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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焊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4-06 10:50:08 查看人数:77

电、气焊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第1篇 电、气焊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各单位:

近期发现各单位在电气焊作业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电、气焊现场作业做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一 、 通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焊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2、使用电气焊修理机电设备时,必须注意机电设备外壳有无良好接地,以防操作者触电;带电的设备禁止进行焊割作业。

3、焊、割储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先彻底清洗,将盖打开,否则不准进行焊、割。

4、在焊接储存过有毒物品的容器内及一般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须加强通风措施,必要时可佩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方能作业。

5、不准焊、割密闭的和内有压力(液体和气体)的容器。

6、不准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场地附近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进行焊割作业。

7、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或设脚手架。

二、电焊安全管理规定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2、电焊机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地点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5、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6、更换场地移动把线、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高攀登。

7、焊接的容器内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前应采取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方能作业。

8、打火前必须戴好电焊帽,并要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孤光。在清除铁锈或熔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9、雷雨时,不得进行露天焊接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1、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三、气焊、割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2、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3、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 以上。

4、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5、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6、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8、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9、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10、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1、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2、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14、氧气瓶中的氧气乙炔普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15、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割,必要时工作物下垫铁板,以防水泥飞溅伤人。

16、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并清扫工作现场。

第2篇 配电室建设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4.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

2)配电屏(盘)后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部分,则此点通道宽度可不小于0.6m);

3)配电屏(盘)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4)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5)在配电室内设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距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6)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7)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行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8)配电室的围栏上端与垂直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

9)配电装置的上端距离天棚不小于0.5m;

10)母线均应涂刷有色油漆(以屏(盘)的正面方向为准),其涂色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母线涂色表

相别

颜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b

c

d

绿

11)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5.配电屏(盘)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

6.配电屏(盘)应装设总闸、分路闸、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7.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

8.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第3篇 供电所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生存发展永恒的主题。基层供电所是固始县农电企业的一线生产单位,既是各项生产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又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主要载体。抓住了基层供电所的安全管理,就抓住了农电安全的核心。根据公司安排布置把我所创建成安全管理示范供电所。我们根据本所目前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就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做如下规划:

一、成立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刘荣

副组长:邓生贵

成员:文红军,邓泽元,黄勇,阳宁明,张绍山

下设四个专业组:

1、运维管理专业组:

组长:邓生贵

成员:廖代明、黄勇、张绍山、邓泽元

2、营销管理专业组:

组长:文红军

成员:蒋立权、唐志峰、谢林兵、邓泽峰 、何金龙、王佳、曾宪泽、罗百军、杨静、高阳、李卓辉

3、变电运行管理专业组:

组长:邓生贵

成员:楚建军、李勤

4、农网施工作业安全作业组

组长:张绍山

成员:廖代明、梁维、杨林、周冠成,黄红兵、黄勇、邓泽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回龙供电所办公室,由邓生贵、文红军负责日常工作。

二、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所推进”的安全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按照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实施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我所全体员工及农电工的安全行为,切实加强我所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我所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所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在公司安监科的指导下力争2023年8月至2023年8月,使本所安全管理较大提高。

(三)、主要措施及要求:

第一 :营造良好安全氛围阶段(时间一个月)

搭建安全意识引导体系。主讲:供电所长。无论是所长还是一般员工,我们首先必须普遍认知、熟悉和运用国网公司“大安全”理念,统一目标、统一步调、统一规范营造安全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要在国网公司“ 大安全理念”的统揽下,集中向全体员工统一宣传和灌输各种安全思想。在此基础上,供电所要根据农村供电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出一系列的员工安全行为准则、操作规范、安全制度等,要逐步完善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完善安全教育机制、健全完善重大事故技术防范机制,做到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时间 主题 方式 教育目的 对象 授课主讲人员

8月 国网公司安全管理理念 上课 营造安全氛围 全所员工 所长、

8月 制定员工安全行为,操作规程,安全责任追究等并对制度学习 会议、上课 做到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全所员工 所长、安全员

第二;树立员工安全意识和行为;(时间2-3个月),要在培育和引导上下功夫,要发挥全员效应,要利用家属的亲情教育,安全文化长廊,安全标语,大会小会都要时时讲处处讲安全。根本目的都在于通过解决员工的思想、认识问题,进行思想教育和文化熏陶来排除心理障碍,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证安全生产。

时间 主题 方式 教育目的 对象 授课主讲人员

9月上旬 员工安全意识讲座 上课 树立安全意识 全所员工 所长、

9月下旬 安全操作行为规范 上课 了解哪些是安全操作的行为 全所员工 所长、安全员

9月 安全思想教育 一对一了解 通过单独的安全教育达以达到本人对安全的认识提高 全所员工 所长、安全员

第三;员工安全技术培训提高阶段;(时间每个月至少8个课时的学习)最终用一年时间来检验学习的成果。因为部分员工技术基础还相对薄弱,安全意识不强,违章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依然存在。这就要加强员工学习,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a、会议形式。主要有:安全知识讲座、座谈会、报告会、先进经验交流会、事故教训现场会等。

b、张挂形式。主要有:安全宣传横幅、标语、标志、图片、安全宣传栏等。

c、音像制品。主要有:安全教育光碟、安全讲座录像等。

d、现场观摩演示形式。主要有:安全操作方法演示、消防演习、触电急救方法演示等。

营销管理组;(抄表管理组人员 )主要学习:

时间 主题 方式 教育目的 对象 授课主讲人员

一季度一次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低压部分 上课 学安规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营销组长

半年一次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上课 学安规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

10月 触电急救 现场培训 必须掌握紧急救护方法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12月 标准化低压设备巡视标准化作业 上课 掌握标准化作业程序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12月 低压工作票,操作票的正确填写 上课 两票正确填写 抄表管理组人员 安全员

1月 正确装表接线 上课 提高业务技能 抄表管理组人员 业务骨干

2月,6月 低压故障的安全查找和排除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抄表管理组人员 业务骨干

3月 0.4kv事故应急抢修预案演练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抄表管理组人员 安全员

1月 交通安全知识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

1月 消防安全知识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

2月,10月 登杆安全操作,拉线的正确制作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抄表管理组人员 业务骨干

4月 农网安全施工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2月进行一次 相关案例分析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1月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5月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农村安装运行规程 上课 提高业务技能 抄表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营业厅收费人员)主要学习

时间 主题 方式 教育目的 对象 授课主讲人员

一季度一次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线路部分 上课 学安规 营业厅收费人员 所长、营销组长

半年一次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上课 学安规 营业厅收费人员 所长、

10月 触电急救 现场培训 必须掌握紧急救护方法 营业厅收费人员 所长、安全员

11月 新三个十条 上课 掌握标准化作业程序 营业厅收费人员 营销组长

12月 低压工作票,操作票的正确填写 上课 两票正确填写 营业厅收费人员 安全员

1月 正确装表接线 现场培训 业务技能提高 营业厅收费人员 营销组长

2月 业扩报装流程 上课 业务技能提高 营业厅收费人员 营销组长

一季度一次 事故应急抢修预案演练 现场培训 安全意识提高 营业厅收费人员 所长、安全员

半年一次 交通安全知识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营业厅收费人员 所长、安全员

半年一次 消防安全知识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营业厅收费人员 所长、安全员

2月一次 相关案例分析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营业厅收费人员 所长、安全员

半年一次 财金安全管理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营业厅收费人员 所长、安全员

运维管理组:主要学习

时间 主题 方式 教育目的 对象 授课主讲人员

一季度一次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低压部分上课 学安规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营销组长

半年一次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上课 学安规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

10月 触电急救 现场培训 必须掌握紧急救护方法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半年一次 标准化高压设备巡视 现场培训 掌握标准化作业程序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事故应急抢修预案演练 现场培训 两票正确填写 运维管理组人员 安全员

半年一次 正确装表接线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运维管理组人员 业务骨干

一季度一次 工作票,操作票的正确填写 上课 提高业务技能 运维管理组人员 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设备故障巡视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半年一次 高,低压技术规程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半年一次 消防安全知识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

半年一次 登杆安全操作,拉线的正确制作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农网安全施工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相关案例分析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 现场培训 提高业务技能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各类危险点分析与防范措施掌握 上课 提高业务技能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安全事故警示教育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运维管理组人员 所长、安全员

变电站值班员:主要学习

时间 主题 方式 教育目的 对象 授课主讲人员

一季度一次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变电部份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安全员

半年一次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安全员

10月 触电急救 现场培训 业务技能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反事故演习 上课 业务技能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营销组长

半年一次 变电站事故应急抢修预案演练 上课 业务技能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变电站标准化巡视 现场培训 业务技能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安全员

半年一次 调度规程 上课 业务技能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工作票,操作票的正确填写 现场培训 业务技能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防止事故的反十八大措施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安全员

半年一次 消防安全知识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

半年一次 交通安全知识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

一季度一次 案例分析)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各类危险点分析与防范措施掌握 上课 业务技能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安全员

半年一次 三种人的职责学习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安全员

一季度一次 安全事故警示教育 上课 安全意识提高 变电站值班员 所长、安全员

第四:加强安全生产活动的执行和检查:(每周一次周安活动)

1、现场操作与观摩:

结合每月现场操作,组织人员现场观摩,一是利用每月安全生产会,对倒闸操作、施工作业现场录像进行点评,二是利用新建、扩建和业扩施工时机,组织员工由生产技术人员和老师傅进行系统介绍,掌握新增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技术要求。

2、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针对季节性特点和现场设备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反事故演习和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习、演练,提高基层单位及技能人员判断和正确处理事故的能力。

3、现场排查隐患:

结合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由安全隐患大排查,共同发现设备缺陷,在隐患排查过程,达到互学、互促效果,增强员工设备主人维护能力,提高设备的维护健康水平,确保设备安全基础牢固。

4,认真开展安全讲评活动;要开展“人人讲案例、个个受教育”集中安全教育,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积极和谐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全面提升安全自控能力。

第五:安全工作要做到规范化管理、标准化作业 (日常工作中)

供电所要以人定岗、以岗定责,分岗分责签定岗位安全责任书,形成有岗有责,自我约束的管理模式,以达到规范化管理的目的。严格把好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关,认真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两票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搞好标准化作业,按照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逐项认真填写执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和领导上岗到位制,对危及安全的行为和隐患及时给予制止和处理,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这样才能保证员工生命有保障,安全生产有保证。 “开好两个会”就是开好班前、班后会。在班前会上,要根据当日工作任务提出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安全组织措施,明确现场工作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危险点预控”工作,以施工环境中危险源的分析与预测作为制定应对措施的可靠依据。在班后会上,应对当日安全情况做出小结,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为下次工作奠定良好的安全基础,并做好会议记录。 “落实三个不”,就是要落实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有针对性的措施。要求在工作前的准备阶段或在分配工作任务时,仔细检查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是否良好;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齐全完整;工作人员身体素质、精神状态是否胜任工作;工作环境、工作对象是否有不安全因素。

第六:强化安全管理,确保电网安全 (每月定期执行)

加强配电设备、线路的巡视,做到定期不定期巡视,特别是台区漏电断路器,它是保护广大用电群众安全用电的重要器具之一,在购买安装时严格选用合格的漏电断路器,台区管理员要以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把器具质量关,为构建和谐坚强电网提供可靠电力保障,共同达到保设备安全、保人身安全、保电网安全的目的。

第七:坚持以人为本、将安全生产工作推上新台阶

目前,供电所安全生产情况与目标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供电所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着眼于实现本质安全,大力推进供电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以“以人为本”重要思想的立场出发,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让全体员工做到我管安全、我要安全,将供电所安全生产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定期对不同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

第八:需要公司在设施上投入硬件设施

(一)、需公司资金投入建设安全文化走廊。利用我所有效位置,建设100米长的安全文化行人走廊里,采取标志提示、警示教育、文化熏陶等方法,重点围绕安全教育、规程学习、领导寄语、家庭寄语等内容,定时更换,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员工在上下班途中,不用再枯燥地上下班,而是在走廊上重温安全重点,在潜移默化中学习到安全知识,纠正自己的行为,使紧张的心情得到放松,从而提高遵章守纪的意识、安全操作的能力。

(二)、需公司资金投入装修会议室、设立安全警示学习室、安全工器具定置存放室、应急抢修值班室、备品备件室各一间,并按供电所管理标准相应配套。

(三)、需公司资金投入对变电站老设备的维护。

(四)、需公司资金投入按要求配置齐全消房器材,修建消防室。

(五)、需公司资金投入在变电站空闲置空地上建造一个的培训基地。

(六)、建议在供电所会议室配置电视,便于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放幻灯片。

(七)、建议配置摄影器材,便于留存影像资料。

(八)、需公司资金投入配置电脑和打印机,特别是安全专责,和变电站应立即配置。

(四)、工作步骤

(一)、2023年8月至9月(准备阶段)

对照供电所管理a2标准整理出需要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组织成立安全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安全标准网络体系,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初步准备工作。(需公司加大硬件资金投入,安监科派人指导准备)

(二)、2023年10月至12月(宣传培训阶段)

安全标准化工作重在全员参与,宣传动员全所员工及农电工必须高度重视,加大培训力度,教育全员认识安全标准化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强化安全意识,使安全标准创建工作得到切实有效开展。(需公司安监科派人指导)

(三)、2023年1月至7月(全面实施阶段)

通过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真正能使本所安全工作形成层层负责、事事负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真正让所内全体员工及农电工在工作中处处事事都严格照章进行。(需安监科派人跟踪督查指导)

(四)、2023年8月(自评总结提高阶段)

认真对照a2标准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完善,认真开展自评总结工作。根据评审情况落实整改,不断改进、不断提高。(需安监科派人指导)

第4篇 配电工安全管理复习题

一、填空题

1、在变电设备上工作,保证人身安全的组织措施有1、工作票制度;2、操作票制度;3、查活及交底制度4、工作许可证5、工作监护制度6、工作间断及转移制度;7、工作终结及送电制;8、调度管理制度。

2、进入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范围的人员应穿绝缘靴。手接触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3、不受供电局调度所调度的双电源,用电单位严禁并路倒电源。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应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但是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移开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5、变配电系统事故处理时,值班人员应尽速限制事故发展,切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6、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应设有遮栏,其高度应为1.7m以上。遮栏应安装牢固,门应回锁。

7、停电清扫检查室内避雷器装置每一年至少一次。

8、室内电气设备的栅栏最低栏杆至地面的距离比应大于200mm。

9、10kv室内配电装置带电部分与接地部分的最小安全距离为125mm。

10、10kv室内配电装置无遮拦带电部分与地面的最小安全距离为2500mm。

11、高压配电装置除本身已具有的绝缘性能外,还应具有五种防护功能。

12、省(市属)级体育场(馆)的照明,应一级负荷。

13、变电站(所)控制室内信号一般分为电压 信号;电流 信号 ;电阻 信号。

14、变电站(所)常用直流电源有蓄电池 、 硅整流 、电容储能。

15 、变电站(所)事故照明必须是独立电源,常用 照明 回路不能 混接。

16、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17、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18、操作过电压的类型很多,一般情况下,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系统中,过电压幅值最高可达3~4倍最大相电压。

19、每张操作票可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20、变电站(所)设备接头和线夹的最高允许温度为85℃。

21、变电站使用的试温蜡片有60℃、70℃、80℃的三种。

二、判断题

1、在倒闸操作之前,操作票经值班班长认真审核无误后,就不需要在模似图板上进行核对性操作。(×)

2、值班人员在设备巡视时,在巡视高压设备时,应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当电压等级为10kv时,人体与带电体间的最小距离,有遮栏的不小于0.7m;无遮栏的不小于0.35m。(√)

3、单班制生产的企业,负荷率不应低于30%。(√)

4、变、配电所一次接线图常用图形符号,国家标准局要求自1990元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的国家标准(gb4728)。(√)

5、在倒闸操作之前,操作票经值班班长认真审核无误后,就不需要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核对性操作。(×)

6、10kv高压配电装置的调度操作编号规定:单母线不分段为4#母线,单母线分段为4#母线和5#母线。(×)

7、0.4kv的4#和5#之间的联络开关的调度操作编号应为245。(×)

8、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调度操作编号为9,例49为4#母线上的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201-9为201开关线路侧电压互感器的隔离开关。(√)

9、变配电所的电气设备运行的状态术语中的“备用状态”是指设备所有断路器、隔离开关均断开,在有可能来电端挂好地线。(×)

10、变配电所的倒闸操作只要有二个人以上值班,正常操作就可以不执行操作票制度。(×)

11、电气检修计划按修理的程度可分为年度检修计划、季度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

12、检修计划,按修理的程度可分为清扫及预防性试验计划、小修计划、大修计划。(√)

13、在电气设备检修中,对于非标准及使用年久的设备可由值班员根据具体情况降低试验标准。(×)

14、在检修工作中,试验项目要符合规程要求,不能达到试验标准的须事先经行政负责人审定后,再降低试验标准。(×)

15、电气装置长期带缺陷运行,电气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这些都是发生电气事故的重要原因。(√)

16、三班制生产的企业,负荷率不应低于80%。(√)

17、日常停送电操作可以不填写工作票和操作票。(×)

18、在发生严重威胁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可不填写工作票及操作票,值班人员可立即断开有关的电源。(√)

19、监护人发现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时,应及时提出纠正,必要时可令其停止工作。(√)

20、变配电室单人值班,只准巡视,不应进行设备清扫或检修。(√)

21、不应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上工作及挂临时接地线。(√)

22、停电而未悬挂接地线的设备,应视为带电设备。(√)

23、当发现一相接地故障并查明接地点后,可以使用隔离开关断开接地点。(×)

24、发生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大多数是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

25、值班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26、在正常条件下,用户值班人员可以自主操作101、102隔离开关。(×)

27、核相工作至少由3人进行,监护人应在场,并不间断的进行监护。(√)

28、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断开,且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29、正常情况下防误闭锁装置必须投入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单位领导批准。(×)

30、只有在取得本单位领导的许可后,才能拉开101或102广外隔离开关。(×)

31、用电单位严禁约时停送电,并不得未经申请批准而借系统停电机会自行作业。(√)

三、选择题

1、根据有关要求,单班制生产企业的负荷率应达到_____。(a)

a.30%; b.60% c.80%;d.95%

2、根据有关要求,二班制生产企业的负荷率应达到_____。(b)

a.30%; b.60%;c.80%; d.95%

3、企业内部供电,电压偏离额定值的幅度,一般应不大于_____。(d)

a.±2%; b.±3%; c.±5%;d.±7%

4、三班制生产的企业,负荷率应达到_____。(c)

a.30%; b.60%;c.80%; d.95%

5、省(市属于_)级体育场(馆)的照明,应___。(a)

a.一级负荷;b.二级负荷;c.三级负荷;d.一级或二级都可以

6、高压配电室和高压电容器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级。(b)

(a)一 (b )二 (c)三 (d)四

7、全生产管理,坚持()的方针。(b)

a、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c、责任重于泰山 d、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8、确定停电的依据是()。(d)

a、电流表和电压表指示为零 b、电源指示灯熄灭

c、电源开关己拉开 d、经合格的验电器验试无指示

9、工作间断时,工作人员应从检修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应由(a)收执。

a、工作负责人 b、值班长 c、生产领导人d、操作电工

10、主接线图上高压隔离开关的代号是()。(c)

a) fu b) tv c) qs d) qf

11、10kv变配电所4号母线、5号母线联络开关的调度操作编号是()。(b)

a) 201 b) 245c) 445 d) 211

12、调度操作编号401的开关是()。(d)

a) 1号变压器高压总断路器 b) 1号变压器电源侧隔离开关

c) 1号变压器母线侧隔离开关 d) 1号变压器低压总断路器

13、变配电站有人值班时,巡检周期应当是每()一次。(a)

a) 班 b)三天 c)周d)月

14、变配电站一人值班时,不允许值班员()。(b)

a) 记录运行数据 b)进入遮拦听异常声响

c) 查对模拟板与实际运行方式是否相符d) 记录巡查时发现的问题

15、除单人值班以外,倒闸操作必须由()人执行。(b)

a) 一 b)二c)三d)四

16、不受供电部门调度的双电源用电单位()。(d)

a) 可以并路倒闸 b)可以短时并路倒闸

c) 可以在0.4kv侧并路倒闸d)严禁并路倒闸

17、不受供电部门调度的双电源用电单位()并路倒闸操作。(a)

a) 严禁 b)只允许短时c) 只允许在低压侧 d)只允许在高压侧

18、10kv双电源供电,单母线分段的接线方式接线,两台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正确做法是()。(b)

a) 高压联络开关接通,低压联络开关分断

b) 高压主进有一路分断,高、低压联络开关均接通

c) 高、低压联络开关均分断 d)高压联络开关均分断,低压联络开关接通

19、不应在已经停电的()上装设临时接地线。(a)

a) 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 b)隔离开关负荷侧

c) 隔离开关电源侧 d)高压母线

20、对不经常超载运行的配电变压器,至少每( )年大修一次。(d)

a) 2b) 3 c) 5 d) 10

21、无人值班的变配电站的变压器,至少每( )巡视检查一次。(b)

a) 天 b)周c)月d)三月

22、电气设备的冷备用状态指()的状态。(d)

a) 断路器合闸、隔离开关合闸 b)断路器合闸、隔离开关分闸

c) 断路器分闸、隔离开关合闸 d)断路器分闸、隔离开关分闸

23、电气设备的热备用状态指()的状态。(c)

a) 断路器合闸、隔离开关合闸 b)断路器合闸、隔离开关分闸

c) 断路器分闸、隔离开关合闸 d)断路器分闸、隔离开关分闸

24、调度操作编号202的开关是()。)(a)

a)2号电源进线高压断路器 b)2号变压器电源侧断路器

c)2号变压器低压断路器 d)1号与2号电源的联络断路器

25、调度操作编号245的开关是()。(d)

a) 2号进线高压断路器 b) 1号进线高压断路器

c)2号变压器电源侧断路器 d)10kv4号与5号母线的联络断路器

26、调度操作编号212的开关是()。(b)

a)2号进线高压断路器 b)4号母线第2台变压器电源侧断路器

c)4号母线第1台变压器电源侧断路器d)1号进线高压断路器

27、调度操作编号401-2的开关是()。(c)

a)变压器低压出线断路器 b)变压器高压进线断路器

c)变压器出线电源侧隔离开关 d)变压器出线母线测隔离开关

28、10kv电缆开闭室单电源进线时,进线隔离开关调度操作编号为()。(a)

a)1-1 b)1-2c)1-3d)1-4

29、10kv开关调度操作编号的字头为()。(b)

a)1b)2 c)3 d)4

30、0.4kv开关调度操作编号为()。(d)

a)1b)2 c)3 d)4

31、调度操作编号401的开关是()。(d)

a)1号变压器高压断路器 b) 1号变压器电源隔离开关

c) 1号变压器母线侧隔离开关 d) 1号变压器低压总断路器

32、室内变压器的二次母线支架高度不应小于()m.(b)

a)2.8b)2.3 c)1.8 d)1.3

四、简答题

1、电气工作人员应经过紧急救护法培训,要学会什么

答:(1)现场工作人员都应定期进行培训学会紧急救护法。

(2)会正确解脱电源。(3)会心肺复苏法。 (4)会止血、会包扎、会转移搬运伤员。 (5)会处理急救外伤或中毒等。

2、特种作业人员如发现有人违反规程的情况怎么办

答:(1)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

(2)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3、操作中发生疑问时怎么办

答:(1)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

(2)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3)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4、变电站(所)处理事故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1)发生事故后立即与值班调度员联系,报告事故情况。

(2)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脱离故障设备,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3)尽一切可能的保证良好设备继续运行,确保对用户的连续供电。

(4)对停电的设备和中断供电的用户,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电。

5、工作间断,次日复工都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1)应得值班员许可。 (2)取回工作票。(3)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

(4)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6、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哪些安全规定

答:(1)填用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 (2)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

(3)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7、部分停电和不停电的工作指哪些

答:(1)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

1)高压设备部分停电。2)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

(2)不停电工作系指:

1)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者。

2)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8、全部停电的工作指哪些

答:(1)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

(2)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

(3)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

9、变配电值班人员要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时有哪些规定

答:(1)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

(2)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1)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2)符合下述安全距离:10kv不小于0.7m。

第5篇 浅谈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 概 述

随着电力工程建设施工的进行,对电力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不断加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需要,是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国家法制的需要,是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的需要。因此,客观上都要求我们必须对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思考和研究。通过对一些安全事故的深入了解和认识,就以最基本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为着眼点,来探讨电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 电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要点及措施

2.1 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保证体系

(1)在安全组织机构方面,项目施工班子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2)在制度方面,要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安全岗位责任制,从管理层到工作层,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项目经理要定期组织项目成员对岗位责任制进行学习、落实。同时形成安全值班、检查、例会等制度,检查、记录现场隐患,研究安全生产对策。

(3)项目部要根据工程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确定现场管理要达到的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安全伤亡目标、安全经费投入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创建国家及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目标等,使现场安全管理有一个明确的工作方向,同时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人。

(4)安全保证体系十分重要的一环是生产决策指挥系统。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组织安排各项工作时,要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对这项工作安全负责的原则。也就是说在组织进行某项工作时,不仅提出任务和工作质量要求,且必须有保证工作安全的各项安全措施,并对工作的安全负责,不要形成生产决策指挥系统只管布置工作任务,工作安全靠监督体系去监督检查的局面。

2.2 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1)具有针对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单位工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根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和标准,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确保施工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亡或机械事故,从而为企业风险经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每个工程项目无论是构筑物设计,还是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设备以及建设场地的自然条件和场界条件,均具有其自身特点。 因此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针对电建项目的自身特点和条件,从安全管理、施工方法与作业环境、劳动组织、临边防护、“三宝”和“四口”防护,大型设备的安装使用及拆除、临时用电、架设工具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一般化和口号化,从而达到预防为主,消除施工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的目的。

(2)体现全面性。在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时,首先要明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程序、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及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等,其次要针对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自身特点和条件,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制定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如根据基坑深度和地质资料等,制定保证土石方边坡稳定的技术措施;“三宝”、“四口”防护,高空作业安全要求,临边防护措施;编制大型机械设备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拆除方案;制定中小型机械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使用防护措施;制定防火、防毒、防爆、防雷及职业卫生安全方案和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方案,以及季节性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现场周围通行道路及居民防护隔离等措施;只有从安全组织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两个方面,全面具体地分析其不安全因素,制定全面安全防范措施,才能真正预防事故的发生。

(3)符合规范性。国家规范、各省市规范、行业规范等陆续颁布实施,同时对“三宝”、“四口”防护、临边防护、职业卫生等方面也提出了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了安全技术管理,为此,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遵循这些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制定规范化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报主管部门审查,安监、监理等部门监督落实。

2.3 强化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企业的安全目标和其它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要通过班组来落实,因此搞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社会信誉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班组负责人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安全作业,班前对所使用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施工工地及班组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记录。 班组负责人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要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与遵章守纪教育,检查进行安全自查与工序交接互检,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6篇 高电压实验室实验安全管理规定

高压试验室的安全管理是所有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为保证安全,高压试验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应作到以下方面:

一、高压试验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压试验专业知识;熟悉试验设备和试品,熟悉本规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新参加高压试验的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的高压试验工作,但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

2、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3、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4、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施。

二、高压试验室应具备下列安全条件

1、接地

(1)高压试验室(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保证高压试验测量准确度和人身安全。接地电阻不超过0.5ω。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与被试设备的接地点之间应有可靠的金属性连接。试验室(场)内所有的金属架构、固定的金属安全屏蔽遮(栅)栏均必须与接地网有牢固的连接。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为了保证接地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每5年应测量1次接地电阻,测量接地点的通断状态,对接地线和接地点的连接进行1次检查。

(2)高压试验设备、试品和动力配电装置所用的携带型接地线应用多股编织裸铜线或外覆透明绝缘层铜质软绞线或铜带制成。

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上所用的接地线,其截面应能满足试验要求,但不得小于4mm2。

动力配电装置上所用的携带型接地线,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

携带型接地线应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法进行接地短路。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应用螺栓连接在固定的接地点上。接地线应尽可能地短,接线状况应明显可见。接地线严禁接在水管、暖气片和低压电气回路的中性线上。

(3)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4)高压试验接地方式,应保证测量准确度和人身设备安全。应该接地的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外壳必须良好接地。进行高压试验时,试验设备邻近的其他仪器设备应有防止感应电压的措施,短接并可靠接地。试验室闲置的电容设备应短路接地。

2、试验室应保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通风设施完备。

通往试区的门与试验电源应有联锁装置,当通往试区的门打开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使试验电源跳闸。户外试验场宜有电源开关紧急按钮,以便在发生危急情况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3、试验室(场)内地面平整,留有符合要求、标志清晰的通道。室内布置整洁,不许随意堆放杂物。试验室周围应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4、高压试验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遮栏、标示牌、安全信号灯及警铃,控制室应铺橡胶绝缘垫。

5、根据试验室的性质和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线、防烫伤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应急照明电源。

6、试验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应做好缺陷及处理记录。不准试验设备带缺陷强行投入试验。试验室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定期维修,安全可靠。

三、其他安全规定

1、高压试验室必须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完备的技术档案。每次试验对试验全过程都应有完整、详细的记录,对试验结果必须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试验报告。大型试验设备的调试、运行、缺陷、维修等也应有完整的记录。

2、对易燃易爆或放电后可能产生毒性物质的设备应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3、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

4、试验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绪异常时,不得参加试验工作。

5、在高压试验试区周围,应设置遮栏,并在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的标示必须朝向遮栏的外侧。

在户外试验场进行试验时,除设置必要的遮栏和标示牌外,还应派专人监视,以防人员闯入试区。在试验升压期间,任何人不得越过遮栏。

6、试验中的高压引线及试验设备带电部分至遮栏(含屏蔽遮栏)的距离必须大于表13-1和表13-2中的数值。

表13-1 交流和直流试验安全距离

试验电压(kv) 50 100 200 500 750 1000

安全距离(m) 1.2 1.5 3 5 7 10

注:试验电压交流为有效值,直流为最大值。

表13-2 冲击试验(峰值)安全距离

试验电压(kv) 250 500 1000 1500 2000

安全距离(m) 操作冲击 3 5 7 10 15

雷电冲击 2 3 5 7 9

注:适用于海拔高度不高于1000m地区。

7、当交流试验电压(有效值)、直流试验电压(最大值)高于1000kv,冲击试验电压(峰值)高于2000kv时,由于放电的不规律性,有可能出现异常放电,所有人员应留在能防止异常放电危及人身安全的地带,如控制室、观察室或屏蔽遮栏外。不切断电源严禁进入试验区内。

屏蔽遮栏应由金属制成,可靠接地,其高度不低于2m。

8、在同一试验室内同时进行不同的高压试验时,各试区间必须按各自的安全距离用遮栏隔开,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示牌,留有安全通道。

9、为防止高压试验时电磁场影响和地电位升高引起反击,试验室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重要的仪器和弱电设备应装设防止放电反击和感应电压的保护装置或其他安全措施。

10、sf6气体绝缘高压试验设备及试品应密封良好,试验现场应按规定装设强力通风装置和防护设施。

11、试验室(场)内为高压试验设备配套的机械、架构、电气、油槽、起重等设备均应制定维护管理制度,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

12、高处作业。

(1)凡离地面2m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担任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的人员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高压试验室内的高空作业车应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人操作。在试验加压期间,不得开动高空作业车。

第7篇 某市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保证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有效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工器具的规范管理,参照各类标准及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规范了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市电力公司下属发、供电、基建、修追、试验等单位(含多经,农电及外来施工队伍等),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管理细则。

2.  安全工器具分类

2.1电气绝缘器具

绝缘工器具包括:高压验电器、高压绝缘棒、绝缘鞋(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夹钳、绝缘台,绝缘罩,绝缘挡板、携带型接地线等。

2.2安全防护器具

防护器具包括:防护眼镜,安全帽、安全带、腰绳、绝缘布、耐酸工作服、耐酸手套,防毒面具,防护面罩、临时遮拦、遮拦绳(网)等。以及登高用梯子、脚扣、踩板等。

2.3安全标示牌

安全标示牌包括:设备标示牌、各种警告牌、拉线护套、警示标志等。

3.  管理规定

3.1市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是管理全公司安全工器具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管理规定、制度,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定,对执行规定和制度的情况可分别给予处罚和奖励。

3.2各单位应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细则,明确管理分工、责任和工作接口,实施全过程管理。

3.3各单位安监部门是管理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3口部门,安监部门设专责人(或兼职),负责安全工器具的具体管理工作.

3.4安监部门及其专责人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每年的“安措”计划,报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批准并监督执行,完成率达100%。根据计划进行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监督检查安全工具的试验、保管、使用和报废。

3.5应指定本单位各类安全工具的电气、机械试验部门,统一安排、管理试验工作。要完善试验手段,满足试验要求。

3.6购置安全工具的资金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每年从更新改造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并优先予以安排。

3.7车间(班组、队)管理职责

3.7.1车间(班组、队)应制定安全工具管理职责、分工和二作标准。

3.7.2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专责人,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等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

3.7.3车间(班组、队)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并抄报各单位安监部门。

3.7.4班组公用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个人工具自行保管。使用前按照规定对工具进行检查,无异常方可使用。

3.8工作考核

3.8.  1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及管理细则应明确分工。责任、工作接口和标准,有关人员必须以规定及细则为准工作到位.

3.8.2安全工器具管理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考核对应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4.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4.1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应由各单位安监部门以及各车间(班组.队)安监人员进行调研和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厂家、型号,按规定的渠道订货。

4.2购置安全工器具必须是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部门公布认定合格的产品。所购产品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1)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入网证。

(2)产品许可证

(3)产品的检测报告或鉴定合格证书

(4)出厂试验合格证

(5)产品的使用说明书

新购进的产品到货后,需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5.  安全工器具的配置

5.1安全工器具的配置由各单位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安排计划。

5.2各车间(班组。队)安监员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申报配置计划,领用、发放.建档建卡等工作.

5.3安全工器具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配置,可参考附表一、二。检修班组安全工器具配置由各单位自定,但必须能够满足检修工作及事故抢修时的需要。

6.安全工器具的试验

6.1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试验责任部门,应按照标准进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工作。各车间安全员应按照工具试验周期规定,安排到指定部门进行本车间的工具试验。试验标准以《安规》规定为准。

6.2安全工器具经试验合格后,必须及时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试验合格证上必须有试验人员签字及下次试验时间(按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制作“试验合格证”标签)。对能够分拆开的器具,必须在能够分拆开的每一个部件上贴“试验合格证”。每件工具均要有试验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使用部门保管,一份由试验部门存档,试验报告保存两个试验周期。

6,3使用中或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试验合格,未经试验及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禁止使用。

第8篇 火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安全,保障股东方、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的管理体制制定。

第三条 集团各级实行以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集团控股火电企业(以下简称“控股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集团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管理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五条 控股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电监会的监督,在电网安全稳定生产方面接受电网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

第六条 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第七条 对生产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的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简称“四不放过”)。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控股火电企业和全资火电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 目 标

第九条 集团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

(一)不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

(二)不发生较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

(三)不发生较大设备事故;

(四)不发生负有责任的电网事故;

(五)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

(六)不发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七)不发生电厂垮坝事故;

(八)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九)控制一般人身伤亡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

第十条 控股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目标四级控制:

(一)企业控制重伤和一类障碍,不发生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和电网事故;

(二)部门控制轻伤和二类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一类障碍;

(三)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二类障碍;

(四)个人控制失误和差错,不发生人身未遂和异常。

第十一条 控股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目标,但不能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安全组织与职责

第十二条 集团控股企业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主任由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安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奖惩等;

(四)讨论、决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组织、协调本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安全措施的落实等。

第十四条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为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应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规划、计划、重大措施建议等;

(二)监督检查、综合协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安委会汇报;

(四)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五)参与研究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六)拟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控制指标;

(七)承办有关安全生产会议、重要活动等;监督、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八)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控股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施工实际要求,设置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监督机构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安全监督机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在业务上受集团的指导。

第十七条 控股企业的主要生产部门设专职安全员,其它部门和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企业安全监督人员、部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

第十八条 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配置及装备应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本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任职资格或国家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

第十九条 安全监督人员的职权:

(一)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二)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

(四)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第四章 安全责任制

第二十条 集团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集团对控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级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基本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重要文件,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四)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主持安全生产分析会议,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五)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六)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七)组织制定本企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救援、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控股企业分管领导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企业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十四条 控股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行为规范和奖惩措施。做到责任分担,实行下级对上级、下级单位对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集团控股企业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建立覆盖全部生产经营、建设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网,明确安全监督部门的职责,强化安全监督部门的地位和权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集团对控股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控股企业自主开展内部安全监督。

第二十七条 控股企业应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监督事项、方法、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安全监督有效性。

第二十八条 集团控股企业各级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并根据安全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十九条 集团控股企业各级应不断完善安全检查方法和手段,规范检查程序,突出检查重点,注重检查效果;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安全检查、评价、评估。

第三十条 集团控股企业各级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应下达停止生产作业通知书;责任部门应立即制定方案、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安全监督部门应按照闭环管理的原则跟踪监督,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应组织复查、验收。

第三十一条 集团控股企业各级应建立安全检查处罚制度。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章等行为及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拒不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处理决定等情况,应按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六章 安全生产规程制度

第三十二条 控股企业对国家、行业和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在贯彻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且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三条 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一)根据有关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设备厂商的说明书,编制本企业各类设备现场运行规程、制度,经总工程师(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二)根据有关检修规程、制度,制定本企业的检修管理制度;根据典型技术规程和设备制造说明书,编制主、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经总工程师(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三)根据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督促参建单位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措施,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控股企业应及时修订、复查现场规程制度:

(一)当有关规程制度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应及时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二)每年应对现场规程制度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不需修订的,也应出具经复查人、批准人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并通知有关人员。

(三)现场规程宜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现场规程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三十五条 控股企业每年公布一次本企业现行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并按清单配齐各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

第三十六条 控股企业及在企业内工作的其它组织、个人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和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等制度;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三十七条 控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规程、标准,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网的技术监督作用,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七章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安全投入

第三十八条 控股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针对生产经营和建设施工需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日常技术基础工作,严格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落实、监督等工作,发挥技术工作对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作用。

第三十九条 控股企业应建立安全投入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集团对控股企业安全投入提供支持并实施监督,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投入有效实施全面负责,确保安全投入资金、责任、监督等落实到位,保证生产条件、作业环境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第四十条 控股企业每年应编制本企业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一条 控股企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由分管生产的领导组织,以生产技术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以安监、劳动人事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制定。

第四十二条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及本企业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第四十三条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颁发的标准及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等方面进行编制。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

第四十四条 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危险点分析、技术监督、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管理、可靠性分析等结果应作为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防洪渡汛、抗震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

第四十五条 控股企业应优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每年在更新改造费用或其它生产费用中单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措施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企业分管领导汇报。

第四十六条 控股企业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保证其落实。

第八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十七条 控股企业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实施、监督等部门,应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持证上岗情况等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第四十八条 控股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或专项安全培训,应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第四十九条 集团控股企业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具有相应资质安全培训机构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接受再培训。

第五十条 控股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十一条 新入厂(公司)和新上岗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厂(公司)、部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强制性培训,内容包括《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应急处理办法等内容。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第五十二条 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

(一)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二)离开运行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需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三)生产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经过现场紧急救护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所有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对有关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

(六)对生产部门的运行、检修、试验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有关生产人员,每年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七)每年应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第五十三条 控股企业应建立各级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十四条 控股企业要检查、监督建设施工单位、生产外包队伍及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杜绝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人员上岗工作。

第五十五条 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责成其学习有关规程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十六条 控股企业应将企业内部及外部的典型事故案例编成教材,定期组织学习、分析、探讨,及时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要应用安全录像、幻灯、电视、计算机网络、广播、板报、实物、图片展览,以及安全知识考试、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及安全文化理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九章 安全活动

第五十七条 控股企业班组的班前会和班后会。

班前会:接班(检修开工)前,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作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项。

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八条 控股企业班组的安全日活动。由班长组织,班组安全员协助,部门管理人员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班(组)每周或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活动内容以学习有关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事故通报、分析本企业、部门、班组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以及典型的违章现象,分析作业环境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应急预案、应急设施使用等,有针对性,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九条 集团控股企业安全分析会应定期召开,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和各项工作的改进措施。会议由企业安全第一负责人主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六十条 安全监督及安全网例会。集团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座谈会,控股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参加。控股企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监督网例会,由企业的安监部门负责人主持,安全网成员参加。

第六十一条 集团控股企业各级安全检查活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包括春秋季安全检查、迎峰度夏安全检查、防汛等安全检查;不定期检查包括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等。安全检查应结合季节特点和事故规律进行,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企业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检查内容应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为主,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闭环管理。

第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和集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重点是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企业的安全文化水平。

第六十三条 控股企业应编制安全生产简报、通报、快报,综合安全情况,分析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控股企业每月至少出一期安全生产简报,其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障碍、异常等不安全事件通报;违章考核;安全工作计划;两票执行情况统计;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安全生产情况统计等。同时安全简报应按时报送集团。

第六十四条 控股企业新机组投产一年后应开展安全性评价,以后根据需要每3~5年开展一次安全性评价,应结合本企业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章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第六十五条 集团控股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等电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及施工承包单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建设项目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履行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监理各项工作;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六十六条 建设项目必须成立建设工程安委会。建设工程安委会由建设项目负责召集成立,并出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承包单位推举代表或总监理师担任,委员会其他成员由参建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安委会应建立定期会议制度,会议决议和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向所有参建单位通告。

第六十七条 建设工程安委会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通过并发布建设工地参建单位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工作规定;组织或监督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问题的解决办法。

(三)协商承包单位之间涉及安全问题的关系。

(四)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大型安全活动。

第六十八条 建设项目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十九条 建设项目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将参建各方纳入统一管理,定期组织对参建各方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现场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设施工程进展及安全技术管理、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劳务组织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应书面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落实。

第七十条 建设工程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设项目应与参建各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参建各方进行安全考核和奖惩。

第七十一条 建设项目应建立严格的安全资质审查制度,把历史安全业绩、安全管理状况及队伍素质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施工条件的承包商,对承包商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资质应进行审查。

第七十一条 建设项目应与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在签订合同时将安全生产列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七十二条 建设项目应制定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明确各方应急职责,与施工方共同建立应急资源,一旦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援。

第七十三条 建设工程应按规定报告施工安全事故,建设项目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一章 生产外包工程和外用工

第七十四条 控股企业应建立生产外包工程和外用工管理制度,规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十五条 控股企业生产外包工程项目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协议中应具体规定发、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同意。对长期从事生产运行维护的外包队伍应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同管理、同要求。

第七十六条 在外包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承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一)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二)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有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合格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四)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第七十七条 控股企业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一)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规定条件。

(二)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根据承包方提供的职工名单,审查施工人员的健康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必要时,在承包方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

(三)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承包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制定安全措施,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四)合同中规定由控股企业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第七十八条 承包方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控股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应予以制止,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第七十九条 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设备、电网事故,由控股企业负责调查、统计报送,无论任何原因控股企业均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控股企业根据合同对承包方进行处罚。

第八十条 发生承包方人身伤亡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对控股企业的内部考核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一条 外包工程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控股企业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在发生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时,由控股企业根据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

第八十二条 控股企业的部门、班组禁止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向外发包工程项目。

第八十三条 控股企业雇用外用工,必须与外用工所在的企业(以下简称“对方企业”)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规定现场管理要求和方法,列出各方安全职责内容和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对方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管理能力。

第八十四条 控股企业应协助对方企业对外用工进行雇用前的安全教育,讲述应熟悉的电力生产安全知识、要求及应注意的危险点。外用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经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程的考试合格后,佩戴胸卡上岗。

第八十五条 必须严格外用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开工前必须对外用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应有双方签字的交底记录;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应要求对方企业制定安全措施,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外用工分散到部门、班组工作时,必须由所在的部门、班组负责人领导,并指定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

第十二章 应急管理

第八十六条 集团控股企业应建立应急体系,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

(二)领导指挥、组织协调本企业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的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研究决定本企业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事项、措施;

(四)审定、批准本企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五)决定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终止;

(六)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危机管理;

(七)负责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

第八十七条 控股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分类制定针对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与现场处置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应上下对应、互相衔接。

第八十八条 应急预案应按规定进行编制、评审或论证、备案、修订等,集团实行预案逐级报备制度。

第八十九条 控股企业应建立兼职应急队伍或明确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按规定与邻近专业应急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应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九十条 控股企业应加强应急教育培训,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演练应制定方案,明确演练目的、范围、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演练后进行评估,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对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九十一条 集团控股企业本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原则,始终保持足够应急资源和保障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自下而上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关负责人应立即赶往事发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报告事故。处置突发事件应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一、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十三章 事故管理

第九十二条 控股企业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分析、处理等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事故综合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建立档案,参与内部事故调查,监督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等。

第九十三条 控股企业应及时、准确、完整报告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故在抢救及处理过程中或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续报。

控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进一步了解情况,及时向集团及有关集团领导报告,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十四条 控股企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援,对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可能扩大的趋势等情况进行分析判断,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九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控股企业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和处理,同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开展警示教育,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九十六条 事故发生企业应落实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处理决定,并根据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规定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第十四章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第九十七条 控股企业应明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应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十八条 控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建设工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十九条 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一○○条 控股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提高职业危害防护技能和意识。

第一○一条 控股企业对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保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的有效实施。

第一○二条 控股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第一○三条 控股企业应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和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第一○四条 控股企业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第一○五条 控股企业应保证职业安全健康投入,广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创造良好的安全健康作业环境。

第十五章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考核

第一○六条 集团对控股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包括对控股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责任追究。各控股企业应对内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做出规定。

第一○七条 集团每年对控股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业绩考核,考核包括定性和定量部分,定性部分主要是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定量部分主要是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结果纳入各控股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

第一○八条 对控股企业安全管理职责履行考核,结合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综合评价。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一○九条 本规定由集团负责解释。

第一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9篇 线路跨越停复电施工中监理现场安全控制管理办法

2007年5月31日在500kv七厂线改造工程中发生了一起“带接地线投运”的性质恶劣的施工人员责任事故。为避免此类问题的重复发生,现制定线路跨越停复电施工中监理现场安全控制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监理部严格按此办法执行。

一、停电前准备阶段及停电后检查

线路工程中凡施工线路需停电跨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项目监理部在此施工过程中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要求承包单位在停电前一个月内报项目监理部本工程的线路停电跨越计划安排,计划中应包括需停电跨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停电施工时间、地点、被跨越线路名称、复电时间等。

2、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前,报《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见附件1)至项目监理部,并附本次停电施工的《配合基建工程停电申请》和经运行单位工作许可人批准的《线路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复印件。

3、项目监理部接到上述文件后,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中所述的内容与《配合基建工程停电申请》、《线路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是否一致;停电范围是否一致;停复电时间是否一致;本次停电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一致;安全措施的措施计划是否可靠、合理和可行。

4、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按《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中计划的时间安排现场监理人员至施工地点,检查在停电后、正式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已严格执行完毕(具体检查内容见《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在检查后填写《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明确现场监理人员的意见和结论。

二、停电后复电前的正式施工阶段

进入正式施工后,现场监理人员应对跨越部分施工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在口头通知无效的情况下,必须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三、复电前阶段

1、要求承包单位在复电前提前使用《停电线路安全措施拆除检查申请单》(见附件2)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对复电前施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2、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现场监理人员按计划时间至现场对复电前的施工准备情况进行严格、认真地检查(检查内容见《停电线路安全措施拆除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

3、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允许承包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单位的工作许可人提出复电申请。

第10篇 发电机-安全管理措施

1 作业条件

1.1 办理发电机检修工作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已布置完善。

1.2 发电机内氢气置换完毕,用干燥的压缩空气吹净机内的二氧化碳。发电机机内为合格空气、人孔已经打开进行了充分的通风。

1.3 发电机已与氢气管道系统隔离。并已在来氢管道侧加死堵。

1.4 发电机修前试验已经试验完毕并结束,内冷水等系统已经停运。

1.5 发电机氢气冷却器化妆板已经拆卸完毕,化妆板吊离并放置在不妨碍检修的位置上

1.6 搭设脚手架检验合格,满足使用条件。

1.7 检修使用的专用工具齐全,并经检查试验合格,存放在指定地点。

1.8 材料准备充分,备品备件齐全。

1.9 作业组成员了解发电机修前的运行状况。

1.10 作业组成员清楚修前发电机存在的缺陷及本次检修处理缺陷的方法。

1.11 作业组成员必须熟悉本作业指导书内容(检修项目、工艺质量标准等)。

1.12 作业组成员必需安全持证上岗,熟悉本作业指导书的安全技术措施。

1.13 开工前召开专题会,对作业组成员进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组内明确分工。

2 风险分析/危害辨识

2.1 发电机检修总危害辨识

2.1.1 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达到上岗条件。

2.1.2 作业组成员的着装要符合要求。

2.1.3 发电机与所有系统完全解列,且内部无氢、无二氧化碳。

2.1.4 发电机解体、检修、试验和回装时严禁损伤设备及其部件。

2.1.5 严禁携带检修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如金属性物品或锋利物品)。

2.1.6 所带的常用工具、量具应认真清点、登记,绝不许遗留在发电机内。

2.1.7 各作业过程作业组长要进行安全交底,做好危险预想。

2.2 解体阶段的风险分析

2.2.1 检查二氧化碳瓶完好、气体压力充足、气瓶储备充足(100个以上),且放置牢固,防止在搬用过程中倾倒。

2.2.2 排氢前发电机内各部铁芯铁芯温度应不超过40℃。

2.2.3 在排氢过程中,工作现场严禁明火,且排氢速度不能太快。

2.2.4 在排氢过程中,发电机内部压力不能低于50kpa。

2.2.5 在充二氧化碳时,充气压力不能低于150 kpa。

2.2.6 解体发电机前必须将来氢门与发电机拆开。

2.2.7 解体前必须用压缩空气将发电机内的二氧化碳吹扫干净。

2.2.8 解体时测量发电机内氢气含量合格。

2.2.9 解体中发电机内只能使用手电。在解体过程中,检修人员不得穿带金属纽扣的工作服。进入定子人员须穿连体工作服,衣着整洁,衣袋内不得装任何物品。

2.2.10 进入定子施工人员所带的一切物品必须如实进行登记,工作完毕后认真进行清点核对,保证全数拿出;,禁止带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件(如钥匙等)。

2.2.11 人孔拆开后,将转子轴向风道封闭,防止异物进入转子内部。

2.3 检修阶段的风险分析:

2.3.1 每天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向作业组成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后总结当天的安全工作情况。

2.3.2 使用电动工器具必须配用漏电保护器。

2.3.3 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带、安全带或防坠器。

2.3.4 水压试验时严密监视压力表的压力,防止超压损坏水管。

2.3.5 在进行修前、修后高压试验及有关电气试验时,检修人员应撤离现场,并作好协调配合工作,在不同地点设专人监护,并设围栏。

2.3.6 发电机进行内部检修时,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和发电机检修管理制度。

2.3.7 在检修中使用扁铲、铁丝、锯条等时要时刻注意不能将断头掉入发电机内部。

2.3.8 收工后要清点工器具无遗漏后,用蓬布将发电机盖好,并贴封条。

2.4 回装阶段的风险分析:

2.4.1 全面检查发电机内部的所有检修工作全部结束,所有部件检修工作完毕。

2.4.2 通知相关部门或班组,检查其相应工作全部结束。

2.4.3 回装时要按照拆前记号回装。

2.4.4 封人孔之前认真检查发电机内部无异物,并拆除转子轴向风道堵板。

2.5 水压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2.5.1 水压试验至少由两人以上进行工作,禁止单独1人操作。

2.5.2 水压试验必须与集控运行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工作。

2.5.3 将水压机和发电机出水法兰、进水法兰和压力表连接好。

2.5.4 升压时先打开绕组排空门,待空气排尽后方可关闭升压。

2.5.5 缓缓升压至0.6mpa后开始查漏,维持12小时无渗漏为合格。

2.5.6 升压时做好联系工作,防止压力超限。

2.6 发电机风压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2.6.1 水压试验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电机本体、氢系统及氢干燥器等设备全部恢复完毕后,方可进行。

2.6.2 定子冷却水系统、密封油系统和润滑油系统全部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2.6.3 压缩干空气压力正常。

2.6.4 氢系统就地压力表和集控计算机画面氢压信号已投入正常运行。

2.6.5 化学氢气仪表分析盘、氢气湿度分析仪、热工变送器和就地压力表均恢复正常。

2.6.6 风压试验必须与集控运行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工作。

2.6.7 从0m接干燥的压缩空气进入机内,缓缓升压。

2.6.8 对发电机密封点进行查漏,查漏方法为洗涤灵水和卤素检漏仪测试法检查所有密封点,具体查漏点见《发电机氢系统风压查漏点一览表》。

2.6.9 在查漏过程中如果发现漏点要及时处理,全部密封点检查两遍后无渗漏现象后继续升压,在升压过程中加强对密封油压的跟踪、查漏,如果发现漏点,停止升压及时处理,如果确认不能处理的,泄压后重新检修,重新进行风压试验。

3 组织及人员分工

3.1 组织措施

3.1.1 在配合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过程中,设组长一名,各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组长统一指挥。

3.1.2 各小组成员,按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不得随意离开检修现场。

3.1.3 在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前召集所有成员召开现场会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1.4 发电机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必须由班组组织协调。

3.1.5 所有在场的工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3.1.6 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时,项目部、班组负责人必须在场监护。

3.1.7 电气检修班班长或技术员必须有一人在场监护。

3.1.8 使用行车起重时由起重工统一指挥,一切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

3.1.9 所有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准备就绪后方可进行工作。

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1 安全施工措施

4.1.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进入检修现场。

4.1.2 现场施工中的废油棉纱、破布等,应统一集中保管处理,做好防火的准备,严防火灾的发生。

4.1.3 起吊过程中,应统一指挥,集中精力,起吊重物下严禁站人。

4.1.4 进入发电机内部的工作的人员,不得穿带钉或坚硬底的鞋,以免滑倒或划伤内部部件或绝缘。

4.1.5 施工电源装置损坏或使用完毕,电气专业人员维修或拆除,严禁私自修理或拆除。

4.1.6 积极认真的进行施工,保护好自己保护好设备,相互照应,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集中精力搞好大修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市场”的意识。

4.2 文明施工措施

4.2.1 检修现场必须保持清洁。拆卸的废弃物要随拆随清,拆卸时要做到文明施工、避免扬尘污染。做到开工时、检修中、收工后现场保持干净。

4.2.2 工器具、零件、材料的运送必须采取搬运、不得在地面上托运。防止划伤地面。

4.2.3 检修现场的工器具、零部件、材料应按定置布置图摆放整齐。

4.2.4对可能造成设备基础瓷砖、地面瓷砖污染、损坏的部位必须设置遮挡或铺垫。

4.2.5 每项工作结束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2.6 检修产生的生产垃圾必须倾倒在垃圾车内。

中铁建工集团

重庆旗能电铝铁路项目经理部

2023年7月

第11篇 强化电力输变电工程建设环节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

措施

导读:关于强化电力输变电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有关部门曾经对于施工安全氛围作出过调查统计,得到的结论是,施工工程的安全氛围与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成反比。从长期的实践经验来看,安全管理一般是两种形式,分别是“静悄悄”和“轰烈烈”。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只要能够营造出一种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构建施工安全理念,杜绝违章行为

习惯性违章是目前施工建设工程中一大严重问题,这也是关系到施工安全的大事。有一些工地上的职工认为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扎安全带是很小题大做的行为,因此对于严厉的管理非常之反感。然而事实上,这一系列他们眼中的小事却是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命安全的,很多时候正是这一根安全带、这一顶安全帽会挽救一个工人的生命,也可能就是这一根安全带、这一顶安全帽的疏忽会葬送工人的生命。在操作中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是很多事故最直接的诱因,不仅仅会危及到个人的人身安全,还会危及到设备的安全,并进一步妨碍到整个电力生产,提高输变电工程人员的法治意识与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施工。

基于以上种种,必须要构建施工安全理念,并严厉杜绝一切违章行为,对于违章行为尤其是那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必须毫不留情不留余地。

营造施工工程安全氛围

有关部门曾经对于施工安全氛围作出过调查统计,得到的结论是,施工工程的安全氛围与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成反比。从长期的实践经验来看,安全管理一般是两种形式,分别是“静悄悄”和“轰烈烈”。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只要能够营造出一种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真正地形成了一种非常强大的员工舆论监督气氛。这种良好安全氛围对于各个单位抓好安全工作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

严格做好前期审核工作

发包人在施工工程项目发包之前除了要对承包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以及施工业绩作出严格详细的审核之外,还要从安全施工角度对承包人的施工负责人、安全施工记录、特种行业操作持证、工器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用具、工程技术员以及人员配置等等作出严格的审查及核实,并在还没有签订正式的工程施工合同之前,对于中标单位其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施工业绩以及人员配置等等一系列内容作实时实地地调研和考察。严格审核质检人员,质检人员不得兼职,持证上岗,同时需要具备有关的专业知识。

规范施工工程安装合同书以及其他相关的安全文件

合同里除了要载明工程质量、工程施工范围、工期以及工程价款这些条款之外,还应该要载明承包方以及发包方各自安全资任条款,特别是承包人应该要承担的安全贵任一定要竭尽可能地做到细致谨慎。

并且还要单独地签订相关“文明安全施工协议”,并以此作为合同书的附件,在其中必须要注明其与合同书文本有着相同的法律效力。它的内容应该要覆盖到人员配置、员工安全知识培训、专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安全机构设置、对承包方职工或者是第三方人身事故以及安全劳动防护要求等等一系列条款规章。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的规范性以及严肃性,应该将这一系列文件都送到当地政府的安监部门进行审查备案。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在输变电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项目督查人员应当加强安全检查工作,专门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查每一个环节都不能遗漏,详细检查生产现场安措执行情况、分析改造现场危险点、安全管理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几个方面,一经发现违章行为,严格惩治。认真排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不能留死角,排查组成员对电缆沟渠、电缆井等施工沿线的作业状况、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及施工设备的现场布置情况,库房材料的安全摆放等内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节日保电万无一失。加强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各环节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管控。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程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检查施工用电线路、配电设施、电气设备防水、防触电装置等,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整改后通过检查符合要求后才能继续施工,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施工人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做好安全设施的设置,从而实现对施工安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达标。

严格控制施工设备和材料

在材料选取上要细心挑选,对于设备厂家要专门进行考察,从中选出质量价格能够得到保证的厂家,统一建材的质量、价格、并保障进度。同时,在采购设备材料时,要通过正常渠道,选择经过国家认可、有技术和资金保障的厂家,多进行比较选对,也不要以次充好,从而保障材料的质量安全,同时也节约材料成本,对进场的材料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检测工作,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建材检测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以及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制度,对于未经过检查验收和验收不合理的材料严禁使用。

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其素质

为了提高输变电工程人员的安全意识,应该强化输变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的规定制度,全力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继续发挥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按照“先培训、后输出”、“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将农民工纳入成建制的劳务企业,有组织地输出劳务,切实做到不接受安全教育不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未经安全知识和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上岗操作。举办安全系列讲座、沙龙、研讨会、专题讲座以及各类宣传手段等,同时邀请专业人员向工程人员传授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让输变电工程人员参与安全生产学习,提高输变电工程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有序开展监督工作督查,对监督工作质量和作风建设进行细化考评。同时,要注重输变电工程的人才培养工作,吸引人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队伍,提升工程队的实力。

提高质量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责任体系,明确职责范围,强化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这两个主体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两个支柱,各司其职,相互支撑,缺一不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大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业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法定安全责任,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鼓励优秀、诚信、实力较强企业,在质量安全工作上做出典范。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工作目标和相关责任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和工作岗位,做到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建立起责任与权力相统一的体制和机制,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效率。

结语

为了保证电力工程施工建设安全问题,所有电力工程建设人员都作出了非常大的付出,各方人员共同参与电力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真正地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构建了企业施工安全以及生产管理的长线有效机制,更重要的是确保了生产安全事故得到了真正切实有效的控制。这不仅仅为企业职工带去了生活上的幸福,也为企业的长足发展以及经济效益打好了坚固基础。

参考《中国电力工程行业现状调查及未来五年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参考:

中国电力自动化市场营销现状深度分析与未来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中国电力检修产业运营全景调查与未来发展前景评估报告

中国电力工程行业现状调查及未来五年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中国电力施工产业专项调研及未来五年盈利战略研究报告

第12篇 大京发电厂基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消防管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厂负责的各项基建工程施工现场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保障工程顺利进行,依据《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和《典型电力消防规程》特制定本规定。

2、我厂所有基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监部负责。

二、消防组织

1、基建现场应设消防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厂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厂办、安监部、设备部以及各施工单位的领导组成。

2、消防领导小组的常务办公室设在安监部,由专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基建工程现场须成立义务消防队,成员由各施工单位职工组成,人数必须占施工现场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安监部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消防教育和训练工作。

三、职责

1、基建现场消防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和《典型电力消防规程》的消防管理规定,将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纳入生产、行政工作议程,做到“六同”: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动员和依靠全体职工,落实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项行政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3)负责指定消防工作制度并组织日常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

(4)加强消防宣传和义务消防队的教育管理,做好义务消防队的消防训练工作。

(5)定期组织防火检查,负责处理现场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6)组织人员对火灾事故进行扑救,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并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安监部消防管理职责

(1)了解基建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负责基建现场所有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检查、维护。

(2)负责对基建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并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3)按照消防管理规定严格管理。

(4)负责开展消防教育和义务消防队的训练工作,负责重点防火部位人员的上岗教育和考试。

(5)负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的配备、更换和维修。

(6)负责召开现场消防例会,传达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布置不同时期的消防工作重点。

(7)负责义务消防队的管理、教育和培训。

(8)负责对火灾事故的原因调查,提出防范改进措施及火灾事故的处理意见。

3、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防火管理制度。

(2)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用途,掌握使用方法,发现起火时能迅速扑救,避免火势扩大。

(3)积极参加消防教育和训练工作。

(4)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四、火灾事故的预防

1、各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制定消防岗位责任制,行政一把手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全体人员做好消防工作。

2、各施工单位三十五岁以下的青年为义务消防员,工地安全员为兼职消防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消防检查工作,管理消防器材设施。

3、各施工单位在安排施工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到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不足的单位按要求补充。

4、各施工单位存放油料、氧气、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设置在安全处,远离人员密集和重要设备存放的地点,并在四周悬挂防火警示标志,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有条件时采取集中存放,统一管理。

5、各施工单位如果需要使用雷管、炸药、导火索,必须按照公安部门的管理要求进行专人管理,未经公安部门审批、未办理爆破证的人员不得执行爆破任务。

6、各单位的车辆及大型机械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7、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的仓库必须严格执行用电、动火管理制度,并设专人值班。

8、动火作业时不允许与油漆、喷漆、木工同时同步位或上下交叉进行。

9、汽机、电气、锅炉在安装试运行前要严格执行《典型电力消防规程》中的消防管理规定,并组织人员清理厂房内的易燃易爆物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10、基建管理部门与安监部必须定期组织全面检查,节假日要结合安全检查进行防火检查。

五、火灾的扑救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准确的报告安监部,并打119报警电话,同时积极组织、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火灾的扑救工作由火情单位领导和安监部进行指挥,火场指挥员有权调动人员、车辆以及救火物资。

3、各施工单位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除救灾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六、消防监督

1、基建管理部门和安监部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2、各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员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七、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1、各施工单位的消防器材和其他消防设施,由各单位负责检查、保管、使用,并指定专人负责。

2、各施工单位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非火灾情况下禁止使用,发生丢失或耗损时及时补充,到期灭火器必须按时换药。

3、未经基建管理部门和安监部同意,任何单位不准随意占用消防通道堆放设备、杂物等。

八、奖励和处罚

1、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基建管理部门和安监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施工期内未发生火灾的单位应给予消防安全奖励。

3、发现火情、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或积极参加扑救,表现突出的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予以处罚:

(1)消防组织不健全的。

(2)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万元以上或因火灾造成停工两日以上的。

(3)有重大火灾隐患,接到整改通知书未按期进行整改的。

(4)不按照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没有火情损坏、浪费消防器材严重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视情节给予处罚:

(1)不执行消防法规,造成一般火灾事故的。

(2)怂恿他人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

(3)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和防火标志的。

(4)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而造成火灾事故的。

(5)故意引起火灾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6)违反《消防法》及本办法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应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1、本规定只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负责的基建施工现场。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第13篇 物管培训--供电设备安全管理

供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方面是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另一方面是保障设备使用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所实施的管理活动。加强供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可以防止供电设施损坏、绝缘老化、误操作造成的短路、漏电引起的火灾、触电事故。

一、加强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

电能可造福于人类,但如果使用和管理不当,也常常给人们带来极大的危害,甚至伤人性命。因此,必须加强电气安全教育,使供电设备使用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按规定使用安全用具,力争供、用电过程中无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

二、供电设施工程建设安全管理

住宅区供电设施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是做好供电安全管理的基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使用条例》的有关规定,供电设施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有:

①住宅区供电设施工程建设,必须在地方政府统一规划的用地范围内进行。要在政府规划的线路走廊、配电房的用地上,架设导线、敷设电缆等供电设施。

②住宅区供电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电力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一般是物业部门提出申请,报城市电力企业管理部门审批,由物业部门委托供电企业组织实施。

③住宅区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由物业部门接管。对已建成的住宅区供电设施进行迁移、改造和采取防护措施时,必须与供电企业管理部门进行协商,经同意后方能施工。

④住宅区内从事建设的单位,凡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电的容量,变更和终止用电,都必须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审批手续。

三、供电设施的安全操作管理

供电设施的安全操作管理就是规范供电设施的操作程序,保证供电设施操作过程中的安全。供配电室的值班人员必须有强烈的安全意识,熟悉安全用电基本知识,掌握安全注意事项,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电气设备。

1.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①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使用安全用具。使用操作杆、棒,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操作低压设备时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同时注意不要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②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带电作业时,必须在有监护人、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和光线充足的情况下,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进行操作。

③自动开关自动跳闸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恢复供电。必要时可以试合闸一次。

④变配电室倒闸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⑤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不得短路,不能用摇表测带电设备的绝缘电阻。

⑥设立安全标志。应对各种电气设备设立安全标志牌,配电室门前应设“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标志牌,处在施工中的供电设备,开关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高压设备工作地点和施工设备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等标志牌。

2.变配电室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安全,防止误操作,按照国家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范》的规定,倒闸操作必须根据上级变配电所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命令,经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并填写操作票。

(1)送电操作规程

变配电所送电时,一般应从电源侧的开关合起,依次到负荷侧的开关。有高压断路器、高压隔离开关、低压断路器、低压刀开关的情况下,送电时,一定要按照:母线侧隔离开关(刀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开关)→断路器的合闸次序操作。

(2)停电操作规程

变配电所停电时,一般应从负荷侧的开关拉起,依次拉到电源侧开关。以保证每个开关断开的电流最小,较安全。有高压断路器、高压隔离开关、低压断路器、低压刀开关的电路中,停电时,一定要按照断路器→负荷侧隔离开关(刀开关)→母线侧隔离开关(刀开关)的拉闸次序操作。

(3)变压器维修前的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在无电状态下对变压器进行维修,必须先拉开负荷侧的开关,再拉开高压侧的开关。用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变压器两侧挂上三相接地线,高低压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请勿合闸”警示牌,才能开始工作。

(4)配电柜维修前的安全操作规程

断开控制配电柜的断路器和前面的隔离开关,然后验电,确认无电时挂上三相短路接地线。当和临近带电体距离小于6cm时,设置绝缘隔板。在停电开关处挂警示牌。

四、供电设备过负荷的安全管理

供电设备过负荷是指用户的用电功率超过了供电系统的额定功率

时的运行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开关电器、变压器、线路都有被烧坏的危险。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微波炉、空调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进入普通家庭,使居民用电功率大量增加。原有住宅的供电设计容量不能满足现在的需要,保险丝断裂、导线烧坏、电表烧坏等造成的停电事故时有发生。这不但影响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声誉,而且处理这些事故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该高度重视。

通常解决过负荷问题有两个解决的办法:一种是改造增容。即需要换线、换变压器、换开关设备,增加供电容量。这种方法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物业管理公司往往难以解决改造任务和资金缺乏的矛盾。另一种方法是加强用电管理。物业管理公司要限制沿街的商业店铺从居民住宅私接电线,居民安装大功率电器要申请接入低压电网,经批准后方能接入,以此来限制供电系统的过负荷。通过加强管理来保证居民基本的家用电器的正常使用,保证物业管理公司的信誉和财物不受损失。

五、供电设施防雷的安全管理

供电设施遭雷击时,上百万伏的高压会沿着导线传播,击穿供电线路上的供电和用电设备,还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所以防雷势在必行。防雷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根据国家的防雷标准安装好防雷器具。二是管好防雷器具,保证雷雨季节防雷器具正常工作。

(1)变配电所的防雷器具

变配电所属于一级防雷建筑物,按照规定变配电所应装避雷针。避雷针由三部分组成:伸向高空的金属物叫接闪器,埋入大地的金属物体叫接地体,连接接闪器和接地体的是引下线。遭雷击时,避雷针可将雷电流迅速引入地下,避免其他设备受损。为防止雷电波沿导线传入配电所,在高压进线和低压出线上安装阀式避雷器。阀式避雷器在正常电压时呈现很高的电阻对电路工作无影响,当遇雷电的高压时呈现低阻,通过引下线和接地体将雷电流引入大地。

(2)变配电所防雷器具的管理

第14篇 物业电工电梯工职业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电工、电梯工职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贯彻公司安全管理方针,加强员工职业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充分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保持管理处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管理处各部门。

3、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各部门职业安全管理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4.2细则

4.2.1电工

4.2.1.1电工上岗前须接受市劳动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后才可持证上岗。

4.2.1.2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2.1.3绝缘手套、绝缘鞋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4.2.1.4绝缘鞋不得裸足穿用。

4.2.1.5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2.1.6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2.1.7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有专人监护等)。

4.2.1.8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器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器设备。

4.2.1.9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4.2.1.10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2.1.11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4.2.1.12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与医院联系。

4.2.2电梯工

4.2.2.1电梯工上岗前须接受市劳动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后才可持证上岗。

4.2.2.2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2.2.3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2.2.4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应答后方可操作。

4.2.2.5在轿箱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2.2.6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4.2.2.7在井底工作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4.2.2.8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4.2.2.9进入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而造成事故。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4.2.2.10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4.2.2.11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4.2.2.12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时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4.3附则

4.3.1管理处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4.3.2各部门主管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4.3.3安全主管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的安全操作和生产劳动的安全运行进行督导。

4.3.4各部门主管认真组织实施和坚决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公司领导在安全劳动方面的指示和决定对本部门的员工在劳动工作中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4.3.5各部门主管、班组长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对本班组员工在劳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4.3.6各部门员工认真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与抵制一切违章现象。

第15篇 长兴发电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动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能源部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原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原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3管理职能

安全监察部是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具体负责脚手架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脚手架搭建、验收、使用和拆除中的安全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在生产工作场所搭建脚手架,一律由委托搭建脚手架的部门填写《脚手架搭建委托验收单》一式三份。委托部门必须在委托单上写明脚手架的规范(长度、宽度、高度及载重等)、搭建日期、计划使用时间、搭建地点、设备名称及联系人等,见资料性附录a。

4.2搭建脚手架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4.2.1搭建脚手架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4.2.2搭建脚手架的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证书者。

4.2.3搭建脚手架所用的杆柱可采用木杆、竹竿或金属管。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或其它坚韧的硬木,禁止使用杨木、柳木、桦木、油松和其它腐朽、折裂、枯节易折断的木杆。竹竿应采用坚固无伤的毛竹,不准使用青嫩、枯黄或有裂纹、虫柱以及受机械损伤的竹竿。脚手架踏板的厚度应不小于5厘米。

4.2.4脚手架的金属钢管,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管子。连接部分的专用管夹应符合要求。

4.2.5脚手架工作面铺设的脚手板,相互间应连接牢固,并满铺。工作面的外侧必须有1米高的栏杆,栏杆须有二挡。上下脚手架须有坚固的踏脚挡。

4.2.6严禁在各种管道、阀门、电缆架、仪表箱、开关箱、栏杆等设备上搭建脚手架。

4.3 脚手架的验收

4.3.1脚手架搭建完工后,先由搭建该脚手架的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会同委托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分别在《脚手架搭建委托验收委托单》上签名,并同时在《脚手架验收合格牌》上签名,见资料性附录b。

4.3.2经验收合格后的脚手架,必须挂上《脚手架验收合格牌》,并写明允许最大载重量及使用日期等。

4.3.3遇有炉膛内专用脚手架或特殊、大型的脚手架验收时,必须有委托方和搭建方负责人及安全监察部人员参加。

4.4脚手架的使用

4.4.1没有经过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一律严禁使用。脚手架的使用负荷重量每平方米不允许超过270公斤。凡超过最大负荷重量的脚手架必须经过重新计算并加固处理后方可使用。

4.4.2作业人员在使用脚手架前,必须认真检查脚手架是否完好,接合处的铁丝或专用管夹有否松动,立柱是否正直,踏脚板有否空缺,栏杆及上下脚手架横挡是否齐全,若有异常应立即向搭建单位提出整改,经重新验收合格后使用。

4.4.3凡遇脚手架有碍工作,必须改变脚手架结构时,一律由搭建方进行,并经重新验收合格后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脚手架的结构。

4.5脚手架的拆除

4.5.1由于工作原因需延长脚手架的使用期限时,必须提前向搭建方提出延长使用日期的要求,并在委托单上注明延长使用日期、原因。

4.5.2搭建方应根据脚手架搭建委托单上的拆除日期,及时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工作。

4.5.3在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安全围栏,拆除大型脚手架时应有专人现场监护。严禁高处向低处抛掷脚手架的构件。无关人员禁止在拆除脚手架工地逗留。在电力线路附近拆除脚手架时应停电进行。不能停电时,应采取防止触电和损坏线路的措施。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安全监察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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