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管理规定格式要求
管理规定范文
衡水市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试行)【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河北省省级部门“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四条 “三公”经费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不断规范和改进“三公”经费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三公”经费要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各部门要按照严格控制、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原则,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明确开支数额和资金列支渠道。市直机关一般公用用车和市级领导用车购置费用,按照规定程序审定后列入相关部门预算。
第六条 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经市人大批准的“三公”经费预算,不得突破年初预算确定的经费数额,如确有重大特殊情况需追加调整的,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2023年市级“三公”经费支出实行总量控制,在2023年实际开支基础上压减5%,以后年度从严控制。
第七条 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除少数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部门外,市级部门要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总额和分项数额,公开车辆新增数额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等有关情况。
第三章 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八条 公务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机票费及其他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公杂费、个人零用费等。
开支标准:执行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22〕516号)规定标准。
公务出国(境)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和先行审批制度,实行经费预算与用汇限额双控制。
第九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开支范围:购置费包括裸车购置费、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必要的新车装饰费等,运行费包括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路桥费、车公里补助费及其他费用。
公务用车配置标准严格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衡水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与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衡办发〔2022〕8号)执行。
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全部纳入编制管理。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超编制配置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第十条 公务接待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住宿费、餐费、交通费、会见厅租金以及其他必要的开支
公务接待费开支标准:
(1)住宿标准:省部级干部1人住一套间,厅局级干部1人住1单间,处级及以下干部,2人住1标准间。具体标准按照党政机关出差或会议定点饭店协议价格执行。
(2)餐费标准:按照市级一类会议伙食费标准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
(3)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当充分利用本单位交通工具或公共交通工具,安排接待对象集中乘车前往目的地,特殊情况下可租用车辆。交通费包括租车费、车票、路桥费、油费等。
第四章 责任主体
第十一条 部门是“三公”经费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编制和公开工作。
第十二条 各部门要制定“三公”经费内部审批程序,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行单位财务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执行的程序。
第十三条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三公”经费规定标准和开支范围,并研究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细节。
第十四条 各部门要加强会计核算,客观、真实反映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情况,不得混列支出科目,不得将公务接待费列入会议费或培训费等其他科目。
第十五条 各部门要加强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召开会议和举办培训要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杜绝不必要的会议及无实质性内容的培训,提倡召开视频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开支标准,严格实行定点办会。
各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将会议费、培训费单列,并注明开支渠道。市财政部门对市级各部门培训费实行上限比例控制。各部门培训费占本部门公用经费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特殊情况报市政府批准。
第五章 监管与责任
第十六条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负责“三公”经费开支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市级部门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有权调阅有关会计资料,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部门进行整改。被检查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 建立“三公”经费奖惩机制。对于部门“三公”经费结余,经批准可以调整用于本部门其他必要的支出事项。对于“三公”经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而超支的部门,将按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严肃处理,追究单位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2】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 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 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 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 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 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 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 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 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 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 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 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 企业必须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 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 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2篇 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1、 注意铁路运营、地方行人和车辆、以及施工人员和工器具安全,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和设施。
2、 所有既有线施工均应在批准的“天窗”时段进行。
3、 对既有线影响的施工,必须首先探明施工范围的通讯、水电、信号等管线及其其他设施情况,并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确定防护范围。
4、 施工与既有线并行或邻近工程时,要加强施工安全措施,必要时和运营单位共同协调组织,保证运营安全和施工安全。
5、 施工与既有线并行或临近工程时,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必须经营单位批准,且双方签订安全协议。
6、 在影响既有线范围内施工时,施工人员戴白色或黄色安全帽,在轨道上作业时必须穿黄色防护服背心;
施工人员严禁在既有线范围内戴红色安全帽,穿红色衣服。
7、 严禁施工机具、材料以及临时设施侵入界限(正线直线段距线路中心2.44m,正线曲线为2.9m)严禁施工人员上、下班时 路及轨道上行走、横跨既有线或坐、卧轨道上休息。
8、 对受地形影响限制,驻地与工地间跨越桥梁必须走既有线时,要求走人行通道,严禁 路、路肩等限界范围内行走。
发现列车接近时,须及时避车。
其他人员严禁进入既有线范围。
9、 临近既有线施工时,场地严禁悬挂红色标语,彩旗尽量减少红色和绿色,以免影响司机嘹望。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由跟班防护员进行跟班防护。
10、 严禁施工人员擅自挪移和破坏防护设施,严 间在既有线附近生火。
11、 在既有线旁测量放线时,严禁使用钢卷尺等金属测量工具测量既有线线路轨距,如需用时,可以使用皮尺;
严禁用金属将两股轨道连接一体;
穿越铁路的人员应遵守“一看、二慢、三通过”原则。
12、 跨越既有线搬运工程材料时,应得到公务部门许可,在搬运地点两端不小于800m处设防护,由专人统一指挥,及时互传信息。
确保搬运材料期间的行车、人员安全。
13、 在既有线旁搭设防护排架时,应注意上方的接触网,应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4、 既有线改造过程中注意接触网、通信、信号、电力等战后设备的正确显示、运用及改造,保证施工与运营安全。
第3篇 某物业保安管理部车辆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物业(保安)管理部车辆管理规定物业管理部车辆主要指公司配置用以处置火警专用的消防车及供机动巡逻使用的摩托车。
为保证所属车辆能随时参与火警应急与处理突发事件,防止车辆责任事故发生,制定此规定。
1. 专人驾驶管理。
消防车由消防中心指定专人驾驶,摩托车由领班或小组带班员驾驶,锁匙均移交。
分属中队的摩托车由中队主管负责;2.严禁无证驾驶。
消防车驾驶员需持准驾b型牌车驾驶证,摩托车驾驶员需持准驾e型车驾驶证;3.消防车于车队停车场内指定地方停放;
摩托车由使用人负责保管,日常停放应做好防范措施。
谁遗失,谁负责;4.消防车给油使用油卡。
加油时由当日部门值班主管陪同,并于出发前至办公室领取油卡及油箱钥匙,车返后交回。
办公室文员做好备案;
摩托车给油采用便携式油桶加油,油卡领取与消防车相同,油箱贮存于仓库内,摩托车加油由指定用车人签名,并需消防中队主管现场签名确认;
5.消防车非战斗原因、演习、处突或执行特殊勤务,月度用油不超过100升;
摩托车月用油不超过50升/月;6.消防车保养工作由消防队与车队维修场共同完成。
消防队负责车辆除尘清洁、擦拭、更换机油类工作;
每日晨早班接班启动10分钟,对消防车油料、贮水、电池状态进行检查并记录;
确保每周对消防车所有器材如消防服、防烟面具、水袋、枪头、消防斧等检查一次,使消防车随时处于战斗状态;7.消防车维修需由车队维修场完成。
消防队应及时发现问题,与维修场密切联系,确保消防车正常使用功能;
摩托车维修实行报批制,每月月底对拟维修部分向总办提交报告,经批准后予以维修,维修费用不超过100元/台。
第4篇 宿舍管理规定范本格式怎样的
宿舍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宿舍管理,使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在工作之余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舒适、文明、健康的生活及休闲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入住须知:
2.1 公司为非城区或在城区无住房的在职员工提供宿舍。
2.2 新员工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好入职手续后,即可入住宿舍;
2.3 已分配宿舍的员工须每周至少在公司宿舍住宿四天以上(出差除外),否则公司将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
2.4 如需外宿,需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外宿手续,外宿时间未满三个月,不接受回宿住宿申请。满期后,本人书面申请,批准后办理回住手续。
2.5 调房/床位手续办理。本人书面申请,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后办理更新手续。
3.借宿:
3.1 员工亲属探亲,由行政人事部核实并视情况批准后办理入住手续。
3.2 每次借宿不超过一晚,一个月内最多不超过三晚。
3.3 集团公司员工临时借宿客房,须持部门经理核准证明办理借宿手续。
4.退宿:
本人书面申请,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后退回宿舍钥匙,行政人事部取消床位。
5.行李物品放行:
5.1 凡离职/退住/调动/携行李外出,本人填写《宿舍行李放行条》,经物业部负责人批准后,宿舍保安按单严格检查,在规定时间内放行。
5.2 宿舍公共财物放行,填写《物品出/入明细表》,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批准后,宿舍保安按单严格检查后放行。
5.3 宿舍保安将收到的《物品出/入明细表》、《宿舍行李放行条》每日交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及时跟进物品出入情况。
6.办理手续日期:
申请回宿、调房/床位、退房手续集中于每日下午15:00统一办理,行政人事部作好手续存档。
7.住房配置标准:略。
8.维修:
8.1 日常维修可由物业部派专人负责,如:更换水龙头、灯管、灯泡保险丝、维修门锁、窗、床、桌椅、管道人为堵塞等,对于恶意破坏的,材料费由住宿员工分摊。
8.2 重大维修如:线路的改装、水管爆裂、间隔房、管道非人为堵塞、补漏等由公司请专业公司修理,其费用由公司承担。
9.盘点:
宿舍所有物品必须登记造册,行政人事部与财务部每三月盘点一次,全年共四次。即
2、
5、
8、 11月当月各一次。
10.宿舍管理规定:
10.1 公司入住宿舍员工,须按标示床位住宿,宿舍保安监管,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床位。
10.2 严禁私自拆/卸宿舍配置的床位与更改宿舍配置。
10.3 禁止使用自制电热管或瓦数超过500w的电器(如:电炒锅、电饭煲、电热管、微波炉等),违者没收并罚款处理。
10.4 宿舍内严禁进行各种违法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聚众赌博、打麻将、酗酒闹事、吵架、斗殴、吸毒、存放易燃易爆物及各类利器等)。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5 宿舍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禁止在房间、过道、墙壁上乱写乱画,禁止将脚印印在墙壁上等不文明现象发生。
10.6 入住员工为了自身和同事的身体健康,须保持宿舍整齐、卫生,行政人事部将定期进行检查。
10.7 上班时间,未经审批,严禁私自返回宿舍。
10.8 未经行政人事部批准,不得留宿非公司人员。
10.9 晚23:00点以后不得有高声喧哗、开放收录机、弹奏乐器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0.1 0员工辞职、辞退、解雇,在结算之前须搬离公司宿舍。
10.1 1员工必须爱护公物,不得损坏公共财产。如有损坏,按公物原价的100%赔偿;如属人为故意损坏,除按公物原价的100%赔偿外,另按公物原价的200%追加赔偿
10.1 2宿舍保安对宿舍情况要清楚掌握,有异常清况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及物业部处理。
11.清洁卫生规定:
公共区域卫生:公共区域卫生由保洁员负责,宿舍保安监督,行政人事部管理。每天上午清洁一次。
卫生要求:卫生维护良好,走廊、洗衣房保持洁净无气味,附带清运走所有垃圾。
宿舍卫生:宿舍内部卫生由入住员工轮流值日打扫。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清洁卫生评比:行政人事部安排成立宿舍卫生评比小组。每周组织对宿舍进行一次卫生评比,并记录评比成绩。每月四次评比结束后,累计成绩最好的前两个宿舍为该月“文明卫生宿舍”;累计成绩最差的两个宿舍为“卫生待改进宿舍”。文明卫生宿舍员工考评分各奖励2分,并获赠悬挂“文明卫生宿舍”流动锦旗一幅;“卫生待改进宿舍”舍员各扣罚考评分3分。
企业规章制度
第5篇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g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提高公司办公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车辆使用费用,合理用车,保障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 车辆管理规定
1、 车辆的管理程序必须严格按公司管理规定执行;
2、 车辆的技术档案、证照资料、检审办证、保险、维护等工作由公司汽车部管理;
3、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4、 车辆由汽车部负责配置司机驾驶,汽车部安排司机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三、 车辆的日常使用及管理
1、 车辆的日常使用派遣、调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
2、 各部门公务用车,应先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并说明车辆使用事由、时间、地点,行政人事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车辆。原则上由专人驾驶,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驾驶员的,应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出车前应在《车辆行使记录表》中填写“时间”,返回时填写“用车事项”、“用车人”。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总经理用车及总经理指定用车除外)。
3、 公司领导级车辆实行专人专车,驾车回家专车专管,其他公司车辆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或指定地点。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的原则。
5、 驾驶员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部件齐全、制动有效等,冬季还应提前预热车辆;如有部件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应及时处理直至修复,确保行车安全。
6、 公司车辆由驾驶员负责及时清洗,保证车辆整洁。
7、 车辆在公司期间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位,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停车场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遇交通事故或车辆被损、被盗,驾驶员应及时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公司领导以及车辆管理人员到现场解决。
8、 专职驾驶员用公车处理私人事务,如造成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外,由驾车人员赔偿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9、 严禁非工作用车,若有违反或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其损失由用车人员全额承担。
10、 驾驶员严禁私配车辆钥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借、外借车辆;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用车的,使用者按正常费用(包括油费、过路费等)的5倍缴纳给公司,另外对驾驶员每次罚款200元。
11、 除正常保养外,驾驶员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办公室汇报。
12、 公司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落实配件价格和费用,形成初步计划报汽车部核实,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维修。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等产生的费用,需取得正规的发票和清单,填写报销清单,经汽车部和财务部核实签字,报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四、 车辆使用规定和考核办法
1、 公司车辆不允许外借。如特殊原因必须外借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外借。
2、 在单程15km以上办理工作事务的员工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调配车辆申请,办理大额存取款、携带公司机要文件物品、接待工作和协调工作等由行政人事部或相关领导另行安排。
3、 在单程15km以内办理工作事务的应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以保证工作效率、节省时间、减少费用为原则,首选公共汽车。在公交线路确实不畅且时间紧急的情况下,经部门经理或副经理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公司车辆。
4、 凡属下列情况,行政人事部可统一协调使用公司车辆(总经理车辆除外):
(1) 遇会议和接待需统一安排的,由行政人事部协调解决。
(2) 公司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或员工月活动,如集体活动等需要用车的。
5、 行政人事部应建立车辆用油台帐,严格按行车里程与耗油标准(100公里耗油量)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次用车油料和里程登记。若发现虚报油费,每次罚款200元,并追回多报部分油费。
6、 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和调派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严禁随意派车,一经发现,每次处以50--200元罚款。
7、 公司车辆外出办理业务时,须严格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严禁绕道行使或借机游玩,一经发现,对驾驶员和使用车辆人员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8、 驾驶员应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一定指标以内。对于特殊情况,用车人应在报销时向派车部门说明情况。
9、 违规与事故处理:
(1) 在下列情况下,如出现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①无证驾驶。②未经许可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的。③违反交通规则引起交通事故的。④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的。⑤涉及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 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⑶ 机件责任事故:驾车人员明知车辆有机件事故还强行驾车,如造成重大事故需进行车辆维修,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10、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年检、购买保险必须取得正规的发票和清单,确定价格和配件无误方可报销。如发现假报和虚报的,公司将严肃处理,追回多报销的费用并罚款50―200元,严重者劝其自动离职或予以解雇。
五、 驾驶员职责
1、 服从领导,听从调度,坚守工作岗位。
2、 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民警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3、 及时维修保养车辆,保证车况良好、整洁。
4、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技术,文明驾驶,讲究职业道德。
5、 遵守保密工作规定,不得泄露公司保密事项和领导时间安排。
6、 工作时间不准喝酒或参与娱乐活动。
7、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出车。
8、 发生交通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不得擅自处理。
六、 其他
1、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2、 本制度未尽事宜修改亦同。
第6篇 仓库环保安全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仓库环保、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财产和环境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仓库的安全管理3. 职责3.1 仓库
负责制定物资、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 2 综合部
负责监督检查。
4 管理要求或规范
4.1 仓库管理
a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
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
b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
物资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出入规定,做到账、物一致,并按规定存放,轻拿轻放,防止碰撞与跌落。
c 贵重物品,易潮、易碎、易氧化物品,按规定要求管理。
d 仓库钥匙专人保管,下班离开仓库前必须关断电源并关好门窗。
e 仓库内设置防盗报警和消防设施、器材。
f 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仓库管理人员应该随时检查库房内空调、电器、货物有无异常现象,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4.2 化学危险品管理
a 化学危险品必须设置专用仓库,专人管理,专人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
b 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安全管理知识、职业安全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c 化学危险品的必须清晰,无标识和标识不清晰的化学品严禁使用。
d 严禁向私人提供化学危险品,防止国家财产、职工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遭受危害。
e 化学危险品仓库应每隔6个月进行盘库,清点数量,核对账目。
f 化学危险品仓库设置应符合防盗、防火安全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同时根据化学品的特性,设置通风、防潮、防爆、防雷、防污染等安全设施。
每6个月对安全设施的可靠性检验一次。
g 化学危险品领用必须由所在部门使用人开具领料单,部门领导签字批准,仓库保管员按单发料,并严格登记手续。
保管员必须随时核对库存量。
4.3 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a 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严禁将物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式不同的化学品同库混放。
b 生产场地存放化学危险品最大量应不大于当班使用量;
废弃的化学品必须定点存放,统一处理。
c 废弃的化学品由综合部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单位统一回收。
4.4 化学危险品的使用
a 化学危险品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按章操作,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泄漏等事件发生。
b 严禁未经操作培训人员同意,擅自动用化学危险品。
c 化学危险品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处置并报告。
第7篇 丽华物业保安装备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丽晶物业保安装备管理规定
1.0职责
1.1保安部经理负责保安装备的发放和保管。
1.2各班长负责对各类装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
1.3当班保安员负责当班时期各装备的维护和保管。
2. 0工作要求2.1保安装备包括:a)对讲机及其配件;
b)电警棍、警棍。
2. 2对讲机的使用管理
2.2.1 保安各岗位配置一部对讲机,使用'2'频道。
2.2.2 对讲机只供当班保安员使用,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对讲机损坏未查出责任人时,由当班班长负责维修和赔偿。
2.2.3 对讲机备用电源由专人负责集中充电,统一调换,以保证对讲机正常使用。
2.2.4 使用对讲机时一律戴耳麦,对讲机佩戴在右腰后,严禁随手乱放。
2.2.5 对讲机通话必须使用规范文明用语,禁止大声喧哗。
a)呼叫:'______(部门/岗位)收到请讲。
'b)回答:'我是______,收到,请讲。
'c)完毕:'收到。
'或'完毕'。
d)报告情况时应按人、地、时、事、历、因、果七字要素报告,报告时语言要简练,发音要清楚干脆。
例如:'我是5号,9:30有一不明身份人员强行闯入,请指示。
'e)称呼规范:一律使用文明用语,男性称'先生',女性称'女士',小孩称'小朋友',领导的称呼应是:'姓加职务'。
f)呼叫程序规范:当有人在使用对讲机,且没有通话完毕时,其他人不得抢用。
g)如需汇报值班情况,有情况汇报情况,无情况只需汇报:'中银号正常'。
2.2.6 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2. 3电警棍、警棍的使用管理
2.3.1 只供保安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当班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2.3.2 严禁提供给他人使用,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2.3.3 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2.3.4 严禁私自动用警具伤人,违者视情节做出警告、严重警告、除名等处分,后果自负。
2.3.5 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2. 4当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如损坏按价赔偿。
3. 0记录3.1wy/y-fr-ba2401a《保安物品发放登记表》
第8篇 物业项目安管员宿舍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物业项目安管员宿舍管理规定为了管理好安管员宿舍,使队员有一个整洁、舒适、空气清新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职责.
1、综合部负责队员宿舍的水电费核算、公共物品的采购配备等工作。
.2、安全管理部负责队员宿舍日常管理的监督及检查。
.3、工程维修部负责队员宿舍的设备设施维修工作。
.
4、管理中心、班组长、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
二、宿舍内务管理.
1、床上用品的设置
(1)蚊帐必须保持干净,挂之有形,起床后收起,不得在上面挂任何饰物或图画。
(2)被子不用时,要按四方块叠成形,枕头放在被子的靠里部分,床单要保持干净、整洁无皱纹和污渍。
(3)宿舍内必须统一床单、被子、凉席。
.2生活用品的设置
(1)鞋子放在床下面(俩双),鞋跟向外,摆放成一条线或以班为单位,多余的集体放置柜内,鞋子要经常洗涮,不能有异味。
(2)晒鞋子时,必须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晾晒(阳台下面摆放成一条线)
(3)毛巾折叠成四方形,统一挂置在指定位置,漱口缸、牙刷统一摆放。
(4)室内不得私自钉钉子挂置衣物或私自添置床、柜、桌、椅等物品。
衣物要放在规定的衣柜里。
(5)及时清洗衣服保持洗衣机内外干净,衣物统一在指定地点晾晒。
三、宿舍卫生管理
(1)各房间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队员或班长为宿舍长,监督每天卫生值日情况。
(2)各宿舍长负责安排值日生并填写《值日生安排表》,贴在宿舍门后面位置。
(3)各宿舍内住宿人员按《值日生安排表》轮值,因特殊情况不能值日,应向宿舍长说明,经宿舍长同意后,另安排人员值日。
(4)宿舍地面、公共走廊、大厅、厨房和洗手间必须保持清洁干净,每间宿舍的值日生每日必须对宿舍地面拖地,对门、窗、衣柜、窗台、洗衣机、电视机和电视机柜等擦洗,并随时保持地面清洁。
(5)每周六或周日各宿舍必须进行卫生大扫除,时间自定,清扫范围包括洗衣机、电视机、电视机柜、衣柜、风扇、门、窗、玻璃、洗手间、房间地面等。
(6)综合部每周抽查宿舍1-2次,对卫生状况差的宿舍给予纠正,并通报给宿舍长和该部门主管、主任。
(7)各部门主任、主管、安管班长(管理员)每周应检查宿舍卫生至少3次,对卫生差的宿舍房间及时责令整改。
四、宿舍纪律
(1)严禁在宿舍内吵闹、打架,严禁进行赌博等非法活动。
(2)严禁踢门、撞门等破坏宿舍内公共设施现象,宿舍内全体员工有义务保护公物,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如有损坏公物必须按价赔偿,公共物品损坏维修费用员工均摊。
(3)不得在宿舍墙上乱写、乱画及张贴画片,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烟头和乱倒茶水到公共地方等。
(4)不准在宿舍内私自接电源、乱拉电线,私装开关、灯座和使用电炉。
(5)非物业管理中心人员不得进入员工宿舍,管理中心女员工除就餐时间外不得进入工宿舍,就餐时间11:30-13:00,17:30-19:00,如有其他人员等确需进入员宿舍需报请物业管理中心批准。
(6)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打闹、放音响等,时刻注意不要影响其他同事和其他业主休息。
宿舍娱乐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2:00,23:00准时 电视机。
宿舍长负责对宿舍的管理。
(7)按时熄灯,熄灯时间为23:00,熄灯后要保持安静。
(8)安管班长、安管员必须住指定的集体宿舍,未经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不得私自在外租房。
五、宿舍安全管理
(1)各宿舍长为宿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注意防火、防止外盗等日常管理。
(2)各宿舍员工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中的各项相关条款,发现问题及时向班长或物业管理中心反映。
(3)禁止在宿舍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地方法规禁止的一切活动。
(4)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管制刀具、有杀伤力的机械进入宿舍区。
(5)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区私用电器(电风扇、电吹风、电熨斗除外)。
(6)节约用水、用电,正确使用和自觉爱护水电设施、电视机、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物品,确保安全;
宿舍无人时,须 所有水电设施、电器。
六、处罚规定
(1)在宿舍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地方法规禁止的一切活动者,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2)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管制刀具、有杀伤力的机械进入宿舍区,由管理中心予以没收,并给予100元以下罚款;
造成不良后果的,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在宿舍区聚众赌博,管理中心没收赌博用具,并给予参与者以2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4)违章使用电器者,经查实,没收违章电器,每次扣罚100元。
(5)队员带领外来人员未经批准进入宿舍,经查实,每次扣罚100元;
班组长带领外来人员未经批准进入宿舍,经查实,每次扣罚200元;
三次以上作解雇处理。
(6)在宿舍酗酒、打闹、争吵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100元处罚。
(7)损坏公物限当天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拒不承认的由该宿舍全体员工均摊。
(8)浪费水、电及不正确使用公共设备,经查实,每次扣罚50元。
(9)在宿舍墙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扔杂物或垃圾者,经查实,每次扣罚50元。
(10)不听从宿舍长安排,故意不参加卫生轮值,每次扣罚50元。
(11)晚上21:00后,在宿舍大声喧哗、打闹、放音响、影响其他同事或业主休息的,管理中心接到相关投诉,经查实,每次扣罚当事人100元。
(12)以上处罚由管理中心安管部配合综合部执行,并将书面处理结果通报各主管、主任留存。
(13)若出现本规定中未列明的问题,由物业管理中心会议讨论决定处理方案。
附加说明:3.本标准由服务中心安管部负责人起草、由项目经理审核、批准。
4. 本标准由服务中心负责人解释、修订。
第9篇 办公室管理规定格式
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1】
一、作息制度
为便加强思想、学习、训练的交流、监控和管理,根据国防生的生活特点规律,办公室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度,并将休息时间调整到周一、周二、其中,周一下午休息半天,周二休息全天,周六、周日不休息。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每日实行7小时工作制度。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2:30上班、5:30下班。二、岗位职责制度
(一)、主任职责
1、在军区选培办的指导下、在省军区党委首长、政治部党委首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总部、军区、省军区关于依托培养各项政策、规定、措施在本单位的全面落实;
2、按照南京*区依托高校培养军队干部协议和国防生培养目标要求,接受高校党委的领导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以提高国防生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共同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
3、国防生招生、选拔、教育、训练、管理及办公室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的统筹计划、部署安排、检查督促、跟踪落实和质量评估;
4、对所属人员思想、行为和车辆使用的管控,防止失控和出现不安全因素;关心所属人员个人、家庭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副主任职责
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主任不在位时,自动履行主任职责。
(三)、参谋职责
1、按照国防生军事训练培养方案,负责年度军事训练工作(包括平时训练、新生军训、暑期集中训练、当兵锻炼)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总结;
2、协调省军区机关、承训部队和依托院校相关部门,抓好集中训练中训练骨干的配备、参训人员思想动员、训练时间、内容的落实、训练器材物资的保障、训练经费的结算、训练成绩的核定、登记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3、早操和周六军事技能、体能训练的计划安排、检查指导和落实;
4、协助做好军事理论课教学。
(四)、干事职责
1、办公室年度、学期、每月、每周工作、办公室政治、业务学习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总结以及各种会议的纪录、保密办公有关规定的落实;
2、国防生招生、选拔的计划、宣传、考核面试、政审、体(复)检、录取等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总结;
3、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拟制、落实和党团组织建设、典型的培养、宣传以及毕业后的跟踪;
4、国防生毕业派遣、考研、保研、读研、优秀国防生(毕业生)评选、国防生违纪违规、违约处理以及<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修订、制作、发放、回收;
5、国防生网站的制作、维护,发挥网络宣传在国防生招生选拔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五)、助理员职责
1、国防奖学金的请领、发放和违约金的追缴、管理;
2、<国防生登记表>发放、填写、回收;国防生档案材料的整理、交接以及国防生管理数据库的充实完善。
3、办公室日常消耗物资的统筹、采购和贵重物资的登记、保管、维护;业务经费的管理、使用、核销和成员工资、福利的请领;国防生服装发放;
4、报刊、杂志、影像制品的征订、发放、保管;文电的收发、登记、保管;
5、来人来客的接待安排以及车辆的调派、保养;
(六)、教员职责
1、国防生军政理论教学工作的统筹和质量监控;
2、协调教务、军事理论学等相关部门抓好课程安排、教员选骋、备课示教、课堂纪律及考试考核和教学补助等工作的落实;
3、根据统一安排,承担部分军政课程的教学任务;
4、协助做好军事技能、体能训练的落实。
三、分片负责制度
根据两所高校学生分布情况,将日常管理、教育、训练工作划分成三个片区:厦大老校区、厦大漳州校区、集美大学片区。每个片区设负责人1名,在办公室主任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年度工作安排,负责该片区国防生思想跟踪、日常管理、学习管控、军事训练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四、跟训督学促管制度
1、早操跟班。每周二、四、六早晨统一安排国防生早操,时间为40分钟,其中周六早晨1、5小时,主要进行体能训练,值班干部必须跟操;
2、周末跟训。每周六或周日安排半天时间,组织军事技能训练或政治教育,具体由每个片区按年度教育训练计划,制订月计划。每次训练,片区干部必须到位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3、到课检查。每天正课时间,片区干部要根据各专业课程安排,组织到课情况检查。未到课的要及时查明原因;
4、晚自习检查。晚自习时间,原则上由各模拟连排按专业统一带到公教或图书馆,片区干部进行抽查。
5、就寝检查。每晚11:30统一组织就寝,就寝后值班干部要逐个宿舍检查人员在位情况、电脑使用情况,督促按时就寝。人员不在位要及时查找,禁止在熄灯后继续使用电脑,禁止大一学生购买电脑。
6、卫生检查。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内务卫生、个人卫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内务卫生流动红旗评比,按每个连队两个宿舍的数量,评选出优秀宿舍。
五、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会议。每学年结束时,召开一次国防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要对本学年国防生思想、学习、教育、训练、管理以及办公室自身建设和军校联合培养机制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部署安排下学年工作;
2、后备军官团干部会议。每学期开学初召开一次国防生后备军官团干部会议,主要对学期各项工作进行筹划安排,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3、思想形势分析会议。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三上午,召开一次国防生思想形势专题分析会,主要对国防生的思想情况进行专题分析,查找有不稳定因素的人和事,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4、办公会议。每月中旬第一星期三上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主要对办公室重要工作、重要决定、经费开支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门研究;
5、周工作会议。每周三组织一次工作例会,主要汇报上周早操、周末训练、到课、晚自习、就寝、卫生检查情况,部署安排本周工作。
六、谈心制度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每年至少与所属办公室人员谈心一次;每个片区干部每学期至少要与分管的国防生逐个谈心一次。在增加情感交流的同时,全方了解国防生的家庭、个人学习、生活及思想情况,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七、工作评比制度
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对每个人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并作为省军区优秀机关干部评选和提升使用的依据。主要根据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评定:
1、在岗在位情况。是否按时上下班,正课时间及周六周日是否在位,有没有不假外出现象;
2、职责履行情况。按照职责分工,需要协调落实的工作,是否及时协调落实、跟操跟训情况是否良好、工作中是否经常出现纰漏、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及国防生对分管工作是否满意;
3、工作完成质量情况。办公室每月组织对各片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评选出学习、训练、管理先进连队,评选结果与片区干部的工作业绩挂钩;
4、用稿情况。每人每月必须在本办国防生网页用稿4篇以上、学校报刊、电台、电视台和人民前线等报刊、杂志用稿1篇以上。每月用稿情况及时公布上网。
八、学习制度
每周三下午安排政治、业务学习。主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时事政治、依托培养工作政策规定、上级传真、电报、电话通知精神,交流工作体会,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九、组织生活制度
每隔一星期各组织一次办公室党小组生活会、模拟连党团支部活动。其中办公室党小组生活会安排在星期一上午,模拟连党团支部活动安排在周六或周日,分别由党小组长和片区负责人组织。主要汇报自己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登记统计制度
公室建立:
1、大事记;2、各种会议纪录本;3、值班记录本;4、用稿情况登记本;5、收、发文登记本。
片区建立:
1、工作日志;2、各种检查登记本。
个人建立:
1、谈心纪录本;2、学习纪录本。
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2】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
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电话使用规定
十七、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第10篇 第五医院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格式
第五医院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居民和离休参保人员的管理,减轻患者及医院的经济负担,对参保人员不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需要转诊转院的,也必须严格审批。原则上在我院诊断明确且我院具备治疗条件的不予转诊转院;因诊断不明或治疗上有困难,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则请专家来院会诊。病情复杂且我院确因条件受限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先由经治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至少3人)会诊,包括科主任、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经管医师等等,必要时请相关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等一同会诊,在《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上写明转诊转院理由,《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到医务科领取,参加人员签名后(至少有3人签名),送医务科审核,再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最后送市或区医保局审定。
各科室负责人,既要考虑参保人员的病情需要,也要为医院的利益着想,共同把好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关。
第11篇 管理规定文本格式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对食品进货货源的检查验收。
第二条 本企业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生产者货其他供货者之间的合同约定,对购进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和约定的予以验收的制度。
第三条 检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对本企业销售的食品货源进行把关,保证本企业所销售食品的质量。
第四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已经和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本企业查验内容:
(一) 营业执照;
(二) 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
(三) 标注通过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证书
(四) 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
(五) 销售凭证
(六) 其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文件
(七) 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食品包装标识、外观等内容。
第六条 本企业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应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绝验收进货。
第七条 本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亲自验货,货证相符方可采购。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进货检查。
第二条 本企业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作为对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进行查验的书面证明,应当真实。
第三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进货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
第五条 本企业须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价,且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有企业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批发企业销售记录制度
一、销售食品,应向购货者出示相关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向购货者的提供销售票据,对销售票据做详细记录
二,如实记录所销售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售货日期等内容,或者采用计算机管理,建立电子台帐;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三、食品销售记录和销售票据应当真实,所有相关销售数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每周对销售记录进行检查、归类、整理,最好汇总保存。
五、相关责任人对销售记录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定期检查工作。
六、每季度对销售记录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证留岗位。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安全,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国境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不合格食品是指经检测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
下列食品属于不合格食品:
(一)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包括: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未经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者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具备应当具备的食用性能的;
(三)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第四条下列食品应当退出市场:
(一)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
(二)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固型物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卫生许可证号、质量等级的;
(三)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特殊营养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四)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的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的;
(五)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经感官鉴别已经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七)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八)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九)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第五条经营者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及有关行政机关确认的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清点已售出的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对仅是标示违法但可以食用的食品,可退回供货方改正;对不能食用的食品,为防止退市的不合格食品二次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工商管理部门应监督销毁不合格食品,不得令其再流入市场;对已经售出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应当采取公告等方式追回,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在工作中发现的、上级机关通报的、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的,或者生产者、销售者自报的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退市食品,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将该商品清除市场(或者:应当及时告知并监督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将该食品退出市场;告知后经营者未采取退市措施的,工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七条对监督检查和上级机关监测中发现以及其他部门公布应当退出市场的食品,经营者自觉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没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门可以依法免于处罚;对于在工商部门监督下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没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门可以视其情节,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于告知后仍不按照规定采取退市措施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八条已经被确认为质量不合格食品退市的,需重新入市,必须提供合法检验机构经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或者有效的复制件后方可入市销售,否则发现地工商部门可以依法封存该食品,责令其限期提供《检验报告》;在期限内拒不提供的,工商部门可以视同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理。
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查处食品案件情况、流通环节食品退市情况等信息,录入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进行消费警示,提供消费指导;对退市食品及其经营者,适时回访,进行跟踪监督管理。
第十条严格执行信誉卡制度。经营者销售食品必须给消费者出具销售信誉卡,并在信誉卡上填写销售时间、经营者姓名、摊位号、商品相关消息等。消费者遇到消费安全问题,凭信誉卡,消费者和执法部门可从销售追溯到运输、生产环节,实现全程追溯,保证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检查、存储、运输制度
食品检查制度
一、公司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食品运输制度
1、 运输工具(包括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应符合卫生要求。要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2、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作业终了,搬运人员应撤离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3、特殊食品的运输,应根据产品的质量和卫生要求,另行制定办法,由专门的运输工具进行。
冷链销售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进货要采用专用的冷冻设备,使食品在运输途中保证所需冷冻温度,全程冷冻运输。
第三条 货物到达后,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装进专用冷柜,保证食物的冷冻条件不变。
第四条 冷藏冷冻食品要有专用冷柜存放,专人看管,及时查验货物,严格按照食品说明温度存放。
第五条 及时清理冷柜,保证冷柜的清洁,使其制冷运转正常。坚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热板清扫,冰箱内蒸发管道结冰超过5毫米要及时除霜。保证冰箱使用安全,开门装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设施。
第六条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建立健全销售登记制度,保证所销售食品账物相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以加强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条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是为了防止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本企业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五条 本企业员工健康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对新录用员工或转岗员工应先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 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
第七条 如发现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中患有第六条规定的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业将立即调换其工作,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的岗位。
第八条 本企业建立健康档案制度,记录与员工健康状况相关的信息。
第九条 健康内容包括每位员工的既往病史、诊断治疗情况、家族病史及历次体检结果等。
第十条 健康档案应根据员工每年健康检查情况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健康档案由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
第12篇 商场户外区域形象管理规定办法格式怎样的
商场户外区域形象管理规定和办法
(2) 对外场地租赁(包括内部厂商的促销)
1、 对外场地租赁范围指门口的小广场,以马路边为界。
2、 租赁者所组织活动必须健康、积极向上、有品味、有新意,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能产生良好的影响。
3、 租赁者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添写《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申请内容中详细说明活动原因、演出或促销方式、节目内容、人员及人数、所使用道具、占地面积及所需公司配合及提供的内容等。
4、 所有活动由企划部统筹安排,企划部在对各项费用进行划价。厂商持《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到所需配合的各部门进行审批。
5、 厂商持批准划价后的《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到财务部交费,并将交费凭证复印件交企划部备案。
6、 工商、市容及文化监察等处由厂商自行审批,并将审批复印件交企划部一份,若因此造成的意外事件及损失由厂商负责。
7、 活动现场由厂商布置,现场氛围由企划部把握和指导。各厂商必须服从企划部的安排,在活动之前做好充分准备。
8、 活动结束后厂商需向企划部交回所有演出租赁设备,如有误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六) 户内公共卖场公共卖场是向顾客展示商场整体形象,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的重要窗口,是反映商场档次与水平的重要方式,为了更好展示我商场的各种服饰品牌的形象,服装风格、充分展示商场的独特风格,同时也为了促进商品的销售。基于明确突出,合理分工、配合协作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大厅共享空间大厅共享空间是我商场的重要窗口之一,着重体现着我商场的形象、品味和特色。使用范围
1、 共享空间的使用者必须是入驻商场的厂商和相关人员,所展示商品必须在本商场有售。禁止与本商场经营和销售无关的商品及其人员参与和使用共享空间(如有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及企划部特批方可使用)。
2、 共享空间最多只许在两家同时搞促销。申请和收费
1、 厂商使用共享空间促销时,必须提前7天向企划部提交《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表中必须注明促销时间、促销人员和道具的详细情况。《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经商场经理批准后,交企划部审批。《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一式三联,厂商、企划部、财务部各留一联。
2、 厂商持到企划部审批、划价,到财务部交纳费用。
3、 厂商持交费凭证及《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到管理部办理促销证后,促销人员方可入场。
4、 厂商入、退场和现场布置必须在晚8:00之后至早9:30之前完成,严禁在营业期间入、退场和布置现场。促销现场要求
1、 现场形象板(架)不得高于
2.2 米.
2、 促销品及道具不得占用通道,不得在主通道上摆设物品。
3、 现场的照明设备必须完好,照明光源需柔和适度。
4、 现场所摆设的宣传品、播放的音乐和录相的内容必须健康,严禁低糜、不健康的宣传品出现。
5、 现场音响设备的音量不得高于商场背景音乐,标准以在3米范围内听清为准。
6、 严禁在现场大声叫卖或用扩音器做宣传,严禁在现场嬉戏、追闹、大声喧哗等不雅行为,一经发现立刻勒令其停止促销,予以处罚。
7、 促销人员必须语言文明,行为举止庄重大方,严禁对顾客围追堵拉,强辞夺理,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其退出现场,予以处罚。
8、 促销人员不得少于3人,不得超过7人。
9、 促销人员不得站在共享空间中央进行宣传。展台展台是我商场商品的重要窗口之一,有着显着的装饰和促销作用。分配与使用申请
1、 商场分别在各楼层设有展台,每个楼层负责本楼层展台招商。
2、 厂商取得展台使用权后,需到企划部登记备案。如某个楼层需多占用其它楼层展台时,可自行交涉,再到企划部备案。
3、 展台使用期限以月为单位,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企划部将对其使用情况详细登记。管理及维护
1、 展台展示内容须健康、积极向上、有品味、有新意,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能产生良好的影响。
2、 展台只能单一品牌使用,不得多品牌共用,严禁展示特价、处理商品。
3、 企划部于展台使用合同期满前15天通知各楼层负责人进行招商,各楼层在接到通知后进行招商,并将招商初步意向报于企划部,由企划部与厂商签定展台使用合同。各楼层招商工作必须在5日内完成,如未按期完成,企划部将通报公司,由公司进行处罚。
4、 展台由取得使用权的厂商自行设计和布置。展台效果由企划部统一把握,未经企划部审核的效果图,厂商不得自行布置。各厂商在得到展台使用权后3天内向企划部提供展台效果图,经企划部审批备案后于展台使用合同生效期前完成。如需企划部协助,厂商需提供相关资料和要求,并交纳相关费用,企划部2天内出样,厂商验稿后签字,然后企划部于展台使用合同生效期前完成。
5、 企划部按展台收费标准收取相应费用,费用由厂商直接交至财务部,企划部保留收费单复印件予以备案。
6、 展台由企划部直接管理,依据公司需要,企划部随时有权收回展台使用权,剩余费用由企划部出具证明,财务部退还。
7、 展台展示商品须及时更换(频率不得低于一周一次)。展台的更换布置时间必须在周一至周四之间进行,必须安排在非营业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须通知企划部,但必须在1个小时内完成。
8、 商场免费为厂商提供地台及照明用电,其余设施由各厂商依据其特色和设计自行准备,如需企划部配合,将按规定收取费用。
9、 展台的照明应保证明亮醒目,光线柔和舒适、层次感强。如遇意外情况照明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损坏相关人员须在1天内由楼层通知电工或工程部人员进行修善。
10、 展台日常维护由使用厂商负责,清洁工作须在商场开门前完成;如公司使用由楼层负责,保安部须保障展台和展品在夜间的安全。收费标准后附。灯箱灯箱是本商场的重要宣传窗口之一,着重体现着商场的形象、品味和特色,直接反映本商场所经营商品档次与风格。分配与使用申请
1、 商场设有灯箱,灯箱招商由商场经理负责招商。
2、 厂商取得灯箱使用权后,需到企划部登记备案。灯箱使用期限以年为单位,最短不得少于半年,企划部将对其使用情况详细登记。管理及维护
1、 灯箱宣传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有品味、有新意,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能产生良好的影响。
2、 灯箱只能单一品牌使用,不得多品牌共用,严禁宣传特价、处理商品。
3、 企划部于灯箱使用合同期满前1个月通知各楼层负责人进行招商,楼层在接到通知后进行招商,并将招商初步意向报于企划部,由企划部与厂商签定灯箱使用合同。招商工作必须在7日内完成,如未按期完成,企划部将通报公司,由公司进行处罚。
4、 灯箱由企划部统一设计和制作,厂商不得自行发布。厂商在得到灯箱使用权后1天内向企划部提供灯箱设计的相关资料和要求,企划部2天内出样,厂商验稿后签字,然后企划部于灯箱使用合同生效期前完成。
5、 企划部按灯箱收费标准收取相应费用,费用由厂商直接交至财务部,企划部保留收费单复印件予以备案。
6、 灯箱由企划部直接管理,依据公司需要,企划部随时有权收回灯箱使用权,剩余费用由企划部出具证明,财务部退还。
7、 灯箱在发布过程中,公司各部门须全力配合各厂商工作,工程部电工须保障灯箱的正常照明,清洁工必须保障灯箱外面的光洁,如公司使用由楼层负责,保安部须保障灯箱在夜间的安全。
8、 区域中的灯箱及品牌形象,厂商必须在经营过程中保持不空缺、不过季、不损坏、光洁整齐。楼层商品促销特卖
1、 本规定适用范围指各楼层大厅、主通道、扶梯周围促销活动的厂商及自营品牌。
2、 申请办法:各厂商在做促销前一周应填写《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由各楼层负责人持表到企划部审批,自营商品的促销申请同上。
3、 申请内容中应详细说明促销原因,促销方式、具体位置、占地面积、所使用道具及促销人员的详细情况等,经企划部审核和公司领导批准,再到企划部划价,办理财务手续,方可入场。
4、 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的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通知企划部。
5、 现场悬挂的pop不宜过多,不许在货柜和花车上张贴pop,pop的画面要美观,严禁厂商私自书写。
6、 促销现场必须干净利落,无杂物、无与促销无关的东西堆放、禁止有纸箱或损坏的桌、柜等设备摆放,如有需要,对现场的花车、桌、柜进行必要的修理、装饰、现场陈列要突出商品。
7、 现场促销人员必须遵守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若是厂方人员,需到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对现场促销人员的管理参照《关于商场共享空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公用营销设施公用营销设施可以更好的展示商场的美化内部环境,树立商场形象,让顾客详细了解本商场的楼层分布及各种服饰品牌的位置,达到宣传商场和促进商品的销售的效果。
1、 商场的整体环境氛围和渲染布置由企划部统筹安排。所有发布的pop需经企划部审批。企划部有权对商场的各类宣传品做出调整。
2、 宣传品的制作方式主要为手绘、印刷和刻绘三种。制作材料主要有纸质、布幅和kt板材。
3、 各商场和厂商必须遵守企划部的规定,严禁私设乱放,严禁随意移动和增减公用营销设施,否则,视其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4、 各楼层和厂商占用公共区域进行宣传时,需向企划部提出申请,填写《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经商场负责人批准后交企划部审核。
5、 场内的公用营销设施严禁出现以下一些情形:a幅面有破损,污迹和折皱等;b直接放置在地面上,通道上和影响顾客购物的地方;c在柱面上斜置、倒置和重叠等;上下不齐,前后不匀,过高或过低等;e过大、过小或不符合规定的规格等。商场共用柱面、墙面及大型pop、条幅等宣传品
1、 各厂商在商场区域内主体墙面做灯箱或悬挂招贴画须向企划部审批备案。
2、 通道两侧的柱面由楼层分配各厂商使用,获得使用权的厂商负责pop宣传品的日常维护及季节性更换,一年至少随季节春(2月25日至3月1日)、夏(5月2日至6月1日)、秋(8月25日至9月1日)、冬(11月25日至12月1日)更换四次,保障pop宣传品不过季。扶梯
1、 季节性和节日的装饰,由企划部统筹安排,各楼层负责日常维护。
2、 扶梯的临时使用由企划部统筹,各楼层需使用时,须提前7天向企划部提出申请,填写《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经公司领导签批后由企划部审核,方可使用。
3、 扶梯间的饰物或鲜花如有丢失或损坏,扶梯归属楼层须向企划部及时反映。扶梯所属楼层一上二扶梯二层二上三扶梯三层三上四扶梯四层四上五扶梯五层直梯
1、 商场直梯及附属设施的宣传使用由企划部统筹安排。
2、 企划部随商场调整及时更换统一的导购牌,原则上不允许在直梯内外张贴其它宣传品。如有需要,须经公司领导签批,经企划部核准划价后方可张贴。导引牌
1、 商场导引牌、导购灯箱、服务设施指示牌、收银台指示牌及附属设施的宣传使用由企划部统筹安排。
2、 企划部随商场调整及时更换统一的导引指示标识,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商品宣传。如有需要,须经公司领导签批,经企划部核准划价后方可张贴。水牌、易拉宝
1、 水牌、易拉宝主要为各种小型宣传架,其宣传使用由企划部统筹安排。
2、 水牌、易拉宝摆放由企划部统筹划安排,原则上只允许放置于总服务台两侧,门厅两侧及上下扶梯中央。如有需要在其它位置摆放,须经公司领导签批,经企划部核准划价后方可摆放。
3、 在商场统一活动时,各楼层需按企划部安排统一更换水牌、易拉宝的主题内容,并摆放在最醒目位置。
4、 企划部根椐水牌、易拉宝的摆放位置收取相应费用。
5、 根据公司需要企划部有权收回水牌、易拉宝的摆放权,并退还剩余费用。
6、 公司主题活动水牌、易拉宝的日常维护由各楼层负责,如有损坏、丢失须照价赔偿并通报公司予以处罚。厂商品牌宣传水牌、易拉宝的日常维护由各厂商负责。顶吊pop
1、 由企划部统一设计和制作,按季节和商场营销活动进行更换,不允许悬挂其它pop。
2、 pop的尺寸为900_450mm,悬挂于通道中间悬挂间距为4米,悬挂高度为离顶10厘米,悬挂压条须与pop等长,悬挂及日常维护由现场管理人员负责。
3、 各楼层须按照企划部制定的统一时间更换商场顶棚pop,悬挂及日常维护由楼层管理人员负责。
4、 各楼层和厂商如有需要时,须由商场负责人向企划部提出申请,填写《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交企划部审核后方可悬挂。户内区域卖场区域卖场是商场向顾客展示品牌形象、服装风格、款式和板型的主要手段。为了更好展示我商场的各种服饰品牌的形象,充分了解本商场的各种服饰品牌,同时也为了促进商品的销售。基于明确导向、合理分工、各负其责、配合协作、共同完成好此项工作为目的,特制定本规定。模特
1、 商场模特必须使用抽象模特、无头模特(童装等特殊品牌除外,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特批)。
2、 各区域的模特设计和布置均由厂商按其风格陈列,各楼层和综合业务部协助管理,由企划部负责指导和检查。
3、 商场边厅的模特数量不得超过8个,中岛不得超过6个,散区货架区一个货架配两个模特(指过道外围的货架,中间区里原则上是两个货架配一个模特)。
4、 边厅的模特位置摆放为前6个后2个,中岛为前4个后2个。
5、 每个区域的模特款式、规格和高度必须统一,模特必须保证整洁完好,如有残损立即更换。
6、 模特的服装须一周更换一次,新货上柜后,要及时更换新款,严禁模特裸体或半裸体摆放。
7、 如边厅、中岛模特进行增减,各楼层必须提前三天书面申请。
8、 模特的服装更换时间为每周星期四,各楼层和综合业务部督促,由企划部负责检查。未按时更换模特服装,进行相应处罚。
9、 模特的日常维护由各厂商负责,所展示服装必须每天进行慰烫、清洁,保证服装的平展、挺括。未按规定执行进行相应处罚。
10、 模特的照明应保证光线明亮醒目,柔和舒适、层次感强,如遇意外情况照明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损坏相关人员须在1天内由楼层通知电工或工程部人员进行修善。商品陈列本着品牌化、高档化的经营思路对商品陈列提出整洁、艺术指导购买,促进销售的原则:
1、 商品的整体陈列要遵循一定的规律,按其款式、色系、类别或按厂商的统一规划进行陈列。禁止无规则陈列,随意堆放。
2、 各区域的商品陈列要饱满适度,有艺术的空间构造感,避免单调、呆板的商品摆设。
3、 区域内不得出现空货架、空柜台,要保持货品的琳琅满目。货架上的相邻挂件应保证疏松有序,货柜上的货品高度不超过
1.6 0米(基本与视线持平)。
4、 无库房的区域须将纸箱或带有大包装的物品放在隐蔽位置,码放要整齐并加以掩饰。
5、 区域中的模特不得超出区域外界线,保持通道畅通、购物方便。
6、 所有陈列的货品必须配有标价签及商标签。标签须摆放在标准位置(上衣、大衣、风衣应摆放在每二粒纽扣上,裤、裙应摆放在裤绊和裙绊的右前侧)。
7、 区域卖场内的所有照明必须保证在营业期间正常使用,光线明亮醒目,层次感强。照明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损坏相关人员须在1天内进行修善。装饰物
1、 区域卖场可适当摆置一些绿色植物及装饰物,摆放时需与卖场整体氛围相协调,并在企划部备案。
2、 根据企划部统一安排,区域卖场内要按季节和节日及时更换相应装饰物。
3、 区域卖场不得摆放枯萎、调谢的植物;装饰物应摆放错落有秩,整洁美观,无残损。区域卖场内宣传品
1、 区域卖场内宣传品主要指条幅、圆贴和方贴、手绘pop各类宣传品,包括商场统一制作的pop、厂商自制的pop或品牌商品标识。
2、 宣传品的制作方式主要为手绘、印刷和刻绘三种;制作材料主要有纸质、布幅和kt板材。
3、 宣传品的内容须健康、积极向上、有品味、有新意,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能产生良好的影响。
4、 区域卖场内的整体环境氛围和渲染布置需按企划部统一规定由厂商自行统筹安排,企划部有权对商场的各类宣传品做出调整。
5、 厂商如需在区域卖场内悬挂或张贴pop宣传品,需向企划部提出申请,填写《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经企划部审核后方可悬挂或张贴。如厂商悬挂或张贴自制pop宣传品时,须携带实物经企划部审批;如需企划部制作时,需向企划部提供相关资料或提出要求,由企划部根据制作难易程度或工作量大小在《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上注明完成时间,并收取相应费用。
6、 企划部按pop宣传品收费标准收取相应费用,费用由厂商直接交至财务部,企划部保留收费单复印件予以备案。
7、 为了使商场的形象趋于统一,手绘、刻绘宣传品必须由企划部按统一标准制作,厂商不得自行书写。
8、 现场悬挂的pop不宜过多,不许在货柜和花车上张贴pop,pop的画面要美观,严禁厂商私自书写。
9、 区域卖场内pop宣传品严禁出现以下一些情形:a幅面有破损,污迹和折皱等;b张贴或悬挂斜置、倒置或重叠等;c上下不齐,前后不匀,过高或过低等;d过大、过小或不符合规定的规格等,如有不符需及时更换。①条幅
1、 条幅的使用期限协商议定,只能单一品牌使用,不得多品牌共用。
2、 申请单位须提前1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企划部审核并报送上级部门,原则上不允许各厂商自行制作发布条幅。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商场领导和企划部特批,并向企划部报送条幅样稿,同时收取制作费和发布费。
3、 条幅悬挂时,条幅须悬置于区域卖场入口处中央,与外沿线取齐,条幅的上边沿须与顶棚平面相切。②圆贴、方贴
1、 圆贴、方贴包括:商场主题活动时统一印制的圆贴、方贴,商场统一标准手绘圆贴、方贴以及厂商自制圆贴、方贴。
2、 商场进行主题活动时,厂商需进行配合,由楼层统一到企划部领取圆贴及方贴,按实际发放数量进行张贴或悬挂,使用完毕后交回企划部。
3、 圆贴及方贴须贴于区域卖场内醒目位置。商场统一活动印制的圆贴、方贴可采取单张或连续三张垂直排列的方式,统一贴置于货柜或货架外立面上;商场标准手绘圆贴、方贴和厂商自制圆贴、方贴只能单张贴置于所属货品的货柜、货架的外立面上。贴置于货柜上时,圆贴的上边缘需与货柜的顶边的下边沿相切;贴置于货架上时,圆贴的上边缘需与货架的上边沿相切。③l架(悬挂手绘pop)
1、 按照企划部统一标准,l架统一高度为
1.7 5米,统一放置于区域外沿左侧,l架头朝外,与通道成90度夹角。l架的位置如需变动向企划部提出申请。
2、 l架上最多为两张pop,上下垂直悬挂。商场统一活动时,需将商场统一印制的活动主题pop悬挂于l架最上方。
3、 pop污秽、破损须及时更换,如l架损坏或丢失时须及时通知企划部,并追究相关责任。④kt板
1、 尺寸小于450__ 300毫米的kt板可放置于形象柜上,大于450__ 300毫米规格的kt板的只能放置于区域卖场入口处右侧,与外沿线取齐。
2、 kt板的摆放不得阻碍通道畅通,kt板的位置如需变动须向企划部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