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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管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8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管理规定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管理规定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张挂

1、施工现场必须对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统一规划,绘制安全警示标志布置平面图,并严格按平面图进行布置并制定管理办法。

2、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作业区、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钢支撑、“四口五边”、高空拼装作业区、动火作业区、机械设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和电器设施、机械设备检修等作业。

3、盖板、操作平台踢脚板应涂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色,脚手架各杆件、临边防护栏杆应涂刷红白相间的安全色。现场安全色的使用应符合gb2893-2001《安全色》标准。

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5、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于醒目、明亮的地点,保证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见。特殊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应加设照明。

6、多个标志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7、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二、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指定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责任人,专门负责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和管理。

2、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一经张挂,未经管理责任人或项目经理许可,严禁覆盖、遮挡、更换、变动和拆除。任何人都不允许在安全警示标志上涂抹、修改、张贴其他物品。

3、管理责任人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警示标志张挂牢固可靠,清洁醒目。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第2篇 施工现场火源安全管理规定

1.火源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的姓名贴在火源处。

2.灶具、燃气开水炉、电热器只能在食堂(厨房)内使用,并要严格遵守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安装和移动。

3.用火时,使用者不得离开外出,用完要及时息灭或关闭。 来源:考试大

4.每天下班前检查所有用火设备,做到断火、断电、断气。

5.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灶具管路,电源线路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必要时请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检修。

6.变配电室、仓库、材料堆场、宿舍、办公室和值班室等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交接班制度。

7.各种机械电机、电闸箱禁止用水直接冲洗。

8.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违反安全防火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3篇 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部、省、局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程、制度,抓好措施落实。

2.施工队针对施工实际情况制订出安全生产各项具体措施,在施工设计中要有安全的内容,并要根据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补充完善。

3.施工队进场前必须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和地下管网)进行调查,在确认符合施工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场施工。

4.开工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安装好的设备、设施、材料堆放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经检验合格方可开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

5.开工前,现场负责人要向场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施工过程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要建立工地领导值班制度,负责现场生产、安全管理,做好工作记录。

7.现场所有机械传动部位装设防护栏(罩)、危险部位、地段应设栏杆,悬挂警告、警示标志。

8.经常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工人进行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专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9.搞好文明生产。各种设备、设施安装牢固平稳,材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场内废料要及时清理。

10.工地用电严格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在高压电网下作业和进行钻塔整体搬迁。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建立工地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严格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

12.遵守当地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

㈠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程、制度,坚持“五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各项责任、制度。

3.组织和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定期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4.严格执行用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管理问题和事故隐患,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

6.遵守当地施工管理规程、制度,搞好文明生产。

7.发生工伤事故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㈡ 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同项目经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施工安全技术的直接责任人。

2.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特点,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落实。

3.在向各部门、人员交底施工技术时,要同时交底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4.在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时,应制定出安全防范技术措施。

5.参加工地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发现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整改。

6.按照上级的布置,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搞好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7.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第4篇 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保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等工程。本市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超过自然地面下5米(含5米)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设工程,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安全评估报告书制定安全监测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周边环境的安全监测。未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和制订安全监测方案的,属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通过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

第四条 安全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涉及周边环境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影响周边环境安全;

(二)工程施工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影响;

(三)施工方法对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市政道路等公用设施的影响;

(四)桩基施工、深基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选址是否合理,且应符合城市环境要求;

(六)施工现场脚手架、高支模、塔吊、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毒有害气体等重大危险源对周边建(构)筑物、电缆、通讯、居民、行人、道路、车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影响;

(七)施工中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程度;

(八)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情况。

第五条 安全评估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监控。

第六条 安全评估机构应具有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并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安全评估人员应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七条 安全评估人员必须依据现场周边环境状况、各种地下管线资料、勘察报告及有关设计文件和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做出安全评估结论和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第八条 安全监测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开工前应对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拍照和记录。同时,应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及监测方案要求作好基坑以及周边环境的全过程监测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与分析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工程勘察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规定,为地下暗挖工程和深基坑支护设计提供各项参数和技术指标,并对所提交的勘察报告负责。地下暗挖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单位要严格按设计程序和规定提交支护设计文件,且须经专家评审、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并对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承担设计责任。

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特点,认真编写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过程安全、质量监理,及时掌握监测数据,切实把好现场施工安全质量关。

第九条 安全评估报告书和安全监测方案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经专家论证评审报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及时组织环境评价、风险评估和危险源辨识,落实开发条件论证、规划会审、扩初审查、施工图审查等各项与施工现场环境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通过安全评估以后提出的措施由建设单位委托有关施工单位或专业单位实施,费用按规定另行计算,严禁要求或暗示施工企业降低安全防护标准,严禁强令施工企业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冒险施工,严禁压缩合理造价、合理工期。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负责对安全评估结论和安全监测方案的现场实际执行情况负监理责任。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单位不按照安全评估结论和安全监测方案执行的,监理单位应予以制止,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责任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对相关安全评估结论和安全监测方案的落实负责。开工前施工单位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评估结论和安全监测方案进行全面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及安全监管人员应对防护方案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因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原因,使安全评估结论和安全监测方案得不到落实,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开工,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对未按照国家规定及行业部门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单位,应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情况和安全监测方案以及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未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作安全评估、安全监测或安全评估、监测情况和制定相应措施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将视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应依法予以处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本地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施工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评估机构、监测机构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监测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本岗位工作。

第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安全评估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因未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监测或因安全评估和安全监测措施不落实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破坏或事故的,应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停工、罚款、停业整顿、降级、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暂停、吊销个人从业资格等行政处罚。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保证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和防火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国家、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 文明施工及防火要总体实现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污染扰民,无施工料具浪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除隐患,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

第四条 建设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公示。建设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工程部经理

项目经理

安全工程师

土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其他专业工程师

第五条 监理单位成立以总监为首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建设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进行日巡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体系以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和指令。

第六条 施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并将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报送建设方和监理方,接受甲方、监理方的监督、检查、审核,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施工操作流程及下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工程部将主要以该管理制度为依据组织定期的月度检查和周检查,并进行评分,该分数将作为年终评比和奖惩的依据,检查表见附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有安全培训记录。

(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要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事地下作业、空中作业、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国家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安全检查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

(六)办理工伤保险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七)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救援组织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如实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交书面报告。施工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并认真调查事故原因。

(九)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双方签订安全协议。

(十一)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二)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暑降温药品等)和安全防护服装(如防护手套、防护口罩,呼吸防护器等),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上报工程部,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十四)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项目部和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五)“三宝”防护用品

1、进入施工现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安全网,在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安全网封闭或拦护;

3、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

(十六)洞口、临边等危险地方围护,

1、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宜用栏杆围护,并用安全网封闭;

2、预留洞口、坑井等,面积较大的用栏杆围护,安全网封闭;

3、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各类防护棚要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

4、在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水平杆,并用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等设施应与建筑物有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十七)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班,施工单位应经常对职工进行严禁酒后上班教育,发现之后应责令立即停工。

(十八)必须设立门卫,严格履行门卫职责,严禁非工地人员随意进入,仔细检查进出场的材料、进出车辆。

(十九)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处,严禁在其他场所吸烟。

(二十)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二十一)架体、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的要求

(1)施工机具、塔吊、施工电梯、起重吊装等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安装备案,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及其它各种施工机具进场前,要进行检验和检验记录。

(2)塔吊等大型设备验收必须具备相关的文字资料以备验收时检查,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说明书等。

(二十二)工完场清的要求

(1)施工现场的进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模板和钢管等应分类堆放,拆除之后应及时清理泥浆、混凝土渣、废料;木工场地的碎沫、刨花应工完场清。

(2)砌体、抹灰、装饰装潢、混凝土施工等都要做到将自己工序产生的垃圾清理掉,为后续的工序留出工作面。

(二十三)塔吊的安装和运行要符合以下规定:

(1)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2)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不准吊;

(3)严禁无证操作,无指挥或信号不好不准吊;

(4)多机作业没有安全措施不准吊;

(5)六级以上大风不准吊;

(二十四)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一定要符合规程,严格按照专项方案中的要求搭设,

(1)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体检合格,必须持证上岗,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2)拆除外架的时候,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划定警戒范围,并做好防治架子倾覆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十五)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打桩工程、基坑支护、集中开挖;

(2)、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

(4)、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塔吊、卸料平台;

第二条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生产监理,安全生产监理应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协助工程技术部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三)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责成施工单位修改完善。

(四)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在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上报告;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上报。

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标准化制度

各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牌(上岗证),并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进场人员必须要登记;要做到四证齐全: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食堂应有临时安全卫生许可证。

(二)施工封闭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用连续围墙围挡,进出场需走门卫处,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

(三)标牌设置管理制度

1、在现场的醒目位置悬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区域(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悬挂不同的安全警示和标识,各种机械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四)场容场貌标准化制度

1、临时设施、材料堆放、水暖管线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

2、要搞好工地的卫生情况,实行分区卫生责任制,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3、施工现场根据情况设置职工宿舍,要求集中统一布置,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亭,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和厕所;

4、在办公生活的区域要做厂区硬化和相适应的绿化,出正负零之后也要有现场硬化和路面硬化。

(五) 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六)必须建立环境保护制度,要有粉尘控制措施、噪音控制措施、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控制措施;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防火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防火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防火职责。

(二)特殊重点位置管理制度在现场材料仓库、木工棚、机修房、电焊间、油漆间、职工宿舍、食堂间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操作规程和消防知识以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消防培训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消防意识的培训,培训要有培训记录。

(四)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度消防领导小组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或抽查,并做记录评分,该评比将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五)动火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要做到“四要”(动火前要有安全负责人、要经常监视、要及时扑救、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清理”。

(六)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审批制度各参建单位需要用火用电或者易燃易爆、材料存储等危险用品时,需经指挥部备案、报业主审查、批准后才可进行。

(七)现场消防器材配置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在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八)火灾应急扑救制度

各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火灾应急机制,和一直义务消防队伍,要经常性的进行消防演练,保证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将火扑灭。

奖惩规定

第一条 对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中有下列情节的根据具体情况处以一定罚款。

(1)、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500-1000元/次,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没有安全生产培训及记录的;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没有安全应急制度的;没有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没有配备安全员的;监理单位对以上情况视而不见的。

(2)、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300-800元/次,监理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施工单位整改之后继续出现相同安全问题的;

第二条 在管理处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若发现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以及本管理制度执行的;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第一次将口头警告,若不及时停止或整改,则按照下述规定对单位或个人酌情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1)、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20-50元/次。一是在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者;二是穿高跟鞋、拖鞋、打光脚作业者;三是穿不适合本工种作业的衣服、裙子及长发不束者;四是乱抛乱掷者。

(2)、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100元/次。一是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现场者;二是私自乱接乱拉电线者;三是乱拆乱取脚手架及支撑者;四是在木工棚或仓库、油库吸烟者;五是电工接线不加绝缘布,使用不符合安全制度的设备、电器、开关、线路,机具不接地,不加漏电保护器,无安全防护装置。

(3)、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100-200元/次。

1)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者;

2)是随地大小便及严重影响清洁卫生者;

3)是个班组施工后不遵守工完场清者;

4)是高空、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等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者;

5)是任意从脚手架外杆爬上爬下及乱坐脚手架上。

(4)、有意损坏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安全标语等安全设施者按照物品原价加倍进行赔偿,并处罚金100元/次。现场施工做好的成品,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5)、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6)、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处以50-100元罚款。

(7)、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没有栏杆围护,没有安全网封闭;预留洞口、坑井等,没有用栏杆围护;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没有搭设防护棚。

(8)、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10元罚款。

(9)、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模板支设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外架搭设及边坡支护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塔吊的安装及操作不按照要求。

第三条 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1)、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第6篇 施工现场电焊消防安全管理措施7

施工现场电焊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七)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够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7篇 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城镇化加速阶段,是建筑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当前国内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安全监管的薄弱以及企业安全工作基础差等主要特点决定了目前国内建筑安全管理水平与国外同行业差距较大,建筑现场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和坍塌等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应高度重视和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强化管理,构建有效的建筑现场安全保障体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 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1 建筑施工现场的特点

建筑施工现场是施工生产要素的集中点,其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边性,人机的流动性并存。由于人、机、料高度集中,存在着众多危险因素,这就决定了建筑现场安全管理的复杂性、多样性及持续性等。目前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的主要特点有:

(1)建设规模快速增长,施工难度加大,危险性也增大。近几年我国固定投资保持较高增长水平,建筑业总产值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建筑市场以高容量状态向前发展,专家预测这种状态至少要保持25~30年。

(2)建筑投资主体的成分日趋多元化。投资主体由原国有、集体经济成分为主变为国有、股份制、私营、外商投资、个体工商户并存的形式。一些投资主体行为不规范,投资的项目刻意逃避政府监管。

(3)工程建设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随着生产专业化,总包、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咨询、项目管理应运而生,工程建设分工更细,新的经营模式、生产方式不断涌现,一些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与当前生产状况不相适应。

(4)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低下。目前全国建筑业的3 900万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比例占到80。58%,有的施工现场占到90%以上。工人的安全意识差,防护技能低,而职业技能的培训也远未达到要求。

1、2 企业管理不到位

针对建筑现场的安全管理,国家先后颁布了《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建设部也出台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调查程序规定》等部门规章。但有些企业和部门漠视国家法律法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监管力度不够,忽视安全生产这一基础性工作,再加上一些项目经理及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一线操作人员缺乏基本安全知识,不执行国家标准和规定,违章违规操作,且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流于形式,使工人安全意识淡薄,从而成为酿成事故的重要原因,这些都对建筑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 构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的理论依据

2、1 安全系统管理

安全系统管理是以管理科学的基本原理为基础,结合现代管理工程的新内容,吸收传统管理的成功经验,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实行教育的、法制的、经济的、技术的、行政的安全管理手段,其目的是调节人与其所处环境中相应的物质条件(设备、工具、产品、材料等)之间的关系,达到和谐、安全、高效,以实现劳动生产及社会活动正常运转,从而保护劳动者及公众的身心安全与健康。安全系统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科学,不但具有系统的共同特性,即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有序性、环境适应性,而且有其特殊性或个性,比如人本原理、预防原理、强制原理等。

2、2 本质安全化

本质安全化是指从一开始和从本质上实现安全化。在方法论上讲求安全的主动、超前,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包括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降低事故严重程度。

2、3 事故预测与风险分析

传统的安全管理是被动的安全管理,多是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措施或者在事故后总结经验教训,进行“亡羊补牢”式的管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如今,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大量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使用,要求人们不仅是要重视已有已知的危险,而且更要主动地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掌握安全管理的主动权,从而对症下药,积极地进行风险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在进行事故风险分析的同时,要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安全应急预案。这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损失的重要措施,是现代安全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3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3、1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软件建设

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它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工程项目各职能部门都是安全管理网络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只有各部门都能不折不扣地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使项目的安全管理成为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才能保证安全管理更顺畅,更有力度。

安全规程、制度和纪律是过去人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宝贵经验的积累和总结,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和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因此建筑现场安全管理就应该在认真学习、参照安全规程和制度的基础上,编制一系列诸如生产责任制度、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验收制度、奖罚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消防保卫管理制度等安全规程,并将其汇编成手册。

通过安全管理资料的不断完善,可以更加有效地控制安全施工,规范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积极推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在部门内,还应设置专职安全资料管理员,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按规定如实地记载、整理和积累相关安全管理资料,做到及时、准确、完善;并做到与施工进度相结合,与施工现场实况相结合,与部颁规范标准(jgj 59-99)相结合,分门别类,建档管理,使之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切实起到指导安全施工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达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3、2 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是增强人们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并顺利实现安全工作总体目标的前提保障。管理人员安全意识的强弱和安全技能的高低影响着项目的整体安全工作。因此,除了组织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的学习、培训、考核外,项目部经理还应围绕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经常举办一些相关内容的专题讲座或讨论会,邀请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参加安全工作座谈,以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大家的安全技能水平,保证安全工作在各领域的积极开展。

作业工人安全意识的强弱和安全技能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安全工作的实效。通常建筑一线的作业工人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技能差,因而应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比如入场教育是工人上岗前必须接受的常规教育,它由公司、队伍、班组三级教育组成,重点是普及安全知识法规,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剖析典型事故案例。三级教育完毕,安保部组织工人进行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办理了上岗证,才许可进场作业。

3、3 建筑施工现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在现代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作业面比较集中,作业人员密度大,安全管理难度大。为了能更及时、更充分地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了解和改进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应在施工难度高、危险性大的区域安装电子信息监控系统。通过使用监控系统,可以全天候、不留死角地记录监控区域的生产活动和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从而有效地检测和控制安全重点和难点部位,随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分析查找(未遂)事故原因,弥补管理漏洞,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安全管理手段,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

另外,施工现场安全文化建设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等也是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4 结语

建筑现场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良好运行不仅需要信息、技术、管理、教育、安全文化等多种内在因素的力量,还需要政府监管、舆论力量以及全社会的支持等多种外界因素的积极作用。只有通过这些因素的优化组合,构建起完善、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才能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生产环境。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法

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讲就是从事你辖区的施工环境、施工人员、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的安全管理;但这些都是很笼统的,具体的要实施必须要细节化,下面我就每个管理项目进行综合分析:

一、 管理制度及各部门、管理人员职责

工程进场后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制度,制度是针对施工现场人员、机械、现场防护、用电、特殊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现场环境管理、检查督查、危险源监控、项目部领导值班、材料质量验收、材料员、资料员、内业资料管理、现场设备登记、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教育、安全交底、一机一档的建立、临时辅助设施、食堂、宿舍、办公室卫生、值班等,实行项目部经理、总工、测量技术员、质量技术员、专职安全员、后勤保障人员等职责明确,施工现场负责人职责明确、施工队负责人职责明确,班组长职责明确。制度建立后必须组织学习,张贴上墙或橱窗。

二、 制度落实

制度建立后,经过学习,让大家了解,接下来就是执行,要知道制定制度最主要的是执行,如何执行就关系到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落实的效果,执行不力就会造成现场安全安全管理失控(当然执行制度要的就是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各方面的配合、支持)但专职安全员要事实就是的将现场出现违反制度的人、事等对照制度进行处理。确保制度的严肃性。

三、 协助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所有现场人员不可推卸的责任,很多同志不是这么认为,总以为安全是没有效益的,万一没有事情发生我们不就浪费了施工时间,其实错了,安全就是靠的是预防而不是有了事再去管那就迟了,要知道事故赔偿那就是纯利润,而且社会影响也不好,对企业、对作业人员、对家庭都会造成影响。所以现场必须要靠大家共同去防护和维护,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整改的一定要及时整改到位,不能拖泥带水或用种种理由搪塞,特别是现场负责人和施工队长一定要认真配合整改,落实好。

四、 加强临时用电的规范性

施工现场施工首先要尽快落实好有合法操作证的专一电工,按照接电规范“三相五线制”“三级接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配电箱接地线插入地下1.5m深、配电箱高出地面1-1.5m高并用架固定好,电缆线从变压器到主箱按照规定架空2m以上或埋设地下70cm深且不影响施工现场人员、车辆、机械的安全。在焊接时不能用钢筋二次搭铁并要正确接好pe线,防止搭铁线的有电传输。专一电工对照操作规程作业,对不符合规定的接线加强整改,对不符合作业要求的用电设备(电线损坏、开关漏电、无防护罩等)要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维护、维修记载报送项目部。浮吊船及需要用电的设备在吊装作业前电工必须要认真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五、 现场加强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不是走过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检查:

现场的外部环境;对在施工地段与外界临边要做好检查如:(临河边、临路边)如是临时临边的要用水马、锥形桶、警示棒再加夜间的照明灯和警示灯、导向灯等并安置警示标志牌;如果是中长期要用彩钢瓦或防护栏,注:(外贴反光膜)、警示灯、导向灯、标志牌、照明灯而且路面要平整,无障碍物和坑塘。

现场内部的安全检查;场内消防设施、器材安置位置和责任人,检查灭火器是否过期;场内消防通道无障碍物,有无水源。基坑开挖四周防护;夜间在关键部位是否设有照明灯;桥梁施工中跨部位的示宽灯(灯带)和水上警示灯(红黄灯)、水上标志警示牌(距离作业地段100m)、超2m高度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带、安全帽;起重机械及场内作业机械及操作人员证件是否有效齐全;危险品如:(氧气、乙炔瓶)是否按照规定施工作业和摆放;配电箱是否按照规定安置和接电;场地材料堆放是否整齐;设备上是否张贴责任人;是否设立“五牌一图”及危险源责任人和措施;施工现场是否悬挂宣传标语标幅及相关安全的提示动漫画。

六、 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节假日安全生产的开展

根据上级部门和总公司相关安全生产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部防“三违”活动、防坍塌、防机械事故等活动通过发文、会议动员 、漫画标幅宣传、现场检查、整改、复查、通报、总结等,把活动的开展当成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推动动力。同时我们还通过节假日前对现场进行大的安全检查,防止一些不良习惯带到场地如:施工期间饮酒、赌博、下河游泳、斗殴、宿舍用火、违章在宿舍用电等,所以节假日的安全也是很关键的。

七、 加强夏季、冬季安全生产

夏季的特点是:雨水多、台风多、气温高、蚊虫多、雷电频繁;所以每到夏天项目部必须要制定适合项目部现场施工的安全方案,要求加强现场用电的管理,现场机械设备防雷电、防搭建支架的安全、防人员中暑、防食堂饮食卫生、防蚊虫的叮咬、防洪水、防台风对工程和人员的伤害;

冬季的特点是:施工现场结冰,它会造成人员滑到,在上部施工中也许滑倒就会使人摔倒地上,后果也是严重的;雨雪天作业还会使人冻伤;天气干燥容易起火,电线冻裂漏电产生触电事故,机械设备要采取防冻措施,加强冬季施工前的保养维护,尤其设备要加强防漏电措施,尽量将上部放置在施工工棚里。同时在冬季施工现场要加强扫雪,去冰,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

八、 加强安全内业资料的整理

俗话说,内业资料能反映出现场一切;加强资料的标准化的整理就会体现出现场的管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内业与现场是相辅相成的,现场的进度、安全、质量可用影像图片、文字来说明,安全检查随进度的推进而推进,随作业分项的情况而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这都体现在安全内业资料中,当然也包括机械设备、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经费的使用、安全方案、安全检查等。

九、 加强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的管理

安全生产经费是一个独立的费用,可设立专门账户,编制安全生产使用计划和使用范围,不得挪作他用,每月上报使用经费附安全用品的图片和发票并说明使用地点。购买的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证或相关检测部门的证书,严禁劣质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十、 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奖优罚劣。

安全不是一个人的事,也不是专职安全员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求整改这样简单的事情,他是通过大家共同去努力,积极配合查找、排除这些细小的隐患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对那些安全意识差的来讲,自身的安全意识都不强,哪来有协助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识呢!所以要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人的意识必须要提升,对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好的要实行奖励机制,对现场作业屡教不改的,甚至对安全视如罔闻的项目部必须要加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劝退离场。(叶文杰)

江苏信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要点

一、 安全生产管理

1、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进场工人安全教育。

2、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出入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每个临时用电设施。

3、 持证上岗:塔吊司机、卷扬机操作人员、施工电梯司机、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电工、焊工。

4、 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工地出入口应符合交通管理要求;施工可能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的防范措施。

二、 基坑施工

1、 基坑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 基坑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3、 深度超过2m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应设有专用通道或登高设施。

4、 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应有降水措施。

5、 对地质较差、深度较大的基坑、坑壁支护应有专项方案或措施。

6、 对毗邻基坑的建筑物、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等应有防范措施。

7、 基坑上下周边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

8、 未经验算或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在坑边堆土、存放材料或机械设备、通行车辆。

9、 进场施工机械应经查验,司机须持证上岗,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

三、 脚手架

1、 须有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搭前进行交底,搭后组织验收。

2、 钢管脚手架应统一管径、扣件连接,严禁钢木混用、铁丝绑扎。

3、 立杆应有垫木或底座基础,并有排水系统。

4、 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立杆有纵横扫地杆。

5、 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m,水平每隔7m,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6、 外脚手架距电力架空线间距:电压<1kv为4m,1-10kv为6m。

7、 脚手板应满铺,板厚在5cm以上,探头板应捆牢。

8、 工作层外侧应有18cm高的挡脚板,要绑1m高的防护栏杆。

9、 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斜道上设有防滑装置。

10、 架体出入口和紧邻架体的通道,应在其上设置防护棚。

11、 卸料平台不准与脚手架连接,并有限定荷载标牌。

12、 钢管脚手架四角应设置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

四、 模板及支撑体系

1、 须有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2、 对大跨度、大高度、大荷载模板及支撑体系施工方案应附有支撑体系验算计算书。

3、 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48×3.5mm;方木宜用100×100mm,不得有腐朽占断面的1/3以上。

4、 制模施工是在2m以上高处时,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可靠的作业环境。

5、 模板及支撑系统施工完毕,应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五、 施工用电

1、 施工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用电平面布置规定执行。

2、 施工用电干、支线架设高度应符合:架空线高度大于4m,电缆高度大于2.5m(或埋地大于0.2m)

3、 施工照明应有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接零,室内灯高大于2.5m,室外灯高大于3m,行灯使用安全电压。

4、 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tn-s系统;配电室应有示警牌、配备灭火器、绝缘垫、绝缘手套等用品。

5、 动力开关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6、 用电开关箱应统一编号,安装位置适当,周围无杂物,箱体下边高出地面60cm,箱内闸具齐全,熔断丝匹配。

7、 用电设备、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 施工用电统一管理,用电必须办理手续,严禁擅自乱接乱拉临时用电。

9、 施工用电管理人员和接电、送电、架线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六、 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1、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 2m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 在建工程外侧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卸料平台两侧栏杆自上而下加挂立网;每两层楼面四周挂平网;操作层下<10m有平网;洞口边长>;1.5m四周有防护栏杆,洞口下挂平网;电梯井内每隔两层<10m一道平网。

4、 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应有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5、 阳台、洞口、通道、楼梯、楼层、屋面等临边有防护(上栏杆1-1.5m,下栏杆0.5-0.6m)

6、 通道及出入口上有防护棚。

七、 龙门架及井架

1、 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办理准用手续和产品备案。

2、 吊盘有安全门,二侧有挡板。

3、 吊盘停靠装置牢固可靠,并有超高限位装置。

揽风绳竖向每20m设一组,钢丝绳>;9.3mm,45°-60°角设地锚。

4、 卷扬机要有地锚,固定可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并搭卷扬机操作棚。

5、 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可靠,外包密目安全网。

6、 架体应有避雷装置。

八、 塔吊

1、 塔吊安拆必须使用具有资质、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和专业安装人员。

2、 塔吊验收须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后方可使用。

3、 塔吊安拆应有方案,并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 力矩、重量限制器、回转、变幅、行走、超高限位器以及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等有效、可靠。

5、 塔吊与塔吊、塔吊与建筑物、塔吊与架空线路之间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6、 塔吊应有接地、接零、漏电保护装置。

7、 塔吊司机,指挥营持证上岗。

九、 室外施工电梯

1、 施工电梯应有专项方案,应由专业安拆人员安装。

2、 施工电梯须经市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验收,并颁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3、 电梯吊箱超高限位器有效、可靠,严禁超载。

4、 电梯底层四周设置防护围网,底层出入口上部应搭设防护棚。

5、 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6、 电梯操作室与各楼层须设置信号联系装置。

十、 各类施工机械

1、 打桩机

打桩机出厂证、准用证有效;设备完好,配置齐全,不准带病作业;超高限位装置有效可靠;作业区上空无高压线;电源线路无破损,有专用电开关箱;机上控制系统有效可靠;钢丝绳防锈、润滑良好;操作人员持证作业;机上挂有安全操作规程。

2、 木工机械(平刨机、圆盘锯)

安装验收手续;平刨机护手安全装置;圆盘锯防护挡板、锯盘护罩;传动防护罩;每台

机械有专用开关电箱,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3、 钢筋机械(剪切机、成型机、冷拉、调直机、对焊机)

安装验收手续;传动部分有防护罩;搭设防护棚;冷拉、对焊作业区设有防护;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4、 砼、砂浆搅拌机

安装验收手续;操作手柄保险装置;料斗保险挂钩;传动部分防护罩;设有专用开

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5、 电焊机

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焊把线接头不超过三处;线路绝缘良好,不得有破皮、漏电

现象;焊机配有防雨罩;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外壳有可靠接地、防漏措施。

6、潜水泵及手持电动工具

设备工具检验完好,绝缘良好,设有专用开关电箱,有接零装置,漏电保护器。

第10篇 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赤脚、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作业区。

2、施工围挡:施工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0m;城市建成区内应使用蓝色或蓝白相间的钢制彩板围挡,并砌筑基座,基座应高出地面0.2m;围挡必须牢固,整洁美观。施工现场须设置大门,并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市区主要干道两侧的施工现场大门必须进行亮化,鼓励采用灯光广告围挡,做到靓丽美观。

3、临建设施:施工现场临建房应符合牢固、整洁、环保、防火、通风、疏散等要求,推广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房屋。严禁使用菱苦土板房及其它安全性较差的简易板房,不得使用泥砌或干砌砖房。

严禁使用钢管搭设的简易床和通铺;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6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施工现场办公室应不小于20 m2.

4、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应清晰划分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主要道路必须硬化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且标出名称、规格、产地,易燃易爆物品妥善管理;

5、标牌和消防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在大门口或大门两侧醒目位置悬挂六牌两图。

6、脚手架:在建工程基础部分完工后应按规定搭设扣件式脚手架,连墙件、剪刀撑、斜撑必须按结构设计要求设置;

7、安全网:密目式安全平网、立网必须使用省、市登记备案产品,严禁购买不合格产品。脚手架及立网应超出施工层1.2m,底层设首层平网,每10m设置一道平网,作业层下端必须设平网,严禁使用非专用网绳捆扎。

8、施工用电:施工现场要认真贯彻执行新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必须使用省登记备案产品;配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五芯电缆,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隔、一漏'要求;施工现场塔机作业半径内的临时设施、建筑物、高低压线路及架空线路超出安全距离必须有防护措施。

9、施工机械设备:塔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客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和检测检验,严禁使用自制吊篮进行高处作业,起重设备拆装必须由专业拆装队伍进行作业,要编制拆装方案,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

10、安全防护:认真做好'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超过2.5cm的洞口必须进行防护。基坑深度超过2 m要进行放坡或进行有效的基坑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 m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基坑临边必须进行防护,必要时夜间应设置警示灯。严禁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噪声扰民。

第11篇 建筑安全管理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范标准、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探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方法。

建筑施工现场多是在室外露天高空作业,生产、生活条件艰苦,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且流动性大,属工伤事故多发行业、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人、机、环境三者的错误匹配。我们在每个施工工地项目管理过程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综合管理、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管理机制,保证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首要是保证安全,预防为主则是指要以预防为首要的指导思想,也就是在建设工程的生产活动中必须采取切实的措施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发现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我们主要做到:

1、坚持安全教育的经常性

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中,多去各个工地上安全巡察,在巡察过程中对突出问题组织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及作业工人班头进行讲评。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基础,现场标准化管理为重点,提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防范意识。定期、不定期和针对性地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防范工作前移,从而深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由于施工现场员工进出的动态性、频繁性,在项目管理中,随时采取了入场三级教育,对不同施工阶段及员工思想实际进行跟踪教育,对临时用电、高处坠落等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全体员工的防范意识,敲响安全警钟。

2、注重安全行为的规范性

按科学规律组织施工,遵守施工安全规程和标准,作为施工现场组织施工的行为规范加以约束。我们从两个层面上规范其行为。一是要求管理人员严格贯彻国家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前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员每天巡查落实。二是要求作业层次和作业工人遵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严禁违章操作,不准冒险蛮干。构筑起施工现场专群结合的安全保证体系。

3、突出安全防护的针对性

把施工现场可能滋生事故的隐患,多发性部位经过加工整理,抽象出来,制定对策、措施进行预防。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表达明确。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工程施工方案。重要部位如基坑开挖、洞口临边、楼梯、通道口、等空间部位按标准化进行重点防护,并通过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断完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有效地把安全生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增强安全管理的主动性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先行,早规划、早安排,做到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施工前我们把上述项目定为省双优工地进行目标管理,在开工前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及制度,做到事前防患。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首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遵守操作规程教育,其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员工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加大督查的力度和幅度,对安全管理目标进行有效控制。

二、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综合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是多方面的,必须对各方面进行综合管理

1、安 全管理与文明施工相结合

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办公、宿舍、食堂、工棚、硬地施工、施工场地围护、环境卫生等按有关要求、标准组织施工,做到宿舍与施工现场分开,工地设置文化室、宣传栏、乒乓球室等文化娱乐设施,并配置保健药箱,有利于工人生活、休息。同时也是提高施工安全综合管理。

2、安全管理与安全考评相结合

实行施工现场安全考评,采取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工人进行定期安全考核。对不达到要求的进行教育批评、直至辞退。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经常进行检查,作业人员自查、班组互查、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各个单位、各个岗位、各个部位,达到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全面要求,并在工地出入口处设置“五牌一图”,履行安全职责,接受社会和上级的监督考评。

3、安全管理与激励机制相结合

我们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项目管理办法,并与奖罚制度挂钩,形成有利于安全管理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我们采用竞赛、表彰、奖励、升降等有效的激励机制,更好地鼓励项目经理、管理人员、作业工人从不同层面上抓好安全生产,重视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纪律。再辅之以宣传教育,在“指导、监督、奖罚、教育”的共同作用下,纠正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现象,创造一个“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气氛。

三、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施工安全,各项安全设施防护到位,材料质量及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并且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对项目部的有关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人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施工现场班前交底制度

建筑施工不同于其它行业,具有“深基、高空、负重、临边”作业等特点,每天开工前班组长履行交底制度时,要针对不同情况,实行普遍交底和个别交底相结合,做好交底记录。交底双方都应履行签名手续,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3、施工现场检查监督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是一种得要的“执法”手段。第一,项目经理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实施办法,对照标准、规范、规定、办法,坚持自检。对危险源,找到一处,整改一处,“以人为本”,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安全员每天进行巡查。第二,加大检查频率。企业层次每季度,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不定期针对各专项进行检查,并建立一套专兼结合的施工安全目标管理控制网络,督促施工现场按科学规律组织施工。并把施工现现场相关单位纳入检查范围,实行严格的检查考评,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4、施工现场经济责任制度

根据安全考核指标,企业层次对项目管理目标及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项目经理对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并在施工现场推行“层层负责落实,划区分片管理”的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施工现场根据项目管理原则,签订“项目管理安全责任责任书”、“作业班组安全责任书”,鞭策施工现场有关单位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定目标,实行“四定防范”。在考评时,对成绩优秀进行经济奖励,对不合格的进行经济处罚。

四、结束语

我们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上能根据有关标准、规范配套各项管理措施及规章制度,实施目标管理,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无事故,达到省双稳定性工地。以上是我们在春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主要内容与同行们共同探讨。

第12篇 如何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控制和管理

[摘要]工程建设行业是一个安全高风险的行业,而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是施工中潜在性危险点最多的危险源,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容易被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所忽视,很可能酿成人身触电伤亡,设备损坏和火灾等恶性事故。为此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等强制性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用电管理,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1施工用电存在潜在性危险的原因分析

由于电力在使用过程中,不容易被人们意识到或能够及时发现,并又有一定危险性的因素,而安全用电知识往往不可能普及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和每一个管理人员,特别是普工、临时工、农民工等等。随着技术进步,原来手动操作的工机具,都被电动工机具所代替,以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从大型的起吊机具,到手提式的电动工具,有固定的电动机械和移动的电动机具,电焊、照明等等,处处都要使用电力。如电力使用不当,立即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如漏电就可能造成人身触电(电击)伤亡,短路造成设备损坏或火灾等恶性事故。

由于施工管理人员对以上潜在性危险认识不足或存在侥幸心理、麻痹大意、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等原因是用电事故发生的根源。施工现场的不文明施工,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和作业人员素质不够是导致用电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施工现场的供用电设施一般比较简陋,使用期限短,而且随施工的进展,供用电设施和用电负荷也在不断的变动,有时因工程需要而经常要搬迁,改变原有接线和供电方式,降低了安全用电的可靠性。

2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管理

2.1对于施工单位使用的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用电量在50kw及以上的临时施工用电,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要求编写保证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以及提供主要用电设备的名称和技术参数。

2.2施工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或专业电工),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或专业电工)的职责。

2.3施工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2.4施工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责任人。

2.5施工用电单位的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人员(专业电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2.6施工单位为保证作业人员的人生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配备一些必要的安全用具和措施,加强一般作业人员安全用电知识的培训和施工前用电安全交底,一般作业人员禁止乱动电气设备。

2.7施工单位应加强用电负荷的控制和管理,以防止过负荷造成设备损坏,甚至酿成火灾。

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存在极大的潜在性危险源和不确定的危险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控制,将危险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对于明显的危险点可以通过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但对潜在性的危险点则必须通过科学技术措施加以防范,具体要求做法如下:

3.1施工现场的变电设施和配电设施

一般施工现场均设置专用的配电变压器或小型变电所及相应的配电设施,这些变配电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和《规范》的要求。对于这些变、配电设施的操作,检修等工作的安全措施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各条规定。

3.2施工现场的架空配电线路及电缆线路

施工现场的供电线路由架空配电线路和电缆线路组成,安装应符合《规程》和《规范》要求。但由于某些施工单位投入不足和管理不力,临时性用电,乱拉乱接现象屡见不鲜,电缆线路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随地敷设,任其车辆碾压,为图方便用铁丝绑扎电缆,甚至将电缆接头浸泡在水中等等,都造成事故的隐患。

施工现场的开挖和回填较为普遍,不文明施工给直埋的电缆线路构成很大的威胁,将电力电缆挖出、挖断时有发生。为此施工单位、工程承包单位以及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共同关注,做好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避免施工现场电力电缆的人为损坏,要求直埋的电缆距离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并应盖砖保护,过马路应穿钢管保护,沿线应有表示牌。

3.3供用电设备的接地保护

用电设备外壳的可靠接地,是防止漏电伤人的有效技术措施。一般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简写为tn-s系统),为此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也就是将保护“接地”和工作“接零”彻底分开,以确保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安全可靠接地。另一种目前普遍采用的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简写为tt系统)此供电方式采用三相四线制。为确保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金属外壳绝对不允许接在工作零线(n线)上以防止工作零线断线,中性点位移造成电气设备外壳带电,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就地打临时接地桩或直接接到系统的接地网上,作为重复接地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自然体接地,要求接地电阻小于10ω,保证可靠接地。

3.4防雷保护

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独立井字架、脚手架,正在施工中的建筑物如烟囱、水塔、冷却塔、大棚等,施工机械如塔式和门式起重机等大型机具,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防雷保护装置应有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距离建筑物和系统接地网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根据以上要求,本项目部在专题会议上要求对冷却塔施工中的中心塔吊和曲线电梯等大型起重机械的接地,用扁钢直接与专用集中接地装置连接,以保证可靠接地。

3.5常用电气设备

施工现场的常用电设备一般比较简陋,而且在各个工地上重复使用。从严格意义上的完好率比较低,所以必须加强对施工单位供、用电设备电气性能的监管,严禁带故障运行。

3.5.1对于配电箱和开关箱要求有较好的密封性、基本防尘、不漏水、操作方便、外壳接地可靠、进出电缆排列整齐无破损。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箱内的接触器、刀闸、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漏电保护开关必须能正确动作,并在校验周期以内使用。表计、指示灯指示正确。

3.5.2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断器的熔断电流必须与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最大负荷电流相匹配。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或者以大代小。

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对i类电气设备(如手持的电动工具)应选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接地线或保护零线连接。

3.5.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极为普遍,如使用不当,极有可能造成人员因电击而伤亡,为此必须加强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定期测量绝缘电阻,并在试验周期以内使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并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相配合,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装设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并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因故离开现场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软电缆,移动时不得手持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3.5.4电焊机是施工单位最普遍的用电设备,而且使用环境相对较差,如因使用和维护不当,电焊机内部绝缘损坏,电源的高压电穿到低压侧,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为此电焊机必须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不得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定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电阻值,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电焊机一次测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其长度不宜大于5m,电焊把钳绝缘必须良好,二次侧引出线宜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m。

3.5.5起重机械是施工单位的大型施工机具,使用不当可能造成重大事故,为此,起重机械新装或异地安装后,必须通过当地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起重机械电气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塔式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要求。

轨道式起重机的电源电缆和自动卷线装置(电缆卷筒),应有专人检查和维护,保障正常运行。

起重机械上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

轨道式起重机的轨道同时起到设备接地和防雷接地的作用,为此轨道两端应各设一组接地装置,当轨道较长时,每隔20m应加装一组接地装置,轨道接头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起重机械在机上或地面附近应有电源开关或紧急停机按钮,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可及时切断电源。

3.6特殊环境里的安全用电

在易燃、易爆、腐蚀和特别潮湿的特殊环境里用电作业比正常环境里危险性大得多。为此,需要采取对应的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的电气设备。

在易燃、易爆的环境里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需要填写“动火工作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腐蚀环境下,应选用防腐型的电气设备,并具有较好的密封性。户外线路和配电装置应选用耐污型绝缘子,电缆不宜有中间接头。

在特别潮湿环境里用电作业,极易发生漏电、触电事故,为此应避免雨天露天用电作业,如一定要作业必须做好防雨措施,保证用电设备不受潮。严禁将破损或有接头的电缆浸泡在水中,架空敷设,临时或移动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要有防雨措施,并可靠接地。

3.7照明

施工现场的照明均为临时照明,相对固定的时间随施工时间而定,容易发生乱拉乱接现象,必须督促施工单位规范安装,专人负责及时维修。

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压不得超过36v;(2)在金属容器和金属管道内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12v;(3)行灯应有保护罩;(4)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5)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6)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的一、二次侧均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7)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

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用聚光灯、碘钨灯取暖和烘烤易燃物品。

[结束语]

由于施工用电点多面广,并具有潜在性危险,在施工现场从管理人员到具体作业人员时时刻刻都要重视施工用电的安全。加强安全用电知识的普及、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关键,增加资金的投入是安全用电的根本保证。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993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 中国电力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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