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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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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第1篇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实践“****”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确保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确保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强化作业现场的施工监管,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连锁”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公司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并实行“行政正职主管,副职分管,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部门业务保安,安全系统专业管理,管技术的对安全技术负责”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2023年的安全环保工作目标是:在加强严、细、实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夯实基础,建立长周期“反三违”和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并将浅采顶板管理、爆破物品管理、天井作业管理、通风防尘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危化品管理、尾矿库中长期防洪渡汛、用电管理、外包队伍管理、安全标准化作业作为安全环境工作的重点,力争实现公司重大伤亡事故为零;重大重伤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重大机电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跑、漏料液、污染事故为零,提高安全标准化达标率,降低“千人负伤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争创长周期安全文明生产和安全环保工作的良性协调发展。

第四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建立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负责和自我激励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充分应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教育文化等综合手段实施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 全面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进程,建立“反三违”及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队组及作业人员签订“三不伤害保证书”、外包工程工作人员遵章守纪承诺书、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办法,严格考核和奖惩,全面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达到公司安全生产的最高目标。

第六条 严禁非法用工和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就用工。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第七条 各单位、各施工队组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按员工总数的3~5%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做到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

第八条 各单位、各施工队组必须制定和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确保应急救援组织、人员、设备、器材的保证,提高应急救援效果,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章 安全环境组织机构

第九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主要职责:

1、 定期组织召开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施工队的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进行考评,按《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状(书)》进行奖惩兑现。

3、 负责组织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

4、 负责研究、审定、协调和监督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中的重大情况。

5、 认真完成上级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事项,积极参与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

第十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副主任:**

委 员:**/**/**

第十一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环境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境科周家普兼任,办公室组成人员: 周家普 段春红 杨永平 普自德 李志金 樊天周 王华荣 李永成 丁 伟 张红普 李丽君。

第十二条 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安全环境管理机构设有一个安全环境科,主要生产单位:一分厂、二分厂各设1名专职安全员;综合一工区设4名专职安全员、15名兼职安全员;每个采矿队设3名兼职安全员;外包施工队每个作业点设1名专职安全员、3名兼职安全员。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三条 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主要安全生产职责是: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2、 组织制订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落实。

3、 组织编制、审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4、 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 组织制订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对本单位所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研究,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7、 领导公司安全技术管理部门的工作,检查督促各副总经理和各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8、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布置、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和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9、 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整改事故隐患。

10、 每年与公司所属主要生产单位行政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对上年度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11、 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总经理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和管理的责任,指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3、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并同时布置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5、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6、定期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7、发生重伤及重大安全事故,应迅速了解情况,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保证的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3、领导和组织工会、共青团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增强员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提高员工的整体安全文化素质。

4、充分发挥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保证作用,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青年安全监督岗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5、深入生产一线,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状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员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6、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四)、工会主席的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员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

2、工会是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和维护者,工会主席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3、有权要求各单位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损害有关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行为。

4、负责组织开展员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单位执行国家劳保政策,改善劳动条件,整改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5、积极组织参与全总、省总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和组织开展好“一法三卡”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劳动保护监督。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员工疗养和辅助医疗工作。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健全员工健康档案。

7、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

8、积极参与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9、监督各单位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工作条例。

(五)、团委书记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团员青年安全生产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2、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安全知识竞赛、岗位练兵、青年安全监督岗等活动,提高团员青年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操作规程和防范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安全生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建立青年安全监督岗网络,强化广大青工的现场安全防护和现场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好青年安全监督员安全形势研讨活动,认真分析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措施。

4、积极推广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五小”成果和先进操作技术,提高青年队伍的整体安全技术素质。

5、加强青年安全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组织控制、专业管理、信息共享、纳入规范”的运行机制及“共青团和青年组织纵线控制重组织管理,安全管理部门横向牵动重专业管理”的管理模式。

(六)、技术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井下回采方案、采矿方法、通风系统设计等进行审查,并对事故质量、施工安全工作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工作方面的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对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计划、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技术引进等要有预见性、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

3、在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负责组织和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

4、负责组织审定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程,组织研究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审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方案和重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5、参加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技术鉴定与提出技术性的改进措施。

6、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工作(基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7、贯彻执行“五同时”规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有责任条款,并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9、组织工程(基建)系统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10、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七)、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厂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厂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有关问题。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厂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重点掌握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信息,责成副职及时组织整改。

6、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立即组织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注意保护现场。

7、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机制,配备合格的安技人员,充分发挥厂级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八)、副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和管理的责任,对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并协助履行好行政主要领导七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积极支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大安全生产活动。

(九)、工区(段)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其所管辖范围的员工在安全生产中安全、健康、负第一责任。

2.坚持深入生产工作第一线,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作业环境及作业人员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合理安排、处理得当。

3.现场管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敢抓敢管、坚持一切以安全为重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和求真务实的思想,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违章、违纪行为敢于处理和纠正。

4.及时提出本工区(段)安全生产所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经安全环保科、生产技术科等审查,由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5.对本工区(段)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技能的培训、指导,提高工区(段)的战斗力和向心力。

6.加强通风防尘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做好通风防尘工作,抓好员工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领导。

8.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对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

(十)副工区(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副工区(段)长在工区(段)长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对工区(段)长负责并协助履行好工区(段)长六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工区安全员、值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工区安全员、值班长在工区(段)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做好本工区(段)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工区(段)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落实,班后安全总结。受安全环保科的业务指导。

2.组织开展本工区(段)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认真做好安全周安排,日检查、整改和记录,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对新工进行岗位安全实施操作规程、技能等教育、培训、考核。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三违”人员有权制止、教育、处罚,并及时报告。

5.勤跑现场,特别是危险源点的跟踪管理、检查、落实要认真、细致、到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控制。

6.检查督促作业人员按章操作,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措施。

7.发生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了解情况,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十二)、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各种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对所辖生产范围内的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生产工具、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并教育作业人员注意环境及生产安全,及时消除生产中的事故隐患。

3.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并经常检查本班组人员对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

4.作业前认真做好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分析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当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熟悉掌握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所管辖范围内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抓好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负责新工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从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在本单位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熟悉掌握本单位生产工艺和安全生产状况,坚持抓好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深入现场安全检查,反违章、查隐患、保安全。对检查出的隐患和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采取临时监控和保安措施。

5.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现场管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敢抓敢管,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求真务实,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违纪行为敢于处理和纠正。

6.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或参加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减少职业病危害和事故损失。

7.参与本单位建设工程“三同时”安全设施的审查和验收。

8.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有关原始记录和台帐。

9.参与本单位制定安全规划,修改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10.深入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运行情况及与安全有关的管理工作。

11.参与组织安全大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指导、监督厂、工区(段)对隐患的整改。

12.经常组织开展自检自查活动,配合厂、工区(段)开展好“一法三卡”活动,抓事故预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服务、指导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质量。

13.督促厂、工区(段)按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的程序,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和责任追究意见,并对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调查。

14.负责本单位员工安全思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技能等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系统活动,提高安全业务技能。

(十四)、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控制和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报告。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

4.进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的检查确认工作,不安全不生产,及时处理、消除和报告事故隐患。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培训活动。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环保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生产预防、监督、服务、检查、指导等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考核和监督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参与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4.负责重大危险源点、爆破物品、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检查督促公司所属各单位执行落实情况。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提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5.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作业现场查隐患、反违章,督促整改,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新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办证、复审换证工作。

7. 搞好安全台帐管理,及时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台帐、“三违”台帐、“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等有关台帐,按时、按规定上报各种安全报表及汇报材料。

8.负责危险作业及野外用火的安全审批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员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与时俱进,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依靠科技进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随时掌握好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指导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环境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11.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及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的安全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12.坚持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切实狠抓事故的预防、安全操作规程等的督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时,应及时制止,并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处理。

13.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和事故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指导、监督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14.履行好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二)、生产技术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做好生产技术的业务保安工作,对生产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管理、验收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好安全关和质量关,从源头上杜绝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编制年度采掘技术和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计划,并把情况汇报有关领导,以备决策。

3.完善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程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技术操作规程、工程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公司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生产安全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三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减生产安全技术设备项目。

5.负责组织工程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组织对重大生产安全技术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6.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原则,在下达和组织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组织生产任务的完成。

7.负责做好公司通风防尘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完善和畅通。

8.负责对机电设备、风、水、电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维修保养规程,特种设备的专项安全管理措施。

9.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定期组织对机电设备、生产技术专项安全检查。组织对重大设备事故、生产技术事故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办公室的安全生产职责

1、熟悉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决定和规定。

2、熟悉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部门的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3、及时做好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文件的报送和传达。在领导的讲话文稿中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任务。

(四)、经营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保证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中的安全措施项目计划及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2、加强生产安全措施计划资金的管理,落实计划项目和费用,监督管理费用的正确使用。

3、在编制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及承包、租凭经营方案时,要有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负责安全奖励资金、安全措施费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费用的及时提取和使用。按时安排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等所需要的资金。

(五)、设备供应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负责把好爆破物品、危险化学物品、备品备件等采购、运输、储存、保管的安全、质量关,并按规定定期检测,防止采购假冒伪劣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材料。

3、保证各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整改的设备材料的及时供应和正常储备。

4、认真规划和管理好公司各类生产物资、设备,并建立完善的统计台帐。

(六)运输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公司两条运矿公路的畅通和边坡安全。

2、配合公司安全环境科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确保矿区运输安全。

(七)办公员岗位职责

1、对本部门的所有工作负责,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

2、检查本部门运行情况,确保符合整体运行体系的要求,防止潜在的不符合规章制度行为的发生。

3、起草制订本部门工作制度和规范,管理并完成本部门的各类文件、记录和报表。

4、组织本部门员工按规定和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对完成任务的质量进行检查,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5、负责本部门同公司上级和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6、汇总全公司各部门年终工作总结和下一年计划并起草公司的年度总结和计划材料,报送分管经理审批经职代会讨论后,分解下发,并组织好考核工作。

7、管理、安排好驾驶班人员和车辆的调配、维修、保养、安全出车工作,确保公司领导和员工正常工作用车和上下班途中接送。

8、安排每月值班任务表,在月底前将下月值班表发至各值班员,并对值班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解决。

9、按照要求保管好公司印章,严格执行用印制度。

10、负责检查各部门年度方针目标的实施情况,并与经济效益挂钩。每月对车间、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制的考核。落实中层干部例会布置的相关工作。

11、指导公司内部班组建设,组织开展班组长培训和班组升级达标活动。

12、负责信息、情况反映、董事会决议、各类会议纪要的审核及签发。

13、负责全公司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等的管理和保养,做到合理配置与分配,并保证正常运行。

14、负责公司宾客的接待工作及参观事宜。

15、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的工作。

16、每月底,编写下月的工作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

17、组织、协调下列工作:

17.1、公司与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

17.2、公司微机室的各项工作: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编制相应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并制订具体的实施步骤;公司网站的发布和维护工作,做好互联网上的对外宣传及电子邮件的收发事项。

17.3、按照《文书处理办法》,领导企业相关文书处理和管理工作。

17.4、负责来信来函的接待、处理、催办工作。

17.5、协助人事部安排定期对微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17.6、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及医药信息的查询、收集、处理和分发工作。

17.7、有关部门进行公司信息编码标准的制订和实施,保证公司信息编码的统一。

17.8、负责公司工商登记、年审及其工商协调工作。

(八) 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3、经常督促、检查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者给予严厉考核并监督改正。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上级沟通现场情况。

5、负责编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

6、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对特殊工种和重要工种进行统一管理,重点掌控。

7、按时填写安全台帐,做好事故分析记录及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技术员岗位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方面的全面责任。

2、在组织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生产条例、规章及生产标准。

3、组织制定安全技术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4、参与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6、认真解决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7、参加图纸会审、定位、放线,做好有关技术交底。

8、参加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到既管工程技术又协同管安全生产工作。

(十)库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各工地的各种材料供应,认真掌握所需材料的标准、质量、规格,并根据进度计划组织材料进场。

2、根据工程计划,及时组织货源,运力,保质保量的送到施工现场。

3、采购材料要掌握市场行情,严格注意质量、规格、型号,做到优质价廉,降低施工成本。

4、采购安全防护用品要及时,选择正式厂家合格产品。

5、购回材料交保管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6、采购回的物资,做到实物与发票相符。

7、购回的材料、物资,个人不得私自倒卖、转让和送礼。

(十一)警卫人员岗位责任制

1、必须认真坚持正点上、下班,在当班期间必须在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负责看管好施工现场的一切材料、设备,不得丢失损坏。

3、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并做好信件与报刊的收发工作。

4、当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睡觉、不得搞其他娱乐活动,不得随意留宿外来客人。

5、夜间值班人员搞好巡逻,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6、警卫人员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各自当班时间必须责任明确。

7、场内的一切材料、设备出场时要负责查看出库手续或有队长签字的手续方可放行。

8、如因责任心不强,出现问题根据损失大小,追查当班人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后果严重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努力学习劳动安全卫生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自觉遵守劳动安全法规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爱护并正确使用好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情况,主动采取措施,未能处理的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笫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三)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四) 安全环保技术项目管理制度。

(五) 危险物品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六) 危险作业安全审批制度。

(七)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八) 通风防尘、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九) 生产设备、设施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十) 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二)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十三)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需建立以下台帐:

(一)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网络图,人员配备统计表。

(二) 对有关领导、安全管理干部、特殊工种人员培训、考核取证情况统计表。

(三) 安全会议及领导安全讲话记录台帐。

(四) 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大活动记录台帐。

(五)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台帐。

(六) 安全生产月活动记录台帐和雨季“四防”工作台帐。

(七)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八) 生产工程项目的安全、卫生、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及费用统计台帐。

(九)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职业病健康检查统计原始记录台帐。

(十)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台帐。

第五章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 要重视抓好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坚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企业安全生产氛围,提高企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 必须建立企业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个人健康档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九条 单位有关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的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入厂“新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包括:

(一) 公司级安全教育不少于一天,教育内容为:

1、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 本公司生产特点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

3、 本单位一般的安全知识及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 坑(厂)级安全教育不少于两天。教育内容为:

1、 坑(厂)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

2、 坑(厂)历年发生伤亡事故的案例及教训,应特别注意的安全事项。

3、 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三) 工区(段)的安全教育不少于三天,教育内容为:

1、 劳动安全纪律、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责任。

2、 岗位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

3、 安全、消防装置及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4、 分配到岗位后,在师傅的带领下,经3个月以上的工作实践,师傅认可后,方可独立上岗。

第二十条 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 班组要坚持每天的班前安全教育,并有活动记录。坑(厂)领导每月一次安全讲话,工区(段)领导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云南省政府第11号令《云南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实施办法》、《云南省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做好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管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第二十三条 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随意破坏现场。同时立即报告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在2小时内;重大伤亡事故在1小时内;特大伤亡事故在1小时内。

第二十四条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按严重程度分级负责:

(一) 轻伤事故----指工伤后休息1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分析处理。

(二) 重伤事故----指原国家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规定的各类重伤事故。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处理。

(三)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安全环保科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四)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含失踪人员),一次重伤10~19人的事故。由楚雄州、大姚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五)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含失踪人员),一次重伤20人以上的事故,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

(一) 因设计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设计者负责。

(二) 因施工、制造、安装、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分别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者负责。

(三) 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者负责。

(四) 因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

(五) 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复性事故,由有关领导负责。

(六) 违章作业或违反操作规程的事故,由违章操作者负责。

(七) 缺少安全防护设施或无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

(八) 因随意拆除安全设施或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由决定拆除者负责。

(九) 作业环境不安全,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的事故,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

(十) 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而发生的事故,由本人负责。

第二十六条 具有以下情况的,首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一) 安全管理工作无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而发生的事故。

(二) 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而造成的事故。

(三) 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岗位操作培训,或者员工未经考核合格上岗操作而发生的事故。

(四) 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而造成的事故。

(五) 对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整改措施或虽采取措施,但措施不得力而造成的事故。

(六)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未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而导致发生的事故。

(七) 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安排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而导致发生的事故。

(八) 各种经济承包租赁合同中没有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内容而发生的事故。

(九) 未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的事故。

(十) 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扩大,伤害程度加剧或重复发生事故。

第七章 职业卫生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对职业病的前期预防、保证职工的健康,促进公司的发展。

第二十八条 生产职业病危害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由安全环保科、生产技术科负责,质检车间负责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监测,并把监测结果提供给安全环保科和产尘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生产职业危害的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使职工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人力资源科要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代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之。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和从事所禁忌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生产职业危害的单位,劳动人事机构要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档案包括职工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治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二条 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的设计要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方可施工;职业病防护设施在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再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三十三条 生产职业危害的单位要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环境和条件,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要求:

(一) 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 有职业病危害防护相应的设施。

(三) 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 有配套的职业卫生保健设施。

(五) 作业岗位有醒目的警示标志,说明生产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 生产职业危害的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五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危害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遭受危害的人员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第八章 奖 惩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一) 公司按照与云南思远投资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规定,与所属各自生产单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坚持每年一次对各生产单位领导、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各采矿队、施工队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风险押金管理办法奖惩兑现。

(二) 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和避免了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的管理干部和从业人员等,在单位认可申报相关事迹材料的基础上,报公司安委会核实后 给予个人奖励1000-10000元。

第三十七条 对造成伤亡事故的有关责任人,按照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严重程度,分别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行政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开除留用、开除)。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中若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抵触的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

第2篇 兼职专职安全管理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专职安全管理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1贯彻落实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本单位安委会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全面开展所辖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1.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本单位及属地职能管理部门等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程。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1.3负责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危害因素控制措施不到位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并向上级报告,做好检查记录;

1.4负责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费用预算,保证员工劳保用品、个体防护、职业健康检查和防暑降温等物品的投资费用。

2兼职安全管理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2.1负责新员工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普及推广职业健康安全知识;

2.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防护器材、急救器具和检测仪器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状态,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

2.2负责本部门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每2个月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按时整改。

2.3负责本部门新上岗接触职业危害岗位员工个人监护档案的建立,完善个人基础信息。

2.4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的申购与发放,要有详细的发放记录,本人签字确认。

第3篇 综合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经常对本系统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

1.1.2 做好食堂、车队、保安、保洁等所属管理范畴的相关制度的制定,并做好安全状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1.3 协助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筹备公司的重大安全活动;

1.1.4 负责公司公务用车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1.1.5 对员工宿舍的防火和安全管理负责;

1.1.6 对员工食堂不能正确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造成的就餐人员食物中毒负责;

1.1.7 积极参加工伤事故的抢救工作;

第4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内容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主要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①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求;

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实施描述;

④用人单位结构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⑤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对标准中全部管理要素的实施要点进行描述;

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审批、管理和修改的规定。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结构格式和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概要性描述,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索引”。它的书写格式没有统一的要求,但应全面、准确、简明地阐述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宗旨、近期实现的目标以及在规范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改善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绩效中的实施要点,需要时可向社会展示,并可以为相关方所索取。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结构格式和要求如下。

1.手册封面

①用人单位名称;

②用人单位标准编号;

③手册标题;

④手册发布时间、实施日期;

⑤手册的版本号、受控标志;

⑥手册的批准、审核、主编以及编写人员名单等。

2.手册开头

手册正文之前或后面可加一些重要内容,或单独列出,方式不限,但内容要有,建议如下。

①发布令:首页应是由用人单位最高管理者签署的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布令。从发布日起用人单位即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来规范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②任命书: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的任命书。

③管理手册目录:按手册的章、节列出标题及页码以便于查阅。

3.手册正文

(1)前言主要是简要的介绍用人单位的概况,生产工艺的特点、曾发生过的事故及职业病、主要危险源等,其目的是向相关方及第三方审核认证机构提供一个概貌。

前言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企业简介:应包括企业的地址、投资方、建立日期、投资规模、企业活动、产品或服务内容、产值、员工人数及组成。

②企业生产工艺:生产工艺流程简图,说明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区域及工艺流程。

③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状况:曾发生过的事故、职业病及主要危害。

④其他有关资料。

对上述内容,可以依据企业的情况有所增减,其中主要是职业健康安全的背景材料,使有需要的用人单位和相关方对企业有所了解。

(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用人单位应以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展示用人单位在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意图和宗旨;对遵守本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对遵守危险控制和持续改进的承诺;并结合用人单位在识别和评价出的对安全生产有危险的危害中确定实现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框架要求;用人单位全体员工献计、献策,积极参与。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内容该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①目的和适用范围。用人单位编制手册的目的和用途,以及管理手册的适用范围。

②引用标准、定义、术语及缩写代号。主要是列出手册编写所依据的标准,以及行业中常用的或企业内部通用的术语定义,其目的是便于其他相关人员的理解,同时给出手册中采用的缩写代号所对应的术语。

③手册的管理。由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是用人单位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法规性的文件,应当受控,以确保在有需要的岗位都有现行有效版本,防止作废版本的使用。因此,应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评审、发放、使用、修改、回收、作废等工作制定一个手册的管理规定。

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的描述。由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是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体系文件的概要性描述,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向社会及相关方展示其全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因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应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中的全部管理要素进行描述。管理要素描述的内容如下。

a.总则。简单的描述该管理要素在用人单位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实施目的和适用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的范围。

b.职责。应列出实施该管理要素的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及权限。

c.控制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管理要素共有两类:

只有文件要求,没规定编制程序文件。如:

a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b目标;

c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d用人单位结构和职责;

e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f管理评审。

对上述几个管理要素,除依据管理要素中规定的基本要求,简要描述实施该管理要素中工作内容和要求外,并结合用人单位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以文件的形式来表达这些管理要素的成果。如:

a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如首页公布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b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计划表;

c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计划表;

d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用人单位结构图;

e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责分配;

f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部门职能分配表。

规定编制程序文件,如:

a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及危险控制策划;

b法律及其他要求;

c培训、意识和能力;

d交流与协商;

e文件控制;

f运行控制;

g应急准备与响应;

h绩效监测与测量;

i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j记录;

k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对上述管理要素均有程序文件的要求,同样依据管理要素的基本要求,简要描述实施该管理要素中工作内容和要求,对如何实施的方法和程序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不作描述,以避免与程序文件的重复。

d.相关文件。通过相关文件可以建立不同层次文件的查询途径。

④对于只有文件要求,而没规定编制程序文件,则应列出该管理要素完成的文件化成果,如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计划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计划表等。

⑥对于规定编制程序文件,则应列出该管理要素所包含的程序文件及相关程序文件清单。

4.附录

附录实际上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附件,是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补充说明,其主要内容可以包括:

①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②用人单位机构图;

③重要危险因素清单;

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清单;

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职责分配一览表;

⑦职业健康安全记录清单;

⑧其他有关资料。

第5篇 某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 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是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责任组织机构,对某工厂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9]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以及上级工作指示,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某工厂安全管理重要议事日程;

3负责制定和建立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并负责监督、检查与落实执行情况;

4负责指导和落实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和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听取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组织制定、颁发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定、职业病防治方案及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

6在新、改、扩建项目中,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规定,负责审定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技术措施,职业健康安全资金的投入纳入建设项目资金概算;

7确保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和作业场所环境改善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尘毒检测仪器设备购置费、检测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等)应列入年度安全或职业健康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6篇 法律事务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3)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4) 审查公司各部门与外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工程项目合同、劳务合同、维修合同、运输合同中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

(5) 负责公司因发生事故引起的起诉或应诉等相关事宜。

(6) 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7篇 如何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的危险源辨识工作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规定的管理体系一并被称为后工业化时代的管理方法。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认识到贯彻这“三个标准”的重要性。目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尚未成为国际标准,我国在参照《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ohsas18001-1999)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为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了软件基础。

企业建立与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是实现事故预防,而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根源。所以危险源是职业健康安全的核心问题,而危险源辨识则是危险源控制的起点。危险源的辨识是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初始评审阶段的一项主要工作,同时也是体系的核心要素。因此危险源的辨识格外重要。下面,笔者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简要谈一下如何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的危险源辨识工作,以求抛砖引玉。

一、 几个术语

1、 危险源。gb/t28001-2001-3.4条规定“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根源或状态”。危险源包括职业危险因素和职业危害因素两个方面。职业危险因素是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职业危害因素生产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可能使作业人员某些器官和系统发生异常改变、形成急性或慢性病变的因素。广义的职业危害因素包括可引起工伤事故的职业性危险因素和可引起职业病变的职业性有害因素。狭义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指职业性有害因素。

2、 危险源辨识。gb/t28001-2001-3.5条规定“危险源辨识是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危险源辨识可以理解为从企业的施工生产活动中识别出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因素,并判定其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和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过程。

3、 风险和风险评价。gb/t28001-2001-3.14条规定“风险是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3.15规定“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4、 可容许风险与安全。gb/t28001-2001-3.17条规定“可容许风险是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3.4条规定“安全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二、 危险源的分类

(一) 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安全科学理论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

1、 第一类危险源。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伤亡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因此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为了防止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必须采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危险源。例如:某工程项目隧道施工涉及爆破工艺,该项目设置炸药库,炸药库中储存的炸药和雷管则是第一类危险源。

2、 第二类危险源。正常情况下,施工过程中能量或危险物质受到约束或限制,不会发生意外释放,即不会发一事故。但是,一旦这些约束或限制能量危险物质的措施受到破坏或失效,则将发生事故。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因素三个方面。上例中如果该项目制定危爆物品管理办法或其他管理制度,规范人的行为、物的状态和环境因素,控制爆炸事故的发生,这些办法或制度则是限制措施。但如果作业人员在炸药库内动火,可能发生爆炸事故,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就是第二类危险源。

3、 事故起因分析。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因此,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

(二) 按导致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gb/t13681-1992)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将危险源分为六类:物理性危险、危险因素;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其他危险、危害因素。上例中炸药库(存放的炸药)属于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则是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中将职业危害因素分为十类: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变危害因素;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三、事故类别和职业病类别

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根源,危险源辨识既要识别危险/危害因素,又要判定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在gb/t28001-2001-3.1中被定义为“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关注的是活动和过程的非预期结果,这些非预期的结果可能是负面的、不良的,甚至是恶性的。对于人员来说,这种不良结果可能是死亡、疾病和伤害。我国的劳动、安全、卫生等部门通常将上述情况称为“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对于物质财产来说,事故造成损毁、破坏或其他形式的价值损失。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11-1986)将事故分为20类: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伤;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职业病目录》(卫生监发〔2002〕108号将职业病分为10大类;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每一大类下又分若干小类,共计10大类115种。

四、 危险源辨识

(一)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很多,基本方法有: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事件树分析、故障树分析。这几种方法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或局限性,辨识危险源过程中使用一种方法往往还不能全面地识别其所存在的危险源,可以综合地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

(二) 危险源辨识应考虑“三、三、七”的要求

所谓“三、三、七”,是指三种状态,三种时态,七个方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七种类型(安全):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性、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生理、心理)。

(三) 危险源辨识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1、 施工工艺存在的职业危害:通过分析施工工艺构成,了解产生有害因素的作业源点及其散发有害因素的性质、特征等情况。施工工艺的特点不同,所产生的职业危害也有很大差别。例如:铁路工程中的硫磺锚固工艺,公路路面工程中的沥青摊铺工艺,土石方或隧道施工中的爆破工艺,等等。

2、 作业方存在的危害:在接触同类有害环境(物质)因素条件下,作业方式对职业危害的风险度有很大影响,我们应尽量考虑机械化或半机械化施工,并给作业人员配备专用劳动保护用品,以减少对人员的危害。

3、 作业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在同一种作业方式下,由于采用的物质、环境条件的不同,对人体的危害差别颇大。一方面要识别危害因素的类型,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另一方面要识别各危害因素的存在形态、分布特性、扩散特点、成份、浓度或强度等。此外,还应分析危害因素产生及变化的原因,以便制定防护对策。

4、 作业人员接触有害因素的频率或时间:在生产方式类似,环境因素(物质)相同的条件下,职业危害因素的程度主要取决于工人接触的时间。

5、 劳动组织:有些危害是由于劳动组织不合理引起的,如作业时间过长。通过劳动组织还可了解职业危害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情况,如接触尘毒的人群数量、性别特征、年龄结构、行为特征等。

6、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识别防护设施配置情况,是否配置有劳动卫生防护设备、实施通风、除尘、净化、噪声治理等,多工位作业场有效防护设备的覆盖面;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如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运行参数如何;防护效果,如集尘、毒风罩是否完好有效,闸板是否灵活可靠无泄漏,净化效果、噪声消除、隔离是否有效等。

五、 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策划

(一) 风险评价

1、 风险评价的基本知识

风险评价是体系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最先进行的环节,目的是对现阶段的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价分级,根据评价分级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控制,从而取得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常用的风险评价方法有: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矩阵法、预先危害分析(pha)、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fmea)、风险概率评价法(pra)、危险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事故树分析(eta)、头脑风暴法等等。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最适合的风险评价。笔者推荐使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法(lec)法来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

2、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d=lec

式中:d代表风险值;l代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代表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代表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施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l、e、c在不同情况/环境的对应值,一般情况下,l在0.1~1之间,e在0.5~10之间,c在1~100之间。按照d=lec,求出风险值(d),当c≥40或d≥160时(企业自定),可将此风险因素列为重大风险因素。过个界限值并不是长期固定的,企业应在不同时期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确定风险级别的界限值,以符合持续改进的思想。

(二) 风险控制策划

1、 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的因素

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下列因素:如果可能,完全消除危险源或风险,如用安全品取代危险品;如果不可能消除,应努力降低风险,如使用低压电;可能情况下,使工作适合于员工,如考虑员工的精神和体能等因素;利用技术进步,改善控制措施;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将技术管理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引入计划的诸如机构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需求;在其控制方案均已考虑过后,作为最终手段,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方案的需求;预防性测定指标对于监视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计划要求十分必要。

2、 制定风险控制计划的注意事项

风险控制计划应在实施前予以评审,应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计划的控制措施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行水平;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是否已选定了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受影响的人员如何评价计划的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计划的控制措施是否会被用于实际工作中。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计划是体系运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既影响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的制定,又影响到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及监视和测量等要素的实施和运行,所以该要素是将企业健康安全与管理连接起来的重要环节,是职业健康安全与管理体系建立的基础。如何全面、系统的辨识危险源,逐渐提高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是企业贯标骨干和安全工作者关注的焦点,笔者在此谈论的有关内容仅供贯标企业参考。

第8篇 财务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积极参与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到位。

(3)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5)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9篇 生产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1.2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1.1.3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1.1.4 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和灭火器材;

1.1.5 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1.1.6 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1.1.7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1.1.8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1.9 发生事故立即抢救和报告,对重大事故的现场要保护;

第10篇 班组长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负全面责任,带头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在本班组贯彻执行;

1.1.2 对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以及劳保品佩戴不全的人员不安排上岗,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1.1.3 每天上班前必须开好安全会,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做好班组安全环保教育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记录应准确、完整;

1.1.4 布置生产任务或临时任务时,班组长必须首先深入生产现场,预先制定安全措施,没有安全措施以及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得安排生产工作;对所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亲自参加,并检查监督安全预防措施的落实;

1.1.5 负责随时检查和督促本班组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现象,监督检查本班组员工劳保品的正确佩戴与合理使用;

1.1.6 负责经常检查本班组设备以及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员工作业条件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1.1.7 生产过程中,若发现组员思想或身体状况反常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或调离工作岗位;

1.1.8 发生人身事故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伤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同时保护现场,立即上报领导,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11篇 管理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在编制公司中、近期发展规划、投资规划和改、扩建计划时,必须包含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内容。

(3)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5)在组织对外谈判、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必须包括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要求的条款,明确双方在提供产品或服务期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负责监督落实。

(6)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12篇 环境设施安全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1.2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定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1.1.3 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进行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1.1.4 制定“三废”治理和噪声防治等措施规范,并检查执行情况;

1.1.5 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使用;

1.1.6 负责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

1.1.7 负责组织外来基建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雇用。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发生事故按合同处理;

1.1.8 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1.1.9 负责对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并督促有关单位使环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1.1.10 编制公司基础、排污和环保等相关制度和标准文件,并对公司的基础设施、排污设施和环保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1.1.11 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由专人负责维修;

第13篇 人力资源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 合理配置从事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人力资源,确保从事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有关人员意识和能力的需要。

(3) 负责全面掌握职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情况,根据不同的对象、时期、场合、工种,开展有针对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4) 负责公司员工培训的统筹安排,负责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工作的实施,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与评价。

(5)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6)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7) 认真配合公司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提出合理化意见。

(8) 贯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生产经营单位/部门的加班加点进行监控。

(9) 负责对公司提供劳务的相关方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施加影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时必须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在提供劳务期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10) 在招用各类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工、临工)时,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11) 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14篇 管理者代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 管理者代表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 按照gb/t24001-1996和gb/t28001-2001的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 负责定期做好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组织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管理评审工作。

(4) 向总经理汇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情况。

(5) 负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公司全体员工更好地提高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意识。

(6) 负责就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关事宜与外部联络。

第15篇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 xxx分公司安全员每月对有在建xxx的办事处都要抽查到,并有规范记录,每月底向xxx分公司总经理汇报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和下月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每两个月向各办事处通报一次安全生产抽查情况。

第二条. 办事处安全员每月对在建工地抽查率要达到50%,必须有规范记录和现场负责人签字,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写为月报形式并经办事处主任签字上报xxx分公司安全员。

第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除防触电告警安全帽和电工绝缘鞋有xxx公司统一采购,然后从直接成本中扣回,其余防护用品有各办事处自己采购,并报xxx分公司备案。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办事处对所需的劳动防护品及用具要及时以文字形式(经办事处主任签字)上报xxx分公司安全员。

第四条. 各维护班组在施工生产中,严禁“三违”现象发生,严禁酒后上班或晚上过多酗酒。

第五条. 维护或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和明显的安全标志,防止因维护或施工而伤害过往行人维护或施工人员被外来因素伤害。

第六条. 工地负责人或安全员要提前对维护或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提前排除安全隐患或采取稳妥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在维护或施工前告知所有维护或施工人员。对复杂施工环境不能采取十分把握的劳动防护措施,办事处必须尽快向xxx分公司安全员汇报。

第七条. 办事处新聘用的工地负责人,必须经xxx分公司对其安全管理方面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第八条. 维护班组每隔6-10天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每隔3-5天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安全检查,并都要做规范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必须有领物人签字。在检查中只要检查人员未见到这三本记录,不论何种理由都按没有论处。

第九条. 维护班组必须保证维护或施工人员有正常的休息时间,严禁使用18周岁以下或55周岁以上人员,45周岁以上禁止登高作业。工地负责人要留有维护或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准确的身份证号码记录,并及时报xxx分公司安全员备案。

第十条. 在上级或xxx分公司检查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按要求整改,除按有关规定处罚,立即停工整顿,直至隐患消除为止。

第十一条. 对仪器、仪表等设备操作不十分清楚的人员,严禁乱动设备。办事处对仪器、仪表等设备的管理必须要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并有出入使用记录。

第十二条. 办事处安全员对每天的维护或施工地点必须能随时找到,并积极配合xxx公司或xxx分公司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对不能提供准确地点或可靠的联系方式,而造成无法检查的,一经查出按相关规定处罚。若因此发生责任事故,其办事处承担所有行政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xxx分公司配给办事处的安全防护设施年损坏率为总价的10%,超过10%的按原价从办事处管理绩效中扣回。安全防护设施损坏后办事处安全员要尽快向xxx分公司汇报,经xxx分公司安全员确认后,方可处理。

第十四条. 工地负责人或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工地驾驶员严格遵守行车措施“十不准”和公司的车辆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各办事处主任必须与xxx分公司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缴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将一定的比例返还。

第十六条. 若维护班组发生事故,首先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及时逐级如实汇报。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15篇范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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