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列支维修基金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列支维修基金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维修工作,控制成本支出,提高公司效益,特制订公司维修工作及费用支出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维修项目包括:
1、基建维修;
2、设施设备的维修(包括零配件更换等);
3、维修基金中列支的任何维修项目;
4、汽车维修根据集团相关规定;
二、公司需成立维修项目预、决算小组,由各部门相关员工组成,成员数为4-5人,其中组长1人;
三、维修项目预算金额一次性在2000元以上按以下程序操作:
1、由经办部门提出维修方案,包括维修项目的名称、内容、所用材料、相关费用的预测等。
2、经办部门把维修项目方案交公司预、决算小组审核,由预、决算小组确认后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价格等必须货比三家;
3、预、决算小组在收到提交的方案后一般情况下3天内进行答复,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4、经办部门根据公司预、决算小组确认的方案组织、落实,并验收合格后按相关程序报销相关的维修费用支出发票。
第2篇 物业电工电梯工职业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电工、电梯工职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贯彻公司安全管理方针,加强员工职业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充分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保持管理处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管理处各部门。
3、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各部门职业安全管理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4.2细则
4.2.1电工
4.2.1.1电工上岗前须接受市劳动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后才可持证上岗。
4.2.1.2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2.1.3绝缘手套、绝缘鞋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4.2.1.4绝缘鞋不得裸足穿用。
4.2.1.5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2.1.6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2.1.7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有专人监护等)。
4.2.1.8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器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器设备。
4.2.1.9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4.2.1.10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2.1.11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4.2.1.12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与医院联系。
4.2.2电梯工
4.2.2.1电梯工上岗前须接受市劳动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后才可持证上岗。
4.2.2.2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2.2.3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2.2.4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应答后方可操作。
4.2.2.5在轿箱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2.2.6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4.2.2.7在井底工作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4.2.2.8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4.2.2.9进入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而造成事故。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4.2.2.10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4.2.2.11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4.2.2.12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时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4.3附则
4.3.1管理处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4.3.2各部门主管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4.3.3安全主管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的安全操作和生产劳动的安全运行进行督导。
4.3.4各部门主管认真组织实施和坚决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公司领导在安全劳动方面的指示和决定对本部门的员工在劳动工作中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4.3.5各部门主管、班组长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对本班组员工在劳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4.3.6各部门员工认真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与抵制一切违章现象。
第3篇 物业服务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勤规定有所遵循,根据国家《劳动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凡公司所属员工及受聘员工均适用之。
三、 作业程序:
1、 实施原则:公司全体员工均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2、 工作时间:
(1) 配合公司实际状况之需要a、公司行政人员(含物业助理、收费员、部门主管以上员工)每周工作39个小时,每天工作7小时。上班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14:30---15:30,每周轮休一天。b、公司操作层人员(含维修技工、秩序维护班领班、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绿化工)每月休息4天。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各部门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工作时间安排表》,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 、打卡a、员工考勤实行个人指纹打卡,每位员工入职第一天由行政人事部行政助理办理个人指纹录入工作。b、考勤数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收集、核实、统计和保管,并作为记发工资的依据。c、考勤数据一律不得擅自修改、违者第一次扣罚当月30%的绩效工资,第二次作开除处理。并由行政人事部将违纪事实记入个人考核档案。d、上班提前1小时,下班拖延1小时打卡,为无效打卡。e、因公外出无法打卡或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先到行政人事部领取《未打卡证明》,填妥未打卡原因等内容,在24小时内交权限负责人批准后,统一由行政人事部收集保管。否则每次以旷工一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f、如因工作安排不能打考勤卡者: 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经理由公司领导签字认可。如考勤打卡机出现故障或损坏而不能正常进行考勤打卡,期间的考勤办法为: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经理由公司领导签字认可。
⑶ 、迟到、早退a、未按规定时间上班者,即视为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做书面警告处理,迟到5分钟到20分钟扣罚10元,迟到20分钟以上扣除当日的基本工资,月累计迟到五次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迟到五次以上作旷工三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b、未至规定时间提前下班者,即视为早退,早退5分钟以内扣罚10元、早退5分钟到20分钟扣罚20元、早退20分钟以上扣除当日的基本工资,月累计早退五次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早退五次以上作旷工三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4) 、旷工无故不上班者或未经正常程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除当天的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20%,当月累计旷工二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30%,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公司给予辞退处理。当月连续旷工两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当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5) 、轮值公司的二十四小时保安值班监控值班室及所有需轮值排班的部门,必须于每月月底前2天(逢节假日提前)将值班表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6) 调班公司调班应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发布公告,各部门及员工个人调班,则写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核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四、 行政人事部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公司员工考勤统计情况报公司财务部核发工资。
五、 实施与修改:本制度经公司领导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4篇 物业区域电气维修管理规定-8
一、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
二、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三、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四、维修班班长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五、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工作,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音挡板,并有专人监护。
六、在一经分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形状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牌。
第5篇 中海物业公司宿舍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h物业公司宿舍管理规定
一、员工必须确保足够的睡眠时间,保障上早班时精神充沛,其他任何人不得影响早班员工休息。
上午12点前,晚上8时后不许大声喧哗、打闹,室长有权对此类现象予以制止。
二、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来客及家属必须到宿舍楼值班室登记,晚9:30停止会客,10时必须离宿。
如遇特殊情况请宿舍楼值班人员批准方可,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予以依法处罚。
三、每宿舍民主选举室长1名,负责宿舍内日常事务的安排、管理;
宿舍成员夜不归寝晚10时前必须告知室长,说明去向,且人数不得超过30%。
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室内成员一旦入住后,不得随意更换床铺,变动位置。
五、爱护公共设施,确保门窗、玻璃完整有效;
对于水、电、煤气设备、消防器材等公共财产要倍加爱护,使其发挥应有的功用,对于蓄意破坏者要加倍赔偿,情节严重者依照相关规定解除住宿资格。
六、宿舍内提倡健康的业余文化生活,对于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现象,视其情节予以50-200元处罚,直至扭送公安机关。
七、宿舍区内严禁男女混居,私自留宿或让床位于外人,违反者视其情节予以50-200元处罚,直至取消住宿资格,予以辞退。
八、住宿人员要树立公德意识,要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不得在楼道里堆放杂物,凡检查不合格经提醒拒不整改者,罚款50元。
九、住宿人员不得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子、煤油炉、煤气罐、电饭锅及带电阻丝的设备,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违禁品,违反者立即没收并处以50一200元罚款。
十、提倡节约、反对浪费,节约每滴水、每度电、每粒粮,反对浪费水、电、煤气的现象。
十一、宿舍楼晚12点关大门,早5点开大门,关门后一律不准出入(特殊情况提前向宿舍楼值班人员说明)。
十二、公司电话:,联系人:
(13)。
第6篇 物业管理公司期间费用管理规定-7
物业管理公司期间费用管理规定(七)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核算行为,加强对企业期间费用支出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期间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联系,或容易确定其发生的期间却难以判别其归属的成本计算对象,属于某一时期耗用并于当期进入损益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第三条期间费用的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重要性原则。
第二章管理费用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管理费用,是指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二条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坏帐准备金(坏帐损失)、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董事会费、商标注册费、审计费、税金、绿化费、外事费等。
第三条公司经费,是指公司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部门的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公司经费。
第四条劳动保险费,是指公司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金)、易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扶恤金、实行社会统筹办法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退休统筹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等。
第五条税金,是指应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金。
第三章营业费用
第一条公司的营业费用,是指各部门在经营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保险费、燃料费、水电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宣传费、邮电费、业务招待费、洗涤费、清洁卫生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物料消耗、经营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作餐费、服装费。
第四章财务费用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财务费用,是指公司在经营期间,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二条 发生的财务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加息、其他筹资费。
第五章期间费用列支的特殊规定
第一条 对于公司在筹建期间、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本性支出时发生的属于期间费用范围的费用支出,应对其进行资本化,进入相应的资本项目成本。
第二条对于存货的盘盈可以按规范的方式和程序冲减管理费用;对于符合《物业公司坏帐及存货报损的处理规定》其中一条的存货盘亏,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三条在提前收回或支付货款的过程中,给予或享受对方企业的价款优惠,在财务费用中列支(或冲减)。
第四条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应根据其使用对象进行归集。用于行政管理用的,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六章附 则
第一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第二条本规定自下发日起执行。
第7篇 物业辖区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1.0目的为了确保小区住户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消防设备随时处于正常状态,提高人员管理意识和安全责任感。
2. 0适用范围物业公司所管理项目配置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
3. 0管理内容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双月在定期安全检查时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面板,报警钮及车库防火卷闸门作联动功能试验。
--每半年检查喷头是否漏水、锈坏、玻璃球中有色液体是否变色、减少,如有异常,立即更换。
如发现玻璃有被其他物质污染,立即清洁保持灵敏度。
--每半年检查一次报警阀,要求打开警铃校验旋塞,30秒内应发出铃声报警。
3. 2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每双月检查消火是否锈蚀,有无渗漏、转动机构是否灵活。
--室外消火栓每双月对室外消火栓进行放水检查,对润滑部份擦洗加油。
3. 3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每半年保养一次,检查转动机构是否锈死和密封是否老化。
3. 4消防泵、喷淋泵按《水泵定期保养规程》执行。
3. 5上述消防设施的检查均记录在《定期安全检查表》上。
4.0相关文件
4.1《水泵定期保养规程》
5.0相关记录
5.1《定期安全检查表》编写: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复印机使用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复印机使用的规定为了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开支,维护和保养好复印机,对复印机的使用特作如下规定:1.各部门复印资料,须先登记再复印。
一次复印50份以上的文件资料,须由综合部批准。
2. 需要复印的文件资料,须由综合部专人复印,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印。
3. 本公司复印机概不对外,不得复印与工作无关的私人资料。
4. 为了使复印机更好地发挥作用,延续使用寿命,每次复印达100张时,须过10分钟再继续复印工作。
5.保密级资料,须经综合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印。
复印报废文件,应立即销毁,不得外传。
6. 如未按以上条款执行,造成文件流失,机械损失,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9篇 s物业公司资产管理规定
为加强**物业管理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控制和管理,杜绝资产流失,堵塞管理漏,强化管理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凡属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类办公设施设备、办公家具、通讯设备、专用设施设备、维修工具、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均属于本规定管理范围。
二、资产购置
1、对符合本规定管理范围的各项财产物资的购置,原则上一律实行申报购置计划的方式,报经物业公司归口部门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2、为便于各管理处日常工作,对确因工作需要,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下的资产,各管理处可直接批准购置。
3、所有经批准购置的资产购入后,一律需办理入、出库手续,并进行资产登记、落实资产使用人及责任人。
三、资产领用
1、各部门(管理处)领用的财产物资,须凭采购申请单留底联从仓库领用;
2、仓库发出时,应填写出库单,同时进行登记资产使用人或资产责任人(公用资产的资产责任人一般为各部门负责人)。
四、资产管理:
坚持'谁领用、谁管理'的原则,实行'无偿使用、有偿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1、各项资产的实物使用、保管、转移的登记管理在各管理处仓库;
2、各项资产的价值管理责任在财务部,公司财务部门将定期(一般为半年)组织有关部门(管理处)对公司所有资产进行清查。凡因管理不当、购置时审批不严,造成资产大量闲置浪费的,将追究有关管理人员责任;凡因使用不善、人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使用人照价赔偿,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单位(部门)领导人责任;
3、对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财产物资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使用人应根据固定资产性能及使用情况,::按有关技术指标的规定,定期对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延长使用寿命。严禁超期、超负荷运转,杜绝因人为原因造成的资产未达到使用年限提前报废,从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五、交接制度
为严格交接手续,保证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所属员工调动、辞工、离职,必须办理好个人经管财产物资的资产移交手续,由仓库根据资产登记底表验收签字。如发生拒不移交、私带公物或人为短少、丢失、损坏的,由使用人赔偿经济损失。金额巨大的,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10篇 物业员工通道管理规定
物业员工通道管理规定
1.0目的
2.0管理规定
2.1 公司员工上下班一律员工通道进出。未经上级批准禁止从公司大门或其他客用通道进出公司。
2.2保安员直接对员工通道进出实行监督控制, 员工不得将个人私人用品带入工作区域,所有在职员工需主动接受保安员对包裹、物品等安全检查和纪律监督,未按规定拒不接受检查者一经发现,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处罚。
2.3员工需按时上下班,未经上级许可,不得在非工作时间内(除个人消费外)随意逗留、进出公司和不走员工通道.否则一经发现,严格按《员工手册》进行处理.保安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玩忽职守者将加重处罚。
第11篇 物业工程部交接班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工程值班人员交接班管理工作,确保运行值班工作的连续性和相关工作的交接顺利完成。
2.范围
适用于e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部的交接班管理。
3. 工作内容
3.1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工作。
3.2查看上班记录,听取上班值班人员运行情况的介绍,未完成工作交代。
3.3检查仪表、工具、机房钥匙及本部相关固定资产的数量状况,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3.4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3.5检查贵重物品是否齐全。
3.6检查值班室的卫生是否干净、物品放置是否整齐、钥匙是否齐全。
3.7凡有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必要时立即通知工程主管到场处理:
3.7.1设备记录与实际运行状况不符时。
3.7.2交接班人数不齐或不在场时。
3.7.3接班人员精神状态不良,包括疲倦、醉酒、伤病等时。
3.7.4设备发生故障而在抢修中,而又必须交接双方共同处理时。
3.7.5设备运行有异常而又找不出原因或运行情况不明时。
3.7.6交班时发现仪表、工具、机房钥匙及本部相关固定资产的数量与清单上记录不符时。
第12篇 某物业辖区监控硬盘管理规定
物业辖区监控硬盘管理规定
监控硬盘是对一定时间、空间内所发生的事件的具体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事后分析事情发生的起因、过程和结果,都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作用,并被司法机关列入证据范畴。因此,监控硬盘的保管使用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硬盘录制完后,保管期限一般为7天保管期满后,经管理处保安主任助理流览,确认无重要情况需要保留后方可进入重复使用流程。
二、管理处应备有一硬盘用于复制,保存重要情况的专用硬盘,所谓重要情况录像,系现场摄制的已经发生或有迹象表明有可能发生的治安事故、刑事案件,包括可疑的人或事,并对事后的分析事故(案件)发生的原因、过程、结果各所涉及人员等,以及对事后处理事故(案件)能够提供帮助的实况。
三、对有重要情况记录的硬盘,须保留至事情处理完毕后,再将有重要情况的录像段复制到重要情况专用硬盘上,经播放确认复制完成后报请管理处领导同意,原硬盘可转入重复使用程序。
四、重要情况专用硬盘应编好目录,确定专人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损坏。
五、重要情况专用硬盘列入长期保存范围,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