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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设计验收管理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11

采煤工作面设计验收管理办法

第1篇 采煤工作面设计验收管理办法

一、生产矿井采区设计管理工作程序

1、采区(水平)设计要提前三到五年规划、编制,并经有资质的部门设计,图纸应齐全。

2、开拓巷道掘进超过采区准备巷不少于50米,满足采区准备巷道开工的需要。

3、准备巷道掘进提前一个月超过回采巷道开口位置不少于200米,为各系统的调整、完善及回采巷道的开口准备提供足够的时间。

4、回采工作面形成采煤系统到正式生产前,必须保证至少三个月的“坑透”、钻探、巷探等整理巷道和工作面准备时间。

二、生产矿井回采工作面设计管理工作程序

1、采区准备巷道掘到具备回采工作面巷道开口时,根据本单位衔接计划,在回采巷道开口前必须有经吕梁煤业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的综采工作面(普采)设计方可施工。

2、工作面设计包括工作面设计说明书:防火系统、注浆系统、防尘洒水系统、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系统、运输系统、供电系统、避灾路线、巷道布置、生产系统图(1:2000)、巷道断面图(1:50)、巷道剖面图(1:50)、柱状图等图纸、采煤方法等,施工前上报公司生产部。

3、工作面设计要绘制出工作面采煤过程中通风系统示意图。工作面巷道施工中,确保巷道的直线度,否则追究施工单位和有关单位的责任。

4、各矿必须严格按工作面设计组织巷道施工,建立严格的质量验收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三、工作面验收

1、巷道工程竣工后,由矿负责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返工。验收合格后,要进一步搞好地质调查工作,必须进行物探、钻探或地震勘探工作,并绘制采煤工作面地质构造图和巷道地质构造剖面图。

2、工作面安装准备必须按设计进行,工作面设备试运转时,矿压观测、综合防尘设施必须同时投入使用。

3、矿组织试生产,初次来压结束后,工作面步入正常推进,经矿组织验收,合格后向煤业公司提出工作面验收报告,煤业公司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机电、通风、安监等业务处室进行工作面投产前的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作面不得进行生产。整改后经煤业公司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生产,否则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4、工作面投产验收,实行百分制打分,得分在90分以上为合格,且生产、机电、通风得分占本专业的80%以上,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该工作面不得验收。

(1)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畅通,宽度、高度达不到规定要求,超前支护不足20米,支护质量低劣。

(2)电气设备、元件及各种缆线存在失爆、保护闭锁不齐全,支架漏液占总数的5%以上。

(3)通风系统供风不符合煤业公司批准的设计要求,无防尘管路,工作面及其它地点出现瓦斯超限或有瓦斯聚集现象。

四、其它

1、工作面设计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不报设计或设计未批复擅自施工对矿井进行处罚。

2、本管理办法由煤业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实施与监督。

吕梁煤业公司

2023年8月17日

第2篇 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管理

(一)采煤区队:

1.负责煤层注水钻孔的施工,施工必须在工作面投产验收3日前完成,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出的注水钻孔孔口必须做出明显标记和孔号并挂牌管理。

2.负责煤层注水封孔器的安设和撤除工作,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时必须把注水封孔器以及注水流量表完成安设工作,同时负责第一次安设时的供水管连接以及试注水工作。在工作面生产交接时一并交由采煤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3.负责煤层注水的记录台帐,损坏、失效封孔器的更换维修等。

4.负责提供煤层注水连接用的高压供水管,在工作面生产24小时内连接好,并开始进行煤层注水。高压供水管在工作面煤层注水完毕后由采煤单位收回。

2.工作面生产过程中负责对煤层注水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煤层注水高压管、封孔器、注水表、阀门等的日常管理。严禁私自撤除、损坏。封孔器、注水表损坏维修更换,高压管、阀门等附件损坏由采煤单位负责维修更换。

3.当煤层注水封孔器外移后,当班由采煤区队负责将注水高压供水管连接好,并保持进行煤层注水。当出现封孔器损坏、注水孔处煤体向外渗出水时,及时关闭注水阀门。

4.正在注水的每个注水孔实行挂牌管理,管理牌由通防科负责提供,内容包括:地点、编号、管理单位、安设时间、责任人等。区队每班要落实当班跟班干部和一名职工负责煤层注水的管理工作。

5.工作面超前支护距煤层注水孔15米时,采煤单位及时将封孔器撤除后依次向外安设。工作面距停采线10米时,采煤单位及时将封孔器撤除。

(四)考核规定:

1.施工的注水钻孔不合格,每孔罚款200元,扣考核1分,并重新施工;不按期完成,每拖一天罚款300元,扣考核2分。

2.煤层注水设施不能按期安设,每拖一天罚款300元,扣考核2分;安设不合格,每孔罚款100元,扣考核1分。

3.随意停止煤层注水,每孔罚款200元;损坏、失效不及时处理,影响煤层注水的,一次对相关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扣考核1分,并限期整改;无管理责任牌、不落实管理责任者,每孔罚款50元。

4.移设封孔器、连接注水管、设施维护维修等问题,互相推委扯皮、不积极处理整改,影响煤层注水工作的,对两方责任单位均罚款500元,扣考核4分;并对单位正职罚款100元、副职罚款80元;对其主要责任单位加罚50%。

5.出现人为损坏注水设施的,按损坏设施价格的1~3倍进行罚款,性质严重的严肃处理。在上级检查中被查处问题的,加倍进行考核处理。

6.对考核罚款由区队正职各承担10%,副职承担8%。

7.采煤工作面在生产期间能保持正常煤层注水,没有出现较大问题的,工作面结束后,对采煤区队、通防科、专业组等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4.掘进工作面其它综合防尘措施照常执行。

第3篇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

一、顶板分类

1、坚硬顶板。没有直接顶,或有直接顶也较坚硬,顶板不能自然冒落,悬顶距离达2刀以上,即使采用常规挑顶手段,挑冒顶高度也达不到采高的1.5倍。

2、复合顶板。这种顶板是直接顶较薄易冒落,能随放随冒,冒落高度小于采高的1.5倍,易冒直接顶上部岩层坚硬,采动后易冒直接顶与上部岩层间易离层,拉架后冒落不同步,产生不同步下沉。

3、破碎顶板。这种顶板裂隙发育,煤层采动后顶板暴露时间极短,用现有一般支护手段还来不及支护就冒落,其破碎易冒厚度大于或等于采高的1.5倍。

4、稳定顶板。除上述三种情况外,其余的为稳定顶板。这种顶板能自然冒落,一般不出现悬顶,即使局部出现悬顶,采用常规的挑顶手段能使其冒落充分。

二、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基础工作

1、在综采工作面采区设计前,要有地质部门提供的详细地质资料,对工作面的煤层赋存、煤质硬度、煤层倾角、夹石、断层构造、顶底板岩性、水文地质、瓦斯涌出量、瓦斯动力、无煤带、火成岩侵入带及有无炭柱等要全面探明、查清。

2、各矿的矿压观测小组,要加强综采工作面矿压观测工作,逐步摸清各煤层综采工作面的矿压显现规律,分析研究液压支架的工作状况,为安全生产和今后支架选型提供科学依据。

3、每个综采队要配备采煤技术人员,负责收集工作面顶板压力情况和有关地质资料,认真分析工作面矿压显现规律,并制定有效的顶板管理措施。

4、各矿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工作面技术档案。记载地质构造带、围岩变化带、积水区域、掘进和开采影响范围内采空区、老巷等情况,为下分层开采提供支护设计依据。

5、每个采煤工作面,都应根据本煤层和邻近采区的地质和矿压观测等资料,确定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方法、支护方式,作为编制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依据和内容。凡没有矿压观测资料和支护设计的作业规程,不得审批。新投产矿井、新开采煤层应在生产中逐步积累矿压观测资料。

6、矿井应制定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顶板监测及矿压观测预报制度,并认真执行。矿压观测资料的收集处理应及时反馈,指导生产,并定期进行顶板压力预报。

7、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窑、工作面收尾等,必须事先拟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分管生产的副矿长应组织安全、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和区、队长到现场指挥,直至处理完毕为止。

8、采煤工作面在停产或节日放假前必须对工作面加强支护,缩到最小控顶距,防止顶板来压,造成垮冒。

三、初次放顶

1、采煤工作面要编制专门的初次放顶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审批。设计中对炮眼位置、炮眼距离、深度、角度、装药量、放炮方式、放顶步距等都要做具体规定。缓倾斜煤层坚硬顶板挑冒高度不得小于采高的1.5倍。

2、在初次放顶前成立生产矿长为组长,矿、区队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初放领导小组的初次放顶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必须跟班现场指挥,直到初次放顶工作结束。

3、初放期间,两个端头必须备足支护材料,防止端头来压。

4、打眼装药过程前后,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防止垮冒伤人。单体支柱架设在煤岩稳定处。

5、液压支架接顶并使之达到初撑力,严格杜绝空顶,防止初次来压后发生冒顶事故。

6、初次放顶期间,两巷出口处及超前支护区内,应严格加强支护,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四、缓倾斜煤层正常回采顶板管理

1、缓倾斜煤层复合顶板、破碎顶板、稳定顶板顶板管理

(1)缓倾斜煤层复合顶板、破碎顶板、稳定顶板即采煤工作面向前推进后,由于直接顶、老顶抗压强度低,直接顶、老顶随采随落,在回采过程中采用自然跨落法管理老空顶板,充填回采后空间的顶板。

(2)加强工作面矿压观测,技术人员科学分析监测数据,掌握工作面推进情况,及时上图,准确预报来压情况。

(3)回采期间加强端头和超前支护,单体柱布设严格按照规程设计执行。

(4)加强液压系统的检修维护,保证支架支撑质量;严格控制采高,保证顶底板平直。

(5)做好工作面防滑工作,调整好工作面伪斜角,防止输送机上蹿下滑。调整时不得连续推机头或机尾,防止挤架、咬架、倒架。

(6)采煤工作面煤层倾角大于20°时,沿工作面倾斜方向要设置防止块煤滚落的防护网,防护网的个数和间距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缓倾斜煤层坚硬顶板顶板管理

(1)缓倾斜煤层坚硬顶板采煤工作面必须设专业挑顶小组挑顶,施工人员和钻机台数按作业规程配齐,并有一名队长负责挑顶工作,质量检查人员对挑顶质量要按作业规程检查,挑顶工作未达到作业规程规定标准必须返工。否则,采煤工作面不准前进。

(2)坚硬顶板采煤工作面推广顶板注水软化或深孔松动预裂爆破措施进行弱化处理,放顶煤开采坚硬顶板应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顶板应做到顶板随采随落,严禁超采区设计规定的采空区大面积悬顶作业。若架后出现大面积的悬顶,要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制定防止顶板突然冒落、气体涌出专项安全措施并进行人工强制放顶。

(3)缓倾斜煤层坚硬顶板采煤工作面第一次放顶步距要适当加大,一般不应小于3米,同时适当降低采高。放顶步距及采高的大小应在初次放顶的专门措施中详细规定。

(4)工作面不得发生倒架现象,出现倒架,及时调正。

(5)如果出现自降立柱必须及时用单体打点柱,报告区队值班人员,并通知泵工及时处理。

(6)对工作面顶板破碎区段,及时背上冷拔丝金属网和半圆木,确保推进中顶板不大面积的垮冒,诱发冒顶事故。

五、两个安全出口顶板管理

1、回采工作面的两个安全出口,其宽度均不小于0.7米,高度不低于1.8米,出口内无杂物,保证通风、行人、运输畅通无阻。

2、采煤工作面端头支架应与综采支架相配套,两个端头首先推广使用端头液压综采支架,其次选择液压过渡支架与单体铰接梁配套支护。

3、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安全出口的顶板要完好,严禁有空顶、空帮现象。

六、超前支护

1、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加装柱鞋。液压支柱初撑力必须保证达到规定要求。每班应有专人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并纳入工程质量班评估内容。

2、缓倾斜放顶煤回采工作面应沿底板送巷,沿底回采,不留底煤。确保单体液压支柱打在硬底岩石上。

3、“三软”煤层工作面必须有二次注液措施。严禁使用漏液、损坏、失效的液压支柱。

4、推广使用超前液压支架对采煤工作面顺槽进行超前支护。

5、采煤工作面顺槽必须有能对巷道帮、顶离层进行监测的仪器,要有专人定期观察,并记录在案。

七、防止片帮、冒顶

1、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支架的初撑力不小于额定值的80%,移完支架后及时伸出护帮梁。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3、当采高在3米以上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有护帮板,防止片帮伤人。

4、人员在采煤工作面煤壁侧作业(钻孔、检修煤机等)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指派专人对人员施工区域的煤壁侧和顶板进行敲帮问顶、处理松动岩石、煤块后,再进行有效支护,防止片帮伤人。必要时要加设防护网。

5、采煤工作面必须做到煤壁直、底板平,不留伞沿,采高符合操作规程规定。特殊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6、在已发生片帮的地段,要停止割煤,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端面维护,防止因片帮增加端面空顶面积而发生冒顶。

7、已发生冒顶处封顶时,要首先处理松动岩石及不安全因素,打好临时支护,然后再进行封顶工作。封顶过程中,班、队长要现场组织指挥。

八、过断层顶板管理

1、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时,要根据两巷和工作面断层顶板情况进行挑顶或卧底,减缓断层处巷道或工作面倾角。

2、如断层面与工作面夹角小暴露面积大,条件允许时调整工作面方向,减少工作面推进时受断层影响的长度。

3、适当降低采高,煤岩壁要浅打眼、少打眼、超前放震动炮或注水软化,结合手刨镐,在支架前方打钢梁,对顶板进行超前支护,减少片帮冒顶现象发生。

4、增加断层处支护强度,加打戗柱、加密锚杆等。

5、过断层期间,工作面断层区域严禁放煤作业。

6、工作面过断层时应注意断层水的透出,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采”的原则。

九、回撤顶板管理

1、回撤工作面支架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回撤通道要保证顶板完好,支护有效。锚网支护质量要符合规定。

3、每次撤架前,必须先清理好退路,确保退路畅通无阻。出架过程中,降架工作由支架工完成,其他人员协同作业,同时密切注意观察顶板情况,确认顶板稳定后再将支架一次降到位。及时检查、支护支架撤除后的顶板,为下架支架出架作好准备工作。

4、要边撤架边检查顶板条件,顶板随采随冒的回撤工作面靠近采空区一侧,要补打一排单体,及时加强支护,防止因支护不及时而导致顶板破碎,从而给撤架带来困难。

5、回撤通道内单体支撑点要稳固,防止单体倒下伤人,单体卸压孔要朝向采空区,回收单体时、必须密切注意顶板变化情况。

6、严禁人员在支架倾倒一侧作业、逗留。

7、严禁在无支护情况下作业。

十、地面塌陷坑系管理

1、地面塌陷坑系指由于井下采煤后对应地面发生的塌陷、垮落、裂缝等。

2、当确定某一区域进行回采时,地测站应在井上下对照图上圈定对应地面可能出现的范围,预计塌陷的时间。预计塌陷的范围内如有农田,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应提前搬迁或处理。

3、当井下开始采煤,矿总工程师应指定地测站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定期到可能塌陷的区域查看,并实际记录塌陷发生的时间、范围、深度及周围裂缝范围,并及时通知领导和有关部门。

4、矿生产副矿长指定专人在可能出现塌陷区域的周围、路口设置警示牌。警示牌要有维汉两种文字写清楚前方是“塌陷危险区”字样。

5、地面出现塌陷时,通风部门要及时对塌陷坑进行回填。对裂缝要用推土机压实,并记录回填时间,回填土方量,出现重复塌陷要重复回填。

6、如果用高压水枪射流对塌陷坑回填,至少滞后工作面对应地表100米。井下指定专人观察并记录脱水量。如果有隐患,必须制定防溃浆措施。

7、在年初开春解冻期,要指定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到塌陷区巡视,防止大量雪水、洪水进入塌陷区。

8、经过塌陷区域的供水管路,应定期检修,维修,严防跑水。其他工业和民用废水,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塌陷坑。

9、对已经出现的所有塌陷坑,各矿应认真进行一次清理,并标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注明塌陷时间、范围、深度。

10、各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塌陷区复垦利用规划,协调与环卫、城建部门的关系,控制工业垃圾倾倒的数量和时间,以利安全生产和复垦利用。严禁生活垃圾倒入塌陷坑。

第4篇 采煤工作面加强管理办法

根据近期104工作面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为确保2023年第四季度及今后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经过公司领导决定,特制定104工作面推采管理办法如下:

一、生产管理

1、每班计划排架长度不得超过35m,在此范围内,作业点不得超出4个。收班时,从当班第一架至最后一架范围内必须做到“四直”,煤壁不得出现空顶空帮(顶梁前端距煤壁≤0.2m,煤壁松软处,顶梁前端紧贴煤壁)。

2、每班进度在0.6±0.1m,并以前一班煤壁作为推进标准,确保进度与前一班一致,保持“四直”推进直至全长结束,然后再进入下一生产循环。

3、生产单位负责人(或采煤队队长)在每班班前会后及时将当班计划排架地段、架号范围和班后将实际完成的排架范围和架号以及推进度如实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做好详细记录,并与当班带班人员和安全员进行核对,严禁出现错报、假报、乱报等情况,避免影响下一班的生产计划。

4、上、中、下三个安全出口距工作面20m范围内按要求进行超前支护,严格执行“一梁三柱”的规定。

5、按计划组织对采煤工作面“三巷”维修工作,满足运输、行人、通风、排水的安全需求。

二、罚则

1、未严格按顺序排架推进的(当班计划推进范围内可“跳采”,当班结束后必须满足“四直”要求),处罚生产单位1000元/班(生产单位负责人和采煤队长各承担300元、生产班组承担400元);

判断标准:出现班与班进度不一致而导致煤壁不整齐出现空帮空顶、柱腿不直(左右柱错距大于5cm、交叉大于5°)、刮板机不直、托梁不直;

2、未如实汇报当班生产情况,处罚生产单位500元/班(生产单位负责人和采煤队长各承担150元、生产班组承担200元);

3、上、中、下三个安全出口未按要求进行超前支护,导致出口不畅通,处罚生产单位300元/班(生产单位负责人和采煤队长各承担100元、生产班组承担100元);

4、未按计划组织对采煤工作面“三巷”维修工作,不能满足运输、行人、通风、排水的安全需求,处罚生产单位500元/班(生产单位负责人和采煤队长各承担150元、生产班组承担200元);

若因出现安全事故或因此被停产须承担生产损失及相应责任。

5、凡对当班安全员和带班人员指出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加倍处罚。

第5篇 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1、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三直一平两畅通、安全、完好和浮煤干净。

2、采高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低于2米。

3、放炮时,必须严格按要求悬挂防炮帘,即要放炮的每架相必须悬挂一块防炮帘。

4、回采过程中,只要满足放炮安全,工作面必须强制放顶,且炮眼深度不得低于1.8米。

5、工作面支架各种连接销及管路保证齐全和完好。

6、溜子机头煤塘必须及时清理,机尾必须用单体柱压实。

7、严格两巷排水制度,水仓积水必须及时抽排,并定期清理水仓。

8、保证回采煤的质量,溜子巷加强捡矸,控制放厚煤,矸石垮落高度不得超过挡矸板下沿。

9、工作面不得出现死柱,失效支柱要及时更换。

10、出现片帮垮顶要及时关帮接顶,严禁从支架前方落煤。

11、溜子要铺平、铺稳、各种插销零件齐全,链子松紧合适,中部槽无严重变形,接头严密,开动时不摇摆。

12、两巷安全出口高度不得低于1.6米,宽度不得小于2.4米,超前支护距离不得低于20米。

13、禁止用支柱(前柱和后柱)压溜子,只能使用单体柱压溜子。

14、放炮装药时,雷管脚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5、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监测探头必须安置在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不得擅自移动。

16、两巷物料要堆放整齐,保持巷道行人、通风和运输畅通。

第6篇 薄煤层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回采工作面安全质量现场管理水平,大力夯实我公司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特制定了红卫矿业公司薄煤层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准采证”管理制度,矿回采工作面在开工前,提前15天上报采煤作业规程。在开工前由矿自检,确认合格后,提前3天向生产技术部上报开工申请单,由公司组织有关部室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发放“准采证”方可开采。

2、上、下引巷支护;两巷超前支护不小于20米,采用单体、边木抬栌加强支护,巷道高度不低于1.8米,两巷无漏包、炸包、断梁折柱现象。

3、加强工作面进、出口管理,工作面上、下出口实行超前一刀,支护材料用单体配边木。

4、工作面煤壁必须采成一条直线,工作面只允许留一个递子交班。上、下安全出口要支护牢固,安全畅通,不许堆放任何材料。

5、工作面采用挂线采煤,支柱要打成直线,排距700mm,柱距700mm,最大控顶距2400mm,最小控顶距1600mm。

6、支柱不得打在浮煤矸上,见明底板必须打成麻面,工作面所有支柱必须受力,严禁支空心柱或缺梁少柱,必须装有防倒装置。

7、初次放顶前,必须沿切顶线打好密集支柱,上下安全出口靠切顶排每隔3-5米架设木垛进行加固,必须对工作面所有的支柱进行二次加液,并在上下安全出口和老塘内留设楠竹信号柱作顶板来压预报。

8、工作面采高在600mm以上时,必须保证工作面三排两控一控上下人,一控溜煤。

9、工作面开采顺序应为自上而下,回柱放顶必须按照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严禁无序开采与放顶。

10、工作面回风巷的支架回收,必须与采面切顶线放直。

11、搞好两巷文明生产,材料码放整齐,无污泥积水,必须悬挂标志牌,管线吊挂整齐,行人侧宽0。7米。

以上各项条款请各矿认真遵守执行,凡是发现违反上述条款的回采工作面,将给予分管矿长和当班班组每次各罚款500元,对当班值班队干给予罚款200元。

第7篇 关于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矿各科室、部门:

为加强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的管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现针对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请生产部门认真组织采煤员工认真学习,按此执行,并请各科室部门认真督促,安全通风部门认真监管。

一、采煤工作面管理

1、采煤工作面上、下风口必须畅通,严禁机械设备横放风口,阻塞通风。

2、采煤工作面上、下风口宽度不得小于2.4m,不得超过3.2m,高度不得低于0.65m,且工作面上、下风口20m范围内遇顶板破碎,柱距不得大于0.9m。

3、采煤工作面严格执行π梁支护,严禁“和尚”顶子,π梁两端头一端指向煤壁,一端指向采空区,严禁指向两川口。

4、工作面必须做到“三直”、“一宽”、“一净”、“两畅通”。

三直:煤壁直、溜子直、支柱直。

一宽:工作面最大宽度3.20m,最小宽度2.40m。

一净:工作面,风巷内流砂,流炭收净。

两畅通:工作面上、下风口畅通。

5、工作面两风口遇放顶时,放顶段必须使用铰接梁或工钢支护,严禁铁木混掺。

6、机窝放炮,除严格执行放炮管理规定外,炮眼深度不得小于0.60m,每孔装药不能大于1/2筒炸药,炮泥必须装满填实,严禁放巴炮、糊炮,凡因放炮崩倒,崩斜的支柱、风障,导风管必须及时恢复。

7、放炮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8、回风巷内的超前支护必须随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及时回撤,未及时回撤导致尾巷不能及时封闭,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丢失支柱必须经矿带班领导或现场安全员确认。

9、工作面上、下风口的工作面内必须砌筑宽度不小于1.50m的砂墙,且封棚塞紧、砂块不够时,可用砂袋、碹块,确保进风不进入采空区,不进入回风尾巷。

10、对拉工作面两机头错距不大于5m。

11、机头、机尾压机支柱严禁使用液压支柱掺设。

二、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管理

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是指对拉采面后一机头与运输巷溜子尾轮不超6m的巷道。

1、进风巷尾巷超6m,必须及时回撤运输巷溜子设备以及此巷道内的支护材料,并按以下办法对尾巷进行处理。

(1)有风进入尾巷:用砂块、碹块、砖块或砂袋对尾巷进行全面封闭确保进风不进入尾巷。

(2)无风进入尾巷:尾巷密闭前瓦斯浓度不超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1.5%,可设置移动栅栏,在移动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设风障,将尾巷封闭,并随每次设备回撤辗动。

2、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每班进行三次瓦斯检查。

3、采煤小组作业时,在运输巷溜子尾轮上方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邦不小于200mm处吊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4、进风尾巷段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限时,上、下工作面和运输巷溜子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三、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报废风巷》的管理

报废风巷:是指随采随丢,不为下一步开采服务的巷道。

1、报废风巷必须随工作面推进,以采煤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为界,对风巷进行全断面封闭,严禁采空区瓦斯进入采煤回风巷。

2、封闭材料为砂块、砂块不足时可采用砖块,碹块或砂袋砌筑,对回风巷进行全断面封闭,且封棚塞紧,密闭墙沿回风巷倾斜砌筑,避免隅角瓦斯积聚。

3、密闭内无瓦斯进入回风巷,密闭前0.5m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可在密闭前设置活动栅栏,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风障将尾巷封闭,并随工作面推进辗动。瓦斯超限采用风障,导风管不能处理时,必须对巷道全断面封闭一次,以此类推。

4、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进行每班三次的瓦斯检查。

5、栅栏或密闭处瓦斯超限达到1%时,工作面溜子停止运行,20m范围内停止打眼放炮,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四、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共用风巷》的管理

采煤工作面共用风巷:是指随采随护,为下一步开采继续服务的巷道。

1、采煤工作面下风口工作面内砌砂墙或碹块,必须砌进工作面大于0.3m处,避免采空区垮落时顶板压力堆垮共用风巷,为下一步护巷增大投入。

2、采煤工作面下风口采用碹块支护时,碹块间距不大于1.2m,碹块间必须用砂块封堵严密,且封棚塞紧,避免采空区瓦斯进入回风巷。

3、共用风巷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回风巷内瓦斯不超限,以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在风巷内设置活动栅栏,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风障将巷道全面封闭,并随工作面推进辗动。

②风巷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可在回风巷中设置永久挡风帘,必要时砌筑砂墙或砖墙将巷道全断面封闭。

4、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每班进行三次瓦斯检查。

五、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

1、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2、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流,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及其进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流,进行处理。

4、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6、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规定

①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

采煤工作机头:进风尾巷,工作面,隅角,回风

②检查次数:瓦斯每班3次,二氧化碳2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煤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由矿安全部门决定。

7、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生产现场手上交按班,严禁“漏检”、“假检”。

六、采煤工作面安全监控设备安装设置管理

1、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应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2、采煤工作面隅角,工作面,回风应该设置甲烷传感器。

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

4、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按规定。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工作面煤壁5-10m处理,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隅角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隅角内,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回风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处,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处,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0.0024%,温度传感器报警浓度30c。

七、隅角瓦斯处理方法

1、风障引导风流法:在采煤工作面内沿煤壁或出口斜牵一风障至隅角,把风流引向隅角将瓦斯冲淡。

2、风筒(管)导风法:在采煤工作面内沿煤壁设置风筒(管)至隅角,把风流引向隅角将瓦斯冲淡。

3、将硬质风筒设置在密闭或栅栏内,将瓦斯引入采区回风巷。

八、责任划分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尾巷的密闭、栅栏、风障由采煤队负责砌筑设置,安全员、瓦斯员共同协助管理。安监科、通风科全面监管。

2、采煤工作面监测监控各类传感器由机电科负责安设,并按规定调效、现场安全员、瓦斯员监管。

3、对瓦斯超限区域内的风障、栅栏等设施损坏的恢复,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严禁违章作业。

四川弘鑫矿业有限公司荣县新胜煤矿总工办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抄报:矿长、副矿长

第8篇 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规范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结合龙洞湾矿井采煤工作面的实际,制定以下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

一、采煤工作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1、采煤工作面严格按《作业规程》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管理。

2、巷道必须做到“五无”“三标准”五无: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无浮煤、无浮矸。三标准:材料堆码符合标准、电缆吊挂符合标准、电器设备摆放和使用符合标准。

3、工作面必须符合“三直、一实、一宽、一净、两畅通”即:煤壁直、砂口直、支柱直、机边宽度等符合要求、后砂充填实、浮煤收净、上下穿口畅通。

二、考核办法:

序号

考核事项

责任人

考核金额

备注

1

工作面支柱手柄炭口方向向后砂掺设未并成一条直线

顶板工

50元/次

当班组长

20元/次

2

排距超过规定值>100mm(工作面调整除外)

顶板工

20元/根

3

柱距超过规定值>100mm

顶板工

50元/根

4

铰梁未铰接(特殊地段除外)

顶板工

20元/根

5

支柱未掺实、掺牢

顶板工

20元/根

6

特殊地段支护不到位(如帽盔、马槽、断层等)

顶板工

50元/处

7

四粱八柱(含两对四梁)未规范掺设

顶板工

50元/根

8

工作面支护缺粱少柱

顶板工

100元/根

9

上下安全出口不通畅的,小组未及时安排处理

组长

100元/处

10

超前支柱不够

煤斗工

50元/根

11

不按规定掺设斜撑

挖工

50元/根

12

不及时清刁危岩活石、伞檐、崩腔和掺铰梁

挖工

50元/处

13

顶板工掺设临时支柱(间隔2根铰梁),挖工不配合

挖工

20元/根.人

14

故意掺设坏支柱

挖工

100元/根

15

超前支柱手柄方向必须向地溜子机头,并且支柱掺设成直线,未栓放倒柱绳

煤斗工

50元/根

16

材料堆码整齐并上牌,粉尘较厚

组长

50元/次

17

机电设备未按一级维护保养制度进行维护

设备责任人

50元/次

18

伞檐超过300mm

挖工

50元/处

19

砂炭混装,大块砂超过3公斤

挖工

100元/次

20

原煤含矸超标15%以上

组长

100元/次

21

放炮不使用水炮泥

放炮工

50元/次.人

组长

100元/次

22

采用单回路放炮(用溜子作为回路的)

放炮工

500元/次

组长

500元/次

撤除组长职务

23

放炮母线有明接头、破皮、破口。

放炮工

50元/个

组长

50元/个

24

不严格执行火工产品管理规定

放炮工

100元/次

25

工作面存在安全隐患未排除冒险作业

组长

100元/次

27

下山移溜工移过机头未在矿工钢下打扁墩

移溜工

50元/次

28

移溜工移过机头未补掺超前支柱

移溜工

50元/根

29

割煤工未补掺碰倒的支柱,掺设不到位

割煤工

50元/根

30

割煤机电缆线按要求管理,不检查有失爆

割煤工

50元/处

31

割煤机防尘不到位

割煤工

50元/次

32

坏支柱在一个工作日内未打出工作面

组长

20元/根

33

坏支柱累计十根,未及时打出地面进行维修。

组长

50元/次

34

组长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提前离岗(与最后一个作业人员离岗为准 )未验收工作面或工作面存在安全隐患不排除

组长

200元/次

35

原煤发热量未达到3000大卡/千克

组长

200元/月

值班队长

200元/月

队长

300元/月

36

工作面出现异常情况,或设备出现故障,不积极汇报和处理擅自出班

组长

200元/月

根据责任大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值班队长

200元/月

37

下山超前段未按5m掺设四方柱

煤维工

50元/根

38

超前支柱未达到保持要求长度20米

煤维工

20元/米

39

地溜子尾巷上山超过6米的,下山超过4.5米(特殊情况除外)

安排人

50元/次

组织人员

50元/次

40

采煤、通维队未配合实施进行戴帽汇穿

通,采;队长

50元/次

41

负载电缆未按要求挂理和管理

煤维工

50元/人

42

重载启动皮运机超过100米

组长

50元/次

绞车工

50元/次

43

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未达到2级标准(80分为标准),以缺分分数计

组员

0.5元/分

副组长

1元/分

组长

2元/分

值班队长

2元/分

队长

3元/分

44

小组内部临时调整工种,未经队组培训

组长

20元/次

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为保证本考核办法顺利实施,本矿井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矿长朱军任组长,副矿长龚文龙、邓文彬,毛颖、付勇刚任副组长、袁光翔、李腾、王福华、张文富、罗光富、熊华彬、涂正书、赵玉琨、王晓龙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由安全科负责日常的考核工作,采煤队在试行期间对本考核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反馈,以利于矿井修订后下发实施。

龙洞湾矿井生产安全委员会

一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9篇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一、每个采场开采之前,都要认真贯彻好经过审批的作业规程。任何情况下,没经过审批、贯彻作业规程,都不许开采。否则,罚采区区长、技术员各200元。

二、回采中央煤柱或其它特殊地段时,要事先编制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全面、周到、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经审批贯彻后,方可开采。否则,罚技术员200元。

三、回采前,要对溜煤眼口设好护栏和警示标志。溜煤道拐弯处要加设挡板。否则,每处罚区长50元。

四、保持回采工作面及溜煤道支护状态良好,有折梁断柱及帮顶大肚子现象及时处理。发现有连续两架棚折梁断柱没处理的罚区长50元。

五、水采工作面水枪附近必须设好牢固的护枪台棚(双侧),安全设施齐全可靠。安全绳、安全点柱、压枪顶子、声光信号、电话等,每缺一项,罚区长50元。

六、水采管路接头处哧垫要及时处理,发现哧垫不处理继续作业的,每处罚跟班区长50元。

七、采煤工作面及溜煤道必须保证中高在1.8米以上。否则,每架棚罚区长50元。

八、翻棚、备棚、替棚后的断面要保证上宽不小于1.6米,中高不小于1.8米。达不到此规定的,令其重新给棚,并每架罚区长50元。

九、采煤工作面造成窝水以及溜煤水道淤堵没有立即停枪处理,每发现一次,罚跟班区长50元。

十、每小班下班停枪后,都要清扫溜煤道两侧的浮货。确保人行道的平整、畅通。浮货不许超过溜煤槽上沿。否则,每米罚跟班区长10元。

第10篇 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采煤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24小时盯岗制度。

2、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瓦斯情况,并每班给瓦斯防治中心汇报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出现瓦斯局部积聚、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瓦斯防治中心和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并立即责令采面停止一切工作,处理完积聚瓦斯后方可恢复工作。

3、工作面风量必须严格按计划配风,测风人员对采面风量按照规定每旬测定一次外,其它时候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测风,保证风量稳定、可靠。

4、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每次进行放炮作业都必须做好瓦斯检查,并认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

5、采面上、下出口,特别是在上隅角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打眼、放炮,端头支架迁移、、回收、支护等作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先严格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打眼放炮等工作,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6、强化电气设备管理,特别是采面及上隅角附近所用的煤电钻及电缆必须保证完好,杜绝电气失爆。采煤队安排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7、上隅角出现瓦斯浓度达到2%,体积0.5m3 以上的积聚现象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138条规定,在附近20米以内停止工作,撤除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8、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除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发生瓦斯、二氧化碳超限时,瓦检员必须做好处理结果记录,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仔细交接采面瓦斯情况,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10、根据上隅角易积存瓦斯的特点,必须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一是利用导风幛引风的方式排除上隅角瓦斯,二是利用专用排瓦斯巷稀释积存的瓦斯。

11、上隅角浮煤必须班班清扫干净,严禁浮煤压入在老塘内。

12、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7天调校一次,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每7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离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10米。

13、严格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者进行严惩。

14、安检人员必须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采掘工作面浮煤情况和采掘队组有关人员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携带和使用情况等。

第11篇 s矿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细则

一、安全管理

1、全体干部职工务必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群管、群治、群策、群力”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2、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对严重“三违”人员。先教育,屡次再犯者给于重罚,做到以理服人。

3、井下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处理重大隐患有关干部不到场者予以10-50元罚款。

二、工程质量管理

1、以工程保安全,向安全要效益,支柱工、技安员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标准进行监管,上尺上线,严格要求。

2、严格执行技安员,支柱工验收制度,执行有奖有罚,奖罚分明。

3、技安员,支柱工对采面工程严格交接班,有问题必须交清,不得推诿扯皮,如交不清者,一次罚技安员20元,罚支柱工50元,队罚款500元。

4、对交接班中存在的问题处以下罚款:大棚距斜梁60元/棚,烂顶、空帮20元/处,(以手把平超过30公分计算)坑木、工字钢、余柱梁10元/根,不迎山,小棚距10元/棚,折川子、少川子1元/根,超前支护50元/棚,盲巷不回100元/门,溜子不掐50元/门,溜子不移每棚10元,顶不放每棚20元,活柱坏柱不处理,每根10元,残格一棚60元、梁穿通没认柱者30元。

5、工作面严禁空帮、空顶、掉顶超过500毫米,对班罚款300-500元/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50元。

6、防倒链每队必须设专人交接班,查清交给下班,打条子升井后交到生产科备查,如有丢失照价赔赏,一次不交罚本人50元、队200元。

三、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的领取有每班的材料员管理,建有台帐。

2、严格材料回收管理,每棚回收不低于4根川子,节奖超罚,落实到人。

四、机械设备管理

1、各队长、班长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2、机修工严格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严格交接班,对撇死溜子罚款300元,坏溜子200元,有关责任人罚20-50元。溜子不接或不后缩一次罚100元。

4、队长、班长、技安员必须提前1个半小时到调度室领活,迟到者罚款10元/次,,对班前布置的生产任务责任到人,保质、保量完成,少完一项罚款50-200元,对责任人罚10-20元。

5、溜子不允许强行起动,如溜子压死,必须下煤。点动频繁造成电机烧、溜子拉坏件者,下班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电机烧对队罚款1000元,有关责任人10-50元罚款。

五、加强劳动组织纪律

1、加强劳动纪律,有事必须请假,有请假条(打电话、捎假不算)不请假罚款10-20元。

2、每个采煤队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深入井下,抓安全查隐患,有事可以提前1个半小时升井,做不到者罚款50元。

六、三铁管理制度

1、为了安全生产,提高管理质量水平,积极配合生产,每个“三铁”管理员必须到生产科领活,拿上手续到井下现场交接班,对井下支柱查清、交清,手续不清罚款20元。

2、采煤工作面液压系统及“三铁”(支柱、π型钢梁、防倒链)都在管理范围。

3、采面坏柱有“三铁”管理员鉴定,是否坏柱,如果手把漏液可将水阀下掉,督促班中运出采面,更换好柱。不去掉坏柱阀运到料场者,每根罚三铁工10元。

4、三用阀好坏,要放在上副巷设定点存放,每班坏阀必须到点自

己带上升井。

5、液压系统如果漏液,需要更换皮垫必须到场亲自安装好,保证正常安全使用,去掉的液压管全部盘好,堆放到指定地点。

6、班中应该在采面巡回督促检查,不安全隐患如:枪管子盘好吊挂,支柱是否漏液、液压管路损坏等要落实到班、人,按照价赔赏,责任人受到处罚。找不到责任人者本人照价赔赏。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交接班人员其职责范围

一、支柱工交接项目

1、采面超前棚以里支护的工程,煤墙顶有无空帮,烂顶、少椽子。煤墙无站柱,舍帮顶无放。有无质量不合格。

2、杂物、有无残格,移溜子无到位、少柱,盲巷无回或回不到位等。

二、付班长交接项目

1、采面舍帮闭帮完好,碴块是否整齐,上、中、下巷道是否有无杂物运到指定地点且摆放整齐、卫生情况等。

三、记录员交接项目

采面防倒链数量,是否配齐和丢失。

四、维修工交接项目

1、溜子是否带病运转。

2、机头、机尾是否打压柱、完好、牢靠。溜子是否移到位且平直。

4、是否缺丝、少垫、少刮板,各种备件情况是否完好。

5、溜子是否该接不接、该缩不缩。

五、跟班技安员交接项目

1、跟班技安员要保证良好心态,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2、认真组织开好进班会,不开会者罚款10元。

3、对以上所查隐患,有权监督落实,负责到底,报表填清且双方签字。

以上所提到人员都在开班前领活会范围,有采队长督促落实、监管,最终解释权,归生产科。

第12篇 采煤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措施

一、防尘措施

我矿主要从事煤炭生产,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煤尘,在此环境下,作业工人长期接触煤尘,会引起尘肺、煤肺等职业病。粉尘包括煤尘和岩尘两类,煤尘主要来源于采掘工作面,由于采煤过程中,造成煤炭的破碎和运动以及煤炭装载、转载、卸载、仓储等过程中产生煤尘。岩尘主要是岩石巷道掘进过程中产生的。煤矿粉尘产生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和技术因素,对矿尘防治应采取“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措施。但具体的尘源点应根据粉尘产生的不同原因采取不同的防治方法。防尘工作的原则是尽量减少浮游粉尘的产生,将粉尘消灭在尘源地点,防止飞扬和进入风流中,使已经浮游的粉尘降下来,搜集清除,将剩余的粉尘用足够的风量加以稀释,但又要防止因风速过大,使已沉积的粉尘重新飞扬。

在每个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装、卸、转载点、运输巷道等主要产生粉尘的尘源地点及粉尘集聚点均采用洒水降尘的综合防尘措施。

具体防尘措施如下:

1、通风防尘:通风防尘是稀释和排除工作地点悬浮粉尘,防止过量累积的有效措施。通风防尘要有合理的风量和风速,以排除粉尘,最低排尘风速为0.25-0.5m/s,最优排尘风速为0.5-2.0m/s。设计将风速控制在规程允许的范围内,并尽量靠近最优排尘风速。为控制风速,设计在各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风量变化较大的地方设有风速监测探头,连续检测各巷道的风速和风量,使风量在满足各用风地点所需量的同时,尽量降低风速。

2、冲洗巷壁、清扫和刷白巷道:设计要求在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30m范围内巷道进行冲洗,冲洗时,对巷帮、顶部、底部及巷道支架均要冲洗干净,水压一般为300~400kpa。井下巷道定期进行清扫和刷浆工作,并运出巷道内沉积的粉尘。井下主要巷道及硐室用石灰水或水泥石灰水,将巷道刷白,以减少煤尘和通风阻力。其方法为生石灰∶水=1∶2.5或水泥∶石灰∶水=1∶2∶10(体积比),使用时用压气搅拌和加压,喷刷到巷道周壁上,要求浆膜均匀,厚度约0.2mm,一般刷浆工作每半年一次。

3、井下煤仓、溜煤眼、输送机和其它转载地点都设有自动喷雾洒水装置,以有效控制粉尘的飞扬,使其湿润后迅速沉降。该方法简单易行有效,降尘率一般可达30~60%。喷雾、洒水、捕尘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不得任意拆除,确保喷雾洒水装置完好性和正常工作。

4、风流净化:设计在输送机和主要通风巷设置风流净化水幕,通过避免进风的污染和避免串联通风等以净化风流。其方法是在钢管上钻2~3排1.0~1.5mm的微细孔,压力水从细孔中喷出形成水幕,从而达到净化风流的目的,回采工作面水幕安设在采面上下巷距采面10~20m范围内,掘进工作面水幕安设在距工作面5~8m处,当巷道中粉尘较大或放炮时打开阀门进行喷雾。

5、巷道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各溜煤眼保持一定存煤,不许空仓作业。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皮带上山溜煤眼处必须设置观察孔通风,确保皮带头处有效通风。

6、设计有完善的防尘消防洒水供水系统,并有过滤或沉淀装置,以保证水质清洁。

7、湿式钻眼:掘进工作面,特别是岩巷掘进工作面,设计采用湿式钻眼,使凿眼过程中形成的粉尘湿润并排出,不致飞扬。一般干打眼产尘量约占掘进总尘量的70~80%,而湿式打眼,其飞扬到空气中的粉尘量只占总产尘量的10~20%。

8、放炮使用水炮泥,水炮泥是将盛水的专用塑料袋填于炮眼内。当炸药爆炸时,利用爆破产生的高压,将水压入煤(岩)裂隙内而湿润煤(岩)体,爆破时水汽化成水雾,湿润尘粒,起到降尘作用。

9、个体防护:井下各生产环节采取防尘措施后,仍有一些细微矿尘悬浮空气中,甚至个别地点不能达到卫生标准,所以应加强个体防护,设计为采掘工人配备了防尘口罩。

10、矿井的综合防尘措施及组织与管理制度,由矿长每年组织编制实施。设计中要求矿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定期对作业地点生产性粉尘进行检测,并按规定周期对接尘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生产中采取以上措施,通过加强管理可保证井下作业场所、地点的空气中粉尘浓度降到规范、规程要求允许的范围内。

二、回采、掘进工作面除尘

本矿井以一个炮采放顶煤工作面和二个掘进工作面保证矿井产量。工作面放煤和装载、运输过程中易产生大量粉尘,为此设计采用了综合的防尘、除尘措施。

1、煤层注水:对回采工作面进行浅孔煤体注水,使煤体均匀湿润,减少煤尘生成,抑制煤尘飞扬。

2、喷雾洒水:对掘进的煤、岩进行喷雾洒水,湿润沉积在表面的矿尘,使之附着在煤块、岩石表面,不易飞扬起来。

3、湿式作业:井下风钻、煤电钻均采用湿式打眼,水炮泥爆破。同时,在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冲洗井壁巷帮,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4、设计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安设了风流净化水幕。水幕的设置要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封闭全断面。

三、煤层注水防尘

(一)设计依据

该矿所采二1煤层厚度为0~23.8m,平均4.62 m。二1煤层为黑色,玻璃光泽。煤层结构简单,层理不甚明显,机械强度特低,具参差断口多呈粉状产出,视密度为1.6t/m3。据地质储量核查资料,原煤水分平均1.0%,灰分18.96%,挥发分为5.68%,全硫0.34%。属低水、低灰、低硫、低磷、高发热量、高熔点粉状之无烟煤。

按规定,当煤层原有自然水份小于4%,孔隙率大于4%时,煤层应注水。

(二)煤层注水设计

1、注水方法

采用短孔煤壁注水方式,注水孔沿回采工作面煤壁布置,钻孔垂直于煤壁,全部工序在准备班完成,二个循环注一次。

2、注水参数

钻孔直径:d=42mm(等于炮眼直径,采用煤电钻打眼)

钻孔长度:l=2.5m

钻孔间距:b=3m

封孔器 ypa-120型 封孔长度1.0m

注水压力:1.0~1.5mpa

注水速度:1.5m3/h

2、单孔注水量

q=k×n×l×b×m

=1.2×3%×2.5×3×4.62=1.25t

式中:

q---单孔注水量(t)

k---漏水系数 取1.2

n---湿润系数 取3

l---钻孔长度m 取2.5m

b---钻孔间距m 取3m

m---煤层平均厚度m 取2.62m

3、注水时间

注水速度取1.5m3/h,注水时间约0.2h左右,全工作面注水时间估算5.0h,现场注水时,可以用快速水分测定仪或观察注水范围内的煤壁,“出汗”渗水作为煤体充分湿润的标志。

4、注水设备

工作面选用*rb40/200型乳化液泵和*4r*乳化液箱,公称流量40l/min,公称压力20mp,注水时采用减压阀,压力1.0~1.5mp,每次注4~5孔。

封孔器 ypa-120 15个

冷拔无缝钢管 150m

中压钢丝编织胶管 30m

快速接头 20 个

钢制三通 20 个

注水表dc-2/160 2个

等量分流器 df-3 10台

减压阀 280*.5q 2个

水箱利用乳化液箱,容积1000l,或自制钢水箱,容积1.0m3,两个。

生产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注水方法,提高注水降尘效果,特别是本区煤层强度低,注水压力和注水效果如何,应该随时总结,予以改进。

四、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井下消防洒水水源采用处理后的矿井排水,可以满足防尘洒水用水水质标准。矿井消防、防尘为地面水池(300m3)净化供水,共用一趟管路。井下煤层注水水量为60m3/d,防尘洒水水量为150 m3/d。矿井井下设有完整的消防洒水系统。其用水由地面消防水池供给,井下消防洒水通过一条d89×4.5l无缝钢管从主井送入井下,经井底车场、采区巷道至采掘工作面。井底车场及大巷采用d89×4.5mm无缝钢管,上山采用d57×3.5mm无缝钢管,采面上下顺槽采用d38×2.5mm无缝钢管。管道间连接采用卡箍式柔性接头。

井下消防水量为7.5l/s,每个消火栓为2.5l/s。井下消防管道与井下洒水管道采用同一供水管网。

在主井筒井底、变电所等机电硐室入口,掘进巷道入口,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胶带输送机机头等重点防火区域,以及井下交通枢纽的15m以内应设有支管和阀门。在有火灾危险的巷道内如胶带输送机巷和掘进中煤巷每隔50m设有三通阀门,井底车场、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在设有供水管道的各条大巷、上山及顺槽每隔100m设置一个规格为dn25的给水栓,掘进巷道中岩巷每100m、煤巷每50m设置一个规格为dn25的给水栓,溜煤眼、转载点等需要冲洗巷道的位置均设置相应的给水栓洒水降尘。

同时,在井下采、掘工作面、煤仓、溜煤眼以及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等的转载点上均设置喷雾防尘装置。

在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及掘进工作面内,装煤点下风方向15-25m处,均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

完善矿井防尘供水管路系统,健全井下防尘设施,井下各运输系统如工作面运输机头、转载点、煤仓等必须安设喷雾洒水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对各处的喷雾洒水装置和管路要加强管理,防止堵塞和漏水,并保证足够的水量。

随着开拓、掘进工作面的向前推进,要及时铺设防尘管路,每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坚持正常使用喷雾装置、消灭煤(岩)尘飞扬。

五、粉尘监测及粉尘监测仪表

井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每个月测定2次,采掘工作面呼吸性粉尘监测,每3个月测定一次,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一次。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粉尘检测仪表。配备cchz-1000

吸收法直读。

根据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矿井综合防尘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矿要配备足够的专业防尘人员,并经过专门培训,能胜任本职工作。

对接触煤尘人员,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对尘肺病患者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采煤工作面设计验收管理办法(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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