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566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企业管理 > 管理规定

安全文明管理规定(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3
  • 目录
  • [!--mulu--]

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第1篇 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一、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仅对有关现场检修安全问题进行重点强调,其他未提及的执行《安规》及我项目部有关制度中的规定。

1、着装

1.1凡是从事电气检修、操作工作必须穿绝缘鞋。

1.2从事金属容器内检修工作,使用各类电气工器具时,除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外,使用人员及监护人员(即在容器内)必须穿绝缘鞋。

1.3从事化学酸碱等设备检修时必须穿耐酸碱腐蚀的工作服。

1.4任何人员必须佩带表明本人身份的出入证。

1.5任何人员必须穿本单位发放的工作服(包括安全帽等其他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此类人员亦必须遵守《安规》4.1.1~4.1.4条规定。

2、脚手架

2.1验收脚手架时必须使用脚手架验收卡。

2.2脚手架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准使用。

2.3每次在使用脚手架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

3、临时孔洞、交叉作业及安全通道

3.1在检修时掀开的临时孔洞,必须在孔洞周围搭设固定全封闭式安全围栏,并在围栏上悬挂“当心坑洞”的警示牌。对上方孔洞除在该孔洞上搭设全封闭围栏外,还应在其下方通行处搭设全封闭围栏,防止上方落物击伤下方行人。

3.2交叉作业时,上、下方工作必须做好双方的隔离措施。上方工作人员应做好防止高空落物的措施,下方工作人员应做好防止落物击伤的措施。

3.3现场所有通道不得封堵,应保持通道畅通。在通道上方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时,必须在通道上方搭设防护板(即横排木板)且防护板排列紧密,同时四周必须搭设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并做好防止高处落物的措施,以防高处落物击伤行人,并在通道入口1.5米处悬挂“当心落物”的安全警示牌。

4、各类安全工器具、机动车辆及临时电源:

4.1现场所有使用的各类安全工器具必须在试验周期内,并贴有合格证。

4.2所有电动工器具使用时必须接漏电保护器,并在使用前由使用人员进行动作试验。

4.3所有电动工器具的电缆、插头及插座不得有破损现象。

4.4现场所用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先空负荷试吊,对上下限位、终端限位、按钮、运行平稳、吨位是否符合使用要求及外观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准使用。

4.5在起吊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信号指挥正确。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在附近逗留,以防误碰人员。

4.6起吊重物不准让其长期悬在空中,工作人员离开时,必须将重物释放到地面并采取防止损坏地面的措施。

4.7起重机械使用完毕后,应恢复原位并切断电源。

4.8带有专门操作室的行车必须专人操作,并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4.9所有在厂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在大修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如有缺陷及时消除,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4.10所有驾驶厂内机动车辆的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4.11现场所用的临时电源线应采取防止挤压损坏的措施。临时电源线应沿走道边缘(如墙根、栏杆根部、临时围栏根部等)敷设并固定,在横跨通道、马路时必须使用两块木板夹好或用槽钢等扣好,防止临时电源线损伤;临时电源线在通过门窗时必须加厚度不小于3mm的胶皮进行保护并固定好。

4.12使用检修电源时,应由合格人员接拆。

4.13每天收工后(含中午),临时电源使用单位负责首先将分电源如电源接线盘等开关断开,然后确认无其他用户用电后关闭相应检修电源箱上部的总开关。

4.14因同一检修电源箱可能接有多路负载,所以使用者在已停电的临时电源回路上进行工作时也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其他用户送电后发生触电等问题。

4.15临时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联系专人进行拆除。

5、电、气焊

5.1高处作业时,电气焊工作人员必须使用防火安全带。

5.2电气焊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必须使用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5.3所有电气焊用具及附件必须安全可靠齐全,不得有破损、损坏、缺少或表计不准等现象。

5.4电气焊时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以防引起火灾。

5.5电焊机必须经过电气试验合格且贴有合格证。

5.6所有气瓶色标清晰正确。

6.考核

违反规定的考核责任人20-50元,连带队长10-30元,个人违章受到电厂或工地考核的全部自负。

二.文明检修规定

1.所有检修平台必须设围栏,围栏使用固定式铁栅栏或伸缩式警示带式围栏,锅炉本体附件检修可以使用围栏绳。

2.大件物品的吊装或运输,沿途地面必须铺垫厚胶皮或采取其他防止地面损坏的措施。

3.不准跨越或钻围栏。

4.不准直接在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外皮放置物品、搭脚手架、用脚踏等。

5.拆除设备或管道的保温必须做好防止污染的措施。

6.刷漆及喷涂工作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电气焊工作,必须作好防止污染、火花烧坏设备栏杆漆面地面的措施;严禁电焊头随手乱仍。

7.各类沟盖板掀开后必须及时盖好。

8.设备检修每次收工前及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卫生。

第2篇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改善工地施工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北沪蓉西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集团总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如下:

一、管理体系

1.施工现场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2.项目部需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并设立项目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

3.现场施工人员须带牌上岗,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二、施工现场管理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等进行全面的指挥、协调和控制。

(一)场地管理: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施工现场管理达标活动。

1.施工现场一图、二牌、三板须齐全。现场材料堆放、临电设施、食堂、厕所及生活区、施工区要按平面规划布置。

2.施工现场应设立统一规格和色彩的标语、标牌,尺寸大小符合有关规定。

3.施工现场围墙、大门、门垛、围档(栏)需符合有关规定。

4.施工现场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符合要求的消防通道。

5.工地食堂应清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二)施工进度管理

1.施工进度计划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特殊情况应单独再编制分部施工进度计划。

2.项目部及工程部应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等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gb/qb04-10)。

(四)施工现场材料管理执行本公司“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规定”。

(五)施工现场设备管理执行本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文件及《施工设备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六)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执行本公司技术部有关规定。

(七)人工挖孔施工现场管理执行本公司《人工挖孔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3篇 作业场所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作业场所的文明生产,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保证场所的安全、整洁、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及所属各局院、控股公司的所有作业场所。

第三条 各生产作业场所除实行本规定外,还要符合国家、行业、总局、及各单位制定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第二章 安全文明生产规定

第四条 作业现场围护

1. 按当地行政区域的划分,市区主要路段的作业现场周围设置的围护结构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现场周围设置的围护结构高度不低于1.8m,野外作业现场也要布置适当的围护以标明生产场所。

2. 市区内作业现场的围护结构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野外空旷地区作业时可视周围人群的多少使用彩条布或彩旗条进行围护。

3. 围护的设置必须沿现场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个别处不坚固等问题。

4. 各生产厂点应有坚实完整的围墙。

第五条 封闭管理

1. 作业场所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大型工地的出入口应设置大门便于管理。各局院、控股公司要制定各单位自己统一的大门及围护样式,大门上要有明显的单位名称标示,且要涵盖“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字样,围护结构的外立面要有能够反映企业文化和安全文化的宣传标语。

2. 出入口处应建立警卫管理制度并设专职警卫人员负责。

3. 进入生产场所的作业人员都应整齐佩戴统一样式工作卡。

第六条 作业场地

1. 作业场所应绘制总平面布置图,且明确标注安全设备设施安设位置、安全应急通道,作业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严格按照总平面图放置。

2. 主干道、材料堆放场、设备设施安设处要硬化,场区其他地面根据条件进行硬化,场地要平整坚实,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

3. 作业场地应有循环干道,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构件物料,道路应严整坚实,无大面积积水。

4. 工程作业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作业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泥浆沟与泥浆池应做好规划,边缘平整,用后及时填埋。

5. 作业场所中的临边部位应加强防护,泥浆池、坑边、悬崖边等有坠落和淹溺危险的部位应设置高度1.2m以上的坚固围栏,涂刷黑黄警戒色,悬挂“当心坠落”等有针对性的安全标志。

6. 作业场所应根据生产情况设置固定的吸烟室(处),场所内除吸烟室外的其余地方严禁吸烟,吸烟室(处)应远离危险区并设必要的灭火器材。

第七条 材料堆放

1. 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标明种类、规格、产地、进场日期和数量。

2. 各种物料堆放必须整齐。砖成丁,砂、石等材料成方,大型工具应一头齐,钢筋、钻杆、钢模板等易腐蚀的物品应垫高存放;生产车间的物料按加工使用的工序不同堆放,要整齐划一。

3. 各局院、控股公司针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制定严格的存放和使用制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得混放、露天存放,并有专人严格管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场所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设置,有完善的防范措施和设施。

第八条 作业场所生活

1. 作业场所的作业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应有明显的界限,且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或收有有效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

2. 寒冷地区冬季使用煤炭炉采暖的生活区必需建立严格的动火和防煤气中毒制度,设备设施完善,炉火统一设置,有专人管理并有岗位责任。

3. 作业现场生活区用电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用电规程和规定,电力线路、设备、设施配备齐全,且必须规范使用。

4. 室内照明能采用安全电压的要采用安全电压,如不能采用安全电压,线路、灯具不得低于2.5m,不准在电压在36v以上的电线上晾晒衣服;帐蓬内照明线必须采用橡套电缆,板房内可用双层塑套电线并穿管规范敷设,各接头处严密包扎;禁止一闸多接现象。

5. 炎热季节生活区应有消暑、防蚊虫叮咬和食物中毒措施,为作业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得作业生活环境。

6. 宿舍内床铺被褥统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干净,有安全通道,宿舍门向外开,室内无异味,严禁睡通铺。

7. 宿舍外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垃圾不乱扔乱倒,应设污物桶,污水池,房屋周围道路平整。

第九条 现场防火

1. 作业现场应制定消防制度,配备充足、合理、合格的消防设施,有检查、有落实、有记录。

2. 按照不同作业条件,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防火沟、防火帽、禁止吸烟等)。

3. 作业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时应写明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4. 生产车间的消防通道应畅通,无障碍物。

第十条 治安综合治理

1. 作业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落实情况。

2. 治安保卫工作应该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保证作业现场的安全与稳定和社会安定。

3. 员工宿舍不得容留不明身份人员住宿,不得在宿舍内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一条 作业现场标牌

1. 各局院、控股公司应制定各自统一的作业场所标示牌。标示牌要美观大方,单位名称突出,能够充分体现单位文化和安全文化,充分展示单位形象。

2. 作业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七牌两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平面图、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可根据各地方行政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3. 如果有的地区和项目认为内容还应再增加,可按地区和项目要求增加。五牌的内容没有具体规定,可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及本工程特点进行要求。

4. 作业场所应设明显的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张贴安全标语。

5. 作业场所必须在明显、合理位置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制度上墙,规程到位。

第十二条 现场安全标志

1. 作业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悬挂符合《gb2894—1996安全标志》的安全色标,并应绘制作业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安全标志布置图应有绘制人签名,并经项目经理审批。

2. 安全标志的大小规格应符合要求,既便于悬挂,又清晰醒目。环境信息的悬挂式或柱式的标志下缘距地面不得低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应放置在提醒物的周围,不得随意放置。

3. 安全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与明亮处,使人能够有足够时间注意到它所指示的信息与内容。

4. 安全标志不能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物体移动看不到标志。

5. 较大的作业场所应设置多个标志牌,不同类型的标志牌同时设置时,应按照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而下地布置。

6. 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业现场一般的安全标志有:

禁止类:禁止吸烟、禁止合闸、禁止转动、禁止跨越、禁止攀登、禁止通行等;

提示类:注意安全、当心触电、当心电缆、当心机械伤人、当心吊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当心坑洞、当心塌方、当心车辆、当心滑跌等;

指令类: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防尘口罩、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穿防护鞋、必须系安全带等;

提示类:可动火区等。各作业现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7.安全色标应有专人管理,作业条件变化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 生产设备与用电

1. 各种生产设备必须保证完好,防护措施和装置齐全有效。

2. 设备放置稳固、整齐,安全通道保持畅通。

3. 现场使用的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应有防雨棚,用石棉瓦等阻燃物搭建,有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必须配置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4. 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tn-接零保护系统。

5. 发电机应做好接地保护措施,将工作接地线与钢钎用焊接或螺栓紧固打入土中。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和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6. 使用电焊机时应在干燥的高处搭建防雨棚,电焊机下垫放干燥的木板。

7. 交流电焊机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地线不得用金属构件或钢筋等材质的物体代替。焊把用完后将线盘好挂起,不得放在地上。

8. 电焊机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每台交流电焊机都应加装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9. 各种配电箱应保持完整,门、锁齐全,喷涂统一颜色油漆及企业标志,高度符合标准并基本一致。配电箱内不得放置杂物。

10. 所使用电缆线应完整无破损,无漏电现象,电缆过路架设高度4m,埋设深度不小于0.7m;其它部位架设1m。架设所用工具应统一,电缆与架设工具之间保持绝缘。

11.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并装设符合要求的专用照明开关箱。

12. 作业现场所用碘钨灯应采用三芯橡套电缆,与金属支架绝缘,安装高度3m以上,移动时人员要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室内照明高度及电压符合2.5.5条之要求。移动式和钻塔上的照明应采用36v电压并使用橡套电缆,接头处包扎严密。光照强度符合安全要求,灯具架设与安装方式应基本一致。

13. 手持电动工具绝缘合格,有漏电保护装置,电源线完整规范不乱扯。

第十四条 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

1. 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工作服应领口、袖口、下摆“三紧”。

2. 按规定要求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作业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电工人员及潮湿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绝缘手套和绝缘鞋,2m以上高度必须使用安全带,粉尘作业场所必须使用防尘口罩,野外作业配备防滑鞋,其它必须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按有关规定使用。

3. 各种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时间和方式必须规范。安全帽必须系下颔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防尘口罩不能用纱布口罩代替,各种劳动保护用品该使用时必须使用。

4. 劳动保护用品加强管理,破损及报废时及时更换。

第十五条 生活设施

1. 作业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

2. 建筑物内和作业现场应保持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

3. 食堂建筑、食堂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炊事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生熟食应分别存放,食堂炊事人员穿白色工作服,食堂卫生定期检查。

4. 保证作业场所作业人员能喝到符合卫生要求的白开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有专人管理。

5. 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集中运送装入容器,不能与作业垃圾混放,并设专人管理。

第十六条 保健急救

1. 作业现场应有一般的常用药品,教育员工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

2. 为保障作业人员健康,应在流行病发季节及平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

第十七条 环保要求

1. 作业场所应建立不扰民措施,应针对作业工艺设置防尘和防噪音设施,噪声控制期间内做到不超标,经常进行检查并与社区定期联系听取意见,对合理意见及时处理,工作有记载。

2. 按当地规定,在允许的作业时间之外必须作业时,应有主管部门批准手续,并作好相关协调工作。

3. 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局院、控股公司应制定相应的更加具体可行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报总局备案。

第十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及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外事条款有悖之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外事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

第4篇 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文明施工行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社会信誉,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内容

1.1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内容

1.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1.1.2目标管理

根据公司下达的计划,由项目部具体制定包括死亡、重伤及轻伤事故发生频率,安全生产达标计划,然后再针对安全达标计划,根据工程特征按月、按季分解至各级、各部门、各主要工种。

1.2文明施工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2.1组织管理

1.2.2现场围挡

1.2.3封闭管理

1.2.4施工现场

1.2.5作业地点

1.2.6材料堆放

1.2.7现场住宿

1.2.8现场防火

1.2.9治安综合治理

1.2.10施工现场标牌

1.2.11办公设施

1.2.12生活设施

1.2.13保健急救

1.2.14社区服务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定方法、评定标准

2.1建筑工地安全文明评分划分

安全文明施工总分为100分,其中安全部分80分,文明施工部分20分。

2.2安全部分

2.2.1安全评分分类

安全部分评分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安全管理(满分值为10分)、脚手架(满分值为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满分值为10分)、“三宝”、“四口”防护(满分值为10分)、施工用电(满分值为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满分值为10分)、塔吊(满分值为10分)、起重吊装(满分值为5分)、施工机具(满分值为5分)。

2.2.2安全检查评分方法

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2.3安全检查考核规定

2.2.3.1 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包括自查,不定期的检查和定期检查三个部分:

1).项目部每周组织人员对其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建筑安全全面检查。并评估安全形势。

2).单位工程施工进度分别到基础完成、主体结顶(高层建筑每六层) 尾工时,由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科,(直属项目由安全生产部)进行停检点检查,对单位工程的检查次数,每季不少于一次,检查采取事先不通知方式。

3).公司安全生产部对一些重点工程,窗口工程采取抽查方式。

2.2.3.2 项目部每月25日前必须将其本月自查情况,随安全统计报表一起报安全生产科(直属项目报公司安全生产部)。

2.2.3.3 单位工程安全状况由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科考核,直属项目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考核,对工程公司所属项目如安全生产部抽查时,考核成绩以公司考核为准。

2.2.3.4 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考核期内出现安全、质量、治安等重大责任事故的,其文明施工等级不得超过合格。

2.3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部分评分按公司《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建筑施工安全资料档案

3.1安全资料整理的两个原则

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资料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必须坚持以下两项原则:

3.1.1安全生产资料的内容必须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规定的内容,这些内容是安全系统工程,预防伤亡事故的措施。

3.1.2各种表格、文字材料的填写要及时、真实,不可敷衍塞责,更不允许弄虚作假。

3.2安全资料编制目录

按照《关于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资料目录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并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完善项目部各项管理规定。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济责任制

4.1总则

4.1.1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将安全、文明管理与经济进行挂钩,加大处罚力度,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责任制。

4.1.2 本办法是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和公司《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补充和细化。

4.1.3 每年年初公司与工程公司、 直属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生产指标、文明工地指标,工程公司将指标逐级分解到项目经理部。

4.1.4发生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 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教育群众、制定预防措施,并根据责任大小、伤害程度、经济损失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4.1.5事故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者, 责任者,领导责任者三个档次,凡存在以下表现者都要根据三种责任予以划分,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擅离职守,玩忽职守等造成安全事故者。

(2)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盲目抓生产,忽视安全,现场安全隐患多,造成安全事故者。

(3)不坚持开展安全活动,施工前不进行安全交底,职工缺乏安全意识,造成安全事故者。

(4)施工现场不按平面布置图布置,文明施工差,作业环境不安全,存在隐患又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安全事故者。

(5)塔吊、提升架、脚手架、施工用电不经验收使用,安全“四宝”不落实,“四口”和“五临边”防护不严密,施工用电不安全,架子工程搭设不符合规程等存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者。

(6)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无安全操作规程,无安全防护装置或有缺陷、带病、超负荷运转使用,造成安全事故者。

(7)安排无特殊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特殊工作操作发生安全事故者。

(8)在施工生产中或在检查中发现隐患不制止,

又不采取措施造成安全事故者。

(9)对人体有伤害的金属、化学材料和其它有害物品,未做任何标识而造成人身伤害者。

4.2工作程序

4.2.1 工程项目开工前,要制订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并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一万平方米以下工程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一万平方米以上工程配备二名专职安全员,或施工人员在200人以下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4.2.2 所有施工项目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进行项目形象策划,以提高企业品牌形象。

4.2.3 所有施工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项目,如脚手架、深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设备安拆、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工序施工前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

4.2.4 项目部每月以安全报表的形式,把项目部安全生产动态报工程公司,工程公司汇总报公司。

4.2.5 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科科每季度要对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依据按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对检查出问题以安全整改通知书形式下达,被通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反馈给下达部门。

4.2.6 安全生产部每半年对直属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工程公司一个项目部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安全记录。

4.2.7项目部每月检测食堂、搅拌站等污水的ph值;在场界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检测噪声值。定期抽查电锯、打桩、振捣砼、搅拌站等周围噪声值;粉尘检测以目测为主,重要封闭场所有粉尘现象可委托有关部门检测。上述数值超标要采取纠正措施。固体废气物要分门别类存放,做好标识;固废的处理要与有关部门签署协议,或记录。

4.2.8 项目部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并按有关程序处理。

4.2.9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要提交本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报告。

4.3处罚规定

4.3.1违反建筑安全施工规定、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处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或戴不符合规定的安全帽,对其本人罚款50元。

(2)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对其本人罚款100元。

(3)高处作业不搭设安全网或不按规定搭设安全网,视情节对项目部罚款300元至500元。从高空向下扔周转材料或其他物品,罚款1000元以上。

(4)施工现场机械、用电设备的漏电保护器每少一台,对项目经理部罚款200元。

(5)脚手架搭设不按规定搭设,立杆间距、横杆间距、剪刀撑等不符合规定,视具体情况对项目部罚款300元至1000元。

(6)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处,无防护栏、防护盖板、防护棚或防护不严密,视具体情况对项目部罚款200元至500元。

(7)施工用电的线路架设、开关箱、保险丝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对项目经理部罚款100元。

(8)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提升架对项目部罚款300元至500元,提升架保险限位装置不齐全、楼层卸料平台防护不严密,对项目部罚款200元至500元。

(9)施工机具各种防护、保护装置不齐全、无接零、重复接地,对项目部罚款100元至500元。

(10)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不能做到持证上岗对其本人罚款50元,对安排其从事工作的人员罚款100元。

(11)塔吊、提升架脚手架、施工用电等不经验收符合标准就使用,对项目部罚款300元至500元。

(12)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档案不健全,对项目部罚款100元至500元。

(13)对项目部的罚款,项目部可根据责任,在规定的罚款内,对有关责任者(包括劳务队、劳务分包队)进行分解处理。

(14)对违反《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99-59中的有关要求,安全检查汇总表得分达不到合格标准,视情况给予1000元至5000元罚款。

4.3.2 安全事故的处罚规定

(1)对轻伤事故的处罚规定

责任者写出书面检查,并罚款100元至500元。公司对项目罚款1000元至3000元。

(2)重伤事故的处罚规定

发生一次一人重伤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或罚款300至1000元。其他责任者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罚款。公司对项目罚款3000元。

发生二人重伤,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其他责任者给予200元至300元的罚款。公司对项目罚款5000元。

(3)对发生死亡事故的处罚规定:

发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处500元至1500元的罚款。其他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记过和3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公司对项目罚款10000元。

发生一次二人死亡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降级或记大过处分,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其他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 。公司对项目罚款20000元,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发生三人以上死亡事故,对责任者分情节给予行政撤职、降级、记大过处分; 并罚款2000元至3000元。情节严重,触及法律者,承担法律责任。其他责任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或罚款。公司对项目罚款40000元。

上述事故当地劳动部门的罚款及其它费用由所在发生事故的工程公司支付。并转发生事故的项目经理部。对项目经理和主管安全的负责人给予不少于项目罚款的10% 。

(4)其他处罚

凡在上下班途中、因公出差、工地检查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依据有关文件比照工伤处理不予处罚。因公出差游山玩水,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如:钓鱼、酗酒等)发生人身伤害事宜,公司安全部门不予处理。

(5)公司下文处罚和开据的罚款单,由工程公司和直属项目部交公司财务。工程公司下文处罚和开据的罚款单,由项目部交工程公司财务;项目部开据的罚款单;由被罚者交项目部财务。限期不交者,由公司、工程公司、项目部财务从上交费用或人工费中2倍扣除。

工程公司、项目部的罚款,用于奖励安全生产搞得好的劳务队、作业班组和安全员。工程公司由安全生产科提出意见,报经理批准后实施。项目部由安全员提出,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6)对于重大安全未遂事故也要根据情节按已发生事故给予必要的处罚。

4.3.3安全生产部(科)对项目检查评分考核中,发现项目部出现违反《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状态和行为,检查人员可以随时对施工现场出现的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按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罚。若是个人违章,按照违章个人罚款额的三倍处罚项目部。对项目部罚款额的20%由项目经理支付。

4.3.4安全生产部(科)在项目部的检查考核中,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没有达到合格标准,视情况给予1000元-5000元罚款。

4.3.5公司安全生产部对项目部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罚,工程公司出现死亡事故或事故频率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要求,按公司经济责任制办法规定执行。

4.3.6安全生产部对施工现场发生的重大未遂事故,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处罚。

4.3.7 对事故隐瞒不报,从重处罚。具体额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确定。

4.3.8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发生的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罚依据经济损失和产生的后果按经济损失的5-30%酌情处罚。

4.3.9违反2.1条规定,不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罚项目部5000元,并限期配备能胜任工作的安全员。

4.4奖励规定

4.4.1创建文明工地的奖励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项目奖励1-3万元;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项目奖励0.3-1万元。

4.4.2对不能进入省级文明工地评选,但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业绩突出的工程项目,为公司赢得良好信誉的项目部,公司给予2000元-5000元的奖励。

4.4.3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安全隐患的个人和部门,公司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4.4.4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及时制止或检举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有功人员,公司给予100元-1000元的奖励;对检举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有功人员,公司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4.4.5工程公司一年内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且事故频率不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安全工作符合本责任制规定,由工程公司奖励有关人员。

连续两年以上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且事故频率不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且各项安全工作符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单位,公司给予工程公司安全主管部门1000-2000元的奖励。

6、有关本规定支持性的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9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7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5、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991年第15号令)

8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991年第13号令)

9、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19*第3号令)

10、第167号国际劳工公约《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

11、第175号国际劳工建议书--施工安全与卫生建议书

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13、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15、安全帽试验方法(gb 2812-85)

16、安全网(gb 5725-85)

17、安全带(gb 6095-85)

1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

19、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92)

2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92)条文说明

2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94)

22、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 9462-1999)

23、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gb/t 5031-94)

24、塔吊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89)

25、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 13329-91)

2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 10055-1996)

27、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gb/t 10054-1996)

2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3787-93)

2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1991年7月21日颁发)

3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

3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

3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 13955-92)

33、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 5972-86)

3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3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条文说明

39、《安全标志》(gb 2894-1996)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179-1996)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0)

高处作业吊蓝安全规则(jgj 5027-92)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

7、 附则

7.1 本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7.2 本办法自二○○六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二o0六年二月一日

第5篇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文明生产、综合治理”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公司成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组成为: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生产副总经理生产安全部总监

成员:公司各部门总监

第三条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为生产安全部,生产安全部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公司日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接受“公司联合检查小组”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公司生产安全部设兼职安全员一名。

第二章 安全工作目标及管理要求

第五条安全工作目标

1、年工伤负伤率≤2%;

2、火灾事故为零;

3、非自然灾害性水灾事故为零;

4、隐患整改率100%;

5、蒸汽锅炉100%标准化作业。

第六条工伤事故管理工作要求

1、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必须在工伤发生第一时间立即开展救治并口头(或电话)报告给公司主管保险部门;要在24小时内分析事故原因,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经公司“安委会”领导签字后报公司主管保险部门。

2、公司主管保险部门接到工伤事故通知后,立即与工伤管理部门(或保险公司)联系申报工作。

3、公司主管保险部门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或保险合同条款)办理工伤员工医疗费核销、工伤待遇(或保险合同索赔)工作,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第七条火灾事故预防管理工作要求

1、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起草、火灾事故处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公司办公室门卫、更夫负责现场巡查工作,发现灾情立即报告。

2、公司生产安全部不定期举办防火演练,做到员工能够熟练使用灭火器具。

3、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器具,做到定置管理,不准随意变动。

第八条水灾事故预防管理工作要求

1、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水灾事故应急预案起草、水灾事故处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公司办公室、更夫负责现场巡查工作,发现灾情立即报告。

2、公司生产安全部及时了解掌握灾情信息,防患于未然,保证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第九条隐患整改管理工作要求

1、公司生产安全部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给隐患责任部门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完毕。

2、隐患责任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必须无条件接受整改,按期完成整改。

第十条蒸汽锅炉标准化作业工作要求

1、要求生产安全部编制“蒸汽锅炉操作规程”、 “蒸汽锅炉生产运行日报”。

2、要求司炉工严格按照“蒸汽锅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及时填写“蒸汽锅炉生产运行日报”并妥善保管。

第三章文明生产工作目标及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文明生产工作目标

1、公司要求作业现场整洁、无散放垃圾;厂区主干道路无尘土、道路两旁无垃圾杂草;公共区域干净整洁。

2、公司要求员工行为文明规范(着装、言行等)。

3、进入厂区禁止吸烟。

第十二条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求

1、公司生产安全部会同物流公司共同商定厂房内“卫生分担区”的划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公共区域(含主干道路)“卫生分担区”的划分。

2、公司要求卫生分担区责任单位要对分担区的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期清扫,做到分担区环境卫生整洁、无散放垃圾;厂区主干道路无尘土、道路两旁无垃圾杂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洁。

3、公司生产安全部、办公室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清扫其作业现场,保证作业现场整洁。

4、公司办公室负责及时清运厂房内、员工食堂的垃圾。

第十三条员工文明行为规范要求

1、公司要求全体员工上岗作业均着工装;

2、公司要求员工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粗俗、侮辱性不文明语言;提倡涉外员工使用“您好!再见”等文明用语,提高公司对外形象。

3、公司要求员工在工作中禁止发生打架、闹事、辱骂他人、不在卫生间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四条厂区内禁止吸烟

1、公司为重点防火单位,施工单位动用火源要严格执行防火规范要求。

2、公司要求员工进入厂区(包括厂房内、主干道路、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第四章违反本规定处罚标准

第十五条员工(或管理部门)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对违反者(或管理部门领导)进行处罚,处罚金额在工资中扣除。

1、发生工伤事故没有及时报告、没有及时上报“工伤事故报告单”,罚部门总监100元/项。

2、按照“第七条火灾事故预防管理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工作不到位,罚责任部门总监100元/项。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罚责任部门总监10000000元,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按照“第八条水灾事故预防管理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工作不到位,罚责任部门总监100元/项。

4、按照“第九条隐患整改管理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工作不到位,罚责任部门总监100元/项。

5、检查中发现卫生分担区卫生不合格,罚责任部门总监100元/项·次。

6、检查中发现厂房内、食堂垃圾没有及时清运,罚责任部门总监100元/项·次。

7、员工违反着工装上岗要求,罚20元/次。

8、员工用粗俗、侮辱性语言伤害他人,罚100元/次。

9、员工在工作中打架、闹事,罚300元/次;不在卫生间大小便,罚100元/次。

10、员工在厂区内(包括厂房内、主干道路、公共区域)吸烟,罚200元并直接辞退。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与公司已下发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条款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本规定经公司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总经理签发后执行。

第6篇 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1. 目的

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使我公司设备检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立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促进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检修工作中人身及设备的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检修过程(大修、小修、临检)安全监督、管理的安全标准和职责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分厂部门及在公司内进行设备检修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

3. 管理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 凡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执行公司要求的各项作业安全规范(动火、高处作业等各项安全规范)和本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条例。

3.1.2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禁无作业票工作和停送电。

3.1.3 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穿工作服,禁止穿拖鞋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3.1.4 使用可燃物品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定,在检修现场严禁使用汽油擦拭设备。

3.1.5 严禁酒后作业或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3.1.6 凡使用起重机械、行车等要安排专人操作,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1.7 检修现场使用的电气接线盘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必须使用36v 以下的安全电。

3.1.8 检修中需要拆除电缆封堵时,应经生产部同意,待工作完毕后应由原拆除人员负责封堵好。

3.1.9 检修前,机修分厂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

4. 项。

5.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3.1.10 参加检修的外委单位工作人员一律要经安全培训才能进场。

3.2 安全工器具管理

3.2.1 安全带、钢丝绳、千斤顶、手动葫芦、电气安全用具等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2.2 应配备足够的漏电保护器和行灯变压器。

3.2.3 检修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3.3 作业现场规定

3.3.1 检修工作时如需将盖板和栏杆拆除,或临时打孔洞,需办理书面申请,得到生产部同意方可;栏杆拆除后必须设立标志和临时围栏,施工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原状。

3.3.2 检修中换下的废油应统一回收,禁止将废油倒入地沟。

3.3.3 在生产现场未经许可不准搭建临时建筑,施工队伍使用的工具柜应存放在规定区域,摆放整齐,盘柜整洁并应有标志,写明所属单位、部门。

3.3.4 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堆放杂物,以免阻碍通行,地面上有灰浆泥污,应及时清理,以防滑跌。

3.3.5 拆卸下来的重物,不得放在格栅板平台上,应垫好道木或放在专用构架上。

3.3.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3.3.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3.3.8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3.3.9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处设置安全标志牌。

3.3.10 检修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倒至指定的临时垃圾场。

3.3.11 转动机械在检修前,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切断电源,有关阀门、闸门都应关闭。

3.3.12 检修工作原则上自上而下进行,避免上下层交叉作业,如需交叉作业应做好相互联系工作,同时必须装设安全网。

3.3.13 转动机械检修工作终止后,应将转动部分的防护装置恢复原状,否则不准启动。

3.4 受限空间内部作业规定

3.4.1 进入容器、烟风道内检修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工作票。在容器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学习安全注意事项,防止气体中毒、窒息。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它工作。

3.4.2 容器内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应打开人孔门及管道阀门,并进行强力通风,但严禁向内部输送氧气,工作场所应配备泡沫灭火器和干沙,严禁明火。

3.4.3 受限空间内作业至终止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无误后方可关闭人孔门。

3.5 需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焊接工作,电焊机必须放置在容器外面,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焊把必须绝缘良好,在焊接工作中应有专人监护开关,同时应注意做好防止电焊产生的火星点燃焊接周围电线、油类、木板等易燃物品的防火工作

3.6 高空作业规定

3.6.1 作业前必须对安全带进行认真地检查;不符要求不得使用。

3.6.2 高空作业严禁上下抛物,需要传递的物件必须用工具袋或绳索系好再进行。

3.6.3 患有不适高空作业的病症或精神状态不好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6.4 因工作需要,现场拆除的楼梯扶手,工作结束或暂定工作时必须立即恢复原状或用临时围栏固定好。

3.6.5 搭建好的架子必需经验收合格,并贴相应的有效期限和有搭建人、验收人、使用人签名的合格标签。

3.6.6 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

3.6.7 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水平移动时,应使用水平绳或增设临时扶手。

3.6.8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作业人员不准沿脚手杆或栏杆等攀爬。

3.6.9 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如铺设木板等。

3.6.10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同时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3.7 交叉作业管理

3.7.1 应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需交叉时,作业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作业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作业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应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3.7.2 上下间互相关心,互相协调,物件轻拿轻放,严防工器具、零部件、材料下落。

3.7.3 上下层间传递物件必须小心谨慎,不得上下抛物。

3.7.4 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准任意拆除;确需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人的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作业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

3.8 用电管理

3.8.1 非电气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电气设备的接线、修理和安装。

3.8.2 电动工器具使用要经过电气试验合格方可。对无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的电动工器具不得使用。

3.8.3 临时照明、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取橡皮电缆线,普通灯头线、花线严禁使用。临时电源用线不得乱拖乱挂,必要时架空行走避免外力破坏,严防重物挤压破皮。

3.8.4 现场使用的电源接线板,必须完好,对外壳不全或破损的不得使用,闸刀或开关保险丝的使用必须规范,严禁用铜丝代替。

3.8.5 现场用电要严格电压等级,对在容器内或特别潮湿的工作场所作业时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加设行灯变压器,电压等级不得超12v。

3.8.6 电焊机使用前必须对外观进行检查,要求外观完好,无损伤。焊机内部电气绝缘性良好,接线时必须了解电源容量,不得超载,焊线不得破皮裸露,不得与钢丝绳纵横交错或直接相触。焊机要有可靠的接地线。电焊工作暂停时必须将电源关闭,不得使焊机处于充电状态。

3.8.7 工作前加强验电,尤其是新开工的设备或次日的复工前均要进行验电核对。

3.9 动火作业管理

3.9.1 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电焊作业操作证。

3.9.2 各级人员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加强动火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3.9.3 动火作业前工作负责人要熟悉现场、设备和系统,对重要设备、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动火前要及时通知部门、经营策划部安全专职及消防专职到场。

3.9.4 油管路、油系统动火前要将管路与系统进行彻底的隔离,隔离不死,不得动火。

3.9.5 尽可能地减少在危险地段的动火时间和工作量,必要时可在工作场所以外先行焊好。

3.9.6 氧气和乙炔两瓶之间的距离要保持5m以上。并根据要求两瓶不得同车搬运,不得同库存放。

3.9.7 电焊作业结束前必须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严防留下火种隐患。

3.9.8 坚持“十不动火“原则,认真执行防火规定。“十不动火”原则:

3.9.8.1 不是焊工不烧。

3.9.8.2 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烧。

3.9.8.3 不了解焊接地点周围情况不烧。

3.9.8.4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的部位不烧。

3.9.8.5 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不烧。

3.9.8.6 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烧。

3.9.8.7 密闭或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

3.9.8.8 焊接部位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不烧。

3.9.8.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烧。

3.9.8.10 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烧。

3.10 起重作业管理

3.10.1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10.2 重大起吊作业要有领导到场,协助指挥。

3.10.3 起重作业现场要设置安全标识、悬挂警示牌,或用安全围栏,必要时派人在现场看守,严防人员突然进入起吊区域。

3.10.4 作业前要对起重工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10.5 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停止操作,消除缺陷。

3.10.6 严格执行起重 “十不吊”原则:

3.10.6.1 超负荷不吊。

3.10.6.2 歪拉斜吊不吊。

3.10.6.3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3.10.6.4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3.10.6.5 重物越人头不吊。

3.10.6.6 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3.10.6.7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3.10.6.8 吊物上站人不吊。

3.10.6.9 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3.10.6.10 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3.11 文明施工

3.11.1 检修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检修工作结束后,对检修场地全面打扫一次,由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作票总结工作。

3.11.2 设备零部件及备品、备件实行定置排放。

3.11.3 现场拆除的扶手、围栏、井坑、孔洞等应设立标示牌或警示灯光。

3.11.4 现场拆下的管道、阀门要封堵完好,并贴有封条。

3.11.5 在发电机、汽轮机等大型电机内工作时必须办理工器具借用手续。

3.11.6 发电机和汽轮机轴系要加强防护,暂不检修时,用布等包扎好。

3.11.7 检修现场保温作业或污染严重场合必须配戴防尘口罩。

3.11.8 减少现场污染源,拆保温时要用袋装,严防二次污染。

3.11.9 高温作业场所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现场的通风良好,合理安排劳动强度、工作时间,严防发生中暑。

3.11.10 做好冬季的防寒、防冻、防滑,防油路、水路冻坏,尤其是户外室外的管道、设备要做好保温措施,严防损坏。

3.12 安全管理要求

3.12.1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巡查检修现场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对不听劝阻的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提出考核。对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的人员,禁止其进行检修工作,并联责考核承包单位负责人。

3.12.2 检修部门和外包单位在检修期间应坚持每天召开一次安全文明工作碰头会,做到在布置、检查检修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文明工作。

3.12.3 各部门、班组和外包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对习惯性违章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考核一起,及时纠正不良行为,杜绝习惯性违章,确保检修安全。

3.12.4 在检修中,对重要工序要制订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安排专人作现场监护,防止发生事故。

3.12.5 检修项目部要加强对外包队伍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谁用工,谁管理。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制止任何“三违”现象,公司和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12.6 发生不安全情况,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安环部和公司领导报告,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和处理。

4. 检查考核

施工单位查出的违章,由施工单位考核;公司检查组查出的违章列入公司考核。

4.1 发生人身事故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或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处罚。

4.2 下列违章行为,考核50-100元:

4.2.1 无票工作,工作票未随身带;

4.2.2 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带,检修现场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佩戴不规范;

4.2.3 发生火警;发生火灾事故,根据火灾事故的经济损失和火灾性质处理考核。

4.2.4 发生高空落物,造成后果的按事故定性加重处理。

4.2.5 特种工未持证上岗。

4.2.6 用电不符合“安规”规定。

4.2.7 厂区内抽烟,酒后上班。

4.2.8 未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进行工作。

4.2.9 检修现场脏、乱、差,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2.10 造成污染,没有及时组织清扫场地。

4.2.11 未经同意,损坏地下、地上设施,并赔偿相应损失。

4.2.12 设备、材料乱堆乱放。

4.2.13 工作票前总结未对现场文明生产情况验收。

4.2.14 未尽事宜,按有关公司规定进行考核。

5. 其他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7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改善工地施工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北沪蓉西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集团总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如下:

一、管理体系

1.施工现场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2.项目部需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并设立项目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

3.现场施工人员须带牌上岗,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二、施工现场管理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等进行全面的指挥、协调和控制。

(一)场地管理: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施工现场管理达标活动。

1.施工现场一图、二牌、三板须齐全。现场材料堆放、临电设施、食堂、厕所及生活区、施工区要按平面规划布置。

2.施工现场应设立统一规格和色彩的标语、标牌,尺寸大小符合有关规定。

3.施工现场围墙、大门、门垛、围档(栏)需符合有关规定。

4.施工现场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符合要求的消防通道。

5.工地食堂应清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二)施工进度管理

1.施工进度计划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特殊情况应单独再编制分部施工进度计划。

2.项目部及工程部应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等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gb/qb04-10)。

(四)施工现场材料管理执行本公司“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规定”。

(五)施工现场设备管理执行本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文件及《施工设备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六)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执行本公司技术部有关规定。

(七)人工挖孔施工现场管理执行本公司《人工挖孔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施工过程检查与监督

(一)工程处检查

1.建立并坚持检查制度。工程处必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材料管理、消防保卫、文明施工、分包等进行进行自检,每项工程应至少检查三次。检查要有记录、有分析、有总结、有整改意见。

2.施工现场主管人员要坚持“施工日志”制度。“施工日志”主要记录施工中发生的事项,包括:施工内容、施工班组、施工变更、人员调配、供应情况、质量事故(或问题)、安全事故(或问题)、上级指示、会议记录、有关检查记录等。必须坚持天天记,工程竣工后要存档备查。

3.及时办理变更、洽商。无论是甲方原因、设计原因或重大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工程变更或延缓工期,都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二)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检查

1.对每个施工现场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大检查,检查内容与项目部自检一致。

2.工程部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施工隐患,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进行评比。

四、奖励与处罚

1.奖励

(1)若该工程施工管理被总公司或指挥部评为文明工地或施工过程中推广先进施工经验,并节省大量资金的项目部,经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给予项目部该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五,作为一次性奖励。

(2)在施工过程中,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给予500-2000元奖励。

(3)在施工过程中,能及时将不安全隐患报告工程部或公司主管领导的个人给予50-100元奖励。

2.处罚

(1)施工现场被集团公司或主管领导或部门检查认定为脏、乱、差的工地,给予项目经理100-500元罚款。

(2)施工不文明、不达标的工地,给予项目经理50-200元罚款。

(3)临时用电、机械设备管理不符合集团总公司要求,不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材料不按规定堆放、标识或浪费材料严重的项目部给予100-500元罚款。

(4)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帽、胸牌,浪费粮食,随地大小便者,给予责任人10-50元罚款。

(5)在安全检查中,存在重大隐患,被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的工地,并限期整改而逾期不改的项目部,扣该工程项目部产值千分之十,并视情节给予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各500元以上罚款。

以上各项奖罚,均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第8篇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发行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工作的标准化、 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全省建设工程实际,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和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

2、本规定作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配套使用。全公司各级分公司、工程处及项目部在指导、检查和评价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时必须结合本规定执行。

3、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各项目部应正确使用合格的钢管、扣件及密目式安全网、三相五线制和型钢式井字架、型钢挑架。凡新开工工地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文明施工“三类”管理(省级标化为a类、市级标化为b类、区级标化为c类),未按公司规定及 “三类”管理要求的,不得申报标化工地。

4、本规定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规定执行。

5、本规定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6、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项目部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4、施工现场凡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公司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公司各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公司质安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次。

(二)目标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3、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三)施工组织设计

1、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公司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签名盖公章后方可实施。

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四)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l、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五)安全检查

1、公司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3、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六)安全教育

1、建立公司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2、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15学时)、项目部(15学时)、班组(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3、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4、公司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5、公司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可由公司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

6、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公司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七)班前安全活动

1、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3、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八)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l、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3、大、中、小型机械操作工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小型机械公司可自行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由公司总经办负责实施。大中型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并考核发证。

4、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九)工伤事故处理

l、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质安部盖章认可。

2、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十)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4、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制作美观、统一。

三、文明施工

(一)现场围档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宜采用硬质材料。如砖块或空心砖或彩钢板等,不得采用彩条布、竹芭等。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档材料的要求压顶,美化墙面。

2、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档的高度不低于2.5m。

(二)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并登记交底),门卫值班室应设在进出大门一侧。

2、门头应有公司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芭片等易损、易破材料。

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三)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他次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5、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

6、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四)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3、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五)现场住宿

1、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3、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

4、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

5、宿舍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宜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柜,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六)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2、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3、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2寸立管,设加压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4、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5、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七)治安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发生。

2、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八)施工现场标牌

1、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

2、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施工现场应合理地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安全气氛。

(九)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应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

2、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厕所,并要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m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宜采用水冲式,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孽生措施。高层建筑应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多层建筑应每二层设置,便溺设施应尽量做到文明,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3、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十)保健急救

1、施工现场必须备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2、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3、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十一)社区服务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

3、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4、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脚手架

落地式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根据工程实际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有针对性,能有效地指导施工,明确安全技术措施。

2、搭设高度在24m以下的外架应有搭拆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和平面布置图。

3、搭设高度超过24m且不足50m的外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采取双钢管立杆或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除应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外,还应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4、搭设高度超过50m的外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5、外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计算书及卸荷方法等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盖章。

(二)立杆基础

1、钢管脚手架基础平整夯实,砼硬化,落地立杆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砼地坪、砼预制块上,设纵横相连扫地杆。

2、立杆基础外侧设置截面不小于20 * 20cm的排水沟,并在外侧设80cm宽以上砼路面。

3、外脚手架不宜支在屋面、雨棚、阳台等处,确因工程需要搭设的脚手架,要分别对外架和屋面、雨棚、阳台等部位的结构稳定性进行计算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其设计计算书和安全措施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

(三)架体与建筑物拉结

1、脚手架与建筑物,小于50m的采用三步三跨,大于50米的采用二步三跨拉结点。拉结点在转角和顶部处加密,即在转角1m以内范围按垂直方向50米以内不大于三步,50米以上不大于二步设一拉结点,顶部80cm以内范围按水平方向加密设置。

2、钢管外架拉结点应刚性拉结,结点应保证牢固,防止其移动变形,且尽量设置在外架大、小横杆接点处。

3、外墙装饰阶段拉结点也须满足要求,确因施工需要需除去原拉结点时,必须重新补设可靠、有效的临时拉结,以确保外架安全可靠。

4、拉结点或临时拉结点必须画出制作详图。

(四)立杆间距与剪刀撑

1、钢管脚手架步距底部高度不大于2m,其余不大于1.8m,立杆纵距不大于1.8m,横距不大于1.5m。如搭设高度超过25m须采用双立杆或缩小间距的方法搭设,超过50m应进行专门设计计算。

2、架子转角处立杆间距应符合搭设要求。

3、脚手架外侧设置剪刀撑,由脚手架端头开始按水平距离不超过9m设置一排剪刀撑,剪刀撑杆件与地面成45°~60°角,自下而上、左右连续设置。设置时与其他杆件的交叉点应互相连接(绑扎),并应延伸到顶部大横杆以上。

4、严禁搭设单排脚手架。

(五)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建筑物的外脚手架各层均应满铺脚手片。

2、满铺层脚手片必须垂直墙面横向铺设,满铺到位,不留空位,不能满铺处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脚手片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脚手片完好无损,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4、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且应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里侧,不宜将网围在各杆件的外侧。安全网应用不小于18#铅丝张挂严密。

5、脚手架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设1.2m高同材质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顶排防护栏杆不少于2道,高度分别为0.9m和1.3m脚手架内侧形成临边的(如遇大开间门窗洞等),在脚手架内侧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

6、脚手架的高度,里立杆低于檐口50cm,平屋面外立杆高于檐口1.5m,坡屋面高于1.8m以上。

(六)交底和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应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脚手架搭设后先由项目部自检合格后,报公司质安部组织分段验收(一般不超过3步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表中应写明验收的部位,内容量化,验收人员履行验收签字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应在整改完毕后重新填写验收表。脚手架验收合格并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脚手架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表,检查内容量化,履行检查签字手续。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项目部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

(七)小横杆设置

l、外架子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两端固定在立杆,确保安全受力。

2、小横杆应设置在大横杆的下方。

3、小横杆两端各伸出立杆净长度不少于10cm并应尽量保持一致。

(八)杆件搭接

l、钢管脚手架立杆必须采用对接,大横杆可以对接和搭接,剪刀撑和其他杆件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00cm,且不少于三只扣件紧固。

2、相邻杆件搭接、对接必须错开一个档距,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得超过50%。

(九)架体内封闭

l、脚手架的架体里立杆距墙体净距一般不大于20cm,如大于20cm的必须铺设站人片,站人片设置平整牢固。

2、脚手架施工层里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

3、施工层以下外架每隔3步以及底部应用密目网或其他措施进行封闭。

(十)脚手架材质

l、钢管脚手架应选用48mm,壁厚3.5mm的a3钢管,表面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有出厂合格证。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统一涂色,颜色应力求环境美观。

2、钢管脚手架搭设使用的扣件应符合建设部《钢管脚手扣件标准》要求,有扣件生产许可证,规格与钢管匹配,采用可锻铸铁。不得有裂纹、气孔、缩松、砂眼等锻造缺陷,贴和面应平整,活动部位灵活,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

3、底排立杆及扫地杆均漆红白相间色。

(十一)通道

1、外脚手架应设置上下走人斜道,附着搭设在脚手架的外侧,不得悬挑。斜道的设置应为来回上折形,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小于1m,转角处平台面积不小于3m2。斜道立杆应单独设置,不得借用脚手架立杆,并应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每隔一步或一个纵距设—连接。

2、斜道两侧及转角平台外围均应设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并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3、斜道侧面及平台外侧应设置剪刀撑。

4、斜道脚手片应采用横铺,每隔20—30cm设一防滑条,防滑条宜采用40×60mm方木,并多道铅丝绑扎牢固。

5、外架与各楼层之间应设置进出通道、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小于1m,通道宜采用木板铺设,两边设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并固定牢固。

6、斜道和进出通道的栏杆、踢脚杆统一漆红白相间色。

(十二)卸料平台

l、外脚手架吊物卸料平台和井架卸料平台应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和搭设方案。

2、吊物卸料平台、井架卸料平台应按照设计方案搭设,应与脚手架、井架断开,有单独的支撑系统。

3、卸料平台要求采用厚4cm以上木板统一铺设,并设有防滑条。外架吊物卸料平台应采用型钢做支撑,预埋在建筑物内,不得采用钢管搭设。井架卸料平台可以由钢管从基础上搭设,但基础必须采用砼,地立杆垫型钢或木板。

4、吊物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限载牌。

5、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到位,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mm踢脚杆,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悬挑式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对架体整体稳定性、文撑杆件的受力计算),有针对性较强的、较具体的搭设拆卸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画出平面、立面图以及不同节点详图。

2、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设计计算书必须经公司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施工。

(二)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1、挑架外挑梁或悬挑架必须采用型钢或定型桁架。

2、悬挑型钢或悬挑架通过预埋与建筑结构固定,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3、挑架立杆与悬挑型钢连接必须固定,防止滑移。

4、架体与建筑结构进行刚性拉结,按水平方向三跨、垂直方向等于层高设一拉结点,架体边缘及转角处1m范围内必须设拉结点。

(三)脚手板

挑架层层满铺脚手片,脚手片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不留空隙,脚手片应保证完好无损,破损的及时更换。

(四)荷载

施工荷载均匀堆放,并不超过2.7kn/m2。建筑垃圾或不用的物料必须及时清除。

(五)交底与验收

1、挑架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搭设。实际搭设与方案不同的,必须经原方案审批部门同意并及时做好方案的变更工作。

2、挑架搭拆前必须进行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每搭一段挑架均需交底一次,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每段挑架搭设后,由公司组织验收,内容量化,合格后挂合格牌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人员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资料存档。

(六)杆件间距

挑架步距不得大于1.8m,横向立杆间距不大于1m,纵向间距不大于1.5m。

(七)架体防护

1、挑架外侧必须用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围护,安全网用不小于18#铅丝张挂严密。且应将安全网挂在挑架立杆里侧,不得将网围在各杆件外侧。

2、挑架与建筑物间距大于20cm处,铺设站人片。除挑架外侧、施工层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踢脚杆外,挑架里侧遇到临边时(如大开间窗、门洞等)时,也应进行相应的防护。

(八)层间防护

挑架作业层和底层应用合格的安全网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分段封闭式防护。

(九)脚手架材质

1、钢管脚手架应选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a3钢管,表面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有出厂合格证。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统一涂色,颜色应力求环境美观。

2、钢管脚手架搭设使用的扣件应符合建设部《钢管脚手扣件标准》要求,有扣件生产许可证,规格与钢管匹配,采用可锻铸铁,不得有裂纹、气孔、缩松、砂眼等锻造缺陷,贴和面应平整,活动部位灵活,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

3、型钢宜采用a3号槽钢或工字钢。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一)使用条件

l、必须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和发放的生产和使用证,且经当地市(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颁发准用证方可搭设。

2、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搭拆方案),并经搭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批、认可。

3、制定并严格执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设计计算

1、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并经生产单位的上级技术部门审批。

2、有完整的制作安装图。

3、主框架、支撑桁架各节点的各杆件轴线应交汇于一点。

4、架体设计荷载按承重架3.0kn/m2。装饰架2.0kn/m2,升降状态0.5kn/m2取值。

5、架子压杆长细比不大于150,受拉杆件的长细比不得大于300。

(三)架体构造

1、架体应由主框架和支撑桁架构成,主框架必须是定型的(焊接或螺栓联接)架体,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为定型的(焊接或螺栓联接)支撑桁架(桁条)。支撑衍架支在主框架上,施工荷载通过脚手架立杆传递到支撑桁架,再由支撑衍架将力通过主框架传递到建筑物上。

2、架体必须按支座安装图和有关规定及构造进行搭设,架体上部悬臂部分不得超过架体高度的1/3或4.2m。

(四)附着支撑

1、主框架必须按方案要求与每个楼层设置螺栓式连接点。

2、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必须牢固,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也必须牢固或符合规定。

3、螺栓式钢挑架的焊接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五)升降装置

1、必须安装同步升降装置且确保能达到同步升降要求。升降用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数必须大于6。

2、当有两个节点升降时,应采用电动式升降,严禁使用手拉葫芦式(导链)。升降时架体至少有两个附着装置,且架体上严禁站人。

3、非升降状态时,索具、吊具应呈放松状态。

(六)防坠落、导向防倾斜装置

架体必须两处以上设置灵敏有效的防坠落装置,设置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斜装置。严禁将防坠落装置设置在架体升降的同一个附着支撑装置上。

(七)分段验收

1、首次搭设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人员和部门签字盖章,做好验收手续。

2、每次提升前,均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点立即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提升,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3、每次提升后、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4、首次搭设后、每次使用前提升后的验收和每次提升前的检查,均应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组织进行。

(八)脚手片

1、挑架层层满铺脚手片,脚手片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不留空隙,脚手片应保证完好无损,破损的及时更换。

2、架体每步离墙空隙均应安全可靠地封闭。

(九)防护

1、架体外侧用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式围护,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的里侧,不得将网围在各杆件的外侧。

2、架体操作层、外侧以及遇到大开间窗洞处的里立杆均应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踢脚杆。

3、除每层满铺脚手片外,架体作业层和底层下方还应围设安全网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十)操作

1、架体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规定进行搭设。

2、搭设和每次升降等操作前必须对现场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架体操作人员先培训,再持证定岗上岗。

4、安装、升降、拆除架体时必须注明现场的安全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

5、架体上荷载堆放均匀,升降时架体上不得有重量超过2kn的物体。

吊篮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必须使用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并有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严禁使用无证土制吊篮脚手架。

2、吊篮脚手架施工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吊篮和挑梁锚固、配重等抗倾覆装置的设计计算以及挑梁的锚固施工详图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施工方案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能够指导现场施工,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二)制作组装

1、挑梁锚固或配重等抗倾覆装置符合要求。吊篮组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吊篮使用前必须进行荷载试验,填写试验记录。

3、电动(手板)葫芦等辅助动力设备必须使用检验合格的产品。

(三)安全装置

1、吊篮必须有2根直径为12.5mm以上的钢丝绳作保险绳,升降葫芦必须有保险卡,吊钩必须有防止吊物滑脱的保险装置。所有保险装置必须安全有效。

2、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上方可靠、牢固的地方,严禁挂在吊篮升降用的钢丝绳上。

(四)升降操作

1、吊篮升降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

2、严禁在保险绳不起作用的情况下提升(或下降)。

3、升降作业时其他人员不得在吊篮内停留。

4、两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步升降时必须要有安全可靠的同步装置。

(五)交底与验收

1、制作组装、每次提升(或下降)和上人作业前必须对有关技术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齐全、要有针对性,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制作组装、每次提升(或下降)后公司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应认真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责任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六)防护

吊篮四周应有高度不低于1.5m的封闭护板。

(七)荷载

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和说明书的规定,并应均匀堆放。

(八)电气安全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和漏电保护,有可靠的避雷接地措施。

五、基坑支护

(一)施工方案

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2、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

3、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二)临边防护

1、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2、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三)坑壁支护

l、坑槽开挖时设置的边坡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护的做法以及对重要地下管线的加固措施必须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方案的要求。

2、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应会同设计人员提出方案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加固。

(四)排水措施

l、基坑施工应根据施工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

2、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五)坑边荷载

1、基坑边堆土、料具堆放的数量和距基坑边距离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机械设备施工与基坑(槽)边距离不符合有关要求时,应根据施工方案对机械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基坑壁护、地面等采取有效措施。

(六)上下通道

l、基坑施工必须有专用通道供作业人员上下。

2、设置的通道,在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数量、位置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有关安全防护规定。

(七)土方开挖

1、施工机械应由公司质安部门验收后进场作业,并有验收记录。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作业时,应按施工方案和规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坏底土层的结构。

4、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在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

(八)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基坑支护结构应按照方案进行变形监测,并有监测记录。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应进行沉降观测,并有观测记录。

(九)作业环境

1、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处。

2、垂直、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3、夜间或光线较暗的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不得在一个作业场所只装设局部照明

六、模板工程

(一)施工方案

1、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2、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工序、方法及根据砼输送方法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二)支撑系统

1、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设计计算书应绘制细部构造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

2、支撑系统必须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三)立柱稳定

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间距和剪刀撑、纵横向支撑设置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立柱底部应有垫板。其中立杆间距不大于2m,按高度不超过2m设置纵横水平支撑,支撑系统两端设置剪刀撑。

(四)施工荷载

模板上材料应堆放均匀并不得超过施工方案的规定。

(五)模板存放

各种模板堆放整齐、安全,高度不得超过2m,大模板存放要有防倾倒措施。

(六)支拆模板

1、支拆模板时,2m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拆除模板时,应设置临时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

3、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七)模板验收

l、支拆模板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模板搭设后应组织验收工作,认真填写验收单,内容要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并做好验收记录存档工作。

3、模板拆除前必须办理拆模审批手续,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拆除。

(八)混凝土强度

模板拆除前必须有混凝土强度报告,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拆模审批和模板拆除工作。

(九)运输道路

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必须有专用运输道(铺设走道垫板),运输道应平稳牢固

(十)作业环境

模板作业面的须留孔洞和临边应进行安全防护,垂直作业采取上下隔离防护。安全防护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七、“三宝”“四口”防护

(一)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施工现场安全帽宜分色佩戴。

2、应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3、安全帽符合gb2811—81标准。

(二)安全网

1、施上现场必须积极使用密日式安全网,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栏护。安全网宜放在杆件的里侧。

2、密目式安全网必须满足2000目/10cm×10cm,做耐贯穿试验不穿透,6×1.8m的单张网重量应在3.0kg以上,并应尽量满足环境效果要求。

3、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的产品。

4、安全网应绷紧、扎牢、拼接严密,不得使用破损的安全网。

(三)安全带

1、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gb6095—85标准并有合格证书,生产厂家经劳动部门批准,并做好定期检验。积极推广使用可卷式安全带。

2、安全带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使用后有专人负责,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四)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1、楼梯口、边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杆件里侧挂密目式安全网。

2、电梯井口设置1.5m高防护栅门,其中底部20cm为踢脚板。

3、电梯井内自二层楼而起不超过二层(不大于10m)拉设一道安全平网。

4、电梯井口、楼梯口边的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牢固可靠,防护栏杆漆刷红白相间色。

(五)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l、1.5m2以内的预留洞门、坑井用固定盖板防护;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设20cm高踢脚杆和0.6m、1.2m两道水平杆,栏杆里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围护,洞口处张挂水平安全网。

2、洞口、坑井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化,不得采用竹片式防护。

(六)通道口防护

1、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m,垂直长度2m,棚顶搭设二层(采取脚手片的,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30cm。

2、场地内、外道路中心线与建筑物(或外架)边缘距离分别小于5m和7.5m的,应搭设通道防护棚,棚顶搭设二层(采取脚手片的,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30cm,并且底层下方张挂安全网。

3、砂浆机、拌和机和钢筋加工场地等应搭设操作简易防护棚。

4、各类防护棚应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严禁用毛竹搭设且不得悬挑在外架上。

5、底层非进入建筑物通道口的地方应采取禁止出入(通行)措施和设置禁行标志。

(七)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l、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1.2m、0.6m、0.1m三道水平杆,并在立杆里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漆红白相间色。

2、防护栏杆等设施与建筑物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八、施工用电

(一)外电防护

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1kv 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1kv 以下1-10kv35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677

3、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

4、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外电线路电压(kv)1-36103560110220330500

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0.950.950.951.151.351.752.654.5

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0.30.30.30.50.71.11.92.75

5、脚手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l、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3、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4、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5、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6、保护零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应采用铜鼻子等可靠连接,不得采用铰接,电气设备接线柱应镀锌或涂防腐油脂;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在配电箱内应通过端子板连接,其中保护零线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

7、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三)配电箱、开关箱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干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均应小于0.1s。

5、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排列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6、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7、配电箱必须采用铁板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8、配电箱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四)现场照明

1、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2、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4、室外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大于5m。

5、在下列情况下应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m的;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3)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6、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五)配电线路

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电杆应采用混凝土或木杆,不得采用竹杆。木杆梢径应不小于130mm。

2、架空线路应装设横担、绝缘子并采用绝缘导线。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6m。

3、架空线的相序排列为:和保护零线在同—横担架设时: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动力、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下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n、pe。

4、配线应分色(包括配电箱内连线,相线l1为黄色,l2为绿色,l3为红色,工作零线n为黑色,保护零线pe为绿/黄双色。

5、施工现场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随地拖拉或绑架在脚手架上。

6、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得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的细砂然后覆盖硬质保护层,电缆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7、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必须采取加设防护套管等进行线路过路保护。

8、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

9、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

(六)电器装置

l、设备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必须采用加设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不得采用手动电器直接控制。

2、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3、熔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每根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4、配电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得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七)变配电装置

1、配电室内配电屏的正面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m,前面及两侧操作通道不小于1m,配电室的高度不小于3m。

2、配电屏(盘)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电流、电压表,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

3、配电室内应有电工值班、维修制度,禁令标志牌,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

4、应设置砂箱等绝缘灭火材料。

(八)用电档案

l、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下的,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用电负荷计算书、确定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负荷计算书、用电平面图和系统图,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公司(公司级)技术负责人审批,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原编制者、审批者和批准部门同意后实施,并补充有关资料图纸。

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者必须参加临时用电的验收工作。

5、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应有专人负责,各项验收、检查、测试、维修记录内容真实,填写详细,数据量化。

6、建立现场用电定期检查制度,做到施工现场每月检查一次,基层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九、物料提升机

(一)架体制作

l、使用建设主管部门鉴定或认可的定型产品。产品使用前必须经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认可。

2、物料提升机应悬挂验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和安全警告标志。

3、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应安全可靠,应使用型钢式架体。

(二)限位保险装置

l、物料提升机必须有断绳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上极限限位装置,30m以上高架提升机还必须有下极限限位装置、缓冲器和超载限制器。

2、井字架断绳保护装置宜采用夹轨式,安全停靠装置应使用方便并宜与吊笼安全门联动,上下极限限位装置宜采用机械式,吊笼的越程应不小于3m,所有保险装置必须安全可靠。

3、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当提升机总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应断电。

(三)架体稳定

(1)缆风绳

1、采用缆风绳固定架体的,缆风绳必须采用直径大于9.3mm的圆股钢丝绳,提升机架体高度在20m以下时设一组(四根),20—30m设二组。

2、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与地面夹角在45度一60度,其下端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丝与地锚拉紧连接,不得栓在树木、电杆等其他物体上。

3、地锚应采用不少于2根钢管(φ48—53)并排设置(与钢丝绳受力方向垂直),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

4、缆风绳不得有接头。端部应设置保险环并用不少于4个与绳径匹配的绳卡固定,绳卡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应放在受力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2)与建筑结构连接

1、高架提升机必须使用连墙杆稳定架体,低架提升机宜采用连墙杆稳定架体。

2、连墙杆间距不得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3、连墙杆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应采用焊接(建筑结构内预放预埋件),连接牢固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在脚手架上。连墙杆的材质应与架体相同,具体做法应进行设计并有相关图纸。

(四)钢丝绳

1、提升钢丝绳不得有毛刺、断股、变形、缺油锈蚀现象,规格应满足额定重量的提升要求。

2、钢丝绳必须有过路保护装置,不得拖地,不得与其他部位摩擦;钢丝绳过道应设置钢丝绳检查孔。

3、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部应设置保险环并用不少于4个与绳径匹配的绳卡固定,绳卡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应放在受力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4、钢丝绳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有合格证。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标准。

(五)楼层卸科平台防护

l、卸料平台两侧应有高于1.2m防护栏杆和0.3m高踢脚杆并用密目网全封闭,平台板采用4cm厚木板或防滑钢板,铺设严密。

2、各楼层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防护门,防护门要定型化、工具化,操作方便并有防止外开的措施。

3、地面进料口必须有自落式防护门,上方搭设防护棚,防护棚应在架体三面设置(除进料面外),宽度:低架提升机不小于3m,高架提升机不小于5m;防护棚应设置两层,上下间距不小于60cm,采用脚手片的,上下层应垂直铺设。

(六)吊笼

1、提升机吊笼的各杆件应选用型钢,其底板材料应采用5cm厚木板或防滑钢板,两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m安全挡板或挡网,上部应有防护顶板,其强度应能防止上部物体穿透。

2、吊笼应装设防止物料在运行过程中从吊笼内滚落的安全门,安全门应定型化、工具化。

3、吊笼必须采用滚轮导靴,导轨每侧为两根。吊笼提升必须使用动滑轮。

4、吊笼与提升机架体的颜色应有明显的区别。

5、严禁人员违章乘坐吊笼上下。

(七)安装验收

1、提升机安装后由项目部自检,公司质安部检查合格后挂牌使用。

2、所有搭设、检查、验收责任人员划立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单中对各项检查项目均应存结论,数据量化。

3、提升机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4、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八)架体

1、架体安装、拆卸要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2、高架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图纸;低架提升机的基础土层承载力不小于80kpa,面层为厚30cm的c20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偏差不大于10mm。基础应有排水措施。

3、架体的垂直度不得超过高度的3‰,并不得超过200mm;导轨接点错位不得大于1.5mm,吊笼与架体的间隙不得超过150mm。

4、提升机不得装设摇臂把杆。

5、提升机的架体,在与各楼层通道相连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架体外侧应采用合格的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6、提升机架体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外脚手架相连。

(九)传动系统

1、提升机必须采用可逆式卷扬机,不得采用摩擦式卷扬机。

2、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干燥的位置上,远离危险作业区且视线良好。并应分别在卷扬机前后设置夹桩和拖桩,锚桩采用脚手钢管(φ48—53),打人地面深度不小于2.0m。因施工条件限制安装位置靠近作业区时,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3、卷扬机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

4、卷筒上钢丝绳应缠绕整齐,当吊笼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

5、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从卷筒中心到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

6、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低架提升机应不小于25;高架提升机应不小于30。滑轮应采用滚动轴承支撑,滑轮组与架体(包括吊笼)必须采用刚性连接。滑轮应转动灵活,翼缘不得破损。

(十)联络信号

1、卷扬机操作棚与提升机卸料平台之间视线应良好,司机应能清楚地看见吊笼内和卸料平台上的情况,高架提升机必须采用提升机电视监控系统,防止误操作。架体外侧应有明显的层次标志。

2、提升机装设合理、准确的信号装置,方便卷扬机司机与各楼层之间可靠联络,高架提升机还应有通讯装置。

(十一)卷扬机操作棚

1、提升机必须搭设卷扬机操作棚,操作棚高度不小于2.5m,并有安全防护和防雨的双重防护。

2、操作棚应能保证正常操作的要求。

(十二)避雷

1、当提升机高度超出相邻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l0ω。

2、提升机避雷针高度应为l—2m,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提升机立杆作引下线。

3、避雷接地装置要求同“施工用电”中接地装置。

十、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

(一)安全装置

1、吊笼应设有断绳保护装置和限速器等安全装量,安全后应进行试验。确保灵敏有效。当悬挂或支撑装置在工作时失去作用或吊笼失控、超速的情况下,安全装置能够将吊笼制停。

2、吊笼门应有电气或机械式连锁装置,只有当吊笼门完全关闭后,吊笼才能启动。

3、安全装置每二年必须经生产厂家或具有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二)安全防护

l、卸料平台两侧应有1.2m高的防护栏杆并用密目网全封闭,平台板必须厚实牢固、铺设严密,宜采用4cm厚木板或防滑钢板。

2、各楼层调料平台必须设置防护门,防护门要定型化、工具化,操作方便并有肋lal开的措施。非工作状态时,应关闭防护门。

3、地面进料口必须有自落式防护门,上方搭设规范牢固的防护棚,防护棚应沿架体三面设置(除出料面外),宽度:高度低于30m的电梯不小于3m,高度大于30m的不小于5m;应搭设两层,上下间距不小于60cm,若采用脚手片的,上下层应垂直铺设。

(三)司机

1、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每班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试车。

3、应建立司机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荷载

1、应设音起重量限制器.当重量或人数超过规定时,起重量限制器动作自动停止提升。

2、载人外用电梯必须设置平衡重,严禁未加配重载人。

(五)安装与拆卸。

1、外用电梯必须制定详细的安装拆卸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基础应有设计计算书并有施工详图。

2、安装拆卸队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取得资格证书。

(六)安装验收

1、电梯安装拆卸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电梯安装后必须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记录中有关数据量化。

(七)架体稳定

l、架体的垂直度应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

2、架体与建筑结构的附着装置应符合说明书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3、架体附着装置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八)联络信号

外用电梯必须有可靠准确的的上下联络信号,启动或制动前必须鸣音示意。

(九)电气安全

1、外用电梯的控制箱、电器线路、电气设备、绝缘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控制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3、电梯金属结构、设备外壳必须做好保护接零,架体重复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十)避雷

l、当外用电梯超出相邻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2、避雷针高度应为1—2m,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外用电梯立杆作引下线。

3、避雷接地装置要求同“施工用电”中接地装置。

十一、塔吊

(一)力矩限制器

塔吊应安装灵敏可靠的起重力矩限制器。当达到额定起重力矩时,限制器应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力矩超过额定值的8%时,限制器应切断上升和增幅电源,但塔吊可做下降和减幅运动。

(二)限位器

塔吊根据不同型号应装设行程限位(包括小车和驾驶室)、起重臂变幅限位和起升起高限位,各限位装置灵敏司靠。

(三)保险装置

l、塔吊吊钩应设置防止吊物滑脱的保险装置。

2、卷扬机卷筒应设置防止钢丝绳滑出的防护保险装置。

3、当爬梯高度超过5m时,从2.5m处开始应设置直径0.65—0.8m,间距为0.5—o.7m的护圈;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并且与结构的距离小于1.2m时,可不设护圈。

(四)附墙装置与夹轨器

1、塔吊高度超过说明书规定的自由高度时必须安装附墙装置,附墙装置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2、行走式塔吊必须安装防风夹轨器,保证塔吊在非工作力作用下保持静止。

(五)安装与拆卸

1、塔吊安装拆卸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能够指导现场施工,塔吊基础要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详图。施工方案必须经拆装单位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2、拆装方案编制和拆装作业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许可证》等级证书,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证书)。

(六)塔吊指挥

1、塔吊指挥、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塔吊指挥应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七)路基与轨道

l、路基应坚实、平整,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路基无积水。固定式塔机基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枕木铺设符合要求,枕木之间应填满碎石,不得松动。道钉坚固,道轨接头螺栓齐全,接头下垫枕木。

3、道轨轨距误差不大于1/1000,并不得超过±6mm,平整度误差不超过1/1000,接头空隙不大于4mm,高差不大于2mm。

4、道轨应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

(八)电气安全

1、行走式塔吊必须设置有效的卷线器。

2、塔吊上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应保持安全距离: 1kv以下垂直1.5m,水平1m;1-15kv垂直3m,水平1.5m。小于安全距离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塔吊除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做重复接地(兼避雷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九)多塔作业

处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安全距离,处于高位的塔吊(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塔吊的垂直距离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2m。

(十)安装验收

1、塔吊使用前必须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内容中数据必须量化,验收责任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2、验收资料中必须包括拆装单位《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许可证》、作业人员《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证书》及其身份证的复印件。

十二、起重吊装

(一)施工方案

l、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实施。

2、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起重机型号选择,平面布置,吊装工艺及招硼6安全技术措施。

(二)起重机械

①起重机

1、起重机必须取得准用证,进场安装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2、起重机必须设置可靠有效的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有保险装置。

②起重杠杆

1、起重扒杆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经公司工程部审批。

2、起重扒杆必须按照设计进行安装,作业前进行试吊,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书面记录。

(三)钢丝绳与地锚

1、起重钢丝绳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磨损、断丝不得超标。

2、缆风绳安全系数必须大干3.5。

3、滑轮、地锚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四)吊点

起重吊点符合设计规定,所用的家具、钢丝绳规格型号、绳径倍数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

(五)司机、指挥

1、司机、指挥必须持证上岗起重机械必须由本机型的司机操作。

2、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信号传递措施。

(六)地耐力

起重机作业路面的地耐力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否则应采取相应的铺垫加强措施。

(七)起重作业

1、每次作业前均应进行试吊,正常后才能作业。

2、被吊物体应明确重量,不得不明吊重或超载作业。

(八)高处作业

1、吊装作业必须设置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并悬挂在牢固可靠的地方。

2、应设量人员上下专用斜道、爬梯,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九)作业平台

1、起重吊装人员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作业平台应坚实、牢固,单独支撑,且宜采用4cm厚以上木板或防滑钢板铺设严密,临边防护符合“三宝四口”中有关要求。

(十)构件堆放

1、构件堆放整齐,楼板堆放不得超过1.6m,其他构件堆放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2、大型构件堆放应有稳定措施。

(十一)警戒

吊装作业时应设置警戒线,悬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十二)操作工

起重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十三、施工机具

进场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公司质安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一)平刨

1、平刨防护装置应设防护罩,刨刀设护手装置。刨厚度小于30mm或长度小于400mm的木料时,应用压板、棍推进。

2、平刨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并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4、不得使用平刨、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械。

(二)圆盘锯

1、锯片应设防护罩,上方设防护挡板,传动部位设防护罩,锯料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2、圆盘锯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并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三)手持电动工具

1、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

2、在潮湿和金属构架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严禁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

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得随意接长电源线和更换插头。

(四)钢筋机械

1、钢筋机械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2、钢筋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区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钢筋机械的传动部位应装设防护罩。

(五)电焊机

1、电焊机应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有二次侧的还应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2、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m,一、二次线接线柱与外壳绝缘良好,并设有防护罩。

3、不得使用手动电源开关,应使用自动开关。

4、焊把线应使用橡皮电缆,老化、破皮或接头超过三处的应及时更换。

5、电焊机应有防雨设施。

(六)搅拌机

l、搅拌机应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2、离合器、制动器保持正常状态,钢丝绳断丝不超过标准。

3、操作手柄应设保险装量,以防误动作。

4、搅拌机应搭设防雨、防落物的防护棚,操作台应平整、有足够的空间。

5、料斗保险钩齐全有效,料斗升起不用时应挂好保险钩并使其处于受力状态。

6、搅拌机的传动部位应设有防护罩。

(七)气瓶

1、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

2、各气瓶间距应大于5m,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3、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4、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5、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围和安全防护帽。

(八)翻斗车

1、翻斗车应有准用证。

2、翻斗车的制动装置(包括手制动)应保证灵敏有效。

3、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4、不得违章行驶,料斗内不得乘人。

(九)潜水泵

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设动作电流小于15ma的漏电保护器,电缆线及密封完好,作业时30m以内水面不准有人进入。

(十)打桩机械

1、打桩机械应取得准用证。

2、打桩机应装设超高限位装置。

3、行走路线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时应铺设厚度30mm以上的钢板。

4、打桩作业应有详细、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

5、打桩作业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第9篇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 安全防护

第一条 建筑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等规范、规程组织施工。

第二条 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 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凡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均不得上岗作业。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各类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共同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卫生工作,并为施工单位提供必须的安全作业环境和相应的地下设施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地下设施的安全。施工单位因采取保证措施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五条 施工现场所用安全防护用品,应当采用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认证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二章 场容场貌管理

第六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完成施工现场内临时水、电的管线敷设和道路的修筑,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场内道路原则上要求采用“硬地法”施工,保持施工现场坚实、平坦畅通。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配电线路必须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临时给水管线应当埋入地下,无滴漏和长流水,临时排水应当自成系统,保持畅通。

第七条 施工现场采用围栏施工,围墙高度不得低于1.8米,表面抹灰刷白并做到整洁、美观、无缺损,地面以上各类建筑、构筑物,应当按施工规范搭设外脚手架,并采用密目安全网对脚手架进行封闭。

第八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等。标牌要求规格适当,字迹端正,位置明显,张挂牢固。

第九条 施工现场要保持场容场貌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运。各种料具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存放,施工区域与生活区严格分隔、危险区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条 施工现场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位置设置办公室、生活设施。生活卫生管理要纳入施工现场管理的总规划,建立健全工地的各项卫生制度,并有专(兼)职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就餐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宿舍卫生整洁、通风,生活用品放置整齐有序。

二、一般不在施工的建筑物内安排人员住宿。

三、大型工程的施工现场应设医疗保健室、更衣室等。

四、生、熟食品应分开,有防蝇设施。食堂炊具放置有序,及时消毒。

五、食堂炊事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发放的健康合格证。

六、未设置食堂的工地,应采用送餐方法解决职工、民工就餐问题,并在工地设置文明卫生的售餐、就餐点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供水和专用保温饮水桶,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

第三章 环境保护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噪音、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危害。

第十六条 施工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和施工现场外。污水、泥浆水要经沉淀后才能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第十七条 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工地现场随意熔融沥青、油染等有毒、有害烟尘和恶性气体的物质。

第十八条 严禁从高层或多层建筑的高处往下抛撒建筑垃圾,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第十九条 在校园施工,对产业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11点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夜间施工。

第二十条 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前必须扫冲洗干净,不得污染街道。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建筑垃圾等不得撒漏飞扬,建筑垃圾应清运到规定的地点。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四章 文明建设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文明卫生宣传教育制度,加强班(组)文明建设,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杜绝刑事犯罪和违法乱纪行为,树立爱岗敬业精神,提高企业和职工的文明素质。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主动与工地周边单位搞好合作,积极开展共建文明施工现场活动,发挥文明窗口的作用,树立建筑良好形象。

第二十四条 所有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具体施工中都必须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做到安全零事故。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所有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中餐不得饮酒,进入现场都必须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扣。施工时必须做好自身防护。

二、所有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所有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接电、接水。如施工需要水电,必须经过项目部水电工。

三、所有施工人员绝对不准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住户室内。并在施工中做到不和住户有冲突,不多言多语,不做任何麻烦住户的事情,尽量不影响住户的日常生活。

第二十五条 安全、质量、文明奖惩办法,项目部负责考核项目质量、安全落实情况,在项目施工期间,项目部有关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现场有关情况。对发现的下列各项违反安全、质量的情况事实的,给与相关处罚,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其他违反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进行施工操作的由项目部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罚决定。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

一、项目部形象组织管理

项目部对外树立良好企业的形象,对内体现出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当在胸前佩戴个人身份标卡,标卡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制作,标卡上应有个人照片、姓名、职务、所属单位等以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达到切实有效的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项目施工班组的工人,一律实行挂牌作业,进出工地必须出示项目的工作牌,树立班组工人在该工程施工中的良好形象。

二、 安全组织管理

2.1、建立工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2、项目部和施工管理办公室必须按统一的规格标准,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各自的安全责任,责任的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明确,奖罚鲜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2.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三、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6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岳阳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四、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4.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4.2、对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安全生产技术技能,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年度安全考核记录,制定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4.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向班组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起重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4.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4.6、严格“三宝“的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临空和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4.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

4.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4.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4.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4.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4.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4.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4.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4.15、各类易爆易燃的化学物品、建材、油料必须入库存放,不得露天堆积。乙炔和氧气使用时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米以上,存放时必须封闭隔离。动用明火必须由项目经理和安全责任人在现场核验签字后方可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16、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4.17、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4.18、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当设立危险警示标志。

五、安全档案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资料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资料主要有:

5.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5.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5.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5.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5.6、班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5.7、奖罚资料;

5.8、伤亡事故档案;

5.9、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六、安全检查

6.1、班组每天进行班前活动,由班长或安全员传达工长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当天工作环境的检查,做到当时检查当日记录。

6.2、项目经理带队每星期组织一次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问题,落实责任人,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时间,定期复查,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人和事,严格按公司安全奖惩条例执行。

6.3、公司对项目进行一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必须执行jgj59-99标准)。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发出整改通知单,由项目经理签收,并布置落实整改人、措施、时间。如经复查未完成整改,项目经理将受到纪律和经济处罚。

七、场地、设施和环境管理

7.1封闭施工管理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现场四周除留必要的人员、车辆进出口通道外,必须在施工开始前设置好连续封闭的围墙和围板,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m。

围档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围档外墙抹灰刷白,在围墙外部上书标语“******工程由湖南省汉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在施工现场设置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设置大门,其高度与围墙相适应,宽度在5米以上,要求牢固、美观、整洁、稳定。出入口处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

工地大门上方做成拱形灯箱,上设“湖南汉昌建筑工程公司”标志,给人的视觉效果要典雅、美观、大方。

施工外架采用双排外脚手架,采用2000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作业,将钢管刷成红白相间的醒目标记,用于“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搭设符合规范,检查符合要求,围护要处于正常的安全状态。

7.2、施工标牌管理

在大门右侧的外围墙上设立标准的“五牌一图”,将项目管理人员的名单、照片做成标准的像框贴在墙上,其它标牌按规定要求制作。

五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 一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在进入工地的主要通道及施工区域上悬挂红,黄,蓝,绿的安全警示标牌,用心区分施工场地的安全环境,在现场脚手架上悬挂安全标语,在配电设施处设置禁入标识等等。

7.3、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明显划分并派专人进行清扫,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在建工程内不得兼作宿舍。

设专职的文明施工管理员,按“门前三包”要求,责成值班人员天天打扫环境,看护好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到损坏。

7.4、施工场地管理

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保证道路排水畅通,防止泥浆、污水、废水乱流和堵塞下水道,工地无积水现象,雨天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不让泥浆带入公路。

建筑物的四周设文明施工管理员,负责建筑垃圾,散落的余灰,工人丢弃的用品每天进行清扫,保持施工场地内的清洁卫生。

挖排水沟有组织排放施工用水,设沉沙井沉淀,不让污染道路、环境,临近坡、岩、低洼地,有防洪防跨塌措施。

建筑材料钢筋、模板、层板、钢管、扣件分类堆放,钢筋上悬挂标牌,写明规格、型号。砌砖和抹灰用的砂石堆放,采用砖墙进行打围,使用时散落在周围的砂石一律铲入墙内。下班之前机操工必须将机械和周边清理干净,随时保持机械和场地的整洁。

7.5、作好施工现场灭鼠蚊蝇工作。严禁赌博,打架斗殴,违者罚款。

7.6、家属来访,不准在作业现场交谈,特别是老人小孩,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7.7、将进入大门右侧的围墙全部抹灰,做成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栏,对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行为给予暴光,提出批评、警告和处罚;表彰安全文明施工中的好人好事,遵章守纪的班组和个人,并给予经济上的奖励。

7.8、现场防火卫生须知

加强现场防火教育,落实消防措施,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如电气设备附近应设置干粉类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对于设置的泡沫灭火器应有换药日期和防晒措施。灭火器材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库房及民工住房、厨房应有防火宣传标语,应设置防火灭火和其他消防装置。

易燃易爆品应有专人管理,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库房设施。

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乱拉乱接和使用电炉等器具,施工用电必须三相五线制,配电箱内应设触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加锁。

7.9、生活设施

设置开水供应房,在夏季高温季节施工,由专人负责茶水到施工现场,准备常用的外伤用药、十滴水、仁丹等用于应急使用。

施工现场厕所,地面和墙面全部贴地砖和墙砖,用2个2号自动冲水箱,随时进行冲洗,保证厕所内的通风、干净、整洁无臭味。

施工现场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派专人打扫厕所。

7.10、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责任分解到人,无失盗事件发生。

7.11、采取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把粉尘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超过噪音限度的施工作业,必须控制,如元盘锯,刨木机等,尽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间使用。

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施工现场作业规程

8.1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8.1.1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作体检,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8.1.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8.1.3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8.1.4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

8.1.5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8.1.6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

8.1.7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的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8.1.8 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8.1.9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8.1.10 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提升架、塔吊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载人。

8.1.11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垫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坠落。

8.1.12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8.1.3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m2

8.1.14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8.1.15有六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8.1.16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8.2、脚手架工程

8.2.1、基本要求

8.2.1.1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

8.2.1.2坚固、稳定,能满足施工中的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不变形、倾斜、摇晃。

8.2.1.3搭拆简单,搬移方便,能多次周转使用。

8.2.1.4安全系数一般均采用容许应力计算,取值要大于3。

8.2..2、外维护脚手架:

8.2.2.1立杆:采用φ48㎜的钢管,壁厚为3~3.5㎜,,立杆间距最大不超过1.5m。

8.2.2.2大模杆采用φ48㎜的钢管,壁厚为3~3.5㎜,选用合格的“一字型”对头长扣,搭接要交圈,不能铺开和断开,上下间距最大不超过1.2m。

8.2.2.3脚手板:铺设要严密、牢固,搭搓板端压过大横杆1.5m,距墙体距离不大于15㎝,严禁有跳头板。

8.2.2.4护身栏及挡脚板:凡2米以上架子局部绑两通栏杆,挡脚板立挡(18㎝)严密牢固或加挂立封安全网,且网的下口封牢。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8.2.2.5剪力撑:设在脚手架外侧立叉成十字的双支斜撑,与地面成60度为宜的夹角。剪力撑斜撑宽度以不超过7根立杆为宜,剪力撑交叉点绑了立杆与横杆的交叉点上。

8.2.2.6与结构拉接:用钢管与结构里外分别抱牢固,拉、顶点满足架子的稳定要求,水平距离宜不大于6米一个拉顶点,拉结点必须设在立杆与大要横杆的结点上。

8.2.3、混凝土浇筑架子

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并加绑扫地杆。大横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超过4m的架子,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7m。架子宽度超过2m时,要在跨中加吊一根大横杆,并每隔两根立杆在下面加绑一根托杆,使与两旁大模杆相互连接。杠杆中部八字斜撑。

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m。脚手板要铺对头板,板端底下绑双排木,板子要铺严、铺牢。铺搭连板时,端头必须压过排木15cm。禁止铺设探头板。

8.2.4、脚手架拆除

8.2.4.1架子拆除时要划分作业区,周围设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8.2.4.2拆除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

8.2.4.3拆除前必须拆除照明线再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即先拆栏杆、脚手架、剪力撑、斜撑;后拆小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8.2.4.4拆除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要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8.2.4.5拆下的材料,严禁抛掷,应运到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8.2.4.6在拆架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要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8.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8.3.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8.3.2、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jgj4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8.3.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

8.3.4、配电箱开前箱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8.3.5、照明专用电路要有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湿作业作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8.3.6、配电线路的电线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线或电缆。

8.3.7、不能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8.3.8、用电档案内容齐全由专人管理,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填写真实。

8.4、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8.4.1、基本要求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8.4.2、临边作业

8.4.2.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杆的阳台、斜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8.4.2.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8.4.2.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要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8.4.3、洞口作业

8.4.3.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8.4.3.2桩孔、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要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8.4.3.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设红灯警示。

8.4.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8.4.4.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走道。

8.4.4.2绑扎框架、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要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8.4.4.3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8.4.5、砼浇筑时的悬空作业

8.4.5.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要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8.4.5.2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8.5、塔吊起重机机械安全技术

塔吊起重机的行走限位是否齐全、灵敏,止档离端头一般为2~3m;吊钩的高度限位器要灵敏可靠;吊臂的变幅限位要灵敏有效;起重机的超载限位装置也要灵敏、可靠;使用力矩限制器的塔吊,力矩限制器要灵敏、准确、灵活、有效,力矩限制器要有技术人员调试验收单;塔吊吊钩的保险装置要齐全、灵活。

卷扬机滚筒保险装置要齐全有效。

路基要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道钉或夹板必须钉牢或拧紧,不须有松脱现象;轨道的纵横方向的平度应均在1‰以下,钢轨接头处不得悬空使用,且间隙应为3~6㎜之间,错开1.5m以上。两个轨道顶部的高度不得大于2㎜。

塔吊起重机的电缆线无破损和严重扭结现象,压点压接牢固,卷线器必须运围正常。所有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轨道每隔20m应设一组单独的接地,并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小于4ω,接地线不得使用铝导线。

塔身、塔臂的各标准节的连接螺栓应坚固无松动,塔的结构件应无变形和严重腐蚀现象且各个部位的焊缝及主角钢不得有开焊、裂纹等现象。

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需经考核、持证上岗。信号指挥人员应有明显的标志,且不得兼任其它的工作。要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1)被吊我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散物主(特别是小钢横板)不装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时不准吊。

塔机工作后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并且吊钩上严禁勾挂重物。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柜总闸。一定要将夹轨钳锁紧,保证塔机的稳定,切断现场塔机电源。

九、 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9.1凡承包单项工程的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必须签定安全责任合同。

9.2一切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帽,拴好安全带,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9.3所有的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在未操作之前,必须环视周围和楼下,有无人员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离开后,才能指挥起重,做到人身安全。

9.4塔机人员,一切操作必须按规范执行。

9.5一切工种和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将工具和物品放在安全可靠之处,保证安全。

9.6现场所有人员,严禁站入灰盘和砖架内操作或玩耍。

9.7现场一切人员,均不准在室内向室外、在高空向楼下乱倒乱丢渣子和物品,违者罚款,如造成人生伤亡事故和材料损失者,由肇事者负责赔偿。

9.8现场的所有电线都必须架空设置,不准落地、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免伤人。电线的一切接头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漏电。

9.9凡在人行道上空作业,必须搭设安全封闭通道,保证行人畅通、安全。

9.10凡在高空作业,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时,必须用绳子捆牢,不准用手拿着下滑,避免伤人。

9.11工人场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组),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

十、 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10.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保卫规则。

10.2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讲求职业道德,班前、班后布置工作时,同时强调安全教育,自身带关,人人遵守。

10.3无条件地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对现场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

10.4带头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严禁强行违章指挥。

10.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共同协助事故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10.6不准带小孩和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7作好班前教育、讲话记录,经常检查工地,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1.1各施工班组作业前,应明确当天的工作任务,必须针对性安全交底。

11.2工作前,必须对操作者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施工作业。

11.3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内的机具、设备、工用具、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排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11.4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身体不适、有病者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11.5对安全作业点应特别提出,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1.6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赌博,违者罚款。

11.7认真作好安全活动记录和文明施工检查记录。

第11篇 建筑工程质量及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问题及管理方法主要表现在:成本控制、工期控制、材料控制、质量控制、人工与租赁等方面。就目前现阶段中国国情以及各地方政策性法律法规对土木工程建筑的重症并重点防控是: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作为一名多年从业的工程管理人员而言,抓住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是一个合格的管理人员的必修课,也是衡量一位施工管理优秀与否的唯一标准,合格的管理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以下就是本人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一点见解。

首先,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质量问题主要出现在土石方施工、梁板柱模板施工、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施工以及屋面防水施工等方面。

1、关于土石方工程施工常见技术问题的管理与处理办法主要是在土石方开挖之前对基坑开挖进行现场勘察鉴定,对基坑的开挖防排水系统进行依次排查,对开挖土石方图纸鉴定是否与地勘、设计一致;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土石方开挖的支护措施方案检查是否合理;基坑开挖完成后,紧密衔接下一道工序。放桩过程中务必要严格测量定位桩基的标高与轴线,杜绝桩基出现错位现象。

2、建筑上部框架的梁、板、柱施工常见技术问题主要在于其模板加工的质量。对于模板工程,目前我国建筑施工普遍使用的是木模板,由于很多施工企业为了能够在材料用具上节省资金、扩大利润,往往都会对所使用木模板进行多次周转使用,导致模板受损变形严重,拼装的梁、板、柱混凝土构件模板往往都会存在封闭不严实和大幅度变形等状况。这样的情况发生都有可能会对混凝土成型构件的质量造成很大的损伤。具体针对以上梁、板、柱施工技术问题的管理应对措施可以概括为:拼装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需在之前对模板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变形和受损严重的材料禁止使用;检查已拼装好的混凝土构件模板是否存在封闭不严实,模板支架搭设不牢固的问题,有则需改;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彻底清理拼装模板内部,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混凝土构件浇筑完成后对建筑结构的梁、板、柱定位轴线及标高进行复查;构件混凝土达到成型强度和规定的拆模时间后才能进行拆模,一般拆模工作要按照“先侧模,后底模”的原则,拆模过程要注意不得损伤混凝土成型构件的棱角,保证完整度

3、钢筋施工出现技术问题常常体现在3个方面:选材材料进场、钢筋加工工艺和现场钢筋作业。钢筋选材往往都会被许多鱼目混杂的再生钢材所蒙蔽,再生钢材在其自身的抗压强度方面根本无法达到设计的要求。而钢筋加工过程同样是l项比较繁杂的工序,钢筋加工制品不合格直接会导致材料浪费和拖延施工进度。钢筋施工存在的技术问题主要是在混凝土构件中的搭接布设问题,往往会存在错位现象,影响设计的构件强度。钢筋是现代建筑结构的筋骨,对于钢筋的选材必须十分的重视,并且对钢筋进入施工现场的质量把关也要严格,需要检验相应材料的生产合格证书,待以见证取样的把关制度进行进场质量控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材料再次进行力学试验鉴定,力学特性不合格的钢筋加工制品一律不予使用。对钢筋的绑扎、焊接、搭接、布设要及时地针对其规格复核检查,必须按照设计规定的施工图纸要求对钢筋搭接的锚固长度进行校核,并做好相应的质量检查记录备案

4、混凝土施工是现代建筑施工的主导内容之一目前高层的建筑工程多为框架结构或框架剪力墙结构,混凝土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物后期的安全使用状况。现今建筑工程基本都采用便于施工的商品运输混凝土,这种混凝土出现的问题就在于它需要通过一定距离的运输到达现场,在长距离的运输过程中,混凝土长时间的搅拌有可能会导致混凝土的水灰比发生变化,而达不到实际的施工混凝土设计要求。而普遍存在的混凝土施工问题还常出现在对混凝土振捣的工作中,振捣方法不合理、漏振,混凝土构件振捣不密实可能导致其成型后出现蜂窝、麻面、孔洞等施工质量问题。关于现场混凝土施工技术问题的管理应对措旋主要通过对其现场配合比的严格控制要求进行管理,必须经过试验室多次的配合比试验,合格后方可应用施工。施工现场拌和站对于混凝土的搅拌时间要合理把握,合理调整,对于外加剂的添加也要严格控制使用。混凝土浇筑振捣过程中,振动器需垂直,直上直下,而且操作振动器时要使振动器快插慢拔,插点分布要均匀,一般为振动棒半径的8-10倍,切忌勿漏点插,上下要抽动,保持振动器运动中要层层搭扣。振动过程要尽量避免混凝土下沉,冒气泡,泛浆,表面要平坦,密实,质量要达到最好,振动时不得碰触模板。需要对大体积的混凝土构件的浇筑考虑留置施工预留缝,以防止混凝土构件成型后的变形力对混凝土构件的破坏。

5、屋面防水施工技术问题主要是出现在对防水卷材的选用上,施工使用不合格的防水卷材对于建筑工程屋面的防水性能是非常不利的。具体的施工过程中,遇到屋顶女儿墙根脚部位是屋面防水施工该严格处理的地方,其与屋面的拐角部位铺设防水卷材极容易出现结构不严密的情况,造成后期使用的漏水。一般建筑工作都会遇到以上2方面的问题,这样的情况必须要根据实际设计对防水卷材进行分层铺贴搭设,如有需要可以在已经铺贴好的防水卷材的上层,加铺一层附加卷构成加厚处理防水层。与钢筋、混凝土选材相似,对于防水卷材的选材需严格把好材料进场质量关,以证取样。

其次,安全文明施工是保证一个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的最大保障,也是体现一个良好资质的施工单位以及施工班组的必要前提。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无序的企业,能够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是非常困难的。施工管理安全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关键的第1步,它的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进展。但是,很多施工企业及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都将此置之脑后,在思想意识上就未将其重要性放在一个战略高度上进行强调,从而导致施工作业方面出现质量安全隐患。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措施,总结以下几点以供同行交流。

1、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专业技术素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国家一再强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施工安全管理原则,进场就为工人、工班组长进行“三级教育”,为了避免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建筑工程现场施工需要注意每一个细节,必要时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安全小组进行紧抓严抓,防患于未然。对于企业从业人员要求根据参与施工活动的不同,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必须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将参与施工过程作为体验锻炼的学习机会,为以后的继续从业打下素质基础。

2、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层层落实的工作建立具有针对性的现场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施工监管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工程量巨大,一般需要耗费的工期也比较长。为了能够确保整个工程施工按照既定计划进度全面推进,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建立起来,具有针对性的现场目标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健全完善的施工监管体系,而且要抓好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层层落实工作。施工安全监管体系的健全完善也是为了确保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的关键性机制,同时也是对现场施工管理的有效控制措施。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安全监管部门对现场施工的监督监管工作做得不够到位。因此,健全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体系的工作刻不容缓。同样地要抓好落实工作,以确保工程最终达到既定的预期目标。

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现场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都是紧密联系企业的兴衰成败的关键所在。文章以上内容都是针对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两方面展开的讨论和分析,旨在能够在这方面不断得到提高改善,以达到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合理可靠的技术管理保障。目前,我国作为世界屈指可数的建筑大国之一,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工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反映一个企业的效益优势,只有在两方面双管齐下,同时发挥优势才能够在建筑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要做好施工技术与现场管理,必须搞好每一个细节工作,只有提高工程施工技术水平与现场管理质量,才能够兑现施工企业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第12篇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

在本工程总包范围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违约金处罚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按照该制度及违约金处罚规定严格实施。

安全违约处罚规定

一般规定

(1)乙方对甲方对现场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甲方发放的局部停工令、隐患整改通知、违约金处罚单。对拒收或对安全隐患不采取处理措施或整改不及时的,将对其处以1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乙方在进行每道工序之前要对班组及工人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其内容要具体详细,具有针对性,严禁代签名现象,否则,每次对乙方处以100元/份的违约金处罚,甲方安全部门有权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资料。

(3)乙方配备的专兼职安全员,需应定时地对本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并作好巡视记录。对本范围内施工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定整改复查人进行监督整改,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或其它形式的处罚。

(4)对新进场施工从业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乙方不得安排工作,违者,对乙方按照5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无操作证的人员,对乙方处以1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并勒令其换岗。

(6)现场施工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不清楚操作规程上岗的,对分包处以5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7)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按照要求戴好安全帽的、人员形象不符合ci要求(胸卡、标识、编号、着装)、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带及穿硬底鞋、电工作业、电焊动火作业不按照要求穿戴防护用品,对乙方每人次100元违约金处罚,若超过3人以上5人以下对分包处以20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若超过6人以上对分包处以40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8)乙方不遵守施工现场各种规章制度及在明显挂有禁止、严禁等警示标志区域内违章者违约金处罚200元/次;

文明施工处罚规定

(1)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将处以50-1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对进入施工现场衣衫不整、赤膊、赤脚或穿拖鞋的施工从业人员,对乙方处以5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3)建立保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对工作中脱岗或工作不负责的人员,如经发现,将处以5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4)作业班组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材料(钢材、木枋、模板等)以及半成品使用后必须分类堆放,堆码整齐,违者,对分包50元/处违约金处罚。

(5)要注意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对随意堆放以及对成品、半成品造成损坏者,将处以5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并对损坏的成品半成品要根据价值加倍赔偿。

(6)在施工现场内不准随地大小便,违者,对分包违约金处罚100元/次;

(7)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语、ci设计标牌以及其它安全警示标志有损坏和未经允许擅自移动的,违约金处罚50元/次。

(8) 在施工区域内严禁打闹嬉戏,违者将对分包其处以50元/次违约金处罚。

(9) 泥浆、污物、垃圾等严禁直接排入排水沟,违者一经发现,将违约金处罚200元/次。

(12)材料堆码高度不得超过1.6米,每发现一处对分包违约金处罚50元。

(13)严禁损坏消防器材,一经发现,将处以5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并对损坏的消防器材加倍赔偿。

(14)在施工现场乱写乱画者,给予乙方5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15)每天施工完必须工完场清,未做到工完场清每检查发现一次50元~100元违约金处罚。

(16)严禁从高处往下抛物或倒垃圾,违者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处罚。

(17)凡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视情节轻重给与乙方500元~5000元违约金处罚,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临电管理处罚规定

(1)线路架设应规范,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应当匹配,否则,对乙方将处以100--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门、一锁”制,箱内配电应有明确的标识。电箱必须标明用途、责任人、编号、每日巡视表及线路图,对违反此规定乙方,将处以1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

(3)施工机具应作接地保护,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应符合相应的规范标准,线路破损时,应及时包扎。否则,将对乙方每处100元的违约金处罚。

(4)、潮湿处作业人员照明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电箱使用15ma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对违反这一规定的乙方将处以200~500元的违约金处罚。

(5)非专业人员擅自接线的乙方,每次违约金处罚200元。

(6)非专业人员擅自使用电动工具或操作时违反操作规程的乙方,将处以违约金处罚100元/次。

(7)擅自乱接电源或将电线直接接插座者,给予乙方10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8)圆盘锯无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或锯片有裂纹,无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等装置,仍继续使用的,对乙方处以100元/处违约金处罚。

(9)钢筋加工机械应有保护接零,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区应设防护措施,否则,对乙方处以500元的违约金处罚。

(10)钢筋机械操作时,严禁在危险区域(如对焊机前方,张拉区前方,切断机前方,切割机前方等)严禁站人,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1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11)电焊机使用需专业人员进行,应有保护接零接地装置,并设立漏电保护器、二次降压保护器,露天作业时要设立防雨罩(棚)。否则,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同时勒令停止作业。

(12)潜水泵必须有保护接零、接地、使用15ma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否则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13)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根据国家及地区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将对乙方处以200元/次违约金处罚。

(14)氧气、乙炔瓶应由氧焊工领取,领取后应由氧焊工负责妥善保管。气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分开使用和存放,并配置灭火器,作业时办理动火证,专人监护,如若违反,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15)电焊作业必须进行动火申请、配备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临边作业焊花必须用专用料斗接住,不得任其散落,以免造成火灾事故,对违反规定并造成后果的将进行严惩。如若违反,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500元违约金处罚,酿成后果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金额双倍违约金处罚。

(16)严禁使用地拖板和不符合要求的电线、电缆,违者,对乙方的电线、电缆没收,并处以100元/次违约金处罚。

外架安全处罚规定

(1)外脚手架搭设后要求及时办理验收手续,未经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一起验收合格,乙方班组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凡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脚手架立杆应垂直稳放在坚固的基础上,并加设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垫块。立杆禁止采用搭接,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应设置小横杆,横杆接头应按规范要求相应错开,并拧紧扣件螺栓,栏杆间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以上各条,违反其中任何一条,将对乙方处以2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

(3)施工层应设1.2米高防护栏杆和20㎝高的挡脚板,脚手架外侧应用密式安全网进行防护,脚手板材质应符合要求。铺设时应进行满铺,不允许出现探头板。搭设卸料平台时,平台支撑系统不允许与外脚手架连接,如不按要求搭设将对对乙方处以200元/处违约金处罚。

(4)外架上不准有活动的钢管、木枋等材料,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元。

(5)外架钢管里面不准插有钢筋等物,防止拆架时发生坠物伤人,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元。

(6)脚手架拆除时,拆除的钢管、扣件等材料禁止往下抛掷,一经发现,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0元。

(7)卸料平台的每次拆卸安装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拆卸安装,未经安全技术交底,擅自安装,将每次给予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8)卸料平台必须与外脚手架断开分离,不能落于外脚手架上,出现违章擅自使用者,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9)卸料平台使用必须挂设限载标牌,周边搭设1.2米高防护栏杆,安装20㎝的挡脚板,封闭严密,经验收后方可使用。否则每次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10)卸料平台转层安装时,必须保证平台上无材料、杂物等,防止高空坠物,出现一次高空坠物行为,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高空坠物安全处罚规定

(1)高空坠落物体,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给予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次。

(2)高空作业故意抛物,造成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将责任人移交当地刑事主管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高空作业不是故意抛物造成的伤害,视伤害程度给予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0-10000元。

临边、洞口防护安全处罚规定

(1)临边、洞口处作业应进行防护,上下垂直作业应有隔离防护措施,对未设立防护或防护不到位的,将对乙方2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

(2)凡临边、洞口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或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每人次200元。

(3)楼梯口、电梯井口均应设置防护栏杆,预留洞口、坑井应进行防护处理,出入通道口应设置安全防护棚,阳台临边设置防护栏杆,安全防护与工程施工同步及时设置,对未进行设置的,对乙方1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并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者将加重处罚。

(4)对擅自拆除或损坏防护设施者,对乙方1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时,须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允许,服从甲方施工员、安全员安排,并及时恢复原状,否则,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元/处。对外脚手架连墙杆私自拆除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元/处。

(5)作业面的电梯井口未进行水平封闭或封闭不严密的,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电梯井道内未按照要求每二层不超过10米设置一道水平安全兜网的,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0元。

支撑架体安全处罚规定

(1)模板支设时,严禁在支模架上堆放过重物品及散料,违者,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处。

(2)基准面2米以上高处作业应有可靠立足点,对未设立足点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处。

(3)模板拆除时,应在该层挂设水平兜网进行防护,并应在拆除区域设置警戒线,挂设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对违反此规定,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处。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违约金直接从乙方进场向总包交的安全保证金内扣除,余额不足的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附件1-1-2

安全管理人员名单表

序号

责任性质

姓 名

职 务

说明

1

乙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企业负责人

乙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安全管理负

责人(监督责任)

安全组长

(或安全监理员)

视工程情况配置组长职位

乙方安全管理人员

(监督责任)

监理员

总承包人(盖章): 分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总承包方项目经理: 分承包方现场负责人:

第13篇 市政道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规范道路施工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道路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1.2本规定适用于市政新建道路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及道路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

2.安全管理的原则

2.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负责生产管理的经理、副经理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将安全管理工作一并考虑进来,做到生产和安全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2.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工程项目组织机构内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安全员、施工员)对职责范围的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3、预防为主的原则

安全管理工作重在预防,由于事故的不确定性的特点,使我们在时间、地点、规模上不能将其量化,只有将量化重点工作放在预防事故发生方面。

2.4、动态管理的原则

安全管理过程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随着工程的进展,安全管理的内容和重点也在发生着变化,所以在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方面我们要坚持动态管理原则。

2.5、计划性、系统性原则

安全管理的两个显著特点,即:计划性和原则性。安全管理和其它管理大同小异,都是将其列入到年度或月度计划中去。所以安全管理要坚持计划性的原则;另外安全管理作为一种企业管理模式也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它包括在企业管理的大系统中,同时安全管理自身也是一个系统,本身具有一定的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等。

2.6、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在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管理当中既要采用奖励的管理手段,同时也要采用惩罚的管理手段,做到奖励和惩罚相结合。

2.7、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原则

在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管理中,要处处做到把人的安全放到第一位,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2.8、坚持“五同时”的原则

建筑施工企业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验收。

2.9、“一票否决”的原则

对发生重大事故项目、部门和单位,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评优和领导干部晋职晋级的资格。

三、市政道路工程安全技术要求

3.1、路基工程土方施工安全要点

(1)市区内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需搭设现场围档,其材质为砖基础(高500mm,宽240mm)内外抹灰刷白,钢管立柱及压型钢板;市区主要街道高2.5m,一般道路高1.8m。要求美观、整齐、刷漆颜色一致。

(2)开挖土方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的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电缆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及文物古迹、古墓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设标记、设置防护栏杆。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对作业工人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

(3)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特别是在街道、居民区、行车道附近开挖土方时,不论深度大小都应视为高处作业。设置警告标志及高度不低于1.2m的双道防护栏,夜间还要设红色警示灯。

(4)在靠近建筑物、电杆、脚手架附近开挖土方,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开挖的沟槽时,应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挖掘深度超过1.5米,且不加支撑时,应按规定确定放坡度,若施工区域狭窄不能放坡时,应采取围壁措施。同时固壁支撑的材料不能有朽、糟、断裂的现象。

(6)在开挖沟槽坑边沿1m内不允许堆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沿1-3m间堆土高度不超过1.5m;距沟槽坑边沿3-5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m;在沟槽坑边沿停置车辆,起重机械、振动机械时距离不小于4m。

(7)人工挖掘土方时,作业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米,纵向间距不小于3米;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挖空底脚。对挖掘工具镐、锹等应随时检查,应木柄结实、连接牢靠。

(8)高边坡开挖土方时,安排专职人员对上边坡进行监视,防止物体坠落和塌方。边坡开挖中若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9)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的区域,应设警告标志;下方有道路时,严禁车辆通行。边坡上方有人作业时,下放不许站人,清理路基边坡上的突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进行,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10)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的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禁止全面拉槽开挖,在盐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盐溶的涌出,以免突发性的塌陷,在泥沼地段施工时,应制定防止人、机下陷的安全措施,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合适的位置,以防止汛期造成认为的泥石流危险。

(11)施工中如遇土质不稳,上体有滑动,发生坍塌危险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当工作面出现陷机或不足以保证人员的安全时,应立即停工,确保人员安全。

(12)机械车辆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运输土方的车辆在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重车运行时,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米,下坡时,两车的间距不小于10米,通过交叉路口,窄路、铁路道口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的行人和车辆,运土车上方严禁乘人。

3.2、沥青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要点

(1)从事沥青作业人员均应进行体检,凡患有皮肤病、结膜炎及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沥青加热及混合料拌制,宜在人员较少、场地空旷的地段进行;沥青作业人员皮肤外露部分应涂防护药膏;工作服及防护用品应集中存放,严禁穿戴回家和存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应配有医务人员。

(2)块状沥青搬运宜在阴天或夜间进行。避免炎热季节搬运;用于搬运时,必须有相应防护,如帆布手套、工作服、坎肩等;液态沥青用液态沥青车运送,沥青车满载运行时,遇到下坡或弯道时要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沥青装载不满时,应始终保持中速行驶。

(3)人工装卸桶装沥青时,运输车应停在平坦地段,拉上手闸;跳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坡度不宜过陡;放倒的沥青桶经跳板上下滚动装卸时,要在露出跳板两侧的铁桶上各套一根结实的绳索,收放绳索要缓慢,两端同步上下。

(4)沥青混合料摊铺作业时,摊铺机驾驶台及作业现场要视野开阔,清除一切障碍物,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在驾驶台上停留,驾驶员不得擅离岗位;

(5)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应同步进行,动作协调,防止互相碰撞,驾驶摊铺机应平稳,弯道作业时,熨平装置的端头与路缘石的间距不得小于10cm,以免发生碰撞。

(6)换档必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后进行,严禁强行挂档和在坡道上换档或空挡滑行;熨平板预热时,应控制热量,防止因局部过热而变形。

(7)在沥青摊铺作业中应设置施工标志,用柴油清洗摊铺机时,严禁接近明火。

(8)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状况应良好,使用前应对刹车、自卸系统进行检查,车斗密封,后挡板牢靠,不许站在运输车后用铣等工具往下捅沥青混合料。

(9)沥青拌合楼的各种机电设备,包括使用微电脑控制进料的控制室,在运转前均应由电工、技工、电脑操作人员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各部位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闸运转。

(10)拌合楼机组投入运转后,各岗位人员要随时监视各部位运转情况;运转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机长,并及时排除故障;停机前应首先停止进料,等烘干筒等各部位卸料完后,方可停机,再次启动时,不得带荷启动。

(11)料仓卸料时,严禁人员从斗下通过,沥青拌合楼的各部位需经常检查、维修,并配备消防器材。

3.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安全要点

(1)使用小型翻斗车或手推车装混凝土时,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混凝土运输车运送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当传动系统出现故障、液压油输出中断导致滚筒停转时,要利用紧急排出系统快速排出混凝土拌合料;自卸汽车运送混凝土时,不得超载和超速行驶,车停稳后方可顶升车箱卸料,车箱尚未放下时,操作人员不得上车去清除残料。

(2)人工摊铺作业在装卸钢模板时,必须逐片轻抬轻放,不得随意抛掷,多人同时操作摊铺时,因工作面小,长把工具多,应互相关照、注意安全;使用电动振捣器时,作业人员应配戴防护用品,配电盘(箱)的接线宜用电缆线,绝缘良好。

(3)采用轨模摊铺机进行混凝土摊铺作业时,布料机和振平机之间应保持5~8m的安全距离,作业中要认真检查布料机传动钢丝的松紧是否适度,不得将刮板置于运行方向垂直的位置,也不得借助整机的惯性冲击料堆。

(4)摊铺中严禁驾驭人员擅离岗位,无关人员不得上下推铺机,在弯道上作业时,要防止摊铺机脱轨。

(5)混凝土摊铺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交通繁忙之路口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并有专人指挥,夜间施工时,基准线桩附近应设置警示灯或反光标志。

(6)施工现场的电线、电缆应尽量放置在无车辆、人、畜通行的部位,施工机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和维修;现场操作人员按规定配戴防护用品;在夜间或停工期间有专人值班保卫,防止原材料、机械、机具及零部件丢失。

(7)使用混凝土抹平机作业时,应确保抹平机的叶片光洁平整,并处于同一水平,其连接螺栓应坚固不松动,电缆要有专人收放,确保不打结、不砸压、不破损。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8)切缝机锯缝时,刀片夹板的螺母应坚固,各连接部位和防护罩确保完好正常,切缝前应先打开冷却水,冷却水中断时,应停止切缝;切缝中,刀片要缓缓切入,并注意切入深度指示器,当遇有较大切割阻力时,应立即升起刀片检查,停止切缝时,应先将刀片提离板面后方可停止运转。

(9)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不管采用哪种工艺方式,施工现场在不中断交通的情况下,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维护交通,现场设立明显警示牌,以确保交通安全。

(10)旧路面凿除宜有计划地分小段进行,以免妨碍交通,并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用镐开挖旧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不小于2m,不许面对面使镐,工具拼接牢靠,严防铁镐脱飞伤人;采用风动工具凿除旧路面时,确保各部管道接头紧固,不漏气,胶皮管不得缠绕打结;风镐操作人员应与空压机操作手紧密配合,及时送气或闭气,对风镐进行勤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使用;钎子插入风动工具后不得空打。

(11)采用机械破碎旧路面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操作范围内不应有人,铲刀切入深度不宜过深,推刀速度应缓慢,施工现场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牌,切实注意交通安全。

4、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4.1、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或有制度不落实、不到位,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相关人员100-500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4.2、施工单位没有安全保障措施进行施工者罚款500-1000元。

4.3、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无交底资料的单位,责令其停工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的罚款,最高处以工程造价的40%罚款。

4.4、施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作业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4.5、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配戴工作卡,戴好安全帽,一人一次达不到上述要求者罚款20元,同一天发现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违反规定的,将清理出施工现场,并处罚安全管理人员100元。

4.6、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一人一次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按规定使用者罚款50元,对屡教不改者,将清理出施工现场。

市政道路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1、市区内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的现场围档

材质:砖基础(高500mm,宽240mm)内外抹灰刷白,钢管立柱及压型钢板;

规格:市区主要街道高2.5m,一般道路高1.8m。美观、整齐、刷漆颜色一致。

2、  大门

材质:砖砌体(或钢管架)

规格:门柱高不低于4.5m,门宽不小于6m, 大门左右柱设彩喷标语,门横幅为企业标志及工程项目名称,上方设彩旗五面。

2、 七牌两图

规格:1.2m×2.4m或1.5m×3m(电脑喷绘)

七牌两图:工程概括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纪律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入场须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图。

3、 检测器具及计量器具

检测器具:水平仪、经纬仪、靠尺各一套及小型常用测量工具一套。

4、 材料库房及设备料堆放

材料库房砖砌内外抹灰刷白,钢檩瓦,彩钢板或玻璃钢瓦;库内危险物品必须分类置放。

设备料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标识、消防设施齐全。

6、 搅拌机棚

红白相间色钢管搭设,棚顶设双层(间距600mm),每层满铺5cm厚的木板或脚手板,顶层设防水层;棚四周设防尘措施。

7、钢筋加工场

钢筋调直场地设1.5m宽砼或红砖硬化带,钢筋按规格堆放整齐,有标识标牌,且堆放钢筋有垫木和防雨措施。

8、安全标志牌

现场安全标志牌按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设置,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9、消防措施

消防器具的配备,消防通道的设置,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10、医药箱

现场设有医药箱和急救器具,备有常用药品。

11、砂、石料场

分类设置,砖砌两面抹会,门柱刷红白相间色,底部用砼硬化,设醒目的标牌(内容:规格、产地、检验状态)。

12、现场设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处和生活垃圾箱(桶)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

13、工作卡

场内项目管理人员佩戴工作卡。安全员穿黄马甲并配带安全监督袖标。

14、场地硬化

大门及主要道路、搅拌机棚、钢筋棚、木工棚要求场地硬化(一、二类工程用砼硬化,三类及以下工程用戈壁加水泥压实平整)。

第14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

在本工程总包范围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违约金处罚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按照该制度及违约金处罚规定严格实施。

安全违约处罚规定

一般规定

(1)乙方对甲方对现场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甲方发放的局部停工令、隐患整改通知、违约金处罚单。对拒收或对安全隐患不采取处理措施或整改不及时的,将对其处以1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乙方在进行每道工序之前要对班组及工人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其内容要具体详细,具有针对性,严禁代签名现象,否则,每次对乙方处以100元/份的违约金处罚,甲方安全部门有权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资料。

(3)乙方配备的专兼职安全员,需应定时地对本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并作好巡视记录。对本范围内施工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定整改复查人进行监督整改,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或其它形式的处罚。

(4)对新进场施工从业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乙方不得安排工作,违者,对乙方按照5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无操作证的人员,对乙方处以1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并勒令其换岗。

(6)现场施工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不清楚操作规程上岗的,对分包处以5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7)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按照要求戴好安全帽的、人员形象不符合ci要求(胸卡、标识、编号、着装)、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带及穿硬底鞋、电工作业、电焊动火作业不按照要求穿戴防护用品,对乙方每人次100元违约金处罚,若超过3人以上5人以下对分包处以20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若超过6人以上对分包处以40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8)乙方不遵守施工现场各种规章制度及在明显挂有禁止、严禁等警示标志区域内违章者违约金处罚200元/次;

文明施工处罚规定

(1)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将处以50-1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对进入施工现场衣衫不整、赤膊、赤脚或穿拖鞋的施工从业人员,对乙方处以5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3)建立保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对工作中脱岗或工作不负责的人员,如经发现,将处以5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4)作业班组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材料(钢材、木枋、模板等)以及半成品使用后必须分类堆放,堆码整齐,违者,对分包50元/处违约金处罚。

(5)要注意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对随意堆放以及对成品、半成品造成损坏者,将处以5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并对损坏的成品半成品要根据价值加倍赔偿。

(6)在施工现场内不准随地大小便,违者,对分包违约金处罚100元/次;

(7)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语、ci设计标牌以及其它安全警示标志有损坏和未经允许擅自移动的,违约金处罚50元/次。

(8) 在施工区域内严禁打闹嬉戏,违者将对分包其处以50元/次违约金处罚。

(9) 泥浆、污物、垃圾等严禁直接排入排水沟,违者一经发现,将违约金处罚200元/次。

(12)材料堆码高度不得超过1.6米,每发现一处对分包违约金处罚50元。

(13)严禁损坏消防器材,一经发现,将处以5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并对损坏的消防器材加倍赔偿。

(14)在施工现场乱写乱画者,给予乙方5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15)每天施工完必须工完场清,未做到工完场清每检查发现一次50元~100元违约金处罚。

(16)严禁从高处往下抛物或倒垃圾,违者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处罚。

(17)凡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视情节轻重给与乙方500元~5000元违约金处罚,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临电管理处罚规定

(1)线路架设应规范,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应当匹配,否则,对乙方将处以100--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门、一锁”制,箱内配电应有明确的标识。电箱必须标明用途、责任人、编号、每日巡视表及线路图,对违反此规定乙方,将处以1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

(3)施工机具应作接地保护,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应符合相应的规范标准,线路破损时,应及时包扎。否则,将对乙方每处100元的违约金处罚。

(4)、潮湿处作业人员照明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电箱使用15ma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对违反这一规定的乙方将处以200~500元的违约金处罚。

(5)非专业人员擅自接线的乙方,每次违约金处罚200元。

(6)非专业人员擅自使用电动工具或操作时违反操作规程的乙方,将处以违约金处罚100元/次。

(7)擅自乱接电源或将电线直接接插座者,给予乙方10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8)圆盘锯无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或锯片有裂纹,无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等装置,仍继续使用的,对乙方处以100元/处违约金处罚。

(9)钢筋加工机械应有保护接零,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区应设防护措施,否则,对乙方处以500元的违约金处罚。

(10)钢筋机械操作时,严禁在危险区域(如对焊机前方,张拉区前方,切断机前方,切割机前方等)严禁站人,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1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11)电焊机使用需专业人员进行,应有保护接零接地装置,并设立漏电保护器、二次降压保护器,露天作业时要设立防雨罩(棚)。否则,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同时勒令停止作业。

(12)潜水泵必须有保护接零、接地、使用15ma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否则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13)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根据国家及地区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将对乙方处以200元/次违约金处罚。

(14)氧气、乙炔瓶应由氧焊工领取,领取后应由氧焊工负责妥善保管。气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分开使用和存放,并配置灭火器,作业时办理动火证,专人监护,如若违反,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15)电焊作业必须进行动火申请、配备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临边作业焊花必须用专用料斗接住,不得任其散落,以免造成火灾事故,对违反规定并造成后果的将进行严惩。如若违反,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500元违约金处罚,酿成后果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金额双倍违约金处罚。

(16)严禁使用地拖板和不符合要求的电线、电缆,违者,对乙方的电线、电缆没收,并处以100元/次违约金处罚。

外架安全处罚规定

(1)外脚手架搭设后要求及时办理验收手续,未经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一起验收合格,乙方班组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凡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脚手架立杆应垂直稳放在坚固的基础上,并加设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垫块。立杆禁止采用搭接,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应设置小横杆,横杆接头应按规范要求相应错开,并拧紧扣件螺栓,栏杆间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以上各条,违反其中任何一条,将对乙方处以2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

(3)施工层应设1.2米高防护栏杆和20㎝高的挡脚板,脚手架外侧应用密式安全网进行防护,脚手板材质应符合要求。铺设时应进行满铺,不允许出现探头板。搭设卸料平台时,平台支撑系统不允许与外脚手架连接,如不按要求搭设将对对乙方处以200元/处违约金处罚。

(4)外架上不准有活动的钢管、木枋等材料,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元。

(5)外架钢管里面不准插有钢筋等物,防止拆架时发生坠物伤人,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元。

(6)脚手架拆除时,拆除的钢管、扣件等材料禁止往下抛掷,一经发现,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0元。

(7)卸料平台的每次拆卸安装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拆卸安装,未经安全技术交底,擅自安装,将每次给予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8)卸料平台必须与外脚手架断开分离,不能落于外脚手架上,出现违章擅自使用者,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9)卸料平台使用必须挂设限载标牌,周边搭设1.2米高防护栏杆,安装20㎝的挡脚板,封闭严密,经验收后方可使用。否则每次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10)卸料平台转层安装时,必须保证平台上无材料、杂物等,防止高空坠物,出现一次高空坠物行为,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高空坠物安全处罚规定

(1)高空坠落物体,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给予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次。

(2)高空作业故意抛物,造成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将责任人移交当地刑事主管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高空作业不是故意抛物造成的伤害,视伤害程度给予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0-10000元。

临边、洞口防护安全处罚规定

(1)临边、洞口处作业应进行防护,上下垂直作业应有隔离防护措施,对未设立防护或防护不到位的,将对乙方2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

(2)凡临边、洞口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或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每人次200元。

(3)楼梯口、电梯井口均应设置防护栏杆,预留洞口、坑井应进行防护处理,出入通道口应设置安全防护棚,阳台临边设置防护栏杆,安全防护与工程施工同步及时设置,对未进行设置的,对乙方1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并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者将加重处罚。

(4)对擅自拆除或损坏防护设施者,对乙方1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时,须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允许,服从甲方施工员、安全员安排,并及时恢复原状,否则,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元/处。对外脚手架连墙杆私自拆除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元/处。

(5)作业面的电梯井口未进行水平封闭或封闭不严密的,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电梯井道内未按照要求每二层不超过10米设置一道水平安全兜网的,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0元。

支撑架体安全处罚规定

(1)模板支设时,严禁在支模架上堆放过重物品及散料,违者,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处。

(2)基准面2米以上高处作业应有可靠立足点,对未设立足点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处。

(3)模板拆除时,应在该层挂设水平兜网进行防护,并应在拆除区域设置警戒线,挂设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对违反此规定,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处。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违约金直接从乙方进场向总包交的安全保证金内扣除,余额不足的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附件1-1-2

安全管理人员名单表

序号责任性质姓  名职 务说明
1乙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企业负责人
2乙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乙方项目经理
3乙方安全管理负

责人(监督责任)

安全组长

(或安全监理员)

视工程情况配置组长职位
4乙方安全管理人员

(监督责任)

监理员

总承包人(盖章):                       分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总承包方项目经理:                      分承包方现场负责人:

第15篇 市政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规范道路施工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道路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1.2本规定适用于市政新建道路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及道路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

2.安全管理的原则

2.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负责生产管理的经理、副经理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将安全管理工作一并考虑进来,做到生产和安全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2.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工程项目组织机构内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安全员、施工员)对职责范围的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3、预防为主的原则

安全管理工作重在预防,由于事故的不确定性的特点,使我们在时间、地点、规模上不能将其量化,只有将量化重点工作放在预防事故发生方面。

2.4、动态管理的原则

安全管理过程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随着工程的进展,安全管理的内容和重点也在发生着变化,所以在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方面我们要坚持动态管理原则。

2.5、计划性、系统性原则

安全管理的两个显著特点,即:计划性和原则性。安全管理和其它管理大同小异,都是将其列入到年度或月度计划中去。所以安全管理要坚持计划性的原则;另外安全管理作为一种企业管理模式也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它包括在企业管理的大系统中,同时安全管理自身也是一个系统,本身具有一定的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等。

2.6、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在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管理当中既要采用奖励的管理手段,同时也要采用惩罚的管理手段,做到奖励和惩罚相结合。

2.7、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原则

在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管理中,要处处做到把人的安全放到第一位,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2.8、坚持“五同时”的原则

建筑施工企业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验收。

2.9、“一票否决”的原则

对发生重大事故项目、部门和单位,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评优和领导干部晋职晋级的资格。

三、市政道路工程安全技术要求

3.1、路基工程土方施工安全要点

(1)市区内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需搭设现场围档,其材质为砖基础(高500mm,宽240mm)内外抹灰刷白,钢管立柱及压型钢板;市区主要街道高2.5m,一般道路高1.8m。要求美观、整齐、刷漆颜色一致。

(2)开挖土方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的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电缆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及文物古迹、古墓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设标记、设置防护栏杆。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对作业工人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

(3)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特别是在街道、居民区、行车道附近开挖土方时,不论深度大小都应视为高处作业。设置警告标志及高度不低于1.2m的双道防护栏,夜间还要设红色警示灯。

(4)在靠近建筑物、电杆、脚手架附近开挖土方,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开挖的沟槽时,应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挖掘深度超过1.5米,且不加支撑时,应按规定确定放坡度,若施工区域狭窄不能放坡时,应采取围壁措施。同时固壁支撑的材料不能有朽、糟、断裂的现象。

(6)在开挖沟槽坑边沿1m内不允许堆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沿1-3m间堆土高度不超过1.5m;距沟槽坑边沿3-5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m;在沟槽坑边沿停置车辆,起重机械、振动机械时距离不小于4m。

(7)人工挖掘土方时,作业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米,纵向间距不小于3米;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挖空底脚。对挖掘工具镐、锹等应随时检查,应木柄结实、连接牢靠。

(8)高边坡开挖土方时,安排专职人员对上边坡进行监视,防止物体坠落和塌方。边坡开挖中若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9)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的区域,应设警告标志;下方有道路时,严禁车辆通行。边坡上方有人作业时,下放不许站人,清理路基边坡上的突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进行,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10)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的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禁止全面拉槽开挖,在盐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盐溶的涌出,以免突发性的塌陷,在泥沼地段施工时,应制定防止人、机下陷的安全措施,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合适的位置,以防止汛期造成认为的泥石流危险。

(11)施工中如遇土质不稳,上体有滑动,发生坍塌危险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当工作面出现陷机或不足以保证人员的安全时,应立即停工,确保人员安全。

(12)机械车辆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运输土方的车辆在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重车运行时,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米,下坡时,两车的间距不小于10米,通过交叉路口,窄路、铁路道口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的行人和车辆,运土车上方严禁乘人。

3.2、沥青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要点

(1)从事沥青作业人员均应进行体检,凡患有皮肤病、结膜炎及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沥青加热及混合料拌制,宜在人员较少、场地空旷的地段进行;沥青作业人员皮肤外露部分应涂防护药膏;工作服及防护用品应集中存放,严禁穿戴回家和存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应配有医务人员。

(2)块状沥青搬运宜在阴天或夜间进行。避免炎热季节搬运;用于搬运时,必须有相应防护,如帆布手套、工作服、坎肩等;液态沥青用液态沥青车运送,沥青车满载运行时,遇到下坡或弯道时要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沥青装载不满时,应始终保持中速行驶。

(3)人工装卸桶装沥青时,运输车应停在平坦地段,拉上手闸;跳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坡度不宜过陡;放倒的沥青桶经跳板上下滚动装卸时,要在露出跳板两侧的铁桶上各套一根结实的绳索,收放绳索要缓慢,两端同步上下。

(4)沥青混合料摊铺作业时,摊铺机驾驶台及作业现场要视野开阔,清除一切障碍物,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在驾驶台上停留,驾驶员不得擅离岗位;

(5)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应同步进行,动作协调,防止互相碰撞,驾驶摊铺机应平稳,弯道作业时,熨平装置的端头与路缘石的间距不得小于10cm,以免发生碰撞。

(6)换档必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后进行,严禁强行挂档和在坡道上换档或空挡滑行;熨平板预热时,应控制热量,防止因局部过热而变形。

(7)在沥青摊铺作业中应设置施工标志,用柴油清洗摊铺机时,严禁接近明火。

(8)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状况应良好,使用前应对刹车、自卸系统进行检查,车斗密封,后挡板牢靠,不许站在运输车后用铣等工具往下捅沥青混合料。

(9)沥青拌合楼的各种机电设备,包括使用微电脑控制进料的控制室,在运转前均应由电工、技工、电脑操作人员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各部位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闸运转。

(10)拌合楼机组投入运转后,各岗位人员要随时监视各部位运转情况;运转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机长,并及时排除故障;停机前应首先停止进料,等烘干筒等各部位卸料完后,方可停机,再次启动时,不得带荷启动。

(11)料仓卸料时,严禁人员从斗下通过,沥青拌合楼的各部位需经常检查、维修,并配备消防器材。

3.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安全要点

(1)使用小型翻斗车或手推车装混凝土时,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混凝土运输车运送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当传动系统出现故障、液压油输出中断导致滚筒停转时,要利用紧急排出系统快速排出混凝土拌合料;自卸汽车运送混凝土时,不得超载和超速行驶,车停稳后方可顶升车箱卸料,车箱尚未放下时,操作人员不得上车去清除残料。

(2)人工摊铺作业在装卸钢模板时,必须逐片轻抬轻放,不得随意抛掷,多人同时操作摊铺时,因工作面小,长把工具多,应互相关照、注意安全;使用电动振捣器时,作业人员应配戴防护用品,配电盘(箱)的接线宜用电缆线,绝缘良好。

(3)采用轨模摊铺机进行混凝土摊铺作业时,布料机和振平机之间应保持5~8m的安全距离,作业中要认真检查布料机传动钢丝的松紧是否适度,不得将刮板置于运行方向垂直的位置,也不得借助整机的惯性冲击料堆。

(4)摊铺中严禁驾驭人员擅离岗位,无关人员不得上下推铺机,在弯道上作业时,要防止摊铺机脱轨。

(5)混凝土摊铺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交通繁忙之路口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并有专人指挥,夜间施工时,基准线桩附近应设置警示灯或反光标志。

(6)施工现场的电线、电缆应尽量放置在无车辆、人、畜通行的部位,施工机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和维修;现场操作人员按规定配戴防护用品;在夜间或停工期间有专人值班保卫,防止原材料、机械、机具及零部件丢失。

(7)使用混凝土抹平机作业时,应确保抹平机的叶片光洁平整,并处于同一水平,其连接螺栓应坚固不松动,电缆要有专人收放,确保不打结、不砸压、不破损。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8)切缝机锯缝时,刀片夹板的螺母应坚固,各连接部位和防护罩确保完好正常,切缝前应先打开冷却水,冷却水中断时,应停止切缝;切缝中,刀片要缓缓切入,并注意切入深度指示器,当遇有较大切割阻力时,应立即升起刀片检查,停止切缝时,应先将刀片提离板面后方可停止运转。

(9)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不管采用哪种工艺方式,施工现场在不中断交通的情况下,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维护交通,现场设立明显警示牌,以确保交通安全。

(10)旧路面凿除宜有计划地分小段进行,以免妨碍交通,并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用镐开挖旧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不小于2m,不许面对面使镐,工具拼接牢靠,严防铁镐脱飞伤人;采用风动工具凿除旧路面时,确保各部管道接头紧固,不漏气,胶皮管不得缠绕打结;风镐操作人员应与空压机操作手紧密配合,及时送气或闭气,对风镐进行勤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使用;钎子插入风动工具后不得空打。

(11)采用机械破碎旧路面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操作范围内不应有人,铲刀切入深度不宜过深,推刀速度应缓慢,施工现场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牌,切实注意交通安全。

4、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4.1、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或有制度不落实、不到位,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相关人员100-500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4.2、施工单位没有安全保障措施进行施工者罚款500-1000元。

4.3、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无交底资料的单位,责令其停工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的罚款,最高处以工程造价的40%罚款。

4.4、施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作业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4.5、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配戴工作卡,戴好安全帽,一人一次达不到上述要求者罚款20元,同一天发现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违反规定的,将清理出施工现场,并处罚安全管理人员100元。

4.6、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一人一次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按规定使用者罚款50元,对屡教不改者,将清理出施工现场。

市政道路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1、市区内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的现场围档

材质:砖基础(高500mm,宽240mm)内外抹灰刷白,钢管立柱及压型钢板;

规格:市区主要街道高2.5m,一般道路高1.8m。美观、整齐、刷漆颜色一致。

2、 大门

材质:砖砌体(或钢管架)

规格:门柱高不低于4.5m,门宽不小于6m, 大门左右柱设彩喷标语,门横幅为企业标志及工程项目名称,上方设彩旗五面。

2、七牌两图

规格:1.2m×2.4m或1.5m×3m(电脑喷绘)

七牌两图:工程概括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纪律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入场须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图。

3、检测器具及计量器具

检测器具:水平仪、经纬仪、靠尺各一套及小型常用测量工具一套。

4、材料库房及设备料堆放

材料库房砖砌内外抹灰刷白,钢檩瓦,彩钢板或玻璃钢瓦;库内危险物品必须分类置放。

设备料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标识、消防设施齐全。

6、 搅拌机棚

红白相间色钢管搭设,棚顶设双层(间距600mm),每层满铺5cm厚的木板或脚手板,顶层设防水层;棚四周设防尘措施。

7、钢筋加工场

钢筋调直场地设1.5m宽砼或红砖硬化带,钢筋按规格堆放整齐,有标识标牌,且堆放钢筋有垫木和防雨措施。

8、安全标志牌

现场安全标志牌按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设置,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9、消防措施

消防器具的配备,消防通道的设置,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10、医药箱

现场设有医药箱和急救器具,备有常用药品。

11、砂、石料场

分类设置,砖砌两面抹会,门柱刷红白相间色,底部用砼硬化,设醒目的标牌(内容:规格、产地、检验状态)。

12、现场设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处和生活垃圾箱(桶)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

13、工作卡

场内项目管理人员佩戴工作卡。安全员穿黄马甲并配带安全监督袖标。

14、场地硬化

大门及主要道路、搅拌机棚、钢筋棚、木工棚要求场地硬化(一、二类工程用砼硬化,三类及以下工程用戈壁加水泥压实平整)。

安全文明管理规定(15篇范文)

一、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仅对有关现场检修安全问题进行重点强调,其他未提及的执行《安规》及我项目部有关制度中的规定。1、着装1.1凡是从事电气检修、操作工作必须穿绝…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推荐专题

相关安全文明信息

  •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94人关注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管理处理规定。一、 在建项目,经公司质安部检查,下 ...[更多]

  • 市政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十二篇)
  • 市政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十二篇)93人关注

    1.目的和范围1.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规范道路施工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道路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 ...[更多]

  •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十二篇)
  •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十二篇)92人关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文明生产、综合治理”原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更多]

  • 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 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83人关注

    1. 目的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使我公司设备检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立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促进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检修工作中人身及 ...[更多]

  •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四篇)
  •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四篇)81人关注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改善工地施工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北沪蓉西高速 ...[更多]

  • 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1
  • 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180人关注

    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十一)一、施工单位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如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部门下令停工整顿,停工期间主体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