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企业管理 > 企业管理 > 管理规定

检修安全管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1-27 17:00:02 查看人数:81

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第1篇 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一、 检修组织与管理

1、公司与检修单位要成立检修组织机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2、一切检修项目必须在检修前办理完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

3、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组织好有关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和其他相关内容,负责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二、检修安全教育管理

1、检修前对所有参检人员进行检修安全、个人防护教育,特殊作业还要进行体检,未经安全教育不得参加检修作业。

2、检修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检修方案和各项检修管理规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三、检修安全通则

1、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仔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情况。每次检修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2、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4、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5、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其它装置或邻厂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6、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材,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7、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8、在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四、检修准备

1、根据检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要为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准拆卸设备、管道。

2、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在使用前要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3、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复查确认无误后,再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安全锁卡。

4、检修单位要检查动火证、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高处作业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5、检修单位要检查检修中需使用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准备情况。

五、焊接作业

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区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必须做到:

(1)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2)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3)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4)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5)乙炔发生器(或溶解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6)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溶解乙炔气钢瓶。

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1)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2)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4)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六、设备检修和有限空间检修作业

1、有限空间(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膛、沟道、烟道、排风道等)内作业时,必须办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检修单位负责办理。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由工艺处理负责人和设备交出负责人签字确认。检修安全措施由设备所在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并经检修项目负责人和检修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安环处审批。进入不能与外界有效隔绝的设备内作业,应由主管经理终审审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办理,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由工艺处理负责人和设备交出负责人签字确认。检修安全措施由设备所在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并经检修项目负责人和检修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厂控设备)报安环处审核安全措施,由设备处终审审批。该设备必须与其它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级管道,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彻底进行清洗和置换。

2、在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中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3、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防毒器具。

4、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作业人员时,要停止作业并撤出检修设备,待重新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手续后,再继续检修作业。

5、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设监护人,监护人要选有经验、有责任心的人担任,监护人要严格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始终保持有效的联络。

6、有限空间作业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架设安全梯及平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时撤离的需要。

7、有限空间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电源要采用安全电压,灯具要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8、在有限空间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火人员完成作业后,要将焊(割)渣清除干净。

9、检修作业完工后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作业证上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人孔。

七、 抽加盲板作业

1、《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单位负责办理,并负责绘制盲板抽堵位置图,制定安全措施,经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交施工单位对盲板位置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字。报安环处审核、生产处审批,最后报主管经理终审,要指定专人负责抽堵盲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1)抽加盲板必须确认部位,并挂牌做记号,防止因误抽加盲板造成事故。

(2)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加盲板,注意保持系统正压,以防空气进入设备而造成事故。

(3)施工单位要按《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4)生产部门负责《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存档工作。

八、高处作业

1、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高处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负责办理。一级高处作业由施工单位车间领导负责审批;二、三级高处作业由施工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安环处审批;特级、特殊高处作业由公司安环处审核后,报主管经理审批。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备注栏内。审批权限按《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执行。《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施工负责人,一份交安环处留存。

a、作业高度在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b、作业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c、作业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d、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是体检合格的人员,凡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篮、吊架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

(4)高处作业人员要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5)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在石棉瓦、玻璃缸瓦上作业,必须采取铺设踏脚板等安全措施。

(6)遇六级以上的风力或其它恶劣气候时,要停止高处作业。

(7)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作业时,要进行现场环境监测,并设专人监护。

(8)高处作业场地附近有带电导线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电工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与带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

九、起重、吊装、动土、断路作业

1、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由项目单位负责办理。由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安全措施,并经项目单位、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审批。

对20吨以上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的吊装,或吊物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必须编制吊装方案、经设备部门审查,主管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在安全部门现场监督下方可进行。

(1)起重吊装工作分工明确,并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统一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2)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确认、许可,也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吊装锚点。

(3)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除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外,还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者须按《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的要求,经特种作业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操作。

b、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门、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检查,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

c、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吊运,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

2、《动土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土单位负责办理。并按要求绘制施工示意图,注明位置、提出技术要求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 厂区内:由生产处(总图)、设备处终审,并由设备处签署恢复处理意见。

 厂区外:由生产处(总图)、设备处和集团设备部初审后,报集团设计院(总图)和集团设备部终审,并由集团设备部签署恢复处理意见。

3、《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负责办理。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制定安全措施并签字后报集团公司公安保卫部审批。

十、检修完工后处理

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2、根据生产工艺抽加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

3、检修任务书归档保存。

4、清理现场。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双兴公司

2023年7月

第2篇 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管理办法

1目的和范围

为了规范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化工生产的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2.2 电仪分厂电气车间负责做好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3管理程序

3.1 一般规定

3.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作业证,才能从事电气作业。

3.1.3 上岗人员应根据作业内容,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3.1.4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认真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1.5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工作。

3.1.6 带电设备或线路在未经验电确认前,一律视为有电,任何人不得触及。

3.1.7 凡属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一切检修作业,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3.1.8 作业时严禁使用自己不熟悉的电气工具或设备。

3.1.9 作业现场要准备好安全应急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3.1.1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1.11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 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且每年定期检测。

3.2安全技术措施

3.2.1 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1.将设备断开电源;

2.验电;

3.装设绝缘板和临时接地线;

4.悬挂警告牌和装设遮栏。

3.2.2 在检修工作地点,必须断开电源的导电部分:

3.2.3 断开检修设备电源时,必须将各个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变压器、互感器停电,应从高、低压侧断开,联络线路应从线路两端断开,防止向施工设备反送电。

3.2.4 停电的程序: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停电后,必须取下主开关的控制保险,操作把手必须可靠地锁住。

3.2.5 验电器是检验有无电压的依据,其他表计、信号只能作为参考。

3.2.6 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适合、而且是合格的验电器在施工设备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必须在有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是否良好。

3.2.7 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由2人进行。

3.2.8 接地线必须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裸体软铜线,禁止用其他电线代替。

3.2.9 装设接地线必须在验明无电压后进行,装设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时顺序相反。装拆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

3.2.10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或产生感应电压的各个方面,都要装设接地线。

3.2.11 检修10米以上长的母线,至少应在母线两端装设接地线;10米以下的,可在靠近电源侧装一组接地线。

3.2.12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电气上不相连的部分,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分别在靠近电源的部分接地短路。

3.2.13 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点明显看得见的地方。

3.2.14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装拆接地线时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

3.2.15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检修设备的刀闸开关操作把手上,均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3.2.16 对部分停电工作,当安全距离不足的未停电设备,应设临时遮栏(禁止使用金属材料作遮栏)。临时遮栏与导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电压等级(千伏)

3.3~6.6

10~35

60~110

220

安全距离(米)

0.35

0.6

1.5

3

3.2.17 室内高压设备上有人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

3.2.18 在室外高压设备上有人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拉设围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

安全组织措施

3.3.1 无论高压或低压,所有在电气设备上或在导电电气设备附近的工作,均需办理工作票。

3.3.2 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时间为限,在预定时间内检修工作尚未完成,应由检修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

3.3.3 在预定检修时间内,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继续工作,而其他部分有条件提前送电,则在送电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按现场实际情况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后,方可继续工作。

3.3.4 值班负责人负责审查、批准工作票。

3.3.5 值班员必须按工作票完成各项安全措施,并向检修人员交待现场情况,指明检修设备位置及邻近带电设备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3.3.6 检修工作开始后,任何人不准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员不得变更有关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如果特殊情况下需要变更时,必须事先取得检修负责人同意,重新办理工作票。

3.3.7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邻近带电设备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3.3.8 负责安全监护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检修现场,若因故需要离开时,必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

3.3.9 因工作需要分几组同时进行检修,而每组之间相互看不见时,每组必须设一个安全监护人。

3.3.10 工作间断时,检修人员应从现场全部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间断期间,监护人不在现场,检修人员不得提前进行工作。

3.3.11 检修间断后复工,检修负责人、安全(监护)负责人必须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

3.3.12 工作票终结手续未办理前,任何人不得改变安全措施,不得向施工设备合闸送电。因紧急情况需要送电时,必须收回工作票,通知工作负责人和全体检修人员撤出现场,值班员拆除安全措施,测量绝缘合格后方可送电。

3.3.13 检修工作全部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与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3.3.14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并得到有关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电气运行安全

3.4.1 变、配电所必须制定运行规程、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巡回检查路线,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规程制度中明确规定。

3.4.2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检修安全距离要求。

3.4.3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3.4.4 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后方可操作,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及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3.4.5 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必须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其运行管理从其规定。

3.5电气检修安全

3.5.1 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3.5.2 原则上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拆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下标示牌或送电。工作完毕并经复查无误后,由工作负责人将检修情况与运行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摘牌送电。

3.5.3 带电检修安全要求。

1.必须带电作业时应在良好的天气进行。如遇雷、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500伏以下可按一般带电工作要求进行。500伏以上必须是受过高压带电作业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操作时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和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严禁利用事故停电间隙进行检修工作。在同一线路设备上进行不同项目工作时,应分别挂停电牌。

3.5.4 在停电线路或设备上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并在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工作地段线路的分支线挂接地线。

3.5.5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3.5.6 对外线杆、塔、电缆检修时,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1.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临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做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2.对于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于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采取措施,防止伤及邻近电缆。

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登杆、塔检修作业时,每根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3.5.7 检修变压器及油开关时禁止使用火炉、喷灯等工具,其他部位使用明火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10千伏以下不小于1.5米;10千伏以上不小于3米。

3.5.8 不准随意拉设临时线路。确因需要拉临时线路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其导线应用橡套绝缘电缆,线路应架空敷设,并采取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米。其它临时用电具体规定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3.5.9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3.5.10 电气试验应由两人进行,并按照带电作业有关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3.5.11 在有腐蚀、易燃、易爆等场所应采用适当的线缆及采取相应的敷设方式,禁止明敷设。

3.5.12 电缆在下列地点敷设应采取穿管保护措施。

1.电缆引入、引出建筑物,穿过楼板;

2.从沟道引出自电杆或墙面敷设的电缆,距地面高度2米以下部分;

3.其它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每根电力电缆应单独穿在一根管内,但交流单芯电力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3.6接地装置的规定:

3.6.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3.6.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3.6.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3.6.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3.6.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3.6.6 易燃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的避雷针为4欧姆。

3.6.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6.8 静电接地:

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2.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3.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小于30米。

3.6.9 防雷接地:

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2.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3.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8.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9.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3.7 监督考核

安全环保部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考核。

4相关记录

4.1 电气工作票

4.2 安全检查台账

第3篇 装置检修管理安全规定

1.凡进入装置检修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装置检修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指派专人值班,防损,防火,防冻,防盗,并按时交接班。

3.一切检修工作要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4.进入装置和参加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帽,女工发辫要扎如帽内。

5.手脚架或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

6.交叉作业或高空作业,禁止向下抛物件或工具,以免发生落物伤人。

7.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8.严格遵守进入容器内的“八个必须”并且容器内必须引灯或手电等照明设施。

9.进入塔罐设备时应切断该设备物料,加堵盲板,打开设备所有人孔,保持设备内空气畅通,必要时向罐内通风,且设备必须冷却到35℃以下,并作好安全分析,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进入作业时,要指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经安全部门审核,主管厂长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10.要严格执行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没有批准的动火证,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禁动火。

11.非自己工种所属的工具,机具及设备禁止动用。.

12.设备内清除的铁锈,杂质等要随时送出装置,要妥善处理,防止硫化亚铁自燃。

13.电器设备检修时,要切断电源,取下保险,并在其电源开关上挂好安全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管。

14.一般行灯用36伏,检修容器内作业照明一律使用12伏防爆灯。

15.大检修器具要安放在指定地点,施工废料等不的随意丢弃,要按照“安全、文明、优质、节约”的精神,做到完工,料净,场地清。

第4篇 脱硫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一、吸收塔原烟道清理与防腐修复作业安全措施

1、办理好检修工作任务书,做好安全措施;将原、净烟气电动挡板门关闭,原净烟气挡板门及ggh主辅电机停电,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示牌;确定清理负责人、监护人。

2、在脱硫烟道内进行检修工作时,应有一人站在人孔外面递送材料和工具并进行监护。

3、应提前打开所有人孔门,以保证足够的通风。

4、带好劳动防护用品,必要时可佩带防毒面罩。

5、烟道内部需接12v行灯或用手提灯。

6、进入内部检查清理时,专用铁锨应水平铲除使用,从烟道放水口放出,严禁垂直使用或用其他铁件碰撞烟道,防止损伤鳞片。

7、所有工作完毕,工器具、人员清点齐全后,方可封闭人孔门。

8、在烟道内部的防腐施工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防腐施工,禁止烟火”的警示标识。

9、吹灰器汽源、水源手动门关闭加锁。

二、吸收塔喷嘴清理安全措施

1、清理吸收塔喷嘴属于高空作业,至少需要四人进行该项工作,其中一人进入吸收塔执行清理工作,一人在人孔处监护并传递信息,两人把握安全绳的松紧度并通过信息传递及时伸缩安全绳,但安全绳必须缠绕在固定可靠的硬件上,以防不测。

2、办理好清理工作任务书,做好安全措施,由检修人员在喷嘴下方做好防护网,确定清理负责人、监护人和安全绳专人,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3、净烟气挡板门、原烟气挡板门关闭,旁路挡板门打开。并退其电源悬挂警告牌。

4、塔内三台搅拌器退电并悬挂警告牌。

5、清洗时扎好安全带,系好安全绳,人站在夹板上冲洗,并有防滑安全措施。

6、.监护人员掌握好安全绳的松紧,不得随意离开,安全绳必须缠绕在固定可靠的硬件上,以防不测。

7、除雾器三层冲洗水阀门关闭加锁。

8、清理上层和中间层喷嘴时,清理人员分别从相应层面下部的人孔进入,必须小心谨慎,系好安全绳,如有异常应及时联系监护人。

9、清理下层喷嘴时,因其下侧无人孔、内部又无支撑,可先从2#炉或3#炉原烟道进入吸收塔入口处,利用强光灯检查喷嘴堵塞情况;如靠近东西两侧入口处有堵塞,可利用3-4米的长杆疏通;中间位置有堵塞,看准位置,可从该层上部人孔进入,利用专用秤钩工具进行疏通。

10、所有工作完毕后,工器具、人员清点齐全后,方可封闭人孔门。

三、除雾器冲洗水管道更换喷嘴清理

1、清理吸收塔除雾器属于高空作业,必须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由检修人员在除雾器下做好安全防护网)。

(1)清理上层时至少需要三人,其中一人进入冲洗,但须佩戴安全带,系好安全绳,一人在人孔处监护并传递信息,另一人掌握安全绳的松紧程度并缠绕牢固。

(2)清理下层时至少需要七人工作,其中四人进入除雾器执行清理工作,因除雾器需要翻转,故用人较多,四人中每两人使用一根安全绳;一人在人孔处监护并传递信息;两人掌握安全绳的松紧并通过信息传递及时伸缩安全绳,安全绳必须缠绕在固定可靠的硬件上,以防不测。

2、办理好检修工作票或工作任务书,做好安全措施;确定清理负责人、监护人、安全绳专人。

3、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等,进入吸收塔人员必须穿胶鞋或布鞋。

4、内部光线较弱时,必须接有12v行灯。

5、提前打开各人孔门保持足够的通风,如有刺激性气味,严禁进入吸收塔执行清理工作。

6、清理上层:从上层人孔进入,在除雾器上面南北方向上至少铺设三页架板,站在架板上执行冲洗工作;如需挪动架板,则需再进入一人进行协助,但必须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

7、下层清理:四个清理人员分别从该层人孔进入,必须小心谨慎,记系好安全绳,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监护人。

8、所有工作完毕后,工器具、人员清点齐全后,方可封闭人孔门。

9、除雾器三层冲洗水阀门关闭加锁。

四、各类池、箱容器清理安全措施

1、办理好清理工作任务书。

2、立式泵、搅拌器退电并悬挂警告牌。

3、人员下池前穿戴好劳保用品并停用潜水泵。

4、工作中禁止对浆液泵冲洗。

第5篇 年终检修安全管理要求

为确保年终大检修期间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本要求:

一、各车间要高度重视,成立年终检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每个检修点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

二、各检修点负责人在每天派班时,要认真对职工进行安全讲评,分析在检修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提醒每位职工注意。在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要认真进行安全确认。危险岗位、要害岗位,如电气作业、起吊重物、高空作业等要有专监护,做好保护、不能盲目从事。较为安全的岗位也不能掉以轻心。

三、严禁上下岗位交叉作业,如需要,必须首先对工作场所的物件存放牢固情况进行确认并安排有专人监护。

四、检修期间一定要做好反“三违”工作,尤其是维加车间的行车工、要履行好职责。在起吊、行走时一定要注意行人及设备。使用行车的单位不得指挥行车工开快车。使用卷扬的单位要互敬互让,不准台车超载、超高、超长,严禁台车乘人。

五、各单位在检修前要认真对所管辖的行车、工具检修平台等检查好。

六、起吊物件一定要使用钢丝绳,严禁使用皮带。严禁从高处往下丢东西。

七、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相互配合工作的职工,工作时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

八、检修期间要注意休息好,以确保良好的精神投入工作。

九、检修期间职工医院要安排好值班医师并安排人员到现场值班、救护车要配备好,随叫随到。

附:几个重要岗位、工种工作时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情况分析

几个重要岗位、工种工作时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分析

一、氰化物药剂池清理:不戴防毒口罩易引起毒;污水下河等。

二、皮带、振动筛、跳汰:试机时未观察好周围人员而盲目试机而引起人员受伤;湿手操作电器易引起触电;丢物件不注意观察易砸伤人;吊物件不使用钢丝绳引起断裂而伤人;工作条件不十分好致使工作不方便,站立不稳而跌倒受伤等。

三、磨矿:装衬板、拉棒时配合不好引起受伤;试机时湿手操作电器易引起触电;停机时不拉下总开关;试机时未观察好周围人员易引起人员受伤;检修人员较集中而忽视提醒引起互伤等等。

四、浮选:割浮选槽内物件不戴防毒口罩易引起中毒:硫酸管内药物未排干或未从浮选槽内移开易引起烧伤;吊物件使用皮带或对物件起吊捆绑不正确引起伤人;人员拥挤站在一块水泥盖板上易使盖板断裂造成人员受伤;试机时湿手操作电器易引起触电;起吊物件与行车工配合不当易引起受伤等。

五、电工:检修时把开关拉下后未挂警示牌,别人误合闸而引起触电;吊马达使用皮带等,因承受力不够而断裂,使人被砸伤或者马达被砸坏;高空作业时无人监护,不系好安全带等防护措施而引起坠落而受伤;登高梯子无人扶持或未加防滑脚垫等引起受伤;工作时未使用绝缘工具或使用工具不当引起触电事故等。

六、钳工、焊工:起吊重物使用纲丝绳、葫芦等不当而断裂引起伤人或砸坏设备。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存放距离不够而引起爆炸事故;起吊氧气瓶、乙炔瓶捆绑不当导致脱落引起爆炸;检修工作平台不牢固引起倒塌引起受伤;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相互工作时配合不当,提醒不到位引起受伤;使用带病的工具工作使人受伤;葫芦悬挂支持点不牢固引起脱落而使人受伤;起吊物件与行车工配合不当引起伤人;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等防范措施引起伤人;三脚架支撑不牢固而引起倒塌而伤人;高空作业时无人监护,登高作业者患有登高禁止症易引起事故;登高焊接时,在高空的垂直下方10米内存放易燃、易爆物易引起爆炸或火灾;照明不足而工作引起受伤;登高作业梯子无人扶持或未加防滑脚垫引起受伤等。

七、车工:工作时戴手套易引起受伤;手位存放高度不够引起受伤;对工作对象观察确认不到位易引起受伤;身体较矮小未使用增高塔板易引起受伤;女工长发不戴压发帽易引起受伤;工作中不注意观察变化情况易引起受伤等。

第6篇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

一、检修组织

1、较大项目检修,公司必须成立项目检修小组,并指定检修项目负责人,同时需有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2、检修前编制好检修计划,检修计划由车间(部门)提出,然后由检修部门制定检修方案(重点说明检修任务、检修的安全措施、各自的安全职责等),安全管理人员对检修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然后报总经理批准。

3、检修计划编制,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生产部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二、检修准备

1、设备、设施检修前需对参加检修人员交代检修任务、安全注意事项。

2、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3、设备检修如需动火作业还必须检查电焊、气割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4、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物质,如有需要进行清理,以防发生火灾事故。

5、电气设备检修前,需拉闸断电。

6、带电检修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还必须遵守《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三、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任务实施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检修过程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操作或存在隐患时,必须立即制止。

2、检修过程中各工种必须遵守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作业过程中出现新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检修,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4、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5、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

6、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7、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伏、24伏、12伏、6.3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8、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3)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9、做到“四不拆”:

(1)设备带压不拆;

(2)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

(3)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4)工具不合格不拆。

10、从事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11、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四、检修过程安全要求

(一)、电气焊安全作业规定

1、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眼睛;

11、焊线应双线并行至现场作业点,禁止使用厂房钢结构、设备作焊接回路使用;

(二)、受限空间作业

1、进入各类槽、罐、塔、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为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

2、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3、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

4、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对其进行强制通风。

5、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及器料,禁止用氧气或富氧空气吹风。

6、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具留在设备内。

7、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进行共同验收合格后,检修人员方可清理现场。

(三)、高处作业

1、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必须按照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执行。

2、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蓝、吊架、手拉葫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

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6、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

7、遇六级以上的风力或其它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四)、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五)、带电作业要求

1、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2、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3、在低压带电裸导线的线路上工作时,工作人员在没有采取绝缘措施的情况下,不得穿越其线路。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措施。也应防止人体同时触及两根带电体或一根带电体与一根接地体。

4、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

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5、严禁在雷、雨、雪以及有六级以上大风的户外带电作业。有雷电时,还应禁止在室内带电作业。禁止在潮湿或潮气过大的室内带电作业,禁止在工作位置过于狭窄的场所带电作业。

6、安全防护用具

(1)绝缘手套内外表面应无针孔、裂纹、砂眼。

(2)绝缘服、袖套、披肩、绝缘手套、绝缘靴在20kv工频电压(3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3)各种专用遮蔽罩、绝缘毯、隔板在30kv工频电压(1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7、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调度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五、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检修结束后,检修部门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第7篇 检修过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按有关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2、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破损。

5、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ac 220v电源照明,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必须使用电缆,不得使用胶质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

6、施工所接临时电源线要根据现场负荷要求带有漏电保护的电源空开,施工过程中漏电能及时跳闸断电,防止人员触电伤人。

第8篇 月度设备检修安全管理措施

1、所有参加设备检修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2、正确穿戴好劳保保护用品,禁止不规范穿戴上岗。

3、设备检修前应切断电源并挂好警示牌后方可进行设备检修,检修结束后,必须是原挂牌人进行摘牌送电。

4、工作前应先检查岗位上是否存在不利于安全检修的因素,如有不利安全检修的因素存在,应坚决排除后,方可进行加检修工作。

5、工作中所有检修人员应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保证检修的安全进行。

6、特种作业应严守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应是指定的的操作人员才可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特种作业操作。

7、检修中,如行车起吊物品时,被起吊物品下,严禁有人停留。

8、起吊重物时,应首先检查起吊钢丝绳,绳索是否牢固可靠,被吊起物件是否安全可靠及周围环境是否允许物件起吊,确认后方可进行起吊作业。

9、行车司机在起吊过程中,严禁将起吊物从作业人员上方经过或停留。并根据检修人员的指挥来进行操作,当出现多人指挥,对操作信号不明的情况下,严禁进行操作。

10、检修人员在使用行车时,严禁多人指挥的,由专人指挥行车进行操作,应做到指挥信号明确清晰。

11、各检修岗位在检修时,,应放好检修物品及工具,防止乱放、乱丢现象,给安全造成不利因素。

12、检修过程中,每天在派班时,必须首先布置好安全工作,并有人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查。

13、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首先布置好各作业点之间的安全工作,并认真做好防范措施,戴好安全帽杜绝麻痹思想,并保持相互之间的联系。防止不安全现象的出现。

14、各检修项目负责人,即是本项目组的安全负责人,在布置检修工作的同时,布置好检修过程的安全主要事项,明确可能造成不安全的因素,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

第9篇 检修前的安全管理

1.安全检修方案

(1)全公司性停车大检修、系统或车间的检修以及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或抢修,在检修前必须编制和办理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均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下同)。

(2)全公司性停车大检修、系统大修、车间大修,其检修方案应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3)车间的中、小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检修许可证),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分管副总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设备计量部审批并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5)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抢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其抢修方案或抢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按规定执行。

2.检修前的安全交接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系统(生产管理部门或生产车间、工段、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设备管理部门或机修车间、工段、班组,下同)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

(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按下列有关安全交出的基本内容,逐项完成。并将完成情况详细地填写在“安全检修交接书”上。制订停车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停车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系统卸压:由高压至低压进行。

②降温:按规定的降温速率进行,达到规定要求。

③退料:生产系统(装置、设备、管线)内储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有计划的退净。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退净,应在“安全检修交接书”中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

④ 根据检修要求和装置情况,对其进行符合规范要求的蒸煮、吹扫措施。

⑤置换:先用氮气,后用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分析结果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

⑥隔绝:按抽加盲板图的先后顺序抽、加盲板。抽、加盲板的部位要有挂牌标志。盲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编号和登记。

⑦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

⑧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

(3)交接双方应共同对4.1.2.2条进行认真检查,并按规定的方法确认无误后,由交接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

(4)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局部检修或抢修时,也应按4.1.2.2条中的有关要求进行安全交接,并将各项的完成情况,以及安全措施等,详细填写在“安全交接书”上。

3.检修前现场的安全要求

(1)检修时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堆放应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为原则。

(2)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输送管道附近不得设置临时检修办公室、休息室、仓库、施工棚等建筑物。

(3 (4)检修现场必须保持排水沟通畅,不得有积水。

((9)检修现场应根据《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检修机具的安全管理

(1)各类检修机械、防护装置、制动装置等应符合安全规定。

(2)气焊使用的各类气瓶应配有瓶帽和防震圈。

7. 检修人员行为的安全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有关部门发给的特种作业证,才能上岗作业。

(2)从事夜间检修作业或零星项目检修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为安全监护。

(3)从事特殊检修作业的人员(如二级以上高处作业、水下作业、高温作业等)在检修前应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疾病或职业禁忌证者,不得从事该项检修作业。

(4)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的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赤膊、短裤、裙子上岗。

(5)提倡文明检修,保持检修环境整洁,清理出来的废渣和废旧设备、管道,应及时清理。

(6)在检修现场严禁吸烟。

(7)检修区内不准带小孩,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检修现场。

8.检修防火要求

第10篇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设备检修活动中相关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要点。

第二条 本要点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划分

1、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职责

负责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要求,对检修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2、设备处职责

负责按照检修安全管理要求,对检修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3、检修中心职责

(1)、接受点检方组织的项目现场安全交底(技术交底见设备检修管理办法),认真填写《安全确认票》(见附件二)、《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见附件三)。

(2)、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考核违章员工。

4、生产厂职责

(1)、成立检修期间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明确检修施工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2)、负责审核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开展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

(4)、负责危险源点的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二章流程

第四条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流程见附件一。

第三章操作要点

第五条检修项目确定后,点检员根据检修项目填写《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见附件三)后交施工班组,施工班组按照《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的要求办理各种安全作业手续和准备工作;检修前半小时,点检人员组织生产方、检修方三方进行现场安全确认,并填写《安全确认票》(见附件二)。

第六条没有进行安全交底检修方有权拒绝进入工地,误工责任由点检方负责;没有履行安全作业手续和准备工作的,误工责任由检修方负责。

第七条对现场交叉作业、起重机械、设备电源、煤气等危险源点要有明确的交接。

第八条对于夜间发生紧急检修项目,生产方调度既是抢修组织者又是安全责任人,生产方调度代替点检人员会同岗位人员、检修人员三方口头安全确认后,检修人员方可进入检修现场。

第九条生产方、检修方均应严格遵守“三牌(检修牌、操作牌、停送电牌)、两票(安全确认票、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安全管理制度。检修方在分解检修任务时,必须明确安全监护人,检修任务与安全工作同时安排。

第十条检修前和检修实施过程中,生产操作人员必须确保设备处于停止和安全锁定状态,并对此负有责任。

第十一条在禁火区域或设备上动用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办理按照《动火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要建立联系制度、实施可靠的防护措施,并由专人统一指挥进行工作。

第十三条因检修需要而临时拆下的安全防护装置,检修完毕后,检修方必须按规定恢复,安装的临时线路,用完后及时拆除。

第十四条对易燃易爆的设备及压力容器进行检修,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向下抛掷物件。

第十六条禁止检修中悬挂和起吊没有系牢的物件。

第十七条电焊线,氧气、乙炔气带跨越路面、道口时,必须用绝缘物盖好或有其它防护措施方能进行工作。

第十八条气焊的风带,钢丝绳,电焊机的进线,电焊线不准混绞在一起。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置在离明火10米以上安全地点,两者间距在5米以外(如不能保证安全距离,中间必须有安全隔离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检修完毕后,检修方必须进行现场清扫、整理,岗位、点检、检修三方试车,并对检修后安全事项确认后,签署竣工证;安全确认票留存点检作业区。

第四章附 则

第11篇 吸收塔检修改造安全消防工作管理规定

近期,在业内发生了多起因管理人员意识淡薄、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完善引起的吸收塔着火事故。为了避免公司所属单位在检修改造中发生类似事故,根据脱硫吸收塔改造检修中的重点工作及易发生的事故隐患(脚手架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人员气体中毒、火灾等),因此在开展改造检修工作前,应当完善各种安全手续,办理工作票(动火票、密闭容器作业票等)、做好安全预控措施和应急演练,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领导重视,在吸收塔改造前,应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对吸收塔检修改造方案进行审定,针对易发生的安全隐患重点落实安全消防措施,将安全防火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并将其联系方式悬挂在吸收塔检修区域内。编写应急预案并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安全消防设备可靠有效。(应有会议纪要、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三级审批、应急预案应进行演练,并对现场消防设备进行检查适用,确保完好)

严格安全资格审查、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对全体参加改造检修施工的队伍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若改造检修工作由外委承包商实施,则需要检查外委承包商的必须具备高空作业、防腐作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连续三年来的安全生产业绩;外委承包商员工与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险,焊工证、起重工证、高空作业证等特种作业、安全员资格证。凡不适合于高空作业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严把入厂关,杜绝无证施工、无证管理、无证操作。(应对外协单位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重要设备合格证、人员体检证明等进行检查存档)

全体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吸收塔改造检修施工的风险预控措施、有关吸收塔改造检修施工规程规范和作业指导书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分公司安监部落实入厂教育、设备部落实二级教育并督促外协单位做好三级教育,安监部对三级教育进行检查)

1.3 施工器具合格、防护用品布置。施工所使用的电动工器具(电焊机、打磨工具、起重机、卷扬机、空压机、风管、电源箱、电缆卷轴)、气割工具等检验合格。施工人员使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坠器、防砸防扎劳保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面罩、防静电鞋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为施工人员配备紧急救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配备足够数量的对讲机和防爆照明电筒。

1.4 现场安全措施布置。开工前对吸收塔施工现场全部用隔离围栏进行隔离,只留一个出口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出管理。按脱硫区域检修平面布置图要求存放施工材料、施工机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对内部易燃物品进行检查和清理。吸收塔逃生出口设有明显标识。电气工器具的电源开关设置在吸收塔外面并设置明显标志。进入吸收塔应做好人员和工机具登记。(平面布置图应经过设备部、安监部审查,符合要求后按图布置现场;安监部督促设备部、外协单位悬挂警示标识,)

电焊机、电源箱做好防雨措施,电焊机可靠接地,并装有漏电保护器。吸收塔可靠静电接地已落实,吸收塔内部照明使用低压防爆灯具,变压器及开关放置在人孔门外部。在吸收塔作业面的人孔门外侧设置监护人,在防腐喷涂作业期间增加监护人员。(安监部联系电气专业对现场施工用电方面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留存记录)

氧气瓶乙炔瓶立放固定,防震圈齐全,气瓶距离8m ,距离明火10m 。拆卸下顶部排气门并加装向吸收塔内送气的风机,在吸收塔中部人孔门和底部人孔门加装向吸收塔内排气的风机,搭设的脚手架安全牢固、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吸收塔中部、顶部靠近防腐喷涂作业面的人孔门处、除雾器处接临时消防水管并配备消防报警装置,消防水阀门有人负责保证随时好用,消防水压力正常,随时进行施救。吸收塔内部作业面和人孔门外各放充足的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用过的消防器材随时更换。动火作业期间,作业面平台、导流板与除雾器之间铺满防火毯、封堵严密。

施工人员在吸收塔下方进行作业时,为了避免高空落物如湍流层结垢掉落、工机具掉落等砸伤人员,应在可能发生掉落物件的下方搭设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

1.5每天开好班前会,发现着装不符合要求、精神疲劳、喝酒的人员严禁其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结合每天的工作对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必须在签字栏内签字,做到“作业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施工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全面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等落实情况并且每天安排专人进行认真核查。搭设的脚手架、临时爬梯等必须经过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严禁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火种、手机等进入现场一律收缴代为保管。对个人防护用品不齐全、安全工器具、现场安全措施、逃生通道检验不合格不允许开工。

针对改造检修施工是在吸收塔内部较高位置受限空间进行和防腐喷涂作业期间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气体中毒、火灾应急预案演练,确保每位施工人员全部掌握。

2.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2.1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安全措施。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有具备高空作业的脚手架搭设专业人员进行。脚手架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安全带挂钩随着脚手架高地逐步调整。临时拆卸的围栏或孔、洞及时用架杆固定好,并设警示,防治高空坠落。高空搭设的脚手架爬梯护笼齐全。放在平台的木板、扣件、脚手杆固定牢固,以不影响通行为标准,人孔门不允许堆放。脚手杆及架板上下传递用绳系好。

吊运脚手杆及架板等构件时下方用围栏封闭,围栏内不得站人。吊机吊装区域内,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吊装式操作人员精力集中并服从统一的指挥号令,严禁违章作业;卷扬机专人操作、专人指挥、钢丝绳运行中不得挂卡。吊装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调运通道,在吊装前应先进行一次低位置的试吊,以验证吊挂点的安全牢固性,吊装的绳索不致磨损。构件起吊时吊索必须绑扎牢固,绳扣必须在钓索内锁牢,严禁用钩挂构件,构件在高空稳定前不准靠近。为便于拆除、安装方便的导流板临时吊钩点要焊接牢固,不得变形。在吊装前应对绳索进行检查,避免在吊装过程中,发生物件脱落现象。

从吸收塔下部人孔门向塔内运送钢材时,应做好内外沟通,塔内侧人应站在人孔门两侧,避免被深入的钢材打伤。及时清理现场的施工杂物,消除高空落物的可能性。

2.2焊接、气割作业安全措施。所有焊接、气割作业人员、动火工作负责、监护人在施工前认真学习、掌握吸收塔防腐乙烯基鳞片特种涂料、除雾器(pp)材质的特性;消防器材部署情况;熟悉作业现场环境,尤其是逃生通道。在吸收塔内动火作业时,分公司经理、设备部长、安监部长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至少有2人在现场进行安全监护。

吸收塔内的电源电压等级(低于24v)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应使用防水电缆和防爆灯具,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临时电源;氧气、乙炔供气处有专人负责开关,乙炔加装回火器。焊接、气割作业必须穿着专用防护工作服装,带专用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手套湿透时应立即更换。焊接气割作业人员不得进行交叉施工作业。工具和焊条筒等小件装入工具袋。防腐喷涂期间不能进行焊割作业。保证检修作业安全。

随时检查整个吸收塔工作区域防火毯覆盖情况,做到防火毯架板铺满、导流板与除雾器间封闭严密,保证无丝毫火花溅落到脚手架架板等可燃、易燃物品上。动火负责人、监护人对动火下方进行查看,防止铁水焊花堆积,引起木板除雾器着火。监护人员随时检查、清扫施工现场客人物品;每天施工结束再次进行全面检查、清扫做到工完场清。

发生火灾险情,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拉响手动报警器听到报警器响起立即切断总电源、关断气源,组织、指导人员疏散、逃生;吸收塔内部人员立即带好随身携带的口罩或面罩,沿着逃生引导绳向离自己最近通道撤出,4分钟内为最佳逃生时间;消防人员打开水门用消防水枪进行灭火,其他安全人员配合活用灭火器辅助灭火。安全管理人员向当班运行值长汇报,准确报出地址、着火材料、数量、被困人数、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若火险重大,值长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已决定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火被扑灭后迅速查清原因,整改合格后才可开工。

2.3 喷砂、防腐喷涂作业安全措施

喷涂作业前的检查:① 温度、湿度、气体浓度检测设备已悬挂到位;② 机基体作安装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对基体表面进行检查,满足鳞片树脂施工要求后,基体安装单位与防腐施工单位进行工作移交,同时移交安全管理责任。所有喷砂防腐喷涂作业人员、监护人在施工前认真学习、掌握吸收塔防腐乙烯基鳞片特种涂料的特性;熟悉消防器材部署情况;熟悉作业现场环境。尤其是逃生通道。

对喷砂作业区人员进出进行严格登记,严禁一切非防腐施工人员进入。内部工作人员收缴手机、对讲机和任何火种,统一登记、保存。进入吸收塔内喷砂、防腐喷涂作业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佩戴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口罩或面罩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喷砂时要注意防止沙粒溅伤他人。防腐喷涂作业前再次检查作业面人孔门外洗眼器水量充足、使用便捷,通风设施运行正常,对内部易燃品全部清理干净。

每天防腐喷涂作业前,施工期间每间隔0.5h分别用可燃性气体检测仪。苯乙烯(0~200ppm)检测仪对吸收塔作业面区域(特别是死角、空气不流通处)进行全面检测并认真记录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气体防爆浓度。保证可燃气体浓度<0.6%、苯乙烯浓度<50ppm,完全符合允许工作标准要求时才许可施工作业。

严格控制作业人员在有害气体工作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4h。要做到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逐渐增加施工人员人数。塔内有害气体浓度超过限定值,应暂停施工,撤离至吸收塔外,检查安全设施正常,气源畅通,增加通风。若发生鳞片溅洒到作业人员眼部时,立即使用洗眼器冲洗15min以上,必要时送往医院救护。如果发生人员气体中毒、火灾时,立即撤离吸收塔,通知当班运行值长;值长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已决定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3 改造检修施工过程结束后的预控措施

在脱硫烟气系统检修结束后,检修负责人必须清点检修人数,检查工具是否遗留设备内,确认全部人员从容器内出来后,方可关闭人孔门,否则高温运行的烟气腐蚀性将直接危害人员生命。

脱硫改造检修施工中存在大量高危风险作业。认真分析、消除、预防施工作业中危险因素,有利于安全管理、安全施工更有效、更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保证脱硫吸收塔改造检修施工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关于组织学习《现场吸收塔检修改造安全消防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分公司:

近期在业内发生了多起因管理人员意识淡薄、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完善引起的吸收塔着火事故。为了避免公司所属单位在检修改造中发生类似事故,根据脱硫吸收塔改造检修中的重点工作及易发生的事故隐患,公司编写了《现场吸收塔检修改造安全消防工作管理规定》,请各单位组织全员进行学习;现吸收塔正在改造的分公司检查现有消防安全设施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特许运营部将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特许运营部

2023年8月19日

第12篇 电石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检修现场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现将检修各种设备时现场检修负责人(监护人)的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500kg小于等于2吨时的吊装作业,安全员在现场监护;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2吨小于等于10吨时的吊装作业,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主任在现场负责;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10吨小于等于50吨时的吊装作业,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分厂厂长、车间主任、安全管理部安全员、生技部设备员在现场负责;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50吨时的吊装作业时,厂主管安全和生产领导、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分厂厂长、车间主任、安全管理部部长、生技部主任和调度主任在现场负责;

二、 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高处作业,车间安全员在现场负责,作业高度在5米至10米时高处作业,车间主任在现场负责,作业高度在10米至25米时高处作业,分厂厂长、车间主任、安全管理部安全员、生技部设备员在现场负责,作业高度在25米以上时高处作业,厂主管安全和生产领导、分厂厂长、车间主任、安全管理部部长、生技部主任和调度主任在现场负责。

三、 检修原料分厂和电石炉车间除尘引风机内部、破碎机内部、振动筛内部、环形加料机、烘干窑窑体、石灰皮带l4011、公用工程冷却塔风机、制球车间破碎机、搅笼、压球机、麦尔兹窑单斗提机和全厂的高压设备高压、co管及线设备,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主任在现场负责。

四、 检修电石炉和堵眼困难、电石躺轨、小车掉道影响正常生产时,其所属车间主任在现场负责。

五、 进入容器内作业(过滤器、环形加料机)、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分厂厂长、车间主任、安全管理部安全员、调度在现场负责。

六、 检修内部成品仓,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分厂厂长、车间主任、安全管理部安全员、生技部设备员和调度在现场负责。

七、 炉气输送管线、余热锅炉管线大型检修、电极硬断1米以上电石炉所属分厂厂长、车间主任、安全管理部安全员、设备部设备员、生技部工艺员和调度在现场负责。

八、 电厂故障严重影响电石炉生产、电石炉漏糊、电石炉放炮造成电石炉停电时,厂主管安全和生产领导、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分厂厂长、车间主任、安全管理部部长、设备部部长、生技部主任和调度主任在现场负责。

九、 除了以上检修设备以外,其它设备的检修车间安全员在现场负责监督检查。

备注:

1、 分厂厂长因工作不能在现场,由分厂书记或分厂副厂长负责,车间主任因工作不能在现场,由副主任或车间值班领导负责。

2、 中夜班由当值调度负责通知各部门领导,各部门领导接到通知后及时赶到工作现场。

检修安全管理规定(十二篇)

一、 检修组织与管理1、公司与检修单位要成立检修组织机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2、一切检修项目必须在检修前办理完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3、检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推荐专题

相关检修信息

  •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十二篇)
  •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十二篇)99人关注

    一、日常检修1、进入检修场所之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器具。2、在前往检修现场的途中尽量不要奔跑,应注意各种障碍,应尽量走安全通道,避免跌倒、撞击和 ...[更多]

  • 某锅炉检修安全管理规定(2篇范文)
  • 某锅炉检修安全管理规定(2篇范文)98人关注

    1、认真学习检修锅炉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必须确定检修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且必须服从检修负责人的指挥和调度。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更多]

  • 检修绞车管理规定
  • 检修绞车管理规定98人关注

    为保障小绞车安全运行,消除安全隐患,防范运输事故的发生和进一步提高运输设备管理水平,在严格执行小绞车安装使用七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以下石窟煤业非常用小 ...[更多]

  • 电气检修班节假日值班管理规定
  • 电气检修班节假日值班管理规定98人关注

    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电仪分场电气检修班所有职工。2、管理职责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各种工作任务按期完成,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结合电气检修班实 ...[更多]

  • 检修期间安全管理考核规定(4篇范文)
  • 检修期间安全管理考核规定(4篇范文)97人关注

    为强化检修期间的安全管理,保证检修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停车、检修、开车的安全。根据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对检修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如下规定:一、检修项目必须编制 ...[更多]

  • 电气检修班个人工器具管理规定
  • 电气检修班个人工器具管理规定95人关注

    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电仪分场电气检修班所有职工。2、管理职责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建立起让每位员工都有机会施展才能的激励机制,努力 ...[更多]

  • 井筒设施检修管理规定
  • 井筒设施检修管理规定95人关注

    为确保提升的安全运行,需定期对井筒内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以防范于未然,特制定井筒设施检修管理规定。1.井筒设施包括管道及其固定、连接件,钢丝绳,井架设施等。2. ...[更多]

  • 易燃易爆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易燃易爆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89人关注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检修作业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更多]

  • 油罐安全检修管理规定(15篇范文)
  • 油罐安全检修管理规定(15篇范文)88人关注

    1、 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设备内、地下污油池、下水井内)作业,必须配备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品,以防中毒 。2、 进入容器内作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