封良好、动作灵敏可靠。
㈢“一通三防”设施齐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
㈣按作业规程要求对工作面上下出口进行管理,机、风巷应保证通风、行人、运输畅通无阻,牌板管理到位,并按生产要求储备易损件、备用材料。
㈤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胶带输送机、泵站等设备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㈥煤机试运转前,要采用人工对机道进行清理,确保浮煤里无金属物件、木料及其它杂物。
㈦各类电气设备,开关、电机、接线盒、电缆、供电保护等要符合完好标准,杜绝失爆现象。
第九条 送电试车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乳化液泵站、胶带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刮板输送机、采煤机等均经严格检查且逐台进行空载试运转,排除各种故障及事故隐患后,方可进行联合试运转。
第十条 联合试运转成功后,经生产矿长同意方可试生产。
第十一条 机采面初次放顶,必须成立以生产矿长为组长、矿生产、技术、安监、调度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初放领导小组,并跟班现场指挥、解决问题,直至初放结束为止。
第十二条 初放期间,采高严格控制在作业规程规定的范围内,支架或支柱初撑力合格率达100%以上,杜绝失效架或失效柱。
第十三条 对于坚硬顶板,应制定针对性措施,采空区悬顶面积超过支架设计承受能力时,须报集团公司处理。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现场交接班、设备维修、事故追查、安全管理等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 工作面投产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及相关图纸资料,井下配齐各类图牌板。
第十六条 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必须保持直线。支架间的煤、矸必须清理干净。
第十七条 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第十八条 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采煤机割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间的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割煤,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严格控制采高,采高控制在液压支架的有效支撑范围内,并保留不少于150mm的活柱伸缩量。
第二十一条 当采高超过3m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有防片帮装置,当采高超过4m时,工作面采取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片帮掉矸伤人。
第二十二条 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必须按规定安设安全防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 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的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四条 工作面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采取保护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 泵站介质的配制、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泵站应设自动给液装置,防止吸空,泵站工作压力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泵站水源保持清洁,避免煤滓及其它杂质混入,每旬至少清理一次箱体,以防杂质注入缸体,降低支柱(架)性能。
第二十六条 液压支架、单体支柱初撑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对于松软底板,应采取防止支架钻底措施,确保顺利移架。过断层、破碎带、老巷等,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七条 机采工作面顶板管理
㈠机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注意事项,并认真贯彻执行。
㈡必须制订支护工程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考核制度。
㈢工作面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方式合理、支护强度符合要求,断面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㈣跟班管理干部、班组长和安全检查员,必须对各作业地点巡回检查,认真查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违章作业,保证工作面安全生产。
第二十八条 机采工作面调斜有关要求
㈠机采工作面需要甩采时,需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机采面倾角较大时,要采用伪倾斜方式回采,伪斜角度视煤层倾角大小和设备防滑性能而定。
㈡调斜时应注意:
⒈要采用割三角煤的方法,逐步调成伪斜。
⒉加强现场管理,避免工作面个别地段滞后或超前,防止刮板输送机出现陡弯,造成溜槽脱节、拉断链条或应力集中等现象。
⒊支架活动侧护板处于可伸缩状态,满足调斜需要。
第二十九条 工作面的上下安全出口,其人行道宽度均不得小于0.7m ,高度不低于1.8m,出口20m范围内,要采取架设挑棚或支设点柱的方式加强支护,支护方式在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必须满足通风、行人、运料等安全生产要求。
第三十条 上下安全出口的顶板必须接实背严,严禁空顶、空帮。替棚、或移端头支架时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必须先支后回或先支后移,有专人监护,严禁单人操作。
第三十一条 上下出口回柱措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进行规定,回柱作业时,严禁开车及在作业区内进行其它作业,确保安全。
第三十二条 作业规程中应明确采煤机开缺口的方式,对人工做缺口的工作面,其缺口规格尺寸、支护形式、安全措施等要明确规定。
第三十三条 下出口有人作业时,刮板输送机和转载机启动前,要发出明确信号,以防误起动伤及作业人员。
第三十四条 两巷维修管理应设专人负责,其维修措施包括回、替棚的方法、材料等要求,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三十五条 两巷支护应正规完整,过顶背帮符合规定,不准空顶和缺梁少柱,空顶处必须接实顶板。
第三十六条 回收拱形或梯形棚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监护,采取电缆、电气设备、供水、供液、抽排等各类管路保护措施,防止损坏。
第三十七条 回、替棚应遵循由里向外原则,依次进行。
第三十八条 两巷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完好,严禁使用失效支柱。
第三十九条 绞车运行过程中,绳道两侧严禁人员行走及作业。
第四十条 机电设备需要移动时,要根据设备运移要求和现场条件,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在作业规程及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机电设备的移动原则上采用铺轨进行,严禁强拉硬拽。因客观原因无法铺轨的,要由机电副总签字同意后方可按措施要求进行。
第四十二条 设备移动必须有跟班人员现场指挥。
第四十三条 移动设备列车的注意事项:
㈠列车移动前,列车前方的巷道宽度、高度及轨道质量满足设备运移要求。
㈡移动列车必须入轨,列车间采用可靠的硬联接方式。
㈢移动前必须切断工作面高压电源,并拔出接地极。
㈣牵引绞车必须生根牢靠,性能完好,牵引力满足要求。
㈤移设备列车时,绞车速度要适当,禁止猛拉硬移,禁止绳及列车的上、下帮行人或作业。遇到列车下坡时,列车后方必须用绞车牵引,严禁放飞车。移后必须采取防跑车措施。
㈥电气列车移动前,应定好移动位置,严防拉坏工作面电缆或设备。
㈦移动列车到位后,应及时将移动列车固定牢固,并将电缆盘好、放牢、重设接地保护。
第四十四条 移动设备的放置应符合设备的使用规定,并设置警戒栏、警示牌。
第四十五条 机采工作面安装、拆除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牵头组织会审,矿机电副总、采掘副总共同组织审批。
第四十六条 机采工作面安装、拆除前,由生产矿长负责组织对安拆准备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施工单位。
第四十七条 机采工作面拆除前,要对液压支架顶板进行防漏(铺顶网)处理,并施工出架通道。机采支架顶网及钢丝绳规格在措施中明确规定,顶网原则上要求铺到支架掩梁下部,顺茬搭接,重叠宽度不少于200mm;超前棚宽度根据调架要求确定。
第四十八条 容易自燃、自燃煤层机采工作面拆除前,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止煤层自然发火措施。
第四十九条 机采工作面安装、拆除前,矿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会议纪要。
第五十条 安拆期间所使用的绞车、轨道、保险档、起吊设备、语音闭锁等设备设施安装后,由生产矿长牵头,矿机电负责人配合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期间必须做到班班安全确认。
第五十一条 安拆期间所涉及到的各类安全设施实行挂牌留名制度。
第五十二条 机采工作面安拆期间矿井相关业务部门职责:
㈠生产中心调度部门负责调度立卷,从安拆工程开工之日起将施工组织进度表张贴上墙,班班调度兑现工作量。
㈡安监部门负责施工期间现场安全监察和技术措施的监督落实。
㈢通风部门负责保证通风系统满足施工要求,机采拆除工作面自工作面停采之日起,每天将有关防火参数的监测情况报矿通风科备案;工作面设备拆除后具备封闭条件,及时进行封闭。
㈣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优先保证机采工作面安拆期间所需的材料、设备、各类车辆的运输和供应。
㈤技术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将机采工作面安拆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题会议纪要,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五十三条 未经配套的设备必须在安装前10天内完成地面“三机”配套及调试工作,及时解决配套过程中存在问题,确保安装按时进行;
第五十四条 运送设备沿途巷道,必须满足设备不可拆解最大外形尺寸要求。
第五十五条 机采切眼、安拆峒室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满足安拆需要。
第五十六条 机采安拆所使用的运输轨道,轨型不低于22kg/m,铺设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五十七条 运送综采设备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有特制的锁紧装置,车轮、车轴强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第五十八条 机采设备入井前,要根据设备的外形尺寸、重量、和运输要求,核校提升运输设备的能力、罐笼尺寸、巷道坡度、弯道曲率半径等要求,来确定运输方案。
第五十九条 提运及起吊设备的钢丝绳、绳卡、钩环等要提前进行强度和牵引力校核,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第六十条 机采设备在运移、安装、拆除过程中,通讯、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声光清晰。正常作业时,严禁用矿灯、口喊、敲打物件等其它方法代替。
第六十一条 井下直转设备安装前,必须逐台进行必要性能动作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合格的不准安装。
第六十二条 设备装运要找好重心,达到平稳,捆扎牢靠,确保运输安全。
第六十三条 机采设备运输所用绞车牵引用钢丝绳要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六十四条 斜巷运输
㈠斜巷运输巷道变坡段应有专门设计,按规定设置躲避峒室,严禁再现弯道变坡现象。
㈡工作面或斜巷使用绞车运送设备时,必须由专职绞车司机、把勾工和信号工进行作业,并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㈢绞车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要求。
㈣绞车运行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所有人员要躲开牵引钢丝绳的波动范围,必要时,绞车处应设护身柱,避免伤人。
㈤巷道变坡点必须按规定设置可靠的阻车装置。运送设备时,上下口都要设人警戒,运输车辆下方和两侧不准有人。
㈥支架拆除时必须铺设导轨,满足设备运输要求,严禁强拉硬拽。
㈦使用对拉绞车运输方式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㈧严格斜巷轨道、道岔管理、验收,不合格不得行车。
㈨安全坏境、安全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其它有关规定。
㈩车辆掉道时必须编制复轨安全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六十五条 在平巷中由人力推运设备时,要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在架线运输线路运送支架或其它大件时,应根据情况,在被运物件的上方采取绝缘措施,以防导电伤人。
第六十六条 运输过程中,不准随意拆卸各种液压件、密封件及封堵等,零部件要放入专用箱内运输,对仪表和极易受损的精密件,要设专人运送。
第六十七条 设备、零部件运送到规定地点时,必须及时清点、交接,严防丢失。
第六十八条 切眼施工原则上采用一次刷大、一次安装的方法。特殊条件下可采取分段刷大、分段安装的方法。
第六十九条 机采工作面安装必须编制专门的安装技术措施。安装措施主要内容有:
㈠待安设备的名称、数量。
㈡设备安装顺序及质量要求。
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十条 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原则上支架应采取从下往上的顺序安装。
第七十一条 解体下井的支架,必须在指定地点组装。组装前要对组装用的设备、各种辅助装置及组装峒室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认,符合有关要求后在专人指挥下进行组装。起吊支架部件时,严禁将手脚、头部等伸入起吊物下面,防止坠落伤人。
第七十二条 安装阀组或油管接头时,不准硬打硬敲。各部件螺丝必须齐全紧固,各接头密封良好,销子齐全。
第七十三条 机采工作面支架安装要定位合理,首架位置要符合设计要求。
第七十四条 安装和调架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支架就位后,及时升架支撑顶板。
第七十五条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铺设要符合平、直、稳和底槽内无杂物的要求。各部件螺丝、销子齐全,紧固对位,刮板方向正确,安装质量符合要求。机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一般应先于支架安装,以便于和支架推移装置的联接。
第七十六条 安装采煤机必须按措施要求作业,工作面倾角较大时,要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第七十七条 供电设备严格按审批后的供电设计安装,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搬移设备。
第七十八条 工作面安装工程结束后,要对面内所有设备进行登记,并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十九条 机采设备装运前,应在地面调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入井。入井前要详细核对运输路线,确定设备装车要求。
第八十条 在解体、运输设备过程中,对设备外露的关键部位,要采取可靠的特殊保护措施;对易损件、小部件要分类装箱建卡运输,并专人护送进行交接验收。
第八十一条 机采队伍建制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划。
第八十二条 机采队伍必须按集团公司要求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第八十三条 机采设备严格按配套要求落实到位。
第八十四条 集团公司负责机采设备的选型、配套、定货、设备购置。矿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转、日常维检等工作。
第八十五条 建立健全机采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第八十六条 机采面从铺网结束之日起,一次采全高机采工作面须在30天内拆除完毕,大采高、大倾角等机采工作面不能在30天内结束的,须制定相应的防自然发火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八十七条 设备严禁拆套。
第八十八条 机采设备的存放严格按要求执行,库房达标、管理到位。
第八十九条 机采配件的管理要做到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业务、熟悉设备型号特征、技术性能、结构原理,做到配件供应及时,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十条 机采设备使用的各类油脂,应按照设备使用要求组织进货,不合格、不适用的油脂严禁使用。
第九十一条 矿要设立油脂管理部门,对油脂的供货、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矿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第九十二条 各类油脂的使用严格按性能要求落实。
第九十三条 油脂必须在无积水、无淋水、无杂物,环境整洁的地点存放。防止外物混入,影响油脂质量。
第7篇 工作日志管理规定范本
一、目的
为加强****有限公司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了解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状态,掌握主要工作目标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逐渐将撰写工作日志形成个人的自觉行为,养成自我总结与自我规划的习惯,特制订本办法。
二、 要求
(一)工作日志的推行范围:公司管理人员。
(二)工作日志报送形式: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每日上报,在每个工作日下班时或次日8:00前发送至上级主管负责人的电子邮箱。
(三)工作日志内容:当日工作完成情况,重大事件的记录及问题的处理;需要向上汇报、协调解决的工作,以及在工作中总结和反思出的好的做法、经验、改进意见等;未完成的工作原因及次日工作计划等。
(四)工作日志应填写内容要实事求是,所写所记是其所为;
(五)日志填写语言应言简意赅,重点突出,避免重复琐碎;
(六)日志在叙述方式上建议采用夹叙夹议的形式,写明工作处理的时间、地点、过程及结果等。
三、考核
工作日志纳入日常工作行为考核,占日常工作行为考核权重的5%,由直属上级根据日志记录情况在日常工作行为考核表中进行量化打分。考核标准如下:
考核内容
考 评 标 准
分值
及时性
按规定时间提交工作日志。没有上报的,一次扣1分;不按时上报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该项考核内容不得分,则工作日志考核计零分。)
2
真实性
记录工作内容真实、客观,有明显不符合事实记录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1.5
完整性
保持工作日志记录的全面性。漏报次日工作计划的,一次扣0.5分;漏报关键事项并给公司工作造成影响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1.5
四、附则
《工作日志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有限公司
二
第8篇 风险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风险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具体落实工作;
2.根据《公司风险管理职能对照表》,负责职能职责相对应的风险管理,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3.对月度重要重大风险、公司前十大风险管理组织制定其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以及监督改进,对该风险的全面监控;
4.负责组织协调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各单位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6.推进公司风险管理文化的有关工作;
风险管理员:**/*/**/***/***.
第9篇 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精制加工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危险化学品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确保不出现泄漏、爆炸、伤亡、污染等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程序对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活动做出了明文规定。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防护细则》,并配备适宜的消防装置。
3.2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3.3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后废弃物的处置。
4定义(略)
5运作流程
5.1生产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防护细则》,内容包括:
a、危险化学品品名、规格、型号;
b、危险化学品运输特性;
c、危险化学品储存特性;
d、危险化学品使用特性;
e、危险化学品安全特性;
f、危险化学品堆放特性;
g、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特性;
h、其他特性。
5.2使用部门在每一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搬运场所,负责配备适宜的消防装置,确保安全。
5.3危险化学品储存原则。
5.3.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5.3.2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性质,仓库应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5.3.3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5.3.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5.3.5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5.3.6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5.3.7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5.3.8进入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5.3.9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
5.3.10在储存过程中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5.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运作。
5.4.1危险化学品入库后由资材科通知品保部进行检验,合格后使用。
5.4.7危险品仓库应建立和维护《危险化学品储存明细表》。
5.5危险化学品运输、搬运。
5.5.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5.5.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5.5.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5.5.6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5.7危险化学品使用。
5.7.1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5.7.2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如防护手套、防毒口罩等。
5.7.3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5.7.4使用危险化学品时,严禁泼撒、倾倒、滴漏。
5.8记录的管理。
记录的管理依据《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6相关支持文件
6.1《危险化学品防护细则》
6.2《记录控制程序》
7相关环境记录表格
7.1《危险化学品储存明细表》
第10篇 石油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石油hb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同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和大局稳定,使公司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信访,是指本公司职工、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等,公司应当依照工作职责和规定程序处理。
第三条 信访工作必须坚 持的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二)坚持保护信访人信访权利原则。对进行检举、揭发的信访人及其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严禁对信访人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
(三)坚持疏导教育原则。及时、就地依法解决来信来访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四)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思想教育为主,做好疏导和超前工作,减少越级*,控制集体*,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凡发生系统内职工越级*,*者所属部门接到公司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将*人员接回单位妥善处理。
第四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必须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把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
第五条 单位要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信访机构,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信访干部。
第二章 信访人
第六条 信访人是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职工、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七条 信访人可对下列事项进行信访:
(一)对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第八条 信访人应遵循逐级*制度,对信访事项应当先向与信访事项直接管理的单位提出。
第九条 多人反映共同问题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第十条 信访人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信访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做到'一岗双责',对信访工作负有一定责任。综合办公室是公司信访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负责人阅信、接访包案等制度。对重要和重大信访事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并主持处理。
第十三条 信访部门的具体职责:
(一)受理职工群众来信,接待来访;
(二)贯彻好上级信访指示精神,承办上级机关或信访部门及本级负责人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向各部门及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四)协调、参与有关重要信访事项处理,指导检查公司、责任部门的信访工作,并进行跟踪、督办和检查;
(五)在查办信访件中,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需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根据领导的批示进行分办处理;
(六)对已经或正在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一般不予受理,应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做好信访的统计、分析和信访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信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范围:
(一)秉公办事,文明接访,不得以权谋私。
(二)对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信访人及信访事项要有保密意识。
(三)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在转办检举、揭发和控告信访件时,可通过抄录或摘录转办;转办要准确及时。
(四)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五)办理信访事项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 发现本单位对信访事项处理有误的,应当重新处理。上级发现下级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有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责成下级重新处理。
第十六条 信访部门应及时分析信访工作中反映的情况和职工群众的愿望,定期向领导汇报。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并提出建议,改进工作。
第四章 信访受理
第十七条 信访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单位信访部门是代表本单位处理信访事务的主管协调部门,要按照职权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单位内的信访事项。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有关主管业务内的信访事项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受理信访事项处理完毕时,应向信访人答复。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或要求书面答复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书面答复意见。
第五章 受理时限
第十九条 信访部门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要在30日内办理完毕,并根据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可适当**,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二十条 领导交办、上级转办的信访事项,要在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单位领导或上级信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对超过5人以上的集体*事项,应在3日内报告集团公司;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紧迫的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要在当日报告集团公司。同时,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 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当时能予答复的要给予明确的答复;当时不能答复的,要在接访后的30日内给予答复;对有署名的信函件,要在30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形式答复来信人。
第二十三条 上级单位转办的信访事项,一般事项要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办结;特殊事项要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办结;紧急事项要依据转办的时间要求办结,并将结果报告集团公司。
第六章 信访秩序
第二十四条 受理信访事项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治安保卫人员及信访人应当共同维护信访秩序。
第二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煽动、胁迫他人参加集体*或者防止他人退出集体*(党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策划、参与集体*)。
第二十六条 信访人不遵守信访规定的,信访部门可以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信访部门可请求治安保卫部门将其带离接待场所。
第二十七条 信访部门发现来访人员有传染病
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精神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于在信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信访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因处置不当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公司声誉等重大信访事项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在信访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公司综合办公室下达督办单进行督办;造成严重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
第三十条 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第三十一条 信访人不遵守《信访条例》及本办法,妨碍信访秩序的,所在单位应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上级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1篇 某商业大厦物业管理工作思路
商业大厦物业管理工作思路
zz大厦一万余平方米,是全装修内销商办房。该大厦造型独特,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房型合理。简福饴测量行(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旨在为租户提供一个'安全、整洁,秩序、便利、'的办公和营业环境,全方位满足住户各种需要,提高大楼租售业绩。
从上述目标出发,我司制定管理思路如下:
一.安全管理 提供全天候24小时保安服务,保障大厦安全。
1.保安的职责范围为:管安全、管秩序、管环境、非办公时间访客进出登记、大件(或贵重)物品携出物业需确认、消防设施点检、装修管理等。
2.各项保安制度 详见目录。
3.kf安保特点:
保安员执行kf的规范流程、规范语言和规范行为
定期对保安员进行kf的专业培训。
二.物业管理和服务内容
1.房屋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制度,确保供电、供水、供气。保障大厦正常运作。
2.住户交楼入住手续及一周内跟进制度,为住户解决实际问题。
3.确定财务收费程序,保障各项费用及时回收。
4.拟定工程报修程序及接待客户投诉程序,加强管理处与客户沟通,改善管理。
5.加强清洁卫生管理,垃圾、废物的及时收集清运、大堂等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水箱、外墙的定期清洗,保障大厦的环境美观整洁。
6.管理处推出各项有偿、无偿服务项目,满足住户的多种需求,使客人满意。
7.kf管理与服务特点
以人为本,推行kf'管家式服务'理念,设专人对口服务住户,入住一周跟进制度,以便及时了解客户的要求与想法,快速反映,使住户感受温馨的服务。以服务促进租售。
第12篇 物资管理工程师工作岗位规范
1.主要职责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局有关物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2协助主任、副主任做好部门的管理工作。
1.3根据施工进度做好零星材料采购计划及审批工作,确保施工正常。
1.4负责材料的验收、入库、保管及发放的组织管理工作和资料管理工作。
1.5负责材料的月、季、年报资料的编制、整理和归档工作。
1.6负责作好本部的iso9001质量管理工作及协助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2.1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
2.1.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有从事本岗位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1.2遵纪守法、忠于职责、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
2.2文化程度及所学专业
2.2.1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初级职称任职资格。
2.2.2所学专业为工程类或物资、经济管理类专业。
2.3专业知识
2.3.1熟悉水利水电施工技术管理及物资供应管理、经营流通管理。
2.3.2熟悉经营管理学、市场学、施工物资基础学,熟悉本部门业务。
2.3.3熟悉掌握水电施工物资及有关技术基础理论知识,熟悉生产施工工艺及其他信息等现代化管理。
2.4实际工作能力
2.4.1能正确理解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与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分析处理问题。
2.4.2能对物资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熟练运用科学程序进行处理。
2.4.3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与社交能力。
2.4.4具有应用现代化办公设备的能力。
2.5工作经历
从事工程技术管理或物资管理工作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