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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管理经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查看人数:59

安全质量管理经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第1篇 安全质量管理经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一、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或参与拟定本公司安全运输、操作规程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收集公司日常运作报表,定期对公司的运作指标进行整理分析、归纳等并形成通报;

3、根据公司的质量管理目标,制定具体的质量提升计划并确保落地实施;

4、定期对运作单位进行质量管理培训;

5、负责危险品业务审计相关工作;

6、负责供应商索理赔及保险事件跟进。

二、职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物流化工工作经验;

2、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法令及相关法律知识,能编制安全相关应急预案、报告、报表等文件;

3、能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具有建立ehs体系的工作经验及能力,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优先;

4、熟悉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具有数据分析能力;

5、机构化思维,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沟通表达能力和强烈的责任感;

6、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与灵活性,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第2篇 皮肤科职工在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中履行的职责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严格按照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进行工作。

2、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意识。

3、协助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圆满完成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4、发扬主人翁精神,爱科如家,为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献计献策,使皮肤科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第3篇 物业副总经理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分管公司的物业租赁与安全生产工作。

2、持经营工作,对总公司委托租赁的物业进行依法租赁经营管理,对有关经营合同的洽谈,制定及实施。

3、公司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应按符合国家、行业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落实,监督、检查等贯彻执行情况并负责组织落实。

4、了解、掌握公司所管辖区域危险点、危险源以及危险设备的安全状况及变化情况,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破等危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公司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规范。

5、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所分管的工作。

6、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4篇 浅淡原油库安全质量管理——人对油库安全质量的影响及对策二

1.1 人影响安全质量的因素

a) 个性对安全质量的影响:人的个性,指人与人之间在特征上的差别,主要包括人与人之间性格差异、能力差异和气质差异个方面。这三者组合在一起,使人在具体的生产活动中带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倾向性,对安全质量有较大的影响。如“心细”的人在流程操作票填写、审核中比较细致,能够及时发现错误,避免误操作发生。

b) 态度对安全质量的影响。主要包括认识的因素、感情的因素和意向的因素。一个正确的态度有利于生产质量的提高。如油库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大部分作业人员认识到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态度比较端正,能够自觉地遵照执行。但还有少部分作业人员怕麻烦,在具体执行中,能省则省,抱有侥幸心理,直至发生事故,才后悔莫及。这部分人对规章制度的态度就会给安全质量带来威胁。

c) 动机对安全质量的影响:人的行为来自于动机,而动机产生于需要。如人有希望不受工伤和职业病的危险是“安全需要”,人生活在社会中有“荣誉”需要,希望通过精心的操作得到领导的好评。

d) 生理状况对安全质量的影响:疲劳过度、生物钟紊乱、噪声、毒物、周围环境等因素都可能对人生理状况产生影响,从而对安全质量产生威胁。

1.2 消除人对安全质量影响的对策

a) 知人善用。油库管理者在人员使用中要了解人员的气质、能力、性格和业务水平,根据每个人的长处和短处,进行合理的任务分配,达到优势互补,以有效地避免一些潜在的事故因素。

b) 加强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端正态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养成良好的安全质量习惯。

c)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纠正不安全行为。

d) 根据人的生物钟合理调节油库生产作业制度。如在交接班期间、吃饭时间和后半夜时间不安排或少安排流程切换作业。

e) 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提高油库的安全质量。

f) 采用先进的操作方式和管理制度,消除无法制约的人生理本能对安全的威胁。如在流程切换中监护制度的改进,采用三对比对油品的计量差和原因进行统计分析。

g) 正确运用安全标志可以在无人监督下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事项,减少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5篇 工程项目部质量安检员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在本公司工程项目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所辖项目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2、全面贯彻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具体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如三道一平等工作。

4、参与图纸会审的工作,参与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工作。 5、检查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等的落实情况,并监督执行。

6、经常检查施工作业环境、作业条件、作业人员、各种机械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具体规定。

7、检查施工项目部主要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的原件,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持有规定的资格证、岗位证的原件,对未持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应辞退出场(事前应通知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8、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负责或屡教不改的监理人员,可进行罚款或辞退换人的方式处理(事前应通知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9、对所辖项目的工程安全生产应履行日常性检查的工作,并填写日检表(把 每日检查的内容写清楚基本上和质安检查日记相似)。

10、必须参与本项目部的周检和公司的月检、季检、半年检、年终检或不定 期的检查。

11、积极主动并及时地做好施工过程技术资料和文件的分发收集工作,按类归档,不得丢失。

12、必须参加本项目部经理主持召开的每周一次工地例会,并对一周来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持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13、必须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参与检验批,其它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

14、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规定和本公司的制度,认真做好工程竣工备案资料的整理并装订成册,及时完整交回工程管理部。 15、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第6篇 实施性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工程概况

广珠铁路位于珠江三角洲西翼,纵贯佛山、江门、珠海三市。线路自京广线上的江村编组站(京广上行线)dk0+000南端引出,折向西跨广清高速、白坭河,沿佛山北一环向西,经里水、官窑,沿珠二环折向南,经走马营、跨北江(东平水道),经丹灶、西樵向南,我五项目部主要施工范围在丹灶、白坭、西樵桩号为dk52+780.10~dk59+400段,线路正线长度6619.9m。范围内包括改移道路、路基、桥涵(不含预制梁制架)、车站工程。

二、安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杜绝重大机械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杜绝一般事故的发生。消灭一切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员工轻伤控制在3‰,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0.3‰。施工作业环境达标,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保证本项目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广珠铁路sg-2标段第五项目部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决定成立中铁十二局集团广珠铁路sg-2标段工程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邓胜兵;副组长:亢强

成  员:陈典勇、于永丰、王安宁、王军、梁以奎、肖前、杨克强、潘蕊

2.项目部设置安质环保土,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队配专职安全员,班组配义务安全员。

四、安全管理细则

安全管理总体要求是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项目部特点,确定机构设备、汽车运输、防火、施工用电,高空作业、边坡防坠为事故易发点。

1. 机械设备

(1) 非专业司机及无证者不准操作机械。

(2) 各种机械严禁带病超负荷运转。

(3) 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4) 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准超过25度,下坡坡度不准超过35度,横坡度不准超过10度。

(5) 推土机、装载机上坡和下坡时严格脱档滑行。

(6) 装载机运转时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运转速度不能过快,卸料时要适当注意高度,不能过高。轮胎式装载机未经责任区领导批示不能随意离开作业现场。

(7) 严禁在斗臂运转半径内观察或行走。

(8) 砼搅拌站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行走。

(9) 不准用工具伸到转动中的搅拌筒内扒浆和出料。

(10) 拉接临时电力线时,应从机具引向电源,断电时应先接除电源并拆除。

(11) 重要设备的电机,采用交流电接触器及磁力启动器。

(12) 电动机合闸后如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拉闸,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启动。

2. 汽车运输

(1) 驾驶员出车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车证以及当地政府的有效证件。

(2) 不准驾驶与准驾车辆不相符合的车辆。

(3) 严禁非驾驶员开车,酒后开车、带病开车;严禁开“疲劳车、英雄车、冒险车、莽撞车、风头车、赌气车”;严禁开车时饮食、闲谈或有其妨碍安全行车行为。

(4) 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 不准驾驶装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允许超装、超高、超宽、超长装载必须均衡平衡。

(6) 货车不允许人货混载、自卸车的翻斗内严禁搭乘人员。

(7) 油罐车应配齐消防器材,并应加装拖地铁链。

(8) 驾驶员必须遵守行车、停车、超车、倒车、回车以及各种路况下限速的规定,必须遵守城市交通管理规定。

(9) 实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车。

(10) 车辆保养、修理必须按计划统一进行。

3. 防火

(1) 施工现场要设立明显的防火责任区及负责人揭示牌。

(2) 易燃物与民房、高压、低压线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小于30米。

(3) 严禁驾驶员修理机械时吸烟。

(4) 严禁职工和民工上山时吸烟、玩火。

(5) 施工前路基、桥涵位置表层树木杂木杂草严禁燃烧处理。

(6) 危险区、易燃区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池、黄沙池、灭火器等。

4. 施工用电

(1) 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供电部门的规定。

(2) 现场安装变压器应设护栏,设置“高压危险,切勿接近”警示牌。

(3) 抢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

(4) 现场架设的低压电线路,不得用裸导线。

(5) 临时铺设电线不得缠挂在钢筋、模板脚架、树木等物体上。

(6) 生活照明不得擅自拉线、接灯、装插座等,严禁私自烧电炉和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7) 停电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拆除电源线和开关。

(8) 电气装置跳闸时,严禁在未查明原因,拆除故障前合闸,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9) 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

(10) 用电设备应安装触电保护器。

5. 现场保护

(1) 高空作业防护要采用安全网,作业人员要系安全带,戴安全帽。

(2) 深坑、桩口防护要采用四周防护栏杆,行人坡道须设扶手及防滑措施。

(3) 垂直运输设备防护;脚手架注意材质、不得钢竹混搭,离杆底部回填土坚实平整。按规定设置拉接撑点、剪刀撑,接头搭不小于40cm.

(4) 机具防护拌和机必须有防雨棚;排水必须顺畅,设有排水沟和沉淀池。

五、实施性安全措施

1.桥梁施工

(1)基坑周围设立明显醒目标志,防止人员、车辆坠入。

(2)水中围堰材料、堰顶高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满足冲刷、防渗。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

(4)严禁酒后上岗。

第7篇 建筑企业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安全工作标准

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安全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3 任职资格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 安全职责与要求

4.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重大危险源、施工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4.2组织制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并监督落实。负责开展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科技创新,在推广使用新技术负责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及时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和培训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4.3负责对外协(劳务)队伍在环境治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4.4制定本部门专项专业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检查项目部、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的保证能力,排查治理因工程质量问题可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将检查后的处理意见和整改结果及时报项目领导及安全部门备案。

4.5对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督促检查。

4.6参加由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7协助有关部门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 检查与考核

5.1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第8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团结、拼搏、务实、求精的企业精神,逐步提高项目工程的管理,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实现公司制定的把所有施工项目建设成为形象工程、道德工程、精品工程、和谐工程的管理目标。项目部针对项目总承包和分包的特点,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项目部于2023年3月1 日颁布施行。

总则

分包人应积极配合项目部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服从领导,严格履行下级服从上级的管理原则。

分包负责人为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包项目的安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质量的综合管理负责。

第一章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1条、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的职工罚款50元,对分包人按每人50元的罚款。

第2条、运输车辆随车装卸的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按每人20元进行罚款,对车主按每人10元进行累计罚款。

第3条、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或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罚款100元,并按规定对分包人按每人50元进行罚款。

第4条、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专业分包人应专人进行监控,无监控人员对专业分包人罚款100元,监控人员脱岗的按无人监控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第5条、对禁止烟火的保管室和木工房发现有人抽烟或有烟头的,对保管员或专业分包人按每个烟头100元进行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一切责任。

第6条、高处作业必须搭设操作平台。无操作平台的对专业分包人按每处罚款1000元。

第7条、检查时发现在建工程内外有大便的,每处对专业分包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8条、施工现场应及时回收钢管、扣件,每发现一个零散扣件对专业分包人罚款10元,每发现一根埋地的钢管罚款100元。

第9条、运输车辆人员应协助保管员做好材料堆放工作。进场材料按保管员指定的地点按规格、型号码放(砖块码堆,砂、石进池),如发现材料乱堆乱放、散乱无序的,对分包单位处以200~500元的罚款,保管员应现场指挥,材料堆放混乱属于保管员责任的,对保管员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10条、单位工程的脚手架应超过作业层一步架,剪刀撑设置到顶,立网、水平网应封闭,网内无杂物,一切杆件搭设必须符合专项方案和规范的要求。若脚手架未超过作业层一步架的,对分包人各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平、立网不连续封闭的每缺少一处,对分包人处以50元的罚款;等网数量不足的,每少一层罚承包人100元;网内有杂物的,不论多少,每处对专业分包人处以100~200元罚款;剪刀撑不得私自拆除,违反规定的每处对分包人处以200~500元罚款;脚手架立杆底部应有垫板或有相应技术保证措施,无垫板或不符合技术措施的对分包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第11条、脚手架排水沟未设置的罚分包人200~500元。排水沟不通畅的每次罚分包人50~100元。私自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的处罚分包人100元。

第12条、施工现场及宿舍区等五小设施,落实包干区及责任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对分包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13条、为杜绝火灾事故、触电事故、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所有职工在宿舍内严禁私自做饭,违者按每个灶具2000元处罚,造成事故的一切损失由班组分包人承担。

第二章 机械管理

第14条、施工现场使用的砼搅拌机、卷扬机、直螺纹机械等必须定人定机定岗,悬挂操作人员公示牌。未落实专人,对分包人处以每台100元的罚款。拆除机械防护装置的每台罚分包人100元。

第15条、使用的机械四周无安全距离,清理不及时,罚分包人100元;传动部位维护保养不及时,罚机修班长100元;转动设备无防护罩罚设备负责人100元。

第16条、搅拌机、卷扬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设备分包单位应落实防雨措施,未按技术要求设置防护棚的,按每台罚分包人100元。

第17条、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间距在5m以上,未按规定距离存放的,对现场操作人员罚款100元,对分包人罚款100元。

第18条、用电设备电线私拉乱接或无防雨措施的,对分包人罚款100元。电气设备无接地线即使用的,对操作人员罚款100元,对分包人罚款100元。

第三章 电器管理

第19条、电工全权负责工区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电工带头违反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加倍处罚,造成后果的由电工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第20条、任何分包人和职工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违规的每次对分包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

第21条、施工现场的各种用电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停、送电,因随意停电而影响施工的对分包人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发生严重后果的专业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22条、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 ,严禁私拉乱接线路,违反规定的每次罚分包人100元。

第23条、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防雨措施。无防雨措施每处罚分包人200元;配电箱内严禁放置其它物件及导电物质,按其性质对分管人员罚款50--100元。

第24条、在用的各种机械开关箱锁具钥匙由专业负责人负责保管。未上锁的开关箱,对其使用的负责人员按每台处以200元罚款。

第四章 工程质量管理

第25条、工程使用材料(如水泥、砂、石、钢筋、添加剂等)未送中心实验室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对专业分包人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并令其停止使用。

第26条、分项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及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批准私自施工的罚款3000--5000元。

第27条、分包人未按项目部三级(班组、工区、项目部)自检体系自检,私自进入下道工序或投入工程使用的,对分包人处以5000元罚款。

第28条、分包人各道工序未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及验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处以分包人5000元罚款。

第29条、各工序检验时,班组、工区自检合格,报项目部检查两次不合格者,对分包人处以1000元罚款。

第30条、各分包人应按各分项工序检验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附带资料或工序检查记录表,上报项目部质检或专业工程师报验和验收。无资料或工序检查记录表对分包人处以300元处罚。

第31条、为确保地基与基础的结构安全与稳定,分包单位必须对单位工程地基土质及承载力的情况进行检测报验,不报验而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对分包单位罚款5000元。

第32条、为严格控制单位工程的平面尺寸,保证设计标高、轴线,轴线超过偏差值的,每1mm罚分包人100元,±0.000主控轴线与标高必须及时报验,未报验的按每项对分包单位罚款500元。

第33条、桩基工程的各种试验必须进行报验,未报验的对分包单位按每项罚款200元。

第34条、砌体工程施工缝处严禁留直槎,留直槎的每次对专业分包人罚款500元并要求返工。

第35条、砌体工程严禁出现暗通缝,出现暗通缝每处对专业分包人罚款500元。

第36条、砼工程实测项目必须确保90分以上,低于90分的,按每分200元对专业分包人进行处罚,不合格的必须书面上报补救措施,无法补救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返工的必须返工处理。

第37条、砼施工必须有浇筑令,按计量施工,按配比标明各材料的重量,不按计量随意施工的每次罚款2000元。

第38条、为确保砼浇筑质量,蜂窝、麻面不超出规范标准,严禁出现露筋、孔洞等现象,出现上述现象的每处罚款200元。蜂窝、麻面、露筋、孔洞私自处理的罚专业分包人1000元,无法返工的必须做补救措施,上报项目部审批后实施。

第39条、按规范要求留置施工缝,接缝时做好清缝工作,严禁出现夹渣烂根现象,出现一处罚款200元。

第40条、桥梁现浇结构顶面的平整标高,每自然段≤20mm,每大于1mm罚款100元。

第41条、砼的施工必须落实专人看筋、看模、保养,每次缺岗的罚款100元。

第42条、钢筋工程必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保护层必须按要求设置,违反上述规定每处罚款200元。钢筋未按规定方法绑扎的、弯钩角度不符合规定的,罚款200~400元;钢筋工程实测项目必须确保90分,低于90分的,按每分100元对分包人进行处罚,不合格的必须返工。

第43条、按设计要求设置构造筋,确保钢筋位置的正确性,保证钢筋连接、保护层、钢筋间距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钢筋的节点、构造部位必须按设计图纸施工(注明主筋接头位置、加密区、二层筋位置、柱梁头交接处等),不按图纸施工的每处罚款20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给予不低于50000元的罚款。

第44条、模板支撑系统必须按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现浇结构内的杂物及建筑垃圾必须清除干净并用水冲洗,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模板拆除后,若存在质量问题(如梁底、柱头、柱根等,由于垃圾没清理干净而没有完全结合或夹杂木屑、编织袋等所产生的问题),每处罚款2000元。

第45条、模板必须刷隔离剂,不刷隔离剂每次罚专业分包人500元。对没刷隔离剂所造成的砼表面质量问题和损失,一切责任由专业分包人承担。

第46条、胀模、漏浆每处罚款200元。

第47条、砼浇筑工程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堆放整齐,每施工段必须及时清理,未清理罚款500元。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48条、发生打架斗殴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将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罚款。职工每人200元,对专业分包人按每人500元进行累计罚款,管理人员不加以制止的给予重罚1000~2000元,管理人员参与或组织斗殴者给予3000~5000元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治安处罚并开除工职。

第49条、发生打群架的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对专业分包人按每人3000元累计罚款。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50条、对及时制止打架或打群架的,避免严重后果的,给予奖励500~1000元。

第51条、施工现场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发现酒后上岗,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并令其离开施工现场。对分包人处以每人200元的累计罚款,造成后果的由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52条、分包单位对上级部门的隐患整改单必须及时办理签字手续,任何人不得拒签,落实专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分包人应落实专人复查,合格后应及时销案。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时,按每处罚款500~1000元,造成后果的由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53条、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齐,未按规定每次对专业分包人罚款500~1000元。

第54条、项目部负责新左庙路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上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对外协调、重要物资供应等均需项目部统一安排、协调、把关,各施工队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的领导。对拒不服从项目部管理的施工队或班组将给予5-10万元的罚款。

第55条、各施工队有义务教育各自施工班组的人员,令其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如出现不服从管理的事件,项目部有权对班组或个人给与5000-10000元的罚款,严重者给予清除出场,施工队负连带责任给予5-10万元罚款。

第56条、对不按设计要求施工被项目部管理人员查出,施工队拒不执行整改的给予5-10万元罚款。

第57条、各工区管理人员必须配合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如出现不配合工作或辱骂甚至威胁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令其退场并对工区给予5-10万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58条、项目部、监理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指令、通知、整改意见等,各施工队必须在指定日期内回复,对不能及时整改回复的事项要出具文字材料,说明原因,确定整改日期,否则将给予2000-5000元罚款。对敷衍了事只回复不做现场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队给予1-5万元罚款。

第59条、项目部组织的工程例会各施工队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施工队主要负责人不参加例会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章 内业管理

第61条、专业分包人内业原则

1、专业分包人应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及交底,对资料员的建档工作和施工员的交底工作应及时检查。

2、专业分包人参与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的编制,参加交底活动(每分项交底三次),负责填写定位放线、安全文明施工日志(日记)、砼施工记录、砌体施工记录,负责提供隐蔽工程记录的相关数据和照片,负责项目分包范围内各项施工检查等管理活动。

3、专业分包人负责内业资料的管理工作,按地方标准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档案,及时将施工员、机修班、电工的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各项台帐的内容齐全,及时收集原材料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负责试块留置制作、养护、标识、送检,负责材料送样并及时反馈试化验结果,协助完成备案工作。

第62条、总体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上报并批复,对已开工项目未上报分项或分部施工方案的每项对专业分包人处罚200元。同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处罚。

第63条、对未完成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专业分包人每项每级处罚200元。同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处罚。

第64条、各专业分包人工序报验后一周内完成质保资料并签证,对一周内未完成的专业分包人处以300元处罚。同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处罚。

第65条、及时催要和收集各项原材料合格证和相关资料(书面形势),并及时反馈情况。未能及时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及反馈情况的,缺少原材料合格证及相关资料的,予以处罚分包人100元/处,材料供应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合格资料,未能及时提供资料造成影响的,追究材料供应部门责任,同时处以分包人100元/份罚款。

第66条、机修班及电工应协助做好相关机械、临时用电及电气工程的各项资料,及时真实予以记录,及时认真真实做好记录,未能及时记录或记录不真实的处以100~500元罚款,分包单位应落实专人辅导和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处以专业分包人50~200元罚款。

第67条、上级部门检查,内业资料齐全被表扬的奖资料员200~500元,内业资料被批评或处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处以200~500元罚款,同时对专业分包人处罚500~1000元罚款。

第68条、资料工作及时签证、建档,分项工程工程完成后及时评定、计量,移交项目部资料部门备案,因内业工作欠缺影响工程移交、结算、备案的追究专业分包人责任,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第69条、专业分包人应按照项目部规定填写质量、安全月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未及时上报的专业分包人处罚300元。

第七章 检查时间确定及评比奖罚原则

第70条、项目部将逐月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和评比,对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奖分包单位2000元,对评分达不到80分的罚分包单位2000元。

第71条、项目部将逐月对各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比,对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奖分包单位2000元,对评分达不到80分的罚分包单位2000元。

第72条、项目部将逐月对各工区的工程进度月计划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进行综合检查评比,对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并完成计划任务的奖励2万元,对完成计划任务不足80%的罚款2万元,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工区施行一票否决制并按相应条款给予5-10万元的处罚。

第73条、检查时间:每月一次,不定期检查。

第八章 说明

第75条、凡实施奖罚细则中未注明奖罚责任人的均为分包人。

第76条、凡被通报和认定为质量事故的,对专业分包人罚款2~5万元。

第77条、为逐步提高项目工程的管理,本细则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中国核工业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未来一、二、三路、高新二路、科技四路指挥部

2023年03月01日

第9篇 移民建房质量安全建房管理

柳林新集镇场平工程即将完工,马上进入移民宅基地划分及建房的关键时期,为严格执行规划、合理利用场平、加强移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杜绝劣质工程和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宅基地划分稳定、移民建房质量合格,建议成立集镇移民宅基地划分、建房规划控制和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其主要工作是:

1、科学制定宅基地划分方案,办理移民建房手续,做好移民建房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根据龙背湾水电站移民安置政策,结合新集镇场平实际,确定洪坪移民采取单独或联建的建设方式,按照“整村地段、区域不变;整组划分、顺序排列;整街推进,合理搭配”的原则制定宅基地划分工作的总体要求、划分原则、划分标准。指导移民建房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各项手续。乡城建办要做好移民建房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所有移民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资质证件、图纸、隐蔽工程、影像等技术资料整理齐备,按照一户一档的方式归档。

2、严格红线控制,加强规划管理,统一建筑风格。

所有进入新集镇的移民建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严格按照规划红线、标高、楼层高度进行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红线建房,否则按《规划法》予以处罚。需加层的必须由移民建房户提出申请,经管理小组集中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合理安排好给水、排水、供电、道路、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工作。集镇新建建筑统一规划为徽派风格,白墙、黑瓦、坡屋顶、马头墙、格子窗。所有移民建房必须按正规的设计图纸施工。其中,三层以下(含三层)参照县建设局编印的《新农村住宅图集》进行施工,四层以上的移民住宅一律要求按统一提供的正规图纸施工。

3、对建房户进行培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组织对各移民户建房进行质量、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培训,乡城建办组织免费发放《竹山县移民自建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组织所有移民参加一次现场培训会。明确专人、专班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每天对在建工程进行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危险地段进行警示提醒。重点监控用电、脚手架、起重设施、高岸、高边坡、交通运输的安全管理。对违规行为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下发到移民户并督促整改到位。

4、控制施工程序,严格实行验收制度。

乡城建办、县住建局移民住宅监管办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基础、主体结构、房屋装修实行规范管理,每一道工序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缺少或不规范将按照《建筑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规范合同管理,规范建筑材料。

督促建房户与承建单位签定规范的《施工合同书》,移民村与移民户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对所有进入新集镇的建筑材料进行源头监管,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建材产品,禁止使用空心小砌块建房屋主体。

6、严格施工队伍管理。

各村要严格管理施工队伍,会同乡城建办做好移民建房施工队伍的选择、管理及备案工作。三层以下(含三层)的由镇城建办和移民户根据业绩确定施工队伍,四层以上(含四层)的必须选择具备资质的施工队伍。施工方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所有参与移民建房的施工队伍要配备相应的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并签定完备的《施工合同书》和《质量安全承诺书》,凡因施工方不遵守规划、不按图施工,违反施工操作规范等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10篇 x放射科放疗室质量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一、放射科放疗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在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二、落实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建立的操作规程,医疗质量标准及措施。

三、建立健全本室医疗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定期开展活动,每季度对科室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科及上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五、对职能部门反馈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六、负责落实本室医、护人员的再教育,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11篇 安全员、质量员、瓦检员、安全生产建设现场管理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积极参加职工各种形式组织日常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和培训教育活动,要不断提高和更新自己的安全生产技术、业务和理论、技能及专业知识,应用到安全工作当中,发挥现场管理作用。

二、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方面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干好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三、严格执行和贯彻“三大规程”,杜绝“三违”,做好“一通三防”工作,消灭电气设备失爆,安全检查要到位,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保证系统正常畅通,搞好文明生产,协调和配合好跟班矿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各位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负责本采区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和工程质量,掘进、采煤、运输、机电、通风、管理等工作,对待分管的各项工作,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不殉私情,以身作则,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五、不违章指挥,发现安全隐患,现场检查问题,要积极组织人员处理,对各类隐患事故未处理完,坚决不得随便叫施工队恢复生产建设。

六、协助好各区队抓好和管理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生产当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四不放过原则。

七、坚持井下现场交接班工作制,做到人不来我不走,口对口,手对手,当班范围内各种事件交待清楚才能走。

八、做到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和不早退,不离岗和不脱岗,不随便空岗或漏岗,有事有病要提前向跟班矿长和分管矿长请假,充许后方可离去。

九、工作中要尽职尽责,检查安全隐患问题要细心和细致,不能走过程,严把工程质量关,对施工质量不复合标准规定的工程必须推倒从来,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复合标准规定。

十、杜绝工队在材料使用上造成的浪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材料浪费,降低材料消耗,减少成本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十一、负责管好和抓好本采区范围内各施工队对火工品的领取、运输、存放、使用,放炮的各项安全规定等工作。

十二、负责和协调本采区范围各施工队文明生产建设工作,要求各施工队范围内的材料必须堆放整齐,设备摆放整齐,对更换设备,暂时不使用的设备必须运到指定地点存放或升井交库房统一管理,不能随处乱放乱堆,影响安全生产建设,巷道内的杂物及浮煤要经常清理,保持巷道内干净,无杂物,做好文明施工。

十三、瓦检员负责本采区范围内的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瓦斯监测工作,每班监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次数不少于3次,对瓦斯、二氧化碳超限应立即通知撤人,现场工作人员撤离到进风安全处,等瓦斯降低或在充许规定范围内方可入内或作业。

十四、工程质量员负责本采区范围内的掘进工作面施工工程质量问题,检查项目施工巷道方位,中心线,高度,宽度尺寸,架棚质量,柱子迎山角度,柱窝扎角深度,木料规格尺寸,棚距,背顶背帮严实程度,棚子连锁,前探梁使用,等项目,发现有不复合规程和要求的必须重新更换或返工,重新再架,达到标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十五、工程质量员要负责所掘巷道工程质量,巷道服务期限,要求施工队掘进巷道从交付巷道使用后,必须保持三个月内不存在质量问题,如有棚子压弯及柱腿压断变形造成该段巷道冒顶、漏顶需要处理人工费用,均由原施工巷道的掘进队承担维修人工费用,同时对质量问题应处罚。

十六、检查运输系统工作,皮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时要认真细心观察细致查看和检查,听声音,看设备运转情况,运输设备各类配件是否起作用及缺少,配件或更换配件等工作,并作好记录,要及时将现场情况汇报调度室,并安排人员及时处理等工作,保证运输系的正常运行而不影响生产。

十七、检查本采区范围内各施工单位岗位在岗情况,各类司机、水泵工、液压泵工、维修工、跟班队长、瓦检员、发现岗位工工作睡觉或脱岗离岗,到处乱串,不在工作岗位,要及时制止,并按矿上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重要岗位工必须严肃处理。

十八、察看或检查电气设备完好情况,坚决不许电气设备和运输设备带病运行和工作,电气设备存放位置,电缆吊挂是否整齐,要求电缆必须吊挂在巷道一帮处平行巷道底面,吊挂钩均匀摆设,电气设备上灰尘是否清除,消灭电气设备失爆等工作。

十九、检查“一通三防”工作,掘进工作面局扇存放的位置,对不合理的存放位置要求更换位置,风筒吊挂整齐,风筒口距离工作面正头不超过5米,并按通风标准让施工队或安排及时处理,保证工作面通风正常。

二十、坚决杜绝掘进工作面内微风或无风作业,供风量达不到规程规定的进风量,瓦斯超限,坚决不许施工队作业,立即通知现场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待命,采取措施及方案,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二十一、掘进工作面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前探梁使用,巷道成形,木支护的规格,支护强度,棚子连锁,棚口接口严密成度,架棚子角度,柱子角度,柱腿柱窝深度,扎角,每架棚子与每架棚子的间距大小,背顶背帮是否严实,严禁空顶作业。

二十二、掘进工作面遇到地质构造带或老空时应及时采取特殊的支护或架木垛,缩小棚距,保证每架棚支护强度,背顶背帮必须严实,安检员必须在现场负责安全工作。

二十三、采煤工作面检查,采煤工作面运输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液压泵站工作情况,供液管是否畅通,乳化液配置比例浓度,液压管的吊挂等工作。

二十四、采煤工作面两个安全出口高度为1.6米,高度达不到要求应拉底处理,必须保证安全出口高度,两巷超前支护不得小于25米,支护强度及间距够不够,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叫采煤队立即处理。

二十五、采煤工作面应保持保证“三直、一平、两畅通”,单体支柱强度及角度,π型梁使用情况,必须成对使用,并与工作面方向成为90度,严禁使用单梁单柱,单体必须使用防倒链,单体手柄朝向一致方向。液压枪用完必须挂在单体支柱上,绝对不许乱放或放在地上。

二十六、采煤工作面铺设顶网,要求网片与网片搭接10cm,网扣距离20cm,用铁丝捆扎紧固,网片与假顶平行严密严实,耙根存放在顶板上排放整齐,布置合理,防止漏包或吊包现象发生。

二十七、采煤工作面规程规定单体支护为见四回一,不充许缺梁少柱,要配足备用的单体柱子和梁子,单体柱子排放整齐,单体头朝上垂直90存放,所用各种材料必须堆放整齐,便于使用,做好文明生产。

二十八、采煤工作面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项目检查工作,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立即停采,进行整改隐患 ,确保安全正常的出煤作业。

二十九、瓦斯检查员必须做到各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每班检查瓦斯不少于3次,并认真填写每天瓦斯日报牌板,不得少项或漏报,字体公正、清楚,内容齐全。

三十、测风员必须每十天将矿井通风测定一次,测定的结果认真填写在各测风站牌板上,按照规定内容填写齐全。

三十一、测风员每天下井都要检查各处的通风风量情况,通风设施的完好及密闭墙的漏风,及风门的使用情况,风桥、工作面安装局扇的位置,风筒的吊挂,风筒破口的修补,风筒的接口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三十二、瓦检员要检查井下各掘进工作面瓦斯探头工作,要瓦斯探头必须紧跟工作面正头,保证工作面瓦斯超限能达到及时报警,以测量工作面的瓦斯变化情况。

三十三、瓦检员要检查各掘进工作面的正头2-5米处巷道顶板一帮挂瓦斯便携仪及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落山角处挂瓦斯便携仪,起到瓦斯超限报警作用。

第12篇 危险品运输安全数质量管理办法

做好健康、安全和环保工作, 是每位员工的职责。良好的hse绩效对我们每个人的健康安全和公司的业务成功与否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我们的目标是: 不发生事故, 不损坏人身健康, 不破坏环境。

一、驾驶员标准

·所有驾驶员必须经政府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有效驾驶证件。当驾驶员证件状态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主管报告.

·所有驾驶员进行入职体检和年度健康检查,确认其身体状况符合司机体检标准。当驾驶员身体状态发生可能会影响安全驾驶的变化, 应立即停止驾驶车辆并向主管报告.

·驾驶员必须参加防御性驾驶及疲劳驾驶等安全培训并接受公司安排的专门司机技能评估。至少每三年对防御性驾驶及疲劳驾驶等安全培训内容重新回顾一次.针对识别出的高风险司机,因对其进行防御性驾驶的再培训,经评估合格后方可重新在公司业务中驾驶车辆.

1)疲劳管理

司机在感到疲劳时,必须停止驾驶。经一段时间的休息/睡觉,警觉性得到恢复后再继续驾驶。

司机工作时间和驾驶时间必须符合以下最低规定。

要 求规 定

连续24小时内的最长工作时间累计16 小时

最长工作时间60小时/连续7天,或 120小时/14天,但7天内工作时间最多不超过80小时;在超过14天的时期内,每周工作时间平均不超过60小时。

连续24小时内最长驾驶时间累计10小时(不包括通勤驾驶时间)

当班期间的休息时间(包括用餐)每5小时至少休息30分钟

每连续7天内的不上班时间至少连续休息24小时

2)手机的使用

驾驶车辆时司机不允许使用手机拨打或接听电话,也不允许使用手机免提装置拨打或接听电话。

驾驶车辆时不允许使用手机发送或编写、阅读短信息。

车辆在行驶当中不应因为来电停车接听电话,在交通灯等临时停车时,也不允许拨打或接听电话。

3)药物和酒精政策

司机不可在受酒精、毒品或其他损伤他们驾驶能力的药物或物质的影响下驾车。

司机在工作时间及驾驶前4小时,禁止饮用含有酒精成分的饮料。

司机使用的药品,必须经过医生的确认不会影响安全驾驶。

司机有义务接受公司要求的酒精测试。

二、安全带的使用

为确保所有员工的安全,驾驶员有责任要求佩戴安全带,

无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车辆移动,必须佩戴安全带。

具体要求

·驾驶员、押运员驾驶或乘坐装有安全带的车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把它调整到合适的松紧度,确保扣好。一定要调整安全带,使其稳固地环绕您的身体。

·车辆驾驶员有责任要求押运员员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带。

·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乘坐安全带不合要求的车辆。

·任何人不得自行改装、拆除或废止车辆内的安全带,除非因维修或保养所需。

·员工发现失效的安全带时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有关负责人必须给于及时维修。

·如果发现司机或押运员不遵守本项规定,不管是否由于疏忽,都应责令加以改正,乃至采取纪律行动。

三、行车前安全检查

每日出车前,须参照车辆随附的《出车前检查表》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登记,在检查无误后,方可驾驶车辆,若车辆状况出现严重问题,必须及时通知车队进行维修,以杜绝车辆因未能及时检修小故障而造成无法出车或半路坏车的类似事件发生。出车前应检查及确保以下项目:

·轮胎气压,包括备用轮胎

·轮胎状态- 所有轮胎(包括备用轮胎),其轮胎花纹深度不小于1.5毫米

·灯光

·雨刮器

·刹车性能

·引擎油、冷却液

·仪表板灯

·应急设施

·充分估计出车期间的用油用量,提前加好油,尽量避免中途加油;

·出车前负责车辆内部的清洁卫生工作,以保证给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出车前认真看清楚出车任务单,如对出车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调度或分管领导核对,以保证准确无误完成出车任务

四、出车期间安全规定

l驾驶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则,严禁违章驾驶;

l驾驶期间手机须置在静音或秘书服务状态,安全停车后才能查询电话;

l驾驶期间应尽量避免与押运员聊天,严禁参与需要深度思考的话题,以集中精力驾驶;

l驾车时如发现车辆有任何问题,应及时汇报予以处理、维修,以消除车辆安全隐患,提高车辆使用寿命。

五、司机工作时间及驾驶时间的规定

司机每日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十四个小时(不包括休息时间),工作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2小时;

司机每2个星期总共工作时间不能超过140小时;

司机休息时应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以保证上岗期间始终有充沛的精神及体力。

夜间行车注意事项

尽量减少在以下情况下的夜间行车:

·在乡间行驶

·长途行驶,超过200公里

·感觉疲劳时行驶

·长时间行驶

日间行车注意事项

在以下情况下,驾驶员应利用停车休息来保护自己:

·炎热

·恶劣的驾驶条件

·药物或治疗后

·饮食因素

六、车辆行驶速度的规定

·严格遵守当地速度限制,严禁超速行驶。必须按照风险线路图所标定的时速行驶,高速公路不允许超过每小时80公里;

·经过路口,巴士站点,学校或其他道路风险评估的高风险区域应减速行驶

七、药物及酒精的使用规定

司机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法律法规,不能在酒后或服用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后驾车。

公司有权依据相应的程序对司机进行酒精和毒品的不定期抽测。如果发生意外,司机必须接受酒精测试。

八、车辆加油规定

车辆一律规定需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

九、 应急反应及事故处理

针对运作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除标准配置外,所有车辆均应配备以下安全用品:

反光三角牌

司机夜间穿的反光背心

手电筒

所有事故, 无论大小, 均需尽快报告. 报告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发生紧急事件后,司机应按以下优先顺序进行处理:

·紧急救人

·设立警戒标志

·报警

·报告公司紧急号码或领导,如果是承包商的车辆和/或司机,也应通知承包商并按指示行事

·收集事故证据,包括人证

·写好事故经过交回给车队分管领导

公司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将依照公司的事故处理及调查程序,尽快开展事故调查。依据事故调查结果提出的整改措施,相关各方应在限定时间内整改。

潜在事故

·所有潜在事故均应报告。

·潜在事故的处理应及时反馈。

十、档案与纪录管理

·按车建立的技术档案,包括车辆的出车检查纪录、保养及维修纪录及事故记录。

·每次出车任务的时间、地点、公里数、乘车人等情况必须详细登记在每辆车的出车日志中。

·安全会议及培训纪录。该记录应具体到每个司机的出席情况,补课情况,培训或会议内容。每个司机应有单独的培训记录。

·领导安全检查记录

十一、报告事故

任何造成受伤、死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都必须立即报告公司。

安全质量管理经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十二篇)

职位描述:一、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或参与拟定本公司安全运输、操作规程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收集公司日常运作报表,定期对公司的运作指标进行整理分析、归纳等并形成通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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