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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务工作管理创收分配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24 13:08:12 查看人数:38

科技服务工作管理创收分配办法

第1篇 科技服务工作管理创收分配办法

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提高全院教职员工参与科技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科技服务工作的发展,改善学院的办学、科研条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与创收分配办法。

一、管理办法:

⒈科技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横向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含非学历证书的技术培训)等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从事的科技服务活动。

⒉学院所有科技服务合同一律到学院科技工作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编号,财务部门据此编号进行建帐,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见附件1)。

⒊各种科技服务项目均应签订有关合同,该合同院内保留三份,任务接受部门(包括系、信息中心、处室等),科技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各执一份。

⒋科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检查项目的完成进度和合同执行情况,协助解决项目进程中的有关问题。

5.项目的完成以院财务部门结算工作结束为准,项目完成后才可进行创收分配。此前只能预支必要的项目支出。

二、创收分配方法:

⒈创收金额的核定:

科技服务的创收金额(毛收入)=项目合同金额-项目专用设备购置费和主材购置费-学院资源占用显性成本-以合同形式出现的外单位协作费和鉴定费-税金

⒉创收金额的分配:

⑴非培训类科技服务:创收金额扣除3%的中介费和5%的管理费(交学院),余下部分学院与部门按2:8分成(即学院提成20%,部门留80%)。

⑵技术培训类:创收金额扣除3%的中介费,5%的管理费,余下部分学院与部门按4:6分成。

⒊各部门在所得费用中包干使用。部门应留出包干费中的10%作为部门科技发展基金,该基金使用权归各部门。

⒋上述创收金中转入校基金部分的数额,60%转作奖励福利基金,30%作校发展基金,10%作科技主管部门开发基金。

5.科技主管部门开发基金的用途与管理:

⑴用作科技主管部门日常办公费、业务费及其它必需的开支。

⑵用作对外业务往来活动费。

⑶上述费用开支每年由科技主管部门提出预算,经分管院长审批后,报院财务部门备案,由科技主管部门掌握使用。

6.创收分配的支付程序:先由承接项目负责人(或部门)经科技主管部门核定分配比例,再由院财务部门进行结算,然后再到科技主管部门核准、清项,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支付清帐。

三、本院各部门及所有专职教师或工作人员从事的科技服务项目必须按上述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对于未归口管理的项目,学校将不承认项目成果的一切待遇。

为了推动我校科技服务工作的顺利起步,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凡2005年12月31日前在本校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的所有科技服务项目,实行“学校免提成”的优惠政策(显性成本除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科技服务管理创收分配办法

主送:各系、各部门

**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05年5月19日印发

附件1:

**学院科技服务项目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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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nbsp;

项目类型

□非培训类

□培训类

项目合同主题

其中

预计项目专用设备的购置费

预计主材购置费

合同规定的外单位协作费和签订费

预计税金

预计学院资源占用显性成本

科技服务

主管部门意见

分管院领导意见

附件2:

**学院科技服务分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类型

□非培训类

□培训类

项目合同金额

其中

项目专用设备购置费

主材购置费

合同规定的外单位

协作费和签订费

税金

学院物质资源

占用显性成本

毛收入

3%中介费

5%管理费

20%学院提成

60%奖励福利基金

上一页[1][2][3] 下一页

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30%院发展基金

10%主管部门开发基金

80%部门提成

90%部门分成

10%部门开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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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中心服务承诺:教学楼日常管理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服务中心服务承诺:教学楼日常管理

一、教学楼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学生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保证教学楼各项服务设施正常运作。

2.保持楼道、楼梯、门厅、公共部位的门窗玻璃、天台等整洁干净;做到地面无污垢、无积水、无痰迹、无废弃物;卫生间无异味、厕坑便具洁净无黄渍,镜面、水盆、台面无污点、光亮,台盆台面洁具无污渍;墙面无灰尘、无污渍、无脚印、无蛛网;保证各层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灯具、指示牌、垃圾筒等公共设施清洁干净;纸篓随时清理。

3.保证办公室、教师休息室、教室及室内设备设施清洁干净;桌椅、讲台、窗台、黑板、地面、踏步、门楣、门套、墙面、墙角无积尘、光亮;桌斗内无杂质;黑板板面擦净,板槽内无粉末,黑板周围整洁;窗台无积尘,窗帘挂放整齐;室内无异味。

4.负责教室、教师休息室的钥匙管理,按教学需求准时开、关教室,教学用具及时到位。

5.负责节约用电,中午、晚上无人上课、自修时的教室要及时关闭电源和相关电器设备设施。

6.捡拾物品及时上交楼管员做失物招领,不私自处理。

7.做好上、下课及各种考试电铃的管理。

8.杜绝管理服务不到位所造成的教学事故的发生。

第3篇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中心服务承诺:校园环境保洁管理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服务中心服务承诺:校园环境保洁管理

三、校园环境保洁管理

1.保持道路、广场全天整洁干净,达到'九无'(无果皮、无纸屑、无塑膜、无痰迹、无污水、无暴露垃圾、无烟头、无乱张贴、路牙无泥沙),'四净'(路面净、果皮箱净、树穴绿化带净、地下通道净),一通'(下水道口通)。雨雪天气时,保证路面不积水、少结冰(中、大雪以上保证道路畅通)。

2.保持路灯、投射灯等无污迹、无乱张贴;保持校园内所有标识牌、宣传牌、信报箱、雕塑等清洁;除宣传栏外,其他地方无乱张贴。

3.保持校园内所有垃圾桶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保证无污迹、无粘附物、无异味、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污水;垃圾盘布清扫干净,做到车走地净;车容车貌保持整洁,设备完好无损;清理完垃圾,及时关好垃圾箱(楼)门。

4.自行车库设施,加强管理。停车场、公共车库、车棚要保持干净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杂物。车辆摆放有序。

5.做好消杀工作,按行业标准除'四害'。4月至11月,每季统一投放灭蟑、灭鼠、灭虫害药物至少3次,每两天对垃圾房消毒1次。

6.安排清洁工每日在校园内巡视,拾捡烟头等废弃物,保持道路干净,绿化区无杂物。

7.清理打捞河面非人工栽种的水生植物及漂浮物,保持河水清澈,无杂物。

第4篇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中心服务承诺:配电房日常管理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服务中心服务承诺:配电房日常管理

五、高低压配电房日常管理

1.值班人员严格遵循配电房安全操作制度,进行日常高低压配电房的操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以及人员安全。

2.严格执行配电房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坚守岗位;思想集中,认真负责;不将食物带入值班室进餐,不在配电房干私活,聚众游戏、打牌;正确抄表,确保数据准确。

4.进行配电房日常打扫,确保配电房室内、外整洁、卫生,保持配电房设备整洁、卫生。

5.配电室发生电网网路停电,高低压设备线路出现事故时,值班人员首先进行应急处理,并立即上报主管和中心,事后将详细情况记入工作日志。

6.定期对输配电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缆等进行检修,发现异常情况随时更换或修复。

7.实行配电房巡回检查制度,值班人员定时对规定地点做好巡查工作,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上级主管汇报。

8.值班人员按排班在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在未到交接班时间、未办完全部交接手续前,不擅离职守。交接内容全面,不遗漏。

第5篇 科技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后勤服务总公司安全、服务质量监控和水电监管工作,促进总公司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更好地履行“三服务、两育人”宗旨,努力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提供热情、周到、有序、高效的后勤保障和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学校、总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后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监控部依照本办法,对后勤服务总公司各中心(部门)开展安全、服务质量监控工作,协助开展全校水电监管工作。

第二条 在后勤服务总公司领导下,监控部协助各中心(部门)修订、完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监控依据,健全水电节能措施。

第三条 监控部对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客观公正,认真分析处理好每件事,在适用法律规章、政策制度上人人平等。

第四条 监控工作应当实行监督检查与教育惩罚相结合。

二、监控组织和人员

第五条 监控部是在后勤服务总公司直接领导下行使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协助水电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

第六条 监控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岗位,招聘相应工作人员,如物业监控管理员、公寓监控管理员、饮食监控管理员、车辆运输监控管理员、接待及商贸监控管理员、水电监督管理员、办事员等。

第七条 各中心(部门)应有兼职监控员(亦可专职),并认真履行监控职责,严格遵守相关监控制度,协助监控部做好本中心(部门)监控工作。各中心(部门)负责人对本中心(部门)监控工作总负责。

第八条 监控部可在全校范围内聘请师生员工作为义务监督员,协助做好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三、监控工作职责和范围

第九条 为做好安全、质量监控和水电监管工作,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部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在总公司的领导下,规范各中心(部门)的正常运作,督促各中心(部门)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总公司监控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等,制定和完善《后勤服务总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后勤服务总公司服务项目检查评分标准》、《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考核处罚条例》、《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工作流程》等监控制度,协助学校(后勤甲方)制定和完善水电管理办法。

3.负责对总公司饮食(含食堂、浴室、开水房等)、物业(含校园楼宇和场馆物业管理、校园环境卫生和绿化、天平安保等)、车辆运输(含驾驶技术培训和小车队等)、公寓管理(含学生公寓、后勤员工集体宿舍、洗衣房等)、接待(含客房部和餐饮部等)、水电(含水电维修和配电房等)等方面服务质量的监控和检查;负责总公司生产安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防范安全、操作安全、车辆安全、人身安全、环境卫生、商贸规范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4.负责受理与处理总公司各种服务质量、安全质量、服务承诺、商品价格等方面的投诉和意见;开展师生满意度测评(如召开师生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并对总公司的安全、质量工作提出相关整改意见进行落实检查及实施。

5.负责做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资料(台帐)的整理归档工作;全面负责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资料的内审和外审的组织工作。

6.负责督促、帮助各部门维护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建立与完善各项管理与服务制度,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并据此对各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7.负责总公司及各中心阶段性和学期、学年的服务质量、安全生产评估考核和满意率调查,并及时向总公司领导班子提交安全、质量情况的汇总和报告。

8.负责总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督促和实施,及时申报添置和更新消防设施、设备。

9.统筹规划和实施总公司和各中心(部门)相关人员的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教育督促监控部工作人员在监控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枉法。

10.协助水电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有负责水电抄表、水电回收、水电数据汇总和分析等工作;协助做好节水节能工作。

11.完成总公司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 监控部负责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及其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四、监控工作的依据、重点与要求

第十一条 监控工作依据

1.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学校(含后勤甲方)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如《后勤服务总公司服务项目检查评分标准》、《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考核处罚条例》等)。

2.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为参照,结合总公司各中心(部门)的岗位责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监控工作重点与部位

1.重点中心部门:饮食服务中心、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培训中心、车辆运输服务中心等。

2.重点部位:食堂餐厅、学生公寓、配电房、水泵房、开水房、电梯、浴室等,以及服务现场、施工现场、各类仓库、车辆安全、消防设施等。

第十三条 工作要求

1.为使安全质量监控工作有效地开展,总公司所属各中心(部门)要根据本中心(部门)的工作性质、服务对象制定完善行业规范、服务标准、卫生安全、防范措施及奖惩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汇编报总公司审批同意后备份监控部。

2.根据各中心(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制定的标准,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学期至少一次(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是监控工作重中之重,原则上每两周必须安排一次检查)。

3.与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关系密切,群众反映敏感,容易引发不安定因素的重点部位,应予重点检查与不定期抽查。

4.容易出现质量安全和消防事故的重点部位进行日查或经常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5.在重大节假日以及学校举办重大活动或重大接待任务时,对有关饮食、卫生、住宿、水电、运输、消防等进行专项检查。

6.每年不定期在师生中开展问卷调查或座谈会,全面了解所属各中心(部门)在后勤服务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听取服务对象对改进后勤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师生员工通过总公司网站、电话、来信或来人等对公司各服务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监控部应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各中心(部门)的负责人,督促各中心(部门)责任人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予以回复。同时将意见和建议分类收集,作为部门及负责人年终考核参考依据。

8.监控部应及时将检查结果与获得的各类信息进行记录、分类和资料归档。需要及时整改的,须在24小时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部门领导,并要求限期改进,重大事件应及时汇报总公司领导。

五、监控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形式

1.各中心部门自查。

2.监控部组织联合检查、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

3.学校及总公司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

4.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检查。

第十五条 检查主要采取各中心(部门)自查和总公司组织检查及监控部检查为主、师生员工意见反馈为辅的方式,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形式进行。

第十六条 监控部在监督、检查中应认真听取相关中心(部门)和员工的陈述和意见。

第十七条 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员工有违规、违纪现象,应要求相关人员当场改正违反行为。

第十八条 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严重违规、违章现象要及时取证,并做好《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综合安全检查记表表》、《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记录表》等记录,并由责任人和检查人双方签字确认。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记录交予总公司监控部,监控部对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并开具《质量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然后将《质量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转交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在三日内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监控部及时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填写在《质量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中,并及时对结果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监控部依照监督检查结果提出有关整改意见,有关中心(部门)和人员确认后应当执行。

第二十条 监控部在做出重要检查决定和建议之前,应报总公司领导同意,并应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有关中心(部门)和人员。

第二十一条 有关中心(部门)和人员对检查调查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做出决定的监控部申报复审,监控部应当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复审决定,对复审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总公司办公会议申请复核,总公司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第二十二条 总公司办公会议认为监控部的决定不合适的,可以责成监控部给予变更或者撤销决定。

第二十三条 总公司办公会议的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六、工作评价办法与监控处罚

第二十四条 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做好每次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通过《质量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进行督查整改,期未编制《后勤服务总公司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汇总表》作为学期、学年度对各中心(部门)服务质量、安全质量进行评估考核依据之一。

第二十五条 监控部受理举报、投诉、满意率调查和意见、建议情况进行处理反馈,同时进行登记、统计、整理、分析、归档,并列入学期、学年度对各中心(部门)服务质量、安全质量工作考核项目之中。

第二十六条 监控人员的考核方式,主要是加强监控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对本人的工作表现和年终考核挂钩,奖优罚劣,严肃工作纪律,转变观念,以检查促改进,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总公司各项工作有序的发展。

第二十七条 监控处罚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目的。

1.监控人员在对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较轻,能当场改正的进行口头批评。

2.监控部根据不同时期监控工作的重点,对公司各中心(部门)实施监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需改进、整改意见并发出检查情况通告单或整改通知单。

3.各有关部门或个人在接到“检查情况通告单”“整改通知单”后应在指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逾期不作整改或已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该部门或相关人员进行通报。

4.对监控部二次巡查均发现同样性质的问题而又整改不力的,严格按照《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考核处罚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5.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并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总公司将对责任中心(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予以处罚或辅以其他行政处罚。

七、监控承诺

第二十八条 监控工作人员纪律守则:

1.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忠于职守。

2.廉洁奉公、依法办事、公平公正。

3.勤奋工作、实事求是、保守秘密。

4.优质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5.热情周到、敬业创新、乐于奉献。

6.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7.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监督和上级部门监督指导,热情为师生员工服务。

第二十九条《后勤服务总公司服务项目检查评分标准》、《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考核处罚条例》由总公司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中心服务承诺:秩序维护员日常管理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服务中心服务承诺:秩序维护员日常管理

六、秩序维护员日常管理

1.秩序维护员岗位职责明确,培训合格上岗。统一服装,持证上岗,纪律严明。做好每天值班、巡查记录,员工考勤、考核记录完备、详细。工作人员不缺勤、不脱岗。

2.严格遵守秩序维护员行为规范标准,确保仪容仪表、行为举止、礼貌用语、对待来访人员、接听电话以及同乘电梯等各项行为得体、规范。

3.确保秩序维护员人员相对稳定,有人员更换及时进行记录并做好新聘人员的交接工作以及培训工作。

4.确保秩序维护员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维护日常秩序,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处理,做好处理情况记录,遇重大情况及时汇报中心领导。

5.规范管理楼宇钥匙,钥匙的保管、领用、借用等实行登记制度。

6.按照排班在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交接班要碰头,接班人员不到,上一班人员不下岗,直至接班人员到岗。交接内容全面,不遗漏。

7.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私自调班,不私自在外兼职。

8.捡拾物品应主动上交项目主管、登记,并协助寻找失主。

9.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第7篇 科技服务工作管理创配办法格式怎样的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提高全院教职员工参与科技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科技服务工作的发展,改善学院的办学、科研条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与创 配办法。

一、 管理办法:⒈科技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横向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含非学历证书的技术培训)等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从事的科技服务活动。⒉学院所有科技服务合同一律到学院科技工作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编号,财务部门据此编号进行建帐,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见 1) 。⒊各种科技服务项目均应签订有关合同,该合同院内保留三份,任务接受部门(包括系、信息中心、处室等),科技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各执一份。⒋科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检查项目的完成进度和合同执行情况,协助解决项目进程中的有关问题。

5. 项目的完成以院财务部门结算工作结束为准,项目完成后才可进行创 配。此前只能预支必要的项目支出。

前在本校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的所有科技服务项目,实行“学校免提成”的优惠政策(显性成本除外)。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主题词:科技服务管理创 配办法主送:各系、各部门__ __ 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年5月19日印发 1:__ __ 学院科技服务项目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所属部门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型□非培训类□培训类

第8篇 某科技公司售后服务管理条例

科技公司售后服务管理条例

前言:

随着市场激烈的竞争,售后服务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性。为了保证公司售出产品良好运行,确保用户利益,特制定本条例。凡公司售出产品,均按本条例执行。任何公司成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条例。

1.交付

合同签定后,按合同规定的方式进行交付,其中包括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提货方式等。公司主管人员应严格执行合同,及时和买方联系,当以上情况发生临时变化时,应与买方进行确认并进行记录。然后将确认结果向负责相关业务人员交办,以免买方发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1用户自提

凡合同签约为买方自提方式的,公司主管人员应提前15天向买方发出提货通知单,当到期买方未能提货时,公司主管人员应电话联系,并确认买方提货时间,以确保买方及时提货。

1.2卖方代办

凡签约为卖方代办方式的合同,公司主管人员应于发货后(48小时内)以传真或e-mail的方式通报买方,应明确:货运方式、到达火车站/机场/码头、发货单位、收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以确保买方及时提货。

公司主管人员应确保所发运货物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的包装,应采取防潮、防雨、防绣、防震、防腐等措施。

在每件包装箱上应注明:合同编号、收货单位、到达地点、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设备名称、箱号、发货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并在明显地方应标记'请勿倒置'、'小心轻放'等或相应标志。

每箱内应附有装箱单及合格证。

2.工程施工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我公司主管人员应及时与买方联系,确认施工计划,并积极和买方一道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2.1工程施工计划

开工前,公司主管人员应将工程施工计划通报买方并确认开工条件、开工时间、双方开工准备内容等。当具备工程施工计划实施条件时,马上开工,并应按工程施工计划,确保工程各阶段进度安排。

2.2安装开通

公司主管工程人员应及时将安装开通情况向公司和买方通报,当遇到未列入计划事宜时,应及时和买方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凡属公司范围事宜,公司主管人员应及时解决,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

2.3工程督导

当工程由用户或第三方(双方认可)施工,由公司派员进行工程督导时,工程督导人员不得擅离现场,并将工程情况及时向买方和公司通报,且有书面记录,以便工程保质保量按工程计划完成。

2.4工程验收

公司主管工程人员当施工结束、系统运行后,应根据合同约定提请工程验收,并应及时提供相关文档,特别是验收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以确保工程售后服务的需要。

3.保修

为了确保用户利益,对售出产品提供保修服务,公司主管人员在保修期应每月至少一次询问用户设备工作情况,并进行记录,且随时接纳用户询问,在用户档案中记录,做好用户设备保修工作。

3.1免费保修

公司售后服务主管人员,对保修期设备,每年做一次用户访问,并应有文字记录,用户认可。在保修期内,凡属正常损耗的部件(而非人为损坏)。应予以免费调换,且使系统恢复原有性能。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公司负担。

3.2免费升级

公司售后服务主管人员应及时了解公司产品升级换代情况。当某系统软件版本升级后,应对公司售出的相关系统进行软件升级。应及时按用户档案记录情况,通知相关用户进行软件升级。若用户提出特殊要求,则不能列入该范围,而应另签补充协议。

3.3有偿服务

保修期过后或在保修期中非正常损坏的部件或用户提出特殊需求的改变,均属于有偿服务范围。公司售后服务主管人员应和用户协商,另外签定补充协议或增补合同。

4.技术培训

为了使用户更好的运行使用的系统,公司工程主管人员应安排用户进行技术培训。且应制定用户培训计划,并和用户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场地、时间等。培训时,应严格按培训计划提供相应培训教材,并指定培训老师,按时间表进行培训。

4.1现场培训

工程安装开通后,工程主管人员应按培训计划,安排现场培训。应尽量使参培人员达标。培训后应有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记录,一式二份。用户、公司主管培训人员签字,双方各保留一份。

4.2培训班

培训班可根据用户要求安排在工程前或工程后。参加培训人员应符合合同中的人员素质要求。经培训的人员结业时应颁发结业证书。并将培训文档纳入用户档案。

5.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是衡量供应商素质的一个重要因素。保证售出的系统良好运行,是维护用户、供应商利益的不可缺少的基本点。公司售后服务主管人员,应严格按本条例规定,做好售后服务。确保公司'用户至上、信誉第一、诚信为本、让用户满意'的服务方针。我们对用户做如下承诺。

5.1服务响应时间

我公司服务响应时间为2小时,即凡用户提出的问题,一律在两小时内做出应答。

公司设有服务热线tel:6*****9(每天8:30~17:30)

13***0(24小时)

提供24小时服务。联系人:李洪波、姚晓军

5.2远程维护

当用户提出问题后,在征得用户同意的前提下,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应立即进行远程维护服务。并将情况随时通报用户。

5.3现场维护

当售出的系统,需进行现场维护时,售后服务人员在和用户确认后,应于1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服务。

5.4办事处

为了保证售出系统良好运行,在较远地区(上海、广州、武汉、重庆、西安、乌鲁本齐、哈尔滨等)设立办事处负责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是在连接公司和用户互相信赖的桥梁,公司全体人员应予高度重视,自觉遵守本条例,保证公司服务方针的运行、一定要'让用户满意'!

拟制:

审核:

批准:

市场部

第9篇 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提高全院教职员工参与科技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科技服务工作的发展,改善学院的办学、科研条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与创收分配办法。

一、 管理办法:

⒈科技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横向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含非学历证书的技术培训)等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从事的科技服务活动。

⒉学院所有科技服务合同一律到学院科技工作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编号,财务部门据此编号进行建帐,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见附件1)。

⒊各种科技服务项目均应签订有关合同,该合同院内保留三份,任务接受部门

(包括系、信息中心、处室等),科技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各执一份。

⒋科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检查项目的完成进度和合同执行情况,协助解决项目进程中的有关问题。

5.项目的完成以院财务部门结算工作结束为准,项目完成后才可进行创收分配。此前只能预支必要的项目支出。

前在本校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的所有科技服务项目,实行“学校免提成”的优惠政策

(显性成本除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主题词:科技服务 管理 创收 分配办法

主 送:各系、各部门

__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年5月19日印发

附件1:

__学院科技服务项目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类型

□非培训类

□培训类

项目合同主题

第10篇 科技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容

科技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及内容

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规划红线范围)涵盖大厦所占89.5亩土地的地上、地下全部建筑物及设施。

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

(一)大厦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楼盖、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

(二)大厦与附楼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检)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主要包括:供配电、给排水、中央空调及新风、电梯、通讯(网络)、保安监控、电子巡更及消防等系统的设备设施;

(三)大厦与附楼共用照明的维护、检修、更换;共用洗手间、卫生间设施维护、检修管理,定时保洁等;

(四)管理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主要包括:道路、图标小品、室外管道、化粪池、沟渠、路灯、停车场、地下车库、生活水箱等;

(五)大厦及附楼公共环境(包括办公区域、公共场所)的绿化养护布置、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

(六)管理区域内的交通、车辆行驶和停泊管理;

(七)管理区域内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包括安全监察、巡视监察和消防、安防24小时监控等;

(八)管理与大厦相关的基建资料、工程图纸、租户档案、备份钥匙等;

(九)报刊、信函管理及收发服务等;

(十)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措施等;

(十一)业主及租户要求的其它物业服务。

第11篇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中心服务承诺:公用设备设施管理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公用设备设施管理

二、公用设备设施管理

1.服务范围内的照明灯、水龙头、电扇、开关、插座、配电箱、供电线路、门窗、玻璃、锁、家具、卫生洁具等小修项目,接到报修立即处理,各项完好率达到95%以上。

2.做好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室外路灯、射灯、景观灯的维护工作,保证正常使用,照明完好率95%以上。

3.保证卫生设备、排水管道及配件完备,破损的应维修;修缮后应做到给排水畅通,各部位零件齐全、灵活、有效,无跑、冒、漏、滴现象,能正常使用。保证清洁卫生,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并做好记录建档工作。

4.做好各建筑物内的配电房、电梯、消防、安防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元器件齐全,能够正常运行。

5.做好设备设施维护和维修,保证公用设备设施的清洁、正常和运行。对非正常的损坏,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上报主管。

6.定期做好各项公用设备设施的检查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维修保养。

7.坚持做好维修回访制度。在维修结束后,中心主任或有关人员对用户进行回访,了解维修质量及用户的各种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作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依据。

第12篇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中心服务承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服务中心服务承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四、校园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1.植物配置基本合理。乔、灌、花、草齐全,基本无裸露土地。

2.树木生长基本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的平均生长量,存活率不低于90%。树冠基本完整,内膛不乱,通风透光。如树木死亡,及时补种。

3.乔木根据需要适时修剪,修剪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保持主侧枝瓣均匀,做到树冠匀称,遮荫效果明显。灌木整形修剪每年2次以上,有明显主干型灌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型,主枝瓣均匀。用作绿篱、色块、造型的苗木,做到及时修剪,逐步达到树形整齐美观,球类成形。篱、球等按生长情况、造型要求及时修剪,每年修剪不少于3次,做到枝叶紧密,无脱节。

4.草坪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长旺盛,草根基本不裸露,草坪成活率98%以上,叶色正常,生长季节基本不枯黄,及时对绿地整治修剪,高度控制在10cm以下;平时人工拔除草坪内杂草,杂草率10%以下。

5.按植物品种、生长情况、土壤条件适时适量施肥。每年普施基肥1遍,花灌木增施追肥1遍,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理。

6.绿地整洁,生长良好,有斑秃及时补植;及时清理垃圾杂物。

7.在恶劣天气来临前,做好树木等安全防护措施。在夏季台风、暴风雨、冬季大雪过后,及时检查校区树木,如有倒下,及时扶正。

8.清除草坪内的杂草,落叶、枯树枝等,要做到绿化带内无杂草、纸屑等杂物。

科技服务工作管理创收分配办法(十二篇)

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提高全院教职员工参与科技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科技服务工作的发展,改善学院的办学、科研条件,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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