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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28

停车场管理规定

第1篇 停车场管理规定

停车场管理规定

1.0 目的:规范车库的安全使用;

2.0 适用范围:小区车库的规范管理;

3.0 主题:

3.1为确保停车场秩序良好、保障业主/住户利益,凡驾车进入,本小区的司乘人员必须

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4.0 主要内容:

4.1 严格执行交通管理规定和本小区的车辆管理规定;

4.2 凡进入小区的车辆若在车库无固定车位,只能停在临时车位上,不准在出入口、人行

道、绿化带及住户活动场所停放车辆;

4.3 进入车库的车辆必须持ic卡,自觉刷卡后进入;

4.4 各位车主自觉维护车场的软件设备,一切按正常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4.5小区停车场分为临时停车位、月租车位、专用车位,车主应及时交纳管理费并按指定

位置停放,不允许占用他人车位;

4.6 车辆进入车库一定要按正常路线减速行驶;

4.7 驶入车库的车辆不能在过道、防火通道停车;

4.8 各位车主应自行关好车窗门锁,若物品有遗失由车主负责;

4.9 进入车场的车辆严格按车场的指示牌行驶及停靠,并听从车辆管理员的安排,否则一切意外事故的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

4.10进入车场的车辆严禁鸣笛;

4.11禁止载有易燃易爆的车辆进入车场,超高、超重、有漏油现象的车辆也不得进入;

4.12禁止在车场内洗车或修车,不得妨碍他人进出。

5.0 基本要求:

5.1 确定车库硬件设施完整无缺,确保正常使用;

5.2 车辆停放有序,体现整齐规范化;

5.3 杜绝不安全隐患产生和不安全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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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某某大厦停车场使用管理规定

某大厦停车场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证**大厦停车场(以下简称'本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满足用户的需要,特制定本车场管理规定如下:

一、进出本车场的机动车应严格按照交通标志行驶,机动车通道内禁止行人通行;

二、机动车应按业主租用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通道内停放、占用他人车位等,一经发现物业部有权对其车辆进行处理,并处以罚金100元整;

三、本车场费用是业主租用停车占地之收费,租户使用停车场为自愿,对于使用本车场之车辆、人员及其它财物之丢失、被盗、抢、伤害、损坏等概不负责;

四、业主对停放的车辆必须进行检查(如车门、车窗、车厢锁好并切断电源)车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五、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停车场的设施、设备,如业主造成损坏需按物业部提出的修理、更换费用赔偿,情节恶劣者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洗车、修车,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停车场,不听劝阻保安部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七、租用本车场车位之业主均被认为接受本车场之规定,业主有义务向物业部提供其姓名、单位、驾照、行驶证等文件用以备案;

八、严禁在停车场内存放物品,严禁乱扔废弃物,自觉保持场内清洁。

第3篇 大厦停车场使用管理规定-5

大厦停车场的使用管理规定(五)

(1)车主/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车场内行驶路线、临时或永久性交通标志行驶,车辆应按照其指定车位或车场管理员的指示停放。车辆不得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也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

(2)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确保门窗已关好,纪念价值小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应该带离车辆。

(3)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爆炸品、危险或非法物品于本停车场内,否则将被立即举报。

(4)车主/驾驶员须服从停车场管理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对屡次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任何人士,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向车主/驾驶员所在公司递交警告信。对拒不服从管理、谩骂、侮辱车场管理员者,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终止其租用车位。情节恶劣者,由保安部送交公安机关处理。若车主/驾驶员愿意接受调停,态度认真者方可重新申请使用其租用车位。

(5)停车场内严禁加油或动用明火、进行不法或不道德的行为如玩扑克,违者将被口头警告并会当场被保安员制止。屡次违反者将被拒绝进入停车场。

(6)遇有本大厦组织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各种车辆应予配合。承租人无权因此索偿,但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责任减少不便。

(7)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或在墙、柱上及天花打孔,或在其空间张贴或悬挂任何物品。

(8)禁止车主/驾驶员使用车场污水沟,违者须承担一切清理或通渠费用。

(9)车主必须自购各类有关保险。因天灾与不可抗力所带来的破坏,发展商、小业主、管理公司及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概不负任何责任。

(10)为避免污染车场空气,车主/驾驶员启动引擎后五分钟内必须驶离车场,车主/驾驶员不得离开已经启动引擎的车辆。

(11)如因漏水、维护、油漆工程或清洁工作,需要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必须予以配合。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此安排不会予以补偿。

(12)如在地下停车场发生小交通事故,车主/驾驶员须互相登记对方资料,物业管理处在现场拍照,双方认可责任后,即须把车辆靠边停放。不得阻塞通道。

(13)车主/驾驶员需确保车辆的警报器运作正常,避免经常引起误鸣。

(14)各车主/驾驶员不得将车场作为洗车、修车的场所。消防栓更不可以被滥用。

(15)本地下停车场水泥地面并没有做防水层处理,各车主/驾驶员不得往地面到水,否则将会引起渗透情况及造成破坏。有关车主/驾驶员需负责所引致的一切责任及赔偿。

(16)车主/驾驶员不应把钥匙转借他人,不得让陌生人到zz大厦取车。否则责任自负。

(17)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可随需要而修改或增减本停车场管理规定,而事前无须做任何通知。如不同意上述停车场管理规定者,有权不使用zz大厦范围内停车设施。

第4篇 花城物业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花城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目的:为了规范花城停车场的管理,维护停车场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更顺畅的开展,确保停车场安全无意外事。加强小区车辆出入的秩序及来访人员管理,便于更好的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一下规定:

1.花城停车场属私家停车场,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要求车场值班员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岗位形象、时刻保持最佳状态,充分展现出万科物业优质的车场服务。

2.车场出入口岗负责以下事项:

1)对负责小区私家车辆及外来来访车辆进出的疏导、登记、收费以等管理。严格履行车辆核查制度,防止车辆被盗或车辆冲岗,严格落实收费制度

2)对来访车辆进入必须先通知中心与业主核对清楚后方可通行,并填写《外来来访车辆登记表》及时通知巡逻岗予以引导。

3)车辆驶出停车场,进出口安全管理员走近距车辆驾驶室窗口一米时站立并敬礼;礼貌示意小区业主车辆自主刷卡,同时进行核车、核人、核卡,无误后打开地桩;对来访车辆以上要求外车场管理员还要代为刷卡并按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4)收取车辆停车费的同时必须给车主开据相应的停车费发票,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出,一律按贪污票款处理。

5)无进出凭证的车辆,应要求其出示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进行人、车、证的核实,在《车辆驶出情况登记表》上登记,车主签名或取得联系证实后方可放行,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中心或上级处理;

6)停车发票由安全主办或班长到出纳员处签名领取,编号应具有连续性,停车费满500元和发票存根及时上交到管理处出纳员处,由出纳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现金数,由当事人签名认可。

7)对不交车位使用费或无理取闹堵塞交通者,安全管理员应对其进行解释相关条文;必要时安全管理员应当出示相关停车场证件及相应法文,并及时上报主办级以上人员处理。

8)对车辆运出小区的大件物品或装修材料等物资放行进行管理,放行时须开具经业主和管理处客户前台一同签署的《物资放行条》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

9)保持车场出入口的地桩或道闸必须24小时关闭状态,对车辆进出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过一辆车开一次道闸,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前,将路障打开,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或导致冲岗行为发生礼貌制止无牌车辆及装载危险物资车辆驶入小区,禁止行人从道闸口进出。

10)熟记小区私家车辆资料,及时收集顾客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并报告控制中心和安全主管。

11)维护岗位区域的环境卫生,对岗位周边的绿化进行监管,协助其他岗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与的临时工作。

1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作好质量记录。

3.车场巡逻岗负责以下事项: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服从车场安全员的调度指挥,不得乱停乱放,扰乱车场秩序,若出现不服从管理者,安全管理员应立即通知上级领导进行处理。

2)严禁车辆停放与小区主干路,及时指挥车辆分类有序停放,防止车辆碰撞或占用私家车位。

3)对车场车辆在停放的第一时间内进行检查登记,对有异常现象的车辆及时要求车主确认,并按巡逻路线图按时对车场进行巡逻检查

4)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如有伤者,安全管理员应立即救护并保护现场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必要时报请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5)对场内车辆发生故障的,不带污染的小型维修,可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应清理周围卫生,其它维修禁止在车场内进行,但必须进行严格监控。

6)车场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车场巡逻安全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部门主管,并安排保洁员进行清理;

7)停车场或小区主干道内严禁试刹车练习或驾驶学车。

8)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求车主赔偿以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事发时第一时间内拍照取证,通知控制中心,当班班长、安全督察必须到场处理,并上报部门主管。

9)因安全管理员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追究安全管理员责任,情况严重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车辆违章处理方法采取劝解、警告、上报、锁车、拖车等形式;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作好质量记录。

4.车场票据的使用及管理(主要包括:车辆临时ic卡/停车场发票):

1)车辆临时ic卡/停车场发票由安全督察负责从管理处领取,并对领取数量进行登记。各车场出入口岗在交接班时须将卡/证的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

2)对回收的车辆临时ic卡/停车场发票存根/凭证等应妥善保管,防止风吹、雨淋、遗失,每班由班长负责整理核对。

第5篇 某物业项目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定

1.0目的

建立健全安全服务保障制度,更好地规范各项目停车场管理工作,避免和降低停车场管理风险,保证客户和公司的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项目停车场的管理。

3.0职责

3.1公司、项目负责公司所辖项目停车场合法手续的办理工作。

3.2各项目工程人员负责停车场的本体建筑的修缮、养护工作及场内设备、设施、标志系统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3.3各项目保洁人员负责停车场场内设备、设施、标志系统的清洁、消杀等工作。停车场班长负责停车场收费和安全管理。

3.4停车场班长负责每天工作的具体安排、监督和检停车场收费员负责每天现金、票据收发上交、保证不出现错误的操作程序。

3.5各项目经理和主管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目车辆管理人员的日常培训、管理工作。按公司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进行停车场的日常管理。

4.2.2车辆进入:

a)、使用智能管理系统的停车场,车主凭办理的月卡进入,临停车辆领取临时卡或票进入。

b)、车辆驶进停车场后,车场岗应迅速指引其慢行,安全停入在车位上,并仔细检查车辆情况。如发现问题,应报告车主,并在《值班交班记录表》上进行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同时提醒车主关好车门、车窗,将贵重的物品随身带走。

4.2.3车辆离场

a)、配置了车辆识别系统的停车场,应在车辆读卡离场时识别图像,包月停车,月卡有效启闸放行,月卡无效收取当次停车服务费后启闸放行,并请业主续费;对临时停车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后方可启闸放行。

b)、对于未携带月卡或丢失临时卡的车主,应请车主出示行驶证、车主身份证,进行核对后,在《无卡/证车辆离场记录表》上进行登记并请车主签名确认后,予以放行。

d)、对出场车辆和驾驶员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询问,并通知值班管理人员跟车主联系确定,核对驾驶证后,登记放行。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通知经理到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值班交班记录表》上进行记录。

4.2.4停车场的巡视。

a)、各项目应根据停车场情况制定停车场巡逻路线和巡查频次。车场岗人员按规定的频次巡视停车场、清点停车数量、检查停车情况及车场出入口情况,发现车辆漏油、车门窗未关、车身有刮伤在及时按照安全、消防管理法规处置的同时,及时通知值班负责人和车主处理。未能联系到业主或未处理的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b)、车场岗或员巡视停车场时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有可疑迹象注意观察,及时报告当班班长和项目经理和主管,由经理或主管确认并处理。

4.3车辆盗损处理

4.3.1车辆被盗的处理:当车辆在停车场被盗,由项目协同车主迅速向项目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要求被保险人(车主、停车场)立即通知保险公司。车管员、项目管理处、车主应配合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4.3.2车辆被损的处理: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车辆被损坏时,车管员应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项目经理长或管理相关管理人员。

a)、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造成事故的车辆,应保护好现场;未及时发现肇事车辆的,也应及时通知被撞车车主,积极排查,协助受损车主处理。

b)、属抛物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知肇事者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未当场发现肇事的住户发出警告性告示,并协助受损车主处理。

c)、车管员不得参与事故相关方的任何事情,也无权干预,但当协商不好时,可协助通知交警处理。

d)、车管员认真填写《值班交班记录表》,如实写明车辆进场时间、停放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报告有关人员的规定。

4.4费用收取管理。按照各项目和财务部门制订的《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4.5车辆管理标准

4.5.1停车场管理标准

项目管理标准备注

值班岗位管理

车场内部卫生1、《车辆出入登记表》、《值班交接班记录》等相关记录填写清楚、明确,无漏登漏记。

2、记录保存完善。

3、收放卡及时、准确无误。

4、岗亭清洁整齐,无杂物堆放,岗亭外无障碍物。

5、停车场、岗亭、等物品的清洁符合清洁管理标准。

着装 敬礼服务态度 文明用语

1、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衣冠整洁。

2、敬礼动作标准,没有出现对出入车辆不敬礼的现象。

3、服务态度良好,工作态度端正,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4、使用规范的文明用语。

5、按各项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4.5.2车辆管理员标准

项目管理标准 备注

仪容仪表

1、遵守公司的规定,按着装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

2、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形象良好。

3、举止文明,指挥手势端正。

4、不袖手或将手插入袋中。

服务态度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忠于职守。

3、不在岗位上吸烟、吃零食、看书报、听收音机,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处理问题讲原则、讲方法,以理服人。

服务质量

1、按规定收发卡,按标准收费,不出现漏收卡、漏发卡和乱收费现象。

2、登记迅速、完整、准确,每辆车登记时间不超过20秒。

3、不出现交通堵塞现象。

4、熟悉收取卡和智能收费系统的工作程序,掌握各类车辆收费标准。

5、各类表格填写迅速、规范。

6、安全开启、降落道闸。

工作能力

1、熟悉月卡车主的相貌特征、车牌号和车辆外型、颜色等。

2、发现、分析、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规范。

3、指挥动作规范、准确、有力,符合交通指挥手势规范。

5.0交通管理

5.1交通管理的原则

5.1.1依法办事的原则。

交通法规是道路交通管理的依据和准绳,只有严格执行交通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才能保障交通安全与道路畅通。

第6篇 小区车辆道路停车场停车位管理规定

小区车辆、道路、停车场(位)管理规定

为维护辖区道路畅通,车辆停放、行驶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7座以上客车、1吨以上(含1吨)货车不得在辖区内停放。

二、禁止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车辆入内,2.5吨以上货车、大型客车、农用车、拖拉机不准进入小区。

三、业主、客户拥有的车辆(人心所向轿车、7座以下客车、1吨以下货车)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

四、业主、客户自有车辆均应入库停放,未入库或没有车库的应在划定车位停放并按规定缴纳机动车车位使用费;摩托车、助动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放入储藏室内;不得在消防通道、非停车场地及他人的车库(位)前、储藏室门口停放。

五、外来临时车辆(非业主、住用人)进入辖区必须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划定车位停放,离开辖区应自觉接受检查,按规定缴纳机动车车位使用费。

六、房屋装修户运送材料的超载车辆进入辖区,须经管理处同意。

七、车辆应严格遵守辖区交通标志提示文明行驶,不鸣号、限速在10km/小时以下。

八、不得在辖区范围内洗车、学习驾车、修车、试车和清扫车上的杂物于地面。漏油、漏水的车辆不准进入辖区。

九、不得擅自挖掘辖区内道路或在道路上任意堆放物品。

十、不得在辖区主干道上玩耍、搭席乘凉、踢打球等。

十一、小区主、次大门口禁止停放车辆及堆放物件,确保小区出入口道路畅通。

第7篇 单位停车场管理规定办法

单位停车场管理规定【1】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公司员工机动车辆秩序,保障公司内交通畅通,特订立本规定,供公司员工遵守,并作为公司员工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的依据。

一、区域规定:

1、本规定仅规定了公司蕴川路厂区的员工机动车停放区域,在蕴川路厂区之外工作的员工若驾车进入蕴川路厂区,须将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区域内。

2、公司员工应按对应安排的停车区域停放,具体停车区域详见所发《车辆停放证》,注意不要占用公车停车位。

3、原则上按照员工工作所在部门就近安排停车。

二、管理细则: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由各部门核对员工姓名、手机号码、车型、车辆颜色、车牌号等信息,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案、领取《车辆停放证》。

2、若有新增、更换车辆或牌照,请事先告知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及时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案,获准并领取《车辆停放证》后,方可停放车辆。

3、《车辆停放证》为员工驾车进入公司蕴川路厂区的凭证,驾车进入公司前,请务必将《车辆停放证》放置在车辆方向盘一侧的挡风玻璃内以备查。

4、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停放使用,外来车辆应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停放在临时停车区域。

5、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车辆须停在划线内,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

6、员工若遇到指定停放区域已停满的情况,请及时联系保安人员,按保安人员指定的临时停放车位停放车辆,不可自行随意停放。

7、车辆停妥后,请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车门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公司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8、在驾驶室内不得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

9、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保安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10、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1、严禁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2、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三、违规处罚

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安全监察部。

2、安全监察部对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获或举报核实,将视情况对车主进行教育或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安全监察部办理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将予以双倍处罚。

4、对不服教育屡次违法规定的车辆,将禁止进入公司。

四、其他:

本管理规定从20**年8月18日起开始实施。

单位停车场管理规定【2】

一、目的: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基地园区机动车停放之人员、车辆秩序,特订立本管理规定,供园区企业、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维护良好的园区环境。

二、管理规定:

1.园区机动车停放共规划3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办公楼地下车库:供公司及入驻园区企业车辆停放;

b.办公楼前坪室外停车场:供访客车辆临时停放;

c.办公楼后坪停车场:为入园企业运/送货物大型车辆专用停车区;

2.入园企业需停放车辆,应先到管理中心物管部办理《车辆通行证》,管理中心将根据入园企业租赁面积分配固定车位;

3.入园企业车辆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车辆通行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各入园企业车辆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车位,若固定车位已满时,必须自觉接受车库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将车辆停放到室外停车场。

4.访客车辆应按照保安人员的指引停于室外停车场;

5.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将漆上入园企业名称,以便识别。

6.车辆进入园区及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7.除规定区域外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8.各单位、部门车辆应无条件配合管理中心物管部建立车籍管理资料;

9.货车驶近停车场入口时,应该注意限高、限重标志,若疏忽因而毁损停车场配线管路或其它设施,车主应负责赔偿,货车进入卸货区装卸后尽快离开,货主应全程监督要求保持场内清洁及安全;

10.车场内各项设施如消防、通风及紧急设备,若非操作人员或情况危急,禁止随意触动,以免发生危险;

11、园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停放,如停车区域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车辆损失的,继善高科产业园区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三、机动车停放管理细则:

1.入园企业常用车辆(入驻企业或企业员工用车)应到管理中心物管部办理车辆登记,申领《车辆通行证》;

2.管理人员有权禁止无《车辆通行证》车辆驶入该停车位停留;

3.《车辆通行证》为一车专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如有违反,车场管理员有权收回《车辆停车证》;

4.车主遗失《车辆通行证》,应及时到管理中心物管部登记备案,并重新申领并支付办证费,《车辆通行证》每年更新一次;

四、罚则

1.进入园区的车辆,请共同遵守本管理规定,违规者受罚,车辆凭《车辆通行证》(贴于挡风玻璃左下角明显处)进出园区;

2.凡有下列违规情况,经劝说无效者,将作相应处罚;

a.未按规定车位停车;

b.一位停二车、一车占二位;

c. 超出停车线外,随意停车,影响出入;

d.未停放在指定车位内;

e.未张贴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

f.车道上并排或逆向停车;

g.停车场入口或通道停车;

h.告示禁止停车区停车;

i.紧急出口车道;

凡违规的车辆,管理中心依据情况,劝说后仍违规者处罚金人民币200元。罚金纳入管理费基金统筹运用,重大违规事项,则报请主管部门执行拖吊,所发生的费用由该车主负责。

j.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车辆,因肇事造成损害,肇事者将依法赔偿一切损失,另涉及刑法部分则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定自20**年7月1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管理中心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单位停车场管理规定【3】

一、车场内部管理守则

1、任何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泊,必须要求其按规定读卡、交费。

2、车辆进入停车场后,须按停车场的指引箭头及提示语或管理人员的指挥行驶,不得逆行且应限速5公里/小时以下。

3、任何车况不良或有漏油现象的车辆均不得进入停车场。

4、任何车辆及人士均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5、任何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洗车等。

6、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

7、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的须照价赔偿。

9、驾驶员离开前须自行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不得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若车况有问题,车辆管理人员需要求其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10、不得有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长时间停留或在车内睡觉。

11、不得有车辆堵塞停车场行车道的现象,否则物业公司相关部门,即安防部与物业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疏通车道,且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12、驾驶员如遗失<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须向出入口当值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及行驶证原件,进行登记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次租车辆必须缴清<临时停车证>赔偿费(20元/张)及停车费后方可离开现场。

二、车辆出入管理规程

1、私家车位车辆

持有私家车位<停车证>之车辆凭车辆ic卡进出车场出入口,经安防员检查核实后,记录进出车场时间,登记车牌号码。

2、次租车辆

a)由车场出入口安防员发出次租车辆ic卡,记录次租车辆ic卡号码、车牌号码、进场时间,指引其停放于次租车位;

b)停放30分种内离开,免收次租费用,停放时间超过30分种,则按1小时收费;停放时间达到1小时且超过1分钟即按2小时收费(若离开车辆的司机提出强烈异议时,经安防主管及财务主管同意后,可酌情放宽到超过5分种后按2小时收费)。

c)车辆离开时,由出口安防员核对车牌号码,记录出场时间,收回次租车辆ic卡,转交收银员,收银员按电脑计费收费后,开启道闸予以放行(特殊情况及手工收费另计)。

3、免费车辆

持有<免费停车证>之车辆,经安防员检查核实后,使用专用车辆ic卡开启道闸(特殊情况及手工收费另计)并指引其停放于非私家车位处,记录进出车场时间,登记车牌号码。

4、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对每一辆出入车辆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车牌号码、出入车场时间,并用颜色来区分私家车、次租车及免费车。次租车必须在出入口处领取次租车辆ic卡,读卡后方可进入(特殊情况及手工收费另计)。

5、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制止超出出入口限高铁杆、装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车况不良及漏油等状况的车辆进入场,以免发生危险或造成车道堵塞。

6、任何人员不得在行车道上行走,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做好劝阻工作。本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原因除外。

7、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提示车主先交费后取车,以免因交费而引起车辆阻塞。

8、车辆出场时,车场出入口处当值人员须正确指挥车辆按顺序排列,确保车辆正常出入。

9、出入车道发生车辆阻塞时,出入口当值人员须负责疏通车辆,保持车道畅通。

10、出入口读卡机发生故障,影响车辆正常出入时,出入口当值人员须迅速通知领班到现场处理。若故障一时排除不了,当值领班拆下拦车臂杆,疏通车道,并报维修部抢修,同时按手工收费确保车场出入口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车辆泊位与检查规程

1、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引导车辆泊位,不得跨位停泊及停入他人之私家车位上。

2、车场管理人员须于巡场时随时提醒驾驶员锁好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3、车场管理人员须按规定认真检查车况,若发现问题,应及时请驾驶员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四、车场巡查规程

1、负责地库巡逻的安防员须每小时对车场及后围非机动车车库进行例行巡查。

2、车场出入口当值安防员应每20分钟对车场例行巡查。

3、安防经理、经理助理须每日对车场及后围非机动车车库进行例行巡查两次。

4、安防领班每次巡岗时须对车场进行例行巡查,早、中班巡查不得少于5次,夜班巡查不得少于8次。

五、智能化监控规程

1、车场实行24小时闭路监控,由监控员负责监控工作。

2、监控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巡查安防员处理,必要时须定镜录像。

六、人工起杆规定

1、当车主持卡在出口读卡机上不能读卡时,由收费员通知出口安防员核查车主所持卡是否有效,如是有效卡,应报请当班领班级以上人员同意后,人工起杆。起杆后,取回不能读卡的卡,并在卡上写'不能读卡'字样,交收费员保存,作为核查依据。

2、它特殊情况需使用人工起杆时,须经领班级以上人员同意。

3、每次使用人工起杆,须在当值记录本上详细记录。

七、临时手动计费程序

1、车辆进入车场时,入口岗用对讲机通知当值领班用打卡机按计时卡序号打卡后,将计时卡交车辆驾驶员。

2、车辆驾驶员离场前到入口打卡处打卡,并在15分钟内到收款处交车辆停车费。

3、出车口安防员在车辆离开时收回计时卡,核对是否超时。

4、出车口安防员在交班时将收回的计时卡交收款处。

九、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一)收费标准

1、次租车辆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15分种按2小时计费,以此类推。

2、次租车辆先交费后取车,交费后15分钟内必须出闸离场,超过15分钟仍未离场,另外计收停车费。

3、次租车辆ic卡失效或丢失,按入口处管理员登记的入场时间收取停车费。

(二)免费处理规定

1、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必须在计时卡上签名,以便财务部查核。

2、军警或特种车牌车辆,除因执行任务由公司领导在计时卡上签名的可免费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费。

3、非办公时间,由带班主任、领班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才能作免费处理。

4、所有作免费处理的时钟卡,经出口读卡机读卡后,收费员要立即通知出车口安防员用钥匙打开出口处读卡机,收回原卡交收费室保存,并在卡上写上'免费'字样,留作财务部核算依据。

(三)过夜车辆的收费规定

由22:00开始停泊至次日8:00的车辆,按夜间收费标准收费。

(四)收费室交接班规定

1、交班时,交班人将金额总数如数交下一班,并在交班人一栏签名。接班人核对无误后在接班人一栏签名确认。

2、接班人接班时,应当面点清金额及票据,认真辩别钞票真伪,交班后发现有错误或假钞,由接班人负责。

3、每天夜班接班后,到出车口打开读卡机,将一天的ic卡打包封好,由早班交财务部核查。

十、车场巡逻管理人员职责

直属上司:安防领班

1、认真履行车场管理规定,不得玩忽职守。

2、加强车场巡回检查,制止闲散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车辆要规范,停放要整齐,禁止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及动火,特殊情况须经安防部门主任及以上人员批准,还需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4、对进入车场的人员要注意观察,闲杂人员应劝其离开。

5、对进入停车场车辆有损坏部位登记清楚,交接班时说明。工作时间不断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夜间八点以后出场的车辆车管员要提高警惕,观查车辆起动是否正常,如有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出口处值班人员和领班。

6、对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要引导车主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保障停车场畅通无阻,发现有停放不整情况,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

7、严格执行停车场车管员服务用语。

第8篇 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

1、凡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规定位置停放。

2、车辆出入本停车场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3、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挚,切断电,带走贵重物品,锁好门窗再行离开,本停车场主要是提供车辆的停泊服务,对车辆和财物的损失和损坏,恕不负赔偿责任。

4、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枪支、弹药等违禁物品的车辆泊入本停车场内,如车主瞒报或违反本停车场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由当事人负责外,还报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之车辆不得进入本停车场。

6、严禁在车场内加油、加电池水、修车、洗车、吸烟和动用明火。

7、停车场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

8、如本停车场有任何事故发生,管理公司由权采取适当的临时应变措施,以尽量减少对客户的不便,在紧急情况下本停车场有权要求车主将车辆驶离停车场,或在未通知车主前将车辆拖离到安全地点,除因本停车场员工故意造成的损坏外,管理公司恕不负责赔偿。

9、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一切损坏,或导致其他人士受伤或损失,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保留在事件未处理完毕之前拒绝该车辆离开停车场的权利。

10、管理公司有权对违例泊车做出锁车或拖车等相应的处理,一切费用将由车主负责。

11、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9篇 停车场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停车场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3.在值班室外适当位置(室内也可)配置一块800mm×600mm的白写字板出通知用,停车场、摩托车、单车棚(库)固定值班室,根据车辆停放数量制作一个悬挂准停证、停车牌等用 的标牌框。

4.值班室(岗亭)内不准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5.值班室(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保管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6.值班室(岗亭)不准作其他使用。

第10篇 小区大厦停车场管理规定

小区(大厦)停车场管理规定

(1)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2)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火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3)在停车场和小区车行道路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4)在停车场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5)机动车进场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6)集装箱车、2.5吨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大厦);

(7)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8)保持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情况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9)禁止在停车场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第11篇 和园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

正家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

1.0为确保小区车辆安全,为住户提供良好的车辆停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1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本小区护卫队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停放。

1.2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本小区的月卡或记时卡进入停车场,按深圳市物价局有关规定进行收费。

1.3车辆进入:

1.3.1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护卫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护卫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1.3.2进入时,护卫员发给停车卡并登记停车卡号、车辆牌号、进入时间、以备查阅之需。

1.3.3除管理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无权查阅相关记录或资料。

1.4车辆停放:

1.4.1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护卫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1.4.2护卫员应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如有破损,应知会车主并登记。严禁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

1.4.3停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

1.4.4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1.5驶离:

1.5.1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护卫员交回停车卡,护卫员核对卡号相符,收回停车卡后,方可驶离。

1.6护卫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它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满足车主的合理要求。

1.7护卫员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与登记记录相符,并签字交接。

1.8如发生车辆丢失等紧急情况,管理处领导须在第一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同时收集其他证据,并尽快报告公司物业管理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第12篇 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办法

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1】

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车场为小区内居民及访客停放机动车辆提供服务,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可证费用。外来车辆应缴纳临时停放费用。

三、在本车场办理固定泊位的车辆应办理“车辆综合保险”。

四、进场车辆,应主动出示停车证明,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责任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七、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驶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车使用的收费单据、证明及其他票据,所有权为车场,任何仿造均无效,发现后立即没收并追究其责任。

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三、场内严禁游逛、赌博、喧哗、打闹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四、车辆停泊后,应关闭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反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附件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

十五、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转让车位。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六、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十七、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八、本停车场只提供停放服务,停放以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诚望各业主、司机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积极配合。

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2】

为进一步加强大院停车管理,确保大会堂地下停车场正常运作,缓解大院停车紧张的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入大会堂地下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一律从机关大院靠西园里下侧应急门经大会堂直接进入地下停车场,离开停车场从大院正门出。应急门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40时—8:40,下午13:50—14:50;其他时间关闭,车辆从大院正门进出。

二、进入大会堂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在挡风玻璃右下角放置好《江门市机关大院汽车出入证》,停车场进出口禁止人车混行,驾驶员由停车场专用楼梯出入。

三、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后,要按交通标志、标线行使,不得鸣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逆行。

四、车辆停放时,应将车头统一朝外停放,不得超出车位划线范围,以免影响旁边车位的停放或造成车辆碰撞;在地下停车场发生车辆碰撞时,要及时通知车场值班室(电话:3273119)处理,驾驶员擅自驾车离开现场,视为肇事逃跑,承担全部责任。

五、停车场内严禁吸烟、加油,车辆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将打火机遗留在车上),或进行明火作业和违规使用场内消防器材;车辆状况不良或漏油不得进入停车场。

六、保持场内清洁卫生,不得将车内的垃圾废物弃置车场内,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试车、学车;

七、车辆停放后,必须关闭发动机,将车内贵重物品拿走,并检查车辆门窗是否关好并锁好车。同时要认真检查车辆防盗,避免由于防盗器过于敏感造成噪音过大,引起停车场消防系统自动报警运行,出现自动喷淋、自动关闭防火闸。

八、驾驶员因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造成停车设施、设备毁损或交通事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地下停车场安装数码监控系统,实行智能化管理,全天候监控,并安排人员值班,驾驶员要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调度。

十、进入地下停车场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

停车场管理规定(十二篇)

停车场管理规定1.0 目的:规范车库的安全使用;2.0 适用范围:小区车库的规范管理;3.0 主题:3.1为确保停车场秩序良好、保障业主/住户利益,凡驾车进入,本小区的司乘人员必须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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