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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安全管理规定(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6-05 20:20:07 查看人数:14

氧气安全管理规定

第1篇 氧气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公司氧气使用、管道安装、管道置换、氧气区域警示标识、管道脱脂等,提高氧气使用安全,保障生产、检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氧气的工序、外协单位、工程建设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 16912-2008)

《脱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 20222-2000)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7231-2003)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安监总局令 第70号)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

3.1.1负责制定氧气安全管理规定,并监督落实。

3.1.2负责对氧气使用单位的安全标识、警示标识进行监督和检查。

3.1.3负责组织各单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普及氧气安全知识。

3.2生产运行部

3.2.1负责对氧气生产、使用单位的生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2.2负责对新增加的氧气管线进行使用登记和审批,对管道敷设和安装方案审核。

3.3 设备管理部

3.3.1负责对氧气设备上的相关安全附件定期校验。

3.3.2负责氧气设备设施的检维修工作。

3.3.3负责审核氧气设备设施脱脂施工方案进行审核。

3.3.4负责组织对新建氧气管道、设施脱脂进行确认。

3.4各使用车间

3.4.1负责氧气管道的置换、氧气区域警示标识悬挂。

3.4.2负责对使用氧气的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3.4.3负责对氧气使用岗位进行氧气安全培训。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氧气使用及维修要求

4.1.1氧气使用点应远离易燃易爆存放处(包括油库、废旧擦机布处理点等)。

4.1.2 凡与氧气接触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及零部件严禁沾染油脂。氧气压力表必须设有禁油标志。

4.1.3操作、维护、检修氧气生产系统的人员所用工具、工作服、手套等用品,严禁沾染油脂。

4.1.4氧气阀门使用必须由专人负责,氧气阀门开启时必须缓慢进行,操作人员应站在阀门的侧面。

4.1.5对氧气管道或阀门等进行在检维修作业时应将氧气进行排空,确认压力降为零、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作业前必须将工具及备件等进行严格脱脂处理,以免发生燃烧爆炸。

4.1.6对氧气阀门及管道进行维修时,维修人员不得戴沾有油污的手套,维修工具必须是专用铜制工具,且进行严格的脱脂。

4.1.7氧气放散时,在放散口附近严禁烟火,氧气的各种放散管均应引出室外,并放散至安全处。维修人员及监护人员的通信工具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工作外人员必须隔离到警戒范围之外。

4.2 氧气管道安全要求

4.2.1氧气管道在安装、检修后或长期停用后再投入使用前,应将管内残留的水分、铁屑、杂物等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吹扫干净,吹扫压力不得超过容器和管道的设计压力,流速应不小于20m/s,直至无铁锈、尘埃及其他杂物为止。

4.2.2在吹扫前应把阀门等拆卸下来(包括已经校正的开孔和过滤器),防止受损。

4.2.3严禁用氧气吹扫管道。

4.2.4吹扫期间,同一回路上要进行数次吹扫,直到无异物排出。

4.2.5空气吹扫时,五分钟内检查用白布或白漆涂过的靶板,其上无铁锈、尘土、水份及其它脏物为合格。

4.2.6厂区架空氧气管道每隔80~100m应设有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厂房内氧气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氧气管道的法兰、螺纹接口两侧应用导线作跨接,其电阻应小于0.03ω。

4.2.7与油质、有可能泄漏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共架时,应设在该类管道的上方或支架两侧。除为氧气管道服务的电控、仪控电缆(或共架敷设的为该类管道服务的专用电缆)外,其余电气线路不准与氧气管道共架敷设。

4.2.8氧气管道可沿生产氧气或使用氧气的建筑物构件上敷设,且该建筑物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

4.2.9氧气管道安装前必须对管道、阀门、法兰、垫片等连接部件进行充分脱脂,脱脂合格后方可连接。

4.2.10焊接氧气管道必须用氩弧焊打底,具有专业焊接资格人员进行焊接。

4.2.11氧气管道安装完毕后,利用氮气或干燥无油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反复吹扫分析合格后方可送氧。

4.2.12送氧时应注意缓慢送氧,逐渐提升氧气压力,升压应逐级进行,先升50%的试验压力,经检查后,再以10%的试验压力级差逐级升压,每级停留不小于3min,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定5min,以无变形,无渗漏为合格。

4.2.13对氧气管道进行动火作业,须按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和其他相关作业票证,并得到批准后方可作业。

4.3氧气管道置换要求

4.3.1氧气管道置换由氧气使用单位编制置换方案。由生产运行部对置换方案进行审核,并协助氧气使用单位进行置换工作。

4.3.2 氧气管道置换以氮气为主,干燥无油压缩空气为辅助。

4.3.3氧气管道置换,必须做到不留死角,将支管上的放散点都打开,吹扫必须持续一段时间,分析合格为标准。具体时间根据管路的复杂程度和管路的长短来决定。

4.3.5氧气管道置换放散点周围应有人监护,防止使用氮气置换时,有非作业人员进入,造成人身伤害。放散点周围应拉设警戒线、设置安全警示牌,防止无关人员意外进入。

4.3.6 置换结束后应该隔离置换气源,将置换管道内的残余气体排放干净后,检测氧气浓度合格后方可作业。

4.4氧气区域警示标识悬挂及管道安全色涂刷要求

4.4.1 氧气区域警示标识主要是指回避火源类,由火源弱到强的依次是,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远离火源、禁止使用产生火星的工具、禁止接触热源、禁止接触易燃易爆物。

4.4.2 氧气出口阀门处应该悬挂“禁油”标识(禁油阀门除外)。

4.4.3氧气管道涂色应符合《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及公司有关要求。

4.5 氧气管道组成件及仪表脱脂

4.5.1 已铺设的管道,宜拆卸成管段或用循环脱脂剂的方法进行脱脂。不能拆卸或循环脱脂有困难的管道,应在铺设前进行脱脂,脱脂后应保持不被污染。

4.5.2 有明显锈蚀的管子应经喷砂或采用其他方法清除铁锈后,再用脱脂剂脱脂。

4.5.3 管子内表面脱脂,宜在管内注入脱脂剂,管端用木堵或用其他方法封闭。

4.5.4 大口径管子宜用擦拭法擦洗,小口径管子宜整根放在脱脂剂内浸泡1~1.5h。

4.5.5 预制好的管段宜在连接后用循环脱脂的方法进行脱脂,并应在保证脱脂剂能循环到需要脱脂的全部内表面。密封面应单独脱脂,脱脂循环的时间不少于30min。

4.5.6 管子外表面的脱脂可用擦拭法擦洗。

4.5.7 阀门应在研磨试验合格后进行脱脂。脱脂前应将阀门拆成零件清除铁锈等杂物,侵入脱脂剂1~1.5h。螺栓与金属垫片可采用同样方法脱脂。阀门壳体,可用擦拭法进行脱脂。

4.5.8 非金属垫片应选用适当脱脂剂进行脱脂,垫片侵入脱脂剂内1~1.5h,取出后应悬挂在空气流通处或通风装置内吹干,直至无脱脂剂气味为止。管道脱脂完成后应采取紫光灯照射和白滤纸擦拭法进行检查;脱脂完成后应采取气相防锈塑料膜进行封口保护。

4.5.9 易拆卸的仪表进行脱脂时,应拆下需脱脂的部件、附件及填料,放入脱脂剂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应为1~2h。

4.5.10 不易拆卸的仪表进行脱脂时,宜采用灌注脱脂剂的方法,灌注后浸泡时间不应少于2h。

4.5.11脱脂剂使用前应进行含油量分析。含油量分析要求:油量<100mg/l用于净脱脂含油量,>100~500mg/l时仅用于粗脱脂,>500mg/l时不得使用,使用脱脂剂必须采用分析,含油量不超过0.03%。含油量检验:不定期取样送专检部门化验。

4.5.12 脱脂后的设备、管道,不得使用含油的介质进行压力试验及吹扫。

4.5.13脱脂检验标准:

(1)凡经脱脂的管材及附件都要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任何外来物或残余物粘在上面。

(2)检验方法:

用清洁干燥的白色滤纸擦抹脱脂件表面,无油脂荧光为合格。

(3)对检验不合格的脱脂件,必须重新脱脂。

(4)所有脱脂件必须经有关人员检验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式,未经认证的,视不脱脂不合格,必须重新脱脂。

4.5.14除锈、脱脂后的管道应用塑料布将管端封好,防止再被污染。

4.5.15对已经脱脂的管道及管件存放时严禁与带油类物质放在一起。应设置已脱脂管道、管件区。

4.5.16酸洗脱脂之前不得将管子、管件与阀门开口端的盖帽拆除。

5考核

各部门、车间执行本规定的情况由安全环保部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2篇 氧气氮气氩气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范围:此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氧气、氮气、氩气使用用户。

目的:杜绝因使用不当而引发的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设备安全降低生产成本。为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气体性质简介:

氧气-危险性类别: 第2. 2类 助燃气体72/t2w

侵入途径: 吸入和皮肤接触 健康危害:长时间吸入纯氧造成中毒。常压下,氧浓度超过40%时,就有发生氧中毒的可能性,氧中毒有二种类型:1、肺型-主要发生在氧分压为1-2个大气压,相当于吸入氧浓度40-60%左右。开始时,胸骨后稍有不适感,伴轻咳,进而感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窒息。2、神经型-主要发生于氧分压在3个大气压以上时,相当于吸入氧浓度80%以上,开始多出现口唇或面部肌肉抽动,面色苍白,眩晕,心动加速,虚脱,继而出现全身强直性癫痫样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长期处于氧分压为60-100%kpa的条件下可发生眼损害,严重者可失明。yo}~|

燃爆危险:强氧化剂,助燃,与可燃蒸气混合可形成燃烧式爆炸性混合物。s

急救措施o3gaaa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停止时施行呼吸复苏术,心跳停止时,施行心肺复苏术,氧中毒后要就医观察24-28小时,以免延误肺水肿的治疗。

眼睛接触:接触液氧后,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以上。ma

皮肤接触:接触液氧后,侵入温水中,就医`v

危险特性:与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还原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氧比空气重,在空气中易扩散。流速过快容易产生静电积累,放电可引发燃烧爆炸。r

有害燃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m.^q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切断气源(或液氧)。用水冷却容器,以防受热爆炸。可选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等适合周围火源的灭火剂qip

泄漏应急处理:迅速堵漏或切断气源,保持通风。切断一切火源,严防静电产生,远离可燃物。人员进入现场须穿戴防护用具。/hq,i*bav

操作使用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应法规生产设备,管路要严格脱脂,劳动防护用具不得有油污。工作现场严禁烟火,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急救物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对于气瓶搬运时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

使用过程控制:设备管路严格密闭,加强通风。p]0]u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消除泄露气源撤离现场b6

眼睛防护: 接触液氧环境戴防护面罩。'je

手防护:戴手套,接触液氧环境(低温)戴棉手套。c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长时间接触氧气,必须经空气吹15min以后才可接触明火。进行就业前和定期体检。3m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热,油脂,还原剂)d3

毒理学资料d|9$

急性毒性:豚鼠一次吸入100%氧2-3日后死亡。p'/

氧浓度%nv>si

(常压时) 氧分压~9>9&a

(×0.1333224kpa) 主要表现 14-16 100-120 呼吸加深加快,脉率增速脉波加强,血压升高,肢体,s

肌肉协调动作稍差 10-14 70-100 缺乏无力,精神不集中,反应迟钝,思维紊乱 6-10 45-70 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意识朦胧、紫绀 6以下 45以下 心率低钝,脉波微弱,血压下降,潮式呼吸或呼吸停顿抽搐,瞳孔扩大继而心跳呼吸停止死亡 ualj

运输使用气瓶注意事项:运输时戴好气瓶瓶帽及防震胶圈,避免抛、滚、滑和撞击,防止曝晒。

氮气-危险性类别: 第2. 2类 不燃气体psq

侵入途径: 吸入和皮肤接触 健康危害:没有明显的毒性作用,由于无色、无味、无嗅,故空气中含量高时无法发觉,如果氧含量低于18%则威胁生命,缺氧症状为恶心、困倦,皮肤、眼睑变青,无知觉直至死亡。液氮对眼、皮肤,呼吸道会造成冻伤。v|#2>#

急救措施a~`mp

皮肤接触:接触液氮,解冻后脱去衣服就医。w;(j

眼睛接触:就医。c

吸入: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输氧或施行人工呼吸。ag0y~$z5{b

危险特性:氮本身不燃烧,但盛装氮气的容器与设备遇明火高温可使容器内压力急剧升高直至爆炸,应用水冷却火中容器。qss6aiwj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用水冷却火中容器n]o

泄漏应急处理:切断气源,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处理泄漏事故,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处理液氮应配带防冻护具。/i+f40gt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设有事故强制通风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iy&

液氮泄露严防冻伤`0[/vg

使用过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a|rfy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迅速撤离现场,抢救及事故处理要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bgrk7p

眼睛防护:接触液氮环境应戴面罩。

手防护:低温环境戴棉手套^y,-+y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进行就业前和定期体检。

避免接触的条件:高温、明火(盛装氮气液氮的容器)

毒理学资料tboq

急性毒性:氮本身无毒,氧含量低于18%则威胁生命,缺氧症状为恶心,困倦,皮肤眼睑变青无知觉直至窒息死亡。

运输使用气瓶注意事项:气瓶戴好瓶帽、防震圈、防止曝晒和撞击。

氩气-危险性类别: 第2. 2类 不燃气体

侵入途径: 吸入和皮肤接触

健康危害:氩本身无毒,但在高浓度时有窒息作用。当空气中氩气浓度高于33%时就有窒息的危险。当氩气浓度超过50%时,出现严重症状,浓度达到75%以上时,能在数分钟内死亡。液氩可以伤皮肤,眼部接触可引起炎症。

急救措施z

皮肤接触:接触液氩,可形成冻伤。用水冲洗患处,就医

眼睛接触:液氩溅入眼内,可引起炎症,翻开眼睑用水冲洗,就医。

吸入: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停止,施行呼吸复苏术,心跳停止,施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危险特性:氩本身不燃烧,但盛装氩气容器与设备遇明火高温可使器内压力急剧升高至爆炸,应用水冷却火中容器。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用水冷却火中容器,用着火环境相适应的灭火剂。

泄漏应急处理wv

泄漏应急处理:切断气源,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处理泄漏事故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处理液氩应配带防冻护具。若气瓶泄漏而无法堵漏时,将气瓶移至空旷安全处放空。ot~q

操作处置与储存[v`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设有事故强制通风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液氩泄露严防冻伤(

使用过程控制:使用过程密闭,加强通风9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迅速撤离现场,抢救及事故处理要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y,;

眼睛防护:接触液氩环境应戴面罩。ggu

身体防护:低温工作区应穿防寒服。qt.h

手防护:低温环境戴棉手套n6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进行就业前和定期体检。k8%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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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毒性:本身无毒。空气中浓度高时有窒息危险。窒息症状表现为,最初出现呼吸加快注意力减退,肌肉运动失调,继尔出现判断力下降,失去所有感觉情绪不稳,全身疲乏,进尔出现恶心呕吐衰弱,意识丧失,痉挛,昏睡,以致死亡。

运输使用气瓶注意事项:运输时戴好气瓶瓶帽及防震胶圈,避免抛、滚、滑和撞击,防止曝晒。

使用管理要求:

1、氧气做为一种强烈的助燃气体,严禁做为容器检修时的置换气体使用,(检修时应使用空气做为置换气体)要求在检修作业中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

2、准备检修的压力容器应先做好通风置换工作,然后对压力容器增设盲板,在检修过程中间要保持通风,防止其他不安全气体进入容器导致事故发生。

3、凡与氧气接触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及零部件严禁沾污油脂。氧气压力表必须设有禁油标志

4、操作、维护、检修氧气生产系统的人员所用工具、工作服、手套等用品,严禁沾染油脂。

5、压缩机、储罐(包括低温储罐)和其他有关设备、严禁超压超温运行。设备或系统如有泄漏,严禁带压紧螺栓。

6、氧气储罐投入使用前,须进行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除锈、脱脂、吹扫干净,并在内壁涂好不燃防锈涂料。

7、氧气、氩气、氮气的阀门管道使用等必须由专人负责;

8、氧气阀门的开启必须缓慢进行,操作时人员应站在阀门的侧面,采用带旁通阀的阀门时应先开启旁通阀。使下游侧先充压,当主阀两侧压差小于等于0.3mpa时再开启主阀,且开关氧气阀门的人员不得戴沾有油污的手套;

9、当阀门长时间没操作出现打不开或关不住现象时,要查明原因,不得敲击阀门。阀门按规定开启后,禁止非调节阀门作调节使用;

10、对氧气管道进行动火作业前,须先制定动火方案;其内容包含负责人,操作方案 安全措施 人员分工 监护人 等,并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氧气含量必须控制在22%以下;)

11、氧气管道着火时,应立即切断上侧气源;

12、对氧气管道进行检修动火作业时应将氧气进行排空,确认压力降为零后在用空气对管道进行置换吹扫,直到吹出气体中的氧含量在18%-22%为合格才可进行作业,作业前必须将工具及备件等进行严格的脱脂处理,以免发生燃烧爆炸;

13、对氧气阀门及管道进行维修时,维修人员不得戴沾有油污的手套;维修工具必须是专用,且进行严格的脱脂;

14、在氧气维修点周围10m范围内不得有明火作业,且维修人员及监护人员的通信工具必须处于关闭状态;闲杂人员必须请出警界范围之外;

15、维修氧气阀门及管道的备件严禁使用橡胶垫。

16、焊接氧气管道时,必须将管内氧气排尽,并用氮气置换,当排出的气体中含氧量低于21%时方可动火,不要使焊瘤在管道内部突出,并不得将焊渣留在管道时,以免摩擦发生事故, 放散氧气时,应通知周围严禁动火,并设专人监护。

17、阀前、阀后、弯管、变径管和三通等部位应采用铜管或不锈钢管;

18、碳钢氧气管道应每5年进行一次吹扫,每5年进行一次管壁测试;主要测定弯头及调节阀后的管道;

19、弯头不要采用折皱弯管;管接头不得采用有机物填料,填料及法兰密封垫应采用不易燃烧的石棉、聚四氟乙烯、退火铜片、退火铝片等;

20、在氮气和氩气区域内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窒息措施,作业区内气体含量经确认合格后方准工作

21、氧气、氮气、氩气阀门管道在未经专业人员许可时,严禁乱*改,对于私自乱*改的按情节每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处理

22、凡使用单位的氮气、氧气、氩气、空气、循环水、等管道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刷漆区支管道颜色与主管道保证一致,刷漆范围至气路末端十五天完成进行检查。对于不合格的要进行考核。

23、氧气、氮气、氩气在人员作业区内严禁做为放散气体使用。

24、各种使用氮气、氩气的场所,应定期分析周围大气的含氧量,其浓度不应低于18%。

25、凡氮气、氩气、氧气排放口,放散管口附近应挂警戒线,并悬挂“禁止入内”标志牌,氮气宜高空排。

26、除生产必须用氮气、氩气、氧气之外,其他不准有任何形式的使用(特别是用氧气管吹灰、凉快,那是非常危险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27、加强巡检次数质量,杜绝跑、冒、漏、滴现象。

28、加强教育学习培训,完善各项制度。

第3篇 氧气瓶中心供氧机房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团市委创建青年文明号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贯彻青年文明号文件,结合历年各项综合考评,进行自查和总结。青年文明号工作的开展主要以信用建设为载体,将诚信社会、诚信患者、诚信员工的理念贯彻到每个员工的思想里,努力做到“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现将我中心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素质教育,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1)首先把加强理论学习和改进青年思想政治素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为首要任务来抓。坚持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做到时间到位,人员到位,内容到位。以座谈会、参观学习等形式认真进行政治学习,订阅了团刊《中国青年报》,学习* “****”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提高青年文明号创建理论水平,把信用建设提到讲政治的高度。

(2)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制定青年文明号服务卡,提高职工对“诚信社会、诚信患者、诚信员工”的认识,意识到:诚信守诺,爱岗敬业是展示我系统青年文明号争创一流的时代风采,发扬我中心团员青年艰苦创业的精神风貌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倡行业新风的精神支柱,更是爱党爱国、实践“****”的具体体现。落实以“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为载体的青年文明号回访活动。

(3)开展“号户”结对活动,开展“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助万家活动,把服务从岗位延伸到社会。到社区调查,上门服务义诊及开办免费健康知识讲做44次。

二、加强管理,争创典型。

1、中心主任亲自挂帅,亲自抓管理、服务及人才建设.

2、创建活动有主题,有声势,挂横幅。做到青年文明号、机关效能建设和行评工作紧密结合,创建工作做到“五个有”:有报道、有专栏、有活动室、有检查、有总结等。

3、按规定把承诺内容、服务公约、监督电话、监督台等上墙公布。

4、员工文明礼貌、着装整洁、工作场所美观整齐、服务效果良好。

5、院内环境优美,门前绿化美化,整洁卫生。

6、开展青年医师岗位技能竞赛。主要对青年医师技能操作规范为主要项目,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今后,我们在开展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中,要立足实际, 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使创建活动更上一层楼。

2023年8月

第4篇 车间乙炔气、氧气安全管理规范

一、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规范

ø 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在使用现场储量不得超过5瓶。

ø 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应离开5m以上。

ø 禁止敲击、碰撞,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严禁靠近热源,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ø 检查设备、导管、阀门是否漏气时,必须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ø 乙炔气瓶应保持直立,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乙炔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

ø 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ø 冬季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ø 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ø 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ø 使用压力不得超过1.5kgf/cm2,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0m3/h•瓶。

ø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铜量应低于70%。

ø 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规定的剩余压力。

二、氧气瓶的安全管理规范

ø 移动气瓶时,可以沿底部转动,不得拖曳或滚动.

ø装卸气瓶时,应轻轻提放并应避免阀受力,如用吊车吊卸,应采用合适氧气瓶之吊具(一般吊索,吊篮不适用)将瓶身稳置夹牢,保证中途不会滑落才可以.

ø氧气瓶储存库室温应保持40℃以下.

ø易燃性或爆炸性危险物料,如油类,电石及灌充有其他可燃性之容器等,不得同时堆放於氧气瓶储存库内.氧气瓶内,外部,阀等不得沾染油污杂质;如油质,油脂,电石,或其他危险物质.

氧气瓶应远离热源或火源.

ø开启氧气瓶阀时,须站在瓶口背面,不可面对瓶口,并应慢慢旋开避免高压氧气之冲击.

ø瓶内之氧气不要用尽,应保留余气.余气压力应不低於1.7kg/cm2.

ø氧气不可替代压缩空气使用.

ø应避免氧气瓶接触电焊条或电路.

三、皮管的安全管理规范

ø 氧气、乙炔皮管强度是不一样的,氧气皮管允许的工作压力为1.5mpa,乙炔皮管允许的工作压力为0.5mpa,每种皮管只能用于一种气体,不能错接或互换使用。同时氧气、乙炔皮管的长度不能太短,一般为10-15米为宜。

ø 不得使用装过油类或修补过的氧气、乙炔皮管,皮管在工作中应防止粘上油脂或触及过热金属。

ø 皮管两端接头的固定必须采用卡子卡紧,不得用铁丝、绳子等代替。

ø 氧气、乙炔皮管在使用中若发生破裂或者着火时,应迅速折弯靠气瓶一段皮管,将其熄灭。也可迅速关闭瓶阀停止供气。

ø 使用新皮管时应检查内部是否积存橡胶或其他粉末,可用压缩空气吹干净后使用。

附1:乙炔特性介绍

乙炔属于碳氢化合物,又名电石气,化学分子式为c2h2。在常温和常压下是无色无味的气体。

工业用乙炔因含有硫化氢(h2s)、磷化氢(ph3)和氨(nh3)等杂质,故具有特殊的刺激性臭味和一定的毒性。比空气稍轻,微溶于水,能溶于苯、汽油,易溶于丙酮。

乙炔化学性质比较活泼,是可燃气体,它与空气混合燃烧时所产生的火焰温度可达2350℃,乙炔与氧气混合燃烧温度可达3000~3300℃。易与空气均匀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是不饱和的碳氢化合物,可发生分解反应和聚合反应,具有爆炸的危险性。与铜、银接触会生成乙炔铜(cu2c2)和乙炔银(ag2c2)等爆炸化合物,当受到摩擦冲击时就会发生爆炸。工业用乙炔含有磷化氢和硫化氢,磷化氢的自燃点较低,温度为100~149℃时就会发生自燃,容易引起发生器乙炔和空气混合气的着火爆炸事故。

第5篇 炼钢厂氧气乙炔安全管理规定

1氧气

1.1氧气管网的设计、作业和检修,应符合gb 50030、gb 16912的规定;从事氧气管道检修、维护和操作的人员,应通过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2炼钢车间管道中氧气最高流速:碳钢管不大于15m/s;不锈钢管不大于25m/s。

1.3新敷设的氧气管道,应脱脂、除锈和钝化;氧气管道在检修和长期停用之后再次使用,应预先用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彻底吹扫。

1.4氧气管道的阀门,应选用专用阀门;工作压力大于0.1mpa时,不应选用闸阀。

1.5氧气管道和氧气瓶冻结时,可采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不应采用火烤、锤击解冻。

2乙炔

2.1乙炔站应符合gb50031的要求;其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应符合甲类生产车间厂房的要求。

2.2乙炔工作压力为0.02~0.15mpa时,管中最大流速不得超过9m/s。

2.3乙炔管道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压力为0.02~0.15mpa的中压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且管内径不大于90mm;

——内径大于50mm的中压管道,不应使用盲板或死端头,也不应采用闸阀。

2.4使用乙炔氧气点火枪应远离电气柜,点火枪附近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

2.5车间内乙炔管道进口,应设中央回火防止器;每个使用管头应设岗位回火防止器。室内管道,应每隔25m接地一次。

第6篇 可燃气体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过程中舱室可燃气体和含氧量检测要求,确保船舶建造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船舶建造密闭舱室含氧量和含有易燃易爆或可燃气体舱室气体含量的检测。(以下称测氧和测爆)

3检测仪器

测氧仪和测爆仪应经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并按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检验。每次使用前应依照其使用说明书或有关资料的规定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待确认该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方可开始测检工作。测检结束后,再一次复核仪器的正确性,证明仪器在测检的全过程处于正常状态。

4检测人员

4.1测氧和测爆由经过培训取得检测资质的人员实施。

4.2检测时实行双人工作制。检测人员在检测时必须有一人进行监护。监护人不需有检测资质。

4.3检验人员要穿好劳动保护服装、防滑鞋,戴好安全帽和手套,根据情况使用合格的呼吸器以及安全带或安全索。所用手电筒或照明设备应为防爆型。

4.4进入油舱、油柜进行测氧和测爆人员严禁携带火种、手机、对讲机等物品,严禁穿着化纤服装和穿带钉鞋,禁止带黑色金属下舱,应佩带防毒面具。

5含氧量检测要求

5.1合格的氧气含量在19.5%~23%。检测合格的舱室应在其道门口处悬挂醒目的检测数据板,应注明船舶名称、舱室位置、检测数据、是否允许进入、检测人及检测日期等参数。

5.2船舶建造过程中,凡被封闭的油舱、隔离空舱、箱柜、容器罐等需进行作业,作业前应进行含氧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舱作业。

5.3检测时应先在道门口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深入舱室或容器内检测。检测人员发现测氧仪报警必须马上撤离,待进行有效通风后继续进行检测;也可利用长检测管代替人员进入舱内进行检测(具体操作方法由各企业自定,但是有人作业的舱室必须下到舱底检测)。

5.4已加油的油舱等存有可燃气体的舱室进入前还应满足可燃气体检验要求。

6可燃气体检测

6.1凡属下列部位,确因需要进行热工作业及使用非防爆型电动、气动工具和内燃机设备等,必须到所属企业安全部门申请检测,取得《可燃气体检测证书》《氧气含氧量检测证书》后,方可施工:

6.1.1 船舶建造盛装过易燃液体、气体的容器、管道(如油舱、油柜、油罐及液化石油气贮罐);

6.1.2 乙炔站(发生器、瓶)、制氧站、液化石油气库(站)周围禁区内;

6.1.3 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以及加油站、油漆间等;

6.1.4 油漆、泡沫喷涂作业和使用丙酮、乙醚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围禁区内;

6.1.5 动力管系的动力沟。

6.2申请测爆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6.2.1 船舶分段、舱室喷涂作业后,保持了至少四小时的有效的机械排风,油漆表面基本固化,并将该舱室的通风设备关停20分钟后再进行检测。

6.2.2 要进行热工工作的燃油舱(柜)、污油舱(柜)、滑油舱(柜)等,已进行有效的清洗和通风除气,所有连通的管系阀门应关闭。

6.2.3 要进行热工工作的含油管系和其它可能存在可燃物的管系及阀门等附件,必须用热水或蒸汽冲洗,清除管系内部油气,保持与大气流通,并与含油舱柜拆开、隔离。

6.2.4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区域和场所应定期申请检测,必要时,也可随时申请检测。

6.3检测程序

6.3.1 测爆人员接到检测任务后,应掌握检测舱室存在可燃性气体的种类及爆炸极限和所检测部位及其相临舱室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有毒有害气体,在不了解情况时,不准盲目进入。

6.3.2 凡进入危险作业舱室(场所)检测前,应先校准仪器,然后在进口处检测氧气和可燃气体的浓度,当氧气浓度在19.5%-23%,可燃气体的浓度在爆炸下限的5%以下时,方可进入舱内检测。

6.3.3 可燃气体检测点选择:

a.舱外探测:将取样管或探头从洗舱孔放入舱内,取样部位每舱应至少选舱的前后端各一处,每处一般测上、中、下三点。

b.进舱探测:在舱外探测可燃气体的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5%,舱内测量选择的测点应为油管口附近、洗舱“盲区”和舱内油气积聚处所。

c.在舱室各测点的读数中选大者为该舱记录。

7允许热工作业检测条件

需热工作业的舱室或场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7.1舱内或容器内含氧量达到19.5%~23%;

7.2已经检测可燃气体未超过爆炸下限的1%且再无产生易燃气体的途径,并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下方可进行。

8检测证书的签发和失效

8.1每次检测完毕,测爆、测氧人员必须在《可燃气体检测证书》、《氧气含量检测证书》上根据测得数据做出准确的鉴定,合格后签证。

8.2可燃气体检测证书,只能证明检测后签发证明书上所指舱室(场所)内的可燃气体处于相应的安全范围,并不保证该舱室内的可燃气体(石油气、油漆溶剂)在检测后保持永远不变。因此,对允许热工工作的舱室(场所)及周围区域内,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复测,发现疑问应立即停止施工,再次申请复测。待可燃气体排出并经检测合格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施工。施工前要认真检查现场各种消防设施的完备性,以便采取应急措施。证书签发后,如在证书所指的舱室(场所)内发现任何在检测时已关闭或关紧的管道和阀门被开启、损坏致使油类或石油气重新进入时,证书则失效。

8.3证书签发的部位,不应包括各种管系、泵及其人员进不去和仪器摆不进的狭小部位,所以对这些部位的热工工作应特别注意。事前必须采取通风和一端拆开等措施。

8.4热工工作的标准,必须严格要求,严加控制。热工工作的舱室(处所)可燃气体浓度不准超过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1%。

8.5热工作业的舱室应有良好的通风,必要时,应采取机械排风和开工艺孔等措施。

9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7篇 乙炔气瓶氧气瓶安全管理

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电焊机一次线(搭铁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小于30m。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为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的规定(依据)

在生产过程中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与氧气瓶广泛地应用于焊接和切割中,又经常同时使用,氧气为助燃气体,乙炔为易燃气体,氧气与乙炔又分别盛装在移动式压力容器中,在使用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乙炔瓶与氧气瓶放置在同一个地点,无安全距离;氧气瓶与油脂接触,乙炔瓶水平滚动后,未竖直静放便投入使用;乙炔瓶表面温度在40℃以上,夏天露天作业无遮盖;氧气、乙炔瓶未按规定留余压等,这些问题,曾导致了一些伤亡事故的发生。因为是溶解乙炔,气瓶里有丙酮,如果倾斜角度在30度以下的话,在阀门打开(使用过程)的时候,有可能导致丙酮流出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 2.55%~12.8%(体积)。氧气瓶盛装的是高压氧气,存在着物理和化学两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物理因素:氧气被压缩而压力升高后,有与周围常压取得平衡的趋向,当与常压之间的压差愈大,这种趋向也愈大。当很大的压差一旦以极短的时间在相当大的空间内迅速地达到这种平衡,即形成通常所称的“爆炸”。如果通过较小的孔隙在相对较长时间内达到这种平衡,就形成“喷射”。二者都能造成严重后果。 化学因素。由于氧是助燃物质,一旦遇有可燃物质和引火条件,即可发生猛烈燃烧,甚至出现爆炸性火灾。

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50条乙炔瓶使用规定“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两瓶之间未有明确的距离描述。

2、《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在使用时具明火点的距离是大于10米,但氧气、乙炔瓶间的距离我国规定似乎没那么明确。

3.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552条要求“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米”。

4.《气焊(割)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中第二条写明“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1 - 1999 一、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运输

(1)氧气瓶是运送和贮存高压氧气的容器,其容积为40l,工作压力为15mpa。按照规定,氧气瓶外表漆成天蓝色,并用黑漆标明“氧气”字样。

(2)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3)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 互相撞,损坏和爆炸。

(4)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5)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 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第8篇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存储安全管理措施

搬运气瓶的要求

1搬运气瓶时,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处提升气瓶。

2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种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3 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转动瓶底的滚动方式。

4 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装卸氧气瓶时,工作服、手套和装卸工具、机具上不得粘有油脂。

4.3 气瓶使用

1 使用气瓶前使用者应对减压器、流量表、软管、防回火装置是否有泄漏、磨损及接头松懈等现象,并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能使用。

2气瓶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如果在通风条件差或狭窄的场地里使用气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出现氧气不足,或危险气体浓度加大的现象。安全措施主要包括强制通风、氧气检测和气体检测等。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与办公、易燃易爆物品保持20m以上,气瓶应防止曝晒、雨淋、水浸,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遮阳等措施降温。

4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时应分开放置,至少保持5m间距,且距明火10m以外。

5气瓶应立放使用,严禁卧放,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乙炔气瓶使用前,必须先直立20min后,然后连接减压阀使用。

6气瓶及附件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沾染腐蚀性介质、灰尘等。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器等。

7禁止将气瓶与电气设备及电路接触,以免形成电气回路。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在气、电焊混合作业的场地,要防止氧气瓶带电,如地面是铁板,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9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应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准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损坏阀件。装有手轮的阀门不能使用扳手。如果阀门损坏,应将气瓶隔离并及时维修。

10应缓慢地开启或关闭瓶阀,特别是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以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打开气瓶阀门时,人站的位置要避开气瓶出气口。

11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气瓶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气瓶瓶阀。

412乙炔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或回火防止器。使用减压器时必须带有加紧装置与瓶阀结合。正常使用时,乙炔气瓶的放气压降不得超过0.1mpa/h,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气瓶汇流供气。

13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阀门,释放减压器压力,并佩戴好瓶帽。

14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15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压缩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并关紧阀门,防止漏气,使气压保持正压。禁止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7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严禁将气瓶用做支架等其他用途。

18气瓶使用完毕,要妥善保管。空瓶上应标有“空瓶”标签;已用部分气体的气瓶,应标有“使用中”标签;未使用的满瓶气瓶,应标有“满瓶”标签。

19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泄漏,要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气瓶。

4.4气瓶存储

1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篷的场所。气瓶存储室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

2 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止雨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3禁止将气瓶放置到可能导电的地方。

4气瓶应分类存储,并设置标签。空瓶和满瓶分开存放。氧气或其他氧化性气体的气瓶应与燃料气瓶和其他易燃材料分开存放,间隔至少6m。氧气瓶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品、油渍及其他杂物。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并在附件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

5对于装有易燃气体的气瓶,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6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3(相当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m3时,应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乙炔气的存储量超过240 m3(相当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7气瓶应直立存储,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支架或扎牢应采用阻燃的材料,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8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整齐排放。

制换气或通风,并查明危险气体浓度超标的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4.4.13应定期对存储场所的用电设备、气瓶搬运工具和栅栏、防火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9篇 氧气乙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因在近期的安全检查中发现,各施工单位机修厂在使用氧气和乙炔时,存在严重的违章作业,此行为给从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为加强各施工单位机修厂氧气和乙炔的安全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氧气和乙炔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1、进行氧气、乙炔焊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若各机修厂聘用无证人员进行氧气和乙炔进行焊割作业,一经发现将给予聘用方500元/人次的罚款,并要求其清退无证人员进行氧气和乙炔焊割作业。

2、严禁将电源线搭放在氧气瓶、乙炔瓶设备和管线上。违者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3、氧气和乙炔运输贮存时必须加瓶帽及钢瓶护圈以防摔坏瓶阀,严禁用滚动方式搬运氧气瓶和乙炔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严禁将氧气瓶和乙炔瓶进行同车运输,违者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4、氧气瓶和乙炔瓶阀门应使用专用工具开启,严禁使用凿子、锤子等非专用工具开启。违者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5、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垂直固定放置,放置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篷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的爆晒。若未按要求进行遮护,将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6、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应与动火点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氧气瓶和乙炔瓶应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违者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第10篇 氧气、乙炔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氧气、乙炔瓶安全使用,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避免出现氧气、乙炔安全事故,特制定该办法:

1、氧气、乙炔瓶进场后应分开放置,严禁在同一处存放,存放处必须保证空气畅通,气瓶不得接触油污,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不准靠近带电电线。

2、用完的氧气、乙炔空瓶应做明标记。并分开摆放。

3、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同车运输,运输前应旋紧瓶帽。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运输过程中应检查氧气乙炔瓶的防震圈是否配备齐全、合格。

4、气瓶在存放或使用过程中,严禁靠近热源,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准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气瓶在使用过程中,两气瓶间距为5m,与明火间距为10m,使用中必须配备氧气瓶帽、防振圈、压力表、回火阀,现场配备灭火器。

6、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氧气、乙炔。

7、气瓶严禁抛掷或剧烈滚动,不得安放在可能产生火星的电气设备。

8、室外使用必须做好防晒防淋,严禁在太阳下暴晒。冬天使用气瓶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击瓶阀。

9、氧气、乙炔瓶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瓶阀,使火自行熄灭,可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或四氯化碳灭火器。切忌“严禁用铺盖法进行灭火”。

10、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取折弯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1、使用中应随时观察气瓶、胶管状态,有无漏气现象,并保持喷口畅通。

12、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47mpa(1.5kgf/cm2),输气流速每瓶不得超过1.5~2m3/h。

13、气瓶内的气体不得全部用尽,氧气瓶应留有0.2mpa(2kgf/cm2)的剩余压力;乙炔气瓶必须留有不低于规定的剩余压力。

第11篇 乙炔瓶氧气瓶安全管理办法

按规定要求,定期检验气瓶,充气前检查钢瓶的气样,防止误充气体,充气速度不能过快,防止剧烈震动撞击,避免日光曝晒,远离高温、明火及其它热源,应距可燃易燃物及明火10米以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品,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漏气现象,瓶阀或减压器不沾有油污,氧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应留余压(1-2公斤/厘米2),使用乙炔瓶必须合格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瓶温不准超过30°-40°,严禁瓶体倒置、卧放。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应注意通风换气,所用的仪表定期检验,以防失效。

压力容器的用途广泛,结构形式复杂,尤其是压力容器的介质,往往具有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因此,它发生爆炸造成的危害就更大,所以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气瓶的定期检验,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五年检查一次,超过20年,每二年检验一次,压力容器在投用前,必须持出厂文件,压力容器登记表或检验报告,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给使用许可证,本单位建立气瓶档案。

第12篇 炼钢厂氧气、乙炔安全管理规定

1氧气

1.1氧气管网的设计、作业和检修,应符合gb 50030、gb 16912的规定;从事氧气管道检修、维护和操作的人员,应通过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2炼钢车间管道中氧气最高流速:碳钢管不大于15m/s;不锈钢管不大于25m/s。

1.3新敷设的氧气管道,应脱脂、除锈和钝化;氧气管道在检修和长期停用之后再次使用,应预先用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彻底吹扫。

1.4氧气管道的阀门,应选用专用阀门;工作压力大于0.1mpa时,不应选用闸阀。

1.5氧气管道和氧气瓶冻结时,可采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不应采用火烤、锤击解冻。

2乙炔

2.1乙炔站应符合gb50031的要求;其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应符合甲类生产车间厂房的要求。

2.2乙炔工作压力为0.02~0.15mpa时,管中最大流速不得超过9m/s。

2.3乙炔管道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压力为0.02~0.15mpa的中压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且管内径不大于90mm;

——内径大于50mm的中压管道,不应使用盲板或死端头,也不应采用闸阀。

2.4使用乙炔氧气点火枪应远离电气柜,点火枪附近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

2.5车间内乙炔管道进口,应设中央回火防止器;每个使用管头应设岗位回火防止器。室内管道,应每隔25m接地一次。

第13篇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天然气和氧乙炔集中供气系统的管理,安全使用天然气和氧乙炔气体,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天然气和氧乙炔气体集中供气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基本要求

3.1氧气、天然气管道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公司安全、保卫、设备、总务、生产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3.2管道气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消防知识的培训,熟悉本岗位操作要求、各种气瓶技术特性和可能发生的故障和事故以及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法。

3.3气站应建成能遮阳、遮雨、通风良好的结构,有良好的防雷设施,房内严禁烟火,确保消防器材始终处在有效期内,周围20米内禁止热工作业,气站周围做好严禁烟火的标识。

3.4站管理部门和气体使用维护部门应建立有关安全管理须知和操作规程。

3.5送气站内所有电器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压力表必须是法定计量单位的防爆型压力表。

3.6管道气瓶站内不准放置任何可燃物品,要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有禁火标志。

3.7操作工禁止穿有铁钉的鞋及可能引起静电火花的衣物,并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

3.8操作者在使用中必须经常对管道气情况作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输气使用。使用中必须确保管道和连接口不漏气,天然气和乙炔接口必须安装防止回火装置,接口胶管必须牢固(用铁线或卡马绑好),接口管附近不得随意动火。

3.9管道总送气站内气瓶放置要平稳,预留人行通道,任何高压连接阀不得有漏气现象(包括瓶咀与管道口之间),减压表输入气压情况必须正常。

3.10禁止戴有油污的手套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

3.11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而产生静电火花,造成燃烧。

3.12使用人员不准任意修改气压调节阀,如有故障应交由专业人员修理。

3.13操作者在作用中发现气瓶管道有漏气现象和其它异常情况,应马上停止供气,并报有关部门修理。

3.14空瓶写上标记或放置在空瓶区域,牢固堆放在一边,不得妨碍任何通道和造成某些隐患。

3.15天然气万一发生泄漏会聚集在一定的空间内,应在事故现场周围划出禁火区域。严禁火种入内,消除泄漏后采取有效通风措施,再测爆测氧合格后,才能解除警戒。

3.16机动车辆不允许进入集中送气站内。

4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14篇 氧气、氮气、氩气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范围:此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氧气、氮气、氩气使用用户。

目的:杜绝因使用不当而引发的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设备安全降低生产成本。为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气体性质简介:

氧气-危险性类别: 第2. 2类    助燃气体72/t2w

侵入途径: 吸入和皮肤接触 健康危害:长时间吸入纯氧造成中毒。常压下,氧浓度超过40%时,就有发生氧中毒的可能性,氧中毒有二种类型:1、肺型-主要发生在氧分压为1-2个大气压,相当于吸入氧浓度40-60%左右。开始时,胸骨后稍有不适感,伴轻咳,进而感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窒息。2、神经型-主要发生于氧分压在3个大气压以上时,相当于吸入氧浓度80%以上,开始多出现口唇或面部肌肉抽动,面色苍白,眩晕,心动加速,虚脱,继而出现全身强直性癫痫样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长期处于氧分压为60-100%kpa的条件下可发生眼损害,严重者可失明。yo}~|

燃爆危险:强氧化剂,助燃,与可燃蒸气混合可形成燃烧式爆炸性混合物。s

急救措施o3gaaa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停止时施行呼吸复苏术,心跳停止时,施行心肺复苏术,氧中毒后要就医观察24-28小时,以免延误肺水肿的治疗。

眼睛接触:接触液氧后,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以上。ma

皮肤接触:接触液氧后,侵入温水中,就医`v

危险特性:与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还原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氧比空气重,在空气中易扩散。流速过快容易产生静电积累,放电可引发燃烧爆炸。r

有害燃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m.^q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切断气源(或液氧)。用水冷却容器,以防受热爆炸。可选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等适合周围火源的灭火剂qip

泄漏应急处理:迅速堵漏或切断气源,保持通风。切断一切火源,严防静电产生,远离可燃物。人员进入现场须穿戴防护用具。/hq,ixbav

操作使用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应法规生产设备,管路要严格脱脂,劳动防护用具不得有油污。工作现场严禁烟火,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急救物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对于气瓶搬运时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

使用过程控制:设备管路严格密闭,加强通风。p]0]u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消除泄露气源撤离现场b6

眼睛防护: 接触液氧环境戴防护面罩。'je

手防护:戴手套,接触液氧环境(低温)戴棉手套。c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长时间接触氧气,必须经空气吹15min以后才可接触明火。进行就业前和定期体检。3m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热,油脂,还原剂)d3

毒理学资料d|9$

急性毒性:豚鼠一次吸入100%氧2-3日后死亡。p'

氧浓度%nv>;si

(常压时) 氧分压~9>;9&a

(×0.1333224kpa) 主要表现 14-16 100-120 呼吸加深加快,脉率增速脉波加强,血压升高,肢体,s

肌肉协调动作稍差 10-14 70-100 缺乏无力,精神不集中,反应迟钝,思维紊乱 6-10 45-70 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意识朦胧、紫绀 6以下 45以下 心率低钝,脉波微弱,血压下降,潮式呼吸或呼吸停顿抽搐,瞳孔扩大继而心跳呼吸停止死亡 ualj

运输使用气瓶注意事项:运输时戴好气瓶瓶帽及防震胶圈,避免抛、滚、滑和撞击,防止曝晒。

氮气-危险性类别: 第2. 2类    不燃气体psq

侵入途径:   吸入和皮肤接触 健康危害:没有明显的毒性作用,由于无色、无味、无嗅,故空气中含量高时无法发觉,如果氧含量低于18%则威胁生命,缺氧症状为恶心、困倦,皮肤、眼睑变青,无知觉直至死亡。液氮对眼、皮肤,呼吸道会造成冻伤。v|#2>;#

急救措施a~`mp

皮肤接触:接触液氮,解冻后脱去衣服就医。w;(j

眼睛接触:就医。c

吸入: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输氧或施行人工呼吸。ag0y~$z5{b

危险特性:氮本身不燃烧,但盛装氮气的容器与设备遇明火高温可使容器内压力急剧升高直至爆炸,应用水冷却火中容器。qss6aiwj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用水冷却火中容器n]o

泄漏应急处理:切断气源,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处理泄漏事故,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处理液氮应配带防冻护具。/i+f40gt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设有事故强制通风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iy&

液氮泄露严防冻伤`0[vg

使用过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a|rfy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迅速撤离现场,抢救及事故处理要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bgrk7p

眼睛防护:接触液氮环境应戴面罩。

手防护:低温环境戴棉手套^y,-+y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进行就业前和定期体检。

避免接触的条件:高温、明火(盛装氮气液氮的容器)

毒理学资料tboq

急性毒性:氮本身无毒,氧含量低于18%则威胁生命,缺氧症状为恶心,困倦,皮肤眼睑变青无知觉直至窒息死亡。

运输使用气瓶注意事项:气瓶戴好瓶帽、防震圈、防止曝晒和撞击。

氩气-危险性类别: 第2. 2类    不燃气体

侵入途径:   吸入和皮肤接触

健康危害:氩本身无毒,但在高浓度时有窒息作用。当空气中氩气浓度高于33%时就有窒息的危险。当氩气浓度超过50%时,出现严重症状,浓度达到75%以上时,能在数分钟内死亡。液氩可以伤皮肤,眼部接触可引起炎症。

第15篇 某队氧气、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氧气、乙炔气瓶的充装、使用和存放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q/sy 1365—2011)》,特制定xx队氧气、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一、气瓶检查

1、xx队所使用的氧气、乙炔气瓶,均从具有气瓶生产、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和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2、氧气、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设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

3、按照安全《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

4、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它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5、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6、气瓶验收安全管理要求:气瓶验收安全管理实行“五查一登记”制度,主要检查项如下:

查气瓶有无定期检验,有无钢印;查气瓶出厂合格证;查气瓶有无防震圈(瓶体上至少应装有两个防震圈);查气瓶有无防护帽;查气瓶气嘴有无变形、开关有无缺失、外观是否正常、颜色统一、其他附件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气瓶检查合格后验收登记。(气瓶的瓶体涂色与介质请参见附表1)

附表1

气瓶的瓶体涂色与介质

序号

介质名称

化学式

瓶色

字样

字色

色环

1

o2

淡(酞)兰

p=20mpa白色环一道

2

乙炔

c2h2

乙炔 不可近火

7、氧气、乙炔气瓶应按相关文件规定,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氧气、乙炔的检验周期为每三年检验一次)。

8、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9、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10、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二、气瓶运输

日常进行气瓶运输应满足如下要求:

1、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2、气瓶必须配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3、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4、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

5、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6、运输氧气、乙炔气瓶的车辆必须备有灭火器材。

7、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8、氧气、乙炔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9、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 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气瓶沾有油污可用氯化碳揩拭干净。

10、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

11、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三、气瓶搬运

1、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处提升气瓶。

2、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3、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转动瓶底的滚动方式。

4、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

氧气安全管理规定(15篇范文)

1目的和范围为规范公司氧气使用、管道安装、管道置换、氧气区域警示标识、管道脱脂等,提高氧气使用安全,保障生产、检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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