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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公司考勤管理规定16
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十六)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150元。
第2篇 物业服务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物业服务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勤规定有所遵循,根据国家《劳动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凡公司所属员工及受聘员工均适用之。
三、 作业程序:
1、 实施原则:公司全体员工均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2、 工作时间:
(1) 配合公司实际状况之需要a、公司行政人员(含物业助理、收费员、部门主管以上员工)每周工作39个小时,每天工作7小时。上班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14:30---15:30,每周轮休一天。b、公司操作层人员(含维修技工、秩序维护班领班、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绿化工)每月休息4天。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各部门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工作时间安排表》,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 、打卡a、员工考勤实行个人指纹打卡,每位员工入职第一天由行政人事部行政助理办理个人指纹录入工作。b、考勤数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收集、核实、统计和保管,并作为记发工资的依据。c、考勤数据一律不得擅自修改、违者第一次扣罚当月30%的绩效工资,第二次作开除处理。并由行政人事部将违纪事实记入个人考核档案。d、上班提前1小时,下班拖延1小时打卡,为无效打卡。e、因公外出无法打卡或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先到行政人事部领取《未打卡证明》,填妥未打卡原因等内容,在24小时内交权限负责人批准后,统一由行政人事部收集保管。否则每次以旷工一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f、如因工作安排不能打考勤卡者: 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经理由公司领导签字认可。如考勤打卡机出现故障或损坏而不能正常进行考勤打卡,期间的考勤办法为: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经理由公司领导签字认可。
⑶ 、迟到、早退a、未按规定时间上班者,即视为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做书面警告处理,迟到5分钟到20分钟扣罚10元,迟到20分钟以上扣除当日的基本工资,月累计迟到五次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迟到五次以上作旷工三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b、未至规定时间提前下班者,即视为早退,早退5分钟以内扣罚10元、早退5分钟到20分钟扣罚20元、早退20分钟以上扣除当日的基本工资,月累计早退五次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早退五次以上作旷工三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4) 、旷工无故不上班者或未经正常程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除当天的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20%,当月累计旷工二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30%,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公司给予辞退处理。当月连续旷工两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当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5) 、轮值公司的二十四小时保安值班监控值班室及所有需轮值排班的部门,必须于每月月底前2天(逢节假日提前)将值班表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6) 调班公司调班应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发布公告,各部门及员工个人调班,则写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核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四、 行政人事部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公司员工考勤统计情况报公司财务部核发工资。
五、 实施与修改:本制度经公司领导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3篇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规定-2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暂行规定(二)
(一)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如实地记载考勤。
2、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如病假证明等)。
3、每月汇总本部门考勤,填写《考勤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连同各利考勤凭据一并报人事部门。
4、考勤员必须如实记录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如不如实填报,一经发现视情节按过失处理,同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5、严格按考勤符号记录考勤。
6、如考勤员休假或外出,各部门领导应及时指定一名临时考勤员负责考勤工作。
(二)各种假期的计算与申报
年假:
1、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有薪年假五日。
2、年假限年内一次使用。
3、员工休年假需提前十天填写《年假申请表》,由本部门领导审批上报人事部门;部门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休年假需提前十天填写《年假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同意后由人事部上报公司领导审批。事假:
1、员工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事假三天(含)以内由部门领导审批;超过三天,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2、新员工在试用期间,一般不予准假。如因特殊情况,休事假时间较长,顺延试工期。
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凭医院病休证明填写《请假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休病假。
2、员工有病(除急诊外)应到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非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休假证明须盖有急诊章,并最多为三日,三日以上须到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
3、员工请病假满十五日的,应凭医院证明填写《请假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核准后方可休假。
探亲假:
1、探亲假的应用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为20天。员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
2、职工探亲应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由人事部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3、新调入员工探亲,凭原单位探亲证明,酌情处理。
4、探亲假与年假不得重复享受。
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丧假:
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三天丧假。
第4篇 f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f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为促进本司员工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出勤率,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规定。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本公司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技术开发和市场营运的特点及岗位工作需要,实行每周工作35小时标准工时工作制,合理安排员工休息,依法安排员工休假。
二、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上午9:00
第5篇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规定10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十)
为使公司员工出勤规定有所遵循,根据国家《劳动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凡公司所属员工及受聘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全体员工均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2、公司物业助理以上员工每周工作39个小时,每天工作6.5小时。上班时间为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每周轮休一天。
3、其他岗位工作时间安排由各部门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工作时间安排表》,并报行政管理部备案。
4、凡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扣发当月奖金,并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5、无特殊原因或未经批准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一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论处。
二、打卡
1、考勤卡由公司行政管理部统一签发、收集、核实、统计和保管。
2、考勤卡一律不得涂改、损毁、违者第一次降一级工资,第二次作开除处理。并由行政管理培训部将违纪事实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3、因公外出无法打卡者及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先到行政管理部领取《未打卡证明单》,填妥未打卡原因等内容,交权限负责人批准后,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签考勤卡,否则每次以旷工一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4、公司员工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第一次降一级工资,第二次作开除处理,并由行政管理部将违纪事实记入个人考核档案。如因工作安排不能打考勤卡者: 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经理由公司领导签字认可。
5、如考勤打卡机出现故障或损坏而不能正常进行考勤打卡,期间的考勤办法为:一般员工由部门主管应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主管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三、迟到、早退
1、未按规定时间上班者,即视为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扣罚5元,迟到5分钟到15分钟扣罚10元,迟到15分钟到1小时以内扣除当日工资,迟到1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作旷工一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2、未至规定时间提前下班者,即视为早退,早退5分钟以内扣罚5元、早退5分钟到10分钟扣罚10元、早退15分钟到1小时以内扣除当日工资,早退1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早退三次以上者作旷工半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四、旷工
无故不上班者或未经正常程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除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20%,旷工二天扣除当月工资的40%,旷工三天,扣除当月工资总额,连续旷工超过三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五、加班
1、员工因工作需参加公司在工作时间外所举办之教育训练或派外受训等活动,不另支付加班工资。
2、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要求员工加班。如工作需要,公司部门主管可安排员工加班,任何员工不得拒绝,超时工作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假或发放加班工资;
3、如员工本人要求加班,须填好加班表,说明原因,上报领导批准,给予计加班工资;
4、加班时间亦可申请补休,批准补休的,不得再领取加班工资;
5、属于8小时内应完成的工作,因怠工或延误工作而不能及时完成的,不能算为加班。
六、值班制度
1、公司的二十四小时保安值班监控值班室及所有需轮值排班的部门,必须于每月月底前2天(逢节假日提前)将值班表报行政管理部备案。
2、各部门主管在法定节假日前,做好该部门值班计划,妥善安排好人员值班,并报公司行政管理部存档。
3、按各部门职能,部门主管须实行值班制度;
4、时间、人员由各物业的物业经理具体安排;报行政管理部备案。
5、值班人员须尽职尽责、坚守岗位;
6、公司行政管理部进行检查评比,实行奖惩。假期结束,各员工须按时上班,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拖延。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调班
公司调班应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发布公告,各部门及员工个人调班,则写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核准后报行政管理部备案。
八、事假
1、原则上不接受事假申请,事假不发薪;
2、事假须提前申请,如因急事不能事先请假,需于当日告知所属部门主管,并提供合理解释或证明且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
3、申请事假一天由部门主管批准,二天(含)以上需报总经理批准,送行政管理部备案方能生效,之后补假无效,作旷工处理。
九、病假
1、员工生病看医生,须事先请假经各物业的物业经理签名同意之后须持有病历单证明;
2、满一年以上工龄者,每月可享有病假一天,但须有医院方面的证明。病假超过一天作事假处理;
3、因工伤需入院治疗者,报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4、休假完毕,须到行政管理部或向部门主管销假,并按天数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事假工资。
十、行政管理部负责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公司员工考勤统计情况上报核发工资。
第6篇 某某物业公司考勤休假管理规定
某物业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保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1.0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本办法规定了作息时间、员工考勤、休假等规定及有关处理
1.2本办法适用于物业公司的全体员工。
2 .0 作息时间
2.1 公司客服部、管理人员、维修工施行每周6天工作制,环境保洁部每月2天公休。
2.2 工作时间
2.2.1 客服部、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工作时间
冬季: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00-17:30
夏季: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8:00
2.2.2 环境保洁部工作时间
冬季: 上午 7:30-11:00 下午 13:00-16:30
夏季: 上午 7:30-11:00 下午 14:00-17:30
2.2.3安全防范部工作时间 三班制:①0:00-8:00 ②8:00-16:00 ③16:00-0:00
3.0 考勤
3.1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签到制。
3.2 每天打卡签到4次,出勤以签到记录核实为准。
3.3 员工上下班须本人亲自打卡签到。
3.4 因工作或其它原因未能打卡签到的:
3.4.1 主管及以上人员因工作而未打卡签到者,需经理为其出具证明;
3.4.2 班长及以下人员因工作需要而未打卡者,需部门主管提前为其出具证明,经理确认。
3.4.3 事病假以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的请假单为准。
4.0 考勤管理 人力行政部负责考勤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5.0 考勤程序 每月26日,人力行政部汇总、确认《考勤表》,经理签字后报上级公司相关部门。
6.0 考勤相关规定
6.1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计,晚到不超过30分钟为迟到。
6.2 早退:按规定下班时间计,提前离岗不超过30分钟为早退。
6.3 脱岗:工作期间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不超过30分钟为脱岗。
6.4 旷工:
6.4.1 无故不上班,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公司批准的为旷工;
6.4.2 迟到、早退、脱岗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
6.5 离职:
6.5.1 旷工3日者为自动离职。
6.5.2 迟到、早退、脱岗累计6次的为自动、自愿离职
6.5.3 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申请的,经批准为自动、自愿离职。
6.5.4 用工协议(合同)到期的,为正常离职。
6.5.4 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为被动离职。
7.0 法定假日 公司根据相关法规,结合服务行业特点,法定假日上班的员工,给予调休。
8.0 请假手续
8.1 员工请假、休假需提前由本人办理书面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主管及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行政部备案。
8.2 原则上不许电话请假,特殊原因电话请假的,需经主管、经理的同意,事后应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并出具特殊原因证明。
9.0 请假审批权限:
9.1 部门主管审批权限:1天公休。
9.2 1天以上的假期,应说明理由由主管报上级分管经理审批。
9.3 所有请假单必须及时报人力行政部备案。
10.0 加班 工作需要加班,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经理助理、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及时报人力行政部备案。
11.0 有关处理规定
11.1 事、病假,经批准的扣除事病假期间的工资。
11.2 旷工每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3天矿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11.3 上下班不签到,每次对本人扣除工资10元,记过一次。
11.4 签到作弊者,每次对行为人扣除工资50元,记大过一次。
11.5 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工资20元,记过一次。
11.6 迟到、早退第3次起,按旷工1天处理,给予警告;3次以上除按旷工处理外给予严重警告;6次给予自动离职处理。
11.7 脱岗每次扣除工资20元,给予记过;脱岗第3次起按旷工半天处理。屡教不改的解除用工协议(合同)。
12.0 附则
12.1 本办法由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 12.2 本办法由经理签发,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s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制定本规定。
二、考勤规定
(一)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实行指纹考勤;
(二)外勤员工考勤:
1、工程部员工考勤以施工日志为准;
2、市场部考勤按《市场部出勤办法》执行。
三、工作时间
除特殊情况外,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7.5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8:00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考勤管理
(一)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指纹考勤。
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自每位员工入职当天,即进行指纹考勤;
2、指纹考勤是必须早晚上下班各刷一次,在所有打卡记录中取最早的打卡时间作为上班时间,最晚一次的打卡时间作为下班时间,所有考勤记录均是记录在考勤系统中。
如遇上、下班忘记指纹考勤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前填写《补打申请单》交部门经理签字后交综合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除特殊情况外,每月补打卡情况累计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签字无效,自第四次开始,则每一次扣除当月工资10元。)
(二)所有员工严格按时作息,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发生迟到、早退者按以下处理:
1、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扣除当日工资10元;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除当日工资20元;
3、所有员工必须在休假完毕之后立即至综合部办理销假手续。
4、请假以0.5天为基数,请假时间必须是0.5的倍数。
如0.5天、1天、1.5天、2天„„,以此类推。
5、员工休假结束后续假的,应再次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办理审批手续不便,经领导批准后可以先休假,请假期满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年 月 日
第8篇 工厂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公司(工厂)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人事考勤管理,使员工养成遵纪守时之习惯,勤于职务,勉于工作,提高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刷卡规定
第一款 上班应准时打卡,并严守秩序。
第二款 正常考勤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考勤时间为19:00,下班时间不得超21:00。
第三款 刷卡有效时间为上班前或下班后半小时,不得提前或逾时刷卡,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1)上下班,由保安看守刷卡情况,须亲自刷卡,严禁代人刷卡。
2)考勤卡每人一张,卡号和工号相对应,不得损坏或转借他人。
3)干员遗失或损坏考勤卡,须知会部门助理,重新申领卡须交成本费。
4)刷卡时,将考勤贴近刷卡钟,听到'滴滴'声即完成刷卡,如未有反应,请检查刷卡方式或考勤卡是否损坏。
第四款 干员离厂时应将考勤卡交回人事。
第五款 考勤卡必须妥善保管。
第六款 特殊情况单位临时加班,应及时将加班申请表上报,获准后方可加班,于当日21:30前送到保卫室,食堂值班人员每日在22:00从保卫室知悉加班就餐人数以便操作。
第七款 工作时间未获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请假未获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及无故不出勤者,视为旷工处理。
第二条 请假
第一款 员工请假先填写请假单,逐级干部签核同意后,由部门助理报送人事处。
第二款 请假获准后,请假人将厂证,考勤卡交给人事,到期上班时凭请假单到人事处取回厂证。
第三款 工伤假
1)因公受伤者,视其实际情况,凡符合劳动法规定方可享受公伤待遇皆给予公伤假。
2)凡故意自残或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伤害事故,皆不享受公伤假。
3)受工伤的员工,工伤假期间,工厂按其底薪支付工资。
第四款 事假
1)请假须于1天前申请,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处,连续十五天旷工或年旷工屡计达三十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论处,请事假不得事后补请假手续。
第五款 病假
1)有公司医务室的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证明,超过一天以上者须附一定等级的医院证明方予请假。
2)病假者必须在宿舍内静休,不得在公司内四处走动。
3)有传染疾病的病假者,应隔离病休。
第六款 产假
1)产假的女士应提前二十天申请,并经各级主管签字核准后方可享有九十天的产假。
2)对于属多胎的女工,每多一胎可在九十天的产假基础上多享有十五天的产假。
第七款 婚丧假
1)适龄男女青年均可请婚假,婚姻假时间为往返7天时间加上婚假三天。
2)男青年满25周岁或女青年满23周岁者属晚婚,婚假时间为往返时间及晚婚假13天。
3)丧假时间为往返时间及丧假三天。
第八款 年休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干部,可享有三天的带薪年休假。
2)在工厂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干部,可享有五天的带薪年假。
3)年休期间,工厂按该干部当年至休假日期之底薪支付工资。
第9篇 某小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考勤处罚制度【2】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上下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结算工资、福利补贴等提交准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
三、考勤:
(一)考勤时间:
1、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起至当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总经理外,均应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内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主管及以上人员在表上予以登记,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月底前签字确认),在次月1号前仍未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早上未打卡视为上午半天旷工,下午未打卡视为下午半天旷工。
3、一般人员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时,应征得直接上级同意;所有外出人员外出前应在前台处《外出登记簿》上予以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如遇特殊情况未在登记簿上登记的,由行政助理询问外出人员直接上级后代为填写(主管以上人员询问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据打卡记录、《请/休假申请表》、《未打卡情况登记表》,一并审核并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报财务部作为薪金计算依据,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考勤记录不全的,以考勤记录为结算依据。
(三)公司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四)考勤设置及基本定义:
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2、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打卡上班延迟30分钟(含)以内的行为。
3、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含)以内离岗;
4、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旷工
(1)未办理妥善请假手续、外出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或不到岗位;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行为;
(3)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5)被公安部门拘留的;
(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不能到岗的;
(7)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
5、请假:因个人行为或个人因素不能在岗位上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手续离开岗位之行为。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假、考试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并由部门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的行为。
7、出差:因公司公务或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办公室或指定岗位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离开公司之行为。
四、请假管理:
(一)请假流程:
1、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2、其他部门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1)三天以内(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员请假流程:
(二)员工请、休假的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假期审批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以上流程报批,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置。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于直接上级口头请假得到同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在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经权限人批准外,请、休假期满而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应安排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经批准方可离岗。员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公司内部联系。
4、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经核实属实,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处置。
5、《请/休假申请单》由行政部存查并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办理销假手续。
6、请病假2天以上者必须在上班后一天以内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7、无直接上级的,审批人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
(三)出差:
员工外出出差的,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助理处予以登记;如时间有调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
(四)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计划内的工作不计加班,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按以下流程之一进行确认:
1、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单》进行统计、核定,以此作为加班计算的书面依据。
2、加班计算单位为:小时/次,1次加班不到1小时不计加班。
3、加班统计:加班时间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请单》为依据,以打卡记录为准,以小时为单位进行累计。
4、加班可安排在阶段性工作后换休,换休假当年有效(春节假前)。
(五)考勤扣款标准
1、无故缺勤(包括迟到、早退和旷工等)等情况,按如下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行为:
1.1员工每月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2次不计迟到,2次以上的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2员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3当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公司将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之方式对员工进行教育,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及以上的,扣罚工资50元/次,以后每次迟到/早退累加50元罚款。迟到早退一个月内达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责令改正,对于屡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内达到30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加倍处罚或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2)旷工:
2.1按照旷工实际时间扣除两倍的工资和各种补贴,并由行政部给予警示。
2.2累计旷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
2.3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累计旷工3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辞退处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内(含),发放病假当日基本工资;7天至15天以内(含),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病假工资,超过15天按事假处理;
(2)病假原则上一次性不得超过一个月。
3、事假:
扣除当日薪金全额及当日补贴。原则上事假单次不得超过5天,请假时必须有工作接手人,续假不得超过2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无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经发现,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罚款50元。违纪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权取消员工本次晋升、加薪机会;情节严重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种类: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调休、考试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体系中的工资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节假日(全薪):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年满23 周岁,男年龄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须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请,并出示结婚证书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当年内有效。
4、丧假(全薪):
(1)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丧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给予1天带薪丧假。
(2)员工到外地办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增加最多不超过2天的带薪假。
5、产假(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持准生证、出生证等):女员工产假为90日。
(1)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原则上产前15天)
(2)已婚女员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奖励晚育假15天。
(3)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职工婚后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产假:流产给予7天产假,引产给予15天产假。
6、陪产假(全薪):男员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产假3天。
7、工伤假(全薪):若因公受伤,工伤医疗期内薪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
8、调休(全薪):调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
(2)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连续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试假(全薪):公司鼓励员工个人参加有助于本职工作的进修和培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凭准考证原件,经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于工作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假全年不得超过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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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物业管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5
物业管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五)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工作时间
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
正常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1:300时,下午12:30--17:00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综合服务部另行通知。
第三条打卡制度
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2、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相应的处罚。
3、员工因出差、请假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公司打卡的,须提前半天(或因故无法提前说明的,期满到公司上班后半天内)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见附件)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送综合服务部列入考勤管理,否则,按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处理。
4、员工忘记打卡的,须填表(见附表)及时说明情况,情况说明须有主管领导签字,并交综合服务部列入考勤管理,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3次,不及时书面说明或超过3次以上,视为无故缺勤。
5、上班以后至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6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四条弹性安排
考虑到上午交通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对员工上午考勤设置10分钟的弹性安排,每月最多3次不作迟到处理。
第五条 考勤结果处理
1、除以上弹性安排外,对迟到、早退者,公司实行罚款处理,每次以100元为起点,罚款最多至当事人月收入的20%。
3、由别人代打卡和替别人打卡者,对当事人双方各罚款200元/次。
4、对员工缺勤的薪资扣减按公司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计算。
第六条考勤记录、汇总和审核
部门经理(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记录,月末向综合服务部递交,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综合服务部负责对所有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汇总和审核,并于次月10日前统计公布上月的考勤打卡记录情况,以便于公司顺利实施考核管理和员工月度工资造册。
第七条考勤表的规范:
一、考勤表的统一--(附格式):
说明:1.考勤符号:(1)上班:白班--'√',中班--'∮',夜班--'⊙';(2)休息:休息--'○',调休--'+',事假--'
第11篇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规定-11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十一)
一、适用范围:
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包括客服部、保安部、保洁部、工程部工作人员。
二、职责分工:
(一)行政人事部负责当日员工签到签退的监督。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每月考勤表采集汇总及月度员工考勤公布。
(三)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每月24日之前将本部门员工签字的月度汇总表报行政人事部。
(四)公司各部门均有权对全体员工考勤进行监督。
三、出勤时间(特殊上班人员除外):
每日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 ;
夏季(4
第12篇 物业服务公司考勤管理规定-9
物业服务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九)
一、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出勤规定有所遵循,根据国家《劳动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凡公司所属员工及受聘员工均适用之。
三、作业程序:
1、实施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均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2、工作时间:
(1)配合公司实际状况之需要
a、公司行政人员(含物业助理、收费员、部门主管以上员工)每周工作39个小时,每天工作7小时。上班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14:30---15:30,每周轮休一天。
b、公司操作层人员(含维修技工、秩序维护班领班、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绿化工)每月休息4天。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各部门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工作时间安排表》,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打卡
a、员工考勤实行个人指纹打卡,每位员工入职第一天由行政人事部行政助理办理个人指纹录入工作。
b、考勤数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收集、核实、统计和保管,并作为记发工资的依据。
c、考勤数据一律不得擅自修改、违者第一次扣罚当月30%的绩效工资,第二次作开除处理。并由行政人事部将违纪事实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d、上班提前1小时,下班拖延1小时打卡,为无效打卡。
e、因公外出无法打卡或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先到行政人事部领取《未打卡证明》,填妥未打卡原因等内容,在24小时内交权限负责人批准后,统一由行政人事部收集保管。否则每次以旷工一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f、如因工作安排不能打考勤卡者: 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经理由公司领导签字认可。
如考勤打卡机出现故障或损坏而不能正常进行考勤打卡,期间的考勤办法为: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经理由公司领导签字认可。
(3)、迟到、早退
a、未按规定时间上班者,即视为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做书面警告处理,迟到5分钟到20分钟扣罚10元,迟到20分钟以上扣除当日的基本工资,月累计迟到五次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迟到五次以上作旷工三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b、未至规定时间提前下班者,即视为早退,早退5分钟以内扣罚10元、早退5分钟到20分钟扣罚20元、早退20分钟以上扣除当日的基本工资,月累计早退五次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早退五次以上作旷工三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4)、旷工
无故不上班者或未经正常程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除当天的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20%,当月累计旷工二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30%,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公司给予辞退处理。当月连续旷工两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当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5)、轮值
公司的二十四小时保安值班监控值班室及所有需轮值排班的部门,必须于每月月底前2天(逢节假日提前)将值班表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6)调班
公司调班应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发布公告,各部门及员工个人调班,则写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核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四、行政人事部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公司员工考勤统计情况报公司财务部核发工资。
五、实施与修改:
本制度经公司领导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3篇 某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的考勤制度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现向你提供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仅供参考。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本公司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技术开发和市场营运的特点及岗位工作需要,实行每周工作35小时标准工时工作制,合理安排员工休息,依法安排员工休假。
二、考勤内容:
1、 上班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每日七小时。
2、 未经准假,上班时间应到而未到者,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3、 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离开岗位办理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务或私事者,为擅离职守。
4、 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时间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不到班者为旷工。
5、 各部门员工的值班和加班,由各部门经理安排并自行决定补休时间,在保证每天工作七小时的原则下,工作时间也可做适当的弹性调整。
三、考勤规定:
1、 对于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应进行批评教育,属屡教屡犯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由上述行为造成企业损失或引起严重后果的,应作经济赔偿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于旷工者,本人作出书面检讨,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在12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屡教屡犯,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次,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次的应作除名处理。
3、 旷工按天数扣发工资,计算方法为:
扣发旷工工资=工资总额/22*旷工天数*扣发旷工工资比例(100%)
四、假期、待遇:
(一) 公假
凡属下列情况为公假
1、 经我司批准出差、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
2、 因工(公)负伤在医疗期内;
3、 国家法定的公共假日:元旦节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4、 工休假。普通人员按每星期五天工作休假制度,如因工作排班需要,可按月积休计假,员工个人积累工休假日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二) 婚假
职工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经批准的假期。
第14篇 某地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考勤、加班和请假纪律,请阅读以下内容:
一、考勤
1、工作时间
1.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到岗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1.2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对工作时间作相应调整。中午有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休息时间为由,拒绝工作。
2、工作卡
2.1公司的在册员工每人配备ic卡二张(卡号在员工个人信息中登记),此卡做为该员工在公司考勤及内部消费结算的工具和有效证件。不得转让,如有遗失须到人力资源部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新卡,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做为新卡工本费。
2.2员工上班必须将工作卡配戴在前胸。
3、考勤流程
3.1公司员工上下班均使用电子考勤。
3.2每天考勤三次。
上午时段为:08:00―08:30
下午时段为:13:00―13:30
17:30―18:00
4、考勤处理
4.1根据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延误的视做迟到,未经上级领导批准提前下班视做早退;
4.2迟到或早退15分钟(含)以内者,扣除工资50元/次;
4.3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至30分钟(含)以内者,扣除工资100元/次;
4.4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200%;
4.5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或旷工一次须作书面检查,书面检查存入公司人事档案中;
4.6由于系统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考勤,本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勤异常单》说明情况,报上级领导签字确认;
4.7每月工资结算前,由人力资源部对当月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员工考勤,由人力资源部和总办统一监督管理。
5、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岗位不参照此规定。
6、员工考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花红奖金发放的依据之一。
二、加班
加班是指,确因工作需要进行额外工作时段的工作。
1、日常加班的申请和审批
日常确因工作原因员工需要加班时,需由本人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提出申请,注明加班事由和加班时间,报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后生效。
2、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申请和审批
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填写《法定节假日部门加班审批表》提出申请,主管副总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后,部门经理再填写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3、临时加班
特殊工作原因需临时加班的人员,须在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报上级领导审批。
4、未按以上规定进行的加班,人力资源部可不做加班登记。如员工在加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处以双倍于旷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加班程序
5.1加班人员在加班当日,登陆公司办公系统,点击“加班开始”,系统将自动记录了该员工的加班开始时间。加班结束后,再次进入系统点击“加班结束”,系统自动记录了加班结束时间。若无加班开始时间或无加班结束时间,系统便无法累计加班时间,则该次加班无效。
5.2因办公系统原因或其它情况无法在办公系统上点击加班时,须在加班时向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并于加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补办《加班申请单》说明情况,注明实际加班日期和加班工时以及未点击加班的原因,报相关领导审批。
5.3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审批生效后的加班申请单或相关表单,方可做加班登记。
6、加班审核
人力资源部会定期核对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和系统内实际加班记录,统计员工每月加班总工时,无上级主管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或无实际加班记录,则不作为加班登记。
7、外出加班
7.1外出(出差)人员无法登陆到公司办公系统,须在外出(出差)回到公司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外出期间的实际加班工时,报上级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方可作加班登记。
7.2公司安排的外出培训、考察和学习,不计为加班。
8、驾驶员加班
驾驶员加班则以驾驶员加班申请单为准,但经用车人、总办主任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方可登记加班。
9、加班时间结算
9.1按照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8:30至17:30,计为8小时加班时间。加班超出8小时或不足8小时,人力资源部将做相应增减。
9.2加班的基本计算单位为小时,低于一小时不予统计。
9.3各人员加班,每月加班总工时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10、销售人员根据业绩提成奖金发放,不予核算加班工资。
11、员工不得在公司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登陆点击加班。人力资源部将随时进行抽查,如有发现,一经发现处以双倍于旷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请假
1、员工请假必须说明理由,提前办理请假批准手续。若因特殊原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而紧急请假时,须于上班前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时报备人力资源部,且应于假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2、员工请病假
无论时间长短,须持医保定点医院的挂号单、病历和医生诊断证明(即病假条),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批准手续。挂号单、病历和病假条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3、请假批准
3.1员工请事假或请病假1个工作日(含)以内,部门经理批准;
3.21个工作日以上至3个工作日以内(不含3个工作日),须报主管副总批准;
3.3超过3个工作日(含)须总经理核准。
3.4部门副经理(含)以上人员请假单需经总经理批准。
4、员工请假,以0.5个工作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算;超过0.5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的,按照1个工作日计算,以此类推。
5、请假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以上,需提前两天申请,逐级审批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
6、旷工
6.1旷工定义:若无办理相关
请假手续的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6.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
6.3请假未获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6.4以虚假理由请假不上班的。
6.5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6.6一个月内旷工达3天(含)以上或一年内旷工达7天(含)以上者,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与您解除劳动关系。
第15篇 集团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某集团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办公效率,保持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后勤行政人员,各下属企业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报总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二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分至17:30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三条 公司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公司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须到办公室进行打卡。
第四条 所有员工须先到公司报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未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员工外出办理业务返回后须向主管说明外出原因及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五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六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七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八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50%的全勤奖,达五次者扣发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九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10%的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第十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到办公室填写《出差登人员记表》注明出差起止日期。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人员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每周周日休班,因工作需要不能休班的可以调休。
1、各职能科室按月调休,正常情况每周调休一天。其他单位每周也可根据工作情况调休一天,也可累计调休,但最长不超过4天,其余过期不累计。
2、各科室负责人每周一和周六不准调休。确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请事假。
第十二条 员工因事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将请假单送交办公室。
1、事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请假3天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3天由公司总经理签批,并按事假天数扣除当事人当日工资。
2、病假:如因病需要住院,并有县以上医院证明,经公司批准可享有病假工资(发当日半额工资),原则上每月病假工资不超过三天(含三天),超出时间不发工资。
3、婚假:三天带薪休假日,超出三天部分按事假处理。
4、丧假:三天带薪休假日,超出三天部分按事假处理(指直系亲属)。
5、产假:十天带薪休假日,超出十天部分按事假处理;产假后的工作岗位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6、未请假或虽已请假,但未获批准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旷工。
7、口头请假或电话请假得到批准者,事后应及时补填请休(事)假单,并交纳5元的违规费(指未提前填写请假单的),并在到岗当日内将补单交上,逾期再交违规费10元。
第十三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100元。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修订、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年*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