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管理岗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 负责公司消防队日常建设及消防队员管理,完成上级布达的业务目标;
- 建立并定期维护公司消防档案、消防设施、防灾监控系统、防火防灾
管理制度符合法规标准;
- 指挥公司内火灾、化学品泄露、人员伤亡等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减少
人员及财产损失;
- 掌握公司内重大风险区域及潜在事故类型,制定紧急应对方案并组织
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演练;
- 制订员工消防应急技能知识、应急器材使用的培训计划并实施教育,
同时制订并组织消防队员体能、装备器材及救援技能的训练;
- 建立公司防火巡查制度,减少火灾、化学品事故风险,并配合部门主管
进行事故调查、预防改善措施的实施。
职位要求:
- 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消防/安全相关专业;
- 经验: 2年以上政府消防救援经验,有20人以上队员管理经验者优先;
- 能力:熟悉各类火灾及化学品事故处理流程,掌握消防车驾驶、消防器材
使用技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系统;
- 其他: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
第2篇 小区消防管理工作方案-5
物业小区消防管理工作方案5
1、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
(1)管理处负责建立消防安全小组。
(2)管理处主任为消防安全负责人。
(3)管理处其他人员为义务消防员。
(4)秩序维护主管为专职安全监督员。
(5)日常巡视秩序维护员为兼职消防巡视员。
(6)管理处负责制定组织机构图及人员职责。
2、建立各项消防制度
(1)消防检查制度。
(2)专职秩序维护员每日检查小区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消防设备、动火作业监督、安全用水、用电情况等,检查结果记录在《消防巡逻记录表》中,该记录每周由管理处主任审核。
(3)兼职巡视员负责每楼、每层消防安全情况巡视,每两小时巡视一遍,并填写《消防巡逻记录表》。
(4)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消防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做到隐患不过夜。
(5)发现业户因装修造成的消防隐患,应向业户发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6)管理处制定《动火审批制度》,内容包括动火申请和审批程序及违章处理方法。
3、防火措施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业户要树立防火意识,管理处每周确定一名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为防火值班员,全面负责小区的消防工作。
(2)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电器线路需维修时请及时找管理处安排施工。
(3)严禁在小区内烧废纸、杂物,乱丢烟头或燃放烟花爆竹等。
(4)不准改变、拆除、封堵消防设施和通道。
(5)不准在楼道、过道设立仓库,堆放杂物,阻碍通道。
(6)严格装修审批手续,动火审批手续,保证每楼、每层有必要的消防设施。
(7)公共场所严禁使用可燃性装修材料,室内使用可燃性材料要严格控制,并加以处理。
(8)配备火警时刻的必须器材,如:应急照明灯等。
4、消防知识培训
(1)对业户的消防要求(包括安全用水、用电),通过《业户须知》、《管理公约》传达到各业户,并向业户发放有关消防学习资料,用宣传栏等消防宣传途径对业户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2)管理处内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上午为各组安全消防学习时间,学习教材是安全消防管理条例,内部的消防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操作方法等,学习情况须详细记录。
(3)管理处主任每月检查一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认可。
(4)在安全消防活动日查出的安全、消防隐患,由各组自行在活动记录中登记并整改。
(5)专、兼职消防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常识和消防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其资格每年确认一次。
5、消防设备管理
(1)管理处负责建立消防档案。
(2)管理处对各种消防设备和设施的标识进行设计,编制《消防设备标识登记》。消防设备标识由管理处主任指定人专实施,并在各项安全检查中作为检查内容。
(3)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6、消防演习
(1)小区内每年至少组织一到两次消防演习,具体办法和内容参见由管理处每次制定的消防演习方案并报政府消防部门。
(2)消防演习后,管理处主任编制消防演习报告。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纠正并验证其结果。
第3篇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措施
当前,许多建筑工地因电焊、遗留火种、电线短路等引起的火灾屡见不鲜,一场场无情的大火暴露了一些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意识相当薄弱、防火自救能力低下、违章违规操作、没有制定消防安全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等违规现象,也从根本上暴露了当前我国一些建筑工地面临的消防安全问题,防火工作不容乐观。虽然有关部门对工地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措施,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视、麻痹大意,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善等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工地火灾事故仍时有发生,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当前,春季已经到来,各建筑工地已逐渐恢复正常施工,这时强化对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材料随意堆放、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明火作业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危险物品库房混用等等是建筑工地内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有的建筑物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设计时净宽度和数量,从而留下了先天性火灾隐患。加上部分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缺少应有的消防常识,主观上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雇佣临时民工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尤其是施工时间短、作业分散的民工,很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导致火灾隐患重重。
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为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一、消防部门规范执法,严把审批关,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部门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进行有效的科学监督管理,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三、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确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巡查有无遗留烟头、电气点火源、明火等火种。
二是对雇佣的临时民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
四是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五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施工单位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
相关链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七)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八)设置消防车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第4篇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杜绝或降低火灾危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消防条例》,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实施规范。
第二条 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本实施规范适用于我行所有办公和营业场所、计算机房、金库、保管箱库、凭证库、档案资料室、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
第四条 我行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行消防和防火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行长是我行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对全行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组织整改消防火灾隐患。
三、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单位消防安全需要,建立兼职消防队(组)。
四、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六条 副行长是我行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全行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责任:
一、制定安全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拟定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开展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
四、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管理兼职消防队(组)。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七、确定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八、发生重大火灾,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处理。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本部门办公、营业区域及所分管事务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完成上级和消防管理职能部门布置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熟悉本部门负责管理的防火重点要害部位,落实管理责任人,定期组织检查,负责向本单位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四、及时发现火灾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消除火灾隐患。
五、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六、火灾发生时,积极组织扑灭初起火和指挥员工、客户安全逃生。
七、协助上级和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第八条 员工是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本岗位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消防隐患。
二、熟悉本岗位消防安全规律,熟知消防安全工作分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积极配合上级防火安全检查和落实防火安全自查,及时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消除火险隐患。
四、积极参加防火教育和防火演练,把消防“四懂四会”、“四个能力”灵活运用到防火灭火全过程。
五、遇有火灾发生时,服从指挥积极灭火,并协助上级和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条 安全保卫部是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受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对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主要职责:
一、制定消防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灭火演练。
二、协调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五、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建立和管理消防档案资料。
六、当发生火灾时,指导内部和协调公安消防灭火,火灾扑灭后协助消防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总结教训、完善整改措施。
七、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条 我行营业网点属重点消防安全单位,实行消防安全综合管理,楼长由副行长兼任,楼层消防负责人、兼职消防员由楼长指定,实行楼长、楼层负责人和兼职消防员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楼长消防职责
(一)负责落实大楼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各楼层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报告上级。
(二)定期对大楼进行电检消检,保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
(三)严格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控,落实定位、专人管理措施。
(四)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提升员工“四懂四会”能力。
(五)当火灾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果断组织员工灭火和安全逃生。
(六)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二、楼层消防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指定楼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本楼层员工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反消防规定行为。
(二)及时发现反馈消防信息,协助楼长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保证营业场所安全。
(三)当火灾突发事故发生时,组织所属人员积极灭火和安全逃生。
三、义务消防队(组)职责
(一)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和消防规章制度。
(二)熟悉消防常识,掌握灭火技能,宣传消防知识。
(三)检查本岗位或本部门的消防制度落实情况,查看有无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和制止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行为。
(四)检查维护本岗位或本部门的消防器材。
(五)当火灾发生时,自觉服从消防负责人指挥,积极果断实施灭火。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营业和办公场所应确定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日常管理应指定责任人。
一、总行重点防火部位及责任人
(一)营业部营业室、机房、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营业室主任为责任人。
(二)营业部监控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由办公室主任和营业室主任共同担任。
(三)总行中心库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中心库负责人。
(四)总行中心机房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信息发展部总经理。
(五)总行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会计结算部总经理。
(六)档案资料室为重点防火部位,由单一部门使用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属于两个(含)以上部门合用的,责任人由物品归属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
二、支行重点防火部位及责任人
(一)营业室、机房、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营业室主任为责任人。
(二)监控值班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办公室主任。
(三)档案资料室为重点防火部位,由单一部门使用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属于两个(含)以上部门合用的,责任人由物品归属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
第十二条 定期对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保证其始终正常运行;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无阻。
第十三条 办公用房、营业场所等电器、电源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规范标准和防火要求。接装电源、电器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由持证电工作业,严禁超负荷用电。
第十四条 办公、营业区域的用电实行“一机一座”制(每个办公位的插座只供一个工作位的设备使用),不得采用一个插座多用和将电源接线板串连接线;确因取暖需要使用电暖气的,电暖气的单个功率应控制下1500w以下,严禁使用电炉子等明火电器。
第十五条 办公、营业场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因特殊原因确需存放的,必须制订严格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动火。
第十六条 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由使用单位、部门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操作规程,保持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 重点防火部位严格禁止动用明火,确实因工作和生活需要动用明火的,应事先报总行主管行领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使用时用火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应现场监督。
第十八条 动火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坚持做到动火前“六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
一、动火前“六不”
(一)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二)周围(或上下方)的易燃物品未清除不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
(四)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容器,管道未清刷干净、残存的液体和气体未清除,存在危险状态不动火。
(五)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库、点,未经排除易燃易爆险情的不动火。
(六)没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二、动火中的“四要”
(一)动火中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
(二)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四)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三、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第十九条 办公大楼、营业场所是否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火灾自动灭火消防系统,由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根据安全防火技术规范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审核决定。
第二十条 办公区域和营业场所灭火器的配备标准,原则上每20平方米配备一瓶4公斤干粉灭火器,配有自动灭火系统的楼房,灭火器的数量可适当减少。
第二十一条 配置的灭火器材必须符合有关消防规定标准,并按要求摆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和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等消防设施必须定期检测、调试、维护和更换,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改装和停用。
第二十三条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必须委托有资质证书专业队伍定期检测,落实维护保养制度。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四条 我行实行防火巡查制度,工作日期间的巡查由本部门负责,夜间的防火巡查由单位值班人员或保安负责。
一、防火巡查员职责
(一)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违规行为。
(二)妥善处置火灾危险隐患,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处置。
(三)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填写巡查记录备查。
二、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巡查的频次
白天办公期间,防火巡查至少每4个小时一次,夜间巡查至少每2个小时一次,及时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 办公、营业场所的安全员每天下班时,应对防火责任区内防火情况进行检查;每月防火检查不少于1次,重要部位实行日查。
第二十六条 防火安全检查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安全检查同时进行,检查情况记入《安全防范大事记》,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验收手续办理情况。
二、防火责任制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防火责任区消防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六、员工防火意识和消防基础知识普及情况。
七、消防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八、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电源电器的管理情况。
九、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灭火器材的配备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防火检查的方法。
一、询问员工防火、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二、查阅有关消防安全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三、查看消防设施设备的外观和运行情况。
四、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及维护保养制度落实情况。
五、检查灭火、疏散预案操作情况等。
第二十九条 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实施“五定”(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定措施、定应急对策)管理。
第五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条 分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详见《保定银行石家庄分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十一条 我行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季度进行1次演练,不断提升员工消防和防火能力。
第六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 各级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下列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对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
一、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阻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闸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的。
七、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消防管理责任部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落实整改。
第三十五条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 对上级或公安消防部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及整改意见,必须采取措施,在规定期限内逐条落实,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
第七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七条 各级必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不定期地利用集中办班培训、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消防安全竞赛、召开现场会、观看消防宣传录像以及墙报、广播等形式,对员工进行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火灾案例和消防安全技能等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员工了解本岗位的火灾特点,做到“四会”,即: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会自救逃生。
第三十八条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基本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
四、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九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保卫干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重要部位管理人员。
四、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条 我行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改。
消防档案由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保管、备查。
第四十一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的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使用前和使用后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资料。
四、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基本情况。
六、义务消防队(组)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重点部位人员情况。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的内容。
一、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电气设备检测记录。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消防工作有关的资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并报送总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
第九章 奖 惩
第四十四条 我行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
第四十五条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实施规范由保定银行石家庄分行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实施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5篇 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工作标准
一、按照消防规范要求,企业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照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三、标识名称及作用
1.公共设施的标识
(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在火灾情况下可做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区域的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烟标识,在企业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是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
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2)消火栓的标识,在企业内所有消火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3)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4)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房,防火楼内梯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正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人员顺利疏散。
(5)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房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消防机房的标识
(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小区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以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控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2)消火栓的标识,在企业内所有消火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3)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4)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房,防火楼内梯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正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人员顺利疏散。
(5)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房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消防机房的标识
(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小区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以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控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4.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1)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2)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3)消防设备故障维修标识。
(4)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6)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第6篇 吸收塔检修改造安全消防工作管理规定
近期,在业内发生了多起因管理人员意识淡薄、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完善引起的吸收塔着火事故。为了避免公司所属单位在检修改造中发生类似事故,根据脱硫吸收塔改造检修中的重点工作及易发生的事故隐患(脚手架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人员气体中毒、火灾等),因此在开展改造检修工作前,应当完善各种安全手续,办理工作票(动火票、密闭容器作业票等)、做好安全预控措施和应急演练,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领导重视,在吸收塔改造前,应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对吸收塔检修改造方案进行审定,针对易发生的安全隐患重点落实安全消防措施,将安全防火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并将其联系方式悬挂在吸收塔检修区域内。编写应急预案并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安全消防设备可靠有效。(应有会议纪要、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三级审批、应急预案应进行演练,并对现场消防设备进行检查适用,确保完好)
严格安全资格审查、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对全体参加改造检修施工的队伍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若改造检修工作由外委承包商实施,则需要检查外委承包商的必须具备高空作业、防腐作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连续三年来的安全生产业绩;外委承包商员工与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险,焊工证、起重工证、高空作业证等特种作业、安全员资格证。凡不适合于高空作业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严把入厂关,杜绝无证施工、无证管理、无证操作。(应对外协单位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重要设备合格证、人员体检证明等进行检查存档)
全体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吸收塔改造检修施工的风险预控措施、有关吸收塔改造检修施工规程规范和作业指导书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分公司安监部落实入厂教育、设备部落实二级教育并督促外协单位做好三级教育,安监部对三级教育进行检查)
1.3 施工器具合格、防护用品布置。施工所使用的电动工器具(电焊机、打磨工具、起重机、卷扬机、空压机、风管、电源箱、电缆卷轴)、气割工具等检验合格。施工人员使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坠器、防砸防扎劳保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面罩、防静电鞋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为施工人员配备紧急救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配备足够数量的对讲机和防爆照明电筒。
1.4 现场安全措施布置。开工前对吸收塔施工现场全部用隔离围栏进行隔离,只留一个出口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出管理。按脱硫区域检修平面布置图要求存放施工材料、施工机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对内部易燃物品进行检查和清理。吸收塔逃生出口设有明显标识。电气工器具的电源开关设置在吸收塔外面并设置明显标志。进入吸收塔应做好人员和工机具登记。(平面布置图应经过设备部、安监部审查,符合要求后按图布置现场;安监部督促设备部、外协单位悬挂警示标识,)
电焊机、电源箱做好防雨措施,电焊机可靠接地,并装有漏电保护器。吸收塔可靠静电接地已落实,吸收塔内部照明使用低压防爆灯具,变压器及开关放置在人孔门外部。在吸收塔作业面的人孔门外侧设置监护人,在防腐喷涂作业期间增加监护人员。(安监部联系电气专业对现场施工用电方面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留存记录)
氧气瓶乙炔瓶立放固定,防震圈齐全,气瓶距离8m ,距离明火10m 。拆卸下顶部排气门并加装向吸收塔内送气的风机,在吸收塔中部人孔门和底部人孔门加装向吸收塔内排气的风机,搭设的脚手架安全牢固、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吸收塔中部、顶部靠近防腐喷涂作业面的人孔门处、除雾器处接临时消防水管并配备消防报警装置,消防水阀门有人负责保证随时好用,消防水压力正常,随时进行施救。吸收塔内部作业面和人孔门外各放充足的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用过的消防器材随时更换。动火作业期间,作业面平台、导流板与除雾器之间铺满防火毯、封堵严密。
施工人员在吸收塔下方进行作业时,为了避免高空落物如湍流层结垢掉落、工机具掉落等砸伤人员,应在可能发生掉落物件的下方搭设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
1.5每天开好班前会,发现着装不符合要求、精神疲劳、喝酒的人员严禁其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结合每天的工作对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必须在签字栏内签字,做到“作业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施工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全面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等落实情况并且每天安排专人进行认真核查。搭设的脚手架、临时爬梯等必须经过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严禁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火种、手机等进入现场一律收缴代为保管。对个人防护用品不齐全、安全工器具、现场安全措施、逃生通道检验不合格不允许开工。
针对改造检修施工是在吸收塔内部较高位置受限空间进行和防腐喷涂作业期间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气体中毒、火灾应急预案演练,确保每位施工人员全部掌握。
2.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2.1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安全措施。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有具备高空作业的脚手架搭设专业人员进行。脚手架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安全带挂钩随着脚手架高地逐步调整。临时拆卸的围栏或孔、洞及时用架杆固定好,并设警示,防治高空坠落。高空搭设的脚手架爬梯护笼齐全。放在平台的木板、扣件、脚手杆固定牢固,以不影响通行为标准,人孔门不允许堆放。脚手杆及架板上下传递用绳系好。
吊运脚手杆及架板等构件时下方用围栏封闭,围栏内不得站人。吊机吊装区域内,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吊装式操作人员精力集中并服从统一的指挥号令,严禁违章作业;卷扬机专人操作、专人指挥、钢丝绳运行中不得挂卡。吊装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调运通道,在吊装前应先进行一次低位置的试吊,以验证吊挂点的安全牢固性,吊装的绳索不致磨损。构件起吊时吊索必须绑扎牢固,绳扣必须在钓索内锁牢,严禁用钩挂构件,构件在高空稳定前不准靠近。为便于拆除、安装方便的导流板临时吊钩点要焊接牢固,不得变形。在吊装前应对绳索进行检查,避免在吊装过程中,发生物件脱落现象。
从吸收塔下部人孔门向塔内运送钢材时,应做好内外沟通,塔内侧人应站在人孔门两侧,避免被深入的钢材打伤。及时清理现场的施工杂物,消除高空落物的可能性。
2.2焊接、气割作业安全措施。所有焊接、气割作业人员、动火工作负责、监护人在施工前认真学习、掌握吸收塔防腐乙烯基鳞片特种涂料、除雾器(pp)材质的特性;消防器材部署情况;熟悉作业现场环境,尤其是逃生通道。在吸收塔内动火作业时,分公司经理、设备部长、安监部长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至少有2人在现场进行安全监护。
吸收塔内的电源电压等级(低于24v)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应使用防水电缆和防爆灯具,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临时电源;氧气、乙炔供气处有专人负责开关,乙炔加装回火器。焊接、气割作业必须穿着专用防护工作服装,带专用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手套湿透时应立即更换。焊接气割作业人员不得进行交叉施工作业。工具和焊条筒等小件装入工具袋。防腐喷涂期间不能进行焊割作业。保证检修作业安全。
随时检查整个吸收塔工作区域防火毯覆盖情况,做到防火毯架板铺满、导流板与除雾器间封闭严密,保证无丝毫火花溅落到脚手架架板等可燃、易燃物品上。动火负责人、监护人对动火下方进行查看,防止铁水焊花堆积,引起木板除雾器着火。监护人员随时检查、清扫施工现场客人物品;每天施工结束再次进行全面检查、清扫做到工完场清。
发生火灾险情,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拉响手动报警器听到报警器响起立即切断总电源、关断气源,组织、指导人员疏散、逃生;吸收塔内部人员立即带好随身携带的口罩或面罩,沿着逃生引导绳向离自己最近通道撤出,4分钟内为最佳逃生时间;消防人员打开水门用消防水枪进行灭火,其他安全人员配合活用灭火器辅助灭火。安全管理人员向当班运行值长汇报,准确报出地址、着火材料、数量、被困人数、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若火险重大,值长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已决定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火被扑灭后迅速查清原因,整改合格后才可开工。
2.3 喷砂、防腐喷涂作业安全措施
喷涂作业前的检查:① 温度、湿度、气体浓度检测设备已悬挂到位;② 机基体作安装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对基体表面进行检查,满足鳞片树脂施工要求后,基体安装单位与防腐施工单位进行工作移交,同时移交安全管理责任。所有喷砂防腐喷涂作业人员、监护人在施工前认真学习、掌握吸收塔防腐乙烯基鳞片特种涂料的特性;熟悉消防器材部署情况;熟悉作业现场环境。尤其是逃生通道。
对喷砂作业区人员进出进行严格登记,严禁一切非防腐施工人员进入。内部工作人员收缴手机、对讲机和任何火种,统一登记、保存。进入吸收塔内喷砂、防腐喷涂作业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佩戴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口罩或面罩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喷砂时要注意防止沙粒溅伤他人。防腐喷涂作业前再次检查作业面人孔门外洗眼器水量充足、使用便捷,通风设施运行正常,对内部易燃品全部清理干净。
每天防腐喷涂作业前,施工期间每间隔0.5h分别用可燃性气体检测仪。苯乙烯(0~200ppm)检测仪对吸收塔作业面区域(特别是死角、空气不流通处)进行全面检测并认真记录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气体防爆浓度。保证可燃气体浓度<0.6%、苯乙烯浓度<50ppm,完全符合允许工作标准要求时才许可施工作业。
严格控制作业人员在有害气体工作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4h。要做到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逐渐增加施工人员人数。塔内有害气体浓度超过限定值,应暂停施工,撤离至吸收塔外,检查安全设施正常,气源畅通,增加通风。若发生鳞片溅洒到作业人员眼部时,立即使用洗眼器冲洗15min以上,必要时送往医院救护。如果发生人员气体中毒、火灾时,立即撤离吸收塔,通知当班运行值长;值长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已决定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3 改造检修施工过程结束后的预控措施
在脱硫烟气系统检修结束后,检修负责人必须清点检修人数,检查工具是否遗留设备内,确认全部人员从容器内出来后,方可关闭人孔门,否则高温运行的烟气腐蚀性将直接危害人员生命。
脱硫改造检修施工中存在大量高危风险作业。认真分析、消除、预防施工作业中危险因素,有利于安全管理、安全施工更有效、更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保证脱硫吸收塔改造检修施工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关于组织学习《现场吸收塔检修改造安全消防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分公司:
近期在业内发生了多起因管理人员意识淡薄、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完善引起的吸收塔着火事故。为了避免公司所属单位在检修改造中发生类似事故,根据脱硫吸收塔改造检修中的重点工作及易发生的事故隐患,公司编写了《现场吸收塔检修改造安全消防工作管理规定》,请各单位组织全员进行学习;现吸收塔正在改造的分公司检查现有消防安全设施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特许运营部将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特许运营部
2023年8月19日
第7篇 消防设备房管理工作标准
一、为维护消防设备的安全运作,本班组的员工在未得到物业部总经理的批准前,不准带领或默许非管理人员进行参观设备、对设备进行拍照和接触设备。
二、当值人员例行巡查设备房时要做到人走关灯、关门。
三、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与其他班组的同事到设备房进行闲谈,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设备房的设备、地面要保持清洁、整齐。
五、杜绝在机房内堆放杂物及吸烟。
六、若违反以上规定,将按公司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8篇 消防管理工作基本规定
一、消防管理责任区域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涉及到的基建、生产、办公、生活等区域。
二、消防职责
1、 各级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各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公司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一般要求男性45岁以下、女性35岁以下,适宜消防工作的人员担任)由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加强防火管理,学习专业防火知识,经常向所属职工、临时工及外来检修等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2、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为了保证消防方针的正确贯彻落实以及发生火灾时进行有效的施救,公司设立防火委员会(防火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对全公司消防工作作出决策。
◆对重大火险、隐患组织整改。
◆接受上一级消防支队的业务指导。
◆负责对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 各部门必须设立兼职义务消防队员,协助各级领导具体做好消防工作。消防队员的名单应在公司明确宣布。
4、一般消防规则
①各部门和班值及仓库重点防火部位等,应根据需要制订防火安全导则。
②义务消防队员应熟悉本部门所辖范围消防设施的布置和起火时的施救方法,平时做到:
◆以消防网的组织形式开展各项消防业务活动。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通道畅通及消防设施完好齐全可用。
◆下班时,负责检查本部门和工作现场应无火种遗留。
◆发生火警时,应及时报告****县消防队前来施救,并报告本部门领导,在消防队未到之前,应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利用就地灭火器材进行施救。
◆参加本部门火灾事故调查分析。
◆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应及时汇报部门领导。
◆熟知火警电话119。
5、 风电场内风机、箱式变电站、油库、备品备件库及行政区域、办公楼、集体宿舍等房屋建筑,均由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各种类型的消防器材,如各式灭火器材、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械一般固定在通道口,走廊内,以便随时提取使用,消防水带应当放置在水带箱内,严禁将消防器械用于消防无关的工作。
6、 室内配电装置、蓄电池柜等均应放置适合可施救于电气设备的1121灭火器,禁止放置泡沫及酸碱灭火器。升压站、油库、中控室应集中放置干粉灭火器或1121灭火器。电缆着火施救时应使用防毒面具。
7、 现场消防系统设备及消防器械,均应按设备分界线划定属地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管理。应做到定期检查,各种消防器械如有缺损,应及时报告安全监察室。各类消防器械检查周期如下:
◆各种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箱等外观检查每半年一次;
◆消防水带每半年洗晒一次,每年水压试验一次;
◆干粉灭火器每半年检查一次干粉是否结块;
◆“1121”灭火器每半年检查一次,总量不低于9∕10,否则应及时灌药充气;
◆经常保持消防水系统处于正常备用状态。
三、一般防火规则
1、油库、中控室、配电室、400v柜、电缆沟(廊道、层)、资料档案室、汽油清洗零件的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场所以及相关建设、生产现场,一律禁止吸烟。禁止吸烟场所,应悬挂明显的警示牌。
2、对易燃、易爆物品如压缩气瓶、汽油、煤油、润油油脂、油漆、苯类、香蕉水、易燃化学品、橡胶、塑料制品、棉织品、纸晶、油墨等均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木材、材料应放置在没有引燃起火的地点,并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3、汽油、煤油或是其他油类必须存放在金属制成的密闭桶、罐内,各值及运行维护用少量油类应存放在可关闭的金属箱、柜内。建设、生产现场不准集中贮存汽油。
4、建设区、生产区域禁止存放油类的空桶、废油桶并及时退库处理,不准将其在现场当脚手架使用。
5、废弃的油纱头、抹布等应放在专用的有盖铁箱(桶)内,每周必须清除一次。
6、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时,应负责将使用的油箱、油盘、纱头及剥下的电气绝缘材料、木花等清理干净。
7、高空烧焊,应事先检查下方确无易燃物品,设备周围应铺设石棉布,避免火星四溅。必要时,应设专职监护人员。工作完毕,工作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确保四周无遗火存留。
8、接地良好,禁止任意利用设备、管道、铁轨或建筑构架,特别是禁止用油系统管道、油罐外壳作为电焊的接地回路。
9、喷灯点火应在空旷、周围无易燃物品的处所进行,如在电缆沟、电缆室(层),开关室等。点燃喷灯,必须由2人进行,禁止在易燃物品贮藏室内点燃喷灯。
10、禁止在不通风的室或箱内部,用汽油清洗机件或箱体。用汽油清洗机件的现场绝对禁止明火和敲击,以及启闭电灯开关,现场必须设置灭火器,照明应使用12伏防爆行灯。
11、运行设备及周围应经常保持清洁。积油应及时擦净、渗油、漏油缺陷应及时消除,设备运行时转动部分无法清理的死角,应在设备停运时安排清理。
12、禁止在设备周围堆放杂物、易燃物品和烘烤衣服。
13、变压器、蓄油坑及排油沟道应定期清理(一年清理一次),保持经常畅通。
14、油区及变压器附近电缆沟应密封。防止溢油侵入电缆沟。电缆沟穿过楼板进入中控室、计算机房、10kv、400v室、配电盘、控制箱的孔洞等,均应用耐火材料予以严密封堵。
15、电气线路、设备应保持绝缘良好,发现损坏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修理,以防绝缘损坏漏电引起火灾。
16、禁止在照明盘、开关盒上(板)乱拉临时线。建筑施工、机组大小修若确需敷设临时线路时,应办理临时线路申请手续,由电工进行架设,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增添线路必须考虑电路容量。电焊机电源只准接至足够容量的配电盘上。
第9篇 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工作标准
一、消防、闭路中心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卫,消防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不准在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会客和聊天。
二、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遇到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不准错报。消防闭路中心值班人员不准离开控制室。
三、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值班室保持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如报警器,水泵控制台、闭路电视房等)保持无灰尘。
四、值班时间不准喝酒、吸烟、睡觉、看小说等,如发现一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除名。
五、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各种设备情况,交接要详细填写值班记录,领班每天必须进行详细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各部门播放音乐时间要按时播放,切记音量适中,切勿声音过大骚扰住户。消防中心各种设施要爱惜使用。
七、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职人员全日值班负责制。
八、消防值班员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消防主管,遇到重大问题迅速上报消防责任人。
九、消防监控中心出现报警信号,应立即核实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消防工作手册》中的“消防应急措施”处理;如属误报应进行复位,并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消防监控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半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将检查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一、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员应填写《设备维修申报单》,立即通知机电运行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十二、消防监控中心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十三、消防监控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消防监控中心内应备用便携式灭火器和常用灭火器具。
十四、严禁外人进入消防监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消防主管批准。
第10篇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 目的
对宾馆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宾馆、员工和客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宾馆的安全与消防工作。
3 引用标准和文件
3.1 iso9001:2000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3.2 iso14001:1996 4.4.6 运行控制
3.3 whma00-00 《管理手册》 第7章第1节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第7章第4节 生产和服务的运作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 术语和定义
4.1 可追溯性:产品的可追溯性是指通过记载的标识,追溯需要考虑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能力。
4.2 意外事件:宾馆意外事件是指发生在宾馆内部造成人身伤亡或物质损失的意外变故或灾祸。
4.3重大节假日:是由元旦、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定假日及杭州市西湖周边的大型活动:西博会、烟花节组成。
5 职责
5.1 总经理对全宾馆消防与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5.2 分管安全的副书记对全宾馆的消防与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5.3安全部经理依法具体负责宾馆安全与消防的管理工作,并管理和控制安全部的运行。
5.4 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负有责任,并负责本部相关《宾馆安全管理制度》、《宾馆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5.5 保安主管对保安与宾馆治安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5.6 专职消防员对宾馆消防安全与监控中心、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6 程序要求
6.1 服务特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维护宾馆良好秩序,快速准确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6.2 安全部经理应不断完善《宾馆安全管理制度》、《宾馆消防管理制度》。对于宾馆内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处理,同时向分管副书记进行汇报,完成工作日志。
6.3 培训
6.3.1安全部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宾馆员工进行消防、安全业务知识培训:
6.3.2由保安主管负责对保安进行培训与演练。
6.3.3由专职消防员对安全部消防员进行培训与演练。
6.4 岗点工作职责
6.4.1 准备工作
当值领班与上一班领班交接工作,移交对讲机与内部传呼机;
当值领班组织班前点名、检查仪表仪容,布置当天工作。
6.4.2 岗点值勤
保安须严格按whqc19-01《保安操作规程》操作。
正门岗负责维持正门和车辆秩序,控制正门区域各类闲杂人员,保证正门区域道路畅通。
电梯岗负责维持大厅秩序,控制上、下客梯人员情况,为客人提供客梯服务,并保护好重要客人的专梯安全。
车辆管理
a.车管岗负责对来店消费和会客客人的车辆停放进行管理,保证停放车辆安全。
b.自行车岗负责对员工上、下班自行车进出和停放进行管理,保证存放自行车安全。
职工门岗负责维持宾馆后院正常秩序,接待和管理进店人员和车辆,并负责宾馆邮件和报刊杂志的收发。
南大门岗负责维持宾馆后院正常秩序,保证后院消防通道畅通。
夜间巡逻保安负责对宾馆各部位巡视检查,发现和处理各类不安全因素,保证宾馆夜间安全。
稽查是在宾馆范围内纠正员工各类违章和违纪现象,按规程正确使用《员工过失单》。
6.4.3 结束工作
当班领班向下一班领班移交工作,并由早班领班召开班后会,总结当天工作,组织相应岗位培训;
保安主管定期参与班后会,总结一段时期的工作,作好记录,持续改进。
6.4.4 岗点管理
保安主管、领班定时巡视各岗点值勤情况,对违反操作的现象予以纠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保安主管、领班在当班高峰期,协助保安管理好车辆,控制正门区域秩序。
保安主管在宾馆重大节庆期间须到场亲自指挥。
保安主管、领班须做好每天的工作日志,确保事件的可追溯性与工作差错的持续改进。
6.5 治安管理:
6.5.1 安全部保安主管对各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重大节假日检查,并记录在《宾馆治安情况检查记录》。
6.5.2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章违纪现象,应及时纠正、上报并督促整改。
6.5.3 登记、制作和发放宾馆各种临时出入证。
6.5.4 意外事件处理
严格按wheb00-04《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whqc19-03《宾馆意外事故、事件处理规程》及时准确处理,将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
6.6消防管理
6.6.1 签订责任书
宾馆与各部门消防负责人签订《望湖宾馆消防、安全责任书》;与宾馆长包房订立《望湖宾馆长包房消防、安全责任书》(注:当原责任人调离,须与新责任人签订新的责任书);与进馆施工队伍订立《望湖宾馆改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
各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宾馆安全部和签字单位保管,安全部保管者为专职消防员。
6.6.2 制度落实
1)专职消防员负责检查宾馆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杜绝火灾的发生,保护环境。
2)专职消防员负责检查各部门whqc19-05《宾馆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
3)专职消防员对宾馆消防设施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重大节假日检查,并记录在《宾馆消防情况检查表》。
6.6.3 监控中心管理
监控中心保安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
准备工作:上班后与上一班保安交接《监控中心当班记录》、警具,并更换好录象带,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立即联系专职消防员与工程部进行处理。
3)监控操作
a.按whqc19-02《监控中心操作规程》严格操作设备,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作好当班记录。
b.如发现可疑情况,则立即放大画面,记录对象特征,通知前台保安领班前往处理。同时密切跟踪情况发展,做好录象与记录。
c.如发现火警则按whqc19-02《监控中心操作规程》及wheb00-04《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结束工作
a.向下一班保安交接工作,并参加班后会。
b.专职消防员定期召开工作会,确保工作的持续改进。
6.6.4 建立健全消防业务档案,完成以下记录:
1) 《专职消防员工作日志》
2)《宾馆消防情况检查记录》
6.7 设备管理
6.7.1 对讲机使用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与保养维护。
6.7.2 监控中心设备由监控中心保安负责日常保养维护,专职消防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监控中心维修工对故障进行维修,无法修复则上报专职消防员,由专职消防员负责报修报损。
6.7.3 宾馆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由专职消防员负责定期检查测试,工程部负责配合和维修。
7 相关文件
whqc19-01 《保安操作规程》
whqc19-02 《监控中心操作规程》
whqc19-03 《宾馆意外事故、事件处理规程》
whqc19-04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
whqc19-05 《宾馆消防管理制度》
wheb00-04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whqb50-08 《设备管理程序》
第11篇 酒店日常消防设备管理工作标准
酒店消防设备日常管理工作标准6
(1)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2)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3)每季度检查一次营业场所地上消火栓。
(4)消防水泵每半年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5)油库的灭火装置每半年检查测压一次。
(6)营业场所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7)消防总控制动系统每年由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8)各种电器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9)备用发电机,定期启动检查。
(10)固定泡沫灭火装置,每隔一年至一年半更换药剂一次。
(11)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推车式泡沫灭火器,每年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12)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有关管理人员同意。
第12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
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等有关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12分)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3分)
(二)确定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3分)
(三)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例会不应少于一次,并且要有记录。(2分)
(四)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2分)
(五)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2分)
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分)
(一)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8分)
(二)电气、可燃物和火源管理。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维修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应安装电气火灾预警系统;集体宿舍应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人员密集场所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查,并有详细记录。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得随意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不得大量储存液化石油气或氧气等易燃易爆品,应独立放置易燃易爆品。(8分)
(三)人员密集场所要建立消防档案,并确定专人负责记录和保管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内容完整,保管妥当,方便查阅。消防档案中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书等应永久保存。(4分)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29分)
(一)人员密集场所应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及地方消防强制性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4分)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范、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4分)
(三)明确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2分)
(四)楼梯间常闭门的管理应落实到位。(2分)
(五)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合格产品并应保持数量足、完备、有效,并且不应被阻挡。(3分)
(六)人员密集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2分)
(七)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2分)
(八)不准擅自关闭、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相应的消防联动设备。(2分)
(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水泵的控制控制柜应处于自动控制位置。(2分)
(十)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不应埋压、圈占或遮挡。(2分)
(十一)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置位置应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不能埋压、遮挡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2分)
(十二)消防控制室每班值班人员不应少于2人,必须持证上岗;值班人员要熟知熟记《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内容,并对消防中控室的设备能够熟练应用、正确操作。消防控制室应有设备运行等情况记录。除值班用品、火情处置用品外,消防控制室不能堆放其他物品。(2分)
四、认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8分)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工作,制定检查计划。(3分)
(二)应按有关内容与要求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以及夜间防火巡查,营业期间防火巡查每两小时至少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并应正确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3分)
(三)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2分)
五、火灾隐患的整改(12分)
(一)人员密集场所对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4分)
(二)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并整改。(4分)
(三)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4分)
六、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10分)
(一)人员密集场所应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记录完整。(2分)
(二)每年对员工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措施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消防器材摆放位置及医院安全出口的位置,做到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期火灾。消防安全培训应有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签字等。(2分)
(三)新员工必须经消防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2分)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消防设施的工程维修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2分)
(五)人员密集场所内应在入口、走道、重点部位及其他显眼位置粘贴消防宣传画。(2分)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与演练(5分)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定期演练制度。(2分)
(二)灭火预案应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内容科学合理。(1分)
(三)定期开展演练,应急组织机构应熟悉预案内容。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2分)
八、火灾事故处置和消防工作奖惩(4分)
(一)火灾发生后应积极主动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1分)
(二)火灾后应研究制定改进对策及措施,并教育全体员工。(1分)
(三)人员密集场所应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分)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判定为不达标
(一)未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
(二)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及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3人以上);
(四)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部位未立即停止使用的;
(五)发生死人或损失1000万元以上火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