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某小区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附件二 万科星园小区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1、不得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赃物或从事其他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及时举报。
2、在本物业区域内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应及时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
3、出租房屋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4、爱护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企业。
5、楼层防火门保持关闭状态,不得私自加锁或长期打开。
6、不可在公共部位搭建或安装、放置任何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7、除发生火警或紧急事故时利用天台逃生外,不可使用天台作任何其他用途(房屋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8、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外出时应关闭电炉、燃气炉等用电用气器具。
9、遵守本物业区域的停车场管理规定,按交通指引标识行驶,不得在本物业内试车,练车,不可尾随其它车辆进出车场。
10、机动车在住宅区内及地下停车场内行驶时速应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自行刷卡,必要时应按要求出示证件。车辆按位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和禁停道路。
11、停车后锁好车门,关闭车窗,车辆出入凭证随身携带,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
12、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道路或停车场修理、清洗车辆,车辆漏油造成地面污迹及时自行清理。
13、不可在本物业区域内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及时关闭发动机,车尾不可朝向绿化植物或住宅。
14、机动车辆停放期间,保证防盗报警器功能正常,发出报警产生噪音时迅速解除。
15、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交纳停车费。
16、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17、车位只用于停放车辆,不可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
18、非机动车辆上好锁,停放在指定位置,长期不使用时及时清离。
19、其他规定:
业主违规安装空调和装饰装修房屋的,物业服务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a、督促业主改正。
b、不予还返业主的装饰装修履约保证金。
c、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物业区域;
d、造成他人房屋被损坏,包括渗、漏、堵等,拒绝维修和配合修缮的,业主负责修缮费并承担相关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