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房地产管理局公文处理规定-2
为规范我局机关收文、发文行为,使公文办理迅速及时、准确无误,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一、公文的接收和处理
㈠收件人为市房管局的公文、信函,一律由办公室收发负责人开启、登记和编号。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阅。公文来件应在当天办理,防止积压贻误工作。对紧急公文,应力求做到随来随办。
㈡公文、信函登记后,由收发人员送交主管局长批示,然后送交承办部门或办事人员阅处,签阅后收回,并注销。
㈢公文、信函一般不予外借。因工作需要的,可以复印。确需借用原件的,必须办理借用手续,事情办妥后,应及时将文件交还,注销登记。
㈣有关“三密”文件的传阅,按保密制度规定执行。打印室由办公室按保密规定管理,非打印室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二、拟文和发送
㈠公文拟稿应使用规范稿纸,文稿首页必须使用“文件稿纸”,并按要求将各项栏目填写清楚。拟稿字样要求规范、工整、清晰。对外发文一律以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名义发文。各科室原则不对外发文。
㈡发文由承办单位有关人员起草,单位负责人初审,主管局长审核签名,局长签发。后由局办公室对文件编列文号,安排打印,承办单位负责校对。
㈢公文的发送,由办公室或承办单位负责。
㈣公文印章由办公室主任及收发人员负责保管,不得外借。
三、公文归档
㈠公文办理完毕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㈡凡以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包括附件),应留有一式二份,连同领导签发的原稿一并存局办公室,由文档人员装订归档。
㈢局属下单位应指定一名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文书工作。
第2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合同审核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审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效规避经营风险,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合同审核的归口管理部门,合同的具体签订部门为经办部门。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合同分类
第五条 公司合同分为重大合同与一般合同两类。
(一)重大合同是指对公司的开发、经营及管理产生重大、重要影响的合同。
(二)一般合同是指除重大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
第六条 重大合同范围
(一)对外投资形成的各类合同;
(二)各类借贷款合同;
(三)各类开发协议合同;
(四)各类销售合同;.
(五)各类规划设计、景观设计及建筑承揽合同;
(六)各类担保合同;
(七)各类重大设施设备、重要材料的采购合同;
(八)公司认定的其它合同。
第三章 合同的审核与签订
第七条 除即时结清的业务外,其他业务活动都必须签订相关合同。
第八条 合同由经办部门负责起草,合同的格式要求如下:
(一)公司有规定格式合同的,按公司规定格式合同起草;
(二)公司无规定格式合同的,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格式合同起草;
(三)公司与国家及行业均无规定格式合同的,按《合同法》的相关要求起草。
第九条 合同的内容与条款包括: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条款;
(三)数量和质量条款;
(四)价款或者酬金条款;
(五)履行期限条款;
(六)履行地点条款;
(七)履行方式条款;
(八)解决争议条款;
(九)违约责任条款;
(十)其他根据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
第十条 合同由合作方起草的,经办部门应按上款要求对其内容和条款进行审核与修正。
第十一条 合同的审批程序:
凡重大合同,均应由经办部门组织对合同草案进行内部审批,评审后交综合管理部会同合同公司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并报分管副总经理签署已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正式签定。凡涉及对外投资、规划、景观设计、重大设施色设备采购合同或总经理认为应由董事长签定的合同,一律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定。一般合同,由经办部门自行审定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由经办部门签定。
第十二条 重大合同的审核重点包括: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二)审查合同项目是否真实;
(三)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四)审查合同中有关标的的数量、价格、质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是否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五)审查合同文字是否表述准确
(六)审查合同签定手续是否完备。
第十三条 合同的签定应遵循“平等、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重大合同应由董事长或起授权人签定,一般合同由总经理或起授权人签定。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四条 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原合同的履行已不能或不必要时,为了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必须不会因此而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三)在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的;
(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
第十六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二)变更或解除按特别程序签订的合同,应按特别程序进行。如经过鉴证或公证的合同,变更或解除时,应在原鉴证或公证机关备案;
(三)公司订立的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的,其程序与订立时相同。
第五章 合同的管理
第十七条 合同签订后,经办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一份正本交公司综合管理部存档,一份由本部门留存。其它相关部门可以复印件留存。
第十八条 合同的经办部门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合同履行的监督与指导。
第十九条 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和纠纷的,综合管理部应会同公司的法律顾问,积极协助经办部门妥善处理。
第二十条 公司合同章包括“合同专用章'、“销售合同专用章”等。“合同专用章”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与保管,其余专用章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与保管。
第二十一条 各类合同一经签订,必须认真履行。凡未按规定程序签订合同、越权签订合同以及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及行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员工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手中职权,放弃公司应有权利的,公司应追究其经济及行政责任;在签订合同时收受贿赂、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公司在追究其经济及行政责任的同时,可视具体情况诉求司法机关,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 房地产公司各类证照及个人证件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证件管理,适应集团公司的发展,满足企业资质审验及工程的需要,公司对各类证照及个人证件实行分层统一管理。
一、公司证照管理
㈠证照分类
1、法人证照: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证、卫生许可证、消防许可证、旅馆业特行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2、建设项目前期证照:立项文件、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预售房许可证、房屋产权证等。
㈡证照实行分层管理
1、公司行政工作部对所有证照原件(除必须亮证经营的证照)实行统一管理,并设证照管理员负责管理,保证证件的及时性、连续性、有效性、安全性。
2、公司综合管理部档案室负责集团公司各类证照(除必须亮证经营的证照)的复印件的管理。各部门因业务需要证件复印件的,指定专人统一到档案时领取,并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办理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3、各子公司的证照由各子公司负责办理年检、升级等工作,集团公司证照管理员负责督促、指导、咨询、检查。
4、集团公司和新注册单位的营业执照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办理。
5、借用原件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完及时归还。
二、个人证件管理
㈠证件分类:分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两类,具体包括:
1、专业任职资格证:
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
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
2、执业资格证: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国家级监理工程师、省级监理工程师;造价师、造价员;物业管理师、物管员;安全工程师、安全员;设备工程师、房地产评估师等。
㈡报名考试(以满足公司发展及资质需求)
1、各类执业资格证
随时掌握考试动态,根据报考条件,由本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及资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初审并负责组织报名工作。报名费及考务费先由报名者本人缴纳,考试合格,人力资源部确认并提供合格人员名单,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到公司财务部门全额报销。人力资源部从上级机关取回证件统一管理。
2、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
按照太原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由员工本人提供相应的证件及资料(包括计算机模块合格证、外语考试合格证、学历、论文、总结等),经员工所在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统一汇总上报太原市职改办。评审通过,评审用表及评审费由公司负担,否则费用自理。
㈢证件管理
1、所有公司需要的人员证件原件由人力资源部设专人保管。
2、人力资源部根据本人任职岗位与任职标准确定其任职证件,在收到证件的同时须给证件持有人开具统一印制的证件收据作为收证凭据。
3、外单位人员证件、公司员工第二个及二证以上证件,若公司需要,经本人同意,由人力资源部设专人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按(五)款规定予以补助,同时通知所需证照的子公司经营部。
3、证件的存放
⑴公司出资取得的证件,要求必须至少在公司存放五年。
⑵员工个人取得的证件,离岗时可凭证件收据取回。
4、证件的退还
⑴公司出资取得的证件,要求在公司存放五年,退还时凭证件收据退还本人;不满五年的按出资费用的比例由本人承担。
⑵员工个人取得的证件,在办理离岗后,持离岗通知单、证件收据退还本人。
5、期间的继续教育、培训及年检等工作
⑴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办理。
⑵继续教育费、培训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
6、各子公司负责取得的证件原件须交回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
㈣执业资格证的注册
1、按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按行业业务归属,由各子公司负责具体的注册工作。
2、证件持有人应积极配合公司证件管理工作,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真实有效的证件及资料,并对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3、注册费用由公司统一缴纳。
4、根据国家政策,员工个人持有的所有证件(一人多证)必须在同一单位注册。
㈤证件费的补助标准、发放时间、补助范围
1、计发时间:从收到证件的次月开始计发证件费。
2、补助标准(单位:元/月)
⑴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职称300元,中级职称200元,初级职称100元。
⑵执业资格证件:
一级建造师元,二级建造师200元。
国家级监理工程师300元,省级监理工程师100元 。
造价师400元,造价员50元。
物业管理师房地产评估师(待注册时确定)
⑶补助标准随市场行情,按市场价进行调整或按约定执行。
3、发放时间
每半年发放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年的6月底、12月底,由各子公司经营部造表,集团公司行政工作部证照管理员审核,经理审批,各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发放。
4、补助范围
⑴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公司证照年检需要的个人证件。
⑵员工拥有一个证件并与所在岗位对口的证件费,已核定在工资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证存放在公司行政工作部的按标准发放证件补助。
⑶公司出资并通过培训取得的证件不计发补助。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第4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工商登记事务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事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商登记事务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本着“合法、快捷、有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工商登记,是指公司在法定部门,经过法定程序,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工商登记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商登记的相关事宜和对分、字公司工商登记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公司的设立登记应依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办理。
(一)公司设立登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名称。公司的名称应由字号(或商号)、行业和组织形式三部分要素组成,并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原则上,公司设立登记的全资分、字公司名称应遵循“行政区划名+*城+行业+组织形式”模式命名;与其他方合作设立登记的公司名称应遵循“行政区划名+*城+合作方简称+行业+组织形式”的模式命名(合作方控股的可以例外)。
2、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如有可能,应尽量扩大到房地产开发的其他相关领域,如建筑材料的销售等。
3、资质。在工商色合理登记时,公司的经营场所应是固定的自有或租用的房屋、场地。在色合理登记当地,有自有房的,应以自有房作为经营场所;无自有房的,可租赁场地作为经营场所。
5、注册资本。根据项目的开发经营需要,由股东会确定。
(二)公司设立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董事会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 o、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设立登记必须报经审批的有关文件。
(三)公司设立登记应遵循的操作程序:
l、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核准;
2、取得有效的验资报告;
3、将以上材料报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
4、补充相关材料;
5、取得相关证照。
(四)各分、子公司在设立登记完成后,应将在工商设立登记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资料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和企业发展部备案。
第五条 公司的变更登记应依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登记时应注意:
(一)变更登记应依法办理;
(二)各分、子公司在变更登记前,应事先报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核,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分、子公司在变更登记完成后,应将在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资料及变更后有关证照的复印件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和企业发展部备案。
第六条 公司的注销登记应依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注意:
(一)注销登记应依法苏理;
(二)各分、子公司在注销登记完成后,应将在工商注销登记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资料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和企业发展部备案。已注销公司的所有文件、档案资料均应移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归档处理。
第七条 公司在办理工商登记后,相关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统计证、银行账户以及包括公司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在内的所有印章的刻制,均应及时按规定手续办理。有关证照的年检手续,应按规定时间及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 房地产公司档案与图书资料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档案与图书资料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与资料管理
档案管理是公司管理工作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其管理的规范程度反映了 公司的管理水平。为使档案与图书资料管理制度化,提高档案资料处理、 管理的质量及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归档适用范围范围
凡公司与外界往来及公司与各协作单位之间往来的以及公司经营 管理所必需的有关企业战略规划、计划或总结(年、月度)、财务审 计、经营状况、项目可行研究报告(方案)、各类许可证书、图纸、 政府批文、公司执照(与注册文件)、会议纪要、备忘录、请示、决 定、决议、通告、通知、协议、合同、员工档案资料、客户资料、销 售广告等有价值的文件资料及重大公关活动的图片、文字、录像资料。
(二)管理部门
1、公司行政人事部设综合档案资料室,设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各部门设兼 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负责本部门、企业日常经 营管理中形成归档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并负责定期移交公司综合 档案室。
2、公司档案资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各部门实行专业对口分 级管理。
(三)移交归档与使用
公司总部各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按照归档时间将有关裆案文件移 交公司综合档案室,各部门留存复印件使用(公司所发文件除外); 需要已经归档的原件时,需经批准后履行借阅手续使用。
2、归档时间分与归口管理部门
2.1管理性文件:办理完毕的管理性文件材料,形成部门在第1年12 月末以前整理分类,移交档案室后立卷。
2.2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由财务预算部保留一年后,次年三月末归档。 2.3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由人行政人事部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随时归档。 2.4基建工程、设备档案:基建工程(合同、协议、预算书、许可证、 隐蔽资料等)、设备材料、图纸类档案在工程竣工、设备、动力安 装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归档,此期间由部门档案人员进行分类保管。
2.5 各类报告、方案、内部申请批复、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计划书: 该类档案在确立形成时由部门留存,同时送交行政人事部留存正 本归档。
2.6合同协议类:正本原件需二份以上,在批准签署后分别由签署部 门、财务预算部、档案室各存档一份。
2.7图书、期刊、报纸类:在购入或订购后先列入管理台帐,后又综 合档案室负责分类保管、借阅、归类、管理。
2.8其它资料:如各类企业沿革资料、公关接待活动图像、录音录象资料 以及外出开会、学习、考察、参观人员带回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一 般在该档案资料形成后一周内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归档。
(三)文件点收
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依如下原则点收:
1、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入。
2、文件的处理手续是否完备,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
3、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 (四)文件整理标准
1、本档案按问题组卷,一事一卷或一事多卷。
2、对接收的所有档案及时审查,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每份文件的正件和附件、印件与底稿, 请示与批复合并一起立卷。
4、卷内文件的排列与编目要科学规范,便于查找。
(五)档案分类编号标准
档案按职能设置十个一级类目,即(1)合同协议类;(2)行政人事文书管理类;(3)经营管理类;(4)工程技术图纸类;(5)内部文件与制度规范类;(6)专题报告和专项技术研究类;(7)预算项目类;(8)资产设备材料类;(9)会计档案类;(10)公司以及员工档案类。二级类目是按档案的具体内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设置。按问题分类,结合年度,一事一卷。 档案分类一级类目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标识,a、b、c、d、e、f、g、h、i、j依次表示十个一级类目(二级类目由综合档案室划分该类明细科目按统一名称通知各部门)。 按各项要大类分别排架,大类之间不交叉排列,充分体现企业档案分类的指导思想和分类准则,保持各类档案的有机联系和及时、高效提供利用。
根据档案的形成特点和管理要求,按大类、分年代排架法、即按大类---年代进行排架,就是在同一大类内按同一问题的案卷排列在一起,在同一问题内再按永久、长期、短期顺序排列,第二年依次接着排,分阶段排列,一个阶段不超过三位数。排列时按大类、年度、流水编制案卷顺序号,即类、年度大流水编号。
(六)保存期限
保管期限可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和短期保存。
(七)档案借阅
1、无论是部门间借阅档案还是部门到综合档案室借阅都必须进行登记, 注明借阅人姓名、部门、借阅时间、查阅内容及利用目的和效果。
2、查阅档案原则上在阅档室进行,一般不得借出。必须借出时,需经档 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查阅人事档案需经主管人事部门批准,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后,方可查阅。
4、借阅档案限与经办业务有关者,如借阅与经办业务无关案件,应经档 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
5、档案借阅要履行登记手续;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严禁涂改;注意安全 和保密,严禁擅自复制、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 复制,必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6、档案归还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查无误后,方予以办理归还手续。 7、财务以及企业战略方面档案一般不于借阅。
(八)档案保管标准
档案入库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防止错、漏或夹带害虫及有害物质 进行侵蚀。 档案入库后要系统化整理,做到排列科学、整齐美观,便于保管和 利用。
3、档案室门窗装具要坚固,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档案安全;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保持档案整洁,备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霉、防尘、防晒等器材与 设施。 每季度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定期投放药物。查阅后 的档案及时归回原处。
5、档案室内严禁放置与档案无关物品,严禁在档案室吸烟。
(九)保密守则(详见保密规定)
对保密档案按档案封皮保密范围和密级规定》,由主管领导及专职档案员会同归档部门合理划分密级(绝密、机密、秘密)。
2、档案材料不得任意带出档案室,更不得将档案秘密向无关人员泄露。
3、查阅密级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在阅档室 查阅。未经批准不得借阅、摘抄、翻印、复制。
4、
销毁档案要严格履行鉴定、审批手续,要配有二人以上进行监销, 任何个人不得将档案私自处理。
5、如发生丢失档案和泄密现象,须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不 得隐瞒,情节严重者要依法严肃处理。
(十)附则
第6篇 房地产公司应酬费用管理规定
房地产公司应酬费用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应酬谢费用的管理,公司根据“小额、必须、合理”的原则,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望大家共同遵守,自觉执行。
一、公司应酬费实行月份分级定额的办法,总额度由董事会下达,总经理控制。其他部门及18人员需开支应酬费也在此限额内。应酬费分级额度为:副总经理:每人每月人民币5000剩余额度由总经理控制使用。
二、应酬费额度一般在月内使用,余额不得跨月结算。
三、应酬费超过应先向总经理报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出和报销,凡未经批准超额部门由本人承担。
四、额度外的专项应酬费,由公司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应酬理由、预算额度等。
第7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减步损失和浪费,明确管理职责,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城集团固定资产的标准为:能独立发挥作用,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主要的工作用具及其他设备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总经理领导下,综合管理部与财务管理部为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保管使用单位(部门)为固定资产实物的具体管理部门。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既是公司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管理职责有:
(一)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编制固定资产新增、更新计划;
(二)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清产核资工作,使固定资产“帐、卡、物”一致;
(三)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组织管理,设立管理台帐,填制卡片(见附件1)
(四)负责审查办理公司固定资产的调拨、转移、报废、租赁等手续。随时记录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及时将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台帐变更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五)负责公司固定资产使用说明资料的收集并交档案室保管,为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提供服务;
(六)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维修、保养的协调组织工作,为部分专业设备的维修
第六条 财务管理部是公司固定资产价值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管理职责:
(一)负责监督公司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计划执行情况;
(二)协同综合管理部对整个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三)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及明细帐管理,根据原始凭证及时入帐、转帐,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和净值;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减、调拨、转移、报废的审核与财务处理,定期与综合管理部核对。
第七条 各分、子公司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各分、子公司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门分别为本企业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每年一次向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报告本企业固定资产增减情况、帐实情况。
第八条 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单位负责对所使用资产的运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资产始终处于良好状杰。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一)公司各单位一般于每年1月15日前,将本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分管领导审阅后,交综合管理部汇总审核,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实施,并交财务部备案;
(二)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单价在1万元以下的,须由总经理批准,1万元以
上的,须由董事长批准;
(三)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会同使用单位验收,及时根据实物填写固定资产卡片,设立管理台帐,准确记录固定资产规格、数量、价值、使用单位等情况;管理台帐需有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
(四)因工作需要临时增置固定资产,申购部门须提出购置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交综合管理部审核,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五)所属子公司每年年初将本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公司综合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备案;购置固定资产,单价在1万元以下的,须由本企业总经理审批,1万元以上的须由本企业董事长审批,5万元以上的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盘盈
盘盈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保管单位查明情况,填具《固定资产盘存表》(见附件2)分别报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核,由综合管理部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租入
租入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制《固定资产租赁单》,报综合管理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调入
公司与所属子公司之间固定资产的调拨,由调入方根据公司领导批复的文件或合同,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作调拨处理,通知财务管理部作帐务处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对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帐价值,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二)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与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计价。
(三)具体的各类固定资产计价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固定资产价值按规定入帐后,除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l、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评估;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原是暂估价调整为实际价值;
5、发现原记价值有错误。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按财务有关规定计提。
资产价值如是暂估价,按暂估价计提折旧。在以实际价调整估价时,同时调整已提折旧。
(二)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要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已提足折旧但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4、按国家规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因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而购置的单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器、试验装置等固定资产;
5、以前已经单独入帐的土地;
6、已办理提前报废手续的固定资产。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登记及清查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卡片由综合管理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按一物一卡填制。卡片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管理部进行明细核算,一份由综合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留存,一份交使用保管部门保管。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卡片应记录下列内容:
(一)卡片编号(适应电算化核算需要);
(二)资产的主件、主要附属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出厂序号、计量单位、数
量和安装使用地点;
(三)资产的来源、原值和变动情况;
(四)资产的购买日期、启用日期和使用保管单位;
(五)折旧情况。财务部门要及时补充折旧等各项应填资料。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单位或部门应有专人(专职或兼职)登记、管理资产卡片,保证卡片记录正确无误,并根据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卡片记录同时,综合管理部根据固定资产不同类别和卡片编号在实物上设置标识,标注名称、购买日期、编号、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十八条 为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效率,管理台帐、报表等均须采用电子与纸质形式结合的办法;传递可通过网络传递、电子邮件方式。
第十九条 对无利用价值、闲置的固定资产,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见附件3),提出意见呈报分管领导批复后处理。
第二十条 每年12月份,公司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各单位(包括所属子公)对所属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将清查结果及一年来固定资产增减情况分别填具《固定资产盘存表》和《固定资产增减表》(见附件4),报公司综合管理部与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应会同财务管理部对帐、卡、物不符合情况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将结果报公司总经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减少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
(一)当使用的固定资产出现主要部件陈旧、损坏严重,经技术部门鉴定再予大修也不能符合使用要求,或虽能修复但费用太大,修复后可使用的年限不长,效率不高,或按国家规定必须报废的情况时,使用保管单位可填具《固定资产报废单》(见附件5)申请报废。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
l、由使用保管单位提出报废申请,或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使用保管单位填具《固定资产报废单》,交相关部门鉴定,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与购置时相同。
2、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单位在报废申请批准后,将固定耷产卡片撤出并设置固定资产清理登记簿予以登记。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归口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盘亏
盘亏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保管单位查明情况,填具《固定资产盘存单》分别报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出租
出租的固定资产应由出租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制《固定资产租赁单》,报综合管理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调出
公司与所属子公司之间固定资产的调拨,由调出方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领导批复的文件或合同,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作调拨处理,通知财务管理部作帐务处理。
第七章 固定资产维修与保养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由各使用单位负责。设备发生故障,则由使用单位提出修理申请,由综合管理部安排维修;需要支付费用的,须经行政副总经理同意,方可联系安排修理。
第二十六条 综合管理部严格控制维修费用,充分利用公司内部技术力量,在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时,安排外单位修理,使用部门参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 维修验收后,经办人将维修清单附于发票后交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行政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八条 对有固定资产损坏的情况,综合管理部应会同维修人员查明损坏的原因,界定事故责任,如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应追究责任人、保管人的相应经济责任,责令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
第二十九条 汽车的维修保养参见《车辆管理规定》;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保养参见《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办法》。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的保险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8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统一标识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集团统一标识管理规定
项目在推广过程中,需统一使用“城市名+项目名称”的命名法(如:成都地区的**城项目,对外宣传为“成都**城”。) 同时配合使用集团统一的组合logo.并在醒目的位置标示集团的品牌定位语“**地产 精品领袖 全国十强”。
影视宣传片和3d广告片在结尾时,须统一标上并配上响亮的画外音:集团的组合logo及品牌定位语、项目开盘时间、销售热线等信息 营销费用 各分公司的年度营销费用预算平均比例应控制在当年总预售金额的3.5%以内。新项目开盘营销费用由集团统一审批,正常销售期不超过2.5%。
定价管理规定
项目整体均价的制定必须以市场发展规律为基础,综合考虑项目的目标成本和目标利润,通过对目标市场、客户和竞争对手的深入分析,结合本项目的优势及卖点,制定出合理的、符合集团发展需要的价格策略。
项目整体均价的制定过程必须选取6个以上的竞争楼盘作为定价的市场依据。应选择与项目同区域、同规模、同产品类型的楼盘作为竞争楼盘,如项目周边没有足够的竞争楼盘,也可选择项目周边区域与项目具有相同目标客户群(或市场)的楼盘作为竞争楼盘。
项目价格实施方案中所有的价格均为销售面价,并统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和总价(当地政府特殊规定除外);所有单位的具体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花园面积、项目总规图、户型图等)需得到预决算部、开发部和总工室签名确认后方可使用。
定价原则主要是为每个单位定价时所需考虑的影响因素,包括:楼层差、朝向差、景观差、物业类别差、户型差、噪音差、附加值等。其中楼层差应以楼宇的中间层作为基准层,并按每层(6层以下的物业)或每两层(7层以上的物业)制定层差系数。
项目价格实施方案上报审批,还需提交以下几份资料:定价范围内的所有户型图(户型图应以标准层平面图的形式表达,平面图需有每户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房号、户型、指北针和该栋楼宇在项目总平图上的位置);项目的总平面图(总平面图需标注:每栋楼的楼号、层数;该次定价的楼宇范围;项目内外对房屋单位价格有影响的因素的位置,如:高压线、变电站、垃圾回收站、地下车库出入口、加油站、铁路等);定价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价格明细表。(以上资料格式模板见附件) 项目价格实施方案中所有的价格均为销售面价,并统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和总价(重庆地区除外);所有单位的具体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花园面积等)需得到预决算部和开发部经理签名确认后方可使用。
价格审批模版参见附件三
分公司总经理拥有单套单元2%的折扣权限,但给予折扣的单元累计总量不能超过已售单位的5%。如遇特殊情况需申请大于2%的优惠折扣时,由分公司总经理直接请示董事局主席批准。
销售价格需以销售文件的形式进行下发,具体流程如下:
1、营销中心负责将楼盘的销售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当地公司领导审批后,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经集团领导审批同意后,营销中心必须在销售方案转发批示的48小时内,指定专人草拟相应销售文件,明确文件执行的时间、楼宇价格、付款方式、优惠折扣、装修标准等。涉及价格调整,价目表必须经计财部审核。 2、销售文件经营销中心、计财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下发。 3、文件下发当天,营销中心督促销售代理公司组织销售人员进行销售知识及技巧培训。
日常销售的策划管理工作
开盘后,分公司根据项目现场实际销售情况,如需对价格或优惠措施进行调整,必须以报告的形式(分公司总经理签名确认)上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并在集团董事局通过后由分公司下发销售文件方可执行。
各分公司营销中心必须在每月1日17:00时前将在售楼盘本月营销策划方案(含销售优惠措施、销售宣传口径等有关方案)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必须在3日20:00时前对各公公司上报的营销策划方案进行批复。
各分公司在营销推广过程中(含平面广告设计)必须严格按已批复的方案执行,如执行过程中营销推广方案(含销售优惠措施、销售宣传口径等有关方案)有调整,必须马上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审批后方可执行。
凡涉及项目推广的平面广告设计,必须依据项目已批复的营销策划方案进行设计。 平面广告送稿前一天,各分公司营销中心必须将平面广告报送集团营销品牌中心。
集团营销中心每天对各分公司报送的平面广告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1/2。凡抽查到平面广告与所报营销策划方案不符或对企业品牌有负面影响的,营销品牌中心马上通知各分公司进行重新设计后再上报,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营销品牌中心每月对所有项目平面广告设计情况进行汇总、审评,并将汇总情况报集团公司领导。
第9篇 正大房地产公司发文管理规定
河口房地产公司发文管理规定
1、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均属发文范围。
2、员工在标准文件格式内按公文行文规范撰写文件,并在文件上注明收件单位、主送、抄送、附件、文件页数、发件单位、拟搞人、联系电话、文件级别等相关信息。
3、所有发文由拟稿人确定文件紧急级别,即紧急、急、普通;文件密级:秘密、机密、绝密。
4、拟稿人应主动提供文件电子版给行政助理编号、录入、报批、存档,文件尽量用电子文件形式报批。
5、各部门文员按以下形式对电子文件命名:文件编号+文件主题+(文件紧急级别)+日期。
6、行政部严格按文件审批时限及审批流程控制文件流转。
若文件审核、审批人不在时,可以电话沟通形式进行报批。
若遇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审核、审批人时,可越级上报。
7、文件审批后,由行政部负责发文、并做好发文登记;若由拟稿人发文,行政部需监督其做好发文登记。
8、涉及到合同、方案等以及所有交给客户的文件,在拟稿人所在部门完成修改后交行政助理,由行政部转给律师审核,方可交副总经理审批或签发。
第10篇 房地产员工进修培训管理规定
一、为提高员工素质,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举办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进修与业务知识培训。
二、员工外出进修与培训原则上一律自费,除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公司办理进修及培训手续,并按公司有关精神实施的进修与培训,公司将给予报销部分费用。
三、凡公司安排的外出进修与培训,取得毕业或结业证明后,学费由公司承担。
四、经部门经理同意,总经理核准的,由员工自行联系的外出进修与培训所支出的学费原则上由员工自己支付,特例情况由总经理特批。
五、除公司安排的外出进修与培训外,员工自行联系的外出进修与培训所占用的工作时间作缺勤处理,并需办理事前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
六、如外出进修、培训时遇到例假日一律不按加班处理,亦不办理被休手续。
七、接受进修、培训人员应于学习结束后一周内书写《员工培训汇报》,呈报上级主管审查后,转交行政部备案。
八、公司员工在下列情况下离职时,应按规定返还受训费用:
员工受公司安排外出进修与培训的,毕业或结业后二年内自动离职者,应无条件返还培训期间公司所支出的一切费用,三年内自动离职者,应返还受训期间50%的费用,四年(含四年)后自动离职者,应返还受训期25%的费用。
九、凡公司安排出国进修与考查的员工,必须由公司与员工在出国前签订相关协议,回国后如员工提出要求辞职,按协议规定条款执行。
第11篇 房地产财务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房地产财务部控制准则
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一、目的
通过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保证货币资金业务工作的合理开展。
二、适用范围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
三、批准和解释
★本规定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裁批准后生效;
★本规定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四、内容
(一)现金管理
1.本规定所称的现金是指存于公司财务部门,用于日常零星开支的现钞。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动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支出。
2.凡是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应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
3.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过此限额的部分,应在当日送存银行。
4.公司的现金收支业务由财务部门的现金出纳办理。
5.出纳人员在办理现金收入,支出业务,要取得或填制合理、合法的凭据,单证。出纳人员每日应及时地登记现金日记帐。
6.会计人员应根据出纳人员提供的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收款、付款凭证,并据以登记现金总帐。
7.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在取款凭证上写明具体用途,并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并交开户银行审核。
8.出纳人员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坐支现金。所得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9.财务部门应由会计主管检查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账,并核对是否相符。
10.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现金盘点。
11.内部审计人员可以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突击盘点。
12.现金盘点后,应及时编制现金盘点报表,列明现金账面余额、现金实际余额,差异额及其原因。对无法确定原因的差异,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负责人。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本规定所称的银行存款是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2.公司的一切款项,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以外,都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3.支票、汇票:出纳依据付款凭证开出支票和汇票,支票必须填全日期、金额、收款单位及用途,收款单位必须与签定合同及提供发票单位相一致。原则上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代转支票,外单位人员领取支票时,必须携带单位章或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盖于支票头背面或于支票头签名。
4.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月份终了,公司账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1.本规定所称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2.外埠存款,是指公司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将多余的款项及时转回当地银行。
3.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如有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4.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版次:A/02/2KHREC/CW-017
第12篇 房地产公司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本公司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保障交通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点可将车停放在公司外安全的存车处内。如确因工作需要,特殊情况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否则后果由驾驶员自负。车辆维修、保养须事先填写申请单,将有关修理、保养项目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送修。公司为专人配用的专车,正常情况下由专车使用人调度外,但同样执行本规定,并在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可以由办公室调用。部门经理以上因公用车,原则上派车,其他人员因公用车须由用车部门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并经部门经理批准,提前半天报办公室安排。若出车行程较远,应提前一天报办公室,办公室依重要性顺序派车。
公司车辆由公司指定的司机驾驶,未经公司任定的司机不得驾驶公司车辆,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擅自驾驶公司车辆后果自负,并按违规处理。驾驶员要重视交通法规学习,培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责任。在地区安委会的领导下,公司将经常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驾驶员应到公司办公室备档,并与公司签定安全协议书,由公司任定为可当值司机,方可驾驶公司车辆,未经任定私自驾驶公司车辆,后果自负,并按违约处理。
驾驶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车况的完好;平时要对车辆进行爱护和保养,保持车辆的整洁。驾驶员出车要按用车人行驶路线行驶,中途不得私自处理其它事宜,并认真填写车辆行驶登记由用车人签字验收。驾驶员要加强自我修养,提高职业道德,坚持安全礼让,中速行驶,做到不开快车、不强行超车、不酒后超车、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让非司机驾驶,做到不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和违章。
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除交通管理机关依法处罚外,公司也将按有关规章制度对当事人给予一定处罚。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严守保密纪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在未接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准私自出车;坚决杜绝开私车。如有违背,一切后果自负。
因公出车时所发生的汽油费、过桥费、停车费由驾驶员如实填写《支出凭证》,连同出车单一起报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报销。驾驶员外出餐费,如需自行支付的,凭单据报销每餐20元,超出部分自理。
违规与事故处理: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员负担经济损失,并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因个人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